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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结合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就业效应的直接因素(FDI的进入方式、FDI的流入产业、FDI的规模与性质)和间接因素(FDI的产业关联度)。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最后,引出对增加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就业正效应的思考。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就业效应 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逐步开放,大量外资把我国作为投资的首选地。我国吸引外资逐年增加,198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仅为12.58亿美元,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2007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总额高达835.21亿美元。中国吸引外资的重心也由起初的重视外资的规模转向外资的质量。
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是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利用外资企业缓解国内就业的压力。关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否有效的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结论却不尽相同。正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5)所指出的那样“FDI影响就业的方向和程度并没有一个一般的结论,研究结果的多样性也反映出分析手段的复杂性和研究方法的不足。”本文认为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因此,要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必须分析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的因素及作用的机理。
一、外商直接投资就业效应影响因素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就业效应影响因素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影响因素。其中,直接影响因素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方式、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产业、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与性质等。而间接影响因素包括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关联度、东道国劳动力市场完善程度等。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方式
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不同对就业的创造效应有所不同。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东道国主要有“绿地式”投资与跨国并购。“绿地式”投资表现为在东道国建立新企业,使用新设备和雇佣新员工,这种投资形式必然能够创造直接的就业机会。而以企业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跨国并购,短期内不会形成新的生产力,就业机会一般不会增加,相反并购后的公司出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因素在重新整合、重组的过程中往往还会裁员,导致就业机会的减少。DavidWilliams(2003)利用英国外资公司子公司的数据,从跨国公司进入模式、子公司类型、母公司国籍三个因素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就业的影响,得出外商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因上述三个因素的不同而不同,“绿地投资”产生正的就业效应,而并购投资方式则产生负的就业效应。
虽然跨国并购早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首选方式,但30多年来,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基本以合资,合作和独资等新建投资为主。2010年,我国新建合资,合作和独资项目27355个,2010年末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数1053万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相关并购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外商直接投资会以并购方式进入我国市场。
(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产业
外商直接投资就业效应与其所投资的产业有很大关联。相对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据测算,劳动密集型的轻纺部门每一单位固定资本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是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部门的2.5倍。所以,如果外商投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则其单位投资直接创造就业的效应十分显著,外商直接投资将为东道国的非熟练劳动力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相反,如果外商投资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它所创造的就业岗位就会有限。ChristophErnst(2005)以阿根廷、巴西、墨西哥为例,时间跨度为1990--2002年,研究表明由于FDI进入的方式和部门的原因,90年代后大量涌入的FDI对于就业的影响总体是不如人意的,原因在于劳动力更多地雇佣在了有较高资本密集度的部门。国内学者邱晓明(2004)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流入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导致其就业增加效应明显弱化。
开放初期,中国政府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弥补“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而外商企业主要是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和生产要素,所以这一时期,绝大多数的外商直接投资都进入了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产业结构升级,我国利用外资更加重视质量,越来越多的外资投资于微电子业、汽车制造业、家用电器业、通讯设备业、化工业等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
(三)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与性质
最先进入我国的外资主要来源于是港澳台,从性质上讲属于“成本导向型”外资。这一时期外资的显著特点是规模较小,1990年FDI平均单项资本规模仅为90.69万美元。“成本导向型”外资主要是利用大陆极其低廉的劳动力,多投资于如纺织服装加工生产等领域,因此这些中小规模的FDI对就业的拉动效应很大。
牛勇平(2001)对1986--1998年的FDI与中国就业数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认为,在国内投资效率下降或相对下降的形势下,FDI对就业数量的增长具有不可低估的正效应,港澳台企业创造就业数量效应较为显著。
90年代末随着我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外商直接投资的主体和来源国都有明显的变化。来自欧美以“市场和技术为导向”的大型跨国公司成为投资主体,FDI平均单项资本规模明显扩大。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多分布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由于FDI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单位资本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减少,因此随着投资主体由中小企业为主变为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体,FDI对就业的拉动效应不断递减。
关键词:新疆;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分析
从1980年批准建立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新疆天山毛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到2010年底,累计签订外资合同项目1822个,合同金额42.69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55亿美元。 截止2010年底,新疆实有外资企业499家,其中独资企业227家,合资企业227家,合作企业36家,股份公司9家,其中外商控股公司1家,外商新签协议合同数59个,拟合同直接投资金额3.009亿美元,外商实际直接投资2.374亿美元。与2009年相比,除了合同资金额减少35.98% 以外,合同项目和实际利用资金额分别增长7.27%、10.07%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伴随着新疆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日趋减少,外商投资趋于谨慎,新疆利用外资规模同步下降,合同投资和实际投资之间的离差率明显扩大,2001―2009年,合同平均履约率为28.45%,2010年合同履约率才增加到78.9%,这说明:一方面新疆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还待加强,另一方面新疆在吸引外资的配套政策优惠和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急需改进的地方。
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分析
近年来,随着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区投资,欧美跨国公司投资比重逐步上升,新疆外商直接投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基本格局没有变化,香港仍然是投资主题,且一直占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额的一半以上。2001年―2010年之间,流入香港的总投资额为3.91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3.78%,美国,日本与德国等国际资本流动的主体的投资分别只占总投资额的1.87%,1.56%与0.77%。
2010年,香港投资项目28,占项目总数的47.46%,实际利用投资金额1.268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3.42%,占实际投资金额的第一,这种情况形成的原因除了历史、地缘因素以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港资“资源寻求”的投资目的。其余占比前5位的国家分别是独联体(0.408亿美元,17.19%),中国台湾(0.101亿美元,4.25%),澳大利亚(0.079亿美元,1.69%)和新加坡(0.0609亿美元,1.57%)。
三、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析
2001-2010年之间,外商投资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为3.686亿美元,分别占实际利用金额的35.28%。农业作为新疆特色产业应该要重视,但由于开发投资量大,回收期较长,利润率低,风险较大,与外资企业追求的短期盈利目标不符,因而引起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比较低,只占累计总投资额的7.14%。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中,对地区科技发展有利于的科研研究、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和促进就业有效路径的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的投资始终保持着很少的比重低,分别只占累计总投资额的0.78%,0.02%与0.56%。
2010年底,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额为0.7888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33.22%,仍占主导地位;农业利用外资的吸引力明显较少(5.8%,比2009年减少0.3%),虽然今年交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利用外资额明显增加,但在总投资中的占比仍较低,分别为19.01%与0.09%。由此可见,新疆利用外资利用的过度集中于资源密集型行业,而特色行业与新兴行业的忽略,进一步加剧新疆产业结构的失衡。
四、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析
由于新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外商投资地域分布不平衡,大部分项目集中在北疆地区,特别是乌鲁木齐地区及其沿线的昌吉、石河子等三区(市)。2001―2010年之间,三个地区(市)实际利用外资额7.09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7.53%,其中乌鲁木齐市利用外资额为4.84亿美元,占绝对地位。2010年底,北疆新批吸收外资项目55个,占自治区的85.94%;合同外资2.85亿美元,占自治区的86.76%;实际外资3.04亿美元, 占自治区的90.01%,其中三区(市)的合同项目、合同额和实际投资额占自治区的比重分别为39.09%,38.96%和14.30%。东疆和南疆地区虽然地域广阔(占自治区总面积35.2%,12.6%),但投资项目仅占自治区的4.69%,9.38%;合同额占1.34%,14.56%;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额仅占6.77%,3.15%。这种情况会引起东南疆地区资金
严重不足,地区之间的不协调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平等,不利于我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独资化动因
一、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方式变化
改革开放后,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已达到6224.01亿美元,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到552942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外资独资企业。此外,还有BOT投资,合作开发等投资方式,但所占比重较小。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上半期,建立合作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独资比重不断提高,外商对华投资出现了明显的独资化趋势。1998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独资比重达到了41.7%,合资比重为33.2% ,独资比重首次超过合资比重,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2000年独资占直接投资合同金额比重54.3%,合资比重为32.0%。但到2004年底,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独资所占比重为76.4%,合资比重为18.0%,独资合同金额是合资金额的4.24倍。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已表现出明显的独资化倾向,独资已成为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独资化动因
1.中国经济高速稳定的增长。经营风险很大一部份是由于经济增长的不稳定性引起的。而经营风险是外资选择投资方式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虽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通货膨胀水平较高,外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并不乐观,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倾向于采取独资形式。随着2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1979年~2004年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6%的增长。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经营风险的降低大大加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纷纷采取独资投资方式。
2.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之初,为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合资企业法》,但对外资进入的产业和模式作了明确的规定。此阶段,合资合作企业成为跨国公司主要的市场进入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投资政策不断放宽,先后颁布了多部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4年12月我国修订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对跨国公司股权和投资领域的限制。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
3.保持跨国公司竞争优势。 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直接动因是其拥有技术、品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垄断优势。垄断优势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越明显,其面临的垄断优势外溢风险就越大,此时外资倾向于采取独资这种投资模式。若不具备特别的垄断优势,则倾向于采取合作合资形式。改革开放初期,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产业,为了降低成本和风险,主要采取合作合资投资形式。近年以来,外商逐年加大在电讯、IT技术、机械装备以及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投资。同时纷纷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截至2005年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已超过750家。此时外资企业面临着极大的技术外溢风险,为了维持竞争优势防止技术外溢,外商往往采取独资形式。
4.跨国公司全球战略要求。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即从全球目标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有效地协调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全球经营效益。但全球战略有效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对其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跨国公司不再仅仅把中国作为一个销售市场,而是作为其全球战略中的重要环节。跨国公司为了更好的控制其子公司,有效的实施其全球战略,对华投资纷纷采用独资形式。
5.解决合资经营管理冲突。中外合资企业中,由于中外双方社会文化背景,政治法律制度,利益目标方面的不同,在经营管理中合资双方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冲突。一方面,文化冲突。合资双方在文化方面不同,来自不同企业的管理者在工作思维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从而导致企业制度、管理理念、决策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使得双方在合资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利益目标冲突。某些合资企业,对外方而言注重的是企业利润,并把合资企业纳入其全球战略系统,而中方除了关心企业利润,往往还注重就业、政绩等非市场因素。合资企业由于企业文化上和利益方面的冲突往往造成企业市场机会的损失和经营管理上的低效率。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合资经营管理上的冲突转而采取独资形式。
6.对中国经营环境的熟悉。跨国公司在对华投资的其经营过程中,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市场状况,人们的消费方式逐渐熟悉,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畅通的销售渠道。跨国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的不断增多,减少了对中方的依赖,转而采取独资形式。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升级
一、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建立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各产业产值增加迅猛,产业结构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从长期来看,三次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化方向。
(1)产出结构变动
从产业角度看,农业的作用尽管非常巨大,但它的贡献度一直在降低;经济主要靠第二产业的拉动, 而第二产业主要是工业, 包括电力产业、钢铁产业、建材工业等等;第三产业保持一个相对平稳的上升趋势,应运而生各种各样新兴的服务业,其在整个经济中的贡献度会继续上升。
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7年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值分别为14441.9亿美元、37543.0亿美元、26988.1亿美元,到2010年,相应的数据为40533.6亿美元、187581.4亿美元、173087.0亿美元,分别增加了180.6%、399.6%、541.3%,其中第三产业增长最快,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明显落后。我国三次产业的GDP构成比例一直呈现“二三一”类型。
(2)就业结构变动
三次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比例关系,与产业结构的变化,是基本趋于一致的。从各产业安置的就业人数来看,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最多,第三产业次之,第二产业最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第一产业劳动力正逐步流入到第二、三产业。
改革开放后,第一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79年的69.8%下降到2010年的36.7%;而第二、三产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吸纳劳动力比重稳步上升,分别从1979年的17.6%、12.6%上升至2010年的28.7%、34.6%。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1)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结构
我国大部分的外资来源于中国香港,且呈逐年稳步上升态势。截止2010年底,港资占我国累计吸引外资总额的41.18%,占比最大。虽然欧盟是世界上重要的资本输出地区,但对华直接投资比重较低。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外资来源中,一些自由港国家,如维尔京群岛、毛里求斯、开曼群岛、萨摩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4个国家的投资共占我国吸收外资总额的14.67%。
(2)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区域分布显著不均衡。东部沿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其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外商直接投资比较活跃。据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按省划分吸收外资前四名分别为: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均属于东部沿海地区。截止2010年底,我国外商直接投资额的83.33%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吸收外资比重为10.68%,而西部仅仅只占5.97%。
(3) 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
1.外商直接投资三次产业间构成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并逐渐向第三产业倾斜。据2011中国外资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底,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为62.08%,在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5.87%,在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仅为2.05%。2010年三次产业间第三产业占比为51.39%,第一次打破了长期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中第二产业占绝对优势的局面。
2.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内部构成
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二产业内主要分布在工业部门,在工业中又多数集中于制造业,截止2010年,制造业合同外资金额为14001.41亿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8.30%。外商直接投资在第三产业内主要分布在房地产业,截止2010年,房地产的外资金额为3702.3亿美元,占整个第三产业外资比重的42.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也占据了较大的比重,约为13.8%;金融业的比重也大幅上升。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总体影响分析
1.外商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影响着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偏差
在2003年以前,外商直接投资在产业部门的倾斜加深了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偏差,但在2003年以后,由于国家政策的改变以及外资的逐利性特征,外商投资开始由第二、三产业转移,我国产业结构的偏差逐渐缩小。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及2011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7—2003年,外商投资于第二产业的资金额由3256989亿美元上升至8515331亿美元,其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中的占比也一直稳定在72%左右的水平,第二产业的产值占比达到了46%;第三产业的外资使用额虽然在逐步上升,但其占比却一路下降,与此同时,第三产业产值的平均比重维持在38%的水平。在此期间,外商直接投资偏重于第二产业,其外资占比及产值占比都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而第一、三产业的产值占比在远低于第二产业,三次产业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
2003—2010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额从2004年的1405258亿美元上升至2010年的4996992亿美元,其外资占比由23.2%上升至47.3%,其产值占比已上升到42%的平均水平;第二产业的外商投资额从8515331亿美元下降至5386037亿美元,其外资占比由74.0%下降至50.9%,第二产业产值占比下降至46.8%。在此期间,由于商直接投资逐渐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的外资占比及产值上升幅度巨大,三次产业间差距逐渐缩小。
2.增强了中国的三次产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
长期以来,国际直接投资在带动进出口贸易总额快速增长的同时,通过提升出口商品需求结构,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了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金额2010年为8623.06亿美元,预计2011年将达到9718.4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中国出口的半壁以上江山,约在55%左右。外资的进入不仅有效提升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而且大大提高了中国的三次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就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都超过了70%,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发达的产业,而我国的第三产业比较落后。外商企业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企业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剧了产业内部的竞争程度, 对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提高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同时促进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的第三产业走出国门。
(2)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具体影响分析
1.外商直接投资提高了中国工业整体技术水平,是中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促进了中国工业内部行业结构的优化。
外商直接投资直接促进了中国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快速增长。1990—2010年间,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业产值从448.95亿元人民币上升至191792.80亿人民币,其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高达35.87%。外资企业的迅速发展,给保持中国工业经济持续、高速、稳定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外商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前来我国投资,对我国工业包括制造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带头作用。
2.外商直接投资推动了第三产业内某些行业的扩张。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全球跨国投资数额最大、比重较高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虽然远不及对第二产业的投资,,但仍对第三产业中的某些行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外商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在整个第三产业的比重均在40%以上;社会服务业次之,比重在20%左右,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的扩张和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与外商投资的结构性倾斜有很大关系。
3.带动了农产品的出口,优化了农业内部的行业结构,促进了农业技术的进步。
中国农业的产业化程度较低,农业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农业所占比重很小,但其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技术进步,带动了农产品的出口。外商投资农业的项目多是面向国际市场的,因此不仅带来了资金和技术,还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为我国农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外商直接投资把先进种植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等引入农业部门,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增长。
四、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建议
(1)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导向,有重点采取政策措施引导外商直接投资,优化外资的产业投向。
1.引导外商增加对我国新型主导产业的投资。所谓主导产业,是指对一个产业结构系统的未来发展具有决定性引导作用的产业,具有明显的增长效应、带动效应、就业效应及可持续发展效应。引导外商投资我国新兴主导产业,不仅能够增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2.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资工作。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要继续对外资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外资企业所需的高层次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3引导外商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业的投资。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改造国内传统行业,引进外资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鼓励外资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深加工业等,引进现代化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
(2)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措施
1.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公平、完善的投资环境
加快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加快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开放,拓展外资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中西部地区投资硬环境的改善工作;健全投资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力度,保障中外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营造有利于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外部环境。
2.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继续引进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直接投资;提高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引导外资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对华投资;加大引进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直接投资力度,注重提供与发达国家投资相适应的技术和人才环境;利用对内投资方式多元化,除了继续通过合资、合作和外资独资方式引进直接投资外,还要积极探索和采取新的投资方式;加大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力度,提高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效益;建立产业集群,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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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作为一个中原地区的大省,利用外资是河南省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河南省虽然在引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本文首先分析了河南省利用外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区域经济;国际金融;引用外资;投资环境;现状与对策
作者简介:陶琳琳,女(1986-),满族,河南平顶山人,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助理讲师。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17-0209-01
作为资本流动的一个重要方式,外资的利用对地区经济的发展已经日益为国内外学者所重视。资本形成难、资金短缺是中原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河南省“十一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99.85亿美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4.8倍。利用外资的快速增加,促进了经济转型,拓展了全省经济的发展空间, 从而实现中原等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一、河南省利用外资的现状
(一) 利用外资快速增加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签订项目个数2013个,比“十五”时期多了225个;五年间,全省合同利用外资累计249.49亿美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2.2倍;五年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99.85亿美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4.8倍。利用外资的快速增加,促进了经济转型,拓展了全省经济的发展空间。
(二)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平稳
“十一五”时期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都较“十五”时期平稳,相比较而言,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幅度更加平稳。“十一五”时期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均高于合同利用外资,特别是2009年,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合同利用外资低于2008年,但实际利用外资仍保持19%的增长速度。
(三)利用外资的方式以独资经营为主
随着河南省对外开放程度加深,利用外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各项政策更加完善和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方式逐步向独资经营转变,独资经营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十一五”期间独资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三种经营形式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7.8倍、2.6倍和2.3倍。其中,2010年以独资经营形式实现的实际利用外资为36.68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58.7%,分别比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投资股份制等经营形式实现的利用外资比重高28.1、49.3和57.4个百分点,独资经营成为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
二、河南省利用外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资流向结构失衡。来河南投资的外商资金主要流向了第二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2010年第一、二、三产业的实际利用外资比重为3.9:72.4:23.7,第二产业实际利用外资达到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7成以上,作为农业大省,第一产业利用外资的比重不足4%。而同期全国第一、二、三产业的实际利用外资比重为1.8:50.9:47.3,虽然第二产业仍是全国利用外资最多的产业,但比重仅为5成,与河南明显不同的是全国第三产业利用外资比重较高,与第二产业比重比较接近。
(二)招商引资的方式滞后,工作着力点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目前多以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传统方式招商,真正把握招商引资内在规律的新型招商方式运用不够,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十五”规划项目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明显不足。
(三)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软硬环境尚不完善。从硬环境来讲,能源(水、电)、交通(铁路、航空)通讯等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外商的需要;现有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影响了外商投资的信心;特别是一些大中型骨干企业经营效益的不好,失去了吸引大型跨国公司的机会和与大型跨国公司合作的基础。从软环境来讲,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市场开放程度、科学教育水平、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人才状况、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法律保障、政策措施等社会综合因素尚不能满足外商直接投资的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外商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积极性,制约了外商投资的发展。另外配套服务和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河南省利用外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对策
(一)创新投资环境
各地区都要不断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材料、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质量地建设一批跨世纪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工程,为21世纪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加强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的同时,要把“软”环境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二)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抓紧制定利用国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规划
为提高全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整体水平,必须在坚持正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及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抓紧制定符合河南省实际、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规划。制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规划,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要真正明确利用国外直接投资的最终目的。二是要处理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发展与提高并举的方针,以量的扩张推动质的提高,以质的提高带动量的扩张。三是要处理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坚持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同时,从只注重近期利益的短期行为转为注重长远利益,要着眼于21世纪,把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四是要处理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适时适度地放开国内市场,放宽投资领域,采取多种多样利用外资形式
放开国内市场,放宽投资领域与“三外”齐上的外向型带动战略是一致的。“三外”齐上的目的是推动我省经济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放开国内市场,放宽投资领域的目的是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提高我们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能力。放开国内市场,要与放宽投资形式结合起来。在创办“三资”企业中,重点发展合资企业,因为与合作企业、独资企业相比,合资企业更利于双方接受。同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行业和长期出口创汇项目,大胆发展外商独资企业。应当更多地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通过允许外商建立控股公司吸引外商投资。要积极探索BOT(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外商信托投资方式、外商投资公司等各种吸引外资的方式和其他符合国际惯例、并有利于提高河南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其他新的投资方式。
参考文献:
[1] 曾一军.河南省利用外资整体评估与比较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 刘敏.河南省利用FDI存在的问题与对策[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3] 储祥银.经济合作实务[M].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 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潜力,路径,跨国经营
一、中国对越直接投资的潜力分析
(一)越南是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地区
1.政治社会稳定,发展后劲十足。越南保持着政治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政治环境。越南已成功实施革新开放政策20余年,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和完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2006年4月召开的越共十大更使越南进入全面推动革新开放的新时期。1991年以来,越南gdp年均增长约7.5%,远高于东盟其他国家。2005年,越南gdp增长率达到8.4%,人均gdp已从革新开放初期的约200美元增至640美元。越共十大确定越南2006—2010年实现年均gdp增长率为8.0%的目标,表明了其继续加快发展的决心。越南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大力吸引外商投资。随着加入wto,越南将进一步加强同全球和地区经济的融合。1988—2005年,越南全国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880个,合同金额646亿美元,实际到位269亿美元。2005年越南全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58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5%,吸引外资为1998年以来最高水平。其中,新增项目合同金额为40亿美元,原项目追加投资金额为18亿美元。现有74个国家和地区对越直接投资,外资经济占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
2.地理位置优越,成本较为低廉。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越南具备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有利区位条件和交通条件。越南地处中南半岛东部,位于重要的国际交通线上,有3200多公里长的海岸线;在全国64个省市中,有半数以上的省市临海,具有明显的沿海优势。越南海港较多,陆路直达中南半岛其他国家,交通相当便捷,国际航线直通世界上57个国家和地区的首都或城市。越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大幅度降低了外商投资成本。越南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水等能源资源和铁、铜、铝钒土等矿产资源都十分丰富。投资商在投资优惠的领域和地区投资,可根据土地法和税法的规定,减免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越南劳动力资源丰富,现拥有8400多万人口,65岁以上人口只占5.6%,劳动力人数占总人口的60%,平均年龄只有24.5岁。全国人口识字率已经达到了94%,大多数人完成高中教育,是东盟国家中人口识字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劳动力具有较好的文化教育基础,经过培训后能较快地掌握科学与技艺。同时,劳动力成本低廉,月平均工资约55美元,河内和胡志明市劳动力月平均工资为120~136美元。
3.政策日趋完备,环境不断优化。越南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越南于1987年制定了《外商投资法》,历经1990年、1992年、1996年、2000年、2003年五次修订和补充。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越南国会于2005年11月通过了调整内外资统一的《投资法》,并于2006年7月1日生效。新颁布的《投资法》与原法相比,具有投资商自主投资权限扩大、给予外商的投资形式扩大、各项鼓励和优惠投资政策一并适用于国内外投资商等特点,保障了外商的合法权益。越南采取措施放宽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自2006年以来,在新批的越南外资项目中,由越南中央政府各部门审批和颁发投资许可证的项目占63%,各地方政府审批和发证的占13.3%,各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审批和发证的占23.6%。新的《投资法》对投资的行政审批手续进行较大幅度调整,进一步简化手续程序,给予地方更大的审批权限。为给外商创造便捷、舒适的投资环境,越南正加紧建设、完善基础设施。2006年起5年内,越南政府预计在公路、机场、海港和宾馆、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投资1150亿美元。
(二)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潜力巨大
1.中国对越直接投资优势独特。中国开展对越直接投资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越两国山水相连,交通往来便捷,文化习俗相近,社会制度相同。近年来,中越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深入发展,达成两国和两国人民永做“好邻居、好同志、好朋友、好伙伴”的共识。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日益深化,妥善解决边界领土问题取得了积极进展。经贸及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全面加强。2005年中国人均gdp已达1703美元,一些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已超过5000美元,高于越南的发展水平,对越南投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比较优势。通过参与越南资源的开发投资,转移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能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能规避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开拓国际市场。
2.中国对越直接投资亟待拓展。1991年中越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以后,中国企业陆续走出国门,开始在越南投资办厂。近年来,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动下,一系列区域投资便利化措施逐步被落实,中国对越直接投资发展较快。中国企业通过对越直接投资,带动机电产品、原材料和劳务出口,有效拓展了越南和东盟市场。据越南计划投资部统计,2005年,中国对越直接投资金额突破1亿美元,达1.08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32.21%。其中,新增投资项目41个,协议投资额6770万美元;追加投资项目17个,追加投资协议金额4032万美元。由此可见,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显然要缓慢许多,与中国拥有对越的投资优势很不相称。据越南计划投资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中国台湾省对越直接投资项目1408个,协议投资总额达79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29.4亿美元,居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越直接投资的第一位,项目数、合同资金、到位资金分别占23.8%、15.7%和11%。其余依次为新加坡、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累计对越直接投资的有效项目352个,协议投资总额为7.31亿美元,实际到位金额为1.81亿美元,仅列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越投资的第15位,项目数、合同资金、到位资金分别仅占6%、1.4%和0.7%。中国对越直接投资远未达到规模效益,平均每个项目为200多万美元,协议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仅有9家。
二、中国对越直接投资的路径选择
1.熟悉投资环境。认识越南、研究越南、了解越南是中国对越直接投资路径的起点。中国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到,到越直接投资虽然潜力巨大,但仍要认真对待一些困难和风险:土地供应虽然充足,但交通等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全国无一条符合国际标准的高速公路,铁路只是米轨,无法重载,速度也很慢;缺乏理想的合作伙伴,产业配套能力较差;官僚作风、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效率不佳;技术工人及管理人才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政策缺乏连续性。如果对越南投资环境有深入了解,就能避开风险,利用优势,赢得商机。要扎实地进行前期准备和投资论证,妥善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和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实地考察、深入调研,熟悉越南的国情、商情和风俗民情,使投资活动符合越南市场需求和经贸政策,尽可能融入当地社会。重点研究、掌握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投资规则、越南新的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各种优惠政策及政策限制。处理好与合作方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对越方合作伙伴进行深入了解,寻求信誉好的合作伙伴。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外语好(越语或英语)的业务人员来越开展工作。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提高产品质量,注重品牌效应,搞好售后服务,提升中国企业在越南乃至东盟市场的无形资产价值。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防范,按规定办理国内外投资报批许可手续。建立信息咨询系统,为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提供市场调查、项目评估等咨询业务。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提供优惠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业务。改变我国对外投资审批手续繁琐、外汇管理过严的现状,切实为对越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保持与我驻越使馆经商处的联系,定期向经商处汇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使馆报告。
2.优选投资领域。中国早期的对越直接投资主要是加工、装配和生产性的小型项目。此后,中国企业已涉及越南的能源开发、电子、建材、建筑、农林渔业及服务业等行业,投资领域非常广泛。据越南计划投资部统计,2005年,在中国对越直接投资新增41个投资项目、6770万美元的协议投资额中,投资工业领域的有29个项目,协议投资额6223万美元;投资农林渔业8个项目,协议投资额456万美元;服务业4个项目,协议投资额91万美元。截至2005年底,中国对越直接投资中,投资最多的是工业和建筑业生产经营领域,达252个项目,协议投资额4.5亿美.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投资总额的71.6%和61.6%。其次是投资服务业,为44个项目,协议投资额1.89亿美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投资总额的12.5%和25.85%。投资最少的是农林渔业,为56个项目,协议投资额9698万美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投资总额的15.9%和13.25%。
中国对越直接投资要优选有市场潜力、效益好、见效快且符合越南产业鼓励导向的行业作为重点投资领域,既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又有利于发挥我国在设备和技术上的比较优势。越南工业部已确定2006—2010年着力发展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加工制造业(纺织、皮革鞋类、农林水产加工),工业生产资料(化工、机电、电力、煤炭),高新技术工业(电子及通信工程)等三大产业,对中国企业来说,对越直接投资大有可为。结合越南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可考虑在以下重点领域进行投资,从事生产和加工。一是家电生产。越南家电普及率较低,需求不断扩大,市场潜力较大。中国家电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研发实力,积累了不少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可在越南投资办厂。二是摩托车发动机生产。越南政府将摩托车列为工业发展的重点,但由于资金和技术原因,迄今未能生产发动机等主要部件。我国摩托车工业技术工艺已相当成熟,具备开拓国际市场的实力,可考虑在越南投资生产摩托车发动机。三是农机生产。越南是农业国,农业耕作以人力和牲畜为主,发动机、拖拉机、水泵、收割机、脱谷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市场需求较大。中国企业在积极扩大出口的同时,可考虑在越南投资生产或组装农业机械,以巩固和扩大市场。四是矿产开采。越南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但矿产开采和加工能力较弱。中国企业可考虑在越南投资采矿和加工,利用便利的运输条件,将产品返销国内,缓解国内资源的不足。此外,中成药生产、水果加工、服装和面料加工、烟草加工等产业均是可供选取的对越直接投资领域。
3.优选投资区域。外商对越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很不平衡。截至2005年底,交通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南部重点经济区(胡志明市、同奈省、平阳省、巴地一头顿省、西宁省、平福省、隆安省和前江省8省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其中,合同资金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8%,项目数占投资项目总数的50%。北部重点经济区(河内市、海防市、海阳省、永福、广宁省、兴安省、河西省、北宁省8个省市)吸引合同资金占全国的26%,项目数占28.7%。各工业区和加工出口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占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数的33.4%,合同资金占投资总额的33.8%。北部山区、中部、西原地区和九龙江平原地区的一些省份全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数仅2~3个,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
中国对越直接投资的区域选择应集中于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胡志明市、河内市、海防市、广宁省、同奈省等5省市。特别是随着中越合作建设“两廊一圈”的加快推进,中国对越直接投资将更多地投向河内市、海防市、广宁省等发展较快的越南东北地区。按照越南新的《投资法》规定,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经济区属投资优惠地区,可作为对越直接投资的重点区域。越南也将北部山区、中部等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地区,列为投资优惠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增加了投资风险,是否投资需谨慎考虑。可在“两廊一圈”的越南北部区域内,选取高平、谅山等资源丰富的部分省市,着重进行资源开发和农业的直接投资。
摘 要 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正负影响效应。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通过资本质量改善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带动与示范效应和产业聚集效应有力促进东道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通过挤出效应、产业结构滞后效应和区域发展差距效应对东道国产业结构造成负面影响。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产业结构 影响机理
一、理论回顾及评述
经济学家一直在对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当两国之间产生了要素跨国流动,产生了经济联系,就会引起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探讨外商直接投资与东道国产业结构关系的理论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缺口”理论、“增长阶段模型”和“边际产业转移理论”等。
“缺口”理论主要包括“两缺口”模型和“四缺口”模型。钱纳里(H.Chenery,美国经济学家),20世纪60年代年创立了“两缺口”模型,该模型认为,发展中国家通过利用外部资源弥补“外汇缺口”和“储蓄缺口”,在发挥政府的作用的同时,调整国内的经济结构以适应引进外部资源。它反映出发展中国家引进外部资源对于缓和国内资源稀缺性的重要意义。托达罗(Todaro,美国经济学家),1969-1970年在“两缺口”模型的基础上,分别增加“政府税收缺口”和“生产要素缺口”形成了“四缺口”模型,并从这个角度论述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发展中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经济增长的意义。“缺口”理论模型仅能从宏观上探讨利用外资的可能性、重要性和必要性。
小泽辉智(Teretomo Ozawa,日本经济学家),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增长阶段模型”。在赤松要(KanameA kamatsu,日本经济学家) “雁行模式”的基础上,小泽辉智引入了跨国公司和直接投资因素,使得这一模型对东道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优化产业结构有重要意义。根据“增长阶段模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缩短了东道国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换代的时间,加速了东道国建立本土具有竞争力产业的进程,从而成为东道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助推器。
小岛清(Kojima,日本经济学家),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了“边际产业转移理论”。该理论认为,发达国家应将本国己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可集中发展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这样一方面促进了东道国劳动密集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推动了本国及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但按这一理论,发展中国家永远只是跟随者,无法解释发展中国家取得后发优势的情况。
按西方经济学届的分类,上述理论同属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产业说”范畴,都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演变具有积极作用,即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下,可以通过要素的国际流动和转移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具体表现为:第一,外商直接投资转移的产业迅速填补了东道国产业结构的空白;第二,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优质资本、领先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经验促进来源国与东道国产业间结构的转移,并推动产业内结构向高级化发展。
但是,上述理论都存在着理论极限,外商直接投资并非总是有利于东道国产业结构的提升,它对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会产生负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质量和技术含量,二是当地利用外资的产业政策。若外商直接投资质量不高,或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以同等生产效率的生产,或外资企业在竞争中挤出本地企业,则外商直接投资就会对当地产业结构造成负面影响;若政府没有对外资进行有效地引导,外商直接投资的利益目标和东道国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偏差较大,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效果。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机理
通过对相关理论的分析与总结,文章的理论研究基础框架将围绕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机理展开。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直接和间接的作用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正面效应
1.资本质量改善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质量改善效应是最直接的正面效应。在资源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竞相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决定性原因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东道国的外汇缺口和储蓄缺口,增加东道国的资本存量,改善资本质量,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更深层次,产业结构的转换和调整有两种方式,增量调整和存量调整。增量调整的实质是,改变资本增量在各产业之间的分配比例,是动态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转换。各产业部门的增量资本流向和增量资本结构,决定着现有产业结构的基本变化格局,所以,东道国产业结构调整变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便是每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流量的增量。存量调整的实质是将存量资源进行再次配置或优化重组,借此突破稀缺资源的瓶颈约束。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跨国并购已成为存量调整的重要形式,其操作模式往往是,以市场为导向,经过调研分析与研判,选中未来成长预期明确的、自身含有优质或稀缺资源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或技术改造;通过所有权转让盘活闲置资源,或将股份变现处理,又可以资金形式继续投向新兴产业或新产品部门。借助多方一系列的退出以及进入的调整活动,使得各种资源在产业或产品之间不断优化配置,提升产业结构。
2.技术溢出效应
技术溢出效应是一个运动着的系统,外商设立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先进的技术通过一定的途径从外资企业运动到本土企业,从而引起当地技术进步或生产力升级。外资通过技术溢出促进国外分支机构进行研究与开发,提高要素生产率,改变产品结构特别是出口产品结构,引起组织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来直接促进东道国技术进步;通过与当地研究与开发机构合作、向当地后向与前向合作者转移技术,来间接地促进东道国技术进步①。
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可以分为行业内溢出和行业间溢出。行业内溢出,又称为水平溢出,是在同一行业内,外资企业向本地企业的技术溢出,其产生途径包括示范――模仿效应、竞争效应以及人员培训和流动效应;行业间溢出,又称为垂直溢出,是外商直接投资通过产业链向上游企业的后向溢出和向下游企业的前向溢出,其产生途径主要是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又分为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两种,前者指东道国本土企业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中间投入品,后者指外商投资企业从东道国本土企业采购中间投入品,两者分别对应前向溢出效应和后向溢出效应。
示范――模仿效应。本土企业通过对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生产流程、新产品工艺等的学习和模仿来提高的自身技术水平,分为单纯的技术复制和吸收创新。本土企业对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产品工艺以及管理经验等进行单纯照搬和简单复制,获得的都是质量水平不高的技术,而跨国公司真正的先进技术、核心技术则难以获得;本土企业对跨国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加以细致研究、消化吸收并加以改善融入到自身产品及生产工艺中的方式可以绕开跨国公司的技术壁垒获得较为先进的技术,但这也对本土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竞争效应。从外资公司角度看,东道国市场上的竞争促使跨国公司持续吸收母公司高新技术,创造了东道国企业学习先进技术的条件;从本土企业角度看,跨国公司的竞争压力转化为动力,刺激本土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本土企业加强自主研发、积极学习和吸收同行业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应用效率。
人力资本培训和流动。科技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的跨国公司往往注重给予当地雇员多方面、多层次的培训,以提高低层管理或技术人才的基本管理技能、服务文化与技能、基本操作技能;提高中层管理或技术人才的部门运营能力、专业技术技能、服务能力;提高高层管理或技术人才的经营理念、管理运营能力、现代技术应用能力等②。而当这些雇员由外资公司流向东道国本土企业时,他们积累的知识和技能随之外流,从而对东道国本土企业产生技术溢出。
产业关联效应。当内外资企业建立起产业关联,外资企业的因产业部门间的供求关系会对技术相对落后的本土企业产生溢出效应。前向关联效应下,外资公司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售后服务、先进宣传和销售方式等途径推动下游企业的技术进步,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后向关联效应下,外资企业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往往会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辅导等方式提高上游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产生技术溢出效应。
3.带动与示范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东道国投资后,获得了大量资本收益,在企业前期利润较高的条件下,有可能带动母公司对该企业追加投资,或向上下游产业投资以完善整条产业链,这就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带动效应。与此同时,国内与国外的其他外资会被获利效应吸引进而开始投资,或投资该行业,或投资相关行业,从而促进产业链的发展,这就是外商直接投资的示范效应。
4.产业聚集效应
产业聚集效应,即在某特定区域内,一定数量的具有密切产业联系的企业以及相关机构聚集,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产业聚集会给聚集区内的企业创造良好的获利环境,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形成聚合力较强的竞争优势,包括企业生产成本优势、经营绩效优势、产品的质量优势、差异化优势、区域品牌优势和产业集聚的创新优势等。反过来,产业集聚效应的产生又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形成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集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负面效应
1.挤出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挤出效应,是指因为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而替代国内投资、引起非公平竞争、阻碍当地技术进步和扩散、抑制生产率增长等因素引起的负面效应。随着外资公司在东道国的扩张,凭借其各方面的比较优势,外资企业会给东道国企业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可能会使得本地因长期处于竞争劣势而最终被挤出市场。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对内资企业挤出效应的有以下三种作用机理:第一,在内资企业较多、已发展成一定规模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凭借其技术、营销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打入市场,逐步树立在当地的地位,替代内资企业,并在竞争中渐进式地将内资企业挤出市场;第二,在内资企业投资不足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闪电式地进入,填补市场空白,占领市场,并凭借其先入为主的市场优势地位为其他投资进入设置障碍,尤其是内资企业;第三,随着一些东道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内资企业的某些技术可能已领先外资企业,这时,外资企业通过向先进的内资企业学习技术,享受内资的技术溢出,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相对挤出效应。
2.产业结构滞后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东道国时,若发达国家转移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则可能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此时,就会形成以发达国家为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国,以发展中国家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国的国际分工格局。如果发展中国家按照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模式,一味被动地接受,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将固化在较低层次,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存在严重滞后,非常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
内容摘要:外商直接投资(FDI)对我国的就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由于82.6%以上的FDI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使得FDI就业创造效应主要也是在东部地区有所体现。与FDI对区域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影响相比,FDI对区域的就业影响有限。另外,各地区FDI的进入动机、投资方式、产业分布等有很大差异,因此FDI对区域就业的影响也会不同。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FDI 区域就业
研究背景
发展中国家纷纷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除了弥补资金和技术缺口,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希望FDI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FDI对东道国的就业效应主要包括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前者是指FDI增加会直接吸收劳动力就业,间接就业效应是指通过投资乘数作用,外商投资又可以带动其他领域和企业的就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从而间接增加就业。UNCTAD(1994)一项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可以在东道国通过影响上下游企业间接地创造就业,外资企业每增加一个员工,至少会创造1-2个就业机会。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连续16年成为吸收FDI 最多的发展中国家,FDI对中国的就业具有一定影响。中国的开放是由东部沿海向内陆逐步推进的,由于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基础良好,以及FDI本身具有聚集效应,这样,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东部地区走在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前面。根据魏后凯的研究,1979-2006年,我国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82.6%集中在东部10省市,而中部6省、西部12省市区和东北3省则分别只占7.1%,4.2%和6.1%。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各区域的就业影响是不一样的,FDI在我国区域的分布特征,为研究FDI对区域就业的影响提供了典型样本。
近年来国内学者关于FDI对我国就业影响的研究成果很多,但结论并不一致。如蔡、王德文(2004)运用人力资本理论分析了FDI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结论是FDI对中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具有显著效应。李海舰(2000)认为1980-1995年期间,FDI具有扩大就业的作用,1996-1998年则仅起到了转移就业的作用,而1998年后,FDI表现出对就业的挤出,扩大了失业。郑明月、董登新(2008)认为FDI对我国东部地区的就业而言,FDI有显著的替代效应,而对中西部地区效果不明显。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1993-2007年FDI在我国四大区域的就业人数变化,比较FDI对不同区域的直接就业效应的差异,同时比较了各区域FDI在就业、外贸、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增加值中的份额,直观地说明FDI对区域就业影响的有限作用,论文也比较了各区域FDI的进入方式、投资形式以及产业分布的差异,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外商直接投资就业人数动态变化分析
随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也是不断增加的。2007年末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数为1496.3万人,与1985年末的6万人相比增长了249倍。虽然从静态角度来看,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很低,对就业的直接效应不大,但从动态角度来看,FDI吸纳的就业人数还是逐年增长的。图1呈现了1993-2007年期间全国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FDI企业就业动态变化状况。
(一)FDI企业就业人数动态变化分析
通过图1可以发现:
1993-2007年间东部地区在FDI企业的就业总人数上升很快,由1993年的229.2万人上升到2007年的1283.2万人,增长了4.60倍,占全国FDI企业总人数的比重由1993年的79.53%,上升到2007年的85.76%,上升了6.23个百分点。2007年东部地区FDI企业就业人数多的省市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和广东,这七个省市占全国的比重为80.26%,这些省市也是吸引FDI最多的地区。图1清晰地显示出东部地区FDI就业人口趋势的变化与全国的变化趋势一致,而且两条曲线的位置很接近,说明我国FDI企业就业人口的增加主要是在东部的FDI企业,这与我国82.6%以上的FDI集聚于东部地区是一致的。
中部地区1993-2007年间,在FDI企业的就业总人数1993年为22.6万人,占当年全国FDI企业就业人数的7.84%,2007年为101.2万人,增长了3.48倍,占全国FDI企业就业的6.76%,下降了
1.08%。2007年,湖北、湖南以及河南是中部地区在FDI企业就业人数较多的省份,它们也是FDI较多的省份,但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还是很大。西部地区1993年在FDI就业的总人数为17.8万人,占全国比重的6.18%, 2007年为44.6万人,增长了1.51倍,占全国比重的3%,下降了3.18%。2007年,西部地区在FDI企业就业较多的省份是四川和重庆,这两个地区也是西部FDI聚集的省市。东北地区1993年在FDI企业就业的总人数是18.6万人,占全国FDI企业就业人数的6.45%,2007年增加为67.3万人,增长2.62倍,占全国的比重为4.50%,下降了1.95%,2007年FDI企业就业人数较多的省份是辽宁,辽宁也是东北吸收FDI最多的省份。从图1可以看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FDI企业就业人口不但绝对量偏低,而且所占比例也很低,十几年中比例还有所下降,这和其在全国FDI流入量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一致。
(二)FDI企业在各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比较
表1是各区域FDI三个年份的有关统计数据,对比来看,可以发现FDI在四大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东部最高,但也是逐年下降的,在其他三个地区的比重本来就不高,也呈现逐年下降态势。FDI企业进出口占地区进出口比重在四大区域都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东部,外资企业进出口占东部进出口比例2007年时已达59.24%,超过了国内企业的比重,东北外资企业进出口占地区进出口的比重也较高,2007年达42.97%,中西部地区这个指标较低,2007年中部为
29.1%,西部为19.30%。外资企业在各地区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是逐年增加的,特别在东部和东北地区,外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的占比较高,2007年东部为41.08%,东北为21.15%,中西部地区较低,分别为11.14%和9.99%。
与上述这几个指标相比,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占各地区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则明显偏低,东部地区1995年的比重为6.05%,2003年下降为4.31%,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使周边国家或地区的“世界工厂”地位受到重创,而中国则通过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使珠三角和长三角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地带,这也改变了整个中国工业的布局和农民参与工业化的进程。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的劳动力数量巨大,导致东部地区按城乡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口,2003年比1995年增长了1.92倍,所以2003年东部外资企业就业占东部城镇就业的比重低于1995年,而2007年东部按城乡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口比2003年增长了14.4%,外资企业就业占东部城镇就业的6.86%。中西部地区外资企业就业占地区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很低,东北地区略高于中西部地区,说明这三个地区FDI不但绝对量低,而且创造就业的效应也很小。东部地区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在2008年以来的世界经济危机中,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批出口导向型企业订单骤减,沿海省份的机械制造、服装纺织、电子电器等行业陆续出现大规模裁员,号称“世界制造业之都”的广东东莞市大批外资企业倒闭、自动结业或压缩规模,终结了“世界工厂”的蓬勃景象,终结了持续四年的“民工荒”。
外商直接投资对区域就业的影响途径分析
一般来讲,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入我国:一种是并购,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进入东道国;另一种是新建企业,也被称为“绿地投资”,即在东道国新建企业(没有包括合资和合作企业,只指独资经营企业)。绿地投资在短期内会吸收较大量的就业,而且通常是东道国的普通劳动力。
除了直接创造就业,还通过间接效应也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比如大量短期临时工以及带动相关产业中企业的就业。通过并购进入方式,一般会导致被并购企业的业务整合与人员调整,在短期内会挤出一部分就业,但长期看整合后的企业竞争力增强,也会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中国商务部的《外商投资报告》指出,近两年来,外资收购兼并方式的投资增多。尽管制造业中并购投资的比重不到FDI的10%,但涉及到一些重要产业,比如我国装备制造行业这种并购的外资形式较多,影响较大。总体来看,在并购整合中,短期会较少就业岗位,但长期来看,更合理的结构会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和就业。
(一)FDI进入形式对区域就业的影响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主要采取了新建企业的方式,在1998-2006年间,中国东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为26.07%;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为9.82%;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为60.41%;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为1.09%。累计统计数据表明,外商在中国东部地区的投资主要以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方式进行,其中外商独资方式占绝大比例,中外合作方式和外商股份制方式的比重相对较低。改革开放后的较长时期内,外商投资主要以中外合资方式进行。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逐渐深化和市场发育渐趋成熟,外商独资方式逐渐增多,目前已经超过中外合资方式,成为最重要的外商投资方式,相对其他三种形式,外商独资企业对于国内投资的带动作用较小,对就业的吸收能力也较小。陶坤玉(2007)认为虽然外商独资企业比例的上升减少了FDI对劳动力的直接吸收,在一定程度对总就业量产生了负面影响,但是却对东部地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人力资本积累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劳动力的就业能力,间接影响到劳动力的就业水平和就业结构。而金碧、陈仲常(2007)的实证研究结论认为FDI与其独资化倾向均对就业有着积极而显著的正影响。
从1998-2006年,中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为44.51%;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10.41%;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44.82%;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0.40%。上述累计统计数据表明,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利用外资方式的一个重要不同是,中外合资企业方式所占比重大致与外商独资企业方式所占比重持平。
西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为45.06%;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14.17%;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39.38%;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投资所占比重为1.30%。从上述累计统计数据来看,西部地区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的外商投资的比重比中部地区更高,而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比重则比中部地区更低,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中西部地区的就业效应就远远低于东部地区。
东北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为44.82%;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10.11%;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44.42%;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比重0.65%。从上述累计统计数据来看,东北地区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外商投资的比重最高,其次为中外合资形式,中外合作和外商股份制形式比例很低。尽管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外合资的形式比例高于东部地区,但由于外资企业数量和投资额的绝对量远远低于东部,所以FDI对这三个区域的就业总量影响有限。
(二)FDI的产业分布和FDI企业的进入动机对区域就业的影响
从FDI 在我国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看,如表2所示:直接就业创造效应与外商直接投资来源结构和投资结构有着一定的相关性。FDI在我国四大地区的产业分布最集中的是第二产业,东部地区这个比例最高为68.67%,西部地区最低为52.23%;而西部地区FDI在服务业中的比例最高,中部次之,东部最低;FDI在四大地区第一产业中的比例都非常低。中国FDI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高度集中在制造业,这种投资结构与中国的比较优势变化是一致的,即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产品具有最大的比较优势,因而其国际竞争力也较高。由于东部沿海拥有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先行优势,因而成为了吸引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FDI最多、也是FDI相对集中的区域,主要是利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加工贸易比重较高,东部FDI加工贸易占全国加工贸易的八成以上。蔡、王德文认为,沿海地区的三资企业是中西部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新就业劳动力的重要吸纳部门。而2008年以来的世界经济衰退,使得该地区外资企业大量裁员,造成了2008年底失业农民工“大返乡”的壮观场面。刘守英在2009年第2期《财经》杂志上撰文指出“出口导向企业受挫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绝不是局部的、临时性的,它将直接影响中国依靠出口导向战略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格局,影响沿海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影响内地农民工的跨地区流动和非农就业,进而影响中国尚未完成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因为FDI对各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产生影响,区域工业化的程度对就业就有影响。走在工业化进程前面的东部地区有着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吸引外资的区位优势,外资在东部沿海的集中促进了其产业集聚,东部沿海地区农村丰富的劳动力储备正好回应了大量外资企业在该地区的建立,整个沿海地区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又引发了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朱金生(2005)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劳动力大规模向沿海地区流动,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投资倾斜是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重要导向因素,二者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资本投入向东部地区的倾斜,更重要的是FDI的大量流入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注入的强大动力,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地区劳动力大量流入东部地区,FDI除了对区域就业的直接效应外,还通过加快经济全球化进程、推进区域的进出口贸易、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等对区域就业产生间接的影响。
就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而言,无论是新建企业,还是并购企业在理论上来讲都是存在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我国企业生产的投资品的购买有限,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与其相关的前后向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也极为有限,因而创造的就业机会也是有限的。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统计数据,因此无法用精确的数据表现出这种外商直接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的强弱或大小程度。
结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FDI对我国的就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我国就业做出了更大的贡献。由于85%以上的FDI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使得FDI就业创造效应主要也是在东部地区有所体现,FDI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就业创造效应微乎其微。过去20多年中,中国利用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吸收了大量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构成了独特的工业化道路。因此,今后在利用外资促进就业方面,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我国劳动力人口众多,就业压力长期存在,因此发展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不能盲目否定利用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
第二,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人民币升值和国内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密集型FDI开始向成本更低的周边国家转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FDI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保持中国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上的国际份额,发挥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
第三,从长期来讲,今后在增加和扩大就业方面,要充分发挥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内资积累、强化内资增加就业的功能,建立以外商直接投资带动就业为辅,以国内投资拉动就业为主渠道的就业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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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朱金生.FDI与区域就业转移: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国际贸易问题,2005(6)
12.蔡,就业优先既必要又紧迫[J].财经,2009(18)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制造业;结构升级
[中图分类号]F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0174-02
1 我国制造业利用外资现状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非常迅速,总规模已经位居全球前几位,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非常明显。目前,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和经济转型的基础;作为过去30年我国综合国力提高的主要标志,制造业的全面发展和优化升级使得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制造大国”的地位,并为实现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利用外资方面,我国制造业一直都居于主导地位。截至2008年,我国已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8101.14亿美元,吸收FDI最多的部门则是制造业。从1997―2008年,我国制造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454.63亿美元到923.95亿美元,而制造业FDI则从255.82亿美元到498.95亿美元。从整体来看,除1998年由于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制造业利用外资额有所下降外,总体上呈现稳步增长状态。
从外商直接投资在制造业的分布来看,外商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外商投资的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2007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占全行业的产值分别达到了75.09%和54.31%。外商对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的加大,使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升级。
2 制造业结构升级的表现形式及测度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生产要素禀赋和需求结构会发生变化,同理,伴随着工业结构的升级,生产要素密集度也会呈现出升级的变化趋势。所谓制造业结构升级就是加速改变现有的制造业结构,由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的体系转变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体系,或者是不断提高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的比重,促进传统制造业的自动化和推动新兴制造业的发展来带动制造业的升级。
根据王岳平对工业部门要素密集程度的分类,制造业可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三种。根据此分类方法,本文通过对我国1997―2008年制造业相关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出不同要素密集度行业生产总值在制造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并运用回归分析得出外资对不同要素密集度行业的贡献差异,来测度1997―2008年我国制造业结构升级的效果。
3 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的机理分析
3.1 FDI 通过资本供给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
根据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源泉是技术进步和资本增加,同样产业结构的升级也需要资金的有效供给。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是积累能力不足,亦即资本供给不足,特别是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增长速度较快,国内有效资金供应不足,利用外资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国内资金供给的缺口。通过利用外资,可以增加我国现有的资金存量,加速资本的形成,大大提高我国的投资水平,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3.2 FDI通过技术提升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
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技术水平的提升主要是通过技术外溢来实现。所谓技术外溢,又称“外部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影响除资本和劳动力以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
4 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的实证分析
4.1 方法、模型
本文采用我国1998―200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多元回归的方法,考察FDI对我国制造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根据上文中制造业结构升级的测度方法,本文分别用符号PGDPL、PGDPC和PGDPT来表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在制造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根据上文的机理分析,外资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资本供给,本文将直接以制造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指标来衡量外资引进的规模,用FDI表示。外资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的另一条途径是技术外溢,不同的投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技术外溢效果,因而会对制造业结构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将分别考察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以三种投资方式的投资额为指标来反映投资情况,分别用JV、CE和FE来表示。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分别以各产业占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为被解释变量,以制造业FDI、制造业出口额以及投资方式为解释变量,构造回归方程:
PGDPL=μ+β1FDI+β2JV
PGDPC=μ+β1FDI+β2JV
PGDPT=μ+β1FDI+β2JV
其中,μ为随机干扰项。在模型回归中,为了考察不同的外资投资方式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将分别用变量CE和FE替代变量JV做不同的回归。
4.2 实证分析
表1方程1中,LNFDI的系数为负且通过了1%的显著水平,说明FDI的增加降低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合资企业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水平,说明合资企业促进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且作用非常明显。方程2中,LNCE的系数很小,且极不显著,说明合作企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没有明显的作用。方程3中,LNFE通过了10%的显著水平,说明独资企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有负面影响。
表2方程1中,LNFDI的t值在统计上不显著,说明FDI对资本密集型产业的作用不明显;LNJV通过了10%的显著检验,说明合资企业对资本密集型产业产生了负影响。方程2中,LNCE的t值在统计上不显著,说明合作企业对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没有太大的作用。方程3中,LNFE通过了5%的显著水平,说明独资企业促进了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且作用很明显。
表3方程1中,LNFDI的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水平,说明了FDI促进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LNJV通过了5%的显著水平,说明合资企业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有明显的负面影响。方程2中,LNCE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影响不明显。方程3中,LNFE通过了1%的显著水平,说明独资企业促进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且与合资企业相比,独资企业的作用更明显。
通过对以上回归结果的纵向比较,我们可以看出:
(1)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制造业结构的升级。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值在制造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减少,技术密集型产业所占比重增加。外资的不断引入必将带动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传统制造业结构的升级。
(2)三种外商投资方式中,合作企业对制造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不明显,合资和独资企业促进了制造业结构的升级。从横向来看,方程中FE的系数大于JV的系数,说明独资企业对制造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更大。
参考文献:
[1]刘亚娟.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演进[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05.
[2]王岳平.开放条件下的工业结构升级[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