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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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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

第1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治理;农业

中图分类号: F20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2.004

1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食品安全从表面来看主要是由于食品供应的链条越来越长,中间环节过多,范围太广,使得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几率越来越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必须要经过生产、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而每环节都可能造成食品被污染,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一定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所以应调查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必须要从最初的农产品到终端市场的每个中间环节都认真检查。

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在农业食品生产链的每个生产环节,最主要来源于农业产品的生产环境、农业产品的培育过程以及农业食品的加工过程。据目前调查研究来看,农户作为农业食品领域最基础的生产者和交易者,不仅生产规模小且数量多,又分散经营,这样给产品带了检查监督的难度,从而加大了农产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要想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业食品必须要掌握更多的知道和操作技能,而小型农户常因教育水平、信息的收集能和以及农作的经验等原因受到约束,因此使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只注重生产的结果而不在意食品的安全性。

2 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

由于农业食品的加工、运输、生产、销售等环节都影响着农业食品的安全,因此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行方法就要深入到食品的每个环节寻找问题,才能最终杜绝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1整理市场

农业食品的市场是食品资源配置的基础,市场主要按食品的价格来进行资源匹配。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是治理农业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而通过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建设品信誉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并透过市场竞争来引导全面促进农业食品产业的整理和兼并。提高食品产业和食品产品的集中销售是市场治理的目标,并且缩小食品安全的范围,安全范围缩小治理难度相对降低。同时由于食品和其他工业品不同,食品的质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内在的质量或有无有害添加剂,消费者无法直接判断,于此同时食品的伤害性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决定了生产者比消费者更清楚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然而单个消费者因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并不能花费很大精力去了解食品的全部信息,只能接受企业的广告和宣传。

2.2政府治理

食品安全本身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一直是社会公共问题,政府担负着安全问题治理的主要责任。出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度,由政府出面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效率是最高的也是最有效的。因此发挥政府职能是保障和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具体来说,通过立法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和配套的法规,实现标准化生产,促进产品质量的认证;加强产品的包装标识等的管理;加强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加大科技服务能力也是政府应重视的一个方面。

2.3生产者的自我约束

生产者是农业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者,也是主要制造者,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的践行者。长期以来,城市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大,对农业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相对较差,导致环境污染在向农村转移,再加上忽视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质量。部分生产者只注重于产品数量,反而不注重产品质量,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安全标准,所以安全问题的成功取决于生产者自己是否自觉地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2.4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治理

基于安全的风险监管,遵守优先顺序的原则,要把“故意破坏”放在第一监管项目,改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重点要对加工者主体进行监管,尽快的落实检查和监管制度,监管全部的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明确工作的流程和相互关系,一定做到监管责任划分不留死角,在监管制度的前提下不断的自我完善,推动或形成“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安全监督的共同体系。

2.5消费者的反向治理

消费者群体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受益者,同时也是安全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出于食品信息不对称和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消费者难以分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却难以取证,消费者一般处于“无奈、无为、无知”的尴尬位置。消费者是食品安全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问题识别的技能和知识,构建出消费者维权的通道,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治理食品安全,需要把权力返还消费者本身,致使消费者维权有利,有权可维。这个权力应该是实实在在的,需要公布因安全问题受害者的赔偿和产品召回制度,有利的发挥消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向监督机制,让“3・15”维权日成为一种常态。

3结语

食品带给人们丰富营养的同时,也带给人们潜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食品工业的现代化和生态环境变化、全球化的新形式下,有效的地运用防范机制控制和预防食品安全性,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人们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就一定能使食品安全成为科学合理、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使监管部门切实起到监管的作用,商户做到诚信经营,树立诚信理念,从事诚信经营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臧立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9.

第2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完善;刑事政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关乎民众福祉安康,企业发展存亡,政府信用和形象。近年来“镉大米”“奶粉掺假”“假羊肉”“地沟油”等给百姓带来不少困扰,将食品安全治理问题推到了法治热点事件之一,推动了食品保护相关立法的完善,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又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与调整,但现有规定不可避免地留有不全面、不完备和不易操作之处。为了更好的完善食品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维护人民的食品安全利益,刑法作为万法之盾起着关键作用,所以我们需要研究有关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以及其中蕴含的食品安全的刑事政策。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保护体系

1.危害食品安全的基本犯罪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中,直接规定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条款有:第143条、第144条和第408条之一款的规定;间接条款有:第140条、第114条和第397条规定等。

2.从《刑法修正案(八)》中食品安全犯罪修订的内容可以看出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在范围上呈扩展趋势,在力度上呈严厉趋势

(1)犯罪对象的扩大。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以下意义:①《刑法》的相关规定与《食品安全法》衔接,形成统一的立法体系。②弥补了“卫生标准”范围过窄的弊端,提高评价标准要求,与社会变化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取代“卫生标准”,将具有同样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规制范围内,更全面,更符合社会变化的需要。

(2)量刑上的变化。①取消了倍比罚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中,第143和第144条将原文中关于以销售金额为参照适用倍比罚金刑的条款全部删掉,具有以下几点积极意义:首先,取消了危险犯、行为犯与结果处罚之间的矛盾。其次,扩大罚金刑适用面,防止漏罚情况的发生。再次,与《食品安全法》体系矛盾的消除。最后,增加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比例罚金标准的删除,在对行为人的应处罚金刑数额的认定上,增加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更好地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其进行罚金多少的确定。少了比例标准的束缚,司法认定行为更具灵活性。②取消单处罚金的规定第143条、第144条的修订均取消了犯罪的基本形态下的单处罚金的规定。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使得食品安全犯罪的控制和处罚的幅度尤为重要,过轻会导致犯罪控制不力,有违刑事政策导向。所以,将单处罚金的罚金刑模式取消,实为对刑事政策的一种回应。

(3)扩大了入罪范围。第143条、第144条的修订中增设了一些口袋条款,如“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的表述,取消了第144条最后一部分“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断层。比如行为符合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了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但是却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在1997年《刑法》中,是无从适法的,而口袋条款的规定,便涵盖了其他的预测性不强的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4)身份犯的特殊增设。第402条之一款身份犯的增设,是针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为特殊主体敲响了警钟,为国家的食品安全保护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刑法保障。

二、当前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体现的刑事政策

刑事政策指的是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根据我国国情和犯罪状况制定或运用的预防犯罪、惩罚犯罪以及矫治犯罪人的各种刑事对策。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控制、惩治犯罪,是为了从整体上减少犯罪或者在某些个别领域消灭犯罪,把犯罪对国家、社会和人们所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各个领域和人们的生活正常进行,根本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

当前我们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主要的体现是对于犯罪的惩治政策,包括“从严”和“从宽”两个方面,就是根据不同犯罪性质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食品安全犯罪不同于其他的普通犯罪,其侵犯的是人民大众的生命健康权利,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因而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犯罪采取的是“从严”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条款的修订,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理念、刑事政策导向上的变化,即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安全领域中,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治,注重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为:

(1)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政策表现为犯罪化,并且刑法介入在不断提前,从结果犯提前到了危险犯,现在又从危险犯提前到了行为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把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原来的危险犯改成了行为犯,即删除了原来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件,只要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第3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策略

一、现阶段食品安全的基本特点

在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从理论上来讲,经济法隶属于社会本位法律体系,其在维持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社会经济主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经济体制下的食品安全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1.市场自律性调节制度不健全

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对于社会资源进行满足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自律性调解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多时候市场执行调节机制难以运行,使得社会资源分布呈现出不均匀的状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商人以经营劣质食品在市场中牟取暴利,使得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形成正规产品严重滞销的局面。

2.食品商家社会责任意识缺乏

在政府相关干预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商家作为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用不法手段去生产,经营伪劣产品,对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从长远角度来讲,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是不利的,但是多数的经营者将注意力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仍然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着各种劣质产品的经营活动。

3.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的具体信息不是很清楚,商品的知情权也难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保护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另外一方面,即使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很少与消费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只要商品进行了更换就可以了事,这样的消费者维权方式极大的纵容了不法行为。

二、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探析

从经济法视角下去探析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的去理解食品安全深层次的利益链条,这对于解决实际食品安全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析:其一,缺乏有效的经济法律制度约束,难以保证食品经营者做到自律。对于社会来讲,假冒伪劣的食品会对于人民的生命造成威胁,使得社会利益遭受损失。其二,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全,治理手段不科学。目前我国虽然具备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但是其执行强度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出现了权力寻租的现象,最终利益损失者还是老百姓。其三,食品市场失灵,市场信息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的情况。从理论上来讲,商品的价格是有质量好坏来决定的,在市场资源配置出现不均衡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对于繁杂的信息作出辨别,使得各种食品欺诈行为不断出现。

三、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为人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是国家,社会,商家,消费者需要不断探析的话题。具体来讲,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市场主体的自律体制难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就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的宏观调控,以保证食品安全处于良好的管理和控制之中。具体来讲,政府机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念,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身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其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立,保证相关部门切实的将食品安全工作执行到位,避免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其三,以岗位责任制度去确定区域食品安全职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要求其进行整治,加大对于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2.注重培养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现代化企业要想在未来得以生存和发展,就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争取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销售的重要环节,其对于食品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需要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其一,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保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做到食品的安全性,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其二,积极融入到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中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假冒自身品牌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和追究,以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食品品牌的信誉;其三,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保证销售出去的食品都是安全的,健康的。

3.高度关注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

从不良食品进入市场,从销售市场到消费者的环节中,看似消费者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不仅仅难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还导致自身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身参与到食品安全维权活动中去。具体来讲:其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其二,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其三,积极培养自己辨别伪劣产品的能力,避免因为图便宜而上当购买不良的食品。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饮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无论在何种时期,食品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针对于目前我国食品市场混乱状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使得原本正常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还对于国民幸福感的提高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于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积极探析出现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第4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普速列车;餐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我国的普速列车是指时速不超过160km的列车,沈阳铁路局加挂餐车的普速列车运行里程数在700~4500km之间,普速列车一般运行线路长、停靠站点多、客流量大且旅客构成复杂,餐车供餐次数多、供餐多样化,这就导致在原料采购、地面加工配送、运行途中加工制作、现场销售等环节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点。而餐车作为运行的就餐场所,它的食品安全关乎到乘客及列车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旅途顺利。为了解沈阳铁路局管内普速餐车食品安全现状,汇总2013—2015年《旅客餐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查出问题情况,分析食品安全风险所在。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3—2015年沈阳铁路卫生监督所监管的普速餐车。该文2013—2015年沈阳铁路局普速餐车数量,2013年有57对216组、2014年有57.5对306组、2015年有51对291组。收集《旅客餐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数据进行资料。

1.2统计方法

将监督检查表中相关数据录入Excel表,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计数资料年度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监督情况

统计学分析得出三年的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间不相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56,P﹤0.005),用2分割法两两比较后得出2014与2015年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差无异统计学意义(χ2=0.015,P﹥0.05),2014、2015年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高于2013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99,P﹤0.005),

2.2食品安全风险点

设施设备的问题最突出,出现的次数在构成比中过半,主要为食品容器、工具无明显区分标识或混用混放,如原料容器盛放成品、半成品,或用无标识容器盛放食品等,易导致交叉污染;其次是餐饮具卫生,多为餐饮具、容器等洗刷不净残留污渍;再次是贮存运输,主要是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未分类分室摆放食品;最后是卫生管理,常见上车食品与餐车进货清单不符。表3重点项目中问题出现频率由高到低依次是第5项多为散装食品、盒饭等未按规定标明生产时间、生产厂家等;第4项即餐饮具、茶具、食品容器等未消毒;第3项多为冷冻冷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无制冷作用;第2项无健康证;第6项多见超保质期食品;第1项主要是超许可范围经营;第12项偶见。是将检查项目与重点项目合并,并将两者相近问题项“六—42和重点项4”合并为餐饮具熟容器清洗消毒不达标,监督项目计59项。问题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四—26,然后依次是合并项“六—42和重点项4”、重点项5。三者之和占构成比的2/3多,而它们在各自的构成比中也是前两位。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这3项上,其余有问题项虽占比重不大,但不代表导致的后果不严重,食品安全无小事。

3讨论

分析出现上述食品安全风险的原因:①责任心不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对查出的问题不重视,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多数健全,但落实不到位。②卫生知识薄弱。这与餐车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有关,餐车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有待改善[1]。③受条件制约。餐车空间有限、配餐量大、现有加工环节繁杂,给加工、洗消、配餐等操作及摆放、贮存带来难度;餐车冷冻冷藏设施性能不稳定,非列车运行期间供电无保障[2];食品用具、容器等标识多为不干胶贴,反复洗刷后易脱落;餐车经营处于列车运行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多等。④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包括餐饮服务段自身管理体系以及卫生监督体系。即一方面普速餐车长期以来延续着既有管理模式,即餐车主管段自主经营,缺乏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从食品采购、配送、加工、销售、补料、贮存直至退乘余料处置等全过程缺少时时追踪的有效管理手段;另一方面,铁路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数量偏少,条款较为笼统,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接轨程度不高,已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3],监督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不能对餐车情况即时监控及随时查询。

4对策

①强化自律。从管理单位自身抓起,主管领导首先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变他人被动管理为自我主动管理[4]。建立激励与惩戒并行的管理制度,实现自上而下对食品安全负责的自律形态。②加强培训。重视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动手动脑能力,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使其自觉树立食品安全法制、诚信和责任意识。③简化车上操作。因既有餐车条件所限,应尽量简化、规范车上食品操作,如加强地面净菜、半成品的配送;对长途餐车增加上料点的补给、减少车上贮存,防止餐料腐败变质;建立餐车用餐同即食盒饭配送互补的供餐模式[5];食品容器、用具等区分标识可采用不易脱落标识如铁牌、用激光笔在不锈钢容器上标识或在材质、颜色上区分等。④完善监管体系。在自身管理上逐步建立科学、专业化管理体系,任用专业人才管理食品安全;建立电子平台,对餐车食品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掌控。在卫生监管上加快制度化、现代化监督体系建设,及时出台与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适合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食品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作用为监督即时提供依据;利用现代科技实现资源共享,随时查询单位自管、疾控监测、商家检验等相关信息数据。⑤全民共治。充分利用站车场所客流量大、受众广泛的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提高人们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主动加入监督队伍,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查林,孙慧丽,王宏武.旅客列车餐车工作人员食品安全KAP调查分析[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4,8(7):446-447.

[2]周捷.浅谈铁路餐车食品经营的安全管理与发展愿景[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5,5(1):28-30.

[3]李峰光.关于铁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成效及任务的探讨[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3,3(2):83-88.

[4]赵亮,张冀梅.铁路餐车卫生状况分析与监管对策探讨[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2,6(7):415-417.

第5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检测;问题;检测技术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身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食品质量的检测对民众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影响。食品监管部门应重视食品的检测工作,集中力量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供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行业发展的基础,食品中营养成分比例及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

1食品安全和食品检测的意义

食品安全属于民生问题,其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以及健康安全具有重要影响,是我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对食品进行检测可对食品的组成成分进行全面分析,并对食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可为食品安全及生产质量提供重要保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食品种类逐渐丰富,各种复合型食品以及有机食品出现,极大丰富了人们的食品消费选择[1]。但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事故与日俱增,其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及消费权益造成威胁。因此,食品监管部门需要重视食品安全检测,制定相关检测制度及标准,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质量,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长久发展。

2食品安全和食品检测的问题

2.1检测人才匮乏

食品安全的检测属于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对检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具有较高要求。当前,我国食品检测工作普遍存在检测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其不利于食品安全保障。专业化且高素质的检测人员既需要具备丰富的食品检测知识与技能,还要具有一定的实际检测经验,能够认真对待并完成食品检测工作。虽然我国逐渐提高了对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视程度,但该行业正处于人才紧缺的状态,诸多检测人员存在日常工作懈怠的问题,检测人员缺少对食品安全检测重要性的认知,不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2]。

2.2检测设备落后

检测设备是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的辅助工具,食品安全的检测需要借助各种设备仪器,如一体化食品安全检测仪、调味品添加剂检测仪、食用油品质检测仪、手持式兽药物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以及手持式重金属检测分析系统等[3]。检测设备正常运行可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质量及效率。目前,部分地区食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相对落后,诸多设备存在更新不及时,检测结果不精准的问题,既不利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不利于检测设备作用的发挥。同时,专业型人才的缺失,使得部分先进的检测设备无人员可操作,设备的引进形同摆设,使得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3检测技术落后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应用相对落后,诸多食品检测技术及方法尚未被研发成功,如在蛋类、奶类以及鱼类等食品中导致过敏病症的蛋白检测技术。同时,诸多食品企业在食品生产及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双氧水或膨松剂,此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此类添加剂使用量超标,可能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危害人体健康。我国仅能检测出此类添加剂的使用量,而发达国家可以进一步检测出添加剂的具体成分。

2.4检测机制缺失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有机食品以及复合食品的种类及数量逐渐增多,并被销往世界各地。相比于食品行业的发展速度,我国食品行业检测机制创建与完善的速度较慢,无法满足食品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诸多地区食品检测机制未能及时进行调整与更新,使得原有检测机制很难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得到有效落实,严重阻碍了我国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4]。同时,各地区食品检测机构受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检测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安全检测缺少统一性,不利于检测机制的创建与完善。另外,部分欠发达地区的食品检测技术较为落后,技术优势未能有效发挥,严重阻碍了检测机制的创建。

2.5检测数据不准确

食品安全以及食品检测既需要先进设备与技术的支持,又需要专业检测人员的操作。在日常的食品检测工作中,经常会出现食品检测数据不科学的问题,其会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食品安全的鉴定,检测技术的应用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5]。此外,检测人员的技术操作、设备应用以及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等都会对检测数据的科学性产生重要影响。食品检测数据直接关系着食品是否能够进入销售市场,必须具备科学性及精确性,禁止出现检测数据不完整或不明确的问题,禁止将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投放进消费市场,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3食品安全和食品检测的改进措施

3.1培养专业人才

我国食品检测行业普遍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需要引起检测机构的重视。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检测事业的发展,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应注重食品检测人才的培养。①可创建奖惩机制,将人员日常考核与奖惩机制挂钩,有助于鼓励检测人员提升自我专业素养及技能,有助于检测人员形成积极的工作态度[6]。②食品检测部门或企业应重视与职业高校的合作,职业高校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可为食品检测机构培养专业人才,有助于专业检测人员队伍的构建。③鼓励技术人员加大对食品检测技术的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

3.2引用先进设备

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设备的先进性以及操作人员的精准操作都会对食品检测结果产生正面的影响。因此,先进设备的引进与操作需要工作人员注意以下几点:①总结设备使用经验,定期调整先进设备管理流程及机制,有效落实并注重管理制度;②引进先进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或企业应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先进设备的引进工作;③注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专业的设备操作人员,确保其能够操作各种先进设备,有助于防止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的检测偏差[7];④做好先进设备的维修工作,企业或机构应聘请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无任何质量问题。

3.3应用先进技术

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技支持。相关部门以及消费者应提高对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视程度,政府部门应给予食品监管部门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支持,既有助于食品监管部门引进先进的设备及技术,又有助于促进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8]。此外,先进检测技术的应用是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获得进步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我国构建良好的食品检测环境[9]。

3.4完善检测法律

建立并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检测法律,有助于为食品检测人员的日常执法提供法律保护。当前,我国各地区食品监管部门普遍存在食品安全检测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应引起相关法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依据各地区食品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食品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既可为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又可确保我国食品行业的有序发展[10]。

3.5制定检测标准

食品安全检测数据不准确与检测机构缺失或者是机构缺少安全检测标准有关,各区域政府应该注重食品检测机构的创建以及食品检测标准的制定。政府应该重视基层食品检测机构的创办,针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或农村地区,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发达地区,可通过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构建细则化的网络检测系统,以减少食品检测人员的压力及失误,提升食品检测效率并降低检测成本[11-13]。此外,各地区食品检测机构需要完善检测标准,确保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有章可循的同时,通过科学制定食品检测标准,为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14]。

4结语

第6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一、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我国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不断改善,食用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与消费者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很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起步较晚,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要健全,执法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规范了食品标准制定和食品检验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从根本上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农业部门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承担着从农产品生产环节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将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

食品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业执法的一部重要法律。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要把两部法律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部法律。要采取多种形式把法律条文和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法律的贯彻实施打牢基础。在学习宣传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识全程全面监管的新理念。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监管工作职责不清、协调不够,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全程全面监管,生产经营者负首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和监督”的监管理念,对加强和改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农业部门要按照上述监管理念的要求,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做好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生产经营者形成重质量、重信誉、重自律的意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形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要准确把握农业部门执法职责。《食品安全法》明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优先适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农业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要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食品安全法》在标准制定、信息公布两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制度作了必要调整,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公布,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等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农业行政等其他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农业部门要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将认识统一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上来,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衔接。

三、切实加强法律执行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认真执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的认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些制度规定和原则要求,需要出台或修订相关配套制度予以落实。农业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提出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建议。要针对部分行政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实际,认真配合立法机关加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抓紧出台《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然比较突出的实际,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对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还要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检验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间的联动机制,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不断加强完善法律执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研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技术问题,把握规律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充分的理论储备和技术保障。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评估和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执法、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还是要从生产抓起。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是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同时,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这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

一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归根结底要靠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者来保证。只有将安全控制措施内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针对当前农民群众中存在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欠缺等问题,要在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

二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化催生规模化,通过规模化促进标准化。

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它们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督促其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生产技术服务。

三要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品牌是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的重要标志。积极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利于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并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提高其从事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近年来,农业部门在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万多个,对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今后,要继续把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

第7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但是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如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与企业甚至行业是否自律存在着较大关系。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通过对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大小共332件食品安全事件的统计,发现由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共有165件,占全部食品安全事件的49.7%;其中涉及工业原料非法添加的共有69起。统计报告表明,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是食品添加剂的超限量使用。面粉增白剂、甜味剂、漂白剂和防腐剂的超限量使用问题最为突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当不仅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也会制约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使用。如GB2760规定柠檬黄为食品级着色剂,同时明确规定方便食品中不得加入柠檬黄作为着色剂,但质检人员在全国范围的质量抽查中仍发现不少方便面及其他面制品中添加了柠檬黄。此外,食品中添加非法工业原料近年来通过相关部门的抽检及媒体的曝光,可以发现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工业原料被添加到食品中。其中最为人们所熟悉、危害比较严重的非法工业污染物有豆腐中的吊白块,辣椒粉中的苏丹红,蔬菜中的保险粉等,还有些最近被发现的毒理尚不明确的工业污染物,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肉制品中得瘦肉精等。

(二)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五点:

1 政策法规不健全、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

2 利益驱动逃避责任导致执行不力。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 ,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

3 标准滞后,尤其是食品添加剂标准不完善。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有22大类,其中已批准生产使用的品种达1500余种,但有标准可依的产品仅200余种。另外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制定存在与实际生产相脱节的问题,从而导致问题不断

4 检测技术落后。我国食品检测设备落后,灵敏度较低,检测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落后的检测技术不利于及时发现食品中的非法工业原料、形成稳定的检测标准,将事后监控变为事前预防也就更加无从谈起。

5 食品安全监控体系有待健全。建立完善的食品风险管理与安全预警体系有助于控制食品风险、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现有体系仍存在着效率低下、监管不全面及信息不公开等不足。

二、食品企业如何进行自律肩负起推动食品安全的重任

(一)必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企业的发展角度来说,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企业主体的发展自律、靠企业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二)企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 进一步理顺企业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多数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由多个部门承担,从实际运行看,各职能部门不能更加顺畅地履行各自的职责,效率低下,企业负担重。企业应从根本上理顺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包括添加剂在内的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领域里应当把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战略目标。实现从源头控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2 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收集整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最新《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企业应定期及时组织对可疑的添加剂采取重新评估或考虑其安全性的确定因素及时删除并予以公告,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信心。

3 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合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让消费者真正了解和认识有关食品添加剂安全性方面的知识,让人们真正懂得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只会越来越多,并非所有的添加剂都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企业应多渠道对广大消费者加以正确的引导,使人们真正懂得正确合理科学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企业,要尽可能按照使用标准中的中等或偏下使用量使用。对使用环境和生产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加以控制。

4 在食品生产企业中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在食品企业中实施HACCP体系,从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销售台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消费者投诉受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控程序和指标,健全质量控制系统。实行质量安全标准,可从源头上减少包括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内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发生。将危害进行有效的预防、降低或消除到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

5 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企业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企业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等5个主要环节进行。此外,企业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还应抓紧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责任。

6 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由于订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协调机制,企业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相互矛盾的问题,比如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不同、含量限度要求不同等,这就要求企业应将企业执行食品标准尽快与国家标准接轨,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企业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

7 建立和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就是评价食品中有关危害成份或者危害物质的毒性以及相应的风险程度,这就需要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份或物质的安全剂量。食品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企业传统的做法由于缺乏预防性手段,故对食品安全现存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不能做出及时而迅速的控制。企业必须建立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

8 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信用体系。信用在当今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本。只有企业讲诚信信用,才能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企业应通过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可以明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权威性和指导作用。企业应大力开展道德教育、进行社会舆论引导、进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道德标准,以群体的力量指引和迫使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自律。

9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汇总、分析预警的网络体系。目前,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是各职能部门自行公布与其相关的信息,但现实中不仅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样,甚至同一部门对同一内容的信息公布也出现不致。因此,企业尽快建立统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汇总、分析预警的网络运行体系是保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此,应尽快构建企业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汇总、分析预警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第8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1 充分认清新时期铁路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铁道部党组和领导对做好铁路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9月29日,在铁道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彭副部长强调:食品安全与行车、人身安全同等重要,铁路运输和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到“三同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运输经营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10月27日,彭副部长在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暨职工健康休养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铁路食品安全工作,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铁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证铁路食品安全。

2 依法管理是确保铁路食品安全的根本要求

依法管理是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食品安全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此法集中凸显“安全”二字,更加凸显食品安全法的终极目标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到铁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面广、跨区域、流动性强的特点,2010年9月3日,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铁道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同制定实施《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铁路运营食品实行统一综合监督制度,并由铁路部门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这是一个关于铁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是一个符合铁路自身特点,有利于铁路食品安全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这不仅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环境更加完善,而且对铁路部门切实履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改变监督模式,推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

呼和浩特铁局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制定了《呼和浩特铁路局卫生安全绩效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这是在全国铁路系统唯一开展卫生安全绩效考核的铁路局。推行绩效考核工作,是转变卫生监督管理与考核模式的一种有意义的探索,可以明确查找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强化各单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卫生监督绩效考核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1.1 全局各单位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卫生工作的副职及单位下属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处室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督办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工作到位。

3.1.2 呼和浩特卫生监督所作为执行机构,履行对全局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按照“管帮促查、以帮为主”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注重现场指导,控制关键环节,提升安全水平,保证食品安全。

3.2 明确食品安全绩效考评范围。

明确食品安全绩效考评范围,使得食品安全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3.2.1 卫生专职监督干部。劳卫处卫生监督所全体卫生监督员作为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干部,卫生监督人员既是卫生执法人员也是路局专职监察人员,赋予着双重身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3.2.2 卫生专业管理干部。局属运输站段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室、车间、经营网点卫生管理干部作为食品安全专业管理干部。

3.2.3 卫生综合保障和联责考核干部。局属运输站段各单位上级业务处室为卫生综合保障和联责考核干部。

3.3.4 职工考评范围。局属运输站段下属的餐饮加工基地、餐车、食堂、伙食团、等食品经营网点的正式在职职工。

3.3 确定食品安全检查量化指标考核

3.3.1 卫生监督检查量化指标考核。按照卫生监督人员职责不同来确定量化考核指标。卫生监督员每月有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时间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餐营单位关键时段、关键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不少于15次,每月检查发现甲、乙、丙类卫生问题(卫生问题是按照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程度分为四类:即甲Ⅰ、甲Ⅱ、乙类和丙类)不少于8个,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管理干部未按规定完成月度卫生安全问题量化指标,按未完成问题同等分值记负积分;连续未按规定完成量化任务,加倍记负积分,直至扣完当月基础分100分。

卫生监督检查量化指标考核实行逐级认定,卫生监督所所长的卫生安全检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由劳卫处主管处领导考核认定,副所长由所长考核认定,科室主任、分所长由分管副所长考核认定,卫生监督员由本科室或分所负责人考核认定。

3.3.2 业务素质考核。

卫生监督员统一参加路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达不到80分为不达标,记负积分50分。

3.3.3 卫生监督检查干部作风考核。

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要开展针对卫生监督员遵守卫生检查规章制度、规范检查行为等方面的专项稽查工作,发现不规范的检查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考核。在帮助受监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的同时,塑造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

3.3.4 卫生安全过程控制考核。

对上板的卫生甲、乙、丙类问题逾期销号,显示红色警告牌,按照问题等级分别考核责任部门直接责任干部负积分;逾期两日后仍未整改销号的,按照问题等级分别考核责任部门党政正职负积分。显示黄色警示牌,按照问题等级分别考核督办部门直接责任干部负积分;逾期两日后仍未整改销号,变为红色警告牌,按照问题等级分别考核督办部门直接责任干部负积分,考核督办部门党政正职负积分。

3.3.5 正向激励考核。

对在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中认真履职,积极主动深入现场,检查解决问题质量较高的卫生监督员、卫生管理干部给予正向激励。每发现一个甲Ⅰ类卫生安全问题,给检查者记正积分100分;每发现一个甲Ⅱ类卫生安全问题,给检查者记正积分50分。

3.4 督促整改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为加强对卫生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落实,督促卫生问题的解决,建立以下制度。

3.4.1 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对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甲Ⅰ、甲Ⅱ类问题的、同一个问题连续反复发生的、未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在现场卫生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制作现场卫生检查记录后,由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返回卫生监督所。

3.4.2 卫生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卫生监督纠偏指令书制度。

对于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甲Ⅱ类卫生问题的、同一个问题连续反复发生的、未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在现场卫生检查记录上签字的,由卫生监督所签发卫生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9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范文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显得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经营户对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有吃总比没吃好,吃了只要死不了”的思想观念普遍存在。放纵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泛滥。尤其是农村商店、小卖部的店主多是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低,由于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经营中不重视索票索证,谁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不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因而出现了问题无从寻根求源,导致低价质劣产品泛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二是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目前农村经济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变,但农民的消费水平仍然较低,属于弱势群体。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选择消费品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容易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加之,制假者在包装、装潢上鱼目混珠,使农村消费者识别困难。即便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于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检测鉴定费用较高,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制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

三是城市假冒、质次食品向农村市场转移。近年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对城市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为了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一些不法经营者把制假售假的市场转移到了农村市场,达到其牟取暴利的目的,导致包装低劣,质量较低的小包装食品大量流向农村市场,

二、农村食品安全面临的监管困难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薄弱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没有下延的专门机构,由于监管部门与农村距离较远,单凭县一级监管部门的人员力量,要开展对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力量远远不足。即使一些监管部门在乡镇设有站、所,但由于食品安全分段管理体制,常因协调机制不健全而制约监管的有效性,

(二)农村监管区域广,工作量大、难度大

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比较分散,执法部门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检查一遍,需要十天半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牧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因而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地区无证食品经营户、餐饮店等缺乏有效监管,成为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农村食品检测手段不足

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有的乡镇站、所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监管人员仅凭眼观、手摸,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加之由于受工作经费及检测法定效力的限制,一些监管部门对应该检测的项目能省则省,导致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处理,

三、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系

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应负总责,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此市、区县人民政府应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乡镇(居委会)、行政村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 制定食品生产经营标准。一是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指导生产者与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与经营。二是要推进市场许可规范化进程。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措施,主要包括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严格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2 加强食品分段管理。实施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后,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在农村市场,卫生部门把好食品卫生关,质监把好生产质量关,工商把好食品流通安全关。将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抓好产品源头与批发领域的规范经营,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因为食品越往消费终端走越难管理,只有抓住源头及食品集散中心,才能有效进行管理。做到监管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检查日常化,重点实施食品准入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监督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并实施不合格商品下架与召回制度。根据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的商贸企业到农村开辟便利连锁机构,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规范、整合食品市场,形成规模经营,这既有利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形成示范,又有利于淘汰一些经营不规范、质量无法保证的企业,促进当地消费观念和经营方式的改变。

(二)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自觉规范

农村区域面大,食品经营单位分散,面对众多食品经营单位,单靠部门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目标是不够的,必须通过行政指导促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经营。

监管部门应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经营户诚信经营。一是在食品行业内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使行业、企业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培植一批注重品牌质量、恪守商业信誉的食品生产、加工与零售企业;运用失信惩戒机制,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黑名单”,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农村也寸步难行。促使企业自律式监管,从而影响带动其他企业合法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

优化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食品经营户负主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

1 在农村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宣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不仅使消费者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让经营者了解违法经营将受到何种处罚。引导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识假辨假的能力,使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2 加强与部门沟通,联合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从严从重处罚,起到杀一儆百、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