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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入,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从“狭隘人类中心主义”到“大地伦理”,使人类逐步认识到了人与自然万物同属于一个“生命共同体”。从而人类对“自然权利”有了更明确的解析;在“自然权利”运动的推动下,“自然权利”的内涵得到前所未有的丰富和发展,它对于今天指导人类进行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有重大现实意义。
当前,加强环境保护,注重生态平衡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为了实现本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关注的重大问题,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而今天,为什么要保护自然,又何以能实现,其实这是一个历史的话题。今天,追本溯源,从历史的角度来反思环境保护的渊源,对实现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自然权利”说的起源及基本内涵
.“自然权利”这一专业术语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的。人类认识发展的渐进性决定了不同时期人们对“自然权利”释义的不同。提到“权利”一词时,它总是与人或人类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即有它的特殊的规定性和特定的使用范畴。因此,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作为一个社会法律关系,还是作为道德关系范畴,特别是就“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来考虑时,权利只能局限于人类或人类社会领域。
1. 1“夭赋权利”的最初途释
“天赋权利”或“天赋人权”是17世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的哲学家洛克为了反对封建专制,倡导人权解放运动首先提出的,它的基本含义是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也就证实了最早的“权利”一词指的就是人权,即人类的认识只是局限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其实早在公元三四世纪时,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学家就认识到这样的哲理:人是先于政府或其他文明秩序而存在的,这种原始的自然状态是根据某些基于存在和生存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他们把这种原则称之为“自然法”。
3世纪时,罗马的法学家乌尔比安就提出“动物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因为自然法包括了自然传授给所有动物的生存法则;罗马人也由此推出,假定存在着(除人类以外的)另一种道德体系,即‘动物法’,也是合乎逻辑的[[2]。上面所说的“自然法”或道德体系,也就是处于朦胧状态的“动物权利”意识,只不过直至后来出现了“人权”的思想,才有了更明晰的解释.另外,虽然这里只是提到了把动物包括进这种“公正”的概念之中去,但这种微弱的“广延共同体”的思想使在20世纪70年代的“森林与其他自然客体在法律面前应当拥有地位”观点的出现就显得不很突然。
而其他意义上的“权利”思想,即和人类社会同等意义上的“权利”范畴内的自然权利,不可能存在于动物生活领域或其他生物生活领域。澳大利亚哲学家帕斯莫尔认为“权利思想完全不适用于非人类的存在物,人类之外的生命认识不到彼此之间的责任,也没有能力交流对责任的看法,这一事实意味着只有人类道德才是道德共同体的成员,荒野只有工具价值,当然人类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加以讨论,也就是说,大自然的确不拥有权利,但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保护大自然,把生态伦理学当作某种人际道德来加以讨论是正确的。”罗国杰认为“所谓动物的权利,并不是他们生而俱有的。而是人赋予他们的,人类之所以赋予植物或动物以权利,并不是为了植物或动物本身,而是为了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阁。因此,并不否认“自然”权利的存在,而是从人类自身的“权利”问题出发,即谈到自然的权利,不只是权利主体的改变,其本质与人类社会的“权利”有根本的区别。因此,可以说,这只是一种借用,或类比的用法。同时,也必须承认,人类对于“权利”含义的解释也不可能至少不能全部在自然那里找到。
1.2“动物权利”的突破和认识自然的起始
在历史上,很多宗教都倡导“生命意识”,仁慈主义者对任何生命都持有敬畏的态度。他们把对动物的残忍行为视为人所犯下的错误,从宗教的角度看是一种罪孽;哲学家纳斯认为,“原则上,动物所拥有的生存和成长的权利,与我们及我们的孩子所拥有的权利同样多”[’]。英国的劳伦斯最早提出的“畜类也享有权利”的观念,是伦理上的重大进步。但他反对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也反对激进的仁慈主义者。仁慈主义者的行为在18世纪由民间运动逐渐发展到为保护动物权利立法的斗争。1876年,使用活体解剖成为争论的热门,最后迫使政府立法调节,要求必须用麻醉药把动物实验者的痛苦降到最低的程度。
另外还有素食主义者的禁猎行为等,他们和宗教的仁慈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动物权利的保护和动物权利解放运动;虽然还只是局限于动物的范畴,但它促进了人类从“狭隘人类中心主义”向“开明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化,这是人类伦理思想的重大进步。
2自然权利的基本特征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突破“人类中心主义”到“大地伦理”伦理思想的诞生,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人类在曲折的发展中发现大自然同样存在“权利”,认识到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综观各个时期的自然权利理论,人们发现“自然权利”有以下特征:
2.1自然性
自然权利是自然意志的表现,它源于自然运行的法则,任何违抗自然意志,违抗自然运行法则的,对自然权利的侵犯行为,最终都会遭到自然力量的报复与打击。自然性是自然权利的本质特征。
2.2一致性
所有生物按照生态规律的存在都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任何生物都有生态学规律规定的存在权利,同时,也有生态学规律规定的义务、自然意志、自然法则。自然力量是不允许任何生物只行使生存的权利而不履行存在的义务;也不要求任何生物只履行存在的义务而不行使存在的权利。
2.3平等性
在自然权利上,所有的生物无贵贱之分,高低之分和优劣之分异,决不因其数量的多少,出现时间的早晚,拥有力量的大小,进化层次的高低而不同;自然这一伟大的造物主既不偏爱也不歧视任何一个成员,任何生物都不可能长期获得超越生态学规律之上的生物生活特权。
2. 4相对性
在人类出现之后,自然中的其他权利主体行为能力受到了限制。在生态系统中,面对着自卫的、能动的人类,其他的生物往往无法通过自发的活动直接实现对人类的权利要求,而必须通过作为自然义务主体的人类的配合才能实现,人类自然道德义务的履行,对于社会一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勿庸讳言,人类作为自然道德的义务主体,在自然活动中意味着对自然道德义务的履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扭曲必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扭曲,人类自然生活史的悲剧,是人类社会史悲剧的延伸。因此,人类的社会文化存在方式必须和自然的存在方式相适应,人类的社会文化运演规律必须服从自然的运演规律。
3“自然权利”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关于“自然权利”的理论也发展起来,它既为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提供理论的指导,同时它也在人类认识的推动下不断深化和发展,使“自然权利”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得以深化。
1}世纪初期,笛卡儿的“灵魂与肉体的二元论”思想代表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普遍认识程度,他把人由于具有灵魂和意识能够思考而与动物区分开来;提出了动物感觉不到痛苦的理论,认为动物只是一种机械的“自动机”,他坚信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sl。笛卡儿因此还成了活体解剖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这是对除了人类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可享有人类平等的权利思想的真实反映。在笛卡儿主义盛行的同时,另一种与其截然相反的,新的理论也在发展,这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观。即动物是有感觉的,它能够体验痛苦,感受快乐。他倡导仁慈对待动物,尽量减少动物所遭受的痛苦的思想;他反洁道,“问题的关键不是,它们能推理或说话吗?而是它们能感觉苦乐吗?",(67但他同样认为,动物低于人类,不值得人去尊重和关心,动物的利益是可以牺牲的。他们的这些认识还只是停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层面。
美国著名的哲学家雷根则全面地阐述了“动物权利主义”思想。第一,动物与人类一样,具有天赋价值,人类与动物最关键最基本的相同之处就是都是生命的体验主体。第二,动物权利运动是人权运动的一部分,权利论不仅局限于人类的范围,动物与人类具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动物应该获得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同等权利。这样,雷根把动物的权利与人类的权利等同起来,这是人类在道义上对动物的最大平等,是对动物权利的大解放。
而与此同时,被称为“自然权利运动的先驱”的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史怀泽,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理论”,其核心思想就是“敬畏生命”理论。他认为万物都是可受尊敬的生命,自然界的任何生命都与人类一样,具有同样受到尊敬的权利。他把自然万物归结到同等生命的集合,从而使人类的视野得到巨大的扩大。而罗尔斯顿的“自然权利观”则显得更明了、更彻底,他对“自然权利”的解释更具体,更丰富。他着重强调了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过程中“自然权利”的产生以及表现形式。
第一,“权利观”。罗尔斯顿认为权利产生于关系。人之所以存在权利,享有权利,就是因为人类生存的社会处于人与人交往的关系之中[f}l。而同样如果没有人类与自然、自然界各个组成部分内部之间发生关系,也就不存在“自然权利”之说;权利不存在于自发性的大自然中,权利附着在感觉之上,在人们关心自发性的大自然时,动物的权利对人类不具有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动物的权利不是天赋的;因此,不管人类对有感觉的生命产生有害或有利的影响,我们都必须承认,任何生命都拥有某种不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的权利。
人与动物心理的同质与异质
当然,人与动物的同理心是有很大差异的。比如,人的同理心包括几个内容。一是我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怎么对待我。二是想要他人理解我,就要首先理解他人。三是别人眼中的自己,才是真正存在的自己。要学会以别人的角度看问题,并据此改进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四是只能修正自己,不能修正别人。想成功地与人相处,让别人尊重自己的想法,唯有先改变自己。五是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六是真情流露的人,才能得到真情回报。因此,具有同理心更容易与人沟通和获得成功。
不过,即使是人的个体之间,有无同理心和同理心的大小都有差异。而人与动物的同理心并不是一个层次,两者的同理心只是一种在最原始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上的相似。人类所具有的一些心理特点,如情绪、好奇心、模仿性、注意力、记忆力、想像力、制造工具、抽象力、自我意识、语言、社会性等,动物也会有。
客观地讲,人与动物的心理差异仅仅是程度上的,并非种类上的、根本的。而且,有些动物的情感和心理能力还相当发达,例如家养的狗。通过对狼和家养的狗的研究和比较,达尔文认为情感和心理能力可以通过遗传而逐步进化。
但是,人们肯定会提出疑问,人的高级心理,如自我意识、道德观念、对上帝的信仰等绝对是人类所特有的,动物是不可能拥有这些心理能力的。如果说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那么人的这类心理能力是如何产生的呢?
达尔文的解释是,有一些心理能力可能是人类所特有,但这些能力仅仅是其他高度进步的智能所衍生出的结果,而且这些能力并非是全人类所共有的,文明社会的人和未开化社会的人差别也很大。
动物与人相似的原始心理
爱心是所有动物与人类最相似和相通的原始心理和情感。例如,一切民族的女性与雌性动物的母爱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这已经有大量的事实和观察,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与动物的母爱基本是一致的,而且在细节上也惊人地相似。
例如,科学家发现非洲卷尾猴会小心地守候在自己的幼猴身边,把打扰幼猴的蚊蝇赶跑。长臂猿会在河边为自己的孩子洗脸。而且一些动物的爱心也会与人类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相似。雌性狒狒的心肠甚至宽厚到不仅养育自己的孩子,而且养育那些失去父母的孤儿,并且把一些流浪的狗和猫收养起来。但是,雌性狒狒在对自己的亲子和养子分配食物时就存在不公正了,对于前者,狒狒总是公平地分配食物,对于后者则并不公平。这同样与人类的心理相似,对亲朋好友多多关照,对陌生人却很少关心,甚至专门欺骗和损害陌生人。
科学家甚至发现,雌性狒狒对孩子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的。一只猫把幼小的狒狒的脸抓破了,母狒狒深感惊讶,马上检查猫的脚,并把它的爪子咬去,为的是不让猫再抓它的孩子。同样,狒狒也与人一样有极强的报复心。在南非好望角服役的一位英国军官经常虐待一只狒狒。一个星期日,狒狒看到这名军官与他的部队列队前行时,狒狒便把一些水倒入一个坑中,搅拌成稀泥。当这名军官走近时,狒狒熟练地把稀泥向军官猛砸过去,逗得许多旁观者大笑不已。而且事后很长时间,每当这只狒狒看到这名军官时,还表现出胜利的欢欣。
欢乐和嬉戏几乎是所有动物所拥有的心理特征,与人相去甚远的低等动物,如蚂蚁也有这样的心理和行为。昆虫学家早就发现,一些蚂蚁会相互追逐,彼此假装咬啮而嬉戏,从而达到快乐的目的。在更为复杂的高级心理方面,如嫉妒,动物和人也相当接近。例如,如果一只狗的主人对任何其他动物表示过分亲热,这只狗就会表现出嫉妒。马也一样有这样的嫉妒心。在2009年10月召开的第11届全国运动会上,新疆马术队的一匹马就表现出了强烈的嫉妒心,如果马的主人稍稍表示了对旁边的马的亲近和关照,如抚摸别的马,这匹马就会嫉妒发怒。
同样,动物也有好胜心并希望受到表扬和称赞。如果一只狗能为主人携带一只篮子或拿一份书报,它就会表现出高度的自满或骄傲,主人如果给予表扬时,狗就会更高兴。
人与动物在高级心理上的差异
人类当然有区别于动物的高级和复杂的心理,如信仰和道德等,但是达尔文认为,这也是从动物的原始心理发展而来的,从而成为人类文明的特征。
例如,人类的美德包括同情、忠诚和勇气,也是人类的社会属性。这些属性动物也具有。一方面,人类的祖先会与动物一样,通过自然选择的方式,把这些美德遗传下去。但是另一方面却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大量成员在同一部落的范围内最初怎样赋予这等社会的和道德的属性呢?美德的标准又是怎样提高的呢?
比较富有同情心和仁慈的双亲所生育的后代,其数量是否会比同一部落的自私而奸诈的双亲所孕育的后代更多,因而能把美德遗传下去。这是一个很可疑的问题。一个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像许多未开化人所做的那样,也不背叛他的伙伴,他大概常常不会留下后代以继承其高尚本性的。相反,最勇敢的人在战争中心甘情愿奔向前方而且慷慨为他人献出自己生命,这样的人当然要比其他人死得多,因而这样的人的数量和美德并不能通过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来增多,因此美德的遗传就很难实现。
但是,达尔文认为,美德是通过部落成员的共识和推崇而慢慢成为所有人的行为准则并遗传下去的。因为当部落成员的推理力和预见力有所进步时,每个人就会知道,当他帮助同伙时,通常也会得到回报的帮助。从这个低等动机出发,每位成员都会获得帮助其他成员的习性,也即人的一种美德,也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同理心的根源之一。因为,将心比心的第一条准则就是,我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怎么对待我。
不过,到底人类是在多么早的时期认识到和形成这样的美德的,这是不太清楚的地方。不过,能够感受到同伙的赞扬和谴责并被其所激励,连狗也有这样的心理本能。最原始的未开化的人也有光荣感,例如他们保存那些英勇获得的战利品,有过分自夸的习性,他们甚至极端注意个人容貌和装饰,这就明确阐明了人类社会性中的喜赞扬而怕谴责的感觉,否则人们就不会出现自夸和注意容貌的习性。
[关键词]动物法律地位;动物权利;动物保护;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1-079-01
近代以来工业化的繁荣,一时使人类的欲望和自信心极度膨胀。人类对自然毫无敬畏之心,自视为自然之主宰,毫无节制过度开发终致遭到了自然的报复。人们开始意识到,“杀身者不是刀剑,不是寇仇,乃是自家心杀了自家”,开始保护环境。动物,由于能得到人类更直接的情感映射,对其的保护更是提上了日程。在如何更好地践行上,人们产生了分歧。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动物的法律保护也成为我国一个热门话题。在此,笔者浅谈关于动物法律地位的一些浅见。
一、关于动物权利争论的观点
关于动物权利的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动物完全法律主体论,二是动物类法律主体论,三是动物法律关系客体论。
第一种观点呼吁应赋予动物以法律上的主体地位和法律权利,认为动物与人一样具有感官、记忆和情感,能够体验到痛苦和快乐等与人类一般的情绪,也与人一样具有生活主体的特征,也拥有“天赋价值”。相对于人来说,动物是“弱者”,属于弱势群体,更应该有权要求人们善待并向其提供物品或服务。简言之,只有赋予动物法律上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的做到动物保护。
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律既然可以拟人,赋予“法人”一定人格,故将某些动物上升为有限主体,使之为法律上的类主体,并享有有限权利有何不可?对于动物行为能力欠缺的问题,可以运用制度加以解决。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动物为权利主体无任何根据,因为动物尚未被发现具有自我意识。婴儿、精神病人等之所以也是法律权利的主体,是出于他们是人,而非由于他们是弱者。而且,动物的本性也决定了它们无法成为权利主体,人类杂食的天性也决定了人类无法同动物平起平坐。该观点呼吁,各国法律都应加大对动物的保护力度,但是这种法律保护手段应该遵循法律本身的规律,应有相应的法理基础以支撑,仅仅依靠人类的美好愿望而让动物成为权利主体,只会产生无法操作的法律规范。
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是只有一种,不是只能非此即彼。关于动物利益的思考和观点,表明人逐渐开始关注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物种的利益,是文明发展的体现。而且,保护动物就是保护环境,也是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是作为智慧生物的人的一种理性选择。所谓无心者公,无我者明,只有不从人自身的角度或者从动物自身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整个自然生态整体出发,或许才会得到最好的解决方法。
二、保护动物权利的必要性
万物生于性,事物之理有定。食草动物吃草,食肉动物猎杀其他动物,这是自然赋予它们的天性。同样,人类杂食的天性短期内不可能改变,也无须刻意强求。再者,动物不太可能――至少在看得见的未来―变得与人一样具有思想、理性、能认识并主宰自己。笔者认为,不应贸贸然赋予动物与人一样的法律主体地位,强求它们参与人所制定的法律关系。古言兴利无太急,要左视右盼,上智不悔只因详于事前,我们可以理解一些动物保护者的急切心情,但是,贸然强加予动物以法律主体地位,可以预见现实生活中种种冲突不可调和。植物也有其独特生命,也能感受到快乐和痛苦。
因此,在调整人与人关系、规范人行为的法律上,不见得非要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才能给予动物以法律保护。不给动物以法律主体地位,并非就是歧视动物、不保护动物。
三、赋予动物权利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自古就有天人合一,人与万物和谐共处的、理念。人最初就是从自然中来,人的血液里总会流淌着亲近自然的美好情感和愿望。况且,人每天所见所得,不是人自己,就是动物植物,总感亲近。人也在诗歌文学作品中常将动植物拟人,藉以抒感品格。人作为地球上最具智慧和情感的生物、自然系统中最有力量的一员,善待自然是我们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人就要强行介入大自然的规律,而是应尊重大自然的法则――当然尊重自然规律不等于滥捕滥杀动物、滥砍滥伐林木是正当的,相反,作为文明生物,我们应该善待动物,坚决反对那些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行为。在一个具体的生态系统中,自然有着她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来维持生态的平衡。即便作为万兽之王的狮子,也有一个看不见的法则在制约它们的繁殖生长以免它们数量太多以致威胁到生态平衡。人尽可以依自己的情感将动物各种拟人,法律也并不反对给动物穿上各种漂亮个性的衣服,也不反对让动物住豪宅。只是,动物无法成为法律上的“人”,这不仅仅只是关乎它们本身能不能、会不会行使主体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法律保护动物,并不是只有赋予动物以法律主体地位才能实现。同样,保护环境,人要做的不是只能赋予环境以法律上主体地位,而是积极立法维护生态的平衡与和谐。不要误解我们保护大熊猫是干预自然法则,当生态系统出现不平衡时人类的介入并不是在干涉自然行使权力,我们应该出一份力,高一寸还他一寸,低一分还他一分,共同维护自然的和谐。
【关键词】贺兰山岩画;体育岩画;文化内涵
一、引言
岩画,是一种刻凿或画在岩石上的图像。从文化属性看,早期属原始文化。宁夏贺兰山岩画是我国岩画分布的重要地区之一。贺兰山岩画分布于贺兰山东麓南北走向250公里的冲击扇上,岩画造型多为动物和类人首头像,以狩猎、祭祀、性崇拜、巫术表现等为主要内容。贺兰山岩画是远古以来生存在这一地区的各个时期游牧少数民族艺术家创造的,是多元文化的历史积淀。贺兰山岩画揭示了先民们自然崇拜、生殖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本文仅对贺兰山岩画中体育岩画的文化内涵作些论述。
二、贺兰山岩画中体育岩画的文化内涵
贺兰山岩画中的体育岩画形式主要有:狩猎岩画、骑射技艺岩画、原始舞蹈岩画和人体的一系列走、跑、跳、投、攀登、爬跃、翻滚等肢体运动。贺兰山岩画中体育岩画与人类生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蒙昧原始时代是如此明显。岩画这一人类文化形态,从它步入人类文明历史长河的最初一刻起,便与人类生命在自然和社会中的种种形态——生存、死亡、命运、心灵、恐惧、痛苦、欢乐与渴求等等,结下了不解之缘。岩画无疑是人生与人心的一种精神载体。岩画是文字产生之前,记录人类想象、思想、生活和精神的最早证据。它描绘了人类经济的和社会的活动,以及人类的观念、生活、信仰、娱乐、战争等等;它传达了对人类的命运,人类的伟大,人类的痛苦和人类的欢娱的一种认识。
(一)狩猎岩画的文化内涵
在贺兰山岩画中狩猎岩画所表现的狩猎文化中,原始先民们出于生存的需要而猎捕野兽。狩猎是人类最古老的生存方式之一。史前人类为了获得食物,从一开始就捕获野生动物。原始人类的食物很多出自动物界,但人类的搏斗能力却比不上许多别的动物,腿力的速度,臂力的强大,爪牙的锐利都不及它们。起初人类自然是以空拳足和动物肉搏,或者在搏斗时随手拾起树枝石头打击,这便是最初的武器了。后来先民们一面思索,一面实验,逐渐改良他们的兵器,最后各民族也都有了很充足的武备来和猛兽抗衡,所以狩猎可以称为原始民族的技术。狩猎对人类来说首要的是解决食物,然后是需要动物的皮毛做衣服,用它们的骨头、蹄、筋、角做工具。因此,在已发现的大量贺兰山岩画资料中,狩猎画面的很多,对当年的狩猎图景,刻画得也相当细致。
人们出于愿望、企求、敬畏、偶然等心理,相信自己的力量,因此狩猎既是个体的,也是集体的;既是协同的、合作的,也是多种工具并用的活动,演变出人类最早的战术配合——围猎,所以狩猎是发挥聪明才干、机智勇敢的斗争过程,也是融身体、技术、战术为一体的生存需要活动在氏族社会里,这些活动能力往往由一些有经验的人(年长者)对年轻一代实施专门教育,以传授劳动技能并进行身体训练,从而产生了人类最初的教育。可以说,萌芽状态的体育是原始教育的主要内容,原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体育的发展。
(二)骑射技艺岩画的文化内涵
人类进入到新石器和文明时代后,一方面,尽管黄河流域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食物来源,但狩猎仍是人类的一项重要活动;另一方面,人类也逐渐在狩猎中驯化野生动物为家畜。这一时期的马,就是先民们驯化的主要家畜之一,而且初始在西北,贺兰山地区应该是早期驯化马为家畜的地方。岩画中出现了许多骑射图像,如骑马拉弓、骑马逐射、骑马出征等(图1、2、3)。这是先民与马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深知马是他们的翅膀、朋友和生命的依靠,所以马成了先民们猎取动物、交通和战争的主要工具。有了马,猎牧人不仅是骑手、骑士,更是草原的共同主人。古代的胡服骑射、上赐之射、神骏骑射、国语骑射等,都留下了耳熟能详的故事和不解的情缘。草原特有的地理环境和游牧生活方式,决定了北方古代游牧民族特有的习射传统,他们以马背为家逐水草而生,从小培养和掌握了娴熟的骑术。正因为马与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军事关系极为密切,千百万年来,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才养成了“爱马”、“养马”、“饰马”的传统习俗,也养成了大量制作骑射岩画的艺术传统。
(三)原始舞蹈岩画的文化内涵
经济生活是一切意识形态的基础,民俗文化的产生、传承也必然是当时经济生活方式、生产关系的反映。在原始氏族社会,各民族先民都曾经以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狩猎充满了冒险,但也有着激动人心的活力,富有刺激性和吸引力。狩猎不仅仅是猎人的事业,也是整个氏族的事业。在狩猎过程中所使用的力气和射中猎物所引起的快乐,使人类心理上得到一种欢愉的满足。人们为了再度体验这种快乐的冲动,就出现了弓箭射准比赛和狩猎舞蹈。原始体育和舞蹈因素在狩猎文化中实现了最初的凝聚,即体育和舞蹈凝聚层上的凝聚。显而易见,原始体育和舞蹈与狩猎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在贺兰口磨刻的一幅岩画,长150cm,宽172cm,画面宏大,人物的装饰也各展风采,有翩翩起舞的倩影、祈祷虔诚的神态、悠悠自得的神情和狩猎成功的喜悦,这种繁忙紧张的狩猎生产劳动和庆贺丰收的欢悦场面跃然画上,是远古狩猎舞蹈的一种真实体现。
三、结语
贺兰山岩画中体育岩画是我国岩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凝聚着特定的文化特征和内容。它的产生,既服从于当时社会的整体需要,又取决于当时人们的阶段价值取向,因而呈现出鲜明的时代色彩和民族尚武精神。用文化学和人类学的眼光去看贺兰山岩画中体育因素的出现,首先是某种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总和的产物;其次,原始体育因素一旦出现,它便作为一种文化因素汇入特定的文化结构之中;再次,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分支,萌芽状态的原始体育文化因素便具备了与其它人类文化大致接近的文化特质。把岩画中原始体育图像的出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放到古代贺兰山地域游牧少数民族文化的整体加以考察,可以看到,贺兰山岩画中的原始体育图像的出现,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漫长缓慢而悠久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李祥石.发现岩画[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6.
[2]崔凤祥,崔星.狩猎岩画原始体育文化考略[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 2009(6).
【关键词】动物法律地位;动物主体论;动物权利;动物保护
目前国内虐待动物的现象十分普遍。与之相对的,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出台了禁止虐待动物的法律。借助法律工具保护动物已刻不容缓。但是动物究竟应该得到法律的何种对待,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议,这涉及到动物的法律地位的辨析。
一、动物法律地位的各种观点
(一)动物法律主体论
该观点主要的理论渊源是环境伦理学,其不仅要求人际平等,更强调在整个自然界中人类与人类之外的其他自然存在物也应该享有平等的地位。动物不再只处于法律客体地位,其应该享有法律主体的一些权利。
(二)动物非法律主体论
这种观点认为,没有必要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只需要把动物作为特殊物来对待。因为理性是人格人才具有的特征,动物显然缺乏之,所以动物无法意思自治,没有能力去独立地创设有利于自己的权利义务。
所以,笔者认为,立法最重要的是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动物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会导致很多现实问题缺乏可实践性。比如动物一旦享有诉讼资格,其如何行使诉讼权利,是设立监护人制度吗?那监护人和诉讼另一方主体仍属于人与人之间的诉讼,又何必再大费周章的设立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还是人和动物对簿公堂,那此时双方如何交流,案件审理又如何顺利进行呢?一旦判决判处动物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他又如何承担呢?是叫动物的监护人承担吗?还是对动物本身进行处罚?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位老妇人死后,其尸体被她生前喂养的猫吃掉了,法官将该猫判处死刑。那么此时动物保护者可能辩解猫没有意志,它无法意识到自己吃掉的是人,因为它如果只是吃掉老鼠,那么它就不需要被判处死刑了。兜了一圈还是回到了原点,即是动物是没有自由意志的,所以它们不具备身为法律主体理应具备的本质属性。因此,要保护动物,无须特地给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二、对动物法律主体论的法理驳斥
1、动物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其只能是法律上的物
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是人有自觉能动性。人能够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实践活动。但动物的活动是出于本能的下意识行为,无法理性地认识人类的行为规范,更不可能遵守之。人类有人类的道德规范,动物有动物的道德标准,把人类的道德标准强加于动物是不可行的:狼为了生存会咬死同伴,在人类的道德看来这是故意杀人,是不能容忍的,那狼会因为这样就不咬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所以正是这种本质差异决定了人和动物不可能建立道德共同体,也就决定了动物不能享有主体地位。
2、民法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动物只能是法律上的物
民法的核心原则是意思自治。但动物缺乏理性,它们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达意志,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呢?高利红博士举出法人作为“主体对于生命的溢出”的例子来论证动物也可以成为法律主体。但我们都知道,法人虽然是拟制的法人,但其具有人合性,揭开法人背后的面纱,仍然是人的意志和活动。也有学者质疑,民法上的权利主体存在着自由意志欠缺的行为能力人,如完全的精神病人、幼儿等,一些动物的行为甚至优于这些主体,所以自由意志不应成为动物成为主体的障碍。但是这样的比较并不科学。因为精神病人可能治愈,幼儿总会长大,迟早都会有自由意志。在这之前,监护人制度足以弥补他们的欠缺。但是人人类无法理解动物的真正利益,只会从人的喜好来决定如何维护动物的利益,明显具有不确定性:比如野生动物之所以受到保护,是因为它们对生态的积极作用,一旦繁殖过量影响生态平衡,就不会再受到保护了。另一方面,法律是人制定的,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即使法律赋予动物主体地位,这些权利真的是它们想要的吗?那即使是动物想要的权利,那么它们又如何行使呢?是仿照人类的监护制度吗?那谁来当监护人呢?按照什么标准确定呢?人类通过血缘、亲缘关系确定监护人,动物的血缘关系还是动物,即便现在不少人把动物当作家中的一份子,那宠物可以找到监护人,更多的野生动物又找谁呢?国家呢还是动物保护协会呢?是为每一个野生动物设立监护人,还是为每一种设立呢?不论哪一种,在实践中都存在着很多困境。综上所述,动物是否具有自由意志,如何实现自由意志,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一个很那论证的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过去人类沉浸在自身的优越性中对动物无限制的掠夺,威胁了生态平衡。动物主体主义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让人类认识到人与动物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要关爱动物,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但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着一些无法克服的障碍,导致了这个观点只是空中阁楼,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三、对动物的法律保护
虽然否定了法律主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动物。相反在现今环境恶化、动物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人类的动物保护意识逐渐觉醒,各国也纷纷采取了相应的可行性措施来加强对动物的保护,如韩国将于近期正式执行对虐待动物者判处有期徒刑的《动物保护法》修订案,并加强对动物的福利保护。
(一)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及立法建议
我国尚未出台民法典,对动物的地位还缺乏一个确定性的定位。虽然有几部特别法保护动物,但对动物的保护范围还很窄,很多动物种类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同时,现行的立法对人类肆意捕杀动物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了法律威慑力不强,人们虐杀动物后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更加肆无忌惮,这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中,动物的利益根本得不到有效地保护。
建议制定民法典时,把动物从一般的物中分离出来,因为其是特殊的物,是有生命的。这个学术界已经有了类似的声音,认为“我国民法典应当把物分为普通的物和动物,并明确规定,对于动物,则应适用关于保护动物的特别法”。另一方面,修改现行的法律,一是扩大动物的保护范围,不仅保护濒危的珍稀动物,还有保护在自然界中对维护生态平衡有作用、对人类有意义的动物;不仅保护野生动物,还要保护饲养动物。二是加大对动物虐待者的处罚力度,加大金钱惩罚的数额,对严重虐待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动物饲养者进行“动物登记制度”,防止动物的遗弃;对饲养动物的生活条件作出一些必要的规定,提高饲养动物的福利;对规模化的饲养农场,应进行认证,并时时视察监督;对虐待家养动物时,有关的政府和组织可以处罚饲养者,并妥善安排动物的归属,以使其得到人道主义关怀;在屠宰食用动物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其痛苦最小化等;四是对实验动物作出特别规定,实验必须有项目目的并记录,记录由试验者和项目负责人联合签字;实验必须由有资质的研究者进行,不能随意浪费动物的生命,必须谨慎,设立专门的实验监督小组进行监督等。五是针对现在越来越多的流浪动物,任何人都可以予以关爱,不得残害之,另外可以设立专门的动物保护协会或是基金会来收留、照顾。六是应完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国家主管机关承担责任;驯养的野生动物回归自然后致人损害的,驯养人不承担责任。七是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来充分保护动物,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加入一些国际组织或国际条约,比如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和《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国际盟约草案》等。
这些立法建议不用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就能对动物进行更为全面的保护,而且也满足了人类的各方面需求,缓解人与动物之间的生存矛盾。
(二)建立物格制度
法律物格制度是杨立新教授提出来的。根据物的物理属性和特征,他把物格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命物格,细分为人体组织和器官,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和宠物,植物尤其是珍稀植物;第二类是抽象物格,包括网络空间等虚拟财产及货币和有价证券等;第三类是一般物格,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物。
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表明不同的物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其保护的程度和方法亦不相同。野生动物和宠物的法律物格最高,其受到除人之外的最高的法律保护,任何人都要尊重它生存、健康和生命,不得任意剥夺。一般的物处于最低法律物格,权利主体可以任意支配。”
这样,民事主体制度可以划分为人格权制度和物格权制度,即将动物与人相分离,又给予不同的动物特别的保护,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依据支撑。当然物格概念还初出茅庐,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以实现对动物权利的充分保护。
结 语
对动物的保护终究不是因为动物的身份,而是因为人的利益。我们不该仅仅争执于动物应处于何种法律地位,而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关爱动物,因为动物的保护不是给予其法律地位就能一劳永逸的。动物无法自足,它们需要人类的关注和关爱。人不是孤立存在的,人类与动物在自然界这个舞台上共生共荣。因此,我们应该多热爱些动物,因为那就是热爱人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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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们怎么样呢?高血压、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消化道溃疡、疲劳综合征、癌症……诸多与不良生活方式有关的“文明病”蜂涌而来。
有识之士认为,这无不是“绿色缺乏症”使然。
想想看,城市中的孩子从小住的是高楼单元房,玩的是机器玩具、电子游戏机,看的是电视,望子成龙的家长更是让孩子从小学电脑,天天伴读到深夜,双休及节假日也催促孩子做作业。在这种远离自然远离绿色的环境里生活,不认得金龟子、纺织娘,不识野外的韭菜和麦苗,性格体质得不到绿色的陶冶,心理无绿色的滋润,怎能活得自由水灵?性情怎能不古里古怪?又怎能不生病呢?
再看看成年人吧,在这瞬息万变,信息高速驶来的年代,为了竞争,从早到晚不是洽谈生意就是酒场应酬,手里拿的不是股票就是大哥大,满脑子装的是市场、投资、开放、公关……而最关键的绿色意识、环境意识丢掉了!试想,整日神经绷得紧紧的,无时不处在应激状态中,长期承受过度的精神压力,势必造成“心理疲劳”,导致大脑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功能紊乱,“生物钟”运转失衡,怎能不引发种种心身疾病?
要知道,生命的摇蓝是用绿色编织起来的。地球上有了绿色植物以后才孕育出了动物生命。可以说,人类的童年是在绿色摇蓝中逐渐成长起来的。林中雾霭、飞禽走兽、野草芳花、鸟呜虫吟、瀑布流泉……使我们的祖先无论是性情还是体格,都渐渐地变得日臻完美。在我们每个人的遗传基因里,隐藏着多少绿色的秘密啊!
然而,走出森林的人类,从步入农业社会算起,至今未逾万年,比起地球的年龄或生物进化的里程,不过是一瞬间。但在这一瞬间之中,自封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忘了绿色母亲的哺育之恩,滥伐森林,垦荒耕地,围湖造田,向大自然无限地索取,干着毁灭自己家园的蠢事。面对人类生存的空间,一座座灰色钢筋水泥建筑群的崛起,天空中充斥着大众传媒强大的无线电磁场,红尘万丈中震耳欲聋的噪声,单调而又紧张的生活节奏……大自然与人类越来越远,绿色与人类越来越远。生活在这种有悖于以蛋白体为基本构件的动物的天性环境之中,人类的生命将如何演化?须知,绿色植物奉献给人类的,不仅仅是氧气、食物、水、燃料和木材;绿色植物与人类的关系犹如母子,人类的许多发明创造、幻想和朝气,都神秘地源于绿树;绿色系着人类的安危、文化的兴衰,关系着人类的未来和希望。
伴侣动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宠物,即人类出于非物质需求,仅是为了精神上的愉悦而豢养的动物。近年来,国外开始通行用“伴侣动物”一词来称呼这些与人类关系密切而亲近的动物,以体现它们在人类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严格地说,伴侣动物也只是宠物的一部分,因为广义的宠物概念还包括了植物宠物。仅就伴侣动物而言,这个庞大的家族中既有猫、犬这样的传统成员,也新近出现了蛇、蝎这样的另类面孔。尤其是近年来,国内两栖爬行宠物市场异常火爆,“另类”大有要与“传统”一争天下的态势。其实,“传统”也好,“另类”也罢,伴侣动物作为人类伙伴的本质并没有变化。但是,对于“另类”宠物市场火爆背后隐藏的问题,我们却不能等闲视之。
从猫犬“当道”到龟蛇“横行”
猫犬这样的小动物与人类的伴侣关系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开始了。犬是人类驯养的第一种伴侣动物,12000年前最后一个冰川期结束后,犬就与人生活在一起了。家养犬在遗传基因、行为、发声方式和形体结构等方面都是直接从狼身上遗传下来的。一些性情比较温顺的狼经过驯养可以很好地适应人类的生活环境,并逐渐为人类做出贡献。上万年来,犬一直与人类共存共处,并担负着各种任务,包括狩猎、放牧、护卫和陪伴。猫的驯养历史要晚一些。公元前7000年,中东由于农业的兴旺发达而形成了“新月形米粮仓”地带,家宅、谷仓和粮食商店的出现,为鼠类及其他小型哺乳类动物提供了新的生存环境,而这些动物正是小型野猫的理想猎物。从一开始,人与猫就建立起互利关系:猫获得了丰富的食物来源,而人类免除了讨厌的啮齿动物的困扰。就像狼被驯服的过程一样,较为驯服的野猫也逐渐被吸纳进入人类社会。而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很大一部分犬、猫逐渐摆脱了为人类工作的任务,变成单纯的伴侣动物。由于与人类建立关系较早,至今,犬、猫仍然是人类豢养最多、关系最亲密的伴侣动物。在欧美各国,半数以上家庭至少饲养一只猫或犬。
除犬猫之外,人类较早豢养的伴侣动物还包括一些哺乳类啮齿动物,如兔、松鼠等,以及猴、鹿、马、羊、牛等哺乳类动物,其他如一些鸟类、鱼类也长期被作为观赏动物来饲养。人类豢养伴侣动物最主要的动因就是做伴。它们或者帮助人摆脱寂寞孤独,或者让人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或者给人以感官上的享受,甚至还能治病。现代科学研究发现,人多与小动物接触能改变心情,从而减轻精神和心理上存在的病症,这就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伴侣动物疗法”。人与伴侣动物之间充满着独特的深情和友善。正是在这种友爱中,人类因对小动物的关爱而使自己的身心得到健康。英国剑桥大学1991年的研究报告指出,许多患者与一只小狗或小猫相处后仅几个月,原先的顽固性病症,如偏头痛、腰背疼痛等就会得到减轻。纽约州立大学的研究发现,伴侣动物可直接使人的感觉变好,使环境变得更安全。此外,目前研究发现的伴侣动物对人类疾病的治疗作用还包括:养猫养犬可以治疗自闭症,海豚可以治疗脑瘫,养马可以调治焦虑症,养鱼可以治疗紧张型强迫综合征等等。
与上述传统的伴侣动物相比,近年来国内日渐流行的“爬宠”(两栖爬行和节肢类动物)可算得上是伴侣动物家族中的“另类”了。地图龟、巴西龟等各种龟类自不必说,每天自国外进口的各种龟就达几十吨;手掌般大小的黑蝎子,花纹奇异的蜥蜴,毛茸茸的大蜘蛛,长着无数条腿的蜈蚣等等,这些看着就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也在市场上大受欢迎;更有甚者,一些剧毒蛇类,如眼镜蛇、蝮蛇、银环蛇等,也成为少数人竞相追捧的目标。很多大中城市有了专门的“爬宠”市场,“爬友”们组织了自己的论坛或网站,在网上交流经验,分享心得,或者只是为了晒晒自己的小“爬宠”。养“爬宠”的人到底有多少?这个数字现在谁也说不准。有人统计,像“爬行天下”这样的专业论坛,注册会员超过7万人;还有数字说,全国目前够级别的“爬友”已超过30万,这还不包括养普通巴西龟的。
“爬宠”缘何能火爆?
“爬宠”市场的火爆让许多传统宠物的追随者们觉得匪夷所思,长相丑陋、行动诡异,甚至还“身怀杀人绝技”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躲还躲不及的东西怎么能成为人的“伴侣”呢?
国内饲养“爬宠”的历史至今也不过只有十余年时间。北京最早流行养爬虫当宠物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2000年后才开始出现大批职业玩家。而全国范围内的爬宠流行也就是近三四年的事,究其源头,其实还是来自国外。20世纪中期以后,国外开始兴起饲养个性宠物的热潮,原本属于野生动物的黑猩猩、河马甚至老虎、狮子都成了人们豢养于家中的宠物。爬宠因为体型小、易饲养等特点,更是受到青睐。需求刺激了市场,爬宠在西方逐渐形成产业,每年有大量的两爬动物在全球各地进行交易。2005年,美国家庭约有1100万爬宠――主要是龟类、蜥蜴以及蛇,这意味着每25个家庭中至少养了一只爬行动物,有的家庭还不止―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爬宠”这一在国外早已不再新鲜的事物开始慢慢为国人所知,并很快在年轻人中间传播开来,成为一种时尚、个性的象征。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饲养宠物已成为人们的一种精神需求,以缓解由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增大等现代性“疾病”。而猫、犬这样的传统型伴侣动物饲养数量的不断增加,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与此同时,为了逃避现代社会的整齐划一和个性泯灭,很多人开始刻意地追求标新立异、反叛传统。于是,充满独特性、原始而自然的“爬宠”就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他们饲养“爬宠”或是欣赏这类动物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和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或是为了表达自我、宣泄情感;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是因一时冲动。总体来看,目前“爬宠”的饲养者多为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正处于崇尚个性、追求时尚的年龄,因此也成为“爬友”的主体。
除了心理因素外,爬行动物本身的一些特性也是促使人们选择饲养的原因。一是“爬宠”饲养成本低。现在很多家庭养狗、养猫都追求品种和血统,一般的猫、犬也要数百元,品种好一些的动辄上千元,更不用说那些血统纯正的上万元的品种了。而普通的蛇、蝎之类的“爬宠”也就几十元到上百元。更重要的是,相对于猫、犬来说,“爬宠”的食量也很小,饲料也便宜。比如:普通蝎子和蜥蜴的幼崽价格一般在30元到100元之间,虽然是肉食性动物,但它们的饲料也就是一块钱一两的面包虫,一两面包虫能吃半个月左右,饲养成本很低,容易被人接受。二是“爬宠”饲养容易,只需要较小的生活空间,排泄物少,相对比较卫生;不需要定时喂食或带出去散步。这些方面恰好适合了都市人生活空间狭小、生活节奏快、业余时间少的特点。
市场现状堪忧
“爬宠”不仅仅是宠物,它们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如果两栖爬行动物灭绝,其他动物也会跟着不复存在。目前,我国“爬宠”饲养者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来源基本上以市场购买为主。需求的旺盛导致大量野生个体进入两爬动物市场。加上很多买者只是凭一时兴趣,而很少考虑到市场所售“爬宠”的来源及销售是否合法,自己是否具备饲养“爬宠”的必要知识,由此带来了许多潜在的危害。
首先,非法的“爬宠”贸易可能加剧野生种群的灭绝风险。这是从全球范围内来说的。因为现在全球的两栖爬行动物市场贸易,除了满足食用与药用需求外,也大量供应爬行宠物爱好者。濒危和受威胁物种更容易因为它们的稀有而引发人们的收集兴趣。从野外捕捉爬行动物用于宠物贸易的主要方式是套索、网或猎犬。虽然捕捉环节的死亡率很少记录,但是动物可能受到明显伤害,如因此瘫痪、脚爪折断或扭伤、狗咬伤以及身体刮伤。很多个体在被收集之前已经遭受脱水、饥饿、衰弱或生病的折磨。为了规范国际野生生物贸易,各国政府在1973年缔结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规定了禁止或限制商业贸易的野生特种的名单。但即便如此,名单上的很多物种仍因过量采集而导致种群生存不可持续。宠物贸易过程中的运输也是两爬动物的“杀手”之一。CITES发现,运输爬行动物活体的平均死亡率大约是3.8%,正常损耗率大约在10%~15%之间。比如,在1991年3月截获的一箱从坦桑尼亚运进美国的货物中,有511只饼干龟和307只豹龟,其中50%的龟在到达时已经死亡;更多的幸存龟因饥饿、严重脱水和龟壳破裂而奄奄一息。野生盒龟从捕捉到运抵零售商这一环节上的死亡率一般不低于20%,有时会高达50%。
其次,盲目购买和不正确饲养也会导致野生两爬动物的死亡。饲养两栖爬行动物是一门很专业的学问,必须要在研究了解了饲养对象的各种生存需要,且有真正的兴趣后再选择饲养。绝大多数宠物主人不能满足野生动物的需求,导致从野外捕捉的爬行动物中,90%以上在圈养第一年内死亡。从目前情况看,国内两爬动物市场上存在大量的野生个体,而其购买者大多是缺乏起码的两爬饲养知识的人,因此才会去购买这些不适合家庭饲养的野生两爬动物。被买回家的动物也很可能因为没有恰当的饲养条件和照料方式而死亡。只要稍微了解一些两爬动物知识,首选一定是人工繁育并且家庭饲养技术成熟的个体。因为这样的个体在家养环境下更能健康成活。
【关键字】饮食;习惯;健康;关系
【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2-001-03
前言:健康到底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回答,有人说是身体健康,有人说是思想健康,其实都没有错,人类完整的健康状态包括身体健康和思想健康,并且影响健康的因素众多。在这里,笔者主要想论述的是人类的身体健康,以及与身体健康密切联系的人类饮食习惯。依靠药物维持的“健康”不是真正的健康,在未来社会,只有通过日常锻炼和良好的饮食习惯创造的健康才值得提倡,对健康具有决定作用。人们常说病从口入,如果不注重饮食的卫生和合理的膳食搭配,都将导致人类产生健康隐患。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吃的东西很容易满足,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如何搭配,怎么吃才能获得健康是摆在我们眼前的大事。
1 什么是健康
关于健康,较为全面准确的定义是世界卫生组织1989年给出的,它指出健康是人在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健全的一种状态,评判健康的重要标准是:精力充沛,睡眠良好,对感冒和传染病具有较强的抵抗能力,牙齿清洁,皮肤富有弹性等,这些表现都与人的饮食习惯有着紧密联系。身体是人最大的本钱,没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任何事情都无从谈起。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诸多人群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的健康理念的肥胖症状,是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健康的表现,除疾病因素影响外,主要是由于不合理的生活饮食习惯导致,过多摄入营养,暴饮暴食。
2 饮食习惯对于人体健康的重要性
吃,是每个人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之一,但怎样吃,吃什么对健康才有好处可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我们吃很多的美味佳肴,很多人经常饮食习惯不一样,不按点吃饭,只吃自己喜欢吃的,并且暴饮暴食,这些对身体健康真的有益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笔者认为,要想维持身体健康状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是很重要的,人之所以能够维持生存最基本的就是靠从食物中摄取人体必需的营养。相关调查表明,一个成年人每年摄入的食物量可达1000千克,是靠每天的食物摄取日积月累形成的,因而,维持身体健康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轻易做到的,必须长期依靠科学、良好的饮食习惯才能得以获得和保持,反之,如果长期处于不健康的饮食习惯下,人的身体机能往往会出现问题。
笔者以前也很挑食,爱吃肉,不爱吃水果,蔬菜,导致身体发育较慢,肥胖,个子也长得不够高,这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的,果蔬里面富含维生素,对人体发育具有重要影响,而肉里面脂肪和纤维含量很高,过度食用容易导致肥胖,伴随肥胖而来就是心脑血管等疾病。学过食物营养学这门课程后,我明白了食物均衡搭配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因此,以后我每餐都加强菜品的营养搭配,过去不爱吃的食物只要是对身体健康发育有促进作用的,再怎么难吃,也会坚持吃下去,同时加强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较之于以前有了很大改观。
3 现在生活中应该坚持的健康饮食习惯
现在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生活压力较大,在这种背景下,人们更容易忽视健康饮食习惯的重要性,鉴于此,笔者列出一些比较科学的饮食习惯,供大家参考学习。
3.1 要按时吃饭,并形成长期规律。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人们忙这忙那很多时候就耽误了饭点,造成吃饭时间不规律,时间不够就少吃甚至不吃,时间充裕就暴饮暴食,这是对身体健康具有严重不良影响的饮食习惯,必须加以摒弃,同时不要过度饮酒,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3.2 要注重食物营养的搭配,摒弃过度偏好。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和不喜欢吃的食物,对自己来说,自己喜欢的食物就是美味佳肴,不喜欢吃的就难以下咽。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过度依照自己的偏好来决定食物的摄取,自己喜欢吃的就多吃,不喜欢的就少吃,甚至不吃,身体的健康需要均衡的营养来维系,这种择食观只会造成营养的失衡,导致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3.3 摄取的食物对象要正确。我们吃的食物一定要正确、科学,病从口入,千万不要为了满足好奇或个人口味而去吃一些野生动物,因为这些不是人类使用的食物,野生动物身上通常寄居着一些尚未被人类发现的寄生虫或传染病,对人体的健康会构成巨大威胁。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的起因就是由于人类非法食物果子狸这类野生动物,导致原本只在动物身上传播的病变异传染给人,造成严重的灾难。
3.4 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不吃变质的食物。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的生产和质量安全,保证人体健康。我们自己也应该小心谨慎,不吃过期变质食品。
参考文献
(一)
人是由动物进化来的,身上不可避免地带有生物的属性;人类社会在演变过程中,产生了灿烂的文化,文化制约、规范、指导着人类的各种行为。人既是生物人,又是广义上的文化人。有的时候,生物属性与文化调控是一致的,或者说某种文化现象是顺应生物需求演化出来的,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例如作为生物人,总想经营一个舒适的窝,总想吃丰盛可口的食物,而社会文明不断改善人的住宅条件,并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生物属性与文化品性高度和谐统一,相得益彰。
遗憾的是,在许多方面,生物与文化并不那么要好,一个要往东,一个要往西,时常闹矛盾。例如从生物角度讲,雄性总是希望拥有更多的配偶,以留下更多的后代,复制自己更多的基因;但同样在这个问题上,现代文明强调的是单偶制家庭,无论哪种民族的文化都要求一个男子做忠诚的丈夫。作为现代社会的文明人,我们当然希望文化能强有力地管束住生物欲望,希望每一位男子都和自己的妻子白头偕老,因为这有利于家庭的幸福、子女的培养和社会的安宁。这是文化优于生物属性、高于生物属性的具体例证。
现实生活中,也有刚好相反的例子。譬如作为生物人,我们愿意生活在群体之中,害怕孤独,害怕离群索居。然而,有了现代城市单元式的住房和完备的设施配套,生活倒是方便了,但邻居之间疏于来往,一家不管另一家的事,有的甚至十多年住在一幢楼里却互相不认识,咫尺天涯,人际关系淡薄得就像生活在孤岛上,年轻人还好,早出晚归忙于工作,老人难受得就像被关在监狱里,备受寂寞的煎熬。
这种社会文明与人类生物属性相背离的现象,十分普遍。
现代优秀动物小说,应该在文化与生物属性的摩擦之间,寻找主题、寻找突破口。摩擦生热、摩擦生电、摩擦生火花……解释摩擦的起因,揭示摩擦的奥秘,其实就是找到了人类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一把金钥匙。
我的许多作品,就是试图在生物属性和人类文化之间寻找一种不对称和不平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从非洲来的雌象麦菲》,麦菲长着一副在印度象群里绝无仅有的三尺长的宝牙。作为物种的优势,雌象有一副好身坯,有一副好象牙,既能掘食草根竹笋之类埋在地下的食物,又能当武器抵御猛兽的侵袭,有百利而无一弊。然而,从文化的角度讲,雄强雌弱,已成为包括人类在内绝大多数动物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旦出现逆转,雌强雄弱,便会在生活中造成强烈震荡,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在这里,生物优势移植到文化背景下,就成了劣势。究竟文化观念重要还是生物优势重要,各有各的看法。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这种摩擦所产生的火花,会引起读者对作品进行深层次的思索。
人的行为,究竟有多少来源于文化指导,又有多少来源于生物本能呢?现代文明的巨大成就,有哪些是与人的生物本能合拍的,有哪些是与人的生物本能相悖的?我们是否可以制定一套更符合人性、更通情达理、更行之有效的行为规则?潜藏在我们遗传细胞里的生物性,有哪些需要毫不留情地割舍,有哪些经过改造可予以保留,有哪些理应发扬光大呢?
这些困扰人类的问题,正是动物小说要探索的目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