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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安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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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安全

第1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关键词:电磁辐射,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O441 文献标识码:A

1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源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无线电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国防、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通讯、信息产业等各个领域并深入到千家万户,它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文明,但同时也把人们带进了一个充满人造电磁辐射的环境里。电磁辐射主要分为天然产生和人为产生,过量的天然电磁辐射和人为电磁辐射均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一般而言,城市电磁辐射污染主要指人为电磁辐射污染,按照电磁波频率的大小,人为电磁辐射源又可分为工频辐射源和射频辐射源,其中射频辐射源释放的电磁波的频率较高且频谱范围较宽,其电磁辐射的影响范围也较大。各类电磁波发射系统、工频辐射系统、利用电磁能的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等甚至包括部分家用电器,均是城市电磁辐射的污染源或潜在污染源(见表1) 。

由表1可知,城市电磁辐射污染源(含潜在污染源)的种类多、分布广,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广播电视、雷达、卫星通信及移动通信对区域电磁辐射水平贡献较大,各种电子设备、室内线缆布设是居室电磁辐射污染的主要来源。

2 城市目前电磁辐射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2.1 我国相关法规、标准还需要继续完善

1997年我国颁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我国仅有的针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立法,属部门规章。随着城市空域电磁辐射环境的日趋复杂,该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满足目前辐射环境监管的需要,主要表现为法规的内容相对滞后、效力级别低、难以有效执行。虽然广播、电信、电力等部门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等法规和规范中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作出了相应规定,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制度在这些法规中没有得到充分反映,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电磁辐射污染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各执一法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与实施更高级别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

在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上世纪80年代末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卫生部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是我国电磁辐射防护领域的2个基本标准,但它们对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管理标准的不一致直接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监测部门采用的标准不一。而且,这2个标准的法律效力相同,发生冲突时需呈请国务院裁决其适用性。第二,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的工频电磁场强度限值尚无国家标准,相关部门推荐暂分别以4kV/m和0.1mT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标准和磁感应强度标准,这直接导致输变电设施电磁场评价标准的针对性不强,即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均适用相同的标准限值。因此为做好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管理工作,应统一各标准中的管理限值,并加快设立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电磁辐射设施的辐射水平限值。

2.2 城市空域电磁辐射能量密度不断增大

电磁辐射技术的广泛应用已造成城市空域电磁能明显上升。根据资料调查显示,某地区环境电磁辐射污染1991-2006年进行调查,该地区平均辐射强度增长17.5倍,年均增长率达12.1%。此外,根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某市部分居住社区的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虽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1级标准(小于5V/m),但100KHz~3GHz频率段的电场强度已接近容许场强值的上限,部分社区的复合功率密度出现个别值超标现象。

2.3 电磁辐射纠纷日益增多

近年来,公众的辐射防护意识逐渐提高,对居住环境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也更加重视,电磁辐射污染纠纷随之逐年增多。引发电磁辐射污染纠纷的主要原因有:在社区建设移动通信基站、10kV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在社区附近建设高压输变电设施、电气化轨道交通设施;房地产开发商隐瞒商品房周围电磁辐射污染现状,以及电磁辐射污染致人身伤害等。

2.4 电磁辐射设施环境敏感性日渐增强

城市和广播电视通信技术的发展使电磁辐射设施与公众的距离得以缩短,电磁辐射设施的环境敏感性随之日渐增强,主要表现为:城市扩张使一些广播电视和无线电通信发射台逐渐被新建城区包围,造成局部居民生活区场强较高;城市用电需求的增加及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使大量高压输变电设施进入城市市区,而且电压等级不断升高,其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可能对公众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其产生的噪声可能干扰广播和无线电通信;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居民区被通信基站包围,虽然单个基站的功率较小,但是大量的通信基站会使城市空域电磁场不断增强,另外,高层建筑顶部建有的微波定向天线、卫星天线等,易造成对高层建筑的电磁污染;城市交通的迅猛发展使交通干线的电磁噪声不断加重,在车流量高峰时段的交通路口,电磁噪声值可达44~50dBμV/m。

3 对策与建议

在利用电磁技术推进城市建设、创建便捷生活的同时,应以电磁辐射防护管理办法与防护标准为依据,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优化电磁辐射设施布设,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降低或避免电磁辐射对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不利影响。

3.1 不断完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规、标准

现行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电磁辐射监管的需要,而且其与广电、通信等领域制定的相关法规无法全面兼容,因而适时制定与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相关的专项法规势在必行。该法规须在综合考虑电磁辐射污染源及其辐射特性的基础上,以风险预防为原则,以保护环境与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城市电磁辐射环境容量控制制度、电磁辐射设施规划制度、辐射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辐射环境监管与监测制度、辐射环境风险预防制度、辐射危害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

此外,为规范电磁辐射设施的辐射水平、提高电磁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并为解决电磁纠纷提供标准数据支持,应加快出台统一的电磁辐射防护国家标准。该标准应根据电磁辐射的危害性,并借鉴国外标准限值,在总结电磁辐射设施的辐射水平及我国城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统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中关于电磁场强度及功率密度的导出限值。同时,还应出台相关电磁辐射安全管理导则,明确主要辐射设施的建造使用规范、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内容。

3.2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为保护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各类电磁辐射设施的规范、有序发展,需切实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管理。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监测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其次要明确城市空域电磁波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电磁发射设备,防止造成城市空域局部电磁污染。实施区域电磁辐射环境容量控制措施,对可能造成周边辐射环境污染的中短波发射台实施异地搬迁,对微波天线等辐射源周围的建筑物高度予以限制,控制室内微蜂窝基站天线的悬挂高度及影响半径,如高度不宜低于2.3m,影响半径约为1m,室外宏站与周边敏感建筑的水平距离应保持30m等,高压线两侧50m内不宜建设学校、住宅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3.3 采用电磁辐射控制技术

可以通过采取电磁辐射控制技术来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第一,通过产品设计、工程设计等方式有效减少电磁辐射,如在输电线路设计中采取提高输电导线对地高度、进行双回路导线逆相布置、高低压导线分层架设等方式,变电站的进出线在穿越居民区和人口密集地段时采用地下电缆布设方式。第二,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基站数量并降低天线增益,如根据通信基站的发射功率、天线高度和方向图、基站覆盖区的边界场强等条件对通信基站覆盖区进行优化设计,在达到最佳地域覆盖和最佳通话质量的同时,尽量降低天线增益,减少电磁辐射污染。第三,通过屏蔽辐射源降低电磁泄漏,可采取被动屏蔽、主动屏蔽方式对辐射源进行屏蔽,还可采用高频接地方式将屏蔽体内产生的射频电流导入大地,有效避免屏蔽体成为二次辐射源。第四,增加环境保护目标与电磁辐射源间的距离及绿化。研究表明,树木具有吸收电磁能的作用,在电磁波的传播路径上进行植被绿化,可增加电磁波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第五,采用滤波技术抑制电磁干扰,通过滤波线路将有用信号提取出来,同时阻截干扰信号通过。第六,开发利用防电磁辐射材料。利用防电磁辐射材料对电磁波的吸收或反射等特性,在建筑、交通、包装、服装等领域使用防辐射材料可有效衰减电磁辐射强度,如使用碳素系列和金属系列等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防电磁波玻璃、吸收电磁波的涂料等用于建造房屋便可有效阻挡室外电磁波进入室内。

3.4 普及电磁辐射知识

城市空域及居室内广泛存在的电磁辐射因其无色、无味、无嗅的特性容易被公众忽略其存在的同时,也极易引起公众的恐慌,进而导致发生电磁辐射纠纷事件。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电磁辐射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辐射防护意识,使其了解过量电磁辐射的可能危害,正确理解生活中人为电磁辐射的来源及其实践的正当性、安全性,掌握如何降低居室电磁辐射的方法或防护方法。此外,相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并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与广大公众及电磁辐射设施建造运营单位共创安全的城市电磁辐射环境。

参考文献

第2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一般家用电器的确都会产生电磁辐射,很多人之所以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健康,是因为混淆了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的概念。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其实是两个概念。家用电器一般使用的是低压电,只会产生低频电磁辐射;而电磁污染则是电磁辐射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后的结果,电磁污染会对人体产生负面效应,如头疼、失眠、记忆衰退、血压升高或下降、心脏出现界限性异常等。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只要小于12伏/米,家电的电磁辐射就达标了。

我们家里一般有的,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电磁辐射都很小,只要不集中摆放,一般不会升格成电磁污染。这些家电一般只要摆放在离人经常逗留处1.5米之外,就能大大降低对人体的损害。

不过应该重点注意的是,带变压器的低压电源磁场一般比较高,但也不用过分担心,因为0.3米远的距离就能保证安全。家中最常见的辐射较大的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现在家家都有手机,大部分家庭还不止一部,所以会有很强的辐射,充电时应该与人保持距离,尤其不要放在床头。

在如今的“电器化”时代,环境中的电磁辐射几乎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摆满各种家电产品的房间内,电磁辐射源更多。对此,消费者提高警惕是必要的,但是应该了解到,一般的家电电磁辐射只要处理得当,并不会造成电磁污染,也不会对健康产生多少负面影响。

我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日常防护:

一 ,距离:电磁辐射的传播是随距离、按指数有规律地衰减,距离越长,衰减指数越多。

因此在使用电器时,拉开一定的距离,即可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如使用电视机和微波炉时,在距离3米外就可以避免伤害。

二, 时间:电磁辐射对人体的损害与使用的时间也有关系,作用时间越长,受损越大。

故孕妇等特殊情况的人操作电脑的时间,每周不应超过20小时。孕妇看电视的时间每天应控制在两小时以内。

第3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关键词 电磁防护;飞机;设计

中图分类号V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6-0173-02

0 绪论

随着现代电子战飞机的发展,任务系统的发射功率越来越大,作用距离越来越远,对飞机其他系统及人员的影响就越来越严重,因此电磁防护性能对载机安全性、可靠性方面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的作用。

1 电磁辐射危害初步分析

电磁辐射场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性危害“看不见、摸不着”,其危害性不容易被人们认识。电磁辐射造成的瞬时过电压不仅会引起机载电子系统中的敏感元器件暂时故障或永久性损害,甚至还会引起机载人员生理机能的暂时或永久性损伤。现就飞机任务系统电磁辐射初步分析,电磁辐射可能危害在如下几个方面:

1)超量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系统设计中应考虑人员的电磁防护问题;

2)燃油和其它易燃物在强电磁环境下可能发生危险,系统设计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发生危险;

3)强电磁能会危害部分结构、系统装置、部品器件的非金属零部件、绝缘材料的物理特性、系统设计中应分析可能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危害;

4)电磁辐射会直接造成部分元器件及电子电气设备的物理损坏。系统设计中应分析可能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危害;

5)强电磁辐射可能危及飞机发动机的系统装置、危及发动机的非金属零部件、电子电气设备等,造成部分系统装置、部品期间的失效或损坏。系统设计中应分析电磁辐射可能的危害,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危害;

6)机上部分设备的自毁装置、信号弹等在强电磁场环境中,可能接受传导发射或辐射发射能量而意外引爆。故系统设计中应分析可能的危害,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发生意外引爆。

2 电磁防护设计

2.1 电磁防护定义

电磁防护是利用连续导电材料减少电磁场向机体内指定区域穿透,控制电磁波由辐射源经泄露途径向飞机各指定舱室传导和辐射传播。

飞机结构电磁防护设计是基于电磁波传播特性采取的结构设计措施。对一个完整的导电连续体,可以阻挡外部电磁波的辐射进入或大大降低辐射进入的强度,对内部的人员或设备就不会造成安全问题。但飞机因使用和制造要求,存在大量的活动门、窗、结构缝隙、电介质结构等,这些部位就是通过电磁波辐射进入的通路,通过这些辐射进入的电磁波,当能量达到一定强度时,就会危害到舱内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2.2 电磁防护原理

电磁防护原理就是对非导电连续结构采取必要的设计措施,阻断电磁辐射从一个区域进入另一个区域的通路,或通过降低辐射进入的强度,达到满足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可靠工作的目的。

2.3 电磁防护材料和要求

为保证人员安全,驾驶舱、工作舱、休息舱的电磁环境应满足一定的安全限值。

电磁防护材料选择的原则是使用标准、导电性材料,或则使用铁磁性材料;在选择时主要考虑的是材料的机械性能而不是铁磁特性。通常选择的电磁防护材料为以下几种:

1)金属丝网

材料通常为蒙乃尔合金、铍铜、镀锡铜丝等。屏蔽材料在低频电磁波时较高、高频时屏蔽效能较低,一般是用在1GHZ以下的环境。

2)导电布

是以纤维布经过前置处理后施以电镀金属镀层使其具有导电性能的导电纤维布。一般使用镍包铜的镀层顺序(镍―铜―镍)制成,其表面电阻小于0.08Ω/sq,最佳屏蔽电磁波频率范围为100KHZ~3GHZ,屏蔽效能大于60dB,对高频电磁波屏蔽效果不理想。

3)硅脂导电胶

利用硅脂的高粘性和金属颗粒的高导电性结合而成,是一种室温固话的导电胶,固化后形成一个易弯曲且有弹性的导电连接头或密封垫。

硅脂导电胶包括72-00002、72-00192/00139、50-02-1030-0000、72-00236、72-00035、TP-SAS-200-0251等牌号。

4)导电布衬垫

由镀有铜镍等导电织物包覆不导电的泡沫棉制成,屏蔽性能可超过95~120dB,具有导电性高,抗腐蚀特性;多背部贴胶,方便安装,对于宽频段电磁波都具有较好的屏蔽性能。但频繁摩擦会损坏导电表层。

5)导电橡胶

导电橡胶是将导电颗粒填料均匀分布在硅橡胶中,通过压力使导电颗粒接触达到良好的导电性能,兼具良好的密封和屏蔽性能。

导电橡胶填料一般包括镍包铜粉填料、铝镀银填料、铜镀银填料、玻璃镀银填料、纯银填料等。

6)导电腻子

导电腻子由四种填有玻璃银或铜镀银微粒的单组分树脂组成。用于提高结构接口、孔缝和空隙的完整性,填实较大范围的。使用安全性较高、耐腐蚀性强、最大屏蔽效能可达100dB。

导电腻子包括72-00005、72-00014、72-00151、72-00202等牌号。

2.4 机体结构电磁防护设计

在飞机的电磁防护设计过程中,要求对内部隔框、地板、顶棚等进行电磁防护设计。飞机内部电磁防护设计主要用于防止内部辐射源或泄漏源辐射进入工作舱或设备舱,对人员或设备造成辐射危害。对内部辐射场的防护,通常由隔框、地板、机身壁板、顶棚、纵向墙等机身结构组成电磁屏蔽线,将电磁辐射场控制在电磁屏蔽线内。

由于舱内空间有限,设备多,电缆铺设密集,内部辐射场对全机的电磁干扰难以排除,为降低电磁辐射设计难度,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人员或设备电磁辐射安全性设计要求:

1)设计合理的屏蔽线;

2)设置屏蔽舱。若有多个发射机,尽可能将发射机集中布置后设计屏蔽舱,再对屏蔽舱采取电磁防护设计,以降低电磁防护设计难度,降低电磁防护设计成本,减轻电磁防护设计重量;

3)在管接头、接缝、通过孔处,采用屏蔽材料包扎,以封堵辐射能量泄露。

2.5 电磁防护设计存在的技术问题

电磁防护设计在飞机结构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技术问题:

1)飞机电磁防护设计是关系到飞机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设计技术。在电磁防护设计时,应明确飞机使用剖面的外部辐射场,避免过设计或设计不足;

2)国内还没有能适应飞机电磁防护设计的屏蔽材料,目前所使用的屏蔽材料如导电胶、导电腻子、导电布、导电橡胶板、导电布衬垫、铍铜簧片等很难适应飞机结构耐环境、大间隙、变间隙、空中变形等条件下的适应性要求;

3)现有技术条件下,电磁防护设计缺乏全状态试验验证,难以真实反映飞机结构的防护性能。

3 结论

飞机电磁防护设计在国内外还没有相关技术资料和成熟经验可借鉴,要形成完整成熟的技术体系,还需很多问题去解决。由于电磁辐射危害与电磁防护设计工作的复杂性,对这一方面的问题需要更多的工程技术人员去关注和参与,努力尽快提升我国飞机电磁防护设计技术水平,提高飞机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第4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关键词:电磁辐射 手机 办公室 防护

中图分类号:TL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a)-0105-02

电磁辐射是电磁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各种家用电器、输电电线,办公设备等等都会产生强度不等的电磁辐射。据研究,电磁辐射对人类具有六大危害:即可能是造成儿童患白血病的原因之一,能够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影响人类的生殖系统,可导致儿童智力残缺,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等。

本研究采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研制的QX-3型电磁波辐射测试仪测试了常用手机的电磁辐射,以及办公室、实验室常见设备的电磁辐射,并据此提出相关的防护措施。

2 测量结果与讨论

2.1 各种办公设备和通讯设备在不同运行状态中的电磁辐射强度

研究中以办公室使用频率较高的非液晶电脑显示器、液晶显示器、主机、键盘、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为研究对象,分别检测开机、关机、工作、待机等各种状态下的电磁辐射。检测结果表明,非液晶显示器和打印机显示出较大的电磁辐射强度,尤其在开机和工作状态,辐射范围为和,在关机和待机过程中辐射范围为和,;打印机开机的辐射范围为,工作中辐射范围为,在关机和待机状态未检出辐射量。其他设备在各种状态均未检测到电磁辐射量。

表1为不同手机型号在不同状态下的电磁辐射检测数据。从实验数据可以看出,不同手机辐射量差别较大,除了通话中和待机状态未检出辐射之外,在开机、关机、拨号、接通电话瞬间、发短信、充电开关机、浏览网页等状态均检测出不同的电磁辐射量,尤其在拨号和接通瞬间辐射量为最大。

2.2 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在不同运行状态中的电子辐射强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电磁辐射基本集中在超声波清洗器、微波消解仪、电磁炉等,检测部位包括正面、左侧、右侧、后侧、正上方。结果发现,不同方位,实验室仪器设备电磁辐射的检测量不同。烘箱和离心机等设备未检出辐射,对于常用的超声波清洗器和电磁炉电磁辐射较大。

3 防护建议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有关电磁辐射常识,加强安全防范。如:严格按电器指示规范操作,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

(2)不要把实验室仪器设备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剂量辐射的危害之中。当仪器设备暂停使用时,避免处于待机状态,以免长时间产生辐射积累。

(3)各种办公设备、移动电话等都应尽量避免长时间操作。如电脑长时间使用时,应注意至少每1 h离开一次,采用眺望远方或闭上眼睛的方式,以减少眼睛的疲劳程度和所受辐射影响。

(4)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为此最好把手机拿远一点,等手机接通之后再拿近接听,或者使用分离耳机和话筒接听电话。

(5)电脑屏幕产生的辐射会导致人体皮肤干燥缺水,加速皮肤老化,严重的会导致皮肤癌,所以,在使用后及时洗脸。

(6)多食用一些胡萝卜、豆芽、西红柿、油菜、海带、卷心菜、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以利于调节人体电磁场紊乱状态,加强肌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贺.浅谈电磁辐射与防护技术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1(35):100.

第5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关键词]电磁辐射;移动通信;基站;环境影响

中图分类号:X5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4-0401-01

0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移动通信工具(手机)已经倍受人们的青睐,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处处都在使用着手机,由于手机是靠电磁波来传递信号,因此,就在人们充分享受着移动通信带来的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移动通信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担忧。手机辐射的影响是对其使用者个人影响,而移动基站的电磁辐射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在住宅小区建设的移动基站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非常敏感,在 3G 网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影响下,架设在城市上空的移动通信基站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了解移动基站所产生的电磁辐射,缓解与消除城市人口对于基站的不安,本研究围绕“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展开了相应的研究。

1 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

移动通讯基站由室外和室内两部分组成。室内部分有基站控制器、信号发射机、功率放大器、合路器、耦合器、双工器以及部分馈线等设备。在设计、制造这些设备时已采取了较好的屏蔽措施,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辐射污染。室外部分有馈线和收、发天线。基站运行时,其发射天线向周围发射电磁波,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场增高。为此,在设计时应考虑使基站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基站备用电源选用免维护密封蓄电池组,杜绝了漏液现象,机房地面不需要水冲洗,使用时也不散发硫酸雾,因而不存在废水、废气 的环境污染。综上所述,移动通讯系统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是基站发射装置工作时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因此,电磁辐射是该系统的主要环境污染因子。

2 电磁辐射和健康之间的关系分析

电磁辐射属于能量流,具有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等特点,其不仅可能会降低设备、装置以及系统的性能,还可能会损害生命体或是无生命物质,这一现象即电磁辐射污染。人体在电磁波环境下暴露时,电磁波波段的不同使之对人体所产生的生物效应也会有所不同,可能会导致人体出现多种情况,例如细胞变异、细胞受损或是死亡等。另外,人体器官以及组织本身具备有较为微弱的电磁场,该磁场稳定、有序,若该磁场的稳定状态受到干扰,将会破坏该磁场,而人体的循环功能等也会因此而受到一定的损害,人体长时间面对电磁辐射将会对使其各方面机能损失而引起不良的后果,例如皮肤长痘、血压异常、听力下降、视力下降、心律失常、提前衰老、记忆力减退、新陈代谢紊乱、免疫力下降等,因此公众对电磁辐射具有一定的恐惧感。

3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很复杂,包括天线性能、高度、距离、角度、环境背景、基站形状、话务状况等等。为了分析移动通信基站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状况,胡冀等通过比较测量,得出的结论是:电磁暴露小区的电磁辐射强度明显高于对照小区,但平均值都在GB9175-88的一级安全范围内(10μw/cm?);安装铝合金防盗网具有良好的电磁场屏蔽作用;同时建有两个通信基站的小区,两者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在某一区域范围可产生电磁场叠加现象,使辐射强度增加;个别与基站天线距离较近(小于20m)、窗户与基站天线处于同一水平位置和与基站天线主瓣方向一致的居室内,电磁辐射功率密度远远超出一级安全范围,可达到20.44μw/cm?,但也在GB9175-88的二级中间区容许范围内(40μw/cm?)。

此外研究还发现,天线主瓣方向区域电磁辐射不一定较高,副瓣方向区域电磁辐射也不一定较低。这其实并没有与理论相违背,因为环境地形、地貌、建筑物钢筋水泥结构、空中架设的电线等等,都将对电磁波产生反射、绕射、折射、散射和吸收,从而使得电磁辐射强度的分布复杂化。

4 环保措施

通信基站发射的电磁波的功率密度测试结果均在国家规定标准限值之内。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可合理达到尽量的原则,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基站建设在楼顶。在基站设置与对环境影响的研究中,试验表明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按照时空的延伸会出现衰减的情况。建设在楼顶的基站的电磁辐射对周边建筑内的辐射较小,仅仅对楼顶的空间影响较为明显。典型的基站多在楼顶设置,其最大值应出现在楼顶。电磁辐射在传播中还会被建筑所阻挡、吸收,其辐射会随着楼层的降低而出现衰减;第二,电磁辐射建设时天线主波瓣方向不应正对居民楼,如无法避开,应距居民楼水平距离 25m 以上;第三,应适当增加天线高度,减小天线下倾角来减少基站产生的电磁辐射;第四,在满足覆盖要求时,应尽量降低天线发射功率;第五,基站建成运行后应及时进行监测,并向公众公布监测结果,打消公众的忧虑,同时也有利于基站的可持续建设和保护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雨飘.众说纷纭手机辐射[J].电脑知识与技术,2001,(1):65~66.

第6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分为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热效应就是高频电磁波对生物机体细胞的“加热”作用,引起体温升高,由于电磁波是穿透生物表层直接对内部组织作用,往往机体表面看不出什么,而内部组织却已严重“烧伤”。非热效应则是低频波产生的影响,即人体被电磁波辐射后,体温并未明显提高,但人体的固有微弱电磁场已经受到干扰,也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累积效应即人体受到辐射来不及恢复又被辐射伤害,久之成为永久性病态。这三种危害具体表现为:

(一)是造成儿童患白血病的原因之一。医学研究证明,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

(二)能够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电磁辐射污染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还会诱发癌症,并会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瑞士的研究资料提出,周围有高压线经过的住户居民,患乳腺癌的概率比常人高7.4倍。

(三)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计算机、电视机、移动电话的电磁辐射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四)影响人们的心血管系统。表现为心悸,失眠,部分女性经期紊乱,心动过缓,心搏血量减少,窦性心率不齐,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等。如果装有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影响心脏起搏器的正常使用。

(五)对人们的视觉系统有不良影响。由于眼睛属于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器官,过高的电磁辐射污染会引起视力下降,白内障等。高剂量的电磁辐射还会影响及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物电流和生物磁场,使人体内原有的电磁场发生异常。

三、正确认识电磁辐射,提高防护意识,减轻电磁辐射危害

电磁辐射对人的影响普遍存在,却并不可怕,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地看待电磁辐射问题,避免恐慌心理;其次,不同的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年龄段对电磁辐射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电磁辐射不可完全避免,但是可以减弱它的危害。

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最好在手机响过一两秒或电话两次铃声间歇中接听电话,最好使用分离耳机和话筒接听电话,要“长话短说”。不要把家用电器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特别是电视、电脑、电冰箱不宜集中摆放在卧室里,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剂量的辐射的危险中。

第7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关键词】电磁辐射污染 电磁辐射污染机理 电磁辐射污染防范

1831年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应用电磁感应的方法,使磁场中的导体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感应电流。这是19世纪最伟大的发现之一,随即世界上第一座发电站的建成标志着人类迈进了电磁辐射的应用时代。一百多年前,电磁辐射已经深入到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今更是进入了一个电磁辐射的高利用时代。

不过,科学历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时代的进步常常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这种二律背反的现象已经得到了历史的多次验证。人们在充分享受电磁辐射带来的方便舒适的同时,也日渐感受到了它的负面效应。如各类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移动通讯设备、家用电器迅速进入我们的生活,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丰富了我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就在我们的生活前所未有的便捷的同时,我们所使用的高科技产品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又成为继室内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噪音污染之后的又一室内环境污染。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内外媒体上屡屡报道的有关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更是让人们感觉到了来自电磁辐射的威胁,以致于很多人一提起它,就有一种莫名的痛恨和恐惧。

1 电磁辐射污染:

所谓电磁辐射污染是指高压电、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和电子仪器、医疗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微波炉、收音机、电视机、电脑、手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各种不同波长频率的电磁波。人体如果长期暴露在超过安全的电磁辐射剂量的电磁辐射下,细胞就会被杀伤或杀死。随着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丰富,电磁辐射污染已经成为危害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辐射污染的重要类型之一。另一个方面,信息技术要依靠电磁波,而电磁波极容易扰和破坏,由此会带来一些垃圾信息、有害信息的侵害,这也是电磁辐射污染的一个方面。电磁辐射会造成所谓的“电磁污染”,人们也叫它电子“烟雾”或电子垃圾,即电磁辐射的强度超过人体或环境所能承受的限度所产生的危害现象。它无色、无味、无形、无踪,无任何感觉,可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无处不在,被科学家称为“电子垃圾”或“电子辐射污染”,有专家称这是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第四污染。

2 电磁辐射对人体作用机理

人体是导体,可以吸收电磁场的能量。在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的分子会发生取向排列,在分子排列过程中相互碰撞消耗磁场能而转化为内能,引起热效应。电磁场强度越大,则热效应越明显;电磁振荡频率越高,热效应越明显,即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作用:微波>超短波>短波>中波>长波。而且干扰人体生物电信息的传递。科学实验已表明,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两个方面——致热作用和非致热作用。

致热作用致热作用是指电磁波穿透生物体表层,直接对肌体内部组织“加热”(如同微波炉加热食品一样),即在高频电磁波作用下,物质的温度会发生改变。高频电磁波的致热作用会对生物体产生影响,从而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导致乳腺癌、阳痿、流产、胎儿畸形等疾病。

非致热作用非致热作用主要是指电磁波对人体植物神经系统的危害,造成心悸、脱发、心动过缓、血压降低和妇女月经失调等疾病。有一个典型的实验是这样做的:从鸡雏、猫的体内摘取出大脑皮质,用调制后的特高频、甚高频电磁波对其进行照射,发现有钙离子析出。钙离子是生物体内信息传递、免疫系统工作和细胞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质,它的浓度变化必然会对生物体产生影响。

3 生活中电磁辐射污染的防范

现代生活,处处离不开与电子设备打交道。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的污染源无处不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手提电话、无线电仪器等无不产生对身体不利的电磁辐射波;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如电视机、音响、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微波炉等均能产生各种数量不等的电磁干扰,我们如何防护呢?

生活中怎样才能防止和减少室内电磁辐射污染呢?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在购买电子产品是应注意证实该产品是否已经通过了ccc认证(国家对电子电磁兼容性的安全认证);尽量减少对高辐射产品的使用;尽量使用低辐射的产品,如低辐的电视机、微波炉、电脑等;尽量使用坐机拨打电话,少用手机拨打电话。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最好在铃声响过一两秒或两次铃声之间接听,使用时头部和手机天线的距离尽量远一些。

有人说了,不买家电或是有也束之高阁不再用,污染不就没有或减少了嘛。好倒是好,可是要没了它们,咱们的生活就该倒退回从前的艰苦时代了。恐怕没人愿意放弃好生活而去过苦日子吧,多学几招防范措施才是现实可行之策。例如:

不要把家电摆放得过于集中,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限量辐射的危险之中。特别是一些易产生电磁波的家电,如电视、电脑、冰箱、收音机等,最好不要集中摆放在卧室里。

要避免长时间使用家用电器、手机等,还要尽量避免同时启用多种家电。与家电保持安全距离很有必要。距离越远,受电磁波侵害就越小。

彩电的安全距离是荧光屏宽度的5倍左右,日光灯为2~3米,微波炉开启之后要离开至少1米远,孕妇和小孩应尽量远离微波炉。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还有一招就是吃东西。多食用胡萝卜、豆芽、西红柿、油菜、海带、卷心菜、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加强机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

居住、工作在高压线、雷达站、电视台、电磁波发射塔附近的人,佩带心脏起搏器有条件的应配备阻挡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服。

电视、电脑等有显示屏的电器设备可安装电磁辐射保护屏,使用者还可配戴防辐射眼镜。显示屏产生的辐射可能导致皮肤干燥,加速皮肤老化甚至导致皮癌,因此在使用后应及时洗脸。

注间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指数。有关专家提醒,5种人特别要注意这一条,第一是生活和工作在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发射塔附近的人员;第二是经常使用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人员;第三是生活在现代电器自动化环境中的工作人员;第四是佩戴心脏起搏器的患者;第五是生活在以上环境里的孕妇、儿童、老人及病患者等,都应该了解室内电磁辐射污染的程度,如果环境中电磁辐射污染比较高,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e时代下的又一现代污染───电磁辐射已经被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列入必须控制的造成公害的主要污染物之一。记得吗?我们的儿歌里曾把站着几只小麻雀的高压线比作五线谱,那曾是城市里最美的图画。可时过境迁,如今,因为怀疑围绕在居民区周围的高压线释放出的电磁辐射会损害人体健康,高压线的建设者们屡次亮相听证会甚至法庭,争端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专家说,人类认识世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许多问题还有待科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时间的考验。目前,不管学术界的争论如何激烈,现存的、引起很大争执的问题应该及时得到解决。首先,应该及时推出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的产品标准。第二、对于已有标准的产品,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特别是列入3c认证目录的产品。第三,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时解决目前引起争端的事件。当然,对于我们普通人也要适当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如尽量用更多的时间到户外活动,到乡村去,到田野去,接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

参考文献

第8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那么,电磁场又是从何而来呢?电磁场的来源有自然和人工两类,每个人都被这两类电磁场包围着。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磁场,太阳光也是电磁波的一个频段,还有雷电和其他星球产生的电磁波,这是来自自然的。人工磁场产生电磁辐射的设施主要有五类: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如电视发射塔、广播转播台站;无线通信发射系统,如手机基站、小灵通基站;高压送变电系统,如高压线、变电站;电气化铁道,如磁悬浮列车;工业、科学、医疗用电磁能设施,如高频冶炼炉、磁共振检查仪等。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电磁辐射都构成电磁污染。人们所担心的电磁污染,则是指各种电磁波的干扰强度超过一定限值,作用于人体,产生生物效应,引发头晕头疼、产生畸形儿、诱发白血病、促发癌症等。

有专家说,城市空间人为电磁能量将以每年7%~14%的速度增长,2000年时,城市环境电磁能量密度最高值已比20世纪70年代增加了26倍,到2025年可增至700倍。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之后,电磁辐射已成为第四污染源。

电磁辐射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什么影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有关专家介绍说,目前,国际上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长期低剂量的电磁辐射有害于健康;另一种认为,只有达到足够高的辐射强度才会造成影响。我国电磁辐射研究学者基本上都认同前者。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分为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三种。热效应是高频电磁波对生物机体细胞的加热作用,引起体温升高,由于电磁波是穿透生物表层直接对内部组织产生作用,往往机体表面看不出什么,而内部组织却已严重烧伤,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是心悸、头涨、失眠、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等;对视觉系统的影响是视力下降,引起白内障等;对生育系统的影响是降低,男子质量降低,孕妇发生自然流产、胎儿畸形等。非热效应则是低频波产生的影响,即人体被电磁波辐射后,体温并未明显升高,但人体固有的微弱电磁场已经受到干扰,也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累积效应即人体受到辐射后来不及恢复又被辐射伤害,久之成为永久性病态。

电磁辐射无色、无味、无形,人们每天暴露在不同电磁缓慢而问接的辐射中而不自知,容易忽略其危害。

公共卫生专家纷纷表示,电磁辐射对人们的影响虽然是普遍存在的,但并不可怕,可适当做些预防,以减少电磁辐射的影响。一般认为,对于电磁辐射最佳的防护办法是与发射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因各个频率的电磁场均随距离而快速衰减。一般距离高压输电线路50~100米远处.其电磁场强度就与环境本底值接近;距离电脑显示屏30厘米远,其电磁辐射的强度便微乎其微;距离彩电和微波炉1米远则相对安全。

第9篇:电磁辐射安全范文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带有本条第二款所列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电磁辐射,是指广播电视设施、无线通讯设施和雷达等在信息传递中发射的电磁波,高压送变电设施、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行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以及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应用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无线电管理、广播电视、电力、信息产业、民航、铁路、卫生、轨道交通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本市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负责确认本市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豁免水平。

前款所称豁免水平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用或伴有电磁辐射活动免于管理的限值。

第六条建设电磁辐射项目或购置电磁辐射设备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或设备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建设项目或设备的电磁辐射强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电磁辐射的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资料。

电磁辐射在种类、强度、用途、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电磁辐射申报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国家标准,污染严重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难以补救的要依法关闭或搬迁。

第九条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在15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拆除或闲置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电磁辐射强度和防护距离能够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在20日内予以批准。

第十条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电磁辐射的监测方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监测方案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市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从事带有电磁辐射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防止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事故。

第十四条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处理措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市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及时组织监测,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

第十六条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性质、污染程度和范围、危害后果和责任等进行全面调查,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排放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拒报、谎报或瞒报有关申报登记事项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拆除、闲置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设施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制定电磁辐射监测方案或在监测中发现异常未及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检查或者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制定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对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