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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图书馆;非遗;保护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8-0139-02
自从21世纪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世界上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后,非遗保护工作才引起了世界的重视,许多国家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国务院也于2005年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11年国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遗工作成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部分。
一、公共图书馆对保存和传播人类文明记忆担负着重要责任
图书馆是藏书的地方,当然也是人类文明记忆的保存地,自从有公共图书馆以来,公共图书馆始终把保存反映人类文明轨迹作为自己重要的职责。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公共图书馆的职能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图书馆的职能是在不断扩大的,我国的首个公共图书馆是从藏书楼走来的,那就是110年前绍兴的古越藏书楼。从藏书楼到公共图书馆,其职能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现在的公共图书馆不仅是收集、贮藏、传播纸质图书、纸质文献的所在。就内容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保存和展示已成为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职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和展示中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中,公共图书馆应当是首当其冲的。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图书馆有现实优势
公共图书馆在纸质文献图书的保存、研究和传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比较科学的办法。在长期的藏书活动和图书馆的实践中,形成了图书馆学等专门方法的完整体系,如文献校雠学、版本学、目录学、索引学等,我国的大学每年培养一大批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因此,在记录、抢救、保存、查阅、研究非物质文化的许多方面,公共图书馆不但有办法,还有人才,也有空间。同时,图书馆学作为知识信息管理学科,对处于隐性、零散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发现知识、挖掘知识、寻找知识的实用意义。在非遗保护的实践中,公共图书馆已经深入地参与在其中,因为非遗的一些重点类别如口传记忆和表演艺术,因历史的原因,在社会上已有缺乏,是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做了贡献,即通过地方文献这根红线,把已失传的许多非遗项目重新接上,重新接活。如绍兴图书馆积极配合市非遗保护中心,成功申报了《西施传说》、《梁祝传说》、《嵊州吹打》、《新昌调腔》、《嵊州越剧》、《绍兴平湖调》、《绍兴莲花落》、《绍兴黄酒酿制技艺》、《嵊州竹编》、《大禹祭典》等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徐文长故事》、《绍剧》、《绍兴词调》、《绍兴宣卷》、《调吊》、《石桥营造技艺》、《水乡社戏》等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王羲之传说》、《乱弹(诸暨西路乱弹)》国家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每年为市非遗中心提供大量的非遗材料。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公共图书馆本身注入了新的活力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特殊性,使得人们无法完全遵循传统的高度依赖文献的研究方法,而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参与“田野调查”,去发现知识、挖掘知识。图书馆的传统方法与当前知识库、知识交流、知识服务等新方法共同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也使图书馆的传统方法产生了新的提升。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文化工作的分工也出现了多元化,图书馆保存、传播人类文明记忆的功能被档案馆、艺术馆、博物馆、教育机构、出版机构、广播电视机构所细分,传统公共图书馆的地位在逐渐下降。因此,能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将给公共图书馆机体注入新的活力。特别是公共图书馆随着这几年的分馆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在全社会网络健全、信息广泛,有利于挖掘基层,特别是农村非物质文化资源。在送文化下乡、送书下乡的服务过程中,采集、整理、研究、提升、传播非物质文化成了公共图书馆的新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实施既得到了政府社会的好评,也使公共图书馆充满了新的生机活力。
二、公共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方式
公共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必须明确重点,并把握行之有效的方法,从绍兴的实践看,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的重点有三大类:一是戏剧、曲艺等声腔类。二是传统美术和技艺类。三是民间文学和民俗类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其他文化产品而言,具有其特殊性,其特点:一是非物质文化的存在形式是民间语言、民间技艺,传播形式主要靠口头传播和手把手传艺。二是非物质文化有特定的文化生态环境,在特定的文化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中才能保持非物质文化的活态。公共图书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大包大揽,而是根据图书馆的功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选取其中最合适部分开展工作,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集和保存
在传统习惯中,公共图书馆采集行为关注的重点是文献,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采集则是利用声、像、文字手段,将非物质文化口传、内容、民俗仪式、技艺等文字化,是立体式文献,使传统文献采集扩大。在扩大的文献采集中,公共图书馆可发动本馆相关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挖掘整理流传于民间口头的民间文学、舞蹈、神话传说、俗语、故事;收集传统表演和传统竞技,以及民间工艺美术、传统节庆和民俗活动等。从而达到采集的内容丰富多彩,全面翔实。
(二)整合和共享
随着数字图书馆的普及,图书馆在建非遗保护数据库方面有了更好的软硬条件。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手段,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数据库,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选择。绍兴图书馆就已经建成了绍兴古桥、绍兴戏曲、绍兴黄酒、绍兴风俗、绍兴文物、绍兴兰花、绍兴书法、绍兴祭禹、兰亭书法节、绍兴水乡、绍兴名胜、绍兴土特产、绍兴老照片、城河风采等好几个数据库,正在建设名人家谱数据库和绍兴黄酒申世界非遗数据库,这可以说是非遗保护数据库的一种新的探索。
整合的过程也是一种共建共享的过程,公共图书馆要利用网络优势,主动与相关档案馆、博物馆联系,实现共建共享,特别要与企业机构和民办机构联系,使非物质文化数据库真正起到展示和利用的服务平台作用。
(三)检索和展示
从图书检索向知识检索深化是当今检索学的方向。文献知识只有有序地存贮才能方便读者利用,开展知识交流。检索功能在开放的图书馆时代已成为图书馆目录思想的核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检索更着重于软性的单元知识而非完全是硬性物质形态的某一整本图书。
公共图书馆要在保护非遗项目上有一席之地,除了建特色数据库外,还可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馆,展示馆要把当地最典型的非遗项目通过实物形式、图书的形式、多媒体的形式进行展示,有的还可有体验区、练习区等活态展示区。
(四)研究和出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散落在各地,重点是广大农村,除了自然传承外,可以说,从来都没有机构和人员进行过理性研究。公共图书馆参与的过程应该是研究提升的过程,就一个地区的公共图书馆而言,可对一个地区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制订课题规划,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并对研究成果组织出版,使非遗保护文献化和活态相结合,知识库与人才库相结合,真正体现保护、弘扬、开发的多元化。
总之,公共图书馆在非遗保护中有许多事情可做,通过参与非遗保护,图书馆也会有新的提升,对文化发展繁荣意义更大。
参考文献:
[1]方允璋.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关键词:遗址公园;开发;保护;惠民
一.遗址公园的定义
遗址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我国古代文明史史迹的主体,也最能体现我国文物古迹特色和优势。保护遗址并不排斥对其合理利用。遗址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对遗址的人为损伤和破坏,减轻或延缓自然力量的影响,使遗址所承载的历史信息真实长久的传递下去;利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遗址价值,更有效的保护遗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遗址保护逐渐遭遇到新的压力,突出表现在:与城市隔离的保护,使遗址处于一种边缘。随着城市的整体发展,加之生态理念的介入,使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趋势,那就是“遗址的可持续性发展”。从理念上将遗址保护与城市设计相结合,使历史景观焕发活力。因为画地为牢只会让历史景观逐渐沦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鸡肋,积极而科学地创新不仅可以重新协调现存的不合理因素,更可以让古老的景观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手段上讲是结合遗址的周围地段,利用自然的和人文的景观资源,运用现代园林设计手法来进行遗址公园的规划设计。遗址公园的建设,目的既是“遗址的”,又是“公园的”,即利用遗址这一珍贵历史文物资源而规划设计的,将遗址保护与景观设计相结合,运用保护、修复、创新等一系列手法,对历史的人文资源进行重新整和、再生,即充分挖掘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城市文脉的延续性,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体现新时代的景观设计思路。一般是通过下面两种方法使遗址景观得以充分展现:
A. 把遗址及历史地段作为新的城市景观创造的文脉,在城市设计中予以充分的“尊重”,是新的建设在城市尺度的层面上对历史环境有所呼应,并实现渐进式的发展。虽然这种新的文脉特征与原来的“遗址”相比,那种原汁原味会逐渐变淡,但这也正好直接促进了一种新的“公园”形式的产生,而且是与原有的城市特色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B. 把遗址及历史地段所构成的形态特征作为新的城市景观创造的景观资源,经过转化“借用”进新的设计中去,在城市和建筑尺度的层面上实现历史景观的渐进式发展。
总而言之,在遗址景观保护和创新的过程中,历史保护和景观创新存在于互为补充的关系中,追求历史环境保护与渐进式景观创新的相互约束和相互交托。
二.唐城墙遗址公园开发与保护现状
西安的唐城墙遗址公园就是采用了前述第一种方式,对唐城墙遗址进行开发保护,本文即是试图对其开发保护现状进行分析,以期对西安市的旅游经济有所建言。
西安唐城墙遗址公园位于大唐不夜城南500米,位于雁南二路和雁南三路东西向平行的两条城市道路之间,是唐代长安城的南城墙所在地。东西全长3600米,宽100米,占地540亩,由建筑大师张锦秋担纲设计,和曲江池遗址公园同为曲江新区2008年斥资40亿元打造六大遗址公园中的两大项目,西安市政府‘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唐城墙遗址公园建在古唐城墙外郭遗址之上,以“市民、自然、休闲、健康、艺术、享受”为主,充分体现服务市民和艺术享受的理念。以书法雕塑、园林景观为表现手段,以唐诗人物和唐诗意境展示为主题,是集诗歌、哲学、美学体验、生态园林为一体的休闲文化长廊。唐城墙遗址公园八个分区以初唐到盛唐的唐诗为主线,并延伸融会到造园意境和景观设计等方面。唐城墙遗址公园总投资约5亿元。它融会古今,宛如一条绿色长廊延伸在曲江的东南方,体现了古遗址上西安人的现代生活,扑面而来的是古韵新风尚、人居新观念的崭新理念,历史文化在这里得到最好的解读和传播,在这里,人文和谐的生态宜居区正在形成!这既是推动历史文化进入市民生活的创新形式,也是对历史遗址保护与利用的有益探索。
在唐城墙遗址公园的修建中,重点表现了隋唐长安城的规划框架,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再现了城墙、城壕、城门、里坊、坊墙、城市街道等要素。公园以城墙遗址为界,充分利用现有树种,通过不同的绿化、铺砌等技术手法将公园划分为‘城内’和‘城外’不同区域,从外至内,层次鲜明地表现了护城河、城墙、顺城路和里坊等空间要素,同时藉助雕塑,图文并茂地展示出唐朝在科技、文化、贸易、国际交流、城市建设等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一、切实加强文物的有效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内文物的抢救维修计划,本着“先救命、后治病”的原则,争取在至年内把濒临损毁的珍贵文物古迹抢救过来。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市、县区文物仓库及展厅要达到有关技术防范级别的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文物保护单位都要建立安全消防设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各地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吸收文物管理部门参加,并充分考虑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殊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相衔接,建筑风格与文物及其环境风貌相协调。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等历史古城区,要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传统特点,确定城区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注意保护古城区原有总体格局和传统风貌。要选择一批有典型意义的地段、街道和建筑物,定为重点保护区或重点保护单位,并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和禁建地区。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要避开重要遗址保护区,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古迹保护点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选址,须预先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建设工程须按《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控;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程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三、要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和“逐级配套”的原则,把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确保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地)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文物征集和基础设施建设。对文物保护单位的门票收入,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用于文物保护。在确保国家权益和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进行文物保护和开发。同时,要制订相应的政策,积极募集文物保护经费,加快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制。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公安、工商、内贸、建设、国土、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必须无偿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损坏、丢失或出售。要加强和充实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合理解决文物保护人员的报酬。
一、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
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文物既是历史的载体,也是文化的载体。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坚持文物工作方针。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破坏,无法弥补。各级要站在对国家、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承担起文物保护的责任。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制度
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文物部门要认真编制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文物事业发展计划要在明确文物工作总体目标的同时,分别对文物维修项目,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文物库房、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特殊要求,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作为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和“逐级配套”的原则,把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区、乡财政预算,除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查、勘探、建档等办公经费外,还要安排相应数额的抢救性文物维修保护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将文物保护纳入体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区文广新局是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主管单位,要对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文物保护职责。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工作经费,乡镇文化站、村民委员会要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文物保护工作。
将文物保护纳入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成立阳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分线副主任、区文广新局局长任副主任,文化、国土、建设、规划、财政、发改、公安、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建立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落实措施,统一协调文物保护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做好地下文物勘查工作。区文物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对我区地下文物进行全面勘查。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认真调查并向社会公布,对其管理和保护提出明确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坚持对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制度。凡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或地下文物丰富地段需动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后,由区文物主管部门对工程征地范围进行详细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确认无文物埋藏或按规定清理发掘后,方可办理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所需费用应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包括建房、葬坟、取土、开渠、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特殊需要的,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前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批准,在国家级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的,必须无条件拆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如对文物造成损坏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切实保护好施工过程中的出土文物。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其它文物,应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由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出土文物。如因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需要调整或顺延建设工程工期的,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文物事业的各项基础工作
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的职责,维护文物保护管理秩序。
建立和健全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区文物主管部门要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各乡镇要对管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建立完善层级文物巡查机制,有效防止并及时制止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库藏文物安全工作。区文物主管部门要采取向上争取项目,政府财政支持,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文物库房建设,改善库藏文物的保管条件,提高技术防护水平,保证文物安全,要建立健全文物的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和档案制度。
关键词:基础文物;守护;问题;措施
前言:我国历史悠久,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留存下众多的历史文物,其中包括地上和地下多种艺术和时代价值较高的基础文物。这些文物不断的向人们传递重要的民族、历史和文化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展开了研究,并针对基础文物保护意识薄弱等不足提出了相关解决意见,希望对加大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起到促进作用。
一、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一)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
基础文物指的是经过长时间的洗礼,留存下来的具有一定艺术和文化价值的物质,我国历史悠久,古人的智慧更是博大精深,因此留存至今的基础文物众多,这些文物能够有效传扬我国传统文化,现代人也可以通过对基础文物的了解增加对不同历史时期精神的掌握,从而从心理、素养等多方面得到提升,在旅游业越来越受欢迎的今天,加强对基础文物的保护,能够帮助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古人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智慧。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因为崇拜我国历史文化而前往全国各地,在旅游的过程中受到更多的教育。因此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当中,对人类精神和财富最好的见证就是基础文物,基础文物在应用过程中也能够成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媒介,成为人们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人类出现文字以前,对历史记载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文物。文字产生以后,对历史、工艺的记录更加便捷,然而失去了基础文物的见证,人们根本无法体会历史的本来面目[1]。例如,研究古代建筑工艺的过程中,相关建筑特点虽然能够在历史书籍中寻找出来,然而在没有看见实物的基础上,这一工艺和技术特点及精华将无法被更加精确的传承,现代人们也无法从中获取灵感,提升现代建筑的功能和技术水平,由此可见,基础文物保护是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二、现阶段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不足
(一)基础文物守护意识薄弱
在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以将这一责任完全推脱给某一个机构或某一个人,而是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承担起保护基础文物这一责任。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尽管积极发动的群众,然而群众却没有能够及时提升基础文物保护的意识,我国还存在大部分地区,人们基本没有保护基础文物的概念和意识,甚至还有部分群众任务政府是实施这项工作的主要人选,而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拥有机会,就会独自占有或盗取文物。
(二)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较低
在科学和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相关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运用相对成熟的技术提高文物保护能力,然而同世界上科技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和技术建设都呈现出较强的滞后性,因此无法高效率和高质量的保护基础文物,这些历史的精华在日常受保护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受潮现象,同时也没有及时的进行防震和防火等保护,导致其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2]。同时,在对基础文物进行修复时,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基础文物损害现象也时常发生;同时,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拥有大量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这些文物在守护过程中,对技术要求较高,而我国拥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人才相对匮乏。
三、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途径
(一)完善基础文物保护制度
新时期,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据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在充分了解基础文物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包括《文物保护法》,例如,可以将基础文物包含的范围进一步进行扩大,对相关执法体系进行完善,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基础文物保护的资金,并将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当中[3]。这样一来,就能够提升基础文物的资金保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监督,对实施守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能进行充分的设定,提升行政机关办事能力,发现基础文物损害现象应依法严格处理。
(二)加强基础文物守护技术
基础文物由于历史悠久,具有脆弱的特点,因此在日常进行守护的过程中,必须应用相对专业而成熟的技术,提高修复和保护能力,在维护基础文物原有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保护,这应当成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4]。我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将基础文物和现代技术进行结合,如现阶段广泛应用的数字化技术等,运用该技术可以进行复原古建筑的工作。这样一来,相关工作人员既要能够对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还应当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加大保护力度。
结论:综上所述,基础文物保护过程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在积极进行我国传统文化传扬的过程中,加强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势在必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提高民众的基础文物保护意识,并坚持维护国家相关法规和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总结经验,完善基础文物守护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孙秉明,宫德杰. 浅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临朐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A].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第三次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2004:5.
[2]余亚男,孙向鹏. 浅谈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07:37-38.
关键词:石质文物保护;遗产监测;病害肌理;环境研究;保护材料
近年来,世界各地的石质文物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如何科学有效的保护石质文物仍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石质文物的保护是包括文物现状调查、病害机理研究、环境监测分析、保护材料研制、保护修复操作、保护档案建设、美学价值讨论等内容的系统工作,是一个由考古、艺术、物理、化学,生物、环境、地质等多学科分工与合作的过程。多年来,中国在石质文物保护与修复方面做了大量的保护研究工作,同时也与国外建立了广泛联系,并组织国内外专家针对石质文物的保护联合开展了多项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
2015年6月13~14日,2015中国石质文物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大足隆重举行。旨在展示石质文物保护领域最新研究进展与成果,也为与会专家学者提供一个探讨和交流石质文物保护研究的平台。本次会议的研讨范围包括:石质文物保护原则、理念的探讨,遗产监测与保护策略,诊断分析方法在石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信息技术在石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保护材料、技术、方法应用研究等。会议共收到论文53篇,来自我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石窟保护研究机构以及意大利、英国、日本、叙利亚、以色列等国家、地区的69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38人在大会做了专题发言。研讨会期间,与会的各位专家、代表多角度、深层次对石质文物的研究、保护和利用进行了深入探讨,对石质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坚守保护理念,积极探讨遗产监测问题
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从文物保护逐渐转变为文化遗产保护后,对保护理念的认识日益深化,文化价值的保护得到更多关注,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实践。基于文化多样性的价值保护指向,与我国类型多样的文化遗产实际更加适合。对于石质文物的价值多样性和病害复杂性,如何理解其真实性,如何权衡、体现其价值,如何兼顾历史价值和修复干预的稳定性,如何平衡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宗教价值,皆是石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中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次会议的发言和讨论也体现了这些特点。
詹长法以《现代文物修复的思考--以千手观音造像保护修复为例》为题从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保护修复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出现代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与传统艺术品修缮在理念和方式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同时在实践中两者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意大利文物保护修复理论家布兰迪认为修复首先是对对象的价值的认识和判断,并让其得以传承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思考。孙华的《摩崖石刻保护建筑设计理念初探》总结了文化遗产保护学界先前在石窟寺及石刻保护性建筑设计和实践的得失,从地表防渗、通风防潮、遮阳避雨、崖壁减负、建筑形体、环境协调,以及保护性建筑的可逆性等方面对摩崖石刻保护性建筑的设计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奚三彩的《杭州龚隹育墓石刻文物抢救性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对早期文物本体上的水泥填补和使用铁钉的铆接等取舍问题进行思考,并指出在不对环境风貌有较大扰动的情况下,在摩崖石刻外部修建保护性建筑及设施是保护石刻的有效方式。张晓彤的《修者其责观者其权决定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效果因素的探讨》就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效果影响因素进行了阐述。同时又从一个修复者的角度和一个普通观者的角度,探讨开展专业修复活动时自身的困惑与反思,浅析“舆情”差异的原因和背景。
目前,在文化遗产本体和关联环境要素类型多、范围广、影响因素复杂的条件下,遗产监测要体现更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需要在认清突出普遍价值和遗产保护管理中的关键问题,梳理监测指标、明确工作重点等方面开展细致的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遗产保护,实现监测的意义。同时使遗产监测有助于对世界遗产本身及相关的保护政策与技术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完善。
在本次学术交流中,意大利Heleni Porfyriou(海伦尼・博尔菲里昂)以《世界遗产地和历史中心的监测――意大利的贡献》为题介绍了欧洲最初从有形的角度保护历史遗址到后来的监测保护措施和政策,基于意大利在遗产城市进行的监测实践和经历,一是评估世界遗产地的监控情况和世界遗产的现状;二是ICVBC制定了“保护地”方案来评估游客对历史中心造成的影响。郭璇的《世界遗产监测指标体系建构初探以大足石刻为例》介绍了大足石刻世界遗产监测指标体系研究的部分成果,尝试构建大足石刻世界遗产地的监测指标体系,探讨了这一指标体系对于石窟类遗产地的适用性和地域特殊性。叙利亚Maya Hassan(玛雅・哈桑)的《沿海石质遗产地气候变化的保护策略》指出在其绝大多数文化遗址中,古叙利亚文明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对石质材料的运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石质遗产正面临气候变化的威胁,需建立一个可持续、有成长和扩展空间的防线,从而制定一个针对叙利亚海岸考古学区域的保护策略。
二、加强病害机理研究,促进检测分析水平提高
多学科结合研究与现代科技手段的介入,已在文物保护的方案制定、操作实施、研究评估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微观分析与表观现象的结合研究、劣化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的关联性研究、干预手段与材料的评估方法和综合体系的完善,对文物本体保护至关重要。参加本次会议学者在会上交流了各自在这些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
意大利Fabio Fratini(法比欧・弗拉蒂尼)以《建筑石材的损坏》为题指出物理蚀变的过程会导致石材分裂成不同大小的碎片,但其化学和矿物学成分不会发生改变;化学蚀变会给石材带来巨大的改变,使矿物在溶剂中完全溶解,氧化元素发生颜色上的改变进而生成氢氧化物,元素溶液化形成黏土矿物和不溶残渣等,为此,关注石质艺术品材料的损坏过程尤为重要,有助于选择最恰当的修复手段来延缓石材损坏现象。李黎的《承德凝灰岩文物的劣化机理及保护材料筛选研究》以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凝灰岩质文物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凝灰岩的微观分析认为,凝灰岩岩样中伊利石/蒙脱石混层(I/S)是凝灰岩劣化的物质基础,流纹构造和微节理是凝灰岩劣化的结构基础;通过劣化模拟试验证实了水和结晶膨胀性盐是凝灰岩发生风化破坏的外界条件。根据病害类型及成因筛选出了修复保护材料,为承德凝灰岩质文物的保护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撑,同时也可作为我国凝灰岩质文物的保护加固参考。
意大利Loredana Luvidi(罗娜丹娜・拉维迪)以《大型不可移动文物的可持续诊断方法通过快速和更为先进的技术进行比较》为题针对文物本体受损原因,强调如何将制定保护计划的可持续诊断方法应用于大型不可移动文物。张兵峰的《梵天寺经幢岩石病害分析检测研究》通过对经幢石灰岩岩性特征鉴定、岩石吸水性能实验、化学成份分析及其几种主要病害样品分析检验出发,分析其岩石劣化机理和表层风化病害产生的原因,为经幢文物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意大利Maria PerlaColombini(玛利亚・佩尔拉・科隆比尼)的《高等亚洲古代造像彩绘和工艺修复仪器分析》,通过多项分析技术得出的有关颜料和粘结剂的数据,呈现累积的样本,讨论古代亚洲画家使用的彩绘技艺,首次对古代亚洲雕塑的彩绘材料和技艺提出独到的见解。严绍军的《宜昌三游洞渗水病害机理分析和防治对策研究》指出为研究三游洞渗水病害机理,进行了三游洞水文地质勘察和岩溶调查,采取岩、土、水样进行室内试验,分析了岩石的物质成分和微观结构,查明了三游洞景区的地下水类型和埋藏条件,研究了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的规律,建立了水文地质模型,评价了地下水对摩崖题刻的危害,提出了渗水病害防治对策。
三、重视环境质量研究,扩大信息技术应用
本次会议中的环境研究交流内容均不局限于单纯气候因素的分析评价,而是体现了文物本体病害与环境影响对应关系的探讨。研究方法和动态监测数据分析的重要性,以及环境研究结果为预防性保护策略的制定提供有效支撑等趋势,在代表的发言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三维扫描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及文物信息精确留存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会议中得到了广泛关注。
清华大学张彭义以《环境因素对千手观音造像保护的影响研究》为题从大足千手观音所处的气象和空气质量的监测,大气颗粒物、雨/雾水成分分析,造像表面成分分析等研究表明,千手观音造像所在的微环境高湿度、凝结水多发且酸性颗粒物污染严重,需要及早对千手观音造像开展预防性保护。黄继忠的《石窟岩体水分循环研究》根据石窟山体的宏观环境和包气带空隙特征,从水分循环的角度研究了大气降水、空气中的水汽在气候因子驱动下的循环转化规律。说明云冈石窟所在山体含有一定量的空气,确实与外界存在密切的水汽交换关系。
吴育华以《三维之下觐观音――三维扫描在大足石刻千手观音保护修复中的应用》为题指出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因雕凿结构复杂且存在多种病害,使得其空间形态异常复杂,如何准确获取其空间信息并应用于保护修复工作具有一定挑战性。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因精度高、安全性高和效率高被应用于千手观音保护修复工程,应用实践表明,三维扫描成果为现场实际形态修复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持,且在千手观音的科技考古、形态监测与数字展示等方面应用具有广阔前景。日本TANIMOTO Chikaosa(谷本亲伯)的《石质文物保护中电阻率和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应用》介绍了电阻率和无线传感器网络的特点及其在石质文物保护中应用的必要性,与传统的文物保护系统相比,该系统具有易于扩充,测量准确等特点。刁常宇的《融合激光三维扫描与多图像三维重建技术的石质文物数字化方法》总结出激光三维扫描和多图像三维重建的优势可以结合应用,实现最高精度形状细节和最高精度纹理细节的文物数字化。
四、研发保护材料应用,增强文物安全因素
本次研讨会中,国内外的学者们也带来了在保护材料应用领域新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到材料应用更加注重对文物本体的最小影响,对材料自身的稳定性以及特定环境下的耐候性的考虑也是本次学术会议的亮点。学术交流中,学者们对具体实例讲解让大家看到修复的实施和专项技术的应用更加规范、系统,文物保护科学是一门实践性科学,文物保护修复的过程即是研究的过程,同时也是修复和研究同步的课题,这对促进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体系的完善具有更高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西安交大和玲的《透气性POSS基聚合物保护砂岩的研究》以POSS为起点,分别以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和甲基丙烯酸酯异丁基聚倍半硅氧烷(MA-POSS)为单体,获得用于保护岩石的POSS封端共聚物(简称P1)和刚柔兼具的共聚物(简称P2);分别研究了这两种材料在溶液中的组装胶束、膜表面动态吸水性与热机械性能等,并在此基础上对两种不同孔隙度的砂岩进行保护效果评估;结果表明:P1和P2有望作为有效的砂岩保护材料。戴仕炳的《石质建成遗产表皮材料学监测技术体系研究》结合我国及德国最新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国石质文化遗产表皮材料学检测技术体系,为石质建成遗产日常维护及保护修复提供依据。蒋德强的《潮湿环境下风化砂岩加固材料的研制》采用改性醋酸纤维素材料为主要黏结剂,并结合能够与基体中残留的水分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硅单体,制备出了一种能够在潮湿环境下正常挥发干燥,不用去除基体中的水分,同时具有一定透气透水性的溶剂型风化砂岩加固材料,有效地解决了潮湿环境下风化砂岩的加固问题。所研制的潮湿环境下风化砂岩加固材料,已成功地应用于大足千手观音造像的砂岩加固。
关键词:文物保护材料
中图分类号:G26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历史文物是我们祖先劳动、智慧和革命精神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国家文化的内涵底蕴。文物保护是一门多学科、多领域相互交叉的边缘学科 ,涉及的范围广泛。材料科学作为基础应用学科在文物保护研究与处理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当我们对文物实施保护处理时首先考虑到的是它的材质和保存现状,以及物理载荷和化学环境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文物保护工作就是通过对文物材料及文物于涉材料的研究,以达到延长文物保存时间的目的[1]。
上个世纪后半叶,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领域不断革新,这些影响渗透到包括文物保护领域在内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文物保护技术在新世纪必将发生重大变革。目前国内外常用的封护剂有甲基丙烯酸树脂、聚氨脂、聚醋酸乙烯脂等。这些材料的耐老化时间一般只有几年时间,可逆性不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新的世纪里对封护材料的保护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氟碳有机氟材料由于具有超耐候性、耐化学性、氧透过性低、阻燃性等卓越性能被广泛地应用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如:古建、石刻封护剂,金属文物的防锈涂料,有机文物加固剂。随着纳米材料在许多领域的应用,成为材料科学研究的热点,其也必将从文物保护新材料中脱颖而出应用于古建、石刻、金属文物、有机文物、博物馆环境的保护工作[2],目前在文物保护中应用比较广泛的材料做如下分析。
1. 高分子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有机高分子材料是文物保护中使用的一类重要的材料,在文物保护中被用做文物的加固材料、粘接材料、表面封护材料等。在文物保护中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包括:天然有机高分子材料(多糖、 蛋白质、 蜡等);水溶性合成树脂;溶剂型合成树脂;反应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树脂乳液等[3]。其在保护及修复石质文物、壁画、古建筑、博物馆藏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以下为常用的高分子文物保护材料:环氧树脂粘结力特别强,可以粘合各种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例如,应用环氧树脂胶粘剂可以修补、粘接断裂的石雕艺术品,残破的陶器和瓷器,以及用来加固和粘接古建筑木构件等。聚乙烯醇缩丁醛乙醇溶液被用来保护古代壁画的画面和用于金属文物的表面保护,以及加固脆弱的古代纺织品等方面,效果均不错。聚乙烯醇溶液和聚醋酸乙烯醋乳液也经常被用来封护古代壁画的画面层或加固、粘贴壁画的地仗层。聚醋酸乙烯醋乳液还常常被用来渗透加固古代脆弱的陶器、瓷器、骨器、角器、石器、象牙制品等。丙始酸酣乳液用于古代壁画颜色的保护和金属文物的渗透加固,效果比较好。另外,丙烯酸醋乳液还可用来加固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的地基。不饱和聚醋树脂配合无碱玻璃布作成玻璃钢代替糟朽木材应用在古建筑糟朽木构件的加固方面。聚乙二醇试用于古代饱水的木器和漆器的脱水定形处理。有机硅树脂可用于防止岩石的表面风化作用,以及用有机硅树脂来处理饱水的木器和漆器[5]。改性有机硅S- i 97材料具备良好防水、防酸碱盐、 防风化、防污染、抗冻融以及耐候性、加固性和透气性,使已风化的砖质文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6]。
2. 纳米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纳米材料具有表面效应、小尺寸效应和量子尺寸效应等基本特性。纳米材料在文物保护中具有的超双亲界面、抗紫外线和耐老化、透明和防遮盖及耐腐蚀抗氧化等其他材料所无法比拟的特性。针对目前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纳米材料可应用于石质文物保护中,纳米技术应用在石质文物裂隙注浆中[7-8]。MDI型聚氨酯广泛应用于秦俑彩绘陶器保护中,以物理共混方式采用超声波分散将纳米材料添加到MDI型聚氨酯中,可提高耐光老化性[9]。纳米材料在金属文物[10]、陶器、纺织品等[11]有机质文物等的保护中都有应用。虽然纳米材料应用于文物保护具有广阔的前景但是目前纳米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仍处于研究阶段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纳米粒子极易相互吸附而发生团聚降低了纳米材料的优异性能,降低纳米复合材料的耐紫外稳定性。随着制备方法的改进、理论的不断完善及对其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纳米技术将在文物保护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11]。
3. 无机胶凝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在人类早期的建筑活动中,粘土、石灰、石膏、火山灰是最早被使用的胶凝材料。因此许多土砖石结构的古遗址、古建筑中都使用过这类早期的胶凝材料。现在,这类材料已成为最重要的文物保护用材料。针对文物不同程度的损伤,如开裂、剥落甚至坍塌等状况要进行加固处理。常用的无机加固材料有生石灰、氢氧化钙、硅酸盐、氢氧化钡等。古建筑、石质文物或者陶质文物表面腐蚀或剥落以致残缺,使其表面的文化特征(如雕刻纹饰或文字等)逐渐消失。解决这类问题,要选用合适的修补材料,采用适当的修补技术(如粘结、压力灌浆、补缺)来修复文物。对于古城墙的修补,我国使用的技术主要有粉刷涂料勾缝、替砖修复、砖粉修复、外贴仿制面砖、压力灌浆等。用于文物修补的无机材料有石灰、水泥、石膏、粘土、石灰石粉等[12]。
4. 仿生无机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仿生合成技术是模拟生物矿化过程,以有机物的组装体为模板控制无机物的结晶形成,制备出具有特殊结构和功能的新型材料。生物矿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从分子水平控制无机矿物相的结晶析出,从而使生成物具有优良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仿生无机材料具有耐候性优越、与基底石材相容性好、合成条件(常温常压)温和及对环境无污染等优点,为石质文物的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利用仿生技术模拟生长此类保护膜用于文物保护无疑具有诱人的前景[12]。仿生仿生无机材料具有优越的耐候性、与基底石材相容性好、合成条件(常温常压)的温和性以及对环境无污染等优点,是一种很有潜力的新型石质文物保护材料。人们已经在石质文物表面发现了一类能够长期保护表面石刻文字的生物矿化膜,其中已经得到确切证明的有以草酸钙为主要成分的无机膜,也可能还有以磷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其他生物无机膜。利用仿生技术可以在文物表面形成一层很薄的无机保护物质,该保护层具有许多令人十分赞赏的优点,如:具有致密有序的结构,半透明的外观,耐候性极佳,耐磨性好,与基底结合牢固,甚至具有可适当调控的性能和结构。另外,其合成方法与环境的友好性,以及能在生理环境下实现施工的优越性,都显现出仿生技术在文物保护领域应用的潜力[13-15]。
5 涂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化工涂料行业的产品随着各行业的需求,发展非常迅速,并早已广泛应用于文物部门的古建筑维修保护。由于文物保护科技需求,文物保护处理使用的涂护材料,不能改变及损害文物原来的面貌,保护材料必须无色透明,常温常压下施工,干燥膜尽量簿,有较强的附着力和较好的长期耐侯、耐老化性能与外界环境隔绝尽可能长时间不受外界自然环境的侵蚀阻止其老化腐蚀及磨损等。田金英对用于室外金属文物表面保护涂料进行了研究,在三大类涂料:有机硅(硅酸盐)类、丙烯酸和聚氨醋中都选择出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再经实验室试验。结果表明,丙烯酸清漆均不带颜色它能涂护室外的各种金属饰件,对金属文物能起到保护 和装饰作用,防止大气腐蚀,文物本身的面貌改变不明显。王芳等对文物保护中几种有机聚合物涂料的光降解进行了研究。丙烯酸类涂料的耐老化性能优异,不易老化降解,即使降解生成的产物也是不引起颜色变化的物质,同时不易改变文物的外观,具有特殊的功能。这有益于指导人们选取适宜的文物保护材料。生漆、溶剂型树脂涂料、水基树脂涂料、耐候性氟涂料等涂料在物保护中都发挥重要作用。
结论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随着材料科学和新技术的发展,会有更先进材料用于文物保护中。文物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对于文物保护工作,要针对文物本身的特点,结合文物所处环境,选择最合适的文物保护和修复材料及技术。对于文物保护中使用的材料,其实就是使用材料的某种或几种性能 ,同时还要考虑材料的综合性能以及与文物基体材料的相容性。文物保护用材料要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基础上兼顾工艺资源、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综合指导在文物保护过程中的材料选择、组合及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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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1、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文物已逐步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优良平台,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提升区域知名度的有效手段,在促进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保护好、管理好、发挥好境内文物的作用,是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审视和定位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摆正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文物保护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保护措施。
2、我市境内文物众多,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鹰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贵溪市级文保单位25处(其中有两处正在申报省级)。博物馆馆藏文物91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22件,三级文物50件。加强我市文物工作,有利于挖掘贵溪的历史文化底蕴,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经济发展,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有利于推动我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政府主导,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规定
各乡(镇、街办)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职责,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精神,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
1、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街办)应在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就文物维修项目、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博物馆、文物库房、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制定出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2、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乡(镇)在编制和调整乡镇建设规划时,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应组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与乡镇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审查。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特殊要求,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定和保护作为乡镇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在项目审批前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塘湾镇、耳口乡曾家村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总体规划、必须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必须保持原有的总体格局和传统风貌。
3、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应将文物保护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按照《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将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含文物维修、文物收购经费)和文物基建支出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涉及有关市级(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的旅游开放点,其门票收入由市级文物管理所提取文物保护经费,用于当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鼓励通过损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文物保护。要设立文物保护奖励基金,对文物保护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4、文物保护要纳入体制改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其设立的保护管理机构,未经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移交非文物部门管理,不得下放管理权属。凡未经依法批准的,一律维持原有的管理体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管所、博物馆等单位应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5、文物保护要纳入领导责任制。各乡(镇、街办应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除指定专人分管文物工作外,还应将文物保护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之一。对出现损害文物的事件,除应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外,同时应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
三、守土有责,确保文物安全
1、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文物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各级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博物馆要加强文物库房的防盗报警、防腐、防损坏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应认真落实“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保护组织”四有规定,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看护员保护网络。对暂没有级别鉴定,但具有一定价值的零散文物,文物行政部门要集中进行保护。
2、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各类工程建设应尽量避开文物保护区,凡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文物勘探和调查工作。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选址等,要充分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单位应事先确定保护措施,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宗教、园林、旅游区对其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修缮,应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维修方案,必须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实施。在工程建设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遇有重要发现,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侵占出土文物。因不及时报告造成文物灭失、毁损或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拒不上交的,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合理利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1、文物工作要坚持以保护为主,同时要注重开发利用,力求在保护中求得发展,在发展中实现更好的保护。要充分发挥我市文物资源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文物利用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要促进以文物为依托的文物旅游事业的发展,积极开展文物仿复制品及文物工艺生产,开展“以文补文”和“多业补文”活动。
2、坚决禁止对文物资源的无序、过度、破坏性开发利用。凡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项目必须经省、市两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与论证。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或隶属关系和用途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进行报批。将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旅游场所,必须接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管理,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1、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法规允许的框架内积极做好文物宣传工作,通过专题报道、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文物法律法规、我市文物资源、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要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盗掘古墓葬、盗挖古文化遗址、盗卖石刻等恶性文物犯罪行为。重点查处违法的文物破坏案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追缴的被盗文物要及时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自行收藏和处理,严禁以经济处罚替代刑事处罚。海事、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走私和文物非法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应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3、加强对文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文物经营活动,规范文物拍卖活动,实行文物市场行政许可制度,对文物经营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私人收藏的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出售给国家批准的文物收藏单位或文物收购单位,严禁私自买给国外或境外人员。
六、完善机构,加强文物管理队伍建设
1、保管不善,不能发挥文物的作用。设施齐全,管理科学的文物仓库,对保护文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没有象样的文物仓库,一些高档次的文物只有暂存于省博物馆和省文研所;由于没有文物仓库,现存的部分文物腐蚀严重,甚至比文物埋藏于地下腐蚀得更快。没有一座博物馆,大量的文物不能展出,既不利于文物保护,更不利于开发利用。
2、投入较少,古建筑年久失修。按照《文物法》规定:国保单位主要由国家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省保单位主要由省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市县级保护单位主要由本级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由于*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市的财政收入也相对较少,这些年几乎没有投入,造成了多数古建筑年久失修。
3、开发不够,没有发挥文物的效益。相对于旅游发达地区,*的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还远远不够,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目前,全市仅有不到10处文物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旅游参观人数也少得可怜,门票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的支出。
4、破坏严重,文物保护意识有待于加强。文物资源为非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多年来,文物资源经历了多次劫难,特别是“”,破坏了*地上文物的一半以上。现在仍有对文物的盗掘盗卖现象;有个别的施工单位还故意破坏文物,把工程工期放在比文物勘探更重要的位置。
二、*文物的基本情况
*是*省境内最早的都城,距今已有3500年的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目前,*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489处,共中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51处,市县级保护单位436处(数量在全省排名第6,但对外开放不足10处,参观人数和门票收入均为全省倒数第一)。多年来全市文物工作者通过考古发掘和征集、群众捐献等方式积存了近两万件文物藏品,其中国宝级4件,国家一级品50余件、二级品200余件、三级品500余件。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基本处于全省第四名的位置。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文物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悠久的历史,激发作为*人的自豪感,产生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同时也使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予以重视,给文物以更大的投入,对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行为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