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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的管理,控制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保障城市道路的交通通行功能,根据《*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临时占用本市市区和城镇范围内城市道路的管理。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交通设施、电话亭、邮筒、废物箱等社会公益设施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堆物、设摊、停放车辆或者从事其他妨碍道路交通的活动。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年度控制总量,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确定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不予批准临时占路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设置菜场的;
(二)除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设置集贸市场或者交易点的;
(三)除沿路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施工等特殊情形外,堆物的;
(四)设置单位专用的车辆停放点的;
(五)商业、服务业等单位在其门前或者门前两侧道路上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临时占路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不予批准临时占路的道路和路段)
临时占用城市交通干道的申请不予批准。
除沿路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施工等特殊情形外,临时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的下列路段的申请不予批准:
(一)市级国家机关、市级以上历史纪念场所和外国领事馆门前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路段;
(二)城市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以及立体交通设施、隧道、轨道交通车站、长途汽车站、轮渡站、客运码头出入口周围50米范围内的路段;
(三)医院、学校、消防单位门前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路段;
(四)公交站点、消防栓沿道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路段;
(五)进水口、窨井、检查井等设施周边5米范围内的路段;
(六)距离防汛墙、驳岸5米范围内的路段;
(七)通行公交车辆且单侧人行道宽度不足2米的路段;
(八)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临时占路的其他路段;
城市交通干道的具体范围,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
第七条(临时占路的期限)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八条(临时占路的审批权限)
下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一)因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或者交易点的;
(二)因沿路建筑施工、市政公用施工等特殊情形需临时占用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路段的;
(三)需临时将城市道路半封闭或者全封闭占用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由临时占路所在地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第九条(临时占路的申请和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填写《*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书面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作同意。
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人应当持审核批准的文件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缴纳临时占路费和占路保证金,并持审核批准的文件和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收费凭据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中有一个部门未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人一律不得占用。
第十条(临时占路费和占路保证金的收取)
临时占路费按被占用城市道路的地段位置以及占路的用途、面积和期限收取。占路保证金按临时占路费的50%收取。
临时占路费收取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经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
第十一条(市政公用施工的临时占路)
因市政公用施工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堆物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临时占路手续,并免缴临时占路费和占路保证金。超过核定的临时占路期限的,按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缴纳临时占路费和占路保证金。
第十二条(临时占路期间的要求)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标牌悬挂在占路范围内的醒目处;
(二)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
(三)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的,设置安全围护设施;
(四)不损坏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设施;
(五)占路期满及时清除占路物资,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六)遵守其他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批准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间擅自改变占路用途的,视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第十三条(特殊需要的处理)
因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抢修或者抢险救灾的特殊需要,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对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作出缩小占路面积、缩短占路期限或者停止占路的决定。
发生前款所述情形时,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当事人实际占用城市道路的情况,退还部分临时占路费。
第十四条(占路保证金的退还)
占路保证金在临时占路期满,恢复城市道路原状后退还。
临时占路期间造成城市道路及其设施损坏或者占路期满未及时清理占路物资的,有关的赔偿费用或者代为清除费用可先从占路保证金中扣除;占路保证金全部扣除仍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或者代为清除费用的,差额部分由临时占路的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补足。
第十五条(临时占路的延期)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满需延期的,原申请人应当在占用期满的15天前,持《*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分别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延期占路申请。原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延期占路申请之日起5天内分别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经批准延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原申请人应当按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缴纳临时占路费和占路保证金,并办理《*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经批准延期占用城市道路的,其临时占路费应当累进收取。但市政公用施工、设置公共的车辆停放点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延期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但沿路建筑施工、市政公用施工、设置公共的车辆停放点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临时占路费的使用和管理)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将收取的临时占路费统一上缴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专项用于市和区、县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以及交通管理、市容综合管理。
临时占路费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擅自占路的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尚未造成城市道路及其设施损坏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擅自占用城市交通干道或者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路段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或者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路段以外的城市道路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除占路物资,并收取代为清除费用。
第十八条(超面积和超期限占路的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临时占路面积或者期限占用城市道路,尚未造成城市道路及其设施损坏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超过批准的临时占路面积或者期限占用城市交通干道或者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路段的,对超过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天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超过批准的临时占路面积或者期限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或者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路段以外的城市道路的,对超过部分处以每平方米每天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除占路物资,并收取代为清除费用。
第十九条(损坏赔偿和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超过批准的临时占路面积或者期限占用城市道路,并且造成城市道路及其设施损坏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修复费,并可按修复费的3倍至5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除占路物资,并收取代为清除费用。
第二十条(滞纳金)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缴纳临时占路费的,市、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违反交通管理的处罚)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在批准的临时占路期限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规章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
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财物收据。
罚款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市政工程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复议、提讼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临时占用内部专用道路的管理)
临时占用机场、车站、码头等内部专用道路的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产权单位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应用解释部门)
关键词:道桥;桥梁;质量
Abstract: China's construction of the bridge on the road around the town and at all levels road, it is bear heavy traffic loads and heavy traffic, its quality is a major concern of governments,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the people. Quality management in the bridge was discussed.Key words: bridge; bridge; quality
中图分类号:U448.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由于道路和桥梁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道路和桥梁的运行关联性极强,牵一发而动全身,确保其日夜不间断安全、正点地运行,密切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救灾和人民生产生活等诸多大事,如果在一座小桥上中断行车一天,将使数以百计的客货列车停运,影响可波及数省,责任极其重大,所以道路和桥梁的设计、施工更加要强调稳重。
道路和桥梁的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不中断行车、利用行车间隙或短暂的封锁时间进行道路和桥梁设施的修理、更换,从组织、计划、准备和技术措施方面的考虑,都要十分细致、周密和严谨,要考虑如何尽可能不影响或少影响正常运行,以顾全国家、社会的大局利益,保证道路和桥梁运输系统的总体效益。
一、目前我国道桥工程现状
(一)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飞速发展,车辆载重量、车速和交通量已大为提高,在过去三、四十年所建造的低标准的、长期失养的农用、公路及城市的道路和桥梁能否继续服役并安全运营,已成为公路和城市建设决策部门的一件大事。但是,有病害、甚至病害严重的危桥,如果有正确的检查分析与诊断,以新技术、新材料给予加强、加固一般是能够继续安全运营的,并且能使其原有载重等级得到提高。此项检查、分析、加固的费用,一般只是新建费用的10%-20%.而且在加固过程中,除少量重车短期绕行之外,勿须全部中断交通,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极其了然。
(二)道路和桥梁的运营管理本来就较难,又长期失控,车辆超限、超速、尤其是严重超载,给道路和桥梁造成极大的损害。道路和桥梁一方面是遭到强力损害,另一方面却未得到应有的关注、检查、养护和救治,其寿命能长吗?使得有的桥梁才建好十几二十年,就因病害严重、承载力已大大降低而成为危桥。再加以缺少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的技术人员参与分析决策,加固乏术,不能保证安全,以致耗费巨资,将桥梁拆除重建。
(三)对于事关行车安全的道路和桥梁设施的管理、检查、养护维修、大修加固、技术检定等方面,我国的道路和桥梁交通系统就施行了一整套严格的制度。特别是道路和桥梁设施的管理,长期以来实行了道路和桥梁档案管理、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计划预防性维修制度,配合路桥检定、路桥试验、洪水冲刷观测、路桥大修和防洪工程,维护了路桥的正常完好状态,从而大大地延长了路桥的使用寿命,使得经历了几十年的酷暑严冬、暴雨烈日、洪水淘刷、战乱损坏和提载提速考验,除少数做了加固、换梁或改建之外,绝大多数的苍老旧桥至今仍保持着安全运营状态,为国家承担着日益繁重的运输任务,创造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公路桥梁的施工管理加强公路桥梁的管理并进行维修和加固,使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桥梁的作用,是公路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任务。对于桥梁的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具有工期短、要求高、工程量较小、前期工作量大等特点,公路超限运输一般是为国家或省的重点建设工程服务。 (一)对于经常过大件的路段,应对改路段上的大小桥梁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收集原始档案材料,掌握其动态,针对其技术和承受能力编制相应的加固处理方案,需要报批的及时按程序报批。(二)在施工中针对其技术严格按照业主已批准的加固方案进行施工,注意抓重点、制约工程。(三)重视加固工程的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为今后的加固工程积累经验。(四)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公路桥梁的维修加固同样属于桥梁工程,不能重建轻养,桥梁的加固比新建还难,因为桥梁的维修加固,没有现成的规范,更没有可供使用的标准图,桥梁的病害又错综复杂,病害原因难以确定。因此应充分重视公路桥梁的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
三、要抓好道路和桥梁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技能,顺利实现项目的目标。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人。在企业内部,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部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外可以作为企业法人的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各项事务,因此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最高责任者和组织者。由此可见,项目经理是与项目分不开的,离开了项目,也就不存在“经理”,因此,要探讨道路和桥梁工程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就不能不说项目管理,有怎么样的项目管理,就必须有怎么样的项目经理去管理,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变了,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也应与之相适应,否则就无法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道路和桥梁工程的施工过程,项目经理对项目的管理主要限于对施工项目的管理,也就是说对一个道路和桥梁工程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施工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分支,项目管理的发展与改革促进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发展,以及施工项目规模的越来越庞大与复杂也对项目经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项目经理通常只是一个技术方面的专家和任务执行者。而现代项目经理不仅要有运用各种管理工具来进行计划和控制的专业技术能力,还要有经营管理等其他多方面能力,比如对项目部成员的激励以及与业主、监理、设计以及当地政府等各方的策略保持一致的能力。项目经理必须通过人的因素来熟练运用技术因素,以达到其项目目标。也就是说,道路和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使项目部成为一个配合默契、具有积极性和责任感的高效率群体。因此,在现代项目管理的大环境与普遍采用项目法施工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相关道路和桥梁企业的项目经理若要实现预定项目管理的各种目标,项目经理要严格遵守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专业实施性专业规则管理技能和技术技能。从而确保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的顺利实施。
四、路桥项目管理中的方案
(一)坚持科学全面的指导思想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是项目管理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更加进步的体现,是代表项目管理更加完善的一个里程杯,也是未来项目管理发展的方向标。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主要分两个方面:
关键词:道路桥梁;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工程管理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并达到相应的要求与目标,工程管理就是对相应的时间、资源等等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此来高效的完成工程,达到降低成本,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的效果。工程管理是要求项目计划与协调的管理,想要保障工程的高质量完成,就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对影响工程管理的因素进行正确的分析,以此来避免工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与损失,制定的工程管理方案也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此外,工程的管理贯穿与工程的各个阶段,其可以保障工程的稳定进行,这就要求相应的部门对其进行配合,通过协作的方式来对工程管理方案进行落实,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也可以起到互相监督以及制约的效果。在路桥施工中也是如此,应不断强化其施工管理水平,以此保证工程质量。
1、工程管理的内容
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安全问题,这也是工程进行的基础,安全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这就要求相关的部门对其进行正确的认识,并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以此来保障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其次就是对合同的管理,合同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对工程的中参与方的权利与责任进行正确的规范,具有强烈的约束效果,也是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中参与人员对自身权利进行合法维护的依据;之后是对施工进度的管理,主要是对施工的顺序,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行管理,对施工进度的管理,可以保障工程中不同环节的有效衔接;最后就是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道路桥梁的施工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效果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要求加强质量上的监督,做好控制与调整的工作,以此来达到质量管理的效果。
2、道路桥梁施工管理特点
2.1、管理内容复杂多样
管理内容复杂多样主要是由工程产品的多样性决定的。工程产品种类多样、地理环境条件多变、建造的区域不同,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即使道路桥梁施工工程类型相同,也会造成管理过程中很大的差异。
2.2、施工工期长,技术要求高
道路桥梁建设的施工工期长,项目人员时常发生调动,人员和施工结构很难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在更换项目人员时必须注意管理风格的一致性,这增加了桥梁施工管理难度。
2.3、施工的流动性强
道路桥梁工程没有相对固定的建设场所,甚至不能始终在同一个城市或同一个地区,项目人员必须经常更换办公场所,甚至一段时间内可能跨多个地域,同时在工作和生活中也存在较多的困难,很大程度抑制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4、施工计划非常重要
道路桥梁项目的建设是在室外完成的,而恶劣的自然气候时常打乱正常的工作计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变换建设计划,并且要求计划必须具备较强的可行性与预见性。
2.5、设计变更频繁、复杂
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不可避免要面对非常复杂的设计变更,并且通常都具有不可预见性,这给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造成了相当多的麻烦,成为施工中一个不稳定因素。
3、道路桥梁施工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3.1、安全管理问题严重
在对道路桥梁进行安全管理时,即使政府与企业均强调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但实际施工过程中依然出现了许多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3.2、施工管理设计不够规范
对道路桥梁的施工进行管理时,其设计内容包括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计划的编制、在投标之前对施工设计进行编制、在中标以后的实施阶段对施工设计进行编制。然而,实施阶段的施工设计内容并没有合理而又全面的标准,这就导致施工管理呈现出无序状态,严重影响到设计功能。
3.3、专业知识和技巧的欠缺
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需要很多专业技巧与知识,然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缺乏这些理论知识,对道路桥梁工程所使用的新工艺以及新材料不熟悉。
3.4、施工质量监管不严格
在扩大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内容的同时,施工质量监管部门并没有加大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偷工减料现象屡见不鲜。
3.5、道路桥梁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大
道路桥梁工程建设任务通常都比较繁重,涉及的问题相当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事先不可预见的事件,致使工程施工管理难度加大,成本控制与管理方面的问题比较明显。再加上存在施工进度控制不严格的情况,最后势必导致竣工验收延期。
4、优化道路桥梁施工管理措施
4.1、强化对材料供应管理
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过关,数量是否充足都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因此,在材料采购前要先拟定一份各阶段施工所需材料单,在材料采购过程中要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采购的材料要有出)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并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再进行质量检查,最好是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一份供应合同,确保材料质量且能及时到位。
4.2、强化施工质量管理
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管理要把握好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对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制约的作业过程组成,因此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可以细分为对每道工序的控制,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严格避免偷工减料,并由质检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保证整个施工符合规范要求。对施工工艺的控制主要是选择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法,保证施工方法的经济性、适用性、先进性,且根据施工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施工方法,保证施工质量。
4.3、强化施工进度管理
通过分析实际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将整个施工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工艺划分为阶段性目标工程,才能对工程进行动态控制,最终按阶段在工期内完成整个施工任务。当然,合理规划施工进程来管理控制施工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4.4、强化对资源的整合
道路桥梁建设工序复杂,需要的机械化水平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因此,施工现场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统一调度、组织,合理安排,发挥各机械设备的优势。对施工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修、保养,并配备技术全面、工种齐全、数量足够的检修力量,并规定一机一人制,一台机械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人员专业素质高,并要求持证上岗,各专业、各工种的人员配备齐全,保证施工进程中各工序人员充足,能从容保证进度。
4.5、强化项目设计更改管理
在道路桥梁施工开始前,施工企业会有一份施工项目设计书,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书内容来施工,不得随意更改,避免影响整体质量。但如果设计变更能够在保证施工进度情况下优化设计、节约成本,可以提交变更设计到监管部门进行变更审批,因此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变更审批的监管力度和控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建设高效。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逐渐加快,道路桥梁的建设也在不断的进步。这就要求加强对道路桥梁工程的管理工作,以此来保障给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对施工阶段进行有效的优化,从根本上为我国的交通运输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晓军.道路桥梁工程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4:30.
广州市包车客运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包车客运行业管理, 全面强化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包车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规范包车客运市场秩序,确保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包车客运企业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第四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委)是本市包车客运的主管部门。市及相关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共同推动包车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市内区(县级市)际包车客运和区(县级市)内包车客运。
第七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区(县级市)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市内区(县级市)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座位数在13座及以上,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4)燃料消耗量应当满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的要求,车辆型号为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达标车型。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录用前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第九条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需求,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质量信誉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和经营条件,科学制定包车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章 企业管理
第十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
第十一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车辆五个统一管理要求,由企业统一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由企业统一负责安排生产调度车辆,由企业统一购置车辆保险,由企业统一安排专人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由企业统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自有(或长期租赁)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全部车辆投影面积的1.2倍,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的安全检查,统一集中车辆停放,并做好日常出入和检查记录。
每20辆营运车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第十三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检测和年度审验制度,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具备维修资质条件的车辆维护企业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对驾驶员五个统一的管理要求,即统一由企业负责入职招聘、统一由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由企业安排生产调度、统一由企业安排安全培训考核、统一由企业建立人员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包车客运驾驶员应当持证上岗,证件真实有效;持外省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且在本市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查,纳入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地管理。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第十六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对新入职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件进行把关,确保证件合法有效,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驾驶员禁止录用,新入职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职培训。
第十七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在职驾驶员和班组长参加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营运,严禁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严禁无《道路运输证》或营运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擅自营运,严禁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营运活动,严禁未办理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出省营运。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随车携带合法规范的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严禁沿途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严禁按照班车经营模式在固定的起始地点、固定时间滚动发班、招揽散客。严禁以一日游等招揽散客的形式开展包车业务。严禁在学校门口或相关道路违规组织上车,严禁车辆沿途上落客、组织散客、四处兜客。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工作例会。
第二十二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初次考评申请。
第二十三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为所有营运车辆安装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车辆实时监控力度,安排专人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车辆及时提醒,及时整改。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对夜间行车的长途客运,驾驶员连续驾驶的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每次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日间限速的80%;安排经验丰富、入职时间较长的驾驶员开行省际包车。
第二十五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记录台账。
第二十六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将事故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出车前告知制度,提前掌握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出车前安排专人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告知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包车客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现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车辆违法违规严重的,安全管理混乱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包车客运经营资质。
第三十条 对年度内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包车客运企业和车辆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对使用伪造牌证、暴力抗法的企业和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存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包车客运驾驶员,企业未按要求调离驾驶岗位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整改。
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限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为规范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秩序,强化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县政府确定改革我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营。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运营秩序,杜绝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营”的运行模式,全面实现校车规范化管理,杜绝超载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方式
(一)经营主体。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公司(以下简称慧恩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我县校车。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统一标识、统一培训教育、统一检验。
(二)车辆流转。X县域内现在运营的所有接送学生符合条件的校车可转入慧恩公司名下,接受慧恩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校车服务需求,校车使用单位与慧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运营路线。县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安监等部门及慧恩公司规划科学合理的接送路线。慧恩公司管理校车要按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确定每车每天往返接送学生的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生乘车。学生乘车采取“实名制”。乘车学生信息由各学校、幼儿园提前向慧恩公司提供,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配合慧恩公司组织学生乘车,并为校车划出专用停车位。
四、责任分工
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县政府有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教育局
1.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
3.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4.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
(三)县交警大队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3.依法发放校车标牌;
4.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
6.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四)县交通运输局
1.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径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3.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4.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五)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协助做好校车站点规划定点和建设审批等事宜。
(六)校车公司
1.按照《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立校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科学规划和布局校车总量。
2.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校车、驾驶人、学生乘坐情况等基础信息。
3.加强对校车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及3G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确保有效实用。
4.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确保在运营过程中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方便的乘车氛围;
5.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达到学生及家长、学校、企业、政府四方满意的目的。如若校车运营管理当中出现安全事故,善后事宜由菏泽慧恩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全权处理,与X县教育局无关。
6.接受物价部门校车服务价格监管指导,对服务价格进行公示。
7.驾驶员资质、校车质量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令617号)。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开展校车公司化运营研究,制定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动员现有接送学生车辆拥有者主动支持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
(二)组织过户阶段(3月27日至4月27日)。教育部门做好现有校车的统计,各乡镇(街道)做好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协调、联系工作,交警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结合慧恩公司做好车辆过户。慧恩公司与存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纳入公司化运营。
(三)实施运营阶段(长期)。县安监、教育、交警、交通、城管、住建、慧恩公司根据《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职责,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安全、有序,确保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X县规范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在公司化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体制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校车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保障所有校车安全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完善管理机制,增派人员力量,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车监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等。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该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关键词:高职院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实习实训教学
0引言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对学生的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学校在进行实习实训教学时不仅要注重完成专业的教学任务,还要重视教学内容与实际接轨,让学生积累足够的实践经验便于未来更好的发展。在进行该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过程,学校应始终将重视学生实践经验的累积,重视实习实训环境与实际工作环境接轨作为实习实训教学改革的核心。
1传统实习实训教学方式的不足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专业性人才,由此可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对于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1]。学校组织进行学生统一实习实训的教学方式主要存在学校缺乏足够的教学资源,学校实习经费有限及实习实训教学内容不全面等问题。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没有一个专门固定的实习场所,并且大型的道路桥梁工程现场基本上都处于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及实习实训都非常不便利。学校的实习经费有限,不可能为学生提供一个相对便利的实习环境。即便学校组织学生去往现场参观,可道路桥梁工程单位也经常出于学生的安全问题及相关的管理问题的考虑,一般是不愿意接受学生来实地参观实习的。学校的实习参观多为毕业前半年或者一年,但道路桥梁工程工期时间长,学生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实习内容。而且需要实习的学生数量较多,带队的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致使学校组织的实习参观最后往往流于形式。如果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的方式也存在学生实习单位散,专业教师没有办法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与指导等方面的缺陷。
2实习实训教学的改革方法
2.1确认实习实训教学的目标
高职院校道路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目标是为道路桥梁工程单位和企业提供合格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人才,因此在计划实习实训教学时学校一定要注重培养学生对道路桥梁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重视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在组织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实习时,学校要以企业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为导向,努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实践经验,培养写生的创新能力[2]。
2.2实习实训课程内容与企业要求相结合
教师可以对企业进行实习考察,了解企业岗位真正需求。教师在设计实习实训课程内容时可以与将企业的具体要求相结合,让实习实训课程内容更贴近学生未来工作环境的要求。如此既保证了实习实训教学课程专业性、开放性和实践性,也提升了实习实训教学效率,让学生在实习实训教学中真正得到了锻炼的机会,积累了专业实践经验。
2.3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式不一样,学生需要进入到实习现场进行实践操作,因此良好的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能保证学生安全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也直接影响着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在制定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时,学校应注意四个方面:①细致全面的规定实习实训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内容,做到权责分明;②监督检验实习实训教学每一阶段的教学成果,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的整体效果;③对实习实训期间所使用的设备均要做好记录,制定完善的申请使用与归还验收制度,为实习实训教学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持;④完善实习实训教学的监督管理体制,保证学生在非集中式实习实训教学质量[3]。
2.4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应学校应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室内实训室配备成套的仪器设备,基于常规试验及检测的相关项目,编制出更适合教学的实训项目,使学生们不出校门就能进行相关的试验及检测;室外实训基地建设模拟施工现场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各种病害情况,让学生们能进行相关的路基路面检测、桥隧外观和内部检测、桥梁桩基检测等,并判断出各病害类型及应采取的处理方法。建立完善的实训基地的同时,系统的设置实训项目,使“工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同学们能更快地适应施工现场工作。
2.5建立有质量的实习实训教学团队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是一个专业性与实践性都非常强的专业,需要专业教师在掌握足够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对学生的进行有建设性的实践指导。学校要有意识地建立起专业理论知识过硬,又能对学生实习实训学习进行有效的指导的实习实训教学团队,以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在建立实习实训教学团队时,学校及相关部门要重视以下几点:①为该类型教师制定详细的准入制度与任职标准;②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提升现有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③推进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对教学人才的重视[4]。
3结论
现代土木工程企业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学生只有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素质才能更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实习实训教学方式的改革,是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具体表现,是实现高职院校教学目标的重要方法。将实习实训教学与企业需求接轨,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才能培养出更符合企业和社会要求的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陆其伟.高职院校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J].交通职业教育,2013,02(32):4-7.
[2]和永诚,张艳.高职院校路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3(12):245.
[3]王永,施钧,柴金玲.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公路类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研究[J].品牌,2015,04(41):141-142.
关键词:管理办法 光耦限速 RFID射频技术 SQL Server数据库 信息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X924.3
1.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城市交通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同时居民对出行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虽然城市道路在尽可能拓宽和延伸,但道路建设速度却远赶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趋势。然而,由于公共交通系统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出行要求,同时,相当一部分人生活水平又达不到购买私家车的能力,电动自行车逐渐发展成为城市道路交通中不可忽视的交通工具。
2.研究内容
2.1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增多,强化管理已成必然,这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重要意义。由于目前国内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必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结合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特性,提出电动自行车由生产、销售至使用、监管一整套的管理方案,有效改善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不足和处理办法缺失的情况,为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提供可行的实施方案。
2.2电动自行车安全监控系统
为遏制当前城市中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需建立一套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的运行,能够对驾驶人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驾驶员安全行车,同时与管理系统实现无线连接,便于交管部门掌握城市电动自行车的整体情况,收集信息以便综合管理。
此系统安装于电动自行车车体内部,包含“监测报警芯片”和“RFID违章信息采集模块”两部分。
可实现对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车速的实时测量及显示,并能够在车辆超过限制速度而限速线未起作用时,对驾驶超速车辆的车主进行报警警示,有助于驾驶员安全行车。同时能够实现对于违章信息的采集工作,在经由安装有RFID读写器的路段将信息无线传输至远程管理终端实现管理。
2.2.1监测报警系统
由于驾驶人超速超载行驶,致使制动反应变慢,再伴随未按规定让行、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违章行为,使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监测报警系统”可用于测量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测量车辆载重、进行超速超载报警、显示实时速度等。其包含以下四部分。
(1)测速模块
目前电动自行车大多通过电流进行测速,其速度仪表盘所显示的速度与实际速度存在较大偏差,因此,我们获直接测量车轮转速获取车速值。
“限速模块”是指利用光电转换原理,将挡光片、光耦测速模块分别装配于后轮轮架、轮轴上,车轮一旦转动,档光片转动产生周期性挡光并被测速模块转换为电平数发给单片机。
(2)控制核心
通过对51单片机控制,对限速模块发来的限速脉冲进行计数,并通过软件换算成速度,并将相应的超速信息通过读写器写入电子标签,驱动数码管显示精确的实时速度。
(3)测重模块
由于电动自行车超载会对其启动、制动、转弯等性能造成较大影响,增加了交通事故产生风险。对此,则选用压力传感器安置于电动自行车的坐垫之下,并由单片机实现对其控制和压力数据采集。压力传感器将负载数据转换为电信号传给单片机,并判断是否超载,当测得重量大于给定的标准重量时,单片机控制蜂鸣器发出超载提示音提醒车主。
(4)报警模块
报警模块安装于电动车内部。当51单片机接收到限速模块或测重模块传来的违章信息后,单片机将触发报警模块,使蜂鸣器工作,发出警示音,提醒驾驶人更正违章行为,注意行车安全。
(5)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用于显示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目前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显示通过仪表盘,由于表盘刻度较大,难以得出准确速度。
当限速模块测得电动自行车速度后,发送至51单片机,单片机控制显示屏的输出数值,该数值即为速度值,供驾驶人查看,便于驾驶人控制速度于规定速度,避免超速违章。
2.2.2 RFID违章信息采集模块
该系统是建立在监测违章信息的基础上。当监测到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超过规定速度时,单片机会将超速速度、时间经由车载射频模块写入具有唯一编码(即“识别码”)的远程无源电子标签中储存,时间则由51单片机驱动DS1302时钟芯片获得。同时,触发报警模块,蜂鸣器警示驾驶人出现违章行为,使其注意行车安全。
当经过远程读写器违章信息采集点时,固定在该处的远距离射频读写器可以从电子标签上读取违章信息,并在读取后把电子标签中已有违章记录清除,只留下识别码,再重新记录违章信息。远程读写器再将违章信息传送至电动自行车违章信息管理系统,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违章。
本设计采用LB522-U射频模块作为车载射频模块。模块的RX和TX引脚,分别和51单片机的TX和RX引脚相连。51单片机通过对串口(即RX和TX)的操作可以实现将信息通过LB522-U写入、读出、更改临近电子标签的功能,而电子标签则可保持内部的信息直到再次更改时。
2.3 电动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
为综合管理电动自行车而开发的监督管理配套系统,适用于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信息处理及管理大厅驾驶人自助查询。通过可视化、便捷化的界面管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车辆、违章信息,以此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投入。
4.总结
本研究项目根据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管理混乱、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畅的现状,结合顺畅交通、智能交通、绿色交通的思想,运用系统工程、管理学、运筹学、智能交通系统、无线射频技术、技术经济、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知识,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控技术及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探索,综合电动自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研究成果,对节约能源消耗、缓解交通拥堵具有积极意义。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对学生的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学校在进行实习实训教学时不仅要注重完成专业的教学任务,还要重视教学内容与实际接轨,让学生积累足够的实践经验便于未来更好的发展。在进行该专业的实习实训教学过程,学校应始终将重视学生实践经验的累积,重视实习实训环境与实际工作环境接轨作为实习实训教学改革的核心。
1 传统实习实训教学方式的不足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专业性人才,由此可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对于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1]。
学校组织进行学生统一实习实训的教学方式主要存在学校缺乏足够的教学资源,学校实习经费有限及实习实训教学内容不全面等问题。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没有一个专门固定的实习场所,并且大型的道路桥梁工程现场基本上都处于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及实习实训都非常不便利。学校的实习经费有限,不可能为学生提供一个相对便利的实习环境。即便学校组织学生去往现场参观,可道路桥梁工程单位也经常出于学生的安全问题及相关的管理问题的考虑,一般是不愿意接受学生来实地参观实习的。
学校的实习参观多为毕业前半年或者一年,但道路桥梁工程工期时间长,学生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实习内容。而且需要实习的学生数量较多,带队的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数量较少,致使学校组织的实习参观最后往往流于形式。
如果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完成实习的方式也存在学生实习单位散,专业教师没有办法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与指导等方面的缺陷。
2 实习实训教学的改革方法
2.1 确认实习实训教学的目标
高职院校道路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目标是为道路桥梁工程单位和企业提供合格的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人才,因此在计划实习实训教学时学校一定要注重培养学生对道路桥梁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重视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在组织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实习时,学校要以企业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为导向,努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实践经验,培养写生的创新能力[2]。
2.2 实习实训课程内容与企业要求相结合
教师可以对企业进行实习考察,了解企业岗位真正需求。教师在设计实习实训课程内容时可以与将企业的具体要求相结合,让实习实训课程内容更贴近学生未来工作环境的要求。如此既保证了实习实训教学课程专业性、开放性和实践性,也提升了实习实训教学效率,让学生在实习实训教学中真正得到了锻炼的机会,积累了专业实践经验。
2.3 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式不一样,学生需要进入到实习现场进行实践操作,因此良好的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能保证学生安全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也直接影响着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
在制定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时,学校应注意四个方面:①细致全面的规定实习实训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内容,做到权责分明;②监督检验实习实训教学每一阶段的教学成果,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的整体效果;③对实习实训期间所使用的设备均要做好记录,制定完善的申请使用与归还验收制度,为实习实训教学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持;④完善实习实训教学的监督管理体制,保证学生在非集中式实习实训教学质量[3]。
2.4 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应学校应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室内实训室配备成套的仪器设备,基于常规试验及检测的相关项目,编制出更适合教学的实训项目,使学生们不出校门就能进行相关的试验及检测;室外实训基地建设模拟施工现场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各种病害情况,让学生们能进行相关的路基路面检测、桥隧外观和内部检测、桥梁桩基检测等,并判断出各病害类型及应采取的处理方法。建立完善的实训基地的同时,系统的设置实训项目,使“工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同学们能更快地适应施工现场工作。
2.5 建立有质量的实习实训教学团队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是一个专业性与实践性都非常强的专业,需要专业教师在掌握足够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对学生的进行有建设性的实践指导。学校要有意识地建立起专业理论知识过硬,又能对学生实习实训学习进行有效的指导的实习实训教学团队,以保证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在建立实习实训教学团队时,学校及相关部门要重视以下几点:①为该类型教师制定详细的准入制度与任职标准;②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提升现有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③推进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对教学人才的重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