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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
(一)科学制定乡镇村庄规划。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强化对农村居民点有序调整与优化的科学引导。依据乡镇村庄规划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农民自建住房。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尊重基层实践,便于农民直接参与,成果直观易懂。
(二)开展工程项目与村镇规划一体化推进试点。以村庄道路、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吸纳和引导各类建设资金有序投入,探索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新机制。
(三)采取措施支持国家贫困县编制村镇规划。
二、稳步推动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一)组织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编制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要求。抓紧制定农村危房鉴定标准。
(二)调研总结贵州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经验,适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与做法。
(三)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七省区定居工程规划,组织动员有关力量,加大管理与技术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与工程质量监管。
(四)组织研究农村住房建设政策,推动农村住房制度完善和改革,鼓励农民投资改善自身的居住条件,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民就业。
(五)探索按照城乡有别、依法自愿、同一平台、预留接口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强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制度建设
(一)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照国务院2011年度一档立法计划要求,组织全国力量,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抓紧修订。
(二)完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在有关研究课题基础上制定《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办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
(三)修订农村规划建设相关标准。
四、继续做好灾区农村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灾区农村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村镇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村建设规划),按规划要求有序恢复重建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农民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对灾区农民抗震住房建设的技术援助,推进灾区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与管理。
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编制发行《村庄整治技术手册》与《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图解》,继续推动县域村庄整治联系点示范活动。
(二)组织编制全国村镇污水、垃圾治理规划研究,编制《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建立农村专项实用技术推广机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农村住房节能工作。
关键词:空间;管制:县域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087-02
1 前言
县域规划必须由以前的以生产力布局和城镇体系布局为重点转向以空间资源配置为重点,划定各种用途管制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空间使用要求,对县域空间进行全覆盖的用途规划。在县域中划定鼓励发展地域、引导发展地域、限制发展地域、禁止发展地域等多种不同的空间类型。相比于其他类型的规划,县域规划更具有宏观性、长远性、战略性的特征。因此,如何将县域规划的种种“终极合理目标”,转化为具体可行的“行动过程”,是关系到县域规划实际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对实施步骤、实施措施等的研究,“空间管制”是一种实现由目标至过程的措施,而区域建设资金的分配或政策的倾斜、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也是实施县域规划的重要手段,这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尤其具有现实的意义。
2 县级政府管理特点
县级政府是我国有特殊职能的一级行政层级,承上启下,连接城乡,沟通条块,上下结合,具有管理、服务、协调的功能。它是介于省、市与乡(镇}之间的一个管理层次,在行政管理上处于基础地位,它上要对中央、省、市,下要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和基层,是城乡、工农、微观与宏观、直接与间接的接合部,覆盖面广,管理范围大,服务对象多: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机关,也是一个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机关,既具有与国家一致的同一性,又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
县级政府是直接面向农村和基层的政权组织,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县级政府这个层级上进入实践阶段,开始直接变成社会行动。县域经济是由工商业、农业和乡镇企业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体私营经济组成的,生产社会化程度不平衡。因此,要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不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必须发挥县级政府的服务职能。县级行政管理融各个专业管理为一体,管理的事务多样、复杂,在实践中不可避免遇到多重矛盾,这就要求县级政府必须从多方面运用其协调职能。全国2800多个县域自然状况和发展水平不同,县级政府的功能强弱和水平发挥不同,决定了县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的重点、广度和深度上有很大的差异,其工作必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 确立城乡空间管制的新理念
3.1 树立全覆盖空间管制规划理念
传统县域规划效果低下而难以对县域发展起到真正调控与引导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尚未找到其真正赖以调控区域发展的“权力法码”。县域规划不同于其他综合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根本之处是:县域规划是一种以空间资源分配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地域空间规划。即制定“空间准人”的规则、实施“空间管制”,是实现其由虚调控型规划转向实调控型规划的关键“法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空间管制如同法规、税收等一样,是政府握有为数不多而行之有效的调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当今环境中,县域规划作为一种空间地域规划,它不再是仅仅被动地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地域上的落实,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空间准入”规则(空间供给的多少、分区发展的限制等)来主动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控,修正其中不合理的部分。
3.2 树立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理念
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是在生态理念指导下将生态规划相关理论、方法运用到城市规划中,在生态目标导向下对现有空间规划理论、技术方法等进行改进与更新。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理论就是针对生态环境的现实问题和生态建设的迫切性,侧重从生态f尤其是自然生态)的角度来探索作用于空间规划的理论。
长期以来,由于对城市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生态环境、绿色空间的忽略,造成城市摊大饼式的蔓延扩展,城市空间密不透隙,城市热岛效应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强调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构架城市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绿色空间体系,以营造城市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而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的布局不应作为独立的功能区域,应充分发挥其经济功能,与都市农业布局有机契合,达到空间布局上的协调一致性,既可作为整个城市中具有生态调节功能和环境美化功能的生态功能区,净化环境、改善小气候、保护城市水资源、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又兼顾了都市农业的发展需求,在绿色空间地区可适当开辟果园、蔬菜园,种植适宜的经济作物,低洼处可开挖鱼塘,并根据赍源特点发展畜牧业,还可营造大片可调节气候、有利于保持水土的森林公园等,并保持都市农业布局的产业链关系和合理比例,以利于保护果园、苗圃、鱼塘、蔬菜基地等有限的资源,并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将城市绿色空间赋予都市农业的生态经济功能,实现都市农业与城市绿色空间的有机契合,使其真正成为生态功能与经济功能有机结合的生态经济功能区。
4 县域城乡规划空间管制的途径
4.1 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㈩城市规划区范围控规全覆盖。在城乡规划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指导下,对县城规划区重点开展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燃气、供热、排水等各项规划编制。并对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进行全覆盖无缝衔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配套等,确保城市规划区及协调区域的总体规划层面全覆盖,切实以全覆盖的规划指导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
(2)乡镇规划全覆盖。一是重点中心镇和一般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全面调整完成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沿海、沿铁路、沿二级以上公路的规模较大、有特色、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陆续完成其他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二是乡镇重点建设地区详细规划全覆盖。全面启动重点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确保先期完成每个重点中心镇中心区、商业街、住宅小区等近期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乡镇完成一个主要街道与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后期完成其他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实现三年内完成全部农村居民点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先期对列入创建省级康居示范村和市、县级小康示范村计划的多个村庄,率先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三年内完成其他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4.2 统筹城乡空间结构的土地制度安排
城乡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决定城乡空间结构的根本性问题。制定土地制度的原则应该是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土地配置、提高土地效益、促进经济发展。针对目前城乡土地制度存在的
土地资源浪费、土地收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从科学统筹的角度出发,改革城乡土地制度的供给机制,在严格区分城市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城乡空间结构趋于合理。
[1]城市土地制度的创新
为了合理地配置城市存量土地,必须建立土地质量评价体系,并完善法制化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只能调控城市内存量土地资源。当一个城市的规模和空间都在增加时,规范城市增量土地利用就必须靠城市土地征用制度。其一,必须强化城市土地征用的公共目的,并严格限制经营性用地方面的土地征用。其二,必须给农民合理补偿,以平衡城乡利益分配:其三,实行土地征用听政会制度,增强城市土地征用过程中的透明度。构建科学的城市土地征用制度旨在降低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使农地非农化与人口城市化同步,使城乡空间结构和城乡规模结构协同变化。
(2)建立耕地保护制度
由于政府强大的土地征用权力和极弱化的农地保护权利之间失衡,我国农村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制度。目前现行的农地集体所有制,在本职上是一种“二重所有制”。《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有关“集体”的定义,《土地管理法》将其界定为乡(镇)、村和生产队(村民小组)三级,《民法通则》则定义为乡(镇)和村二级。而在《宪法》中,则笼统地规定农地为集体所有。目前,农村集体组织权利极大削弱,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仅是名义上的或部分的所有权,而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因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需经政府批准。集体定义的模糊性使农地所有权虚置,进而使农地监督权和保护权落空。当农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时,农村的土地资源便成为任人征用的对象。因此,必须赋予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同时,使农地所有者承担对农地进行“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的责任。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和需求,适时建立农民意愿表达机制,从而确保城乡空间结构的变化有利于“三农”。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耕地保护制度,消除城市不合理征用土地和农地流失严重的根本原因。
4.3 全面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
从县情发展现状出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不可一蹴而就,要科学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时序,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
(1)积极稳步推进人口、产业、居住“三集中”。重点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规划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着重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执行“三个必须”:在镇村布局规划批准之前,必须暂停农民建房审批;各类项目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村民,必须安排到集中居住区建房或购买集中安置房;凡是农村新建住宅,必须安排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统一建设。
(2)重点突破、综合开发,提高小城镇发展质量。一是加快重点中心镇的发展。发挥重点中心镇区域发展极核作用,带动片区发展。按照“扩容提质”的要求,注重集约发展,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努力培育支柱产业。二是着力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运用市场机制,以提高中心区为主,以加强基础设施、科教文卫、市场商业服务设施为重点,集聚人口,完善小城镇功能,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作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规划撤并的村庄,“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不再进行配套和改善,逐步撤并。对规划确定新建扩建的村庄,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修路、通电、通水、开发沼气。
(4)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把握好新农村建的力度和速度。选择部分重点村庄,启动农民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试点。尽快形成住宅集中建设、设施配套完备、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5)立足整治、配套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工程。配套农民急需的道路、供水、排水沟渠设施,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疏浚乡村河道,提高水环境质量,确保农民饮水安全。推广利用太阳能、桔杆制气、沼气,逐步推行垃圾集中处理和农村改厕。
5 结束语
县城城乡规划空间管制对县城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加强统筹协调,早做规划设计,引导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实践。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地区、城乡和产业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改革和发展的实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经济社会呈现同步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要求我们县级政府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参考文献:
[1]汪光蠢,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建设知识读本(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3年11月.
[2]吴高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第一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北京:2007年11月.
论文摘 要 便捷交通激活县域经济,本文基于和谐视角对交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研究。
1前言
东明县地理区位比较重要,但目前东明县路网建设还不能够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公路建设与日益增长的交通量矛盾相对还比较突出;道路运输结构不尽合理,运输效率和质量不高;现代物流体系尚未形成,在为商品流通和人员流动创造良好运输条件、实现与京津等地的有机衔接上有待加强和提高。
2交通在县域经济中的重要性
交通运输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战略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担负着千百种原燃材料的运输供应,形形商品的交换,成为各行业生产、流通的不可或缺的链条。路通了,车可以到田头,种菜不愁销,还能卖出好价钱。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路桥畅通吸引了大批客商投资兴业。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拉近了城乡距离。交通事业的突飞猛进给陆良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催生了一条条公路经济带。一马平川的大地上,国道贯穿境内,高速公路、县乡一级油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车流川流不息,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有力推进了县域经济发展。桥梁、渡口是交通的纽带和公路的延伸。一条路一条经济走廊。交通建设,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而且改善了经济发展条件,蔬菜、粮食、畜禽等一大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应运而生。
3交通路网建设的现状分析
县域经济面临国内国际市场日益增强的辐射力和冲击波,在这一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奋力推进县域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当前交通建设发展实际,就如何科学统筹交通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定位思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是交通工作的根本要求。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全局看,总体而言是区位优势的拉动辐射效应不明显。从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看,公路易发事故路段的安全防治、危桥危涵的改造、紧急突发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还有待完善;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资质审核检验和运输安全等方面有待加强;公交运营线路数量、通达深度还不能满足群众便捷出行需要;出租运营车辆标识不一,良莠皆存,不规范、不统一、不满意的矛盾还相对存在。做好群众“出行放心、出行满意”的工作任务还很重。
4立足路网布局与县域经济的有机衔接
4.1正确认识交通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优先发展,超前发展交通事业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先导和推动作用。县域经济发展的形象标志是城镇化发展水平,而城镇化的发展与交通条件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纵观东明发展历史,交通条件对城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城镇在空间分布上呈现明显的交通指向性,众多历史名镇,皆按交通建设沿线分布。而现代城镇建设要走集约发展、集中建设的道路,择优发展重点乡镇是城镇建设的必然选择,城镇化的进程将使一些重要乡镇所在地得到强化和发展,随着交通通达的时间和空间变化,城镇化建设也必将做出新的调整,也必将推动我县产业积聚区、主导产业和社会工程的加速发展。
4.2县域经济发展与路网功能的重新定位
县域经济发展中,交通路网的层次结构及其功能是布局规划的关键问题所在,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律摒弃传统意义上的国省、县乡道路行政等级划分的模式,依据其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重新予以定位。从当前县域经济交通路网功能展现看,大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主干网,用于连接县域内外重要结点和交通枢纽,技术等级主要是二、三级路组成;第二层次为次干网,用于连通县与县及县与各乡镇之间的公路,技术等级主要是三、四级路;第三层次为一般网,用于连通县域各乡镇与行政村之间的公路,技术等级主要是由农村公路组成。从这个角度看,优先发展主干网,强化发展次干网,连通改善一般网,就能使有限的交通建设资金发挥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适当调整农村路网结构
考虑县、乡村发展和土地整理及新农村规划,建议调整路网规划或给予在建设中进行置换变更的政策余地。加强养护管理,延缓使用年限,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十分必要。为提高道路品位,弘扬交通文化,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须注重把历史、文化和景观与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提升道路的人文品位和文化气息上做文章,对每一条公路周边的风土人情、人文地理、历史底蕴和特色经济进行全方位的梳理挖掘,使公路文化成为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载体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桥梁。
4.4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合理优化路网建设
干线交通是区域间联系的纽带,地方道路则是一个县域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城市道路则是城市运行的载体,三者结合构成了“大交通”的概念,大交通可影响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可影响一个区域的产业布局,可影响一个区域的产业结构,还可以影响一个区域某一个阶段的发展规划,甚至可诞生一个城镇。交通上不去,经济就无法发展,由此而言,发展“大交通”势在必行,在谋划上是考虑以下三点:一是建设纵深,沟通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二是建设枢纽,实现物流集散,三是建设走廊,解决瓶颈,改善能源运输通道。
4.5加快相关城镇过境道路改造升级的步伐
在路网建设中重点发展县域的主、次干线公路项目(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大多为沿干线公路呈“鱼刺”状形式,而乡道建设标准又过低,起不到乡镇区域内的干线或分解国道线路压力的作用,建议下阶段路网建设以县道改造升级、乡道(次干线)、专业道路(矿山道路、粮食产区路、果品蔬菜产区路、红色旅游路)建设为主。在县域农村形成主干、次干、专业路、村村通,高中低等级配置,车辆择路而行,路网车流密度均匀的格局。
参考文献:
[1]张聪林,朱霞.小城镇交通规划问题与对策探讨[J].小城镇建设.2005年01期.
同时,由于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各地在农村环境整治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有的工商资本借发展生态农业之名,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开发,损害着农民权益;县乡两级政府缺乏规划引导,有的村庄随意改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建后待拆”项目增多;有的村庄不顾财力,盲目举债,相互攀比,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与农民收入增长;有的乡村,环境工程建设缺乏科学论证,雷同复制,照搬城市小区建设模式,将改善村容村貌作为干部政绩显示,把农村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相分隔,搞村里宽大街、大广场、商务会所,造成“百村一面”;也有的村急于求成,快速推进,填河砍树,造成工程质量低下,损坏乡村自然风貌;有的村环境工程建设投资,缺乏民主决策与村民监督,村干部主观决策,大额投资而无规范流程,甚至出现村干部贪污受贿行为。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许多是苗头性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干扰着乡村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及时纠偏。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编制出台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划定城镇扩展边界,进而各乡镇依此规划确定乡镇区域内各自的中长期功能区定位建设规划,让农民群众对镇村环境建设有明确的方向指引与规划依据,从而科学推进乡村环境建设工程,避免盲目建设与来回折腾。
2、要坚持分步适度推进。各乡镇政府要担负领导责任,指导各村依据实际财力、农民意愿,以“小步快进”方式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县级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乡村文明跃进活动,不能搞指标分配与突击评比,而应树立典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先行一步,条件不具备的村庄每年有小的进步,制止各种不切实际的“短期达标”。
3、要控制村级集体过度负债。要依据实际财力,鼓励村集体、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及民营企业等共同参与、多方动手治理乡村环境。即使村集体投资的环境整治项目,也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及时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乡镇政府要把“年度新增债务”作为村干部政绩的必考内容加强考核,不能只看村容村貌的“产出”而忽视、干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指标的提升。
4、政府部门要尽责履行职能。县级政府的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财政、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延伸服务到乡村。不进行行政干预,但必须做好政策指导与信息服务,对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把握好可行评估建议。对以生态整治为名大拆大建,实际损害农民利益、泯灭乡村风光特色的做法,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正常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就工程质量、环境标准与财务风险,做好事前指导、事后评估。
5、要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对于用村集体财力进行的环境整治工程,也要规范投资行为,重大投资预算要事先与村民代表或村民议事会协商。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资决算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以确保村级财力更加有效地为乡村文明建设服务。对农民群众意见大的环境整治行为,或者不顾规划的盲目整治行动,县乡两级政府要听取民意、及时处置。对个别村干部严重违纪的,要建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罢免,涉及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6、正确引导农民住房改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难点与重点是农民住房的改建。按照政策要求,既要保护农户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又要引导农民自愿地将已有住宅置换成城镇住房与社会保障。要纠正两种偏向:一讲“保护宅基地物权”,就放任农户自由建房,或者一讲“住房置换”,就一律禁止农户改善住房。政府为坚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规划红线,是要严格审批农户住房申请,但在落实建房管制、推进农房置换的同时,要制止行政强制农民上楼,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分类推进、堵疏结合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房自愿公正转换,这样可以吸纳民间资金主动参与乡村环境整治进程。
总之,在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过程中,各级政府不能强迫刮风,也不能无所作为。要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也要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指导,做好典型示范,落实民主管理,从而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成为真正的美丽工程、惠民工程。
[关键词] 张家口 乡村旅游 现状 困难 对策
一、引言
乡村旅游作为张家口市旅游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目前,张家口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效益初显,方兴未艾。如何发展壮大乡村旅游业,使其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带着这个课题,我们多次深入到乡村旅游重点县(区)和部分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实地调查,并专门召开各类座谈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尽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形势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就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二、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张家口市乡村旅游伴随着全市旅游景区的发展逐渐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推动张家口市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主要表现为:
1.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全市乡村旅游点年接待能力达到100万人次,可实现旅游收入6000万元,其中乡村旅游示范点实现农民人均旅游收入达1000元左右。收入较高的如张北县郝家营乡三宝营盘村,2006年全村实现旅游收入350万元,人均达7000元。
2.弥补了全市重点旅游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的问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如崇礼县西湾子镇黄土嘴村大力发展农家旅馆,有效地缓解了万龙滑雪场旅游旺季接待能力不足的问题。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兴起,不仅使当地村民获得了较为可观的旅游收入,而且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畜牧、草业、蔬菜等产业以及劳务、运输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3.农民的思想观念和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乡村旅游的逐渐兴起和壮大,使广大农民在参与旅游经营活动中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意识得以激发,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开放意识明显增强,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整洁卫生的思想观念逐步树立,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乡村旅游的认识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虽然对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但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对乡村旅游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乃至本地区整体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对如何发展乡村旅游认识模糊,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致使一些乡村旅游点仍处于自发的、零散的、无序的发展状态。三是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存在懒惰心理,被动地等靠要,不能够自动地着手去干,责任心和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四是扶持力度不够,有的没有制定实施方案,有的政策不够完善,有的资金配套跟不上,各方面的扶持措施和力度未能有力地统筹跟进。
2.整体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差
目前,张家口市乡村旅游基本上以一家一户自发地依托附近大的旅游景区建农家旅馆为主要形式,经营服务范围小,主要集中在满足游客餐饮、住宿等基本消费方面,游览、购物、娱乐等特色旅游项目很少,民俗文化含量较低,还没有形成较大的规模和特色。同时,乡村旅游的基础条件普遍较差,脏乱差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示范点乡村道路还没有硬化,人们戏称为“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有的示范点村庄路边牲畜粪便随处可见,生活垃圾随意乱倒,乱柴乱草堆放无序,环境卫生很差。有的农家旅馆没有供游客入厕、洗澡的地方,其他基本设施也不够完善,给游客带来了诸多不便。
3.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特色品牌
张家口市乡村旅游产品没有与当地生态建设、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副产品资源开发、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很好地结合起来,产业链条过短,旅游商品的开发和销售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特色品牌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导致了张家口市乡村旅游的消费结构不合理,游客的人均消费较低,乡村旅游的整体效益不高,对相关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未能充分显现出来。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不够规范
乡村旅游点的从业人员大多为当地农民,虽然村民具有朴实憨厚、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但因文化水平及整体素质较低,管理和接待还处于较低水平。由于专业培训跟不上,管理不够规范,出现了一些诸如强行向游客兜售农产品、拉客宰客、恶性无序竞争等不良现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内部管理水平与乡村旅游发展形势的需要还很不适应,亟待提高。
四、产业发展形势与对策建议
1.大力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旅游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目前,乡村旅游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潜力十分巨大。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推动张家口市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大力解放思想,高度重视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予以推动,紧紧抓住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良好机遇,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促其尽快做大做强。
2.坚持科学规划,为乡村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先决条件
规划出生产力、出效益,科学规划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本前提。各县区要深入挖掘资源,将发展乡村旅游与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明生态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本着“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编制完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保证对乡村旅游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和永续利用。要将乡村旅游点规划纳入所在地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中,统一编制,统一实施,加强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施的权威性,保证乡村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
发展乡村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是促使其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研究制定有利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第一,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具体扶持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各级政府倾斜扶持、部门协调联动、全市合力推进的机制。第二,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条件。要加快乡村旅游道路建设,结合“村村通工程”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问题,并适时开通市区、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班车线路。要搞好乡村旅游环境整治,加强乡村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环境治理,全面推进旅游型村镇建设。要加快建设水、电、讯等基础设施,保证旅游村用水、用电、通讯等基本需求。第三,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合作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乡村旅游示范村都要建立旅游行业协会,切实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管理、服务与引导,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系列化、规模化、组织水平,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打造旅游项目精品,延伸产业链条
一是加快培育旅游项目精品。要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乡村特色资源为基础,根据张家口市现有的资源分布和乡村季节性特征,坚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原则,突出农村自然生态特色和田园风光,深入挖掘当地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民风民俗等地方文化,并与张家口市的红色旅游、国防旅游、风电参观等结合起来,对发展前景好的项目进行重点开发和包装,打造一批能够带动整个乡村旅游发展的精品,以点带面,逐步壮大。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加快张家口市农业产业化进程,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开发特色农副产品,尽快在全市形成乡村旅游商品、食品和纪念品生产销售体系,提高乡村旅游的附加值,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县区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三是强化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要加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乡村旅游点与景区间的合作与联合促销,整合包装,重点推介。要充分利用踏青节、赏花节、采摘节、民俗节等各种节庆活动以及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将乡村旅游产品推向市场,着力提高张家口市乡村旅游的知名度。
5.加强培训,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目前,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张家口市乡村旅游的对外形象和扩模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一是要把乡村旅游纳入各有关行业的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通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教育培训,重点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特别是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服务者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技能。二是要抓紧制定和推行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进一步健全乡村旅游的执法监督网络,强化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强对相关人员从业行为的规范管理,坚决依法打击欺行霸市、欺诈游客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6.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乡村旅游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社会参与性,必须广泛动员方方面面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开发。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下岗职工、具有一定资金和经验积累的外出务工农民等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带动当地乡村旅游和农村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乡村旅游社会文化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乡村旅游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进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一、深入分析,找准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地方乡村通过实施“村通”工程、扶贫开发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我国的农村公路现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一些地方受山丘地形限制、经济欠发达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农村公路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乡镇对外主通道等级低。受特殊地理和地形条件制约,一些地方的部分乡镇对外主通道还存在储如弯多、路窄、安全性和畅通性差的低等级公路,这种现象在地处偏远的乡镇尤为突出,交通整体服务水平低,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是村道布局不合理。在我国一些地方行政区划调整后,由几个村合并为一个村,原有行政村之间未连接的道路成为了新区划行政村内的断头路。交安设施也不齐全,无法达到开通农村客运的条件,导致非法营运因此乘虚而入。既不方便群众出行,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管理养护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的乡镇因受经济条件制约,管理养护的实际效果参差不齐,破损路面得不到及时维修,加之我国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安全隐患很难全面排查整治,急需建立健全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规划,做到七个结合
针对我国目前一些地方的乡村公路现状,在规划过程中,要结合建设城乡统筹示范的总体要求,力求做到七个结合:
一是把当前需求与长远需求相结合。面对群众对交通日益增长的强烈要求,乡村公路建设一定要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不仅要满足当前发展需要,更要注重未来5~10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需要,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所导致的浪费。
二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主骨架道路相结合。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在现有国道等主骨架道路的基础上,在进行乡村公路建设规划时,要充分发挥上述主骨架道路的作用,把各乡镇的对外主通道与之充分对接,真正形成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公路网络。
三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场镇规划改造相结合。乡村公路规划建设要同各乡镇的场镇规划改造相对接,要把场镇进出口和过境交通分流及场镇到各行政村(社区)的道路建设进行长远综合考虑。
四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产业布局规划相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交通作为强力支撑,在进行乡村公路规划建设时,要与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充分对接,以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达到双赢。
五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每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都有公路建设项目,这些公路建设项目与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进行乡村公路建设规划时,要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使路网更加合理。
六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农民集中居住区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对外通道建设,既有利于引导农民自愿进入集中居住区,又有利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七是把乡村公路建设与各乡镇的地形相结合。要结合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根据山区、丘陵、平坝、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标准,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通过上述七个结合,可以更好地实现乡村公路从里程增长向以路网优化、等级提高为主的转变,构建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全域交通体系,达到乡镇与县域中心城镇、乡镇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村与村之间“半小时”经济圈的目标。
三、精心组织,处理好五个关系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方法,形成乡村公路建设的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要我修路”与“我要修路”的关系。修桥铺路是为民造福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群众打心眼里十分拥护。但是如果在建设中触及群众自身利益,有的群众难免就会打起个人小算盘。当个人愿望难以满足时,就会抵触,甚至阻工、上访。因此,必须创造性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修路,自愿修路的积极性,把政府“要我修路”转化为“我要修路”,形成全民修路的合力。
二是处理好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在乡村道路建设中,乡镇是建设业主和主体。大力推行“群众铺底子,政府盖面子”的乡村公路建设模式。鼓励采取群众投工投劳和利用部分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参与道路基础部分建设。
三是处理好行业管理关系。一些地方的县交通局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的规划、质量、安全、验收等工作的指导。同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各政村(社区)建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对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监督。
关键词:产业化;城镇化;县域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176-02
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提出苏南地区要“围绕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开放,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句容应抢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契机,积极打造“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实验区,“服务南京、接轨南京、融入南京”的宁镇扬同城化先导区和苏南现代化生态文明示范区。
一、句容产业化、城镇化的现实基础
1.城乡建设成效明显。打破“县城”思维,定位“南京副城”,通过对接南京外延的沿江、沪宁、宁杭三条城镇发展轴,确立“三轴两楔两带”的空间结构,“五点一线”发展格局和高等级公路骨架基本形成。城区45平方公里框架逐步拉开,“三河一湖”风光带带动环境品质大幅提升;完成拆迁420万平米,建设安置房470万平米,有效拓展和优化了城乡发展空间,集镇综合功能明显增强,面貌显著改善。
2.经济总量迅猛增长。2012年,GDP和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是“十一五”末的1.5倍和2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3%,其中总投超亿元的69个大项目完成投资110亿元,同比增长47.5%。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增长9.3 个百分点。
3.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2012年,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5%、20.8%和21.2%。新增规模工业企业56家。宁武新材料、华大天益电力等新兴产业项目全面开工,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5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34%。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均列镇江第一。
4.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在积极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探索“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村镇经济实力,带动新农村建设进入快车道。如下蜀镇积极打造新型建材、能源等产业,通过工业反哺农业,有力促进了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5.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围绕城镇化发展保障的“四网”体系初步建成。一是构建城乡交通网。2010年以来,共新建成农村公路1 090公里,乡镇柏油路通达率100%,村庄柏油路(水泥路)通达率达90%。二是构建城乡水电网。完成农村自来水入户改造12万户,有效地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三是构建城乡信息网。启动“智慧句容”工程,实现了有线电视、广播和宽带的全覆盖,公交市民卡与南京无缝对接。四是构建城乡垃圾集中处理网。
二、提升句容县域经济的核心环节
一是县域经济发展要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建立现代化、多元化、网络化、高效化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降低城市经济发展的扩散成本和资源配置成本。提高城镇化质量。在着力提高城镇化率的基础上,从改善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城乡联动发展、优美乡村建设等方面出发,加快提高句容“以城带乡、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能力。
二是县域经济发展要与三次产业发展相协调。要坚持发展实体经济这个基本点,特别是要坚定大力发展工业不动摇,在工业化与城市化“双轮驱动”的过程中发展壮大城市经济。同时,要培育好县域经济产业基础,以培育大项目、大企业,做大优势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努力培育城市新兴产业和新业态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城市经济跨越发展。
三是县域经济发展要与苏南现代化建设相协调。要以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发展城市经济,大力推动两地产业错位发展、互补融合,形成“双核”驱动发展之势,成为苏南地区城市群中新的重要增长极。
三、产业化城镇化助推句容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
1.统筹兼顾,增强产城联动的执行力。一是做精中心城区。针对老城区建设重点和新城区拓展空间,高标准编制《句容北部新城规划》以及科技新城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二是做强中心集镇。规划建设一批中心集镇,如郭庄镇,要做好空港新区规划的编制,积极打造宁杭经济轴上的新兴增长极。三是做美农村社区。重点选择有文化历史底蕴、经济发达、人口较多的中心村作为集中居住点,以城市社区的配套水平为标准,强化道路、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
2.创新制度,增强改革促动的推动力。一要创新城镇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资本在该领域的投资占比;通过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准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二要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继续大力实施村庄整理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统筹调配使用新增加的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和指标。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转包、互换、出租、转让、入股等市场化实现形式。三要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的要求,逐步取消城镇居民的“特殊待遇”,让新落户人员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权,同等参加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制度。
我国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6],经过多年实践探索与调整,逐步构建起包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等的空间规划体系,在优化开发格局、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7].但是,各类规划编制分别由不同部门主导,由于缺乏部门之间、规划之间有效的协调与衔接机制,空间规划存在规划体系紊乱、规划功能不清、总体协调与局部冲突现象并存等突出问题,如何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促进规划之间协调与融合是政府、学者近年来关注的问题[8],需要把完善区域规划的形成机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9].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已进入新的“城市时代”,在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创新空间规划整合与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协调衔接、科学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多规合一”的有效途径,对于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和龙头作用,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五规合一”,构建新型的空间规划体系也是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任务和推进以“一核一圈三群”为主体,协调发展的省域新型城镇体系的重要工作。为此,有必要在梳理我国空间规划问题、实践探索基础上,以山西省为例,来探讨省域空间规划整合与协调的框架、路径与方法。
一、空间规划体系协调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空间规划开始于1960年代的农业区划工作,1980年代以后,逐渐确立了以区域开发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相关部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三大规划为核心的空间规划系统。目前,空间规划体系呈现出依据行政体系设置的并行体系特点,大体上分为四类:一是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系统主导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二是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主导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城镇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三是国土资源系统主导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是环境保护系统主导编制的生态功能区划[10].产业发展规划,如农业发展规划、行业振兴规划等也有涉及产业布局的内容,但多数难以落实到具体的用地规模和位置。从协调角度来看,各种空间规划存在法律授权、行政部门分割、规划的技术标准、目标、重点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差异,给规划的协调与衔接造成了一定困难。
1.规划法律依据不同,缺乏主导性的空间规划。
各规划的职能决定法律地位的差异,法律地位反过来影响规划的实施效能。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依据是宪法,法律地位高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分别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依据是国务院行政规章,理论上法律地位较低。从实践层面来看,《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通常为五年,以五年期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来指导二十年甚至更长期限的城乡规划编制,显然难以具有现实操作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而在法律依据方面,主体功能区规划法律地位又低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国外空间规划体系多以单一体系为主,即一个行政层级往往以一个主导的空间规划来指导全区域的空间发展策略。而我国目前的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主要是部门来承担的,由于规划法律依据不同、规划审批权限、规划控制和引导的着力点不同,在同一区域层面,缺乏具有法定意义的起主导作用的空间规划,导致规划之间的脱节,甚至相互抵触。
2.基础数据、技术标准与技术路线不一致,缺乏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
不同类型空间规划之间的协调,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统计口径、分类标准、编制内容、编制技术路线等技术性操作层面的问题。如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矛盾主要表现为:第一,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第二,规划编制采用的用地分类体系和标准不一致;第三,规划的出发点不同,技术方法不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采用以地区发展需求为主导的方法,从安排用地的角度看,更侧重于“以需定供”,遵循自下而上的技术路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采用“以供定需”的方法,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反映的是自上而下的调控意图。规划理念和编制程序的差异,使得规划在用地规模、空间安排方面更加难以做到协调与衔接[11].
3.规划编制时间和期限不一致,缺乏规划实施的协调与衔接机制。
在规划期限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确定,具体由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基期、基期数据及规划期限做出安排。而城镇总体规划,其规划期限一般由负责组织编制规划的政府根据城镇的发展情况、发展趋势等报经上级政府同意后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以“五年”为基准,滚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为近年新出现的空间规划,在编制时间和期限方面与前两者的协调也缺乏明确规定。由于各种规划编制时间不同,造成规划基期、基础数据及规划期限等的不同[8],难以在实际实施中进行协调与衔接。
4.审批和实施制度自成体系,尚未形成衔接顺畅的管理工作制度。
城镇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从直辖市到建制镇,相应的总体规划审批也由国务院一直到县级人民政府,均拥有规划审批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规定了十分严格的审批制度,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能够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所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论文格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产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控制较弱。不同规划的审批和监管层次,依据规划的作用地位和行政效力而有所不同,审批和实施制度自成体系,导致上下级规划之间层次不清和不同规划之间的矛盾。
二、空间规划整合与协调的实践探索
为适应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强化规划在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控制作用,近年来,我国各地区积极探索规划统筹协调新机制,加快推进规划理念、规划重点、规划方法、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根据实践探索的特点,结合已有的研究[11-14],概括为三种模式:
1.以行政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推动规划整合模式。
上海、天津、武汉、深圳等大城市,通过规划和国土部门整合建立“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为主导的规划协调。例如,2008年,深圳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合并成立规划国土委员会,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由总体规划处负责,“两规”协调的力度大大提高,目前深圳“两规”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基本农田保护等约束性指标上实现了充分协调和统一。其经验是:第一,近期建设规划成为“城规”与“五年规划”衔接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由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年规划”构成的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建设行为的“双平台”建设。第二,为了进一步推动规划协调与有效实施,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不仅使其已经成为推动“城规”实施的有效手段,还是实现“城规”与“五年规划”对接与协调的重要途径。
2.以城乡总体规划为统领的城乡统筹规划协调模式。
广州、成都、浙江等,以城乡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推进规划的协调。广州市通过编制和实施《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年》,率先探索以战略规划为统领,来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成“三规合一”,重点是实现“一张图、四条线、六统一”,即建立城市规划建设“一张图”,统筹划定生态、基本农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产业区块范围“四条控制线”,实现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增长边界、功能布局、土地开发强度等“六统一”.成都市以全域成都规划为总架构,一张图统领全局,坚持“六大统一”原则(空间统一谋划、资源统一配置、政策统一制定、管理统一架构、标准统一设立、生态统一保育),实现了规划对城乡一体化的统领,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在各区域和各领域整体协调推进。浙江省通过编制市(县)域总体规划,实现“城乡全覆盖、空间一张图”,并将其作为各项衔接的基本平台。按照“分段衔接、侧重近期、总量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以五年为一个时段开展规划间的协调工作。
3.以重庆市、太原市为代表的“四规叠合”协调模式。
2007年,重庆市被定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此为契机,将区(县)城乡总体规划试点作为规划编制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2009年,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导编制经济、城市、土地、环境保护“四规叠合”实施方案,在总体上不改变现有四大规划的编制方式和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功能定位导向、相互衔接编制、要素协调一致、综合集成实施”的原则,探索规划衔接与协调的实施机制。
太原市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在山西省率先推进城市、经济、土地、环境保护“四规合一”探索,在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等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且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三、完善空间规划体系的基本思路与框架
建立和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核心是将目前多部门主导的,涉及空间开发与利用的各种规划进行整合,合理界定各种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内容,进一步理顺现有空间规划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15].针对山西省各类空间规划编制现状,立足现有“多规并存”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空间规划的基本思路是,遵循“强化龙头,横向协调;完善层次,纵向指导”路径,改变现有空间规划“群龙无首”的局面,确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地位,明确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地位和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理清规划体系的功能分工,抓紧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做好相关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衔接,试点开展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注重研究编制重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全域覆盖、城乡统筹、功能清晰、横向协调、上下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1.省域层面: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空间规划体系。
编制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推动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十”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因此,在省域层面要加快探索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协调衔接的省域空间规划体系。
突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导向,切实增强战略性和宏观性,突出指导方针、战略任务、空间布局和重大举措。改变规划内容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突出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理清规划体系的功能分工,推进相关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衔接。[ LunWenData.Com]
切实加强区域规划编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为对象编制的区域规划已成为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主体功能区确定的功能分区,加强都市圈、城镇群等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重点开发地区和生态功能区、重点农业区等限制开发地区的区域规划工作,强化区域规划在相应特定区域的指导性、统筹性和约束性,增强编制工作中部门、地区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发挥区域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定位,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界定规划范围与内容,切实改变目前专项规划数量过多、内容空泛的状况,努力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使之成为本领域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审批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
2.市县域层面: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以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为主导的空间规划体系。
市、县域层面,规划的空间面积比较小,自然和社会经济的均质性比较强,各规划的地域重叠、内容重叠相当严重。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应将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试点作为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以构建城乡空间全覆盖、各类规划全衔接、专业部门全协调的城乡总体规划为平台,以建立城乡空间规划管治制度为目标,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着力健全和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借鉴重庆市、广州市、成都市、浙江省等通过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实现“城乡全覆盖、空间一张图”的经验,突出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在城乡统筹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战略导向作用,在开展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基础上,加快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试点工作。以城乡总体规划为主导,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特色村”一体化的城乡体系,统筹安排城乡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休闲设施,着力打造市县域城乡全覆盖,集约、高效、可持续的空间格局,探索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在城乡总体规划的宏观指导下,重点在宏观调控目标、区域发展方向、重要资源开发、重要空间保护、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方面,做好各类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切实避免规划内容自相矛盾。
3.城市层面: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为主导的规划体系。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坚持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多规融合”的原则,科学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城镇近期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形成以城镇总体规划为统领,近期建设规划为重点,详细规划为基础,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编制体系。按照城镇“扩容提质”和产城一体发展的要求,将各类产业园区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新区和产业园区,推动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使城镇新区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城镇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镇建设提供法定依据。同时,加强城镇专项规划编制,做好广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重要交通设施和主干道两侧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
四、空间规划整合与协调机制创新对策与行动
1.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规划目标、规划标准、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四个对接”.
建立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是实现“多规融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内容在空间上得到落实、空间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体现的基础。需要以城乡规划建设用地“一张图”为平台,按照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突出重点、侧重空间,建立平台、统一信息的思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工作,保证发展“目标”、国土“指标”、规划“坐标”、生态“底图”的相互衔接。主要行动包括:
第一,科学界定各种规划功能分工,加强各类规划编制内容的创新。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目标,主体功能区规划定政策,城乡规划定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指标,生态环境规划定底图的分工模式,加强各类规划编制内容的创新,突出规划重点,减少重复编制、内容交叉。重点加强各规划之间人口、经济与用地规模,城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产业用地布局,重要空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建设时序安排。
第二,建设以“一张图”为基础的省、市、县城乡规划空间信息平台。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年度地籍变更成果,推进“城乡全覆盖、空间一张图”建设,以“一张图”为基础,建设城乡规划共同的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和管理系统,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各类规划的“无缝衔接”.
第三,完善规划协调法规与标准体系。制定与颁布《山西省“五规合一”指导意见》;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协调、衔接的地方技术标准体系。
2.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近期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编制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形成以近期规划为抓手的规划协调衔接机制,既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在空间上得到落实,又能使城乡规划、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做到协调衔接。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与政府任期目标相结合,滚动编制五年期的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城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规划实施衔接机制。主要包括:
第一,抓好“十二五”后三年“五规”协调衔接工作。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同步制定各规划“十二五”后三年行动纲要,重点抓好“五规”在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人口与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建设用地与产业布局、重要空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第二,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开展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近期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等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相适应的近期规划修编工作。
第三,编制城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将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以更具体的落实。强化各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协调衔接,为政府协调各类建设项目、安排年度公共财政、调控年度土地投放提供支持。
3.健全规划管理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有序、衔接顺畅规划协调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城乡统筹,全域覆盖,多规融合的要求,加快推进规划管理机构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强化规划编制的部门联动,逐步推进大中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规划管理网络,建立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监管体系。主要行动包括:
第一,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省、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修改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强化城乡规划委员会在规划协同编制、联合审查、成果汇交等方面的职能,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论证制度和工作规则,保障各层次、各部门规划的有效衔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发展与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规划等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实体性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二,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规划专家论证制度。制定和颁布“山西省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建立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各类规划编制、论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总体上看,有3个明显特征:一是第三产业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二是外出务工是近年来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增长因素;三是县域经济已日益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体。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程度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很强的关联性
从重点调研的几个县市的情况看,可以得出以下两条基本结论:
第一,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其第二、三产业能够创造出较多的就业岗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比较容易。江苏省太仓市和吉林省通化县就属于这一类型。如太仓市乡镇企业众多,县域经济发达,市场就业空间广阔,不仅当地现有农村劳动力已基本实现就地转移,还吸纳大量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同样,吉林省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通化县,紧紧围绕制药做文章,不断加强药材基地建设,延长药材生产产业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吸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第二,县域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二、三产业发展难以满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形式。江苏省阜宁县和吉林省东辽县就属于这一类型。阜宁县是江苏省重要粮食产区,人口109万,其中农村人口76.9万,农村劳动力41.4万。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当地二、三产业难以吸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这个县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拓宽劳务协作渠道,强化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各项措施,已经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流动有序、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劳务输出格局,目前有万人到外地就业。东辽县也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人口4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为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近年来,当地政府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契机,实施项目兴县战略,努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同时,该县不断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三)发展县域经济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具有重要作用
1.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低成本、高效率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大中城市相比,县域经济是城乡结合的经济,县域内有连接城乡的县城,有星罗棋布的小城镇,还有很多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对技术含量的要求相对较低,从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所需就业费用和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也低。农民就近就业,亦工亦农,农时务农,闲时务工,进退自如。据有关专家测算,在城市中安置1个劳动力需要4万?5万元,而乡镇企业吸收1个劳动力仅需4000元。
2.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一是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二是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要求相对较低,适应我国农村现阶段劳动力的素质水平;三是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小,容易创办,适应民间资金的规模特点;四是中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动员了民间资金的生产投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推动了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兴起,进一步扩大了就业领域,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近年来,有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奋斗有成,积累了创业的资本,通过优惠措施,引导这部分人回农村发展,可以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3.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一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分散居住的农村人口不断向小城镇聚集,增加对电力、交通、供水、餐饮、娱乐、商业及社区服务等需求,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小城镇连接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作用日益加强,从而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资金市场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发育。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挖掘农业就业潜力。要从资源条件出发,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的建设,形成专业化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提高粮食综合效益,使粮食产业成为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牧林产品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以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引导扶持农民、企业发展自律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以农产品生产或营销专业户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专业农户、专业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构成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快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拓展本地就业空间。当前,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仍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和蓄水池。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鼓励、支持、引导乡镇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二次创业,提高乡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建立新型乡镇企业。要按照现阶段我国乡镇企业梯度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乡镇企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接续转移,促进乡镇企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升级换代。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手工业、特色旅游业发展,支持建立农村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经纪人队伍。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域小城镇建设和村庄集镇建设的规划指导,逐步形成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机联系一般集镇和中心村的城镇体系。县城建设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作用。继续开展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引导小城镇发展特色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坚持保护资源和环境,严格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管制,依法用地,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协调,严格按功能区规划建设。
(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应尽快扭转全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局面,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减轻农民教育负担。全力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推动农民职业教育。二是要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农民工免费培训规模,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
(五)尽快消除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障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二是要完善土地制度,推进农民承包土地合理流转,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公共财政建设。五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六是改进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农民工维权的支持力度。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坚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来加以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既为大中城市提供了各种生产生活资料,又为大中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需求。要充分发挥县域经济产业聚集的平台作用,把“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升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层次,转换工作思路,真正跳出就“三农”抓“三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加快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市配置资源的权利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研究合理划分县级事权,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使县级政府有更大的发展自和决策权,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要强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
(三)进一步加大对县域
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强规划指导。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县域特别是广大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教育、卫生、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提高县城连接干线公路网络的公路等级,加快县乡公路、乡村道路建设。加强城镇生活及工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城乡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生态环境建设。三是要加强对县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支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各类优势企业进入县域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不同地区之间、中心城市与县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鼓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省级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补助到县(市),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测算核定,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要进一步降低对欠发达县公共
投入和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比例。
(四)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要采取“抓大促小带中间”办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要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凡是法律规定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同时,国家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在于特色。目前,我国东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集群和“一镇一品”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中部地区部分县市的“一县一特”型县域经济也已出具规模。要适应国际制造业中心向我国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区域化布局、[本文转载自[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优势资源、综合考虑交通区位、产业结构、市场定位、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在全国、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