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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装修工程;造价控制;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3.35 文献标识码:A
1概述
装修工程属于一种综合性的工程行业,它包含着轻工技术、建筑施工、建筑材料等多个方面和领域。今年来,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民生产总值也在不断的、稳定的上升,在这种良好的环境影响下,建筑装修行业慢慢成为了一个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比较独立化的新兴学科,它在提高物质功能、满足人们审美需求以及美化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建筑装修行业已经出现了很多年,例如古代皇宫大院已经需要对建筑物进行装修工作。现如今,不断快速发展、进步的科学技术以及不断研发的新材料等,使得各种美观大方、具有不同功能和风格的建筑层出不穷。当然,建筑的层次越高对于装修技术的要求也就越高。装修人员要充分运用新造型、新工艺、新材料,同时还要与色彩学、现代美学的相关知识进行充分的结合。在实际工程施工的过程之中,代替手工活动而是采用现代的机械进行操作,对操作流程要进行严格的规范。从总体上看,装修工程正在逐步向高层次审美观念、高技术含量发展。
2 造价控制
装修工程具有工作时间短、工程投资大等特点。主要包括家庭小型工程以及系统工程两种,其中家庭小型工程主要有电气设备、洁具、灯具等内容,而系统工程则包含中央空调、防灾警报等内容。对于很多大型工程而言,用于装修的投资往往要高出建筑本身投资很多。这足以证明建筑装修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复杂的工作。
控制投资金额以及合理限定投资金额是装修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目的,由此而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装修造价控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工序众多,工程复杂程度高。对建筑整体工程而言装修属于最后一道工序,能够使建筑美化同时能够改善建筑周围物理环境。由于需要达到的效果不同,艺术审美、使用材料的档次以及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具有很大的差异。由于业主对设计要求单一的方向和目标导致设计过程中的难度大大增加了。第二,装修过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根据调查表明,平均每三年公共场所就要对其外观进行一次改变,重新进行装修。除此之外,装修过程中会出现较大的变动。对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充分的考虑,装修投资具有着很大的随意性。第三,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具有飞速的更新发展速度,各个品牌的不同产品在价格上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在装修投资中材料费所占的比重很大,所以控制造价是非常有必要的。施工技术不断现代化的发展,相比普通建筑工人而言,装修工人的劳务成本要高出30%。
考虑到装修工程的造价控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相关建议。
2.1 对设计过程控制造价
对于所有工程而言,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设计。对整个工程的投资进行考虑,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对其具有严重的影响,同时还具有相当大的挖掘潜力。对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进行分析,主要有价值工程设计和限额设计。设计的切入点应该定位于投入金额、效果功能以及整体质量之上,并将资金与技术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主要有一下几项要求:第一,与业主进行及时的沟通,对业主装饰方向和意图有真正的了解,对总投资限额有明确的认识;第二,从功能、审美、环境等方面评估多种装修方案,在众多设计方案中协助业主挑选出更符合要求且性价比较高的方案;第三,对各个环节的资金分配进行统筹管理,对失控的环节及时处理;第四,对市场中各种建筑装修材料的价格要有全面的了解,使价格差得到避免;第五,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其余施工环节做好配套结合工作,对于超额的投入必须与业主沟通;第六,进行限额设计,在资金分配过程中防止超额投资现象发生,要保证整个设计过程都有建工人员合理评价图纸,并确保各关节都在控制之内;第七,技术经济指标的精确度要达到90%以上,对各方案进行精确比较,减少误差产生。
2.2 做好招投标工作
进行招投标工作时,结合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开展评价选择以取得更为合理的装修费用。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装修工程而言,要独立的进行设计与施工的招标,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则应该首先使其总限额固定。通常情况下,签订固定单价或者固定总价这两种不一样的合同可以更好的对工程总投资进行控制。
2.3 控制施工过程之中的成本
2.3.1 支出成本
在装修工程管理中,其中一个有效的控制成本的方法是根据设计好的工程图以及预算进行支出,这对于总价控制而言属于核心环节。进行建筑装修过程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就是材料费用。在市场中具有各种各样的装饰材料,因此价格信息网络的建立就显得格外重要,预算部门通过对其不断的完善可以更加透明的显示各种材料的价格。不仅如此,确定之前还应该进行考察工作。也就是在事前对行情进行充分的了解,对材料的规格、价位、质量等参数能够完全掌握,其次在进行讨论采购方面的各项事宜,使工程预算的价格和种类得到确定。
2.3.2 资源消耗
大量的资源对于施工过程而言是必须的,提高工程效率的方法之一就是减少无谓资源消耗。具体做法如下:第一,根据施工预算采取控制。施工过程初期,根据设计好的工程图纸进行全部工程量的编排计算,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于那些有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之前要得到预算部门的调整和审核;第二,各个小组需要用领货单对每天所需材料进行领取。建工部门要对相关数据做好记录,例如消耗的材料以及人工,在结算过程中这些数据将会提供一种依据;第三,建立台账,做好资源消耗的管理和记录,采用中央控制的方法。在台账中要包括材料台账、用工台账以及成本台账等。除此之外,对现场要进行管理,保障现场工人的人身安全,使危险事件得到预防,使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得到减少。
2.4 控制结算阶段造价
第一,管理相关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很多账目和合同,在验收工作中这些文件具有限定作用,所以,整理、汇总、分类这些工程资料具有重要的作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对竣工结算工作的意义重大,严重时会耽误验收工作的进行,所以必须妥善管理各项资料。
第二,加强成本考核分析。坚持实际成本核算原则以及预算成本原则,使核算水平得到切实的提高。分析各种材料,得到未来成本控制的途径以及方向等。
第三,严格账目管理。账目清对核查工作要在工程竣工后立即进行,各种债权债务都要非常明确。工程总部必须与承包商进行及时的联系,以获得资金,在短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的情况要进行相关协议条款的签订,从而约束债务单位。
总结
总而言之,装修工程造价的控制对于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较广的涉及面。充分考虑装修工程的特点,工作人员要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对造价进行控制,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杨霞.关于装修工程的造价控制[J].工程质量,2005(3).
[2]田景娜,康立里.浅议室内装修的造价管理[J].管理工程师,2009(4).
关键词:环保理念 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管理
由于建筑装饰工程属于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完工后的舒适度以及实用性。从而使用科学的方法来对装饰装修工程实施管理是很重要的。笔者就对在节能环保理念下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进行了阐述。
1、做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的意义
纵观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在某个单项工程的质量水平是非常高的,甚至都能够达到国际水平。但是装修行业仍然发展较为滞后,与施工质量相比,专业性的施工管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与此同时,专业性的装饰工程的项目队伍也日益壮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求具备相关的施工质量方法。而且工程质量是促进施工企业得到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从而作为建筑工程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装饰属于影响单体工程最终结果的关键内容,施工质量的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质量管理,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在社会中的信誉、形象以及工程的装饰效果。
2、工程前期的规划准备
2.1 施工人员的准备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分析,施工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会对项目工程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打造出一支纪律性强以及具备创造力的施工队伍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从而就要求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项目部指挥要求,促使员工逐步提高对团队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以便促使施工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2.2 施工技术的前期准备
由于每个项目都对技术有特定的要求,再加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呈现出材料种类繁多、施工难度大的特点,所以,施工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准备是很有必要的。从而就要求项目部要充分了解施工图纸,结合施工合同中的要求,科学制定出工序,然后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全面的项目组织计划,促使工程预算都能够涵盖在施工过程的控制范畴之内。与此同时,还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工程的实际特点,严格做好施工工艺的技术准备。从而就要求重视对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促使每一道工序都能够处在范围之内,而且要强化施工技术人员对新技术、新材料的了解,以便从整体上来提高项目的施工水平。
2.3 施工材料的准备
(一)材料的供应
从而就要求依据设计的方案来确定材料的规格、材质,而且要根据材料的预算来计算出数据,以便更好地安排材料供应商供货。
(二)材料的采购
在环保理念下,要求尽量减少浪费,从而就要求科学计算出所需要的材料,而且要确保材料种类的完整性,最大限度避免差错。
(三)材料的入库
这样就要求充分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来科学安排材料的实际存放,而且材料在入库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验收工作,并将相关的信息记录存档。
(四)材料发放
对于材料的发放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根据施工的进度,凭借出库凭单来对材料进行发放。与此同时,所发放出来的材料,要进行追踪,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避免材料的失踪或者浪费,真正实现对材料的严格控制。
3、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
3.1 工程资料的管理
一般而言,项目的管理涵盖了材料、人员、技术以及资料的管理。这其中资料管理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竣工资料属于所有项目进行验收的重要过程,包括竣工图、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由于这些材料在今后具有重要的参考依据,对材料进行归档是很有必要的。
3.2 施工质量的保证
一般而言,施工的进度以及施工的质量都是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内容。施工的进度主要是根据原定的施工计划来实施的。然而,因现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这样就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来适时调整工程的进度,而且要严格依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考察,切实防范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此外,对施工质量的控制要严格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中,这样才能够从整体上来提高工程的质量。
3.3 施工安全的控制
从而就要求技术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每天都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例如施工现场的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通过对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来达到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与此同时,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专门的安全小组也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是负责对日常安全问题的检查,强化对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
4、工程后期检验完善
简而言之,装饰工程施工在结束后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施工现场清理工作将在第一时间完成,装饰装修团队需要及时退出;第二,要对整个项目进行最后检查和完善,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进行彻底整改,确保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完好;第三,无论是否直接参与施工管理,在每一个项目施工结束后,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召开科学施工技术交流会,对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面和深刻的经验交流和技术总结。此外,做好验收工作也是很有必要的,以便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即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公司品管部、工程部、设计部及营业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顾客进行验收,从而保证顾客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顾客满意的效果。
总而言之,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性以及系统性,从而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秉承着“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理念,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展开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再加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实现装饰装修工程的低碳化发展也是当前建筑界关注的一项重要问题,从而就要求采用科学的施工管理方法,实现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面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水平以及施工的质量,确保建筑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万云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绿色施工的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09(10).
关键词:控制;住宅装修;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为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能得到更健康地发展,我们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作为一个项目经理或者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掌握工程造价和工程设计方面的知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现实安全文明生产。
一、住宅装修工程造价预算作用及难度特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装饰装修工程定额、有关取费标准、当时当地的人、才、机市场单价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种资料,确定装饰装修工程所需费用的造价文件。因为它是(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2)工程投资控制和衡量设计方案的依据。(3)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4)甲乙双方竣工结算的依据。(5)施工企业进行工程进度控制和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装饰工程中涉及的材料品种多、规格多、品牌多,国家目前也只提供参考定额,没有统一性的基础定额。另外,由于新材料、新技术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给制定统一基础定额带来很大的困难,使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标准制定常常有些滞后,使施工中无标准可依,增大装修造价的控制难度。
二、住宅装修设计指导思想
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不仅要熟悉施工方面,而且要对建筑结构、家装材料,有全面的认识,同时要具有良好的沟通技能,具体表现为:(1)经验丰富,知识到位,熟悉室内装修工程的整体工作,能够快速理解业主的思想,根据业主的要求和经济实力进行综合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2)有文化品位及艺术品质,对装饰文化的理解和时尚把握到位,合理运用一些风格流派,使装饰层次趋向高境界。(3)综合造价设计合理,对市场主要建材的功能、质量及价格都非常熟悉,能合理安排业主资金,有效节约材料,既为业主省钱,又能达到令人满意的装修效果。
随着家装的发展,很多人越来越认同“轻装修、重装饰、去污染、要环保”的家装理念。(1)崇尚简约,注重实用性与功能性的风格正逐步流行。居室大多以简单、明快为主,通过装饰与陈设体现个性。(2)追求环保。设计上,充分考虑房间的通风和采光,提高空气质量和增加自然光照射时间。工艺上,降低施工中粉尘、噪音、废气、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营建一个环保、健康的家居环境。
家装中安全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拆改、电路改造、水路改造等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根据功能要求,确定装修重点,合理分配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费用分配的顺序一般为卫生间与厨房、客厅、卧室。地面是人们长期活动的是使用场所,无论是选用地板还是地砖,都要与居室的整体风格协调,其材质及色彩决定了房间的装饰风格,因此对地面的材料使用要重点投入。
三、住宅装修施工管理的要点分析
(一)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建筑装修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工序质量是基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严格遵守工艺规程,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加强质量的检验工作,对质量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质量动态。一旦发现问题,随即研究处理,自始至终使工序活动满足规范和标准要求。为了保证工序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还要进行强化管理。首先对施工的工程对象采取全面分析、比较,明确质量控制点。尔后进一步分析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相应地提出对策、措施加以预防。
(二)施工材料的选择与把关
工程整体的质量能否得到保障,施工用的材料品质是核心保证。我们要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尽量选择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材料,如无放射性的人造石材,无毒性的水性涂料,甲醛含量合格的优质板式家居等,对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地检验,确保其质量。
家装并不是好的家装材料的堆积,合理选用最为重要。安全性要求高、功能性较强、使用频率较高的家装材料可以选择中高档材料,其他部位可以选择一些经济型材料,做到有所侧重。(1)墙内不省墙外省。考虑到安全和日后维修等因素,埋入墙内的水管和电线应该选择达到国家标准的品质好的产品,尽管价格高一些,一旦出现问题要修理,代价很大,甚至会破坏装修好的墙面或家用设施。(2)地面不省立面省。人们生活中与地面接触的时间最长,地面材料应该更加关注品质。实践中厨房的墙砖,有相当一部分会被挡在橱柜的后面,没有必要购买好的瓷砖。(3)开关不省插座省。开关使用频率高,而且安装在显眼位置,有一定的装饰性要求。而插座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电热水器、微波炉、电视机等插上电源后一般不会拔下。
材料的实际采购量要考虑损耗和日后维修使用,可以退货的材料,购买时坚持宁多勿少的原则,一旦买少了,将来补货可能因为产品批次不同而存在色差。
(三)施工队伍素质的强化
提高施工队伍整体素质,首先必须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定期开展培训,给施工人员传授最新的设备使用方法和技术,同时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以及维权教育,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施工人员自身也要养成爱学习的习惯,自觉给自己充电,让自己的技术水平更高。
除此以外,项目管理人员及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管理水平和现场协调能力。高素质的现场管理人员是品质管理能够得以实施和贯彻的前提。
(四)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对于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对现场施工所需要遵循的规范制度进行制定,室内装修的各个环节都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只有各个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才能得到保证。对关键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隐蔽工程(水路电路改造、吊顶)、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墙地砖铺设、墙面基层处理、墙面涂漆(底漆面漆)等,在检查和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监督检查时,既要关注质量问题,也要关注安全问题和环保问题。
品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护成品、验收工程、管理施工技术、划分施工界面等等,我们可以实施集中加工、交底、样板引路等等控制手段来保证工程的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是根据不同的需要,通过对施工的样板制造方法来模拟一次实际的施工,如施工样板、研究样板、销售样板等。其优点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对产品的生产进行控制,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施工时间过长带来的材料浪费问题。
(五)施工进度的跟踪与控制
制定家装进程表,对任务清单进行分解,估算完成各项活动需要的时间,确定各项活动的先后顺序,排定整个项目的进度计划。在工程进行中,我们要将实际进展情况与进度基准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存在的进度偏差。对进度偏差进行分析后,确定采取哪些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措施、纠错措施。使用权衡的方法来估计采取控制措施后的效果,对范围、成本、质量的影响。然后重新计算工期,对进度计划进行更新。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的建筑装修企业要将项目管理与家装工作有机结合,用项目管理理论指导家装,将项目管理领域中的工具、方法和知识成果应用于家居装修中,以提高家装效率,更好地实现业主的装修设想。
参考文献:
[1]吴道平.浅析住宅装修施工管理需注意的问题[J].江西建材,2014,16:297+299.
被告: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以下简称绣品厂)与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于1989年签订了二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四建公司承建绣品厂的综合楼及宿舍(座落于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现为鹿城路254号)。同时双方约定,如绣品厂未按约付款,拖欠部分工程款每月按二分五厘计算利息。该工程由四建公司三工处完成施工后,由于绣品厂拖欠工程款,双方于1992年12月20日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载明:一、工程欠款总计人民币359985.93元;二、所欠工程款利息经双方协商由绣品厂支付10万元;三、绣品厂将四建公司所建的综合大楼底层198平方米和宿舍、食堂底层250平方米抵押给四建公司,并将房屋产权登记给四建公司;……五、绣品厂在三年内将全部欠款一次性付给四建公司,四建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将房屋登记卡、产权一并还给绣品厂;六、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同年12月24日,该“欠款抵押协议”经临海市公证处公证。1993年1月1日,四建公司与绣品厂签订了二份租房协议,将上述房屋租给绣品厂,每年租金6万元。1993年9月1日,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产权人领取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协议签订之后,绣品厂既未偿付欠款,又未支付租金。1996年9月2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宣告绣品厂破产。该厂清算组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将抵押房屋直接转入自己名下有悖于法律规定,该欠款抵押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系无效协议,要求返还房屋产权。
被告答辩称:“欠款抵押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且是原告方主动提出将房屋抵押给被告,协议合法有效。原绣品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付工程款,按协议约定,房产权应属被告所有,原告主张返还房屋产权无法律依据,且本案发生在担保法实施前,不受担保法约束。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服装绣品厂无力偿付四建公司工程款,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抵押关系成立。但这种抵押只是作为被告实现债权的一种保证形式。被告在绣品厂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优先受偿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欠款抵押协议”时,约定将抵押物产权直接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其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该部分约定无效。原告主张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之请求有理,本院应予支持。当然,造成“欠款抵押协议”部分无效,原告方应负主要责任。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8年10月14日作出如下判决: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与被告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中约定房屋产权转移部分无效,其讼争的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底层房屋产权返还原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所有。
判决后,被告不服,以双方自愿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取得了房产证,绣品厂未在三年内归还欠款,按约上诉人已合法取得了讼争房屋的产权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绣品厂清算组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却约定债务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再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返还给债务人,这种担保方式显然不是抵押,而是让与担保。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约定绣品厂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上述行为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是有效的。虽然双方约定,绣品厂在三年内不履行债务,四建公司三工处永久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绣品厂不向四建公司找补。但是,讼争房屋的价值大大超过所担保的债权,上述约定显失公平。在四建公司将超过担保债权部分的房屋价值返还绣品厂之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现绣品厂已破产,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而设定让与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四建公司能从讼争房屋中优先受偿。因此,绣品厂清算组有权请求四建公司返还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作为替代,四建公司取得了就讼争房屋优先受偿的权利。虽然原审判决误将让与担保认定为抵押,错误地适用了法律,但其处理结果基本得当。综上所述,四建公司主张讼争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依据不足,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于1999年3月12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变更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为: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原环城东路276号)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返还给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
二、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对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底层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析
对本案的实体处理,一、二审法院的认识基本一致,即四建公司应将用于担保的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四建公司得就该房屋优先受偿。但对此种担保方式的法律性质,一、二审法院在认识上存在分歧。一审法院认为属于抵押,二审法院认为属于一种非典型担保??让与担保,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按让与担保的法理作出了判决。
一、让与担保的含义及其有效的理由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担保标的物的权利(通常为所有权)预先转移给债权人,在债务清偿后,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设定让与担保后,为了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保持对担保标的物的使用收益,债权人往往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再签订使用借贷合同或租赁合同,由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借给或租给债务人或第三人使用。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标的物的占有,将该标的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不仅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更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的协议,虽名为“欠款抵押协议”,但其实质内容是绣品厂将其所有的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作为在三年内清偿欠四建公司的债务的担保。在四建公司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又签订了租赁合同,四建公司再将该房屋租给绣品厂使用,完全符合让与担保的特征。因此,本案的担保方式是典型的让与担保,而非抵押。
合同自由原则不仅允许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缔结现行法已有规定的合同,而且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创设现行法未规定的新型合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方法担保债务的履行,而且此种担保方式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应当承认其效力。此外,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等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在审判实务上均承认让与担保的有效性。而且因让与担保具有显著的担保效果,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有逐渐被采用的趋势。二审法院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认定双方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让与担保的担保方式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该担保方式有效,是正确的。
二、让与担保的实行及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让与担保的设定,对担保权人而言,在对外关系上他虽已取得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在内部关系上,相对于设定人,担保权人仅于担保债务清偿的目的范围内取得所有权,也即他仅具有担保权人的资格。当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就让与担保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的行使,即让与担保的实行。让与担保的实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归属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公正的估价,如标的物估得的价额超过担保债权的金额时,超过部分的价额应交还设定人,标的物的所有权则确定地由担保权人取得,以供作债权的实现。它又可以细分为:(1)当然归属型。即在担保权人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标的物即当然归属于担保权人;(2)请求归属型。即在设定人占有标的物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权人须请求交付标的物或就标的物为充当清偿的意思表示后,该标的物或其价款始确定地归属于担保权人。另一种是处分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变卖,将卖得价金作为债权的清偿。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归属清算型或处分清算型,均应履行变卖标的物或协议估价,然后担保权人才能就其价金受偿或真正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即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设定让与担保的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往往超过所担保的债权额,为了防止担保权人乘债务人处于穷迫状态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谋取不当利益,维护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必须课担保权人以清算义务。德、日等国法院也通过判例确定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予以免除,让与担保设定合同中订有免除清算义务的约定的,该约定无效。在本案中,协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实际上免除了四建公司的清算义务,该条约定应属无效。在四建公司对房屋进行公正估价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让与担保设定人在清偿债务后,享有请求债权人返还标的物的权利。设定人行使这种返还请求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届期清偿债务;二是债务已逾清偿期,在一定时间之前,设定人仍得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变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与第三人订立担保标的物买卖合同之前,设定人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估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经估价清算,确定地取得担保标的物所有权之前,设定人也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标的物。在本案中,虽然绣品厂在协议约定的三年清偿期满后仍未清偿债务,但四建公司亦未将该房屋变卖或估价,故绣品厂仍可清偿债务,并请求四建公司返还房屋。但此时,绣品厂已无力清偿债务。在正常的情况下,在绣品厂清偿债务之前,绣品厂无权请求返还房屋。故应驳回绣品厂的诉讼请求。但这样做,绣品厂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将使双方的法律关系不能了结,还要影响绣品厂破产程序的进行,影响职工的安置。因此,应当寻求一种新的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在设定人破产的情况下,让与担保权人作为法律上(形式上)的所有人,能否依破产法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学者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让与担保权人可以行使取回权。理由是让与担保权人是所有权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所有权,取回在破产企业中自己的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让与担保的担保权人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故而不得行使取回权。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如果让与担保权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则让与担保权人就成了真正的所有权人,与设定让与担保的目的相悖。因此,二审法院采纳了第二种见解,同时参考德国判例确定的“换位原则”,即设定人破产时,让与担保权人与设定人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让与担保权人丧失了对让与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让与担保设定人取回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作为对让与担保权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替代,担保权人取得别除权,即担保权人可以就设定人的担保财产不依破产程序而单独优先受偿。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建筑施工装饰合同范文一发包人: XXXXXX (简称甲方)
承包人: XXXXXXXXX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
工程地点:X
工程内容: X。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装修工程:X; 电气工程:X; 给排水工程:X;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X 元人民币(¥ X 元)
第六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九条 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4)、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6)、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7)、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70% 拨付进场费;
2、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十四条 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第十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条 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 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分包单位承担
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装饰合同范文二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项目地址: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3、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预算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详见工程报价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总工程款计 前付总工程款 %计 元;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增项部分应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2、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建筑施工装饰合同范文三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层,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讯设备(费用乙方自理),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本。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自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案例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自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一日内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应通知乙方,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可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担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如不能及时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⑶ 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全额付款,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6.3工程竣工后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经审计后。并在 30 天内,结清工程款。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或图纸设计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8.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甲方需支付乙 方 元,作为奖励。
8.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堆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9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它约定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附件
(1)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 工程项目一览表
(3) 工程预算书
(4) 会议纪要
(5) 设计变更
(6)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