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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澳大利亚机械化旱作节水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现状
澳大利亚全国具备灌溉条件的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余为旱作农业区。为了充分利用土壤水份和提高土壤对降水的利用,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澳大利亚的农业科技工作人员探索出了农机固定道作业、免耕等技术体系。
(一)旱地农业固定道机械作业模式(controlled traffic)
在澳大利亚由于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了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各农场普遍采用动力在100马力以上的大型农业机械。同时,由于大型机械反复在耕地上作业,损失了部分机械动力,会造成土壤压实、不利于降水入渗等,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经过多年研究,昆士兰大学总结了一套固定道机械作业模式。该项技术主要是通过在农田中根据机械作业幅宽,所种植作物的行距等,建立一套定宽度的机组作业固定道,每次在田间作业的机组动力驱动轮和机具承载轮都在固定道上行走。
固定道自从1992年开始研究以来,到目前在澳大利亚推广应用的种植面积大约有50万公顷,固定道宽度普遍为3m。实践证明,采用固定道作业可以提高机械作业效率,从而减少大型农业机械使用中的功率损失(相当于减少油料消耗),增加田间土壤的蓄水能力,减少地表径流,同时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可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昆士兰大学与中国农业大学、山西省寿阳县进行了这方面的技术合作,并在山西省寿阳县建立了示范区,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土壤盐碱化的治理与水资源管理
总体上说,澳大利亚是一个水资源比较缺乏的国家,大部分农业区常年降雨量在500毫米左右。历史上由于在重点农业种植区,采用各种灌溉措施,对水资源的利用不尽合理,导致在一些灌溉农业区出现了地下水位上升,土壤严重盐碱化的趋势。为了控制地下水位的上升,减少盐碱化对种植区生产的影响,目前在这些重点农业区采取了控制灌溉用水量,引灌水与地下水混合施灌及配套的排水措施。主要有:
1.严格管理控制灌溉用水。目前澳大利亚东南部水资源的管理采取了政府指导下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我们访问了其中维多利亚州的goulburn---murray
water机构。该机构围绕政府对当地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关政策要求,在当地主要用水大户农场主参与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协调监督下,通过向管辖区内的用户(主要是农场主)收取一定费用来进行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经营。该机构经过多年建设,在灌溉区建成了一套完整的输水和蓄水系统,实现水的统一调配供应和管理。每年该机构根据水资源总量为各用户测算一个合理的灌溉用水量,为每一个用户(农场)设立一个用水计量仪,限量供水。由于水资源属于国家,灌溉农场打井取水也受到严格限制,需要经过水资源管理机构初审并进行钻探和样品检验之后,方可决定能否打井取水,这一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地下水的开采。该机构在控制用水总量的前提下,鼓励不同水用户之间相互转让用水额度,根据各自的生产需求调剂用水余缺。
2.注重灌溉水的有效利用和技术发展。在澳大利亚部分实行漫灌方式的农场中,一般每一片灌溉地的低洼位置都建立一个蓄水坑,让灌溉水自然渗排,这样既减少了灌溉水的下渗量,又可以将灌溉渗排的水集中起来重复利用;在部分有条件的农场,大量采用大型移动式喷灌机械进行喷灌作业,主要是中心支轴式喷灌机械,作业效率高、效果好,也节约了大量的灌溉用水;另外一种灌溉方式是将灌溉水和地下盐碱水适度混合灌溉,即节约了引流灌溉水,又可以通过抽出地下水来降低地下水位;第四种灌溉方式是将城市污水经过部分专用耕地进行生物过滤处理,用于大田农业灌溉,该项技术目前正在我国天津市武清县进行合作试验。
(三)
免耕、少耕及保护性作业的研究及应用
为了减少对耕地表土层的反复碾压而带来的物理性状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失墒,在澳大利亚农业生产中,大量采用免耕、少耕及秸秆覆盖、倒茬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目前澳大利亚大部分旱作农业区的田间耕作基本上用翼形铲取代了铧式犁,进行不翻动土壤的浅松作业,疏松地表层10~15cm的土壤(播种时同步进行施肥作业),这样既能切断上茬作物和杂草的根系消灭杂草,又疏松了土壤,利于下茬作物根系的发育,另外还降低了生产成本。
秸杆还田覆盖的作用,已经受到澳大利亚农业生产者的广泛重视。有关部门的研究结果表明,秸秆覆盖主要是利于促进土壤含水能力的提高,尽量吸纳降水,防止径流和蒸发损失,从而使有限的天然降水能够用于作物生长。对作物的生长和土壤有机质的改善作业一般在5~xx年后才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秸秆还田覆盖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种农作物的倒茬轮作,是澳大利亚农业生产中实现免、少耕技术有效应用的辅措施。澳大利亚许多农场通过在牧草、水稻或小麦、三叶草等作物之间进行倒茬轮作,既实现耕地养分的供求平衡,又可减少同种作物连作而带来病虫大量繁殖的机会。在经过3~5年时间的连年免、少耕轮作后,进行一次耕翻作业,可进一步降低杂草和病虫的危害。
二、
收获及体会
澳大利亚是一个国土资源丰富,有其独特地理环境条件的国家。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自然条件不是很好,缺乏淡水资源,年降水量在500毫米左右,全国具备灌溉条件的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余全部为旱作农业区,灌溉农业区也面临和存在着土地盐碱化问题。但是通过考察粗略体会到,澳大利亚农业研究、农牧产品生产技术,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我们以为主要基于几方面原因:
(一)
农业科研和技术开发注重适用性
澳大利亚农业科研、管理等部门都十分注重发展农业科学技术,特别是实用农业科技,做到了科研与应用紧密结合,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澳大利亚的科研技术人员结合本国农牧业环境条件,针对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不断研究开发对土地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意义的适用技术,包括基础理论和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
2.研究开发适应干旱条件的农业生产技术。澳大利亚旱作农业生产中普遍推广采用免、少耕作业、秸秆还田覆盖、多种作物倒茬轮作等,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耕种制度,既充分利用了有限的天然降雨,又能保持和改善旱作耕地土壤的物理性状。近几年,澳大利亚国际农业研究中心进行的旱作农业固定道保护性耕作的研究和应用结果表明,该项技术降低了能耗,减少径流,培肥了地力,也促进了粮食产量增加。
3.精密农业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根据目前澳大利亚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生产条件,新南维尔士州初级工业产品研究中心(dpi)运用摄像系统、电子传感器、计算机等技术和设备,研制开发了用于精密农业生产的无人操作农业机械控制系统。现主要用于拖拉机田间喷洒农药的植保作业、开沟作业以及棉花的机械化收获作业。计算机控制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田间作业,提高了农业机械田间作业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投入,为大田农业生产的精细化奠定基础,同时他们也正积极开展gps(地理信息系统)系统的实验研究。
(二)
注重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在澳大利亚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应用的目的,并不是追求更高的单位面积产量,而更注重在保持农业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下,通过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技术措施的应用,尽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高的产出。
如在固定道作业模式的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试验研究的出发点是为了在保持原有单产水平前提下,减少传统机械化作业中的动力能耗,避免耕地土壤物理性状的破坏,保持土壤的蓄水纳墒能力。总体看,该项技术在生产实践中已经表现出较好的综合效益。就免、少耕和秸秆还田覆盖技术的推广应用来说,专家认为,该项技术不会直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而对土壤生态的保护则是直接的目的。因此,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生产应用,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寻求生产过程中综合效益的提高。
在新南维尔士州,当地的初级产品研究中心(dpi)与农场合作,围绕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年度的降水量进行预测之后,再协助农场确定该年度的种植品种及数量,以求实现在雨水较好的年份农业产出量大,在较旱的年份生产损失降到最小,其目的也是为了生产过程中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三)
政府对农业的发展给予了积极的扶持
澳大利亚是个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国家,政府对于农业的发展,农牧业生产的技术进步十分重视。其国家农渔林业部(agriculture、fisheries
and
forestry---austrilia)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制定农业政策,提供项目资金。政府提供的项目资金包括投资和贷款。近几年,为了鼓励人们更好地利用和保护资源,政府制定了自然资源继承信托项目,这是一个贷款项目,总金额15亿澳元(相当于人民币75亿元),执行期为6年。用于信贷的子项目包括,蔬菜、园艺、土壤改良、灌溉等方面。考察团走访的维多利亚州可持续灌溉农业研究所,新南威尔士州初级工业产品研究中心,根据当地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和实用技术开发所需经费和人员开支全部由政府承担。为了推广新的先进农业技术成果,除科研机构外,每个州还有大量的技术推广人员,其中新南威尔士州现有技术推广人员300余名,推广所需费用和人员开支也全部由政府资助。
在农用柴油方面,澳大利亚与其他许多国家一样,对农用柴油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据了解,农场主用于农业生产的柴油,政府给予每升补贴0.32澳元,约占市场价格的30%,这种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极大的推动了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加速了农业的现代化。
(四)
完善的机械化是保持农场稳定生产经营的主要手段
澳大利亚的农场规模很大,一般土地面积均有几百公顷。考察团接触到的有从事奶牛养殖、畜产品采集加工、马铃薯、柑橘、葡萄、粮食及蔬菜等作物种植的生产农场。给我们总的印象是,农场规模很大,机械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完善。
---一个拥有250公顷草场、300头奶牛的奶牛场,工作人员仅3人。奶牛场配置有一次能同时容纳60头奶牛的环形脉冲管道挤奶设施,在挤奶的同时喂给奶牛精饲料。每头奶牛腿部都置有电子识别号牌,当每一头奶牛进入挤奶设施后即被电子识别系统记录下产奶量,计算机根据产奶量指令送料装置供给相应的含有不同营养成份的精饲料添加,以补充奶牛的营养所需。这样300多头奶牛的挤奶和精饲料补充饲喂一个多小时即可完成。产出的牛奶全部密闭罐装储存,快捷卫生。
---在耕地面积667公顷具有灌溉条件的农场中,三年种植粮食作物,三年种草放牧,农牧轮作。农场的耕地全部经过激光平地机整修,主要种植小麦、油菜籽和水稻。该农场的机械设备投资不大,仅有幅宽8米的条播机1台,190马力拖拉机2台,农用运输车2辆,10吨浸种(稻种催芽)罐2台。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主要靠农机服务公司提供作业服务。如种植水稻,由农用飞机公司提供稻种飞播作业服务,农机公司提供水稻收获作业服务,并由专门的谷物烘干服务公司进行稻谷的烘干和贮存,直至稻谷上市被收购。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为农场主提供了技术支持,减轻了生产压力和管理的负担。
澳大利亚的农场能够得到稳定发展,与拥有的大型机械化装备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分不开的。
三、
建议
(一)我国在旱作农业区应加大力度推广普及免少耕及秸秆还田覆盖耕作技术,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积极采用固定道作业方法
目前,我国旱作农业区基本上沿袭铧式犁翻耕土壤的耕种方式。铧式犁翻耕土壤后需要耙地,才能达到播种作业要求。虽翻耙整地效果好并利于消灭病虫草害,但这种耕种方式使土壤失墒严重,并易产生径流导致养分损失。结合我国以小型农机具作业为主的特点,大部分旱作农业区应采用翼形铲不翻动土壤的浅松作业,疏松地表层10~15cm的土壤,同步进行播种和施肥。免少耕、秸秆覆盖等生产技术,将有助于我国旱作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大型农业机械作业的旱作农业区,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研究成果,实行固定道作业,降低能耗,改善土壤结构,防止径流,提高农作物产量。据澳大利亚研究,农业机械动力一般在50~70马力比较适宜,在我国可以在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推广应用幅宽在2m左右的固定道作业方法,适当增加大型农机具的数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逐步探索精准农业技术的生产应用
近年来,以gps(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dds(生产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应用为主要内容的精准农业技术在一些发达国家得到稳步发展。目前,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农业研究机构已在部分地区试验开发为田间作业机组配套的水肥施用动态控制系统及执行机构,在田间水肥施用、果实采摘收获等作业时,可适时监测土壤墒情养分及产量等状况,为进一步的精准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及农业生产资料,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是发展精准农业的首要目标。在我国农业生产相对发达的地区,也应积极开展田间机械化精准作业技术的试验探索工作,我们认为应借鉴目前澳大利亚的做法,积极进行精准农业的技术基础准备,针对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国营农场等较大规模的种植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搞好田间作业机器系统的控制执行技术的试验开发工作,以追踪国际精准农业的技术发展,多方位地带动我国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
(三)灌溉技术的研究,土壤的盐碱化问题治理
合理利用灌溉水,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对于农业国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据澳大利亚新南维尔士州初级产品研究中心测定,如果灌溉水在田间地表流动不畅不仅渗漏损失大,灌溉水利用效率低,而且也使田间部分低洼耕地地下水位上升,造成盐碱化。目前以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田灌溉仍将以漫灌为主,由于土地平整度不够,地表水流不畅导致灌溉不匀和积水渗漏,影响灌溉效果并使产量不稳。土地平整度不够是漫灌水利用率低、用水量大的主要原因。考察澳大利亚的农田灌溉(漫灌),有四点可供我们借鉴。一是运用激光平地技术平整土地,使地表在灌溉时不积水;二是及时灌溉,掌握好灌溉的用水量;三是灌溉水的回收再利用;四是灌溉输水系统防渗和减少输水距离等。
(四)巩固和发展农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澳大利亚农场主,从事粮食生产,依赖服务组织提供生产技术服务的经营方式,在我们目前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现代农业是社会化的生产,生产过程的诸多环节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只有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农业生产在宏观上才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社会化技术服务的需求显得日益突出。国家应进一步采取倾斜政策,结合运营机制创新,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和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服务经营机制和运营方式,更好地为农业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好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和办不好的季节性生产问题。
(五)对农用柴油进行价格补贴
在澳大利亚农业生产中,对农用柴油实行约30%的价格补贴。目前我国农用柴油也多次涨价,给农民增加了很大负担。在我国加入wto后,对农用柴油实行补贴,既符合世贸规则,又可以减轻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对先进农机具、农机化技术的应用。
(六)有待进一步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1、澳大利亚牛奶的高蛋白含量的基因工程技术。澳大利亚运用基因工程技术,使得本国生产的牛奶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而我国牛奶蛋白含量平均为4%,达到5%即为高蛋白牛奶,因此该方面的技术合作前景广阔。
2澳大利亚在果树栽培中采用了一种v形树冠种植、实行灌溉部分根系的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果树产出量。值得我们借鉴和进一步的试验研究。
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 国际; 发展; 启示。
中国农业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渡阶段。依靠消耗水资源、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农药化肥等物质来发展农业已经难以为继,尤其是在全球气候变化、资源日渐耗竭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已经不可行。2012 年中央 1 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农业机械是先进科技的重要载体,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新时期,中国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农业社会化组织化的实现过程中,农业机械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美国、法国、英国、荷兰、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家在 20 世纪 40年代后先后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从农业机械类型来看,大型农业机械是以美国为代表,中型农业机械是以法国为代表,小型农业机械是以日本为代表。本文通过考察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的一些做法,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提高提供参考。
一、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及经验。
1.美国农业机械化发展 美国自 20 世纪 40 年代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化。20 世纪 70 年代完成经济作物的全程机械化。20 世纪 90 年代国内农业机械市场日趋饱和,销量大幅下降,主要是更新、换代、开发新品种,当前主要是以出口为主。目前,电子计算机、卫星通信、遥感技术等高端技术正被美国农业机械的制造、科研部门应用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上,从而实现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无人驾驶、自动操作、自动监控等,农业发展模式向精准农业发展。同时,为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美国高度重视农业保护性耕作技术与机械的推广和使用。其农业机械化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农业机械化链条分工明确。 目前,美国农业机械从设计、制造、销售到培训、使用、维修服务等,均在市场中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1]。农业机械化链条主要有 3 方: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农业机械销售服务公司或商、农场主。农业机械制造企业承担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开发、改进和制造农业机械。在研发方面,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可以联合美国农业部和州立大学的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开发新产品;有实力的企业也可自己研发。一般大型农业机械公司,如约翰·迪尔、凯斯、纽荷兰,其科研和技术推广在农业机械化中具有重要地位。这些公司都设有向农场主培训农业机械使用和保养技术的相关部门,各大公司还都办有技术培训学校,辅导本公司出产产品的使用与修理技术。有些制造公司还设有田野服务工程师,分赴各地农场手把手讲授机械技术,以便最及时、最直接地把新技术传递给农民。
农业机械制造企业主要是通过在各个地区委托经销商销售农业机械,其本身是不零售农机具的。各个经销商除销售产品外,其业务还包括农业机械零配件销售和维修保养;同时,还要示范和推广新式农机具,培训机手,租赁农业机械,建立耕地、播种或其他专业服务公司。
农场主作为农业经营活动的主体,整个的耕种收过程,可以自己购买农业机械自己完成,也可以请农业服务公司。
(2) 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政策。 美国政府重视农业机械化科研投入。自 1958 年以来,美国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以 8%的年增长率逐年递增。另外,美国政府对农场主农业机械使用的扶持力度也尤为重要。美国对农用柴油、汽油实行免税。除此之外,许多州还制定了各自的免税政策, 如明尼苏达州的农业机械减免税法令、科罗拉多州农用设备的销售及消费税的免税政策、加利福尼亚州农用设备与农用运输车辆税法案等[2]。
(3) 严格的产品责任制度。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 美国政府通过一些法律法规来确定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农业机械制造商要为每台主机购买产品责任险,农场主或农业机械服务公司要为机手购买保险。农场主或农业机械服务公司、机手、保险公司三方需要签订合同,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法院裁判的依据就是三方签订的合同。如果发生农业机械质量事故,农业机械质量委员会要对事故进行鉴定,并提交报告,交由法院裁定。另外,还制定了较完善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产品责任法和安全技术标准两者相互配套,这样促进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大幅提高。
(4) 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体系完善。 美国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比较多,包括农业机械合作社、农业机械协会、农业机械制造商相关服务部门、农业机械经销商等。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尤其是基于对一些大型而又昂贵的农机具的需求,农场主一般都会加入农业机械合作社。农业机械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农业机械化服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些合作社的收入主要用于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2.法国农业机械化发展 1950 年前后,法国实现工业化,从而有力地带动农业机械工业的大起步和大发展。政府通过改造小农经济的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土地集中政策,推动农场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出台向农场主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农业机械价格补贴、减免税收等法令和政策,这些措施大大推动了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发展。到 1970 年,法国农业实现全面机械化。法国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具体有以下几点。
(1) 对农业机械实施补贴和减税政策。 在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初期,国家对农场主 (农户) 给予补贴、优惠贷款等扶持政策,以鼓励高效低耗、高技术含量的专业化配套机具的推广。如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法国政府一直对农用燃料实行减税15%的优惠政策,有些年份该项减免达到了法国整个农业预算的 23%。20 世纪 60 年代,政府又规定,给予购买拖拉机的农场主 20%~30%的补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和稳定发展,目前,这些补贴、优惠贷款政策已比较少用。
(2) 推 动共 同 使 用农业 机械 的 合 作 社 的发 展 。为了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并解决购买高价格农业机械所面临的资金约束,法国政府鼓励农户建立集体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专门合作社, 这是一种世界著名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被称为“居马”,在法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该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是社员交纳的会费和农业机械作业服务费。法国政府在资金上给予这种合作以支持,如通过“居马”购买新农业机械设备,可获得 20%~40%的支持。
(3) 农业机械制造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质量控制。 法国的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随着农业机械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研发成本也就不断增高。这些企业技术研发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提高机械使用效率、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最大限度保护机手的安全。另外,制造企业都十分重视产品的质量控制,每个车间均有质量检测室,严把每道生产工序的质量关。
3.日本农业机械化发展 日本农业机械化发展是以水稻机械化为重点,逐渐实现全面机械化。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为主要目标,坚持实行农艺和农业机械相结合、国外引进与本国研制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农业从恢复走向发展,20 世纪 70 年代,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面机械化,其水稻生产机械化处于世界最高水平。
(1) 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进入恢复阶段,劳动力开始从农村大量涌入工业领域。同时,食物的需求大大增加。于是农业机械化势在必行。日本政府于 1953 年颁布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主要采用有计划地引进高性能、高质量农业机械进行试验、示范研究、促进适用性农业机械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农机具的检验检查制度,健全农机具试验研究体制并确保研究经费等措施大力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了推动农业机械的采用,建立农业机械化试点。政府直接指定几个村子,让他们租用一些高效农业机械,诸如大中型拖拉机等(全部为进口机器,因那时尚没有国产品)。从那时开始,用机械化方法从事农业生产达 7 年。每年对机械化生产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分析,以便总结出一套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另外,为了使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与日本农业机械化发展实践相适应,还多次进行修订,并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职责:①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 包括购机贷款优惠和无偿援助计划。②引进、试验、推广高性能、高适应性的农业机械。③对农机具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检查。
(2) 对农户购买高效农业机械补贴力度大。 日本从 1960 年颁布 《农业基本法》 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购买高效机械和设备实行补贴。农户如果购买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农业生产和加工的机械,政府给予 50%的购机补贴,除此之外,政府还给予农户长期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利率一般比市场利率低 30%~60%。这一政策一直延续了 40 年,直到2004 年终止。
(3) 建立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和研究机构。 日本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设立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农林水产省于 1960 年在茨城县新设立了一个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作为直属的机关。此后各道府县逐渐都开始设立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中央政府对地方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的各种建设活动经费给予 50%的补贴,这些机构主要的培训对象是农民,尤其是新生代的农民,主要提供驾驶技术、操作方法、农业机械保养检查等培训。1962 年,日本成立了农业机械研究所,这是一个半官办的合作组织,其经费由政府和私营企业共同提供,主要从事农业机械研究、改进和试验工作,是一个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为目的的权威性机构。
(4)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健全。 为日本农业机械化提供服务保障的主要是日本农协和农业机械企业。农业机械企业在产品质量改进、机具维护和机手培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日本的农业机械制造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各大农业机械制造公司一般都专门设有技术研发部门。农业机械制造企业的技术设计人员经常深入到农户的田间地头,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和升级技术。同时,在制造过程中还通过建立严格的产品检验制度来保障产品的质量。除工厂自检外,农协也对出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其检验机构主要是自己的农业技术中心。
农业机械各个生产单位都把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制造企业都会举办技术培训班,以便农户有效率地操作农业机械。农协经常对其农业机械技术指导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这些技术指导员再对农户进行指导。另外,各县也有其他各类农业机械技术培训机构,对农民进行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农协还负责办理农业机械购机政府补贴的相关事宜。
二、对新时期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启示。
1.政府的大力扶持 从国外经验看,发达国家在农业机械化实现过程中,政府的助推作用至关重要。首先是都注重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各国无一例外地都颁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此作为政府促进农业机械化的依据。并且,在内容设置上,从援助资金到安全管理等,事无巨细。同时还制定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如日本的 《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 等;为了与发展实践相一致,还不断地对《农业机械促进法》 进行修订。其次,政府农业机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等政策。国外对农户购买农业机械都给予比例比较大的补贴,尤其是高效农业机械。中国 2004 年才颁布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时间尚短,个别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也才刚实行不久,补贴的额度和范围还比较小,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2.大力发展和建设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主要以农业机械企业 (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 (或农协) 和政府培训机构等为主体,尤其是前两者,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保障。农业机械企业通常都设置有培训、技术指导等部门。这些服务组织沟通农民和企业,以及政府三者之间联系。中国农业机械企业一般重生产 (或销售) 而轻服务,尤其是与农户的沟通和对农户培训更少。中国 2007 年才颁布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较晚,农业机械合作社在法律规范和管理上都存在经验不足、水平低、规模小等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中国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
3.加强农业机械的技术创新能力 国外的农业机械科技体系相对比较完整,不仅科研机构参与其中,农业机械企业更是有自己的科研部门,尤其是大的企业。另外,因地制宜的设计制造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机械也是中国值得借鉴的地方。美国是以大型农业机械为主;法国是以中型农业机械为主,以葡萄种植设备著称;日本是以小型为主,尤其是以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著称。中国也应该根据各地区农业经济特色以及农业生产的需要,生产科技含量高、性能先进、坚固耐用、质量好、操作方便的生产工具。
参考文献。
[1] 杨春君。美国农业机械化研究[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0 (6) .
[关键词] 农业 机械管理 管理与维修
[中图分类号] S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0-0209-01
一、当前河南农业机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维修网点规模小且分散
目前河南的实际情况是,第一,虽然农业机械的维修网店众多,但是大多规模小。是维修网点的分布很不均衡,其大多都是在一些农业发达的农业重镇,在一些农业水平落后的地区基本没有一些维修网点,即使是在一些农业稍有起色的地区,维修网点的分布也是极其分散的。第二,一些维修网点的维修人员专业技能不强,且大多数为一些在实践中摸索、自学的修理工,缺乏在专业学校里的技能培训与理论指导,在实际操作是全凭自我感觉与一些陈旧的经验。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省的农业机械维修的顺利发展。
2.村民对农业机械管理的观念认识不足
考虑到现代农业机械的使用者的背景、文化水平与一些其他的因素,一般来说,大部分农业机械的操作都不是很繁琐,结构上也较简单,一般人通过一两次的示范模仿就可以完成农业机械的独立操作,这就出现了一些村民认为该机械可任意使用,不按说明书的操作规范来使用该机械,这不仅仅是忽视农业机械的寿命,更有可能造成村民的安全财产的损失。另一种情况是 一些村民凭着长期使用农业机械的经验,在机械出现故障之后,擅自更换零部件而不是去维修站寻求专业帮助,没有考虑到自身安全性与机械的使用寿命。这些都是部分村民对农业机械管理与维修的概念认识不清所造成的后果,同时这也将制约着农村机械维修与管理的顺利发展,一些维修站点没有客户,会缺少资金发展下去,进而造成维修网点关闭,一旦机械发生重大的故障就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影响整个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3.农业机械零部件与整机供应短缺
在当前情形下,只有农业机械的生产企业在不断的研发新的机械,不断地推进农业化的发展,而在消费者与维修商的层面上来看,其仍然维持在固有的使用思想上,即坏了就修,不能修再买一个同型号的,没有同型号的再买新的。虽然农业机械的研发企业将其新产品推广至农村,但是没有稳定的客源来购买新式的农业机械,新式的机械的销量不佳,供应商便会减少其相关零部件与整机的生产,直接导致一些需要维修的机械没有相关的零部件进行更换的尴尬情形。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假冒伪劣产品越来越多,在一些调查中我们发现极其个别的维修网点将一些山寨零部件当作正品来给农户进行更换,以次充好,谋取暴利。这也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的正常发展。
二、现代形式下农业机械管理的发展之路
1.完善法律监管保障、形成市场机制
要想将农业机械化维修市场做大做强,其健康的市场运营环境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到目前农户们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的不足与机械化网络所产生的矛盾,相关监察部门应首先在充分调查之后利用法律法规取缔一些没有运营资质、不专业的维修网点,对于一些违反法律的维修网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停业整顿、罚款等,以国家规定的法律的绝对权利来净化、规范整个农业机械维修市场。同时,应成立相关工会尽快制定标准的业务流程与监察监督人员,做到定期对各个维修网点进行突击、例行检查,以便于形成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农业机械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与此同时,应该对监察监督人员进行合理有效的编制,一旦出现重大情况,要能够对其进行快速反应。主管部门应该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以促进农业机械管理行业的长期、健康的发展。还有,政府部门应该注意尽早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与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农业机械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资格认证,提高其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2.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
农机监理机构在处理农机事故时,必须根据事实,分清责任,准确定性,公正处理。农机事故责任者对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责任。事故发生以后,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车、停机,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并及时报告当地的农机监理机构。农机监理机构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尽快解决并恢复秩序。当事人应准确报告经过,协助农机监理机构尽快解决问题。
3.促进农业机械维修站点的网络化,维护维修网点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形式的发展下,农业机械维修与管理已经逐渐的走向了网络化发展得道路。通过分析发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网络体系,但与维修站点的分布的情况类似,其规模不大,且分布分散,因而,建设农业机械维修站点的网络化的下一步是利用政府给的相关政策资源,对个网点的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选拔优秀人员定期交流、比赛,这样有利于整个维修行业的发展,也促进了维修站点网络化的发展。网络化布局是农业机械维修站点发展的基础,在网络化布局的基础上,也要形成各级组织互相监督管理的模式。这样有利于减少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力财力投入,同时也能提升整个行业的管理意识。
4.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规划
检验方法分为人工检验和自动检验。农业机械由于工作环境恶劣,设计缺陷等原因给检验标准的规范客观带来了一定难度,对此省机械所应加以规范引导。例如:拖拉机的发动机、车架号码极易锈蚀,上一年度检验时还清晰完整的发动机、车架号码,本年度检验时已变剥蚀严重、字迹模糊不清,必须重新打制号码。那么重新打制的号码由谁定制,打制在何位,省机械所应定制统一规范的打制格式。又如:由于生产厂家没有设计安装号牌的的地方,目前在用的拖拉机号牌安装都呈无序状态,不符合检验标准中有关号牌安装的相关规定。对此省有关部门应责令拖拉机生产厂家设计和制造前号牌安装位置。
三、总结
我省的农业机械的维修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之路任重而道远,尽管各方面正在努力,但仍存在较大问题,但我相信,只要精诚合作,我省的农业机械化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阔!
参考文献
[1]冯兰新.加强农机维修工作管理,提高农机服务质量[J].新疆农机化,2011,1(1):50-52.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了全国人口的大多数。要使国民经济能得到较大的发展,必须保证农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使农业经济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而机械化农业是现代化农业的中心。机械化农业是把科学技术应用到农业当中,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现代化农业的进展的新型农业。农业机械化使农业的劳动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农作物实现了增产,农民收入有了很大的提升,又节省了农村劳动力,减轻了农民繁重的体力劳动。为了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快农业经济的发展,大同市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机械化农业的发展上,并在《 大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百园立农工程,把科学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提高农民人均收入。
一、大同市机械化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大同市地处晋北,与河北、内蒙古2个省(区)交界,有9个农业县区,99个乡镇,2274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305万,农业人口166万,占总人口的54%。全市有国土面积14152平方公里,海拔最高2420米,最低558米,山区、丘陵区占到总面积的70%以上。年均降雨量约400毫米左右,蒸发量为2000毫米左右。无霜期为90~125天,属高寒冷凉地区。全市有耕地530万亩,其中水浇地170万亩;种植作物主要有玉米、马铃薯、小麦、谷、黍、豆类、油料等。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寒旱和风沙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三大制约因素。机械化农业的出现,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大同市在农村地区开展机械化农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
1.大同市机械化农业经济取得成就
近些年,政府大力促进机械化农业的进程,并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坚持全面的科学发展观,扶持农业实现机械化。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大大提高,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较建国之初有了飞速的提升,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和各种配套机具数量大大增加,在农村逐渐实现了普及。农田作业机械化逐渐得到普及,农业机械化之前,土地的耕地、播种、收获全部都要靠人工完成,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耗费很长的时间、劳动效率很低,而且农民所做的工作较为繁重。到目前,大同市完成各类农机作业 27.8 万 hm2,很多土地实现了机耕、机种、机收,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农机服务领域大大扩大,从农田作业拓展到产前作业、产后作业,包括农业设备、林业设备、农用产品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各种农业机械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跨区机收农作物,增加收割机的利用时间。农机社会化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既使农民实现了机械化种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农机的使用效率,满足了农机拥有者的利益需求。
2.大同市机械化农业经济发展中局限性
农村机械化设备相对于西方国家还很落后,农机科学研发较为薄弱,重科研,轻应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慢。而且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换代较慢,很多农机老化严重,工作效率降低。目前大同市实际应用到农田生产中的农机设备大多是中小型的器械,高效能的大型器械还较少。一方面是大型设备价格较为昂贵,对于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来说,难以支付如此大的费用;另一方面是大型设备对于技术的要求更高,而农村对于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在使用中效率低,使农机的引进和推广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开展机械化农业的机械机型落后,装备少,品种单一,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能适应农业的需要,难以解决经济中的发展问题。农机作业配套机具少,而且档次不高,造成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实现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二、大同市机械化农业未来展望
1.农机服务实现产业化
把农机化服务形成产业经营,把单个的农机户组织起来,统一进行技术培训和检验,协调安排外出作业,实现跨区作业,提高农机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机户的收入。在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的过程,政府要加强管理和扶持,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同时加大政府对于农机服务产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包括购机补贴、燃油补贴、信贷税收优惠等等。农闲时,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对于农机户进行免费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农机使用监管,保证农机作业的安全性、高效性。
2.农机科技研发进一步加强
加强农机关键技术的研发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关键。伴随着农业机构的调整,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牧业等新技术、机械设备的研发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品种更加齐全,性能更加高效。联系实际,努力提高农机化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注重自主创新,进一步增强农机化科研开发能力。农机科研部门的干部职工要不断提升素质。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的方针,以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农机化科研开发能力。二是注重示范引导,大力推广实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要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展农机新技术实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3.农业机械化创新发展
伴随着全国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地大潮,大同市结合本地区的特点,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农机化工作。结合大同市的地域和环境特点,促进农业机械化创新发展。由市科技局主导,联系各大农业高校、农机企业和农机用户共同努力,加强保护性耕作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研发,创新节水灌溉技术、管理设备、收获设备等等。促进农业与畜牧业的协调发展,加强畜牧业各生产环节上的技术和设备研发。鼓励并扶持农村企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强科技投入,使农产品能够得到大量输出,增加农民的收入。
4.农业科技人才增加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民的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新一代的农民不仅仅凭着以往的经验种地,他们有知识有文化,他们对于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于新技术的掌握较快。要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人员的素质,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下乡,定期进入农村宣传培训。要逐渐扩充技术人员的队伍,提高下乡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吸引更多人才的加入,并逐渐覆盖到整个农村地区。并定期请专家为培训人员作指导,组织培训人员进修学习,更新知识体系,掌握新的技术。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经常举办科技下乡活动,把先进的技术送到农村,送到农民手中。对于农业技术的宣传和推广要循序渐进,一步一步来。可以先重点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让他们在培训中尽快掌握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的新技术、学到新理论,然后把他们也纳入到培训宣传小组逐步扩大培训人群范围。尤其要重视农村的青年劳动力,他们是农村的未来和主力,接受新鲜事物较快,可以通过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让他们学习到农业机械化的新技术和新理论。通过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技术培训网,把农机技术推广到整个农村地区。
三、结语
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同市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机械化农业的发展上。近些年,大同市在农村地区开展机械化农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农田作业机械化有了较大提升,农机服务领域大大扩大。但是技术和设备品种不全、档次不高。随着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和研发人员的努力,在未来机械化农业势必会实现农机服务实现产业化、农机科技研发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创新发展、农业科技人才大大增加,农业机械化得到全面推进。
作者:王建斌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关键词 农机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化;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0-0307-01
农机合作组织的创建,就是为了团结广大的农民、农机使用者、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其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以达到共同利益作保障,其组织原则就是自愿、互惠和互利,属于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一。目前,农村合作组织在减轻农民的劳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 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目前,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为促进农业发展不断努力。规范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并逐步向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1.1 服务模式逐渐市场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来安排服务,紧密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力求因地制宜配置农机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对传统的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了农机服务同土地分散经营户之间的对接,推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同时,农机合作社为了充分发挥其农机具较多、配套设施齐全、生产规模较大的优势,在附近的村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接受订单,这种运营方式不仅提高了农机具的使用效率,而且还对降低作业成本有所帮助。
1.2 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化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原则基本上是“自愿联合、共同拥有、经济参与、民主管理”,即保证整个合作社的工作都是自愿入社、退社自由。社员只需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就能够享受规定的权利。在运行方式上也相当规范化,实现了统一的业务联系方式、统一的作业调度流程、统一的服务质量、统一的农机具维护办法、统一收费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向着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1]。
1.3 国家的扶持力度逐步增大
在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农机专业合作社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社,提供了大量的补贴资金,了众多相关的补贴政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也利用这些资金购入了大量的农机具,有效地推动了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装备水平,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向着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不断发展[2-3]。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也在国家的大力扶持和自身努力下得以迅速发展,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助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农机合作社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和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在整合农业资源的基础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土地流转,使整个农业朝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在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同时,对于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着第二、三产生的转移提供了基础,加快了农村的城镇化的进程。同时,农机合作组织能够增加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克服了农机具使用技术参差不齐、经营效率差异巨大的问题,对于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有着不可取代的价值。
3 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营规模小,实力较弱,服务项目较为单一,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二是管理并没有紧密连接农机户,运行机制也比较松散。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从而导致发展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盲目性,并且服务结构也不合理。三是农机具合作社没有明确的法人,注册登记工作做得不严明、不规范,贷款相当困难,组织的独立性较差。四是政府的扶持政策有待落实,在财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组织作业的实现所需的流程和手续繁琐,导致了作业组织的启动相当困难。五是乡镇农机合作组织的管理职能较弱,对农民的引导和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这导致了农村服务体制的发展受到农民知识技能的影响。六是部分农机经营者和农机大户的素质不高,接受新制度、新知识的能力不足,导致其一直在小农经济的影响下不愿入社,使得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受到规模的限制。七是服务功能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不能根据农机市场的需求拓展相关服务。进而导致了服务项目极其单一,农机空闲时间较长,影响到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
4 结语
农机合作组织对于农业机械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帮助,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4]。但是由于这种生产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众多的问题,因此要不断实践,总结经验,尽早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
5 参考文献
[1] 金福俊,邸晨霞,刘力.沧州市农机合作社运营模式及成果的调研报告[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2):64-65,128.
[2] 范桂林,傅蕾.从兖州市农机化发展现状看农机合作社发展趋势[J].农业机械,2011(21):42.
[关键词] 农机安全 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161-01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机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而农机的安全被重视的程度日益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已成为农机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我国要在21世纪农业机械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现代化的难点在于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发展农机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手段。早在建国初我国农机总动力仅8万kW,其中排灌动力约86%,拖拉机保有量仅几百台,农业生产主要靠人畜力手工劳动。经过60余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年,随着农机装备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量大幅度增加,2006年全国农机总动力已达到7.19亿kW,到2015年我国农机总动力要达到10亿km,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超常规的大发展,先进的机械化生产方式正在替代落后的传统手工生产方式。2005年全国农机化经营和农机工业产值达4000亿元,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2006年参加跨区机收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总数达39.2万台。而在农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也成几何倍数增加,数目之惊人,教训之惨痛发人深醒。
二、以农业机械化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农机管理工作
围绕农机安全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全年累计达30多次
一是利用年检驾驶员较集中,由各镇举办安全教育例会,重点对农机法规和农机事故案例进行讲解,让驾驶员和营机户提高安全意识,全年举办安全教育例会23次。二是特殊时期专门召开座谈会进行安全教育。例如,真对秋季联合收割机作业事故多的现实,专门举办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座谈会,效果比较好,今年没有接到联合收割机的事故报告。三是走进学校进行宣传。例如春季到草河中心小学进行农机和交通安全知识讲课。四是到集市,到有铁路道口的村屯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条幅25处。五是在办公场所,路上田间进行宣传,针对我市农机事故特点,我市借助《凤城农业简报》这块阵地,出版了两期4版农机安全知识。在驾驶员来办理牌证时,或在路间遇到驾驶员,进行发放宣传单,面对面的进行教育。
2.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展开检验登记挂牌工作,成果显著
今年共检验农机643台,新注册登记1197台。为了使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手扶拖拉机能顺利地挂牌和检验,我们顶着压力采取允许驾驶员自己提出申请,承诺不上道路行驶,因而不需缴纳拖拉机交强险的措施,给手扶拖拉机挂牌700余台。
3.严格拖拉机驾驶证考试工作
今年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细化考试内容,更新考试方式,采取自学与路试相结合的形式,使每一位脱拉机手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从而顺利考取拖拉机驾驶证,全年达80多个。
4.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检验车辆800台次,违纠150台次,通过路查办牌、考证、检验的50台次。
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机进行免费实地检验
我们印制检验表4万份,农机安全手册5000份,检验标识1万张,在我市南片11个乡镇开展试点性检验农机,检验农机11430台。其中边门检验最多2100台。
6.创建边门镇明亮村等1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爱阳镇、红旗镇、鸡冠山镇为3个平安农机示范镇,今年我市被省安监局、省农委授予“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新创建的三个示范镇被省安监局、省农委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
参考文献
[1]李鉴方. 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对策研究[D].浙江大学,2006.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明确部级推广鉴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完善部级推广鉴定制度,提高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质量,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统一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
第三条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主管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实施。
第四条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的产品范围依据农业部最新公布的部级农业机械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确定。
第二章申请
第五条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的申请者应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机械生产者,且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境外农业机械生产者可以委托国内销售其农业机械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者申请。申请者应提供境外农业机械生产者签署的委托书。
第六条申请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的产品应是定型产品,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并达到规定的销售批量。小型农业机械产品销售量不少于500台,中型农业机械产品销售量不少于100台,大型农业机械产品(或成套设备)销售量不少于30台(套)。
第七条申请者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申请表(附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产品定型证明文件一份;
(四)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制造验收技术条件文本一份(加盖法人公章);
(五)产品使用说明书一份。
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申请表应按照一个独立的申请产品或一个申请单元(实行划分单元申请的)填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申请者应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可以是所申请产品的省级以上产品鉴定报告、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证书或产品质量认证报告和证书。
第三章审查与受理
第八条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九条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根据经济、高效、合理、公平的原则统筹安排部级鉴定任务,明确承担鉴定任务的机构和完成鉴定任务的时间。对于地区适用性要求较高的农业机械,安排鉴定任务时应兼顾适用性评价的需要。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每半年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报告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部级鉴定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条申请者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承担鉴定任务的机构缴纳鉴定费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未列入农业部最新公布的部级农业机械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产品;
(二)销售量、销售区域不满足要求;
(三)产品定型文件不符合要求;
(四)批量投产时间不满一年的产品;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六)申请材料不齐全。
第四章鉴定与公告
第十二条承担部级推广鉴定任务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须通过农业部组织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并在认定范围内工作。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依据农业部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和相关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进行,鉴定内容包括:
(一)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
(二)安全性检查(评价);
(三)可靠性评价;
(四)适用性评价;
(五)使用说明书审查;
(六)三包凭证审查;
(七)生产条件审查;
(八)用户调查。
以集团公司(总公司)名义申请,其下属不同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生产同一商标(牌号)和型号产品的,应分别进行产品试验和生产条件审查。
第十四条承担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部级推广鉴定审查员资格;承担产品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部级推广鉴定检验员资格。
第十五条检验员或审查员在企业现场工作时应对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商标、产品产销量、销售区域等进行确认。在核测产品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对企业填写的《产品规格确认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十六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独立完成部级推广鉴定任务的,应由该机构出具推广鉴定报告;合作完成的,由牵头机构出具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出具的推广鉴定报告负责。
第十七条检验项目出现不符合时,对于短期内可整改的内容允许企业整改一次,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仍不符合的,推广鉴定结论为不通过。
第十八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于鉴定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者出具推广鉴定报告。经申请者确认无异议后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审核。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对其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报送的推广鉴定报告等材料应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汇总上报农业部审批发证。
申请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推广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申请复验。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经批准通过部级推广鉴定的产品和企业,农业部以公告的形式印发并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相应产品检测结果。申请者于公告后10日内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领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定购专用标志。
第二十条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与其他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根据承担的工作量合理分配鉴定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对通过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的企业和产品在有效期内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生产条件检查;
(二)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规格变化情况检查;
(三)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
第二十二条获证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如需继续保持资格,应在有效期满之前3个月提出重新推广鉴定申请。
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地址、商标发生变化但生产条件没有改变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审查核实后按规定上报批准,变更后的证书应同时注明原企业名称,有效期不变。
第六章审查和检验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部级推广鉴定检验员由所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农机化法规、相关农机产品鉴定大纲、试验方法和仪器操作方法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者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备案。取得部级推广鉴定检验员资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部级推广鉴定检验员应为所属单位的在岗人员。
第二十五条部级推广鉴定审查员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从事推广鉴定生产条件审查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申请部级推广鉴定审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随着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了农业经营健康地前进,在正确引进并安全有效地利用所引进的农业机械和合理流通方面,必须采取对策。
为此,要开展有效地利用农业机械的指导工作,防止农作业事故,因地制宜发展机械化,确保培养各种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技术人员。除此之外,为促进农业机械的合理流通,还必须实施农业机械事业综合对策,为便于实施,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章实施的种类和内容
一、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
(一)都、道、府、县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
1.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对策的实施
为了有效地利用农业机械,应制定必要的指导方针,根据此方针对市、镇、村和有关的团体进行指导。同时,还开有关人员参加的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的研究会。
2.防止农作业事故的对策的实施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和提高作业效率,可开设流动教室,进行启蒙指导,提高对安全进行农作业的认识;进行事故调查、掌握事故的实况,以作为防止农作业事故发生的改进对策的资料。
3.农机现场分析指导等的实施
为了提高目前所用的农业机械和设施的利用效率,以引进这些机械和设施的农民所组织的团体或管理机构为对象,对机构和设施的利用进行分析,查明结果,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参考指导内容整理出有效地引进并利用农业机械和设施的一般指导资料。
另外,对新研制成功的农业机械,如果认为有必要于不久的将来在各都、道、府、县(以下简称县)推广时,应对确定要推广的农业机械进行地域适应性试验调查,为今后有效地引进此种机械准备资料。
4.农机使用技术人员的评定、培养对策的实施
凡在都、道、府、县农机使用技术人员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县培训机构")中完成一定学科并掌握了某种技能的人员,都、道、府、县知事(以下称"知事")应对其技能进行评定。有能力的技术人员要适当地分配到以上各种事业中去,并鼓励到农村定居。
(二)市、镇、村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
为了在农村有效地利用引进的机械,应在更新时引导农民引进适当的机械,同时,为了加强对农作业的安全认识,除开展宣传活动外,还须进行定期检查;通过村庄座谈会使农民相互交换有效利用农业机械和安全方面的信息;召开安全作业实地表演讲习会;进行农机作业环境条件调查,并不断改进指导工作。
二、农业机械合理流通指导
为了农机流通合理化并利于顺利地排难解纷,既要对与农业机械销售有关的团体和经营者进行合理流通等方面的指导,同时也要对农民和农业机械使用组织进行关于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的指导。另外,要对农民和有关流通方面的人员开展农业机械流通方面的调查,掌握实际情况,作为今后指导工作的基本资料。
第三章对策的实施主体
一、实施主体
(一)县主管第二章中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条对策实施。
(二)由知事指定的市、镇、村主管第二章中第一条第(二)款对策实施。
二、关于知事指定诸问题
为了进行上款的指定,知事必须每年度听取根据第四章第一条第(一)款第1-(3)--a项规定所设的促进农业机械有效利用会议的意见。
第四章实施办法
一、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的实施
(一)都、道、府、县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的实施
1.农机有效利用对策的实施
(1)体制的配备
知事召开农业机械有效利用会议,由有关县机关、市、镇、村农业机械化团体、农业团体等有关人员参加,探讨该年度有组织地利用农业机械的方案、机械利用技术的指导、修理体制的配备等关于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的推行方案,以促进事业的顺利进行。
(2)关于实施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的指导
为了促使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知事要根据(1)的推行方案编写必要的资料,对市、镇、村有关的团体进行指导。
(3)召开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研究会
a.为了指出促进有效利用农业机械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改进方向,知事要确定关于农机的个别利用和有组织地利用的方案和检查维修及机械使用技术等有关项目,要召开有市、镇、村有关的农业机械化团体、农业团体之有关人员参加的有效利用农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
b.研究会的召开,知事可委托第四章第一条第(一)款第4--(5)--a项中所述的农业机械士或农机使用技术人员所组成的团体(如没有法人资格时可以指定代表,但仅限于组织及经营管理规约中有所规定的)来进行。
2.防止农作业事故对策
(1)防止农作业事故对策
实质上必须由行政机关、有关团体和农业团体等作为农作业安全运动进行普及。因此,知事可根据需要设置由有关的官方公所、农业机械化团体、农业团体等组成的安全运动推进部,并与之取得密切联系,以便卓有成效地实施本对策。
(2)安全指导的实施
a.为了实施防止农作业事故的对策,配合普及活动,可开设活动教室,在路边和农田进行指导,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提高作业效率。通过必要的法令、规则、机械知识、操作技术等进行充分的指导,并采用印刷品和宣传画、巡回指导等宣传活动,在思想上引起对安全的重视。另外,应努力宣传有关农业灾害的保险制度,促使劳动者参加保险。
b.知事应创造条件让进行a项所列举的指导和宣传的职员参加必要的培训,以充实安全指导方面的知识。
c.知事在与地方农政局长(北海道为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冲绳县为冲绳综合事务局长,以下同)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可以把(2)项有关安全指导实施事业的部分工作委托给根据(1)所设置的安全运动推进部。
(3)农作业事故调查
a.农作业事故调查的种类、调查方法等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规定。
b.进行农作业事故调查时,知事可召开由县的有关职员及有关团体的负责人员参加的农业事故调查会议,讨论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必要时应取得市、镇、村或有关团体的协助。
c.农作业事故调查应通过现场调查和现存统计资料调查的方式进行。
(a)现场调查应由县职员或县委派的调查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b)现存统计资料调查,应由县根据需要取得市、镇、村的协助,从医务、保险等资料的事例中调查与农作业事故有关的事件。
3.农业机械现场分析指导等对策
(1)农业机械引进和利用的分析指导
a.选定分析指导对象
知事与有关的市、镇、村长等协商,在那些依靠赞助事业引进农业机械、农业设施的有关农民团体或经营单位之中,选定认为有必要对其机械、设施的有效利用进行分析指导的单位,并将此事通告有关者。
b.分析、指导的实施
知事可指定县及有关市、镇、村的职员和有学识、有经验者对a项选定的事业主体进行分析,明确影响其机械、设施利用的主要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提高机械、设施的利用程度。
c.指导资料的编制
知事因召开与农业机械化有关的部、课、机关和团体之负责人或职员,有学识、有经验者组成的指导资料制定会议,遵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1953年法律第252号)第5条之2的第1项所规定的引进高性能农机基础方针,并参考试验研究成果、农业机械利用分析结果等,编制引进、利用高性能农业机械指导资料。
(2)新机械的地区适应性实验调查
a.对象的确定
进行实验调查的农业机械之种类应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决定,或由知事根据当地实际需要与地方农政局长协商决定。
b.实验调查的实施
(a)实验调查的方法:凡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指定的农业机械,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决定;凡知事与地方农政局长协商指定的农业机械,则由知事与地方农政局长协商决定。
(b)知事可指定县职员和有学识有经验者,根据(a)项决定的方法进行实验调查。
4.农业机械使用技术人员的评定、培养对策
(1)技能评定的种类和级别
技能分为农业机械技能和农业设施技能2个种类进行评定,分别有1级技能和2级技能2个等级。
上述技能评定的种类和级别标准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制定。
(2)应考者及应考资格
技能评定应考对象包括农民、市、镇、村和农业团体等的职员及知事认为有必要使之从事农业机械、设施的利用、管理、维修等工作或预定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
再者,(1)中指定的某一种技能评定种类和级别的应考资格应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制定。
(3)评定委员会
a.为了事业的顺利进行,知事开农业机械技能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审议下列事项:
(a)事业的经营和实施计划;
(b)关于审查考试的基本方针;
(c)考试成绩的审查和决定是否合格;
(d)其他有关推进事业的必要事项。
b.评定委员会应由知事从县行政部局长,都、道、府、县培训机构负责人,有关农业团体的公务人员和有学识有经验者之中指定与其他委托的委员一起组成。
c.评定委员会应将与a项有关项目的审议的结果向知事报告,凡与事业有关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可向知事提出意见。
d.知事除了配备承担农业机械化事业的部课的事务处理体制之外,当着手某项事业时,必须考虑与县有关部课、都、道、府、县培训机构取得密切的联系。
(4)技能的评定
a.有关农业机械、设施利用技能的评定,应由技能评定委员会根据(1)项中规定的技能评定的种类和级别进行。
b.知事应从都、道、府、县培训机构的职员、县行政部局中负责课的职员、县农业试验场的职员中指定技能评定员。
c.关于农机、设施利用方面的技能评定所必要的考试应包括专业理论和实际技能,必要时还可以进行面试。该项考试的实施办法应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制定。
d.在进行技能评定时,技能评定员可以免去如下人员---即经评定委员会认为符合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制定的标准的合格者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技能考试。
(5)评定证书的颁发
a.知事对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并承认其为高性能农机技术使用人员者(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士")分别按照(1)项规定的技能评定的种类和级别颁发技能评定证书。
b.评定证书的式样应由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另行规定。
(6)农业机械实地培训的实施
为培养农业机械士,知事可根据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的另外规定,除在都、道、府、县的培训机构施行培训外,在现场进行有关农业机械使用方面的培训。
(7)农业机械士的配备
a.参照评定和培养农机使用技术人员对策的宗旨,知事应考虑在与农业机械、设施有关的各种引进补助事业中,适当地配备农业机械士,以利于农机和农业设施的有效利用。
b.当实施有关农业机械、设施的各种引进补助事业时,地方农政局长应就农业机械士的适当配备问题向所管辖的都、道、府、县、市、镇、村农业团体等提出必要的建议并进行指导。
(8)提高农业机械士的技能和素养
为了提高农业机械士的技能和农作业安全方面的素养,知事应根据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长的另外规定,以举办讲习会等进行指导。
(9)证书发放登记
知事要分别按年度、技能评定的种类和级别编制农业机械士评定证书发放总名册,并加以整理保管。
(二)市、镇、村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对策的实施
1.体制的建立和事业实施计划的制定
(1)根据需要,市、镇、村长可以设立由有关的官署和公署、农业团体、与农业机械化有关的团体、地区自治组织等组成的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促进协议会,对关于有效利用农业机械和安全问题的必要事项进行讨论。同时可以委托作为推动这一事业业务的农业机械士等在使用农机方面学识丰富者担任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以促进事业顺利进行。
(2)市、镇、村长应和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安全促进协议会协商,在与知事达成协议后,制定市、镇、村的农业机械有效利用和安全对策事业实施计划。
2.宣传启蒙活动的实施
市、镇、村长应使农民深刻了解本事业的意义,并提高他们对有效利用农业机械和农作业安全的认识。规定春秋作业期之前为机械检修月;春秋作业期间为农作业安全月。此期间,用标语、有线广播、各种印刷品进行宣传启蒙活动。
3.例行定期检修的指导
为了推进定期检修,以防止发生农业机械事故,扩大作业面积,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市、镇、村长在机械检修月里应派指导员到农民家里对农机检修进行实地指导。必要时,对修理保养工作应采取具体的措施。
4.召开村庄座谈会
为了交流有效引进和利用农业机械方面的情报和意见,以及互相启发对农作业安全的认识,市、镇、村长应在指导员的协助下召开村庄座谈会。另外,市、镇、村长应力求掌握农户对农业机械的保有、利用及维修的实际情况,以利村庄座谈会的有效进行。
5.农作业安全实地表演讲习会的召开
为了让农民反复实习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市、镇、村长应在指导员的协助下,于春秋作业期间举办农作业安全实地表演讲习会。
6.改善农业机械作业环境的指导
在春秋作业期前,市、镇、村长应以指导员为核心对市、镇、村内之场地、道路、排灌设施、桥梁的维修状况等影响机械作业安全的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召开村庄座谈会或发送印刷品等进行指导和警告,努力防止因环境条件不完备而发生事故。
7.事业的委托
市、镇、村和知事协商后,可以将市、镇、村有效利用农业机械安全对策事业的部分工作委托给农业团体来实施。
二、对农业机械流通合理化的指导
(一)指导策略
知事在进行农业机械流通合理化指导时,可召开由与农业机械化有关的部、课、机关和团体之负责人或职员、有学识有经验者组成的农业机械流通合理化促进会议,讨论事业的实施办法。必要时,应取得市、镇、村有关团体的协助。
(二)流通合理化指导的实施
1.通过召开会议、巡回指导等方式对与农业机械流通有关的团体和个人进行指导,其内容如下:
(1)关于顺利地供应农业机械、有关材料和零配件的事项;
(2)关于促进适时正确地维修农业机械的事项;
(3)关于农业机械交易条件的正当化事项;
(4)关于涉及农业机械纠纷处理的事项;
(5)其他与农业机械流通有关的事项。
2.对农民和农业机械使用组织等的指导,应与有关农业机械的启蒙指导紧密结合。以散发印刷品、宣传画和进行巡回指导等方式进行。其内容如下:
(1)关于促进有效利用农业机械的事项;
(2)关于促进农业机械适时正确进行维修保养的事项;
(3)关于合理引进、使用农业机械的事项;
(4)其他与农业机械的利用有关的事项。
关键词:粮食生产;发展;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07.11;F326.1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5-3398-03
Main Problem and Strategy in the Development of Food Production in Henan Province
LIU Jin-rong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Management, Huanghuai University, Zhumadian 463000, Henan, China)
Abstract: Therefore, deeply exploring the problems of developing grain production existed in Hena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and seeking activ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which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rain production i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not only have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grain production in Hena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but also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grain production in the whole natio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Key words: food production;development; Henan province
2000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愈来愈向主产区集中。就河南省而言,2008年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8.99%,产量占全国当年粮食总产量的10.15%[1]。因此,作为粮食主产区的河南省粮食生产状况,不仅是实现“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中提出的“粮食核心区”建设的关键,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依靠。为提高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探求有效的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的措施,2010年10~11月,笔者到位于豫北的滑县(河南省第一产粮大县)和豫南的遂平县进行实地调研,以了解当今粮食主产区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1 河南省发展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一是水利灌溉设施损毁严重。滑县30多条干渠全部都有通水不畅的问题,其中1/4完全不通水;200座水闸中90%存在漏水等毛病,有的已无法提水;全县2 600座桥梁中的半数承载能力不够或损坏;全县36 000眼机井每年报废约4%。该县作物灌溉几乎全靠机井,然而目前很多水井没有通电,只能用其他动力进行灌溉,如此一来灌溉成本比用电增加180元/hm2。二是农业综合开发进展缓慢。2005年河南省耕地面积792.63万hm2,其中水浇地309.26万hm2,占39.02%;到2010年水浇地面积324.18万hm2,占40.98%。5年来的综合开发治理仅增加了14.92万hm2,提高了1.96个百分点。三是小流域亟待治理。遂平县位于河南南部,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当地农民基本靠天吃饭,没有主动进行小流域治理,区域内的小河流难以发挥作用。
1.2 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受阻
河南是人口大省,向来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土地的保障功能明显,农民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以后会丧失土地的承包权。根据调查发现,在流转的土地中农户自发流转的占85%以上,农户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土地不足15%,且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多发生在村组内邻近的农户之间,流转到种粮大户的比例不足30%。即使流转到种粮大户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单方面停止承包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此一来,种粮大户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可持续性经营受到严重阻碍。
1.3 农业机械化进程难以推进
由于土地流转困难,现行的农民购置农机补贴政策又没有体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科技的要求,因此,河南农业机械化存在“三多三少”、“三高三低”问题。“三多三少”是指农机数量方面:小型农业机械多,大中型农业机械少;耕种环节机械多,其他环节机械少;农业机械拥有数量多,单台机械使用时间少。“三高三低”是指机械化水平方面: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高,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低;夏粮生产机械化水平高,秋季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低;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高,丘陵山地机械化水平低。在遂平县一个拥有3 634人、266 hm2土地的行政村,2010年底全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台、小型拖拉机586台,联合收割机2台、玉米收割机1台、玉米脱粒机15台,耕地用小型机械572部、小型旋耕机57部、大型1套、小型播种机131部、喷灌机20台。平均每台拖拉机每小时耕地0.45 hm2,每台机械每年使用时间平均不到50 h。这种低水平、低效率的重复投资不仅严重浪费了农村稀缺的发展资金,而且制约了科技含量高的农机和一些关键农艺措施的推广,对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造成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