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纪律法律意识淡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与培养的方法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往往与人们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现实生活紧密相关,并受其制约,不会自发形成,必须在学习、生活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
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才能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优化校园教育环境,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学校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地方,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本身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条例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丰富校园文化中的法制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时,重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宣传,让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会、学活法律知识第一,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第二,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三,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教师要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加法制教育活动,可以使同学们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同学们在今后的日常生活工作中,互相结合起来,那么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法制宣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2020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1通过此次法制座谈会,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我认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在班队课,我利用故事书里看到的一个故事开展了一个主题队会,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书里,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针对这个事例,不得不引起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应注重引导学生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以,认真做好法制教育,要求学生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前不久,班里组织同学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
面对当前这些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020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2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并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并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仅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之后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完美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间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必须会树立起一个礼貌的团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样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2020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3今日午时,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_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并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并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仅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本事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你受到_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学校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2020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4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_、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_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2020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5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村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小组、东门完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根据镇党委、政府制订的《沙市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东门村支村两委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支村两委邀请了镇司法所所长罗宗武来东门村村委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100余人次。
2、组织普法志愿者书写张贴标语50多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利用远教平台组织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视频观看,并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
5、在东门完小4个班级里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法活动。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村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进农户,法进学校,法进企业,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支持,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1.1思想素质差
我院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刚入校时,一般都保留着勤奋,朴实的思想和生活作风,但少数学生由于受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想潮流的影响,入校后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可贵品质,混文凭、贪图安逸享受,讲究吃、穿、玩、乐。不注重思想上的修养,把一切都看得无所谓,校规、校纪和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最后走上违纪的道路。
1.2组织纪律性不强
现在的职业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单一和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没有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造成一些人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行动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问题时,不能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校规、校纪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走上违纪的道路。
1.3法制观念淡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一定程度上,校规、校纪就是约束职业学生行为的基本法规。思想素质与法制观念差是学生违纪的主要之一。职业学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培养职业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是对职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不懈努力,培养职业学生知法、懂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是他们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不犯罪,增强其法制观念。遇到或出现违法之事能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护国家,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懂法就有可能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因此,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2职教学生法制观念的误区,必然影响到校风,校纪的建设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校规、校纪是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挥教育的作用,实现培养人才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职业学校大力开展校风、校纪建设,是形成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的有力措施,而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违纪率上升则是影响校风,校纪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弄清楚职业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以便对症下药,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职教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渴望健全,完善法制
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但在自己的言行上,仅考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割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肯定一面,否定一面,唯我所用。一方面,他们对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社会上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在涉及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时,却无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只要个人的民主与自由,干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2.2只强调应享受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意识淡薄。再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规的主要内容。对这一点,一些职业学生的认识是很模糊的,他们忽略了享受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自视为“二等公民”,只求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3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
对现行的法律和校规校纪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职业学校内,“同乡会”、“同学会”的组织成立一批,取缔一批,他们不仅拉帮结派四处串联,还充当同学间矛盾调解人,但很多情况下却是有意或无意的扩大矛盾。有些人聚在一起,抱成一团,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容易出现一些群体的违法事件。又如,职业学生中谈恋爱时现象比叫普遍,尽管他们有比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有些法盲,只是一味的放纵个人感情,放弃自尊自爱,在受到道德谴责和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时才能醒悟,但为时已晚。
2.4不懂的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不是向班主任和系领导反映,寻求组织解决,而是私了;学生宿舍发生了盗窃案,被抓住的小偷,如果退赔账款、脏物,再请失主吃一顿,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的同学在校内受到侵害,受到威胁,迫于压力,不敢声张,有的在校外受到欺辱,不敢反抗也不向有关部门报案,而反过来只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等等。
2.5在集体生活中,过分强调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在我国目前受到职业教育的人数比较多,因而使得在校职教学生普遍有着较强的抱团和地域性。也有些同学认为职业学生是为了多挣钱出人头地,一切都靠自己努力,自我奋斗,不顾他人,不管集体,只是一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逐渐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极端个人思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相冲突时,不惜一切谋取个人利益,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违纪现象。
3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减少职业学生违纪率,杜绝犯罪现象,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除了加强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加强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要提高法律课的地位
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正处于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强职业学生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应将法律课定为必修基础课。就目前高效情况来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已作为必修课,但又不像英语、高等数学等基础课那样受重视,安排的课时少,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偏见,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3.2要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条文都是些条条框框,枯燥无味,但它与我们的生活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必须改变那些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课方式,多举实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中的典型案例,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学生愿意听,记得牢。还可以采用演讲、竞赛、法制讲座、介绍治安形势、将庭审引入学校等形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3.3要从一年级抓起
新生初来职业学院,对职教学都有一种神秘感新鲜感,都怀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因而可塑性强。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应加强法制教育,是他们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然后要逐步对它们进行有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
3.4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也关系到各种会计行为的规范。因此,会计人员应拥有高水准的职业道德。加入WTO以后,会计行业迎来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国“银光厦”事件,美国“安然”事件等为代表的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会计界必须正视和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全面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1.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处于利益的中心,难免受到诱惑。少数会计人员抵挡不住诱惑,不能坚持原则,以至贪赃枉法。
2.违背职业道德,“做假账”
少数会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在明知有假账的情况下,而做假报假,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近几年来,这类由虚假审计报告引发的事件越来越多,造成的影响很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原因
1.社会不正风气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改革的深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多变化。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流行,社会公信力下降,欺诈赖帐,偷税漏税等屡见不鲜。这些不良的社会现象直接影响了一些会计人员的道德天平,滋生了腐败的土壤,产生了不良的行为。有的会计认为大家都在造假,我不做假,企不吃亏?甚至对做假行为感到“心安理得”。所以引发了社会对会计的诚信危机,降低了公众的信任度。
2.缺乏合理的职业道德制度。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完整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期待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只注重业务能力、忽视道德素质的培养,这样的局面亟待改变。
3.“不当利益”的诱惑。部分单位领导为了追求政绩,有向上爬的资本,不惜牺牲公众利益,暗示或逼迫会计人员造假帐,甚至私设“小金库”,利于自己的活动。而许多会计人员为了保住饭碗,不敢和领导顶,屈服于压力,违心造假。有的会计人员甚至认为这是“合法”行为,是为单位“谋福利”,心安理得。
4.法律意识淡薄。目前,大多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当违法被判刑时,后悔莫及。因此,有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1.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同时必须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原则。会计人员不仅需要努力学习专业技能,提高操作水平,同时要经常自我反省,作心灵上的反省。这样坚持下去,才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培养高素质会计队伍的重要手段
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德、能、勤、公、廉、俭六个方面的素质。一要及时熟悉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法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修养;二要掌握有关财政税务、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办事细腻、讲求实效、雷厉风行,生活严谨、艰苦朴素、以诚待人。
3.有利于反腐倡廉,形成清正廉洁的好风尚
若会计人员坚持办事原则,坚持职业道德,一身正气,就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行贿受贿、大吃大喝等行为,逐渐形成会计职业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正确使用权力,忠实地履行义务。
四、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会计人员要有一颗平静的心态去看待金钱,要有虚怀若谷的胸襟。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职业道德,而会计职业道德是靠广大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营造出来的工作氛围,是一种公开、公正执法的光辉形象,是为社会公众认可的一种风尚。只有真正热爱会计事业,才能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会计事业,才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2.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开放的系统工程。主要由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和惩戒规范构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活动中的一种行为准则和标准,是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提高技能和奉献社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新晨
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化法制监管
要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要加大监管力度。
4.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
一是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得不偿失;二是执法部门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
综上所述,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广大会计人员应与时俱进,按照新时期会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M].法律出版社,2001,9.
[2]朱秀华.对做假账问题的剖析[J].财会月刊,2003,11.
[3]会计基础工作考核与管理手册[M].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6.
一、自觉履行到期债务的法律观念淡薄
这类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觉悟不高。置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置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能拖则拖,能避则避,以拖、赖、躲、逃等消极方式对抗执行,千方百计逃避法院的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被执行人无固定收入且流动性大
被执行人除农忙季节在家外,平时外出打工者居多,当事人难找,财产难寻。法院一旦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就故意躲藏起来,与执行人员捉迷藏,债务人在哪里,财产状况怎样,不仅法院找不到,债权人自己也不清楚。还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预期要败诉时就开始挖空心思地隐藏、转移财产,把对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转化成对执行人员的抵触情绪,让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
三、对裁判不服导致不愿履行
被执行人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的裁判结果不公,自己的主张请求未得到法院的认可,从而认为法院裁判确定其履行的义务偏重,在执行过程中表现出对法院的怨恨而不履行义务。
四、被执行人的债权未得到实现而不愿履行义务
有的被执行人又是另案的申请执行人,自己的债权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回来,得不到实现,那么我所欠的债务也不情愿履行,自以为等我的债权执行回来后再履行所欠的债务。
五、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
被执行人由于生产、经营不善,家庭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申请人风险意识淡薄
申请人自身缺乏风险意识,未能及时有效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认为执行工作就是法院的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就必然能够实现,案件只要申请执行了就只等着到法院拿钱。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应当按期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主观上不想履行,另一种是客观上不能履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法制宣传,力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通过具体案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提高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对那些采取拖、赖、躲、逃等手段消极抵抗执行的被执行人,多做说服教育工作,让其知道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履行到期债务。对有部分履行能力或确定一时难以履行的,可坚持以实际情况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可召开申请人、被执行人座谈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从而达到化解社会矛盾作用。
二、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维护法律的尊严
对被执行人要就案讲法阐明道理,讲清利害。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而逃避履行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亮相,让其无存身之地,必要时应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或阻碍执行的,坚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领导干部普法的保障措施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丰富普法方式,多组织诸如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之类的实践教学,多采取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生动教学方式;必须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既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又要建立刚性的考核机制,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
(一)立法上保障。在立法层面上有关部门不妨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奖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障对领导干部普法的规范化、程序化,打好领导干部率先尊法维权的牢固基石,树立起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风尚。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普法教育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考查,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领导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形式上保障。在学法形式上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聘请专家学者为广大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开设法制专题讲座。还可以依托各级党校开展集中培训,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党校的有利资
源,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广大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同时安排领导干部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典型案例、视频课件、法律法规等内容,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进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旁听、参观监狱感受服刑人员生活等具体实践活动,促发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争做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通过普及法学理论和参与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法;实体法
2014年7月3日,郑州市紫荆山地铁口,11个宣传架把一马路摊儿围了起来。各种"甄体"、"淘宝体"等轮番上阵,一直藏起来的马路摊主终于现身,收摊儿。这是郑州市城管执法局在进行"围观执法"。上述事件其他的城市里面也有出现,比如"美女执法"、"城管瞪眼执法"等等,城管执法仿佛进入了一个"执法怪圈"。本文从城管执法的概念和特点分析入手,着重分析目前郑州市城管执法遭遇的困境,并试图探讨解决困境的出路。
一、城管执法概述
"城管"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简称,是中国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其特点表现在:第一,主动性。城管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第二,范围的特殊性。经常是城市各部门将管不好、不好管的、面对弱势群体的让城管来管,比如市容环境卫生、违章建筑(有执照的归规划部门)等等。第三,强制性。如果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时,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目的,当然,行政执法的强制性要由法律来明确加以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进行强制。
二、郑州市城管执法遭遇的困境
(一)立法有待完善
由于没有一部直接针对城管执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仅根据《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文件的相关规定执法,显然不能有效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许多权利相对集中于城管执法人员手里,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及执法空当的情况,但这就使得城管拥有广泛、自由的裁量权。城管任意执法、胡乱执法的事情就时有发生。
(二)执法程序问题
任何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都会构成矛盾,但当这一个矛盾涉及到生存,就会变得格外尖锐起来。目前郑州市正在加速经济发展,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筑的拆除管理、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等等情况,都需要城管来介入。这些被管理的对象,不少正是孤寡残疾、下岗职工、外来务工等人群,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由此使二者关系异常敏感。面对这些被管理对象,执法车辆开着宣传车没日没夜的宣传,执法人员起早贪黑的堵截,而结果是人员一走,小商贩立马现行。为此,有的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性大、随机性也较为突出,这种关系的处理一直都很棘手。
(三)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郑州市从事一线工作的城管人员大多没有较高的学历,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观念不强,也没有专门接受过岗位培训,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比较机械、死板,不会灵活处理问题,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事情,一旦问题比较复杂,难以解决,他们就无从下手。为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于是他们会出现乱执法,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就由此产生。暴力执法毕竟是少数执法人员的作为,然而正是这小部分人员损坏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人们抵触城管人员执法,不理解执法,其实如果没有城管执法队伍,我们生活的城市环境是很难维护整洁和平静的。
三、郑州市城管执法困境的出路探析
(一)从立法层面上和执法层面上完善制度建设
国家应制定一部针对城管执法的专门法律,确立执法规范,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种类、限度及执法的程序,让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律可循,改变以往的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情况,同时也减少以往执法的盲目性。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郑州市城管执法局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的规范化运行。
(二)完善队伍建设
郑州市城管执法队伍要严格控制协管人员的人数,提高进入城管队伍的门坎,实施评议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察,对不合格、不称职人员予以处分、开除,以此强化队伍质量,提高执法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涵养,让其做到知法守法;认真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使队伍形成分工合理、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以创新的执法理念、以友善的执法方式为切入点,推动队伍作风转变,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队伍管理,定期进行训练,树立队伍"能吃苦、能战斗、能忍耐、能奉献"的精神,把他们培养成为一支纪律作风严谨、严格文明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
(三)提高人民对执法工作的法律认识
郑州市执法部门应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利用网络、报刊等平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报道城管执法中的好人好事,使城管执法的依据、原因及好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人们充分认识和理解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消除"法不责众"的观念,真正认识、支持、参与城管的执法工作,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让城管的工作得到百姓和大众的支持,这样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 关保英. 执法与处罚的行政权重构[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 黄荣英. 城管执法的行政法分析[J]. 求实,2013,(2)
[3] 姚文胜. 破解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治本之策[J].深圳大学学报,2014,(1)
一、在C语言教学中培养中职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学习的能力
中职C语言教材,是以任务驱动为教学模式,以就业为导向的,将所有教学内容以模块化、任务的方式加以编排。以实例程序代码为蓝本,针对蓝本提出课堂实例问题,课后练习。日积月累,眼下留神和自我评价等学习方式为培养学生自主能力提供了条件。因此,要学好这门课程,教师首先要引导学生去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结合日积月累和眼下留神的方法完成课堂提问。对不理解的知识作好标记,对能够解决的问题作好答案。上课时,老师要进行督查,并对学生预习的情况加以分析。对学生不理解的知识,让学生共同探讨,上机调试后,详加讲解。当一个任务完成后,结合教材中的自我测评要点,对自己的学习情况、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定,评出自己的成绩。在测评中,能自主完成90%的为优,80%为良,70%为合格,其余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学生就要加强日积月累和眼下留神知识的记忆。长期以来,在老师的引导下,在同学们的互助中,学生就养成了良好的自主管理、自主学习习惯。
二、在C语言教学中培养中职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
生活中不守规矩,生活将会变得满目疮痍;工作中不守规矩,工作将会一塌糊涂。“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人生的自由,也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才能得到保障。中职学生纪律观念、法律意识都相对比较淡薄。而C语言是一个语法规则非常严谨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软件。它规定,变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定义,后使用,使用前先赋值;要调用函数时,必须定义与声明;函数结构必须由函数头、函数体组成,函数头又由函数类型、函数名、小括号组成,函数体又必须由声明部分和执行部分组成等等。因此,学生在学习C语言,用C语言编写程序的过程中,只有懂得了必须遵守其语法规则,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得到正确的结果,进而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律意识。
三、在C语言教学中培养中职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无论你的知识有多渊博,也无论你能力有多非凡,没有严谨的做事态度,一切皆是空谈。
在C语言课程的实操过程中,要将一个程序调试成功,必须做到三点:熟记基础知识要点,认真录入程序代码,正确输入数据。否则,即使用再多的时间,也将是一无所获。因此在C语言教学中,培养中职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尤为重要。
四、在C语言教学中培养学生逻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C语言教材中,所有知识以任务驱动方式出现,所有任务又以文字加以描述,因而我们只能对描述的文字一字不漏地加以分析,分析它所应用的知识,然后按照严格的语法规则组织起来才能解决问题。
例:输入两个整数到x和y中,输出最大数。这句话看似很简短,要用C语言程序代码来完成就必须逐字去分析。输入―scanf( );输入两个整数―scanf(“%d%d”);输入两个整数到x和y中―scanf(“%d%d”,&x,&y);输出最大数―printf(“%d”,最大数);输出的最大数要么是x,要么是y。因此就要用到分支结构的相关知识,x与y要比较大小――if(x>y)输出的大数就是x,否则就是y。于是解决本问题和C程序代码为:
#include “stdio.h”
main( )
{int x,y;
scanf(“%d%d”,&x,&y);
if(x>y) printf(“最大数是%d”,x);
else printf(“最大数是%d”,y);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以会计从业人员为例,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已经达约1400万人,且仍以每年40万人的速度在不断递增。不过尽管我国目前财务工作人员已经具备相当规模,但其整体素质却令人堪忧。不仅表现在从业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数量较少,而且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养较低,虚报利润做假账者比比皆是。对于财务人员来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为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提供科学的投资决策依据,应该是其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但在当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中,不少财务人员和上市公司勾结起来,虚报利润,粉饰业绩,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如前几年轰动一时的银广夏案件,近年来上市后业绩快速“变脸”的创业板公司等,不仅令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必须不断加强财务人员道德教育建设,使每个财务从业人员都能确保会计信息不是真。具体来说,当前我国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1.当前我国财务人员道德建设存在问题
1.1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作为财务人员,首先要具备的职业道德就是树立起崇高的职业理想暨要坚决捍卫财经纪律,要有高度敬业精神,严谨求实,不做假账。但通过对众多从业人员的观察,笔者发现,许多财务从业人员在平时比较重视专业素养的提升,而对职业素养教育则比较淡漠,认为那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还有的从业者甚至对于自己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都一知半解,认为只要自己按照客户的意愿实施财务行为,就是合乎道德规范的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财务人员和企业客户联合造假之风盛行。
1.2、缺乏对本职工作的热情,缺乏较强的事业心
财务人员由于工作中常常接触到大量的现金,一些财务人员往往会拿经手的现金量和自己微博的工资做对比,从而心理产生较强的落差,导致部分人员对从事的工作感到厌烦,觉得不是自己真实价值的反映,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愿尽心竭力,失去了工作的热情和进取心。更有的工作人员,难以禁得起现金的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自己掌握的财务信息,作为交换筹码,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从而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1.3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据统计,当前我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有11.6万人,占比约0.8%,大量的从业人员仍从事传统会计核算工作,占比达41%。探究我国财务工作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偏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当前大多数从业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他们大多满足于现状而缺乏开创性的工作意识,因此工作中常常放松自己的要求,认为只要按部就班地开展业务工作,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所以,大都不愿再去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同时,他们对于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较少关注,甚至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因此,难以保障依法办事。
1.4法律制度不健全。
尽管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现有法律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也已经越来越强烈了,但是由于我国法治基础薄弱,在许多领域的法律法规仍不是十分健全。针对财务工作,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一些法规、制度,但是有些法规执行起来相对较难,有些会计政策不是很完善,执行起来可“变通”,很容易有漏洞可钻。还有些法规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显露出了不合时宜的一面,需要根据时代变化进行修订等,如目前关于财务监督,我国就存在着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但由于监督标准的不统一,功能上相互交叉,因此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从而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总之,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财务从业人员往往故意规避法律漏洞,造成财务信息失真。
2.强化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2.1加强从业者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财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与长期以来忽视道德教育有很大关系。因此,一方面应该在学历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课,使道德教育贯穿学生财务知识学习的始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会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考虑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作为获取财务从业资格的一门必考课,并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考核纳入到每个从业者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以强化其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以严谨的形象,求实的态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2建设社会诚信工程
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急需对社会上的政府单位、企业和个人构建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将每个财务从业者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完善的奖罚体系,促进每个从业者遵纪守法,严格恪守自身道德规范。鉴于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属空白,因此,可以考虑首先将与社会肌体联系最密切的政府、企业和财务从业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为每个从业者建立档案,就可以实现对每个从业者违反诚信及不遵守职业道德记录的查询,从而逐步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
2.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质
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熟悉本行业的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学习与之相关的其他行业的知识。如针对当前财务软件不断研发的现实,要积极学习软件的操作知识;针对当前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出台较多的情况,应积极学习相关的经济法、商业法等内容,将自己的行动完全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之内。
2.4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行政部门应尽快厘清不同部门的监督职责、标准和权限范围,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立法部门应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时代变化特点,制定符合当前实际、便于操作的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当前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体的需要,要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标准体系,以满足企业“走出去”的目的需要。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打击力度,对于恶意造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追究造假者的经济责任,刑事责任,还应担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总之,只有使造假者付出巨大的成本,才能使得从业者在面对造假时,权衡利弊,放弃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