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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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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第1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煤炭局*局长在20__年12月29日__县煤炭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做到“热情服务、铁腕监管、突出重点、政令畅通”的煤矿安全工作管理理念,下面将我所20__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真正做到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

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我镇辖区内10对煤矿具体细化到驻矿安监员进行驻矿监管,并由所长向驻矿安监员签定《20__年度(驻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由所长驻矿安监员煤矿法人代表层层签定《20__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驻煤矿负总责,依法督查,严格监管,具体驻矿安排如下:______*

三、20__年工作规划

紧紧把握县煤炭局的三个工作总体目标(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有效防止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持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矿基础办矿条件有进一步改善,安生产环境有明显好转)及九项工作任务(具体见责任状),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尽量杜绝煤矿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煤矿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台阶。

1、严把两个关口,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复工、复产”:煤矿从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审批复工、复产几个环节层层把关。从煤矿管理机构、图纸、证照、特员持证、制度建立落实,井下五大系统(采掘机运通)、科室建立、厂容厂貌等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由驻矿安监员驻矿督促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方可层层批准复工、复产,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月安全月活动”:以“六月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实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影像等途径,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培训,以彻底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驻矿监管的密度和力度。

驻矿安监员实行驻矿监管,每月驻矿必须达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检查一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记录及各种执法文书,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整改完成,严禁边整边产、停而不整,产而不整的现象发生。

3.加强“雨季三防”,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措施,并严格执行。要求各煤矿探水钻要摆在掘进迎头及采面。主汛期间,督促煤矿加强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的机制与制度,特别是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严重灾害,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全井撤人,乃至全矿撤人。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矿井、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害的情况。各煤矿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

4.加快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对已下达整合决定的煤矿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换发证照,尽快进行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报批。在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指导、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

5.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已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永生煤矿,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通”的各项达标。

6.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抓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煤矿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坚持组织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轮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顶板管理:煤矿人行过道、主运巷、主风井必须实行砌碹支护,坚决淘汰井下木支护。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临时巷道必须实行锚杆、锚网支护,确保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辖区内煤矿100%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并与县网联网,通风设施建设完善、可靠,定期实行测风、配风制度,主扇风机风量能满足井下供风,备用主扇在2分钟内能正常启用,局扇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规范,所提供新鲜风流能满足掘进所用。

9.“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条生命线(压风、防尘、通讯)建立必须规范、完善,压风机必须安设在井外,压风管路使用钢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进迎头。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到各采面及掘进巷,能起到降尘的作用。通讯线路安有备用线路,能正常通讯。

10、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各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

1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阶段性任务。

第2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年1月10日,*省长签发第1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施行。这是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的一件大事。为切实落实《办法》,依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委托颁证问题

《办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管理机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委托颁证机关(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局),及其受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向受委托颁证机关颁发《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委托书》,明确受委托的单位、委托范围等事项。各受委托颁证机关在办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场所张挂委托书正本。

各设区市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凡独立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各设区市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另行授权。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江西安全生产信息网公告全省受委托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单和委托范围。未受委托的单位不得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向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一是企业应向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二是受委托颁证机关收到不属于自己受委托颁证范围企业的申请,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之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三、关于安全生产条件

《办法》第七条中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和国家标准。

安全生产条件指的是要符合《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国家标准,其中:

1、小型露天采石场还应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的要求。

2、开采地热、卤水、矿泉水的生产系统还应当做到:开采范围内的地表按要求布控监测点;进行地表下陷监测,建立监测台帐;建立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的制度。

3、砖瓦粘土矿(场)、采砂场的生产系统,不需进行安全评价,只需进行安全评估。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即采掘作业必须分阶段开采,采用机械铲装的,阶段高度不得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人工开采的,砂状岩土阶段高度不得大于1.8米,松软岩土阶段高度不得大于3米;工作阶段坡面角不得大于所采粘土的自然安息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必须满足铲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行走。

四、关于提交文件、资料

《办法》第八条规定:只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1、关于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在申请领证时,应当提供上述证照原件供受理人员验审,同时将上述证照复印件提交给颁发管理机关。其中采掘工程施工企业无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

2、关于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相应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受委托颁证机关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①主要负责人指的是非煤矿山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场)长和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大中型以上企业的总工程师。

②安全管理人员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③*年起,全省统一使用新印制的《江西省非煤矿矿山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和《江西省非煤矿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分别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明材料。原已取得《江西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或《江西省注册安全主任证》(非煤矿山行业)的,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应依据颁证权限,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申请换取新证。

④从*年起,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需经相应的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受委托颁证机关考核,即谁发证(包括受委托发证)、谁负责考核。

3、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该材料由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供,内容包括:应参加培训的人数、实际培训的人数;培训的内容、培训用时;参加考核人数、合格人数等,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予以表述。

4、关于工伤保险的问题。

鉴于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伤保险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对尚未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的地方,在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可以不要求企业提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但企业必须提交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作计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3、8号文件精神,企业应当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并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具体办法由我局会同省保监局另行协商。

5、关于安全评价、评估

①安全评价机构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要求、内容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时要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和合理划分评价单元,评价报告要全面、真实反映非煤矿山的现状,结论只能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出现“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模糊性结论,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②安全评价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必须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其中对一时难于整改完成的,还要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报告;企业落实整改意见情况应向评价机构反馈;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必须核实,并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再次反映。企业对安全评价机构建议采纳情况,也须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反映。

③对含有尾矿库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评价,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中应具有从事尾矿库管理、技术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④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需事先由相应的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认可后交由申请单位作为申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

6、关于开采方案设计和图纸

在生产矿山开采方案设计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属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当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方案并审查;实测图应由企业自行提供,也可由企业聘请具有测量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帮助测量制图。

五、关于两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及申办需提供的材料

《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两个以上独立生产系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并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即独立生产系统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尾矿库的其尾矿库应属独立的生产系统,需单独申请,并应当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四项文件、资料。

六、关于征求意见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本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指的是与颁证机关或受委托的颁证机关同级、且是非煤矿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为方便、快捷实施许可,征求意见也可由企业到相当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取得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日常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提出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意见,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不做审查。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关于新建、改建、扩建

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按照颁证或受委托颁证的权限,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专篇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矿山基本建设,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按照颁证或委托颁证权限,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新建的,按《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改建、扩建的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安全评价报告、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时,应请矿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八、关于公布已取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情况

颁发管理机关和受委托颁证机关每年1月份、7月份在一种以上媒体公布一次颁证情况。

九、关于农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场(点)

农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场(点),指的是农民用于自家建房、农村自修小型水利和乡村公路,且不以经营为目的的临时性采石场(点)。

十、关于建设项目的时限

非煤矿山企业在初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投入生产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需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必须依法补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章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其正副本一律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章。受委托颁证机关许可审查时,使用受委托颁证机关公章或按照有关规定制作的安全生产许可专用章。

十二、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负责人签字

颁证管理机关和受委托颁证机关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必须由其负责人在审查书上签字。这里所说的负责人即可以是颁证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具体分管业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实施,由颁证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自行决定。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时限

第3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将部分市属工业企业下放属地管理的通知》(办发[]25号),文件明确要求,将蒲圻矿业有限公司(原蒲圻矿务局,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整体下放移交到市,实行属地管理。矿业公司下属4家煤矿企业(其中,2家生产矿井、2家基建矿井),加上市属煤矿(基建矿井),全市境内共有5家煤矿企业(其中,2家生产矿井、3家基建矿井)。分别分布在我市北部和南部,监管战线长,范围广,任务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企业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坚持以人为本和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市政府建立由安监部门牵头,国土、公安、行业办、监察、环保、工商、矿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分析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研究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煤矿企业监管、监察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以矿业公司现有技术力量为支撑,同时聘请专家组与安监部门一起共同参与负责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落实责任,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力度

(一)为了便于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决定将煤矿划归矿业公司管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以下分工抓好落实。

蒲圻矿业公司对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对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评估“三同时”验收、煤矿企业各种资料和图纸的建档、各种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安全责任和责任网络体系的建立、五大灾害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矿难的施救和抢险物资的储备、协助事故调查等。

专家组每季度参与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半年对煤矿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条件评估、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三同时”验收等。

安监部门对煤矿企业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和发放、日常检查、督促隐患排查治理、特殊工种培训、安全评估、“三同时”验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事故调查等。

国土部门依法对煤矿矿区范围、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等进行审查,负责牵头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配合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负责尾矿(库)的排查和整治。

公安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器材案件的查处和煤矿企业爆破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行业办依法协助安监部门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发放和瓦斯等级的鉴定与划分。

工商部门严把煤矿企业准入关,对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核定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监察部门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环保部门负责对煤矿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环境保护执法监察。

经贸局和煤矿所辖地政府负责安全生产以外日常协调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述分工的规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根本上遏制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是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二是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是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各种岗位人员不得缺位。

四是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订全年培训计划并报蒲圻矿业公司审批。注重应急避灾知识的现场培训。

五是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煤矿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六是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在指定银行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相关手续。

七是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评估。对评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八是必须完善六大系统。

九是必须有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器材、设备和设施,针对五大灾害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排查和治理各种隐患。坚持矿长入井制,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专项整治

煤矿企业专项整治,必须突出重点,盯紧盯牢,坚持动态监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瓦斯治理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瓦斯监控必须联网,集中监控,瓦斯记录必须齐全;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采取“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在暴雨或恶劣气候条件下,对防治水工作要进行重点布置和全面检查,各煤矿企业必须配齐钻探水设备,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探放水必须落实到人,记录齐全;顶板管理上坚持敲邦问顶制度,严禁空区作业;机电设备管理上严防电气失爆,杜绝淘汰设备下井,杜绝井下火源;斜井提升运输必须设置可靠的“一坡三挡”,坚决杜绝行车行人。

四、强化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煤矿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六证”是否齐全并有效、安全机构及人员资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含图纸、采掘部署、安全出口、规程)、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顶板管理与巷道维修、井下电气设备、斜井运输、防治水、防灭火、防尘、应急救援及演练情况等。安全检查要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井下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蒲圻矿业公司和安监局、行业办驻矿人员每月每矿下井检查不得少于1次。

专家组每季度必须下井检查1次。

国家、省煤监局的专项督查、“三同时”验收检查,上述人员必须陪同下井检查。

第4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 煤矿 安全管理 要点

安全是一种幸福,作为矿工,可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安全,何谈幸福。所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下面就怎样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1 安全需要一种严谨的态度

我们常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千里长堤,溃之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作为每名井下作业的矿工,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生产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应小心翼翼,谨慎从事,不能有丝毫“胆大”马虎。任何无知的胆大,无谋的勇敢,无常识的松懈,都是对生命的漠视,都是对规章制度的践踏,都将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说,要保证安全,我们每名矿工对安全的认识态度至关重要。

2 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

预防最为重要,只有认真做好安全预防,才能防患于未然,做到安全生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做好“安全理念”的思想预防。只有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预防工作搞好,避免企业因预防工作没做到位而造成事故,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2)做好“安全文化”的行为预防。这就要求在行动上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造成事故隐患。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3)做好“安全管理”的技术预防。。对技术环节薄弱的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安全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要敢于加大管理力度;设备有缺陷的要舍得投入资金进行革新改造。(4)要做好“隐患”排查,做到超前预防。在隐患未酿成或短浅消除掉,减少事故的积蓄,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3 抓安全管理要在务实上下功夫

抓安全管理必须在务实上下功夫,安全上一时的疏忽、侥幸,虽然可以蒙混过关,但却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极易让人养成懒情的惯性心理。这种作风,拿来抓安全,轻则懒惰了自己,重则成了一种惯性,就会危及安全工作效率,影响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

对安全与隐患不能凭侥幸,不能看运气,要在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上做实,才能心里踏实,睡觉安心。

安全工作,只有一点点地日常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人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对安全工作以一贯之、常抓不懈,才能够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面前从容淡定、游刃有余。

4 细节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精益求精的细节管理。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日常工作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心思缜密地注重细节,宝贵的生命就这样在疏忽中失去。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只要一个细节没注意到,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细节是关系着我们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我们煤矿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十分注重细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中任何一个细节。

5 改变不良习惯,养成良好习惯

在煤矿企业里,众多的职工有着不同的行为习惯。如有的地面职工见到熟人喜欢打打闹闹,开玩笑;有的井下个人工作间隙喜欢躲在巷道一角打瞌睡;有的干起工作毛手毛脚等等,这些都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六、安全需要严格的制度,每个人必须照章执行;没有规范不成方圆。“祸起于细微,疾患于所忽”,要做到防微杜渐,不出任何事故,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重点抓好落实,实现安全预控。

6 需要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人的素质问题,也就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最重要问题。要提高职工的技术安全素质,首先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针对煤矿井下条件变化大、下井人员多、层次复杂、工种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实行“广泛宣传、经常教育、强行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来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技术安全素质。

7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抓安全工作仅仅依靠领导和安全员是远远不够的,抓好安全工作更应该靠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只有依靠自己,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其实依靠自己抓安全说到底就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

8 煤矿企业职工的“自律”意识是确保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煤矿企业职工说起安全的重要性,道理人人都懂。但能够坚持数十年如一日一辈子做好安全工作,真是难上加难。确保安全生产,除了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外,更需要职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律己慎独的良好心态。安全措施不是作“秀”,即使一次侥幸违章行为逃避了处罚,也鼓励了冒险作业者的胆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加强自律是做好安全的关键。做善于自律的人,会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安全检查,只要安全措施得当,按章作业,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检查不检查都是一个样。

9 安全需要群防群治,实行齐抓共管,并实行奖惩制度

第5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论文摘要:通过对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关系的分析 ,论述了煤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监督监察的必要性

   1 问题的提出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监察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方针,所以,探讨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是搞好安全监察,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根本出路。

    我们进行安全监察的目的,在于依照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但是,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员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在现场,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必须着力于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挖掘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内部潜力。这是因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搞好安全生产决定性因素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缺乏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那么,任何外部的监督检查,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通过安全监察,促进安全管理是我们作好监察工作的新课题。

2 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通过我们的安全监察发现,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相对来说,安全管理水平比较高,但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比较低下,安全装备水平普遍较低,煤矿企业领导的管理水平大多数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粗放型管理水平上,难以适应现在安全形势的发展;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地方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较原始的,一些乡镇煤矿甚至没有起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上,有的甚至是空白,在装备上有的还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生产水平上,在职工的素质方面,大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非常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也相当落后。试想,处于这样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如果煤矿的安全执法监察不与企业的安全管理相结合,单纯的安全执法力度再大,也无法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

    对于煤矿安全来说,煤矿安全监察与煤矿企业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关键的因素在于煤矿企业本身。这是因为:一是煤矿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贯穿于煤矿一切生产活动之中,所以说日常的安全管理决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而独立存在,也就是说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才会有提高;二是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在于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煤矿是否有安全生产的自律意识,完全依靠外部的监督,自身没有安全的自律意识,是不会搞好安全生产的;三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职工,因此职工是否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成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实质是同井下现场的各种自然灾害和违章现象作斗争,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四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决定性因素的也是最为基础的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完善,管理层是否具有现代化的管理意识,只有企业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层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意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五是现场的装备水平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煤矿安全监察不仅可在现场及时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约煤矿的违法行为,而且要通过行政执法,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性地促使煤矿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机构,加强考核,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提高煤矿的装备水平,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所以说煤矿安全监察作为外因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根本性的好转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加强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严格监督监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的责任制度,是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制度和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健全和考核落实,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法律法规在现场得到正确答案,它使每一个管理者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增强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心,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是煤矿的专业部门和个人根据部门和个人专业的范围,在制度上确保专业范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如果部门业务保安做得好,每一个人在岗位上都能够按章作业,每一个专业都能够得到安全生产,那么全矿也就做到安全生产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工作,它要求每一个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专业和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时间、资金、人员、责任,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使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事故责任追究制是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促使煤矿管理者增强责任心,使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投入和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都对煤矿安全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必须作为重点进行安全监察。

第6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关键词:煤矿建设;巷道支护技术;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目前,国内软岩巷道支护技术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锚喷支护,无论是一次支护还是二次支护,都可采用这种技术,而且实际效果要比其它技术有明显的优势,根据不同围岩巷道环境,锚杆类型大小的选择比较灵活,容易控制成本。因此,大部分松软岩层巷道支护都采用锚喷支护。

一、松软岩层的类型和矿压特点

松软岩层巷道,岩层自承力非常低,地压非常大,巷道支护和维护非常困难。而且随着矿井深度的不断增加,井下地压增加明显,给巷道维护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当巷道掘后不及时支护,松软岩层就会产生严重变形和破坏,造成巷道经常性翻修,甚至发生安全事故,工作量非常大,同时还会增加成本,严重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松软岩层结构疏松、密度小、孔隙大、强度低、塑性大而且易膨胀,其岩石胶结性差,有些松软岩层呈现为未胶结的颗粒状。

二、松软岩层巷道支护技术

松软岩层巷道,其掘进过程较为容易,但巷道维护极为困难,因此,对巷道的支护形式和支护结构要求比较高,普通的支护形式和结构又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同种支护形式和支护结构不具通用性,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矿井。因此,支护技术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矿井或矿区岩层的结构、性质和组成来选择。经多年实践和研究,逐步摸索出一些松软岩石巷道的支护技术,其原则是;必须要根据岩层性质和地压特点选择合理的支护方法和结构,正确选择巷道位置和断面形状,同时要加强巷道底板的管理,对围岩进行量测监控等,如能结合工程的具体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就有可能使软岩巷道易于维护,处于稳定状态。

1、巷道位置的选择

巷道位置的选择应尽量避开条件非常差的松软岩层,尽量保持巷道的稳定性。因此,合理选择巷道位置,是保证巷道稳定的决定因素之一。巷道位置的选择,应该从两方面来考虑:(1)巷道布置的位置应选择质地均匀、强度大、遇水膨胀量小的围岩内,实际上同一巷道,即使围岩的性质差异很小,巷道压力的显现有时也存在很明显的差别;(2) 尽量避免支承压力的影响,煤层开采后,其底板岩石大巷的压力就会明显增加。

2、选择合理的巷道断面形状

由于松软岩层周围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巷道支护除了受岩层重力作用的影响外,还与周围的膨胀压力有关,甚至有些情况下巷道的侧压比顶压大很多。若采用常规的直墙半圆拱或三心拱形断面显然难以适应,容易使巷道失稳而遭到破坏。因此,选择合理的断面形状对维护松软岩层巷道的稳定性至关重要。断面形状的选择与地压的大小和方向有关。当地压比较小时,巷道断面应选择直墙半圆拱形断面;当巷道周围均受到很大压力时,巷道断面应该选择圆形较为合适;在垂直方向压力特别大,水平压力较小的情况下,巷道断面选择直立椭圆形或类似椭圆形较为合适;在水平压力特别大,垂直方向压力较小的情况下,巷道断面应该选择曲墙或矮墙、顶部都为圆拱形、高跨比小于1或平卧椭圆形。

3、支护方式和支护结构的选择

在松软岩层中,巷道一经掘出,若不及时控制,则围岩变形发展很快,甚至围岩深处也有不同程度的位移,继而出现围岩碎裂、流变以致垮落。如果架设一般的梯形支架,将会出现继梁、折腿等现象;即使采用拱形料石或混凝土整体支护,也会常因巨大的不均匀地压作用而导致巷道失稳和破坏。为解决松软岩层巷道的支护问题,国内许多生产和科研部门正在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果。

研究之后共同的结论是:对于这种特殊的不良地层,其支护结构应有先柔后刚的特性,一般需要二次支护。松软岩层的地压显现属于变形地压,一次支护应按照围岩与支架共同作用的原理,选用刚度适宜、具有一定柔性或可缩性支架。允许围岩产生一定量的变形移动,以发挥围岩的自承力;同时又能限制围岩发生过大的变形移动。锚喷支护属于上述特性的支护形式,因而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初始支护结构。此外,U型金属可缩性支架也基本上符合这些要求,也可作为一次支护结构。二次支护的作用在于进一步提高巷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应采用刚度较大的支护结构。若采用锚喷支护作为初始支护时,二次支护仍可采用锚喷支护,也可砌碹。

在重要工程或地压特别大的地段,喷射混凝土还应增加钢筋网和金属骨架,可构成锚喷网金属骨架联合支护结构。锚喷支护总厚度一般在150 m m ~200 m m 左右,锚杆长度一般根据开巷后的塑性区范围而定。在软岩巷道中,塑性区范围有时很大,一般在2 m ~3 m ,有时会超过3 m ~5 m ,此时采用长短结合锚杆较好,长锚杆大于1.8 m ,短锚杆在1 m 左右,长锚杆可以抑制塑性区的发展,而短锚杆可以积极加固松动圈的围岩,使其构成稳定的承载环。在锚杆长距比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短而密的锚杆比长而疏的锚杆效果好。料石和混凝土块砌碹结构是国内软岩支护过去常用的支护形式,只要提高施工质量,调整砌块的规格,保证壁后充填密实,或在砌块之间加入可缩性木板,均能大大提高碹体的支护效果。

一些国家在支护软岩巷道,特别是采深较大的巷道时,常采用预制混凝土块支护,并向大型钢筋混凝土块发展,用吊装机械安装。近年来国内也有不少煤矿使用这种方法来支护软岩巷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次支护应在围岩地压得到释放之后,一次支护与围岩组成的支护系统基本稳定之后进行。围岩变形基本稳定的时间,不仅仅取决于岩层本身的物理力学性质,而且与一次支护时的支架刚度密切相关,因此,它的变动范围往往很大。为保证二次支护的效果,最好进行围绕岩位移速度和位移量的量测,并绘出相应的变化曲线。

结语

锚喷支护是最适合松软岩层巷道支护的技术。不断改进锚喷支护技术,改进支护材料,同时选择合理的巷道位置和巷道断面形状,加强巷道底板的管理,才能提高支护的效果,从而实现安全和高效生产。

参考文献

[1]吕利富,周延亮,窦尧武.煤矿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问题[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4).

第7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杨泽余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产业在我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在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第8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1.1设备因素分析设备因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影响因素,设备水平的高低主要由下面这些因素决定:供电系统可靠性、采掘设备先进性、通风系统安全性、瓦斯防治水平、安全监测水平、防火设施可靠性、防尘设施的可靠性、排水系统可靠性、提升系统可靠性、支护系统可靠性。通过研究分析得出上述的煤矿设备因素系统中各类影响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图2。设备水平应需根据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适宜的采用不同的设备,另外设备水平的高低还受到安全科技水平高低的制约,煤矿的安全科技水平越高,设备的性能也会发挥的更完善,对应的装备操作的熟练程度及应用水平就越高。

1.2员工因素分析员工因素作为煤矿安全系统中的直接影响因素,对员工安全行为控制程度的高低将对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高低造成直接影响。根据对员工安全平影响因素的分析,发现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安全素质、从业年限、自主管理、文化程度、安全激励、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工作环境。根据研究可知员工安全影响因素内部各因子之间的因果关联如图3。员工因素作为直接影响因素,煤炭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影响因素建设起各类应对措施,以期直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3安全管理因素分析安全管理活动指的是管理者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所做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一系列活动,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反应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水平的高低。根据对安全管理因素的分析,发现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机制、安全教育管理、安全评价、劳动组织管理、危险源管理、设备管理。研究得安全管理因素中各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图4。安全管理保障了员工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保障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是影响煤矿安全系统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

1.4自然因素分析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系统的原生条件,自然因素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始因素,自然因素的影响因子主要包括了:瓦斯和粉层、水文地质条件、顶板条件、自然发火、热害、地质构造。研究发现自然系统影响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图5。自然因素在煤矿的安全生产控制中幅度较小,目前自然灾害的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应根据自然因素中影响因子的差别而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1.5安全科技因素分析在煤矿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安全科技因素已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因素,安全科技水平的高低是一个煤矿安全生产总水平中的重要指标。安全科技因素主要包括的影响因子有:开采设计、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安全技术师范工程、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安全技术人才。根据研究得安全科技系统影响因子的因果关系如图6。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科技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人才流失严重、科研力量分散、科研投入不足、成果转化滞后、研发设施落后等一系列问题突出,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弱,并未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科技体系,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1.6经济因素分析我国作为煤炭生产及消费大国,其中煤炭消耗占我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3以上。其中所牵涉的经济因素颇多,影响到各阶层的经济利益,其影响是不可忽视。经济因素主要影响因子包括:煤矿主的利益、地方政府利益、煤炭行业利益、国家宏观调控等。根据研究得经济系统影响因子的因果关系图如图7所示。近些年,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工业发展速度也在不断扩大,能源需求膨胀,所以煤炭作为能源消耗的主体,煤矿安全生产的经济利益化也在加重,因此煤矿所牵扯的经济因素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1.7法律监管因素分析法律监管因素作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外力,其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关系重大。法律监管一共包括法制和监管2个方面,其影响因子主要包括:政府安全监察体系、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责任追究制度、煤矿自身监察体系、专项整治。根据研究得出法律监管系统影响因子的因果关系如图8。我国目前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而且煤矿自觉守法,严格履行法规的观念尚未形成,私挖滥采、无视法规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严重,法制监管系统急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2煤矿安全系统影响因素分析

对煤矿安全影响因素中的各类子系统的分析仅仅分析了各个影响因子内部的结构体系,但是各影响因子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体现出来。根据各因素之间的关系,结合总结构图,研究分析得出了煤矿安全影响因素系统的总因果关系。通过总关系图,可以清晰的观察系统的各类影响因子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更好的分析煤矿安全系统。

3结语

第9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煤监局、市煤管局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要求和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促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以及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区煤矿信息调度工作水平,以更好地为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发展服务。现根据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煤监传真[]第5号)、《关于印发<市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能投集团)信息调度统计机构业务工作考评办法>等办法和细则的通知》(渝煤监办[201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信息调度统计工作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是煤炭监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涵盖安全生产调度、应急事项处置、行业综合统计及分析、信息化手段推广利用、安全事项举报受理和督办、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等重要的基本内容。是搞好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履职的前提基础和依据;是跟踪调控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过程的手段;是记录分析反映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效果的体现。无论是煤炭行业发展还是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测算、分解、管控、考核都离不开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尤其在涉及煤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安全指标控制任务上,按照“专项调度、过程跟踪,综合统计、信息服务,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的信息调度统计原则,信息调度工作为各级领导、工作人员提供最快、最实、最全的信息,用于帮助决策、引导舆论、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稳定社会、接受监督,能有力地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和监管任务的落实,对指导煤矿事故的有效防范和决策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信息调度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建立起区级、乡镇(街道)、煤矿企业三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或岗位,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三级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煤炭行业管理科是统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的职能科室,对信息调度(值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由区安监局(区煤管局)直属的区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站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中心(以下简称“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承担。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此项工作职责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工作,防止工作出现脱节和空档。

(三)各煤矿企业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进一步明确矿级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煤矿信息调度统计工作通道流畅。

三、基本职责

(一)矿山安监站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机构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包括:煤炭行业综合统计分析、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安全费用提取统计分析、瓦斯抽采利用统计分析;

3、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的搜集编辑处置及报送;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辖区内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

6、煤矿实时掌握上传的数据安全监控系统,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理,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7、负责辖区乡镇及其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8、准确及时向煤监局、煤管局报告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

(二)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人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1、事故信息接报与处置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度、专题专项工作调度;

2、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的建立和人员的落实;

3、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报表,督促落实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室各种统计报表的及时报送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4、煤矿安全举报事项的受理和督办;

5、负责本辖区煤矿企业信息调度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6、收集掌握各煤矿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向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基本职责:

1、掌握和记录矿井瓦斯、通风和采掘布置情况,人员出入井情况、矿级干部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值班)情况,井下各作业区域人员分布情况,探水(防突)允采(允掘)情况,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上报安全隐患排整信息,重要信息必须及时报告矿级领导;

2、认真做好煤矿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等接报与紧急处置。在规定时限,及时向区乡两级安全生产调度(值班)部门或人员报告突发事件、事故信息情况;

3、按时完成和报送区乡两级煤矿安监部门安排布置的有关的统计报表;

4、认真做好每日运行调度(重点是瓦斯、顶板和水害的监控监测);

5、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险情及时下达撤人指令,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6、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

7、完成区乡煤矿监管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人员配置

(一)各产煤乡镇、街道煤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统计负责人。负责人的选配,原则上配置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监管工作业务的人员担任负责人,配置了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熟悉监管部门工作体制机制、有相应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相关岗位的工作。重点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2人,一般产煤乡镇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1人。

(二)各煤矿企业必须明确矿级分管领导和信息调度(值班)统计负责人。矿级分管领导必须“双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原则上要有具备煤炭专业技术资格的矿级领导分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统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企业井下情况,并具有一定的文字信息搜集记录编辑和基本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人承担此工作岗位;6万吨/年以下(不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6万吨/年以下(含6万吨/年)的煤矿企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

五、建立基本制度

区乡两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建立以下基本工作制度:《领导带班责任制》、《调度值班室主任岗位责任制》、《调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应急)值班制度》、《调度值班员交接班制度》、《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制度》、《周调度会议制度》、《调度值班员应知应会制度》等。

各煤矿企业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除必须建立以上制度外,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建立其它的补充制度。

六、基础装备

区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机构要配齐如下基本装备。应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调度值班室,配备专用办公桌、椅,设置不间断电源,能接入互联网的不的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电话不得与传真机串机使用)、照相机,调度值班室配有供夜间调度值班人员用的卧具;乡镇、街道煤管部门可利用安监办的现有场地和装备备齐相应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参照上述要求配备,进一步完善必须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如:值班专用电脑、值班专用电话(无绳电话、录音电话)和传真机。

七、工作要求

(一)报送要求:

1、煤矿出现突发事件或发生安全事故: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煤矿信息调度(值班)的相关规定,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同时向区乡两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值班人员报告;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和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部门或者区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科、安监局值班室报告。

(二)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尽量使用规范用语,做到表述准确、文字简练。报告应包括下列6项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搞好煤矿生产信息调度(值班)日报工作:

1、为及时收集掌握当日全区各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带班领导,下井人数,井下安全隐患等(含休息日)),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值班)统计室于早班前,中班点前上报“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调度(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2、“区矿山安监站信息调度(值班)中心”要将统计汇总后的情况及时进入数据库,并填写纸质件信息调度统计台帐。形成的纸质件1式3份,分别报局煤炭行业管理科和煤矿安全监管科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