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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直接投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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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直接投资

第1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经济全球化主要是指各类经济要素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从而使得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融合,最终朝着无国界经济转变的一种过程和趋势。伴随着国际分工日趋深化和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其主要标志是:国际直接投资急剧增长;跨国公司作用显著强化;国际经济合作迅猛发展;国际金融市场快速膨胀。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中,能够获得它们自身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这些,发展中国家要想得到发展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这可以说是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特殊的“后发优势”,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特有的优势,就有可能以发达国家所远远不及的速度发展,加快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步伐。从这个角度看,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机遇。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拥有强大经济技术实力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它们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游戏规则”,试图把经济全球化灼过程变成其谋求经济、政治霸权的过程,这就使得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发展中国家既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以分享世界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切实把握好分寸,注重趋利避害,防止欲速不达,在经济和政治上受控于发达国家。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也是双重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主流,越来越多的国家改变了对外国投资的态度和政策,纷纷取消了在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中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制定和实施了许多旨在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为适应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有些国家还大力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创造良好的硬环境,以便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这些行动本身对国际投资者来说就是一种绿色信号,无疑有利于投资要素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我国境外投资者应该及时把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这些条件和机遇,寻求优越的投资环境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以便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当然,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不仅具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加剧,国际资本市场竞争也空前激烈。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起着支配作用。而我国境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创办跨国公司的经验相对缺乏,加上西方发达国家正时刻警惕着中国这个第三世界新兴的强劲对手,使我国的境外直接投资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我们既要积极发展境外直接投资,使本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又要保持清醒头脑,使境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水平与国情国力相适应。

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国内商品短缺的现象已基本结束,市场开始出现整体供大于求的格局。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结果,在900多种主要工业品中,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如纺织品的生产能力已经高出市场需求的40%,彩电生产能力高出60%,空调生产厂家开工率只有43.4%,供大于求的电子产品达到75%。另据国内贸易部对605种商品的供求情况排队,供大于求和供求基本平衡的品种高达99.8%,其中供大于求的品种占72.2%。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的生产过剩并不是极少数产品的偶然性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致的,而是大面积的产品和生产能力的相对过剩。面对这种严重的生产过剩,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扩大政府支出,降低银行利率,增加出口退税,减少法定准备金,甚至在通货紧缩时期逆势加薪等等。采取这样大的力度和密度的综合调控手段,旨在扩大内需,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然而其成效不甚明显。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的生产过剩是低水平的相对过剩,是产业结构变化滞后于需求结构的变化造成的,这种经济发展的非均衡不可能完全仰赖常规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来解决,而必须采取治本措施,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我们应该适当扩大境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向国外转移部分富余的生产能力,开拓国际投资的新领域。特别是发展以实物形态资本为载体的境外直接投资能增加我国国内市场的总需求,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使我国经济在国内市场需求约束条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一些工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同时,还存在着某些资源短缺的问题。若用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国资源丰缺的标准,即资源种类的齐全程度、资源储量的充裕程度和资源品位的高低程度来衡量,我国属于资源种类比较齐全、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则相对贫乏的国家,而且矿产资源品位低。如石油、木材、橡胶、铁和铜铁矿等重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不少资源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我国目前已探明的铁矿资源虽有500多亿吨,但其中97.3%的储量为贫矿,平均含铁率仅为30%左右。按现有的资源利用方式,预计到2010年国内45种主要矿产资源约有1/2不能满足需要。面对国内资源供求矛盾日趋突出的严峻形势,我们应该更多地将眼光投向国外,积极参与国际资源开发的合作与竞争,有选择地在境外建立一批战略性资源开发生产供应基地,以便解决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需要与某些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同时保障我国资源供应的战略安全。

三、外贸出口环境变化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世界生产力加速发展,许多国家商品供过于求的矛盾日趋突出,对国际市场的争夺也更加激烈,外贸领域的摩擦和争端此起彼伏,从而导致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仍很盛行。许多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重点强化了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反倾销壁垒等。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减少对出口国的依赖,提高本国自立能力,推行进口替代政策,设法提高关税,实行配额限制等。特别是经济区域集团化的深入发展,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些区域性集团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和进出口限额,乃至完全开放边界,使成员国远比过去更为便利地进入当地市场,实现商品交换和优势互补,大大增加了相互间的贸易机会,使国际贸易呈现出以“体”内循环为主的特征。与此同时,集团成员以外的国家,由于不能享受种种优惠政策和权利,其商品很难进入区域性集团内部市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面对这种贸易格局的变化,许多国家都在大力发展境外直接投资,通过这种方式越过各区域集团贸易保护壁垒,渗透到不同区域集团内部设立企业,就地生产和销售,以便占据当地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我国从90年代中期以来,虽然外贸出口总额不断增长,连年出现贸易顺差,出口商品结构也逐步改善,但仍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到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等瓶颈制约,我国目前外贸出口仍以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为主,技术含量和档次较低,从而削弱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外贸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偏重港澳地区、日本、美国及欧共体国家,这在一方面加大了我国对外贸易风险程度,另一方面也使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上遭到反倾销指控明显增多。三是我国外贸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外贸政策、竞争法规和价格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出口企业相互杀价竞销,这不仅导致外贸企业效益增长大大低于外贸出口数量增长速度,使部分外贸企业亏损,而且为国外反倾销提供了口实,丧失了部分市场机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抓紧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档次,有效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有必要拓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第二条渠道一境外直接投资,努力形成基本合理的境外投资区位及产业布局,通过建立发展境外生产经营体系,广泛开拓国际市场,这样既可避开上述影响出口的制约条件,又可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新的牵引拉动力量。从国际经验看,一国要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发挥较大影响,在国际经济分工中占据较为主动和有利的地位,不能单纯仰赖于对外贸易的发展,还必须努力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支持国内有能力的企业构筑境外生产经营体系。当一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达到一定水平后,会保持相对稳定,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会被境外直接投资所部分取代,国际分工亦将由贸易主导型向投资主导型转换。

四、世界科技加速发展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当今世界,经济竞争说到底是科学技术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谁掌握了科技主动权,处于优势地位,谁就能在世界经济竞争的舞台上扮演主角。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都加快了科技创新的步伐,使高科技产业逐步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如美国近年正式颁布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企图以此作为带动美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并确立其在世界信息产业的主导地位;英国推出了“技术前瞻计划”,其中包括信息技术、新型材料、生物工程、航空航天等高科技发展计划;法国推出了“阿丽安娜新型火箭计划”和“新空中客车计划”;日本则推出了“地球科学综合研究计划”、“超级钢铁材料开发计划”、“脑科学时代计划”、“辐射光科研计划”、“智能制造技术计划”等等。由此可见,加速发展高科技正在成为世界经济竞争中的一张“王牌”,高科技产业化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一道宏伟而靓丽的风景线。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给当代国际直接投资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可以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提高原有产品质量,从而更方便地打开东道国大门,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和扩大自己的阵地。另一方面,由于当代世界科技创新80%以上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的格局尚未改变,它们通过种种措施维持技术的垄断,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竞争能力减弱。

对于我国境外直接投资而言,世界科技加速发展所带来的机遇要大于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学技术有了长足的进展。以正负电子对撞机、银河计算机为代表的一系列高科技成果的取得,表明我国在有些领域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在有些领域里正在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科技水平仍落后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不足10%,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0%左右,也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缩小这种差距,仅仅靠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是不够的。因为发达国家为了延长其对先进技术的垄断时间,往往极力避免先进技术在东道国过快扩散,将许多研究开发活动和关键产品的生产放在国内母公司进行,而只将成熟技术和最终产品的装配线转移至东道国。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很难通过利用外资获得完整的、一流的先进技术。而且过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部分产品的国内市场被跨国公司所控制,国内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恶化,甚至有可能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因此,我们应在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的同时,努力拓展境外直接投资,以多种形式主动参与国际企业间的合作,以便更直接地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及时跟踪世界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并向国内进行传输和扩散,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外溢效应”和“辐射效应”。

五、加入WTO对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WTO既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又有力地推动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它的宗旨就是从全球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出发,突破国家和地区保护主义的障碍,逐步实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以达到全球资源优化配置,各国劳动者充分就业,推动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WTO作为当今世界调节国际经贸关系的重要国际经济组织,其巨大的作用已为世界各国所认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加入WTO后可以得到最惠国待遇,从而避免在出口商品时遭受歧视;可以享受稳定的、较低的关税税率,以利于本国产品进入国外市场;可以利用WTO所确定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使有关贸易争端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也有利于及时掌握世界经贸的动向和信息,并从参与多边贸易谈判中受益。但是,加入WTO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在享受利益的同时也会遭受巨大的冲击。作为WTO的成员国必须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增加贸易透明度,扩大金融、保险、电讯、运输等服务领域的开放度,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直接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经受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入WTO既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很大挑战。从总体上看,加入WTO使我国经济更加紧密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大大增加我国在世界事务、特别是国际经贸方面的发言权和主动权,使我国能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我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使我国在乎等的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以便更充分地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立于不败之地。在境外直接投资方面,我国可利用WTO正式成员国的地位,争取更好的市场准入条件进入东道国市场,可以将我国一些长线产业的生产能力转移出去;拓宽境外直接投资的领域,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速我国经济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入WTO对于我国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是一个有力的推动。但是,加入WTO也会给我国带来一些压力和挑战。特别是在金融、电信、计算机、汽车等行业领域,我国企业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同时,由于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使我国跨国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国内市场这一保护性屏障和依托,处于腹背受“敌”、内外夹攻之中。对此,我们必须具有清醒的认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速企业技术进步,通过苦练内功,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要变压力为动力,主动迎接挑战,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抓紧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尽快构建一批能在国际市场上叱咤风云的“重量级选手”,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寻求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促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效益大幅度提高。

【参考文献】

[1]廖民生.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战略[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张金杰.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资本流动[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聂名华.试论中国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J].财贸经济,2001,(1).

第2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国外投资经营是当今高度社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趋势,是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国际技术与资本流动的需要,它代表着现代企业的发展方向。我国入世以后,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国内市场遭遇抢滩,“走出去”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等等。面对这样的现实,我国企业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国际定位,只有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制定新的国际战略,并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迅速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走得更快更稳。本文以国外直接投资理论为指导,对我国外向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实基础与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在对我国外向型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具体提出了我国外向型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地区战略选择、行业战略选择、资金筹措与运用及风险控制等战略。本文的实践意义在于,为我国外向型企业如何运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特别是在境外投资战略方面提出了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外向型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投资战略

    【正文】: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国际分工日益深化。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任何一个国家的生产活动与资本运动都在依靠本国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和市场的基础上,跨越了国域疆界,实现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随着世界经济国际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直接投资发展迅速,并成为世界经济生活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和主要承担者,它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全球性经营战略对世界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相比较来说,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更具有代表性的实践经验。因此,本人认为,在具体分析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战略之前,有必要深入分析国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过程,并对各种国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方法进行比较和分析。只有在了解和掌握了国外直接投资的一般规律和国际投资惯例的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和企业的特点,才能探索出具有我国特点的外向型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和方法,并制定出有利于我国外向型企业发展的境外直接投资经营发展战略。

    一、关于国外直接投资的基本理论

    国外直接投资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又称国际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或对外直接投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外直接投资的定义是:“在投资者以外的国家(经济)所经营的企业中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有效的发言权。”①《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国外直接投资的解释是:“涉及到工厂和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或“股票所有权使股东控制了厂商的经营活动的投资。”②简言之,国外直接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将资财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它包括在东道国设厂创立新企业和收购东道国已经存在的企业两种基本形式。根据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不同,国外直接投资又可以分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BOT(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字头缩写,中文意思为“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方式,我们通常把前三者统称为“三资企业”。

    国外直接投资融人、财、物、技术、信息等因素为一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具有多方面的国际开发能力。不仅能拓宽国际劳动力市场,开发新的就业途径,而且能够培养一大批从事国际合作的高级人才;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而且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③

    (一)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弗农于1966年提出的,他主要从产品和技术垄断的角度分析了产生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认为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企业必须为占领国外市场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新阶段、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在产品创新阶段,国外直接投资应首先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进行,因为这些国家在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以及国内市场容量上都具有优势地位;在产品成熟阶段,随着仿制品的出现,国外直接投资就应转移到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如欧洲各国、日本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因为西欧经济、技术水平和消费需求与美国比较相似,而生产成本低于美国,所以美国的企业首先投资于西欧;在产品标准化阶段,随着创新企业的垄断优势逐渐消失,国外直接投资也伴随着生产相对优势转移而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和劳动密集型经济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为发展中国家。

    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贡献,在于从动态区位条件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并说明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外部环境条件,进而发展了以新技术为特征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该理论认为,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演进,比较优势是一个动态转移的过程;随着这种演进,贸易格局和产品流向将发生逆向变化;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一定生命周期阶段上的产品,然后通过交换获取利益。这在相当程度上为投资企业进行区位和市场选择提供了分析框架。

    生命周期理论对于初次进行国外投资,特别是主要涉及最终产品市场的企业比较适用。对于已经建成的国外企业实行国际生产和投资的全球战略行为,则不具备强大的说明力。总之,世界经济发展至今,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日益显示出其局限性,最为典型的是它无法解释如石油生产部门等非标准化产业的对外投资。不仅如此,国际投资格局也并非如弗农认为的只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投资,而更多的是表现为发达国家之间的双向投资。特别是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当前没有什么企业是按产品生命周期模式来进行国际生产和直接投资的,它们完全可以在新产品时期组织国外生产,甚至通过其子公司在东道国研制开发新产品。

    (二)厂商垄断优势理论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海默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后来被金德尔伯格予以发展和完善。垄断优势理论的核心是市场不完善性。

    海默认为,以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的市场不完善性为国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前提,这种不完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即有少数卖主或买主能够凭借控制产量或购买量来影响市场价格的决定;二是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三是由于政府的介入而产生某些市场障碍;四是由关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海默认为,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对投资经营过程的控制不仅是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可能是因为寡占竞争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海默将国外直接投资企业看作是垄断者或寡占者,指出对外直接投资是在厂商具有垄断或寡占优势的条件下形成的。①

    以市场不完善为核心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不仅可以解释发达国家企业在国外的水平式对外投资,即在各国设厂生产同样的产品,而且可以解释垂直式对外投资,即把一种产品生产的不同工序分布到多国进行,如在石油工业中,少数跨国公司在长期内支配着世界石油市场,就是典型的垂直式对外投资。

    (三)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巴克莱和卡森于1976年首先提出的,后来经济学家罗格曼和吉狄等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该理论。

    内部化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市场的过程中,以企业的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从而解决市场不完整而带来的供需交换不能保证进行的问题。该理论首先指出市场的不完整性是市场内部化的原因,并认为决定市场内部化有四个主要因素,即,产业特定因素、区域因素、国别因素和企业因素。区域因素和国别因素决定投资的方向,即投资的地理分布。产业特定因素和企业因素是投资的前提条件。

    内部化理论探讨的主要是中间产品市场,而不是最终产品市场;重点研究的是厂商扩大直接投资的动机,而不是如何利用外部市场。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可以取得内部化优势,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提出了一种综合性的解释,但是它没有能够考虑到世界经济现实结构中制约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众多因素,尤其是非生产要素或经济要素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和发展的影响。

    (四)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邓宁于1977年提出的。其核心思想继承了海默为代表的垄断优势论,吸收了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优势说,借用了俄林的区位优势理论研究方法。邓宁在《国际生产与跨国公司》一书中,将上述优势命名为“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认为企业只有在同时具备这三种优势的情况下,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才会发生。

    “所有权特定优势”,是指企业拥有或掌握某种财产权和无形资产的优势,即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的国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包括对无形资产的独占和企业经济规模两方面所产生的优势,或泛指任何能够不断带来未来收益的东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有能力将所有权优势在企业内部配置、转让和有效利用。“区位特定优势”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的阻碍出口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选择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所有权特定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是决定企业是否对外投资的因素,即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力,它们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得以具备;“区位特定优势”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力,它是一个动态的外生变量,只能通过投资主体在外界寻求,无法通过企业自身来创造。

第3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投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是创造利润,另一方面要获取技术带动母公司的提升,因此,要求我们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和品牌战略,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和创新能力,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引言

建国后,我国对亚非拉等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无偿对外援助,而对外直接投资直到1979年8月才开始正式实施,当时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出国办企业”的经济方针,吹响了对外开放的号角。从1979年至今,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为探索新的经济领域和合作方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经历了30年的发展后初具规模,截至2006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达750亿美元。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本文分析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于国内经济发展的作用,对探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与现实借鉴意义。

2、我国的对外t接投资极况

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己经建立了12000多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世界174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已经超过500亿美元,比2007年增加了111%,对外直接投资势头锐不可当。

表1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分类构成情况

资料来源:((200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从公报里我们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金融类投资达到140.5亿美元,增长速度最快,较去年相比增长741%,占据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4。其中,银行业仍然是我国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龙头。中国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共在美欧等国家设立50多家家分行、接近30家支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10几万人。

据资料统计,2008年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839.7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我国企业在境外总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可见,在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正确指挥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锐不可当。

3、对外直接投资对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

3.1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国际收支表中的账户包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官方准备账目等。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国际收支的影响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上几个账目,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可以促进本国的出口贸易增加,从而对母国国际收支造成有利影响: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投资资金与利润的汇出而对该国的国际收支造成不利影响。随着经济的无国界发展,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均呈积极方向发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显示:2008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保持快速增长。随着国际收支“双顺差”的继续和外汇储备数额的进一步加大,国外对人民币升值压力会继续加强,国际热钱的涌入及快进快出,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影响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可以对国际收支波动进行有效调节。因此,在目前资金供给充足、外汇储备充裕的背景下,进一步鼓励、扶持国内企业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力度,可以减少国内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风险,促进外汇保值增值,同时可以适当减少资本项目的顺差,缓解我国经常性项目账户中投资收益项逆差的压力,积极促进我国国际收支的动态平衡。

3.2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国际直接投资在一国国际贸易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蒙代尔的投资贸易替论和小岛清的投资贸易互补理论分别介绍了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蒙代尔认为:在对外贸易中贸易障碍的增加会刺激要素的流动,要素流动障碍的增加会刺激贸易的发展。投资国会减少拥有比较优势商品的生产和出口,而东道国则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另外投资国会增加拥有比较劣势商品的生产。这两种情况都会减少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即投资和贸易之间存在替代关系。与蒙代尔等学者不同,日本学者小岛清认为投资与贸易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如果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母国己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依次进行,可以扩大两国问的比较成本差距,为双方进行更大规模的进出口贸易创造条件。

近年来,外国资本越来越注重在华独资经营,想方设法保护其技术,我们过去的以市场换技术的目标越来越难。在这种状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逆向技术转移,即技术由东道国向投资国转移,纷纷通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打破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进一步讲所取得的技术带到母国企业进行消化吸收。我们所熟悉的华为、联想、海尔等一批优秀中国企业到海外市场投资并不一定直接获得产品上的优势,但是它们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途径在发达国家设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兼并当地高新技术产业,一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将这些技术带到国内母公司,掌握世界上最新技术动态,与时俱进。因此,在当今世界全球技术一体化的趋势下,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先进技术的源头,并实现国外向国内的转移,将对我国的技术进步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3对外直接投资对就业的影响

对外直接投资对就业数量具有直接的以及间接的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对外直接投资对于短期就业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从事对外直接投资而使本国企业本该进行的生产活动停止所导致的就业机会的减少,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造成的国内就业机会一定程度上的增加,如为海外公司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形成的额外的就业机会。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对外直接投资将导致投资国就业机会的减少,反之,则会导致就业机会的增加。

第4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污染天堂假说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2002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527.43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当年全球吸收FDI最多的国家。外资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对我国年均9.5%的GDP增长速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的环境质量持续恶化。113的我国土地上都遭遇过酸雨的袭击,七大河中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而另有1/4的国人没有纯净的饮用水,我国城市人口中有1/3不得不呼吸被污染的空气,城市中只有不到20%的垃圾是按照环保方式处理的,在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仅我国就占了5个。人们不禁要发出疑问:中国吸引了数额如此巨大的外商直接投资都流向了何方?FDI对中国的环境污染究竟起到了多少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回答这两个问题。

二、文献回顾

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与污染行业转移问题,国外理论界有两个非常著名的学说――“污染天堂”假说和“竞争到底”假说。“污染天堂”假说认为,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标准严格,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跨国公司会把污染产品的生产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改善了发达国家的环境,却导致发展中国家环境的恶化。“竞争到底”假说是在“污染天堂”假说上发展起来的,它认为国家间为了争取外资会主动降低环境标准。低收入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和发展经济,常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不对造成污染的厂商进行处置;而高收入国家为了抑制不断流出的资本则会放松本国的环境标准。随着竞争加速到底,所有国家都收敛于同一个地狱般的、让底层民众受尽折磨的污染水平。

然而,对“污染天堂”假说的实证结果却莫衷一是。Tobey认为,环境规制对FDI的产业定位不产生影响。Eskeland和Harrison认为,理论上环境管制标准对产出和投资的作用不能确定,“污染天堂”假说只能通过实证检验。Jeppesen,Gray等发现,FDI对“污染天堂”有强烈偏好。Wagner和Timmins对OECD和部分非OECD成员国1995-2002年六个污染密集型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说明“污染天堂”假说在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被证实成立。

在国内相关文献研究中,杨涛通过回归分析说明,环境规制对FDI流入量的影响是负面的,但不是主要因素。应瑞瑶等运用面板数据对环境规制与FDI的关系作回归分析,认为二者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不过也有不同看法。黄顺武对环境规制及其他变量对FDI的影响因素进行经验分析,认为环境规制对FDI的负面影响是不显著的,且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影响的定性分析

蓬勃发展的外商直接投资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自20世纪六十年代国际环境保护运动兴起以来,国际上先后举办了“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联合国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等重要会议,签署了一系列旨在控制环境污染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全球性公约,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但这些条约并没有涉及到通过直接投资将污染产业从受控制地区转移到不受控制地区,从而使跨国公司名正言顺的通过跨国直接投资将污染转嫁于东道国。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不少境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我国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是客观事实,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和忽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污染环境的特征,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一)大量投资集中于工业。近年来,我国第二产业吸收外资的比例一直持续上升,2000-2004年间一直保持在70%以上,而第一和第三产业分别维持在2%和20%左右。而在直接投资投向最多的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制造业。2006年外商直接投资有4,000多亿美元流向了制造业,占全年吸引外资总额的63.59%,其次是房地产业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地区差异突出。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开放较早,其累计利用外资比中西部地区多出许多。截止到2000年底,80%以上的外资项目、协议外资额以及实际利用外资额都投在了东部地区。由于外资很大一部分都投向了制造业,所以东部地区的污染比西部地区要严重得多。2007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表明,2006年东部地区除了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较小以外,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排放量分别达到了排放总量的50.48%和44.26%。

但是,外商直接投资也对地区资源环境带来了积极影响。为了维护企业声誉,很多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采用国际通用的环境标准,这给国内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我国从1996年开始ISO14000认证工作,目前通过该认证的企业中2/3以上为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还能够借助生产的向前和向后联系帮助国内企业改善环境管理。如,通过与国内企业的合作,帮助国内企业引进外国的环境友好型技术或提高已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四、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影响的定量分析

为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资源环境的影响,以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作为资源环境指标,选用1991~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四组环境指标数据和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额进行相关分析。由于各个数据之间计量单位不同,且绝对值都较大,在实际检验中对备序列都做取对数的处理。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序列用Ln(fdi)表示,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用Ln(gas)、Ln(SO2)、Ln(water)、Ln(solid)表示。为判断时间序列是否具有平稳性,首先对各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这里采用的是ADF检验方法。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临界值情况下,变量Ln(gas)、Ln(SO2)、Ln(water)、Ln(solid)、Ln(fdi)的水平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而他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下面对上述的一阶差分平稳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考察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与污染增长之间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关系。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外商直接投资与各项污染物之间存在着单项的因果关系。在滞后三阶、四阶和二阶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分别是工业废气、工业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格兰杰原因。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我国1991~200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效应做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与四项污染物的因果关系十分显著。因此可以认为,外商投资的增长的确是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在下一步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提高外资质量。避免一味地重量不重质,吸收外商投资战略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不应盲目追求经济上短期、局部的“增长”而牺牲环境。

其次,调整外资结构。既要根据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阶梯性状态及趋势适当调整地区引资结构,又要积极引导外商投向第一和第三产业,以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5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一、对外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邓宁就已经提出“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投资国产业调整”的观点,国际投资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同时,也为国内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让出了资源,从而使我国原有的产业结构得以不断优化。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外直接投资使国内剩余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现阶段,我国国内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家用电器、自行车等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在国内处于比较劣势地位,如不能及时调整,会使我国现有资产存量的收益下降,影响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过程。通过对外投资,将这些已失去的或正在失去优势的产业转移到要素成本具有相对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延续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同时也为国内产业的调整、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近年来,我国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等行业的企业纷纷在境外设厂。以彩电业为例,厦华在德国和法国设有两个加工厂,海信在意大利、法国设有工厂,长虹、创维、海尔、TCL集团等也在墨西哥、俄罗斯、匈牙利、捷克、波兰、比利时等国建立众多的海外彩电生产基地和合资公司。截至2007年底,经商务部核准和备案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就达到800多家,在境外形成了1700万台家用电器、260万辆摩托车、140万辆自行车、55万个棉纺锭、1.1亿件服装、4000万双鞋的生产能力,促使国内部分行业的过剩产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转移。

二是对外直接投资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面对全球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我国要尽快形成一批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成本和质量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保持和增强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目前,我国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已经在国外经济发达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通过充分利用发达国家技术积聚地的外溢效应,将海外研发机构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迅速转化、投入生产,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例如 TCL 在美国洛杉矶独资设立研究机构;科龙在日本神户独资设立技术开发机构;小天鹅在美国和日本东京独资设立研究机构;海信在美国独资设立技术开发机构;上海贝尔与比利时合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深圳华为,它的国际化发展始于1996年,到目前为止,华为不仅与TI、摩托罗拉、IBM、英特尔、Agere、ATERA、SUN等世界一流企业成立联合实验室,广泛开展技术与市场方面的合作,而且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海外设立了美国硅谷研究所、美国达拉斯研究所、瑞典研究所、印度研究所和俄罗斯研究所等五个研究所。这些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途径在发达国家设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并购当地高新技术产业,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还可以将从当地获得的技术信息高效地传递到国内公司总部,有助于整个企业掌握世界领先技术和国际市场动态,从而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对外直接投资对技术进步的影响

当代国际实践表明,引进外国直接投资难以获得先进技术,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的重要捷径。尤其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国家对先进技术的输出一直采取严格的限制政策,所以发达国家向外转移的大部分都是已标准化的技术。我国想要在较短的时期内迅速提升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就要进行对外投资,靠近技术源,以获得反向技术外溢,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得以实现:一是到发达国家兼并或收购科技型公司,特别应该加大对研发要素丰裕的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力度,可以选择和增加对美、英、德、日等国的投资力度而提高其反向技术外溢效应。值得肯定的是,我国一批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和经验。例如,浙江的华立集团通过收购飞利浦CDMA移动通讯部门,获得了飞利浦公司CDMA的全部知识产权、研发成果、研发设备、研发工具和一大批有经验的研发人员,一跃成为国内IT领域首家掌握芯片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在国际上打破了美国高通公司对CDMA技术的独家垄断局面。再如,首钢集团通过收购美国麦斯塔工程设计公司70%的股份直接获取了相应的关键技术等。二是在海外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当地技术资源优势,了解和把握国外新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以此作为开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地。如海尔集团在美国和德国建立了以研发和技术转让为主要目的的海外企业,并在美国洛杉矶和硅谷、法国里昂、荷兰阿姆斯特丹及加拿大蒙特利尔设立了6个产品设计分部,通过境外产品开发来推动国内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出口竞争力的提高。

同时,国内也有很多学者运用实证的方法来考察我国外直接投资与技术进步的关系。例如,刘凯敏、朱钟棣通过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全要素生产率(即技术进步率)时间序列数据分别进行平稳性检验,发现二者的一阶差分序列均是平稳的,所以认为它们之间有长期的稳定关系。龚艳萍、郭凤华通过借鉴Coe和Helpman的贸易溢出模型(即CH模型)构建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技术进步影响的模型,并分析计算得出定量结果,结果显示对外直接投资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是比较明显的。

三、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影响

西方学者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上,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贸易替代论与贸易补充论。大量的实证研究认为: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我国企业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国内产品的出口:

一是构筑国际营销网络。企业通过在世界其他地区设立贸易服务机构,构筑国际市场营销服务网络,打造自身品牌,与生产加工企业形成销售对接,产生显著联动效应。如浙江的万向集团先后在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8个国家设立了26家境外公司,并对他们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起海外生产基地、海外研发中心和涵盖50个国家与地区的万向国际市场营销服务网络,有力地带动了国内同类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出口额从1984年的20 万美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15.21亿美元。

二是跨国并购投资。在一个企业的产品知名度还有待认可和销售渠道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收购国外的品牌成为进入新市场的一个捷径。通过海外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和资源,借助品牌背后的营销渠道和消费群体,既合法地避开某些国家对制成品进口的限制和高额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又维护和开辟了我国的出口市场。例如,三九集团成功收购了日本汉方企业――东亚制药55%的股份,这是中国企业首次涉足日本制药领域,也是中药首次跻身国际主流市场。由于医药是一个比较非凡的行业,各国的壁垒比较高,若单靠企业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其代价昂贵。三九集团通过收购东亚制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实现了进军日本市场的目标,并且获得了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一个跳板。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也是想获取IBM的品牌、渠道等,为联想的国际化铺平道路。

三是服务贸易型投资。这类投资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扩大出口服务,投资形式主要包括批发零售投资、在东道国设立办事处以及售后服务点等贸易型企业与办事机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三九集团在拓展海外市场时采用在海外办中医诊所的方式,三九提出在海外建立千家“麦当劳”式的中医诊所,把中药带到海外市场。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来看,这类投资所占比重比较大。

四、对外直接投资对就业的影响

对外直接投资对就业影响由两个方面来决定也就是替代效应和刺激效应。替代效应是指因从事海外生产而使本土进行的生产活动减少,因而导致就业机会的丧失。刺激效应是指海外直接投资带动产品出口增加所导致的国内就业机会的增加。当替代效应大于刺激效应时,海外直接投资将导致投资国就业机会的减少;反之,则会导致就业机会的增加。总体来讲,对外直接投资对投资国就业机会有可能产生负效应,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正效应。

在中国,一般来说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刺激出口以达到扩大就业的功效。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许多企业或是为了寻求更多的生产资源或是为了绕过关税壁垒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都纷纷到国外投资设厂,而且主要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这些投资往往能增加国外附属企业对我国国内资本设备、中间产品或辅助产品的需求,从而可以因增加出口而刺激我国国内企业的就业。近年来,我国沿海一部分与国际市场较接近的企业已率先“走出去”,其生产已遍布全球大部分区域。这些企业的管理职能都集中在中国总部,也为国内创造了许多非生产性的就业机会,如吸纳了大量的高科技人才从事科研开发活动,聘用了大量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市场策划和营销人员以及具有国际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员等。同时,这些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其子公司的国际经营业务会导致对中国法律、管理和工程咨询、国际金融等方面的需求,大大刺激了服务于这些领域的中介机构人员就业。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中有很多涉及到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这些投资中需要派出国内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参与开发建设。因此,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创造或维持一部分母国就业,提高国内就业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能水平,从而有助于国内就业结构的优化。

五、对外直接投资对资源优化的影响

我国是资源大国,但又是人均资源贫困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资源分布不均衡。我国人均矿产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耕地、草地资源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3,人均水资源是1/4,人均森林资源是1/5,人均能源占有量是1/7,其中人均石油占有量是1/10。同时,我国资源消费增长速度非常惊人,从1990年到2001年,我国石油消耗量增长100%,天然气增长92%,铜增长189%,铅增长380%,锌增长311%,十种有色金属增长276%。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例如:我国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但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比发达国家低50%以上,资源再生利用率也普遍较低。我国即将进入汽车时代,大量废轮胎再生利用率仅有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面对国内如此短缺的自然资源,我们必须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市场,以缓解我国资源紧张的局面。

第6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资本在大量流入我国的同时,其资本结构也不断变化并呈现出新的态势。80年代,流入我国的外国资本中对外借款所占的比重非常大,1979-1983年平均为81.4%,1984和1985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也分别达到47.6%和57.8%,1986年和1987年又上升为69%和68.8%。这表明,在80年代,虽然我国开始间接的开放资本市场、发行政府债券并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市场,但是我国的国际资本流入仍然建立在政府信用的基础上。自90年代以来,外资进入以FDI为主,特别是1992年以来,我国资本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流入我国的外国资本年均增长速度为32.1%。从外资结构上看,FDI占全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为58.8%,随后连年增长并始终保持在70%以上,2002年,我国FDI实际利用金额达到527.43亿美元,同比增长12.5%,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FDI接受国。吸引外商投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FDI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日益显著,大量FDI的利用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弥补了资金缺口,引进了高新技术,促进了产业升级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这种形势下,采用合适的对策,更好的吸收、利用FDI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就成为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FDI的来源、区位及产业分布特征

我国吸收FDI的主要来源地是港澳台地区,但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深入,FDI的来源地结构不断改变,来自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的FDI不断加大。截至2005年,来自香港的FDI最多,占资金总额的45.73%,其次是美国、日本和台湾省,分别占8.9%、8.11%和7.39%。此外,我国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投资尽管在总量上占有绝对优势,但就平均规模而言,远不及欧美等发达国家。

由于我国采取由沿海地区逐步向内陆地区梯度推进式的对外开放政策,以及经济地理区位与软硬件投资环境的差异,使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的FDI在区位选择上出现了从南到北、由东到西逐步推进的趋势。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吸收的外资高度集中在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南部沿海地区,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南部沿海地区减少的外资份额逐步转移到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京津塘为中心的环渤海湾地区。1992-2005年,我国累计87.3%的FDI分布在中国东部包括东部直辖市和东部沿海,累计12.7%的FDI分布在中西部。此外,从FDI发展趋势看,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的比重有所下降;中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的比重逐年上升,而包括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和河北的北部沿海地区的FDI比重也在不断上升。

外商对我国各产业的直接投资并非平均分配,截至2005年,我国累计FDI达8280.59亿美元。其中包括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为157.59亿美元,仅占全部外资总额的1.9%,这主要是由我国实施的以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体制所导致的,此外,我国的第一产业也不存在比较优势;第二产业为5242.86亿美元,占63.32%,这是因为我国FDI的来源主要是港澳台地区,而他们主要从事第二产业的制造业;第三产业占全部外资的比重为34.78%,其中房地产、公用服务业累计吸收1810.81亿美元,占21.87%。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中吸收FDI的主体,约占2/3,金融、保险、外贸以及信息服务等其他行业吸收的外资有限,这是由于这些行业起步较晚。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保险业将会吸收更多的外资。

二、FDI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结构的变化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以及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FDI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自2000年以来,FDI占GDP的份额始终维持在3.2%左右。有研究认为,我国GDP增长率中2%-3%归因于外资的贡献,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GDP增长率的差异,大约有90%由外商投资引起,FDI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之一。

2.吸纳FDI是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发展差距的重要途径。FDI是我国大规模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重要来源,也是我国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的主要原因。此外,FDI提升了我国制造业的竞争水平,将发达国家长期积累、高额投入的人力资源和知识技术转移到我国。

3.大规模FDI的流入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FDI实现的生产扩大,既会加深对我国的市场渗透,也会进一步拓展新的第三国市场,从而使以贸易导向的生产带来总贸易量的净增。

4.FDI企业是我国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基于我国目前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资源稀缺的基本国情,吸引FDI意味着利用工业国的剩余资本,为我国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迄今为止,外资企业已经为我国制造了近300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三、我国利用外资发展的新趋势

目前,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大为改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国内统一市场日趋完善,从而大大降低外资进入的交易成本和体制风险,此外,我国社会的稳定、市场的开阔都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在当前经济稳健增长阶段,我国利用外资的结构和方式将发生新的变化。

1.外商投资的规模结构将更趋合理,外资来源更为多元化

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将纷至沓来,充分利用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水平以及要素成本差别较大的因素,着眼于全球经营战略,潜心投资于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大型基础设施、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拥有专利技术和专业化生产优势的中小企业,也会到我国寻求投资机会,发展符合国内外市场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及产品。因此,外商来华投资的规模结构将呈现大项目增多、平均规模扩大、大中小项目并举的发展趋势,这对我国发挥国际比较优势大有裨益。

2.外商投资的地区分布将由南向北、由东向西进一步扩展

东南沿海地区具有优越的区位、完备的基础设施、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先行改革开放的体制优势,仍将受到外资的青睐;同时,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化工业和大型国有企业聚集的地区,也将在我国掀起新一轮外商投资热潮;在西部开发战略的推动下,中西部地区将会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加之投资领域的外资准入条件较东部地区更为宽松,政策也更为优惠,因此,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3.外资的产业分布将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新一轮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间产业转移的新趋势,以及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制造业吸纳外资的重点将由劳动密集型的轻加工组装业转向重化工业、深加工业和高技术产业;我国农业资源多样化,农村劳动力丰富且人力成本低廉,有望较大规模地吸收外商投资;服务业引进外资的增长速度将超过制造业,银行、保险、旅游、电信、运输以及各种服务业将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在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利用外资也将有新的发展。

4.利用外资的方式将更加多样化

在继续以原有的方式吸纳FDI的同时,允许外资收购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逐步放开跨国企业并购,允许外资参与国内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外商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战略投资,必然会把参与国有大型企业的改组改造作为他们的重要选择,并与更多的非国有、非公有内资企业相融合,将我国企业纳入其全球生产经营体系;一些成长较快、规模较大的非国有、非公有企业和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将成为外商关注的焦点。

四、政策启示

针对FDI中存在的问题,以及FDI发展的新趋势,我国应及时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以更好的吸收利用外资。

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的改善,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法制环境,包括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优越的人才环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大力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高效廉洁、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目前,在较大规模的独资企业中,对于市场竞争和投资环境的敏感度均已超出传统意义上对于廉价成本的追求,作为战略性投资者的跨国公司已完全放弃低成本进入的选择,从外商主观评价的层面上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出,投资环境是否具有竞争力对区域经济吸引和利用外资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7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效应;利用外资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6-0071-02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即FDI),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FDI的流入与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普遍认为FDI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河南省作为我国一个内陆省份,经济外向度相对较低,开放型经济发展缓慢,尤其是吸引FDI的数量累积额占全国的比例较小。在建设中原经济区的伟大进程中,提升利用FDI的水平及其经济效应对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在深入分析河南省利用FDI现状的基础上,实证分析利用FDI的经济效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河南省利用FDI的经济效应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利用FDI的数量快速增加。1985-2010年,河南省签订FDI协议(合同)个数、协议利用FDI金额与实际利用FDI金额都呈现显著增长,尤其是1994年以来,利用外资数量呈现单边增长态势:签订协议(合同)个数由1985年的29个增加到2009年的362个,增长了11.5倍;协议利用FDI金额由6870万美元增加到578385万美元,增长了83.2倍;实际利用FDI金额由565万美元增加到624640万美元,增长了1104.6倍。河南省利用FDI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FDI以独资经营为主要投资方式,2010年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达到58.7%,合资经营所占比重为30.6%,合作经营所占比重为9.7%。(2)FDI主要来源于我国香港地区,2010年来自香港的外资占全省实际利用FDI的比重分别达到52.7%,2008年高达64.6%。(3)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是利用FDI最多的产业,2005-2010年期间第二产业实际利用FDI的比重分别达到74.6%、74%、72%、73.3%、68.2%和72.4%,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48.8%、52.8%、46.5%、45.6%、51.1%和52.5%。

1.1 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总体效应分析

对位于中部地区的河南省来说,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两大根本性问题是经济总量的扩张和市场主体的成长。这两个问题的背后,都回避不了一个最重要的支撑因素――资金投入,而这恰恰是中部地区最为稀缺的要素。对中部地区而言,解决投入问题,一个最现实的选择是招商引资。资本稀缺的中部地区可以通过引入国外、境外的资金,培植市场主体,实现经济总量的扩张,对河南省尤其如此。

为更好研究FDI和河南省经济增长的统计关联,以每年的FDI对GDP回归(取双对数计量模型),建立回归方程LNGDP=c+αLNFDI+μ,选取1985-2010年的河南省GDP与实际利用FDI金额(其中GDP单位是亿美元,FDI的数据单位是万美元,数据都是以1985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得出的实际值,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年鉴),采用Eviews.6.0数据分析软件对时序数据进行了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分析结果如下:LNGDP=1656.515+0.047LNFDI。方程表明,当FDI每增长1%,GDP增长0.047%。这说明引进FDI对GDP有扩张效应,引进外资的经济效果很明显。

1.2 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直接效应分析

(1)资本形成效应。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河南省资本形成的带动效应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FDI弥补了河南的资金缺口,增加了该地区的资本存量,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与“双缺口”理论相反的是,河南省不存在资金缺口和外汇缺口,反而存在“双溢出"现象,即省内储蓄超过省内投资并且一直存在对外贸易顺差和外汇盈余。

其次,弥补了河南省的技术缺口,提高了河南省投资质量。外资企业同省内企业相比,具有更高的资本密集性和技术密集性,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了河南省投资效率。

(2)贸易促进效应。

一般来说,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促进效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衡量的最直接方法是考察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自1992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大幅增加,特别是2003年随着进口额和出口额的跳跃性增长,进出口总额也上了一个新台阶,FDI为河南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做出了贡献。

1.3 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间接效应分析

(1)技术进步效应。

根据资本外溢效应的作用机制,FDI对河南省的技术进步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内外资企业的联系效应。按照现代产业价值链理论,企业是其产品价值链中的一环,它要向其上游的企业购买原材料、中间产品、生产要素或服务。事实上,许多外商投资企业产品价值链的上游企业大多是国内企业,外资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必然会将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向国内的供应商灌输。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这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质量。例如,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黄河租赁有限公司,新乡汤川精密机械金属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南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和爱迪生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等;②外资企业带来的竞争效应。外资企业的进入加剧了当地市场的竞争程度,会对国内同类企业产生显着的竞争效应。同时,内资企业的技术进步也会对外资企业带来竞争压力,反过来迫使其提高技术,从而达到一种技术的螺旋型进步趋势。这类企业主要有洛阳哈斯曼制冷有限公司,平项山双鹰联合电力有限公司,中原桑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郑州中法原(供)水有限公司等。

(2)产业结构调整效应。

要素禀赋结构理论表明,生产要素供给结构的变化将影响产业结构的演进。外商直接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作为资本对区域产业结构的演变必然产生影响。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伴随着经济增长,必然要实现产业结构的演进。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的产业结构演进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基本上平稳上升;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有小幅上升但是不稳定,具有阶段性。

2 提升河南省利用FDI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目前河南省的发展既存在动力不足,缺乏新的投资来源和技术支撑,又存在缺乏竞争意识、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河南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其利用外资的速度和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今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因此,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全面加快利用外资步伐,切实改善包括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努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造就开放型的社会文化环境、改善融资环境等内容的综合环境,努力营造公开、平等、自由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是河南省提高利用FDI水平的关键。

2.1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造就开放型的社会文化环境

打破内陆封闭意识和传统思想束缚,扩大开放程度。要摒弃陈腐的观念,学习吸收国外尖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增加收入与就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最大程度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要提高对外商和外资的认识,一切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积极主动地吸引外商来河南省投资办企业,敢于推出骨干企业与外资合营和合作。

2.2 切实抓好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改善投资硬环境

(1)大规模开展能源、交通、通讯、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

除少数城市外,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较差,为满足改革开放、扩大引进外资的需要,增加河南省投资环境吸引力,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交通、邮电能源等。同时还要努力改善涉外服务条件,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在主要城市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星级宾馆。

(2)加强商业和市场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商业和市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和金融、技术、信息、劳务、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要采取灵活政策,和邻省搞活边贸,严格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加快市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树立社会主义大市场的观念,破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陈旧概念,彻底解决在商品紧俏时限制本地商品外销、产品积压时又制止外地商品流入、人为造成自我封闭状态的问题。

(3)加快郑州和洛阳的铁路、公路、航空口岸和保税区建设。

远离海岸线和缺乏直接对外联系口岸,是内陆省份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和世界经济联系最大的障碍因素。因此,利用河南省四通八达的内陆交通优势,特别是第二条欧亚大陆桥开通的有利条件,在河南省交通枢纽地区建设内陆口岸,将海岸线引伸入内地,建立和世界经济联系的直接通道是十分必要的,这将大大提高河南省和国际市场与经济的联通能力,改善河南省投资环境状况,增加吸引力。同时,加快保税区与保税仓的建设,也是进一步改善河南省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

2.3 改善投资的金融环境

(1)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

吸引外商投资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解决资金问题的重点是在发挥金融部门职能作用和优势的同时,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首先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金融体制可仿照经济特区实行金融业务交叉,打破各专业的业务分割,另外还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银行,一方面可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减轻河南省银行贷款资金不足的压力。开放外汇调剂市场,外汇管理部门应放宽对兑换范围的限制,不仅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也允许内资企业参加,保障外资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出的自由。

(2)健全外商投资的服务体系。

软环境的改善除了观念的转变、素质的提高、形象的改变以外,还要具体搞好外商投资一系列的服务体系和建设,它包括进出口海关服务体系、政策咨询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项目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体系、生活物资保障服务体系、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体系等。

(3)优化外资产业结构。

制定引进外资的合理产业政策,加快河南省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①由加工型向基础型转变;②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③由粗加工向深加工系列化配套化方向转变。

参考文献

[1]袁伟,贾建华.我国吸收FDI的特点及趋势分析[J].江苏商论,2011,(10):71-73.

[2]周文娟,张坚.经济转型时期江苏省吸引FDI的现状与建议[J].江苏商论,2011,(10):74-76.

第8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一、部分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立法情况及特点(表1)

(一)立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大体相同或相似。20世纪六十年代域外金融监管普遍放松,一方面刺激了资本流动,原有体系不能满足需求,交易清算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资本流动加快,投机机会增多,券商普遍利用自身优势,采用虚假信息、操纵股价等行为,首先是致使自身濒临关门破产,再次也造成投资者大量损失,严重挫伤市场信心。在这种背景下,各国或地区纷纷成立投资者保护组织(最早是投资者保护基金)来重树投资者信心。

以美国为例,六十年代末美国证券业遇到经营危机、财务困难,以及市场萎缩的打击,造成数百家证券经纪商被迫合并或停业,或因为无法对客户履行义务而破产,不少投资者担心资金的安全,纷纷撤离证券市场。为重树市场信心,美国国会在1970年通过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

(二)立法模式的选择。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立法模式也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类:第一,在基本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投资者保护组织专门立法。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台湾地区和印度等。如美国国会在1970年通过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第二,未制定投资者保护组织专门立法,只在综合性法律中规定投资者保护组织的相关条文。如英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地区。英国在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中,规定了金融服务局应根据规定成立金融服务赔偿计划,在相关人不能或者可能无法赔偿的情况下,代为赔偿。

(三)与政府监管机构间关系的选择。虽然域外对投资者保护组织监管机构规定各异,但归纳起来,投资者保护组织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主要存在两种形式:

一是隶属关系。主要有英国、印度、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等。如英国规定须由金融服务管理局设立计划管理人管理金融服务赔偿计划。计划管理人委员会主席及其他组成人员须由金融服务局任命和免职;主席的任命和免职还须获得财政部批准。

二是非隶属关系,仅是监管关系。主要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如美国规定SIPC是在国会要求下成立的证券业非营利性会员组织,但仍受到SEC的监管。

二、部分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的作用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的作用也越来越广泛,从最初单一赔偿功能发展到目前赔偿为主,兼具投资者教育、诉讼、清算破产证券公司等功能。

(一)赔偿功能――投资者保护组织最基本的功能。成立之初,域外投资者保护组织就定位于补偿投资者,恢复市场信心。该功能的特点主要有:

1、仅对一般投资者赔偿,排除合格投资者、机构合伙人、股东、董事或高级职员等。如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就明确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赔偿范围不包括面临破产的证券机构一般合伙人、股东、董事或者高级职员,持有其任何类型证券达5%或以上的优先股股东,占净资产份额5%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管理和政策具有控制影响力的人等。《新加坡证券期货法》第186条也明确把合格投资者排出在外。

2、赔偿的范围较广,包括各种类型的证券。这与域外对证券的定义较宽泛有关,如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就把股票、政府债券、共同基金、票据、无抵押债券、股权、认股权证、期权、货币市场基金和可转让存单都包括在赔偿范围内。

3、规定了赔偿后组织的代位追偿权。如台湾地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第21条就规定:保护机构依第一项规定偿付后,得于其偿付限度内,代位行使证券投资人或期货交易人对于违约证券商或期货商之请求权。保留组织的代位追偿权,对震慑市场,维护市场的稳定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投资者教育功能――近期的关注点

1、赔偿类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投资者教育。域外赔偿类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法定职责中一般都没有要求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而且这类组织投入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精力一般都较为有限,其开展的教育多与介绍保护基金有关。如美国SIPC、加拿大CIPF都通过印制小册子等方式向投资者介绍保护基金,CIPF还同相关机构创立了有关投资者保护的门户网站就是一例。

2、非赔偿类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投资者教育。除了以上这些赔偿类组织外,有些国家还有各种专司投资者教育职能的投资者保护组织。这些组织专门从事投资者教育工作,其教育等工作做得非常出色。如加拿大证券行政会(CSA),印制各种各样的宣传册或者其他出版物,召开研讨会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另外,还寄送《投资者警报》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中一些欺诈活动。

(三)为政府立法提供建议。一些国家投资者保护组织还进行了一些活动,为政府立法提供建议。如加拿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SIPA)目前相继了《给中小投资者一个公平的机会――改革共同基金产业》、《入息信托:我赢定了――个人投资者和退休基金注意到了缺失的结构》和《SIPA:五年回顾――中小投资者眼中的加拿大投资者保护》等报告。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加拿大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加拿大中小投资者的无奈,期望能够引起当局的重视。

(四)其他功能

1、代为集体诉讼或帮助应诉。部分投资者保护组织还代表自己的会员进行集体诉讼或帮助应诉。如,SIPC作为托管人参加了对全国城市银行的诉讼。最终法院支持原告以违约和证券欺诈以及协助欺诈等几项诉求被告,并且判决银行支付615万美元。

2、清算破产证券公司。如,美国SIPC在证券公司的破产程序中扮演了非常重要和活跃的角色。在美国,也只有SIPC才能够把一个破产的证券公司转入到清算的程序。

三、域外经验借鉴与我国投资者保护组织的运作

(一)立法模式。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立法,无论是进行专门立法还是在综合性法律中规定,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投资者保护组织立法。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投资者保护组织的法律层级,更好地发挥保护投资者的作用。

而我国目前只有一部名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是由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的,效力层级比较低,不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据报道,作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法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目前正在起草之中。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仍是一部行政法规,建议制定《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另外,可借鉴香港经验,在制定一部基本法律的基础下,把基金申索、征费、赔偿限额及投资者赔偿公司职能等运作细节通过4个附属法例规范。既强化了赔偿基金运用的可操作性,也增加了基金赔偿的透明度、公开度,增强了监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与政府监管机构间关系的选择。域外主要投资者保护组织,或由政府机构设立,或由交易所设立。而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由国务院出资,归口中国证监会管理。

我国投资者保护组织不应由交易所设立。从域外经验看,存在多个证券交易所的国家,一般都采取独立模式,以便更好地覆盖全国的投资者;地域较小、证券交易集中在一个交易所的国家或地区,则倾向于采用附属模式。我国证券市场集中在两个证券交易所,采取独立模式,能够更好地使基金保护覆盖到全国投资者,同时成本也相对较低。

(三)强化投资者保护组织的赔偿功能。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强化市场信心,永远是投资者保护组织最基本的功能。从域外经验看,限额偿付是投资者保护组织都具备的基本功能,虽然总体实际偿付并不多。

2007年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共筹集基金306.644亿元,共使用基金186.326亿元,占筹集金额60.76%。可以说,我国目前赔偿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有力地保护了证券投资者利益。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基金的用途为:“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较之域外,我国的赔偿范围还较小。

(四)发挥投资者保护组织的其他功能

1、投资者教育。从域外经验看,各国主要赔偿类投资者保护组织投入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精力较为有限,其开展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多与介绍保护基金有关。如美国SIPC、加拿大CIPF都通过印制小册子等方式向投资者介绍保护基金。在这些国家,除赔偿类投资者保护组织外,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等都开展投资者教育,另有大量专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投资者保护组织。总的来说,是否将投资者教育作为赔偿类组织的基本职能还是与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法制的健全程度有关。

我国目前这种专司投资者教育的组织几乎还是空白,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等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也还刚刚起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从成立开始也承担了大量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我国应大力发展专司投资者教育的组织,充分挖掘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等的投资者教育资源,能够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解放出来,专司投资者赔偿工作。

2、代为集体诉讼或帮助应诉。除了上述功能外,部分域外组织还有代为集体诉讼或帮助应诉功能。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中小股东一般难以得到切实补偿。单独对公司提讼的费用并非一般小股东所能承受,而且个人相对于作为组织体的公司,在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如由专业机构组织中小股东集体诉讼,有利于平衡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境外主要投资者保护制度类比》,http://省略/conference/pages

第9篇:境外直接投资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从1978年截止到2008年,GDP由64.73亿元增长到3176.11亿元,增长了11个百分点。同时,甘肃省在利用国外直接投资的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范围也逐渐增大。本文阐述了外国直接投资与甘肃省经济发展的定量关系,针对甘肃的发展前景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对策。

(一)甘肃省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总体概况

据相关数据统计,从1995年至今,甘肃省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份额与合同签署的外资份额存在较大误差、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利用效率低、合同签署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数据缺失等。举例来说,2004年,甘肃省签署合同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项目有将近70个,利用直接投资的总金额多达32564万美元,这是自从1995年以来的最高份额,但是资源的实际利用率非常低,只有3539万美元,占了合同总金额的10.87%。另外,在2005年,甘肃省的实际利用外资份额开始出现拐点,除了在2008年出现一次较大的波动外,其余时段都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

(二)外国直接投资在甘肃省各产业之间的分布状况

据资料统计,甘肃省三次产业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比例自1995年以来基本保持平稳状态。从三次产业分布的绝对量来看,第二产业的比例最多,占有绝对的优势,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份额也在逐年增大;其次是第三产业,而第一产业所占的比例最小,比例变化也不明显。

二、外国直接投资与甘肃三次产业发展关系的定性分析

(一)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水平较低,产业发展不平衡

甘肃省地处我国西北部,气候恶劣,自然条件差,资源贫瘠,属于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处于十分落后的局面,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这样的情况使得国外直接进入投资的规模相对偏小。同时,单一的产业结构使国外直接投资只能以第二产业为主。此外,由于地理位置等区位因素的限制,西方许多地区缺乏完整的市场体系和发展规划,尤其是甘肃省,它的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甘肃缺乏合理的市场规划,没有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等监管体制也不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种种原因导致了市场的发育程度降低,从而导致了市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水平都很低。在这种低消费的状况下,外商投资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失去了应有的市场,没有消费需求自然就无法吸引投资,因此会限制外商投资的发展。

(二)投资环境相对恶劣,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力不足

甘肃省地理位置特殊,长期的风沙使甘肃的土地荒漠化现象严重,水资源极度短缺,风沙肆虐,生态环境状况不佳。现阶段,制约甘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环境恶劣,其中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干旱和风沙。除自然环境恶劣外,甘肃省的交通运输线路不够发达、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通讯也相对落后,这些因素也是影响外资投入的重要原因。另外,甘肃省的发展软环境也相对落后,公共教育程度和文化普及程度都偏低,市场经济意识也比较薄弱。

三、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吸引力的相关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这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最直观因素。总体来说,就是要彻底改善甘肃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切实推进甘肃省的全面建设。首先,要加强基础设置建设。大力改善甘肃省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妥善处理风沙和干旱的现象,将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推动生态产业的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同时,完善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的建设。加强节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铁路内外的大通道建设、加强通讯数字化建设,加强区域通讯网的全面覆盖。此外,要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鼓励多种经济发展。最后,政府要改善和规范自身的行为,切实为百姓谋利益,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地位,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切实促进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

(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甘肃省要努力促进产业结构平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首先,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要忽视城市化建设,做到均衡之中突出重点。将外国直接投资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其次,大力发展农村企业和经济,改善外资只集中在第二产业的局面。将外资的目标转向第一和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平衡发展。

(三)改善人力资本状况

改善经济状况离不开人才培养。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尤其是专职教育,为加工制造业提供专门的人才。加强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为外商提供技术型和管理型人才。采取相关措施留住高端人才,或者进行人才返聘,将中东部的优秀人才留在甘肃,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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