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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国直接投资发展迅速,增长势头强劲,海外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其中彰显的突出问题是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战略规划的缺失,最终导致的是“中国”和海外直接投资收益率较低,因此制定海外直接投资战略规划意义重大,主要包括: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国内产业的实际状况,制定对外直接投资产业规划;根据企业竞争力的强弱制定区位选择规划;根据世界经济发展规律制定海外投资时间规划,以及企业微观规划与整体规划的协调。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国家战略规划 中国 核心问题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家战略规划研究的意义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历史短但发展迅速,2000年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对外直接投资经过12年的发展,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行业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变成对外直接投资额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矿业和油气领域为主的中国第一轮海外并购热潮正被农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以及汽车领域所取代。2002-201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达52%。2008年到2011年,美国经济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使得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很多欧洲国家困难重重,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这一阶段却仍然迅猛发展,增长势头强劲,很多企业海外并购扩张的过程中也忽视了国家方针政策,整体呈现为一种国家战略协调缺失的严重混乱状况,直接导致的结果是企业海外投资收益率较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实践比理论发展迅速得多,盲目性也更大,要让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健康发展下去,政府应该制定整体性的战略规划,引导国内企业选择正确的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切实提高对外直接投资收益率。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家战略规划缺失产生的问题
(一)造成经济损失惨重
石油、天然气、铜、铝等国内紧缺的战略资源,仍然是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国内企业有着浓厚的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因为担心进一步上涨,价格越涨越买,而且不管多高的价格,只要能够保证有资源,国家也不会追究这些企业的责任。结果,重视眼前现货,忽视投资战略规划,总被国际战略资源市场牵制着,处处被动,经济损失惨重。
(二)并购成功率较低使得海外直接投资理想较难实现
Dealogic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企业跨境收购的失败率为全球最高,达到12%;2010年,这一比率降至11%,但仍为全球最高。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公司2010年海外收购的失败率仅为2%和1%。我国海外直接投资战略的缺失使得海外直接投资并购成功率较低。
(三)恶性竞争造成哄抬并购价格
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但在海外并购的很多案例中,经常会出现多家中国公司之间相互竞价,最终抬高的是并购价格。并购中的企业相互竞价固然不可避免,但是如果考虑整个国家的战略进行适当地协调,那么有些恶性竞价的行为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企业海外并购中更多的是考虑公司的利益,而不是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而竞价的结果往往导致并购成本高升,即使并购成功,高昂的并购成本也使得并购收益大大降低。例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都与新加坡的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接洽,讨论购买其在标准渣打银行的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苏丹一个管道项目上互相竞争;因此,缺乏战略规划产生的恶性竞争哄抬价格,损害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收益。
(四)对外投资随意性大造成海外重复投资
我国尚无对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战略和行业规划,也没有明确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导向。由于对外投资缺乏统一的导向、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企业之间各自为政,对外投资随意性大,例如,高科技领域、劳动密集型领域、基础建设领域近几年海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造成企业海外重复投资,在国外市场上我国企业相互之间恶性竞争,加上西方国家善于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使我国企业与当地企业相互对立,严重破坏我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整体投资收益。
(五)“中国”成为重要投资障碍
实际中由于缺少战略规划,一个小型的外国市场同一行业突然出现数家实力雄厚的中国企业,或者在并购一家外国企业时同时出现几家资金雄厚的中国企业,使得东道国政府和企业非常担心,进而对中国企业层层设限,加上媒体经常用夸大的语言报道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于是“中国”出现了,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障碍。
(六)对外直接投资收益不佳
根据商务部统计,我国企业海外投资65%都陷入亏损。另有估算指出,2008年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损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已超出当年新增的并购规模。海外直接投资收益不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战略规划缺失密切相关。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家战略规划应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缓解或避免“中国”的影响并提高我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成功率
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成为影响我国海外经济利益的重要障碍。因此,通过积极、正面的沟通,打消投资东道国的疑虑,加强境外公关能力建设势在必行。要大力宣传我国对外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建设的积极影响,比如带动资金和技术,增加当地的就业与税收,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提高经济增长率等。在宣传中,要注意引用一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增强形象宣传的正面效果。这就为双边投资和经济合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战略规划,从行业、产业、投资区位、时间段等方面进行限制,避免产生“中国”,提高我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成功率。
[关键词] 走出去 国际贸易中心 贸易发展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3)06-0078-04
[基金项目]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项课题《对外直接投资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3—GR—08),上海海关学院优秀青年教师项目(编号:2312065)。
[作者简介] 李凌(1979 — ),女,河北唐县人,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上海海关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对外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
实施“走出去”战略,带动贸易发展,是近年来我国外贸发展的新思路。在“走出去”战略推动下,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迅速增加,投资的行业和范围也逐步扩展。截至2011年底,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4247.8亿美元,分布全球六大洲的177个国家(地区),几乎涵盖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类别。
在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把握“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机遇,带动贸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实施“走出去”战略,
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贸易的发展繁荣是一个城市能否成为国际贸易中心的核心基础。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不仅有利于贸易规模的扩大,而且能够促进贸易结构优化以及贸易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注入新的推动力。
(一)带动贸易规模提升
《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到2015年实现上海地方进出口总额5400亿美元,年均增长8%左右;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1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总量规模45亿美元,年均增长达到30%。
然而,近期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上海的贸易规模有所萎缩。上海海关的数据显示,2013年前5个月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3169.8亿美元,同比下降1.8%,上海市进出口总额1721.8亿美元,同比下降2.59%。通过企业“走出去”带动贸易规模提升,对于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带动贸易结构优化
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要求上海在贸易结构上以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商品和服务进出口为主,强调中间品贸易、最终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突出金融、咨询等新型服务贸易以及生产贸易的主导作用。然而目前,上海的贸易结构距离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服务贸易的比重仍然较低,特别是计算机、信息服务、金融、咨询、电影音像等新兴服务贸易项目。2011年,上海服务贸易总额为1292.7亿美元,占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22.8%①。其中,运输和旅游两大传统服务贸易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2011年这两个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分别为394.3亿美元和447亿美元,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65.1%。而咨询、金融和保险、计算机信息和通信等新兴服务业进出口的比重仍然较低,仅分别为12%,4.2%和4.1%。可见,优化贸易结构已经成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亟待突破的问题。通过推动国内技术成熟的行业到境外开展装配生产,不仅能够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而且企业对于市场调研、运输、金融、咨询等服务的需求还会带动相关服务贸易出口,实现贸易结构的优化。
(三)带动贸易主体多元化
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除了要大力吸引国外跨国公司来上海投资创业之外,还必须加大力度培育本土跨国公司,这是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任务之一。上海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比较大,而本土企业的贸易参与度相对较低。2013年前5个月上海市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1124.4亿美元,占同期上海进出口总额的65%。其中出口535.9亿美元,进口588.5亿美元,分别占66.6%和64.2%,而本土企业进出口规模仅占35%。可见,现阶段发展多元化贸易主体的关键在于提高本土企业的贸易参与度。在推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营造良好的商贸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和提供优惠政策,有利于在上海集聚和培育我国本土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从而实现贸易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对上海早日建成具备强大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新型国际贸易中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上海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条件分析
(一)有利条件
一是较强的要素集聚能力。截至2012年底,外商累计在沪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03家、投资性公司265家、研发中心351家,上海已成为中国大陆投资性公司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多的城市,外资研发中心数量亦仅次于北京,居全国第二。众多跨国公司总部云集,提升了上海的资本、劳动力、信息等要素集聚能力,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企业向海外拓展的基地。上海较强的要素集聚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在人才储备、国际化服务和国际商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的国际商务服务基础。上海集聚了众多在金融、证券、保险、会计、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领域的国际化机构,具备较为完善的商务服务基础。早在2003年,上海已经成为全球各大保险公司抢占中国市场的主要阵地。美国友邦、美亚保险等国际著名保险业巨头均扎根上海。世界著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的运营总部也均在上海。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JP摩根等诸多国际投资银行均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全球排名30强的律师事务所,有15家进驻上海。此外,上海还汇集了各国领事机构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这些国际商务服务机构能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重要的融资、保险、法律、会计、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的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是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上海商业环境优越,对高层的海内外人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也为上海储备了大量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2011年上海外企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达到120.18万人;归国留学生人数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留学人员的1/3,其中70%来自发达国家,90%以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30%以上在海外企业中有管理工作经验。大量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上海,为企业开展海外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人才资源保障。
四是已有海外投资企业的示范效用。在对外开放的30多年间,在沪外资企业的管理理念、经营模式、海外战略都在无形中产生出溢出效应。上海本土企业在海外扩张中经过多年的学习和摸索,现在观念和战略上逐渐成熟。上海汽车集团、上海企业、光明乳业、上工申贝、复星集团等知名企业集团在“走出去”的实践中取得了骄人成绩,同时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外投资经验。已经成功“走出去”企业不仅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而且为试图开展海外投资的企业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二)不利条件
一是企业海外投资缺乏融资支持。目前在上海,海外投资项目贷款完全是企业自主行为,没有得到财政贴息支持。企业海外投资保险也没有专门机构,在审批环节中对投资于高风险国家的企业和机构没有实行强制性投保制度,不能有效保护海外投资。本土企业海外经营的投资收入、红利和管理金收益需按规定纳税。对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技术输出产生的成果也无明确的税收优惠。对跨国经营企业在境外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市场拓展、上市推进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尚未出台相关资助措施。此外,民营企业融资门槛高、渠道窄的困难未明显改观。
二是商务成本偏高。2012年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22595元,办公类物业成交均价24319元①,一些核心地块的商用写字楼成交均价更是超过85000元。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上海的房地产价格指数一直位居北、上、广、深四大城市之首。除了房产成本以外,上海企业用工成本,特别是社保成本也居全国前列。此外,上海的交通成本、城市交通拥堵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商务成本。商务成本高启,不仅制约上海企业的海外投资,而且还会使国内其他地区的企业望而却步,削弱上海对于本土跨国企业的集聚能力。
三是市场垄断的长期存在。在上海的经济发展中,国有企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大量国有经济的存在造成了产业垄断,形成对民营企业的挤出效用。上海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起步早,后期落后于苏浙,受国有企业形成垄断影响的重要的原因。这种情况不利于上海对外直接投资和贸易的主体多元化发展,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形成一定制约。
三、“走出去”带动上海贸易发展的路径
(一) “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的产业选择
从发挥比较优势的角度来看,制造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走出去”带动外贸发展的主导力量。上海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结构要优于全国,在发展“走出去”带动贸易规模提升和结构优化上具备更大的优势和潜力。《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有73%投向第三产业,而第二产业的投资仅占26%。可见,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未能较好地发挥比较优势。相对而言,上海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业结构则更加合理。截至2012年底,上海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约为30亿美元,占上海对外直接投资总规模的26%,仅次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位居第二,是上海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行业。
在发展“走出去”带动贸易规模提升和结构优化方面,上海应走在全国各省市前列,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第一,要通过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简化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程序,放宽相关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外汇使用限制等方式,促进纺织服装、玩具、鞋类及家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第二,简化和协调进出口程序,减少行政障碍,降低通关成本,加速推动相关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下的机械设备、材料、零部件、燃料等相关货物的流动。第三,鼓励企业以技术入股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带动专利、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技术贸易的发展。通过促进制造业相关“边际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上海、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贸易规模扩大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二) “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的区位选择
在以“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的实践中,区位选择应以东南亚、非洲、拉美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为主。东南亚等地区的新兴经济体正在崛起,如越南、泰国、印度、马来西亚、缅甸、老挝等国家,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较低,正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期。另外,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推进,这些国家的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政策较为优惠,是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理想目的地。非洲、拉美等地区的大部分国家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处于较低层次,产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长期以来只能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大量的工业制成品依赖进口。同时,这些国家大多处于经济增长的起步或加速阶段,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对这些国家的投资不仅能够直接带动技术、机械设备、中间产品的出口,而且从长远来看,能够促进东道国就业水平提高,增加东道国的国民收入,从而产生更多的进口需求,为促进双边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与其原宗主国之间往往存在各种优惠贸易安排。投资于这些东道国,能够降低企业进入相应发达国家市场的阻力,使企业获取比国内投资更为有利的贸易发展空间。如孟加拉输往欧、美的纺织品不受配额限制;2006年签署的美国与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DR-CAFTA)规定,美国对DR-CAFTA国家,包括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多米尼加的进口产品实行免关税优惠,这些国家(地区)也应作为边际产业“走出去”的理想目的地。
(三)培育和集聚本土跨国公司,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促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点应立足于培育和集聚本土跨国公司。政府要从改善投资环境着手,努力构建企业海外投资的“两个平台”。
【关键词】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选择
一、引言
近年来,浙江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脚步加快,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不断上升。据浙江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在民营企业国际并购的带动下,2011年浙江全省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突破21亿美元,继2010年之后再次居大陆省区市第一。浙江省商务厅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副处长阮刚辉介绍,2011年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活跃、拓展国际市场成效明显等特点,国外经济合作营业额首次突破30亿美元,亚洲仍是浙江省对外投资流量聚集度最高的地区。
英国里丁大学的约翰.邓宁认为以往的理论只能对国际直接投资做出部分解释,无法将投资理论与贸易理论结合起来。他在总结传统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通论。通论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需具备三种优势:(1)所有权优势;(2)内部化优势;(3)区位优势。该理论是根据西方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提出来的,虽然存在诸多的局限性,但总的来说对于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具有较大的阐释力。日本小岛清(KojiMa)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是投资国国内已经失去比较优势,而在投资对象国却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比较优势的变化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威尔斯则是用小规模技术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竞争优势的来源。他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低生产成本,这种低生产成本是与其母国的市场特征紧密相关的
尽管中国学者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较晚,但也结合实际也做了较深入的研究。杨德新认为,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组织活动方式上一种新的选择,核心是充分获取网络效益,这种组织形式变化与企业的制度环境变化有着紧密的关系。宝贡敏提出了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经济论和市场控制论,将发展中国家海外投资基本动因归纳为控制市场,追求规模经济。邱立成认为,我国对外贸易、国内的资源需求、制造业的工资水平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宏观变量,他认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以成本、资源和市场导向型为主的。上述学者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动因、优势以及类型等方面做了比较详尽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然而,目前的研究文献尚缺乏对民营企业对于发展中国家家企业海外投资应具备的条件、基础的分析,也没有把投资条件很好地与投资战略联系起来。下面将先通过对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可以利用的基础条件及问题分析,对目前遇到的瓶颈提出解决措施。
二、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基础条件分析
(一)小规模生产技术优势
尽管浙江民营企业达不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水平,利用垄断技术来获取高额利润,但是在需求多元化、多层次化的市场结构中,这些企业却能找到相较于大公司其自身无法替代的技术优势。在近20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一些经营状况较好,发展较快的民营企业在技术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识积累。这些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已经达到或接近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投资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一产业也是浙江民营企业较为集中且占有优势的产业,因为工业发达国家劳动力价格较高,而一些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技术水平偏低,也就形成了浙江民营企业的特殊优势。虽然浙江民营企业不具备雄厚的财力支撑研究与开发工作,但对事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技术,其创新热情很高。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目前已有两千多家私营企业获得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两百多家私营企业获得欧洲CE认证”。不仅如此,浙江民营企业的小规模技术优势,容易上马和转产,可以避免和大型跨国公司在同一层次竞争,适合发展中国家投资环境的需要。
(二)相对于发达国家的产业优势
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浙江的优势产业,如中低档的纺织、服装、皮革、化纤、普通机械、塑料制品、文体用品等,浙江省的出口产品大多集中在这些产业上。发达国家劳动力比较贵,生产这些产品不合算,只能从一些劳动密集型国家进口这些产品,因此浙江民营企业有关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主要向技术密集型的发达国家发展。目前,浙江已经有4000多家民营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近万家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商品加工出口业务,产品遍布世界各地的150个国家和地区。由此可见,浙江民营企业在这些优势产业上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同时在产业上与发达国家又有很大差别,有利于在全球化产业细分中找到自己的市场定位。同时浙江民营企业特有的群落式发展即专业化特色产业区,在国际市场上也有竞争优势。如义乌的小商品民营企业群落、绍兴的轻纺民营企业群落、海宁的皮革制品民营企业群落、永康的小五金民营企业群落、乐清的低压电器民营企业群落、富阳的制伞民营企业群落。浙江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有效整合,让这些产业在国际市场上不仅拥有比较优势,而且拥有竞争优势,具备了“走向世界”的实力。
三、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基础条件利用中的问题分析
(一)技术创新能力弱
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充分利用小规模技术优势,但是还存在着中国企业的共性缺点。中国企业的R&D投入普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技术人员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业相对较差。浙江民营企业绝大部分从事的是技术简单、投资金额不大、便于进入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且又是通过模仿, 从生产单一小产品开始 ,行业层次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 市场竞争力差。这些民营企业往往偏重于以数量扩张为主,忽视生产技术提高,其研发费用往往仅占销售收入的1%-2%,而全球500强企业却达到了5%-20%。不重视创新的浙江绍兴县,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已经完成了设备的引进和技术改造,目前全县拥有德国、意大利等生产的世界最先进的无梭织机,无梭化程度达到90%以上,许多设备甚至比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还先进。但由于企业过去一直靠生产中低端产品获得利润,导致“一流的设备”生产“二流的产品”,最后由于过度竞争,只卖“三流的价格”。超过80%的民营企业老板认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投资时,当面对发达国家技术密集型的跨国公司, 大多数民营企业只能处于垂直分工的底层, 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二)低成本优势难以跨国复制
浙江民营企业一直靠着低劳动成本,廉价资源跻身国际市场,如今当企业将自身步伐迈入其他国家时,渐渐发现原来的优势已经渐渐存消失。
土地、资源、劳动力等因素难以国际流动,就算是国内劳动力输出,也会比国内付出更高的成本,劳动密集型优势开始弱化。当这些民营企业仍想着以从前的低成本优势拓展市场时,不仅仅被这些经济因素成本困扰着,而一些非经济因素成本也压着这些企业。当地政府有时会以资源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做法阻碍着这些企业的发展,从而使经济成本不断升高。于是一直以来国内赖以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将会不复存在,导致开展海外投资没有竞争力。宁波民营企业一舟集团花费了1000万欧元购买德国威运高集团部分股权,上世纪90年代初才成立的企业成为欧洲著名通信连接产品商的“大老板”,刺激着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念头,但是他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文化差异等各式本土问题,再者资源、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在国内外的差异也带动了生产曲线的变动。利用国外本土人力,土地资源,相较海外投资以前企业降低了低成本的比较优势,于是预想中的肥肉吃起来并不是那么可口,这也是让我们看到成功将企业走出去确实是个大问题。
四、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基础条件利用与战略选择
(一)建立海外销售渠道
随着终端为王的时代的到来, 对国内众多消费品企业而言, 今后谁会赢得市场,有效地战胜自己的竞争对手,就看谁掌握着效率高、规模大、运作灵活、运营成本低的销售渠道,。海外营销网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因为企业在海外的品牌声誉和市场影响力很大部分得益于它的设立,还在于它为产品最终能在海外投资生产,更好地推进全球化战略地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目前情况来看,丰富的劳动力是企业的竞争优势。浙江民营企业应利用好这个优势,把国内当做生产基地,像海外销售产品。企业应积极建立自己控制的海外营销网络,与国外消费者直接见面,扩展国际市场,从国内名牌走向国际品牌,扩大盈利空间。
温州的正泰集团就是这样走出去的,该公司自1990年以来,二十几年里得到了快速发展, 尤其是在实施名牌战略中成绩突出。先后在欧洲、北美、南美、中东等地建立办事机构和营销网点,现已在国外设立5家分公司和三十多个销售总。不仅如此,该集团还在美国硅谷建立了科研机构。
(二)加大科研力度,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民营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高端产品和核心技术,就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因此,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的民营企业应不断加大科研开发投入,锲而不舍地进行产品、工艺、技术开发创新,积极打造自身产品,持续提升产品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规模还过小,技术水平还较低,科研开发还很落后,单凭自身力量,想要仅用既有资源去开拓国际市场很多时候会力不从心。万向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它不仅在国内设立了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聘请了中科院院士担任公司的高级技术顾问,而且还在美国建立了自己的研发中心。近十几年来,万向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近200项,成功开发新技术、新项目300余项,技术进步对企业年总产值增长有了绝对的的贡献率。技术创新赋予了万向的强大的技术优势,而万向又凭借这一优势,先后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设立、并购、控股了31家公司,构建起覆盖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营销网络,走出了“资源外部化、产业国际化”的道路。
(三)兼并收购海外企业
随着企业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也在逐步升级,一些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已经开始兼并收购海外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民营企业提升跨国经营能力。此外,实施海外并购可以充分利用本土企业的资源,减少投资成本,借助现成的市场通路和社会关系,迅速打开国际市场,降低管理难度和经营风险。吉利通过跨国合作这种方式,适应国际化竞争环境,规避行业技术壁垒,获取沃尔沃的核心技术,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再如雅戈尔集团公司用1.2 亿美元收购美国五大服装企业之一Kellwood 公司旗下两家公司100%的股权,成为世界最大的男装生产企业。
五、结论
本文以浙江民营企业作为研究主体,立足于宏微观视角。在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普遍问题研究基础上,结合浙江民营企业的特点,对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研究发现浙江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利用基础条件具有一些比较优势,但同时发现在利用这些基础条件过程中还存在浙江民营企业技术水平落后以及低成本优势难以跨国复制等问题。如此,我们要积极做出应对政策,如海外兼并,建立营销渠道,研究中心等等,以增强浙江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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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风险无处不在,任何企业的任何形式的投资都会面临或大或小的风险。因为母国和东道国属于两个不同国度,与母国相比,东道国的风俗习惯、当地人民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以及自然环境等有着很大区别,对于这些当地特有的因素,管理者和海外职工无法完全掌握,所以,比起国内投资,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所面临的宏观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所承担的风险也更加突出,那么,什么是海外投资风险?根据已有研究,可将海外投资风险定义为:企业在国境以外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以及导致企业海外投资运营变动或者降低企业盈利率的可能性。
目前,在海外投资风险方面,国内学者所进行的研究比较深入,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海外投资风险影响因素的单因素研究、海外投资风险影响因素的系统研究以及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等方面。
2海外投资风险影响因素的单因素研究
陈世贵从交易风险、折算风险、经济风险(即汇率变动)三个层面提出了我国海外投资外汇风险的防范措施。[1]韩涛、郝洪认为对于汇率风险合理有效的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大大增强我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的综合竞争能力。[2]舒先林重点研究了跨国石油投资的经济风险,认为经济风险主要根源于国际石油市场经济要素分离的基本矛盾,提出了通过实现中国石油安全的国际化战略来规避经济风险。[3]丁君风认为跨国公司的政治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的政治环境变化而引起跨国公司理财上的不确定风险,其实质是国家风险因素中的政治影响因素层面在跨国投资活动中的反映。[4]徐凯、王定贤对海外投资并购中的法律风险按照海外投资并购战略确定及计划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和并购后整合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认为在海外投资并购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出现在尽职调查、合同谈判、融资、签约后交割的过程中,在海外投资并购后整合运营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出现在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劳工和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公司治理及管控参与和“国有化”风险方面。[5]王晓静从微观角度研究了企业海外投资的经营风险,认为风险源于采购―投入的风险、生产过程的风险和产出―销售的风险。[6]
3从整体上系统分析海外投资风险,进行风险识别王文创、陈泰锋指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主要面临投资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非商业风险,并将汇率风险划分在非商业风险的范围,认为中国企业在经济不发达、政治波动剧烈、对外汇进行管制的国家汇率风险较大。王凤丽认为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风险源于国际政治环境不稳定、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自身经验欠缺和风险管理意识的缺乏,防范这些风险需要做到: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重视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审慎使用并购方式,苦练内功,注重策略,掌握并购技巧等。[7]林婀苗、庄礼伟对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所包含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类,政治风险因素包括:东道国的政府质量与政治风险,东道国的政府控制与管理因素,东道国资源质量与资源风险,东道国人民对投资国的印象指数。经济风险因素包括:东道国国民收人及财富分配状况,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与宏观经济指数,外汇汇率的波动,劳动力供应及其成本,当地居民的消费能力与消费倾向,来自第三国的经济冲击,国际市场上的供求关系,竞争对手的实力与竞争策略,原材料的供应及其成本。[8]李友田、李润国、翟玉胜重点研究了中国能源型企业海外投资的非经济风险,从风险来源的角度把非经济风险细分为政府干涉风险等8种风险,并提出了中国能源型企业应对海外投资风险的策略。[9]范秋芳、戴秀芝等认为中国石油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着地缘政治风险、政策法律风险、国际竞争风险和跨文化管理风险,因此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应加大力度开展石油外交,尽可能了解和熟悉资源国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国际合作并且发挥企业文化的融合功能。常城、李萍、李慧认为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贸易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主要体现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风险四个方面。刘旭从企业的视角,以风险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对投资风险进行区分,认为中国石油企业在俄罗斯和中亚地区进行油气投资时,面临着宏观和微观的投资风险,宏观风险体现在资源、市场、投资环境方面,微观风险体现在财务、社会方面,同时提出了应对投资风险的主要原则。
4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陈玲基于投资主体的资产被征用之后以及其投资前后等角度来提出解决跨国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国家风险问题的防范措施。樊云志、王炜瀚认为基于我国油气海外投资货币主要是美元,我国油气海外投资必定受到美国金融服务制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我国应采取完善的风险管理手段来防范这种制裁。许慧、胡曲应、许家林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现状进行了解析,提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以及加强监管的政策性建议。郜志雄、朱占峰通过全面分析我国石油工业1992―2011年海外投资的历程,指出我国石油工业海外投资存在以下问题:对外投资管理重审批、缺监管,海外投资没有战略规划、缺少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受到非经营性因素的困扰,海外运营管理存在投资方式不灵活、企业内部运营机制不能支持国际化进程等,同时提出应完善我国石油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体制,从外交、经贸合作和经济预测三个方面降低投资风险。研究了我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认为从国内法律层面和国际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并提出了改善建议以防范海外投资风险。张承惠研究了海外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建议在建立和完善宏观战略管理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个层面建立海外风险控制机制。
关键词:韩国 中小企业 对外直接投资 扶持政策
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得到了飞速发展,投资额从1980年的4500多万美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35亿美元。投资领域也从利用投资对象国廉价劳动力和原料进行的小额制造业投资,扩大到了贸易、矿业等诸多领域。韩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除了韩国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影响外,还离不开韩国政府的积极扶持。
一、韩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扶持政策
韩国对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扶持机构主要由中小企业厅等政府机关, KOTRA(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等半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和韩国贸易协会、中心企业中央会等民间组织构成。中小企业厅负责中小企业管理和扶持政策的制定,其他众多公共机构和民间组织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
1.金融及税收扶持
(1)金融扶持
海外投资相关的金融扶持业务主要由韩国进出口银行承担,2007年韩国进出口银行强化了对海外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贷款范围由原先的当地法人所需的设施和运营资金扩大到了当地法人的投资资金。对资源投资的扶持也从原先的资源开发和生产项目扩大到了风险较大的资源勘探领域。韩国进出口银行还向对韩国海外企业注资或借款的外国政府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韩国企业或其海外子公司的海外并购提供金融协调等服务。
除韩国进出口银行外,韩国产业银行也提供海外企业收购咨询,海外投资资金贷款, 海外债权发行咨询等服务。
(2)保险扶持
海外投资相关的保险业务主要由韩国贸易保险公社承担。海外投资保险2007年以前主要以对战争、征用、汇款风险等非常规风险的保险为主,2007年以后陆续引入了海外项目金融保险,海外工程保险,海外资源开发基金保险等业务,对降低企业海外投资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3)税收扶持
国外纳税额抵免:海外投资相关的最基本税费扶持是防止国际双重征税制度,韩国在此方面采用的是国外纳税额抵免的方式。即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国内予以抵免,国外税率高于国内时不再缴税,但国外税率低于国内税率时需补齐差额。外国政府对韩国国外子公司向国内汇出的利润征税后,国内母公司可获得相应的法人税抵免。
间接国外纳税抵免制度:韩国还引入了间接国外纳税抵免制度,即海外子公司在当地缴纳的所得税和法人税,国内母公司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法人税抵免。但间接国外纳税抵免又分为子公司所在国与韩国签订的税务条约中认定间接税抵免和不认定间接税抵免两种情况。前者的情况下,只要母公司持有子公司20%以上的股权便可以获得全额抵免;后者的情况下,母公司持有子公司20%以上的股权时,可抵免其子公司法人税的50%。2007年以后,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分红征收法人税时,会将子子公司向当地政府缴纳的法人税进行部分抵免。
认定税额抵免制度:当地政府对韩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给予法人税减免时,所减免额度也被认定为在投资所在国已缴税款,可在韩国国内获得外国纳税抵免。
海外派遣人员所得税优惠:对海外派遣员工国外所得的现行免税额度为每月100万韩元,相比2006年之前的每月150万韩元,对海外派遣员工的税收优惠进行了大幅缩减。
2.人才培养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的竞争力,在于是否拥有一支能参与国际竞争、熟悉境外投资业务的法律、市场分析、公关营销等方面的企业经营队伍。韩国政府非常重视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各中小企业相关机构运行着多种长短期国际人才培训项目。
长期培训中最著名的是韩国中小企业厅主管,由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负责实施的海外市场开拓要员培训项目。该项目是将具有一定外语和经营能力的中小企业员工派遣到海外,通过实地营销活动的锻炼来培养中小企业的海外经营专业人才。首先通过3周的国内培训,然后向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的出口保育中心,KOTRA(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全球各贸易馆,韩侨企业等派遣3~9个月进行实地教育和实习。本项目的教育费用和往返机票费用由政府全额提供,海外派遣期间的差旅费会因派遣国家不同而略有差别,平均每人每月提供120万韩元。该项目从1999年至2009年间共向全球30多个国家的50多个地区派遣了3500多人。但由于该项目扶持成本过高,2010年起中止执行。
现在对中小企业员工进行海外经营的针对性培训以短期项目为主。KOTRA全球化研修院运营的“海外投资学校”教授中国、印度、东南亚等韩国企业主要投资对象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乃至商业习惯、税收及金融制度、劳务制度、海关制度、成功案例等内容, 每季度办一次班,每次学时从1天到15周不等。还有海外投资实务、M&A实务、风险管理等课程。
3.信息与咨询服务
(1)海外投资信息服务
2007年12月韩国政府建立了OIS (Overseas Investment Information System)系统。它汇总了韩国知识经济部、KOTRA、进出口银行、贸易协会、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等32家相关机构的海外投资信息,可以为企业免费提供海外投资制度、各种支持服务、不同国家不同投资阶段的针对性信息以及投资新闻、市场信息、招投标信息、成功/失败案例、海外投资统计等信息,并提供与海外投资专家的在线沟通服务。
(2)咨询服务
KOTRA的“Global Korea(GK)”承担了海外投资企业综合咨询服务的业务。GK内设置的“海外投资企业支援团”由进出口银行、贸易保险公社、韩国产业银行、国税厅、劳动部等海外投资相关机构的专家组成,提供金融(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出口保险)、税收(海外投资税收及清算相关税务)、法规(劳务管理)、投资环境及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扶持、项目信息、投资环境、海外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除此之外,很多机构还单独提供海外投资相关咨询服务。具有代表性的有韩国进出口银行的海外投资金融业务咨询,KOTRA的海外投资调查,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的海外投资中小企业法律援助,韩国贸易协会的韩中交易洽谈室,韩国情报通信产业振兴院的IT服务海外投资扶持业务等。
中国外资
表1 韩国主要公共机构海外投资相关咨询服务项目
咨询项目
负责机构
主要服务内容
备注
中国投资咨询
韩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投资环境及投资程序等相关咨询
免费
海外投资金融咨询
韩国进出口银行
对出口和海外投资相关的汇率风险管理、海外投资资金扶持政策提供咨询,
免费
海外投资调查
KOTRA
通过KOTRA海外分支机构对投资对象国的概况、物流、生产、土地使用、工厂建设、雇佣环境、招商政策等进行调查
每项收取7万韩元至17万韩元不等的服务费
国别投资咨询
KOTRA
提供对中华圈、越南、亚太地区、欧美等地区进行海外投资的细化咨询服务
免费
国际税务咨询
国税厅
通过国税综合咨询中心对海外投资相关国际税务问题提供咨询
免费
中国企业信用调查
韩国贸易协会
与中国信用调查机构合作,对中国企业信用度进行调查
7~70万韩元手续费
海外企业信用调查
韩国贸易保险公社
与海外信用调查机构合作,对海外企业信用度、资金状况等进行调查
3~16万韩元手续费
资料来源: 韩国海外投资信息系统(ois.go.kr)
为了实地帮助海外投资企业解决各种经营难题,很多机构还在投资对象国当地为海外企业提供服务。主要有韩国外交通商部驻各国使领馆(通商投资综合支援班)、KOTRA(韩国投资企业支援中心)、中小企业振兴公团(海外民间支援中心、出口保育中心 、产业协力馆)和韩国因特网振兴院(海外IT支援中心)等。
二、对中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虽然得到了迅猛发展,但也暴露出了投资规模小,盲目性强,管理水平低,融资困难,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我国政府应借鉴韩国等国家的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扶持体系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支持体系,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健康发展。
1.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将对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鼓励、扶持、指导和保护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尽快建立以《对外直接投资法》为核心的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体系,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投资形式、审批程序、融资、技术转让、利益分配、企业管理、争议解决等问题作出法律规定,为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法律保障。
2.统一管理,简化审批手续
关键词:进入模式;中国;母国因素;制度理论
一、 引言
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的全球化,引起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对外直接投资(FDI)迅速增长。中国作为世界上GDP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投资首选地。与此同时,中国正在加速其融入全球化的速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年来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中国政府近年鼓励中国企业加大海外投资力度,以此保障中国自然资源供应,并获取技术和专业诀窍。“走出去”战略的目标也是为了实现中国3.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多元化,摆脱对美国国债等低收益率投资的依赖,转投更多有形资产。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2012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1.69万亿美元,年末存量21.17万亿美元,以此为基期进行计算,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存量的4.4%和2%,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名列全球国家(地区)排名的第6位,存量居第13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2)。2002年~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49.9%。
在“走出去”的同时,中国企业面对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以怎样的模式进入海外市场,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选择怎样的模式进入海外市场,不仅决定了能否成功进入海外市场,还关系到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后续经营情况,更进一步关系到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和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二、 市场进入模式与母国制度理论的概念及评述
1. 市场进入模式。国际市场的进入模式被理解为一种制度安排,也就是企业将产品、技术、人力、管理经验和其它资源转移到其它国家的方式(Root,1994)。一个国际企业要进入本国以外的市场,有很多可供选择的方式。这个企业可以在本国生产,然后将最终产品出口。它也可以将技术、资本、人力等资源甚至企业本身转移到外国。
一般来讲,进入模式按照母公司是否拥有股权可以分为非股权型进入模式和股权型进入模式。非股权型进入模式包括:出口、许可协议、商、特许经营等;股权型进入模式包括:全资子公司、合资公司和并购等。
近年来,国际进入模式领域研究的重点基本都放在股权型进入模式上,并且随着中国企业全球运营经验的丰富,股权型进入模式是未来的重心。所以本文研究的进入模式包含全资子公司、合资公司和并购三类。
2. 进入模式领域理论回顾。经过40余年的发展,海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的研究领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折衷理论、演化理论、组织能力理论、组织学习理论,以及基于资源(Barney,1991)、基于知识(Kogut & Zander,1997)的视角都占有了一席之地。
交易成本理论是过去40年间研究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应用最广泛的理论(Canabal & Whiteiii,2008)。理论的主要思想是通过分析上述影响因素要求公司对将要进入的目标市场的控制度,选择最佳控制度的进入模式,从而达到交易成本最小化和长期效率的最大化。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是Anderson 和Gatignon (1986)。
组织能力理论对交易成本理论有补充的作用。代表人是Madhok (1997)。组织能力理论强调的是资源承诺。选择的影响因素与交易成本理论大致无异,但解释的角度不一样。组织能力理论认为公司选择的进入模式是最能够有效转移和利用资源的模式。理论强调了组织的能力,认为如果公司的资源的隐含性强,公司会选择自建全资子公司的形式。如果公司不具备所有的资源,公司可以通过合资企业或购并的形式获得其他公司的资源,增强组织的能力。
折衷理论,又称为OLI理论,基于这样一个观点——进入模式的选择包含三个因素:所有权(Ownership),位置(Location)和内部化(Internalization)(Dunning,1993)。具体来说,所有权优势与控制、成本和公司间关系有关;位置优势指的是资源投入程度、资源便利性和资源成本;内部化优势是指为减少交易和协调成本做出的努力。
演进理论认为企业进入外国市场的规模是随着企业国际经营的经验的逐渐积累而不断变化的,基本遵循这样的轨迹: 间接出口直接出口(在目标国设立分支机构等)许可经营或直接投资建厂(从合资企业到全资子公司)。解释的依据是: 当企业对外国市场了解不多时,企业不会贸然使用资源承诺程度高的方式; 随着企业国际经营的经验增加,企业对该国市场的投入就会增大,也就会要求控制度更高的进入模式。 这一理论的优点在于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行为看作动态的过程,而前述的理论都是静态地研究某个选择决策。
制度理论认为公司战略植根于公司所在母国制度背景,制度通过规制、规范及认知渠道影响公司战略(Scott,1995)。因此,跨国公司的战略决策反映了其母国的制度环境,换句话说,打上了“制度烙印”(North,1990; Peng,2003;Cheng et al.,2009)。更进一步来讲,这些制度烙印同公司层指导公司决策制定的特定规范和价值观一起构成了制度型所有者优势(Dunning & Lundan,2008),这些优势可以同其他竞争优势一起传导到东道国,并影响东道国的制度发展(Cantwell,Dunning & Lundan,2010)。于是,制度同组织紧密结合起来(Cantwell et al.,2010; Kostova,Roth & Dacin,2008; North,1990),“外来者劣势”就减轻了(Cantwell et al.,2010).
3. 国内外研究评述。现有的关于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的研究中,大部分现有的关于国际化进入模式的研究都着眼于北美,日本和西欧国家的企业(Brouthers & enn-art,2007),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可能或多或少地依赖于母国或东道国的背景设定。但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国际化的时候,与发达国家企业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到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一方面,中国企业确实从他们的西方合作伙伴那里学到很多并付诸实践;另一方面,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呈现出与西方跨国公司不同的特征,表现在如下方面,竞争优势,FDI动机,以及母国制度环境。
母国因素对于外向FDI有重要影响作用。Kang和jiang(2010)发现与经济自由度、政治印象或者FDI规制有关的制度差距对中国对外OFDI地点的选择有很大影响。王(2012)从制度理论、产业组织和基于资源视角等方面研究了中国企业外向FDI的动力。其他学者从母国制度因素切入,探究了政府政策及制度、政策开放性、经济自由度和透明度等因素对发展中国家(或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水平的影响(Luo, Xue & Han, 2010;Salehizadeh, 2007;Buckley et al.,2007)。
但是,从母国视角切入,研究母国制度因素对国际化进程中进入模式选择的文献寥寥无几。现有的关于母国制度因素对进入模式选择影响的研究,对于母国制度因素的刻画不成体系,既有宏观因素如政府支持等,又有微观因素如企业规模及所有权性质等。因此,依照制度理论建立母国制度衡量体系,并研究母国制度因素对进入模式影响的分析框架显得十分必要。
三、 基于母国制度视角的企业海外市场进入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按照Scott(1995)的制度分类,即规制型制度、规范型制度和人文—认知型制度建立母国制度衡量体系,然后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够影响企业进入模式选择的制度因素归纳其中,最后通过分析各因素对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路径,建立母国制度因素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影响的分析框架。
1. 规制型政策。
(1)政府管制强度。管制制度是为社会提供稳定性和秩序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当前的背景之下,尽管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进行了多年,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仍然占有很多的话语权,从项目审批、资金获取、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经营进行“干预”。政府的话语权过大,会造成企业的隐性经营成本增加,可能迫使企业向海外市场中寻求增长(蓝海林等,2010)。另外,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全球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还能起到规避母国管制约束的作用(Luo & Tung, 2007)。
因此,母国管制强度越大,企业越倾向于将资源投入海外,寻求海外增长。且在此过程中,向海外投资力度越大,越有利于企业将经营重心转移海外、摆脱母国管制。在其它情况相同时,当母国政府政策越不适合本土企业的发展时,企业海外市场的进入模式中的资源承诺水平、控制程度和股权投资比例越高(蓝海林等,2010)。在本文研究的三种进入模式中,全资子公司和并购是学术界公认的资源投入程度的进入方式。据此,提出命题1: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所在的区域政府管制强度越大,在对外直接投资时越倾向于采用并购或建立全资子公司。
(2)母国区域并购交易量。以往用制度因素研究进入模式的文献中,学者已经证明了东道国外资政策对进入模式选择的作用。从母国制度因素入手,也需要分析哪些制度可能限制或扩大企业能选择的进入模式的范围。特别是当今中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并购采取审批制的背景下。
地方政府出台的并购相关政策的完备性,比如并购项目的审批政策等,是影响企业是否采取并购这种进入模式的重要因素。如果地方政府并购政策不完备、审批复杂,无疑将增加并购的隐性成本(时间、贿金等。但是地方政府并购相关政策的完备程度,很难直接用政策本身来衡量,可以测度区域并购交易的数量。一方面,并购交易数量多了,能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并购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并购相关政策完善,企业有法可依,能提高企业进行并购的积极性。
据此,我们提出命题2: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所在的母国区域并购交易量越大,在对外直接投资时越倾向于采用并购模式。
2. 规范型制度层假设。
(1)商业自由度。商业自由度,指在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中,开展业务的自由程度。商业自由度可作为表征企业所在地域市场化程度的指标。
如果企业所在母国区域商业自由度比较弱,企业市场化经营的经验就相对不足,于是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更倾向于采取合资的方式,因为合资帮助企业获取当地优势、抵消弱自由度的经营传统带来的影响(Meyer et al., 2009)。相反,如果企业一直在商业自由度较高的地区开展经营,企业本身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市场化经营的经验与实力,同样的进入条件下采用合资的必要性就减弱了。
另外,采用并购这种方式,有很大的资金需求并且风险较大,对企业本身素质要求高,需要企业积累在商业自由度高的地区开展业务的经验。
据此,提出命题3: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所在的母国区域商业自由度越高,在对外直接投资时采用合资的可能性越小。
(1)政治关联。企业政治关联,一般指企业与政府连接的紧密程度,有学者根据企业高层在政府、议会以及军队中的任职情况来判定企业的政治关联(Wu, Wu & Rui, 2010)。
政治关联对国际化的影响研究者甚少。相关文献表明,在国际化的过程中,政治关联程度高的企业不易将“政治关联”转变为竞争优势,甚至,政治关联会给企业带来劣势(贺炎林和丁锐,2012)。
中国企业大都希望通过与政府建立紧密联系来促进自身的发展,但是,企业利用资源有路径依赖的特点(Dierickx & Cool,1989),政治关联企业习惯拥有和利用政治关联,并形成相应的管理、经营体系,以更好地利用该种资源。但当政治关联企业进行国际化时,面对陌生的海外市场,企业已有的管理体系,经营策略会难以适应,结果产生了“竞争劣势”。这种劣势使得企业在选择进入模式时倾向于保守,选择风险较小、资源投入小的进入模式。
据此,提出命题4: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政治关联度高的企业更倾向于采用合资模式。
3. 人文-认知型制度。
模仿因素。
许多学者强调进入模式选择中的合法性动机,并实证检验了模仿在进入模式选择中的作用(Chan & Makino, 2007;Lu, 2002;Peng, Wang & Jiang, 2008)。
当跨国企业缺乏经验,而且当地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时,跨国企业会模仿其他企业(同行或竞争者)的进入方式。后来者模仿先行者的进入模式可以降低进入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Lieberman & Montgomery,1988)。这种模仿行为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基于频率(Frequency-based)的模仿和基于特质(Trait-based)的模仿(Haunschild,1993)。基于频率的模仿指跨国企业模仿其他企业广泛采取的进入模式。被其他企业广泛采取的进入模式为后来者提供了模仿的理由。
目前阶段,由于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海外市场直接投资经验,因此,在选择进入模式时,他们所了解的其他企业采用何种进入模式对他们来说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而处于同一地域的企业相互之间熟悉程度较高,这种情况在江浙、福建的中小企业集群表现尤为明显。因此,同一地域已经进行国际化的企业的进入模式对于后来企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据此,提出命题5:
企业所在的母国区域前一年OFDI的企业采用的进入模式,对企业进入模式选择有显著影响。
四、 结论与展望
1. 文章主要结论。文章研究了母国区域管制强度、母国区域并购交易量、母国商业自由度、政治关联和模仿因素对企业选择全资子公司、合资和并购三种进入模式的影响。总体而言,母国区域管制强度和模仿因素对于企业采用全资子公司进入模式有促进作用;政治关联和模仿因素对于企业采用合资进入模式有促进作用,母国区域商业自由度对企业采用合资进入模式有负作用;母国区域管制强度和母国区域并购交易量以及模仿因素对企业采用并购进入模式有促进作用。
2. 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母国制度因素对进入模式的影响,建立母国制度因素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影响的理论框架。
一方面弥补了目前国际市场进入模式研究领域内母国制度因素考虑不足的局限。本文在借鉴了经典理论的基础上,参照了现有的中国对外FDI的进入模式研究领域的文献,同时也吸收了国际上最新的发展中国家FDI进入模式领域的研究成果,从母国制度视角切入,以中国企业为例,研究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期望对现有的进入模式研究进行补充,将鲜有涉及/“母国+制度”这两个因素进行组合,开辟一个新的研究思路。
另一方面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选择何种进入模式提供了参考。总体来讲,中国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跨国经营的经验明显不足,很多企业由于对国外的文化和社会条件了解不足,开发海外市场力不从心,有些甚至因为盲目进入而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海外市场进入问题成为了中国企业面对的重要课题,而海外市场进入模式的选择更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3. 存在局限与未来展望。本文构建的(下转第65页)研究框架局限在理论探索方面,尚未使用可信数据来源进行实证研究。后续研究可以根据本文的研究框架,建立各层制度具体可操作指标,建立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库,对本文的命题进行实证检验。另外,本文研究的影响企业进入模式选择的因素限定在了母国制度因素范畴,但影响进入模式选择的因素除了制度因素外还包括东道国与母国的文化距离、东道国市场等多重因素,后来研究可以在制度理论基础上结合交易成本理论等建立综合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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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自身能力这个层面来看,这方面的不足主要还是要靠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解决。但对于来自外国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阻力,中国政府则应该尽力做一些工作,创造一些条件,助力企业国际化。
减少对外投资的审批环节。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要经过商务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审批,虽然很少有企业不被批准,但这些繁杂的审批程序造成了对外投资企业的效率损失。目前,有些部门已经将审批变为登记,但登记周期仍然和审批时一样长,所以这方面还要继续改进。从长远看,形成多部门联合的登记制度是最佳选择。
目前,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形成较为明显的“倒挂”。从日本、韩国以及欧美等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对企业对外投资进行鼓励,而对外商投资则从安全、反垄断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从保障国内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中国企业全球化经营利益的角度来看,目前这种政策“倒挂”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开拓多渠道的融资途径。
目前,大型的中央企业对外投资在融资上的阻力较小,但普通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较大,尤其是中小企业,非常难获得融资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经验,通过开发性金融和地区合作基金(如中非合作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此外,也可以考虑利用中国外汇资产规模较大的优势,在北京或上海建立欧洲美元债市场,使之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融资渠道。这一来可以减少货币当局的冲销压力,二来可以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的融资成本。在这方面,也是有前例可以参照的,中石油就曾经在国内发行过美元中期票据,其实就是欧洲美元债交易。
建立完善的服务和救济体系。
在商务部和发改委相关部门的努力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商务部各驻外机构已经逐渐搭建起了服务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平台,但在投资救济上仍然非常缺乏。要逐步完善商务部各驻外机构的投资救济功能,并建立专门的投资救济机构,及时、 准确掌握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遇到的困难,并进行协调、解决。
以日本为例。日本贸易振兴会定期对日本企业在全球投资的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国的投资环境变化和日本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并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和支持。而国际协力银行、中小企业厅则对日本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进行支持。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初,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中小企业厅等相关机构就出台了救助措施,对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陷入资金紧张的日本企业进行支持。
加强政府官员的作用。
这是近十年来在国际商务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各国政府官员对本国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市场、待遇和利益越来越关注,在各种外交场合对本国公司予以关照,努力使本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能受到公平待遇,并对关键交易进行过问。
关键词:纺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资源配置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2005年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中国纺织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中国纺织业海外投资呈现多区域、多行业和多形式加速推进的态势。最近各种研究资料和数据显示,自2009年到2014年,经商务部核准的中国在境外设立纺织服装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数量为689家,其中纺织企业509家,服装企业179家。纺织工业对外直接投资中,中国纺织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分布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含了东南亚、北美、欧洲、澳洲、非洲等区域,海外投资的企业主要来自江苏、山东、浙江等东部省份。生产环节涵盖从棉花、麻等原材料,到棉纺、毛纺、化纤等整个服装产业。中国纺织企业对外投资形式包括了绿地投资、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和合资等典型的FDI形式。
二、中国纺织企业海外投资的动因
(一)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
中国政府在原有鼓励海外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境外加工贸易提供优惠贷款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国纺织企业“走出去”,为中国纺织企业海外投资制定了许多指导性政策。目前,中国政府已正式签署了11个自贸区协定,正在积极进行7个自贸区谈判,通过谈判力争消减东道国的进口关税,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1]。特别是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构想并在2015年3月正式《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志着推进中国资本和产能进行全球布局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2]。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新设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加上本来已经存在的中非基金等,从国家层面鼓励和促进资本输出。
(二)国际纺织品市场竞争的压力
面临发达国家在价值链高端以及发展中国家在低端制造领域的双重竞争的挑战。发达国家在研发、品牌、营销渠道等价值链高端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中国纺织品同发达国家的高附加值和高技术纺织产品相比不再具有竞争力。同时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发展战略,制造业回流。发展中国家方面,以东南亚、南亚的国家和地区为主,凭借其成本、资源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优势,正在挑战中国纺织工业的传统优势,特别是低端制造领域,挤占中国出口市场。这些发展中国家销售的纺织品与中国接近,目标市场相似,竞争激烈。越南、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印度、南斯拉夫、马来西亚等8个主要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国家在欧盟、美国、日本纺织品服装进口总额中的比重分别从2008年的110%、282%、90%,上升到2012年的133%、302%和149%。
(三)生产成本的增加
纺织行业的生产成本最主要的:一是原料和能源成本,二是劳动力成本。纺织行业本来就是低附加值产业,利润空间较小。从2011年开始,国家为了保护棉农利益,开始实施棉花临时收储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造成了国内市场棉花价格的高位运行,纺织企业苦不堪言。自2007年以恚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由于人民币升值、劳动力、能源、土地、原材料等各项生产要素上涨,企业不能通过产品价格转嫁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空间。东渡、AB、联发纺织、华瑞国际等已经纷纷把部分产能转移或者新设在柬埔寨和越南,主要考虑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有企业计划赴美或越南投资,也主要考虑廉价的能源和棉花价格,江南化纤目前慈溪工厂很多聚酯原料从美国进口,在美设厂能省去运费和原材料差价,将大大削减成本。
(四)利用市场准入和规避贸易壁垒
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土企业,频繁使用关税、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贸易壁垒等手段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设置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纺织品贸易摩擦加剧。而发展中国家出于自身利益与发达国家签订双边纺织品服装贸易优惠协议,这些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出口享受关税进口等优惠,没有配额限制,如越南已加入了8个自由贸易区,包括6个区域性自贸区和2个双边自贸区。2012年又参与TPP谈判,并将启动与欧盟双边自贸区的谈判。作为越南的主要出口行业,纺织业目前的平均关税为172%,加入TPP后可能下降为0%[3]。
(五)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在价值链提升上,企业开始重视整合全球优质设计研发资源及市场营销渠道资源,中国纺织企业越来越重视在全球纺织产业价值链中地位的提升。“走出去”对于一些优秀品牌纺织企业来说不仅是为了降低成本以获取更高的利润,而是出于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向价值链高端跃升的转型升级需要,同时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而提升企业的国际化水平。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多生存和发展空间,纺织企业需要在维持制造环节优势的同时,提升国际竞争优势,逐步从世界的OEM企业发展为ODM、OBM企业,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型企业。一批行业优势企业开始建设海外生产基地,也有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并购的方式整合国际原料资源、设计研发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跨国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化品牌运营。
(六)产能过剩
国内纺织行业产能结构过剩,需要寻找产能释放空间。受金融危机后国内政策大力刺激投资的影响,2009~2011年,中国各大行业包括纺织工业中的部分行业,特别是上游棉纺、化纤行业企业经营者对未来行业发展景气的预判过于乐观,投资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近年来行业上中下游全产业链新增产能呈现惯性增长。过剩产能短期内难以被市场消化,产业链上游企业无论是生产PTA、PET、涤纶纺丝,还是化纤织造坯布、棉纺纱线、棉纺布,都属于原料性和中间性产品,对终端市场反应灵敏性不强、产品价格传导滞后。另一方面是终端产品服装、家纺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甚至下降,导致产能过剩压力由下游终端行业向中上游行业逐级传导,最终的结果就是中游和上游环节企业库存增加、产品价格走低、企业利润明显减少甚至亏损。
(七)货币升值的压力
自2007年开始,人民币持续升值,从一美元折合人民币75215,到2013年底一美元折合人民币61042,上涨1884%,这使得低价竞争模式的纺织品出口利润空间变的更狭小,企业如果提高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报价,就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低价竞争优势[4]。一方面发达国家很少出现通货膨胀,美国等发达国家服装商品的市场价格长期以来没出现过明显上涨的走势。中国出口产品多以满足日常消费需求的大众消费品为主,属于市场价格变动空间相对较小产品,人民币汇率如何变动,进口商的采购价格几乎都是不变的。另一方面,中国纺织企业过去发展重点在于加工制造,在营销渠道建设方面的投入不足,目前对于海外营销渠道缺少控制力,与国外采购商之间的议价能力不足,由人民币升值引起的结汇损失由纺织企业自行承担。
三、结论
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是多元的,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国际纺织品市场竞争压力、国内生产要素成本刚性提升和规避贸易壁垒。而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产能过剩、货币升值压力等考虑在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决策中也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此外,东道国的优惠措施吸引纺织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中国纺织企业海外投资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如企业规模、技术水平、资金能力)和东道国相关因素(双边如文化距离因素和东道国政策管制措施)等多N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理性选择,带动行业整体向产业价值链的高附加值领域渗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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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雅玮,吕B,汪筱琳等 中国纺织企业投资东南亚的SWOT分析[J] 文摘版:经济管理,2015(1):88―88
[4]嵇玉贵,何璐 悦达纺织:全面推进国际合作构建全球战略布局[J] 纺织报告,2014(8)[ZK)]
【关键词】 海外直接投资;海外税收筹划;税收政策
2008年9月17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200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公报表明:2007年中国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76亿美元,境外纳税总额29.4亿美元,境内投资主体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1189亿美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265.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3%。投资存量突破1000亿美元。我国境外投资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公报显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到国外开展投资活动,这不仅提高了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增强了综合国力,而且也为世界的共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开展企业海外投资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增长,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我国的企业相对来说规模较小,进入国际市场晚,竞争力不强,在其进行对外投资时面临的问题是多样化的。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我国的跨国集团将得不到进一步的发展,且不断增加的企业也不再容易走出国门。国家需要运用一系列更为行之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规范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拓展境外市场。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因税收管辖权的差异,导致了投资在来源国和所在国重复征税的问题,这是企业跨国公司面临的最突出的税收问题。为避免重复征税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应对跨国企业所得的来源、渠道、种类、数目等进行筹划,减轻税负。为了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我国跨国企业应借鉴完善的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各国各地区的税收政策及税制差异,进行合理合法的国际税收筹划,追求全球范围内总体税负最小。
二、开展海外直接投资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国际税务筹划行为涉及两个国家以上的税收政策,其产生是基于各国间的税收差别。一般来说,企业面临的税收政策越复杂,税负差别越明显,对其进行筹划的余地就越大。
1.由于各国在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的不同,各国税制相互间也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可以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税收筹划。
(1)税率不同为企业选择投资地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同国家或地区税率可能相差很大,有的税率很低,有的税率很高,企业多选择税率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2)计算纳税收入时,各国对费用的确认和分配、资产的计价等项目的不同规定使得课税依据有所不同。企业要了解各国的税基情况,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合理确定分期收款销售利润,使得总体税负最小。
(3)各国使用的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互间的差异,由此而产生的重叠或者漏洞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4)各国为吸引投资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使得企业得以选择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一般发展中国家政策较优惠,范围也较广,而发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多集中于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我国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资项目选择。
2.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会越来越多。这些协定对缔约国的居民纳税人提供优惠待遇,这也是企业选择海外直接投资地区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3.在经济全球化下,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和自由化,降低了资本成本,提高了税负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性,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的意识也有所加强。
由此可见,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行税收筹划,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面对错综复杂的税务环境,跨国纳税人必须制定相应的税务计划来减轻税负。
三、开展海外税收筹划的策略
在制定全球纳税优化决策的过程中,跨国企业一般会利用国际避税地的有利条件和本国的延迟纳税优惠,将转让定价、国际税收协定的条款等手段综合使用,以减少东道国和中介国的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以及母公司居住国对海外所得利润征收的所得税。
1.坚持企业全球利润最大化原则。考虑节减税收和企业综合利润最大化,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现期财务利益和未来财务利益综合考虑,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不能局限于仅获得眼前的利润。
2.选择适当的地域以避税。跨国企业可在避税地享有税收优惠,除了考虑税收政策外,选择的避税地还必须具有政治和社会稳定、交通和通讯便利、银行保密制度严密、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等特点。企业还可在国际避税地利用延期纳税条款。企业可以利用转让定价把利润人为地转移到低税国或避税地子公司,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税款的延期时限越久,获利就越大。
3.选择合适的公司组织形式。设立分公司的优势有:分公司最初几年的资本预算亏损可以直接抵免母公司的盈利,减少公司全球总税负;分公司向东道国缴纳的所得税一般可以用来抵免母公司的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双重征税;分公司的税后利润一般不计预提税,而子公司的股息汇出要征收预提税。设立子公司的优势有:子公司是法人居民,可以享受东道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所提供的所有优惠;子公司可以享受延期纳税优惠。
基于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各自优点,企业在选择也也要考虑投资时段、法律地位和国际税收协定等因素。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的初期一般存在亏损,可以先设立分公司,以亏损冲抵利润,以减轻税负,当生产步入正轨后可以建立子公司,以避免汇总纳税所承担的较高税负。分公司在东道国注册没有复杂的手续,政府对其业务活动的管理也较松,而子公司建立的法律手段比较复杂,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跨国企业可以签订了税收协定的两国中的一国设立子公司并使其成为当地的居民公司。该子公司可以享受两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优惠待遇,从而将利益传递给跨国企业,使其间接得到额外的税收收益。
4.有效利用国际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充分发挥税收协定的作用,最大程度争取我国企业在缔约国投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完善境外投资所得的税收抵免制度,允许企业在境外所得履行纳税义务时,采取合理的方式避免境外负担的所得税税款,为企业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5.实施转让定价。跨国企业把集团内部的利润通过转让定价从高税国关联企业转移到低税国关联企业,高税国关联企业的利润下降导致的税负减少幅度要大于低税国税负的增加,最终结果使得跨国企业整体税负下降。
6.利用东道国税法的缺陷避税。包括税法条款过于具体、条文不一、不严密不明晰等缺陷。若东道国税法内容过细,则会造成税率高低不同、税收优惠范围变化和税基宽窄不一等,这位跨国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若东道国税法对统一课税对象作出不同规定,企业可以从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项。
7.利用东道国税收征管的不完善避税。若东道国不采用“引力原则”,则企业在东道国直接采购的原料或销售产品所得与其常设机构无关,不计入常设机构应税所得。企业还应考虑在其他国家的退税规划的时效和成本,以获得出口退税优惠。
8.提高跨国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效率。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手段,提高相关人员素质,使其适应东道国的税收法规要求,降低内部人员衔接和配合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为了使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得到更好的税收筹划,要全面考虑国际税收协定的条款,综合考虑投资东道国的税负水平、优惠政策等,以及选择合理的投资时段和投资地区。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内外结合,是企业真正的利用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提高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支持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政策的优化与完善
1.税收政策的完善关键在于使其能够最大程度上消除国际间的重复征税。OECD范本和UN范本是国际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两个范本。两者侧重点有所不同,且较偏重于发达国家。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责任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在一起,争取全面修订这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重构国家税收规则。
2.我国目前税收抵免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不能给海外直接投资带来较大的优惠,应对其进行调整。抵免限额计算应做进一步细化,允许扣除的为取得该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应进一步明确,税法应该细化与境外所得相关的成本费用的配比。我国目前统一采取分国不分项的抵免方法,使得超限额结转只能分国进行,不能以一国的抵免限额余额去抵补另一国的超限额部分。对在境外已经缴纳所得税的税额的抵免限额,应允许企业在分国限额和综合限额两种方法中选用其一,避免影响企业海外投资的动力。由于我国税法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规定的纳税年度申报缴纳所得税,因而存在抵免时间问题,应尊重东道国的税法规定,同时可以采用化年为月、按月预缴的方法。
3.应实行税收饶让,提高我国企业进行进外投资的积极性。以往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多数情况下我国没有承担税收饶让的义务,我国的境外投资者不能享受到东道国的税收优惠。为使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真正惠及我国的境外投资者,我国政府应该给予税收饶让。
4.构构建适应我国现实情况且符合国际惯例的完善的海外投资税收激励制度。我国现行的海外投资税收政策是一种缺乏投资导向性的无差异税收政策,对海外投资没有明确的激励作用。我们应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经验,从所得税、关税和税收协定等方面设计鼓励海外投资的具体措施,明确税收政策对投资的产业导向和地区导向作用,利用税收优惠鼓励资本输出。
5.加强海外投资企业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如向企业提供东道国税收制度的咨询服务,多渠道拓展跨国涉税信息的交流和协作,推进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开展,制定境外投资业务税务管理的操作规程,规范境外投资的税收管理,以提高企业抵御境外投资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苑新丽.国际税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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