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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相关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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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相关法规

第1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审计风险;审计实务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概念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以设计风险作为依据,将企业的经营风险作为立足点,对企业即将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的审计模式,在审计过程中可利用战略管控剖析工具,对高风险领域进行分析,通过审计的决策、监督作用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由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发展而来,审计重点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各个环节进行审计,从而发现内部控制环节中的弱点,并寻找形成这些弱点的原因,围绕这些存在弱点的环节扩大审计范围。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的优点是可以缩小设计的范围,简化审计的流程。在这种内部控制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审计风险方面的问题,将内部控制测试报告与风险设计报告结合起来,对重大错误以及舞弊现象进行如实报告,达到通过审计工作降低企业发展风险的目的。

2应用风险审计模式的优势

应用风险导向审计可以有效提升审计效率,及时发现企业运营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提高审计的效率。风险导向审计主要采用“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战略以及存在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利用实质性测验以及控制测验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重大错报风险分析,最后通过提高审计效率降低企业发展中的风险。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主要的特点是合理性的职业怀疑,这种职业怀疑不仅能够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徇私舞弊现象、管理层诚信做出客观的评价,还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潜在的风险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应用风险评估,可以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升审计效率。

3风险导向模式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3.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在风险导向审计之中,内部控制制度是注册会计师用来分析重大错报风险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在专业的审计单位聘请专业的审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审计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但是有些注册会计师为满足自身的利益,会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审计意见报告,这样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管理层只能高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现象,这样就使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审计人员为出具更加准确的审计报告,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控制实验,往往在花费时间之后也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由于管理层的原因,使审计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最终的审计结果[1]。

3.2缺少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审计工作我国已经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起到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但在实务审计应用之中还存在一些缺陷。比如,法律不配套、操作性能差、意图不明、法律条框之间相互冲突等等。法律法规首先强调的是行政责任,然后刑事责任,最后才是民事责任,这就导致民事责任受到的重视程度不足,可操作性比较差。例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之间的责任不清,在赔偿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风险。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很多责任的划分比较笼统,这样审计人员有了钻漏洞的机会,不能认真对待审计工作,当法律法规风险较小时,不会出现明显的审计风险损失,这样审计人员不仅会在审计工作中抱有消极的态度,甚至对企业中的违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3风险导向审计成本较高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对于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经济成本对审计人员进行培养,不论是知识、流程的培训,还是聘请更多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高级注册会计师的加入,都需要大量的人工成本。另外,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需要对企业的固有风险以及控制风险进行风险评估,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需要对大量资料进行收集,并根据资料对企业的经营模式以及内部环境进行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时间成本。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并安装相应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设备,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审计工作中的资金成本,但在审计内容多而得不到相应补偿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可能减少对企业审计的实施步骤,提高内部审计风险[2]。

3.4缺少软件设施和信息资料库

在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时需要从各个方面获取企业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内部环境等信息,这就需要很多针对具有不同风险的企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审计软件,但是我国在审计软件开发方面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另外,由于数据库性能较弱,对于数据的积累有限,导致很多审计需要的信息储存量较少,审计人员在进行风险分析时效率不高。缺少软件设施和数据库资料更新不及时导致企业的运行状况不能被很好地反映出来,不仅降低了审计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风险。

4在审计实务中使用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

4.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用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充分的了解,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发展环境,既包括企业的整体结构,还包括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外部风险,进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首先,审计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进行讨论,并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对企业的重要场所进行查看,并对董事会记录、备忘录、企业手册、相关行业信息等企业一系列活动信息进行查看,同时还要结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对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所处环境有所了解,对财务报表层次进行识别和评估,同时也要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等信息进行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从而明确审计实务应该关注的重点领域。其次,审计人员要根据企业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确定实质性测试范围,进而及时发现企业在运行之中的风险。最后合理分配审计资源,并灵活运用审计时间,通过这些办法降低审计风险。

4.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审计实务具有更多可行性,而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之间的审计风险责任,提升其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审计效率。首先,国家相关单位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尤其是在民事赔偿方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的职责,从而加大审计行业的社会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其次,对审计规范体系进行完善,改进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方法,使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有更多方案可以选择,而且可以使其在审计工作中有规范性、原则性更强的技术指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工作。最后,对于大型企业、财政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而言,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风险管理框架和风险导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参考,使其成为审计人员进行风险评估时详细的参考依据。

4.3降低审计成本

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经济成本,如何降低审计成本是审计实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从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审计成本:首先企业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将企业经营模式、内部环境、外部环境等生产信息储存在信息库之中,以便审计人员可以快速地进行审计工作,减少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其次,各个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合作,取长补短,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水平,从而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培训成本。最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开发一些增值服务,比如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可以从审计角度对企业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如,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制度等等,这样企业在认识到审计人员建议重要性之后,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计费用,并相应地降低审计成本,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发展。

4.4加强软件设施以及信息库的建设

对于企业而言,应该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以及经营中面对的风险加强软件设施的建设,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对审计软件进行开发,为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信息库的建设,从而为审计人员提供更多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这就要事务所加强对企业的合作,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收集,并根据不同的类型、行业进行分类。与此同时可以与相关企业共同合作成立一个数据信息平台,实现风险导向审计工作走向大数据时代。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满足在审计工作中使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要求,有效地提升审计效率,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5结语

综上所述,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提高审计效率、降低企业运行风险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企业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为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创造条件,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审计成本以及加强信息数据库建设等等,实现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夏诗筠.论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7(7):109-112.

第2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审计体系建设、审计理论的研究等方面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明显落后。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我们结合中国目前现行的审计制度,分析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新形势下我国审计思路进行战略性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面临的两大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审计方面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才纳入法制化轨道,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但是从整个法律法规体系来看,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并不是很好,有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没有真正理顺,独立审计的概念在这些法律法规中还没有真正明确地提出来。

2.对审计理论的研究还不够规范

我们通常认为,在审计体系中,国家审计是第一位的,是主体,内部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基础,社会审计就是辅助部分了。近年来,随着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从业人数的迅速增长,在审计工作中也充当了重要作用,因此,有人说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以上这些说法都不够详细,没有说明社会审计的重要性。此外,在审计的逻辑起点和审计模式的表述和认识上也存在着较大分歧,导致了对审计研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争论不止。

三、新时期的战略性思路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是不能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实际需求的,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并作出正确的选择。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进一步规范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计法律体系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要结合中国行政事业单位现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在法律中体现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互关系及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督、协调作用,理清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避免过分强调国家审计,而忽视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通过法律的调节,建立起一个职能完备的、适应实际需求的法律体系。

2.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理论的研究

针对审计理论的研究,我们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式。重点是要运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研究机构、提高研究人员素质,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深入地研究一些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随着经济与世界的接轨,我们的审计工作也要与世界大环境相适应。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审计工作做得相当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因此,我们的研究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研究一些国家的审计制度,并将它们的先进理念融入我国的审计体系当中,通过自身研究、大胆引进、不断创新来真正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理论体系。(3)要积极拓展研究领域。不仅要研究和完善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也要把法律法规的执行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问题、理论研究与法律体系建设问题等作为审计研究的重点。

3.科学界定审计各分支之间的关系

在科学界定各分支关系方面,我们要做到一下几点:(1)强调国家审计主体,缩小其审计覆盖面。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家审计的覆盖面在逐步缩小,我国也应对国家审计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比如:在国有大型企业,采取国家审计,其他的可由社会审计来完成,企业本身可以设立相应的部门对本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审计。(2)提升社会审计的地位,扩大其审计范围。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国家审计为主体的相对单一的审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社会审计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其从业人员是经过严格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相关部门只要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高社会审计地位和审计范围有助于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责任的履行,可以加速审计多元化、市场化进程。(3)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突出审计重点。为了提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力度,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应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审计可分为监事审计和部门审计两部分,两者可以互相监督,为单位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内部审计的重点不能只是对经济运行结果的审计,应加强对过程和效益的审计。内部审计工作中应该注意工作人员的具体方法,这个方法包括他们的思维方法和操作形式。选择好审计项目,控制好审计成本。

第3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一、现今事业单位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投资的依据不完善

目前事业单位在投资时很多并没有进行完善的市场调查以及分析研究,忽略了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客观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在决定投资的时候也比较随意,存在程序不规范和无效监督的问题。一些时候的投资可能是因为感情、关系,有时候甚至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样导致很多投资都是无效的、失败的。

2.投资监管流于形式

很多的事业单位觉得完成投资就可以了,缺乏对企业后续的监督管理,很多时候没有参与企业的决策,对于企业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的监管更是不到位。对于企业上交的审计报告也没有实地的进行核实,使得很多投资企业存在实际利润与账目不符,所得收入也没有如实记账的行为。虚假支付,减少收入等弊端使得很多投资都是常年没有得到回报的。

3.企业权责不明确

虽然事业单位对投资企业的投资都是独立的,但是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相关部门人员还是相关联的。也没有建立合理的企业考核奖励机制,权责不明确,降低了企业经营者的热情,不利于投资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加强事业单位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的应用策略

1.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想要规范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相关的投资法规,首先是要对已经的法规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环节的落实执行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提高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是保证相关法规执行的有力依据。投资所涉及到的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工商以及税务和劳动部门等。这些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和随机定额的对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账目的核对等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各个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建立有效可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有关企业,在依法查实之后,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明确企业权责

对于事业单位投资决定随意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明确的相关制度,投资的决定必须是要根据相关制度做出的。要杜绝讲感情讲关系等情况,减少故意违规造成的投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涉嫌滥用权力和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

3.财务审计实行跨地区交叉式

本地的审计部门和事业单位很多都是相熟的,很多人员都会存在熟人拉关系,不好意思开口、不好意思处理的问题,跨地区审计就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相互不熟悉的关系,保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公正性。

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相关规范

想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就必须有健全的规定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施。国家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没有详细说明事业单位和所投资企业之间机构人员怎么样处理在人、财、物方面的分离。在制定相关规定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确制订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条件和机构人员分离的办法以及市场化原则管理模式和收益分配等问题,让监督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循,解决当下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存在的一些问题。

5.确定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位置

以会展企业为例,会展企业是依据举办展会收取参展费用,出售展会门票,提供餐饮住宿,出售纪念品和办公耗材以及企业赞助等方式进行盈利的,是未来的朝阳产业。在对会展企业进行投资时,需逐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程序,遇到投资方的资产可能受到重大风险的决定时,必须要向投资方说明情况,让投资方参与决策。由于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为了能够不错失机会,企业需要迅速调整自己的上报内容,使投资方能准确的掌握企业的动态走势。不断完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定位,使管理体系越来越正规化。

6.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明确制

在对投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时候,要根据法律法规明确事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对投资企业的管理责任。保证每一阶段的落实都有责任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避免问题出现但无人监管的局面, 一旦出现问题就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避免损失国家财产。

第4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宪法》和《审计法》设定的审计机关执法职责和权限,涉及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从这一审计基本功能内在要求而言,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所依据的法规,自然涉及《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权限所涉及的所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就是说,审计职责、权限规定的审计监督对象、内容、范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是审计监督执法依据,审计机关也是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法主体。

《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专门的审计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其他处理措施”。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依法给予处罚”。这里的“依法给予处罚”其明确涵义就是,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这也就从法律角度界定审计机关具备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的执法主体资格。同时,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的确认,如《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审计法》是审计机关的法律适用规范,它的这些规定指引审计机关依照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评价、处理、处罚,其中包括财政、金融、税务、价格、投资、海关等法律、法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审计执法的规定,充分说明了审计机关也就被规范为具有了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行为。这方面对审计机关具有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资格,在实际工作中也已得到了充分的实践证明。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的检验,本文认为,审计机关具有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主体资格。

二、审计机关行使处理、处罚权中应把握的问题

第一,处理、处罚不能超出审计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审计机关的处理权主要包括: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审计机关的处罚权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审计机关在上述权限内结合具体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超出上述范围就是越权。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就不是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机关不能行使。

第二,必须是被审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如财政、金融、税务、价格、投资、海关等规定。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无关的规定不能适用。

第三,处理好与《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关系。《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审计机关必须是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该款规定。所以该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处理好与主管机关的关系。审计机关与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如果有关主管机关已经对被审计单位同一违反行为作出处罚决定,那么审计机关就不再处罚。当然,如果审计机关已经对被审计单位同一违法行为作出审计决定,有关主管机关也不应再处罚。审计机关对不属于自已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进行处罚时还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时效、依法从轻、告知、听证、缴款等规定。

第六,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适用要合法、恰当。“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具体来说,在法的效力等级上,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应引用上位法。即行政法规与法律存在矛盾时,应引用法律作为处理处罚依据;部门规章与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引用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规定相抵触时,引用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主管部门的规定;下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与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引用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上位法与下位法不相冲突,上位法规定比较原则,下位法规定更具体的,引用处理处罚依据时可引用下位法,也可以上位法和下位法都引用。对同一类事项,一般法和特别法都有规定的,特别法的适用应优先于一般法。两个法律规范都是现行有效的情况下,应按照从新原则,以选择适用的法律规定。法适用的一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为不可以适用。因此,既不能引用过时的、失效的规定,也不能引用审计事项发生时还没有生效的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审计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处理处罚过程中不注意所引用法律依据效力的现象,导致法律依据不恰当,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风险。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效力适用处理处罚的依据,避免随意性。

比如,对于被审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而形成的收费处理处罚上,《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规定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应上缴同级财政,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从这两个条款的效力等级看,前者属于行政法规,后者仅是部门规范性文件,显然《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才是适用的。

比如《行政处罚法》作为一般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时效是2年,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时效为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追溯时效就应该是5年。

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中法规的具体引用。引用有关税收法律时,引用到法律名称和条款即可;引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应引用到具体条款的内容。一份文书中如果同一个法规重复引用,后面的引用可以将具体内容省略,但要写明条款。

三、审计机关行使好处理、处罚权的对策

第一,转变审计管理工作观念,完善业绩考评标准。转变以审计收缴论“英雄”的观念和主要以审计收缴数量来评价衡量审计工作业绩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真正具有激励作用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制度上杜绝为罚款而审计、以罚代处等行为的发生,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第二,完善审计质量管理,加强处理处罚决定的审核,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在审计机关内部对工作中涉及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条款,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处罚幅度、种类、时限、情节轻重和事实性质认定等事项,分门别类,予以细化,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规范和限制审计处罚裁量权,合理压缩审计处罚的弹性空间。同时,要将审计处罚质量和结果纳入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处理处罚质量的审核与评价工作,及时纠正不适用、不适当的处理处罚依据和据此提出的决定,基本实现同类问题处理处罚的依据、口径保持一致,以杜绝偏私、歧视和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防止审计风险。

第三,严格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人员权限和责任的基础上,要确保制度的落实,对于审计人员违法、变通法律法规或者不当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造成后果的,要根据审计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处分等处理,以此约束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增强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防范审计处理处罚风险。

第四,探索建立审计机关查、处分离体制。就是在现行体制下,将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查证与处理处罚工作进行分离,改变原来的业务部门从计划、审计、处理处罚、执行决定“一竿子插到底”的制度。将审计处理处罚权交由指定的机构来集中行使,实现审计处理处罚“专业化”,达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效果,杜绝审计人员“罚‘态度款’”、“议价处罚”的主观倾向性,避免处理处罚的随意性,维护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

第五,建立重大审计处理处罚项目报告说明制度。凡是拟作出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决定或依法应予以处理处罚而免于处理处罚的项目,应由提出拟议的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就违法行为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应予以何种处罚、处罚幅度,以及拟作出或免于处理处罚的理由进行说明,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决定,减少审计处理处罚的风险。

第5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1.1企业对会计控制环境的认知不足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尽管企业对管理层的整体的知识面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某些管理者只看重资源的成本,在制定岗位时,尽可能地减少员工人数,一人多岗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不能兼任的职位没有适当分离,也未落实回避制度,缺少相互制约的机制。有些高管在对企业内部控制与业务出现冲突时,主观认为内部控制制度过于详细、控制过于严苛,从而对企业的业务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将内部控制和企业发展与效益相对立起来。从公司内部看,管理层的权利远远大于其责任,由于缺乏激励机制,管理层自身提高没有动力,导致了管理层素质整体低。同时,由于员工的配置不像大企业那样做到专人专职,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良莠不齐,导致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知程度较低或不足。更有甚者的是,某些员工甚至认为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与自己的日常工作毫不相干。

1.2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没有完善,董事会的权责也不能独立实现。在人员配备上,也没有切断董事与管理层的关系,根本保证不了董事会成员的相对独立性。更严重的是,企业对经理层的监管体系不完善,经营者独揽大权,没有相应机构限制他们的日常行为,无法保证股东和其他利益集体的利益。在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根本没有话语权,大股东实质操控着董事会,股东大会名存实亡。目前的企业“生物链”商未形成,大股东基本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监事会虽然名义上是专门对董事和经理监督的机构,但我国很多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并没有被有力地发挥出来。监事会成员很多来源于董事会,并未独立选举产生,这使得我国逐步形成“双会制”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不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立客观、独立的监事会势在必行。

1.3内部审计存在缺陷

现代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内审机构,每年财政部都会发文要求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但是,我国一些企业并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存在严重的内部监督缺失现象;有的企业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该机构设立在管理层下属单位,严重制约其发挥;还有一些内部审计的负责人由非专业人员担任的,不了解准则,甚至不清楚内部审计区别于经营和外审的审计目标;还有一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不足,或是作为各部门临近退休人员的过渡岗位。这些因素都导致内部审计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全面开展。内部审计设立的层次太低,内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必定导致内审部门不能实行其应尽的职责。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起不到相应地作用,舞弊、造假等情况在监督不到位的条件下必然会发生。

1.4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控制环境的有效反映,是企业文化形象在外部的延伸。没有企业文化,企业的发展愿景会受到影响,公司的治理也会出现障碍。目前很多企业的文化建设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企业文化形式过于单调;其次,企业文化不够创新;还有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存在偏差。企业要是没有完善且良好的文化体系,企业员工很难认可管理层所做的决定,其工作积极性就会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可能对企业的利润和名誉等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立健全良好的企业文化体系是每个企业必须落实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1.5会计控制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在企业外部环境的因素中占首要位置。企业作为法人,存在于各种法律法规和规范组成的法律体系中,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只有懂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健康有秩序的发展。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相关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整体上还处于逐步成长的阶段,在内部控制方面取得的成果也非常少。内部会计控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的层次不高、没有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全面的法律框架体系。这使得企业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较少,而且部分法律还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会计控制环境的外部因素极易受到影响,企业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2优化企业会计控制环境的对策分析

2.1增强企业对会计控制环境重要性的理解

企业内部控制是组织行为,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更不是某个员工的事情。企业内部控制必须要统一员工的思想和认识,让企业文化贯穿到每天的工作中,深入到全体员工的心中。企业要依照规范整理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不断完善内控体系,编成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体系每年必须接受第三方的独立审计。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运行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按内控规范和指引编写,汇总后形成正式文件付诸实施,让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

2.2贯彻企业产权理念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现行法律调整股权结构,让股东大会真正体现依法行使其经营决策权,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心声。此外,企业可以扩大独立董事的比例,强化他们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管理层独揽大权,暗箱操作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提高监事会的监控力度,使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监事会制度要保证监事会享有独立有效的监督权,对企业管理策略的调整、职员的裁减、工资福利的发放标准和形式、企业财务信息的合法公允等方面均拥有质疑权和否定权。同时,要以财务部门为核心,切实从财务管理方面来加强对董事会行动的约束。

2.3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在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配置專业的审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一定的方法,对本企业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企业要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首先,审计部门应高于其他部门,并且不属于其他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有权力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否则就是形同虚设。其次,审计工作要从查错查漏转移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正确的建议。最后,内审领导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并且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独立的内部审计不仅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运行,而且还能有效降低企业重大错报风险。企业应该指定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构建其内控体系,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内部审计对企业的重点经营环节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向上级汇报发现的问题,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提出合理意见。

2.4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

企业文化具有双面性,它可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可能导致企业走入困境。企业文化对企业内部控制有着深远的影响。我国企业内部组织文化的缺失,是造成内部控制失控的原因之一。企业必须用严苛的规章制度来促进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遵循健康、严谨的行为准则,培育蓬勃向上的企业文化。在企业文化建设时,必须加强员工对内部控制的理解,鼓励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的热潮中,这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一个有力的措施。企业文化形成是由董事会的管理理念与经营决策决定的。企业管理层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企业内控制度,并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此,管理层可通过建立一个积极的管理理念来促进企业文化,通过各种激励措施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文化的影响力逐渐增加。当然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容易使得企业文化面临一些困难,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应依据内部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及时修正企业文化。

2.5建立健全会计控制法律法规体系

第6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1.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意义研究

1.1有效监督行政单位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效益提供保障

审计工作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主体性的作用,以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对行政单位的经营行为做出公平公正的监督评价。保证行政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确保行政单位财务报表的正确性。通过对行政单位的审计行为,约束行政单位的发展的同时,改良行政单位的管理制度,保证行政单位能够健康快速发展。行政单位自身的审计行为是为切实提高行政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符合社会法律规章制度,以这两方面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在行政单位提供优良审计制度的同时,为行政单位财产与经济行为的合理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1.2有效促进行政单位提高经济效益

审计行为立足于监督行政单位员工的工作活动,对行政单位整体性的经营活动形成有效约束。以严格的规范审计确保行政单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实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同时,避免行政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不利于行政单位的经营形象以及陷入相关困境。规范的审计工作能使行政单位全体员工加强自我约束能力,避免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现场,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提高行政单位经营效益。把审计结果说明同员工绩效薪酬紧密结合,不仅能使员工工作作风不断改良,同时将使得行政单位整体的文化氛围大大提高,方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

1.3推动审计事业发展,优化社会资源

审计风险防范是立足于审计主体的自身建设,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尚不成熟,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仍然有着一定的欠缺,审计体系不健全,审计方法需要进一步优化改良。审计风险管控是应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审计政策,使用拥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的审计人员,以推动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审计风险管理过程中对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的经济稳定有着重要作用。审计风险的发生将对社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以及经济冲击。有时,审计风险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产生,如部分行政单位进行不良的恶性包装,使得投资者和消费者遭到严重欺骗,社会的大量资金最终流向不明,具有发展潜力的行政单位无法获得足够资金使用,最终导致市场整体发展不稳定。而行政单位由于不良的审计风险会对经济股市造成一定冲击,会给股市投资者以及国民经济生活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对审计风险防范管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避免风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保证社会资源的有有效性利用,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改善对策

2.1提高法律意识、全面认识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需要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基础,对当下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审计人员对法律常规的使用情况需要深入研究,科学正确的使用法律法规。审计机构针对根据相关执法规定,审计活动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相关处罚条款。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审计处理有着专门处罚规定,既给审计人员以监督权力,又明确规定了一定的审计权限。目前,各审计部门法律、法规尚未合理的协调统一。而引用相关法律对违反行为进行定性出发在某种意义上是越权执法。这方面问题难题的解决需要从最高层去区分审计监督以及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明确审计执行的具体范围。审计机构需要针对审计风险深入研究,对构件更加完整的审计风险体系。审计机构需要审计人员进行周期性的培训工作,加强审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的现场工作效率,最终保障审计工作能够科学合理的及时完成。同时,审计机构不仅仅单单对审计风险知识进行培训,更需要结合实际案例来全面考虑审计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审计风险的相关培训需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各种管理,将培训成绩与审计人员的绩效薪酬紧密结合,提高审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2.2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我国的审计事业相较于国外来说,正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对审计人员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高低不一。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为审计风险预防带来明显的作用。审计人员应该以严谨客观的态度对待审计行为,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1]。审计活动中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体现在其审计专业知识理论的认识程度和审计经验以及灵活处理的能力。审计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法律制度,避免错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审计人员除了拥有专业的知识基础外,还需集合当下的信息技术、财务等知识。同时,审计活动通常由几名小组成员共同工作,这要求审计人员要有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审计风险的培训学了审计人员自身的不断再学习外,相关审计机构也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培训制度,使得审计人员在这种培训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提升。

2.3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优化审计活动外部环境

审计机构的是否拥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将对审计风险的发生形成重要导向。审计部门要秉持独立、严谨、客观等多方面原则,完善内部的运行体系。对审计工作要有高度敬业态度,在审计行为中公平公正。审计制度需在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上,为审计人员切实提供合理的保障制度。通过审计管控,使得审计活动的监管具有独立性。以审计监督为标准,使得相关生产行为严格满足质量标准。这项环节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减低相关审计风险,比使得审计部门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得以迅速提升。我国在法律方面审计事业仍需不断加强完善,审计机构以及现场审计人员的责任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应及时通过针对性完善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得审计活动的开展更加有依据性。在社会经济环境层面,应该及时健全我国市场的经济竞争体系,让各审计机构避免恶性竞争从而带来审计风险。在市场经济中对审计方法进行升级优化,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同时,不可忽视审计风险防范的多方面宣传,让各审计主体能切实感受到防范审计风险对于各单位甚至整个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创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2]。审计环境的优化不是单纯依靠某一方能够一步到位,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统一努力,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做好逐步落实工作。

2.4科学引入风险管理

审计制度需在不断完善中加强自我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的采取各项防范措施。我国的新型的市场竞争中,审计部门既要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明显,也要满足高标准的工作质量,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4.1事前审计风险评估审计人员在在审计活动中,需充分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以及综合效果。综合考虑审计单位正面临以及潜在的审计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评判。在审计活动前期制定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使得审计风险能够被有效控制,将审计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其中主要以审计机构以及被审计单位两个方面。前者以执法质量、工作情况分析等为基础,后者以自身经营环境、组织结构等方面为重要考虑基础。

2.4.2事中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的管控主要体现在现场的审计过程中减低审计风险的产生。防范审计风险不是单方面的,审计过程中所有单位都需要积极配合,包括被审计单位。同时审计方案和审计依据的选取都将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些环节在审计风险的防范中都有着不可欠缺的重要意义,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将造成严重的审计风险,审计机构需要加强重视。

2.4.3后审计风险评价

在审计风险管控行为之后需要对审计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整体评价,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疏忽大意的遗漏和差错。在后期的宣传工作中,需要积极与各界进行合理沟通。主要宣传对象以审计机构以及审计人员为主,让各方都能积极融入审计风险的管控中去,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产生。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或相关党委部门的配合,多方面减少审计风险。宣传形式应多样化,除阶段性的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外,还应及时结合当地情况,以审计工作的作用、意义、工作方向等方面,进行不间断的宣传。在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点需及时向上级领导做好汇报工作,上下统一解决好相关问题。这样不仅能够使得风险极大的减低,还能使得审计部门更好的向各行政单位良好服务[3]。

2.5审计结论客观公正

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不可把相关人员的推测结论作为报告的主要证据,不可评价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当下的被审计行为作出主观判断,不可将上级领导的主观臆断作为审计结论。在审计执行过程中,需要查明事情关键,任何结论都需要有客观确凿的证据存在,审计结论清晰明了,以最好整体的审计工作能够公正公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体制的蓬勃发展,审计对象越发的复杂化,部分防审计技术也越发的先进。这使得过去传统的审计方式不再满足当下的审计需求。例如新型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在一经推出时,便得以迅速的推广。这种审计方法是对过去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审计对象的财产保全等问题。进一步通过有现场的实际考证确定该方面的科学性,能进一步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当下作为信息化的时代,审计活动也应紧密结合相关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利用计算的庞大计算分析能力,大大提高审计水平,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第7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对于企业审计风险的概念定位,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两方面来看,广义的企业审计风险是面对各种不同环境中的综合性因素为参考要素,进行的审计工作职业风险;而狭义的企业审计风险则主要指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对于特定企业的特定经营状况进行了错误的审计核查并提供错误的审计报告。其实质而言,其实是审计单位和个人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并未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产生了审计风险,这主要分为两种不同的层面:其一,是审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中的严重漏洞、缺陷没有按相关标准进行严谨的审计,使审计工作存在风险;其二,审计的范围存在重大缺陷,而审计人员却并未发现,并对其做出不恰当的审计报告。企业审计风险在客观条件下是可控的,其风险分为三种: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固有风险是指在企业内部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业务差错或工作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控制风险是由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原因而导致的财务差错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风险;检查风险是审计工作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在检查过程中对企业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缺陷未发现和处理所造成的风险。这些不同种类的企业审计风险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客观可控性、利害双重性、内在潜藏性、普遍与偶然共存性。由这些特点可以看出,企业审计风险是在客观条件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存在条件客观性前提下的可控和防范性特点,同时,企业审计风险由于主观因素的原因而具有潜藏性,需要审计人员的丰富经验和审计能力来加以判断,在各个普遍存在的审计环节进行不同的审计策略。

二、新形势下企业审计风险出现的原因剖析

1.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的大环境因素

我国的企业审计体系还有待健全和完善,在市场变幻的竞争经济新形势下,相关的法规体系缺乏整体配套性,零散的企业审计相关内容理论性研究较多,而可操作性的成分较少,对迅速发展的经济新态势无法做出有效的应对,无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有关的企业审计法规存在一定的矛盾性,由于其法规制订时的欠统一性,使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互相矛盾性,较难于在新形势下统一指导企业审计工作。

2.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尚未优化的内部因素

新时期下,我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各种不同形式的企业不断涌现,呈现出许多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他们在经济发展和壮大的同时,欠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概念,没有真正实现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职责划分,使企业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3.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欠缺

在企业的现代化运营和管理模式中,不但要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还要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意识,而在我国的企业中存在较多的企业审计未独立的现象,审计工作经常会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涉,致使审计工作的独立监察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实现,或者还因企业领导决策层的干预而导致较高的审计风险频率。

4.新科技形势下的企业审计模式落后

在科技进步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企业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高新技术的冲击,企业审计工作在新技术和新环境下欠缺积极应对能力,原有的审计模式也较为落后,原有的抽样审计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需要,其主观臆断性程度较大;同时,由于对高新技术的欠缺,使正常的审计工作会出现线索的缺乏,而导致审计风险的频率增加。

三、新形势下的企业审计风险规避与防范思考

1.相关法规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我国在企业审计方面的相关法规政策需要加强和完善,尤其要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局面和新趋势,进行统一、全面、可操作的企业审计法规体系构建,必须将市场经济、竞争经济中的各种要素进行权衡考虑,制订出与企业审计相适宜的相关法规,注重新形势中的企业审计的流程细化和可操作化,有效发挥出企业审计法规就有的效用。

2.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优化与完善

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竞争形势下,要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机制,针对内部存在的缺陷及问题进行优化,在正确辨析企业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资源的整合与科学的调配,使企业审计工作在优化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得到有效的开展。

3.确立企业审计的独立性地位

企业审计工作必须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企业其他部门无权进行干预和控制,企业的领导决策层更要积极认识到企业审计独立的重要性,不凭个人主观意识进行企业审计工作的干预与指挥。

4.强化企业审计工作的现代化手段

第8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特点,针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高校;内部控制;障碍;对策

一、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

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高校内部控制的含义和本质

高校内部控制是高校为了有效进行各项活动,保护各项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活动中发生的欺诈行为,预防各种风险的发生,从而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控制方法和手段。总的来说,高校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实现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制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保护高校各项资产安全、会计信息真实,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高校的各项行为能够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下进行。

二、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现状问题及障碍

1.高校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意识和观念淡薄高校对于内部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高校管理者缺乏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在各项工作运行中有所顾忌,认为内部控制会影响自己的权威。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有时候会计人员身兼会计职务和稽核职务,无法实现财务内部牵制作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高校思想中缺乏内控观念,所以会在实施中难以让人满意。

2.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有效性与主动性

随着高校投资主体和筹资管道的多元化,创收收入日益增多,但高校内部控制只重视学费收入的管理,而忽视创收收入的管理,容易滋生“小金库”的现象,这就使得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完整有效性,控制范围狭窄,有很强的随意性。同时,伴随着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入,很多高校盲目建立新小区,引进新的科研项目,兴建各种硬软件,资金不足就举债,又没有良好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使得高校内部控制之中缺乏主动防范性,不能够避免债务危机发生的危险。这种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完善性,严重滞后于高校发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没有制定出合理标准,让高校在财务控制中显得落后,在风险来临时无法应对。

3.高校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关于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法律,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内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过多的研究放在企业内部控制上,忽视了高校这一重要群体,一直以来高校涉及内部控制的法规是以部门规章为主。不仅使得高校管理者逃避内控法律责任,而且在涉及高校内控违法时由于违法成本低,达不到强化高校内部控制的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发挥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如果没有专门对高校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内部控制的实施就会变得盲目和随意,也就难以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4.高校没有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通过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及其经营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揭示本单位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本单位的经济秩序,通过制止违规违纪现象,保护国家和本单位的财产和各项利益。而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并没有充分发挥出这一职能,首先他们的独立性就不够,它经常挂靠在高校的纪检部门不能行使自己的独立职能,同时又隶属于学校的财务处,自然不能有效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功能。其次高校内部审计都是听从领导安排,忽视自身的自主权利一味听从指示,也不能及时发现内部财务风险。

三、解决高校内部控制障碍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观念和意识

高校应当树立内部控制意识,即预算控制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高校在其发展中也存在着教育培养成本提高或教育资源浪费等风险,特别是各高校加速扩大规模,扩建校区等带来的巨额贷款等风险。因此具有了风险意识才能在这方面防止风险的发生。领导层应当树立起“打铁先需自身硬”的观念,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负责高校财会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职业素质,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内部控制能够更好地、更全面的贯彻落实。

2.构建科学的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高校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内部控制主要是财务控制中,应该将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科学划分,有序进行,保证内部控制的工作顺利进行,设立监督小组监督好每个环节,根据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奖优罚劣,设立绩效评价体系,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所有的内控工作进行开和评估,构建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违法违规者加大处罚力度。高校在各项管理工作中都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建立一套适用于高校内部控制的法规,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合理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作为高校辅助管理部门,一般都设立“审计处”,作为一个单独的部门应当从财务处中分离出来,内部审计应当对财务部门以及整个单位负责,对于一些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及时查找及时纠正,从源头上对高校的各项财务支出收入及各个会计报表进行审查。同时,内部审计应当自主发挥选择权,不受高校高层领导的安排,独立的进行审计,面对日益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日益复杂的审计对象,成立审计监督小组,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

4.强化高校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高校进行管理的基础条件,高校要注重内部控制职业人才的培养,注重提升相关人员的技能,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培养其责任意识,提高其综合业务水平,避免在工作中出现重大的错误,提升其思想道德境界,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守法奉公的高尚品质。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内部控制环境,为高校内部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四、结束语

高校内部控制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对于高校能够在今后的发展中起到关键影响作用,完善高效的内控制度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虽然我国高校的发展已经在体制和管理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高校内部控制中目前还存在诸多障碍,应当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探索出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以此更好发挥高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东亮.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J]. 中国流通经济,2011,04:119-122.

[2]吴雪娟. 我国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4.

第9篇:审计相关法规范文

一、切实转变观念

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自己的会计市场。但与国际会计市场尤其是国际“五大”会计公司相比,目前我们的欠缺之处集中体现为会计市场供求主体缺位、竞争意识淡薄和会计商品质量低下。要培育我国的会计市场,必须转变以下观念:①由消极排外、寻求政府庇护转变为积极对外、主动参与竞争的观念;②由妄自菲薄转变为自立自强的观念;③由狭隘的民族观念转变为遵守国际惯例、游戏规则,参与竞争的观念;④由单独行动、“肥水不流外人田”转变为集团作战、利益共享的观念。

二、完善交易规则

完善、透明的交易规则是会计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这在WTO专业服务工作小组(WPPS)为会计服务专门制定的(关于会计服务业国内规章方面的守则)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交易规则包括会计市场主体(CPA)的资格确认程序、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会计市场的竞争规则(如反垄断办法)及政府管制规则等。值得强调的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国际组织(IOSCO)的有关规定,当一国审计准则出现未能涉及的领域时,国际审计准则便自动起规范作用,而这些游戏规则是按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背景制定的,不可避免地带有“先动优势”,会对我国会计市场形成一种“隐形掠夺”,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已颁布的交易规则(包括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完善的步伐,形成一套适合我国特点的会计市场交易规则,避免因为规则“真空”而带来的潜在市场损失。另外,针对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五大”国际会计公司的涌人,制定反垄断规则也是一件必须考虑的事情。

三、拓展会计服务范围

我国目前会计市场中交易的主要是传统的审计鉴证服务及会计咨询服务等,反映新经济特征的电子商务如网络信托签证则几乎没有。相比之下,“五大”国际会计公司1997年的统计表明,传统的审计、会计服务在全部业务中所占比重己降至31%-43%,而管理咨询则由23%一46%上升到了36%-54%.可见我国会计市场潜力巨大。

为培育我国会计市场,需要拓展会计服务范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启动咨询需求。关键是要让企业知道,加入WTO后,企业面对的挑战是全方位的,仅靠自身智力资源是难以应付的,也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且很难保证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开性。②主动提供咨询服务。我国咨询市场不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提供咨询的专业人员的开拓意识不够,自身素质欠佳,因此需要转变观念,培养进取精神,提高咨询队伍的素质,造就出一支熟悉国际咨询程序与规范,熟悉税务定价、合同、工程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③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一是要大力宣传咨询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咨询意识,使大量

的潜在咨询用户变为现实的咨询用户;二是保证咨询市场的有序竞争,为咨询业创造良好的市场、人文环境。

四、打破垄断,消除封锁,建立全日的、真正统一的会计市场

在近几年的不懈努力下,会计市场上地区封锁与部门垄断现象大为减少,但仍有问题存在。分割的会计市场不可能有充分的信息交流,竞争不充分,优胜劣汰机制便难以发挥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也不会脱胎换骨、强筋健骨而与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分庭抗礼。因此,摒弃解决问题的渐进主义、树立舍小利求长远的观念,是我们建立统一的会计市场时所必须做到的。

五、完善相关法制,切实加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