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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钢铁企业 能源管控中心 能源管控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支柱的钢铁行业也在高速发展,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逐渐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长,能源短缺、能源价格不断上升已经成了我国钢铁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钢铁企业的能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的创新,能源管控体系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
1、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的内涵及目标
1.1 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的内涵
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是指钢铁企业通过能源科学管控,合理调配、高效转化和利用,实现系统节能的有效方式。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借助于能源管控信息系统中完善的数据采集网络获取生产过程的重要参数和相关能源数据,经过处理、分析并结合对生产工艺过程评估,实时提供在线能源系统平衡信息和调整决策方案,确保能源系统平衡调整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合理性,保证生产及动力工艺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并最终实现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1.2 建设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的目标
在大中型钢铁企业建设和改造完善一批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推动我国钢铁企业能源管理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促进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改造的深入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投入使用后,将大幅度提高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效率,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达到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目的。
2、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2.1 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2.1.1 外部环境要求
当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首要任务和突破口,节能减排成为评价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评价指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中第八条明确指出,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
2.1.2 内部环境要求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同时也是能源消耗重点行业。钢铁企业能源消耗占产品总成本的20%~40%,它是制造成本中的主要可控部分,节能的潜力大。能源管控中心是数字化能源管理的技术支持措施,也是钢铁企业提高节能效益的重大技术装备措施,从钢铁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建设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2.2 我国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的现状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技术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钢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起步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并逐步提高的发展过程,目前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支撑技术已较为成熟。继1985年宝钢一期建设国内第一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以来,钢铁企业中先后有15家企业建设了能源管理中心。已建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以宝钢、马钢等为代表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按照扁平化和集中一贯的理念,将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进行有机集成,实现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的管控一体化设计。
二是以济钢为代表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其优点是基本实现基于计量数据分析的能源管理功能和与信息化系统结合的离线优化,但限于现场条件,高效扁平化的调度和在线平衡管理等对节能有重要作用的功能还受到一定限制。
三是其他企业的能源管理中心。本质上是以动力计量采集,管理为主的基础应用,还不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2.3 建设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中心的基本内容
2.3.1 准确掌握各能源介质分系统运行状况
在完善能源计量体系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数据支撑,统一数据来源。通过建立能源网络集中监视平台,掌握能源系统运行状况,保障系统安全运行,提升整个系统管理水平。
2.3.2 实现能源平衡调度,优化能源系统效率
加强能源成本管理,成立专门的能源成本管理机构,对该项指标实行严格控制,以实现在不影响生产目标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能源消耗,开展能效对标,持续改善系统能效。建立能源计划、调度、仿真系统,提高系统响应能力。
2.3.3 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
建立能效分析支持平台,找出能源效率“短板”,加大对“短板”能源的关注力度,找出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现企业整体能源消耗的最优值。建立最佳节能实践库,收集业内相关节能案例,在学习研究以往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的基础上,制定出最适合本企业的能源管理控制体系。
3、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3.1 能源管控体系创新的目的及意义
我国钢铁企业的吨钢能耗远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传统的能源管理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钢铁生产大型化、高速化和激烈竞争的需要,也必然不能符合国家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以EMS为支撑的现代化能源管理是我国钢铁企业的必经之路。以EMS为支撑,建立现代化的能源管理体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我国钢铁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3.2 钢铁企业能源管控体系的创新案例――以宝钢为例
在“十一五”期间,随着节能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宝钢的能源管理体系能力得到迅速提升与完善。特别是2008年以来,宝钢独创的以“三流一态”为特征的能源管控体系在宝钢的有效运行,为宝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宝钢的能源管控体系是针对钢铁企业能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和瓶颈环节提出的体系化的解决方案。其基本思路是,将能源流、制造流和价值流放入同一坐标系中,研究其变化规律,寻找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建立能耗指标预测和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增强钢铁精品的盈利能力。宝钢能源管控体系具体包括六个主功能模块,三个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和四个方面的支撑保障,整个体系纳入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进行运营和管理。六个主功能模块包括:节能目标控制、能效因子的辨识和控制、能耗源的辨识和控制、能源计量和统计、能源专业审核、节能技术和节能项目。六个主功能模块、三个信息系统和四个方面的支撑保障有机结合,既满足了体系管理各个要素的要求,又结合了能源管理的专业特性。
4、结语
在节能减排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今天,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成为企业研究的一项新课题。我国钢铁企业传统的能源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合现代化管理思想和今天的环境要求,所以一种新型的能源管理控制体系呼之欲出。我国钢铁企业能源管理起步较晚,经过了从无到有并逐步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
参考文献
[1] 李贵阳.河北省冶金学会炼铁技术暨学术年会2008论文集[C].济南:河北冶金学会,2008.
[2] 王永川、陈光明.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系统方案研究.[J].冶金能源,2003.
[3] 凌振华.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中南大学,2005.
关键词:电网能源;合同能源;节能效益
作者简介:陈滢(1981-),男,广东汕尾人,广东电网公司汕尾供电局,助理工程师。(广东 汕尾 516600)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6-0109-02
在提倡节能环保的今天,合同能源管理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由于在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因素众多、情况复杂,因此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探讨。基于此,本文就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实践应用进行了以下探讨与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在全球能源日趋紧张的时代背景下,节能理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合同能源管理其本质是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即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为目标。在实践中,其管理模式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节能潜力分析、可行性分析、设备选购等)。因而在合同期内,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分配于项目投资以及节能服务公司及其客户所获得的合理收益。而合同一旦结束,高效的节能设备和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全部归属客户所有。从当前现实发展来看,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模式:[1]
1.能源费用托管型
该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受客户委托,在承包能源费用的前提下,进行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因而一旦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能源服务质量不能达到合同中的要求,客户将获得按合同要求的赔偿。在这种模式中,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构成了客户经济效益的来源,而能源费用的节约是节能服务公司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
2.节能效益保证型
该管理模式是客户提供项目资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二者共同配合项目的实施;按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需保证节能效果,客户需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因此,倘若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所承诺的节能量无法实现,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赔付相应的经济损失。
3.节能效益分享型
该管理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项目实施中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向的,而项目实施资金和技术都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在节能效益的分配上双方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实行共同分享直至合同结束。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相对安全可靠的管理模式是节能效益保证型;但从客户的角度来看,如果设备贬值并不迅速的前提下,节能效益分享型会是最受欢迎的选择。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如何进行选择,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定夺。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行模式
通过前文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模式可以得知,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产品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而非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这是该行业的特殊性所在。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运作,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项目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能源审计
在该环节,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如测定企业当前用能量、预测采取节能措施将产生的节能量。
2.节能项目设计
根据合同能源审计的结果,节能服务公司需要从“改进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这个主题出发,向客户介绍具体的方案和建议。[2]如果客户对提出的方案和建议表示认同并接受,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就着手为客户展开具体的项目设计。
3.节能服务合同的签订
合同能源管理离不开双方的谈判与协商,其结果就体现在《节能服务合同》之中。因此,双方需要签署这份合同。如果遇到客户不同意签署合同的情况,则客户须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审计和节能项目设计费。
4.节能项目融资
也就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的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其来源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渠道。
5.交钥匙工程
“交钥匙工程”,[3]即节能服务公司需对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装和调试工作,力求做好项目节能服务的所有准备工作。
6.运行和维护
节能服务正式投入运行,节能服务公司就必须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并为所安装的设备(系统)提供保养和维护,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与服务。
7.节能效益保证
依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节能服务公司需要为客户提供节能量保证,双方共同检测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与获取的效益。
8.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合同的相关约定共同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三、实施案例
某半导体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年用电量达到1.7亿千瓦时。由于产品涉及精密仪器制造,对车间的温度、湿度要求较高,为确保车间符合生产条件要求,制冷机房两台850RT和两台950RT制冷机组采用轮流供冷的方式不间断供冷,全年供冷天数约为350天,年耗电量近2000万千瓦时。由于制冷系统的使用时间与电网用电高峰期恰好相重合,这样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也加大了电网负荷的峰谷差。在面向大客户开展的节能诊断活动中,我们对其生产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推荐客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18号车间的制冷系统进行水蓄冷试点改造,利用下半夜低谷电价时段和夜晚气温较低的有利条件进行蓄冷,提高制冷的效率,实现空调负荷移峰填谷、达到减少用电量的目的。
1.项目实施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与半导体有限公司协商后,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方式实施。该项目总投资688.76万元,合同分享期6年,具体分配比例为半导体有限公司占25%、节能服务公司占75%。双方约定,在不改变现有空调主机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为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投资建设空调水蓄冷系统,同时负责合作期内的新增蓄冷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优化主机的运行方式。另外,从蓄冷工程投运并产生节能收益时起,半导体有限公司按月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收益,当月节能服务公司收益为当月所节省电费的75%,当月所节省电费的25%归半导体有限公司所有。
在节能效益计算方式上,按未改造前供电局与半导体有限公司商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付电费,应付电费减当月实际电费即为当月节省电费,由此可知:
当月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当月节省电费×75%
2.项目建设与应用效果
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是增加蓄冷槽、空调蓄冷管路系统及空调蓄冷控制系统。蓄冷槽总高18米,有效容积为370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空调蓄冷管路采用直径0.35米的钢管将2台850RT制冷机和2台950RT制冷机进行串联连接,实际运行采用2台制冷机串联冲冷,4台制冷机互为备用。控制系统主要由电动阀、温度调节阀及温度、流量监控系统等组成。
空调实施蓄冷改造前,车间在夏季需开2台850RT和2台950RT制冷机组轮流供冷,实施蓄冷改造后,在7、8月份最热时低谷电时段,通过控制系统自动调节,可以使用1台950RT制冷机进行蓄冷,而在其余月份低谷电时段,可用1台950RT和1台850RT主机共同来蓄冷。由于在用电负荷高峰期全部采用下半夜低谷蓄存的冷量供冷,实现了负荷的移峰填谷。加之蓄冷后,由于夜间气温较低,冷却水温每下降1度,制冷机效率约提高4%,使得系统满负荷运行时间大幅增加,扣除蓄冷损失等不利因素后,全年可节省制冷电量约300万千瓦时。
蓄冷流程如图1所示。该项目实施以后,取得的经济效益见表1。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对合同能源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进行了阐述与分析,并结合案例分析其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是推广节能降耗的一种有效方式,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减小在节能项目上的投资规模,并从节能项目实施中获得经济利润;而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共同合作,互利互惠,能有效地激发客户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促进节能产业的形成。[4]可以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全球能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是节能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雷鸣.合同能源管理在电网企业开展节能服务中的实践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6):30-32.
[2]杨振宇,赵剑峰,王书保.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4,(6):10-12.
以我省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为例,对钢铁行业中能源管理中心的科学合理应用进行全面分析。
(1)三钢能源管理中心构建三钢在构建能源管理中心的过程中,契合企业的转型需求,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等先进的管理手段,构造出以能源消耗监控、能源管理调度及能源实绩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为一体的管控一体化计算机系统。整个企业的能源消耗、调度等都由能源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其能源管理中心主要涵盖了电力、水道、煤气、空分气体、蒸汽、压缩空气等六个方面的能源介质。通过能源管理中心的监控系统,对三钢的各项能源资源损耗进行监控,并加以调度优化。
(2)三钢能源管理中心的基本构成以功能对能源管理中心进行细致划分,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部分:信息收集网络、实时数据管理系统和应用管理系统。信息收集网络的构建主要利用了RTU、DCS和PLC等多种信息收集设施。RTU即远程终端设施,集中分布于远程现场,利用它对远程现场的设备和智能化仪表等进行监控管理;RTU主要负责监控管理信息的转化,一方面将监控信号转化为能够在通讯设备上传输的格式,另一方面将监控管理设备传达的消息转化为命令,从而全面控制设备的运行。DCS(集散控制系统)和PLC(可编程逻辑控制设施)两种设备主要用于各分厂的现场管理监控,利用工业内部以太网把管理监控工作以数据的形式传递到中央能源管理中心。实时的数据管理,一般利用钢厂内部的实时数据资源库,用相应的软件实现对实时数据的管理和记录。将设备同内部I/O服务器相连,能源管理监控设备的所有数据均由工业内部以太网传输到I/O服务器后进行整合。此外,各部分管理站通过整合I/O中收录的数据,再向下位机相应管理调控命令。应用管理系统的构成主要包含了基础能源管理系统和动态平衡优化调度系统两大方面。基础能源管理系统的主要职责是进行数据的详细分析、确定能源结构的发展调控方向、拟定能源消耗管理报表、制定能源管理计划、能源考核与结算以及最终命令的等等,基于强大的数据挖掘工具和规范化管理流程,从而实现从计划、调度、操作运行到计量、统计、考核整个事务流的闭环管理。能源动态平衡优化调度系统则是通过建立能源产耗的预测模型和管网模拟模型,准确地模拟各节点信息,对各环节的能源介质产耗进行预测,根据调度目标建立能源输配模型,最终给出优化的调度建议和方案。
(3)三钢能源管理中心基本工作内容的确定三钢能源管理中心的基本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了数据的收集、数据的实时监控、能源质量的控制、能源的供需调整和企业运行工作等部分。数据的收集主要利用能源的相关参数作为指标,包括温度、压力还有流量等等,通过建立好的PLC,以工业以太网为媒介,直接传达给EMS(能源管理系统),也可以利用各分厂运行的现场子站收集数据,再传达给EMS。数据的实时监控,主要由专业监控人员在能源管理中心的工作站对钢厂系统的整体运行数据进行动态化监控。能源质量的控制,以人工化验或专业检测设备测量的方式,对能源的质量进行分析,为系统提供更为精确的能源质量数据,促进能源系统的优化运行。能源供需的调整主要按照不同能源的使用数据为标准,对其日供需量和月供需量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进而得出每种能源的基本损耗,对能源进行优化调度,减少能源放散损失。针对运行工作的管理,主要是指能源系统的运行监控记录整理、设备运行方式的调整、能源消耗的计量结算以及能源实绩考核等等。
(4)三钢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首先,三钢能源管理中心结合了分散控制与集中化控制两种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综合管理效率。这种管理模式,能够有效针对能源管理的各部分问题,效率较高,适应性也较强,优化了管理流程从而提高了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其次,三钢能源管理中心实时数据收集、在线监控和自动化管理的综合管理模式,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了人力资源投入,促进了单纯节约能源向综合节约资源的转型。此外,三钢能源管理中心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工作开始后进行管理向工作准备阶段的科学合理式规划管理的转变,以煤气放散最少、用电成本最小为目标,建立优化的调度模型,在能源使用前提供决策依据,形成了新的扁平化能源调度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能源管理工作的综合使用率,且为能源消耗方案的优化预定奠定了基础。
2结束语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电力需求侧管理
作者简介:张裕(1983-),男,湖南邵阳人,贵州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贵州 贵阳 550002)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52-02
“十二五”期间,电源性缺点的紧张局面日益严重,并且国家对“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提出更高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电力用户提供节能服务,是缓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与常规能源越来越短缺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也是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国家技术节能与结构节能要求的战略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给电网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从而提供节能服务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电网公司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它的出台是节能服务行业的福音,为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被列为五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协会协调、用户参与、金融支持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格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已经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机制。
一、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经营方式和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国内简称EMCO-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带动和促进了这些国家的能效投资和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方式就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整个社会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基本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ESCo/EMCo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节能效益保证型。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SCo/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客户向ESCo/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EMCo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未达到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SCo/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承包能源费用。如果ESCo/EMCo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能源服务质量,应按合同给予赔偿。ESCo/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2.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由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在1996年,国内建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三家公司已为400余家用能单位提供了相应的475个节能项目,总投资额约13.3亿元,获得净收入总共约4.8亿元,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
我国政府从 2000年开始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新机制。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 EMCA)成立大会。EMCA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EMCo服务子项目的执行机构,它建立专项担保资金,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担保计划。
据EMCA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达到43.5万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828.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二、贵州电网合同能源管理SWOT分析
1.贵州能源消费现状
贵州煤矿资源丰富,地下矿物质储量大,拥有全国磷化工基地、煤化工、铝化工、火电厂、大中型水泥厂、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工业比重占70%以上,既是耗能大省,也是全国节能减排滞后的省份。从表1可知,2011年贵州省生产总值能耗在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省份的排名为27位,仅高于山西、青海、宁夏。相对于全国能耗最少的北京,贵州省能耗约为北京的3.73倍。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贵州省仍旧有很大的节能减排的潜力可以挖掘。
据统计,贵州省2012年贵州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046.72亿kWh,第一产业用电总量约为3.95亿kWh;第二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96.29亿kWh,其中,工业用电总量约为782.96亿kWh;第三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6.50亿kWh;居民生活用电量约为169.98亿kWh。可知,贵州省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其中高耗能用户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0%左右,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
因此,贵州作为落后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工业用电与高能耗产业占总用电比重大,节能潜力巨大,节能服务行业将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适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2.贵州电网节能工程试点情况
针对贵州省高耗能企业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的问题,贵州电网公司选择中国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龙里龙腾铁合金公司等6家高耗能企业开展“大容量集中感性负荷无功补偿试点工程”的节能新技术示范项目。在示范工程中,采取“一厂一策”的策略进行实际调研、现场数据实测,邀请专家对6家高耗能企业的补偿方案进行逐一研究、论证,确定了低压测动态补偿、低压侧消谐型无功补偿、SVG+FC低压侧动态无功补偿3种就地无功补偿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并有2家进入了试运行。从这2家实际运行的效果来看,功率因数可从0.72~0.75提高到0.92~0.95,功率因数约提高了0.2%;产品单耗约降低了170千瓦时/吨,日产量约提高了6吨,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每吨约100元。预计项目完成后,6家高耗能企业每月将减少耗电254万千瓦时,一年将减少耗电3000万千瓦时,折合成标准煤1.1万吨。
3.SWOT分析
对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行SWOT分析,分析情况如表2所示。
从SWOT分析中可知,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优势和机会,但风险和挑战并存。尽管经济效益具有风险,但社会效益是很显著的。贵州电网公司可成立节能服务公司,一是能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二是加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三是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2011年几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电网企业要实现节能指标,合同能源管理是重要途径。参考国外的成功案例,集合行业优势、资金充足、电网企业的优质信誉、电网企业的长期发展,贵州电网公司逐步建立附属的节能服务公司,并且首先开展针对高能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节能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节能措施。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省的运作分析及发展建议
1.运作分析
从贵州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广应用必须以贵州省政府为主导,贵州电网公司和其他电力企业为主体,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逐步进入,用户积极参与。
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贵州省政府提出具体强制性能耗标准,为能源企业参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生产和制造节能节电设备和产品的企业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主导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推广。
凭着自身的资源和融资能力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贵州电网公司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先试点后推广应用。贵州电网公司利用在需求侧管理上的经验,提升节电服务技能和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技能;通过比较技术优势、客户节电潜力、节电项目可操作性等因素,选取优势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贵州电网公司加强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客户的响应,利用供电服务平台资源,搭建节能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发展。
贵州发电企业与电力辅业公司组建节能服务公司,是在贵州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生力军。中央发电集团大都有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这些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实力、经济实力雄厚,发挥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作用,如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贵州发电企业可借助所属发电集团的资源优势,在贵州开展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只要省政府创建良好的行业市场环境,面对贵州巨大节能潜力,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将会逐步进入到贵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共同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争取到2015年,贵州省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2.发展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行和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能源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客户共同努力。前景光明,但任重道远。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必须加大能源审计力度,建立能源利用和节能经济效益评价机制;率先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搞好高能耗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电网企业、大型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公司,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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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郁
(南昌市路灯管理处)
摘要:本文介绍了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目的,及在道路照明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采用EMC 模式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合同能源管理 含义 目的 问题 成熟产品 后期维护 节能计量审计 体制限制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ing) 实际就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户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随着城市公共照明的飞速发展,能源、环保、资金问题也日益显著,如何应用新型光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杜绝有害物质排放成为目前我国乃至全球需要尽快解决的一系列问题。随着LED 照明技术不断发展,其在能耗及环保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被各地政府开始在道路照明上大力推广运用,但其高昂的价格,一次性巨额投入成本又往往让其成为“节能不节钱”的代名词。
为解决这一矛盾,很多城市开始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用在“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道路照明上。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道路节能照明方面的应用,也称电费包干。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改造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改造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照明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关键是“利用减少的能源费用”。
目前在我国很多大中城市全面推广这一模式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宜盲目全面推行。主要问题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的节能项
目所采用的技术必须是成熟的,产品(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LED 道路照明产品从目前来看技术依旧并不很成熟,直到目前LED 照明是否是道路照明的最佳选择依旧存在争议。
如衡量照明质量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是路面维持平均亮度(照度),也就是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它是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这是一个必要的评价指标。而 LED 光源虽然寿命长,但由于其配套的驱动电路,散热等因素大大影响灯具的整体寿命和维持光效。
另外LED 光源的单向性也使得相对传统光源其在控制眩光和环境比上不占优势。
近来又有报道LED 光源抑制褪黑激素水平较高,影响人体健康,其光污染是同功率高压钠灯的五倍以上。
同时LED 产品设计的缺陷和可靠性目前仅限于早期的检测,还不可预测其寿命的可靠性等等……或许正因诸如此类的一些技术弊病让台湾地区台中市议会经审查预算后决定,将删除7900 万LED 补助经费;江苏省扬州市也叫停了MOCVD 补贴政策,各地政府对LED 光源在道路公共照明的发展推进渐回理性。
诸如此类问题的存在,截止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在公共道路照明“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还非常谨慎,供参考的成功案例也不多。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企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提供一系列后续的维护服务。
EMC 实施企业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而目前LED 道路照明产品标准的缺位,现有道路照明检测标准不能完全适合LED 照明。
据相关节能公司按照最理想方式计算,即使企业全部分享每年的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企业的一次性投资一般也需要5~8 年才能收回成本,而且还不包括期间的维护投入。相对LED 照明技术的更新周期快,维护通用性差、监控维护成本高等,现在就在城市道路照明全面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LED 照明产品的非通用性,一旦使用了哪家企业的LED 照明产品,以后的所有光源、灯具、驱动电路等等维护配件都必须采用同一厂家产品,甚至相关维护都必须完全依赖相关厂家。这与目前各大城市公共道路照明材料公开招投标采购、集中维护体制又形成了挑战。而作为道路照明管理部门既要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更要确保道路照明安全。
每个城市必须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中国节能协会节电与绿色电能委员会主任侯健的话也佐证了这一观点:“据我们调查,现在各地对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都非常谨慎,尤其是整个城市道路照明全部参与节能改造的少之又少。现在,照明产品的更新速度极快,地方最大的顾虑就是提供改造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后期运行、维护等会遇到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节能测量和审计需要权威认证。
目前对于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在技术鉴定和节能效果认定方面,还缺乏权威标准及相关机构。
作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路灯节电率方式不能单方面由企业提供的实验室数据决定,纸上计算得出。由于LED 灯具的光学设计不同于传统光源,照向路面的照明效率差异很大,绝对不能用光源或灯具的光效来计算、比较不同灯具的节能效益。
特别是一些城市的路灯设施建设年代各不同,需要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运行管理要求等也各不相同,如很多路灯控制箱电源都带了几条路的路灯,有的还提供给了公厕,交警,市政排水等公益用电,这给节电计量带来不小困难。而且对于不同道路采用何种配光、功率的节能光源、灯具,具体的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各不相同,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并整改后,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保障现有道路照明的质量。
节电效果的好坏以节电率的高低为衡量依据,如果节电率低于40%,一般来说这样的EMC 工程就是失败的。简单的以多少功率的LED 替代多少功率高压钠灯来计算节能率是不正确的。应通过日常工作采集道路照明改造前后的有功功率或一定时间内的电量进行对比的方法计算出节电率。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为:
节能功率=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节电率(%)= [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x100%
由于城市道路照明的实际线路电压很多是不稳定的,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由于线路长,电压偏低,一些传统照明灯具的功率因素也达不到90% 以上,实际耗电量( 有功功率) 并没有节能公司理论计算改造前的耗电量那么高。而计算节电率时如高压钠灯是需要考虑整流器等的损耗的,改造后的LED 灯具同样也应用定额功率而不是标称功率来模糊节电的概念。为此节电率应通过改造前一个月(最少10 天)的实地用电量或供电部门电费单来和改造后用电量实测来比较计算。
四、体制问题对EMC 的企业的限制。
财务体制,我国大多城市采用收支两条线,公共道路照明的电费是实报实销的。节能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新技术提供企业大多是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签订节能合同,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虽然是政府对公共照明管理的授权单位,但由于体制问题他们大多没有自主财权,日常维护费用都靠财政拨款。这给提供EMC 的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回收风险。为此不同城市相应的EMC 方案和合同需要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的道路照明管理体制来制定,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参与,确保业主不违约拖欠分成费。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尽可能的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进行签署,才能够获得国家相应的财政奖励和政策优惠。
税务体制,按照现行的税收体制,在EMC 公司把节能设备安装到客户后就被认定为设备销售已经实现,就必须全部缴纳增值税。实际上EMC 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后还才刚刚开始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提前缴税”增加了节能公司的财务成本。节能公司提供的实际是节能服务而不是转卖节能产品。这也就是为何节能公司在节能费用和节能率的计算上总是从最理想化的角度计算的原因,在回收期的计算上各家EMC 公司出现各自不同的计算方式。
以上总总都是我们在道路照明中“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面对的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双方的共赢,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共同努力,以审慎的态度,逐步推进。
节能服务公司一定要具备专业性,不仅要熟练掌握现有的节能技术,还应了解市政照明相关标准、技术现状和运行特性。每个城市具体情况不同,提供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城市路灯运行管理要求等都不相同,这就对项目中节能方式的选用、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带来影响,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降低对运行的影响。
城市的管理部门、尤其是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在这其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既要为领导出谋划策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又要确保照明规范,道路安全。必须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该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提前警惕“好心办坏事”,重蹈光伏产业盲目推行失败的复辙。应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应该是一个建立在运行科学、高效、节能的城市照明系统上的改造,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和城市百姓成为最终受益者。
参考文献:
从我们的管理流程来看,从客户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最终执行,交到客户,全过程都在信息系统的监控之下,除了整体产销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系统、科技建设系统之外,宝钢在能源管理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
作为一个典型的应用领域之一,信息技术同样被广泛地应用到宝钢的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它的应用不仅涉及到生产、输送,分配、监控,以及减排当中,而且全面覆盖能源的计划、统计、分析、预测、评估,还有日常管理。在宝钢看来,信息技术的应用,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场生产设备的应用,这个方面的应用各个钢铁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有自身的尝试;第二个方面是系统生产管理的应用,就是利用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对生产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分析、预测、为系统管理和整体决策服务,以达到优化生产,完善系统的目的。
给大家汇报一个案例,就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系统。现在讲的宝钢是现在宝钢集团的宝钢分公司,就是过去的宝钢,后来因为上钢和煤钢合并之后,原来最早的那个宝钢,现在是宝钢股份下面的宝钢分公司。今年预计产钢1600万吨,非常典型的一贯制的钢铁企业。
从能源中心管理系统来看,我们经常说的EMS,在提高能源系统的管理效率、优化能源平衡、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功能质量、完善消耗评估技术方面提供一个成熟、有效和使用方便的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一套先进、可靠和安全的能源系统运行、操作和管理平台。
它的重点是宝钢在能源管理能领域,从传统的装备节能向同时重视系统节能转变,以改善和优化结构。EMS涉及三个类型技术,第一是涉及能源的工艺技术,包括能源的平衡模型,节能调度还有信息技术,包括传统的经常说的数据库,系统集成,现代网络。包括我们的现场总线,涉及一些数学工具,还有一些模型,诊断技术,把几种技术综合起来,结合软硬件平台,构建能源中心的管理系统。这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的管理系统的一个示意图,这个左下角的弧形的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的一个集中监控中心,控制宝钢所有的能源,水、风、电、气各种能源都在宝钢的能源中心监控下。
这是系统结构的一个简图,上面这个方框是能源中心的设备的配置情况。下面所有的设备都是连接到现场的所有的设备。负责数据的收集和现场的监控。
汇报一下能源中心系统的作用。在线监控,平衡调整,采用综合监控技术,实现对能源系统运行状况的及时监控,并且结合节能调度的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高炉在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煤气,如果消化不了就放出去,大概很多同志看到过去钢铁企业都烟囱上冒火,都进入到大气层当中造成污染。第二作用是能源系统实现分散控制和集中管理。针对管理的要求,在公司层面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满足能言工艺系统特点的分散控制和集中管理。第三减少能源的管理环节,优化管理流程。第四,减少能源系统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劳动生产力。这个能源系统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现场的管理,运行成本,还有检修量大,通过能源中心的建设,可以减少日常管理的,可以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提高劳动生产力。第五,加大能源系统的故障和异常处理,提高对全厂性能源事故的反应能力。所以处理异常事故的时候,效率会非常高。第六,优化能源调度和平衡,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第七,进一步对能源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加工、进行处理。能源中心系统的作用,提高能源的管理水平还有整体管理水平,还有能源系统的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的质量。
第三能源中心系统的功能和任务,我不详细报告了,第一能源主设备的集中控制,操作调整,能源系统的快速采集,分析处理。
第四方面汇报一下能源中心系统的技术的要点。第一是现代自动化及信息技术。第二是节能调度技术。在能源系统里面,结合了我们的能源工艺的技术,这个所有的涉及到的节能调度技术的内容,涉及到宝钢有各种各样的能源设备。以客观信息为依据的基本的能源管理技术,基本的钢铁企业是一个粗放的管理,是基于一种经验性的管理,但是宝钢通过这个系统的运行,把粗放的经经验性的管理,事后的管理做了根本性的转变。然后是无人值守管理技术,在现场有很多的重要的能源的是无人值班的,是实现扁平化的技术,有三个典型特点,显著提高劳动生产力,显著提高能源体运行安全水平,还有显著提高能源供需的动态平衡水平从而实现良好的平衡和节能减排效果。
软条件花钱不一定可以买的着,硬件是可以买的着的。
第五方面,跟大家汇报一下,能源中心运行的效果。宝钢能源中心从1982年投产以来,经过1987年二期工程改造,又通过1991到1997年的三期改造,现在有各种能源建设的环保的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成为宝钢的能源生产调度和管理的中枢,这是能源中心的一个图。这张图从1997年到2006年,我们在高炉炼铁的过程当中,会产生煤气,煤气多了就是放出去,就造成污染,同时也造成人员的浪费,1997年我们煤气的放散率12.6%,从1997年明显下降,目前基本上是0.7%,为什么还有零点几呢,有的时候检修安排的时候,确实有的错不开这个时间,所以会存在少量的放散,0.7%是一个非常低的放散率,当然现在还有更多的调整,就是把我们的一些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作为燃起发电机的原料,这样的话跟发电结合起来,这个方面的结合更加好。
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
(一)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营利为目的,为有节能需求和潜力的客户提供包括能源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培训、运行维护及节能量检测等一系列综合性节能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并通过与目标客户分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成功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实现自身的盈利和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有节能需求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节能目标和服务时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维护等一揽子综合性节能服务,从而达到约定目标,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的一种项目类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有四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该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2.节能量保证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项目目标,即能达到的节能量,若项目成功,则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收益,若项目失败,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客户的高能耗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能源设备,按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客户的能源消耗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设计整体节能方案,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在节能改造后提供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现状及资产证券化潜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这一特点,决定着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成为其必然选择。近几年,金融机构和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关注并参与节能服务市场,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这些机构包括金融担保、金融租赁、银行、基金、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从融资额的相对数量上看,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保理、商业信用。
1.银行贷款
目前而言,银行贷款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渠道。但由于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为民营企业,经营利润率不高,可提供的抵押资产不多,加之许多国内商业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商业模式不了解,因而银行往往不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需求。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融资方式。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并且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资信状况,因而很适合中小企业。但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与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签订长期融资租赁合同,并未全面惠及中小企业。
3.应收账款贴现(保理)
节能服务公司将赊销形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此种融资方式可将项目合同期内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向银行进行贴现,从而提前收回资金,再投向其它项目。
4.商业信用
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自身的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在公司资金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利用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对企业商业信用要求比较高,因而更适合资信水平较高的节能服务公司解决短期资金紧张问题。
除此之外,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借助提前结束合同、民间借贷等方式融入资金。在当前,上述几种融资方式对企业资信要求较高,且担保要求严格、手续繁琐,而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却在快速增加,因而有必要对其他融资方式进行探讨。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潜力
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普遍遭遇融资困难、项目难找、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三大瓶颈。节能服务公司多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融资困难。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其服务的发生与现金流的收付并不匹配,而且被服务企业往往在节能改造期末才对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收益。服务期内,节能公司内部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虽然节能服务公司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但当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确定时,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盘活资产,提高节能服务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从资产证券化设计原理上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均存在证券化的潜力。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行的操作方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将已开始运作或已签订合同的节能服务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全部或部分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将众多相似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构建成一个资产池,当资产池达到一定规模后,设计发行证券,并通过信用担保与信用增级后,由证券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节能服务公司则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或提前收回投资,然后用未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向证券购买者支付本息。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优势
据估计,未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较少,不足以满足项目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对一些不受银行信贷青睐的中小民营节能公司而言,融资难就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根本动机,而这一运作模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效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资金周转慢,债务负担重的业务发展障碍:
(一)实现项目信用与公司信用的分离
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有效信用尚未建立,因而导致一些本身信用水平高,收益良好的优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其所属节能服务公司信用水平不高而难以筹集到资金。然而,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证券化,相继进行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担保增级,使得项目本身的收益与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分离,使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更关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而非节能服务公司的规模,因而实现了项目与公司的信用在融资市场上的分离,从而有效满足了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加快资金周转及减小债务负担
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银行贷款,由于投入量大且回收期长,都给节能服务公司造成巨大负担。然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将相应资产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并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一方面能快速收回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于节能服务客户与证券投资者之间,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摆脱债务负担,优化其资产负债状况。
(三)融资对象广泛且筹资成本低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是通过资产的真实出售,风险隔离,信用担保增级后,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于证券市场容量大,投资者范围较广,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所需资金在不同时间对自身资产进行证券化运作,大大提高了筹集资金的灵活度,而且由于优质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因而节能服务公司的筹资成本也会相应较低。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一)未来现金流不确定
目前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是对项目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的成本部分进行证券化,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等于节能客户在项目实施前的能源消耗费用减去项目完成后的能源消耗费用,包括项目收益和成本两部分,收益部分受外部影响较大,成本部分的现金流则较为稳定,且有收益部分对其进行补充。
尽管成本部分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环境、设备、管理以及能源价格对其的干扰,尤其是在为一些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企业服务时,由于未来市场波动会造成产量的不确定,导致能源消耗量也不确定,因而可节约的能源消耗费用也不确定进而使得节能服务的成本出现不确定性。另外,由于项目成本是由节能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因而就面临双方对节能服务成本的测算存在分歧,这同样会导致成本部分的现金流不稳定。
(二)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后,相关项目资产就由节能服务公司真实出售给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后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与节能服务公司无关,因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需要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项目成本的稳定投入与项目效益的实现。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经营与信用风险,都会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乏准入测量标准
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在实践操作领域并没有实际案例。对于哪一类节能服务公司的哪一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都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需要基于大量的基础资产,单个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从成本效益角度分析并不适合也不足以构建一个资产池,因而需要将同一公司的不同项目,甚至不同公司的同类项目进行聚集。但目前市场并没有建立一个项目的准入标准,能够对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筛选,同时也没有一个中介机构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项目进行有效组合,以构建适合的资产池。
(四)缺乏适合的担保机构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是先融资后实施项目,而不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行先持有资产一段时间,确认资产在持有期间表现良好才放入资产池进行证券化融资。因而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完全是预期收益。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并不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普遍认可的收益能力和政府信用作担保,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五)募集资金时间较长
与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涉及到资产出售、构建资产池、信用担保、信用评级、证券承销多个环节,过程更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虽然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的资金成本较低,然而由于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较小,需将同类项目的现金流进行叠加以构建规模较大的资产池,因而同类项目的筛选将成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而项目的寻找和选择势必会增加构建资产池所需的时间,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时间成本显著增加。
六、结论
鉴于上述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资产证券化的潜力,且节能服务公司也因融资渠道少,时间长,难度大等问题,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有根本动机。然而该模式在风险、担保、募集时间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的稳定性
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收益是否固定取决于公司与节能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否确定了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若收益确定,则更易于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这一类型的项目更多出现在建筑节能领域。相反在工业节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及公司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很多都与产能挂钩。因此在对工业节能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时需要对未来可确定收回的投资和收益进行精确测算,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同需求
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融资方式灵活,而且自有资金比例高,但会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而这类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在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用以规避使用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对公司资金使用灵活性的限制。而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由于融资渠道窄,自有资金少,因而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更多体现在能筹集到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因此在将不同项目进行组合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项目的类型,还需要考虑项目所属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因未能很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影响到项目资金的投入及未来现金流的稳定,甚至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出现资金错配等问题。
(三)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资金的成本及时间
由于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一系列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因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出售项目的未来收益权到最终获得募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此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机构,每个机构都会根据自己在相关环节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费用,这些都构成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引入合理的机制对资产证券化操作需要的时间,及各个机构收取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以保障资金的快速到位及低成本优势。一旦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的时间和费用未能有效控制,就会增加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增大节能服务公司的违约风险。(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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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一文中, 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于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首, 同时被定义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EMC)被认为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的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商业模式之一。在节能改造项目EMC 机制中, 节能运营服务公司(EMCo)利用其资金或技术优势, 通过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 节能项目运营管理、 能源审计、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节能工程实施与能源效率托管的解决方案, 最终实现全面节能与多方利益共享的商业化运作。EMC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重点推进对象[1]。
EMC始于20世纪70 年代的美国节能市场。国外对EMC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对EMC的合同模式进行介绍和比较, 以及对各国EMC和节能服务的发展过程、 现状和经验教训作总结和归纳[2-4]。由于国情的差异, 国外的相关理论很难在国内得到应用。目前国内EMC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EMC的研究较少, 主要是集中在总结分析欧美发达国家EMC行业发展状况[5-6], 以及调研和总结分析国内节能服务市场现状和EMC发展障碍[7-8]两个方面, 而对影响EMC发展最为关键的投融资问题的研究涉及很少[9-10]。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企业普遍处于发展早期, 用能企业不愿为EMCo提供反担保, 金融机构对节能技术缺乏了解及EMC模式投资回收期长等原因, 造成目前EMCo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内源性直接债务融资不可行[11]。目前文献提出的外部驱动融资方式主要有第三方担保、 融资租赁和风险基金3种方式[11]。但是这3种融资方式对节能服务企业提出了较高要求[12], 并不能适用所有的节能服务企业, 因此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解决部分节能服务企业的资金需求, 与我国节能服务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的现状不匹配, 无法撬动整个EMC行业的发展。本文首次把政府引导基金框架引入EMC模式中, 提出了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 以期较大范围地解决EMC行业发展的投融资难题, 对决策者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健康、 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基本框架
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在我国创业投资领域发展较为普遍, 其基本模式是政府出一部分钱, 商业机构出一部分钱, 共组一个基金, 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和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目前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已经成为了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重要力量, 是地方政府调控经济、 扶持优势产业、 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13]。结合EMC模式的特点及其发展现状, 我们在EMC中引入政府引导基金模式, 提出了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融资模式, 见下图:
1. 基本架构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拟由3方发起设立, 包括政府、 节能服务企业和风险资本。政府作为国家节能减排事业的推动者, 有义务, 也有积极性参与EMC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同时, 由于EMC行业是典型的政策主导型产业, 政府资金的介入有利于政府引导行业的发展方向, 有利于加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有利于EMC业务的拓展, 是基金设立和成功运营的基石。同时由于EMC合同周期长, 回报低的特点,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必须有较大的规模, 较长的存续期(大于EMC合同期)。因此, 参与的节能服务企业和风险基金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2. 运作模式
基金以EMC项目运营为主营业务。EMC运营基金与客户签订EMC合同, 运营基金通过购买节能服务企业的服务和节能设备企业的设备实现系统集成并进行节能项目运营, 与用能企业分享节能效益。运营基金模式一方面可彻底解决了节能服务企业的生产与资金回收不匹配问题, 保证其资金链安全; 另一方面鉴于基金的性质和规模, 运营基金不需要融资或融资难度较低, 解决了EMC项目的投融资难题。同时, EMC运营基金也可以为节能服务企业的EMC项目提供直接投资、 第三方担保及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服务。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能够较大范围地解决EMC项目资金难题, 推动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三、 各主体特点及重点关注问题分析
1. 政府的参与突出了政府引导性
传统的EMC模式中的资金提供方是规模相对较小的节能服务企业。一方面, 由于EMC模式的长周期性, 企业未来收益不能在当期体现; 另一方面, 随着EMC业务的扩展, 节能服务企业势必面临现金流问题。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消除了上述问题, 由于第三方提供资金, 可以帮助企业在第一时间实现资金回收, 实现资金良性循环, 全面解决我国节能服务企业的资金矛盾问题, 切实做到帮助产业发展。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是将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应用于EMC领域, 将形成政府与市场战略合作的“双赢模式”, 政府层面的介入, 可间接提高基金收益, 增加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 增加项目来源, 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能产业, 解决节能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2. 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提供技术保障
节能服务企业考虑到其EMC业务的发展及融资需求也会积极投入到EMC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为基金提供EMC运营和节能专业技术方面的保障。目前, EMC行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定的EMC项目成功案例有助于客户了解和接受EMC模式, 成功的EMC合同设计、 能源审计及项目运营经验对于EMC项目的成功运营至关重要; 同时节能服务企业的参与可为基金提供节能专业技术的保障。除了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之外, 由于节能服务项目涉及面广, 工艺流程多样, 需要多领域的技术支撑, 参与的节能服务企业应该具有一定的EMC项目成功案例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 风险资本的参与可提供资金及资本运作保障
风险资本是由专业投资者投入到创新的、 高成长的、 核心能力强的企业中的一种与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股权性资本, 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最重要的社会商业资本。风险资本普遍被认为是EMC行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 政府资金的参与降低了投资风险, 再加上运营模式有稳定的收益, 风险资本参与基金建设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EMC周期长, 收益低的特点决定了参与的风险资本必须有较大规模, 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证EMC运营基金的运营; 同时参与的风险资本也需要具有丰富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经验, 为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资本运作提供保障。
4. 与其他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的合作
节能技术涉及规划、 建筑、 土木、 设备、 机电、 材料、 环境、 热能、 电子、 信息、 生态等众多学科的专业知识。EMC涉及工业高低压变频器、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 工业锅炉, 建筑、 配电系统、 LED路灯系统等多种领域。因此,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有必要与一些专业的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作为业务和技术上的补充。一方面, 对于自有的大型的EMC项目, 合作的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可作为上游为EMC项目提供服务和设备; 另一方面, 基金也可为这些节能服务和设备企业的EMC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扩大基金受益。从服务和设备提供商的角度来说, 参与合作的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核心技术或产品; 从融资的角度来说, 参与合作的节能服务及设备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 具有自我拓展EMC项目的能力。
5. 客户最关心节能效率及其分享比例
在EMC模式中, 客户前期无需投入, 在参与节能效益分享的同时, 还可实现设备升级, 降低运行成本。EMC模式中客户最关心的是节能效率及其分享比例。其中, 节能效率和EMCo的技术能力和工艺水平相关; 分享比例以确保EMCo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为前提, 由EMC合同双方根据项目特点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每一年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一般并不固定。
从欧美EMC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 在EMC发展初期, 主要的市场是在建筑和公共设施领域。然而, 鉴于我国能源压力重, 能耗水平高的基本能源国情, 工业节能也将快速发展。因此EMC的目标客户主要包括政府机关、 公共事业运营单位及工业企业等用能企事业单位。
6. 主要关注问题
对于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EMC行业是典型的政策主导型产业, 目前我国EMC行业政府专项支持政策不足, 目前国家出台的奖励、 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由于地方细则未出和流程长且滞后等原因还未落实,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持续发展急需相关支持制度和政策的出台、 落实; 2)我国EMC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标准还不健全和规范, 因此考虑到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健康、 持续的发展, 有必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及健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鉴于政府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领域暴露出来的管理和运作模式不成熟的问题, 以及考虑到节能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的运营管理团队应该具备足够的资本运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才能针对具体EMC项目做出科学决策。
四、 结论与展望
1.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模式引入了政府引导资金, 以EMC项目运营和EMC项目投融资服务为业务单元, 能够极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是一种可行、 有效的EMC融资方式, 有望大范围的解决EMC行业的投融资难题。
2. 国家政策的支持, 相关行业标准的规范以及专业团队的管理是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健康、 持续发展的关键。
3. 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作为新的EMC融资模式, 牵涉主体较多, 有必要下一步从博弈的角度进行分析。同时政府引导EMC运营基金融资模式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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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运营商;实践应用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8.026
1.运营商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通信运营商也借此战略发展机遇大力开展通信机房、基站的建设,截止2015年底仅中国移动的基站数量就超过50万个。如此大规模的网络无论在维护成本还是在能源消耗方面都是非常惊人的,因此如何能够降低网络的运维成本和能源消耗,保持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承担发展绿色经济的社会责任,成为相关管理人员及学者不断探索的议题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技术、运维管理,用能单位以节能收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双方合作共赢。用能单位能够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节能服务公司能够利用节能技术获取利润。
仅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上来讲,通信运营商非常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于运营商而言,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节能技术和维护资源可以降低运营商的运维成本,节能效益分享又可以降低运营商的能耗成本,因此运营商能够减少庞大的网络维护成本支出的同时履行绿色经济发展的责任,完成国资委节能减排的考核指标。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不仅可以获取节能效益分享还能够从政府部门获得节能服务补贴及税收福利,与运营商一起实现合作共赢。
多位学者专家在各类期刊论文中也对相关模式进行了探讨,鲁奇璞等在《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在通信行业中的应用》中提出节能量计算的参考,同时提出节能服务行业不成熟、项目的融资、不符合相应维护规范等问题和风险;唐为民等在《合同能源管理(EPC)在通信行I应用的实践与风险》中提出通信行业在基站中适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且在节能量计算、财务处理等方面提出一些解决办法;董智勇等在《石化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研究》中介绍了在石化行业中合同能源管理的一些困境,如体制多、融资难度大、技术水平低等,同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但是他们提出的理论都缺少在运营商内真正的实践应用。
2.运营商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困境
(1)思想观念上存在疑虑。按照企业理论的定义,节能服务公司也一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因此对于运营商这类传统经济思维的公司来说,会担心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效益方面弄虚作假,毕竟节能服务公司初期要投入设备,后期要投入运维资源,运营商在其中坐享其成,这种模式的公司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并不多见。
(2)管理操作性上没有先例。由于通信产业的高速发展,运营商的收入规模一直维持在较高的等级,因此运营商的传统建设模式都是通过自筹资金的投资模式建设通信网络设施,当网络设备的资金由其他公司投资建设时,设备在资产归属性确认方面就存在问题,现有运营商的资产管理办法中缺少对此类设备归属的明确定义。同时在传统的预算管理办法内也缺少节能效益分享等此类科目的定义及付款方式。
(3)节能技术上存在担忧。目前在通信行业内的节能应用产品种类颇多,但是缺少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的公司,节能产品的节能效果也因使用环境不同或者后期运行老化等因素大打折扣,因此运营商对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技术的选择存在一定担忧。
(4)运营风险上存在顾虑。按照传统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运营风险,因为一旦节能效益低于投入,节能服务公司就可能无法生存。但是对于通信运营商而言,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性是运营的最重要环节,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会对网络运行安全造成影响也是运营商的较大顾虑之一。
3.运营商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的种种顾虑,通信运营商通过积极的实践试点,探索一些解决方式。
(1)对于思想观念上的疑虑,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共享经济的模式变得不再陌生,Uber应用就是典型的使用方和服务方双方的合作共赢的模式;同时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也将“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列为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一,因此现阶段的运营商正以更开放的姿态面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各类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应用的规模也逐渐扩大,思想观念上的疑虑也在逐渐淡化。
(2)对于目前的财务管理、流程管控方面的障碍,运营商也可实践一些解决方案,如资产处理方面,可以先开展试点,试点结束后以零元购置或赠送的方式将资产纳入运营商管理范围,对于费用预算与账务处理方面,可以由财务部门在电费用预算中单独立一个预算项目,进行节能效益分享费用的支付,具体的支付过程由管理部门核实一定时间内的节电数据后,将预算申请通过采购请示方式送公司领导审批,后续在管理系统中提交订单支付。
(3)对于节能技术方面的担忧目前随着节能技术的发展以及应用实践的检验逐渐淡化,经过近几年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运营商在节能技术应用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经验,目前来看节能效益较好的方式都是针对空调的节能技术,毕竟空调等配套设备耗电越少说明能源利用率越高,运营商可以积极选择节电率较高的节能技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4)对于网络安全的影响顾虑可以通过分场景应用节能减排技术解决。如对于网络安全影响重大的核心节点通信机楼,只适合采用在其他领域较为成熟的节能技术。确保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过程中不影响网络安全,目前最为合适的应用即为磁悬浮空调主机,因为经过十多年的技术发展,在酒店、冷库等多个领域磁悬浮空调主机应用非常广泛,稳定性和可靠性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通信基站而言网络安全性影响就会小很多,即使一个通信基站出现故障,影响也是很小一部分人群,同时由于无线信号覆盖特性,多数用户还可以通过其他基站获得信号,因此可以综合地域、环境采用多种节能技术,如贵州等室内外温差大空气洁净度高的省份可以使用智能通风系统,对于南方空调常年运行的省份使用精确送风系统。
4.运营商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案例
(1)应用技术:基站精确送风技术方案;原理是基站空调精确送风技术改变了基站传统的冷却方式,将冷量通过有效的系统布局和末端设计,更有针对性地对需要冷却的设备进行冷却,不仅可改善被冷却对象的工作温度环境,而且节能效果显著。
(2)节能效益分享方案:根据预期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成本(包括采购成本、财务成本、系统安装成本,5年的系统维护成本等)为依据,双方协商,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见表1。
(3)节能付款流程约定:根据节能量的计算及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结合运营商现有的财务管理流程,约定付款流程如图2。
(4)合同中其他约定:包括节能量测量的约定、日常巡检工作约定、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约定等。合同中要强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及节能量虚假测试的严惩。
(5)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营半年时的效益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