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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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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

第1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区域分布 专业定位 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4(b)-0024-01

科学须为社会服务,要促进人类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高校的人才培养应符合时代的需求,专业的设置要紧密联系社会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1]。城镇体系建设、城市规划缺乏长远目标,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广大的乡镇地域甚至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这一系列的问题的解决都亟需具备地理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管理科学和城乡规划技能的综合型人才[2],因此,对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专业的办学要求、培养模式、教学质量需要有更高的要求,来进一步满足国家社会和区域的发展目标[3~4]。

1 专业存在问题

1.1 专业定位不明确

该专业在我国开设10多年来,逐渐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专业定位模糊、课程体系欠缺、实践能力不足、毕业生去向不明确。高校不能回答诸如该专业培育什么样的人才,要开设什么样的课程,人才培养如何满足社会市场需求等问题。在相关研究中有学者指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培育出来的人才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尴尬境遇:论规划绘图功底,不如工科的城市规划及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论空间综合分析能力,不如地理科学专业的学生;论资源环境评价及管理能力,不如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及资源经济学等专业的学生[1]。

1.2 课程设置不科学

受学校传统专业特色及片面追求学科完整性的影响,学校按照各院校师资优势开设了不同的方向并设置了不同的课程体系,各院校在构建的专业课程体系中存在许多盲目性和随意性[4]。部分院校在设置课程体系时遵循“多学科、宽口径”的培养模式,力求面面俱到,由此导致学生通而不专,课程体系过于宽泛。强调计算机以及软件应用,但忽视相关的基本理论;重视规划设计的课程,但忽略了地理类课程的基础地位,这种状况必然导致毕业生知识结构的不完整,学科综合性不强的局面。

2 专业办学建议

2.1 合理布局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人口、资源、环境、城乡规划以及社会协调发展等问题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城镇体系规划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广大乡镇地区尤为突出[2]。规划不是一种理论上的规划,而是规划要素在空间上的科学合理地分布,是一种区域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实践科学。在广大的西部地区,许多大型的规划包括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都由国内著名的规划机构来完成,而这些大型的规划团队往往都不是本土机构,因此所作的规划并不能符合区域特色。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种规划偏离了规划的根本目的,所作的规划也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可操作性也不强。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需要壮大本土的规划队伍,这样更能科学有效地制定相关的规划策略,从而避免了异地规划队伍制定规划时背离区域实际情况的种种弊端。

2.2 明确专业的办学理念,准确定位学科方向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需要学生掌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能,能解决资源环境评价与管理及城乡规划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教学之中,该专业所开设的课程非常多也非常杂,既有地理学也有规划学所的众多的规划课程。但是蜻蜓点水式的教学方式,形成了什么都学实际上什么都不会的尴尬境遇,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本科教学的目的,忽略了当今社会需要的是综合性的应用型人才,而非高级专门人才这一实际情况。应根据学校特色和师资状况,确定实践教学环节主干课程体系,加强动手和实践能力的锻炼,增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应用性,加大实习和集中实践环节的学时,进一步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课程设置要为毕业生未来可能从事的工作准备。转贴于

2.3 根据学校特色完善课程设置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专业作为地理学的一个学科方向,培养的大学生需要对区域的规划特点、对地理区划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并能掌握大量当地区的经济背景和社会背景等相关的专业知识。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所开办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专业更注重城市建设、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创建、循环经济的发展、人居环境的改善,而在西部地区高校开办的专业更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如山地生态保护、地质灾害勘察、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资源环境调查、城镇建设等[1]。

从办学特色来讲,不同的学派办学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测绘学派应为数字城市、国土资源调查、资源环境管理与开发为主要研究方向;地理学派应以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规划、生态保护与规划为发展重点;资源学派以农业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为特色;规划学派应以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规划、居住区规划、旅游规划为主要特色;经管类的学校必须发挥其在经济、管理上的优势,强化资源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管理能力的培养等等。

参考文献

[1] 赵小风,黄贤金,陆汝成.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09(7):58~60.

[2] 宋戈,袁兆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问题的探索[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81~82.

第2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简称资环专业)是在地理学科、环境学科、规划学科、经济和管理学科、现代技术科学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地理类应用型理科专业,为资源、环境、城乡规划管理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部门、设计院所及各类企业输送“综合性、复合型、高素质、高技能”从事生产、科研、设计、开发策划、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形成的学科基础广、专业口径宽,加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全国开设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高校已超过162个,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本科专业之一。由于新专业发展中的共性以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个性特点,存在着专业特色的构建、课程设置的完善、教学方法的改革、教材的建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协调、学生需求与社会需求的调整等多方面的问题。湖北省现有本专业的学校有8个,主要依托地理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土地科学和城市科学等学科,在教学实践中各有侧重点,与该学校依托学科的相关专业有紧密的联系,但在该专业建设等方面,都有进一步需要研讨的问题。

目前,湖北民族学院资环专业自2000年开办以来,从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反映出该专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学生和用人单位反映:该专业学的内容广、深度不够;动手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从事环境工程工作没有学环境专业的学生专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也没有学规划专业的学生扎实。这使一部分同学在毕业后不得不转行选择做其他工作,从而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但其中也有部分综合能力强的同学,毕业后也找到了与该专业对口的工作,在自已的岗位上很突出。本文根据这些现状,总结近年来的经验教训,结合我校的特色优势,就如何增强资环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进行了分析。

1.结合人才市场需求,对专业方向进行定位。本文由收集整理本专业开设的课程面广,学科跨度大,如没有核心目标将所学课程联系起来,会让学生感觉学习没有方向,很迷茫。而如果在开设专业课期间,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和优势,明确专业方向,将会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如何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院教学力量,选择有特色、竞争力强的专业方向才是关鍵,这也是本文重点要分析的内容。就该专业名称分析,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其最终目标是培养管理类人才,什么样的管理人才呢?有两类:一类是资源环境管理,一类是乡镇规划管理。

资源环境管理类一方面可从事资源管理或环境管理(考公务员,进入国土局、环保局等行政单位),但这部分人数是非常有限的;另一方面可从事为资源、环境管理者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的评估工作(土地评估,环境评价等中介机构),这部分在目前国内市场有很大的就业空间。就以环境评价为例来说,其涉及范围很广,包括建设项目(冶金、建材、石化、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等)和规划类环境评价。而根据中国国务院第559号国务院令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这一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对于建设项目的环评也还处于探索阶段,而规划环评更是处于初期阶段,相关导则和标准均不完善,在这个人才市场上近十年的时间急需大量既懂生态、环境评价又懂规划的复合型人才。

乡镇规划管理类可从事为乡镇、新农村发展建言献策的乡镇管理工作,这在国内市场上同样存在很大的就业空间。现在有很多大学生选择去农村工作,资环专业的学生正是目前新农村建设所急需的人才。根据目前我国的现状,大、中城市对环境管理日益成熟,而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却缺乏长远规划,缺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乡镇企业没有统一规划;大中型养殖场让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这使污染从城市转入农村成为必然趋势,而且还将愈演愈烈。这一切都说明农村、乡镇除了急需发展经济以外,更应从长远出发,从资源、环境角度出发,有“生态农村”、“绿色乡镇”的管理理念。但目前我国广大乡镇、农村的管理者文化水平较低,没有环境管理和乡镇规划的专业知识。这些现状就为资环专业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舞台,为“生态农村”、“绿色乡镇”建设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正是资环专业就业的又一个方向。

而无论是从事资源环境管理还是乡镇规划管理,都需要具备跨学科的各种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环境、生态、城乡规划、管理等学科领域。湖北

民族学院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除资环专业外,还开设了城市规划、园林、园艺、林学等专业,目前从事生态研究和规划方向的博士、教授4人,研究生、副教授近20人,无论从师资力量还是教学设备,实验设施,均能为以上两类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明确了专业定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根据自身优势和兴趣进行有目的、有方向、主动的学习,无论是社会调查,课程实习,暑假实践,创新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选题,都能紧紧围绕同一个方向来展开,自身综合素质会在每一次锻练中得到提升,这也是考验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关键。很多学生在本专业学习四年后总感觉目标不明确,没有学到专业性特别强的东西,主要就是在进入大学一、二年时间内,没有对本专业、对自已有深入的思考,不知道自已的兴趣,不了解各个方向的就业情况,这导致很多同学出现就业难的情况。要改变这种情况,更需要专业课的老师能在初期和学生主动进行沟通,让学生对自已有明确的职业规划,才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这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以后教学工作的重点。

3.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基地。如各县市的环保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环科所、监测站、环境评价和土地评估机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及各个乡、镇政府均能为资环专业学生实习提供很好的平台,通过在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实习,更能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接合本院优势,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的培养。如测量、环境监测、cad制图、环境工程污水处理方案设计等。这些可以通过技能大赛,相关知识竞赛等方式来提高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这些技能的培养和提高也能为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在近几年中有对计算机感兴趣的同学,通过数据库技术、cad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课程的学习与训练,计算机制图水平得到了提高;有专业基础扎实,对地理学感兴趣的同学,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考取中国地质大学等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有对野外测量感兴趣的同学,我院有实力雄厚的专业测量队伍,承担有各种测绘任务,学生参与面大,受益很大,有近10%的同学毕业后直接走上测量岗位或考上测量方面的研究生,并成为导师的得力助手。

注:统计时间,2009年07月,在校学生数164人。

第3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毕业生跟踪调查 地方本科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81-02

一、问题的提出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专业)是1998年国家教育部第四次专业目录调整设立的地理学类应用性理科专业。该专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8年全国已有158所高校开设了该专业。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已经成为重要的时代背景,面对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重要问题,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该专业的人才需求显著增加。但是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我国大多数院校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并不尽人意。最近几年一些学者从自身院校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实际出发,基于就业视角进行了探讨,多数学者认为人才培养目标趋同、专业方向不明和定位模糊,导致不能明确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行业需求面向,是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

笔者所在的黑龙江科技学院是一个新兴的地方本科院校,2002年在城市规划、地质工程等工科专业基础上开设城乡规划专业,从200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至今有6届毕业生。专业开设之初与多数院校一样,由于相关学科基础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专业定位模糊、特色不明显、课程体系庞杂、学生就业竞争力不强等共性问题。因此,有必要定期对毕业生去向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并加以仔细研究,从而明确本专业毕业生服务面向的主导行业和领域,从而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和特色定位。

二、毕业生跟踪调查实证分析

本次调查对象是黑龙江科技学院资源环境城乡规划管理专业2007-2012历届毕业生,调查样本容量为287人。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去向、工作单位性质及类别、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情况等。调查方法是直接访谈法,通过召开毕业生校友座谈会、网络调查、电话回访等多种途径,向毕业生本人或知情者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更新毕业生去向的最新信息,并进行分类汇总,对历届毕业生去向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调查结果(表1)显示了2007-2012年历届毕业生去向的总体状况:到私企、国企、外企等各类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占67.6%,到政府机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毕业生占9.4%,到科研设计、教学等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占4.2%,考研的毕业生占16%,出国、参军等其他毕业生占2.8%。

把企业按照私企、国企(石油企业、农垦企业等)、其他企业(外资、三资企业等)分类统计,结果(表2)显示2007-2012届所有毕业生中,90.2%到私企工作,4.1%到国企工作,5.7%到其他企业工作。

对2007-2012届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情况进行分析(表3),到与本专业对口的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比例总体在50.5%,其他与本专业不对口的占49.5%,虽然历届有所波动,但专业对口率有上升的趋势。

把与专业对口的企业类别细分为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城乡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土地房地产估价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等,并针对历届毕业生进行统计如表4。结果显示,总体上2007-2012届毕业生到土地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城乡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公司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毕业生比例达到59.2%,到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毕业生为22.4%,还有18.4%的毕业生到土地房地产估价公司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历届到不同类别公司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毕业生比例处于不稳定的波动状态,但是最近的2012届毕业生到企业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比例达到100%。

历届毕业生中,进入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培养方向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占51.3%,主要包括城乡规划部门、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环保部门、政府综合部门等,其中本专业毕业生人数最多的是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占81.3%。还有一些毕业生到乡镇政府等农村基层从事国土、规划管理等工作,这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充分体现。在进入各级政府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毕业生中,在哈尔滨、大连、厦门、呼和浩特等大城市从事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仅占28%,其余72%都是到县级或县级以下的中小城市从事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等工作。在进入各级政府机关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毕业生中,只有25.9%的毕业生是当年毕业前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的,其余毕业生基本都是在毕业后或次年进入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

考取研究生一直是本专业部分毕业生的去向之一。毕业当年考取国内研究生的学生占81.3%,另外还有18.7%的毕业生是次年考取的。在这里仅对考取国内研究生的院校及专业分布特点进行分析。在考取国内研究生的毕业生中,考取地理学科的自然地理、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方向的占总人数的58.7%;考取生态、资源环境类的占19.6%;考取农林遥感类的占6.5%;考取土地资源管理等经济管理类的占15.2%。在考取国内研究生的毕业生中,院校类型有师范类、农林类、综合类(含理工类)、地矿类、科研院所等,考取211院校的占56.5%。历届考研率变动较大,主要是受当年生源的影响较大造成的。

第4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 培养模式 专业定位

1.研究背景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是地理科学下面的一个二级专业名称,前身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2年教育部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拆分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两个专业,从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退出本科专业的舞台。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立足于地球表层特征及其变化、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3S技术,相对应开设的课程有:地质学、自然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经济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资源学、水资源计算与管理、景观生态学、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计量地理学、地质学、地貌学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与数字图像处理等。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科研教育单位、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地理过程、环境变化研究和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或应用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应用型人才是社会和国家进步的源泉,而如何培养应用型人才对增强国家实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全面提高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世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建设、文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当前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的重要任务。培养模式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其培养模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就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本科教育而言,它具有基础性、实践性、综合性等专业特点。但如何深化改革,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成为本专业成效的关键和核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从专业本身发展规律看,这是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必须有先进的理论指导教学与实践。从“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的市场竞争来看,就业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竞争既极为充分又日益趋向国际化。国际化的竞争需要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懂得现代化科技的应用型人才。

2.“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2.1培养目标和方向定位

培养目标和方向定位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就业需求及其学科性质而设立,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方向。特别要针对以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定位不准,主要方向不明确,研究范围广博而不精,缺乏主干方向;专业定位过高,与市场需求不紧密,使学生面临就业的困难;专业课程设置不够合理,缺乏动手和实践的锻炼,影响了学生工作和实践能力的提高[1]-[9]等。因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既要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能在科研教育单位、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地理过程、环境变化研究和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或应用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培养地理科学基础扎实且应用能力强的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又要明确专业方向定位——“土地测量技术与资源管理、环境治理技术、地理信息技术”,还要明确本专业毕业生的出路,即继续深造及成为“地质气象研究与勘探、土地资源管理、环保研究和开发单位”。

2.2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课程体系构建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对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在新培养方案中,优化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的课程体系,以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首先,树立“强化基础课,特化专业课,优化实践课”的基本指导思想。其次,确定合理课程体系的判别标准,即必须具有系统性、连续性、适用性,具有“宽、新、适”的特点:“宽”是指专业要求的基础知识面要宽;“新”是指课程设置要反映国内外最新的管理方法,要获取最新的知识;“适”是指课程设置和内容要适应当前的人才市场需求。根据上述基本指导思想和判别标准,构建“三个层面、五个模块”的课程体系(见下图)。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的课程体系,以适应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三个层面”是指“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三个层面,其中前者是后二者的基础,专业技术课程是技术支撑,后者是前二者的应用;“五个模块”是指“综合地理课程模块”、“土地资源管理课程模块”、“资源环境保护课程模块”、“技术课程模块”、“基础课程模块”五个课程模块。其中基础课程模块属于专业基础课程,技术课程模块属于专业技术课程,后三者属于专业方向课程,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起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人才的重任。

基础课程模块包括管理科学、环境经济学、资源学、景观生态学、水资源计算与管理、计算机制图、人文地理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以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为目标,旨在通过探讨地理、土地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机制,揭示地理过程、土地的变化(景观变化)和环境变迁过程的动力学机制、演化规律及空间分布;通过课程设置让学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环境科学、人文地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这些课程是学生学习自然地理研究、土地资源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专业方向课程的基础,而且是学生今后从事相关研究和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知识。通过课程设置学习三个研究方向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规律,最终确立科学的研究观念、思想方法,拥有专业素养,具备从事不同研究方向的基本素质。该模块课程教学为基础科学,是其他课程模块的基础。

专业技术课程模块包括测量与地图学、遥感概论、地理信息系统、计量地理学、遥感图像处理、GIS设计与应用等主要课程,以培养学生的技术为目标,让学生掌握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空间计量分析等现代技能,学会数据获取、遥感影像解译、数学建模、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操作与应用等实践技术。该课程模块在培养模式层次划分中属于技术科学,既以理论课程模块为基础,又是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的技术支撑、相互融合、彼此促进。

综合自然地理课程模块包括地质学、自然地理学、地质学、地貌学、气候水文学、土壤生物地理学等课程。让学生掌握自然地理学环境的植物及植物资源、动物及动物资源、土壤及土壤资源等地球表层各自然要素的性质和特点,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自然地理环境的基本规律及其应用、人类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等内容。对于重点内容,一方面要加强理论教学,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内容的实验与实习,特别要加强野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改进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观察土壤、生物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进行自然地理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将所学内容应用于实践;通过直观教学,使抽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便于学生掌握。

土地资源管理课程模块包括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测量与管理、土地利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地政策与法规等主要课程,不仅让学生熟悉土地资源管理与规划开发的相关理论、具体要求、流程、方法和技术等,而且引导学生探索地理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开发中的价值和应用,学会从较宏观、系统的角度解决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开发中的问题。学习期间,学生应安排在相关单位,如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及相关领域里实习,毕业后可以从事专门的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政策法规工作。

资源环境保护课程模块包括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学、环境评价和环境生态学等主要课程。通过课程模块的学习,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自然资源保护原理与方法、国际环境规范及各类规范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规范的能力。因此,培养学生既要掌握最近污染治理新技术,又需要熟悉主要行业的基本生产过程及技术,其主要内容涉及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及污染控制等多方面的内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专业方向。学习期间,学生应安排在相关单位,如环境设计院、环境设计公司、环保局、与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法律部门等单位及相关领域里实习,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学生运用环境与资源治理、保护技术方法和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贡献,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结论与建议

本文所构建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体现在《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资环专业培养方案》。该培养模式主要表现为:(1)让老师和学生都有了明确的目标,教学更具有针对性;(2)课程体系清晰了,各门课程的老师进一步认清了自身在其中的位置,有效避免了过去“大杂烩”的问题;(3)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扩展学生毕业的就业渠道;(4)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不仅能提高在自然地理实习方法、掌握环境治理技术与法规,而且可以参加全国GIS技能大赛、计算机大赛,参与测绘实际工作。本文所介绍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在对本校本专业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学科体系及本校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和特色而构建的,希望可为其他院校“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吴云清,张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创新立体化模式的思考[J].地理教育,2006,6: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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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筱青,谈树成.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体系重构与优化——以云南大学为例[J].高等理科教育,2010,5:93-98.

[6]邓琳,于嘉,车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重构与优化[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57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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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许光泉,陈要平,李小龙,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生产实践的探讨[J].资源·产业,2005,7(4):85-88.

第5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我国大部分风景名胜区, 尤其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都先后编制了风景名胜区规划。但是在具体管理中,不按规划或违反规划的现象经常发生,违章建设随处可见。规划是一套,实施又是另一套。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风景区超载开发,建设失控,人口增加,城市化、商业化、人工化现象严重,使一些景区处于“濒危”状态。由于规划与实施的背离导致风景区屡遭劫难,人们对此感到深深的忧虑,科学的风景区规划管理越发显的重要。

1目前我国风景区的主要类型

1.1城市型风景名胜区。指地处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如杭州西湖、南京钟山等。在管理上应由城市政府直接管理,成立城市政府领本文由收集整理导下的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或管理局(处)或相近职能的管理部门如风景园林局、园林文物局,实行协调或统一管理。

1.2景区集中型风景名胜区。指空间上相对独立、景区连片的风景名胜区,在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中,是数量最多的一类风景名胜区,也是我国风景名胜区典型空间形态的代表。这类风景名胜区必须建立管理机构实行区内统一管理。//sixianghuibao/

1.3景区分散型风景名胜区。指景区分散且不连成片、空间上跨几个市县或地区的大型风景名胜区,因其空间上不统一,地域行政关系极为复杂,不便设立一个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可以采用“分片而治”的管理模式,即根据各景区特点和所在地区政府的要求,分别建立管理机构实行分片统一管理。

2当前我国风景区规划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忽视和降低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结果导致资源恶化严重、建设性破坏频繁、管理体制混乱、保护资金短缺、规划方法落后、管理政策缺乏等等。

2.2多头规划、多头审批、重叠交叉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甚至有的导致管理失灵,使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风景区的村镇规划与风景区规划由不同部门审批,风景区规划难以控制村镇的发展,一些在核心景区中违反风景区规划的村镇建设都有着合法的审批手续,一旦需要拆迁,政府将要付出高额的经济补偿。

2.3目前还尚未建立统一而系统的评价方法和标准,所以到风景名胜区具体的实际管理中,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就十分复杂,难以把握。对许多开发建设活动的影响评价常常成了一些政府管理者自我决定的事。在管理中发生的长官意志式、急功近利式、盲目错位式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仍然屡见不鲜。/

2.4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实现统一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规划和管理权属存在重叠交叉,其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不够。尤以与自然保护区、城市和村庄集镇之间的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表现得最为突出。与自然保护区主要反映在权属管理上,与城市和村庄集镇重点反映在规划及其管理上。

2.5管理机构和体制存在硬伤。规划管理和监督缺乏程序化,管理机构政企不分,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混同,致使统一管理职能弱化。风景名胜区上下内外的诸多矛盾,很多都源于政企不分的经营管理方式。政企不分使景区管理机构混同于一般经营机构,失去了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严格公平执法的地位,客观上削弱了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2.6规划内容和方法不完善。受以前规划实践的局限,许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指导性、原则性的内容和规定多,强制性、具体化的内容和规定少。加上大多数风景区涉及居民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受风景区投资不稳定的影响等,使得风景区总体规划内容较为庞杂,缺乏规范性和操作性,编制审批周期长,实施难度比较大。

3 风景区规划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定位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3.1总体上讲,经过改进后的城镇体系规划要统筹协调城市、镇、村庄和集镇以及风景名胜区等空间的综合布局和相应的基础设施布局,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规划、镇的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具体地说,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应指导全国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省域或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指导其所辖地区的国家、省、市县各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

3.1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其涉及的相关城市规划的关系,有的是相互衔接,有的是彼此依据。当风景名胜区包含在城市规划区内时,由审批城市规划的上级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作为城市规划编制的依据;由审批城市规划的同级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互衔接;由审批城市规划的下级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应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但风景名胜区规划可以纳入城市规划区统一规划管理。当城市规划区包含在风景名胜区内和两者相互交叉时,同级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城市规划应相互衔接。

3.3除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规划与相关镇的规划应相互衔接外,国家重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均应作为相关镇的规划的编制依据。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对相关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都应是指导作用。

4改善风景区规划和管理的措施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4.1 提高规划定位并明确管理定性。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关键归根结底是统一规划管理,加强统一规划管理现实可行的方法是提高统一规划及其管理的法律地位。现阶段除要加快修改《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外,还应借助《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的契机,将风景名胜区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及其管理体系,并增加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对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罚条款。

4.2城乡规划应该涵盖人类高度集聚的各类空间。从内容构成上看,当前国家建设部统管的城乡规划主要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的规划、乡村集镇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组成。将风景名胜区规划作为城乡规划五大内容之一,可以体现统筹城乡规划、统筹部门工作的要求。城镇和村庄集镇与风景名胜区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统筹城乡、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区域城镇建设与文化和环境资源保护以及统筹经济社会等多方面。

4.3切实加强规划行政管理,统管一切开发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的各级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都要把规划管理作为第一抓手,在做好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同时,应在管理机构内建立或完善强有力的规划行政管理单位,依法实施规划行政权。由于许多保护问题与开发建设活动密切相关,所以规划管理重点又在于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规划行政管理单位要把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纳入到规划的统一管理范畴,从建设规划管理上杜绝对资源和环境的建设性破坏。//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4.4规划内容强制化、政策化和具体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规定强制性的规划内容,尤其要设置强制性保护规定和内容。除了技术内容外,在规划实施中还要增加落实技术内容所必须的公共政策,没有公共政策作为支撑,规划的技术内容是不能实现的。所以详细规划对开发建设的控制必须具体化???应采用定位、定性、定量、定形、定质和定时的综合控制手段,规定开发建设的合理位置、允许建设的用地性质、建筑容量、风格形态、标准质量和实施建设的时期。

第6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在建设工程化时代背景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的可持续性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面临着很大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突破,特别是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因而也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的可持续性研究变得更为复杂。

一、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是指建设工程社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环境资源为达到可持续的目标而做的基础建设和创新工作,即在一定的时空尺度上,以最少的劳动、技术、资金和资源消耗,在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以人的观念更新,科技进步为主要手段,取得建设工程增长、建设工程结构变革和建设工程进步所产生的聚集效益,从而满足当代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又满足未来建设工程的发展需要。从宏观而言,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是指一个地区的建设工程化建设,从而使建设工程数量的持续增长,即在一定区域以社会、经济、环境三者协调发展为基础的大、中、小型建设工程相结合的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从微观而言,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是把建设工程建设得更好,更有利于持续发展,促进建设工程在功能、规模、结构、运行等诸多方面的进化和扩大,提高建设工程的中心地位和核心作用,实现建设工程的进步(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就时间而言,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规划、运行、渐进式的目标,即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不是一个短期的、局部时段的行为,它不同于建设工程在某一时段范围的发展,它必须站在更高的角为后代考虑的建设行为,它亦有别于从波动理论出发的持续发展#$%。简言之: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即是建设工程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和挖掘,使建设工程的功能、数量、规模和结构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协调到协调,由非可持续到可持续的变化过程,因此建设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应是以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协调性和聚集性为基本特征的。

二、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工程定位不合理,建设工程发展规模控制失误

建设工程的发展始终应当基于自身历史,基于现实的规划才能站稳脚跟,真正实现其可持续性。而一些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未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建设工程定位盲目跟风。同时规划时我们往往首先确定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然后确定所需的土地资源等其他资源,当建设工程发展规模对资源和环境的占用超过基地本身的支撑能力时,就会导致资源无法供应发展举步维艰。错误的建设工程定位以及规模规划造成建设工程建设偏离现实,即使再漂亮的设计也无法最终得以实现。

2、生态、环境保护的忽视或滞后

尽管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中设置了环境保护专章,但更侧重于环境整治规划,只起到补救的作用成效不大。此外规划布局未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设计者环境保护能力的单薄,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力的不确定性导致政府的控制力欠缺,很多建设工程建设对环境系统造成极大的破坏。

3、历史文脉缺失、地方特色不浓

不少建设工程自然生态条件、地理历史文化、风俗民情等迥异,但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趋同造成“千城一面”,丧失地方特色。尤其是建设工程的历史文脉往往容易被忽视或者错误的去改造和建设,严重损害了建设工程的古香古色。此外,自然特征是一个建设工程的天生特色,往往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中对其理解不够,一些建设工程的森林、湿地等被挤占,既失去了自然本色,也失去原有的生态功能。

4、建设工程公共空间的设计欠缺

设计者往往站在更高的角度进行整体控制,很多时候忽略了以市民的视角感受到的开放空间氛围,加之政府机构以及开发商加给的社会经济因素影响,导致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中真正对于人的因素的忽视。

三、解决工程规划存在问题的一般措施

1、实施科教强市战略

利用正确的方向进行引导,把建设工程的发展与规划与现代知识经济接轨,采取科学教育,科学宣传,提高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内在素质,使建设工程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2、支持环境规划

环境规划是建设工程发展与规划的重要内容,以知识为基础的技术密集、清洁型的工业逐渐取代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更有效地使用能源,使经济的高速发展最终不需要以相应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为代价,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建设工程保护与改造

建设工程历史保护问题在经过一个时期的探索和实践以后,在概念上更加明确,即建设工程历史的保护是以保护建设工程的地方文化、景观特色和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名城外,还包括保护不同时期的优秀建筑、历史街道环境、历史性景观特色和地方性风俗民情。

4、服从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我国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应综合考虑建设工程的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建设工程空间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建设工程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建设工程景观的艺术水平。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决定了建设工程每个具体地段空间形态设计,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只有局部服从整体,只有在这样的控制之下才能创造出高质量的建设工程环境。

总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的严谨态度规划城市,以务实的作风建设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才能够建设出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和谐、美好城市。

【参考文献】

第7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一、运用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性

(一)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

首先,农业是属于自然再生产跟经济再生产的交织产业,整个劳动过程是属于人与自然的一种物质交换。水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资源等都属于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次,要提升农业的生产力和农村的竞争力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有效提升农产品的质量,进而强化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标杆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全党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就是解决好“三农”问题,即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民问题,要解决农民问题就必须解决农民的根本利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将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跟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借助群众的力量、信任和支持推动历史前进。建设美丽乡村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党的执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对于那些片面追求政绩或是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要坚决抵制,将绿色GDP的推行贯穿所有工作的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标杆。

(三)生态文明理念是基恩这美丽乡村的核心

生态文明理念可以创造农村新风尚:生态文明理念的应用能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态伦理观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做到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进而形成爱惜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里的新风尚。生态文明理念可以提升农民素质:生态文明的理念就是要构建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要始终坚持以环境资源的最大承载能力为前提,以自然的发展规律的准则,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手段。生态文明理念可以转变农民生产:灌输农民生态文明理念可以让他们自觉遵守实用节约和适度消费的准则,自觉追求绿色消费,自觉将生态文明理念运用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去。

(四)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保障

农村环境被破坏不单单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削弱农民的生产增收和农民的生活水准,还会严重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增加农民在医疗方面的负担。对于农民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健康,没有健康就难以改善民生,就更别说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准了。所以,要建设美丽乡村就必须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所有工作的始终,将重点工作放在解决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上。呼吁所有农民共同参与到妥善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中,创建一个良好的乡村环境,确保农民的身心健康,提升农民生活和生产质量,真正发挥生态文明理念的保障作用。

二、如何运用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乡村

(一)积极发展农村生态经济,奠定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首先,将农村生态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推进农村生态经济化,同时引进市场经济制度,借助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理念,将泉州区域生态环境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展示出来,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真正实现农村生态资源的经济化。此外,还要积极主动推进农村经济生态化。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进行生态化改造,打造出经济化、生态化、合理化的农村生态产业,并且积极倡导清洁生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循环发展,使有限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率和最小化的环境污染率,真正实现泉州区域经济的生态化。

其次,落实高效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农村生态经济的重要支柱,能有效解决农村资源短缺、资金困难等问题,还能有效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农产品的价格。此外,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基础的,这对农村生态环境也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可以为农村生态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坚实的平台。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还能有效维护农业跟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稳定,促进农民的经济增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科学合理城乡规划,改进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首先,以品牌理念为基础制定城乡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必然要有生态的主题,具备打造生态品牌的意识。以往农村通常都是在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下应运而生的,集山川、河水、田地、住宅为一体,具备着充满自然气息的生态环境与田园风光。在规划和设计美丽乡村的时候,要尊重已有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还原农村的本来面貌,实现有山有水的生态、美丽乡村的建设。

第8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问题;保护;策略;可持续发展

风景名胜区是自然环境与文化资源相结合的一个地域综合体,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自然景观,一般依托山形、地貌、石状、林相、溪涧、瀑布、树木、飞鸟和走兽等形成,除了一些少量经过后期人工点缀而形成的景观,例如长江三峡等,通常不带有人工的痕迹。不同的风景名胜区有其自身的特色,华山的奇特山形山势,桂林漓江的奇山秀水,黄河壶口波澜壮阔的瀑布景观等等,都突显出了独特的自然特色,令人无限向往和赞叹。

一、我国风景名胜区的问题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部分风景名胜区被开发地面目全非,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下,盲目地追求高收益,打着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名义屡屡发生着毁坏行为,急功近利、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城市化"、"商业化"日益严重,建设性的破坏导致了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破坏和遗失。

1、过度"城市化",风貌黯然失色

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需求急剧加大,风景名胜区的人口增长迅速,原有的居民点迅速壮大,新的集镇不断形成,各种公共设施大量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日益活跃,环境污染趋势严重,自然风貌黯然失色。

2、出售景观资源,转让景区经营权

在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进程中,经常出现自然景观经营权的出售或转让的现象,湖南凤凰县政府曾以8亿元的价格将凤凰古城部分景点的经营权转让,期限50年。

3、景区建设混乱,整体景观遭到破坏

在商品经济和旅游浪潮的冲击下,部分地方政府过分注重眼前利益,对风景名胜区的认识不足,盲目地进行开发建设,大兴土木,乱拆乱建,历史文化风貌和自然景观遭到严重破坏,超量利用景观资源,种种人为行为造成了风景名胜资源的损耗,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恶果。

4、特意恢复历史典故,人造景观大煞风景

一些风景名胜区依据一些民间传说和历史典故故事,在景区恢复故事情境或大批量地建设仿古建筑群,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对景区造成了严重破坏。

5、过量开发,超容量聚集

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一些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景观资源破坏现象屡见不鲜,直接危害到景观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旅游的整体形象,而经营管理部门对游客数量却不加以限制,导致了景区尤其是核心景区人满为患,临近"濒危"状态。

二、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策略

我们有责任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自然环境资源,不是简单的使风景区维持原有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而是应当在经济、文化发展的新境界中同时实现保护与发展。

1、确定正确的定位定性,充分发挥其功能

风景名胜区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风景名胜区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从总体规划到开发建设等各个方面树立协调发展的思想,实现城市整体的协调发展,并带动周边地区的产业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鉴于风景名胜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应将保护放在第一位,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建设,发挥风景区的综合功能。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严格地控制旅游开发强度,合理地配套服务设施,控制和减轻景区的环境容量,并带动城市服务业的发展。

2、政府主导,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协调发展

为了有效地管理风景名胜区,应该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以保护自然资源为核心内容,集中地进行规划管理,确保土地利用合理,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景区游人数量,有序地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因此,风景区必须实行政企分离的开发管理制度,政府在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要协调好景区管理部门和城市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相互协调,共赢发展,还要规范市场,积极发挥市场的调控作用,并且应该将景区的具体经营权交予企业,建立科学的决策管理、经营机制,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规范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3、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景区居民数量

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确定风景区合理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分布,加强风景区人口管理,合理分流风景区人口。核心景区范围内的居民应尽量搬迁,采用集中拆迁、整体安置的办法,其他景区的居民根据保护需要,可采用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外迁,同时帮助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在对风景区不造成危害的基础上可持续地发展。另外,要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将景区日流量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4、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禁风景区的混乱建设

加强对风景区土地利用状况的管理,严格限制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不利于风景区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必须强制迁出,留在景区内的产业也必须得到必要的调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控制,如果需要维修、新建项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经批准新建的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其布局和风貌,应与景区周边的景观和环境协调。

5、加强对景区生态环境的控制,综合治理风景区的景观环境

在风景名胜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更应该注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首位,建设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风景名胜区。要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控制景区污染物的排放量,例如推广清洁能源,发展生态产业,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景区废弃物实行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卫生处置的全程管理,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最大程度地降低游客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破坏。

三、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是从环境资源的角度提出的长期发展的战略模式,既要充分满足人类的各种需要,又要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可持续发展是风景名胜区发展的根本目的,协调保护和发展的矛盾,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要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自然环境资源,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和塑造有特色、有持续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

1、提高社会的保护意识

风景名胜区作为一个自然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科学研究、审美和观光、激发人类创造力和灵感,提供休闲、游憩等服务,维护这一系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获得更好的自然服务的基础。因此,必须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让大众认识到风景名胜资源的特性、意义和重要性,强调风景名胜资源的社会精神价值,要将风景名胜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把资源保护的观念树立在每个公民的意识中去,提高自觉性。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和法规是保护和指导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建设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强制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加快风景名胜区的法制化进程,为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实现最大程度的保护。

3、健全部门的管理机制

首先,政府要起到严格的主导作用,监督相应的主管部门,起到全局性的指导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对风景名胜区起到应有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指导的作用。其次,应该强化风景名胜区内部的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离,提高管理效能,强化风景名胜区内部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四、结语

为实现风景资源稳定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对风景名胜区的科学保护与合理的开发管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切合实际的进行大量的工作,实现风景名胜区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部.中国风景名胜区形势与展望绿皮书[Z]. 1994.

[2]王秉洛.风景名胜的景观价值及其可持续利用[N].光明日报, 2000-05-23.

[3]青木昌彦.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M].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第9篇:环境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区;村民自治;农村环境自治;社会资本;制度资本;资源配置;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3)04-0040-05

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民的政治理性不断提升,政治参与的诉求及能力逐渐增强。面对日益凸显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农民自觉担当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农村环境自治成为农村社会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农村环境自治的政治本质

农村环境自治是村民自治在环境领域的特殊体现和具体样式。作为村民自治的政治延伸,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具体落实,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在环境领域的体现。严格意义上讲,农村环境自治并非局限于村民自治的框架内,它的外延比较宽泛,在治理主体、利益诉求、伦理观念等方面超越了村民自治的范畴。

(一)农村环境自治的必然性

农村环境问题是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关系着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然而,相对于城市环境问题,农村环境问题在公共政策中得到的关注较少,以至于呈现愈发严重的趋势。

传统的农村环境治理格局分为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类。政府主导型农村环境治理指的是依赖强制手段制定环境政策,约束、协调调控对象的观念和行为准则,达到预期的目标。该类型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第一,政府管理效率比较低,需要解决极高的管理成本与人力资源难题;第二,政府管理存在寻租倾向,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就认为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政府的自利性导致其在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时对自身的利益进行考量,失去其公正性和公共性。市场主导是指将生态环境彻底私有化,将产权划分开来,解决环境资源的公共性问题,消除环境问题的根源。同样,市场主导也有无法避免的局限性:第一,农村环境资源的产权难以明晰,林地、草场比较容易划分产权,但大气、河流以及野生动植物等非经济类自然环境划分产权的成本极高,或者根本难以划分,这部分环境资源市场化操作难度很大;第二,从目前来看,农村环境治理的公益性较为突出,私益性被深深遮蔽,农民在利益选择上,更加倾向于当前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调动农民环境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当政府治理和市场主导都绝非最佳途径的情况下,农村环境自治成为必然的选择。农村居民长期在农村环境下进行生产生活,是农村环境恶化的最直接受害群体,同时也是农村环境资源的最直接受益者,他们已开始将环境保护纳入到自身价值体系中,“他们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本土知识的生态体系,任何保护行为要想成功或者更加有效,都需要这样的本土知识的参与。”[1]农民以自治组织的形式行动起来,“自己组织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协调动作,联合行动,形成有序的治理结构,这是农村环境自治的本质特征。农村环境问题的自我治理是维护农民环境权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方式,也是村民自治道路的新的里程碑。

(二)农村环境自治是村民自治的政治延伸

农村环境自治的实现需要社会成员自治自律,把环境伦理、环境正义内化为日常行为的伦理意识。另外,农村环境自治若要从理论层面转化为实践层面,需要有现实可靠的政治基础。

农村环境自治不是依靠传统的法制化路线实现的,也不是通过市场经济实现的,而是通过农村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的维护以及高度的伦理自觉来实现的。这就需要农村居民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理解我国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把自身的行为和周围环境密切联系起来,通过自身行为的优化避免对环境的破坏,并自觉影响和监督他人共同维护农村生态坏境。农村社会成员必须摒弃独善其身的封闭状态,走上一条合作发展的自组织之路。

农村自组织反映了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的程度,反映着公民的社会政治地位、利益和权利。农村自组织的合作性表现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就体现为团体参与的高度组织性和目的性以及更广泛更深入的影响力。但是目前我国的多数农村社会组织存在先天性缺陷,功能性较弱。首先,相对于城市环境治理,农村具有独特的社会资本结构,但是现代市场经济已经打破了农村原有的“熟人社会”格局,人们追求的利益逐渐多元化,社会资本日益淡薄。其次,我国农村环境组织也不能依赖制度资本。相对于城市环境治理的标准化环境制度,农村环境问题更为复杂和多变,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无法确切落实,完全依靠强制力来解决农村环境纠纷和冲突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还可能会破坏农村原有的社会资本。

与此同时,农村自治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在现有条件下,村民自治组织必须将环境保护纳入自身责任范围内,担当起环境保护的基本责任。当然,环境自治与村民自治目前存有差别,二者赖以实现和运行的政治制度安排不尽相同,发展的历史空间并非完全重合。但是,可以肯定地讲,二者在根本利益诉求上以及未来发展目标上是一致的。环境自治是村民自治的应有之意、必经之路,是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将社区作为农村环境治理主体的理由

(一)我国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效果不理想,生态环境恶化势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农村环境治理的体制不健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政府执行力的有限性。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的统一治理不可避免,但是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执行力受到制约。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缺乏执法依据和配套政策支持,政府在治理农村环境问题上缺乏有效手段。与城市的点源污染不同的是,我国农村的污染大多是面源污染,按照政府环境政策的标准去执行会造成政府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另外,我国的环保机构最低是县一级的,大多数乡镇不存在环保机构,这种管理机构的缺乏导致政府在治理农村环境方面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专业人才极度缺乏,缺乏对农民生态化经营的科学指导,人力资本的缺乏导致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第二,非政府组织未得到充分发育。在我国,非政府组织也是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到目前为止,已经能够明确查明的非政府环保组织已有3 000多家,“非政府组织具有立场上的无私性、生态上的偏好性以及利益上的长远性。”[2]它们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环境非政府组织本身存在资金短缺,筹资渠道狭小,社会认同度低等缺陷。而且我国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大多发生于城市空间中,在最需要帮助的农村地区却发挥得很少。

第三,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尚未完全形成。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人们比较注重自家范围所在的环境卫生,对公有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一些拥有珍贵自然资源的农村,农民反而会加入到破坏环境的队伍中。这一方面是由于综合素质较低,没有形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稀有资源的欲求增长,经济利益战胜了环境利益。陶传进认为人的私益分为两种,第一种类型是与生态价值相一致的个人利益,在其价值升高时,人们对其产生了珍惜,由于珍惜,资源得到了保护。“这样的私益价值最终还会出现一个突变:由于过度珍贵而被神化,它们或者本身就是神的化身(如的神山),或者是神的馈赠产物(如巴厘岛的水)。”[3]由此不仅大大增强了保护的力量,而且又促进了社区合作。第二种类型是与生态价值相冲突的、需要以牺牲生态利益来换取的个人利益,环境资源的价值升高时,人们对资源的欲求增长,珍惜为欲求所取代,保护的动力转变为攫取、掠夺和破坏的力量。例如,云南滇西横断山区的300多万棵红豆杉因其高昂的市场价值遭到了毁灭性破坏,人们因为私益价值升高破坏了红豆杉这种珍贵的环境资源。

令人担忧的是,不管是在第一种私益的情况下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还是在第二种私益下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农民都是从私益的角度出发,并没有考虑到环境公益的层面,当然也没有意识到环境正义、环境伦理的重要性。环境意识的淡漠和缺乏导致环境保护的被动性和消极性,这个问题无法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就无法取得根本性的进展。

(二)以社区为基础的农村环境自治模式

以社区为基础的农村环境自治模式走的是一条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主体、市场和环保组织积极参与的路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建设农村社区的根本任务,标志着农村社区将成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十进一步明确了“政社分开”这一改革目标,更加突显了社区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新型农村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必然。农村社区的优越性决定了它在环境治理中的独特地位。

在我国,农村基层社区组织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有着相当长的历史传统,现在看来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受到地域广阔、交通不便、信息难以传递等因素的制约,政府的控制力量难以渗透到基层社区的各个角落,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区就拥有了很大的自组织伸展空间。在农民参与意识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能力逐渐提高的今天,农村社区自行管理公共事务成为顺理成章的选择。以社区为基础的农村环境自治模式的本质在于社区在自身环境与资源利用方面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当然,这种环境保护社区自组织是在国家法律与制度以及政策的框架之内的。农村环境保护社区自组织依赖的手段包括村规民约、舆论控制、能人协调、文化控制以及既有的生态价值观。总体而言,农村社区治理环境问题依赖的是人们之间的社会网络,而不是政策法规和制度。在社区环境中,人们的个人利益与家庭、家族以及邻里交织在一起,个人的行为选择必须考虑集体利益。这种以社会资本为基础的环境治理模式在稳定的社区中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很强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有效地降低了治理成本,同时提高管理效率并保证了环境保护效果的持久性。因此,我国目前以及未来农村环境保护离不开社区自组织。

(三)社区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优势

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社区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第一,社区具有群体规模小的特点。社区规模小有利于人们之间的合作,霍曼斯的小型基础群体理论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了这个现象。他认为个体之间互动越多,他们越可能共享情感,越容易参加集体活动,而在这方面,小群体比大群体拥有更多的优势,群体越小,人们之间的互动越频繁。第二,社区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由于人们长期稳定地在社区中生活,人与人之间打交道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久的连续的,这就决定了人们之间必须珍视共有的资源,彼此之间长期合作。第三,社区具有同质性的特点。一般来说,相似性越多,信任度越高,“相似的社会背景往往意味着相近的行为规范,容易相互理解,在交往或者经济交流中容易达成共识。”[4]信任在社区这样一个高度同质化的群体中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合作也变得比较容易。第四,社区具有共同的意识。“把个体连接在一起的既不是卢梭的理性契约,也不是孔德的国家强力,更不是斯宾塞的自由竞争,而是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即‘集体意识’”。[5]这种共同的意识带来的结果就是更加紧密的社会联系,这正是社区作为环境治理主体所需要的。

(四)社区在农村环境自治中的作用

发挥社区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必须要合理定位社区的效力空间。美国学者迈克尔·麦金尼斯在《多中心治道与发展》中这样论述:本土的或传统的社会政治单位(社区)的适用范围是当维护和管理是高度协作时,当滥用不是特别明显时,当诸多基础设施或者服务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也就是既非排他性的又由众多使用者同时适用)时,当技术是简单的又没有规模化的经济效益,以及没有外溢(外部性)时,那么小而有凝聚力的社会政治单位就能成为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的有效的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社区可以发挥潜力的领域和空间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环境意识的培育。农村环境保护问题要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必须培育农民的环境意识。阿兰·施耐伯格的“苦役踏车”理论认为环境问题的根源归咎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污染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他认为人类无法逃出既要发展又要保护环境的矛盾怪圈。而笔者认为,公民环保意识的内化,环境伦理的树立是打开这一怪圈的关键。我们必须明白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是一项事业,更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种价值观,这种环境意识的作用就是“引导大众过一种环保的、关爱他人的、更加注重精神超越的新生活方式。”[6]而社区在培育农民的环保意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性的环境教育不同,社区对农民的环境宣传和环境教育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活动,更容易被农民接受,从而内化为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

二是社区有利于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农村环境问题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这种博弈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首先是农民内部的博弈,在农村社区内部,“一群相互依存的人围绕着一种公共资源,产生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博弈,如果任由个体理性发挥,将导致集体非理性选择,形成‘公地悲剧’,每个个体都将深受其害。但是在集体行动中,理性人往往能够自我组织起来,自主制定规则,实施规则,自我监督,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7]在社区中,由于具有极高的同质性和丰富的社会资本,农民往往可以做到从个人理性出发达到维护共同利益的目的,使农村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其次是农民与外部力量的博弈,在对外博弈中,农民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一方面来源于城市发展过程中消费农村环境资源行为产生的严重的负外部性。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环境政策偏重于城市,忽视了农村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另外,农民在利益博弈中处于下风还要归结于农村人口科学文化素质较低,无力理解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也很难正视当前农村面临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农民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以个体为单位进行讨价还价是没有力量的,只有组织起来,以群体的优势进行谈判,才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社区就是这样的一个载体,代表农民的环境权益同外界进行协商或抗争,提高农民的博弈能力。

三是社区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具有独特作用。与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宏观作用不同,社区在进行具体的环保工作中发挥着微观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在农村垃圾处理的问题上,社区应是最有效率和最节省成本的选择。与城市相比,农村拥有较大的空间,在对垃圾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可以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处理。在对农村的生态公共用地进行管理的问题上,社区凭借其本土化优势,可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社区自身的历史沿革和特点进行管理。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又能使社区居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在村容卫生方面,社区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为社区是全体农民共同生活的区域,对村容整洁的追求是每个人都认可的。社区稍加引导和监督,就可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另外,社区在生态农业以及生态工业,社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面都有着巨大的潜力。

三、以社区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农村环境自治制度安排

(一)把环境自治纳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规划中

政府应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给予充分的政治支持,在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时对农村有所偏重。首先,加大新型城镇化步伐,逐步缩小城乡社会经济差距,实现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要实现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必须从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三个方面着眼。其次,政府应完善城乡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农村对自然的返还力度,使农村的环境消耗和环境补偿形成良性互动,保持既有的平衡。本应由强势群体支付的环境成本不能转嫁到弱势群体身上,在保证环境公正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总福利最大化。再次,社区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息公开制度。社区必须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弄清楚当前主要面临的环境问题以及影响程度,才可以进行有效地防护和治理。而提供环保信息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一方面要公开常规环境信息,一方面还要监督和敦促企业公开相关信息,让社区在总体上把握自身环境状况的情况下作出判断。另外,政府对社区建设的政治支持还表现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环保部门权力等。

(二)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运行的资源配置

农村社区的运行离不开完善的资源配置,包括财政资源的保证、人力资源的到位以及技术资源的支持。只有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农村社区才能够有效的运行。

首先是财政资源的保证。农村社区的运行需要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入。农村社区环境保护需要一定的资源消耗,包括对农村社区公共环保设施的投入,对社区组织办公地的投入,对社区居民环保活动的场地的投入,对社区环保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培训费用的投入以及开展各项环保活动的投入等。政府对农村社区的财政支持一部分来自中央政府环保专用资金,一部分来自地方政府对农村环保的投资份额。除此之外,政府应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渠道。

其次是人力资源的配置。社区组织若要真正的发挥作用,充足的人力资源是重要的保障。一方面,农村社区需要人才对农民进行环境素养的培训,帮助农民培育环境意识,宣传环境政策和知识。另一方面,农村社区需要管理人才对社区组织进行治理,让各个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解决农村社区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政府可以在农村社区中选择文化素质较高的人进行相关培训,就地培养人才。政府还可以通过人才下乡、对口支援等政策,从外部吸引人才入驻农村社区,实现人才对农村的反哺。目前,大学生村官下乡制度在农村得到了普遍推广,农村社区可以抓住机遇,与大学生村官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让其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参与决策,这对农村社区和大学生村官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另外,还要有技术资源的支持。政府应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缺乏高新技术的渗透,因此,政府应积极推广科技下乡活动,把先进的科学技术提供给农村,为农村社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技术保证。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浪费,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外,科技手段也是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技术这个手段利用得好,农村环境保护的目的才可以顺利实现。

(三)环境自治的法律保障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农村社区环境自治的法律保障,但是我国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缺乏专门性法律,仅有《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对农业环境保护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对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资源做出规范,很多农村生态环境的细节问题没有说明或无法找到解释。农村环保无法可依,这个缺口得不到解决,农村社区在环境自治中的作用就无法有效发挥。因此,当前必须构筑一个相对完善和独立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农村社区环境自治提供法律环境。在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时候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环保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相对完备且有执行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在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必须从我国农村现有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和修正,尤其是对农村工业污染、化肥和农药的生产、施用等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和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时候,必须遵循生态利益优先、共同发展、负担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规范各个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把环境伦理和环境正义的价值观渗透进每一项具体的法律法规中。

值得一提的是,乡规民约对我国农村社会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相辅相成,起到补充作用。在社区中发生一般性的环境纠纷和环境冲突时,可以依靠乡规民约来解决,这样既节省政府的管理成本,又可以避免破坏社区固有的社会资本。然而,乡规民约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做保证,不能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范。

参考文献:

[1][3]陶传进.环境治理:以社区为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4,175.

[2]宋言奇.中国农村环境保护社区自组织研究——以江苏为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22.

[4]彭泗清.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J].社会学研究,1999,(2):53-66.

[5]张敦福.现代社会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