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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小型单位审计
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年检必须提供经由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审计报告。面对数量大、规模小、收费低、对审计还十分陌生的大量小型单位,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的要求实施小型单位审计业务,以便更有效地工作,既提高审计效率,又保证审计质量。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特别关注下列相关问题以降低审计风险。
1对小型单位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恰当地评价其是否属于小型单位。评价的标准,主要是业务规模、职工人数和权责分工的程度。这三个标准要同时考虑,如果被审计单位业务规模小,同时职工人数少、权责分工有限,应判断为小型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较小,但属劳动密集型单位,职工人数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也比较健全,职责分工较细,则应判断为一般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规模不算小,但经济业务简单,职工人数很少,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薄弱,权责分工有限,则应被判断为小型单位。
对小型单位的认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但要注意,是否把被审计单位判断为小型单位,只影响到审计所采取的程序,而不影响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注册会计师如果因判断失误而导致所采取的审计程序不当,最终影响到审计结论,就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即不管注册会计师怎样判断,都不能改变原有的审计目标及其应承担的审计责任。所以,在判断确定某单位是否为小型单位时必须谨慎。
2充分评价小型单位的审计风险
一般小型单位通常具有以下全部或大部分的特征:所有权集中于少数人;管理人员少,组织结构简单;缺乏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分工有限;管理当局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大;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简单。以上小型单位的特征,对单位的会计报表可能产生影响,因而,注册会计师对小型单位审计时,可能会承受一定的审计风险。这种审计风险,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损失上,还表现在职业声誉上,因此,要给予高度重视。
2.1在接受小型单位审计委托前,进行初步调查
在接受小型单位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要重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初步调查,若发现以下情况,可考虑拒绝接受审计委托。
(1)会计记录不完整。会计记录不完整或者缺少必要的会计数据,就使会计报表审计缺乏必要的审计证据,也就不能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内部控制不存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即使存在内部控制,但根本没有遵循,使内部控制失效,这样就可以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存在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很大,审计人员承受的审计风险可能会增大。
(3)管理人员缺乏诚信或品行不端。被审计单位人员如果品行不正、缺乏诚信、不讲信誉,总是想弄虚作假,如隐瞒收入、调节利润、偷税漏税、贪污盗窃等,则其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审计风险也大。
注册会计师若在接受审计委托后发现以上情况,则可考虑中止审计,解除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约定,或发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当然,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经过详细审计还是可以有一定的把握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而被审计单位也愿意支付追加的审计费用,则可接受审计委托或继续保持审计约定。
2.2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
(1)适当了解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小型单位会计报表时,应适当了解内部控制,以确定是否信赖。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对相关内部控制作出说明。
一般注册会计师在以下情况下,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说明:第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比较满意,但对其有效性有很大怀疑,为明确其应承担的会计责任,要求其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第二,注册会计师准备在审计程序中依赖内部控制,为了降低审计风险,减轻审计责任,可以要求作出说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要求被审单位对内部控制作出说明,最好以书面形式表述,这样不仅更严肃、规范,也为以后解决可能出现的责任纠纷提供依据。
(2)考虑不作制度测试。根据小型单位的特点,其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失效的可能性较大,控制风险比较高,因此,注册会计师一般在了解内部控制的基础上,不进行制度测试,而直接进行较详细的实质性测试,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3)专门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小型单位,管理当局希望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发现存在的缺陷及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而提高经营效率。因而,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同时审核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准备依赖内部控制,在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时,可以特别关注委托人提出的要求,看是否存在错误和舞弊行为。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准备依赖内部控制,即不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就可考虑与委托人另签订业务约定书,专门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但这应作为另一项业务处理,与本次审计项目无关。
3适当简化审计计划和实施步骤
注册会计师对小型单位审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简化:适当简化审计计划;适当了解内部控制;可考虑不进行制度测试;适当简化实质性测试程序。但在实务操作中,注册会计师如何专业判断小型单位审计的简化程度呢?
(1)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对小型单位实施审计的同时,必须更好地遵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小型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专业判断,来谨慎确定是否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工作作适当的简化。
(2)是否适当简化审计程序,必须服从于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降低审计风险至可接受水平,实现会计报表审计目的的根本需要。如果只是为了简化而简化,获取的审计证据不足以体现合理的审计结论,会增大审计风险,导致审计失败。
(3)要充分认识到审计不充分可能引致的不良后果。按照小型单位审计目的与责任不变的现代审计思想,注册会计师是否将其被审计单位确定为小型单位、对小型单位实施适当简化的程序的程度,完全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这并不改变其审计目的及其应当承担的审计责任。所以,注册会计师要高度谨慎,避免出现审计不充分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
4关注小型被审单位的资本保全
我国《公司法》及《刑法》均明确规定,企业成立后出资人不得抽走资本。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资人抽走资本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小型单位抽走资本尤为严重。根本原因之一是小型单位在设立时,部分出资人的投资资金是临时借贷得来的。在会计处理上,单位一般不会变动实收资本科目,只将原借贷得来用于验资的资金额,以货币归还他人,对方科目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等科目。注册会计师在对小型被审单位的“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审计中,尤其要对明细科目保持高度谨慎,严格审查。在对实收资本审查的同时,更要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与“实收资本”比对审核,以得出正确的判断。前三项之和剔除相应的负债后,理论上应大于或等于“实收资本”,若明显小于实收资本,那么,被审单位便有抽逃资本之嫌,应审慎从事。
5关注小型被审单位间存在关联交易
在小型单位与业主之间,或者小型单位与业主家庭所控制、拥有、管理或有重大影响的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重大交易。一般情况下,小型单位的关联方交易是没有明确的控制程序和规则的,且大部分业主可能不完全理解关联交易的含义及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更有甚者利用关联交易以达到偷漏税款的目的,所以,在对小型单位进行审计时,要注意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向业主说明关联交易的含义和披露要求,向管理当局获取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的声明。在审计收入或采购原材料交易时,对一些交易数额大、价格偏高或偏低的交易,要增加审计程序,获取交易方被审单位资料,充分考察是否是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地了解其交易目的。
6关注小型被审单位中容易出现的报表错弊
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必须高度注意小型单位中容易出现的报表错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减少纳税等目的而低估收入或高估费用。如把销售收入隐藏在往来账户中,不体现利润等。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特别关注有无低估收入或高估费用的情况;第二,将私人费用在单位列支。小型单位通常由于内部控制比较薄弱,管理比较混乱,管理人员很可能依仗权力,将一些个人费用拿到被审单位来报销,尤其是小型的私营单位,业主的生活费用与单位经营费用不分,将生活上的开支,也列入单位费用,夸大单位的支出,偷漏税金;第三,业主或管理人员因解决个人问题而从单位谋取不当利益。如业主或管理人员动用单位的资金为自己炒股票、向单位长期借大量款项不予归还等;第四,因对外筹资而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单位为了获取银行的贷款而夸大偿债能力;在将被别的单位收购或兼并时,为了提高投资价值而高估资产账面价值;因管理人员获得的经济利益与单位经营成果挂钩,而通过挂账处理隐匿费用、虚增利润等;第五,管理人员从单位取得的经济利益与其承担的责任及经营规模不相称。如给管理人员定过高的工资标准,或发放过多的奖金等;第六,资金的体外循环。如有的小型单位大量利用货币现金交易,直接进入小金库,在单位的体外循环。注册会计师对于以上小型单位中出现的报表错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地在审计工作底稿中陈述,并书面表达出其对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程凤朝,李晓慧.现代审计精要[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其增减变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货币本身是一种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很容易发生舞弊、盗窃等问题。笔者通过参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审计实务,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货币资金的审计进行探讨,为货币资金审计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便达到货币资金审计的目的。
一、库存现金审计
2006年2月,笔者以业务实习的名义参加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某科学院下属子公司――某某中心货币资金进行审计。
通过审查现金盘点表,发现该公司的现金盘点金额和2005年12月31日现金数额相等,不存在盘点调节金额,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事实上,该公司每天都发生现金的收入和支出。人们不禁要问,公司如何会出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现金结账的金额完全相同的情形呢?对现金审计作进一步的了解,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出纳并不是从保险柜中取出现金进行盘点,而是从保险柜中取出预留的部分现金进行盘点。即进行盘点的金额是根据2005年12月31日结账时的现金余额预存下的。2006年1月1日起用于企业日常收支的现金是与预留下来的现金分别存放和管理的。显然,不能达到现金抽查盘点的预期目的,也不能达到现金的存在性、完整性和期后事项进行实质性了解的目的。
同时对另一家公司进行现金盘点时(该中心出纳人员同时管理五家平行子公司),又发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不符,差额为0.2元。事实上,该公司并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见到这种情况,该公司出纳就轻易地从其他公司的现金中抽取了0.2元补在该公司中。
通过现金实地审计,表面上该企业的会计操作没有违反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但从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现金的实质性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查现金收入时主要审查收据和明细账
对收据的存根应逐笔与现金明细账核对,注意其中未使用过的收据是否妥善保管,有无缺页,收据号码、印数是否相符;已使用过的收据存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页;有无不给收据而收现金,执法部门收据有无给白条收据或自制一般收据现象;是否账上有收据号码而存根上没有;收据的抬头、日期、金额、事由是否有涂改,复写的上下联是否相符等。对于那些收入业务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收入要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记录。
(二)审查现金支出时重点是白条付款和收据
白条这种凭证一般要有领款人签章、单位领导批准才能作为付款凭证入账。应重点审计金额较大,支付理由不充分的白条,特别是材料采购,购买商品的白条尤其要作为审查的重点,因为很多企业将它作为贪污,虚增工程成本的手段。
(三)审计收据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其金额是否超出现金支付的标准,是否用于违反现金支付规定的支出。对于用收款收据支付货款的情况,应查明进行会计处理结算的原因。对于自制的付款凭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发票领取人签字,若发现签字雷同,或一人代领多人工资的支付凭证要进行详细认真的审计。
(四)盘点现金
进行现金盘点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突然,以防当事人临时东拼西凑,弥补漏洞;二是要了解清楚除了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外,其他部门或个人在出纳员处是否存放现金。若有应一并查点,不能遗漏。另外在审计时,发现现金长期保持高额结存额的,应查明其是否有挪用或白条抵库现象。
二、银行存款审计
(一)关联方关系问题
事务所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银行存款户在2005年年初和年末余额均为零,且年内借贷方有等额的发生额。紧接着审计人员对该账户年内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了抽凭测试,发现该账户的年内各月发生额比较均匀,金额相差不大。对该企业出纳询问得知,该企业有一家子公司,简称出版公司,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均由该中心按机械科学院的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统一计提,并统一拨款发放。由于出版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这类用途,故出版公司在工商银行首体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由该中心代为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上下级公司关系与关联方关系,导致资金公用、共同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单位的财务部门多集中在一起办公,一个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几家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
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审计人员有了行为指南。在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可是仔细研究文件,发现该规定并没有禁止一位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多家账户的条款,更没考虑到同时管理的多家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如果出现关联方关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令A会计人员担任a公司的出纳人员兼b公司的会计;令B会计人员担任b公司的出纳兼a公司的会计。这样即避免了一人兼任不兼容职位,又避免了因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产生的问题。
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户还有两个。根据国家规定,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户。显然,企业银行开户就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定期存款的利息问题
观察该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表还可看出,该公司的定期存款占期末余额总数的比例比较大,占到了57%。理论界认为,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不属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应在银行存款账户中核算,而应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核算。而各企业对一年以上银行存款的核算均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鉴于这种现状,将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审计。由于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远高于活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在对一年以上定期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要证实银行存款的存在性,还要加强对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审计。因为一些有较多闲置资金的企业可能会用公款私存的方法套取其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差额。为此,需要编制定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表,对其在存款到期后产生的利息进行测算。
通过编制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表发现,一年期的固定存款就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很多,随着存款年限的增加,存款利率和产生的利息将会比活期存款利息更高。因此,在进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审计时还要同时进行财务费用的审计。企业记录定期银行存款存入的凭证为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将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主要为存款到期后银行给出的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且一般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按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的金额将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银行又开设了定期存款约定转存的业务。这项业务是指当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银行将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额作为本金按企业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定的转存期,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银行的存款不再开具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就是说,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的定期存款没有供企业入账使用记账凭据,而且由于前一期到期的定期存款没有定期存款对账单,所以在记录财务费用时,也没有记账凭据。这就给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又带来了新的麻烦,只能对定期存款的利息进行估算。为了准确估算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利息,审计人员在测算银行约定转存定期存款时要追查到该笔存款最初的银行存款证实书进行测算。
对于定期存款的审计是货币资金审计的一个重点。因为定期存款的金额普遍较活期存款要大,且由于拥有该类存款的企业多为资金充足的企业,由于资金的充足,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就有可能比资金紧张的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力度有所放松。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差额,造成公款私存。对于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企业在操作中不是按月按季计提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而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记入。这也为该种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发生自动转存的情况下。通过虚记存款年限,虚记存款本金,达到少记利息收入,套取利息收入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定期测算利息收入,将已形成的利息收入记入当期财务费用,还要统一管理企业定期存款款项,不给财务人员形成公款私存的机会;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年审时要加强定期存款的审计力度,对于未按月按季记录利息费用的企业代为编制利息测算表,并提出整改意见。
执行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1.重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审计
按照规定,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末应结出本月收入、付出的合计数和月末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如果发现两者余额不一致,除了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外,还可能存在未达账项,这就需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确定单位在银行存款户的实际余额。因此从银行存款账户审计入手,是审计人员常用的方法之一。银行存款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真实、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是否合法。检查时,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已经编制好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出截止审计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此基础上核对账目,即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核对时结合其他资料对下面几种情况进一步查实。
一是有无长期挂账的对账单未达账项。二是有无对账单上已记入而日记账中未记入的账目,特别是单位日记账上没有而银行对账单中有的一收一付的业务。三是单位银行日记账已记入、银行对账单上没有的账目,要查明是否属未达账项、有无弄虚作假。四是与外单位直接发生货币资金业务时,有无用转账支票将款转到外单位再换取现金支票而套取现金,这种情况在违纪会计事项中十分常见,其中不少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有的还与经济案件有关。
2.明确银行账户的审计重点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含义;意义;问题;解决策略
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审计的内容,是投资审计的基础和重、难点。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内部工程审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同规模的资产投资项目中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特别是工程造价审计,大多的审计工作只是停留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审计的具体操作中,没有注意区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依据指标的区别,对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审计工作法律效力、审计目的等方面也缺乏改进和明确,没有着重突出工程造价审计的实际功效。
一、工程造价审计的含义
建筑工程是指一些固定资产再生产的相关单位。通过这种再生产的创造性活动能够建立符合原定生产目的、用途的固定资产体系。其中,建筑工程中的造价是指工程建设中从筹集资金到工程竣工整个阶段的一切费用。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建筑施工标准,建筑工程造价的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费用以及工具器械费用等组成。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对这些费用的分配以及整个项目工程实施所需成本的合理性、真实性等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两种。
二、工程造价审计的意义
工程造价审计贯穿整个建筑工程的发展。造价审计能够对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各种舞弊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识别,通过对虚假证据的辨别,能够发现具有水分的审计行为,从而促进工程的有效完成。
三、工程造价审计的问题
(一)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签订缺乏必要的监督
1.没有按照规定的招投标工作要求实施项目
我国一些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拟定一定的招标文件,不按照条文规定对招投标的时间、招标程序、招标交底等内容进行规划,且没有签订有效的合同对工作进行约束。
2.虚报建设规模,规避招投标施工程序
一些建筑单位由于一些原因会通过对施工工程进行肢解,对申报项目进行部分虚报来规避招投标的施工程序。比如某项目工程将一个道路建设按照项目划分为土方、路面、排水以及绿化等项目,这种分离工程项目联系的工作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标准。
3.在规定的合同外违背招投标原则签订其他协议
一些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会签订一些除了规定的招投标合同之外的协议,这些补充性的协议大多会对现有的招投标工作协议进行补充,但是这种补充给条款之间的协议带来了冲突,使得在工程造价的决算审计工作时形成多种矛盾,产生不必要的工程项目争端。
(二)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之间存在脱节的问题
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一种,和财务审计一起组成了投资审计。其中,投资审计的审计人员主要是会计师和审计师,工程造价审计的审计人员主要以一些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只有将两种审计结合才能实现我国审计工作的长效发展。但是,我国现阶段的投资审计中,并没有实现两种审计的结合,而是将两种审计工作区别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审计工作脱节问题。
(三)没有充分发挥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对提升投资效益的作用
固定资产的投资审计工作不仅涉及到建筑工程的财务收支,而且也关系建筑行业的有关决策、设计以及采购等工作的进行,能够有效对有关施工单位的财务、财政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检查,是投资审计体系构建和完善的关键。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仅仅限于建筑项目的财务、工程造价审计两个方面,没有对投资的效益进行有效评价。
(四)没有对工程造价的内部审计工程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审计
工程建设设计的环节多,且存在很大的变动因素。审计证据的取证需要及时到现场获得,因此,审计工作的难度较大,特别是对于一些内部的隐蔽性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审计部门也往往是在施工进行或者竣工之后才得知审计指令。另外,一些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够完善,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频发的工程施工变动也给审计工作带来麻烦。
四、解决工程造价审计工作问题的策略
(一)建立招投标的审计监督制度
让审计人员直接参与到招投标工作中,通过对合同签订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充分时间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能。要求审计人员要认真检查文件的完整和准确,监督交底工作的规范化进行,并要在双方交换合同之前,对材料、设备的条款问题进行审核,及时纠正不合规范的合同,实现合同制定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加强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的结合
首先,要组成一个统一规范的审计小组,组织同时开展财务、工程审计。具体要求是:委托社会性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组织造价审计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条文,为审计小组配备一定量的国家级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并适当的聘请外部人员,并在对其进行三级复核之后让其从事审计工作,从而调动多方力量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其次,要建立审计联合业务会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互相汇报,通过财务和工程造价两方审计人员的交流,共同解决同时出现的审计问题,及时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三)充分利用工程造价的审计成果,及时反馈固定资产投资效益
首先,工程造价的审计人员要对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认识,要清楚地认识到审计目标不仅是减少工程造价成本,更主要的是通过工程审计,核实工程的真实造价,并通过比较及时发现招投标以及合同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问题,实现高效的审计工作管理。其次,要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审查,对审计成本真实反映,提升对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视。
(四)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首先,要加强对工程的事前审计。设计决定工程造价的高低,设计的优劣也会对整个工程的开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工程前的设计阶段进行造价管理,能够有效改善工程造价浪费的问题,特别是在工程前进行审计,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合理审计,能够防止招投标的失灵。其次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财务和造价两方审计人员的配合,并要定期对投资 的支出好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最后,要加强工程事后的审计,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以及投资目标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工程结算的审查,保证竣工送审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总结:审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中主要以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为主。工程造价工作的实践能够为建筑工程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支持,并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浪费,促进工程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需要有关审计人员要在掌握建筑设计、施工设计、工程造价设计等有关专业性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的审计能力,并严格遵循一定的政策和法律规范,增强个人审计工作的素质,从而高效完成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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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价值
(一)帮助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责任观
作为一个主导地区经济发展的人,其思想理念直接决定了本地区的发展方向。为了帮助领导干部不断更新决策理念,需要在审计范围纳入执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方面的情况,有利于领导干部积极改正工作中的问题。
(二)最大程度发挥审计的免疫作用
审计的主要功能是对人民利益和国家财产安全积极保护,为了贯彻执行这一点,应当强化建设生态文明,大力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在社会各个阶层中促使人们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瓶颈问题有效解决。
(三)推动审计工作的转型与革新
传统审计在发展到一定时期之后,必将会实施资源环境审计。在经济绩效成本中已经包括了消耗与利用自然资源,因此,为了最大程度节省经济绩效成本,需要积极保护与开发自然资源资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经济绩效。同时,绩效审计需要将资源环境审计作为一种主要表现,具体是持续拓展审计领域和逐步深化的审计内涵。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划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责任模糊
首先,通过分析自然资源属性可知,我国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大部分自然资源都是跨区域分布,比如长江与黄河等河流形成了广泛的流域面积,遍布很多省份,这样就导致审计过程中判断领导干部利用河流水资源以及治理污染方面的权责十分困难。例如,河流形成了十分广泛的流域面积,结合地形等因素可以划分为上中下游流域,由于水资源表现出的流动特点,上游河流资源的污染也会对中下游河段造成一定的影响,虽然环境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河流治理措施,但是由于出现跨区域问题,在认定领导干部责任的过程中产生了分歧;其次,通过分析自然资源破坏以及生态污染的滞后性可知,其会过度利用自然资源资产,但是不会影响怕破坏当时的环境,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前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越加凸显。
(二)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我们拥有大量会计和财务背景的审计工作人员,不能全面深刻的了解自然资源领域,在对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分析过程中缺少必要的能力。二是自然资源资产拥有繁多的种类、庞大的数量,与其密切联系的各类信息也在不同机构中分散。我们对审计证据收集与整理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只要不改变传统制度,必然存在着大量的人力不足问题。
(三)无法充分认识到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贯彻落实制度需要拥有一个巨大的推动力。要想顺利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必须帮助领导干部形成一个准确的认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无法彻底了解自然资产资产离任审计对自身的意义,或者还是保留着传统的离任审计理念,无法真正理解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项惠民的措施。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措施
(一)规范审计内容,强调审计重点
1.在对主要资源全面审计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自然资源占有类型,数量的不同,以及每个区域内生态问题的不同重视程度,应当有所侧重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2.在审计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应当紧密联系自然资源政策执行效果和实践对审计重点有效明确。比如,对于森林资源来讲,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利用了自然资源,为了有效恢复生态环境,采取了种树还林等手段,在审计过程中除了注意利用森林资源出现的效益以及消耗的成本之外,还必须考虑后期恢复森林资源的问题。这一效果一般能在领导任期之内观察到,所以这一次审计领导干部应重点审查任期之内的事务。相反,对治理大气污染的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工作时,某一地区的领导干部积极治理大气污染时,在短期内无法看到空气质量改良的效果,对于这样的状况,只是审计任职期间的领导干部缺乏合理性,而是需要对领导干部离职之后进行审计,这也更加公正体现了领导干部绩效。
(二)积极培养审计人员
与一般审计不同,在培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人员的过程中不但增加有关会计、审计和财务方面的理论知识,还要重点培养审计人员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有关知识,比如划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定价值量等。因此,可以安排一些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学习课程或者是国家建立的一部分培训基地,实施岗前培训,帮助这部分审计人员开阔视野,从社会、资源宏观角度全面分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关注的问题。
(三)拓展应用离任审计结果
紧密联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干部终身追责,帮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任期间政绩好坏会对职业终身造成极大的影响,进一步促使自己充分履行职责。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的过程中,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在采取审计结果开展责任追究的过程中,可以设计“环境问责追究卡”,将领导干部在任职过程中做出的重要规划、发展经济的措施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的情况准确记录。
结语
总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十分艰巨,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及发展经济生态方面体现出极大的意义。在审计工作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只有不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基本原则,才可以产生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承担生态发展责任。
参考文献:
[1]蔡春.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思考[J].审计研究,2016(12)
【关键词】 信息化环境 内部审计 审计对策
一、企业信息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审计面临的环境已开始趋向信息化。一方面传统企业纷纷利用网络开展交易;另外一方面又出现了许多网络公司和虚拟企业。这些企业在网络信息、进行网络交易时,又导致信息工作也逐渐向网络化转变,随之给传统审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审计工作不再是简单地对财务信息的公允性和合法性出具审计意见,而且还要对信息系统,甚至网络信息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进行审查和评价,信息化环境对内部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
1、拓宽了信息沟通渠道
我国很多企业内部系统庞大,各个部门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不方便信息的传送和共享。在信息化环境下,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聊天软件、通话工具、传真机等等信息手段来传递信息,最大限度地利用手中现有的信息进行共享,使得有限的内部审计信息得到充分的利用,争取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水平。同时这种信息化的手段都具有传播速度快、即时性、便捷性等特点。企业信息的共享不仅体现在企业的各个部门中,而且在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中也有很大的帮助。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使用以上各种信息化手段,能够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各部门加强沟通,保障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可靠性。内部审计部门也可以通过这种快捷的方式与政府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以此保证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展开,不仅拓宽了审计范围,而且加快了审计进度。
2、加大了内部审计风险
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原本在人工环境下能够逐步产生、发展的审计线索就可能由于系统的自动处理功能而消失或中断。人们往往会过分相信计算机输出的书面数据和数据资料,而忽略了计算机系统存在着数据输入错漏、作弊不留痕迹、不易按步骤追查等弊端。企业信息数据的存储也由纸质变为光盘或者磁盘,所以存在审计证据可能被盗用等问题,这些都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风险。信息化环境下,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企业正常有效运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企业信息系统中小的设计缺陷、程序错误就有可能使企业整个的运营系统崩溃。同时防止非法入侵,设计预防攻击的安全软件,加强系统的综合治理也是企业预防风险的一部分。所以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计时,由于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操作失误、计算机故障等因素的存在,在审计工作中会出现数据丢失或失真、信息纰漏错误等状况,进而加大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难度,给企业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造成极大的威胁,导致审计固有风险增大。
3、扩大审计领域,革新审计技术
传统风险导向模式是以识别被审单位财务审计风险为基础的重大错报风险,据此制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但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的目标不仅仅是财务审计为主,且审计对象也囊括了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众多要素,比如制度、经营、管理、交易程序和业务流程等,这些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此外,审计人员对被审企业业务方面信息的收集,包括企业的财务、人资、生产、销售、仓管等部门的信息,也都是利用对电子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获得恰当的电子数据证据而进行评价的;对相关的佐证信息、外部证明也大多是利用电子邮件函证方式获得的电子文件等。因此在信息化会计环境下,风险要素的复杂化和目标多元化,使得审计工作的导向性转向以评价和测试电子数据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中心的审计技术。
二、企业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手段落后,审计范围窄
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审计层面上,很少运用计算机抽样技术和现场审计软件提取与分析数据,导致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使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审计范围方面,内部审计还停留在以财务审计为主,将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的查证上及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性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财务账本和各类凭证等资料,很少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经济效益等领域,没有把企业整体考虑在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很难做出较为客观真实而全面的评价和建议。并且,内部审计注重的是针对经济行为的事后审计,而忽视了事前防范和事中的监督,对于潜在风险估计不足。
2、企业内部审计中网络利用率不足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和布局的异域性,我国很多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都逐渐实时化和网络化,但内部审计并没有及时跟进,缺少系统的审计信息化网络系统来满足审计部门内部、审计上下级单位之间以及审计部门与非审计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除此之外,较少的审计人员能够熟练地审查网络信息,尤其是很多网络业务,在企业没有形成书面交易痕迹的前提下,很多审计人员对此陌生的领域,也想当然地忽略掉,所以审计过程中的网络利用率低,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行。
3、企业内部审计软件不够成熟
信息化的发展,会计工作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审计软件也是层出不穷,但是各种各样的软件中,却没有优质高效的。当代我国使用的审计软件,一般都不是由一线的审计人员自行或参与开发的,也正是这样才会使开发出来的软件与实际工作脱节。现在有很多审计软件虽然有较强的查账和查询功能,但是仍然不能对隐蔽的会计舞弊事项作出准确的判断,审计软件在制止违反国家经济法纪及被审计单位篡改程序等方面还是存在盲区的。大部分审计软件的工作重点在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之类的报表,核算局限于资产流动比率、负债比例等统计参数。所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审计工作不能跟上会计工作先进化的脚步,也就不能够真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开发使用的审计信息系统软件适用性不强。而我国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并没有一套完整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工作与信息系统水平很高的背景有些格格不入。
4、审计效率不高,审计质量有待提升
企业虽然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企业各部门的信息系统缺乏一体化,信息孤岛现象在企业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生产规模、业务范围等的影响,尤为严重,所以导致审计对象的载体越来越复杂,有些企业虽然拥有审计信息系统,但是很难结合自身特点与各业务单位的信息系统对接,导致审计效率不高,审计质量也值得怀疑。
三、企业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欠缺,业务不熟练
财务类工作人员不能全面掌握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不能全面、迅速掌握,不能从企业整体进行审计工作分析。同时信息化环境的来临,更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不再停留在对纸质凭证、账簿的审查,更需要对企业电子信息进行分析,审计人员越加需要精炼的专业技能,才能满足审计工作要求。从内部审计队伍的组成来看,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是财务出身,欠缺多元化的学科背景,尤其是信息化背景下所需专业知识的欠缺,最终导致很多领域的审计工作很难开展,提出的审计建议也都浮于表面。
2、审计部门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部门面临着更多的业务与风险挑战,给企业内部的管理带来了风险,这就考验着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价值观。企业应该结合现代化企业特点,建立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协同监督机制以应对这些困难,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网络、计算机技术,让企业内部审计与财务、人事、管理等部门加强配合,强化沟通,共享监管成果,构建审计、财务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工明确、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信息化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目前企业更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信息化监督机制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性。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一系列暂行规定、指导意见,制定符合自身企业的信息化监督机制的管理制度,但是现代企业内部,很少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更不用说信息化监督机制,而对于审计部门来说,更是少之又少。同时,有些企业虽然有一个较全面的监督管理办法,但却未总结自身企业内部审计的经验,难以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这也给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带来了不便。
3、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受重视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那天,很多信息部门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但对信息部门起到监督作用的审计等部门缺乏一定的重视。同时有很大一部分的企业管理者、决策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存在误解,他们认为企业内部审计就是对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因此将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合二为一,只是在企业财务部门中设置与审计相关的职位,而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再加上经营管理者随意撤并内部审计部门、精简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十分不重视,所以很多企业有将内部审计部门撤消或者将内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机构的情况,这使得很多内部审计部门很难发挥其实际作用。
4、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制度不健全
在审计程序上,存在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和实务操作标准等问题。一方面业务流程不规范,在实际的执行中忙乱无序,只是听从领导的随意安排,具体表现:审计通知的口头化,审计计划的不编制,听证的不完整,审计结束后不与被审计人员沟通等等。同时内部审计程序中的质量保证体系缺少对内部审计质量的考核,对内部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是否运用规范的内部审计程序也没有进行考核,这样的工作很难从根本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后续审计制度不健全也是导致审计工作质量差的原因,后续审计中对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结果不明,心中无底,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综合效率和审计效果。不健全、不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使企业在加强管理、评价业绩、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效益等方面存在巨大隐患。
四、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内部审计的应对措施
1、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适应新环境的变化,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仅能支撑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也可以为审计人员提供科学有效的工作参考和依据。在新的内部审计制度中,要确保对信息化审计工作流程有详细的规定,明确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重大差异风险,提出降低检查风险的具体举措,同时要考虑到审计制度应适应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对象、审计工具、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变化,还要考虑新环境下如何正确考核审计人员的绩效和能力,如何敦促审计结果得以转化,增加企业价值。
2、开发利用审计信息系统
信息化环境下,企业为了应变新的市场环境,业务活动进行了很大转变调整,大量的数据随之产生,传统业务处理过程中的纸质凭证逐渐被电子化和网络化的信息数据所取代,因此,传统的手工审计,甚至信息系统辅助下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胜任网络化、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我们可以根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个别性与特殊性,开发相适应的审计软件或者审计信息系统。同时让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系统的设计,对审计系统的核算方式、审计流程、审计规章制度进行严密的监测,充分发挥网络和计算机审计快捷、便利的优势。当然,审计软件和信息系统审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要想加强风险预测。第一,制订风险管理计划。这个计划要有效、合理、切实可行。第二,定期监督核查。突击检查往往会发现大问题,所以定期的监督检查,也会让会计工作者实施防范,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所以,加强风险预测也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可忽视。
3、建立动态监控体系
信息化环境下,企业的业务处理、信息生成传递、管理模式等都要发生很大变化,与外界的沟通也会日渐增多,处于敞口下的企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内外部风险。因此,要利用内部审计先天的优势,结合内部审计独立性、客观性以及专业性等特点,加强对企业运转的整个价值链条各个环节的监控,实时采集信息化环境下生成的各种各样的数据,由原来的静态事后监控,转变为动态的全过程审计,使内部审计能及时跟进业务处理流程,及时甄别和监控风险,并针对预测出和识别出的关键风险进行及时处理,使内部审计监控体系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覆盖到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
4、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随着会计信息化的普及,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改变,进而使相应的审计环境发生改变,这就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审计人员不仅具备会计知识和审计知识,而且要对信息化系统有一定的了解,对其输入输出的控制、数据处理的过程以及有可能发生的错弊情况有深刻的认识和掌握。会计信息化审计又是一项知识密集型的工作,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是审计事业成败的关键。只有把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审计知识结合在一起,才能符合我国当代审计工作人员的要求。在人员培训上,要对基层人才与高层人才的培养、在职人员和未来人才的培养进行统筹规划。对普通的在职人员培训的重点是让他们克服对计算机神秘畏惧心理,培育他们学习专研计算机的兴趣。使他们除了懂得一般的数据处理、分析外,还要着重于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使用,包括使用被审企业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审计软件辅助审计的技术手段,并逐步演变到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关注网络安全,加强信息系统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成为当务之急。
五、结论
针对信息化下企业内部审计信息量大且各项系统操作复杂的情况,推进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内部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因为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手段落后、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等主要问题,导致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因此,对企业信息化下内部审计问题展开分析,提出改善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是企业适应信息化环境变化、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有效性的关键。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可以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对信息化系统下内部审计的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为审计人员提供科学有效的工作参考和依据,来支撑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开发有利于内审工作进行的审计软件,防范系统软件风险,提高企业审计系统及软件安全性,使内部审计机构真正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臂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动态监控体系,将原来静态审计转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动态在线审计,保障了内部审计的质量,促进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全面应对企业信息化环境。
论文关键词:审计委员会制度 法律制度 独立董事
从2002年开始,我国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公司治理手段—审计委员会制度,有效地改善了公司治理的绩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使得审计委员会无法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责。针对《我国现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叶小兰,2008),本文提出完善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完善审计委员会的法律制度
面对我国资本市场现状,要使审计委员会制度得到良好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仅靠非强制性的治理建议,很可能会徒有其名、流于形式,因此,必须使用法律这一强制性的手段来加以规范,使这一制度真正引入我国的公司治理。以法律形式对制度进行规范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并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我国《治理准则》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更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对其是否下设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运行效果等信息进行披露。反观审计委员会制度盛行的英、美等国家则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并规定了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为此,我国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使其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员,为完善公司治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计委员会能否有效发挥其职能,核心因素在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实质的独立性和高度的专业性。审计委员会的成员需独立于管理层,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具有一定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知识的人员。此外,知识更新是必不可少的,应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年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了解新情况,以适应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胜任对新型、复杂的经营活动的监督工作。
拓宽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根据我国《治理准则》的规定,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或者更换,审计委员会享有的只是提议权,最终的决定权仍在董事会手里。在审计委员会成员占董事会少数的现实情况下,那些不利于管理当局的提议肯定会遭到否决,这就难以改变目前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或更换实际上是由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决定的弊端,也使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如同虚设,起不到实质作用。为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中的权利与地位,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我国应借鉴《萨班斯法案》的内容,通过立法赋予审计委员会更大的职责和权限。
制订审计委员会制度操作指南。在英、美等国家,为使审计委员会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均有相关机构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从而使得上市公司在建立和运作审计委员会制度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有关管理机构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紧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可资参考的操作性指南。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操作指南应包括如下内容:审计委员会的体制设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力,审计委员会的人数与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与产生程序,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的绩效评价,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等。
健全审计委员会成员行权的优益条件。要强化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法律法规还应当善待审计委员会成员,确保其行权的优益条件,以谋求审计委员会在责任和利益之间的相对平衡。
二、处理好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公司法》采用双层董事会模式,监事会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治理准则》又同时引入单层董事会模式的审计委员会监督机制,此举是一种制度创新。如何处理两种监督机制的关系,理论界有不同的争论。考虑到制度的延续性和审计委员会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在实务上还有待逐步完善,加之我国资本市场欠发达,公司治理水平较低,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股独大”的内部人控制严重、虚假财务信息盛行,在这种既缺乏有力的外部监控机制,又没有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的环境下,当前及以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应当采用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并存的运行模式,双管齐下。公司除了在董事会内设立审计委员会外,还要保留经过改进的监事会,实行双重监督。由于没有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同时并存的先例,因此,为推广实施审计委员会制度,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合理划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监督的职责范围,在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实现二者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和互相依存、互不协调,共同完成对公司财务的治理。
从长远看,随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的建立和规范,审计委员会在发挥实质性的作用之后,可以逐步取消监事会。以降低监督成本。
三、改进独立董事的形成机制
改进独立董事选聘机制。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是决定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最为关键环节,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决定独立董事制度成败的决定性制度安排。在独立董事的选聘上,应坚决采用控股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即大股东不参与提名和选举,而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以抑制大股东在独立董事产生机制上的重大影响,从根本上保证独立董事真正独立于大股东。
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制度。改革独立董事的报酬形式,实行直接收入报酬和股权激励相结合的形式。直接收入的报酬额与独立董事提供的服务挂钩,如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时间、参与董事会的次数等发放,该薪酬应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如果对独立董事实行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能够使其像公司股东一样思考问题,减少成本,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强化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其受托责任,倘若他们不能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履行职责,那么他们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一、园林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存在问题
1、苗木价格难以确定。一是苗木属于非标准化商品,影响苗木价格因素较多,包括品种、产地、苗龄、规格、养护条件等。尤其是较大的绿化工程涉及苗木品质繁多,需求量大,部分树种无法全部从本地或附近区域内获得,需要外地供给,苗木价格易受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影响。二是现行的造价信息公布的苗木指导价存在品种、规格不全,尚未形成规模、动态调整的价格库,特别是大规格的苗木、造型树以及珍贵苗木无行业部门指导价,或者指导价滞后,动态更新慢,这些都是造成结算审计时产生争议的原因。
2、苗木规格及数量难以准确核实。苗木是有生命的植物体,绿化工程三分栽七分养。过早审计,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及时补种或更换死亡苗木,易导致审计数量、规格、质量都成为不确定因素。过晚审计,绿化工程已过了养护期和质保期,就会存在苗木死亡、苗木生长差的责任划分不清。如我市某城区通道绿化工程项目,在送审时已经超过养护期一年多,经审计人员现场察勘,发现有大批苗木死亡、被砍伐或移走,而此时该项目有关责任已难以划分清楚,加大了审计难度。
3、签证、工程变更频繁。一是绿化施工单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低投标报价,待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盈利靠变更”的经营策略来寻求利润最大化。二是苗木种植后,由于效果不够理想,业主要求增加或者改变苗木规格,或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建设效果而改变设计,引进大树、景观石、造型树等特色景观,由此造成工程变更签证增多。三是因不可抗力或施工现场被其他专业交叉施工破坏,需要重新补种造成现场签证。园林绿化工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较多,新增项目往往需要重新市场询价并组价,给结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园林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以苗木信息指导价为基础,广泛收集苗木市场价格信息,严把价格签证关。由于苗木的品种规格较多,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审计单位在审核苗木价格时,应以本地或附近区域苗木的市场价格作为依据,对比同期类似工程中同规格的签证单价,综合判定。对品种稀缺、规格较大等市场不常见的苗木,必要时可采用市场调查或咨询其他业内人士,防止施工单位虚高报价和漫天要价。同时建立动态的苗木价格管理系统,分时段反映不同苗木的价格,避免同一时期不同工程出现不同价格。 如某公园项目实施中,为增加景观效果,设计两株大规格罗汉松。为了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审计机关、财评中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赴苗圃基地现场考察,对初步选定的苗木进行价格、规格、造型进行详细的比对。最后通过协调及谈判综合确定下来的苗木价格较施工单位之前报价少了5万元/株。
2、以合同养护期为节点,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合作,严把审计时间关。园林绿化工程送审时间过早或过晚都会给结算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审计风险。因此,经审计部门建议、市政府发文(衡政发[2014]12号):“园林绿化工程经市城管执法局验收合格,并盖章后第二个工作日,由业主组织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监理方和承包方对苗木数量进行现场清点,清点的数量经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方编制工程结算书交财政、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拨款的依据”。
一、公允价值及其审计问题概述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以上的定义虽然言简意赅,容易理解,但在其内涵上仅相当于国际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水平。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FAS157)的最新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该定义强调交易价格是在有序交易中,市场交易者在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销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价格。
公允价值如何取得以及确保其可靠性,一直以来都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如果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资产或负债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比如,通过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需要会计人员对以下因素做出判断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序列;现金流量在金额上或时间上可能的变动;风险利率等。这种情况下计量的公允价值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可靠性的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公允价值审计应运而生。公允价值审计是从审计角度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合理确信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可靠性的一种方式。公允价值审计和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程序相关控制活动有着相同的目标。所以发展公允价值审计,可以促进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程序相关控制活动的有效运行。近年来,世界上多个国家(包括我国在内)了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审计准则,这标志着公允价值应用的春天的到来。相伴而生的公允价值审计也成为审计职业界关注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国际比较22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之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了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2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之审计准则委员会也了审计准则公告《审计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SASNo.11)。此外,我国香港地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加拿大审计与鉴证委员会也相继了同名的审计准则公告。我国26年的公允价值审计准则在内容上与IASNo.545和SASNo.11基本趋同,但是与两者相比更加简单一些。
三、相应建议
有人认为我国在缺乏单独的《企业会计准则第XX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居然“超前性地”拥有了“先进的”公允价值审计准则。会计准则中的这一重大缺陷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局限性,所以我国的公允价值审计任重而道远。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作如下建议:
(一)加强会计审计界及评估界的合作,建立并完善市场评估制度
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如果存在可以观察的市价,则直接以市价作为公允价值;否则就需要采用估值技术,这时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而公允价值审计也要经常“利用专家的工作”。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26年曾指出,会计审计与评估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关性,评估界与会计审计界形成联动机制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并完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来规范评估数据来源、方法及结果,比如创设信息数据库,积累行业数据,以期提供具有权威性的企业评估公允价值的主要指标,使公允价值审计有据可依,顺利地实行下去。
(二)完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增强两者之间的耦合度
审计准则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制定的。无论是国际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还是美国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两者之间的耦合度都很高。在SFASNo.157中,公允价值的计量历经参数假设、计量技术、披露等环节。ISANo.545和SASNo.11对这些环节的审计都有针对性的规定,并使用相同的概念词汇。我国公允价值审计准则与国际上其他审计准则的趋同性很高,但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藕合度却很低,这影响了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匹配度,也影响审计准则的执行效果。因此,有必要对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方面进行完善,建议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并不断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准则,使之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
(三)加强公允价值审计教育,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
审计行业可谓是进行公允价值实践的“排头兵”和“主力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公允价值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深人学习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包括:将公允价值相关内容加人高等学校会计、审计等专业的必修课及继续教育课程中;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审计科目中,加人公允价值的题目,使每一个通过“注会”考试的从业人员,都具备一定的公允价值审计实务的知识;同时加大公允价值课程的社会培训,通过各种培训班或继续教育的形式,提高在职人员对公允价值审计的学习力度。
2.构建会计诚信体系,提高会计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包括:营造会计诚信的社会环境,实现失信者受罚、诚信者得奖的外部环境;建立并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体系,约束会计审计人员道德缺失;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给违法者以严厉处罚,提高审计人员的失信成本;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对那些不遵守职业操守、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应驱逐出相关行业,最终杜绝会计审计人员造假行为。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盘棋”思想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工作牵涉较广,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能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缺乏技术保障。
(二)频繁调整计划,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党和政府会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影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四)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二、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的对策研究
(一)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避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技术支持。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审计局在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二)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又兼顾灵活性,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