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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近年来,我镇纪委审时度势,以关口前移,源头防腐为目标,以四个中心为载体,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先后成立了会计集中核算、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便民服务四个中心,不断规范权、钱、事等权力运行,有力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强化资金运行监管
20__年,针对当时镇财政严重赤字,财政资金管理失范,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政府调控能力较差,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等现状,
我镇在全县率先成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将镇机关、各村场、居委会、镇属单位财务管理均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只设置报帐员。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截止目前,全镇纳入镇集中核算的单位已达家,比02年净增家,总资金流量亿,月平均银行存款余额万元,
会计集中核算采取“两取消”、“三不变”、“四统一”的办法进行运作。“两取消”即: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取消单位会计岗位;“三不变”即:单位的财务收支自不变,单位的内部理财机制不变,单位综合预算安排资金的使用权不变;“四统一”即:统一办理会计核算,统一支付有关支出项目,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统一财务公开。
在实施过程中,相继出台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办法、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会计岗位职责、计算机网络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了资金运行质态。四年来,核算中心拒绝支付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达60万元,节约招待费用30余万元。不仅节约了大量资金,而且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行政、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__和城南工业园区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快节奏推进等很多大事的办成都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中心的效能。
二、建立招投标中心,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人情关系越来越杂,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潜滋暗长。为规范投资行为,保证项目质量,打破人情网、关系网以及权力寻租等怪圈的束缚。我镇于20__年5月成立了__镇招投标中心。
中心规定将2万元以上的各类建设工程和装饰装璜项目,1万元以上的公有资产处置,以及集体资源发包和租赁项目实行集中招投标。每次招投标时,视不同项目类型,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镇招投标办公室具体操作,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招投标文件,按国家规定的招投标相关程序组织招投标,聘请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当评委,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最后再由镇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决算、审计。
20__年12月我镇渔业村150亩集体树木进行拍卖,事先经反复测算,标底价定为145万元,但经过几轮拍卖后,最终以176万元中标,集体资产一下子增值了31万元。经过大半年运作,镇招投标中心共实施招投标项目40多起,节约资金近100万元。
三、建立政府采购中心,控减镇村经费支出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减镇村经费支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我镇于20__年9月份又挂牌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
将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3大类90多个项目纳入中心,进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采取委托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定点采购等7种方式。先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报告,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给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同时由镇纪委和采购人全程参与监督。四个月来,政府集中采购达 次,资金总额
万元,节约资金
万元。
四、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针对__镇行政区域广,相关职能部门分布散,基层群众办事难等的实际情况,20__年12月我镇又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国土所、村建办、建管站、计生办、民政科、广电站等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办公。中心涉及6个部门82个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文、一条龙服务,做到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以前办一个建房手续,村民要找三个部门,跑五六腿不一定把事办
完善外汇管理制度。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修改后的《条例》共54条,进一步便利了贸易投资活动,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了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一是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按照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三是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四是,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保障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增加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
明确“经营者集中申报”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布。《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旨在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规定》强调,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能实施集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规定》指出,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未达到上述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规定》于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具体措施:一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通知》之日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照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二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三是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通知》提出,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贴息资金,对地方财政部门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同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实施经费补助。《通知》强调,为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扩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的同时,对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只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即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鼓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近期重点。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妥善调整职能变化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清理并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的落实。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五是逐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和制约审批行为。
全国1400个县(市、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目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入推进,全国已有1400个县(市、区)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民利。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全国62%的村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17个省(区、市)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一些地方还实行集体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
三、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建新拆旧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将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四、其他领域改革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布。国务院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条例》包括6章43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旨在推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五、地方改革
广东省采用公开竞争方式分配财政扶持资金。广东省于今年5月开始实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并从2008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15亿元省级财政产业转移扶持资金,采用招投标竞争的方式,择优扶持接收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按“要件准入”、“专家评审”、“政府批准”等三个阶段分步实施。通过竞争,最后梅州、肇庆、河源3市各获得5亿元的扶持性资金。
上午县委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工作会议刚刚闭幕,下午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县财税工作会议,说明县委、县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人分别就20*年财税工作作了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县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一年。对财税工作来讲,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财源不足,特别是在重点纳税企业享受退税政策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支出保障能力和财政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财税改革不断推进。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奋战在财税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大力支持财税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诚挚的敬意!向全县纳税人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坚定全面完成今年财税任务的决心和信心
如果说去年的财政形势严峻的话,我认为今年的财政形势异常严峻。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同大家一起分析形势,进一步理清今年财税工作思路,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鼓舞士气,增强努力做好全年财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认真分析目前全县财税工作的形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既有不利因素,又有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减收因素突出。税收骨干企业水泥厂今年退税要400——500万元,财政部门一次性收入减少近941万元,缺口较大;国税部门下达任务3000万元,分析税源2100万元,尚缺口900万元;地税部门下达任务2800万元,分析税源2200万元,缺口600万元。两税总体缺口1500万元,完成任务形势严峻。二是增支项目集中。一方面今年要进行干部工资套改,增加干部职工工资,需要财力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县财政配套资金,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要配套,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也要县上配套,“四个覆盖”、“三个提高”政策的全面落实需要县上提供一定的财力予以保障,教育“两免一补”要县上配套,各级各部门的项目实施要落实配套资金,全年各项配套需支出2000多万元,给县上财政支出带来很大的压力。三是到期债务繁多。前几年因财力与建设之间的矛盾,举债建设项目较多,贷款数目较大,经济发展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也比较多。目前各项建设中形成的债务都已到期,必须偿还,同时,按省、市要求每年还要消减赤字。因此,今年保工资、保重点、保民生的任务异常严峻。
在充分认识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不利因素的同时,我们要从大局和发展的角度,正确分析形势,准确把握机遇,充分认识搞好今年全县财税工作的有利因素。一是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国家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等方面的投入,继续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为我们做好财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财力支持。二是今年县域内大项目相继开工,进入建设高峰期,新增财源较多,为完成今年税收任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天定高速公路、二分库改造、响河沟流域治理、城镇建设、交通道路建设、社会事业等一批大中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投资规模约8个亿。国家产业梯度开发转移也为我县改制企业提供了一个转机机遇。鸿煜公司、万翔纸业、金陇公司、天晨酒业、四门贡醋等一批企业相继扩建投产,市场前景看好,通过建立健全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些企业也将成为新的财源大户。同时,天定高速公路等一批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会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扩张,带动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所有这些,都是进一步扩大税源、实现增收的良好机遇和有力保证。三是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县锻炼和培养了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能吃苦、善攻坚的财税干部队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财税工作经验,创造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同时,今年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环境和氛围将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完成全年财税收支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客观分析形势,总体上我县财税工作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做好全年财税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是完全可能的。只要全县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坚定信心,下死决心,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为建设效益武山、和谐武山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提高全县财政工作水平
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收支任务,既是县委、县政府的根本要求,是全体财税干部的神圣职责,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县人民的强烈期望,又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效益武山、和谐武山的迫切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重要性,完不成任务,就无法给全县人民交待,就不能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今年财税工作总体要求就是任务不减,目标不变,信心不能动摇,必须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抓住关键,坚定不移地完成全年财税收支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三”。
第一、要做到“三查”。一是查税源,力求情况清、底子明。目前,在个别行业还存在着税源底子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财税部门要深入到各部门、各单位查清税源,特别是要查清楚党政机关应缴税收。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有个别单位开发房地产,群众意见很大,有些单位违规建设,托欠税款。今年,要把清缴欠税作为作风整顿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单位开发房地产的行为,严格收缴应交税费,规范房地产市场,坚决禁止办公楼和家属楼混建的行为,严禁机关单位开发房地产。二是查漏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在税费征收上,我们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存在税赋不均和不公的问题。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堵塞漏洞,严防跑冒滴漏。三是查偷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财税部门要严格税收纪律,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税,严查偷税漏税行为,要教育纳税人不断增强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依法纳税。通过“三查”,确保全年税收任务如期完成。
第二、要做到“三争”。即争项目、争资金、争税源。今年国家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投入多,建设项目多,财税部门要增强政策敏锐性,密切联系,掌握信息,抓住投资导向争取项目,特别在转移支付方面要主动争取,更要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渠道,主动掌握和争取今年新增税源。
第三、要做到“三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我们既要要求干部职工幸勤工作,又要维护好他们的个人权益。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优化收支结构,争取今年财政不欠个人帐,争取工资按期发放,凡是涉及到干部群众落实政策性待遇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政策,不能欠帐。最近我们落实了一些方面的增资政策,提高了精简退职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和政法干警的津贴标准。要坚持和谐抓民生,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对低保、医保、教育、卫生等事关民生方面的地方配套政策,一定要落实到位。同时从保重点的高度出发,保证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第四、要做到“三减”。即减债务、减赤字、减浪费。从今年开始财政到了还债的高峰期,我们要信守承诺,尽力而为偿还债务;同时要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搞建设,严防产生新的债务。特别要严禁党政机关担保贷款举债搞建设。按省、市要求,财政不能搞赤字预算,并且每年都要消化赤字,对这一规定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不新增赤字并逐步消化赤字。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严格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根治奢侈之风。我县是一个国扶贫困县,需要办的事情很多,需要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的问题也很多,目前,我们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浪费现象,在一些单位,一些领导干部身上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比较严重,在群众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今后,要精减合并会议和文件,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开,搞应付的文件不发。要尽量控制接待范围,降低接待标准,改进接待方式,突出地方特色,做到以诚心、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赢得四方宾客的赞誉。尤其四大组织要带头执行,严禁各种宴请活动,严禁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禁各种的铺张浪费行为,要坚决刹住忙于应酬,不办实事,不尽职责,消磨意志,败坏风气的不良歪风。要改进办公经费的安排方式,在前半年,原则上不再安排办公经费,单位所需办公费,坚持自己争取,量力安排,财政监督的导向和原则。总之,要从各个方面减少浪费,科学谋划,精打细算,集中财力办好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事情。
第五、要做到“三改”。一是要改革财政运行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涉农资金一折通的政策。县财政局要尽快制定乡财县管、村财乡管实施办法,报县政府审批后全力推行,各乡镇要密切配合,确保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改革项目资金支付使用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与效率。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积极探索涉农项目整合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力争在项目资金有效整合上创出经验,探出路子。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行部门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第六、要做到“三严”。一是要严格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二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效益,由财政部门牵头,全面进行国有资产集中清理登记,凡国有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拍卖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提高财政办公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大宗办公用品要实行集中采购,各单位、各乡镇购车等都要建立报告审批制度,不准自行其事。
三、转变作风,服务大局,努力锻造一支优良的财税干部队伍
财政是国家履行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财税干部是国家和地方的管家,是人民的理财人。大家有幸成为一名共和国的理财人,承担着神圣的职责,肩负有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能不能完成这一使命,关键是要锻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精业务、善管理、能创新的财税干部队伍。新的时代、新的任务迫切要求全县财税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精研业务,拼搏创新,无私奉献,以优良的作风,顽强的斗志,精湛的技能,忠实地履行为国为民聚财理财的神圣职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此,全体财税干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全县财税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此,要求全体财税干部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六种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努力做到“六个要求”。
树立“六种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全县大局稳定和安全,保障全县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是我们各级组织和全体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履行职责,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总体目标。全县财税干部要围绕这一大局开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大局需要,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与全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适应,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能够成为一名光荣的聚财人、理财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广大的财税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新时期、新任务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出发,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三是增强服务意识。财政的职能就是要解决公共问题,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财政工作只所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以追求公益为目标,财税干部没有任何特权,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热情主动地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四是确立法治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的财政活动和运作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这就要求全体财税干部都要深入学习和运用法律,严格实行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约束财税部门及财税干部的自利行为,不能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忠实于法律,做到依法办事,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五是树立团队意识。全面完成财税工作任务,适应新时期财税工作的新要求,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集体来承担这项任务,财税战线要充分发挥团队精神,牢固树立团队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计划有组织地落实好今年各项财税工作措施。六是确立创新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民”要公平、合理、合法,“用之于民”要科学、规范、高效。要实现这一总要求,全县财税干部要有敢为人先的精神,大胆实践,积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路子、创新的办法不断深化财税改革,为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