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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节能服务商; 合同能源管理; 会计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交易结构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此背景下,一种综合性的、专业的能源服务商(ESCO)应运而生。
在这种商业模式下,节能服务商往往是设备制造商或者主要经销商,通过这种业务模式可以带动核心设备(或部件)的销售,还可以通过搭配技术输出,带来顾问咨询业务的额外收入,通过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来获得除了设备销售与技术型劳务输出外的额外收益,该收益来自用能方节约的能源费用分享。
作为交易对手,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能在不增加企业支出的情况下实现节能改造,免费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同时,用能单位还不承担项目资金、技术风险,安享节能收益,获得无风险回报;在双方约定的分享期结束后,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商原先安装的节能设备,免费独享设备余值及其带来的节能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节能服务商与用能方双赢的商业模式,在“十一五”期间起步并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商已超过2 000家。“十二五”以来,国家重点以市场化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明确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宏观扶持力度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奖励、税收政策相继;企业节能责任进一步落实,继“十一五”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之后,国家又推出“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除受益于产业政策支持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商业化内生动力增强,大型企业开始进入节能服务市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望成为节能服务产业主流模式,市场逐渐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其会计处理规范化需求也日趋明显。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运营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发生在节能服务商与用能单位之间,主要有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运营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由节能服务商全部或部分出资并提供服务,双方通过合同约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或节能率)的方法,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商与用能方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用能方所有,用能方的现金流始终为净流入。
2.节能量保证型
由节能服务商全部或部分出资并提供服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节能服务商提供的设备与技术未能达到承诺的节能量,将由节能服务商赔付未来应全部达到的节能量方面的经济损失,或者由用能方向节能服务商支付服务费及其所投入的资金。
3.能源费用托管型
节能服务商按合同规定的标准,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源系统,承包能源费用。双方在合同中规定能源服务质量标准及其确认方法,不达标时,节能服务商按合同给予补偿,节能服务商的收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用能方的经济效益来自较以前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二、会计处理难点与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上的难点
2007年开始执行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但其中没有1项准则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业务模式制定相应的处理规范。自从近年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蓬勃发展起来后,节能服务公司的会计处理开始出现混乱,缺乏横向可比性。
一些公司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类似于租赁,节能服务商相当于把设备租赁给用能单位,通过类似于收租金的方式获取节能服务收益,因而采用了租赁会计准则,但这种处理方法需通过折现法计算最低付款额并进行摊销,不仅计算复杂,也未考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享金额不确定性特征。另一些公司认为根据节能服务商与用能方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一般要确保节能服务商未来分享的节能服务收益覆盖其投资并略有盈利,在技术可靠的情况下,一旦工程竣工,其应分享的收益就可基本落定,因此他们选择按照建造合同准则来进行会计确认,这种方法显然误将其投资于特定节能服务项目的投资成本理解为收益,既不准确也不合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本质及遵行的原则
1.业务的会计本质属性
采用租赁准则或者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节能服务商,其实在更深层次上没有把握住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本质属性与原则。
首先,在投资设备的所有权关系上,节能服务商往往是节能设备的唯一投资人,也是技术提供方,可谓是出钱又出力。通常在双方签订的节能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节能收益分享期内,设备由用能方占有和使用,但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商,这就要求由节能服务商入账并计提折旧。
其次,在收入的确认方面,会计上要求节能服务商将所投入的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用能方;节能服务商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对该设备实施控制;收入的金额应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节能服务商;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照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就可以知道,节能服务商事实上在双方约定的每一分享收益结算期末以前,一直保留有对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及主要设备的继续控制与管理权;同时,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中往往并没有对节能收益分享期内节能服务商的分享收益进行确定,需等到约定的结算周期末才能通过特定的计量与计算方法计算得出(影响因素包括设备系统节能效率、实际运行时间、用能量等),也就是说,在分享期末以前,节能收益的金额不能可靠的计量,相关成本也可能不被可靠的计量,可见采用建造合同法来进行会计核算存在明显的瑕疵。
2.应遵循的原则
既然现行准则体系中未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规范,就应该给予对该业务模式的会计本质判断,结合主要的会计原则分析拟定一个可行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会计原则应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配比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根据合同能源管理的每一约定的收益分享结算期确定当期应当确认的收入或者营运成本,而不管本期是否实际收到应分享的收益金;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我们在判断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时,应根据业务的本质进行判断,而不是仅根据表象认定适用租赁会计准则或者建造合同会计准则;配比性原则即要求将每一分享收益结算期应确认的收入与其成本进行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就是要将节能改造过程中初始投入的设备与构造物形成的固定资产与竣工后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损益区别开来,尽可能提供高度可靠与相关的信息。
三、会计处理过程应用案例
根据对合同能源管理交易结构、商业运营模式及其会计本质与应遵循的会计原则的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在收益分享期结束前,节能服务商投资的所有成本应视作其固定资产,后续运营费用视作其损益,每一分享收益结算期末才能确认期营业收入,同时按照分享收益期为限将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营业成本。收益分享期末,节能服务商将该相关固定资产进入清理,将残值计入营业外收支净额。
例如,A节能服务公司为B用能单位进行工业三废燃烧炉改造(用于生产蒸汽)节能技改服务,技改设备投资3 000万元,人工及专家技术咨询费60万元,全部由A公司投资。根据合同约定,改造完成后实际产能为90吨/小时,每天保底运行10小时,B公司按照每吨蒸汽36元的价格向A公司购买蒸汽,远远低于该公司自行利用燃煤锅炉的蒸汽生产成本,A公司需派专人在B公司进行设备维护与监测,每月工资5 000元。该设备设计使用寿命8年,蒸汽使用费按月计量结算,双方合作时间为5年,期满后该设备免费由B公司所有,并由其自行进行生产维护。
(一)项目建设期的会计处理
由于在分享收益期结束前,A公司享有其投资的设备等所有权,因此应视作A公司自有固定资产管理,分别初始投资的设备款3 000万元与人工及专家咨询费60万元依次纳入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账户核算。
四、小结
采用上述会计处理方法的核心思想在于把握会计本质与核心基本原则,对新业务模式在制度建设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该会计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摒弃了运用租赁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也纠正了运用建造合同准则核算对节能服务公司实际节能收入的扭曲。
作为用能单位,该业务模式对其原有模式影响不大,只是原先购买煤炭等燃料动力的费用从燃料供应商那里转移到了节能服务公司,仅仅是付款对象的变化,且金额还有小幅度节约,有利于降低其运营成本。
【参考文献】
[1] 吴迎恺.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的探讨[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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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莲美,钟云龙.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商业会计,2012(2).
北京的供热事业已历经50余年发展历程。“十一五”期间,全市供热面积从2005年的4.3亿平方米,发展到2010年的6.3亿平方米,供热面积增长了1.47倍,城市热化率已达到95%以上,成为全国最大的集中供热城市。自2002年华通热力在北京地区首家推行供热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始,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单位共同推进北京市供热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政市容委将采取多种渠道的推广活动,积极宣传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重要意义和可观效益,提高全市供热行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商业模式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1](――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二、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模式比较及优劣分析
EPC模式根据节能改造投资者的不同和节能设施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基本可划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四类类型。实践中,也有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由以上4种基本类型的任意组合形成的合同类型。[2][3]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吴道洪博士表示,“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各有利弊,节能市场对技术的需求多种多样,政府应该因地制宜,扶持多种模式,让节能服务公司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方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在项目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改造工程的投资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验收合格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并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但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受企业的诚信、经济效益、企业产量变化、能源价格变化等约束比较大,风险相对较高。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类型。发展障碍表现在奖励标准偏低,按照《关于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36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向节能服务公司一次性拨付实际财政奖励资金。而工业领域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奖励达到60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则高达800元/吨标准煤,与之相比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奖励标准偏低。另外,还存在着政策竞争问题,国家和北京市都拥有相关的节能技改奖励政策,用能单位可以申请节能改造,并获得财政奖励,这也挤压了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的操作空间。
3.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投资由用户承担,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项目实施完毕后,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若达到此前节能服务公司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适用于项目周期短,有能力在短期内支付节能效益的项目类型,且合同中约定的节能量价格一般为固定价格。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但是仅仅靠主观历史经验确定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承诺的节能量及额外节能收益分配比例是不合理的。如果想要专业、科学、精确的界定基础能耗、节能量等相关数据,就一定要引入第三方能源审计公司,而这一点在目前的国内恰恰是非常欠缺的。
4.融资租赁型
此类型特点为引入第三方融资公司为项目提供资金,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融资公司再出租给用户,依据合同约定,用户定期向融资公司交纳租赁费用。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能源系统,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测量验证节能量,负责确保达到约定的节能效果。合同到期后,节能设备的所有权转移归用户所有,以后用户继续使用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归用户所有。
三、影响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因素
1、资金方面――融资难是首要障碍
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大特点是项目合同周期长,这就会影响到节能服务公司短期的获利能力,从而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周转。然而在国内,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最早都是以技术力量为基础筹建起来的,拥有强有力的技术实力的同时却并没有雄厚的资金能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新兴产业模式,发展时间较短,行业内节能服务公司基本处于快速增长期或者成立初期,规模普遍都较小。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一种资金密集型业务,每个供热项目的一次性投资额都较大,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供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狭窄,多采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单一渠道,普遍面临融资压力。融资渠道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供热行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然而,应该注意到的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逐渐加深,行业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潜力认识提高,一些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到合同能源管理的领域、意识到这一商业模式将会带来的收益,并相继推出了各自人性化的服务。
2、技术方面――缺乏核心竞争力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质是为有节能需求的企业提供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非常广泛,涉及设备管理、法律法规、金融融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需要一支具有强大技术研究能力、过硬解决问题的能力、先进管理理念的专业人才的员工队伍。而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中大多数公司还面临着规模偏小起点偏低、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内部管理不规范,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自主研发能力不强的局面,这使得很多节能项目并不能获得预期收益、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了人们对于这一模式的态度,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3、政策方面――与现行制度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和推广需要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外,国家节能专项贷款、行业需求管理专项基金等财政支持是合同能源管理资金的主要来源,然而在我国很多诚市尚缺乏系统性的适合本地市场的财务管理、财税减免、金融支持、政策性奖励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缺乏时效性。与节能服务产业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对EPC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及时;奖励资金申请流程繁琐、不规范。另一方面,国内财税方面的制度问题影响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
关键词:西单商圈照明;合同能源管理;LED;改造
中图分类号:U4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2014803
1引言
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并且意识日益成为共识的今天,半导体照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而受到各国政府与产业界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中,明确发展高效节能灯具。作为新型高效光源LED正符合了人们的需求,开始替代荧光灯、白炽灯成为下一代绿色光源。LED技术应用于照明领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我国能源的消费结构中,照明用电占有很大比重,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点领域之一。据统计,2008年照明用电约占我国总用电量的12%,约4 110亿kW・h。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人居环境的改善,照明用电所占比重将不断增大。在大型商场和超市的日常运营中,照明用电通常占总用电量的40%~50%。
本文通过获取大型西单商业街LED照明基础实验数据,开展大型商业照明EMC商业模式研究,形成一套具有示范和指导意义的适于大型商业街照明的LED照明技术方案,为大规模的商圈照明LED改造推广提供模式参考。
2合同能源管理及国家节能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其主要实施模式是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设备。通常EMC合作模式分为两种:一是对每年节省的电费,按比例由节能改造的双方分成,逐年返还,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 合同执行周期较长;二是每年节省的电费,全额返回给LED企业,直至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模式回款速度快。EMC项目具有节能效率高,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融资、采购、施工以及合同期内维护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
3LED照明灯性能分析
3.1光通量、光效参数对比
通过收集的数据表明,目前普通照明灯的光通量、光效均要高于LED路灯;但要从整体上比较灯具光效,首先必须比较普通照明灯和LED路灯灯具功率的组成。一般的灯具功率的组成为光源功率+电源损耗=整灯功率。普通照明灯整灯功率组成比较复杂,由于大部分必须通过反射部分非应用方向的光以达到更高的利用率,目前普通灯灯具效率只有35%~45%, 且存在与有功功率相等的无功功率存在。普通灯电感整流器损耗20%左右,再算上线路损耗、变压器损耗等,电源损耗达到25%左右。LED路灯灯具不需要做无功补偿, 并且LED是单向性发光,光辐射是定向的,其光利用率比辐射输出各向均匀的普通光源效率要高。除去透镜损失10%左右,灯具效率较高达到90%左右。随着大功率LED路灯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光效已逐步提高。
3.2寿命、散热特性对比
目前大功率LED灯研制发展较快,但是在应用中存在着光效低、系统光效较低、色温偏差、二次光效处理水平较低、驱动器多故障、光色不一等一系列问题,其中电源驱动寿命长短和散热好坏是LED发展的关键所在。LED光源的理论寿命都非常长(前提是满足在规定结温
4LED照明灯改造技术经济分析
西单商圈是北京市的大型成熟商业中心,主要有西单百货商场、西单购物中心、百花市场、劝业场、民族大世界、西单家具商店、西单菜市场、桂香村南味糕点店、同春园饭庄、玉华台饭庄等。后来随着高楼大厦的修建,建立了西单赛特、君太百货、中友百货、西西友谊商城、西单图书大厦、星城商厦等大型百货商场和写字楼,照明改造潜力巨大,在此以西单商业街星城商厦为试点进行改造,具体分析如下。
经过统计星城商厦有2G11横插管7 000根,T8灯管3 000根,筒灯500根,按照年照明时间365 d,日照明时间12 h,分析了改造前后的用电总量及费用如表1、表2。表1星城商厦改造前用电量统计
序号灯具种类光源功率/W电源功率/W日照明时间/h年照明天数/d灯具数量年用电量/kW电费年总电费/元12G11横插管3641236570001226400112264002T8灯管通过对星城商厦所有灯管改造前后的用电统计分析,根据目前的LED灯具的采购安装费用统计,计算出总的节电量和投资回收期,以及根据节电量计算出各类节能减排指标量如表3。
5结语
随着半导体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在逐步解决了自身效率、寿命及二次配光等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国标产品的推广、造价大幅度降低后,LED光源在商业照明领域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随着节能环保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同时,国家也推出各项政策推动绿色节能环保技术的发展,如国家LED路灯“十城万盏”活动已全面启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LED照明灯具改造市场巨大,不仅符合当前经济形势需求,也符合未来发展理念,前景广阔。表4星城商厦改造后节能减排指标分析
改造前年用电量/kW1800180改造后年用电量/kW794970年节省用电量/kW1005210LED照明灯具节电率/%55.84年节省用电/kW1005210年节省标准煤/t406.1年节省水/t4020.84年减排CO2/kg1002.19年减排碳粉尘/kg273.42年减排SO2/kg30.16年减排NOX/kg15.08注:减排量按发改委限行指标计算,1 kW・h=耗费0.404 kg标准煤=减排0.997 kg CO2=减排0.03 kg SO2,1 kW・h=耗费4 L水=减排0.272 kg碳粉尘=减排0.015 kg NO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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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介绍
(一)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营利为目的,为有节能需求和潜力的客户提供包括能源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培训、运行维护及节能量检测等一系列综合性节能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并通过与目标客户分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成功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实现自身的盈利和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有节能需求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节能目标和服务时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维护等一揽子综合性节能服务,从而达到约定目标,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的一种项目类型。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有四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该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
2.节能量保证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项目目标,即能达到的节能量,若项目成功,则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收益,若项目失败,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客户的高能耗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能源设备,按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客户的能源消耗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设计整体节能方案,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在节能改造后提供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收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现状及资产证券化潜力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这一特点,决定着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成为其必然选择。近几年,金融机构和各类中介机构积极关注并参与节能服务市场,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这些机构包括金融担保、金融租赁、银行、基金、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等。从融资额的相对数量上看,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保理、商业信用。
1.银行贷款
目前而言,银行贷款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渠道。但由于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为民营企业,经营利润率不高,可提供的抵押资产不多,加之许多国内商业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商业模式不了解,因而银行往往不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需求。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融资方式。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并且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资信状况,因而很适合中小企业。但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与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签订长期融资租赁合同,并未全面惠及中小企业。
3.应收账款贴现(保理)
节能服务公司将赊销形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此种融资方式可将项目合同期内应分享的节能效益向银行进行贴现,从而提前收回资金,再投向其它项目。
4.商业信用
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自身的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在公司资金较少的情况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利用商业信用延期付款,对企业商业信用要求比较高,因而更适合资信水平较高的节能服务公司解决短期资金紧张问题。
除此之外,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借助提前结束合同、民间借贷等方式融入资金。在当前,上述几种融资方式对企业资信要求较高,且担保要求严格、手续繁琐,而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求量却在快速增加,因而有必要对其他融资方式进行探讨。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潜力
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普遍遭遇融资困难、项目难找、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三大瓶颈。节能服务公司多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融资困难。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其服务的发生与现金流的收付并不匹配,而且被服务企业往往在节能改造期末才对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收益。服务期内,节能公司内部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虽然节能服务公司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但当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确定时,完全可以据此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盘活资产,提高节能服务公司资产的流动性。
从资产证券化设计原理上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均存在证券化的潜力。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行的操作方式是:节能服务公司将已开始运作或已签订合同的节能服务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全部或部分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将众多相似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构建成一个资产池,当资产池达到一定规模后,设计发行证券,并通过信用担保与信用增级后,由证券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节能服务公司则利用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投入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或提前收回投资,然后用未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向证券购买者支付本息。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优势
据估计,未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较少,不足以满足项目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对一些不受银行信贷青睐的中小民营节能公司而言,融资难就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根本动机,而这一运作模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效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资金周转慢,债务负担重的业务发展障碍:
(一)实现项目信用与公司信用的分离
由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有效信用尚未建立,因而导致一些本身信用水平高,收益良好的优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其所属节能服务公司信用水平不高而难以筹集到资金。然而,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资产证券化,相继进行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担保增级,使得项目本身的收益与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分离,使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更关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而非节能服务公司的规模,因而实现了项目与公司的信用在融资市场上的分离,从而有效满足了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加快资金周转及减小债务负担
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在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无论是自有资金还是银行贷款,由于投入量大且回收期长,都给节能服务公司造成巨大负担。然而,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将相应资产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并真实出售给证券公司,一方面能快速收回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于节能服务客户与证券投资者之间,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摆脱债务负担,优化其资产负债状况。
(三)融资对象广泛且筹资成本低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是通过资产的真实出售,风险隔离,信用担保增级后,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于证券市场容量大,投资者范围较广,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因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所需资金在不同时间对自身资产进行证券化运作,大大提高了筹集资金的灵活度,而且由于优质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因而节能服务公司的筹资成本也会相应较低。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一)未来现金流不确定
目前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方式是对项目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的成本部分进行证券化,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等于节能客户在项目实施前的能源消耗费用减去项目完成后的能源消耗费用,包括项目收益和成本两部分,收益部分受外部影响较大,成本部分的现金流则较为稳定,且有收益部分对其进行补充。
尽管成本部分的现金流相对稳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环境、设备、管理以及能源价格对其的干扰,尤其是在为一些能源消耗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企业服务时,由于未来市场波动会造成产量的不确定,导致能源消耗量也不确定,因而可节约的能源消耗费用也不确定进而使得节能服务的成本出现不确定性。另外,由于项目成本是由节能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因而就面临双方对节能服务成本的测算存在分歧,这同样会导致成本部分的现金流不稳定。
(二)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
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后,相关项目资产就由节能服务公司真实出售给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后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与节能服务公司无关,因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需要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项目成本的稳定投入与项目效益的实现。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经营与信用风险,都会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三)缺乏准入测量标准
目前,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在实践操作领域并没有实际案例。对于哪一类节能服务公司的哪一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都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需要基于大量的基础资产,单个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从成本效益角度分析并不适合也不足以构建一个资产池,因而需要将同一公司的不同项目,甚至不同公司的同类项目进行聚集。但目前市场并没有建立一个项目的准入标准,能够对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筛选,同时也没有一个中介机构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项目进行有效组合,以构建适合的资产池。
(四)缺乏适合的担保机构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是先融资后实施项目,而不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行先持有资产一段时间,确认资产在持有期间表现良好才放入资产池进行证券化融资。因而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完全是预期收益。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也并不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拥有普遍认可的收益能力和政府信用作担保,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机构。
(五)募集资金时间较长
与节能服务公司目前普遍采用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涉及到资产出售、构建资产池、信用担保、信用评级、证券承销多个环节,过程更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虽然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的资金成本较低,然而由于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较小,需将同类项目的现金流进行叠加以构建规模较大的资产池,因而同类项目的筛选将成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而项目的寻找和选择势必会增加构建资产池所需的时间,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时间成本显著增加。
六、结论
鉴于上述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资产证券化的潜力,且节能服务公司也因融资渠道少,时间长,难度大等问题,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证券化模式有根本动机。然而该模式在风险、担保、募集时间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的稳定性
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收益是否固定取决于公司与节能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否确定了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若收益确定,则更易于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这一类型的项目更多出现在建筑节能领域。相反在工业节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及公司未来可分享的节能收益很多都与产能挂钩。因此在对工业节能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时需要对未来可确定收回的投资和收益进行精确测算,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同需求
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融资方式灵活,而且自有资金比例高,但会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而这类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一方面体现在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另一方面用以规避使用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对公司资金使用灵活性的限制。而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由于融资渠道窄,自有资金少,因而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更多体现在能筹集到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因此在将不同项目进行组合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项目的类型,还需要考虑项目所属节能服务公司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求,否则就会导致因未能很好满足节能服务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影响到项目资金的投入及未来现金流的稳定,甚至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出现资金错配等问题。
(三)资产证券化操作募集资金的成本及时间
由于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一系列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因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出售项目的未来收益权到最终获得募集资金所需时间较长。此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操作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机构,每个机构都会根据自己在相关环节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费用,这些都构成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引入合理的机制对资产证券化操作需要的时间,及各个机构收取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以保障资金的快速到位及低成本优势。一旦资产证券化各个环节的时间和费用未能有效控制,就会增加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增大节能服务公司的违约风险。(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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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能服务公司;能源效率;节能融资;保理业务;信用增级。
一、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概况。
1.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特征。
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它的运作机制是通过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其节能项目提供投资或融资,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开展项目,与传统的用能企业通过自己直接投资来实施的方式相比,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①在节能服务行业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主要采用的商业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节能服务企业是从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中来分享收益, 在整个节能项目正常运营之前,节能服务企业是没有收入的,投入的初始阶段只是净投入,后阶段继续大量投入之后才能有产出。 收益时间过程的滞后,使其融资特征表现为资金投入的风险性高这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与传统融资方式最大的区别。使其融资要求与金融机构追求的资金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相矛盾,金融机构对该领域惜贷,甚至不贷款。
②节能服务公司在本质上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以技术起家,内部资产以专利等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与金融机构现有的抵押担保要求不符合,这也增大了其融资难度。
③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最终是通过无形的节能量来体现的,能否准确衡量节能量成为它们是否能获得应有收益的关键。这与传统融资方式对资金的收益有准确的市场预期存在区别。
2.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现有渠道。
①银行节能贷款。 这是节能服务公司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它既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也包括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区商业银行的节能贷款。 在节能事业发展初期,由于风险过大,股份商业银行很少参与,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是节能服务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截止 2008 年,它们发放的贷款占总节能贷款额的一半以上, 为超过 2/3 的节能项目客户服务。 “十一五”期间,银行向节能领域共提供了 4884.25 亿元的贷款,但其中只有 8%左右投向节能服务企业, 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节能贷款的拒绝率是大型用能企业的 2~3 倍,当前节能服务企业从该渠道获得的能效资金有限,对其利用还不充分。
②政府财政投入。节能事业发展的初期,由于风险较大、行业技术不成熟等原因,节能项目的资金主要侧重于政府公共资本的投入。目前,中央政府和大多数地方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财政资金,采用贴息贷款、财政拨款、财政补贴、财政奖励等多种方式资助节能项目的实施。
③国际资助。 它主要指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通过提供赠款、贷款、担保等多种方式来支持我国节能项目的开展,它是节能服务公司又一重要的融资渠道。
④探索中的渠道。 近年来,一些新型的节能融资形式也开始出现,如直接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节能环保基金、融资租赁、CDM 融资等。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仍以自有资金为主,占全部融资的 65.2%,其次是银行信贷,占全部融资的 28.1%。 融资渠道的缺乏、对当前融资渠道利用不充分,已制约了节能服务企业的壮大。
二、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障碍的成因。
1.节能服务公司自身原因。
①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的内在缺陷。“合同能源管理”需要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改造项目预先投资,并通过分享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于是节能服务公司要想获得发展,首先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其在所实施的项目获得收益前维持生存。 但是,节能服务公司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可能实施一两个规模不大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就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
②节能服务公司缺乏可供担保的资产,融资信用不足。 传统的融资方式一般都要求相应的固定资产进行担保,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担保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但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充足的抵押品,资信强度低,也很少有其他机构为其提供担保。
③节能服务企业分布散,融资规模小、成本高。 节能服务企业单笔融资规模相对大型企业较小,这使得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而且这些企业存在于不同行业和领域,分布比较散,导致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管理难度大。
④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收益难以衡量。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来自实现的节能量的市场价格,它等于节约的能源量乘以单位能源价格。 我国企业的能源审计体系还不完善,节能量很难被准确衡量,导致金融机构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前景持怀疑态度。 它们常常以节能项目没有明显的增产、节能收益不明显为由,拒绝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申请。
⑤节能服务公司技术不成熟,融资风险大。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节能服务行业技术尚不完善、规模过小,尚未形成强大的行业联盟。 而金融机构发放资金时一般会选择一些技术成熟、复制潜力大的项目,以控制融资风险,它们很少涉足节能服务公司开展的节能项目。
2.政府政策支持不够。
我国节能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政府已制定一些与节能融资相关的政策,但是政策的扶持对象主要针对大型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改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及补贴都有节能规模限制,一般要求项目的年节能量在 5000 吨标煤以上, 这样使政策主要向规模较大的企业倾斜,政府并没有制定专门支持规模较小节能服务公司的政策、法规。
3.金融环境因素。
①金融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节能服务公司普遍存在资金管理缺乏规范性,同时财务制度也不健全,财务报表缺乏可靠性等问题, 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运营情况缺乏了解,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和金融机构关于企业真实价值或投资机会的信息是不对称的;②多层次化资本市场缺乏,节能服务公司难以在现有资本市场中获得融资;③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困难,节能服务公司有效的融资渠道受阻;④融资产品缺乏创新,没有适合节能融资的金融工具。
三、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障碍的解决对策。
1.政府为节能服务公司构建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
①改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信用环境。应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对那些经过第三方机构确认取得节能效益的项目,如果用户拒绝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效益,则应将其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名单,从而形成必要的制约机制,使其承担违约的信用风险;②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流通、变现渠道。如:通过能源环境交易所这类机构,设计适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交易产品,让这些资产有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机制和变现渠道;③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规模注定了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将成为其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融资渠道。政府的任务:其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保障中小金融机构能同大型金融机构在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其二,政府应减少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行政千预,使它们能够依法自主经营;其三,在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引导,使它们明确发展的方向。
2.节能服务公司自身必须探索适合的信用增级方式。
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缺乏可作抵押的固定资产,主要采取信用融资的方式,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有效融资的关键在于提高信用等级,其主要方式有:①建立规范的信用体系;节能服务公司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信用意识,因此,建立完善、规范、有序、有效的信用体系是这些企业增信的根本途径; ②运用金融工具增信。 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利用保函、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来增加自身信用级别。在与关联企业发生交易时应尽量采用票据结算的形式,以便利用信用较好客户的商业票据作担保进行融资,比如很多金融机构已开始实行了应收账款抵押业务; ③利用第三方担保。
节能服务公司最重要和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就是第三方担保。 我国目前还只有一家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的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还不能满足发展中的节能服务产业对担保的需求。
3.金融机构应发展适合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特征的产品。
①针对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特点,探索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的方式,积极将“保理”工具引入到节能服务公司融资中来;②各类金融机构应以项目融资为核心,设计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特点和要求的金融产品。各级政府则需要为这类金融产品建立必要的风险分担机制,以提高金融机构进入节能领域的积极性;③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利用国内外各种提高节能融资能力建设的技术援助,从内部培养开展节能融资业务的能力,并且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负责该业务,对相关人员实行“尽职免责”,以消除由于该领域风险过大,工作人员在贷款时存在的顾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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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补贴;项目
中图分类号:TU27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两大补贴政策并行
从2009年起,财政部明确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应用的示范推广。最新的光电建筑补贴办法是2011年12月,由财政部与住建部的《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通知》鼓励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上连片推广光伏发电,2102年发电示范项目享受每瓦7.5元-9元的投资补贴,每个省的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优先采用用户侧并网,连片推广的示范项目装机容量不小于15MW。
同样在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包括光伏发电项目)的示范应用。目前执行的金太阳工程补贴办法是2012年1月的《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支持用户侧及偏远无电地区居民光伏示范项目的建设。2012年度示范项目享受每瓦7元的投资补贴,示范项目最小规模为2MW。
分析光电建筑补贴与金太阳工程补贴主体,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包含性,金太阳工程中包含了光电建筑补贴的对象。分析两种补贴政策,从政策引导性与经济支持性均可以看出:用户侧并网是政策鼓励的关键,也是项目能够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
二、接受补贴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接受补贴的光伏电站项目,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技术可行性、安装空间、补贴经费落实、电网接入、项目经济性、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运作模式。
1.技术方面,所有光伏设备和并网逆变器都是按照IEC、GB及电网公司对光伏系统的相关电能质量和安全性要求生产的,只要产品合格,通过相关测试和认证,是不存在电能质量和安全性问题的。
2.安装空间。用户侧并网,多见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根据城乡建设部数据,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研究测算,我国建筑体可用于光伏发电的面积约为185亿平方米。按照1平方米安装60瓦光伏组件,则可安装11亿千瓦;即使只利用20%的可利用面积,安装量也不少于2亿千瓦,光伏建筑一体安装空间不存在问题。
3.补贴经费落实问题。在2010年12月2日四部委一公司(财政部、能源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金太阳示范工程”的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2012年以后金太阳工程每年装机力争不少于1000MW。这部分资金并不受每度电4厘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资金的限制。按照每kW补贴10元(2010年的补贴标准),1000MW需要100亿元,随着光伏成本的下降,补贴资金将会逐年减少,财政能够予以支付。
4.项目经济性。按照三类地区低值辐射量1390千瓦时/平方米/年,主要城市现行商业较低电价0.836元/千瓦时,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到8%的条件,平铺模式与最佳角度安装模式的能承受的最大投资分别为15.2元/瓦、16.7元/瓦(如表1),单位造价低于该数值的金太阳工程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根据2011年每瓦补贴8元的政策,业主投融资额在最佳角度安装与平铺式安装模式下,保证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能承受的最大投资额分别为8.74元/瓦,7.17元/瓦。随着组件价格的下降,受补贴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性。
表1 三类资源地区光伏投资情况表
5.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金太阳示范工程鼓励“用户侧并网”和“自发自用”。如果是自己的建筑,自发自用没有问题,但如果光伏系统开发商和建筑本身不属于同一单位,则会出现如何进行利益分配的问题。对此,“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即光伏系统开发商与建筑所有者签订协议,建筑所有者将省下来的电费按照租赁光伏电源的方式支付给光伏开发商,而光伏开发商以租赁屋顶的方式对建筑所有者给以适当补偿,这种“双赢”的商业化模式,将有效解决众多业主独立开发难以集中成片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降低成本,推动规模化应用进程。
6.电网接入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金太阳工程中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遭到了地方电力公司的质疑。电网接入问题是2009年金太阳工程提出后2010年安装成效不显著的主要原因之一。2010年11月,电网公司同意金太阳工程用户侧并网,但电网公司提出的条件是: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用户自发自用的电量,不能超过其总用电量的20%。
三、结论与建议
在当前的财政补贴政策下,电网接入是用户侧光伏项目发展的关键,目前,仅在工业园区、学校、商场等商用电较多、屋顶面积较大区域,申请用户侧光伏电站补贴是可行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将从目前的示范工程逐步推广,最后发展至鼓励屋顶安装且自发自用的小型光伏系统。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将电网公司对用户侧光伏电站的接入细则法律化。
2.推行强制电价上网法。在当前阶段,可对居民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投资补贴的同时,建立强制电价上网法,核算与安装规模关联的居民屋顶光伏电站上网电价,鼓励居民屋顶光伏项目的发展。
3.简化用户侧并网项目申报程序,减少项目申报手续,实行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备案制。比如取消项目申报中环评、水保、地灾、土地、可行性评审等手续,简化电网接入程序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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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联网;节能;大数据
当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大趋势。许多国家都在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国务院(国发(2012)40号文)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央政府把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这是中央政府向国际、国内的承诺,必须完成。我国2013年单位GDP能耗为0.74吨标准煤/万元,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2014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8%,但节能形势仍然严峻。我国经济目前正处在转型期,在未来相当长时期能源需求仍将不断增长,节能减排面临巨大的压力。
中国的电能使用效率极低,近10年间累积了大量的低价高能耗用能设备。这些设备存在巨大的节能潜力,迫切需要在节能技术装备创新、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及其商业模式上实现更大突破,因此节能产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中国的能源管理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将成为全球第一大规模的能源管理服务市场。国内节能服务行业迅速发展,行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33.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155.6亿元,复合增速58.78%。
据发改委、工信部最新下发的节能技术实施方案,预计到2017年时,高效节能服务市场占有率将达到45%左右,产值超过7500亿元,市场空间巨大。国家在最新的节能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节能服务平台概念。因此研发针对用能用户集监测、管理、优化为一体的系统平台,定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1项目目标
当今时代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时代,这个时代对于工业生产而言意味着更高效,更精准。国家对工业企业有更多节能减排、低碳和环保的要求,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是实现上述要求的重要手段。
为了降低能耗,首先必须能够准确统计企业能耗数据,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能耗数据的偏差。目前,一般的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大多对能源监控分析不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往往采用人工方式进行能耗数据统计,实时化、信息化程度很低。而大型企业能耗设备种类多,用能系统复杂,如果只针对企业的总能耗进行统计,无法很好地反映各个能耗设备的实际用能情况。因此,必须对企业的能耗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对能耗数据进行详细分析。通过实时监控:(1)当企业能耗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能及时报警;(2)可以根据能耗设备环境的实时信息,通过能耗数据的分析统计,进行合理的分析决策,对能耗设备及时操控,实现实时反馈。
本项目根据对当前企业能耗监控管理的调查分析以及企业对能耗监控系统的需求,摒弃了传统采用的人工监控手段与事后处理的管理概念,采用传感器技术、无线网络、嵌入式技术等物联网技术,设计基于物联网的企业能耗监控与节能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的能耗分项、分区计量统计,对企业能耗数据进行归类分析,为企业管理人员的能耗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通过对专家系统的学习研究,将专家系统应用到企业的节能控制中,通过对能耗设备的智能控制达到企业节能减排的目的。
本项目实施的目的:(1)掌握能源信息,了解企业的能源现状;(2)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帮助用户制定能源决策,实现节能增效;(3)提供用户交互体验,使用能源管理系统的过程不再是一个枯燥的工程过程,而是轻松获得能源信息的体验之旅。
本项目主要由前端的基于物联网的前端能耗数据采集系统及云端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部分构成。
2平台实现功能
在能耗采集监测的基础上,创新地将能耗数据的分析、诊断、建模及其数据挖掘应用作为切入点,将互联网及移动互联时代的信息优势充分应用到能源服务领域中,开创国内节能服务新模式(见图1)。
项目通过建立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智能数据分析及交互模型,结合节能专家库经验,融合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云模式建设智慧能源云计算系统。智慧能源云服务管理系统提供在任何地点都可以快速开发和部署的能力,代码编写、协作、调试、测试、部署、运行都在云端完成。
系统在基于物联网技术采集能耗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能源数据网关将数据上传服务平台;后台依据碳排放标准设计的能耗评价体系及能耗建模体系对用户的能耗情况进行评价;通过针对建筑能耗、工业能耗、经营场所能耗的多模式场景问题设计诊断模型与信息处理技术,参照数据库中已有的案例针对用户的多源能源能耗模型数据仿真及预测技术提出用户的能耗改进方案,用户在系统中可以通过数据仿真体验应用该技术后的能源效率提升,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来引导用户实施先进的能源服务技改。在获得用户认同的情况下,将项目通过能源服务平台发包至节能服务公司,为远程能源服务指导提供信息源,实施节能服务。
能源管理云平台基于全行业、全区域的整体能耗数据,计算各行业、各区域的能效指标体系。用户可以实时了解所在行业与区域的能耗基准数据,进而优化自身能耗结构。基于大数据的能源平台,包含10个以上行业与地理分区交叉形成的百余个细分标杆,其指标体系更具行业内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项目通过基于云平台的部署模式,将互联网思维和模式引入能源服务领域,开创一个全新的免费能源服务模式。能耗用户通过网络申请,免费下载能源管理系统,帮助用户更有效地提高日常能源管理水平的同时深度发现用户能耗问题,系统采集多种能耗如电、水、热、天然气和蒸汽等,呈现完整的能耗视角。云能源管理平台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计算后,形成用户定制化的能源信息,到云能源管理平台能源门户网站,用户和能源咨询顾问可以通过Web浏览器或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多维度、随时随地地获取企业能效信息,真正实现能源信息的无缝互联。不仅大大降低了能源管理和优化配置的成本,也降低了相关技术分析和管理的门槛。
3平台系统结构
系统数据采集通过部署于用户主要能耗节点的计量表和传感器采集不同能源介质(电、水、气、冷量等)的能耗数据,通讯网关借助工业通信总线收集这些能耗数据,经过运算处理和存储上传至互联网云能效能源管理平台。可选择有线或无线2种方式灵活上传,避免了现场网络条件对数据传输的限制。
服务平台系统框架采用软件总线设计形式,将各个功能模块通过统一的总线接口挂接在总线上,实现即插即用的构件集成框架。从单个能耗单位项目出发逐步构建地区、全省和全国性统一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并在平台基础上开展增值业务经营,与能源服务公司、节能设备厂商形成产业链,最终形成用能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平台。
系统主要由软件总线、插件、总线适配器、数据管道组成。通过总线系统进行数据处理、上传数据库和推送操作,同时,总线系统支持多系统多服务器的分布式应用。系统可以根据数据管道的配置,定制数据推送和上传数据库的信息内容,从而实现不同服务器问的分工协作,提升系统的总体效率。系统引入了插件的构件模式,根据功能的不同可将插件挂接到具有特定分类的服务器上,便于系统的分类管理。
插件用于与硬件进行数据和信息交互的重要组件,主要功能是通过硬件通信协议收集数据上传总线服务器,接收总线服务器发送的指令控制硬件。通过主系统配置统一的XML格式文件与总线系统接口进行通信。
4结语
在近日召开的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上,国务院总理表示,中国的新型城镇化是致力于集约、低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化。并建议中欧双方要加强在绿色建筑、智能城市和交通等领域合作。此外,发改委主任也表示,中国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方向是智能、绿色、低碳。据统计,到2015年,全球绿色建筑市场总投资额将达到1200亿至1450亿美元。
作为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建筑既可以提高建筑舒适度和管理效率,又兼顾了节能减排需求,近几年在新建建筑中占比不断提高。短期来看,公共建筑对智能化管理和节能需求更迫切,是行业发展主要推动力。据机构测算,目前新建建筑中智能建筑渗透率仅为17%,按照欧美60%的渗透率水平计算,到2020年公共建筑智能建筑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7200亿元。
2014年的国办1号文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发展超过10亿平方米的绿色建筑,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并明确对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补贴,星级越高,补贴越多。如果实现上述推广目标,到2015年末,我国的绿色建筑将占全球绿色建筑的一半以上,绿色建筑将承担起全国减少碳排放主力军的作用。
市场广大 助推智慧园区发展
数据显示,目前建筑能耗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27%,在既有的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中,99%均属于高耗能建筑,按照国际经验和我国目前建筑用能水平发展预测,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将达到35%左右,或将超越工业用能,成为用能的第一领域。
就在日前,国务院还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
巨大的市场也让国内本土智能化企业竞争激烈,像施耐德、西门子这些外资亦纷纷进人建筑节能智能化市场。国内的企业则开始考虑建筑智能及节能服务贯穿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前期设计、施工一直到建筑投用后的运营维护,不断提高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模式以及长期运营维护、风险控制管理的能力,这样有利于智慧园区的健康发展。
系统解决方案完善建筑节能产业
从智慧城市评价的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到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提出了高要求。低碳园区除了要求将城市生活智能化、便利化之外,如何可持续发展也是关键问题,越来越多专家学者提出了智慧城市、园区建设要走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路线。这方面,建筑节能受到了市场关注,成为了智慧城市、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要做到“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下降50%”。而绿色建筑的国家标准要求更高,要做到“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面对这样的节能标准,当前建筑业普遍采用的方法就有问题了。当前建筑业是将设计、施工、运营分别交给设计院、工程商、物业管理单位,而智能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又分别交给不同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分散开来,就很难达到国家要求的建筑节能要求。如此一来,就需要建筑节能解决方案服务商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达实智能提供的“一个目标、两项认证、三大系统”的建筑节能整体解决方案,就满足这些需求。具体说,就是以建筑节能为目标,为用户提供国际及国内两项绿色建筑认证咨询服务,并围绕智能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三大建筑能耗系统提供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同时,他们还为用户配套融资服务,并承担运营维护责任。另外,他们在合同条款中,和用户约定能效保证条款。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能效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以此帮助用户实现建筑机电设备全范围及全生命周期节能。
建筑节能提升智慧园区竞争力
【关键词】 国网电子商城 运营服务模式 激励策略 用户拓展
引言
近年来,我国加大建设电力企业发展迅猛,但是电力企业与用户间仍旧缺少互动[1]。智能用电、电能替代等电力特色服务没有融入商城服务体系中,传统电力企业的运营模式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
随着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的发展,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与此同时,能源技术正与信息技术逐步融合[2]。因此,积极推进“互联网+”融入电力营销服务,建立具有“电力特色”的国网公司电子商城,开启国网公司客户服务的互联网时代,是实现营销服务模式转型的核心内容[3]。
为此,本文结合时代背景,对电子商城的服务模式进行了梳理,重点探讨了面向能源服务的创新模式与电力商城用户激励与拓展机制两方面内容,为国网电子商城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传统商城服务模式
1.1早期服务模式
早期的国家电网商城采用以线下服务为主的服务模式,通过在各地区开设营业厅等方式,让用户自行到营业厅购买产品、办理业务。这种传统的商业模式无法有效利用企业资源来提高营业额。其效率低、成本高、内容有限。
1.2现有服务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国家电网商城开始向电子商务转型,引入企业-企业商城(B2B)、企业-个人商城(B2C)和个人-个人商城(C2C)的服务模式。
B2B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B2C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业服务模式。C2C指消费者间二手货交易为主为主的电子商务模式。O2O模式将线下商务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它极大地降低了营销的成本。
二、面向能源服务的创新服务模式
2.1能源服务
国网电子商城以“电”为主线,专注“节能”、“智能”,遴选出具有电力特色的智能家居、新能源、电力专业三大板块,包括智能家居电器、电力图书音像、商旅服务、电动车、以电代煤服务、分布式电源方案、电工电气设备、合同能源管理、客户侧电力工程服务九类业务。
2.2面向能源服务的创新服务模式
随着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推进,用户期待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电网企业可以参照淘宝、美团、大众点评等成熟运营模式,结合“能源服务”等特色服务,设计开发具有电力特色的商务运营模式,其具体架构如图2所示。
2.2.1新能源推广服务
通过电子商城平台向用户推广新能源产品的优点,采用节能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用户购买新能源商品。以电动车为例,以“线上购车预订+线下专属服务”模式促销。在电子商城平台对新能源服务进行宣传介绍。
2.2.2滴滴能源服务
参考“滴滴打车”的服务模式,为不同用户群提供点对点能源服务。用户可将自己的需求到平台上,商城确定用户的具置后为用户筛选合适的能源供应商,匹配确认后双方可进行进一步协商和交易。
2.2.3能源点评服务
参照大众点评的运营模式,开发能源领域的点评软件。根据用户反馈的数据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深度挖掘潜在用户源。能源点评服务中交易信息的公开化,有利于能源行业与其他商业模式的数据共享。
三、电力商城用户激励与拓展机制
根据不同的用户群提供不同激励方式是增值服务的主要方式。依据用户的消费习惯,将用户划分成几个用户群集合,确定该集合中用户的具体特征。
3.1用户激励模式
3.1.1需求响应激励
通过合理设计电价政策,能够有效促进用户自主调节用电行为。需求响应激励政策可以概括为:节能补贴、峰谷电价、分时电价等。通过用电程度给予相应的积分,为用户提供电价折扣、电器赠送等优惠。
3.1.2虚拟币激励
参考“淘金币”提出“电力币”的概念。用户通过在电子商城购物获得电力币用来兑换商品、抵扣现金。这样增加用户用电响应程度,扩大电子商城的影响范围。
3.1.3商城折扣激励
进行大规模促销活动可以极大地提高营业额。新用户注册国网电子商城、邀请规定数目好友注册会得到代金券或免费礼品;在网购狂欢节适当调整商品价格,采用秒杀、限时抢购等活动来刺激用户的消费欲望。
3.2激励模式下的用户敏感度分析
用户敏感度分析,即通过改变商品的价格、以及营销策略的手段分析用户的消费需求和喜好。通常影响用户对商品价格敏感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三类:商品因素、激励策略因素和用户群因素。
3.2.1商品因素
只有用户认为商品物有所值时,产品的销售才有可能得以实现。特别是对于网购而言,商品的性价比越高,用户对它的敏感度越大。因此,国网商城应确保商品技术先进、质量过硬,努力提升商品质量与服务质量。
3.2.2激励策略因素
相对于产品策略和渠道策略,价格策略更为直接、有效。价格变化幅度与基础价格比例越高,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越高。降低参考价格从心理上影响用户的价格感知。
3.2.3用户群因素
不同的用户群体具有不同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心理。高收入用户群对商品价格相对不敏感,因此,国网商城通过分析、比较用户的浏览记录挖掘出用户的喜好商品,对不同的用户群提供类似“猜你喜欢”的服务。
3.3基于用户敏感度的用户拓展机制
国网电子商城O2O运营模式的用户拓展机制包括发展新用户、维持老用户、提高用户粘度三方面内容。旨在通过“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扩大用户数目,提高电子商城的影响范围。
四、结语
国网电子商城向“互联网+电力营销服务”转型,以销售“节能”、“智能”用电产品为主,提供具有“电力特色”的商品。随着未来消费者对用电商品消费观念的转变,国网电子商城提供的商品、服务将展现出巨大的市场前瞻性。
参 考 文 献
[1]黄莉, 卫志农, 韦延方,等. 智能用电互动体系和运营模式研究[J]. 电网技术, 2013(8):223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