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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协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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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协管

第1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关键词:质量预控;控制程序;质量管理方法

1.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概述

1.1目标管理和质量预控

一般来讲,项目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企业质量计划的要求。比如有的工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等级为优良,而企业为满足市场需要确定其为创省、部级优质工程或创“鲁班奖”工程,那么该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就应定在省、部优质工程或“鲁班奖”工程上,按照这个质量目标进行全面质量设计。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样板引路”,即在各分项工程全面施工前,首先组织技术熟练的操作工人做出样板工程。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

1.2质量控制程序

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在项目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保持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施工工序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为了把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达到“以预防为主”的目的,必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工序质量的控制应采用数理统计方法,通过对工序部分检验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来判断整个工序的质量是否稳定、正常,其步骤为:实测一分析一判断。为了更有效地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一是要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工艺流程是进行施工操作的依据和法规,是确保工序质量的前提,任何操作人员都应严格执行;二是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主要活动条件有施工操作者、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只有将它们有效地控制起来,使它们处于被控状态,才能保证每道工序质量正常、稳定;三是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工序活动效果是评价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尺度,因此必须加强质量检验工作,对质量状况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及时掌握质量动态,自始至终使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四是设置质量控制点,以便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进行强化管理,使工序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1.3善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一些分项分部工程已完成,而其他一些工程尚在施工中;有些工程已施工结束,而有的尚在继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部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成品保护,防止已完成的工程或部位遭到破坏,避免成品因缺乏必要保护,而造成损坏和污染,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驻工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成品保护引起足够重视,督促检查,及时提醒施工单位自觉地加强成品保护的意识,舍得投入必要的财力人力,避免因小失大。其次坚持工序检查程序,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坚持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复核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由建设、质检、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检小组进行验收、核定等级,加强施工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施工项目,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施工工艺及时进行补救处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由试验检测数据说话,避免凭经验办事等盲目的质量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知识,对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确定质量控制的措施和目标,使工程质量控制有的放矢,达到事前预防、事中严格控制,扭转事后检测达不到标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的水平和效率。

2.充分发挥监理在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在作用

2.1测量和试验的安全监理

首先应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测。实践告诉我们基准点有时也不可靠,近年来,由于交通建设项目较多,设计单位的任务偏紧,项目的设计周期短,出错就在所难免。因此公路控制网必须反复复测。一般来说,施工单位施工时,结构物的几何尺寸出问题较少,而空间放样,出错的就较多,都应反复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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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首要抓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健全与否。只有每个单位建立了工地试验室,才能用数据来控制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其次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真实的实验数据。没有真实的实验结果,要保证工程质量是一句空话。监理工程师要特别注意,重要的试验要旁站跟踪,如砼强度等试验三是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频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3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混凝土整体性检验不满意,或在施工中遇到的任何异常情况,说明的质量可能低于要求标准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对部分全长钻取芯样,以检验桩的混凝土灌注质量。钻芯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

2.4强化监理程序管理

按照质量监理细则的要求,根据各单位分项工程的技术特点、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的要求,找出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详细指定各种安全施工、检查、实验、测量和成果资料汇总报表以及各项目工程的中间交验单。全面跟踪每一个环节,做到有差漏不签认,有错误要坚决返工,彻底消除质量隐患。

2.5认真做好工地试验室建立及材料检查工作

工地试验室应接要求检查。公路工程施工中现场材料应注意如下方面:

水泥:除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及有关试验报告外,承包方应根据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规定的频率进行胶沙、安定性等项试验,并提供报告监理试验室复核试验项目及频率应根据工程厦承包人自检情况,由试验工程师研究决定。

如遇到公路的桥梁施工所用钢筋:应按规定项目及频率,进行承包人自检和监理复核试验。现场监理应注意:钢筋取样,尤其是焊接试件取样的代表性;大桥工地钢筋应强调分类标签,整齐码放,并要求上盖下垫;锈蚀钢筋检查及处理,应区分钢筋锈蚀程度,用数据科学地下结论,严重锈蚀的钢材应拒收;现场监理应检查焊工的资格证件,劳动保护用品置备和使用情况,必要时现场考核焊工的业务水平;既无资格证件,操作水平又低劣者,应拒绝使用。

3.结语

第2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1、低调、务实、依法工作:我作为一名执法队员,更加可以体会这句要求的重要意义。我们在每日的一线执法过程中,注意树立城市管理人的优良形象十分的重要,然而如何才可以更好地做到亲民、悦民呢?低调、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是必不可少的。依法行政是我们行政执法局的灵魂所在,在我们这个依法行政的时代里,凡事都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所以做到依法工作是对我们每一位城管人的必然要求。

2、接地气、学沟通、重交流:这句话是局领导在培训中经常讲到的。协管员工作可以给我们带来多少收益的过程中提到的,他强调我们这些父母眼中的家中宝缺少与社会的接触,甚至有些连菜市场都未曾去过一次,而从事城市管理的一线工作,则可以更好地让我们接上地气,学会沟通。沟通是现今社会对在职人员的一种基本技能要求,学会如何说理、如何做群众工作的好本事十分重要。例如我们直属X中队在劝说无照经营商贩的过程中,如何交流沟通才能很好的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呢?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积累,不断摸索,总结出一套更有效的交流方式方法。

3、团队配合、并肩作战:我们要重团队、讲配合。并且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归纳出针对不同种类的被管理者的团队协作模式。我想我们的中队其实就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大团队,而每一次行动、每一车出巡则都是一个小的行动团队。我们中队这方面其实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中队按照路段分了三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都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不断磨合着,他们的默契程度高、团队分工明确,这些都为我们二中队做好日常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4、所谓的成功就是在自己位置上的不断坚持,坚持下来了,你就成功了。确实,既然选择了城管,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我们所有城管人都要学会坚持,坚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坚持我们的城管事业梦,坚持做好每一天的自己,将坚持履职尽责、依法管理。

5、是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争取在履行职责上有新成效,切实发挥协管员队伍在创新管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协管员要在创新管理上有所突破,不能老沉寂在老办法、老样子上,要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使老百姓感觉到城管队员的不一样,对城管这个职位有新的认识,真正了解城管执法局和城管队员。

6、是要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争取在树立协管员队伍新形象上有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A、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会战斗”的执法队伍,全面推动城管执法工作。

B、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察考核,激发协管员队伍活力,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以纪律管人。

C、强化业务培训教育。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和协管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7、是在管理上,提倡人性化服务;

第3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一、建立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就我市而言,只有全面推进改革,逐步形成市区衔接、部门协调、权责对应、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才能消除由于处罚权新体制与管理权、审批权老体制并存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和弊端,使城市管理运行顺畅、高效。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理念,实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格局,从组织机构、考核机制、队伍配置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条”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审批、检查,“块”直接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如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我们可以这么运作,积极构建三级网络管理体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巡查、发现和考核;各街镇组建城管办;村一级聘用协管员,做到了村里一有违法建设苗头,协管员及时发现和报告给镇,镇就能及时靠上做工作,使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区还与有关部门、各街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全年控制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街镇、园区,同时实行部门、街镇、村级联合巡查,每个村成立一个制止违法建设办公室、社区设立制止违法建设专职人员,并给村(居)配一名行政执法联络员,从而建立了从上到下的管理网络体系。

二、要顺应现代城市发展趋势,实行“大城管”管理体制。

以实行综合执法为突破口,进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种发展趋势,也是改革的方向。目前,深圳、宁波等市城市管理局,统管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综合管理和执法工作。这种“大城管”的综合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弊端。我市应结合自身实际,着手把整个城市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优化整合职能,最终走向“大城管”管理模式。

三、建立数字化城管,为和谐城市管理奠定基础。

第4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一、历史原因。街道的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都是以街道城管科为主,负责街道范围内的街、巷、社区市容卫生保洁,摊点(群)整治、居民房屋翻建等日常管理工作。随着城区人口的逐年增加,城市管理工作量也成倍放大,城管科现有的编制人员已经无法满足区域内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求。各街道都根据自身情况,陆续招聘了8—12名不等的协管人员参与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城区市容、卫生、摊点、违建管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协管人员的工资及加班津贴,都有城管科自筹解决,一般通过收费、罚款、门面出租等形式获取资金来源,罚得多得到也多,这种以“以罚养人”、“罚缴不分”的现状,直接影响了城管工作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造成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难有起色的重要原因。

二、体制原因。2000年5月,区政府以宁秦政字[2000]105号文件转发了区市容局《关于批转<街道(镇)市容监察分队管理意见>的通知》,在街道设立了区市容监察分队(以下简称市容分队),由街道城管科负责领导。城管科实际管理着两支队伍:一支是市容分队,不拿街道一分钱,经费有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相对稳定,受过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纪律观念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相对较高;另一支是有协管人员组成的临时队伍,没有经过培训上岗和系统法律知识学习,文化程度较低,管理方法简单粗暴,执法打人、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根本不能依法办事。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有两支不同的执法队伍,执行两种不同的执法标准,怎么能不在执法问题上“打架”呢?实际上,是把一支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等同于一支临时招聘的协管队伍,严重挫伤了市容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分工原因。派驻各街道的市容分队,一般只有5—6人组织,相当于各街道城管科的人员编制,而把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摊点整治作为市容分队的工作职责,实际上是承担了街道城管工作的大部分任务,显然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工作中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和死角。由于分工上明显不合理,干得越多,犯错误的概略也越大,加上缺乏理解和支持,各方之间矛盾愈加突出,工作上互不支持配合,严重制约了街道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档次的提高。

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是理顺执法关系、明确管理职责,促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利契机。

首先,要搞清楚相对集中的是哪些权限。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上就是把原来分散于各个行政执法机关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和相关性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行使,以增加执法的合力,增强执法的力度。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把分散于各个部门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无照商贩、侵占道路等行政处罚权集中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这些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也就是从原来的机关里面剥离出来,而与之相关的审批(许可)权则不作“陪嫁”,仍然留在原部门,或者根据科学划分、相对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将审批(许可)权和其他管理权进行归并、调整,由另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目前,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实际上是把相关部门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初步实现了处罚权与审批(许可)权的分离。

其次,要搞清楚街道有没有行政处罚权。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授权,今年,我市于9月15日在8个城区正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第209令,即《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及其配合文件,将建设、规划、园林、市政、环卫、工商、公安、市容等多个部门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转移到行政执法局,由执法局下设的执法大队统一实施,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处罚权一经委托,不得再行其他委托任何单位施行的要求。执法大队是依法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组织,根据法定授权,承担市、区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是合法主体;下设的若干个行政执法中队(以下简称执法中队),分别派驻在各街道,直接从事区域内相关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执法工作。街道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街道是行政执法主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都来自区各部门的授权委托,如今,被集中到区行政执法局统一实施(计生处罚权除外),原先该部门授权委托的行政处罚权也就自动失效,不能再行使行政处罚权,所作的处罚决定一律无效。事实上,街道城管科已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职能。

第三,要搞清楚综合执法的重点和难点。试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还是要看街道城市管理水平能否提高一个档次。街道是综合执法的主战场,也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重新调整确定街道与执法中队之间的各项关系,是综合执法工作顺利推进的突破口。

一、要明确地位。街道应把执法中队纳入自己的直管范围,提高执法中队在街道的地位,打破原先由街道城管科领导的体制,改有街道直管,是完全符合综合执法的立法精神。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执法中队在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明正言顺地行使街道城管方面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另一方面街道是综合执法的坚强后盾,为下一步解聘协管人员之后,填补行政执法和监督的空隙打下基础。

二、要明确分工。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行政审批、许可权仍有街道城管科负责,不在担任执法任务,协管人员参与执法管理工作的使命,就此应划上句号,有利于改变城管队伍整体形象,转变管理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而检查权、处罚权则由执法中队统一行使,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档次;彼此之间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有利于提高城市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避免多头执法、交叉管理和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三、要明确重点。城管科要从过去大量的委托执法中走出来,加强区域内综合配套服务功能。重点应放在社区整治、规划、摊点(群)设置、挖掘市场潜力、开发社区岗位等公益事业上。将审批的法定依据、事项、办结时限、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示、公开,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走上公开化、透明化和法制化;与此同时,加强对审批、许可对象的监管工作,通报工作信息,配合执法中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版权所有

第5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一、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城管队伍

对干部职工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是工会首当其冲的第一位工作。一年来,针对城管局职工整体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县城管局工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县城市管理法规文件汇编》为蓝本,采取集中培训、闭卷考试、班前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让执法人员熟知城市管理法律条文,严格执法程序,掌握执法技巧,使广大执法人员适应依法管理城市、和谐管理城市的新形势,改变城管执法在群众中的负面影响,尽可能避免正面冲突,减少群众上访。放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2、开展执法培训。

二、认真参与维权,保障职工合法权利

我们始终坚持工会是“职工之家”的理念,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作为工会的核心工作,让工会组织的关心温暖每一位职工的心。

1、落实协管员和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基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在正式工作人员尚未解决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我们为每一位协管员交纳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在组织环卫作业招标时,要求环卫作业承包人为每一位环卫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并由城管局代交,费用在承包金中扣除,切实维护环卫工人的人身和医疗保障。

2、积极参加职工互助保险,为每位职工交纳了人身意外伤害互助险等三个险种,为女职工交纳了幸福险,同时,对女职工特意安排生殖健康体检。

三、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丰富职工群众业余生活

多次与县武警、消防、组织部等单位举行篮球友谊赛,组织了职工内部篮球赛,气排球赛,组织参加了县全运会,男篮、女篮、围棋、象棋、广播体操、拔河、足球、气排球8个项目,其中男篮获第一名、女篮获第二名、围棋获第五名、象棋获第一名、广播体操获第二名、拔河获第三名、拔河获第五名、气排球获第三名。

四、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在大世界LED电子显示屏长期刊登4298365热线号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群众能熟记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号码,累计收到群众投诉、来访和咨询1192件,已办结1182件,正在办理10件,办结率为98%,满意率为99%。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1、健全工会网络。在下属各所均建立了工会小组,由威信高的职工担任小组长,切实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6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一、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我局党组与全体党员签订了《创先争优党员公开承诺书》。通过签订《党员承诺书》,明确每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搭建起党员为我县城市管理、为民服务、文明执法的新平台。同时,我局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打造服务品牌、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城管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紧紧围绕“五好”、“五带头”,向全局干部职工作出五项郑重承诺,并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基础管理进一步强化。在日常管理中坚持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标准“四定”管理和巡逻执法相互结合的方式加强基础管理。明确执法队员、协管员和环卫工人三支队伍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执法、管理、服务齐头并进,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保洁工作。三是城管法规不断完善。为完善我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步伐,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4月26日,县政府印发了《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办法,明确了征收主体。为落实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推进了代收代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网格化,推行街长责任制

一是以创新管理为动力,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全面落实“片长、街长”责任制,消除管理盲点,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网络化管理模式,达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全覆盖目标。明确街长、片长、路段长的职责,具体到每一个城管队员、协管员、环卫工人的管辖时段,要以数据表格的形式明确和录入,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以高频度巡防,随时发现解决问题,前移管理关口,抢抓管理主动权;强化问责,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倒逼方式,依据问题要素和责任体系,逆向追责,分清责任。对同一问题反复发生,同一地点反复出现问题紧抓不放,专题研究,努力解决,确保城管工作在每一个层面、路段和环节落实到位。

二是按照“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城管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质量整体提升,全面提高城市形象,切实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实施徒步巡查制、路段责任制,认真抓好“一个转变”、“两个落实”、“三个到位”。“一个转变”即城管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两个落实”即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制度落实;“三个到位”即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根据“路段责任制”的工作要求,队员每天徒步巡查街面容貌卫生,积极做好宣传规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巡查日记,改变过去坐车“观花”式的管理。同时,实施早晚班措施制与区域划分相结合的办法,对巡查工作机制再次深化完善,力求达到区块包干、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督查到位、奖罚分明,确保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稳步提高。

三、推行城市管理“5+1”体制,全面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

今年4月份,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保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施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5+1”行政执法职能,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形成“一队多能、综合执法,县镇联动、部门协作,依法管理、堵疏结合、全面覆盖”的管理局面。

为了将这项全新的工作做好,我局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局属各科室、执法大队各中队、开发区、新城区分局以及环卫处等部门的160余人执法、协管人员参加了集中培训。同时,定期组织对各镇执法队员的组织培训,提高了广大队员的执法水平。

四、完善“大城管”长效机制,推行数字化城管

一是理顺关系,推进改革,建立“大城管”格局。建立健全“大城管”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城管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县、镇(区)一体化协同管理的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市容环卫整治活动”和“临街经营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活动”,强力推进汤沐路和迎宾大道等重要路段环境长效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城市管理,完善、提高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内涵和功能,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加快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机制建设。按照“管干分离”原则,探索准市场化经营模式,在环卫内部实行了环卫保洁承包机制,着力推进环卫保洁社会化改革。

三是开展“道路洁净工程”,强化城区公厕、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基本消除暴露垃圾;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抓好《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许可、部门联动、动态监控等工作,联合交警部门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行为,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扎实开展渣土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工程。根据《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办法》和《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正着手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研,研究编制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草案),报县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配合“2+3”物业管理模式,做好小区专项综合整治

我局在配合“2+3”物业管理模式工作中,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做好小区专项综合整治。一是拆违。对小区内违章搭建的违法建设集中拆除,目前已拆除迎宾小区、汤沐小区、歌风一、二村内违章建筑2000余平方米,取得较好效果,这项工作还在实施中,并将长期坚持下去。二是督察。抽调专人和车辆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经督察整改环境卫生问题200余处,小区环境明显好转,督察工作初见成效。三是控违。我局专门安排规划监察中队对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实施监控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四是服务。对小区产生的垃圾搞好清运服务工作,我局专门安排环卫处及时对小区内收集的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六、服务中心镇建设,提高镇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建管并重,督促指导各镇(区)加强园林、绿化、环卫三支队伍建设。指导各镇(区)城管中队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履行职责,服务中心镇创建工作。坚持每月对镇区违法建设进行检查评比,进一步督促各镇(区)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各镇加快公厕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收得上、运得出、处理得及时。在镇区主次干道两侧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包门前的卫生、绿化、秩序、下水道等,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7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摘 要 由于受传统管制行政理念的影响,当前的城管执法理念上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实践需要,导致了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为改善城管执法现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关键词 城管执法 理念 以人为本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形态功能不断跃升,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人们的思维方式等日趋多样性,城市居民对生存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1997年开始,全国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尽管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在体制、机制、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试点和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管执法现实之拷问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和义南苑北里小区一名黑摩的司机在“逃跑”过程中,被紧追不舍的城管协管员用砖头拍中前额,造成头部凹陷骨折;据《兰州晨报》报道,一位从临洮到兰州靠蹬三轮为生的小伙子,在兰州西站果菜副食批发市场附近遭到几名七里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城管的殴打致使昏迷;据《东南快报》报道,在福州市鼓楼区城管执法局某中队6名队员遭遇不法摊贩暴力抗法,包括中队长在内的两名执法人员被捅伤,其中一个伤势较重,昏迷四小时。近年来,上述事件经常在我国许多城市上演,且无论从数量或者强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打人”或者“暴力抗法”等关键词,就能找到上万条关于这方面的报道,似乎预示着城管执法陷入了“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怪圈。当前,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屡禁不止”现象层除不穷,城管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紧张,与此同时,城管执法者本身也是“有苦难言”。当然,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线,必然承受着城市化进程中乃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冲击。自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各种矛盾的指向。但实际上,城管执法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一个深层次的原因便是执法理念的落后。在长期以来的管制行政背景下执法理念的制约,城管执法理念并不能满足实践需求,从而为一些矛盾埋下了“病根”。

二、城管执法理念之检讨

目前,我国城管执法理念不适合当前新形势、新特点的情形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受中国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下行政管理理念的影响,政府被认为是社会的管治者,由它制定游戏规则,对整个社会的运作进行发号施令。具体到城管领域,城管执法机关就是城市的“主管”或“管家”,城管执法的相对人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人或者说城市的居民是管治的对象而不是目标。随着现代行政领域服务理念的兴起,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理念逐渐被普遍认同。城市管理的目标应当是为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服务,而不是简单地管治。

第二,在传统城管执法理念中,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是执法机关单向管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城市管理是政府的事,城市居民是管理的受动者,只要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则行事就可以了。实际上,从公共治理的角度和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政府只是城市管理的主导者而已,而城市公民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的主体。城市居民有权利也有必要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

第三,情与法争论是城管执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到底是应当严格依法办事还是应当偏重情理,是困扰理论者和实践者的棘手是问题。但实践当中,执法者往往有选择依法办事的倾向。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面对城市管理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各种利益关系,机械地简单地依法办事并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而是要寻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和谐语境下的城管执法理念之重构

城管执法机关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把“民本位”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寻求在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美化市容的最佳结合点,做到服务、管理和执法紧密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进而实现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与人居环境的统一,促进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必须坚持为民执法,“一心”为了群众。城管执法必须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便民、利民和亲民上,将服务民生贯穿于城管执法的始终,倾听民声、吸纳民意、集中民智、为民解难,努力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法、理、情三者紧密结合,增进与市民群众的感情,端正对市民群众的态度,摆正同市民群众的位置,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发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真心依靠群众,正确处理“脸皮”与“肚皮”、“法律”与“自律”、“繁荣”与“市容”的矛盾,在市容管理与市民谋生之间寻求平衡,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是坚持文明执法,“耐心”引导群众。城管执法必须构建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和谐关系,将文明执法作为城管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改进城管执法的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执法重心前移。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关系,善于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说服、引导工作,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切实做到在态度上温和友善,在语言上准确规范,在行为上合法得体,实现城管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参考文献:

第8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一、部门协作不畅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的规范制定权、处罚权、强制权、许可权、征收权等多项权力分离,这对保持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之间一定的权力制衡、预防权力腐败等现象显然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现代城市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变量的复杂系统,是具有非线性和复杂回路特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城市管理活动而言,行政处罚权与其它行政职权又都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城市管理系统中的任何行政活动,都完整和连续地贯穿和包含了这些职权。人为地割裂这些行政权,虽然可以达到相互制衡,减少寻租的可能性,但也增加了部门协作难度,提高了行政活动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主要表现是:

(一)信息获取滞后,信息不对称,处理问题被动。城市管理系统范围极广,内容繁多。现行管理方式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获取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动获取,即执法人员将大量的时间用于日常路面巡查以获取信息。这种途径比较直观、直接,对情节轻微的违法活动,可以通过劝阻教育迅速进行纠正。但是,执法人员的巡查仅局限于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等直观领域的信息获取和监督处罚,而对其他众多领域的信息获取较为困难,这也就限制了城管部门在拓展执法领域上的努力。而且,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越多,自己的工作量就越大,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降低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和执行力。另一种是被动获取,即群众发现问题后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或通过市长热线、城管110以及等方式直接向执法部门反映,或通过新闻媒体,如电视、报纸等进行曝光反映,经领导批示后由执法人员进行处理。这种途径有利于借助群众和媒体的参与,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同时也能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但是,这增加了问题发现到问题处理之间的环节,增加了行政时间和行政成本;并且容易被误认为群众不举报、媒体不曝光、领导不批示,城管执法部门就不去发现、不去查处问题了,容易造成执法部门无所作为的错觉,最终导致“领导批评、群众埋怨”,执法部门费力不讨好的后果。由此可见,执法部门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获取途径,信息获取滞后,处理问题被动。

(二)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无人管理与多头管理并存。城市管理专业化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专业分工越细,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知识积累、法律准备以及对人才的培训就越快,但部门与部门、政府与群众之间信息不对称就越严重,协调合作的成本也就越高。同一个问题在具有不同执法权的部门之间转手反映,其实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同一性质的执法权在不同部门之间所进行的分割。这也是职责不清的一种表现,以及造成群众对执法权归属认识不清的原因之一。从而也就造成了群众反映问题难,执法部门获取信息不及时的问题。比如,对一个大排档夜间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环保、*、卫生、城监等多个部门都具有一定的管理职权,群众往往不知道应该向哪一个部门反映,或者反映了迟迟得不到圆满处理。由于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像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都有一堆管不了的理由,无人愿意去管理;反之,又因为有利可图而多头管理,出现“九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执法扰民现象。

(三)过多地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亟待进一步建立。目前,对城市管理中突出问题的治理往往局限于搞运动、搞突击式的整治。例如“城市牛皮癣”泛滥了,发生交通死人事故了,媒体报道了,于是领导批示,层层发文,层层开会部署一个专项治理活动就此开始。类似的问题的报道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类运动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实际效果往往是前治后乱。虽然专项治理在短期内对改善城市管理问题确实有着很好的效果,但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始终正常稳定有序运转才是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如果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治理往往治标不治本,结果只能导致“乱—治—再乱—再治”的恶性循环,城市管理耗能大、效率低。

(四)缺乏统一调度,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城市管理部门众多,工作侧重点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往往是各行其是,协调配合不够,更谈不上建立相互之间的既监督又协同的关系,致使以收代管、以罚代管、只批不管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部门没有很好的配合,直接制约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现行行政权力划分的制度下,政府行政部门需要创设良好的协作机制来愈合制度内的裂口,以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来实现管理、执法资源共享,弥合因行政权各组成元素分裂而造成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的不良后果。

二、健全城管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长效协作

建立健全城管协作交流机制,是优质高效开展城管工作的需要,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在现有城管体制下,只有遵循共同参与、相互交流、相互协助、相互监督的原则,充分应用现有行政手段和现代科技技术,建立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长效协作的新机制,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共同现场发现问题,共同现场处理、监督、反馈、检验的良好协作模式,才能真正做到源头监控、动态管理、及时处置和反馈城管问题,确保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一)城管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结合当前城管工作实际,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协作交流机制,确保城管工作的协调高效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本级政府的要求或者专项整治的工作需要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统一安排部署联合执法的事项、方法、步骤、措施,通报和沟通执法工作情况,协调处理联合执法中的争议,研究解决联合执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送执法机关执行,各执法机关要定期报送联合执法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同层级的行政执法机关针对城市管理领域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或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的,应集中执法力量,实施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牵头机关应当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有关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不得各行其是,不得互相推诿。

三是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市级执法主管机关与区县(自治县、市)执法机关要建立上下联动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中的层级联动。上下联动执法应依法界定双方权责,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四是建立健全互动执法机制。同层级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要建立互动执法制度,确保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相关执法机关承担协助(协管)义务时能得到及时、有效配合。执法机关协助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协助(协管)要求,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协作机关应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是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应当公开各自的信息、技术和资源,提供查询方便,对其他机关请求查询有关信息、资料、数据的,被请求的机关应及时、无偿提供。应当建立执法信息互通平台,保持及时、灵敏的信息沟通,把握违法行为动态,防止违法当事人利用地域、时间差异,流动作案。应当确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和渠道,采用签订合作协议、设立联络员等方式,建立联络网,互相提供执法工作情况。

六是建立健全执法调处机制。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者其他问题,应当首先由行政执法机关互相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则应当报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裁决。

以上六种协作机制其实在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存在。如上海市推行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制度,依托政务信息网络,共享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工作衔接和协作更加便捷、规范、透明、高效。深圳市建成了以数字城市技术为依托的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通过建立覆盖全时段、全范的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实施网格化监督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达到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的目标。又如,我市城管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也是一项城管协作机制,对协调解决城管重大问题起着积极的作用。

(二)城管协作机制的实现方式

由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势必会出现两者所作出的行政决策、行为相互矛盾、打架的现象。由此,城市管理执法实践已了更多的权力协调要求。协作得好,可以提高政府宏观管理效能,否则将会产生极高的管理执法成本,对城市建设造成极大的成本浪费,对城市软环境建设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当今城市管理发展趋势来看,城管协作机制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三个:

一是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夯实城管协作机制的法制基础。

目前,我市的城管协作,多是通过市城管办综合协调的方式来实现的,或者是依靠部门的力量去实现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其协作成本和难度较大。市城管办作为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对级别高、权力大的各个职能部门,往往是协而不调,调而不果;而部门之间的协作往往是利益搏弈的产物,这种相互妥协的产物是无法达到理想的协作要求的。鉴于以上情况,建立健全城管协作机制必须自上而下来进行。因此,我们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来创设和完善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的机制,从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行政效率,更好地打造强势政府,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可以说,通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来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是一条可行的途径,不少城市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如杭州市就较早地注意到了该问题,并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一些明确规定。《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市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有积极协助、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义务;在涉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许可权行使的统一管理对象时,审批部门负有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抄告批准结果的法律义务;同时建立完善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与其他各有关行政主体之间的“双向告知”、“意见反馈”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再如*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为城市管理系统内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蓝本。该决定就如何规范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动执法机制、互动执法机制、资源共享机制、执法调处机制等六大协调协作机制,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通过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夯实城管协作机制的法制基础,为建立健全城管协作机制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是建立城管数字化网络,完善城管协作机制的技术支撑。

建立城管数字化网络,实施数字化管理是城市管理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城市管理走向精细化、综合化的必然要求。以建立城管数字化网络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的突破口,通过信息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要求,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这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如杭州市城管部门安装“千里眼”帮助管理,深圳市城管部门建立了“数字城管”,*市率先在城市管理中推行信息化网络管理,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惠州在全省来看是一个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与其他城市相比,这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城管数字化监控网络、数字化信息网络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现城市管理全过程信息的实时传递与处理。做到城市管理中的事件(指人的行为,如摆卖、烧烤、沿街乞讨等)和部件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数字化处理,网络化传输,资源化利用和社会化共享。通过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立相关的数据库,统一信息的收集和分配,提高信息的收集面和准确度,使信息前置,以全面准确的信息来引导管理,从而将传统的滞后管理改变为实时管理和监督,增强城市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带动政府管理效率的提高。我们应通过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基础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手段创新,以此为催化剂,进而建立起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形成以数字化为标志的体制协调、动作高效、方式先进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入活力,打造数字惠州。

三是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扫清城管协作机制的体制障碍。

第9篇: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范文

关键词:城管综合执法;城乡结合部;执法工作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013-01

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维护着城市正常运行,也能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一、城乡结合部城管执法工作特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区范围逐步向外拓展延伸,城乡结合部区域的开发建设也在提速,这势必要求执法管理水平的相应提升。探究城乡结合部城管执法工作,其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兼有城市和乡村两方面的特征,其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交叉,执法管理的标准水平存在一定现实差异。二是执法管理的复杂性。一般而言城乡结合部镇域范围较大,辖区土地性质复杂,包括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宅基地、代征地,耕地、林地。城乡结合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又比较多。如一些大型居住社区、商业设施、动迁基地,执法管理情况较为复杂。三是基础配套的滞后性。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人口大量导入,造成菜场、公交等配套服务设施出现需求缺口,加上部分自产自销的渠道不畅,造成居民需求与功能匹配存在矛盾,设施和管理的不配套逐步显现。四是管理对象的多元性。城乡结合部区域既有拥有城镇户籍的城市人口,又有拥有农村户籍的农业人口。

二、城乡结合部城管执法工作的瓶颈、困难

(一)执法人员、装备少与辖区难点、热点多之间的突出矛盾。

目前,城管执法人员与管理现状不相匹配,管理区域大,执法人员少的现象在城乡结合部区域尤为严重,很多区域每平方公里的执法人员不足一人。此外,一些城管执法队伍的车辆、执法装备也不能适应执法执勤工作的现实需要。

(二)空置地、闲置地、代征地管理缺失带来的的执法监管难题。

在城乡结合部存在一部分征而未用代征地和一些未被征用的真空地,由于缺少监管,渣土偷倒以及乱搭乱建较为多发,给政府带来了执法管理很大压力。

(三)管理缺位以及执法、管理衔接不顺所造成的执法瓶颈。

目前,城市管理领域中往往存在执法前置,管理后退的不正常现象,以执法手段代替管理、监管,这种现象在城乡结合部更为突出。

(四)执法环境差、居民环境意识弱增大了执法管理难度。

一部分居民虽然在身份上转变成为市民,但原来的生活习惯没有随之改变。一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外来人员,经常处在流动之中,心理上缺乏归属感;缺乏对周边环境卫生关心和维护。造成市容违章比较普遍。同时,部分基层群众组织的缺位,未能充分发挥发现、教育、劝阻等职能。

(五)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过程遇到一定的瓶颈问题。

城乡结合部的城管执法分队执法人员情况复杂,除正式城管队员外,部分城管分队参与执法管理工作有政府购岗、社工、政府临聘、协管员等。

三、城乡结合部城管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城乡结合部存在问题,不仅困扰着城市管理者,也困扰着广大村民居民。这些既不利于城市统一建设管理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也不利于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品位的提升,影响了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此,特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增加城管执法投入,推进执法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多途径、多渠道确保城管执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保障。保持政府投入逐年稳步增加,确保市容环境管理有序。二是扩充执法人员。城郊结合部城管执法队伍按照每平方公里1人或者每万名常住人口7人的标准配置城管执法人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管辅助力量队伍,建议按与城管执法队员1比1的比例配置。三是加大队伍建设。镇政府要将加强城管分队整体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将提升城管执法水平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优化现有勤务模式,逐步提高执法科技含量。

一是优化勤务模式。固化、深化、拓展有效保障勤务模式。细化等级保障、示范区创建等一系列勤务制度。二是进行设摊疏导。积极争取镇政府支持,在城乡结合部辟出一定疏导区域,在差别化管理上实现突破。三是深化岗区责任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形成较为完善勤务执勤网络。优化保障机制,提高人员见管率、市容巡查率和违章处置率,减少执法管理盲点。

(三)创新城管执法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一是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城市管理综合队伍,聘用社会力量,发现、教育、劝阻城管违法行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适应城市发展现代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二是建立健全镇政府牵头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依托属地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综合资源优势,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联动机制。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执法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协同沟通机制,通过例会等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辖区城市服务功能。

一是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并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来不断丰富和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如建设居民集贸市场杜绝马路菜场、新增公套和延伸公交线路解决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采取开辟临时疏导点和定期跳蚤市场等措施,疏堵结合,解决例如百姓早餐问题和乱设摊等顽症,既能直接方便于百姓,同时兼顾市容环境管理的需要。

(五)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