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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阐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基础上,介绍了建设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环节。
信息运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合理的组织和控制工程信息的传输,能够方便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工程项目信息,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该行业基础管理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袭着旧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转换、变化和被使用,并被传送到必须的单位,而形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流。尽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在各种合同、计划文件、设计文件之中。(2)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如实际投资、质量、进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项目月报、重大事件报告、质量报告等各种报告之中。(3)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场情况、气候变化情况、外汇波动、社会动态等。一般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滥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设工程项目对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事件,信息对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存在差异性。(2)反映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其中产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这是进行正确、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时提供信息如果过时,则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和见值。它会使决策失去时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只有及时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时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4)简单、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其表达形式应符合人们日常接受信息的习惯。
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们不难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信息流通,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所以,为了完成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2)把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据信息流通的不同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
2.1.1 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丁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有关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2)有关项目资源方面的信息;(3)有关自然环境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为帮助业主在工作决策中避免失误,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投资机会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进行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
2.1.2 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同类项目相关信息。如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艺和设备的选型、地基处理方式和实际效果等;(2)有关拟建项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信息。如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专业配套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情况、收费情况、设计文件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4)设计进展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履行情况、不同专业之间设计交接情况、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各设汁工序对投资的控制、超限额的原因等。设计阶段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泛,不确定因素较多,难度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相关经验。
2.1.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拟建项目相关信息。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等。(2)有关建没市场信息。如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当地的材料、构件、没备、劳动力差异;当地有关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当地施丁招标机构的能力、特点等。(3)施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如施工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质量、设备和机具情况、以前承建项目的情况、市场信誉等。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熟悉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2.1.4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施工准备相关信息;如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素质、进场设备的型号和性能、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素质;建设场地的准备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图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2)施工实施相关信息。如原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加工、保管和使用情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原材料、地基验槽及处理、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等资料的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验收与设备试运转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工程索赔及其处理情况等。(3)竣工保修相关信息。如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与审批文件、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保修协议等;在施工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因此,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规范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择、汇总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给各类管理人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从鉴别开始,对于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要从信息采集系统的规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选择、核对和汇总,对动态信息要更新及时;对于施工中产生的信息,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程序紧密联系在在一起,而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又分为质量、进度和造价三个方面分别组织。
2.3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各类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起,组织的方法可由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当前,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组织:(1)按照工程组成进行组织,同一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合同进行分类,各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2)文件名规范化,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建设各方协调统一存储方式,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有统一的代码时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做到规范、标准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以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根据“施工前预控、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为工程项目产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统一监督管理。
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活动、规范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三)总结、交流和推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经验;
(四)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的安全培训工作;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调查取证,给予行政处罚;
(七)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会、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决定是否恢复施工;
(六)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现场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进行公示。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生产评价的范围、程序、标准、方法等具体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建设手续完善情况、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评价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各自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依法发包给施工单位后,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联系方式;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分析报告,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等内容;
(三)设计单位对工程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五)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
(六)监理单位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七)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九)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使用成套活动房的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检测验收记录;
(十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十二)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保证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十五)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十六)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足额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建设单位不得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签字实施。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工程项目。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审查核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定期会同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单位评价活动实施监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监控方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对危险性较大的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在有关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施工现场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过程中,定期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和相关表格,详细说明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价有关规定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施工措施应当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使用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使用、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的验收记录;
(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操作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备案证明;
(七)安装单位告知的相关资料;
(八)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等设施作业环境平面布置图和基础图。
第三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当天作业之前的安全检查和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安全员监督日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有关环境卫生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作业对人身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考核落实情况;
(五)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六)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项目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以及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八)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及工伤事故处理档案;
(九)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搭设、施工临时用电等检查验收;
(十)定期与日常检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验收结果、安全评价等书面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评价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开工建设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后,未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
(三)工程被责令暂停施工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现场未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
(二)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整改报告签字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监理工程项目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查核验即签署使用意见的;
(四)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复查的;
(五)未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情况实施监理的。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制定本单位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
(二)开工前未按规定报请安全生产条件核验或经核验不合格仍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
(四)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设置的;
(五)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六)需专家论证的工程未经论证、审查的;
(七)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评价的;
(八)未做施工安全生产记录、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未按规定上报安全检查报告和各类安全报表的。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一、前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体现和来源,直接维系和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做好当前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才能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本文结合作者多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了研究与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忽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目前我国的许多投资项目都不够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面的工作,项目匆匆上马,盲目投资,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也可能埋下质量隐患。
(2)招投标活动不规范。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设计、监 理、材料采购和一些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
(3)建设监理行为的不规范。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4)建筑施工中的问题。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从总体上是在不断提高,一些施工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懂技术管理的人员少,对规范、规程、质量标准贯彻不到位,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以至产生一些安全事故和质量通病。
三、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控制的相关对策探讨
(1)加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设单位在项目上马前,必须由专业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从技术、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各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和经济评价,真正把可行性研究与建设期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同时纳入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确保项目建成后不产生或少产生负面效应,以使各工程项目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控制。在施工总承包制的情况下,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时,合同条款细则非常重要。合同必须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并且严禁转包工程的发生,因为转包会造成最终承包单位的利润已经压缩到最低,甚至低于成本价承包,这样只会造成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影响工程的质量及成本的控制。
(3)加强对监理方的管理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的作用不可小窥,他们是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他们是工程质量忠实的监督者,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有最重要的责任,因此选取一间好的监理公司和一批好的现场监理员对工程质量控制及为甲方节约成本至为重要。好的监理公司及监理员明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重要性,三者中以事前、事中较为重要,事前控制就如技术交底,即在工程开展前已预计到将要开展的工程中用到的技术要点、可能存在的问题、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完成的效果,这些都要求现场监理员有丰富的现场经验,有足够的责任心,有超前意识。正因为有了事前控制,可减低在施工过程出错的机会,减少返工造成材料浪费以及工期损失,为甲、乙双方节省成本;对于事中控制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错误、漏洞,检查事前控制的执行情况,从而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为工程顺利验收打下坚实基础;若事前、事中控制顺利实施,一般工程均能顺利通过验收,倘未能完全实施或有遗漏,那么就需要事后控制来补救了,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不予以验收,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合格完成,减少日后由于质量缺陷造成的不必要维修费用的产生,从而为甲方节省维修的成本。
(4)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控制。首先要挑选施工单位,大型项目一般采取公开招标,一般甲方不能指定施工队伍,由此造成了中标施工队伍水平参次不齐,而施工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成败。有些工程在赶工阶段夜以继日施工,甲方和驻场监理不可能每一刻均在现场控制质量,此时施工方的素质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好的施工队伍一般配有总工、施工员、质监员、技术班长等,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监督自检,监理、甲方只需起到督促作用就可使该单项工程很好地完成,减少返工造成浪费的机会,从而节约成本,由此可见好的施工队伍是项目成功的一半。因此,对那些不用招标的项目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诚信度高、完成过大工程的施工企业;若需招标的工程亦需在设招标条件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大型工程建设业绩,或者要求获得市省以上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这样他们的施工质量相对有所保证。其次甲方要对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过程控制,具体分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分述如下:
1)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若控制得不好,尤其隐蔽工程若监督不到位,给工程留下隐患,隐蔽后就很难察觉,那么保修期过后出现的问题就需由甲方负责维修,从而增加甲方的维修成本。例如,浇筑楼板砼时若浇筑质量不过关造成楼板砼内部蜂窝,这种质量问题一般不易察觉,且在正常使用的前几年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往后就会出现楼板开裂、漏水等问题,且这些问题若不凿开楼板一般较难鉴定是施工过程出问题,那么这笔维修费用过了缺陷责任期就要由甲方支付,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好,要督促监理做好旁站工作,同时甲方工程部派人到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工程日后的维修成本。
2)进度控制。施工单位进度快慢影响到甲方在该项目投资成本的回收,例如商品楼工程,施工单位能提前封顶或达到相关的层数,甲方就能提前取得预售证、提前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减少银行利息支出,从而控制成本。单要加快进度就要考虑到施工成本的增加,相对的施工定额就会提高,对于甲方的投资额就相对会提高。所以,进度控制要跟施工销售准备工作相结合,通过精确的计算在资金回笼加快的情况下又能使施工进度合理的跟上,不然施工完成了但是前期销售工作还没有准备好,盲目追求施工进度也不合理。因此在施工进度控制的过程当中,要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让施工进度能够与销售、资金等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合理的控制工程的投资。
3)安全控制。施工的安全管理,除了施工单位要注意之外,甲方的安全控制也是很重要的。以商品楼为例,若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的安全事故,除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进度减慢导致甲方不能提前销售影响成本外,还会对该楼盘的声誉造成影响,影响后续的销售情况,从而影响甲方在该楼盘的资金运作情况,难以控制工程的成本。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安全员加强巡查,督促监理加强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地完成。
【关键字】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措施
对土建工程的项目进度合理化的控制是基于工程项目质量与控制投资之上的,并且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指标之一。施工进度一般是指完成工程建筑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是工程项目实施结果进展的情况。进度控制工作是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程序与持续的时间实行规划、实施、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1 施工阶段影响进度的因素
1.1 业主因素。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对工程项目工期的要求相当急迫,但常常造成的结果却是欲速不达。为盲目追求工程进度,有部分业主在招标工作中就开始对施工周期进行压缩,对工期的要求不能正确、合理的确定,自工程项目初始便形成控制进度的被动性。而在评标、定标阶段,又经常无法将工期与标价关系摆正,导致报价偏高、工期合理的投标者被舍弃,而迎合业主盲目要求的低报价投标单位则中标。
1.2 监理因素。有部分监理公司在自身思想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在控制进度的重视程度上及不上质量方面,只是认为工程控制进度靠的是施工单位自身,即使监理对工程进度加以控制,往往作用也不大。据相关研究调查表明,大部分监理工程师对于控制工程进度,仍然采用被动控制,这导致控制进度的效果不甚明显。
1.3 施工单位因素。施工单位中的技术人员,特别是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相当缺乏。正由于技术人员缺乏,导致许多施工单位对于一些特殊技术的要求无计可施,无法编制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勉强编制出的施工方案也根本起不到相应的作用,进而大幅度影响了施工进度。
1.4 施工进度调整。建筑的施工进度调整具有随时调整的特点,在确定原来计划进度已不适应于现场实际情况,且对其他工程进度有所耽误时,为了确保目标工期的按时完成,就必须对原有施工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形成新的施工计划,作为控制进度的基本依据。
1.5 建筑工程延期。工期的延期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合同的缺陷、工程的变更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是施工单位的组织不力或者因为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的。工期的延期可通过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请而获取批准以增加工期,施工单位在工作中,应区别工期的延期与工期的延误间的概念,分清延期和延误的责任,合理把握好后续工作的进度。当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延期的事件发生后,工程的承包或者分包方必须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以内,以书面的形式,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书来通知工程项目的监理、业主与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组织,以便于监理、业主与工程项目相关管理组织及时了解项目发生的延期事件,适时做好减少延期造成损失的决定或者项目工期的变更方案。
2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
2.1 编制进度控制的工作细则。施工进度控制的工作细则是指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规划指导之下,由工程项目中负责进度控制的监理所编制的具备实施性与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其主要的内容有:施工进度控制的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主要的工作内容及深度、进度控制的职责分工、相关进度控制的各项工作时间的安排及流程、进度控制方法、进度控制具体措施、施工的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风险分析等等。
2.2 编制进度计划。为保证工程建设的施工内容按时完成,监理必须对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单项工程比较多、施工的周期长,又采取分期、分批的发包且没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就需要编制相关的施工总进度的计划;当建设工程项目是由数个承包单位各自承包时,监理也有必要进行编制施工的总进度计划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只需要对总承包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的总进度计划实行审核即可。而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只负责审核,不需要编制。
2.3 审核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的计划审核主要包括:进度的安排符合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里总目标与分目标的要求与否、符合相关合同中对开、竣工时间规定要求与否、施工总进度的计划里项目是否遗漏、分期施工项目能否满足分批使用的要求、施工的顺序安排符合施工的工艺要求与否。劳动力、构配件、原材料、机械设备及水、电等供应的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进度计划得以实现,是否均衡供应、是否考虑到因业主因素而致使工程项目延期及其涉及的索赔可能。
3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措施
3.1 组织措施。进度控制组织措施是指对各层次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任务与工作责任进行落实,建立进度控制组织系统,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结构、进展的阶段或是合同的结构等实行项目分解,以确定工程进度的目标。建立体系对目标加以控制,如检查时间、检查方法、协调的会议时间、与会人员等。对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进行合理地分析与预测。质量的控制应以人为中心点,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感。
3.2 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是使用加快施工相关进度的技术办法。它涉及到实现进度目标设计的技术与施工技术的选择。为实现进度的目标,不仅要实行进度控制,还要重点分析影响项目进度存在的风险,并基于分析,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因进度失控而产生的风险。普遍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有组织风险、合同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等。此外,施工阶段的工序顺序的合理安排也是控制施工进度的重要问题之一。
3.3 经济措施。经济措施是实行进度计划资金的保证措施,涉及到资金的需求计划、资金的供应条件与经济激励等。在工程项目的预算中应该综合考虑到对工程进度加速所需要的资金,其中就包含有为实现工程进度的目标所将采取的相关经济激励措施需要的相关费用等。
3.4 管理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管理的措施涉及到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承分包的模式、合同的管理以及风险的管理等方面。在将组织关系理顺的基础之上,科学、细致的管理十分重要,编制进度计划其实本质上就是规定了工程项目在某一特定时期所应处于的某种特定状态下的要求,不管是施工工序,还是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都应列入进度计划中。
3.5 信息管理措施。对信息技术在施工进度控制里的应用加以重视。虽然信息技术对于进度控制来说,只是一种管理的手段,但是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升进度的信息处理的效率、有利于提升施工进度信息的公开度、有利促进相关进度的信息交流与施工项目各单位协同工作。信息管理的措施就是不断收集实际的施工进度有关资料实行整理、统计和计划进度的比较,并定期将比对报告向有关部门呈报。
4 结语:
施工进度是体现施工单位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的最佳指标,如果建筑工程项目延期、不能按照竣工,对企业的社会形象、社会效益以及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损失。所以,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必须要制定好相关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职责,科学、合理地将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工作做好,正是目前建筑行业提升企业效益、营造社会效益的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李樱楠.土建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研究.[J].科技资讯.2010(14)
关键词:信息管理系统 ; 信息化建设;建设管理;城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建设的服务和管理机构是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参与城市建设的机构部门和人员提供快速、有效和富有秩序的服务与规范化的管理是其基本职责。众多环节构成了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 建设主管部门下属各级职能部门承担了这些环节上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一、现场管理要做足
(1)重点是管理好监理队伍
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监督和控制者之一就是监理,施工质量全靠监理工作才能做得好,是保证工程,稳定完成,完成预期任务的重点。现场管理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监督好监理们的作业情况。
(2)持续学习,负好责任
只有监理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才能保证行动的实施。一开始我们要组织召开好工程项目的第一次监理会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与会,审查监理部人员、办公设备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组织监理学习各类纪律制度和《建设工程廉政纪律》,重抓监理的行为规范。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现场应急预案都是要监理深刻理解和运用的理论要求,认真解读本工程监理合同中细化和量化的考核条款,明确职责和义务,为现场管理提供足够的理论知识。
城市建设工程设计
按照决定了的规划、项目、厂址和设计任务书的条件.预先制定的建筑工程图样和方式。需要协调好各种设施设计的相互作用,还要考虑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供应、工程技术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评价一个建筑工程的条件.要从实用、经济、稳固、美观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来深入考虑。此外还与当时当地的经济政治、技术材料、习惯风俗、环境温度紧密相关,新时代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而建筑工程设计也因为物质材料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有了新的物质手段,使建筑工程设计水平日新月异,建筑类型也各式各样。
(1)划分建设工程设计的阶段
依照深度确定或划分设计阶段和可行性研究的阶段的做法。依照我国当下的规定,可行性研究按一个阶段进行。和国外的初步可行性内容差不多,其深度只需满足计划决策部门确定项目和审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就行。按照这个要求,设计阶段的划分仍应按原国家建委《关于颁发试行(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的通知》执行。小型建设项目(包括民用建筑),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个半阶段进行设计。只需提供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一般工程建建设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正常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民用建筑),进行设计的都在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这两个阶段的时候。设计文件要分别作出,施工图的设计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2)建设工程组织总设计
全面安排开发建设工作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指导一个规模比较大,具有多个施工单位共同合作建设的多元化开发项目。开展工程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编制年度开发计划,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与各施工及协作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多个单位工程组成了一个开发项目(除单项工程外);配套设施有市政道路、给排水、通风电力、排水处理、热力、煤气、绿化园林等,施工由建安工程和其它专项工程。工程建设的顺序和相应的进场施工时间需要编制一个完整的工程组织总设计进行控制和指挥、组织协调。通过编制工程组织总设计,相应的建设方案是根据开发项目的各种具体条件而制定。规定箍工时间、顺序、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根据工期要求和建设内容在开工之前,准备落实现场施工所需电、水、场地、道路等建设条件;经过编制工程组织总设计,事先做好准备和预防措施可以预计实际建设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把工程的施工和设计、经济和技术,配套工程和主体工程及具体设施工程和每个施工单位的工程安排相互结合,协调好施工中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管理方面的问题分析
施工单位的管理不到位,管理与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低下,也相对增加了施工过程中协调各专业工作的难度,这也是问题产生的重点。
根据主观因素分析,因为承担较多的工作可以令施工单位谋取到更多的利益,相反却导致施工工序的遗漏,发生个人因素问题,进而加大了综合控制的复杂性。
(1)影响施工组织的方向分析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因为在实践中会受到各类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不利的影响都是因为这些调整而造成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的变化。从全面来分析,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动态方案,在现场作业中,应联合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尽早准备相关的动态管理措施,使工程质量的程度不受施工组织方案的多变而影响。
(2)导致质量下降的问题分析
每种施工都有自己的技术要求和空间位置,若在技术方面疏忽大意,尤其在部分交叉位置的环节上考虑不足,一定也会出问题。每栋建筑物均由自己专门的产品,每一项设备、管线均具有固定的要求,各式各样,从而加大了各专业间存在冲突及不可调和的可能性,不利于城市建设工程的开展。
四、质量控制措施在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施
(1)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控制
利用最小的投资成本,在预期的时间内,获取与工程质量标准相符的施工项目是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出工程施工的全面情形衡量,确立与实际需要相符的质量指标,务必符合三大要求的协调,才能实现所有的控制目标。
(2)加强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对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尤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岗位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是施工现场管理者最需要注意的地方。施工单位构建内部人员的培训及教育机制需要正确的引导,特别是一线员工的操作技能,慢慢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当前部分施工工程管理粗放、职责混乱、权责不清、放任自如等问题,采用招标的形式,加以构建项目法人的责任机制,保证城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增强施工现场的指导与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与能力,逐步加强施工人员的能力素养。
(3)实行否决制度提高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的否决制度应贯穿在项目部门管理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中。使各环节的任务稳妥落成,使各项目的领队达成共识,再将指挥部的操作要求及精神贯彻落实于项目部门的各个人员。在实施的过程中,每天的施工项目部门都应严格杜绝质量缺乏的施工进度选取倒计时方法全面分解进度节点。此外,还应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冲刺各节点前,应大力监督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要求现场实物和技术材料的同步进行,避免由于进度过快而引致资料不同步的事情出现。同一时间,增加施工现场的检阅次数,严格实施施工质量的否决制度,加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保证全部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最后总结出,经过科学的方法和团队的配合,完全可以保证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实施,能够使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各职能最大限度发挥出自己岗位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夏玉.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策略分析[J].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浙江310006
关键词:精细化理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所谓的精细化理念管理,实为一种科学管控理念与先进控制技术,它是通过令各项制度规则的全面细化,应用程序性、标准性以及信息化方式,令组织管控事项更为精细,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协同配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良好持续运行。因精细化理念管理有其自身优越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并得到了重视,为了让精细化理念更好地应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就要做好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精细化管理。
1 精细化理念在设计阶段的应用
1.1 做好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查
设计任务书是确定建设项目及其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规模、建设依据、使用功能、建设布局和主要技术经济要求的重要文件,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最佳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实施意见,是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
1.2 重视初步设计工作
初步设计文件即是决定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决定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又是设计概算的主要依据,设计概算是控制投资规模和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初步设计工作是投资控制不可缺少的一个关键环节。初步设计决定了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其深度是影响概算编制质量的最重要因素,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总概算,能够具体地确定概算列项和掌握工程涉及的范围。
1.3 加强施工图优化设计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因此对设计阶段的控制是工程项目控制的重点,应贯穿于项目设计全过程,而施工图是设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基础,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业主在设计招标时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竞标,但在确定设计单位后,由于管理力量和工期的要求,如何在满足项目功能、合理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在施工图阶段投资进行预控,将工程项目的投资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2 精细化理念在施工阶段的应用
2.1 加强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的检查监督
影响工程质量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因素。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人员的素质将直接或间接对决策、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产生影响,现阶段,建设项目多,许多单位在中标后,为节省成本或本身的力量不足,大量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变更频繁,素质良莠不齐,或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降低了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必须对投入项目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的资质以及人员到位、机械到位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实、监督和考核,建立开工前的履约检查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
2.2 加强对监理机构的管理
伴随着工程监理制在我国建设领域的推行,工程监理成为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管理水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建设工程管理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通过“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在业主对项目的管理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角色7。监理工作是技术密集型的、智能型的工作,涉及建筑业的多种专业和学科的相关知识及丰富的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及经济头脑,有控制全局的能力。高水平的监理机构,能够最大程度的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业主对监理机构的管理是确保项目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该工程在施工阶段对监理机构的管理采用了以下措施:
(1)对组建的监理机构人员、设备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履约检查,对投入的人员、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进行处罚,并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满足履约能力。
(2)对选派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的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3)对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的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4)对监理办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5)对监理工作的流程进行核查。
(6)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制定考核的标准、考核的时间及要求,对监理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实现,监理资料的管理情况,监理人员出勤到岗情况。
(7)督促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完成监理应该完成的工作,如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施工中的监理,参与竣工验收,签署监理意见,提交监理文件档案。
2.3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
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但部分总包单位为了追求利润、转嫁风险,对不准许分包工程非法分包,部分包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他们大部分都是没有受过建筑施工的专业培训,导致了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很快,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业主应对总包单位的分包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分包批准制度。对专业性强,对功能影响较大,如:高低压配电、电视通讯网络、火灾报警、安防监控、专项设备等工程应组织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通过招标确定分包单位。
2.4 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管理
建筑材料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过程的质量状况以及等级、结构安全、建筑完成后的使用功能。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对确保工程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工程实体是由建筑材料组合而成,建筑材料作为工程实体的基本单元,每一个基本单元的质量构成了整个工程实体质量,只有确保了每一单元材料的质量,最终工程的实体质量才能得到保障。业主应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各种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建筑材料的订货、采购、保管的检查监督的各种制度,坚持采用设备、材料采购申报制,未经审批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中;认真做好材料检测单位的考察和选择工作,确保材料送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杜绝在材料送样检测环节上失控;建立信息平台,及时发现问题,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2.5 重视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依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业主应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完善质量监督组织,如管理处专门设有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还成立了工程质量巡查领导小组、质量巡查组;制定质量巡查制度,明确质量目标、相关单位职责和对质量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房建工程质量控制点和质量缺陷预防措施;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现场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各种原材料进场和存放、施工行为、监理行为、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不定期对现场监理的旁站、见证取样进行检查、对已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抽查;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巡查;及时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参加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组织对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和首件工程的验收工作;审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参与质量监理会议。
2.6 加强施工进度的管理
在开工之前业主要切实做好自已应做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为开工后的施工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施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如进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及场外道道路等外部条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基础资料,确保工程开工。按照总体目标计划,通过实地检查、统计资料和调度会议等了解实际情况,制定阶段目标。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到现场巡查,检查现场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对一些施工中存在的难题,业主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联合在现场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建立奖惩制度,定期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对关键节点,制定专项节点计划和奖惩措施。
2.7 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的管理是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现场条件的变化,对设计的深化,原设计存在错、碰、漏等原因,设计变更难以避免。为了减轻设计变更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的负面影响,降低工程风险。业主作为项目法人和投资方,有必要制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设计变更分类,审批权限和设计变更处理流程进行控制。业主对设计变更管理的核心是变更流程的管理,只有定义清楚变更管理的流程,才能明确谁提出变更、谁负责检查和审核、谁负责执行和落实,也才能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8 重视对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1)业主应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
(2)依据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文件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统一文件名称、形式、分类、编码,规范表格格式,明确归档范围、质量要求和组卷要求等。
(3)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
(4)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文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文件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
(5)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
(6)采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
3 竣工验收阶段的精细化管理
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后期工作,是全面考核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这一阶段是工程项目由建设转入使用的标志,是保证合同任务全面完成、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最后把关。竣工验收前,业主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测,组织完成专项验收工作,组织完成对项目的预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完成工程档案的预验收,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奠定基础。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完成项目执行报告,并组织收集各责任单位的验收资料,及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单位工程验收。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化施工技术的日益成熟,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并应用。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生产过程和生产活动,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挖掘管理的潜力和人的潜力,并在建设管理实践中不断总结,从而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质量监督 监理单位 控制要点
宁东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宁东基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整个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扮演着工程项目的“导演”的角色,担负着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具体组织落实责任,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其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笔者结合工作经历,简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一、 监督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承揽监理业务
在接受建设(业主)单位的质量监督委托(或申报)后,质量监督站应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和监理招投标文件,着重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及其监理能力进行核查。若工程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则应及时提请建设单位,重新委托有能力的监理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若所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其营业范围,不能满足受监项目监理的技术要求时,应立即提请建设(业主)单位,另觅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如发现工程监理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并提请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对其给予处罚:1、工程监理单位非法取得资质证书;2、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3、工程监理单位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4、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5、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业主)单位委托后,应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建设法规、质量标准、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承包合同,对受监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质监机构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应控制以下几方面。
(一)督促检查工程监理单位认真编制监理文件
质监站应当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受监项目的技术特点和监理服务合同以及监理投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受监项目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并按照规定办妥相应的审批签认手续;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在受监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理业务。
(二)督促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理质量保障体系
质监站应督促监理单位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在施工现场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理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应监督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材料监理工程师技术岗位,专责受监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流入施工现场;2、设立现场质量检测机构,履行监理单位对受监工程的试验监督检查责任,以确保对各种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有效的控制;3、对大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监理的需要,设立中心试验室,其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实施工程监理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并应配备各专业试验工程师及经过转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此外 ,中心试验室还应承担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等各项现场试验工作,以保证各项质量管理书籍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使现场质量监理工作建立在一个“客观、公正、科学”的基础上。
(三)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
质监站应监督监理单位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业务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理。
1、开工前,应按受监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有关要求,核查工程监理单位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逐一造册登记,以便开工后随时进行核查。2、开工后,应随时核查所有已派驻现场的各类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凡不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一律责令工程监理单位予以清退:3、工程施工过程中,受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先征得建设(业主)单位同意并获得其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业务
质监站在监督监理单位按监理程序开展监理业务方面,应着重控制:1、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批受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技术措施;2、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前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3、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的授权监督施工(承包)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工程和施工行为;4、监督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建设法规的规定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5、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严肃、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验收。
(五)监督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现场质量监督管理
质监站应监督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受监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理: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一律不得在受监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部位或工程,施工单位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部位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拒绝给予计量、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和进行交、竣工验收。
三、结束语
宁东基地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对监理单位采取以上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始终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的质量监督控制方针,把质量监督控制的关口前移至项目的正式实施之前,切实把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达到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但由于长期没有进行安全监理,监理人员一时难以适应自己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文章就监理项目部如何在具体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问题进行探讨。
组建监理项目部时,根据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上述工作应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强调安全监理工作应融入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工作中,而不是将其孤立;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强调安全监理是所有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只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监理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所建立的规章制度是否体现了《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并具有针对性。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应重点审查的项目有: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专项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电气防火措施;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深水作业工程及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主要有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五小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费用、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现场围护(包括道路围护、各类临边防护及门楼)费用、各类标牌费用等。施工单位应提供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搭建临时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通过监理的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先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替,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交底对象并不相同。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这里所指的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是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对于不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分包申请应予以退回。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劳动力正规化的管理,劳务分包形式已被广大施工单位所接受。无论何种形式的分包,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免出现事故后的推诿扯皮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重新组织论证。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工程完工后,监理项目部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他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安全监理人员要熟悉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的合理意见,不可过多地留意琐碎事项,应对危险信号有敏锐的洞察力,对安全问题的判断应以检测、试验资料、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圆满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