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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全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出台并下达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分别出台了切合我县住建系统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目标清楚、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具体。1--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20次安全生产会议(其中安全例会12次,各种专题会议8次)进行部署和督查工作,共出台了27份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以及通知(函)(其中文件18份,函9份),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进行了目标细化。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承诺书120份。各项措施制度的完善健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和人头,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二)紧盯重点时段,狠抓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以及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早安排部署。不论是春季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还是五一和端午小长假阶段,我们都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并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结合主汛期强降雨的特点,周密安排部署了各项防范工作,并制订了汛期的应急预案,储备了各种应急装备物资。将县城西小河、获泽河、后小河、青林沟河各段汛期安全责任进行了重新划分,加强了巡查力量。对市政道路、桥梁、坝体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县城排水设施(包括雨水井、污水井)全面进行清掏,确保了排水畅通。通过及时排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
(三)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5.16事故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在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家次,排查隐患361条,已整改销号331条。建筑施工: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20项次,核发隐患整改通知86份。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项目,核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共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36条,下达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0余万元。通过检查整治,规范了参建主体的履责行为,扭转了建筑安全生产局面。公用燃气:结合大检查工作,开展了油气管线专项整治,汽车加气站专项整治,城中村瓶装液化气站点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燃气管线205公里,入户管网512公里,查出管线交叉占压情况29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合同管理和加强用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巡查管理。积极对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燃气企业11个,用气单位50个,排查隐患50条,下达隐患整改意见22份,目前各项隐患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夯实安全基础,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贯重视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初组织监管人员赴太原、郑州培训,培训内容有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新出台的两个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气安全责任规避的相关内容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系统大造宣传声势,各企业单位共悬挂安全条幅26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块。安全生产咨询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操作手册2000多份,接受咨询300人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安全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观看了国家安监总局推选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建筑施工和公用行业都组织从业人员在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安全宣誓,共2000多人进行集体安全宣誓,并进行现场安全签名。企业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安全承诺,并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企业项目经理、班组长和关键岗位员工均作出安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违法在建工程仍占很大比例,对违法工程处罚力度和执法深度都不够。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正常在岗履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
(三)部分乡镇燃气企业未履行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供气,造成安全隐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交叉和占压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近年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目前燃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延伸到10个乡镇,但该行业快速发展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形成强烈反差,造成了燃气行业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急需组建一支专门的燃气监察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无证和证照不全企业和项目、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尽快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部门动态监管的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监管台账。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彻底改变施工现场混乱局面。
(四)注重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安环部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自2019年7月23日调入安环部以来,积极学习安全和环保相关知识,配合副经理做好公司日常安全和环保相关工作。现工作汇报如下:
截止到12月20日,共参加安全生产检查10次;整理工作票272份(有限空间操作票82份、热力机械工作票73份、热力机械操作票锅炉35份、热力机械操作票汽机40份、热力机械操作票污泥干化17份、电器倒闸操作票4份、电气第二种工作票1份、高处安全作业票8份、一级动火作业票10份、二级动火作业票2份);组织安全培训14次;组织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一次、消防火灾应急疏散事故应急演练一次;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专项考试一次,组织“工作票三种人”专题培训考试一次。参加庙城镇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城管委和应急局的工作通知,网上申报企业城市风险评估报告,以达到城管委和应急局的管理要求。配合甄少坡副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要求于12月24日申报到行政大厅,等待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表的批复。
在日常工作中,每个月15日做好各部门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为新入职职工及时配备劳保用品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劳保、安全的备件工作,并为公司职工及时定制发放春秋季工装和冬季棉服。配合甄少坡副经理做好迎接上级检查、专项检查、环保检测相关工作。及时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排除整改工作。确保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未发生一次安全主要责任事故、未发生一次环保违规事故。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充电,使自己加紧融合到新的工作环境,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根据区政府《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区将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2013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安监局、消防大队、监察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考评组,每个组分资料组和现场组。
二、考评对象
按照区政府《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的考核对象。
三、考评时间
2013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具体日程见附表)。
四、考评内容
1.《印发<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2.《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3.《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4.《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5.《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6.各镇、开发区、街道专项整治、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考评方式
1.各镇、开发区、街道:一是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二是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情况汇报。三是检查有关资料和台帐,同时抽查1家工业企业、1家人员密集场所。
2.区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对区教育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城管局、民政局实施安全生产年中现场考评,其他单位和部门携带台账资料和上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4日下午1:00到区安监局924会议室进行集中考评。
六、考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和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打非治违”、标准化达标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情况,切实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
会议制度。局小组每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要求系统每月不少于,分析、、总结、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不同的安全,构造自查和抽查,每季度不少于,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并督促隐患整改。值班制度。各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与局安排的值班同步,带班,信息畅通。
二、构造,充实机构,安全意识
局党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实构造机构,常抓不懈,成立了局安全工作小组,负总责任组长,副局长喻本建、张奇任副组长,赵伟新为安全监管员,定时局党组会议,传达安全生产工作,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向上报安全工作计划方案资料。构造人员安全知识的学习,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
三、安全意识,细化工作措施
责任,年初与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了安排,了责任,了,并督促《安全生产法》法律、清规操作,安全责任意识,注重措施的,各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宣传培训,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在6月安全活动月期间,大张旗鼓地宣传,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要求制作永久性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活动,参加市安监局构造的安全咨询日活动中,发放安全知识资料近百份。
五、督促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大目湾工程建设“提质提升”活动,确立“以项目建设带动新城开发建设大局”的思路,以“增强企业自身履约能力,加强工程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增强职工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为主线,全面推进大目湾新城基础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开展工程建设“提质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各类工程建设,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形象素质提升、建设速度加快,全面掀起大目湾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新,为完成“滨海新城提升行动”三年建设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按照“滨海新城提升行动”三年计划,2011年~2013年,大目湾新城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完成二期区域为重点的落户项目“七通一平”,以及内湾、服务中心等工程建设,总投资12亿。目前,新城基础设施工程已累计开工15个建设项目。
重点对在建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工程科、城管中队为主,纪检组配合,重点对内湾、新城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迎海路和场平等工程,开展以质量和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
(二)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管制度。
1、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对大目湾重点和规模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指纹考勤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确保管委会工程管理人员、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工程监理单位等重点岗位人员按合同规定到岗到位。
2、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办法》。推进大目湾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承包责任约束机制,规范施工企业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履约。
3、设立《工程项目专用资金帐户》。工程承建签约后,管委会、工程承建方和银行三方签订专项建设资金帐户合同,设立项目资金帐户,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4、完善《工程管理科、城管中队工作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工程管理科、城管中队职工工作职责,全面践行“一线工作法”。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采用组长负责制,按照工程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督促协调和现场指导,严格把关,强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结合大目湾管委会“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系列培训活动,有针对地分期、分类对工程管理科、城管中队人员开展有关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其素质能力,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持续性,使工程建设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做。
(四)保持廉政防范高压态势。
工程建设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要始终保持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联合纪检组时刻做好预防和提醒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的职务安全、岗位安全和人身安全。
三、工作步骤
大目湾工程建设“提质提升”活动自10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订方案阶段(10月初至10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摸清情况,制订方案。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开始调查摸底,确定工作内容和重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明显好转,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措施。科室人员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工程建设保质、安全,按期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下旬)。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成效。具体要求:相关科室、人员对工程建设“提质提升”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工程建设“提质提升”活动的有序进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蒋全明同志为总责任人,陈立卫、徐宏良同志为责任人的领导机构。具体活动由陈立卫、徐宏良同志负责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安排,合理计划。要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个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对在建项目,要保持推进力度;对准备新开工的项目,要做好沟通、协调,争取早开工;对计划竣工项目,要进一步加大推进、督查、协调力度,促其早日验收。
一、检查考核的重点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执行情况
按照年度事故统计报表予以确认。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政府对安全生产采取的重大举措;政府财政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重大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及专项设备配置投入资金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街道、镇与社区、村及所属单位、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重点是危化、建筑施工、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运输车等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是“三项行动”组织领导,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及具体措施;检查、治理、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效;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工矿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道路交通黑点路段整改治理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情况。重点是街道、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社区、村配备安全协管员比例是否达到70%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警机制等建立完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机械、建筑、旅游等其他行业中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实现标准化工作目标情况。
7、所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的情况。
8、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创新情况。来源于:
二、检查考核工作安排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成立*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于20*年11月中旬,对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组对各街道、镇和科技园区将采取听汇报,查台帐,核实有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地抽查1个社区(村)和1个企业,反馈检查考核意见的方式进行。对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责任单位自带有关台帐资料和书面总结到区安监局会议室集中考核。上述检查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被考核的部门有区建设局、教育局、商贸旅游局、发改局、农业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城管执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城建开发办、农居建管中心、运河*段分指挥部办公室、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检查考核内容,按照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活动中“三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按照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自查自评打分(自评表详见各单位签订的20*年*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创新工作情况和列入市、区两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自查总结材料和目标责任制自评打分在现场考核时交区安委会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评结果将发文通报。来源于:
三、检查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一)有关领导要充分重视,切实做好有关考核准备工作。要通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找出不足,采取措施,更好地理清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年末将至,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做好今冬明春和传统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消除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出台了《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化、职能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周报、月分析、季总结的隐患排查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定期化、长效化。同时,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责任追究,对挂牌督办隐患未整改到位、打非不力、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刚性要求。大丰、东台、等地和市交通、教育、粮食、农委、供销社、文广新局、上电八菱集团等单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三、探索有效形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快“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发动职工进行广泛的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探索园区互查、集中排查、行业检查、联合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督查等多种形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机制。、等地在化工生产企业开展每日隐患排查,等地和交通、建设系统以及悦达集团等单位加快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都等地开展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等分别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市开发区等地对规模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综合检查;市安监局开展了全市化工集中区的安全互查和执法检查,市水利局等部门组织直属单位之间进行交叉互查,市消防支队开展“网格化”巡查,市城管局实行分块包干检查,安监、消防、旅游、文广新、卫生、质监、农委、公安交巡、治安等部门和单位分别开展了防火、农机、特种设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联合检查等,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气瓶、消防、渔业、化工、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烟花爆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方面,突出抓好新、改建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整改了新建国、省道事故隐患59处;消防方面,开展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改火灾隐患2700余处,整治了329家非法经营施工单位;化工方面,推动涉及光气、氯化、硝化等15种高危工艺生产装置的148家企业完成了自动控制的技术改造;建筑施工方面,检查项目576项次,查出安全隐患1362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11份,局部停工通知书67份;气瓶专项整治方面,实施“自动连锁控制”和信息化管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6个,立案查处28起,罚款36.6万元;烟花爆竹方面,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2500个,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点108个,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近万箱(件),行政拘留15人;渔业方面,拆解“三无”船舶76艘,转产或核销的208艘;职业卫生方面,对化工、皮革制造、冶炼等职业危害重点企业300多家进行监督检查,整改职业危害隐患483条,落实整改资金64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4家企业。
五、突出重大隐患和“打非”行动,进行集中整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各个季度的特点,围绕重点时段,在全市集中开展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庆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并在6月份集中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月”活动,发动全市上下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市、县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经费、时间、预案“五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10个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起,取缔或关闭无证经营户593户,行政罚款569万元。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安监工作重在预防,尤其是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安监办组织与辖区近1000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在去年完成6家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街道内部,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街道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带队检查与值班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职责,实行安监办人员包保网格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全街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安全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监办人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每天巡查,每周跑一片,每月跑一遍的方法,对辖区实施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坚持现场督察、问题现场解决,保持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下半年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多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并多次开展辖区内二次装修、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2处,收缴烟花爆竹5余万发;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近1456家,排查出隐患46处,已当场整改35处,已限期完成整改11处,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
3、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深化安全重点工作
安监办在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外,紧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做好重大隐患排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除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我们注意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强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借助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以及辖区公安、工商、城管的力量,重点对绿都商城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对市委大院D级危房、地铁2号线及花园宾馆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保障。此外,我们还专门邀请专家,对辖区21家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训,虽然推进难度很大,但我们仍然在大力推进中,目前已完成4家任务。
4、拓宽安全宣传思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我街道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体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克服以往安全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缺点,特别是安全月期间,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除在辖区主要路口和小区悬挂了横幅,利用辖区单位户外大屏幕播放安全警示标语及警示片,6个社区分别在社区画廊及辖区单位宣传园地中出了宣传专栏,并积极组织筹备了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外,通过与企业联办,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6月9日,街道还在鼓楼门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真正将安全知识送进辖区、传到个人。截至目前,安监办已完成外宣稿件34篇,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2014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市区联手、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形成合力”原则,通过“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消除我区防汛安全隐患,提高全社会的防汛抗灾意识,建立区域内黄浦江、蕰藻浜沿线防汛墙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城市防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实现“三无一畅”:防汛墙管理范围内基本无违规搭建、无违规堆载、无违规靠泊、防汛通道畅通,确保我区防汛和港口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机构
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府办副主任潘卫国任组长,成员由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和相关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
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分管副局长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区防汛墙管理所、区水政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分工
(1)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
(2)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牵头区“三违一堵”专项整治推进工作,负责协调“三违一堵”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单位的有关事宜。
(3)区水务局:负责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我区水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的违反规定堆物、未经批准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行为的排查、执法等工作。
(4)区城管执法大队:制订我区城管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违法搭建行为的执法工作。
(5)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制定**区域内黄浦江沿线船舶违规靠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黄浦江沿线水上交通船舶的监督管理,加强船舶违规靠泊的行政监管等工作。
(6)区地方海事处:制定蕰藻浜及支流沿线船舶违规靠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蕰藻浜及支流沿线水上交通船舶的监督管理,加强船舶违规靠泊的行政监管等工作。
(7)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对暴力抗拒执法的当事人采取措施。
(8)相关镇、街道:根据安全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镇、街道管辖区内防汛墙安全具有监管职责,涉及的镇、街道积极排查管辖范围内《三违一堵》情况,及时同相关条线沟通,确保管辖区内防汛墙的安全。
(9)**区域内黄浦江、蕰藻浜沿线码头单位,应按实施意见的要求,自我排摸,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自身的安全。
三、整治内容和法规依据
(一)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区域范围内黄浦江、蕰藻浜沿线。针对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的“三违一堵”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自我整改、执法检查、总结提高等专项整治活动。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市防汛条例》
5、《**港口条例》
6、《**市河道管理条例》
7、《**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
8、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4月18日至5月10日)
采用宣传发动、安全培训、典型案例教育、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目标、意义等。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并逐级宣传教育到防汛墙、港口码头沿线单位,做到层层落实,环环紧扣。
第二阶段:隐患排查(5月11日至5月20日)
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编制相应的调查表格,开展黄浦江、蕰藻浜防汛墙、港口码头沿线“三违一堵”隐患排查。在对“三违一堵”情况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分门别类提出整改要求。
镇、街道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现场踏看,检查管辖区域内《三违一堵》情况。
黄浦江、蕰藻浜沿线码头单位自动员会议后,根据会议要求,积极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自我整改(5月21日至5月31日)
对照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等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三违一堵”情况的,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执法检查(6月1日至6月15日)
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等部门对“三违一堵”自我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已经完成整改的有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复查,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消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6月16日至6月30日)
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建立黄浦江、蕰藻浜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我区防汛和港口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各部门、各相关镇、街道要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将本次开展黄浦江、蕰藻浜“三违一堵”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三违一堵”的危害性,宣传到每一个装卸作业岸段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网络等手段,在黄浦江、蕰藻浜沿线镇、街道、村、社区等范围内开展宣传,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整治“三违一堵”违规行为。要结合“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防汛墙、港口码头安全管理法规规范宣传,提高市民安全管理意识。
(二)全面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各部门要针对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的行为,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隐患进行排查、登记、信息统计,建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专项整治的基础工作。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监控、评估和消项管理制度,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全程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要对经过教育未主动整改的进行监控,重点执法整治。要与防汛检查相结合,做到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不放过、没有主动整改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三)严格执法,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
对经过宣传教育未按期自我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区地方海事处等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周密执法计划,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开展执法。涉及违规堆物、违规设置带缆设施、堵塞防汛通道的违法行为由区水务执法部门负责,涉及违规带缆泊船的违法行为由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或区地方海事处执法部门负责,涉及违法搭建的违法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法人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起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市海事局吴淞海事处和区地方海事处等部门要分条线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对在实施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