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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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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第1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关键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定位 培养目标 课程体系

1999年国家教委对地理科学的专业设置进行新的调整,由原来以学科分化为特征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专业,调整为以学科层次为基础、学科综合为特征的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和地理信息系统三大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以下简称资城专业)是属于地理科学中应用层次的专业。目前,全国有76个院校开设这个专业,大多数是依托本校原有的地理科学、环境科学、测绘工程或城市规划等学科基础开办的。

1 资城专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1专业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存在矛盾

在国家专业目录中,资城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学制四年,属于本科阶段的教育。从目前市场需求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用人的学历门槛不断提高,需要的至少是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级专业人才,而政府机关容量更是有限,对人才的学历要求也逐年提高,现在也开始向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倾斜。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最大的问题是在市场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而这个问题的产生并不是学生个人努力不够,而是专业设置不合理,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存在矛盾所致。所以资城专业对口就业困难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专业定位过高,脱离市场需求必然影响该专业的发展。

1.2专业方向不明确

在国家专业目录中,资城专业的主干学科是地理科学、环境科学、管理科学和规划科学,其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主要学科与主要课程的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该专业的课程设置横跨了地理科学、环境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四门学科的内容,而这些不同学科课程之间缺少一个核心,缺乏一个主导方向,它们之间是一种简单组合,缺乏内在的有机的联系。课程设置范围广而不精,缺乏主干方向课。很多学校在开办此专业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目前解决这个问题主要的方法是结合本校相关学科的实力,开设若干“专业方向”,南京大学就为该专业开设了“土地管理和房地产方向”和“旅游规划管理方向”。这方法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问题。但是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这些方向在国家专业目录中都有特定的专业,学生毕业时必然会与其他相近专业的学生发生就业竞争。例如资城专业“旅游规划管理方向”学生与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在竞争中资城专业学生由于受到本身专业课程设置的限制,无论是在专业基础还是在实践能力上明显不占优势。用人单位更倾向于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所以资城专业发展的出路必须立足本身专业优势,明确发展方向。

1.3专业与社会接触太少

资城专业与社会接触太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市场宣传力度不够。资城专业从1999年开始招生到目前将近十年了,已有好几届学生毕业,但在就业市场上,用人单位尚不认识该专业,也没有相应的用人需求,给毕业生的就业带来困难。同时,由于该专业是一个新专业,在招生过程中,熟悉该专业的学生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专业招生的生源和质量。(2)教学过程中与社会接触太少。学校和社会缺乏良好的沟通渠道,社会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需求无法反馈到学校,以至于学校在调整课程体系时,往往仅从学科体系角度,课程设置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学生在四年学习过程中,接触社会、接触就业市场的机会太少,有的学生甚至到了大四快毕业了,还弄不清楚自己想干什么,该学什么,能干什么。

2 资城专业发展的新定位

基于上述分析,要解决该专业面临的困境,笔者认为,拟调整培养目标,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制定配套措施。

2.1资城专业培养目标的调整

在市场条件下,资城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调整应该以社会需求为依据。社会需求规定了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而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又制约着课程体系的设计。

资城专业是本科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定位应该以企业和基层事业单位为主,这些单位对人才的动手能力要求较高。资城专业的定位应该从管理层次上升到规划层次,由培养城乡管理型人才向培养城乡规划型人才方向转变,其次考虑到该专业的地理科学和环境科学的学科背景优势,资城专业的培养目标拟侧重培养掌握3S先进分析技术工具有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理念、具有扎实的区域和城乡开发与规划的理论基础,能在城乡基层行政和企事业各单位从事区域规划、城乡规划、经济策划的应用型人才。

2.2课程体系构建

课程体系是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设计的,培养目标调整了,课程体系也应做相应的调整。新的课程体系主要拟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该课程体系只包括与专业相关的课程,不包括公共课),具体课程设置见表1。

2.2.1理论教学部分

理论教学部分的课程拟按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个层次来设置。

(1)学科基础课拟以地理学的基础课(如地质学、气象学与气候学、自然地理学、可持续发展导论、地理信息系统等)为主,辅以环境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基础课程。

(2)专业基础课拟按三条主线设置:① 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如自然资源学概论、土地评价与土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城市规划与大气环境、旅游开发与利用、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等课程。 ② 经济发展,如区域经济学、城市开发导论、城市经济学、农村经济学等课程。③分析技术和绘图技术,分析技术侧重于理科的数理分析和地理学的3S技术,主要课程拟设地理学中的数学方法、遥感图像处理软件应用、数据库技术及应用、GIS软件应用等;绘图技术拟侧重于计算机辅助制图,主要课程拟设AutoCAD应用、规划效果图制作等。

(3)专业课的设置。专业课拟以规划作为核心内容,考虑到背景学科的优势和市场需求,资城专业的规划拟侧重于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这三个方面,主要核心课程拟设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概念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等。

2.2.2实践教学部分

对于培养规划型人才的专业目标,实践教学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安排的实习课程拟设区域规划综合实习、城市总体规划综合实习、村镇规划综合实习、城市详细规划综合实习等。

教育的目标不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更为重要的是学生能力的培养。通过以上课程的系统学习,资城专业的毕业生应该具备运用3S技术手段分析和研究能力,资源环境的分析和评价能力,区域和城乡规划能力,理科学生应有的通用能力。

2.3专业发展主要配套措施的制定

为了较好地实施新的课程体系,实现预期的培养目标,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2.3.1增加专业类课程课时比重

专业类课程主要是指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类课程的深度,直接影响该专业的教育质量。过去资城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课深度不够,面广而不专,没有明确的专业方向。现在用人单位对学生的专业能力非常看重,专业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学生就业机会。专业能力的培养需要一整套的专业课程来保证。所以在新的课程体系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都需加重份量。保证专业类课程课时有三种方法:(1)调整该专业整个课程结构,精简公共课课时。(2)课内教学和课外自学相结合。重要的有难度的专业类课程采用课内教学方式,难度不大适合自学的课程安排给学生课外自学,可以通过布置作业或任务的形式让学生完成,同样能保证教学质量和预期教学效果。而且这种方式不仅能解决专业课时紧张的困难,还有利于培养锻炼学生的自学和科研能力。(3)调整学制。目前该专业学制为四年,在实际教学中,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上学期英语、政治、数学等公共课占了很大的比重,第四学年上学期学生准备考研和找工作,下学期主要是生产实习和做毕业论文。所以虽然理论上有四年的专业学习时间,但实际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时间两年都不到。借鉴工科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的学制,可以将资城专业学制由四年调整为五年。

2.3.2加强实践教学

培养管理型人才时,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不高,当我们把专业定位为规划型人才培养时,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必须大幅度提高。动手能力的培养依靠实践教育。加强实践教育的主要途径拟通过为主干课程配置相应的综合实习课或者拟在课程内部设置相应的实习课。通过各类模拟规划实习,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加课堂学习效果,促使他们提高学习质量;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他们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2.3.3增强与社会的联系

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之间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合作。加强与科研机构和规划设计单位展开合作,建设实习基地,送学生去实习,送老师去培训。面向基层行政单位开办城乡规划培训班,利用高校良好教育资源服务社会;和他们展开项目合作,指导和服务地方建设;向他们了解人才需求情况,为改革教学方案和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提供可靠依据。

3 资城专业发展前景展望

3.1新农村建设给资城专业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前景

农村一直都是传统规划的盲点。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搞好乡村建设规划。乡村的背景是以自然环境为主,所以乡村规划除了传统规划涉及的内容外,还涉及农业资源合理开发、生态环境科学等问题,而这些都是资城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所在。

3.2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迫切需要绿色的城乡规划师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石油危机的爆发,全球进入了新一轮能源危机的周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是一个高耗能的模式,能源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尤为重大。中国经济连续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取得的。

传统的城市规划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所以造成今天城市环境不断恶化。我国现在和将来迫切需要的是把环境效益放在首位的注重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绿色规划师。而建立在地理学、环境学基础上以资源可持续开发和环境保护作为其根本规划理念的资环专业正顺应了这种需求。

3.3与工科院校的城市规划专业相得益彰,完善规划领域人才结构

城市规划学作为一门学科脱胎于建筑学,我国城市规划教育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前全部是以建筑学为学科基础。国内规划领域的人才亦以工科类的城市规划专业居多。工科类的城市规划专业在形体规划、详细规划领域,它的建筑学的学科背景,手绘制图功底,景观设计等方面有它明显的优势;但在总体规划领域以及更宏观规划领域,掌握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环境学、管理学知识的资城专业不论是学科基础还是技术手段都具有明显的优势。

从表2可以看出,城市规划专业的优势领域是城市设计和城市详细规划,资城专业的优势领域是区域规划、村镇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我们国家的规划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从区域规划到城市规划再到村镇规划,门类齐全,特别是区域规划和村镇规划刚刚起步,这些工作需要各学科人才参与,资城专业和城市规划专业各有侧重,各有优势,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携手合作定能为我国社会建设、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

总之,资城专业通过对培养目标的调整,新课程体系的构建和保障措施的实施,必然会在规划领域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摆脱目前进退维谷的局面,未来的发展前景将是广阔的。

参考文献

第2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尽快收回下放的规划管理权限理顺规划管理体制的通知》(*建规〔200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通知》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省部分市、县(区)城乡规划仍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现象,《通知》进一步明确:“城镇规划实行集中统一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规定,是国家和省政府三令五申明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是实施城镇规划、促进城镇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各地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的必备条件。”“各设区市规划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并督促所辖有关市、县尽快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将下放的规划管理权收回,由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全面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早有明确规定,先后下发了《关于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字〔20*〕32号)及《**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府令〔20*〕第3号)等文件,明确规定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各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清理,查找是否存在违背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情况。对违背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在2009年5月8日前书面报市人民政府。

三、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两证”制度。在日常规划审批管理中,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制度,实现规划许可“一书两证”全覆盖。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规范乡村建设审批程序,逐步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

四、严格城乡规划的制定、调整和实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城乡规划制定的规定,明确各级规划的编制主体,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充实规划内容,落实规划的红线(道路)、绿线(绿地)、蓝线(水域)、紫线(文物)等“四线”强制性内容。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各级规划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逐级进行备案。

严格规划的变更调整。各级政府批准的规划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各类城乡建设必须服从规划管理,要依据规划审批城乡建设项目,坚决制止规划实施的随意性。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竣工验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杜绝违法建设现象发生。

第3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第二条凡在市市区范围内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建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外立面为建筑所有护表面,包括建筑屋盖在内的门窗、空调机位在内的所有建筑构件,其形式、材质、色彩、位置、尺寸均属于外立面管理范畴。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外立面改造是指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建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的一切建设行为。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我市建筑外立面改造的规划管理工作。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文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共同做好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外立面改造应做到安全适用、美观大方、便于维护,并符合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消防安全、城市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需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的,应由产权人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产权单位提供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申请报告;

(二)建筑物合法性证明资料(原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

(三)原批准的建筑报建图及效果图;

(四)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图纸,主要包括:

1、建筑外立面改造平面、立面图;

2、建筑外立面改造效果图、夜景亮化图(标注建筑材质,外立面色彩须按《中国建筑色卡》准确标明数值);

3、设计说明(包括结构安全说明、灯光设计说明),以上设计图纸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签章并提供相应格式的电子文档;

(五)建筑外立面改造主材小样;

(六)涉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的,须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七)其他按规定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并涉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的,还应按建筑报建图的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局对申报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的,按规划行政许可程序中景观环境设计审查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对申报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并涉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的,还应按规划行政许可程序中报建图审查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局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法组织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文物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会审。

第九条经批准的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建筑外立面改造中涉及户外广告和招牌的须按相关规定另行审查。

第十条未经审批,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建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的,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擅自改变审批内容,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建、在建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的,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对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市城乡规划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我局启动了官庄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协议,目前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预计今年10月份规划编制工作可以全面结束。另外,丁家坊体育中心控规、寨子岭公园控规、文庙修建性详细规划、渌江书院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均已启动;2、80个村庄整建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资料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初步方案的规划设计;3、完成了*大道道路线形、励节路道路线形规划。

(二)规划管理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了工作责任。为了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优质完成,实现局长、书记全面负责的分组负责制。成立了规划方案评审领导小组、国有土地规划出让条件评审小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这几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了各项工作责任到人,细化到人。

2、整章建制,强化了制度管理。为树立我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我局修订了《*市规划局规范化制度汇编》,完善了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根据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制定了《建设项目规划报批管理规定》、《*市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试行)》。

3、严格审批,高质量完成日常规划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15项,还审核了泉湖体育广场、渌江风光带泉湖体育场的拆迁安置综合管线规划、江源路(滨江花园至规划的汽车西站)排水规划;核发重点工程和其他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19件,占地面积54166.53㎡,建筑面积436261.9㎡,核发私人建房工程许可证68户,占地面积11*2.4㎡,建筑面积30343㎡。

(三)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1、完善了批后管理制度和要求,将管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人,明确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上半年我局对文化北路、河西综合楼、华宇商住楼(衡器厂)、友谊数码城等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了查处,并依法责令其整改。

2、上半年按市人民政府68号文件继续对集中统一处理历年违法建设工作中未处理到位的建房户进行处罚补办规划手续,共处理了两批。第一批共处理了181户(阳三办事处73户、来龙门办事处34户、西山办事处59户、黄泥坳办事处15户),第二批共处理了113户(阳三办事处39户、来龙门办事处29户、西山办事处37户、黄泥坳办事处8户)。现在集中统一处理违法建设工作已结束,进入了案卷审核整理和复核阶段。

3、继续有效配合查处违法建设监察大队查处违法建设,掌握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动态,及时提供违法建设性质认定和规划用地性质认定红线图,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拆违行动。

(四)规划宣传工作

我局始终把规划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城乡规划及其法律、法规和规范。

一、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今年元月1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在鑫泰广场开展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制作了宣传板报20块,发放《城乡规划法》文本共3000多份、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400多人次,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倾听群众的意见。

二、利用电视媒体广泛宣传城市规划。3月16日,由我局精心制作的《解读星级宾馆规划》电视专题片正式与观众见面,在电视台播出后,反响很大。在本期的《解读规划》的专题中,我局细致分析了星级宾馆兴建的意义、规划布局、交通组织、拆迁安置及规划实施的措施,它的播出对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继续办好了“*规划”简报,及时宣传城市规划动态。上半年,我局共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各类信息30余条,并适时更换了火车站广场规划宣传长廊的展示内容。

四、启动了*规划信息网的建设,网站的建立为实现城乡规划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为全市上下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了组织建设,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能及时向组织请示汇报,突出了党内民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级领导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二是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观念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纪律落实到规划管理的全过程,建立了局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力有效的遏制了违法乱纪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目前规划工作重点往往仍停留在规划编制上,各类规划编制门类很多,而对规划的实施保障力度不够,往往造成上层规划编制与下层规划管理的脱节。

2、需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查报批制度,经过这些年的努力,规划编制审查在量和质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论证程序也日趋规范,规划编制成果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规划审查报批制度上,尚不完善。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严肃性,规划审查报批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

3、需加强对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目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土地制度等因素,城乡差别仍然较大,表现在城乡规划建设上,二者差距也较明显。因此加强对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仍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心。

4、规划的执行力不够,在城市建设中,有时遇到困难便往往从修改规划入手寻找解决办法,导致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规划得不到有效实施,城市建设品位提高不快。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是:以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为中心,进一步高标准、高起点的做好各项目的规划设计,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深化对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协调服务,强化规划管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全面完成20*年的各项任务。

1、完成官庄库区旅游总体规划、丁家坊体育中心控规、寨子岭公园控规、文庙修建性详细规划、渌江书院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项目的规划编制。

2、全面完成80个村庄整建规划。

3、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协调和跟踪服务。进一步加大批后管理力度,严格审核各项规划指标,促进各类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继续坚持为重点工程提供及时、优良的服务,认真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方案完善,征地拆迁用地安排等问题。

第5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关键词:竣工规划认可;对策

Abstract: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from the years of Korla city for the completion of planning approval process, a series of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 feasible, workable solutions.

Keywords: completion plan approval;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竣工规划认可是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问题,现就如何加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维护规划管理工作的权威性提出以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竣工规划认可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在建设工程竣工时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认可:

1、平面总图:用地性质、用地界线、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相关的经济指标等规划条件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情况。

2、建筑性质、建筑总面积、单体面积、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标高、各层层高、户型、建筑风格、立面、外墙建筑装饰材料和色调、景观亮化、美化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情况。

3、道路绿化、环卫、停车、各类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情况。

4、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情况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情况。

5、市政工程各类杆管线的走向、间距、管径、道路红线 、道路纵、横断面形式、绿化、公厕、路灯、垃圾点、道路交叉口形式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情况。

6、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二、竣工规划认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和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行为屡有发生,不按规划审批及建筑设计的要求(颜色、风格、高度、布局、位置等)进行建设。如规划面积与竣工验收面积有差异;专用停车泊位数不够;垃圾收集点、信报箱等公共配套设施不配建;绿化面积不达标等。

2、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就出具并变更有关文件及图纸。

3、规划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构)筑物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未全部拆除,施工现场未清理完毕等。

4、验收需提交的原审批住宅的各项资料和房产测绘图未提交齐全。

三、竣工验收管理对策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城乡规划,确保建设项目按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和竣工使用,特提出以下对策:

1、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竣工规划认可的实施办法或管理规定。

2、联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加强批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

3、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竣工认可前的规划公示制度。

4、加强宣传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宣传。

5、提高规划竣工验收的透明度,规划认可意见、工程竣工测绘图纸等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及时立卷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此外,有关建设工程的审批结果,各项指标的规划审批要求及竣工执行情况都要在网上或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6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中图分类号: G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建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城乡建设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城乡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必要性

1996年,广州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1996〕87号),对规范广州市城建档案接收、报送、管理和利用工作起到了显著作用。现馆藏档案数量达到了100多万卷,每年新增档案近7万卷,

但原《办法》现已到期,此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尤其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城乡统筹的原则,建设单位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法律责任和违反该责任的罚则等规定,以及原办法缺少地下管线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等内容。同时为适应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以及社会民生对城建档案的需求,对《办法》已迫在眉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条文已经失效,地下管线等城建档案归档流失形势相当严峻。

1998年,国家取消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制度后,《办法》第十四条关于交付竣工档案保证金的有关规定随之失效。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制约手段。加上一些建设单位缺乏法律意识,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城建档案,造成了许多城建档案的流失,尤其是地下管线档案。

据不完全统计(根据已领取规划建设许可证的项目数量及移交工程档案的项目数量比例), 2009年——2011年三年间,广州市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这类竣工档案的归档流失率颇高,尤其是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基本上没有移交,归档率仅为20%,形势相当严峻。

二是缺乏对区县,尤其是番禺、花都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统筹管理的具体规定。

2000年,番禺、花都撤市设区后,交通、通讯、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屋建筑等城市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受番禺、花都原管理模式的影响,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番禺、花都区建设工程档案工作长期处于薄弱环节。番禺、花都区建设工程档案至今未纳入到全市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当中,特别是番禺区没有专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从事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没有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衔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地下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颁布实施后,为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全国各地都启动了新一轮的地方城建档案法规修订工作,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长春、武汉、西安、太原、成都、南京、济南、长沙等。在新修订的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法规中都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衔接,从而在法规层面解决城建档案接收难的问题。和全国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先进城市相比,广州市城建档案法规建设已处于相对落后和被动局面。

二、修订后的《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主要内容

原《办法》共22条不分章节,新《办法》则由六章共30条构成,第一章总则,明确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明确工程档案报送、预验收和查询等相关环节的要求,并强调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城建档案管理各责任方失职及违规的处罚。第六章附则,明确档案整理编制的具体要求等具体规范的编制。

主要修订的内容为:

1、“城市”到“城乡”。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城乡统筹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城与乡。(标题)

2、细化报送、移交城建档案的质量要求.(第八条)

3、增加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查询、管理和动态更新的规定。(第十、十一、十二条)

4、优化档案管理服务,通过完善业务指引、提供技术指导,从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开始,城建档案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详细告知建设单位有关城建档案报送的内容和要求,在工程竣工前,通过预验收,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工程竣工后城建档案的顺利移交。(第十、十三、十四条)

5、通过信息化管理、异地备份制度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信息公开规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条)

6、增加逾期报送城建档案的罚则和不查询地下管线档案导致施工事故的罚则。(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二)主要亮点

一是延伸了城建档案工作涵盖范围。根据国家城乡统筹建设的方针,依据《城乡规划法》,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改为《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建档案工作不仅局限于城市,涵盖了乡镇。

二是明确了城建档案的实施部门。在广州市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城建档案的管理职能明确在市规划局。因此,本修订稿第四条对全市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作了具体规定,由市、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全市各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地下管线为隐蔽工程,虽然原管理办法也有地下管线档案报送和管理方面的要求,但因是十多年前的规定,相关内容规定不够细致,部分工程施工后档案报送不够及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地下管线对城市建设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有必要加强相关管理要求。本《办法》第十、十一、十二、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划报建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应当竣工测绘,并将竣工档案报送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为广州市安全施工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四是实行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的签订一方面可以约束建设单位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另一方面便于城建档案馆掌握工程开工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对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建设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全过程的业务指导,保证工程竣工时能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此,根据目前广州市实际做法,本修订稿中第十一条作了规定。

第7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必需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本市辖区内。原则上一律按规定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全市防空地下室就地建设率力争不低于70%凡属人防“结建”管理规定明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

三、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料理规划及建设手续。未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施工。

四、防空地下室及上部地面建筑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将防空地下室建设有关资料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查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后,出具防空地下室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凭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无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防空地下室质量认可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五、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地质地形条件等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时,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必需按省规定的规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无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的民用建筑项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严格落实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和管理政策规定。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取,对下列项目给予适当减免: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用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七、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执法检查,凡不按规定与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不按确定的防护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行为,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八、市发改、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8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3件)

(一)需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请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二)需要年内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12件)。

1为科学合理制定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

2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资源和政府财力的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

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修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起草)。

4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

5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起草)。

6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作用,制定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

7为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管理,解决停车乱收费问题,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

8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省残疾人联合会起草)。

9为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修订土地登记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

10为规范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省科学技术厅起草)。

11为保障公民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制定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省民政厅起草)。

12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定(省监察厅起草)。

二、先行调研、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29件)

(一)需要进行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19件)。

城乡规划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土地市场条例(省国土资源厅起草),港口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起草),商品条码管理条例(修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省财政厅起草),信息化促进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电力保护条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节约能源条例(修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省科学技术厅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省农业厅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省农业厅起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省交通运输厅起草),邮政条例(省邮政管理局起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文化厅起草),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省卫生厅起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气象局起草),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

第9篇: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范文

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领榷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XX)、《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

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二、乙方责任:

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三、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依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建设工程档案交接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附:

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范文

单位(盖章):阜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无 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 是 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 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类别 许可 非许可审批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导) 付志宏 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6533199

审核业务科室 阜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负责人 刘亚萍 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2820360

承办人 卢丽新 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13795016400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人员 鲁晓帆 受理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6618518

审批程序 1、单位申请;

2、档案馆审查;

3、市建委审批。

规定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或 (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或 ( )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辽宁省城建档案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审批会签表。

申请表格 无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1、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审批会签表。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