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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科学 诠释学 自然科学诠释学
Abstract: The natural sciences before scientific revolution were hermeneutical, but when it comes to the modern natural science, only with respect to ontology it is completely hermeneutical. As far as methodology is concerned, only the basis of modern natural science is hermeneutical, and the normal scientific research itself is not hermeneutical.
Key words: natural science; hermeneutics;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
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在两个层面上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首先,自然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其次,如果是,它又如何是诠释学的?在什么意义上是诠释学的?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
这里将跳过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直接从历史的角度切入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在我们历史地澄清了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以及它在什么意义上和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这样的问题之后,也自然对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给予了一个肯定的回答,而且是一个被清楚地澄清和界定了的肯定回答。
一、古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诠释学与自然科学
“诠释学”一词来源于赫尔默斯(Hermes)。赫尔默斯在希腊神话中作为诸神的一位信使,其任务是来往于诸神与凡人之间,给人翻译和解释诸神的消息和指示。由于神的旨意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自然现象来体现的,自然万物本身也都体现着诸神的到场,所以,古代的诠释学也意味着通过自然现象来解释神的消息和指示。又由于占卜等也是一种猜测神的旨意的技术,所以柏拉图在《伊庇诺米篇》中把占卜术与诠释学归为一类。
在中世纪,诠释学主要是圣经诠释学。不过,对圣经的解释也包含着对自然的解释,因为自然被认为是上帝之手写就的大书,被称为“自然之书”。“自然之书”观念可以追溯到圣经的经文。在教父时期,许多神学家都发挥了圣经中所包含的自然之书观念。在中世纪,自然之书观念则广泛流行起来。
所以,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本来就没有把自然排除在外,它因而包含着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也可以说,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本来就是诠释学的。
这样的诠释学自然科学一直延续到近代科学革命时期。在文艺复兴开始的时候,这种自然科学甚至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而且也正是这种繁荣才拉开并推动着科学革命的进程。狄博斯说:“尽管我们指出数学抽象和量化的出现对于近代科学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在当时的意义似乎不如现在这么重要。对于当时的许多人来说,回复到‘真正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似乎远为重要。”([1],p156)
文艺复兴时期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以当时广泛流行的赫尔默斯主义(Hermetism)为代表。这个赫尔默斯是一位被附会为埃及智者的人物,并被认为是由费奇诺(Ficino)所翻译的《赫尔默斯全集》的作者。他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法术复兴中最为重要的人物”([2],p.18)。赫尔默斯主义属于新柏拉图主义,它的最大特点是使用自然法术(包括炼金术和占星术等)来研究对自然的控制,把自然法术看作是真正的自然科学。在它看来,隐蔽着的自然的神秘力量、日月星辰的支配性力量等都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可以解释和运用的,自然法术就是探讨自然过程的最完美的科学。帕拉塞尔苏斯及其学派的活动就典型地代表着这个时期自然科学的自然法术特色。
以“自然法术”形式存在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不仅是要理解和解释自然中的神意和神秘力量,而且更在于要把这种神意和神秘力量运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它与古老的诠释学一样,是“理解的技巧”、“解释的技巧”和“应用的技巧”的完整统一,属于一种特殊的“实践智慧”,所以也应该属于诠释学的范围。
另一方面,文艺复兴时期的赫尔默斯主义与“自然之书”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从更早时期流传下来的“自然之书”观念,在文艺复兴时期乃至整个科学革命时期都是自然科学的一个突出特征。
在文艺复兴时期,《圣经》和传统自然哲学著作的权威一步步受到削弱,自然之书的重要性则越来越为自然科学家们所认同。人们“抛开盖伦、阿维森那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自然进行界定——它是由上帝亲自书写、制作并编辑起来的图书馆”,“每一块土地都是自然之书的一页,而那些想探究自然的人必须用双脚踏在自然之书上”。([3],p195) 托马斯梯米(Thomas Tymme)在1612年的书中说:“自然之书的智慧……吸引我们去思索伟大的、难以理解的上帝。我们会为他的伟大的作品而感到荣耀,因为各种天体的规则运动……各种元素的联系、一致性、力量、道德以及美……又有如此多的诠释学者在教导我们,上帝是它(他)们的动力因,他们侍奉的上帝作为终极因显现在它(他)们之中,并为它(他)们所证明。”(转引自[1],p20。对照旧译本做了稍许改动)
作为近代物理学奠基人而为科学革命做出卓越贡献的伽利略也没有跳出自然之书的观念。他认为,我们能在上帝的所有工作中发现上帝的伟大,能在打开着的宇宙书卷中读到上帝的伟大,自然之书包含着深刻的无穷奥妙。对于神圣的自然之书,我们须使用神圣的数学予以解读:“除非我们首先学会理解其语言并阅读构成它的字母,我们就不能理解这本书。”([4],pp237-238) 甚至牛顿也认为自然是真实的天启之源([5],pp232-3)。
二、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的自然科学和诠释学
自然法术传统和自然之书传统的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自文艺复兴之后,自然科学和诠释学分别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到了19世纪,自然科学与诠释学已经成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首先是自然科学经过科学革命而摆脱了自然法术传统,并逐渐远离了自然之书传统。
持有自然之书观念的开普勒比较早地批判过赫尔默斯主义和自然法术;笛卡尔的主客二分、机械论和普遍数学思想则早在自然之书观念和自然法术盛行的时候,就已经在破坏着它们的基础;伽利略在解读自然之书的时候,由于拒绝“原因”解释而仅仅使用数学描述,实际上也已经在侵蚀着自然之书传统,与自然法术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牛顿曾全身心地从事炼金术研究,却把有关炼金术的手稿都封存起来而不予以发表。这被人看作是一个象征:接下来的世纪将是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被封存起来的世纪。
伽利略和牛顿已经不再妄想追溯现象背后的本质,自然界对于人类的理解而言始终是不透明的,甚至是永远也无法理解的。用外在描述方式来代替解释方式并以此来说明自然,由牛顿所定型的这种力学方法,自此之后迅速地扩展到物理学的其它领域,继而又迅速地扩展到其它自然科学领域。到19世纪的时候,“实证的”自然科学已经在各个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与此同时,自然之书观念也逐渐地在科学家那里失去了市场。地质学和生物学的革命向不变论提出了挑战,这也使人们很难相信始终变化着的自然界仍然是上帝书写的神圣之书。
另一方面,诠释学自身在文艺复兴以后的演变,也使得它越来越远离自然和自然科学。
在文艺复兴运动中,人们既展开了对自然的研究,又开展了宗教改革运动。就诠释学的发展来说,宗教改革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圣经的世俗化。它把圣经与古典作品同等对待,而这种同等对待就使得诠释学逐渐成了对文本的一般性解释方法。在18世纪,诠释学从圣经注释方法发展为语文学方法论。到19世纪初期,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发展为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门普遍科学或艺术,使之包容流传下来的所有文本,而不只是那些古典的、权威的或神圣的文本。从此以后,自然法术就不再是诠释学所关注的对象了,而自然之书观念的衰退也使得自然这本大“书”不再被包含在诠释学的“文本”之中了。
到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实证性”和有效性给人文科学提出严重的挑战: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何在?为了给人文科学奠定基础,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并同时与自然科学区别开来,狄尔泰进一步把诠释学发展为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在狄尔泰这里,人文科学是对世界的内在“理解(Verstehen)”,即理解世界的生命和精神,而这种理解所需要的程序、方法或技巧就是“解释”(Auslegung)。由于生命和精神具有类似性和普遍性,所以人的内在经验通过心理转换就能够进行转移,人也因而能够进入内在的精神世界。正是这一点使得以关于理解和解释的诠释学为其方法论的人文科学具有了科学性和有效性。狄尔泰确实在一定意义上为人文科学争得了自身的独特地位,但是他的做法实际上也已经默认了实证科学的强势地位,只是力争这种实证科学不要再进一步侵入到人文领域。同时,狄尔泰的诠释学也由此确认并强化了科学与人文的二分。
按照狄尔泰的说法,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没有目的的、自在的并受普遍必然自然法则所支配的物理事实,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和实验而把个别事例归入一般规律之下,但诠释学所探讨的是对生命和精神的理解和解释,而生命和精神是不可直接观察的、有目的的、从事着价值判断的、有传统的和变化着的东西。狄尔泰的“理解”和“解释”特指对所说、所写和所做的语言、文字、符号、遗迹和行为的把握,也就是对一般表达所包含的意义的把握。由此,自然科学对自然界的“说明(Erklarung)”根本就不能是这样的“理解”和“解释”。“解释”是阐释性的、揭示性的,而“说明”则是外在描述性的、因果性的。如果我们说“理解自然”,那也只是一种形象化比喻。
所以,只要把诠释学看作是纯粹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并以实证主义的方式来看待自然科学,那么,自然科学就不可能是诠释学的。
三、20世纪有关自然科学诠释学的争论
波普尔既不同意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也不同意狄尔泰仅仅把诠释学局限于人文科学领域。他认为,人的认识是对事物的一种译解或注释,是不可能不出错的;再者,知识绝不可能始于虚无,它总是起源于某些背景知识和某些问题,所有的观察都是渗透着理论的、有选择性的,总是在一定的境况中去发现某种结果。另一方面,波普尔认为,理解无疑是人文科学的目的,但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的目的。人类和自然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爱因斯坦对宇宙实在的理解与人文科学中的理解至少有四点相似:“(1)如同我们由于共有的人性而去理解别人,我们可以因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去理解自然。(2)如同我们由于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有某种合理性而去理解人们,我们可以因为自然规律中固有某种合理性或某种可理解的必然性而去理解自然规律。这几乎是所有的大科学家(至少是从阿那克西曼德以来,如果不提赫西俄德、希罗多德的话)的自觉愿望;而这种愿望至少首先在牛顿、以后在爱因斯坦的引力学说里得到某种暂时的满足。(3)爱因斯坦信中提及上帝,表明了另一种与人文科学相同的意义——试图按我们理解一件艺术作品的方式去理解自然界,把它当作一种创造。(4)自然科学里有这种情况:人们意识到自己全部的理解活动最后归于失败——这一点人文科学家进行过许多讨论;而且被归咎于其他人的‘异己性’,任何真正的自我理解的不可能性,以及理解任何一个完整、真实的东西时的不可避免的过分简化。”([6],pp194-5)
所以,波普尔反对“把理解的方法说成是人文科学的特点,说成是我们用以区别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标志”,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是把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看作是适合自然科学的唯一哲学。([6],p195)
波普尔的观点对于自然科学诠释学家来说是令人高兴的,但是波普尔对狄尔泰和实证主义者的否定是以朴素实在论为前提的,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又与其证伪主义观点一样犯了简单化的错误。在上述引文中,他所谈论的自然科学实际上指的都是自然科学的基础,他所列举的科学家都是一流的大科学家。当一流的大科学家探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作为哲学家在探讨自然哲学或科学哲学问题,这些探讨确实是诠释学的。但是,大多数具体的自然科学研究并不总是每日每时地去研究这些宏大的问题,并不总是连续不停地去提出新理论、证伪旧理论。[7] 库恩就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上纠正了波普尔的这种偏颇。
波普尔的诠释学观点是在批判狄尔泰等人的观点中提出来的,库恩则是在与Charles Taylor的直接辩论中明确提出其诠释学观点的①。Taylor持有与狄尔泰相似的看法,认为人类行为的意义需要诠释学的解释,而自然现象则不需要这种解释,如果说它们具有某种意义,那其意义对于所有的文化来说也都是一样的。库恩则认为,同一个自然物体对于不同的文化或共同体来说,其意义是不同的,我们今天的天体就与古希腊的天体不同,而且这两种天体概念之间是不可通约的。这是因为关于自然界的概念都是为一种范式或一个共同体或一种文化所拥有的,从古希腊的范式到我们的范式,其中已经发生了革命,我们和古希腊人生活于不同的世界之中。
由于任何时期的自然科学都是以其从事者所接纳的一组概念为基础的,这组概念又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必须运用诠释学的技巧才能让非共同体成员加以接受。所以,库恩把这组概念称为科学的“诠释学基础”(hermeneutic basis),实际上也是他以前所说的“范式”。但是库恩认为,在有了这种“范式”或“诠释学基础”之后,科学家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常规科学研究——则通常不是诠释学的,因为这些工作只是根据范式来解决难题。因而,库恩的最终结论是,“尽管自然科学可能需要我所说的一种诠释学基础,但是它们本身却不是诠释学的事业。”([8],p133)
虽然库恩在科学诠释学问题上得出了谨慎的、限制性的结论,但受到他本人极大影响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却并没有遵守他的限制。他们大都把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加以引申和改造,把整个的自然科学,包括具体的科学知识甚至具体的数学知识和逻辑知识,都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都看作是诠释学的。不过,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大都把自然科学诠释学作为他们工作的前提,然后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自然科学的社会学分析之中了。但受到欧洲大陆现象学-诠释学强大影响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家们则与之不同,他们不仅仅承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而且还对自然科学展开大量具体的考察和分析,分别从科学史、科学实验、科学发现、科学交流、科学描述等不同的方面来揭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综上所述,自19世纪末期以来,关于自然科学诠释学问题的争论,大致已经出现四种不同的态度:受狄尔泰和实证主义影响的学者都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波普尔在科学哲学领域首先批判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也看作是诠释学的;库恩通过科学革命和常规科学研究的区分,承认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但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诠释学家则大都把“常规科学研究”也看作是诠释学的。
通过前面的讨论,可以说完全否认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实证主义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对于近现代科学来说,它又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呢?是仅仅自然科学的基础具有诠释学性质,还是整个的自然科学都是诠释学的?如果用库恩的术语来说,这里争论的焦点显然就在于:“常规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
四、存在论诠释学与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诠释学本身的含义。实际上,诠释学在20世纪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革,已经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诠释学了。经过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的根本性改造,诠释学不仅是方法论的,它首先而且根本上就是存在论的(本体论的,ontological)。用希兰(Patrick A. Heelan)的话说,诠释学已成为指向存在的“强诠释学(strong hermeneutics)”,而不是仅指向狭义文本的“弱诠释学(weak hermeneutics)”。([9])
海德格尔首先把诠释学改造为此在诠释学意义上的存在论诠释学。此在诠释学要展示的是作为此在的人的本己存在的意义、一般存在的意义以及在人的周围世界中的非此在事物的意义,它也因此为认识这些事物的科学提供基本的视域或方案。另一方面,此在诠释学通过对人的生存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展示,也为历史科学(精神科学,人文科学)提供了可能性,因而在更深层次上也把狄尔泰的诠释学包容了进来。
作为此在诠释学,存在论诠释学的理解不是与“说明”相并列的一种认识方式,也不是要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理解本身作为此在“在世”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构成狄尔泰式“理解”和“说明”之共同基础的东西。存在论诠释学的解释也不是狄尔泰那作为方法和技巧的“解释”,而是指理解的“造就自身(sich auszubilden,developing itself)”([10],p188),即,把在理解中所突开的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整理出来。这种解释因而就具有理解的前结构,即“前有(Vorhabe,fore-having)”、“前视(Vorsicht,fore-sight)”和“前概念(Vorgriff,fore-conception)”。这种“前结构”是由事情本身所决定的,并构成解释者不言而喻的先见。
在海德格尔思想的后期,随着他的Ereignis的转向,其存在论诠释学也随之有了进一步的含义,这就是突出强调对存在意义的聆听和归属,对Ereignis的圣言(Sage)的接受和遵循。至此,海德格尔又在存在论层次上回复了诠释学的某种古老的意义:诠释学首先意味着“承载消息和音信”([11],p29),“在引出音信、保存消息的意义上”([11],p32)来使用“诠释学”这个词。
加达默尔遵循海德格尔的思路,把诠释学进一步变成系统的诠释学哲学,并以此来揭示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12],p4),也就是揭示“先见”、“权威”、“传统”的合法性和重要性。
如果对存在论诠释学加以简单概括的话,可以说它有两个基本要点:一是存在论诠释学把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看作是人之生存的本质;二是存在论诠释学旨在从人的生存或存在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人的认识方法的角度,去揭示人是如何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的,亦即它是从人之生存整体的角度去揭示人追求存在意义的一般诠释学处境的。
从第一点来看,由于对存在意义的追求是人之生存的本质,所以它在本质上体现于人的所有活动之中,从而也体现于人的各种各样的认识活动中,体现于自然科学的各种认识活动中。由此,对自然科学基础的研究与常规自然科学的研究,都在根本上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也因而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诠释学的性质。
从第二点来看,在如何追求存在意义的问题上,存在论诠释学给我们展示出来的一般诠释学处境是:不管是在哪一种生存活动中——无论是日常的衣食住行活动,还是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宗教活动、艺术活动,也无论是实践活动,还是认识活动——人都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去追求存在的意义的。由此,作为人的生存活动之一的常规科学研究活动,必然与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以及人的所有其他活动一样,作为本质上对存在意义的追求,都同样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的,具体来说,都是从理解的“前结构”或“先见”出发而进行的一种“视域融合”。因而,常规科学研究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诠释学的一般处境,它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当然,常规科学研究是严密的、精确的、程序化的解题活动,常规科学知识是体现在命题、定律和理论中的确定的、客观的知识,它不是像人的主观精神那样流动不居,它本身是主观精神的客观化和永久化。但是,常规科学知识正是以这些确定不变的形式,来长久“保存”在科学研究中所获得的有关实在的信息,进而也长久“保存”在其范式和基本方案中所揭示的存在的意义。希兰就认为,“生活世界的意义场域不断地被科学的理论活动所精炼、替换或改变”,这恰恰显示出科学的诠释学性质。([13])
常规研究从一个方面说无疑是一种实验研究,这种实验是通过对实在的控制和逼迫,而提取出有关实在的信息。但这种控制性和逼迫性的操作是在认识过程中由原初的理解所必然衍变出来的,并归根结底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常规研究从另一个方面说也无疑是一种数学研究。但这种数学研究正是由自然科学的“数学因素”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为常规研究奠基的时候,那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比如伽利略的工作)事先从数学的角度为常规研究打开了视域,提供了对存在意义的基本理解,具体的研究只能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只能活动于这种数学的视域中,只能是一种数学研究。([14]) 数学化的常规研究恰恰表明,其自身有一个数学化的“前结构”,是对原初数学式理解的展开、保存和运用。
总之,从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常规科学研究作为人的一种生存活动,必然归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因而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五、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
在我们揭示出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之后,有必要再进一步指明其范围和限度。这个范围和限度就是:仅仅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才是诠释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
方法论与存在论本来是不可绝对分开的,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但是,当我们所说“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的时候,我们已经表明方法论和存在论其实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存在论是方法论的底层和基础。这样,当常规科学在存在论上具有诠释学性质的时候,它在方法论上未必也保持其诠释学性质。实际上,它恰恰在方法论上失去了其诠释学性质。所谓在方法论上失去其诠释学性质,就是说它的方法在整体上和细节上都失去了诠释学的性质,其方法不是诠释学方法。诠释学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哲学方法严格说来不是方法,也就是说它不是那种程序化的和对象性的技巧。这样,常规科学的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以及各种各样的更为具体的方法,就其作为方法而言,都由于其程序化和对象性的特征而不属于诠释学,因而在方法论上不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库恩为什么要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了。他的否认完全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的,他完全没有涉及存在论问题。(库恩的否认还有另外一点考虑:他的范式和科学共同体概念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可能性,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导致了相对主义。这一方面引起了许多科学哲学家的批判,另一方面对于库恩自己来说也确实是出乎意料的。于是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限制,并与传统科学哲学观点进行了某种妥协。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问题上,库恩的这种限制和妥协就表现为仅仅承认自然科学基础的诠释学性质,而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关于“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进行历史的追述和廓清之外,又对近现代意义上的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进行了专门分析。现在让我们概述一下自然科学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
古代的、中世纪的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在诠释学的最古老的意义上,即作为对神的音信和旨意的理解、解释和运用,都是诠释学的;从后来的方法论诠释学和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它们也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对于近现代自然科学而言,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它完全是诠释学的,也就是说,不仅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而且常规科学也是诠释学的;但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只有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常规科学则不是诠释学的。
对于近现代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我们明确区分了存在论层次和方法论层次,这具有特别的意义([15])。因为如果我们不加区分的话,笼统地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很容易引起误解。这种误解首先是对自然科学本身的误解:既然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那它就与哲学人文科学没有本质的区别了,它与神话、巫术和近代以前的科学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这就不能使人们真正把握近现代科学的本质和精神,甚至会对科学的自身发展造成一种干扰。这种误解其次是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误解。由于科学家本身不是哲学家,他们一般对存在论诠释学是比较陌生的,他们只可能知道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分别地告诉他们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他们就会认为诠释学家完全是胡说八道:严密的、精确的、实证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怎么能是“诠释学的”呢?索卡尔(Alan D. Sokal)之所以会写文章嘲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科学诠释学家,其原因正在于此。
对于自然科学家难以理解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我们也应该予以理解。这种理解不仅仅是出于宽容,而且也有着学理上的根据。自然科学方法不可能把握自然科学本身。物理学实验能够研究物理的世界,但不能研究物理学本身。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当他作为自然科学家而不是作为哲学家的时候,他是身在科学的“庐山”之中而纯粹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他因而就不能跳出科学之外来认识科学的“庐山”真面目,他无法看到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无法在存在论的层面上看到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所以,在与科学家对话的时候,我们必须申明:就方法论和方法而言,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科克尔曼斯(Joseph Kockelmans)所说的“科学事业自始至终都是彻头彻尾的诠释学事业”、“在每一方面都具有诠释学的成分”、“生来就具有诠释学的成分”([16])等,只有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才是恰当的。
[ 参 考 文 献 ]
[1] 艾伦G狄博斯.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与自然》.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0.
[2] Frances A. Yates. Giordano Bruno and the Hermetic Tradition . London:Routledge. 1999.
[3] Peter Harrison. The Bible,Protestantism,and the Rise of Modern Science. Cambridge. 1998.
[4] Galilei Galileo. The Assayer (1623). from the translation of Stillman Drake in Drake S. Discoveries and Opinions of Galileo. New York:Doubleday Anchor. 1957.
[5] Richard Westfall. “The Rise of Science and the Decline of Orthodox Christianity”. in God and Nature:Historical Essays on the Encounter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Science. ed. By David Lindberg and Ronald Numbers.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6] 波普尔. 客观知识 [M].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1.
[7] 关于波普尔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可参见李章印“探照灯与数学因素——对波普尔与海德格尔科学诠释学思想的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8] Thomas S. Kuhn. “The Natural and Human Science”. in Introductory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edited by E. D. Klemke,Robert Hollinger,David Wyss Rudge. 3rd. ed. New York:Prometheus Books. 1998.
[9] Patrick A. Heelan. “Galileo, Luther, and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 The Question of Hermeneutics:Festschrift for Joseph Kockelmans. Ed. by Timothy Stapleton. Dordrecht:Kluwer. 1994. pp.363-375.
[10]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Oxford:Basil Blackwell. 1962.
[11] Martin Heidegger. On the Way to Language. Translated by Peter D. Hertz. New York:Harper and Row. 1971.
[12] 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9.
[13] Patrick A. Heelan. “The Scope of Hermeneutics in 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Science”. Studies in 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29 (1998). pp273-298.
[14] 参见Martin Heidegger. "Modern Science, Metaphysics, and Mathematics". in Basic Writings. London:Routledge. 1993.
关键词:经济学;科学;性质
中图分类号:F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3000402
1经济学科学性质之“惑”
对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争论从经济学的出现至今就没有停止过。罗森伯格指出,经济学是一门“处于纯公理系统与应用几何学的交叉点上、类似于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科学;米塞斯(L.V.Mises)认为:“经济学不是来自经验,它先于经验,是行动和事实的逻辑”,“经济学的定理不是来自于事实的观察,而是从行动的基本范畴中演绎出来的”。按照米塞斯的这段话,其认为经济学因为无法进行精确可控的实验,所以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瑞典经济学家谬尔达尔在获奖后批判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因其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
2波普尔的科学划界标准
在批判逻辑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波普尔在其自传中简单明确地提出了自己对科学的划分标准:可证伪性。从逻辑上来说,每次的实证描述都只是单称描述,而一个全称陈述的理论是不可能被一个个的单称陈述所证实的。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定之一:资源是稀缺的,我们可以从对某种资源的观察得出结论来证实“资源是稀缺的”这一假定。但是我们是不可能穷尽世界所有种类的资源是否稀缺来证明这个假定的。因此它是不可证实的。但它却有被证伪的可能性。我们或许可以找到这个假设的反例,从而推倒这个假设。但是人类发展至今,还未能找到什么资源不是稀缺的,因此这个假设暂时未被证伪。但是它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就是命题的可证伪性。可证伪性正说明了科学的科学性。波普尔从这个角度说明,科学的分界应该是可证伪性。此外,对科学性质无任何争议的物理学,有存在无法实证的假定,例如物理学中的随机性假定。
3经济学的客观性
3.1关于客观性
科学的客观性并“不是建立在脱离了科学家个人的价值判断采取超然态度的基础之上的”,这是波普尔的前提观点。由于科学的客观性在于科学方法的公共性质,所以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各种偏见的社会科学家们正是在充分彻底的讨论中产生出客观性。所以,相信自然科学家的态度比社会科学家的态度更客观,这是完全错误的。人们之所以认为社会科学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是因为他们将以前自然科学的标准强加于社会科学的后果,是对客观性本身的误解。我们应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考察客观性问题,而不是去注意研究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有何不同的问题。“与此相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不是建立在科学家们的不带偏见的心境的基础上,……建立在科学事业的公众性和竞争性的事实……客观性建立在相互的理性批评,建立在批评的方法,批评传统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出,波普尔认为的客观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不同。他认为科学的客观性是方法的客观性,而不是内容的客观性。
3.2关于经济学预测不准确
经济学家预测的不准确性是受人们诟病的一个方面。历史决定论者主张:在经济科学中不可能建立起客观性。其根据之一就是预测具有自我实现和自我毁灭的双重效果,波普尔把这两种效果总结为俄狄浦斯(Oedipus)效果。具体来说,这种效果也就是指预测既可以成为引起某事件的原因,也可以成为阻止该事件的原因。如果经济学家有意图的进行预测,那么,他就要按照自己的爱好和自身的利害关系来进行行动。这种价值判断就会影响预测本身的内容,给预测内容的客观性和研究成果的客观性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害。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曾经说过,在他认识的人里,很少有因为根据经济预测采取行动而赚钱的人,倒是有不少靠卖经济预测赚到了钱。
但是,波普尔认为俄狄浦斯效果属于科学的处理操作内部的事情,即预测的准确与否不能成为一种理论是否成为科学的衡量标准。乔治•荷曼斯(GC.Homens)也认为:有效性和精确解释等科学构成因素虽然说对一门科学而言极为重要,但它们只是社会科学的目标而不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乔治•荷曼斯(GC.Homens)举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为例:虽说它并未精确地叙述进化的过程,也未从其理论中引申出有效的预测,但没有任何科学家会否认进化论在科学界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现代遗传学的贡献。
3.3关于经济学受经济学家意识形态影响
人们普遍的看法是:在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比较容易保持“价值中立”,而在经济学中,研究者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很难保持“价值中立”。经济科学中没有普遍的永久性的法则,而自然科学中却有。罗宾逊夫人坦言:经济学的著作中几乎找不到不包含自己主观性偏见的论述。
从波普尔对科学的客观性的看法可知,经济学常受到的关于阶级属性的质疑是无意义的。因为经济学的客观性在于其研究方法的客观性。经济学发展到今天,不管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其研究方法在任何制度、任何意识形态的国家里都是可以借鉴的。在经济学的方法上,是无阶级意识之分的。因此,对经济学的阶级属性的质疑是对经济学不公正的对待。至于部分经济学家的带有阶层性质的,“巧”借客观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的为某个阶层服务的经济理论,那就是那些经济学家个人问题,而不能成为论证经济学不是科学的论据。
4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性
4.1研究对象
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上,普遍的看法是,社会情况比自然情况更加复杂――这在经济学科的研究中不胜枚举,计量经济学者更是常常为变量的选取与舍弃而大伤脑筋。也因此,认为经济学没有自然学科诸如物理学那样的客观性。波普尔认为这种偏见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我们往往把不应比较的事情加以比较,即具体的社会情况和人工隔离实验的自然情况。二是一个古老的想法,认为社会情况的描述必须涉及有关的每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乃至生理状态。他认为,这种看法是一种曲解,是不加思考随波逐流的一种看法,“社会科学不但不如物理学那么复杂,而且具体的社会情况一般说也不如具体的自然情况那么复杂……”。波普尔的话可以这样理解,经济学中的经济现象分析,不必考虑进社会全部的因素,我们能够建立一些简单的模型来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而这种简化的模型与自然科学的模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事实上,在自然科学的模型中,我们同样不可能完全的掌握所有的变量。而那些普遍的自然科学研究对象可以更简化,乃至可通过实验来模拟,由此认为自然科学更具客观性的看法只不过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更具深厚的传统罢了。经济学和自然科学进行模型分析和应用的困难只是程度问题而并不是性质问题。
4.2科学发现方法
除了提出理论的划界方法这一对经济学有利的论断之外,波普尔在理论发现的看法上也有力支持了经济学是一门科学的观点。在波普尔看来,科学发现的方法是试错法。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应该是坚持试错法,他们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理性是可批判的,因而在可错性这一点上没有本质的差别。经济学中,从古典经济学派,到凯恩斯学派,再到新古典综合派,无不说明经济学是在问题的不断提出、解决过程中发展的。二战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正是为了解决当时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而产生的。经历了约40年的统治时期,资本主义进入滞涨发展阶段,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也渐渐地失去其威力,于是新的学派出现。经济学在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发展流派恰好体现了经济学理论的发现遵循着波普尔的科学发现公式,这一点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
4.3经济学发展现状
波普尔指出:“所谓科学学科不过是以人工的方式划分的问题与尝试性解决方法的混合物,真正存在的是问题和科学传统”。由此我们甚至不应该太过注意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划分,这可能只是一种传统的偏见。确实这一看法也是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现实,随着自然科学家的新论点和文化研究的兴起,“从根本上破除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两个超级领域之间的组织分界”。许多科学家都承认不仅两个领域的彻底区分是不可能的,就是对“对社会科学知识所作的鲜明制度性区别也具有相当大的人为性”。
5总结
波普尔的科学哲学观点,应用在经济学的科学性质上,从科学的划界标准,研究对象,到科学发现方法等方面都可以得到论证,可以得出经济学是科学这一结论。另外,经济学发展至今,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由于其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更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人口经济学等新兴交叉经济学的兴起,更是说明了经济学和自然科学的不可分割性,他们在科学性质上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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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分类;体系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307-3612(2006)11-1453-04
1 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及分类研究沿革
20世纪90年代尽管国家已将体育科学归属于社会科学,但体育科学领域许多专家,还有科学学科研究的有些专家对于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及分类问题都提出了异议,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研究成果。
田雨普认为体育科学是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综合科学,其学科体系由基础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技术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专业技术3个学科体系组成(图1)。
熊斗寅认为体育科!学隶属于科学体系中的“技术科学”。学科体系分为体育自然科学类、体育管理科学类和体育社会科学类(图2)。
胡晓风认为体育科学学科体系由体育社会学学科、基础学科、运动学学科3大类学科群组成(图3)。
198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卷中,体育科学分支学科共有12个,即体育学、运动学、运动形态学、运动解剖学、运动人体测量学、运动局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心理学、运动医学、运动训练。对上述学科划分为3个层次和3大类(图4):第1层次是体育学,第1层次向第2层次过渡的学科是体育哲学和体育情报学,第2层次是体育基础学科、运动技术学科和体育社会学科3大类,第3层次是下属各门学科。
徐忠、屈世琼认为,体育科学是属于一门综合性科学,与自然科学、人文、管理科学、交叉科学综合融合而构成了体育科学学科群。从而提出体育科学体系结构为6个学科群:哲学方法学科群、人文社会学科群、自然生物学科群、运动科学学科群、管理信息学科群、交叉边缘学科群(图5)。
王续琨、刘永振认为:“体育科学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包含众多分支学科、边缘学科,介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对体育科学分类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将体育科学的分支学科、边缘学科区分为5个群组(图6)。
邵伟德、马楚红在“体育学科分类体系的科学性探讨”一文中认为体育科学简单地归为社会科学不够合理,并指出了在体育学科分类时需注意的4个原则:科学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实用、可行、方便性原则,统一性原则,由此而提出体育学科分类体系的构想图(图7)。
罗加冰对体育新学科进行了分类:体育自然科学类新学科,体育社会科学类新学科,体育管理科学类新学科,体育人文科学类新学科,体育综合科学类新学科(图8)。尽管是新学科分类,实际是他对体育科学学科的分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与意义。 上述关于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及分类研究后继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科学学科分类研究
科学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和知识体系,是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和反映。科学结构与它所反映的客体结构即整个客观世界的结构是一致的。我国对科学学科体系的探索,有二元论、三元论和多元论之争。二元论即认为科学学科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三元论认为科学学科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多元论认为科学学科分为许多学科体系。恩格斯早在1874年提出对科学分类的观点:“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的分类和排列,并将科学分为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及地理学6类。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根据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认为整个客观世界从自然界发展到人类,同时出现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由此而提出科学大厦由自然科学、人体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科学、系统科学6大部分组成。陈文化等学者依据“自然一人一社会”的演化次序与科学本身的“固有发展次序”有内在的联系,认为科学学科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三大门,并构建了现代科学体系――以人文科学为主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两翼的立体结构。由于当代跨学科的广泛研究,出现了许多交叉性学科,如运筹学、环境学、人才学、管理学、信息学等,许多新学科的学科属性属于综合性,难以隶属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这3大科学,更难以涵盖如雨后春笋日益冒出的大量复杂性、综合性的新学科,因此,必须有一门科学学科可以涵盖不隶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外的一门学科――综合学科。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学学科已发展成约有5550门学科,其中非交叉学科约有2 969门,而交叉学科总量已达2581门,占全部学科总数的46.58%。交叉学科仅在100年左右增加的学科数量就占总学科数量的一半,并继续呈迅猛增长势头。有的学者将管理科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并列,并将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归属至管理科学内,这是不妥的。追究管理科学,实际它介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是一门多学科融合的综合性学科,理应隶属于综合科学。特别现有许多交叉新学科根本没有管理的属性,按科学逻辑性无论如何也不能隶属于管理科学,只有将管理科学和许多交叉新学科隶属于综合科学才比较合理,而不能将交叉性综合学科归属于管理科学。这一隶属关系不能颠倒。本人认为,现代科学学科应分为4大类学科相对比较正确,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综合科学(图9、图10)。
3 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及其分类研究
对于体育科学学科属性,刘仲林在《现代交叉科学》一书中指出,体育科学是一门由生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力学等20多门学科的渗透融合,广泛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声像技术、遥控技术等现代技术的一门综合学科。国外专家研究认为,一个运动员成绩的提高是素质、体质、机能、心理、战术、技术、智力等150多个因素综合效应的结果。社会中的体育现象和运动中人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体育科学的跨学科性和综合性。但体育科学的综合性又不是各个学科研究结论的简单相加,而是运用各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取得各种参数进行综合运算,以得出比较全面的结论。随着体育科学的迅猛发展,其综合性属性越来越凸显。俄罗斯体育科研的综合试验台,可对人的运动能力进行学科问的综合性基础研究。遗传学家、教育家、生物力学家、生理学家、生物化学家、心理学家、计算机专家可在统一的试验对象身上进行分子的、亚细胞的、细胞的、各器官的、各系统的以及整个有机体的试验研
究。在综合监督训练过程中可运用近300种检测演技的方法,检测出3000多种训练水平参数,在总训练时间中约25%的时间用于进行各种检测。因此,有人称之体育是现代科学技术的窗口。体育的许多方面研究,都走到了科学的研究前沿,如检测运动员兴奋剂方面研究,运动生物力学方面研究,运动免疫学方面研究,运动康复研究等等,都与相关学科或母系学科的前沿科学研究并驾齐驱。可以说,在体育方面通过一系列实证,证实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综合性科学方面的许多具体学科内容。体育科学学科有十足的理由分为4大类:体育自然科学、体育社会科学、体育人文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隶属于体育自然科学类学科有:运动解剖学、人体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等;隶属于体育社会科学类学科有:体育社会学、体育产业学、社会体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法学、体育人口学、体育传播学、体育教育学等;隶属于体育人文科学类学科有:体育史、体育心理学、体育哲学、体育美学、体育科学学等;隶属于体育综合科学类学科有:体育控制论、体育信息论、体育系统论、体育决策学、体育运筹学、体育环境学、体育人才学等。因此.体育科学隶属于科学学科体系中的综合科学是非常正确的学科归属。
而国家将体育科学归属于社会科学,是否符合科学逻辑?首先要了解分析社会科学是一门什么学科?社会科学是一门以社会为研究的知识体系。我国的《辞海》中说:“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社会科学的性质与其研究对象本身的规定性是直接同一性的。社会科学的任务是揭示并阐明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等。从学科研究理论可以准确地告诉我们,科学的内在的直接同一性和逻辑辩证关系是学科分类的依据与方法:体育社会科学的母学科是社会科学,体育自然科学的母学科是自然科学,体育人文科学的母学科是人文科学,体育综合科学的母学科是综合科学。国家将体育科学归属于社会科学,依据科学学科的内在逻辑,体育科学是难以分化出体育自然科学、体育人文科学、体育社会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的,而现实的体育科学恰恰能科学地梳理出体育自然科学、体育人文科学、体育社会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这些难道社会科学能包容得了吗?即使硬包容着体育自然科学、体育人文科学等学科,这本身就违背了科学的内在逻辑性及其分类原则,产生了严重的自相矛盾和错位现象。因此,硬将体育科学归属于社会科学是“牵强附会”的,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更是扭曲了体育科学的本质。随着近几年科学理论专家对科学学科分类研究的深入及其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积极影响着体育科学学科研究的深化,逐步取得明朗化的研究进展。
我们研究认为,体育科学学科属性是综合性科学,是隶属于科学学科体系中的综合科学;体育科学学科分类类似于科学学科分类,是“大科学”学科体系的“缩影”,同样分为4大类:体育自然科学、体育社会科学、体育人文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图11)。从图12可清楚地看出4个方面的学科群,而且在不断地发展和庞大。仔细研究体育科学下属4大学科,各学科发展“势均力敌”。本研究为什么将田径运动(学)、球类运动(学)、体操运动(学)等运动技术学科隶属于体育自然科学类,这是因为体育自然科学是涵盖着体育的“自然世界”。这些运动技术学科的本质都是具有自然科学属性。从田径的跑、跳、投到刘翔奥运会得金牌的神速跨栏动作;从篮球、排球、足球的跑、跳、投到姚明的扣篮等以及俄罗斯名将涅莫夫单杠上6个空翻抓杠动作等等运动技术,无不显示出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营养学、运动生物化学等方面的知识特征,显示出运动技术科学的前沿科学知识,都是显示出自然科学知识的属性,应该隶属于体育自然科学中的分支学科。这些学科还够不上资格与体育自然科学、体育社会科学、体育人文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相提并论的一门学科。田径运动(学)、球类运动(学)、体操运动(学)等运动技术学科,这些成熟学科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应该规范学科名称,在后面加上“(学)”。
目前,国家颁发的许多文件和权威性杂志里都认为体育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科学。在2004年10月20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中指出,“体育科学是综合性科学,实施科教兴体战略包括繁荣发展体育自然科学和体育社会科学两个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离不开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2005年《体育科学》杂志编辑部在第1期版2的序言“开拓创新任重道远”中指出:“《体育科学》杂志记录了这20多年来中国体育科学发展的成长历程。记得在本刊创刊之初,学者们曾就‘体育’的科学属性进行过热烈的讨论。而今,这种争论也是不争自明:因为随着科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体育科学研究的广度、深度和研究的手段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体育既与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基因纳米技术等当今世界的热点科学与技术有着不解之缘,又与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人文地理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体育科学,已发展成为一门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性的交叉学科。”
4 结论
一、自然辩证法的课程定位及学习的作用
自然辩证法从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角度出发, 研究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揭示了自然和科学技术、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它是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是构成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门课程不但把科学当作是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揭示其中内在的规律,也研究其紧密相联系的技术,涉及包括哲学、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政策等多个领域,是关于自然和对于自然认识和改造的哲学。这样一门课程对大学生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学习自然辩证法是为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高辩证思维能力;了解自然发展的整体图景,从宏观上把握自然发展变化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础和核心,是自然辩证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整体上、从相互联系中揭示了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通过学习自然辩证法,可以正确认识人类自然观的历史发展过程,明确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科学性,认识到它所揭示的辩证法规律。
学习自然辩证法是为了从总体上了解自然科学,掌握科学技术的地位与作用,促进科技的迅速发展。通过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助于大家把所学的各门具体自然科学知识联系起来,深入到自然科学更本质的问题。这样也助于我们树立辨证唯物主义自然科学观,就能够更好的理解我国科技发展的模式,方针和政策的精神,自觉按照实际情况,正确执行方针,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并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学习自然辩证法是为了系统的掌握自然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规律,从而有利于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是从哲学高度对各类具体方法加以综合与概括。这样不仅可以使大家在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之外,增加了关于方法论的理论知识,还可以使大家在观察问题、认识问题、思考问题以及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上,都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高度。
二、自然辩证法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自然观的集中体现。“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它通过对自然科学历史的阐述和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研究, 深刻揭示了自然科学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最新成就进行了极其广泛、深入的研究, 发现了其中的发展规律,进而提出了自然辩证法, 而这种发现又坚定地证实了的科学性。这种证明与被证明的关系是整个这个开放发展体系的重要的实证基础。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实践活动,是在理论指导下展开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的教育, 体现了真理性和阶级性的统一。我国当前发展所面临最大的障碍就是生产力水平较低。只有加大对科技研究的投入力度,率先发展科技,提高科学技术,才能切实提高生产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通过学习自然辩证法,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理念和科学精神, 从而全面提高我们大学生的素质水平。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因此,学好自然辩证法,掌握其内在规律和方法,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是十分有益的。
三、通过学习自然辩证法对大学生产生的教育价值
关键词:自然界;辩正自然观;自然科学;辩正本性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3-0228-02
收稿日期:2013-08-19
作者简介:黄柳(1992-),女,安徽六安人,本科生,从事理论研究。
一、运用整体论的思维方式来研究自然观的整体特性
恩格斯在《导言》中集中解决的问题是自然界的辩正本性,创立了辩正自然观,辩正自然观的整体性就表明了自然界的辩正本性。也就是说,恩格斯在提出辩正自然观时,首要的是运用整体论的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考察辩正自然观的整体特性。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任何事物的整体性都标志着事物的根本特性、基本特性或主要特性的,抓住了事物的根本特性,也就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或实质。这对于辩正自然观的考察也不例外,从整体论上思考就会抓住辩正自然观的根本特性。
从整体论的思维方式出发,一方面要考察自然界,另一方面要考察辩证法。而要揭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最终归结为实现自然界与辩证法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把自然界与辩证法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有可能揭示出自然界的辩正过程和辩正发展。在此之前自然界与辩证法是分离的,取代辩证法地位的是形而上学,不管是近代的形而上学自然观,还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然哲学,最后都导致在自然界对辩证法的否定。这样恩格斯要确立辩正自然观,从方法论上看就是要实现自然界与辩证法的结合和统一。
二、以自然科学作为中介来达到自然界与辩证法的统一
要实现自然界与辩证法的结合和统一,恩格斯运用了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这就是选取了一个中介因素——自然科学,它既跟自然界发生联系,又跟辩证法发生联系。或者说自然科学之所以能成为中介,是由于自然科学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所决定。如果说自然科学尚在哲学的母体之中,哲学与自然界是直接发生关系,那么当自然科学独立后并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就产生了自然科学与自然界的关系,同时也产生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但是由于自然科学存在于这两种关系中而形成两个层次关系,即自然界与自然科学是一种层次关系,自然科学与哲学又是一种层次关系。而且哲学位于自然科学层次之上,自然科学处于自然界层次之上,于是哲学、自然科学、自然界三者之间形成以自然科学为中间层次的关系,哲学就通过自然科学这一中介与自然界发生关系。这样,自然界与辩证法的关系,实际上是自然界与哲学的一种关系,并且要通过自然科学与自然界的关系来解决。换句话说,辩正自然观的确立要通过自然科学对哲学的作用来解决,而这种作用就是作为中介的自然科学的运用。
自然科学的中介作用是由自然科学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但它不是研究整体自然界,而是研究自然界各个不同领域,它所获得的成果是对自然界各个不同领域特殊规律的认识。辩正自然观是研究整个自然界的,研究自然界的一般规律。这样无论从研究对象和研究成果来看,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自然界中实际存在的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自然界中实际存在的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或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并且直接存在的形式是具体的、个别的所以说一般与特殊或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实际统一于特殊或个别之中。这样自然科学对哲学的中介作用,就表现为如何从特殊上升为一般,通过特殊的自然科学规律来论证辩正自然观的普遍规律、揭示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自然科学作为中介,把自然界与辩证法统一起来来揭示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
三、自然界的辩正本性及其论证
既然以自然科学为中介,把自然界与辩证法统一起来揭示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那自然界的辩正本性到底是什么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就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自然界是不是存在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呢?这就要使自然界与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统一起来。恩格斯就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论证自然界的辩正本性,揭示出自然界的各种物质存在的物体之间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
(一)天文学成就中反映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
1755年,康德发表的《宇宙发展史概论》中就提出了天体形成的星云假说。指出太阳系及一切恒星都是由原始星云在引力和斥力的作用下逐渐凝聚而产生的。原始星云的细小物质微粒在引力作用下相互转动着的扁的云状物中较大的团块就凝聚成行星。恩格斯从康德的星云假说中看出:“关于第一次推动的问题别取消了;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1]“是从哥白尼以来天文学取得的最大进步。认为自然界在时间上没有任何历史的那种观念,第一次被动摇了。”[2]但是当时大多数自然科学家仍受形而上学观念的影响,康德的著作并没有引起注意,对自然科学和哲学也没有产生直接影响。
直到1976年,法国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拉普拉斯出版了《宇宙系统论》,提出了灼热星云假说,并从数学上作了论证。认为高温旋转的星云由于热量辐射到宇宙空间而逐渐冷却收缩,星云越来越成为一个圆盘的星云块,生成一圈又一圈气体环,由于相互吸引形成团块,最后形成行星,星云的中心部分形成太阳。直到这时康德——拉普拉斯的星云假说才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间占统治地位。以后天文学家获得的一些材料表明假说还不够完善,但是生成和发展的思想却由此在天文学中得到了公认。
(二)地质学成就中反映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
1830—1833年英国地质学家渐变论者赖尔的《地质学原理——参照现在起作用的各种原因来解释地球表面过去发生的变化的尝试》一书指出,通过风、雨、河流、海浪、潮汐、火山、地震等因素说明历史上所发生的各种变化,认为地球的历史在时间上是连续的,现状是以前变迁的结果。变化的原因是由一系列微小的、缓慢的变化积累起来的,而不像灾变论者居维叶所说的那样是全球性的灾变造成的。赖尔的地质学成就说明:“不仅整个地球,而且地球今天的表面以及生活在其上的植物和动物,也都有时间上的历史。”[1] 对此,恩格斯指出,尽管赖尔的观点也有缺陷,但赖尔却是“第一次把理性带进地质学中,因为他以为地球缓慢的变化这样一种渐进作用,代替了由造物主的一时兴发所引起的突然革命。”[1]
(三)物理学成就中反映出自然界的辩正本性
19世纪三四十年代,物理学的最高成就就是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恩格斯指出还有英国的焦耳和格罗夫也在这个期间提出。它表明“一切所谓物理力,即机械力、热、光、电、磁,甚至所谓化学力,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以相互转化,而不发生任何力的损耗”[1],自然界物质运动的“相互联系和转化已经被证明”,“运动着的物质的永远循环是最终的结论”[1]。对于这一定律的哲学意义,恩格斯指出:“如果说,新的发现、伟大的运动基本规律,十年前还仅仅概括为能量守恒定律,仅仅概括为运动不生不灭这种表述,就是说,仅仅从量的方面概括它,那么,这种狭隘的、消极的表述日益被那种关于能的转化的积极的表述所代替,在这里过程的质的内容第一次获得了自己的权利,对世外造物主的最后记忆也消除了。”[2] 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运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不断转化的过程”[3],而且“转化过程是一个伟大的基本过程,对自然的全部认识都综合于对这个过程的认识中”[2]。
因此,通过这些自然科学成就所揭示出来的自然界的辩证法的整体特性是自然界的一切东西都产生、消逝、运动、变化、发展、联系、转化、统一之中,进一步概括升华就会得出自然界的普遍联系——永恒运动的辩证法特性。表明“整个自然界是作为至少在基本上已解释清楚和了解清楚的种种过程的体系而展现在我们面前”。
恩格斯通过自然科学及其成就实现了自然界与辩证法的结合、统一,揭示了自然界的辩正本性:普遍联系——永恒运动,并对辩正自然观的“基本点”给出了完整表述:“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1] 恩格斯这一表述是就其辩正自然观的“基本点”说的,这里的“基本点”实际指的是中心、核心,即辩正自然观的中心、核心是永恒运动。从辩正自然观的整体性质是关于自然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见解中可以看出,辩正自然观的基本点所强调的只是辩正自然观关于自然界的辩正本性的一个方面——永恒运动。之所以要突出这一点,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恩格斯是针对形而上学自然观“这个总观点的中心是自然界绝对不变这样一个见解”说的,辩正自然观和形而上学自然观截然相反,中心是自然界的永恒运动。第二,普遍联系也是自然界的一个整体特性、辩正本性,但是自然界的这两个辩正本性——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从逻辑关系看,普遍联系应该是逻辑在先的,所以仅仅承认普遍联系还不能最终使辩正自然观与形而上学自然观区别开来,还必须在承认普遍联系的前提下,承认这些普遍联系的东西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永恒运动。第三,自然界的永恒运动不仅仅以普遍联系为前提,而且它本身就包含着普遍联系,永恒的运动表现为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这本身就是一种相互依赖、普遍联系的显现。
参考文献: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2-16.
关键词:社会科学;定性;定量;融合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25-05
一、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
所谓定性就是要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理论思辨研究,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所以有所区别,就在于他们内在的本质不同,“质”所表征的是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定性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要深入社会现象之中,通过身临其境的亲身体验,建基于对原始研究资料的收集,对研究对象进行“情景化”、“主体间性”的意义解释。社会科学之中的定性研究,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色。
(一)自然主义式的探究
从自然主义的研究传统来看,定性研究应当在一种自然情景之下进行,社会科学所面对的,是人类的社会生活世界,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世界之中的个人及其行动都是包含动机、包含意义的,对社会中的个人及其行为所进行的研究,离不开其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要想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有一个准确的理解,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就需要与之进行接触、交往,对各种社会事件、社会事实进行观察和描述,与研究对象进行交谈,了解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背景,在研究对象所处的“自然背景”之下,对其“本来面目”进行研究,从而才能对社会生活世界中的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机、意义形成准确的理解。“自然探究的传统还要求研究者注重社会现象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对所发生的事情进行整体的、关联的考察。在对一个事件进行考察时,不仅要了解该事件本身,而且要了解该事件发生和变化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该事件与其他事件之间的关系。”[1]在定性研究之中,对任何事件的理解都不能脱离开其所处的环境,定性研究之中的理解要涉及构成社会整体之中的各个部分之间的互动关系。
(二)对“意义”的理解
社会整体是由充满个体性、主观意识的个体组成的,所以要想把握社会现实、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就必须注重对社会个体的行动及其主观意识、个人经验和意义等进行理解、领会。在韦伯的理解社会学之中,他就十分强调“理解”在社会学的研究之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认为“社会学指的就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2]
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对那些富于个性色彩的主观意识、个人经验和意义进行研究的时候,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会发现,难于找到一个像自然科学研究中的那种普遍适用的统一研究模式对复杂多变,充满个性化、特殊性的社会生活世界进行研究,所以他们会更倾向于采用亲身体验的研究方法进行观察、描述,从而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准确理解,通过这种理解来准确把握人类社会生活之中的意义。在对研究对象的“意义”进行理解的时候,必须要刨除研究者自身的先见、偏见,以免使理解产生偏差。这种抛弃先见、偏见的主张,在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当中也是有所体现的。
胡塞尔的现象学,强调“本质直观”,主张人类要面向事实本身,挖掘现象背后的本质所在,现象学所要研究的现象,已经不再是那种感官知觉意义之上的现象,不是那种实证主义中所指的经验层面之上的现象。“现象学所反对的是‘自然态度(natural attitude)’式的假说,即在习惯上相信实在的本质先于研究之前的假说。基于这种原则,现象学在方法论上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即‘中止判断’。其含义是,研究者在研究现象时,不要以任何假设或信仰为前提,而要‘中止’一切有关‘生活世界’的‘自然态度’。”[3]45所有的先见、偏见等都要被刨除出去,再对研究对象进行描述,对其进行准确定性,从而发现人类生活世界之中的本质所在。定性研究方法,强调对质的规定性方面的考察,强调对事物整体性质方面的断定、把握,要想达到对研究对象真实本质含义的领会,单靠个人的感觉经验是不行的。受现象学的理论影响,我们会发现,人类要面向生活世界,对社会生活进行研究,就必须要注重考查现实生活世界中那些意义层面的东西,对这种意义的定性研究,要靠动态的描述和理解,比如想象的方法、移情的方法等。
(三)不断发展演化
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管是研究对象还是研究者本身,都处在发展、变化、演变之中,“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之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双方都可能会变,收集和分析资料的方法会变,建构研究结果和理论的方式也会变。”[4]社会科学的研究所面对的是形态各异、且呈现复杂性、突现性特征的社会实体,对这种复杂实体的定性研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的研究过程,“这种观点决定了定性研究不是静态地而是动态地来对待和分析社会实在,把它看作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僵死的象征。定性研究方法强调社会实在是一个变化过程的本质意义就在于:突出了社会实在的本质而不是现象,注重了社会实在的整体性而不是个体性,表明了社会实在的连续性和层次性而不是间断性和孤立性,从而强化了定性研究方法的理性的约定而不是经验的描述。”[5]
正因为定性研究是一种动态演化的发展变动过程,也赋予了定性研究一定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在定性研究之中,无法逻辑地预设研究步骤,也无法预设研究结果,没有预设的约束和限制,也就使研究者能够在定性研究的过程之中,不受既定研究框架的约束,进行不断地发现和创新。
(四)归纳法的使用
定性研究主要采用的是一种归纳的方法,在定性研究之中,研究者要亲身体验、深入实际,尽可能全面地了解研究对象各方面的情况,理解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习俗,也就是说站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之中,通过收集研究资料、分析资料,在对资料的归纳、分析中,提出理论假设,进而还要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对理论进行检验。也可以说,在定性研究中,运用归纳法收集资料、提出理论假设、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这些都是相互交叉,在同一个过程的不同方面得以协调的。
二、社会科学中的定量研究
与定性研究方法不同,定量研究方法则是一种运用数学、统计等量化分析方法、手段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的方法,主张使用这种研究方法的学者认为,从社会现象、事件的数量方面入手进行研究,以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那种量化关系,由此得出科学性、客观性的研究结果。
(一)定量研究的实证主义思想来源
定量研究的方法主要来源于自然科学,它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严密性、概括性等客观性的特点,定量研究方法注重以数据资料、统计分析为基础,主张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进行量化研究,得出具有数量关系特征的研究成果、结论。虽然在定量研究方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始终伴随着和另一种定性研究分析方法的比较,但至今,在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中,这种带有实证主义特点的定量分析研究方法,仍然在被普遍使用着。在遵循实证主义研究传统的定量分析研究方法中,认为唯有进行像自然科学中所普遍使用的那种数量化的分析、统计计算,所得出的社会科学结论才够“硬朗”,才够“科学”,才具有强说服力,而那些非定量化的分析都应当被排斥在外。定量研究分析方法的特点表现在,对数据统计、量化分析的依赖性,研究结果的精确性,研究过程的可重复性等。
定量研究方法的创始时期,应当从17世纪的下半世纪开始,从那时起,便有一些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强调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要注意定量分析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并指出,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仅仅使用定性研究方法,还应当补充以实证定量研究。
英国学者威廉·配第(Willian Petty,1623—1687年),是政治算术学派的创始人,这一学派是于17世纪在英国开始兴起的。配第在1690年出版了一本叫做《政治算术》的书,光从这本书的名字中,就可以看出很浓重的定量研究色彩,将社会科学学科——“政治”,与“算术”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其对定量研究方法的重视。威廉·配第在书中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大量地使用数字、重量和尺度等能够量化的词汇来进行表达并加以比较,运用统计分组、推算、图表法等定量方法和平均数、相对数等统计指标来分析英国的社会经济状况。他在此书的序言中写道,“用数字、重量和尺度来表示的展望和论旨,都是真实的,即使不真实,也不会有明显的错误。”[6]由配第所开创的政治算术学派,其显著特点之一就在于,要对社会经济现象、事件背后的规律以一种数量化的方式来给予显现,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在研究方法上,政治算术学派强调采用数字、重量、尺度等表现与比较的方法,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推算,配第本人甚至被称为是将经济学数学化的鼻祖。
在注重定量研究的潮流趋势之下,随着统计学学科本身的快速发展,在社会科学的定量研究之中,便开始大量使用统计学的定量研究方法,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社会学的社会调查统计研究之中,“最典型的案例是英国约翰·辛克莱(John Sinclair,1754-1835年)的统计社会调查。1791年至1799年,辛克莱发动宗教界人士为调查人员,对881个教区进行了统计性社会调查,他编制了116个项目的调查表,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此期间他编写出版了21卷本的《苏格兰统计报告》(1791-1799年)。辛克莱的统计性社会调查在欧洲许多国家影响很大,尤其对欧洲许多国家的人口普查影响更深。英国自1801年起,便开始经常性的人口普查,并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辛克莱的工作是早期社会现象定量研究的一个范例。”[7]统计学的定量研究方法除了应用在对人口的数量调查研究之中,还被大量应用到其他研究之中。例如使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对社会生活之中的各种现象:自杀、犯罪等等进行研究,经过统计学上的测量、分析,在对大量类似的社会现象进行实证量化处理过程之后,得出包含某种规律性的社会科学结论。
实证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便是社会学研究领域之中运用定量研究方法的重要经典。此书是迪尔凯姆于1897年出版的著作,他以社会生活之中的大量自杀现象为研究对象,对各种自杀现象、事件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为社会学理论研究之中的定量研究方法传统树立了典范。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定量研究是以特殊的形式化语言为主导方式,以自然科学的推理和证明模式为基础,以实证性求解难题为趋向的研究方法。这意味着定量研究方法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以自然科学的逻辑和程序为范式的认识论标准,并且这一标准对任何具体的研究过程来讲,都被认为是先验地有效的和预设地真的。换句话说,先验的预设条件与经验的数学描述的统一构成了定量研究方法的实质。”[8]社会科学之中的定量研究方法具备一些鲜明的自然科学、实证主义特征,诸如客观性、精确性、数量化等。在以数学、统计学为研究方法基础的定量研究之中,总是首先强调研究者要搜集大量能够被量化的数据资料,要把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所研究的社会现象、社会事件全都变成可供量化处理的数据,力图通过对这些数据资料的分析,揭示各种社会现象、事件背后那种靠数量关系维系的特征,经过定量研究之后得出的研究结果、结论通常也都会以一种具有自然科学色彩的计算公式、图表等形式来进行表现。从这一点上来讲,定量研究的量化分析方法,会使社会科学的研究更靠近自然科学,带有实证主义的特点。定量研究的明显优势就在于它可以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做出数量级别上的精确描述,能够采用量化分析模式,以一种自然科学的量化指标,通过直观的数据来显现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事件中的特征和差异。以数学语言、逻辑语言或是今天的计算机语言为基础进行的定量研究,会使研究结果更加具备严密性和精确性。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借助于计算机的辅助计算,可以加速研究工作者对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迅速得出精确度较高的计算结果,也大大便利了社会科学中的定量研究程序。
无论人们采用哪种自然科学方法在社会科学之中进行定量研究,从定量研究之中得出的结论都是为了便于人们揭示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事件背后的因果关系,找到社会生活世界之中的规律,人们可以利用通过定量研究获得的这些对社会的规律性知识,确定性结论来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定量研究方法的精确性、客观性等实证特点,在人类对未来社会发展进行预测之时,就会显现出鲜明的优势。经过量化分析得出的那些数据、信息、资料,也便于人们在短时间之内对事物获得直观简便了解,而不必在各种纷乱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事件之中浪费时间,直接就可以在经过定量研究得出的数量分析结论之上进行预测。但是,社会科学中所进行的预测并不都是数量方面的定量预测,在社会预测之中也要包含定性研究的内容,而精确的定量分析预测可以为定性研究、定性预测提供更加精准的参考数据、资料,从而使社会科学中的预测更加具备精确性、科学性、客观性,而不是仅凭主观经验、直觉判断对社会的未来发展妄下结论。
(二)定量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运用
1.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
毕达哥拉斯学派断言“万物皆数”,伽利略也曾说过“自然之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数学研究方法具备一种实证主义的鲜明特征,它具备逻辑上的严密性,经过数学方法推论出来的结论又具备可靠性,能够被广泛使用到其他学科当中,数学中的公式、定理都是经过严格的逻辑论证、证明的,这可能也是数学能够得到比其他学科更多的尊重、重视的原因所在,经典科学理论大厦的建立离不开数学工具的可靠分析、证明,自然科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树立起来的那种严谨、缜密、精确的形象,都是有赖于数学工具的辅助的。
数学研究方法在自然科学中本身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实证研究方法,它能够从量的角度来研究、反映客观世界及其各种研究对象背后的规律,虽然不能武断地说,所有自然科学中的所有研究都能够用数学的方法来进行分析、解决,但是历史事实已经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从伽利略时代开始,数学被引入了自然科学的研究之中,确实取得了很显著的研究成效。在自然科学中,科学家们通过对自然事件、自然现象的数学化研究、处理、建模等,对之进行理性的分析、研究、推理,从而获得关于因果性规律的知识,得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确定性结论,甚至能够进行精准的控制和预言。这种数学化的定量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中也获得了普遍的应用,社会科学也想借助这种定量化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使自身变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硬”科学。于是人们除了使用数学工具来从事对自然的研究和认识工作以外,也将数学方法引用到对社会经济的研究当中。
有人把经济学称作为是社会科学中的“王冠”,原因可能就在于,在经济学中大量应用了可定量化研究的数学模型,以这种定量研究的实证方式来对社会中的经济生活现象、经济行为做出合理性的解释、说明,并从中引发出社会经济运行规律,指导人们的经济行为,这也是自然科学中的定量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成功运用。比如说,在马克思的著作——《资本论》中,他就特别青睐于使用这种具有实证主义特色的数学分析方法,大量地使用数学工具以论证他的经济学原理。在经济学领域当中,如果离开了以数学方法为基础的定量分析研究,那么今日之经济学的现状将是不可想象的。
经济学本身作为社会科学之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离不开数量分析、量化管理,在很多方面都需要大量地引用数学方法来进行计算、评估,有的时候还要使用线性代数、微积分等高等数学的知识。数学与经济学的交融渗透,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中新的研究课题的涌现,而变得越来越明显。甚至在经济学当中,也涌现出了很多与数学紧密相关的分支学科、边缘学科,例如经济计量学,经济预测技术等,而且数学建模的定量研究方式,在经济学领域当中也在被大量地使用。
2.统计学的方法在人口学中的运用
人口学是一门专门对人口规模、地域分布、人口构成、人口变迁等,以及影响人口变迁的各种要素进行研究的学科。人口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它的研究领域不仅仅局限在一门社会科学学科之中,而往往是与社会学、经济学、生物学甚至是人类学等研究领域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人口学的研究,能够将人类社会生活之中各种与“人口”有关的事件,如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等,都变成一种在科学研究之中能够被观察和度量的事件。这就使人口学较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能够呈现出一种更为“精准”量化研究的学科特征。
在人口学之中有两个重要的分支学科,一是形式人口学,二是人口研究。形式人口学较为关注对人口的生育、死亡、年龄结构、人口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研究,而人口研究则更多地会从社会、经济、生物等多学科的角度来对人口构成和人口的变迁进行考察[9]214。可以说,人口学是社会科学领域之中的一门重要实证学科,因为它关注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之中的人口,通过人口学的研究,能够为社会科学之中某些方面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基本人口信息事实。此外,在人口学的研究之中,通过利用统计学的定量研究方法,还能够统计出关于人口的生育率、死亡率等数据,从而为社会未来的人口发展规模、社会保障需求等提供一种预测依据。“人口学家所使用的统计方法不仅类型多而且变化快,包括路径分析(pathanalysis)、结构方程、对数线性模型、计量模型以及事件史模型。人口学中的大量研究通常都是有抽样数据(相对于总体数据)的多元框架下的统计分析,有时,一些学者应用统计模型检验来自个体行为模型的假设。”[9]215可以说,统计学在人口学的研究之中,是一种典型而又重要的定量研究分析方法。正是因为借助了统计学的定量研究优势,人口学家才能够利用由统计学提供的各种抽样数据、模型来对社会生活中人口的变化、变迁进行研究,借助于统计学方法在人口学研究之中的运用,也使人口学能够成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
现在,我们所生存于其中的世界,正处在一个人口发生巨大变革的发展时期,全球都面临着一个公共问题——人口老龄化,并且这个全球性的人口问题,对于政治、经济等的稳定发展都要产生巨大的影响。通过人口学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在这个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背后,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一是生育率的下降,二是人类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学的研究结果还预测了人类在未来社会发展之中所要遭遇的一个重要转变:全球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如果持续恶化,人口年龄结构的类金字塔结构就会发生倒转,原先占据“金字塔”结构底端的是大量的年轻人口,而位于顶端的则是人口数量较少的老年人口,而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将会越来越多,充斥金字塔结构的底层,而年轻人的人口数量在金字塔中所占据的比重则会越来越少。这种从人口学的研究之中得出的预测,现在已经在全球范围之内,引发了各国政府的重视,使他们在制定国家政策、制度的时候,要对由人口学研究领域所提出的预测给予必要的重视。
三、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融合
社会科学中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并不能用来对任何社会现象、社会事件进行量化分析,也不是社会生活世界中的所有事件、现象背后的本质性规律和关联都能够使用量化分析的数量关系、统计数字、图表表征出来。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很多微观层面,个体性事件、状态之中,还有很多具备特殊性,独特性的、不能被量化的研究现象、社会事件,不适宜使用这种定量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或仅靠定量研究方法难以取得满意、准确而可靠的研究结果。以社会学中的抽样调查研究方法为例,所谓抽样就要选取合适的样本,选取哪些研究对象作为样本,选取多少,为什么选取这些样本,不选取哪些样本进行调查分析,都需要进行均衡的考量。既然是抽样调查就不可能采用完全归纳法对全体研究对象进行逐一取样分析,在不能完全归纳的情况之下,进行的抽样调查定量分析研究结果,最后可能会与研究对象的整体性真实状态之间存在差异,抽样调查的数据结果也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决定性依据,要想实现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确定性,除了定量研究之外,还要对研究对象中的个体性、差异性、特殊性等进行关注。有时候,定量研究也需要定性研究方法的配合辅助,才能够在定量研究分析中,得出准确的结论,对于复杂多样的社会现象、社会事件,仅使用一种定量研究方法,是不够的,“人类的知识活动形态是多种多样的,而自然科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形态。如果无论什么都想以数量解析方法来解决,那可是相当无聊了。”[10]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研究分析方法虽然有效,但是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可以结合使用,互为辅助。有人认为,在社会科学中所进行的定量研究,“它的具体研究对象是符合统计规律的数量较大的随机样本;它的资料收集方法是具有统计科学意义的封闭式问卷、统计表、控制性实验和结构式观察方法;它的具体研究程序是符合逻辑的实证科学程序;它的具体研究方法是各种实用的数理科学方法;它的运算结果、推论估计都有相当大的精确度和可信度。无论在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和预测性研究中,它都有助于保证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的科学性。”[11]而社会科学中的研究对象有着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独特之处,想要用定量研究的方法把所有社会现象、事件都做量化分析,强求使用唯一的定量分析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定量分析的优势在于,借助于数学工具、统计工具等,找出隐藏在社会现象、事件之间的数量关系特征,找寻社会事件之间的那种规律性,但是这种数量分析得出的结论不能替代或等同于对社会现象、事件的内在本质的揭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规律、本质也不尽然都能在数量关系上有所体现。量化分析的手段在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性、宏观层面上,在对能够体现较强普遍规律的研究中,确实能够起到很强的说明作用,但是对于社会微观层次面上的研究,对于那些注重个体独特性等的研究可能就不太适用了。可见定量分析的实证研究方法也是存在着局限性的。
如果遵循哲学原理中质与量之间的对立统一原理来说,任何一个客观事物,它都是质与量的有机统一整体,对一个事物的研究,既要注重考查量的方面的规定性,又要注重考查它在质的方面的规定性,只有经过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的研究,才有可能对一个事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揭示,所以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在哲学原理之上也是有根据可寻的。不管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方法,它们的宗旨都是同一的,只不过是从不同的研究侧面切入,最后都要实现对研究对象“质”、“性”方面的揭示。
“从已出版的研究成果来看,定量研究和有些种类的定性研究的互补性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定性研究可以帮助研究者无偏见地发现问题,包括问题的内容、性质及其发展的形态,而定量研究则能帮助研究者去明了、确认问题的客观性内容以及检验业已出现的理论之信度。如此观之,两种研究的对立就研究实践而言是不存在的。”[3]47在社会科学的研究过程之中,定性研究分析方法与定量研究分析方法,二者孰优孰劣,并不是我们真正的着眼点,只要是能够实现社会科学研究之目的的方法,都可以被拿来使用,在社会科学研究实践之中,不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他们在研究对象上是统一的,都要以社会实在为研究对象,研究目的都是要从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的分析过程中,找到现象、事件背后起最终决定性作用的因果机制。定量研究方法与定性研究方法的结合是一种系统研究方法的体现,在前文中,已经论述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开放系统,那么在对社会系统进行研究的时候,也应当使用一种系统的方法,而不是片面使用一种单一的研究方法。定性与定量的融合统一,能够突破社会科学中的单一研究结构,使各自的方法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社会科学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的研究呈现出更加真实、更加准确的结论。
在社会科学之中,不管是定性研究方法还是定量研究方法,在这些方法的背后都有一种实证主义的立场,其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背后存在的那种本质性的东西的揭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都承认这种本质性的东西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本质的揭示,我们究竟是采用“定量”计算,还是“定性”规定,这只是方法选择上的问题,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之间的融合统一,这才是社会科学研究探索之中的“诺亚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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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研读心得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3)02-0015-03
《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正文首句为:“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的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一种新表述。它与2001年版《全日制义务教育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原课标)的表述――“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相比较,已有了较多的变化与差异;然而,它与2003年版《普通高中 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的表述――“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相比较,则基本一致。围绕新课标定义“化学”概念的新表述,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入探究、认知的问题。这是完整解读、深刻领悟新课标的应有之义。
一、“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与教育实际
纵观我国中学化学课程历来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教材、教科书,都有重视“化学”概念定义教育的传统。新课标也反映了化学课程的这种历史惯性。这是因为通过定义“化学”概念,不仅可以揭示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基础、研究价值及学科地位等本质特征,以阐明化学课程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任务;还可以揭示化学与物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基础的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以探求适合化学特点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
然而,在初中化学课程实施中,“化学”概念定义无论在教材还是在教学中都处于课程学习的起始阶段,学生此时对于化学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还近乎于空白,教师很难给学生解说清楚“化学”的概念,学生很难真正明白“什么是化学”或“化学是什么”。这是“化学”概念定义的教育价值预期与教学实际长久纠结、矛盾且至今尚无法解决的问题。久而久之,很多教师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大多是浮光掠影,行色匆匆,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及其教学问题皆缺乏深入探讨、研究的兴趣和动力,对其中的许多问题都不甚了了。因此,当发现新课标的“化学”概念定义采用新表述时,顿感困惑与不解:“化学”概念定义难道能变来变去吗?新课标为何要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它比原课标的表述好在哪里?其实,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在解读新课标中应该解决的。
二、“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
概念是人们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识,是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要素。因此,概念既是人们认知事物的总结,又是认知事物的工具。为了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运用概念,必须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加以规约,即运用简明的词语对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表述,从而形成概念定义。显然,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但是,概念定义表述所选用的词语及其所表达的、倾向的思维、意识却无法超越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同一概念往往据其运用的环境条件、预期目标、价值取向等的差异,而采用不尽相同的词语进行表述。由此,产生了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的现象。
概念定义表述多样性现象在基础教育各门课程中都普遍地存在着。对于学生来说,许多概念的学习认识与理解运用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随着课程的进展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在更高水平、更复杂情景中理解、运用概念。此谓概念学习的发展性与阶段性,是基础教育课程中概念教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像初中化学课程中的酸、碱、氧化、还原等一些基本概念,在课程进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尽相同的概念定义,且一般是从感性定义(发生定义)向理性定义逐步发展、不断深化的。其目的是使认知概念的学习更加符合学生认知的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更加有效地学习概念、理解概念和运用概念。否则,拔苗助长,欲速而不达。
在初中化学课程中,“化学”概念定义的表述问题不至于对学生学习课程产生直接影响,也没有发展性的设计。但是,这并不排除根据课程的基本理念、认知视野、价值追求的新变化和化学科学的新进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给予新表述。其实“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有些教师对此缺乏了解,未曾思索,故而对“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颇感突兀、困惑。为了更加确证“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多样性,现将我国中学化学课程指导性文件、教材和大学无机化学教材中若干有代表性的“化学”定义列于表1,作为佐证。
比较表1所列“化学”概念定义的不同表述,至少可以获得以下的重要信息:(1)在反映化学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化学”概念定义可根据主观的价值追求与判断(甚至包括政治情势的影响)进行不尽相同的表述;(2)“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这里使用“性质”比“性能”似更准确,因“性能”的释义为“性质和功能”,而“功能”更准确地应归于“应用”范畴),是“化学”本质特征的核心,是“化学”概念定义各种表述中都不可或缺的、几乎恒定的词语;(3)新课标采用与2003年版高中课标“化学”概念定义趋于基本一致的表述,有助于消除二者过大的差异,为初、高中化学课程的顺畅衔接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新课标的表述更有助于揭示化学科学的本质,更有助于学生理解“化学”概念。
三、“化学”概念定义新表述的解读
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采用了有别于原课标的新表述(详见表1)。在学习、研究新课标中,我们很有必要探求“化学”概念定义舍弃原表述而采用新表述的缘由,解读新表述所蕴涵的新意。
(一) 新表述对化学的学科归属定位更加精准
新表述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有别于原表述的归属于“自然科学”。尽管二者的概念内涵相同,但概念外延有异。基础自然科学(简称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11],它只包含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和天文学等六大一级学科;而自然科学则是“研究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的科学”[12],它包括基础科学的一级学科及其二级、三级学科等(如,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热力学,化学――有机化学――有机高分子化学,就是化学的一、二、三级学科)其概念外延更加宽泛。因此,将化学归属于“基础自然科学”而非“自然科学”不仅是用词上更加精准,更为重要的是突出了化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更加明确
新表述中“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明确地表明了化学所研究物质的层次,而原课标的表述并未涉及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问题。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明确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能更清晰地体现化学的本质特征、反映化学问题发展现状与趋势。研读表1资料还不难发现:从本世纪初开始,“化学”概念定义尽管仍有不尽相同的表述,但都不约而同地明确了化学研究物质的层次。这反映了化学科学自20世纪后期开始从宏观向微观研究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还有从定性向定量研究、从静态向动态研究的发展趋势)。当今,化学现象的解析、化学理论的创立、化学问题的解决、化学物质的创造等大都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进行的。这是现代化学区别于传统化学的重要标志。
(三)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更加简明
新表述对化学研究对象、目标的描述为“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而原课标的表述则为“它(指化学)侧重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以及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显而易见,新表述的科学性、概括性和逻辑性都更胜一筹。其中,新表述中隐蔽了“规律”一词,这是因为化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规律”已不言而喻地含蕴其中,毋庸赘言;新表述中使用“应用”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既包含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执果索因、依因导果都是“应用”,更包含从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去研究物质转化的规律和调控手段;新表述中强调“其(指化学)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是对化学科学、化学研究本质特征的鲜明突显,是对化学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素养的明确引导,是对化学课程核心价值观的精辟概括。
新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物质和创造物质”与高中课标的“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都是对化学本质特征及研究目标极为精炼的表述。二者虽有视角上的宏观、微观之别,但无实质性差异。因为,由原子组成的“分子”(应作广义理解)是组成化学物质并能保持该物质全部化学性质的微观基本单元(或称微粒)。因此,研究和创造“物质”的实质就是研究和创造“分子”。值得注意的是,“物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其在“化学”概念定义中是指化学物质(不含场物质),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和人工合成的天然物质(分子),还包括通过人工合成而创造的自然界不存在的物质(分子)。依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水平,新课标表述化学特征采用“物质”要比“分子”更易被初中生所接受。这是新课标对“化学”概念定义表述的创新。
结语
新课标采用“化学”概念定义的新表述,反映了对化学(现代化学)的新认识,对化学课程教育的新要求,体现了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新追求。对于“化学”概念定义的教学应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将其贯穿、渗透于初中化学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其提升教师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学好化学与提高科学素养的作用。新课标中还有许多新表述、新提法、新措施、新思想,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领会并创造性地实践,以更加高效地实现化学课程目标与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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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原义是关于世界本原或事物发生发展的原因的学说,即关于世界本体论的学说。公元前1世纪亚里士多德吕克昂学园的第11代传人安德罗尼柯在编辑亚里士多德著作时,把亚里士多德的有关研究第一原因本身,即永恒的、非物质的、静止不动的存在的著作,放在研究世界运动变化的著作(physics)之后,取名为meta-physics,直译应为“后物理学”。由于在metaphysics中,亚里士多德研究讨论的是事物的终极原因,世界为何存在和如何存在本身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自己把它称为“第一哲学”),而这些问题在人类的经验范围内是无法感知的、超验的,是看不到摸不着的,所以我们中国人就借用《易经》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一语,把metaphysics译为“形而上学”。值得指出的是,按照中国《易经》中的意思把metaphysics翻译成形而上学,并且按《易经》中的思想理解“形而上学”,其实与西方人自己对meta-physics的理解是有较大差异的。差异之一是,中国人认为“形而上”的东西是虚无缥缈和难以捉摸的,比如说“道”、“太极”、“元气”等,所以人们也无法用语言把它们的真实含义明确地表达出来,要想真正把握它们,只有通过直觉、内省、觉悟,即通过“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方法去体会;但西方人认为,尽管事物的本原、原理和事物背后的原因(柏拉图称为“理念”世界)是人类的感官无法感知的,但人类可以用理性思维去把握它、认识它(这也是古希腊人崇尚理性主义的重要原因)。差异之二是,中国人既然认为“形而上”的东西是难以把握的,因此就把“形而上学”看成是“玄学”(20世纪初有相当长一段时间metaphysics就译为“玄学”),看成是一种“天道”,而“天道渊微,非人力所能窥测”(阮元《畴人传》卷46);但西方人认为,“形而上学”实质就是关于世界为何存在原因的学说,是世界存在本身或“第一存在”的学说,这种存在是其他所有存在的原因、前提或基础,因此,这种学说比其他任何学说都更高级、更基本、更实在、更富有智慧。总之,所谓“形而上学”本质上就是关于世界为什么存在、如何存在的原因的学说,这种学说尽管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也不讨论有关现象世界或感性范围内的认识,因而在人类的经验范围内也不可能得到检验,但它却是现象世界或感性认识的基础,一点也不“玄”,甚至比看得到摸得着的客观事物更实在。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有一门学问,它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以及‘实是’由于本性所应有的秉赋。”〔1〕56而“为这门学术本身而探求的知识总是较之为其应用而探求的知识更近于智慧,高级学术也较之次级学术更近于智慧;哲人应该施为,不应被施为,他不应听从他人,智慧较少的人应该听从他。”〔1〕4那么,究竟什么是智慧呢?“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1〕5因此,形而上学知识是最有智慧的学问,是最高级的学术。
二、自然科学为什么必须以形而上学为基础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曾明确指出:“凡为每一个有些理解的人所理解的原理必不是一个假设;凡为有些知识的人所必知的原理当是在进行专门进行研究前所该预知的原理。”〔1〕62他还进一步指出:“一切事物悉加证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将作无穷的追溯,而最后还是有所未证明的);假如承认不必求证的原理应该是有的,那么人们当不能另举出别的原理比现在这一原理<矛盾律>更是不证自明了。”〔1〕63很明显,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说的“在进行专门研究前所该预知的原理”或“更是不证自明、不必求证的原理”正是探索宇宙奥秘的基础或指南。而康德说得更清楚、更直接:“按其本义来称谓的自然科学首先是以自然的形而上学为前提的。”〔2〕5不用说,在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看来,进行科学研究或探索宇宙奥秘必须要以“形而上学”为基础、为前提。那么,究竟什么是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前提或基础呢?它们在自然科学中究竟居于何种地位或起何种作用呢?这当然是非常值得我们认真讨论的重要问题。“西方科学的本质在于,它是对自然现象产生原因的一种猜测或解释。”〔3〕比如说,地球上所有人凭感官或凭经验都知道“天冷的时候,水会结成冰”;都知道“天热的时候,食物容易变质,不能再吃,吃了变质的食物,人就会生病”;都知道“月有阴晴圆缺”等等。但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人类不能以获得这些感性知识为满足,而应探究它们背后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就明确指出:“研究原因的学术较之不问原因的学术更为有益;只有那些能识万物原因的人能教诲我们。”〔1〕4然而问题是,人类可以凭感官感知到现象,但现象背后的原因却无法通过感官感知到,它只有通过猜测才能知道,这种猜测所依靠的就是“理性思维”,而理性思维的核心就是“合逻辑地推理”。所以说,对现象背后原因猜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逻辑推理的过程。康德之所以提出“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的口号,之所以把“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看作是“自然科学成为可能”的基础,正是这个意思。接下来的问题是,人类根据其理智法则进行合逻辑推理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或基础,如果没有这些前提或基础,“合逻辑地推理”根本就无法进行。我们以阿基米德推导液体的浮力原理的过程为例进行分析说明。“木头、树叶等物体肯定有重量,但在河里它们都浮在水面上,并没有沉到水底”,这显然是铁打的事实,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自然现象或经验。但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阿基米德通过猜测或合逻辑地推理,认为最好、最合理的解释是,“木头、树叶这些物体肯定受到向上的托力(或浮力),而且这一托力或浮力必定是由水产生的”,这是猜测或推理的第一步。既然木头、树叶这些物体在水中受到水对之向上的浮力,那么其他所有物体在水中必定会受到同样的浮力,否则是不合逻辑的,是不可思议的,这是猜测或推理的第二步。既然水对浸没在其中的物体有向上的浮力,那么所有液体,象水银、酒、油等,对浸没在其中的物体必定也有向上的浮力,否则同样是不可思议的,是不符合人类理智法则的,这是猜测或推理的第三步。这样一来,阿基米德在看到或观察到“木头、树叶等物体浮在水面上”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通过一步步逻辑推理(即猜测),最终推导出了关于液体的浮力原理。笔者通过合逻辑地推理猜测,阿基米德当年“必定”是如此推演出浮力原理的。其实,普朗克也是在黑体辐射的所谓“紫外灾难”的实验结果的基础上,通过逻辑推理推导出“能量子”理论的;等等。这充分说明,西方科学知识其实都是人类根据自己的理智法则,通过逻辑推理(包括数学推理,因为数学本质上也是逻辑)获得的。不过,在这一系列严密的逻辑推理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作为推理的基础,这就是“世界是统一的”:同一类事物的属性必然是相同的或一致的。而这一前提正是推导浮力原理的形而上学基础,没有这一基础,浮力原理将成为空中楼阁。阿基米德认为,如果木头、树叶这些物体受到水对之向上的浮力,那么其他物体在水中必定也要受到同样的浮力,这从何说起?有何根据呢?假如自然界中水只对木头、树叶有向上的浮力,而对铁块、石头就没有向上的浮力,咋办?阿基米德凭什么就认定水对木头、树叶如果有浮力,那么对铁块、石头必定也有浮力?这基于什么理由?(其实,这一问题与“休谟问题”密切相关)很显然,这一推理过程必须隐含一个前提:“世界是统一的”。这一形而上学前提对于浮力原理的推理过程而言,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如果没有这一前提,推理一步也不能进行,这样一来,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也就永远只能依赖于经验(这正是休谟所认为的)。实际上,西方科学的任何理论都有其相应的形而上学基础,正如康德自己所说,“只有那些其确定性是无可置辩的科学才能成为本义上的科学;仅仅只是具有经验性上的确定性的知识只能在非本义上称之为学问。”〔2〕3或者说,“一切本义上的自然科学都需要一个纯粹的部分,在它上面可以建立起理性在其中所寻求的无可置辩的确定性。”〔2〕4不言而喻,这个具有无可置辩确定性的纯粹部分正是自然的形而上学。大哲学家雅斯贝尔斯也明确指出:“一种纯粹的科学需要一种纯粹的哲学。”〔4〕德布罗意之所以提出“物质波”理论,爱因斯坦之所以提出光量子论、统一场论,摩尔根之所以把关于果蝇的遗传规律推广到一切生物物种等等,同样也都是以“世界是统一的”这一形而上学命题为前提的;哥白尼之所以大胆否定“地心说”,提出“日心说”,爱因斯坦之所以提出相对论,是基于“世界是简单的”这一形而上学前提;西方科学所有学科之所以都热中于寻找现象背后的原因,是因为西方人坚信,客观世界中的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是作为原因的结果而存在的。为此,亚里士多德提出“四因说”对之进行解释。作为中国人,我们通过学习对西方科学的内容几乎都能够掌握,但遗憾的是我们对西方科学从何而来,西方人为什么会提出近乎“荒唐”的大爆炸宇宙理论、能量子理论、物质波理论,为什么热衷于用数学、实验、分析、类比等方法研究探索自然界,尤其是对西方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等等,都知之甚少。
三、对《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深层理解
通过以上分析讨论我们终于搞清楚了,西方自然科学知识仅仅是人类理性思维的产物,这正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阐述的核心思想:自然科学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而人类在进行合逻辑推理的时候,必须以“自然的形而上学为前提、为基础”,而这正是康德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核心内容;那么“形而上学”又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对之进行了详细阐述。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设想,如果有人问哥白尼,“我们大家(包括你自己)都感觉不到地球在动,你哥白尼却说地球和其他行星都围绕太阳转,而且速度那么快,这从何说起?有什么证据?你是怎么知道或你凭什么说地球和其他行星都是围绕太阳转的?”哥白尼的回答必定是,“柏拉图早就指出,可感的现象世界是变幻莫测的、是不真实、不可靠的,我们不能相信,而‘地心说’用80多个本轮和均轮来解释有关天文现象,显然不符合‘世界是简单的’这一基本原则,是不可思议的,上帝也绝不可能动用80多个本轮和均轮来创造宇宙。用‘日心说’取代‘地心说’解释有关天文现象,最符合‘世界是简单的、和谐的、在数上是成比例的’这一原则,因此宇宙必定如此。”无独有偶,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得更清楚:“温和的形而上学者相信:逻辑上简单的东西不一定都在经验到的实在中体现出来,但是,根据一个建立在一些具有最大简单性的前提之上的概念体系,能够‘理解’所有感觉经验的综合。”〔5〕672这意味着,科学家在进行科学探索时,几乎一刻也离不开某种信念,而这一信念正是“自然的形而上学基础或前提”。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感情上的。”〔5〕409他还说,“理论家的方法,在于应用那些作为基础的普遍假设或者‘原理’,从而导出结论。”〔5〕111爱因斯坦在这里所说的“作为基础的普遍假设或者原理”显然就是指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
四、从形而上学到实证科学
传统的课程只有教师与教材。新课标的数学课程是教师,学生,教学材料,教学情境与教学环境构成的一种生态系统,就是说,课程是变化的,是教师和学生一起探究新知识的过程,教师和学生是课程的一部分,也是课程的建设者,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创新课程和开发课程的过程。
传统教学只侧重结果。新课标之数学教学不但重结果,更重过程,还侧重学生个性的发展,重创新,重数学思想方法的教育以及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和思想品德教育。具体来说;
1.新课标之数学教学的过程是学生体验数学的过程
让学生体验数学的什么?体验数学的自然科学性,数学是一门自然科学,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关系。体验数学的基础性与工具性,数学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也是自然科学的工具。任何一门自然科学都离不开数学,数学的思想,方法,语言,思维方式是研究其他自然科学的基础。生活也离不开数学,商品买卖,储存贷款,等等都要用到数学,用数学的思想方式可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体验数学之美。体验数学是一种文化。体验数学是一种思想。数学是一种科学思想,这种思想反映着数学知识的共同本质。数学之中含有丰富的思想:符号思想,集合思想,函数思想,分类思想,化归思想,极限思想等等。
2.新课标之数学教学过程是学生做数学,探究数学知识,发现数学知识的过程,自主建构知识体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