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第1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水环境治理应遵循自然规律,以修复水生态系统的氧传输链为切入点,建立或恢复水生态系统,同时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提高食物链的物质转化能力,以强化水体的生物自净能力。因此,结合社会对物质生产的需求,根据生态平衡原理,因地制宜地应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就必然是主要手段和发展方向。

1.1生物生态修复的概念

水体的生物生态修复技术,是利用培养、接种微生物或培育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遵循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动态平衡的原则,对水中污染物进行吸收、降解、转化及转移作用,从而使水体得到净化的技术。该技术是对自然界自我恢复能力、自净能力的一种强化,具有以下优点:(1)处理范围广、污染物去除率高、时间短、效果好;(2)生物生态水体修复的工程造价相对较低,不需耗能或低耗能,运行成本低廉;(3)属原位修复,可使污染物在原地被清除,操作简便;(4)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

1.2生物生态修复技术分类

根据净化水体的主体及其作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分为微生物净化、植物净化、动物净化、生物净化等,就治理水体污染技术发展趋势而言,趋向于多种技术集成。而具体由哪几种技术集成,则要根据治理水域的污染性质、程度、气候、生态环境条件和阶段性或最终的目标而定。目前,在水环境治理实践中,经常应用的修复技术和工程措施见表1。

2适用的生物生态修复技术

根据国内外大量的实践表明,生物生态修复必须和污染源控制相结合,采取的技术线路可归纳为“高强度治污,自然生态恢复”。即先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人力对河湖流域的污水进行截流并统一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再利用河湖水体的自我调节机能进行生态修复。对于水体黑臭,除厌氧菌外,其它微生物无法生存,水体生态功能丧失殆尽的河道,则必须先采用生态调水、底泥生态疏浚、人工增氧、生物酶制剂和外源微生物投放等工程措施,改善水体质量,为后续生物生态净水技术的介入创造条件。天津市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550~720mm,且时空分布不均。而当地多年平均蒸发量850~1300mm,年蒸发量远大于降水量,加之冬季寒冷而漫长,期间生物净化作用大幅降低,河湖水体的水量、水质变幅较大;因此,在应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治理时,必须和工程措施相结合,而具体的工程措施则应根据河湖水体的水量水质、可引调水量、水系连通情况、施工难易、工程费用综合分析比较确定。

2.1城区水系

城区水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承担着城市防洪、排沥任务。城区水系污染种类众多,来源复杂,在采取截污措施控制河道点源污染前提下,还受到城市雨水管道系统形成的面源污染和大气降尘污染,一般污染程度较重,主要包括有机物、无机盐、重金属等,污染物排入水体的速度远大于水体的自净速度;因此,在确保城市防洪和排沥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逐步形成生物群落多样动态稳定、可自我调节的水系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立人—水—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对于水体污染轻微城市河湖,在定期补水的基础上,采用生物滤坝、复合生态滤床、人工生物浮岛、水生植物栽植、水生动物投放等生物修复技术。其中,人工生态浮岛净水技术的应用至关重要,该技术把水生、湿生、陆生等植物完美地组合在一个系统上,把昆虫、蝶类、鸟类、两栖动物和谐地栖息在相对隔离的生态系统内。浮岛净水技术和沉水植物的生态修复相结合,水体可望长期保持清澈与洁净。根据有关资料,浙江慈溪长河镇生物浮床植物净水技术治理该镇主要穿镇河道,两岸设置了近1000m人工浮岛和400m塑料浮床,栽培水生美人蕉、再力花、菖蒲、水蜡烛等水生植物,水质透明深度达70cm以上,与没有经过试点的河道相比,其水质透明度增加了30多cm。人工生态浮岛需要循环操作管理,结合无土栽培技术的发展和陆生观赏、食用、药用等植物的改良,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的应用前景将更为广阔。

对于水体变黑发臭、污染严重的城市河湖,要根据水底污染物淤积量、污染物构成等情况,采取底泥生态疏浚以削减底泥对水体的污染,或采取河道曝气增氧、生物酶制剂和外源微生物投放工程措施,加快水体中有机物降解速度,促使形成水生植物尤其是浮叶和沉水植物的生存环境条件。一旦水生植物介入,即可应用上述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就可望能够修复,鱼儿游水草漂、岸绿景美的良性城市水生态景观就会重现。近年来,生活污水生物生态处理技术发展迅猛,如SUNPOND-KOT生物处理技术、QBO人工湖泊水处理技术等,利用生物学、水生生态学原理,使人工河湖水域生态平衡,达到并保持地面水域景观水质标准,具有设备少、施工简单、工程建设费和运行养护费低等优点,对于推动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2水系

受人为排放含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面污染(化肥流失、禽畜养殖、渔业养殖)的影响,水系的水环境问题主要是水体富营养化。由于水系具有水量大且变化不稳定的特点,因而水环境治理难度大,还存在循环往复的特点。结合国内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经验和发展趋势,主要采用湿地系统、人工生物浮床、生物廊道等来进行治理和修复。湿地是自然环境中自净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其净化机理主要是通过沉降、过滤、化学沉淀和吸附、微生物反应和植物吸收等反应过程除去水中的污染物,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可持续的特点。天津市境内洼地众多,湿地资源丰富,拥有北大港、七里海、大黄堡洼、团泊洼等湿地,湿地面积达24.9万hm2,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0.9%,具有水环境治理的天然优势。首先完善天津市境内的河道、湖泊、湿地水系连通体系,将河道流水引入湿地。其次,结合气候和水体环境的特点,由内到外培植栽种经过选择的耐污染、耐寒、去除力强的水生、湿生、陆生植物,同时放养水生动物,形成稳定的水环境生态系统,通过植物、微生物的吸收和生物降解等方式实现对污染物的过滤、拦截、吸收、移除,降低污染物浓度,达到净化水体改善水质的目的。

结合农业生产,应用生物浮床技术和生物调控技术对水系的局部性水质进行控制。生物浮床技术按照自然规律,在以富营养化为主体的污染水域水面利用特殊材料的浮床种植粮食、蔬菜、花卉或绿色植物等各种适宜的陆生植物,清理下来的水生植物可加工成饲料、绿肥或用于沼气,形成一个产业链。通过植物根部的吸收、吸附作用,削减富集水体中的氮、磷及有害物质,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效果,同时美化绿化水域景观。生物调控是用调整生物群落结构的方法控制水质,主要是投放、发展某些鱼种,抑制或消除另外一些鱼种,通过调整鱼群结构,保护和发展大型牧食性浮游动物,使水系中整个食物网适合于浮游动物或鱼类对藻类的食用和消耗,控制藻类过量生长,从而改善水系环境质量。岸边因素对于控制河流水质、维持河床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等起着非常重要的因素。根据天津市河道沿岸滩地的分布情况,结合农业区划,利用植被覆盖河道两岸滩地,构成岸边水陆交错带、植被缓冲带、农田耕作带、堤防防护林带,建立生态廊道,为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恢复河流的自我调控能力和自我修复功能,提高河道自然净化能力。

3结语

(1)天津市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而又迫切,利用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是“遵循自然、师法自然”具体应用,具有净化效果好、成本低的特点,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完美统一的最佳途径,是水环境治理的发展方向。

(2)水环境治理必须系统规划和综合治理。河湖水系及其生态系统具有完整性,因此需要系统规划,从全局出发,兼顾干支流、上下游、滞洪洼淀、河口、沿岸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统筹考虑,同时将水环境治理与防洪、航运、城市用水、桥梁、景观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治理,优化突出整体利益。

第2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全面启动实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是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标志性工程,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点示范性工程,更是实施“蓝天碧水”战略的核心工程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月23日省政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工程建设任务,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迎难而上、破难而进,以时不我待、刻不容缓,重任在肩、责无旁贷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打胜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攻坚战。

为开好这次会议,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工程方案大纲,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流域(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试行)》,市长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讨论后进行了详细审定。稍后,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市发改委主任对工程建设做了具体说明,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工程方案实施内容和组织落实作如下安排: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扭住关键,扎实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

我市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实行整体规划、突出重点、逐级推进、分期实施的办法,工程分为近期两年、中期五年和远期十年三个阶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能宽则宽、能弯则弯、人水相亲、和谐自然”的理念,坚持治理修复与保护并重;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做好与“蓝天碧水”、“六水兴”、“造林绿化”等重要工程的衔接;坚持突出重点,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依法治理,举全市之力,有效遏制流域生态环境破坏与恶化,切实加强修复与保护,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具体为“五个通过”:即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与保护,确保我市干流173公里河道恢复自然流水;通过河道复流入渗,逐年补给地下水,确保地下水位止降复升;通过河道疏浚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态环境;通过建设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对煤焦铁等严重污染企业关停和搬迁,使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植被绿化,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

(三)近期目标、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具体为“实现四大目标、实施工程、采取三项整治”:

实现四大目标:即通过对干流河道综合整治,实现干流常年全线复流;实现地下水位止降回升;实现干流面貌明显改善;实现水质好转。

实施工程:这是我市近期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修复与保护的重中之重,具体为16个子项目:

1、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分为4个子项目:

①段河道整治疏浚项目。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144公里;修建和加固控导工程70处;堤防加固35公里;堤基隐患处理12处、30公里;泥结石硬化堤顶路面159公里;拦河潜坝10道。项目总投资1.4亿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实施。

②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这是我市“三城联创”的示范性工程,也是建设环境宜人新的核心工程。规划从马务桥北到平阳桥南,全长6公里。主要内容是投资627万元,建设百米护林带0.47万亩;投资3.9亿元,建设蓄水池3个,补水及管理设施5处;投资1亿元,建设生态景观治理工程;投资1.5亿元,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蓄水及湿地工程。项目总投资6.52亿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建设局牵头,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配合实施。

③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流域较宽阔的河滩上修建河道人工湿地5个,总面积65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亿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实施。

④支流河口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流域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的一级支流10个河口段进行整治。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协调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实施。

2、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分为两个子项目:

①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项目。在干流两侧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37座,增加坝地153公顷。项目总投资2630万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协调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实施。

②五马水库。该工程已批复立项并开工建设。项目以工业供水、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992万立方米,水电装机2000千瓦。项目总投资1.53亿元,工期4年,由市引沁入管理局牵头实施。

3、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分为4个子项目:

①干流沿线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内容为在干流两侧山丘区建设谷坊166座、荒滩造地60公顷。项目总投资1382万元,由市水利局协调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实施。

②干流植被建设。内容为建设水土保持林4.68万公顷,干流两岸营造各100米宽的护岸林带152公里,林网134公顷,封山育林1823公顷。项目总投资1.1亿元,由市林业局协调指导干流沿线县(市、区)政府实施。

③流域湿地保护。内容为建设上游、霍山等湿地保护区3个。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由市林业局实施。

④干流沿线草地治理。内容为围栏封育8万亩,鼠害防治7万亩,虫害防治14万亩及青贮窖、饲草机械设备和舍饲养殖封山等退牧工程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由市畜牧局协调指导相关县(市、区)实施。

以上4个项目都在年启动,工期两年。

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拟建的5座和在建的4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投资7.06亿元;按照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对已建成的2座污水厂提升改造工程,投资4875万元。两项目总投资7.55亿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建设局协调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实施。

5、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未达标工业企业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项目12个,总投资1.34亿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7家企业实现达标回用,6家企业实现废水深度处理,总投资1.5亿元,工期两年,由市环保局协调监督相关县(市、区)政府及企业实施。

6、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限采区内破坏地下水的霍州白龙煤矿、团柏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1.8亿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国土局协调监督相关市、县政府及煤矿企业实施。

7、矿坑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流域矿井水处理工程涉及霍州市3项,总投资43万元,按照“谁排放、谁处理”的原则,全部由煤矿自筹。项目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煤炭局协调监督霍州市政府和企业实施。

8、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分为两个子项目:

①主要支流和入排污口水质监测。在主要支流、入污水排放口建立17个水质监测断面,项目总投资1085.9万元,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实施。

②水质监管项目。分四个方面:一是流域的38个重点工业企业及10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投资1700万元;二是加强全流域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投资390万元。三是健全对突发事件的监管处理能力,投资300万元。四是对31个不规范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投资620万元。项目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环保局协调监督相关县(市、区)政府及企业实施。

经初步估算,这工程总投资24.3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1.41亿元,省级投资7.73亿元,市县投资6.16亿元,企业自筹及其它资金9.04亿元。具体投资数额根据项目批复情况予以调整。

采取三大整治:

1、加大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力度。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度,彻底取缔沿岸3公里范围内污染水体的污染企业和污染项目。取缔破坏生态环境及水质的资源开发活动,依法关闭沿岸违法排污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对位于城市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易地搬迁升级改造;对虽已经合法审批,不属于政策、法规规定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但只要影响水质,也要实施关停或搬迁。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局、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制定,并负责协调监督实施。

2、加大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力度。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配置的原则,制定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目标规划及关井压采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水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协调监督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3、加大干流植被建设力度。加强流域植被、湿地和项目的管护工作。具体办法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调监督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中期目标、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按照生态文明和以人为本的要求,结合富民工程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一步扩大干流沿岸植被绿化范围。将治理的重点放在一级支流,实现全流域工业和生活污废水无条件零排放。

继续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水土保持小型水利、支流生态植被与经济林建设、流域湿地保护、流域草地治理与退牧、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业企业深度处理及回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使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河道的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为全流域生态的自然恢复奠定良好基础。

(五)远期目标、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着眼于重塑流域自然生态,进一步以天然林保护为主,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扩大塘池、湖泊和湿地面积,形成人水和谐的自然生态,重现“流水哗啦啦”。

重点搞好流域林地管护和植被建设,巩固植被修复成果,建设湿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加强草地的建设与保护。开工建设“地下水库”增加地下水的战略储备。

二、完善政策、标本兼治、监管并重,科学制定和把握工程实施的保障措施

具体为十大政策措施:

(一)要全面争取和配套工程建设资金。

省政府已经明确,对各大工程资金的筹措,要以宽广的视野,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的方式,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共同承担,分类区别对待。对近期我市实施的工程,工程投资主要由省级政府安排,市县级政府予以配套。对于市、县属区域内实施的一般公益性基础工程,工程投资主要由市、县级政府安排,省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根据上述原则,以省投资为主,市县配套的项目,一般按省与市县7:3比例掌握;以市县投资为主,省补助的项目一般按省与市县3:7比例掌握。各级发改、财政、经委、国土、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煤炭、畜牧、规划、商务、物价等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项目和资金对接。市政府总的要求是,上级投资和补助我市的资金必须争取到位,能多争取一些就要多争取一些。会后,市里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制定出台详细的资金分配及安排方案,有关县市区要积极按照比例足额配套,并多方筹资,尤其是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确保各大工程顺利启动并付诸实施。

(二)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流域生态功能区规划和扶持政策。

在《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流域水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生态植被状况等,进一步细化该流域的生态功能分区及产业结构布局。在已有《市节水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流域全社会节水规划。流域有关县市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指导下,由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所辖区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衔接与实施。

(三)要科学划定禁采、限采范围,规范矿山开采行为。

根据流域内矿山企业对的影响程度,对可能直接破坏河床、导致地表水直接漏失的区域实施禁采,在禁采区一定区域实施限采。市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煤炭局等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上述禁采区、限采区进一步细化,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彻底规范矿山开采行为。

(四)要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确保水质达标及合理利用。

《山西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已由省政府批准颁布,我市被定为太原运城开发利用区。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要进一步核实干流河段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要建立水功能区监测站网,强化监督检查制度。这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五)要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维护重点保护区利益。

对禁采区、限采区关停的企业,在对矿区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和对企业实行必要补偿的同时,省级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当地政府一定补偿,确保地方利益不受损害。对影响水源水质企业的搬迁,国土部门负责优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等负责落实。

(六)要建立和完善用水价格体系,有效调整供水结构。

要按照依次鼓励使用再生污废水、中水、引黄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原则,制定五类水的用水价格,逐步理顺各类水的比价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比价体系。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七)要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年底前,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征污水处理费。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环保局、建设局负责落实。

(八)要建立市场激励机制,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

具体办法:一是建立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二是在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适时推进氨氮、总磷等排污权有偿使用;三是研究开发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环保局负责落实。

(九)要合理制定补贴方案,有效调配生态用水。

省水利厅即将制定《干流复流水源保障及调度运行方案》,提出下游调用沁河水的调水办法。省里已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按年度实际调剂水量给予补贴。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财政局、引沁入管理局负责落实。

(十)要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采砂行为。

河道多年过度采砂形成了大量砂坑,严重损失了干流输水水量,出现了险工、险段。省里已经明确,可提高采砂管理费,并强化采砂管理,对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确保河道流水通畅和安全。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物价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密切协作,举全市之力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是建设生态持续、和谐文明、良性循环、景色秀美新流域的重点示范性工程,也是市政府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的基础设施建设头等大事,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真抓实干的精神,增添工作动力、排除发展阻力,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行动统一到治理修复与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大业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不折不挠,全力以赴、务求必胜。关于工程的组织领导,市长还要提专门要求,这里我简单强调一下工程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一会儿,市长将代表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希望签字单位回去之后,按照近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对工程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进一步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重点建设工程尽快启动。

第3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关键词:铅锌矿;资源衰竭;对策研究;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At present, many mines are put up to a predicament that mining economy faces the comprehensive upgrad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aolin lead-zinc mine, to advanc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overall upgrade in mineral resource-exhausted cit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on the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mining area, which has impetu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perimental area in LinXiang county.

Keywords: lead-zinc mine; resource exhaustion; countermeasur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K26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概述

临湘地处幕阜山多金属成矿带,矿产资源丰富。已查明的矿种有金、钨、铜、铁、铅、锌、锑、钒、镓、磷、萤石、重晶石、石英、长石、绿柱石、白云石、石灰石、高岭土、独居石、锂云母、白云母、煤、粘土、页岩、板岩、花岗岩等。其中,钨、铅锌矿、萤石矿等品位高,易开采;白云石矿以储量大、品位高而闻名。当地的白云石、石灰石、长石、石英等矿产资源,一直是我国玻璃、陶瓷、电子和钢铁工业的重要原料。

在经历了长时期的采掘之后,临湘面临着矿产资源枯竭的重大威胁。始建于1958年的桃林铅锌矿曾为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规模最大的矿山之一,但到2003年,该矿由于资源枯竭等原因,宣布破产关闭,矿山设备被拆除,干部职工被分流,一些遗留问题困扰至今。随着可开采矿产资源的逐步减少,临湘面临着资源枯竭的严峻局面,传统的资源型经济发展之路越走越窄。大多数工矿废弃地、尾矿库存在着安全隐患和环境威胁。因雨水冲刷和植被破坏,导致大面积尾砂外露,砂尘污染严重,一些排水沟渠淤积甚多,必须抓紧进行综合治理。

2 临湘市桃林铅锌矿发展现状

2.1 资源日趋枯竭

桃林铅锌矿是“一五”时期国家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为国家大型一档采选综合企业,主要产品有铜、铅、锌、萤石、铅焙砂精矿、无氧铜杆、氧化锌、硫酸、水泥等。由于原有矿区资源濒临枯竭、后备矿区矿石品位低下和企业转型失败,该矿于2002年12月5日正式宣布破产。桃矿为临湘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经过多年经营,也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当地受到以镉为主的多种重金属的复合污染,尾砂库、沉陷区等问题也很严重。

2.2 环境污染严重

桃矿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主要有:(1)降低生产生活的质量。重金属、SO2和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量严重超标,普遍污染了当地的水体、土壤和空气。(2)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工业“三废”造成空气污染、水质恶化、土壤生态系统退化、植物难以生长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危害到当地居民乃至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居民的身体健康。重金属污染具有持续时间长、污染隐蔽性、富集性强、难以降解的特点,一旦进入人体,就能与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强烈作用,使其失去活性,对人体造成危害。铅、汞、砷、镉是毒性较大的重金属,一旦进入人体就很难排除。铅能直接伤害人的脑细胞;汞对大脑、神经、视力的破坏甚大;砷有剧毒,并可致癌或导致孕妇畸胎;镉会导致高血压,毁坏骨骼和肝肾。(3)限制城市的发展和提升。桃矿工业污染的综合整治,是临湘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临湘市品位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

3 临湘市桃林铅锌矿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

3.1 多举齐下,综合治理环境生态破坏

桃林铅锌矿存在着多种环境问题,在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单一治理某一种环境污染,而要对症下药,分门别类采取整治措施,注重污染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包括: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生态敏感区开展建设活动;对重金属废渣进行固化并安全填埋;在尾矿库坝坡与坝顶植树种草,改善其库坝安全与生态环境;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清理修复;加强对尾砂的综合利用。

表1桃林铅锌矿环境治理举措

3.2 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结合桃林铅锌矿实际,重点抓好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针对桃矿工业废弃物和尾砂矿数量巨大的状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历史遗留下来的矿业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和其他工业产品,发展矿产品深加工、水泥、新型建材等行业。目前矿区一、二期治理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后期要争取将桃林铅锌矿综合整治纳入“湖南省铅锌锰矿污染区生态修复与生态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重大科技专项,搞好生态修复与矿区治理。

表2规划期桃林铅锌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3.3 采取综合措施,修复污染土地

重污染土地采用物理修复与生物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修复,通过固定或钝化技术控制重金属扩散。将重污染区域内污染土壤一次性清除,运至特定区域集中堆填处理,将主要污染源清理出去,使原区域的环境安全有基本保障。堆场建设防渗工程以及土壤渗滤液汇集处理系统,并通过种植植物的方式进行修复,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及有机物的含量。

将土地污染治理与场地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具体做法是将剩余轻度污染土壤进行就地固化稳定处理,使之达到环境无害化的要求,并覆盖上稳定化隔离层,对地表覆盖新土进行硬覆盖,以保证地面人群不受污染影响,场地内给排水、消防等市政设施管网采用防渗管沟,避免一旦渗漏引起土壤中污染物转移。

轻度污染的土地的治理采用植物修复的方式进行修复,通过建立复合植物群落生态系统提高土壤污染物质淋溶渗透和生物降解速率,修复污染土壤。生物修复的关键在于种植具有特殊作用的植物将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有机污染物转移吸收,并防止其进入食物链。龙葵、加拿大树、旱柳可吸收金属镉,东南景天可吸收金属锌,印度荠菜可吸收金属铜,蜈蚣草可吸收砷,可通过种植这些超积累植物来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通过种植杨柳科植物可以去除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建立土壤—植物—微生物组成的复合体系来共同降解污染物。植物修复收获物可采取安全焚烧与资源化利用。

第4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对此,业内水环境治理专家强调,“水是生态环境中的一员,水污染的治理不能仅停留在简单的截污、绿化上面,还应当同整个水环境的恢复和改善紧密结合起来。”

水质反复为哪般?

去年6月,广州市环保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首批50条河涌5月份的水质监测信息。监测信息显示,广州中心城区的31条河涌中仅有荔湾区的大沙河达标。50条河涌的达标率只有22%,且多集中在郊区。

事实上,早在2009年初,广州市政府便定下计划表,承诺至2010年6月底,共投入486.15亿元进行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工程平均1天吞入资金1亿元。但如今三年过去,整治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此前投入10亿元治理,被广州当做样板工程的东濠涌,亦尴尬地处于劣五类水之列。

淡水河、石马河(以下简称“两河”)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一直是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2008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将“两河”整治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加快深、莞、惠三市对河流污染的整治进程,开展了河涌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活污水处理、两岸环境美化等一系列措施。经过5年联合综合整治,到2012年底,淡水河水质达到了阶段性目标,石马河水质显著改善。

不过,前不久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两河”流域实地调研时却发现,“一些支流景观做得很不错,但是污水黑臭,形成了强烈反差。”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也显示,2013年“两河”部分河涌水质出现反弹。

投入巨资、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时间的水环境整治,为何结果总不尽人意呢?“在目前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下,截污、清淤和调水补水这种‘老三样’的治理模式还不能根本消除河道污染、消除黑臭。”广州市振鸿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黎赓桓指出。

很多地方治水主要搞两边绿化、硬化,河道非常漂亮,但是并没有考虑水怎么变清的问题。另一方面,专家也提到,面对几十年积累的严重污染,短期内实施高强度、大规模的治水工作,往往只是治标不治本。

利用微生物或为治理良策

面对传统治水方式出现的尴尬局面,很多地方纷纷推陈出新,希望能够寻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

2009年,南京市鼓楼区率先实施了微纳米气泡治污法。这种治污方法是通过在水下安装一个微纳米气泡机,气泡机在河道中发出一个个微米纳米级的小气泡,气泡在水里“畅游”直至破灭。气泡在这个“畅游”过程中能够和污染物结合生成CO2、N2和水。然而,使用这种方法,每800米的河段就要花去320万元,这只能作为一个补充治理措施。如果分流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污水直接进入河道,治污效果还会大打折扣。鼓楼区临河居住的市民就指出,这个河道尽管治理了,但黑臭依旧。

而一直让人们津津乐道的植物治污,结果又是怎样的呢?秦淮河复成河就是采用植物治污方法来净化水体,但是附近居民却表明,虽然河面上种了美人蕉、鸢尾草,看起来是漂亮了很多,但感觉这些对水体净化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河面还是时不时飘来一些臭味。而且垃圾进入这些植物里就很难被冲出来,后来这些被植物撤除了反而感觉水更干净些。对于这种植物治污法,南京师范大学的湿地专家则表示,也许治污效果远不及景观效果,而且要想让水变清,还需要其他治理方式来搭配。

生物膜法是目前污水处理中较为热门的技术,生物膜上栖息着大量的细菌和真菌类微生物及原生动物。当污水进入滤池,通过滤料表面时,生物膜大量地吸附水中各种有机物,伴随着氧气的溶入,膜上的微生物将有机物分解,其代谢产物随水流走,产生的CO2等气体从水中逸出进入大气中,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不过,当生物膜长到一定厚度时,老化的生物膜活性会降低并脱落,所以生物膜并不是永久的,而是不断地形成,不断地脱落,要不断地更新着。这样的治水方法效果比较理想,但其后期维护费用是相当高的。

事实上,有业内人士就曾提到,按照生态学的方法,治理河道有两点很重要,首先要让水体中有足够的溶解氧,其次就是要有生物载体,能够让各种微生物附着,这些微生物进行新陈代谢作用,吸附、消化、分解污水中的有机和无机污染物,这样出来的水就相对干净了。

根据这一原理,国外一些国家将微生物运用到了治水工作中,实现了水质的不断净化、水生态基本能恢复如初。因为微生物对有机化合物有着强大的分解能力,这些“天然的环境卫士”以污染物为食,像碳水化合物类污染物、蛋白质类污染物,都能被各种微生物分解,为它们的生长繁殖提供能量。

专家指出,微生物的体积小,但相对来说,表面积却很大,繁殖力亦是惊人,能不断与周围环境快速进行物质交换。污水具备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条件,微生物能从污水中获取养分,同时降解和利用有害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这样的技术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它不会对湖泊造成二次污染。

“土著”微生物为河道减负

2009年4月,一个工程项目在南涌一段约500米的水域进行,经过3个月的治理,南涌这段水域基本消除了黑臭,水质也得到明显改善,顺利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环保局的验收。该项工程就是采用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进行治污,这项工程的成功验收,使得南涌成为了当时的一条“样板河”。负责这一项目的广州市振鸿科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笔者透露,这种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是在河涌的基础上,通过曝气设备及生物巢,发挥多种“土著”微生物的协同、消解等作用,控制和消除河涌外源和内源污染,为河道“减负”。

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是一种适用于河道消淤和水生生态修复的微生物技术。这一技术在传统治水的基础上,将人工选育出来的高效降解“土著”微生物投入河流、湖泊中,结合增氧富氧技术,形成高效微生物降解体系,快速削减受污染的河流、湖泊中的污染物,使水质快速改善,迅速消除黑臭现象,重建河流、湖泊良性生态平衡。

该工程的技术总监黎赓恒提到,河道污染严重、河底淤泥大量沉积、有机污染物及过剩的营养物质是造成河道黑臭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利用“土著”微生物分解污染物,恢复水生生态可能成为未来治水的一个发展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与其他同类技术相比,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更强调原位治理,主要是从河流、湖泊里提取“土著”微生物进行筛选培育,其中活性微生物浓度最高可达到2000亿个/ml,为目前国内最高水平,利用“土著”微生物为主的治理也可避免外来物种入侵,保证生态安全。

第5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进入累积性环境健康事件频发期,而一些环境治理方面的法规又相对滞后,可持续发展理念尚未形成,面临着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环境治理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和增强。很多人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工作职责,与己无关;有些民众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工作相提并论,认为生态环境就是治理“脏、乱、差”,搞绿化,多植树、栽花、种草;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蓬莱已经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称号,没有必要再把过多精力和资金放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应该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方面,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还有的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混淆不清,工作中出现重治理修复、轻预防保护的局面。这些错误的认识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对生态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在生态文化塑造方面,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对生态文化内涵的解读和诠释不够充分,需要建立具体化、形象化的平台和载体。对生态文化的宣传、策划和推介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广大群众长期接受不到生态文化思想观念的宣传教育,对生态文化概念比较模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分散在水利、海洋、林业、农业、矿产资源等10余个资源开发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打造。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力量较为薄弱,相关制度保障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完善。缺少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其执法能力大受影响,管理不到位问题大量存在。环保部门自身力量也不足,基层环保网络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再加上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都为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农村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在资源保护方面,非法盗采河砂、海砂、矿山、森林资源等现象仍然存在,达不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的要求。

二、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几点思考

(一)统筹规划,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与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并将规划目标措施任务纳入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各镇区街道及企业的发展规划,保证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并在相关部门工作决策中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打造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一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到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和渔业、矿产、生物物种、旅游等多个领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政府承担着重要责任。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农业、林业、水务、国土资源、住建和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二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激励机制。打破唯GDP论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民生目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评,明确职能部门、资源开发单位及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定期督导和考核。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激励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等,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深入体会主流民意,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大力宣传和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不良现象予以曝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客观上讲,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已形成了共识,但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还明显地存在着自觉性差、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有些工作跟不上、力度不足、效果不好、成效不明显。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组织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渗透到市民行为、社会风气、城市精神等各个方面。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确立正确的生态观和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鼓励调动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对镇级截污管网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尽早完成各镇(街道)截污管网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业。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注重对村镇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镇级环保机构,设立村级环保监督员,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让他们成为农村环境监管的“耳目”和“哨兵”,真正使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第6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全面清查和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优化矿山布局,促进矿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压缩矿山数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在已关闭矿山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建筑用石资源开发清理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对圈而不探的探矿权人、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采矿权人依法进行查处。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年至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我县《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以建筑用石料为重点的矿产资源整合,压缩矿山数量,调整矿山布局,确保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年底前通过检查验收。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年月初开始,到5月底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月初至月日)。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清查整治:一是由水务局牵头开展河道取砂(石)及涉河涉水砂(石)加工专项清查;二是由国土局牵头开展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无证选矿专项清查整治;三是由经贸局牵头开展砖瓦企业(包括生产的和近几年关停的企业)专项清查整治。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底)。对"回头看"行动进行总结汇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本次活动。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县政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共同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三)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切实负起责任,要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短期行为,增强责任感,严防推诿扯皮,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

第7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关键词:水环境修复;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

水环境是流域内储存、传输和提供水资源的水体,是水生生物生存与繁衍的空间,也是各种污染物的最终归宿。根据水的地理位置,将流域中的水环境分为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地表水环境指河流、湖泊、水库、海洋、沼泽、冰川等以暴露在地面的水为主的水域;地下水环境指泉水、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等存在于包气带以下底层空隙的水域[1]。

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水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世界水资源委员会指出,全世界有50%以上的水域已被污染,水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我国水环境受损也比较严重,超过60% 的河流、湖泊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2]。

水环境修复,就是利用生态系统原理,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水体质量,修复生态系统结构,使流域生态系统实现整体协调、自我维持和自我演替的良性循环[3-5]。

随着水环境恢复理论地不断完善和深入,近年来水环境恢复研究发展较快。美国有关受损水环境的修复研究,自1970 年起由clean lake program(clp)组织实施,投入经费逐年增加[6]。欧洲一些国家也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如荷兰在1990 年对aldefeane 地区水环境进行修复,成效显著[7]。20 世纪80 年代,我国开始了对水环境恢复的研究工作,并在巢湖、太湖等不同地区开展了水环境恢复的研究与实践[8-10],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为了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切实可行的技术对受损水环境进行修复,成为了环境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水环境修复的对象不仅包括水体,还有水体相关的生物地理环境。而不同的水域形式,因其物理环境、化学环境以及生物环境的不同,需要不同的修复技术体系。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是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环境,本文将从这3个方面,综述其最新的水环境修复技术,为水环境修复技术的研究提供基础。

1 河流修复技术

河流修复是指使河流生态系统恢复到未被破坏前的近似状态,且能够自我维持动态均衡的复杂过程[11]。河流修复技术多种多样,①物理技术:河道引水技术、生态防渗技术、底泥疏浚与物理覆盖技术、人工增氧技术等[12-15];②化学技术:投加絮凝剂促进污染物沉淀、加石灰脱氮、投加化学药剂除藻、调节ph值对重金属进行化学固定、原位化学反应技术等[16];③生物-生态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水生动植物修复技术[17-19]、人工湿地技术以及多自然型河流构建技术等。

本文将重点介绍以下方法:河道引水技术、原位化学反应技术和水生植物修复技术。

1.1 河道引水技术

河道引水技术是指引进外部清洁水源来改善河道水质[20],在水源允许的情况下,引进外部清洁的水源,增加河水水量,不仅可以人为地缩短水在河道中的停留时间,增加浮游植物的生物量[21],使污染河水不易黑臭,同时水体复氧量也会增加,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利用调水改善河道水质是一种投资少、成本低、见效快的处理工程。

1.2 水生植物修复技术

水生植物在水环境修复中的作用方式主要包括物理过程、吸收作用、协同作用和化感作用[22]。水生植物修复技术利用水生植物及其共生的微环境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并恢复永生生态系统[16]。水生物修复技术的核心是将植物漂浮种植到水面上,利用植物生长从水体中吸收利用大量污染物[23]。生物浮床是其典型的技术应用之一。

1.3 原位化学反应技术

原位化学反应技术是指通过化学反应和生物反应(氧化、还原、吸附、沉淀、有机金属络合等),在受污染的地点,原地使重金属离子固定下来的方法。常用的物质包括石灰[ca(oh)2]、灰烬(koh)硫化钠na2s)等。此外,化学氧化可以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毒或者毒性比较小的化合物,常用的氧化剂为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或者次氯酸钙和臭氧等[3]。

2 湖泊水库修复技术

湖泊水库水质恶化主要有2 个原因:一是外界输人的大量营养物质在水体中富集,二是内

源性负荷。因此湖泊水库修复可从外源性污染物质的控制和内源性污染物质的控制2方面展开。外源性污染物的控制技术主要有:清洁生产、退耕还林、改变消费模式[4]、废水集中处理技术[3]等;内源性污染物的控制技术主要有稀释和冲刷、底泥疏浚和覆盖、水力调度技术、气体抽提技术、空气吹脱技术、投加石灰法、水生植物修复技术、生物调控技术、生物膜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仿生植物净化技术、土地处理技术、深水曝气技术等[3]。外源性污染物控制技术中清洁生产是一项有效技术,内源性污染物控制技术中底泥疏浚是修复湖泊水库的一项有效技术,这不同于河流的修复。

2.1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原材料和能源的调整替代、工艺技术的改进、设备装备的改进、过程控制的改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产品的调整变更等措施,达到污染物的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减少或者避免生产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的技术[24]。清洁生产技术主要包括源头控制、过程减排和末端循环3类技术。源头削减应尽量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和原材料;过程减量应尽量采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和设备;末端循环时对必须排放的污染物,采用回收、循环利用技术,回收其中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清洁生产可以产生环境和经济双重效益,使得汇入湖泊水库中的外源性污染物浓度大大减少,达到修复的目的。  2.2 底泥疏浚

底泥是湖泊水库中的内污染源,有大量的污染物质积累在底泥中,包括营养盐、难降解的有毒有害有机物、重金属离子等[3]。底泥中的有害物质释放到水体中会使水质急剧恶化。底泥疏浚可以彻底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一般有2 种形式的疏挖,一种是把水抽干,然后用推土机和刮泥机进行疏挖,另一种是采用带水作业。第1 种方法存在一定的技术限制,第2 种方法应用性更强。带水疏挖可以采用机械式疏挖,也可以采用水力式疏挖。疏浚技术主要包括确定疏挖底泥体积、选择挖泥机、计算压头和功率、设计底泥堆放场以及底泥利用几个部分。疏浚时应注意防止底泥泛起以及底泥的合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欧洲多国均采用过该技术对湖泊水库进行修复,并且效果显著。例如瑞典的trummen 湖,清除表层1 m 厚的底泥后,水深增加1.1~1.7 m,tp 浓度迅速下降,这种状态维持了18 年[25]。

3 地下水修复技术

地下水具有多种功能,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下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因此,对受污染的地下水环境修复变得越来越重要,其修复技术的研究已引起国外学者的广泛关注[26]。

根据其主要工作原理地下水修复技术可大致归并为4 类,即物理技术、化学技术、生物技术和复合技术[27]。物理技术包括水动力控制法、流线控制法、屏蔽法、被动收集法、水力破裂处理法等[27];化学技术包括有机粘土法[28]和电化学动力修复技术[29];生物技术包括原位生物修复技术例如bs 技术,和异位生物修复技术例如堆肥式处理法、预制床法、厌氧处理法、生物反应器法等;复合技术包括渗透性反应屏法、抽出处理法、注气~土壤气相抽提(sev)法[27]。复合法修复技术兼有以上2 种或多种技术属性,例如抽出处理法同时使用了物理修复技术、化学修复技术和生物修复技术,综合各种技术有点,在修复地下水时更加有效。抽出处理技术,简称b&t 技术,是最常规的污染地下水治理方法。该方法采用水泵将含水层中地下水面附近的地下水抽取出来,把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带回地表,然后在地面用地面污水处理技术对其进行净化处理,最后将处理好的水重新注入地下或排入地表水体,以防止地面沉降,或海水人侵,并且可以加速地下水的循环流动。地面污水处理技术方法很多,最常用的包括以下7 种:沉淀、膜分离、交换树脂、活性炭吸附、空气吹脱、化学氧化和生物降解[30]。由于液体的物理化学性质各异,p&t 技术只对有机污染物中的轻非水相液体去除效果很明显,而对于重非水相液体来说,治理耗时长而且效果不明显[27]。

参考文献:

[1]姬鹏程,孙长学.流域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2]廖文根,杜强,谭洪武等.水生态修复技术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水利,2006,17(563):61-63.

[3]李明传.水环境生态

复国内外研究进展[j].中国水利,2007(1):25-27.

[4]张锡辉.水环境修复工程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5]司全印,冉新权,周孝德等.区域水污染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6]张维昊,张锡辉.内陆水环境修复技术进展[j].上海环境科学,2003,22(11):811-816.

[7]claassen t,maasdam r.restoraton of the broads area alde leanen,the netherlands measures and results[j].wat sci tech,1995,3l(8):229-233.

[8]hu weiping,zhai shuijing,zhu zecong,et al.impacts f the yangtze river water transfer on the restoration of lake taihu[j].ecological engineering,2008,34(1):30-49.

[9]zhang shuqing,liu panwei.strategy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taihu lake and its effects analysis[j].journal of great lakes research,2010,36(1):150-158.

[10]zhai shuijing,hu weiping,zhu zecong.ecological impacts of water transfers on lake taihu from the yangtze river,china [j].ecological engineering,2010,36(4):406-420.

[11]martin r,perrow a j.handbook of ecological restoration [m].the united kingdo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12]陈亚宁,李卫红,陈亚鹏等.塔里木河下游断流河道输水的生态响应与生态修复[j].干旱区研究,2006,23(4):521-530.

[13]侯俊.生态型河道构建原理及应用技术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2005.

[14]钟萍,李丽,李静媚等.河流污染底泥的生态修复[j].生态科学,2007,26(2):181-185.

[15]刘晓海,高云涛,陈建国等.人工曝气技术在河道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云南环境科学,2006,25(1):44-46.  [16]汪雯,黄岁棵,张胜红等.海河流域平原河流生态修复模式研究i—修复模式[j].水利水电技术,2009,40(4):14-21.

[17]pokorny j,kvet j,onodak j p.functioning of the plant component in densely stoked fish ponds [j].bulletin of ecology,1990,21(3):44-48.

[18]scheffer m,berg m,breuklaar a,et al.vegetated areas with clear water in turbid shallow lakes [j].aquatic botany,1994,49:193-196.

[19]kivaisi a k.the potential for constructed wetlands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 and reus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a review[j].ecological engineering,2001,16:545-560.

[20]彭喜花,于鹄鹏.城市河道水体修复技术综述[j].水资源研究,2011,32(2):25-28.

[21]marten s.the effect of aquatic vegetation on turbidity.how important are the filter feeders[j].hydrobiologia,1999(408):307-316.

[22]徐洪文,卢妍.水生植物在水生态修复中的研究进展[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3):413-416.

[23]webb a a,erskine w d.a practical scientific approach to riparian vegetation rehabilitation in australia[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03,68:329-341.

[24]段宁,但智钢,王璠.清洁生产技术:未来环保技术的重点导向[j].环境保护,2010(16):21-24.

[25]holdren c w,taggart j.managing lakes and reservoirs(3rd edition)[m].us:north american lake management society,2001.

[26]薛晓菲,崔建国.地下水环境修复技术进展[j/ol].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6):148-150.

[27]杨梅,费宇红.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的研究综述[j].勘察科学技术,2008(4):12-20.

[28]xu s,sheng g,boyd s a.advance in agronomy [m].usa:academic press,1997.

第8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摘要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实践的关注点已经从原告资格问题转移到了环境公共利益的救济问题,多起生态修复案件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讨。2014年12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虽然是一件小案,但该案也集中了环境公益诉讼诸多核心问题。本文通过该案,分析了污染转移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认定,生态修复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文章认为,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有待进一步思考。

关键词 生态修复法律责任: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共利益:污染侵权责任:侵权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梳理

2014年12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钟落潭法庭审理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本案看似普通,实则隐含了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诸多核心问题,法院对相关问题的考量反映了司法界对环境利益及其法律保护认识的发展过程。

2011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村民方某将其向村委会承包的两个鱼塘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谭某。从当年9月1日起,谭某用车辆运送不明固体污泥约110车,并将污泥倾倒至鱼塘,污泥散发出阵阵臭味,周边村民纷纷投诉。经村委干涉,倾倒行为停止。

同年9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在接到举报后,到鱼塘现场检查取样,委托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分别对污泥和底泥进行检测分析。结果显示,铜和锌超过相应限值,达不到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已经对池塘造成污染。

随后,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鱼塘倾倒污泥的环境损害和治理成本等问题进行评估。2012年8月,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认为,本次事件中,污泥在鱼塘内经阳光照射后散发出臭味,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池塘属农用地,用于水产和禽类养殖,污泥排人池塘,影响其养殖功能的发挥。要恢复池塘养殖功能,必须清除倾倒的污泥,并将底泥挖起清运,同时对池塘内被污染的塘水进行处理,达到农用标准。该鱼塘倾倒污泥环境污染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监测分析费用4660元,污染物处理费用4092432元,共计4097092元。

根据群众反映,白云区检察机关启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并推动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2014年1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对上述两名被告提起诉讼。

被告方某的律师认为,被告方某在签订合同时不清楚被告谭某所倾倒的物质,在知道被告谭某向鱼塘倾倒的是污泥后,已经进行了阻止,在阻止不了的情况下,还要求村委员会来制止倾倒。所以方某对于污染的发生没有过错,此外,他本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也希望找到谭某来承担清理污染的责任。鱼塘在经过石灰处理后污染已降低,包括被告一家在内的人食用鱼塘饲养的鱼后未发现身体异常,被告方某不应该承担污染环境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谭某、方某的确对污泥倾倒入鱼塘造成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判决他们6个月之内共同修复受污染的鱼塘,使其恢复到受污染前的状态、功能,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过期没有修复,由环保部门指定一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并负有连带责任。

案例启示

民事合同掩盖下的排污行为的责任承担

近几年来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显示,一些工业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废液及固体废物等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无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进行非法倾倒、处置的事件越来越多。将废弃物通过合同交给他人处理或者处置,使得与污染物相关的链条不断在延长,于是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

一是防治污染的法律责任是否可以通过民事合同而转移,防治污染的法律责任是否可以随着污染物的转移而转移的问题。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防治污染的责任属于公法上的义务,所谓公法上的义务,是对公众、社会及国家承担的义务,一般不随着民事合同关系转移。但是随着环境治理社会化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排污企业将污染物交付给第三方处理越来越普遍,当污染物经合法的程序转移给符合资质的企业处理时,污染物处理产生的法律后果已经转移到污染物的实际处理企业身上。然而,这种责任的转移是有条件的,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了法定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实践中,一些排污企业没有尽职尽责地审查受托方污染物处理资质和能力,有时甚至明知对方既无资质,又无处理能力,仍然将废弃物交给对方处理,更有甚者与受托方签订虚假合同违法转移废弃物。这都会使得这些排污企业对污染物异地产生的污染具有过失,也有因果关系,不能免除法律责任。2014年社会广泛关注的泰州1.6亿元生态修复案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本案中,造成污染的物质是由别处运至,其处置方式和场所都违反法律规定,污染物排放单位首先应该承担环境治理修复的责任,由于本案将污染物运送到鱼塘的第一被告谭耀洪失踪,无法找到污染物来源,因此暂时无法追究污染物排放者的责任,由第二被告承担责任是合法合理的。

二是物业产权人对于物业管理不当而产生的污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物业产权人既非污染物的产生者,也非污染物的处理者,原则上称不上是污染者,但他们是污染实际发生场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场所的安全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如果他们疏于职守,未尽注意义务,就场地对他人产生的危害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本案的第二被告方某是受污染鱼塘的承包人,将两个鱼塘转租给第一被告谭某倒泥,他存在如下过错。首先,方某将鱼塘用于倒泥不符合鱼塘的使用功能;其次,尽管方某可能一开始不了解第一被告所倾倒的物质,但是他在签订合同时并未进一步进行了解,即第二被告方某未尽到鱼塘承包人的管理义务,对于污染的产生负有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主要针对直接排污者,而非排污者的其他人员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仍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本案的重要启示之一是,不仅排污者要承担污染侵权责任,污染场地的产权人、管理人在特定情况下也需要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连带责任。在广东以及东部沿海各省,很多当地居民以出租物业为生,他们很少能意识到承租方不法行为可能给他们带来的不良后果。一旦有违法事件发生,承租方往往一走了之,但是出租方是本地人,逃不掉,责任很有可能最终落到出租方身上。所以,不能因小失大,为一时的利益而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

污染事件中环境公共利益的认定

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救济环境公共利益。所谓公共利益是指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往往从私人利益中抽象出来,能够满足共同体中全体或者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经由公共程序确定并以公权力为主导所实现的公共价值,具有公共性和不特定性等特征。环境提供给人们各种利益,总体上称为生态服务价值或者功能。任何功能和价值的发挥都需要环境整体及其各要素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维持在一定的标准以内,这些环境品质和条件是人类共同需要的,即环境公共利益。维护这些环境品质和条件就是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当环境污染和破坏发生,环境条件被改变后,会出现各种损害,包括自然资源、财产和人身的损害。哪些损害属于公共利益损害,哪些损害属于私人利益损害,对于不同损害又如何救济,是司法实践中必须厘清的关键问题,本案的争议点之一是鱼塘污染所损害的公共利益体现在哪里。

本案受污染的区域是鱼塘,第二被告反复强调,作为鱼塘的承包人,他自己才是直接受害者,他也想找第一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财产权的角度看,主要的受害者是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但是鱼塘作为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环境的其他要素有紧密的联系,如鱼塘的水和底泥会渗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捕鱼干塘时,水会流进河流、湖泊,这些生态联系使得鱼塘的污染物影响周围的环境。最主要的是受到污染的鱼塘一直在养鱼,受到污染的鱼流人市场,每一个潜在的消费者都可能是受害者,这是对不特定公众的损害。本案中,所救济的环境公共利益包括鱼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受污染的鱼对不特定公众的不良影响。所以在受污染的鱼塘存在以上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不能因为第二被告是鱼塘的承包方,就可以由他自行决定如何处置鱼塘,或是否需要修复鱼塘环境。

事实上,几乎每一个环境污染事件都存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损害,这是由环境本身的共享性、公共性、相互关联性所决定的。如在水污染事件中,水体污染、水质下降导致生产、生活成本增加、农作物减产、养殖水产品损失、健康损害等属于私人利益损害;水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处于循环状态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恶化,水污染对不特定公众人身健康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损害等属于公共利益损害。土壤污染导致农作物减产,房屋价值下降,健康损害属于私人利益损害;土壤污染造成土壤生态系统损害,地下水水量和水质改变,土壤污染给人身健康造成的实际的或潜在的伤害等属于公共利益损害。两类损害通常会同时存在,但是在救济方式上,司法途径不是唯一的方式,一些情况下,损害救济是通过自力救济和行政救济的方式进行的,尽管如此,在更多情形下,公共利益损害救济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出现救济的空白,由此,再次突显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意义。

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责任与被告私人利益损益的关系

在确定被告承担损害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时,对于是否要考虑案中被告人私人利益的损害情况及被告人的获利情况的问题,应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是被告获益与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关系。本案第二被告转租鱼塘给第一被告,原为获得3万元的租金收入,实际上只获得4000元的收入。鱼塘受到污染后,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出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认定,本次事件向鱼塘倾倒不明固体污泥约110车,要恢复鱼塘的养殖功能,必须清除所倾倒的污泥,将底泥挖起清运,同时对池塘内被污染的塘水进治理,达到农用标准。污染物处理费为4092432元。从法院判决的情况来看,并未因被告获得的利益远远少于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就可以免除他的部分生态修复责任。财产权和环境权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权利,一般不能相互抵免。生态修复方面责任的大小由生态修复的复杂程度及成本决定。由于我国的民事处罚是以补偿为中心,在环境保护方面没有确立惩罚性赔偿,所以民事赔偿额大小与违法行为的程度、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没有关系。

其次是被告私人利益受损与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关系。本案中第二被告人自身也是受害者。其私人利益应受到保护,并可以依法向第一被告追偿,但法律并不会因此而免除他对公众承担的责任。基于前面提到的理由,第二被告人的私人利益因财产污染而受到损害,但这不能成为他免于承担修复受污染财产责任的抗辩理由,因为他对于污染的发生也有过错。

生态修复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

环境污染和破坏发生后,必然会不同程度地造成环境功能和价值的破坏,这也是环境损害,救济环境损害的主要方式是进行生态修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经过多年的发展,关注重点已经从原告资格转变为实体权利的救济,诉讼主要围绕着救济环境损害进行,以修复生态(或者环境)为核心。然而,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

首先是法律依据问题。目前法院关于生态修复的判决基本上是以《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有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的规定为依据。但是这些法律责任主要是救济民事权益,是一种私权的救济方式,而环境损害主要体现为公共利益的损害,生态修复主要为公法上的救济。所以在追究恢复原状这一责任时,必须考虑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的程度,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的基准,环境中公众的利益诉求,也就是说需要一系列公法和技术规则的补充。本案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同时适用环境保护立法和侵权责任立法的规定,根据环境法的规定来确定法律责任是否成立,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确定承担责任形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法律适用的割裂,例如《侵权责任法》中无法找到救济环境损害的依据,而《环境保护法》中找不到生态修复的内容,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制定环境损害救济特别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其次是生态修复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确定。法院判决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的方式包括行为责任和经济责任。行为责任是指判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生态恢复的任务。这种方式下,金钱责任和行为责任合而为一,行为人在专业机构或者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有权决定具体的修复技术和措施。无锡中院的经验认为在环境评估还不完善,经济成本难以核算的情况下,判定责任人按照一定的要求承担修复责任可以避免许多难题。经济责任是指判决责任人承担生态修复的成本费用。当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没有能力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生态修复责任,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环境修复责任,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昆明、广州等地法院的案例倾向于将修复责任核算为一定的费用,责令责任人支付费用。这些费用或者打入环境保护基金,或者上交国库以待将来修复使用。

确定生态修复责任后,要求责任人承担行为责任还是经济责任的问题,表面上看似是技术和能力的问题,实质上与伦理和公平也有关系,两种责任相互替代,看似平等,但是在本案中却有极大的差别。本案的第二被告已经70多岁,经济条件一般,身体状况不好,中过风,行动不便、思维有一定的障碍,在法庭上多次失控大哭。400余万元的生态修复款显然超出其偿付能力,若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修复款,此案基本无法执行,达不到应有的社会效果。法庭宣判本案的第二被告承担修复的行为责任,这虽然也会面临行为人没有专业技术能力等难题,但是他可以通过争取他人的帮助,争取社会的救援来解决这一问题,留给了被告更多的选择,也留给社会各界帮助解决此事更多的空间。

再次是案件的执行问题。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在6个月之内共同修复受污染的鱼塘,修复标准由环保部门审核。过期没有修复,由环保部门指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并担负连带责任。由此可见,法院将监督判决执行的责任主要交给了当地环保部门,这也是不少法院的共同做法。生态修复的周期长、过程复杂、技术性强,法院跟踪执行有诸多的难题,而环保部门是环境治理和修复的主管部门,发挥环保部门的作用既发挥了他们的特长,也是监督他们履行职责。当然,法院不能对判决的执行完全置之度外,否则会影响司法的威力和公信力。在案件执行的各个关键环节,法院都应该进行监督,发现执行偏离轨道,要加以纠正,对于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则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主要

参考文献

[1]李挚萍,环境修复的司法裁量[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7):20-27.

[2]奚晓明.试论环境资源案的特殊性及专业化审判的实现[N].珠江环境报,2014-11-22.

第9篇: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步伐也加快了。在城市化建设中往往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这是因为人们在制定城市规划的时候,没有对环境保护的问题加以考虑。这些环境问题的出现也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多的不便。所以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环境保护的问题进行分析,要明确城市基础建设可以给环境造成的污染,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环境保护中城市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1、城市中的空气污染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交通行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交通也的发达也使得汽车行业发展起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有车一族也越来越多。在出行的同时汽车尾气的排放就会对空气造成很大的污染。城市化的发展也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建设,在一些工业的企业中对生产原料以及煤炭资源的消耗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同时所排放的废气也进入到大气中,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大气中含有多种腐蚀的成分,比如二氧化硫等等,这些都容易对城市中的建筑物腐蚀,更严重会出现酸雨的情况,所以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控,对工业的企业进行能源使用的改革,建立城市的绿化带成为了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任务。

2.水环境中的污染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在不断追求自然之美和生活之美。要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在城市规划中就必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但是,随着城市中工业化的发展,大量的废水以及废弃的排放破坏了城市中的水循环的平衡,导致很多地表水和河流水都遭到了污染。人们生活用水等也没有进行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流中,这不仅破坏了河流的美感,降低了污染了水资源,同时也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对工业用水进行处理在城市规划中非常重要。

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给我国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多的不便,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所以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是重中之重,在城市环境保护的规划中对城市中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等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改革,建立绿化带以及建设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是其主要的内容。通过对城市中环境问题的剖析我们得出了环境保护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性。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才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才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才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针对环境保护的工作特提出以下的对策进行处理:

1.要提前做好城市环境规划的考察工作

在进行城市环境保护的规划之前,需要先对城市的环境问题进行考察,对水资源的酸碱性以及污染程度进行化学的实验,对空气中的污染气体进行勘测,在完成实验以后,整理出相关的数据。还要对城市的整体的空间规划以及城市的水资源的分布情况进行考察,比如人们每天的用水量以及工厂等的废水的排放量等等,做好这些准备的工作,才可以保证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策略

对我国城市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处理,比需要制定合理的空气污染处理的规划,对城市中的工业的工厂以及交通分布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工厂的废弃排放量以及资源的消耗量,对车辆的运行进行控制,采取限行的方式,不仅能够缓解交通压力,还能够降低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工厂的生产模式也需要改革,要选择清洁型的能源进行生产,降低对空气中的废弃排放。

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来源是工厂的废弃和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工厂的废弃排放进行调整,需要避免使用煤炭等污染严重的能源,大力的开发新型的清洁能源,加大对天然气以及太阳能等无污染的能源。汽车尾气的污染主要是燃油的污染,所以要降低尾气对空气的污染,就需要控制每天的尾气排放量,研究新的动力能源等,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对汽车进行适当的限行,这样能够有效降低对空气的污染。另外,生活供暖等燃煤对空气的污染也比较大,所以城市供暖应该选择集中供暖,降低对空气的污染。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建立城市立体绿化体系。提高城市绿化率大力发展植物净化。例如城市绿化建设、森林公园的建设等。包括房地产建设中的水景住宅也成为景观的一大热点。在道路街头绿化设计中,注重植物的多层次配置,乔灌花、乔灌草的结合,分隔竖向的空间,创造植物群落的整体美。

广泛利用宣传、教育等手段提高公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环境保护关系到全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其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3.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策略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改善河道水质,使其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提高河水中的溶解氧、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削减河水的污染物。对受污染的河渠水体进行治理修复是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迫切需要。特别是市区河道的治污工程,量大面广,需要的投资大,寻找先进实用、造价低廉的技术迫在眉睫。人工浮岛作为水体净化的重要手段,在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水环境的治理不容小觑,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料,只有做好城市的水资源保护才能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利用人工浮岛修复河道污染,成本低、能耗小、治理效果好,对环境污染小,其对城市河道水体修复后所带来的不仅是直接经济效益,同时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极为可观。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碧水已远离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人工浮岛生态修复河道污染,使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与久违的碧水近距离接触,这必定大大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三、结语

和谐幸福美好的生活需要城市的发展规划来得以支撑,只有一个美好的城市环境才能为人民的幸福生活的实现给予最大的保障,城市的环境是人们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体现,只有国家经济不断繁荣才能为了城市的发展提供动力,为人民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一一解决才能让城市良性发展。现阶段我们对城市的污染无法回避,比如大气的污染、地下水以及河流的污染都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进行解决和规避,只有抓好环境治理才能还人民一个蔚蓝的天空、清澈的水流,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我们的城市规划道路任重道远,只有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才能让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丽。

参考文献

[1]夏育民.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环境保护透视[J].广州环境科学,1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