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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旅游是指旅游者被异域或异族独具个性的民俗文化所吸引,以一定的旅游设施为条件,离开自己的居所,前往某地(某个特定的地域或特定的民族区域),进行民俗文化消费的一个动态过程的复合体,是人类文明进步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生活方式。民俗文化旅游能够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是我国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辽宁做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拥有丰富多彩的满族民俗文化资源。充分开发满族民俗文化资源,不仅可以丰富辽宁的民俗文化旅游,而且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经济发展,从而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1 辽宁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现状概述
辽宁是满族的发祥地和清王朝的龙兴之地,遗留下相当多的满族历史文化古迹。目前辽宁满族同胞聚集地较多,建立有6个满族自治县。这些历史文化古迹和满族聚集区至今保留着很多满族民俗文化,是开发辽宁满族民俗文化得天独厚的资源。辽宁省抓住满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这一优势,积极运作开发,已形成了开发良好态势。目前,辽宁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满族民俗旅游资源进行了开发:
1.1 以满族和清王朝的历史文化古迹为依托,推出清文化史迹旅游。这些清文化史迹基本上都是清王朝人关前的满族风格建筑,是清入关前满族民俗文化的载体。这些历史古迹包括:沈阳故宫、清昭陵、清福陵、抚顺清永陵、抚顺赫图阿拉老城、辽阳东京城等。其中,一宫三陵(沈阳故宫、昭陵、福陵、永陵)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成为举世闻名的历史古迹。到沈阳故宫清宁宫参观就会感受典型的满族居住文化、祭祀文化等民俗文化。
1.2 以满族民俗事象为载体,开发具有鲜明特色的事件旅游产品。如沈阳、抚顺、辽阳三城联合开展的“沈阳清文化节”。这是以清入关前“关外三京”为主体。以游“一富三陵”、吃“满汉全席”、穿“满韵清风”、购“吉祥如意”、“穿时尚旗袍”、“看皇家礼仪”为基本内容的旅游文化节。抚顺市开展的“抚顺满族风情节”,是以抚顺丰富的满族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的旅游文化节。1999年开始,至今已连续举办了八届。在这两个文化节举办期间,都要举行具有满族特色的文化表演,开发丰富多彩的展示满族的文化和风俗的活动。吸引了大批的中外游客。
1.3 以满族历史文物、满族聚集集中区为依托,建立满族民俗旅游景点或民俗旅游村。以满族历史文物为主建立的博物馆有沈阳清文化陈列馆、沈阳满族民俗博物馆(建立在陨石山满族民俗村)、岫岩满族自治县满族博物馆和新宾满族博物馆等。满族民俗村有沈阳陨石山满族民俗村(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李相镇石台村)、棋盘山满族风情民俗村(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满堂乡二道沟)、大连金州区石河满族镇东沟村、抚顺新宾“中华满族风情园”,以及丹东市正在开发的鸭绿江虎山景区满族民俗村、抚顺新宾满族民俗村等。
1.4 满族饮食文化开发各具特色。在满族民俗文化中,饮食文化是最具开发潜力和前景的内容之一,各地对满族饮食文化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开发。其主要形式有餐饮开发,如满汉全席、满族大清花饺子、那家馆白肉血肠等。有通过文化节或大赛推广满族饮食文化,如2006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期间沈阳市旅游局组织各酒店推出清文化宴席,有的酒店推出满汉全席,有的酒店推出红楼宴,还有的酒店推出满族风味的八碟八碗等。
1.5 满族服饰与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开发。以满族旗袍为代表的满族服饰的开发在全国各地都很盛行,而且在面料、款式、工艺上不断出新,成为服装界经久不衰令人瞩目的亮点之一。除了旗袍以外,目前作为旅游商品的还有旗鞋、马褂、嘎拉哈、满族刺绣和剪纸等都得到了开发,尤其是香荷包被评为辽宁省十大旅游纪念品之一。以关东三宝为代表的东北特产人参、貂皮、鹿茸过去是满族人珍贵的药用品和皮革制品来源,在抚顺新宾赫图阿拉城以东北三宝为特产的旅游商品琳琅满目。2006年抚顺满族风情节还专门组织了“旅游商品包装设计大赛暨旅游商品展销”活动。沈阳故宫大政殿全铜雕塑令世人惊叹不已。
2 辽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辽宁的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丰富的满族民俗文化资源还没有被完全挖掘出来,加之开发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辽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的进一步发展。
2.1 民俗文化已变化。随着辽宁旅游业的发展,大量旅游者的涌入,一些旅游区的满族民俗文化只注重形式上的开发,而不注重内容的原汁原味,只是把满族民俗文化当成“观赏物”。如过去满族农家睡的通铺火炕已经被床和土暖气取代;过去贴饼子用的大铁锅也不见了,家家户户用上了燃气罐。随着满汉两族的逐渐融合,很多满族文化习俗只能保存在满族老人的记忆中,如不及时挖掘、整理,这些文化习俗将会随着老人们的逝去而消失。一些开发商也试图尝试原真性开发,但效果不佳。
2.2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发展满族民俗文化旅游过程中,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对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文化效益没有给予高度重视。一是景区环境质量下降。一些旅游区不顾承载力的多少,只要有游客想进,就统统让进,从不限制景点内的游人数量,突破了景点内的最大环境容量,破坏了景区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二是出现“伪民俗”现象。有些景区,不管满族民俗中是否有此习俗,胡乱瞎编一通,目的就是能让游客进园,达到赚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既是对满族民俗文化不尊重的表现,同时也是对旅游者的欺骗,产生许多负效应。这样的开发也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3 旅游产品雷同严重。辽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大都忽视旅游者参与、尝试、体验、学习的需求,基本以静态形式展示给旅游者,游客只能被动地接受,无更多的自由选择。同时,各地满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基本相同,都是民俗村、民族饮食、民族文物展览等,没有体现出不同地区满族民俗文化的独特性。
2.4 缺乏旅游专业人才。民俗旅游做为高品位的文化旅游,其开发、规划及服务都需要专业知识人才的加入。但是,辽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专业人才非常短缺。
3 辽宁省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思路与对策
3.1 开拓定位准确的客源市场。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及满族民俗自身的特点,可将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客源市场按地域进行细分,准确定位,有针对性地开拓客源市场。
①国际市场开发。韩国、日本和俄罗斯是我国北方三大邻国,地缘优势显著,成为发展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的主要国际客源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而且,历史上这三个国家与中国的交往很密切,文化交流也很频繁。针对这部分客源群体,可采用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旅游者传递满族民俗文化旅游信息。
②国内市场开发。国内客源市场主要是指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北京、天津及山东等省市地区。辽宁是满族的发祥地,许多民俗文化资源具有垄断性,是其他地区所没有的,如沈阳故宫、抚顺赫图阿拉老城等。吉林和黑龙江也是满族先民们的聚集地,这些地区也有许多满族后裔,由于满汉杂居,许多满族人对一些民族文化传统有些淡忘。因此,针对这部分客源,开发满族民俗文化旅游,能够使满族民俗文化在自己的族人中延续下去。另外,北京是清主朝的都城,其满族文化韵味也很浓厚,在北京发展满族文化旅游,对京城的游客同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3.2 设计满族风格的旅游商品。目前已经开发的满族特色旅游商品有文物类、服装类、宫廷日用品类、书籍画册类、民间工艺品类等品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逐渐趋向成熟,大多数旅游者越来越喜欢购买一些精巧的、实用的、方便携带的旅游商品,这是开发旅游商品的新趋向。根据游客偏爱小巧实用商品的心理,开发包装精致、形状精巧、便于携带而且实用性强的满族民俗旅游商品,这样既可以满足游客需求,又能够拓宽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空间。
3.3 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展满族民俗文化旅游,不仅需要旅游企业自身努力建设经营,而且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与帮助。首先,从宏观上对民俗文化旅游进行规划、协调和监督,保证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其次,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保障民俗文化旅游健康、有效、和谐地发展。第三,积极开拓投资、融资渠道。鼓励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民俗旅游的开发建设。此外,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对满族民俗文化旅游充满兴趣、愿意投资的海内外企业加盟,大力开发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第四,做好宣传促销工作。民俗旅游促销中,政府应牵头,联合各旅游企业增加对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的宣传促销,并制定一些促销措施,广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3.4 培养引进专业人才。民俗文化旅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关键性因素。辽宁省内有许多高校已开设了旅游管理专业,但是目前还没有开设民俗旅游研究方向的学校。为了加快培养辽宁民俗旅游人才,建议辽宁一些高校开设民俗旅游专业,进行系统的民俗旅游专业知识讲授,并将理论知识与旅游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还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并培育优良的用人环境,采取灵活的用人机制,保证旅游人才资源的稳定性。
一、概况
以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趋势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大趋势,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交通也的便捷发展,旅游这种跨区域、跨文化的行为现象已经变得越来越大众化,人们旅游的机会越来越多,逐渐的就不再满足于城市旅游,旅游活动与民俗文化的结合,这种新兴的旅游方式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民俗文化是一种大众性的、基础性的、拥有民族特征和地域特征的、是广大农民和劳动者经过数百年甚至千年生活劳作中沉淀和提炼出来的行为习惯和准则。在有关民俗文化研究的学术界对民俗文化有一定的分类方式,有把“民俗”文化分类为物质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礼仪、岁时节序、传统节日和信仰的民俗,还有把民俗文化分为精神民俗、物质民俗和社会民俗。
二、旅游活动与民俗文化结合过程中的问题
虽然旅游业的发展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但是近年来在开发和利用民俗资源发展旅游业方面的工作发展情况良好,如今,民俗旅游在中国的发展形成了五种开发模式:博物馆式、民俗旅游村、歌舞节庆式、城市民俗步行街、民俗文化创意园。在旅游活动与民俗文化进一步结合的过程中,很多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一)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
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事业,其目的一方面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和宣传民俗文化。但如今却有太多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挂羊头卖狗肉”,出现很多生硬的将民俗特征搬到旅游项目建设中来的情况,比如说,江苏某地汉文化时期留下了一些宝贵的历史遗迹,于是城市旅游规划者在老城区修建了一个汉代商业街,这完全是伪历史的产物,中国在宋代之前用于商业交易用途的场所称“市”或者“坊”。类似这种借助民俗文化单纯的达到经济利益的行为,在今天的中国很容易见到。很多有历史底蕴的城市,都十分热衷于兴建仿古商业街,打的也是民俗文化的招牌,可是身处其中,试问能感受到几分民俗文化的感受呢?而且出售的东西貌似全国是统一配货一样,无论在哪条民俗文化街中都能看到一样的商品,毫无特色可言,同类化现象十分明显,使得这种商业街缺少个性和长久吸引力。
(二)本地民俗与外来文化的矛盾
开展民俗文化旅游业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发展本地民俗文化。在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在中国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显得那么脆弱,相比较汉族和汉文化,少数民族人数少,经济落后,有些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缺少记录民俗文化的方式。汉族作为中国的主流民族,其文化作为外来文化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冲击性很强,古往今来,随着民族融合、政治等主动原因,造成很多少数民族已经融入到汉族中,生活方式和其本身的民俗文化也被汉化,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正在逐渐的消亡。旅游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是加速汉文化对本地少数民族文化的冲击,如果在发展民俗文化旅游活动中,不能够重视化民俗文化的重要性,那么汉文化作为外来文化对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三、改善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措施
(一)尊重民俗文化以保护为主
民俗文化蕴含着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创新,很多都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存在着,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产业,首先需要本着尊重的态度,在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下开展相关的旅游活动。开发和利用民俗文化元素,仅仅是利用,并不是任意的改变和破坏,所有的活动都应当是本着资源可循环性使用的目标进行,避免商业化、同类化。
(二)坚持文化原始性不断创新活动形式
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不仅仅是介绍民俗文化、兜售民族风味和商品,同时应当积极提高旅游者在民俗文化活动中的参与度,充分体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将传统节日民俗元素融入在旅游行程中,让游客体验并感知传统节庆的民俗文化[3]。在组织民俗文化旅游活动的时候,应当深挖传统民俗节庆的内涵,比如节庆活动的起源、发展、吃食、神话传说、服装和活动等等,在帮助本地年轻居民更好的理解传统节庆文化的内涵,同时还能够是旅游者通过活动增强对民俗文化的认同感。
(三)以品牌效应带动旅游业的长久发展动力
每个民俗文化活动都是代表着这一地区和民族的文化特征,比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有些民间技艺也能够成为地区民俗文化的标签,例如山西平遥的推光漆器具、江西的景德镇等等。将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元素规范化的建立起地域性的旅游品牌,有利于更广阔的宣传,增强当地民俗文化旅游活动的影响力,同时还能够保持这一类民俗文化活动的可持续吸引力。
四、总结
关键词: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理念;模式;机制
大湘西地区主要是指湖南西部的张家界市、湘西州和怀化市等地,三个市州辖25个县市区,国土面积53196平方千米,居住着土家、苗、侗、瑶、白等30多个少数民族。在当地居民的共同劳作和生活交往中,大湘西地区形成了大批优秀且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资源,这些民俗文化资源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具体表现在居住、饮食、服饰、礼仪、节庆、民间艺术等各方面,湘西民俗文化经过不断的传承已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一支。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作为一种高层次旅游产品,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大湘西因其拥有丰富且独特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应旅游发展趋势也迅速加入到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进程中来,部分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并为大湘西地区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出现了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大批游客的涌入不仅打破了大湘西原有封闭的文化氛围,干扰了大湘西民俗文化原有质朴的秩序,还加速了大湘西地区服饰、语言、建筑以及生活习俗等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导致某些传统文化特征被同化或消失等。主要表现在: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形式结构单一且雷同、开发设计层次低、市场调研环节薄弱、地域文化特色挖掘不够等,严重阻碍了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发展步伐。因此,如何解决好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成为促进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理念
(一)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
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的是发展必须以不破坏或少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资源为前提,维持生态环境的平衡性,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协调性,保持经济效益的可持续获得性。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过度开发,不注重保护就容易受损乃至消亡,因此,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正切中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要求。当前,湘西旅游产品的开发依旧以粗放型的开发方式为主,部分地区将民俗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看成是一种数量型的增长和外延型的扩大再生产,促使开发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的前提下,对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盲目和过度开发,导致大湘西地区的民俗文化旅游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基于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日益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的提出,对于指导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所强调的是,通过对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内的各种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对旅游业发展方式和规模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保持旅游开发地环境的协调性和文化的完整性。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在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具体思想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二)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的具体思想体现
1、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思想
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是在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开展旅游开发活动的,只开发不保护,无异于杀鸡取卵,最后只剩下没有灵魂的存在物。而只保护不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就得不到有效利用,文化内涵得不到永续发展。因此,在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过程中,应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思想,做到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在遵守旅游社区土著居民的文化演进规律、、民族习俗等前提下,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以实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最大化的目标,促进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合乎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规律,有序地对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只有适度的开发和有效的保护相结合,才能使大湘西民俗文化资源得到应有价值体现的同时实现当地人民求发展的长久愿望以及满足外地游客异彩纷呈的民俗文化旅游需求。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兼顾思想
民俗文化旅游业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在可持续旅游开发理念中是相互影响,紧密结合的整体性关系。从经济角度看,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者要尽量用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或在相同投资的情况下,能吸引到更多的游客;从社会效益看,为旅游者追求自我价值实现或人文素质教育创造条件;从文化效益看,开发是将区域民俗文化最有生命力的部分加以保护和保存。获取经济效益是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重要目的,但决不能为了扩大民俗文化旅游业而片面、无视科学规律地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忽视社会效益、文化效益。而应在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注重不能损害当地的社会安定、人际关系的和谐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可持续开发理念贯穿整个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全过程,真正实现大湘西民俗旅游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
3、科学统筹思想
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是一项涉及范围较广的复杂工程,开发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旅游客体,还包括旅游主体和旅游介体。因此,要协调好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减少甚至避免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所产生的问题,则必须坚持科学统筹的思想,从整体的高度进行协调。一方面,既要协调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主题的科学定位和形象宣传,还要协调好相关经济部门之间的配合;另一方面,又必须统筹到文化的内容与表现形式、资源本身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还应涉及到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协调配套。只有坚持科学统筹的思想,才能把旅游主体文化、旅游客体文化和旅游介体文化三者有条不紊地开发好,为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二、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模式
(一)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概述
模式(Pattem)是指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模式是对某一类问题的一种指导,在一个良好的指导下,会得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有助于完成任务,有助于作出优良的设计方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民俗文化旅游的兴起,如何选择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对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进行合理开发,日渐成为学术界感兴趣的课题。通过对历年学者们关于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相关研究的认真梳理发现,传统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①原地浓缩模式。它属于一种原地模拟型开发模式,一些少数民族村落或民俗文化丰富且独特的地区,由于旅游进程的加快,已在建筑、服饰、风俗等方面有所淡化,使得游客不能完全领会当地民俗文化的风韵,故当地政府或开发商运用人工方式,有意识地修建一些反映当地民俗文化的主题公
园。②原生自然模式。以民俗文化村落为典型代表,它是一种就地展示型民俗村落,有村民的介入,是一座活生生的民俗露天博物馆。其特点是保留了原来的风貌、居住、饮食、节庆等,具有自然朴实的特色,能较好的满足旅游者欣赏和体验民俗文化的需求。③资源凝聚模式。以民俗博物馆为代表,它是一种静态的开发模式,对传播民俗文化,满足旅游者体验民俗文化需要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④短暂表现模式。由于一些特定的民俗文化只存在于很短的时间,如民俗传统的节庆活动、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等,采取此种模式,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此外,一些学者提出了新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吴必虎、余青提倡引人生态博物馆模式,即将整个社区作为一种开放的博物馆,对社区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以各种方式记载、保护和传播社区的文化精华并推动社区向前发展;马晓京“针对生态博物馆的模式”,提出了“建立民族生态旅游村的构想”,并提出了小规模发展、游客限制、局部开发的原则;师杨振之则根据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马康纳得“前台、后台”理论,提出了“前台、帷幕、后台”的旅游开发模式,并主张通过利益再分配,用前台创造的“收入”补偿后台因丧失发展机遇而付出的代价。从实践来看,生态博物馆作为一种新型的博物馆形式,它忽视了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性,所以效果不容乐观,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要实现既定的目标还任重道远。民族生态旅游村模式有其合理的部分,但其“局部开发”和“小规模开发”的局限性不能满足民俗旅游地发展经济的需求,也无法解决民族文化保护与民俗旅游开发的根本矛盾。而“前台、帷幕、后台”开发模式,由于其主张利益再分配方式,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很难调动起前台开发民俗文化旅游的积极性和保护民俗文化的责任感,以及压抑后台保护区居民求进步和发展的需求,注定该理论在实践中得不到具体运用。因此,选择何种开发模式,还需要学者们以新的理论视角对民俗文化旅游进行探讨,使理论研究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
(二)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一体化开发模式
无论是传统的原地浓缩模式、原生自然模式、资源凝聚模式及短暂表现模式,还是学者们提出的生态博物馆模式、民族生态旅游村、“前台、帷幕、后台”模式,通过对其认真的梳理和分析,都有其各自适应开发的优势及不足。而在具体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实践中,由于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多样性及自身地域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套用哪一种开发模式,或教条地照搬书本上固有的开发模式,这样只会将民俗文化旅游业引入绝境,使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最终造成资源的浪费乃至枯竭。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在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时,如何寻得一种既能发展地区经济,又能将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的旅游产品开发模式,是现阶段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急需实现的主要目标。
鉴于上述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都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因此,在选择何种模式作为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模式时,应根据大湘西地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禀赋状况及其将社会、经济、政治等因素结合考虑,在明确开发的内容、层次、重点等问题的基础上,有区别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一体化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一体化开发模式既不固定是一种开发模式的单独运用,也不是多种开发模式的简单叠加。而是根据旅游开发地具体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运用一种或多种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综合开发,从而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点、线、面全方位结合的一体化开发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要素的功能,从而形成整体合力,更好地实现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一体化开发模式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开发模式,不仅有利于丰富科研理论,提升旅游价值,还为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提供了一个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持续旅游发展模式。
三、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机制
(一)改善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合作力度。
由于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资源隶属于湘西州、张家界、怀化等三个不同行政区,缺乏一个涉及旅游发展各部门的统一管理机构,造成政出多门的现象,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空间协作性差,整个大湘西地区没有形成联动优势,从而影响民俗文化旅游规模的形成和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大湘西地区要打破行政区划体制观念的束缚,促进三地市政府间交流合作,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能力,协调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资源规划和开发,防止盲目和无序竞争。尽快建立一个涉及整个大湘西地区旅游业的主管机构,来参与制定和完善民俗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地方政府编制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规划,加强对特色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使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业向着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迈进。在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经营方面,则根据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分布特征及市场属性进行综合规划,发挥区域联动优势,实现市场共享、共同经营。此外,可以利用整个大湘西的力量和联合优势,加快湘西州、怀化与张家界旅游资源优化整合,以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民族风情旅游资源,来提高张家界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丰富度、组合度和整体优势度,实现整个大湘西地区人、财、物和各种民俗旅游要素的最佳利用,为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赢得广泛的市场和创造最大的效益。
(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明确产权所有关系。
社区居民作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所有者和参与者,本应享受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实惠和成果。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主体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社区居民无法获取民俗文化旅游所带来的效益,挫伤了他们继承和发扬民俗文化的积极性,以至于使更多真实的民俗文化正悄然失去。为此,大湘西地区必须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完善民俗文化旅游相关者的利益协调机制。培育合格的利益相关者,使其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同时处理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协调;另外,建立合理的产权结构,做到权、责、利公平清晰,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民俗文化旅游的经营,通过享有完整的产权,行使使用收益。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产权评估体系,对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资源进行合理有效评估,为社区居民参与产权划分提供明确的依据,从而保证社区居民应得利益不会被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强势主体所侵占,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积极性,推动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提升整体营销水平。
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作为一种商品被生产或开发出来,必须按照市场的一般经济规律,广泛参与市场竞争,只有被旅游者所认可和接纳,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才能真正实现它应有的价值。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要想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必须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当前,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分强调资源导向型开发,忽略了对旅游消费市场的深入分析和调查。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机制,认真分析和掌握旅游者的偏好,运用市场细分策略,把旅游者按年龄、性别、职业、文化水平及其兴趣爱好等分成若干目标市场,根据各个目标市场特点,正确进行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和价格定位,从而突出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特色和个性化,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运用多元化立体式的营销手段,精心策划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宣传主题,调动旅游企业和媒介的积极性,实行联合促销活动,提高民俗文化旅游的整体营销水平。如媒体宣传、文艺作品促销、节庆促销、电子商务促销等多种促销方式。快捷、方便、现代化的营销宣传体系对大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整体形象的推广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问题;对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6XJC630003);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湖南武陵山片区乡村旅游开发管理模式研究”(14ZDB014);湖南省生态旅游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14JDZB011);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基地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16ZX00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湖南武陵山片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调查与绩效评估”(201610531003);吉首大学人文社科研究生项目(16SKY014);吉首大学自然与文化遗产基地项目(16JDZB074)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21日
一、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现状
(一)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为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奠定了基础。湘西历史文化悠久,地处武陵山片区,湘西地区拥有30多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苗族居多;由于湘西区域独特的地理位置、地理环境以及交通不便等因素,使得这些少数民族在湘西逐渐形成了以苗族饮食为代表的饮食民俗、以吊脚楼为代表的建筑民俗等具有自己特色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在各方面的综合因素下,湘西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树立和塑造民俗文化品牌方面具有足够并独特的资源优势。
(二)落后的旅游产品开发水平给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带来挑战。近年来,随着湘西地区交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湘西在民俗文化旅游方面的发展势头良好,但是旅游产品的总体开发方面的水平相对于全国的其他地区来说仍然较低,还有待提高。例如,由张家界所打造的民俗旅游产品《天门狐仙》为张家界的民俗文化旅游发展以及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效应,对比湘西打造的《烟雨凤凰》等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则更加佐证这一点。湘西人民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时,在经济层面上,已取得了一定程度相对可观的收益,但由于过度追求商品利益化,使得具有湘西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正在逐渐减少,同时面对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的其他问题,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遭遇挑战。
二、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经营理念商业化日趋严重。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是一种珍贵且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在对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应最大限度地保持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特色性,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开发。然而,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湘西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主体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逐渐地忽略了地域特色文化。例如,湘西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直接的旅游经济效益,无视文化生态环境,采取过度开发,比如说在凤凰虹桥下的沿河街道旁,餐馆酒吧林立,油烟不断;王村浦市古镇为旅游而兴建的仿古吊脚楼等;这些旅游地区已经失去了它原来特有的古朴民风,反而表现出浓厚的商业气息。这些过度商业化开发经营理念使得对湘西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伤害扩大化。同时,在过度商业化的经营理念的支配和引导驱使下,不仅造成了民俗文化资源的滥用,还破坏了民俗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传统特色民俗文化逐渐消失,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路途迷茫。
(二)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质量逐渐降低。湘西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在经过发展利用以后,产品单一化、同质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设计和开发水平逐渐降低。目前,就湘西州各地为了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而纷纷打造神秘湘西、烟雨凤凰等实景演出来看,在观赏全国区域内其他景点时几乎都能看到与这些演出节目内容十分相似的;再比如说下火海、上刀梯等这些具有观赏性、吸引力、刺激性的节目,湘西地区其他大大小小的苗寨榷加行⌒偷拿褡甯栉璞硌莸龋这些民俗产品表演节目在表演形式上类同,而且大多数节目平庸粗略,却在反复进行表演,逐渐的游客会产生视觉疲劳,会降低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以及游客的重游率。同时,湘西区域内各景点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去提高所谓的旅游吸引力时,不注重进行市场调研,缺乏认真思考研究,从形式上或者内容上跟风地去照搬一些其他地区的具有地区自身特色的民俗活动,使得呈现在游客面前的民俗表演和旅游文化产品失去了当地特色,最终各景区和旅游企业之间为获取稳定的客源市场,只能靠打价格战进行残酷的竞争。
(三)民俗文化品牌意识不够。品牌是民俗文化旅游的灵魂和生命。近年来,湘西区域对旅游品牌的树立和塑造逐渐增强,但从整体上看,民俗文化品牌意识仍然较弱。比如,在研究和开发湘西地区建筑、服饰、饮食、节庆等文化过程中,没有挖掘出不同于其他民族或地区的民族特色文化内涵,现有的民俗文化产品大都与其他地区的雷同,没有走一条“适合自身民俗文化产品发展的道路”。同时,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在塑造和树立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品牌意识方面力度不够,而且在开发相应的吃、住、行、娱、购、游等旅游产品的时候没能形成完整的品牌产业链。而对于湘西地区已树立起来的民俗文化旅游品牌而言,由于缺乏对区域内的整体规划和安排,使得品牌在区域外的影响力没能扩大甚至有缩小的趋势。
(四)法律法规不完善、合作发展不和谐。在近十年来湘西民俗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湘西自治州早已开始用“一山(张家界)、一水(猛洞河)、一村(王村古镇)、一寨(德夯苗寨)、一城(凤凰古城)”的框架来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通过一体化营销方式,小范围的协调发展湘西,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以及经济的发展,这样的框架模式在某些局部的、小区域范围内已经不适用于湘西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同时,在湘西地区发展过程中,经营主体之间的行为在某些范围内没有受到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会使得经济发展不合理化。而地方政府作为民俗文化旅游产开发的主导者,由于自身管理职能的不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使得各方面无法协调发展,以至于影响了湘西地区民俗文化旅游品牌的构建和规模的发展,无法形成共赢的理想局面。
三、湘西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对策建议
(一)坚持民俗文化开发独特性原则。在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展现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东西,才能更好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指坚持民俗文化开发独特性原则、发挥体现湘西特色民俗文化、创造出独特性的民俗旅游项目。对于游客而言,游客旅游的动机之一就是对异质文化感兴趣。因此,湘西地区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从自身实际出发,再结合或融入自身独特的人文和特色优势,不跟风、不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民俗文化活动,根据时展潮流与趋势,在保护民俗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挖掘民俗精髓,丰富自身的旅游产品,开发出具有湘西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
(二)注重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品牌的创新开发。在如今迅速发展的品牌经济时代,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市场先机,夺得市场份额,需要我们树立品牌的新理念、运用创新的思维、办法、机制,从高层次、多角度、多方面去打造出具有自身魅力的旅游业品牌。因此,打造具有湘西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品牌,首先要以湘西地区丰富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逐步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的内涵,从人文建筑、民族服饰、民间习俗、文化活动、历史文化遗址等方面出发,加快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品牌的创新开发。而面对目前国内旅游产品逐渐单一化、同质化程度逐渐严重的现象,湘西相关部门要有独特的眼光,运用相关理论,开发出国内没有的旅游产品。同时,面对现有的民俗文化产品,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聘请相关专家和创新性人才进行考察、调研,然后根据相应的方案进行开发;面对国内外其他景区的相关先进经验,我们可以融合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并有选择地模仿,发展湘西特有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三)加强与地区间各部门的联系和合作。近年来,网上时常曝出部分旅游景区多次抬高门票价格等现象的新闻,很多地区都出现了门票价格不合理现象等等,这些都不利于民俗文化产品品牌的树立和塑造。在发展文化旅游市场的过程中,旅游景区应当加强与当地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遵纪守法,既方便自身的经营,同时可以扩大在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地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应当加强对于当地旅游业的监督管理问题,应当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而湘西应当从自身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湘西地区的旅游景^顺利发展。
(四)加大旅游业中的科技投入,开发独特创新资源。我们在拥有丰富传统资源的同时,可以不受本地传统旅游文化的禁锢,在原有资源形式上进行科技或者形式创新,开发一些独具匠心的、有魅力的旅游资源。在保持湘西特色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可以加大开发过程中科技比例的投入,可以吸引游客目光,扩大旅游客源,从而发展出具有湘西特色和品牌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之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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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侗族民俗;文化创意;村寨旅游;新农村;开发研究
一、大力挖掘侗族民俗、民风,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杠杆撬动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就乡村旅游
(一)民族村寨旅游的概念与内涵
民族村寨旅游是指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人文事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追求纯朴洁净,满足“求新、求异、求乐、求知”心理动机的旅游活动.这里的旅游目的地是指具有发展旅游业的资源和条件的民族村寨及其周围环境,其旅游吸引物既可以是少数民族乡村的自然风光,也可以是人文景观;既可以是少数民族乡村建筑、服饰、饮食、节庆、婚丧嫁娶,文体活动,乡土工艺等显性的文化要素,也可以是居民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道德观念、审美情趣等非显性的文化特征,因此上至寨容寨貌、礼仪习俗,下至村寨居民本身及其生产生活方式都可成为民族村寨旅游的吸引物.民族村寨旅游是乡村自然风光游和乡村民俗风情游的结合,既属民俗旅游范畴,又具有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的特征,是融观赏、考察、体验、娱乐、购物、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活动.作为民俗旅游类型,它既体现了民俗文化旅游的基本特征(观赏和体验民族文化),又不仅仅限于民俗文化旅游,它还是一种生态旅游形式,既以和谐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为旅游吸引物,又以促进和发展人与自然之间,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传统民族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和谐与平衡为目标.
(二)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背景与动因分析
我国的民族村寨旅游是在世界民俗旅游热潮的大背景下兴起的.民俗旅游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形式,在全球范围内都已普遍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论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再现式”开发模式,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原汁原味”的土著村落开发,长期以来都兴盛不衰.
民族村寨旅游热潮兴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需求角度看,第一,它顺应了现代旅游业的个性化、多元化、多样化需求,也满足了现代人返璞归真、回归自然、追求淳朴洁净的旅游动机.而现代旅游业的升级换代更是以自然风景旅游转向文化旅游为标志.第二,民俗旅游传统开发模式上的一些弊端日益显现,使人们既厌倦了那些异地集锦型的“人造民俗”,也不满足于各类民族风情园过度商业化的虚假、庸俗民俗,转而向往偏远自然村寨的纯朴民风和有生命的风情文化.第三,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5天工作制和多种公假制度的实行,使人们有了更多的闲钱和闲时,也想去体验和弄明白洋人们不远万里跑来寻觅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初期的游客主要是洋人)。
(三)侗族建筑文化在旅游开发中的价值及潜力
在人文旅游资源开发中,丰富旅游活动的内涵,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然而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物态文化资源的建筑,尤其是少数民族建筑,迄今还没有被很好地加以利用,使其充分发挥旅游功能。
侗族以建筑艺术见长。鼓楼、风雨桥是侗族的主要标志,每个寨子还有造型别致的吊脚楼、禾晾、寨门楼。这些不用铁钉水泥的木结构建筑既吸收了中国古代亭、台、楼、阁、廊建筑的精髓,又别具个性。其质朴、自然,与环境有机融合的“天人合一”的风景特质,回应了当今世界性的生态思潮――“人与自然的和谐”。返璞归真,畅想历史,是当今世界各国在旅游体验中所追逐的一种目标。建筑作为艺术化的文字,记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在黎平的述洞村就有着一座古老得鲜有文字记载的侗族鼓楼建筑,叫“独柱楼”。它因两大特色而入选吉尼斯世界记录。一是历史最悠久,长达370余年;二是顾名思义,该鼓楼不是以四柱贯顶,而是以一根木柱居中直贯楼顶,称作“楼心柱”,这种建筑特色在所有侗族鼓楼中是独一无二的。
(四)统一人们对侗族传统文化的审美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工作,在广西民族大学教授朱慧珍等一批学术带头人的积极带领下,全面掀起了探讨三江侗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扬问题的大讨论,发表和出版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成果使侗族传统文化在较短时间内统一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在此基础上,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委、政府又多次召开学术研讨会议,从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角度,深入探讨侗族传统文化的审美意识及其传承发展问题。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升华了人们对侗族传统文化的认识,增强了人们对侗族传统文化的热爱,使三江侗族聚居区成为人们同往的旅游目的地,使三江侗族传统美食成为人们崇尚的民族美食。
二、以中国广西融水县安太乡寨怀村为例
中国广西融水县安太乡位于广西第三高峰――元宝山西麓,地处融水苗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68公里。全乡总面积273.11平方公里,安太乡位于元宝山西麓,是元宝山旅游的门户,同时苗、侗等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0%以上,少数民族风情浓郁,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旅游资源和民俗旅游资源,是柳州市最主要的旅游地之一。
寨怀村位于元宝山西麓,地处融水苗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68公里。寨怀村处于安太乡中枢地带,是安太乡行政、商业活动要塞。寨怀村系侗族,相传古代由于战乱由湖南辗转于此,世代相传,现在已经发展为寨怀村新寨、旧寨、矮坳屯、甲任屯等,姓氏主要以石氏为主,也有潘、邓、贾等姓氏。
寨怀村处于安太乡核心地理位置,各种民族风情的集会、娱乐活动,寨怀村都会不可避免,而且必然充当其中的重要角色。寨怀村芦笙在融水县远近闻名,芦笙制作历史渊远,工艺精雕细琢,祖辈相传,非同一般。每年都会有来自其它各乡镇、村寨,乃至其它县城省城的学徒前来拜师求学,或邀请前往制作芦笙。
寨怀村在侗族民族服装设计方面,民族风情装饰元素演绎也是独具特色,诠释了侗族人民勤劳、大胆、勇于探索、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寨怀村在侗族建筑设计、施工工艺方面堪称一绝。例如侗族的鼓楼、风雨桥、吊脚楼都是举世闻名的建筑艺术经典。寨怀村还蕴藏着丰富的民族风情:例如侗族大歌、餐饮、民族工艺品等。
三、挖掘侗族民俗、民风,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杠杆撬动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就乡村旅游的关键环节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以及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发展的促进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文化旅游的发展:
1.为文化旅游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依据。创意产业是具有优势的产业部门。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品牌扩张力。将创意性的旅游活动与当地的文化以及城市营销活动相结合,能有效地塑造和传播旅游形象和城市形象。
2.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顺应并引领着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潮流,有利于刺激潜在的文化旅游市场需求,从而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3.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整合与优化升级。借助依托于价值链高端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带动,旅游产业也将融入新的知识密集型发展空间,有利于提升传统旅游产业的影响力、带动力,增强传统旅游产品的丰富度和吸引力。
4.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促进文化旅游产品深度化、多元化的结构调整。满足多元需求的旅游要求,极大的丰富了文化旅游的内涵,推动旅游产业的转型增效。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着力于产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和艺术性等文化底蕴,由此创造出来的文化旅游产品内涵深厚、回味无穷,弥补传统文化旅游乏于发展和创造的不足。
5.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提高国家文化的软实力。有利于弘扬中华文化,推荐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
6.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创新旅游产业的发展研究视角。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发展性强的产业,但是,目前学术界有关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基本都是就旅游产业发展论旅游产业发展,研究视野仍显狭隘。为此,从系统角度出发,拓宽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视角,成为当务之急.
(二)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
基于民族村寨旅游的特殊性,笔者认为,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应遵循下列原则:
1.特色性原则
“特色是旅游之魂”,当今人们的普遍心理是“缺什么就想什么,多什么就烦什么”.所谓特色,就是“你无我有”“唯我独有”.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必须本着寻找差异,创造差异,强化特色的思想,在景区景点建设、旅游项目与旅游动安排、旅游线路设计等方面,紧紧围绕当地最具特色的人文及自然优势(尤其是那些具有垄断性的资源),从食、住、行、娱、游、购等各方面寻找、强化和提升出最具特色的旅游产品.这不仅能提高村寨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因资源的同质性而导致的产品雷同与恶性竞争,有利于不同村寨间分工合作与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2.文化性原则
“文化是旅游之基”,从本质上讲,当代旅游者就是在购买文化,享受文化,消费文化;旅游经营者就是生产文化,经营文化,销售文化.民族村寨旅游实质上就是一种文化旅游,村寨旅游者就是在追求文化享受.因此,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必须有“文化至上”的观念,不论在规划、开发、管理、营销,还是在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旅游服务的设计与推出,都必须以文化为导向,从科学、文学、史学、艺术和社会学等方面下大功夫进行系统性挖掘,力争营造出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和丰富文化内涵的村寨旅游精品,使游客能充分感受和体验到民族文化无穷魅力,也激发村民的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充分发挥旅游的文化教育功能.
3.乡土性与古朴性原则
民族村寨的原始、古朴、宁静与神秘,是村寨旅游吸引力和生命力的源泉.因此,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必须正确处理传统性与现代性,本真性与商品化,开放性与限制性的均衡,避免庸俗化、城市化,更不能“洋化”.应基于当地历史和现状,在村寨旅游服务设施的格调、造型、色彩上都要保持浓郁的乡村性和古朴性,处处给人以亲切、淳朴、怀古思幽、返璞归真的心理感受和真实、自然的视觉冲击.当然,强调古朴性和乡土性,并不是把民间民俗不加提炼,不作选择地和盘托出,而是要把继承传统与移风易俗结合起来,把民族习惯与游客的文化差异、接受能力结合起来,寓个性、特色于共性和发展进化之中.贵州省黔东南一些民族村寨的酒肉文化和卫生习惯就很有必要进行一些针对性的改革.
4.参与性原则
参与性既是民族村寨旅游的特征体现,也是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客观要求.旅游产品的可参与性与村民参与旅游的程度将直接决定着民族村寨旅游的魅力和效益.强调参与,一方面是要改变村寨旅游目前以观光为主的浅层次开发现状,从游客的体验需求出发,结合不同村寨的旅游资源特点,从食、住、娱、学等方面推出更多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让游客充分参与.当然,这不仅仅是一个体验是否充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丰富和提升了旅游产品,留住了客人,大大拓展了村寨旅游的利益空间.另一方面,要强调的是村民充分参与旅游开发.过去的村寨旅游开发往往只强调村民参与文化展示与接待方面的旅游活动,参与面不大,参与程度不高,受益不多,出现了许多负面效应.参与性原则就是要把村民作为村寨旅游开发的核心,使村民不仅参与旅游决策、规划,还要参与经营、管理,并在参与中充分而公平的受益.
三、结论
关键词:民俗文化 民俗旅游 发展
一、民俗旅游的发展现状
近年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各地根据当地根据不同的民间文化习俗、特点推出了不同的民俗旅游项目。民俗旅游首先讲究民俗气氛浓厚,比如山东传统的民俗节目有跑旱船、大秧歌、踩高跷、舞狮子等。其次是民俗旅游离不开民间工艺品,如剪纸、刺绣、年画等。再次是历史文化习俗,如家庭礼仪、衣食住行、农业生产生活、节庆等古老的民俗事项。民俗游对继承和弘扬传统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因为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所以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民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北美的“活人博物馆”通过仿照当年格式建造的棚圈、碉堡、房屋、果园组成的“移民村”,再现了几百年前欧洲抵美移民的那种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科特迪瓦利用其独特精巧的人造面具表现它的传统文化,还举办了全国的舞蹈节;山西沁县开发了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每年举办包括龙舟赛、歌舞表演、水上运动、传统艺术展览在内的民俗活动数十项。
民俗文化是古今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它包含了社会生活及精神生活、各民族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构成了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工艺美术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在旅游中的作用表现为:我国的民族文化是一座取之不尽,挖之不尽的宝库,我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旅游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尽力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宝贵的民族的文化资源,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这是我国十分紧迫的任务;民族文化旅游丰富了旅游活动,提高了效益,促进了旅游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文化能促进人们跨文化交流与了解:以往单纯的展示性的旅游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更趋向于获得有别于往常的生活的充满情趣的体验,体验朴实有富有新鲜感的少数民族生活情趣。它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产生了深远的生态环境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窗口。
二、民俗旅游现今存在的问题
(一)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文化保存没有原则
一方面旅游开发本身存在着扭曲的反映文化与真实的文化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它必定将干扰民俗文化原有秩序和发展的过程,使落后的地区受到旅游者这些外来文化的冲击。当地居民思想行为混乱和盲目的仿效追随将淡化原有文化的特征,从而在长远角度上破坏了旅游资源的特征。这种现象目前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出现,一些旅游村落除了歌舞表演外,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与外界相同,旅游者求异求职的心理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旅游点市场吸引力日趋下降。我们能够看到,没有一成不变的民俗文化。
(二)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中重点模糊
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一是抓住田园式旅游,二是抓住宗教旅游。说明各个角落的民俗文化都有其各自的特色,正好能作为开发民俗旅游的丰富的资源。填补我国在旅游方面的空白区。所以做民俗旅游开发时应当找清楚其重点,现有的大多数民俗旅游地区其重点仍不够清晰,视点较模糊,各种文化互相交错,没有特点。
(三)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过于作秀
现在很多旅游活动中的民俗开发,很大方面上并不是社会与文化建设的推动造成的,而是来自另一方面的动力,那就是经济因素,通过吸引眼球以招徕游客,从而拉动消费。
民俗文化不仅仅是指用来出售的,它更是民众的有序的有文化传统的生活规则。从本质上来讲,民俗不是做秀给人看的,而是自我对生活传统的一种热爱和对群体生活的参与,体现人与社群的和谐关系。
三、民俗旅游发展的策略
通过对民俗文化丰富内涵进行精选和加工,激发了人们前来观赏民俗、了解文化旅游开发行为,可概括为几种模式:
1.旅游地居民应自觉地执行民俗文化保留和传承的原则,引导旅游者尽量减少对旅游地民俗的影响。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应该向旅游地居民强调其与旅游者之间的区别关系,向他们传递相关旅游者的背景信息,使他们意识到本地传统民俗文化价值。另一方面,要事先让旅游者与旅游地居民之间保持恰当的距离,以免因旅游者的歧视从而对旅游地居民产生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影响了旅游地的好客度。
2.大力引导旅游开发商对民俗文化的保护。旅游开发商要有限制的向旅游者展示旅游地的民俗文化。在民俗的文化资源转为民俗的文化旅游产品的过程中,旅游业可使旅游地的民俗文化商品化,也就是说与其他任何商品相类似的消费品。长远来看,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都将从中受益。
3.民俗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原则。低效益的旅游开发是不可取的投资行为。对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而言,其经济效益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住宿、购物、交通、饮食、就业、招商引资等带动地区经济,二是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前者一般只有程度上的差别,后者则是决策关键。
4.保存与修建并重,复古再现
原生态是以村民的自然生活生产和村落的自然形态为旅游内容,在一个民俗文化相对丰富的地域中选择一个最为典型、交通也比较便利的村落对旅游者展开宣传,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外几乎没有加工改造。
复古再现是对现已消失的民俗文化通过信息搜集、整理、建设、再现,让游客了解过去的民俗文化。如吴文化公园,滨州市孙武公园无锡的唐城。优点是可令时光“倒流”,能够满足游客原本不能实现的愿望,但也存在与集锦荟萃式共同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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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本文从生态旅游与民间传统文化各自的特点出发,探讨磐安生态旅游开发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进行整合的可行性。试图探索建立一种在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的同时能积极保护民间传统文化遗产的有效模式。整合生态旅游资源和当地民俗文化,遵循文化兴旅战略,探索民俗生态文化旅游新模式。
关于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学界至今仍没有统一的表述。本文引用生态旅游学会对其作出的定义。1992年,生态旅游学会把生态旅游限定为“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的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1]。目前对生态旅游的内涵已基本上达成了以下共识[2]:生态旅游的主旨是“回归大自然”,旅游对象是原生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系统。其核心思想之一是保护,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保护当地文化生态环境,尊重并维护当地民间传统文化的完整性;保护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均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和保护。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认识的不断深化,先民们遗留下来的活动遗址、居室建筑、风俗习惯、服饰礼仪、饮食文化、习俗禁忌、节庆活动、婚丧嫁娶以及民族工艺、神话传说、戏曲文艺、宗教仪式等都已经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在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生态环境教育与宣传上,保持地区的自然特色和文化特色已经成为一种自觉追求。生态旅游开发应注重保护当地资源的原始性、自然性和民族特色,注重对资源的永续利用,注重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3]
一、生态旅游开发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进行整合研究的新视野
生态旅游研究是受到持续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它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发展模式 、新的旅游产品,或者说一种新型的旅游消费方式或行为方式,对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而民俗文化的保护是近年来相关学术领域内的一个重要话题。2003年10月,文化部召开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制订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纲要》并提交讨论,明确提出要对本土的优秀民间民俗传统文化实行有效保护。但目前学术界对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研究基本仍局限于本学科的范围之内,较少涉及到与其相关学科的渗透和联合。在具体保护措施的制定上,还不能完全打破消极保护的局限。因此,从生态旅游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各自的特点出发,开展生态旅游开发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整合性研究,探讨生态旅游开发与民俗传统文化保护进行整合的可行性,并最终建立一种在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同时积极保护民间传统文化遗产的有效模式。同时激活两个学科领域,为生态旅游开发注入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旅游的文化韵味,也为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注入生态保护理念,不断推动理论研究的进展,并通过有效的开发使其合理发展。
二、整合生态旅游开发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意义
①对民间生产与生活中所积累起来的特色文化进行梳理,弥补当前生态旅游研究方面的缺陷,为旅游地开发规划和增加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提供实际指导。旅游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热衷于旅游活动不过是寻找一个持续感受真实自我的过程,如诗如画的山水美景固然可以陶冶自我在日常的生活中被蒙蔽的心灵,先民遗留下来的灿烂文化同样可以让旅游者感受到人类自身的伟大。人总是在一种特定的文化氛围中长大成人的,文化是人的社会属性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感受人类创造的文化其实就是以一种更为深刻的方式感受自我以及自我成长的历史。人文生态旅游则以一种可行的现实方式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求。
②充分借鉴生态旅游开发的成熟经验,把生态旅游意识融入民间文化的保护之中,为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创造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模式,实现对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同时也可提升景点的文化内涵饱满度和旅游吸引力。把对民间文化的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让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文化遗产成为改变当地居民生活的必要因素,并借助生态旅游开发实现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丰富现有旅游景观的人文生态环境的文化内涵,提升景点的饱满度和旅游吸引力,提升当地整体社会形象。
③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当地民俗文化,培养民间传统文化继承人。生态旅游开发强调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使居民了解生态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成本等好处,以得到他们的支持。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生态旅游开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直接目的,而将当地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改造成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当地丰富的资源基础开发出来的旅游产品必然会给当地居民带来相当程度的经济条件的改善。因此,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既是通过重新包装激活当地民族民间文化的过程,又是培养当地传统文化继承人的过程。
④有利于建立主流文化与民间传统文化的良性互动关系。民间传统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被抛离了主流文化的发展道路,生态旅游开发依照当代人类学的视野,将其还原到“如何形成知识的具体的情境条件”之中去观照它,在两者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在承认并尊重彼此之间差异的基础上互相借鉴与学习。这就涉及到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建设/破坏”地方性资源和民族民间文化的问题。保持民间特色与引进现代意识之间的冲突永远也不可能以一种和谐的形式出现,当地居民需要更好的生存条件,民间文化也需要得到不断发展,而发展必然意味着某种文化变异。发展是硬道理,固步自封才是民间文化最大的敌人。
三、磐安生态旅游开发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进行整合的可行性
磐安县地处浙江中部,境内地形复杂,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从全省统一的旅游资源普查成果来看,磐安县旅游资源单体数量达299个,类型63种,无论在数量和类型上在金华各县市中都属上乘。299个资源单体中优良级单体(三级以上)39个。目前,已拥有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花溪、夹溪省级风景名胜区、高姥山省级旅游区、百杖潭景区、水下孔景区、舞龙峡等景区以及玉山古茶场、榉溪孔氏家庙两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磐安的龙虎大旗、炼火、大纸马、大凉伞、叠罗汉、赶茶场、舞龙等民间艺术颇有影响力。手工清明年糕等小吃也独具地方特色。此外磐安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拥有全省规模最大的药材集散中心――新渥药市。香菇、茶叶、香榧等绿色农副产品深受城市居民青睐。优秀的生态旅游资源和丰富的民间传统文化为开发磐安民俗生态文化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从旅游资源情况看,磐安生态旅游以自然山水主体,以生态休闲为核心,以民俗民风为灵魂,以美丽乡村为依归,契合乡村旅游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同时根据资源特色和差异性原则,磐安旅游产业发展必须突破“山水”优势,充分利用“中国药材之乡”的美誉,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民俗民风”深化发展磐安旅游产业独有的内涵。
四、磐安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解决思路
课题组经过调查发现磐安生态旅游存在二大困难。一是磐安周边多为旅游大县,东阳、武义、缙云、天台已先后成为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而且各地开发的旅游产品近距离重复,存在旅游产品同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问题。尽管我县的旅游投入大幅提升,但周边各县市力度更大,差距明显。由于旅游资源同质,上海游客在周边地区都占较大市场份额,客源市场趋同,使得各地开发的旅游产品近距离重复。缙云仙都、仙居神仙居、永康方岩都是山水观光类型,农家乐旅游已经成为各地争相效仿的拳头产品,休闲养生成为共同的新目标,武义已经召开全国养生旅游大会,兄弟县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发展势头越来越迅猛,区域竞争越来越激烈。二是旅游产品单一,难以适应游客需求。面对日趋多元化且不断深入细分的旅游市场,我县旅游产品难以充分满足旅游者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继上海市场之后,温州、台州等地将成为主要的客源市场,游客类型、层次将发生重大变化。山水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深度,住宿餐饮娱乐配套设施的品质提升,旅游线路设计的个性化创新都将面临新的考验。
基于以上问题,课题组认为可以在磐安独特的生态资源基础上,发展民俗特色游。磐安民俗文化资源丰富,玉山的茶文化和舞龙文化,新渥的中药文化,隐居文化与姓氏祖根文化,以及炼火、龙虎大旗、大纸马、大凉伞等民俗文化,都极具特色,展现磐安纯朴民风、美丽乡村。对此课题组提出三种开发思路:一是开发高端旅游产品。以满足高端商务、政务游客、休闲养生游客、银发养老游客旅游需求为着眼点,开发高端旅游产品,是磐安做强旅游业的有效手段。依托磐安核心旅游资源,开发药文化、茶文化、菇文化、榧文化、隐居文化,发展会议、养生、康体、异地养老等旅游产品,形成具有磐安特色的高端旅游精品,提高磐安旅游业效益,以差异化竞争实现从周边旅游强势区域突破。二是发展专项旅游产品,以满足特种旅游需求为着眼点。依托磐安山地气候、森林环境、中药材资源和民俗文化,开发康体疗养、森林养生、山地运动、中药养生保健、节庆旅游、特产购物等,形成“人无我有”的磐安专项旅游产品,使磐安在旅游市场竞争中占有自己的独特地位。也就是说应充分融合当地民俗文化,形成磐安“独有”的生态旅游特色。三是以民俗为主题,培育民俗旅游产品,发展民俗特色旅游。包括体验民俗风情,乡村过节过年,过农家田园生活,欣赏民俗表演等。
五、整合磐安生态旅游资源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实现文化兴旅
磐安县政府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努力破解制约我县旅游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凝聚旅游大发展合力,整合旅游资源,挖掘特色文化,提升景区品位,完善旅游要素配套,提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在磐安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4]中提出以国家级文保单位玉山古茶场、榉溪孔氏家庙,国家和省级非物质遗产赶茶场、龙虎大旗、炼火、大纸马、大凉伞、叠罗汉等民间艺术,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药材之乡、香菇之乡、生态龙井茶之乡为基础,整合药文化、菇文化、茶文化、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精心编排一批特色文化演艺节目,建设民俗文化广场和演艺中心,成立专业演出公司,培育一批文化专业队伍,提升磐安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品质,通过旅游开发促进文物保护、文化挖掘和文化产业发展。可见,整合磐安生态旅游资源与民间民俗文化实现文化兴旅是磐安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必要战略。
课题组重点考查了玉山区十八涡、水下孔、舞龙峡、乌石村农家乐、横店村农家乐,发现当地生态资源优异,民俗文化多样化,民风淳朴,是旅居圣地。本课题重点针对水下孔景区生态资源和当地民俗文化整合进行了研究。课题组经过考察研究认为水下孔景区建设应在水下孔现有天然生态资源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农业资源和民俗风情,以田园风光和别有生趣的农家生活为特色,让游客感受到“有料有趣有意义”值得回味的乡村文化生态游。1、建立农耕生活体验基地。利用水下孔景区所在地横路村农家乐土地资源建立农耕基地、采摘场。根据季节不同,建立农耕体验基地,举行农耕比赛,采摘比赛等。比如当地拥有很多梨园、桃园、李园,在水果成熟季可以设置自采自摘游。2、利用当地高山生态龙井特色,建立龙井园,发扬台地茶文化。横店村村民家家户户都有种植高山龙井,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举行茶叶采摘比赛,设置相应奖品,体验茶叶炒制过程,让游客了解高山龙井文化,感受天然龙井的美妙。3、品味当地特色小吃。水下孔景区内部还有很大的竹林,同时当地还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制作糯米年糕、清明年糕的习俗,整个制作过程都是纯手工完成,这个也是当地独有的特色。可以在景区内大片的竹林里设置一个区域,专门放置制作年糕的道具,开放制作过程,同时也可以让游客体验辛苦的制作过程,品尝特色年糕,感受糯米年糕特有的味道和意境,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节日文化,也起到保护和传承这一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作用。4、形成专项旅游产品。开发中药食材、高山龙井、高山小京生、农家香菇等当地特产,将其多样化发展。5、在横店村定时开展龙虎大旗、舞龙等民间艺术表演,增强游客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了解6、融合利国寺和水下孔景区,扩大景区范围,充实景区内涵,将生态资源、民俗文化资源、寺庙佛教文化和当地纯朴的民俗民风相结合,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六、结束语
本课题运用区域经济学、景观生态学、旅游资源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研究生态旅游开发和民间传统文化整合的有效模式。提出生态旅游开发应注入一种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旅游的文化品位,也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注入生态保护理念。通过文献查阅、实地调查、走访调研等途径了解磐安县生态旅游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合磐安生态旅游资源和民间传统文化的可行性分析及文化兴旅战略和措施,希望能为我市民俗生态旅游规划和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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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延边自治州;朝鲜族;民俗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7740(2010)03―0096―02
一、基本概念简介
(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处中国、俄罗斯和朝鲜三国交界处,是东北亚区域经济、人口、地理三个重心的交汇点,在联结亚、欧、美海陆运输格局中居于重要的枢纽地位。
延边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如长白山景色雄奇,是闻名中外的旅游胜地。具有极其浓厚的朝鲜族民俗底蕴,受朝鲜族文化影响深远。
(二)民俗旅游
民俗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表现为物质和精神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符号,也是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
民俗旅游,就是以与城乡民众密切联系的民俗传承事象作为旅游主要目的对象,旅游者着重当地民俗文化感受的旅游活动。其内容包括民间文学、文艺,信仰传承,人类生存民俗事象三个方面。
二、延边朝鲜族民俗旅游资源及开发条件分析
(一)民俗旅游资源
民俗旅游资源是形成旅游者从客源地到旅游目的地参加民俗旅游的促进因素,是能为旅游企业所利用,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和旅游价值,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各类民俗事项的总和。
根据民俗旅游资源的存在形态和表现形式,将延边朝鲜族的民俗旅游资源划分为三大类。
(二)优势条件分析
1.文化优势。朝鲜族文化本身就是最大的优势,这种文化优势具有垄断性、不可复制性。同时,朝鲜族文化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
2.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整个中国东北向外扩展市场的重要渠道,也是政治、经济、文化包括旅游在内的一个链接枢纽。
3.资源优势。游资源丰富。朝鲜族本身多样的民俗旅游资源,对于开发主打极其衍生的民俗旅游产品将是一个极大的资源优势。
4.政策优势。给予其重要的地位,优先发展民族的旅游业,将是不二的抉择,加之我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多种考虑,发展朝鲜族的旅游主导地位产业,政策倾斜自在预期当中。
三、延边朝鲜族民俗旅游开发模式探索
(一)国外成功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的借鉴
1.苏格兰乡村旅游模式。空气沁人心脾,环境自然宜人。其最大的特点是崇尚自然,还原于纯真的最自然。建立一种原始生态的综合旅游体系。延边处于沿海的温带气候,条件具备。
2.西班牙的古堡旅游模式。是一个创新模式,具有两个限制性条件的无偿赠送模式:第一,买了古堡之后必须要维修;第二,必须要有二分之一对公共开放。这样不仅使得历史古堡得到了保存,也使古堡进入旅游业的良性循环当中,使旅游者的需求得到满足。
3.日本北海道的模式。核心是突出优势,做好、做足比较优势的资源产品。北海道地广人稀,但有两个优势,第一个Ⅱq做绿地,第二个叫白,所以冬天的冰雪旅游和夏天的绿色旅游是很突出的。
4.大巴黎模式。是一种向精致发展的思维。“自然是非常精致的自然,又不同于原汁原的自然”,追求的是文化上多强调一点原汁原味,生活方式适应现代人的需求。
(二)其他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的探索
1.品牌经营模式。核心就是品牌效益,注重的是一种开发思维。树立品牌经营的理念,深度挖掘品牌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品牌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市场影响力,在同类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2.社区―历史(传统)街区模式。把著名的历史街区和附近的社区统一开发,形成一个旅游内在系统。既充分利用了历史街区的文化沉淀,又把社区直接的参与进来,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大。
3.乡村模式。是乡村旅游在民俗旅游中的应用,结合农家乐形式与充分提升民俗文化影响力,关键在于文化的彰显和外在表现形式。通过文化的内在与外在提升。通过一定的旅游形式表现出来,让旅游者切身感受到是一次民俗之旅。
4.节庆活动模式。一类是民俗传统的节庆活动;二是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朝鲜族本身的节庆较多,也具有开发市场的潜力。
四、延边朝鲜族民俗旅游开发策略思考
(一)开发策略
1.区位战略定位。对延边区域的定位,是关键性的问题。延边的珲春市、图们市应该定位在国际性的朝鲜族特色旅游休闲度假区。
2.理念与时俱进,形成品牌民俗旅游。旅游要发展,理念须先行。旅游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观念的更新、观念的接受与被接受的一个过程。从政府部门、行业的经营者、当地居民都需要放开思想。
3.区域旅游开发,机制促进大发展。共同区域的共同规划、开发,增强同一区域竞争力和话语权。机制是关键,可行的机制是保障。区域开发也要遵循―个区域的开发模式,如下:
4.坚持三个原则。(1)民俗文化独特性原则。认真挖掘蕴藏在民间的民俗遗存,去劣留优;同时,要开展民俗研究,对本区域的民俗加以科学整理。(2)以人为本,居民参与原则。即民族旅游村寨等形式的居民参与,共同营造民俗旅游的氛围,共享民族开发的利益。(3)保护与尊重民俗变迁并举的原则。首先是发扬,既要保留、保护民俗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和精华,又要扬弃、克服民俗文化中落后、消极的成分。
5.建立三种保证机制。(1)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发展延边朝鲜族民俗旅游宏观上应坚持政府主导。微观上要实行企业运作,关键在于必须考虑到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居民参与民俗发展的机制。(2)重视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要保护和发展延边朝鲜族的民俗文化、提高朝鲜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需要各方面的人才。(3)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民俗文化生态平衡。在发展民俗旅游的过程中,我们在强调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要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保持民族文化生态的平衡。
关键词:摩梭社区;旅游开发;经济结构;人文特征;影响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地处云南与四川交界海拔 2700 米的高原地带的泸沽湖,是约五万摩梭人世代居住的地方。泸沽湖湖水面积 50 平方千米,前些年由于交通不便,该地区几乎没有工业,加之人烟稀少,自然环境得到了完好的保持。泸沽湖的人文景观十分独特而又丰富多彩,包括了以摩梭风情为主体,兼有其他相应民族的民风民俗、原始宗教文化、独具特色的文化遗迹和多种趣闻传说等[1]。在民俗风情中,摩梭人是中国唯一仍存在的母系氏族社会,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被人们称之为“东方的女儿国”,这是吸引中外学者和游人最感神秘、最感兴趣的摩梭文化现象之一。摩梭人是宁蒗古老的民族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汉元鼎 6 年,迄今已有 2000 多年。从《后汉书》以后的历代汉文史籍中,均有关于“摩梭”的记载[1,2]。在云南摩梭人被划分为纳西族的一个分支,而在四川则被归属于蒙古族。摩梭人主要居住在云南省西北部的丽江、宁蒗、维西、中甸等县,还有一部分分布于德钦、永胜、剑川、鹤庆和四川省的盐源、木里、盐边等地。
旅游的开发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同时也导致了人文特征变迁。泸沽湖地区旅游发展带来了摩梭文化继承和变迁的双重效应。一方面, 摩梭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 得到了实惠,看到了前景, 在增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与理解的同时,进而衍生为保护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 巩固了该区域文化特质的承袭。另一方面, 旅游开发引进的新观念和新思想, 表现出传统与现代两种经济结构与人文特征等观念的冲突, 反映了异文化载体介入后对摩梭人经济与人文观念变迁所产生的特征。
作为集中在固定地域内的家庭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社会网络的社区,对其内在的各种因素的研究,有利于增进对当地社会的了解[3]。因此,本文在旅游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增强等时代大背景下,考察了旅游开发对泸沽湖畔摩梭社区的影响,主要包括经济结构,由原来以单纯务农为主要收入转变为务农和参与旅游的多元经济结构;人文特征方面,传统观念由原本神秘的走婚制度与观念发展为结婚体制,母系家庭慢慢向父系家庭倾斜,另外民俗文化中的服饰的简洁化、居所的现代化以及语言的汉化等。
一、泸沽湖摩梭社区旅游业开发概况
泸沽湖地区的摩梭社区的旅游业的开发始于八十年代末期,初期游客较少,主要是极少数散客与考察团。如今,旅游业的收入已经成为当地社区摩梭人的主要经济来源。随着4A级景区的创建,湖心岛、土司府等新景点的建设,以及以银湖岛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摩梭乐园(摩梭古镇)、摩梭文化演艺中心、民俗文化生态村、阿夏天堂等项目为支撑的女儿国旅游小镇项目的开发,该地区的旅游业蓬勃发展[2]。据统计,该地2010年共接待游客53万人次,实现景区门票收入1.33亿元(表1)。随着影视作品【木府风云】的热播,当地旅游部门把实现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作为2012年旅游发展的目标[4]。旅游业的开发对当地经济收入的提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当地社区多角度、深层次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调研考证。
表1 年度旅游收入情况统计表(2006-2010年)
年度 接待游客(万人) 门票收入(万元) 总产值(万元)
2006 45 1600 15700
2007 50 1600 17500
2008 48 1200 17000
2009 52 1300 18200
2010 53 1330 18550
二、对摩梭社区经济结构的影响
泸沽湖特有的母系氏族大家庭,至今依然保留了被称为人类活化石的摩梭母系氏族大家庭。在摩梭人社会中,妇女不仅是母系家庭血缘纽带的核心,而且是其家庭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家庭和社会中都享有崇高的地位[5]。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旅游产业已经取代了摩梭人传统的社会经济方式—农林牧渔业,成为摩梭社会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大量外地游客的涌入,现代商业理念与摩梭人的经济文化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以下分析结合了苏艳[6]的研究结果展开讨论。
(一) 经济收入构成的演变。摩梭人社会传统的经济结构是以出售家禽、家畜等农副产品、下湖捕鱼、江边淘金以及卖麻布等家庭手工产品。在这些传统经济结构中,女性从事的经济活动比男性比重大,同时也具有收入稳定性的特点。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摩梭人的收入逐渐由农业收入为主向第三产业倾斜,即提供旅游服务。许多摩梭人不再单独从事农业生产,开始为游客服务,如:开设饭店、贩卖旅游商品、充当向导等项目以获得收入。
(二) 经济体制中劳动力格局的变迁。摩梭人社会家庭中的经济由女性主妇来掌管,母系大家庭权力分工的形式是“舅掌礼义母掌财”,家庭的吉庆祭典,较大的交换和买卖,除婚姻爱情外的社会交往,都由舅舅作主,家庭财产的保管使用,生产生活安排,家务、接待宾客以及所有家庭成员吃喝,穿衣的计划和安排,则由母亲作主,这是以男女平等为前提的具体分工。摩梭人认为,整个社会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使社会安定发展,一个家庭的合理分工必然会促进这个家庭的经济发展和文明进程。因此,母系大家庭比之其他民族的家庭利于分工,利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由于旅游业主要是以家庭接待为主,所以女性的责任是接待,男性辅之。女性在此之外还要完成家中劳务、饲养家禽家畜、田间劳作以及参与社区集中组织的旅游接待活动。男性除了牵马划船之外工作很少承担。旅游业的发展使男性工作量越来越小,因此地位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对摩梭社区人文特征的影响
泸沽湖畔摩梭社区拥有着深厚的人文积淀和独特的民俗传承。随着旅游开发在广度与深度的逐渐加强,使得当地社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悄然发生了改变,同时也影响着其人文特征[7,8]。多样的文化特征难以逐一说清,本文主要从婚姻体制与文化的角度,分析旅游开发对人文特征的影响,并试图揭示这些现象的现实意义。
(一)对摩梭社区婚姻体制的影响
旅游开发的实施对摩梭人传统观念,尤其是对传统的母系氏族的婚姻制度影响较大。随着大量外来文化与当地传统观念的碰撞,一些摩梭人的思想也开始发生改变。据樊天相等[9]报道,在旅游开发度较高的村庄,62.5%的摩梭人认为“传统的走婚观念发生了变化”,处于开发度较低和几乎未开发的村庄的58%的摩梭人持此看法,这说明旅游开发程度的增加改变了摩梭人对传统走婚制度的传统观念。旅游活动的开发使得摩梭人的婚姻体制发生了巨大变迁,主要表现为:(1)母系家庭缓缓下降, 父系家庭逐渐上升。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形成了双系家庭,但仍以母系家庭为主(表2)。(2)走婚对象的方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田间劳动与节日活动外,还通过旅游、打工等方式接触。随着接触范围的扩大,走婚对象亦扩展到他民族之间。(3)走婚渗入了经济活动成份。旅游使旅游商业成为摩梭人的新产业。由于传统习俗是妇女在家庭中劳作中起主要作用, 因此在旅游活动中, 需要走婚的男性对象要帮助女阿夏摆摊买卖, 搞旅游接待等经营活动,这一现象标志着走婚渗入了经济活动成份。(4)摩梭妇女婚姻观念在发生变化。由于外来游客文化的影响,一些年轻摩梭女性自愿选择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而摒弃传统的走婚与母性家庭。
表 2 泸沽湖地区部分村寨摩梭人家庭类型调查
村寨 总户数 母系家庭 父系家庭 双系家庭
户数 组成% 户数 组成% 户数 组成%
木垮村 105 72 68.57 19 18.10 14 13.33
多舍村 32 15 46.88 8 25 9 28.12
博树村 122 76 62.30 17 13.93 29 23.77
山南村 109 43 39.45 35 32.11 31 28.44
总 计 368 206 55.98 79 21.47 83 22.55
数据引自张利,四川泸沽湖摩梭旅游经济发展与婚姻家庭的承继与变迁[10]。
(二)对摩梭社区文化的影响
旅游业的发展同样使摩梭人的生活习俗发生了改变,包括服饰的简洁化、居所的现代化、语言的汉化等。在传统的摩梭人文化里,13岁的女子要进行“穿裙礼”,男子要进行“穿裤礼”,服饰也有特别显著的民族特色,有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而今,着装开始汉化或着简约的民族服饰。在以往的摩梭人社区,只有节庆日才会盛装表演节目。随着旅游商业化的深入,摩梭人为了吸引游客,每天都会着盛装举办舞蹈等节目来迎合消费者。还以现代艺术形式包装传统民俗文化,成了目前旅游开发的主要手段。这些形式的旅游开发,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刺激旅游消费,但价值规律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也不可避免地影响着旅游文化商品生产的全过程,造成了传统文化的失真,文化底蕴不足及文化再现偏颇,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退化、消失等结果。80年代以前,摩梭人主要居住在土木结构或四周围篱笆的木楞房里,极为简陋。改革开放之后,私人建房迅速发展,住房一般主房、上房及畜厩。由于旅游业的兴起收入的增加,许多摩梭人建起了二层、三层的木楼房,样式美观用材考究,但与当地社区的协调感欠妥。语言不仅是识别民族种类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且具有很强的民族凝聚力, 保存和传播着民族的历史和文化[11]。摩梭人虽然有自己的语言,却没有文字。随着旅游的发展、 人口流动的频率加快, 信息迅速流通, 致使民族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他们接触并学习汉语的机会日益增多, 而对本民族语言却出现了忽视和淡化的态度。
四、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摩梭社区由于旅游开发带来的传统与现代文化冲突, 也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变化的基本特点之一。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冲突与并存, 反映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总态势。但从文化多元化的角度出发, 多元化强调各民族独特的适应能力。因此,若想合理开发民俗文化旅游,只有在作好加强对旅游者的教育,提倡文明旅游;加强对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教育,培养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与自豪感;强调政府部门的监管功能,提高发展旅游的文化意识;加强对旅游规划设计者与经营决策者的教育,提倡合理开发,文明经营;做好大众传媒引导工作,发挥大众传媒传播文化的积极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旅游目的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图1)。对于民族地区的民俗旅游活动的开发其关键与重要的是, 这种发展变化是来自族内的、自我选择的、自觉自愿的、与时代并进的自然发展, 是摩梭人对外部形势变化的一种适应性选取, 这种选取是自己的行为、努力与创举, 它们仍然保持了内在的生命力, 是自主性、内源性发展, 而非外力强迫所致[10]。
图1 旅游开发过程中文化冲突管理调和模型
五、小结
摩梭文化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一大特色。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使当地社会产生了变化。随着旅游业的推进,男权主义开始抬头,这对摩梭社会是一个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对外来文化的接纳,许多女性外出打工并在外成家,走不出去的男性因此逐渐无处走婚,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最终只能走向结婚,这里的一切都将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而发生变革。文化交融是民族意识与现代社会的交流和碰撞,在做好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应正确看待文化的演替进程。因为根据全球化与民俗文化双向影响的原理,民俗文化并非被动地接受外来文化,同时也通过全球化过程使民俗文化走向世界。民俗文化的世界化程度越高,该民俗文化就能获得更广泛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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