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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保护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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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保护

第1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隐私权;信息安全技术;安全协议;P2P技术;安全对策

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络交易安全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在利益驱使下,有些商家在网络应用者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取得和利用其信息,侵犯了上网者的隐私权。对网络隐私权的有效保护,成为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市场环境条件。

一、网络隐私权侵权现象

1.个人的侵权行为。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个人未经授权而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收集、获得信息或骚扰他人;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

2.商业组织的侵权行为。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商业组织进行窥探业务,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利用他人隐私。大量网站为广告商滥发垃圾邮件。利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资料,建立用户信息资料库,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转让、出卖给其他公司以谋利,或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根据纽约时报报道,、Toysmart和等网站,都曾将客户姓名、住址、电子邮件甚至信用卡号码等统计分析结果标价出售,以换取更多的资金。

3.部分软硬件设备供应商的蓄意侵权行为。某些软件和硬件生产商在自己销售的产品中做下手脚,专门从事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行为。例如,某公司就曾经在其生产的某代处理器内设置“安全序号”,每个使用该处理器的计算机能在网络中被识别,生产厂商可以轻易地收到用户接、发的信息,并跟踪计算机用户活动,大量复制、存储用户信息。

4.网络提供商的侵权行为

(1)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的侵权行为:①ISP具有主观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例:ISP把其客户的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客户邮件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②ISP对他人在网站上发表侵权信息应承担责任。

(2)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的侵权行为。ICP是通过建立网站向广大用户提供信息,如果ICP发现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ICP构成侵害用户隐私权,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5.网络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监视及窃听。对于局域网内的电脑使用者,某些网络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会通过网络中心监视使用者的活动,窃听个人信息,尤其是监控使用人的电子邮件,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二、网络隐私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网络隐私权遭受侵犯主要是由于互联网固有的结构特性和电子商务发展导致的利益驱动这两个方面的原因。

1.互联网的开放性。从网络本身来看,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它使全球连成一个整体,它一方面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大平台。由于互联网成员的多样和位置的分散,其安全性并不好。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送是通过路由器来传送的,而用户是不可能知道是通过哪些路由进行的,这样,有些人或组织就可以通过对某个关键节点的扫描跟踪来窃取用户信息。也就是说从技术层面上截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是显然存在的。

2.网络小甜饼cookie。某些Web站点会在用户的硬盘上用文本文件存储一些信息,这些文件被称为Cookie,包含的信息与用户和用户的爱好有关。现在的许多网站在每个访客进入网站时将cookie放入访客电脑,不仅能知道用户在网站上买了些什么,还能掌握该用户在网站上看过哪些内容,总共逗留了多长时间等,以便了解网站的流量和页面浏览数量。另外,网络广告商也经常用cookie来统计广告条幅的点击率和点击量,从而分析访客的上网习惯,并由此调整广告策略。一些广告公司还进一步将所收集到的这类信息与用户在其他许多网站的浏览活动联系起来。这显然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3.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在网络隐私权保护中的责任。ISP对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责任,包括:在用户申请或开始使用服务时告知使用因特网可能带来的对个人权利的危害;告知用户可以合法使用的降低风险的技术方法;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技术保护个人的权利,特别是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秘密性,以及网络和基于网络提供的服务的物理和逻辑上的安全;告知用户匿名访问因特网及参加一些活动的权利;不为促销目的而使用数据,除非得到用户的许可;对适当使用数据负有责任,必须向用户明确个人权利保护措施;在用户开始使用服务或访问ISP站点时告知其所采集、处理、存储的信息内容、方式、目的和使用期限;在网上公布数据应谨慎。

目前,网上的许多服务都是免费的,如免费电子邮箱、免费下载软件、免费登录为用户或会员以接收一些信息以及一些免费的咨询服务等,然而人们发现在接受这些免费服务时,必经的一道程序就是登录个人的一些资料,如姓名、地址、工作、兴趣爱好等,服务提供商会声称这是为了方便管理,但是,也存在着服务商将这些信息挪作他用甚至出卖的可能。

三、安全技术对网络隐私权保护

1.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全技术的完善,这些技术包括:密码技术、鉴别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信息流控制技术、数据保护技术、软件保护技术、病毒检测及清除技术、内容分类识别和过滤技术、系统安全监测报警技术等。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Firewall)是近年来发展的最重要的安全技术,它的主要功能是加强网络之间的访问控制,防止外部网络用户以非法手段通过外部网络进入内部网络(被保护网络)。

(2)加密技术。数据加密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形式,它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信息完整性的要求,是一种主动安全防范策略。数据加密原理是利用一定的加密算法,将明文转换成为无意义的密文,阻止非法用户理解原始数据,从而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3)数字签名技术。数字签名(Digital??Signature)技术是将摘要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在电子商务安全保密系统中,数字签名技术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在电子商务安全服务中的源鉴别、完整、不可否认服务中都要用到数字签名技术。

(4)数字时间戳技术。在电子商务交易的文件中,时间是十分重要的信息,是证明文件有效性的主要内容。在签名时加上一个时间标记,即有数字时间戳(DigitaTime-stamp)的数字签名方案:验证签名的人或以确认签名是来自该小组,却不知道是小组中的哪一个人签署的。指定批准人签名的真实性,其他任何人除了得到该指定人或签名者本人的帮助,否则不能验证签名。

2.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协议

(1)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SocketsLayer,SSL)。SSL是由NetscapeCommunication公司1994年设计开发的,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安全系数。SSL的整个概念可以被总结为:一个保证任何安装了安全套接层的客户和服务器之间事务安全的协议,该协议向基于TCP/IP的客户、服务器应用程序提供了客户端与服务的鉴别、数据完整性及信息机密性等安全措施。

(2)安全电子交易公告(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s,SET)。SET是为在线交易设立的一个开放的、以电子货币为基础的电子付款系统规范。SET在保留对客户信用卡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SET已成为全球网络的工业标准。

(3)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S-HTTP)。依靠密钥的加密,保证Web站点间的交换信息传输的安全性。SHTTP对HT-TP的安全性进行了扩充,增加了报文的安全性,是基于SSL技术上发展的。该协议向互联网的应用提供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抵赖性及机密性等安全措施。

(4)安全交易技术协议(STT)。STT将认证与解密在浏览器中分离开,以提高安全控制能力。

(5)UN/EDIFACT标准。UN/EDIFACT报文是唯一的国际通用的电子商务标准。

3.P2P技术与网络信息安全。P2P(Peer-to-Peer,即对等网络)是近年来广受IT业界关注的一个概念。P2P是一种分布式网络,最根本的思想,同时它与C/S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网络中的节点(peer)既可以获取其它节点的资源或服务,同时,又是资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即兼具Client和Server的双重身份。一般P2P网络中每一个节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包括通讯、服务和资源消费。

(1)隐私安全性

①目前的Internet通用协议不支持隐藏通信端地址的功能。攻击者可以监控用户的流量特征,获得IP地址。甚至可以使用一些跟踪软件直接从IP地址追踪到个人用户。SSL之类的加密机制能够防止其他人获得通信的内容,但是这些机制并不能隐藏是谁发送了这些信息。而在P2P中,系统要求每个匿名用户同时也是服务器,为其他用户提供匿名服务。由于信息的传输分散在各节点之间进行而无需经过某个集中环节,用户的隐私信息被窃听和泄漏的可能性大大缩小。P2P系统的另一个特点是攻击者不易找到明确的攻击目标,在一个大规模的环境中,任何一次通信都可能包含许多潜在的用户。

②目前解决Internet隐私问题主要采用中继转发的技术方法,从而将通信的参与者隐藏在众多的网络实体之中。而在P2P中,所有参与者都可以提供中继转发的功能,因而大大提高了匿名通讯的灵活性和可靠性,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隐私保护。

(2)对等诚信

为使得P2P技术在更多的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必须考虑到网络节点之间的信任问题。实际上,对等诚信由于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并且不需要复杂的集中管理,可能是未来各种网络加强信任管理的必然选择。

对等诚信的一个关键是量化节点的信誉度。或者说需要建立一个基于P2P的信誉度模型。信誉度模型通过预测网络的状态来提高分布式系统的可靠性。一个比较成功的信誉度应用例子是在线拍卖系统eBay。在eBay的信誉度模型中,买卖双方在每次交易以后可以相互提升信誉度,一名用户的总的信誉度为过去6个月中这些信誉度的总和。eBay依靠一个中心来管理和存储信誉度。同样,在一个分布式系统中,对等点也可以在每次交易以后相互提升信誉度,就象在eBay中一样。例如,对等点i每次从j下载文件时,它的信誉度就提升(+1)或降低(-1)。如果被下载的文件是不可信的,或是被篡改过的,或者下载被中断等,则对等点i会把本次交易的信誉度记为负值(-1)。就象在eBay中一样,我们可以把局部信誉度定义为对等点i从对等点j下载文件的所有交易的信誉度之和。

每个对等点i可以存贮它自身与对等点j的满意的交易数,以及不满意的交易数,则可定义为:

Sij=sat(i,j)-unsat(i,j)

四、电子商务中的隐私安全对策

1.加强网络隐私安全管理。我国网络隐私安全管理除现有的部门分工外,要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信息安全领导机构,才能有效地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职能,研究未来趋势,制定宏观政策,实施重大决定。

2.加快网络隐私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在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加强与国外的经验技术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安全防范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在较高层次上处于主动。

3.开展网络隐私安全立法和执法。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体系。结合我国实际,吸取和借鉴国外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先进经验,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修改与补充,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4.抓紧网络隐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要害部门的基础设施要通过建设一系列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来实现。为此,需要建立中国的公开密钥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评估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处理基础设施等。

5.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在网络建设与经营中,因为安全技术滞后、道德规范苍白、法律疲软等原因,往往会使电子商务陷于困境,这就必须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建议网络经营者可以在保险标的范围内允许标保的财产进行标保,并在出险后进行理赔。

6.强化网络技术创新,重点研究关键芯片与内核编程技术和安全基础理论。统一组织进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以创新的思想,超越固有的约束,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体系。

7.注重网络建设的规范化。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局部性的网络就不能互连、互通、互动,没有技术规范也难以形成网络安全产业规模。目前,国际上出现许多关于网络隐私安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目的就是要在统一的网络环境中保证隐私信息的绝对安全。我们应从这种趋势中得到启示,在同国际接轨的同时,拿出既符合国情又顺应国际潮流的技术规范。

参考文献:

[1]屈云波.电子商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9.

[2]赵立平.电子商务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赵战生.我国信息安全及其技术研究[J].中国信息导报,1999,(8).

第2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论文关键词】档案信息服务;隐私权;网络化 

 

档案信息是一种重要的原始信息,也是记录隐私的重要载体,同时,作为历史的记录,档案中的许多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因此,档案工作和隐私权保护有着必然的联系。蓬勃发展起来的网络环境在改变档案信息收集、整理、贮存、传递、利用的传统模式的同时,也使隐私权保护呈现出新的特点。网络本身的安全性并不十分可靠,这是档案信息网络化服务进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由于技术的不完善,第三方(如“黑客”等)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既可以发生在档案馆与用户通过网络传送个人资料或不同的档案网站之间共享个人资料的某个环节,也可以发生在档案网站贮存个人资料的过程。这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我们对档案信息(网络化)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探讨。 

一、档案信息服务中涉及的隐私权问题分析 

在档案信息服务中保护隐私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于为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档案信息化进程,促进档案社会价值的发挥。 

(一)个人资料收集中的隐私权问题 

档案是一种重要的原始信息,且具有保密性。其中包括公民的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大多数鲜为人知。虽然档案法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制定了档案的开放期限,但其法律相对方主要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于个人重要档案信息没有给予明确的说明。事实上,在档案所有人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或档案馆自行收集关于公民的档案之初,就应妥善处理好隐私权问题。 

隐私权保护问题在传统的个人资料收集过程中并不太引人注目,但在网络化的今天,档案馆通过网络收集个人资料变得快捷化、自动化、详细化,隐私权问题相对也就更加突出。比如,档案网站在接受访问时往往要求用户提供若干个人资料,包括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职业、收入、工作单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档案网站可以利用一些追踪软件来持续掌握用户的网上行为,判断他们的档案信息消费特点。 

档案网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收集个人资料并非出于恶意,目的是通过对个人资料的分析与挖掘,找出可能连用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档案信息消费习惯或消费需求,改进服务工作,这是网络环境中档案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开发“量身定制”的个性化、多样化的要求。但是,档案网站在用户毫不知情或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例如有的网站拒绝为不提供个人资料的用户服务)收集个人资料,就会侵犯用户对其个人资料的占有权和支配权。 

(二)个人资料传输和贮存中的隐私权问题 

档案信息传输和贮存过程中所涉及的隐私权问题,主要出现在档案信息网络化过程中。 

网络本身的安全性并不十分可靠,这是档案信息网络化服务中可能产生隐私权问题的又一个原因。由于技术的不完善,第三方(如“黑客”等)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既可以发生在档案馆与用户通过网络传送个人资料或不同的档案网站之间共享个人资料的某个环节,也可以发生在档案网站贮存个人资料的过程中。比如,第三方可以直接侵入档案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观看、篡改、传播个人资料,如果这种行为是出于恶意,那么当事人的隐私权无疑将受到极大的威胁。 

(三)个人资料利用中的隐私权问题 

不恰当地利用个人资料是档案信息服务中可能产生隐私权问题的第三个原因。 

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档案利用必然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如果涉及隐私的档案被自由利用,就可能导致政治与经济活动的混乱,使社会公民产生生活危机感,给社会的安宁团结带来不利因素。因此,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好档案利用与保护公民隐私权问题,是档案利用工作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这种侵权往往涉及到档案馆的管理职能及档案馆对个人资料的常规使用,所以控制和防止此种侵权的困难较大。比如,档案馆将用户为了特定的目的提供的个人资料出于业务需要用于未经授权的另一目的上,包括但不限于向别的档案馆提供该资料,且未限制该档案馆对个人资料的合理使用——虽然这种利用个人资料的方法对用户的合法权益并无损害。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档案开放利用工作中公民的隐私权得不到应得的保护甚至被人们所忽视,这无疑给档案信息服务工作带来了一定隐患。在目前我国隐私权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在人们普遍缺乏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情况下,档案部门在开放利用中忽视隐私权保护的行为还能被社会所容忍。但伴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公民隐私权意识的加强,档案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不能很好地贯彻法律的规定,忽视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那么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信息服务中保护隐私权的对策 

要使得公民的隐私权在档案信息服务过程中得到保护,必须走依法治档的道路,进行相关方面的档案法律建设。目前我国《档案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档案信息所涉及的隐私权问题,仅在部分条款中作有类似说明。 

在档案信息服务过程中,档案利用是涉及隐私权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利用时应区别对待,通过控制使用这些涉及私人权益的档案,限制其利用范围,使隐私权受到必要的保护,做到合法利用。 

做好档案信息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档案界和档案馆还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制定档案行业的隐私权保护政策 

1997年9月27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该文件对于有效预防在档案开放利用工作中发生对个人隐私的侵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各类档案部门以此项规定作为政策指导和保障,结合各自实际馆藏状况,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收效显著。不仅如此,档案学会和档案馆也应制定本行业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政策,并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内容包括:告知网站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方式、范围;对个人资料提供保密和安全措施的承诺;告知用户的请求阅览权、补充修正权、删除权、诉讼权等以及相关免责条款。 

档案法律在以后的完善健全过程中,要着重注意解决一个问题,即档案信息开放服务过程中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在档案利用实践中,我们有时不得不在保护公民隐私权和维护公民知情权之间做出选择。档案部门所作出的选择要符合法律利益最大化原则。如当档案中的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政治利益时,档案部门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 

(二)加强对个人档案隐私权的管理与技术保护 

1.在档案管理中采取措施 

这是合法利用档案信息的前提条件,要求对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档案进行鉴定与区分,使之与一般档案区别对待,分开保管,做到有关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目前,档案法规对涉及公民隐私权档案的划分并不十分明确,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种状况亟待改善。 

利用者在利用涉及隐私的档案时,只限于达到既定目的,当按规定获得了对档案的利用权后,可对这些档案进行阅览、复制和摘录,但不得将其以现行档案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形式对外公布,不得擅自传阅、散布、发表这些涉及他人隐私的档案内容。档案工作者有必要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过程中向利用者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2.网络化过程中的保护手段 

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档案而言,在档案信息网络化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技术保护手段可谓多种多样。现在已经有了cookies软件管理工具、个人隐私偏好平台(p3p)、加密软件、自动删除个人资料软件等由用户自己保护个人资料的技术。档案网站保护个人资料的技术也有很多种,比如:档案馆为了禁止未获授权的人截取或查阅个人资料,可以通过设置本网站运行的服务器,自动使电子邮件传输到一个预先指定的服务器目录机密邮箱,只供获得授权的人查阅。 

(三)提高档案馆保护隐私权的自律性 

“自律”是档案馆保护隐私权的一条重要原则,即通过档案馆采取自律措施来规范自己在个人资料收集、存贮、传输利用中的行为,达到保护隐私权的目的。 

1.档案馆应开展档案开放利用的鉴定工作 

组织鉴定小组及时鉴定需要开放利用的档案,着重分析档案涉及隐私的内容和本馆档案的类型,从而确定哪些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属于控制范围。对个人资料的重要程度划分等级,以决定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档案馆还要建立一些规章制度,避免使所有的档案馆人员都能接触到敏感的个人资料(如出身、种族、政治倾向、宗教信仰、犯罪记录等),确保只有经过批准的档案馆人员才能收集、查阅、传播这些个人资料。对于已到开放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拟开放档案组织认真鉴定,以决定包含个人资料的档案的开放时间、开放方式和范围。 

2.档案工作者要注意保护他人隐私 

第3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为加强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政办〔20**〕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田野文物是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利用田野文物,对繁荣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经费,搞好督促检查,实行综合治理,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高田野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二、认真做好田野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要动员和吸纳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努力构建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各乡(镇、区)和市文物部门要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探索有效保护田野文物的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加强田野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遗址、**陵和**太子碑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设置专门保护机构,其他田野文物要设置专门保护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配备与保护任务相适应的保卫人员和法定防卫器械。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的作用,健全完善田野文物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业余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落实田野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巡逻,昼夜看护。科学合理划分田野文物安全重点防范区域,建立安全保护站、点,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市公安部门要在重点国家级文保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治安防控,确保文物安全。

三、完善田野文物安全防范措施。各乡(镇、区)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市文物部门要不断完善田野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推进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田野文物,特别是古墓葬、石刻文物集中区以及文物考古发掘工地,所在乡(镇、区)和市文物、公安等部门要完善警地联防、联建、联治、联动的文物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防止各类文物案件发生。对分布零散、不符合安全保管条件的田野石刻文物,经批准后要集中保管,并加快零散石刻文物保护研究整理基地建设。要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田野文物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现代综合防范体系。

第4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一、常规性工作狠抓不懈

1、充分利用节假日、“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文物普查等大好时机,做好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认真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3、强化单位“创新”和文物景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创建优美环境示范县街道文明劝导和单位软件建议工作,为一举创建达标展劲出力。

4、继续做好文物信息报送工作,力争局网站月均采用信息五条,部分信息报送省市文物网站采用。建成单位门户网站。

5、继续做好东青镇、文昌镇、元坝镇、中土乡等乡镇文体旅游联挂工作。

6、做好地面文物资源点的升级申报工作,从“三普”文物资源点中升级申报一批文保单位。力争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7、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切实做好现场考古、发掘、清理、调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实施文物保护科学决策。

8、做好文物保护“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管理,确保实现第21个文物安全年。

9、做好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完成后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文保资源统筹利用,壮大文化产业,让其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国家、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安排布置,二o一一年全面完成我县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崇霞宝塔、渡口遗址、中土观音寺、临江寺、寻乐书岩、馆藏文物修复及设备购置,子项目:阳岳寺、紫云宫、云台观)的灾后重建扫尾任务。

1、3月底前完成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工程的主体建设工作;

2、8月底前完成各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环境打造治理等系列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文物救灾志、重建志和灾后重建档案的规范建设工作。

三、“三普”第三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布置,我县“三普”工作现进入第三阶段,二o一一年将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软件装备、查验、数据录入,科学分析分类工作;

2、按照规范要求形成普查工作的各项成果,分类汇总,编写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普查档案资料;

3、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按照文物类别、编撰全县文物普查成果一书;

第5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关键词]陈列展览;文物保护;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4-0095-03

文物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著名作家冯骥才曾经说过:“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他们需要在环境中体味自己的历史、寻找生活的记忆、抚摸过去的痕迹,而没有历史和传统的城市是荒漠,是有感情的人不能忍受的。”对于博物馆来说,文物标本在本质上就是文化、传统的具体载体,就是一种物化的感情,保护好文物标本就是在保护历史、保护人们的文化记忆。①

众所周知,每一个博物馆都要把自己收藏的文物标本,运用合适的设备,采取一定的形式展览,供人参观、学习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陈列展览固然重要,而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可以说,保护是展览研究的基础,展览研究又是保护的目的,在明确了陈列展览与文物保护的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之后,有必要对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确立保护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哲学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必须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此事物本质的认识有赖于与其相近事物的比较,抓住其本质的特征。就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来说,它是文物保护这个大概念的分支。比较而言,库房文物保管侧重于一般条件下文物的保护,强调文物的完好性,为研究展览提供物质基础;而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则必须在发挥展览功能原则的同时,搞好文物的保护工作。从分析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前提是明确不利因素,然后采取措施加以克服。在陈列展览中,影响文物完好性、安全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环境因素

从陈列展览的基本功能出发,陈列展览是形式,服务于供人参加、学习和研究这一内容,而进行陈列展览必须要将藏品由库房移至展厅,保管条件将发生许多变化。

1.温、湿度的变化

在文物库房内应当严格地控制好温度和湿度,使之变动不宜过大,相对湿度要求在50%~60%,一天之内的变动不能超过3%~5%。②同时,与此相关的温度要求是18~25℃。在文物库房内这种温、湿度要求在硬件具备的情况下,操作起来并不是特别困难。但是在陈列展览中,温、湿度变化就具有许多人为因素。观众人数的增多、展厅内敞窗开门等因素会给室内温、湿度调节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业界公认的博物馆内环境气候标准数值是: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为45%~65%。在此数值范围内缓慢波动对文物保护是相对适宜的,倘若超过这个界限,文物就容易发生病害。③

2.光线条件因素的变化

陈列展览是以视觉感受为主要接受方式的,因此,环境的光线是否符合人们正常生活中所习惯的标准,直接影响到参观效果。但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看,许多文物对光线的照射十分敏感,日光中的紫外线对文物均有破坏性,光照对纤维的破坏性极大,光照568小时后,丝、棉、麻、羊毛的强度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同时,日光灯、白炽灯等人工光源的光线照射对文物也同样具有破坏作用,这样就给陈列展览中的光源选择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据199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条文)》的相关规定,陈列厅照明对高敏感物体照度不应超过50LUX/H,每年对展品的总曝光量不应超过12万LUX/H。④

3.灰尘的影响

在陈列展览中,有些文物陈列展柜密封性能不好,势必会对展品造成损害。此外,观众的衣服、毛发、鞋底等处不可避免地附着灰尘颗粒,也会对文物带来许多不利影响。这些灰尘颗粒又会在陈列室的空气、地面上留存,而一些灰尘与微生物的传播、寄生、繁殖有着密切的关系。霉菌的孢子、虫卵附着在灰尘上留在展厅中,对展品同样会造成损害。

4.地震、洪水、雪灾、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文物损坏让人触目惊心,这些自然灾害造成的文物损坏以其不可预测性增加了防范的难度。如何最大限度地防范自然灾害对陈展文物的损坏,是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

(二)人为因素

陈列展览过程中,除自然因素发生变化外,文物由库房移至展厅,必然带来一系列保管方式与手段的变化。同时,许多参观者文化素养、道德水准、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给陈列展览中的文物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1.部分文博从业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文物在搬运过程中出现问题

在文物的搬运过程中,许多丝质、木质、青铜质的文物或标本,由于年代久远,内部结构已经在密度、坚固程度等方面发生了量甚至质的变化。如果不能精心搬运,极易使文物的某一部分发生变化,甚至断裂。另外,一些对汗液较为敏感的文物(如书画、邮票等),也较容易造成无意识的触碰,造成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害。

2.一些特殊群体在参观中容易给文物带来无意识的人为损坏

对于来到博物馆的多数人来说,都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文博知识,因此趴在玻璃展柜或触、碰露天展览文物的现象较为普遍,稍不小心,就容易使文物展柜受到损坏,影响文物安全。例如福建省博物院在对市民免费开放后出现了部分敞开式展出的动物标本有被移动或拉伤、剐伤的痕迹,参观者的无序致使部分仿真演示展具失去演示功能,固定的穿山甲标本也被顽皮的孩子挪了位置。⑤

3.防止不法之徒的偷盗等违法行为

对许多博物馆来说,文物展柜多数采用木质或玻璃质地,有些展品是外露的,在方便展览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例如开封博物馆被盗,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多次踩点,了解情况后实施偷盗的。另据2005年2月22日《新京报》报道,2004年全国发生文物被盗案件(不含盗掘古墓、走私文物、倒卖文物等案件)40起,丢失文物222件,博物馆发生被盗案件11起,占发案总数的27.5%,这些案件的发生给文物安全敲响了警钟。

如果不认真对待,上述陈列展览过程中存在的不利于文物安全的因素就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制定实施相应对策,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创造适宜的温、湿度环境

要尽可能确保文物能够处在50%~65%的湿度环境中,温度应控制在18~25℃。陈列室的硬件建设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安装自动调温和调湿装置,通过电脑控制,使陈列室的温、湿度变化值分别不超出2~5℃和3%~5%的范围。如果没有条件配备档次较高的温、湿度自动调节设备,应该结合实际,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吸热法等来达到恒温、恒湿的要求。例如旅顺博物馆为加强馆藏新疆文物木乃伊的科学保护,改善木乃伊的展示效果,专辟 “木乃伊特展”展厅。除在厅内铺设地毯外,还在灯光设置、灰尘处理,温、湿度调控等方面做了相应的改进,如安装了恒温、恒湿空调机,对展厅窗户实施密闭处理,控制参观人数,设置观众参观隔离带,布设专人疏导游客等方式,防止木乃伊受损。

(二)科学设定光线环境

在克服光线对文物的损害方面,必须在自然光源和人工光源的选择上遵照科学的标准。其中对光特别敏感的藏品,如纺织品、中国画、水彩画、水墨画、版画、拓片、文献、手稿、邮票、图片、像片、壁画、彩塑等文物的照明度必须小于或等于50LX;对光敏感的展品,如油画、蛋清画、不染色的皮革、骨制品、竹木制品的照明度要小于或等于150LX;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如青铜器、铁器、金银器、各类兵器、砚台、化石、珠宝、彩色玻璃制品的照明度要小于或等于300LX。这无疑为博物馆陈列展览中的文物照明设计提供了科学标准。在此基础上,严格进行照明设计、施工、维护,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文物受光线的损害。以旅顺博物馆为例,对玉器、新疆出土文物等展室的柜内照明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展柜内均采用达标光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又保证了游客参观时有足够的照度。

(三)保证陈展环境的清洁度

对文物展柜环境进行控制,尤其是木制柜使用前要进行充分杀菌处理,用调湿新材料有效调节展柜内的湿度。如挪威奥斯陆的海盗船博物馆长期使用饱和硝酸钙溶液来控制展柜湿度,硝酸钙饱和溶液已在展柜内使用了30多年,文物保护效果良好。⑥

要在展室内设置消除灰尘设施,对空气中的尘粒进行吸附,在展室门厅设置吸尘地毯或塑料地踏,减少地面及空气中的浮尘。

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物,如果必须展出,可采取人工吸附参观者衣服上的灰尘并佩戴一次性防尘帽等做法,以此来减轻展室内灰尘的数量,减少孢子借助灰尘在展室内繁衍的机会。

(四)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范

首先,要对博物馆建筑本身进行基础加固,同时要加强避雷、消防、安防设施建设。笔者所在的旅顺博物馆,针对馆舍建筑的避雷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减小了遭受雷击的风险。其次,对陈展易碎文物(陶瓷器、玉器、佛像等)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增强了文物抗震系数。此外,为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的能力,四川大地震后的几天内,旅顺博物馆就对全馆职工进行了突发事件演练,通过现场练兵、预案演练,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防盗、防火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五)强化安全保护措施

在安全保护措施方面,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要将陈列展览文物确立固定部门选派专人负责。陈列展览文物的交接手续要健全,责任要明确,要建立必要的文物单据、账目和卡片,建立定期清点陈列展览文物制度;对陈展文物要及时进行保养,文物的归还入库要确立明确的记录责任制度。针对搬运文物过程中易出现的挤、压、触、碰等问题,首先,要解决文物工作者的责任心问题;其次,要使用专门设备,比如文物专用手推车、盛装文物的柜架、文物匣囊等。为防止文物失窃,必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要求,完善并严格执行保卫制度,堵塞安全漏洞,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综上所述,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是涉及能否发挥博物馆保藏、教育、研究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不对陈列展览中的文物保护问题加以重视,认真研究对策严格贯彻实施相关措施,不但无法体现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功能,也无法发挥基础性的保护收藏功能。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针对陈列展览过程中的文物保护自然条件的变化及安全保卫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对策,并认真付诸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博物馆更好地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注释]

①张伟:《从总理殷切要求保护好羌族文化遗产想到的》,《中国文物报》,2008年5月30日。

②高荣斌:《中国博物馆学纲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③④艾晶:《陈列厅内文物的科学保护》,《中国博物馆》,2005年第4期,第52页。

第6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我市历史文化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单位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处;馆藏文物件(套),其中一级文物件,二级文物件,三级文物件;历史文化名镇家、名村家、名街处;传统村落处、古民居处。

二、文物保护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保护和利用作为文物工作的主题,把保护成果惠及民众作为文物工作的宗旨,把探索创新作为文物事业发展的动力。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

(一)文物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市政府与全市个乡镇办签订了《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文保单位业余文物保护员全覆盖,形成了以文物主管部门为中心的市、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构建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从而使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构建在较为稳定的组织基础之上。

(二)“四有五纳入”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文物工作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年,为促进古镇保护与发展,成立了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每年万元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文保单位均安装有保护标志和保护界桩,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落实一名看护员。

(三)文物修缮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保护修缮方案编制。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中总体方案》《》等一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方案。

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利用资金投入。年开始,先后投资近x万元,对进行了三期修复性改造。特别是以来,我市又对古镇百余处古迹得到全方位修复改造,总投资近亿元。在投资近3000万元,新建了博物馆,该馆从三个单元讲述故事,真正让历史活起来。

三是文物修缮水平逐步提升。近年来,我市对等进行了修缮,特别是古镇栋古民居、米长的石板街、古石桥等遵循修旧如旧工艺标准进行了整体修缮。

(四)联合执法,保障文物安全。

严格贯彻文物安全保护方针,文物安全检查常态化。牵头组织安监、消防、宗教等部门开展行政联合执法,强化文保单位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年以来,对等余处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巡查,针对巡查到的险情,制订并落实周密有效的排险措施。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省级文保单位毕家畈塔实施了保护性维修。

(五)创新保护新模式,促进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是文物保护法制宣传不断深入。《文物保护法》、《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文物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和文物普查、安全巡查等活动期间,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古民居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文物知识。2019年我们在市人民广场、乡镇中小学等地举办文物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余场次,发放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册余册;组织开展小小讲解员培训展示活动,围绕文物、历史文化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知识讲解、培训,并在古镇展示小小讲解员风采,为文物保护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充分挖掘文物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市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充分挖掘文保单位的历史、科学、艺术及教育价值,精细耕作文化旅游。在古街深度发掘具有代表意义的历史文化故事,进行场景复原展示。

三、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是现代保护水平不强。文物保护不平衡不充分,重人防轻技防的现状有待改观。

二是文物科学利用不够。文物与资政育人、文物与旅游产业发展、文物与文创产品开发、文物与传统技艺传承等方面融合发展、科学利用的行之有效的举措不多。

三是文物管理架构弱化。机构改革后,原文物管理部门剥离行政属性,文物管理架构与当下文物事业发展不匹配,文物事业经费保障紧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文物科学技术保护水平。重点从“能人”培养、机制灵活、科技运用等方面着手,提高文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拓宽文物保护主体多元化、市场化空间;加强文物保护前沿科技运用与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强化文物保护绩效评估及综合运用。

第7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博物馆的安全保密是指从博物馆藏品文物安全出发,使文物的自身价值既能充分得到有效体现,又能达到保护好馆藏文物的目的。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安全保密是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关系密切。在实际安全工作过程中,安全本身也离不开保密,一旦安全离开了保密,安全工作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做好馆藏文物的相关保密工作,是做好馆藏文物保管与保护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是确保馆藏文物安全的基础,是促进博物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高度重视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保密工作的作用

保密是文物安全技术防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现代化技术手段在文物防范安全工作中的广泛运用,不仅极大的增强了文物安全防范的效率,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也要特别强调的就是要严格注意保密和日常管理,技术手段可以用来进行安全防范,但是假若一旦泄密和管理不善,也容易被破坏。比如2011年1月28日晚湖北省黄冈博物馆发生的文物抢劫案,2011年5月8日故宫博物院发生的文物被盗案等,前者是单位安全人员少,交接班时,技防监控失去正常监控的作用,使犯罪人员无形中钻了空子;后者是具有大量的技术防范监控设施,又有大批的安保人员,内部管理不善,闭馆清场不到位,技防监控没有正常发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的监控作用,留下隐患,让负责人员钻了空子。因此,只有合理运用技术防范设施,加强技术防范设施管理或保护,才能充分发挥技术防范的作用。

保密是文物防盗窃、防抢劫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馆藏文物的防盗窃、防抢劫措施和预案要在一定范围内严格保密。比如对某一件珍贵文物的存放部位,具有什么样的价值,值多少钱,有些什么保护措施,由谁具体负责保管等均应严格保密。馆藏文物的展出,尤其是具有重大价值的珍贵文物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才能保证馆藏文物的安全。比如博物馆之间进行文物交流展出,包括文物调拨等押运过程中的时间、路线、车牌号等。存放文物标本和藏品库房的门锁钥匙、保险柜的开启密码及有关资料等,相关工作人员就不能随身携带,要严格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并在一定人群范围内加强保密。

保密是促进博物馆业务发展的重要条件。保密工作在博物馆业务开展中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外博物馆和国际学术交流、共同研究项目活动增多。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博物馆行业间的竞争,博物馆之间的互相考察、交流活动日趋频繁。博物馆收集、研究、教育三大功能的业务活动,都是围绕馆藏藏品展开的,如果做好相关安全保密工作,既能保证实物藏品的安全,也能使博物馆的三大功能充分发挥作用,更好的促进博物馆文物事业的发展。

保密是计算机信息和电子文档管理的重要支柱。随着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广泛使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由于信息传递渠道的拓宽和多样化,泄密的可能性也在大大增加。如果运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不当,比如有的计算机文档里存放的重要文件及资料,假设计算机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恰巧让别有用心的人知道的话,就会造成带密资料失控和泄密。

保密是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在日常安全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对相关安全保密缺乏认识,就容易造成程度不同的泄密。如有人片面认为,现在博物馆都已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开放了,博物馆还有什么秘密可保,殊不知‘保密’与‘开放’在一定范畴中只是相对而言的,保密是对文物的相关安全信息而言,开放是对社会和公众正面宣传文物知识而言。只有在文物安全工作中加强保密观念,防止事件的发生,才能使博物馆开放工作做的更好。

拓展博物馆安全管理保密的有效途径

要建立文物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文物安全保密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安全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要完善保密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物犯罪已经趋向的智能化,因此,增加必要的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增强技术防范科技含量,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在搞好文物安全保密管理的基础上,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分析和研究文物安全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进行查漏补缺和改进不足,逐步规范和完善管理措施。

要正确处理安全保密与文物事业发展关系,关键是要掌握好文物相关信息的‘保密’与‘开放’的度。在强调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同时,既要防止将保密工作极端化,又要避免造成只要保密而不顾事业发展的错误倾向。因此,只有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不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否则,就会给实际工作带来危害。

第8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青岛今年过年让放鞭炮吗2022

看地方。

青岛今年过年让放鞭炮吗,但是在青岛市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却不能放。《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对禁放区域做了规定:一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二是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三是其他区市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目前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都已公布了禁放规定,并公布了禁放范围。除了这些区域之外,下列场所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青岛过年哪里能放鞭炮

青岛过年哪里能放鞭炮是当下大家都有的疑问, 就以往的数据来看除了小编上述描述的禁放烟花区域其他地方是能够燃放的。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春节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区域

第9篇:文物安全保护范文

一、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部署之中,要广泛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正确引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购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单位(网点)经销的烟花爆竹;并做到正确选址、安全燃放;要协助配合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核查监督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各经营单位(网点)不得私自组织货源,须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合法经营。经营单位(网点)应依法告知购买者在购运、燃放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与安全要求。

三、燃放烟花爆竹须落实安全监督制度和措施。宾馆、饭店承接婚喜宴、庆典等活动,相应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应依照控量、限时、优质、安全的要求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措施,应将烟花爆竹的购买渠道、数量、燃放地点、时间、现场管理人员等事项予以记载,以备公安、安全生产监督、镇街等部门、单位的检查。消防通道不畅、狭窄,没有防火隔离,没有采取安全防火措施的烟花爆竹燃放活动一律不得进行。各燃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并全面做好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单位举办大型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或举办焰火晚会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承办单位提前二十日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烟花燃放许可证》。活动组织单位与承办焰火燃放单位均应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烟花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公安等部门应当做好烟花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除除夕、春节(初一至初五)、元宵节、元旦、国庆等节假日之外,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居民家庭燃放品种限于小鞭、双响及普通烟花。

七、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查场地,消除遗留火种,做好清扫工作。

八、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地区;

7、区政府根据需要,临时设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九、在下列场所或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遇特殊情况,需经区公安分局批准:

1、影剧院、体育馆、游乐场、会堂、医院、大型百货商店(场)、集市贸易中心、繁华街道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和露天堆场的二百米范围内;

3、旅游风景区周围二百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