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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随着城市发展,城市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风险也随之升高。在各类城市突发事件中,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问题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内外因人群密集而发生的拥挤踩踏事故屡见不鲜。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期间,彩虹桥上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15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2014年12月31日晚在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广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事件,造成了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惨剧。相类似的跨年活动踩踏事件在全世界也屡有发生,如2012年12月31日晚,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新年夜的烟花庆祝活动中发生严重踩踏事件,61人死亡,200余人受伤,死者中包括26名儿童、28名妇女;同日,安哥拉首都罗安达一座体育场在跨年夜也发生踩踏,包括4名儿童在内的10人丧生、120人受伤。
大型活动,例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在提升国家或城市形象和知名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突出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生活追求不断提高,城市中大型群众活动不仅数量上大为增加,形式和内容也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如今各类活动规模越来越大,人群越来越拥挤,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大型城市中人流、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高度交汇,众多子系统高度关联,它增加了事故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但现代信息流的使用也对灾前防治、灾时救援和灾后救援提供了新的手段。
对突发事件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必须从提高灾害意识、落实灾害管理、加强技术保障和增加培训演练四个方面入手;对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培训演练,为大型活动保驾护航。
一、城市大型群众活动的特点
(一)风险因素多
1.活动场地安全设计缺陷
活动场所的防灾设计对保障人员安全十分重要,如果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就会埋下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隐患。不仅如此,还有许多群众活动在临时搭建的场地中举行。例如同一个广场可被用作展览、展销、游园、招聘等多种用途,而同一个体育馆也会被改造为演唱会、音乐会、招聘会场地。在这种情形下,人员流量可能超过原有的设计承载能力,如果不能合理规划布置,对人员流动进行管理,那么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此外,活动场地周边的交通环境以及交通疏导对保障群众活动的安全也至关重要。大型群众活动往往会大大增加举办地周边的交通压力,若发生交通堵塞,人群滞留,不仅影响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可能因此引发一系列的例如人员对冲拥挤等安全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也无法快速到达事发地点。
2.人员密集、组成复杂
大型群众活动中人群在短时间内大量聚集,如果超过场地可承受范围,将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风险。在一些特殊区域内的人员分布可能会比其它区域更为密集,如展览会中的展台,游园活动中的特色园区,观景台的最佳位置处等。大型活动的进出口、上下楼梯处更是可能造成拥挤的危险区域,如果缺乏引导,形成不同方向人流对冲,极有可能发生踩踏安全事故。
大型活动不仅人员密集,而且活动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职业、行为习惯等往往各有不同,人员的心理素质、安全意识、判断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身体体质等也参差不齐。复杂的人员组成使得大人流管理变得更加困难,不同群体或者个体之间可能产生摩擦冲突,再加上现场气氛与人群情绪的波动,容易造成情绪失控和秩序的混乱,甚至会引发大范围的恐慌,继而酿成事故。
3.客观环境因素
自然条件、道路条件、治安条件等客观环境也存在潜在风险。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有可能发生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如2002年9月14日上海旅游节开幕式当天,突如其来的大雨造成南京路步行街举办的开幕大狂欢电源总控制器短路,使全场灯光和音响不能使用,活动被迫延期举行,给主办方(黄浦区人民政府)和承办方(波兰商人马列克)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方面造成重大损失。[1]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周边道路、治安环境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活动开展的质量。如果道路不通畅,出入口无法分置,在高密度人流区域,不易引导群众单向有序流动,潜在风险会增大。治安状况不好,有可能出现不法分子借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机会,实施偷盗、抢劫、蓄意滋事,出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这将严重影响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进行。目前,世界范围内恐怖活动愈演愈烈,大城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高影响力更加容易被利用,实施报复性的恐怖活动,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恐怖活动,其混乱、拥挤状况及发生的事故灾难更会加剧。
(二)群众活动的自发性逐渐增强
以往的群众活动往往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但随着时展,群众活动的自发性,尤其是人员流动的自发性逐渐增强。自媒体迅猛发展,“主流媒体”的声音有可能逐渐变弱,人们不再被动接受“统一的声音”,公民通过诸如微博、微信、博客、论坛/BBS等网络工具,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从独立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做出判断。这种传播,有时还快于正规媒体,传播范围也更广。
2014年12月31日,主办方已经取消上海中心的跨年灯光秀,但官方停办灯光秀的消息没有得到广泛传播,仍不断有大量人员涌向外滩,尤其在广场附近形成热点,后来不幸在该区域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使灾害信息的传播便利、快速和多样化,致使灾害影响迅速扩大,有时这种传播给减灾救灾带来不利。
(三)大型群众活动安全科学管理至关重要
要做到大型群众活动的科学管理,首先应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人员密集程度和集群行为的规律。主办方如果认识不足或者经验不够,就可能因人群过度密集或无序流动造成拥挤、踩踏事件。还有许多意外事故是由于管理疏忽或失误造成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对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求很高,主办者不仅要确保场地满足活动本身的需要,还要预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应急通道,某些管理细节的失误,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公共安全隐患。应急预案是群众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对突发事件的预防起到积极的作用。预先制订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可以察觉风险因素的存在,在事故还没有发生之前进行防控。
二、大型群众活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有效应对近年来频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从2003年起,全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国务院2007年颁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对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在安全管理方面予以规范,但对在一些大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自发性群体活动并未作规定,因此,容易被活动组织者疏忽。对于这部分可能出现的问题,活动组织者事先应对大量人员聚集风险做出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活动具有场所开放、规模大、人员多、流动性强等特点,如果规划组织不当,应急管理不善,防范处置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治安、拥挤踩踏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甚至带来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而给和谐的社会秩序带来消极影响。
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具有多部门合作的特点,不仅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的各警种,还要与社会上各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尤其遇到严重恐怖、暴力案件时,动用警力数量大,时间极其紧迫,处置这类事件的行动方案,不可能在现场临时制定,必须在事情发生之前有所准备,因而必须针对各类大型群众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事先充分评估潜在风险,规划群体活动进出、聚集、疏散场所、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掌握主动权,就可以使我们从容应付各种复杂局面,处变不惊,临阵不乱,避免发生重大事故。2010年上海世博会就是一个群体活动组织成功的案例。
(二)大型群众活动应急预案的特点
1.预案要有科学性
预案制定,需要对预案的标的做深入调查,了解类似事件的历史与现实状况,充分评估各种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科学预测。预案不仅要进行群众活动的安全方面的可靠性分析,还要进行系统的各个潜在危险因素的分析;既要考虑系统内的物、场所因素,也要考虑人的因素。只有做好科学预测,才能有针对性的预案。[2]切不可盲目地、不切实际地制定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样的预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安全的目的就无法达到。
2.预案要有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必须强调可操作性,必须针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的情况,提出有效应对措施。预案以是否符合实战的要求为衡量标准,不具有实战操作性的方案毫无意义。处置事件的预案最终要落实到对现场情况的处置上,根据大型群众活动规划,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行动如何展开、警力如何布控、机动力量所处位置、何时参与行动和行动路径等,都是预案的可操作性必须解决的重要环节。
(三)大型群众活动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的基本要素有:人的要素、物的要素、技术保障要素等。人的要素主要是指,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预案中应该特别强调安保人员的配备,安保人员要分为防御性安保和机动性安保力量。前者主要是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秩序,实行点线面的常态控制,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物、重点目标实行安保控制,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它的职责是阻挡、隔离、延迟。后者主要是在局部安保力量不足时进行增援,应对和防止突发事件向恶性方向发展。
物的要素主要指各种物防、隔离设备等,它们是构建物理防范的基本条件。以设置应急通道为例,有研究认为,人群规模越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风险越高。这主要是因为由于人群规模变大,人群从一个运动状态改变到另一个运动状态(例如从运动到静止、从静止到运动、改变方向等)所需要的时间更长,从人群中开始出现波动到恢复稳定状态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可以将游客最密集的区域划分为数个较小区块,减少人群规模;同时,采取硬隔离手段将排队观众隔离成条形等候队伍,顺次前行,避免发生互冲挤压;另外,还需要为救护、安保设置应急通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安保和救护人员能从通道赶到出事现场。
技术保障要素是指各种防范设施和技术,包括风险评估预测技术、安全检查技术、防爆排爆技术、监视控制技术、证件检验技术等。具体可以分为下面四个方面:
1.现场最大人流承载量预估及限流分流措施
人群拥挤与踩踏事故的发生,与事发人群的密度和人群运动速度有密切的关系。而人群密度的升高会引起人流速度的下降甚至堵塞。国外学者Wertheimer[3]认为,人群的密度如果超过了某个临界值,那么危险就有可能发生。Still[4]认为,静止人群的临界密度为4.7人/m2;而运动人群的临界密度为4.0人/m2。根据大型群众活动的场所及周边状况,可以预估活动最大人流量,如果超出承载能力,则应采取限流及分流措施以避免人群的进一步聚集。
2.人群分布实时监控及预警
在大型群众活动中,应做好客流量高峰的预测预警。在大数据的时代,有很多途径可以预测客流量的高峰。例如根据百度大数据实验室BDL(Big Data Lab)的2014年12月31日外滩地图搜索与人群汇聚情况趋势图,可以很明显地发现二者有极为一致的趋势。参见图1。
另外,BDL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的统计和发掘,发现搜索量和人群数量之间的相关性在1.5小时左右达到最高峰,这说明根据地图搜索的数据可以提前几十分钟对客流峰值预警。同样,如果能得到活动场所附近的旅馆预定信息、餐饮预定信息、旅行社接待游客信息、门票预售信息等,也都可用于对客流量进行更长时间的预报。媒体可以在重大活动前进行各大景区的客流预报,类似于天气预报,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避开热点区域,避免游客扎堆,有效缓解客流密度较大景区的压力,同时关闭附近公共交通系统或车站,密切监测活动区域游客。为了实时掌握景区的游客总量,在核心区域的主要路口可设置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游客流量。
3.人群分流引导和疏散救援
在活动场所还应事先设计好人群的进出场路线和行进路线,控制人群的行进方向,最好采取单向行进。单向行进不仅可以使人群的行进速度不受其他人群的影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更容易疏散救援。在广场或其它空旷区域,需用路障进行分割,避免线路交叉,尽量避免人群互冲拥挤造成挤压事件发生。
预案应以人员疏散为中心,基于风险评估制定疏散路径、疏散场地、协调联动救援等具体措施。紧急疏散措施包括现场疏散的指挥、疏散人群区域的确定、各区域负责疏散的相关人员的分工、疏散出入口、疏散地点和疏散路线的选择等。救援措施包括现场指挥、救援人员组成、救护医院的选择、救援工作后勤保障、相关部门的职责等。
4.完善信息传播渠道,保障信息畅通
信息畅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十分重要,主办方只有在第一时间掌握各种信息,才能及时做出判断和决定,对突发事件做出正确的应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一旦发生危险或感知到危险,人们容易慌不择路地逃离,会导致严重事故。组织管理者通过现场信息传播系统,可以及时向公众传达官方信息,减少人们的盲目行动,稳定现场秩序,引导公众有序分流和疏散,有效防止危害后果蔓延。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公众信息,阻止有害、失真信息的传播,主动与媒体合作,增加危机处理工作的透明度,缓和公众的紧张、恐惧心理,稳定情绪,引导大家采取正确的行动。
(四)大型群众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与技能培训
大型群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是提高整体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模拟演练要着眼于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演习和训练要从实际出发,明确演练就是为了实战。模拟演练的基本要求是:真实、踏实和实用、实际,不摆花架式,也不仅仅是为了验证预案。在演练时,要做到二个结合:一是把一般演练与特殊训练结合起来。一般演练就是按工作预案的常规训练;特殊训练是指在遇有特殊情况,如恶劣气候、突然停电、出现骚乱时的处置演练。二是把基础训练和应用训练结合起来。克服形式、内容、方法单一和简单的做法,提倡设置综合、复杂全面的演练。通过预案的模拟演练,及时修正、完善预案。
大型群众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技能培训,首先应加强以急救知识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急救专业资质人员比;其次应加强群众自身的防灾救灾能力,普及普通民众的急救知识,在突发事件中通过互救提高救助率。[5]在社区、企业、学校中应积极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励市民参与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总结
政府在防灾减灾中担任的重要责任不言而喻,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对于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政府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构建相对统一、快速高效、强大有力的应急指挥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故发生,能够按照预案迅速、有序地组织应对,阻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尽快让城市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大型群众活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以减少应急响应的反应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对于越来越频繁的大型群众活动,主办方与管理者应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应用各类科技信息手段,科学制定大型群众活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水平,培养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强化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从而降低大城市大型群众活动的突发事件风险,保障城市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杨鸣,钱晓群.论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56-61.
[2]罗奇峰,肖丽君.城市地震突发应对的国际借鉴与中国对策[J].上海城市管理,2011(5):42-46.
[3]Paul W. Principal Crowd Management Strategies Chicago[R].Copenhagen, Denmark:Presentation to the Danish Committee on Concert and Festival,2000.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归集、管理和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存、管理和开发利用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应当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网络,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城建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移送与接收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收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向社会征集、征购城建档案。
政府鼓励单位、个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捐赠城建档案。
第八条下列城建档案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五)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七)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八)各类管线建设工程档案;
(九)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城建档案,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送;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十项规定的城建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移送;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移送;
(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3个月内移送;地下管线管理单位每年应移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条下列城建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应提前将其收入馆藏:
(一)已撤消单位的城建档案;
(二)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的城建档案;
(三)严重损毁的城建档案。
第十一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由工程设施管理或使用单位进行补测补绘,并在工作结束3个月内将补测补绘结果移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二条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该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建档案馆参加。
市建设行政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三条向市城建档案移送城建档案,应按有关规定整理合格后,方可移送。市城建档案馆应对其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卷宗封面和脊背。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可以委托市城建档案馆馆负责管理。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五条市城建档案馆和单位档案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接收、征集、管理、统计、鉴定、销毁、利用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规定对城建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归档;
(三)做好城建档案的防潮湿、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盗、防火、防污染等工作;
(四)对破损、退色、霉变的城建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
(五)对古老的、珍贵的城建档案进行复制或缩微。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确定公开和提供利用的城建档案范围。鉴定工作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档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件,可到市城建档案馆阅览、复制和摘录向社会公开的城建档案。
第十八条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利用本单位或本人移送、捐赠、委托管理的城建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无偿服务并优先提供。
市城建档案馆向社会提供利用或公开其受委托管理的城建档案,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从事城建档案鉴定、评估活动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城建档案登记的;
(三)未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开放和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移送;逾期拒不移送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依据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拒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凤台县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键词:隧道工程,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
一、主要不安全因素
1.搭设围挡时,交通组织设计不具体,人员车辆疏导不利,围挡搭设不牢固,警示性标牌、标语不醒目,夜间警示灯不亮,易造成过往车辆、行人及作业人员的伤害。
2.电力电缆隧道施工位置,在城市规划中多在人行道路上,与明线走廊轴线相同,施工井口上方的高压线路隐患较大,井架组立安装、拆除、维修保养,起重吊装设备等,易发生侵占带电设备、线路安全距离。
3.地下的电缆、供水、供暖、雨水、污水、燃气、人防、通讯光缆等管线较多,埋设深浅不一,走向不明,使用机械设备开挖井口时,易发生管线破裂,造成燃气泄漏、燃烧、爆炸;污水漫流;热气喷发等停水、停电、断气、停暖、伤人等事故。
4.上下人员的扶梯安设不牢固,护身栏杆高度不够、踏板距离过大、转弯过急;人员上下扶梯嬉戏打闹或乘坐提升机吊斗上下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5.掏挖土方时,土质松软、超挖、挖神仙土。隧道内工作空间狭小,作业人员使用工具相互间距离近;照明亮度不够等易造成塌方、物体打击等事故。
6.在隧道未挖通时地下与外界相对隔绝,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网片、拱架焊接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烟尘;锚喷混凝土作业会产生大量有害粉尘。
7.拱架安装时作业人员用力不协调,台阶不稳固,拱架、网片连接施焊时,人员赤手扶持等易造成拱架倒塌伤人、人员触电等事故。
8.喷射前检查作业地段的土体不认真,对土体判断不准确,浮土清理不彻底,拱架网片移位,作业过程中进行排险;混凝土喷射发生堵管故障,排除故障时喷嘴前方站人;喷射机安放在松软的土体上不稳定。喷射混凝土施工人员,操作喷头和注浆管的工人防护用品不齐全等,易造成射流伤人和职业病发生。
9.与运行隧道连接,破口时无施工方案,无防护措施,监护不到位。进入隧道不进行气体检测,易造成电缆放炮、人员触电、窒息等事故。
10.施工机械设备较多,维修使用情况复杂;锚喷机、起重吊装机、电焊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注浆机、低压变压器、临时用电的电源箱等在狭小的场地内,人员车辆来往,易造成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围挡布设应保证稳固、洁净、整齐、美观;用钢管搭设框架,外侧用彩钢板围设,城市主干道高度2.4m、次干道1.8m以上。悬挂警示性标牌、标语、警示灯、反光膜。严禁在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2.在龙门架吊装、拆除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对吊车司机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用红外线测距仪测量上方电源线高度,明确《电力安规》中规定的带电吊装车辆与电源设备的安全距离,监护人要时刻提醒吊车指挥,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提前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作业。对隧道顶端的高压电杆、铁塔,根据埋设深度和隧道覆土厚度等情况提前对高压电杆、铁塔进行加固和支护。
3.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开挖井口时不得使用大型机械作业,使用小型机械破路面前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加强监护,不断观测。人工作业也必须试探性开挖,发现地下管线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由有经验的人员到场指挥方可继续进行。情况复杂时请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场制定防护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开挖电缆井口时必须分阶段进行,每挖深1.2m,停止开挖,对井壁进行锚喷支护,防止塌方。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高度在1.2m以上的护身栏杆,井口边沿用砖砌30cm挡水堰。夜间加设红灯作警示标志。人员要通过爬梯上下基坑。
4.上下人员的临时扶梯安装要牢固可靠,可用Φ24,L=2000的圆钢作锚杆打入井壁与拱架可靠连接,锚杆上可用钢管焊成楼梯式样,每层踏板高度控制在30cm以内,外侧加焊高度1.2m以上护身栏杆。要时刻教育作业人员,上下扶梯前后人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嬉戏打闹,不准乘坐提升机吊斗上下井口。
5.隧道横向掏挖时,在开挖之前,要调查地下设施(各种管线)的位置和大致深度,并在地下用竖杆或在地面作明显的标记。在掏挖过程中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即时分析原因,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井口边保持2m以上的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空底脚(神仙土),以免塌方。多人作业时要保持距离,照明亮度必须充足,避免使用工具时造成相互伤害。
6.必须保证充足的送风量,可使用风机通过管道向作业面送风,一般送风量每人4 m3/min即可满足要求。开启原有隧道,要对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井盖开启后通风30min以上人员才准许进入。开启的井盖安排专人监护,设置标准遮栏,悬挂警示性标牌。作业后立即将开启的井盖盖好。
7.在架设拱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拱架的基础面垫实。架设时,设专人统一指挥,搬抬安装时协调用力;用Φ12的螺纹钢纵向连接杆件3根~5根、将相邻的钢拱架焊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及变位。对钢拱架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曲等现象或征兆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钢拱架焊接时,扶持连接杆件的人员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8.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拱墙受喷面,彻底清理浮土。安排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喷射时发生因软管破损或接头断开,进行喷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人工喷射时应配备辅助喷射支架,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的危害。当转移喷射地点时,必须首先关闭喷射机,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为避免供料、拌和、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相互干扰,应有统一的联络信号和联络方式,统一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作人员之间联络不畅造成事故等。
9.新旧隧道破口连接时,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方案,到电缆管理部门办理工作票,在有电缆工作经验的专人指挥下,对电缆采用绝缘橡胶封盖、木板隔离、悬吊等措施;破口前可先用水钻打眼,找准位置后可使用风镐等破碎机械进行开口作业。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时刻保护运行电缆的安全。
10.设置机械设备管理组,专人管理。进场前根据井口位置和机械数量画出机械设备位置图,充分考虑人员、车辆通行、作业的安全,合理布置。
三、结束语
总之,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及安全管理措施又是隧道安全施工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日益完善及齐备,熟练掌握隧道施工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及采取可靠的安全管理措施将进一步有利于隧道施工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管理承诺书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一个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体系,促进食品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我企业向xx政府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言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新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认真履行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新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新产品质量,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超过本行政区域。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进货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新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保证新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新产品标准、卫生规范的要求,决不让不合格新产品出厂销售。
四、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食品、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不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主动召回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注:本承诺书一式叁份,承诺单位一份,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管理承诺书二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向社会公开承诺,另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管理承诺书三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搞好经济建设的一贯方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工作是保证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增加企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尽管目前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工程质量在稳步上升,工程质量合格率也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1、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
建筑安装工程原材料的选择决定了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同时也是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之一。
生活给水管道特别是热水和采暖给水管道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因给水管道要承受一定的压力,特别是热水给水管道要承受一定的压力和热胀冷缩,极易造成管道接头处的渗漏。所以生活给水管道特别是热水、采暖管道设计不宜采用铝塑管或施工工艺未成熟的材料。
PVC 排水、管道排污,必须选择经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产品的正规厂家,同时也要求尽量从同一个厂家订购管材、管件及胶水等产品。要想有可靠的匹配性和相容性,就必须使用同一个厂家出产的胶水、管件和管材等产品。从而,对工程质量才能有保证。
施工工艺的选择:建筑工程楼地面和墙体渗水和开裂,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工艺选择不当。因此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一道工序都要严格的按照施工的质量验收规范及对工艺的要求进行严格施工。
造成墙体和楼地面开裂的原因之一是生活给水管道以及热水管道敷设的不合理。关键在于管道在楼面及墙体保护层的厚度是否达规范要求,墙体必须有防开裂的补救措施在管道敷设处。切割开槽机可以用于墙体管道的沟槽,不得随意用锤敲凿。这样方可避免由于安装不当造成墙面及墙体的开裂。
造成楼地面渗漏的主要原因就是PVC 排水、排污管道的敷设不合理,尤其是卫生间的排污管,不仅排污总管和楼面交接处有较多的支管如淋浴、面盆下水还有坐便器和地漏管道均与楼地面交接,稍微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楼面渗漏。因此所有与楼面交接的都要求用避水砂浆塞填密实,还必须做防水处理,并做蓄水试验。PVC 管与楼板交接处和配件粘结处均要求打毛并处理干净,再涂用胶粘结或用避水砂浆来填实。对下沉式卫生间一定要做好防水的处理,确认没有渗漏后方可回填并且做好面层。
2、电气分部施工常见问题及预防
建筑电气的分部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在于各种管线的铺设不当,铺设不当会造成建筑物的墙体、空鼓、渗漏等质量问题。严重的话会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
2.1 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和剪力墙管线铺设
要想保证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就应将现浇混凝土楼剪力墙和地面管线铺设必须铺设在底板钢筋和剪力墙钢筋的两层钢筋之间。这样方可避免剪力墙面和或楼地面由于管线保护层不够而引起楼地面及墙面裂缝。成排铺设的电管应有间距,保证管与管之间砂浆密实,这样楼地面或墙面不易形成空鼓裂缝。特别是成排的PVC 管及大直径的PVC管不应铺设在梁板结合处,此处应力比较集中,会影响结构安全和易造成楼地面的开裂渗漏。大直径的电管原则上不允许穿过梁,确实要穿过必须征求设计意见,并采取加强措施后方可施工。
2.2 砖砌体墙面的管线铺设
轻质板墙不可以开槽留洞,需要等砖砌体达到一定强度后才可以开始。砖砌体一定要使用切割开槽机,要严格控制槽的深度、宽度,以满足管线的保护层。并用网片对管槽的表面进行处理,将有效地控制墙体的开裂。成排电管沿墙铺设,应在墙体上留出通槽,并用砼浇筑好。
二、加强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措施
1、优选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
提高质量意识是优选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的基础。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者、技术者、操作者的共同作用。质量教育、精神和物质激励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培训、优选施工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可以有效控制施工质量。
1.1 应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
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人员应建立以下想法:质量第一的观念、预防为主的理念、为用户之上的理念、以事实说话的观念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综合效益的观念。对质量的了解,经过一个过程的自下向上和自上向下的过程循环,逐渐将对质量的认识渗透到人们的心中。
1.2 人的技术素质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操作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则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2、严把工程材料、设备质量关
形成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是工程材料、设备。把好材料关、设备质量关,意义重大,必须从每个细节做起。
2.1 施工单位
抓好材料质量和设备质量,从材料和设备的选择、验收、采购、发放及保管和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合同有规定的要按合同规定对设备和重要材料的选择,没有规定的,应按对供货厂家等进行考察、对照、选择等来进行设备和材料的选择。在选质量优良的材料的时候,设备厂家应事先让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核认可。设备及材料在进场使用前,一定要向监理单位办理报验手续,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严格检查和检验施工单位报验的材料质量及设备。要实现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管理就应采用许多种检查方法。为防止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合格证,开假试验报告,假化验单等不法手段,应对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材质证明、检验报告等应经过书面检验;对型号、品种、规格、标志和尺寸等进行直观的检查,仪表测量等;必要时应借助仪器和试验设备的检验。
3、严格施工过程控制,加强质量通病的防治
过程控制是施工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最难控制的环节。作业活动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体现在一系列的作业活动中。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对任何工程、任何质量控制点都检查到位,做好各专业间的配合工作。依照国家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检查并及时整改,对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在初期得到有效纠正及和控制。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前先制定出样板,做好图纸会审交底工作。安装单位项目部要发挥每一个人的作用,对分项工程严格把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严格把守验收关,加大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检”制,时刻纠正质量不合格,从而消除隐患。在施工中,加强施工环节的薄弱,减少或消除质量病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应严格按照以上方面进行施工管理,方可逐步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进而促进我国的建筑安装质量再上新的台阶,使我国的安装工程质量达到世界领先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黄文斌.建筑安装行业的质量管理探讨[J].科技传播.2010,(15)
[2] 蔡建荣,俞洪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1,(10)
[3] 卢联合,范科伟.建筑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J].技术与市场.2011,(07)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城建档案馆(室)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接收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报送和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六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
第七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形成与归档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室)重点收集、接收建国前后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一)城市勘测:全市和局部地区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成果;等级控制成果、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综合管网测量成果;各种编绘图集等。
(二)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成果,以及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资料、历史沿革、地名、经济、资源、人口、气象、地震等方面的资料)。
(三)建设工程: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工程档案。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写字楼、医院、体育馆、商场、学校、住宅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包括广场、地下通道)、桥梁(包括立交桥)、排水(包括河道整治、排水管道、泵站、涵闸)、污水治理(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截流管道、提升泵站及附属设施)、防洪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给水(包括水厂、供水管网、水库、增压站)、电力(包括电厂、供电线路、变电所)、电讯(包括中心枢纽及分支枢纽、线路、无线电微波收发台站)、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道路、市内公交车站点、地铁站线)、燃气(包括制气厂、燃气管网、调压站、储气柜、液化气储灌场)、环卫、城市照明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4、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包括各场站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网)、二级以上公路(包括长途客运、货运站点和桥梁遂道)、航空(包括站场总平面图、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港口(包括港区总平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工程:风景区和公园的总体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景点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纪念性建(构)筑物、城市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6、人防工程:五级以上人防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7、军事工程:军事管理区和军事以外的地下管线走向和隐蔽工程位置图。
(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其内容包括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登记,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一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专项验收,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者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经检查符合归档要求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第十三条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以及其他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和专业图,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准确完整地收集、保管,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部门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第十五条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城建档案必须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案卷整理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江苏省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在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报送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的要求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和报送,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图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的编制,工程监理部门负责监理文件的编制并督促检查施工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质量。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图应按有关规定随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每张竣工图编制完成后,均应加盖统一标准的“竣工图”标志章,并由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总工程师等签字。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房屋建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报送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更时,其工程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停、缓建的,其已形成的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其工程档案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馆(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组织补测补绘,并在补测补绘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统计、鉴定、保护、编研和利用工作。
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室)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强光、防高温、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
其他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配置专用库房和必要的档案防护设施,确保城建档案有良好的保管条件。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各种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法适时开放所保管的档案,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并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将重要、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五)同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安全管理 市政工程 政策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市政工程行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受到社会和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安全生产成为稳定社会局面的热点和焦点。当前,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需要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我国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机制方面
尽管我国就安全管理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各个主体单位出于应付,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惩处,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三是社会舆论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客观地报道安全生产事故,甚至出现漏报、瞒报等现象;四是缺乏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给建设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1.2 执行方面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市政施工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政施工企业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另外进行安全管理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进而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根本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的特点及施工的特殊性,导致该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使得我国的安全事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
2 影响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
2.1 意识不到位
目前整个市政施工行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着,各级行为主管部门不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能,抓安全生产流于形式。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只给作业人员安排生产任务,根本不提供安全保障,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甚至敷衍了事。尤其在一些规模较为庞大,而且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中,施工方为了缩短工期,擅自加班加点,严重影响工人的休息,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施工作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2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主要来自农村,这些工人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操作的技能,自我保护能力比较低,并且这些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面对恶劣的施工环境以及高强度的劳动,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等现象,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因轻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各种事故都需要我们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些原因绝不是构成安全事故的决定因素。
2.3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随着业主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工程量大幅攀升,其工程的技术含量也逐渐提高,现有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早已无法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另外,由于经费问题、人员问题的影响,安全检查的人员队伍不稳定,从业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
3 提高市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3.1 加大安全管理的教育,营造安全环境
建立和完善一线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新工人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老工人也要进行定期的复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对企业的“三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及动态考核管理,积极推行一线班组长上岗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培训进行制度化管理,对工人强化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管理、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不断规范操作行为。
3.2 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监理工作任务中,根据条例规定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经名列其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监理的部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验收过程中,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逐项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检查记录。
3.3 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传统的监管部门其职责是对项目部安全体系进行监管,一方面制约了项目部的主观能动性,不能提供有效的管理依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直接面对企业的安全责任和市场。因此,监管部门需要转变职能,对项目的单纯管理转移到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安全管理,并且考核企业安全管理程序。
参考文献:
[1]钟骏武.浅析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随着如今建筑施工逐渐向智能化迅速发展,建筑施工中电气工程的地位与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不但能够直接影响施工工程的质量以及成本控制,还会对工程的投资以及工期产生严重影响。因此,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对于建筑物的整体设备运行也会产生影响,各界人士也愈加重视电气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想保证建筑物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生活于其中的居民能够感到舒适、安全,就必须对电气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如:要对电气设备以及线路等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漏电或者火灾隐患,还要不定期查看火灾报警设备以及经常查看联动控制系统是否功能完善,查看各个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另外,管理人员还要对建筑物中的应急照明设施、保安监控系统以及消防设备等进行查看,保证这些设施供电正常,完好无损。
1 电气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电力线路检查
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就必须首先要对工厂电力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因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线路,在电能输送中,电力线路担负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建筑施工总体来看,却没有对电气工程加以重视,忽视对电力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并且也没有重视电力线路的运行维护,从而降低个别区段线路的安全性,从而增加电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一定要对电气工程施工中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等,则要临时增加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次数。
1.2 设置漏电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就必须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以及三级保护等管理原则,要选择符合相关国际标准的漏电保护器,在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以及分配电箱,至少要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并且,设置的两级漏电保护器,一定要合理配合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以及额定漏电动作电力路,使两者之间能够保持平衡,从而能够实现分级保护的功能,从而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也是有讲究的,一定要将其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又或者装设在分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同时还要保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大小,一定要保证不能超过30mA,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也要得到保证,要在0.1s以内。
1.3 保证安全电压等级
安全电压指的是在没有佩戴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先,与电压接触时不会对人体中的各部位造成损害,根据我国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5种,有:6V、12V、24V、36V、42V这五种。同时相关标准规范中还做出以下的规定:如果电气设备采取的安全电压超过24V的时候,管理人员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直接接触带电体,从而保证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使工程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保证质量。
1.4其他重要内容
1)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及设备的防护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以及配电分级等事项,全部都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严格的操作,要由专人对其进行操作,并且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也要有专人进行检查,并且还要对每一次的维护保养检查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供参考;
2)要想保证电气工程的施工安全,就必须要保证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符合要求,在进行电气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所有的电气设备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在培训过后还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之后取得上岗证书,才能上岗。并且,其他相关的用电人员等,一定要保证他们掌握基本的用电知识,以及还要保证他们完全清楚所用设备的性能以及操作原理,从而杜绝人为因素引起事故,保证安全管理。
3 加强电气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3.1加强安全管理意识
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想在保证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上保证施工安全,就必须从事故发生的源头抓起,杜绝安全隐患,人是所有工作的执行者,人的安全意识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电气工程的质量不但对建筑物的安全性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也会在无形中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着威胁。因此,要想保证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就必须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抓起,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自身的安全管理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电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转变传统忽视电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观念,从而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
3.2落实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进行安全管理,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就应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并且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安全措施。要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审查,确保电气工程设备的安全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电系统的详细规定、施工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漏电现象的防护措施。在电气工程的施工中,从电气设备的开发一直到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都要严格按照用电规范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设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3加强岗前安全教育
对电气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但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能够有效确保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在工程的施工中,一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一系列严格的科学的岗前安全教育,针对电气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现场的施工特点,在施工人员上岗之前,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安全技能防护措施、安全组织工作等,一定要保证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施工准则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不但可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且还可以保证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安全技术,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气工程施工中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3.4 加强材料设备的控制
在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与设备关系着施工的质量与效率,要想保证施工安全,就必须对施工材料与设备进行严格的检验。因此,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有必要加强对材料与设备的控制。在安装材料进入施工单位前,应先对施工材料与设备进行审查,对于质量合格的材料与设备才可以流入到电气施工的现场。同时,为了确保材料使用的合理性,保证施工安全,安装单位应事先向监管部门提交关于材料报表的申请。在材料设备进入场地后,安装单位还要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提交使用审批表,并且,安装单位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使用报告书等,由此可见,只有经过审批后的材料才可以使用。通过对材料与设备的严格检验,从而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建筑物功能中,电气工程占据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电气工程是一项涉及项目多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但包涵工程技术,同时还包括组织管理工作,这两项工作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相辅相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想保证电气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就必须加强控制电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还要在施工中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执行,从而保证电气工程施工安全,使工程能够如期完成,在无形中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秀栓.强化电气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措施[J].中国科技财富,2011,12(6):42-4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建设秀美幸福新为目标,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四大转变”。即:由重建轻管、以建代管方式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方式转变,由临时突击性管理向日常规范化管理转变,由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转变,由简单管理向高效、快捷的数字化管理转变。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促使我县的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的变化,日常管理秩序有根本性改观,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为我县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建设特色园林城市,创建一流文明城市,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的步伐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特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优化交通秩序
整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特别加强主次干道和商业街区管理,重点抓好菜市场周边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引导摊点入室、集贸进市,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1、新建停车场。积极落实县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
2、规划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志,达到定点定位,停放有序,点、线外无乱停放。
3、规范摊点管理,实行就近定点,规范一个夜市、早市,彻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
4、在规划确定早夜市经营点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清理整治违章占道联合行动,彻底取缔无证经营和乱摆摊点,同时要加强整治效果的巩固,防止回潮。
(二)整治市容环境
一是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和机械化清扫率,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切实提升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小街小巷环卫统管工作前期建设;二是做好广场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解决树缺株、死株及病死树木问题;三是加强户外广告、商店招牌规范管理,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户处广告审批流程申报,清理未经审批建设的大型户外广告;四是强化已建和新建亮化工程管理,及时对亮化工程进行验收,质保期满后要及时移交市政部门管理。
(三)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环境
结合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小街小巷统一管理契机,一是合理配置相关区域的环卫设施,二是清理整治居民小区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改善居住环境;三是加强老城区居民区综合治理,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无物业管理的社区、楼院,建立健全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垃圾死角的清理。
(四)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和违章搭建行为
一是加大工地源头管控力度,合理配备冲洗设备,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二是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三是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四是全面加强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健全执法平台,防违控违责任网络,对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控制。
(五)开展主题活动
1、开展城管文明执法竞赛活动。5月份,一是以“和谐城管、文明执法”为主题,在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竞赛活动,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改进城管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二是开展城市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公众教育,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创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2、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月活动。7月份,在电视、报刊上开辟一期专栏,出动一辆宣传车,印发一批宣传品,组织一次上街咨询活动,将城市管理的理念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
3、开展环卫作业竞赛活动。10月份,结合环卫工人节,以推进城区环卫作业精细化,加强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高环卫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的出发点,根据各工种不同的作业内容及作业标准,从工作质量、爱岗敬业、安全操作和文明作业四方面组织竞赛活动。
(六)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引进新的思想、新的理念、新的模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引领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做好数字化城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五、时间安排
城市管理年活动分以下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按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
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完成。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对开展城市管理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下属单位要相应的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18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好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围绕城管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抓城管、促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创新管理方式
要加大“城市管理年”活动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城管、环卫工作条件,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一线工人待遇,保障城市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公用设施公共服务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卫生、广场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等行业的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