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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课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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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课程

第1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下面是求学网小编收集的经济法课程体验式教学,欢迎阅读!

《经济法》课程是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对于实现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经济法》教学与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相适应,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选择。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整理。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学生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可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和合理评价。

第2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知识 教学意图 教学过程

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突出职业性、行业性的特点;高职教育应直接为地方或行业经济发展服务,要面向地方区域经济的行业职业岗位的需要。把区域性作为高职培养目标定位的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确定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高职教育主要是面向经济产业和行业服务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高职教育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产业需求和社会服务需求来培养人才,才能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才可能解决一方面高职学生就业难而另一方面很多专业领域又紧缺技能型应用人才的矛盾。

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专业开设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并将其设为专业基础课正是针对以上培养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经济法基础知识始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各有关经济方面法律的条文规定并能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在专业领域中运用经济法律的能力,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知识重点课程建设,使学生在学习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经济法学科的理论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系统思维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创新能力。多年来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践,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逐步发展出自己所具有的实践性、应用性等特色。

一、课程教学目标和意图体现高职高专的职业要求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重点掌握岗位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适应各专业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的培养目标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课程教学应重视“经济法基础知识”中基本理论与专业实践的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观察、分析问题,最终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把“教、学、做、练、用”定位为“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的目标。

二、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务求符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1.理论知识教学以“必需、够用”为标准。“经济法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占用学时为45学时,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两者的比例为21。理论知识教学以“必需、够用”为标准,“必需”是指理论教学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教会学生按照这样的层次递进式学习;了解法律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会解读法律规定―运用法律规定;“够用”是指要与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水平相适应和相关专业需要相吻合,以实际课程占用的课时要求为标准。因此在“够用”的标准下,教师“教”的内容要“精”“准”。“精”的标准就要求选取精当的内容,“准”指选准法律规定,同时教师的讲解也要“精”“准”。

2.实践教学在案例的选取上务求“新”“简”。积极选取最新的案例,跟踪经济法发展的前沿,力求做到与现实同步,充实教学内容。“简”是指选取的案例既要简约又要符合考核学生综合知识的需要,要选用有递进层次和层层深入性的案例。

三、教学内容应具有的针对性与应用性

针对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经济法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相关专业开设,由于每个专业面临的岗位关键技能不同,决定了每个专业的教学略有不同。会计电算化专业本课程作为会计资格考试课程之一,可以设计考试系统;其他专业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相同的条件下,考核内容这方面就没有硬性要求而是主要采取了案例引导教学法。

针对课程性质不断增加新的教学内容。在完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根据经济法律的适应经济形势需求不断变动修改的特点,不断增加新的教学内容。

针对高职学生就业需求重点讲解相关内容。为了使教学内容更精练、新颖,更能反映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更能适应学生,充分体现与时代同步的精神,比如,在内容选取上我们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为将来学生的自主创业做准备。

四、教学过程的层次递进性

“教”是指理论知识教学,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教会学生法律规定,解读法律规定,然后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即了解法律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会解读法律规定,采用这种方式理解和吃透教材的内容。

关于“学”,以前我们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教、学生学”,采用案例引导教学方法实现的目的是“教师教学生学”,这二者之间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教师教会学生学”,当然我们的差距还是很大。

“教师教学生学”的案例引导教学模式即采用“任务驱动”方式。在讲解某一个章节内容时,流程如下:

举具体案例实例(选取典型案例)―引出本章具体内容―指出问题。 教师讲解本章节具体内容―再进一步解决所举的具体实例―发散思维举相关案例,提高学生能力(根据具体教学状况可以选取教师举例和学生举例两种方式,实现互动)。

为学生提供多渠道的学习途径: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设立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网站进行教、学研讨,师生互动;在教学网站上将相关法规收集齐全提供给学生;每章案例资源上网;上传相关案例视频,如《经济与法》和《今日说法》的相关视频案例等。

“做、练”指我们采取的校内校外实践实训教学,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企业、社会需要。为此,我们在学习指导和校企交替环节设计了自拟案例、课前五分钟演讲、辩论赛、法院旁听、模拟法庭、10个实训项目等实践实训环节。针对测试知识掌握情况我们设计了考试系统。

“用”是指实际应用,这种应用需要根据学生的自身实际和在校条件的限制。“教、学、做、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用”。为此我们设计了调查报告写作、校园法律咨询平台、社区法律咨询等技能检验环节。

教学过程的层次递进性还体现在目前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实践、实训环节教学情境设计模式,整体上按照授课环节设计教学情境如下:(1)课前:课程网页上的学习方法指导、课前五分钟演讲;(2)课中:案例引导教学;(3)课中+课余:自拟案例、10个实训项目;(4)课后:考试系统测试、“教、学”研讨与交流;(5)课余:辩论赛、法院旁听、模拟法庭、校园法律咨询平台、社区法律咨询;(6)毕业前:部分学生可以写经济法方面的毕业实践调查报告。

五、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组改变过去传统的教学思路,以专业岗位能力为导向,以创新性和实践性为特征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相互交融的教学模式。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上突出理论教学为实践教学服务的思想,强化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理论教学以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以日常实践活动为纽带,采用探究性和创造性教学方法,积极与行业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实践教学部分鼓励学生在模拟职业岗位情景实训或在真实环境、条件变数很大的实际工作场所中获得所需的技能。

1.案例引导教学。具体实施过程为:讲授每章节之前先提出案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然后提出重点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让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互动讨论,最后教师评析得出正确的结论。实施效果:抽象的法律法规具体化,学生学习兴趣提高。

2.阶段性课前5分钟演讲和辩论赛相结合。演讲题目和形式学生自拟自导;辩论赛先以小组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最后复赛利用课堂实践对抗进行。

3.个别教学内容师生讨论式。我们在教学中作了关于讨论式教学的尝试。具体做法是先把学生自动组合成小组,对授课教师所给出的案例或提出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写出集中书面意见,按照合议庭评议方式进行,不同意见执笔人均要在书面意见中体现。再由授课教师点评,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这样的互动教学兴趣浓厚,教学效果好。

4.设计专业实训项目共10项,规定实训流程和考评方法。例如,讨论并制作一份企业设立策划书、进行公司审批申请及登记注册、签订并完成一份业务合同法律文本设计、订立劳动合同、书写诉状等。

5.模拟法庭。课题组和鞍山铁西人民法院、鞍山正大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开展此项教学实践。通过学生模拟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在检验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的同时,锻炼学生的胆识,形象、直观地再现法庭审理过程,学生印象深刻,培养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6.旁听审判。每学期安排两次授课教师带领学生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和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旁听审判,使学生在熟悉程序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掌握实体法的具体运用。通过直接参与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学生亲身感受诉讼的步骤、程序,加深对法律应用于实践的感性认识。

7.专业实践活动:社区法律咨询、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专业见习。利用寒暑假期到法院、检察院、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基地进行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的司法职业精神也得到培养。

8.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平台教学交流。把抽象的知识变得形象具体,增强了教学效果。

9.考试方式多样化。期末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占总成绩的70%,题型以选择题、名词解释、解答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主要是案例分析),并组织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形成文章,占成绩的10%,其余实践活动占20%,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课程考核的灵活性。

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同时又融入实践性教学,且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只有在全面、准确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促使经济法教学与经管类专业的实际相结合,更好地发挥经济法教学的应有作用,以满足学生的需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赵汉宏.关于“情境―达标”式教学模式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5).

[2]邓擎刚.浅议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J].商场现代化,2009 (6).

第3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论文摘要: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首要环节,要合理设置课程,构建科学的研究生课程体系。目前我国国际经济法研究生课程设置结构不合理,学期分布不平衡,没有针对性,公共课与专业课比例失衡,忽视学生科研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革我国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几点建议。

一、目前我国国际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现状

从各院校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结构与本科基本一样,总学分为30多学分,由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程组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中的专业课几乎各占其一半以上的学分,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各占总学分的大约六分之一,而公共课所占比例都高于必修课和选修课所占学分的比例。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为例,国际经济法研究生课程设置大体与上述统计一致,设置了体现学院特色的“国际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国际知识产权与技术转让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原著研读”、“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与实务”、“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公司财务与法律”和“ 国际商事仲裁法”等相关课程;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课程设置则将国际经济法课程设置包含在国际法当中,没做细小的划分。华北电力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的课程设置表由学位课、必修环节和选修课三大部分构成,其中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从课程分布来看,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一年级上学期开设了“国际贸易法专题”、“国际投资与金融法专题”、“国际法专题”和“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研究”,下学期开设了“法律实务专题”、“专题课程”和“法学经典文献选读”等相关课程。二年级几乎不设任何的专业课程,主要由学生自己支配,撰写个人的毕业论文。

从以上各院校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来看,大体存在以下特点:各院校基本上是按照教学大纲上的教学要求来进行课程设置;对国际经济法细小专业的划分涉及不深;某些院校在学生研一阶段的课程设置密集,实践课设置稀疏等。

二、国际经济法研究生课程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任何学科的课程设置都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国际经济法也不例外。但目前我国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当前的社会发展需要存在严重的脱节,这一点从研究生毕业时的就业状况就可以看出。本专业学生就业时为何屡遭闭门羹,经过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阶段学到的知识为何到了社会上却惨遇死穴·以下从多方面探讨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1.国际经济法课程体系不合理

国际经济法法学研究生课程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总学分为30多分。其中英语、政治等公共课课时较多,都超过了专业课所占学时,这样学生就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与本专业无关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上。公共课与专业课设置比例失调是该专业课程体系的明显缺陷,公共课上学生哈欠连连,甚至逃课也是经常出现的现象,长此以往这种潜在的厌学情绪会影响到学生们对专业课的学习。培养单位为了按时完成培养计划,普遍采用减少专业课程门数和内容等方式,导致专业课程数量不足,学分要求相对偏低,不利于研究生宽广深厚专业基础的形成。[1]

以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设置为例,包括国际经济法在内,所有的法学课程都必须在研一阶段全部修完,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在研一阶段法学研究生的课程压力,学生就会为了修满学分而上课,日甚一日的学习疲惫状态影响了学生们的学习质量。其他很多两年制院校的研究生一年级的教学大纲上排满了学生的课程,二年级几乎不设任何课程;三年制的很多院校也是如此,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很多,任务很重,二年级大量递减,三年级的课程几乎为零。这样的课程设置安排似乎是留出充足的时间为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但从整体看来这样的课程安排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2.国际经济法课程内容沿袭本科阶段

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生阶段的某些课程沿袭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课程的难易程度没有做明显的区分。以华北电力大学为例,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在研一上学期选过一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但这门课程几乎所有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都已学过,此课程也并没有对本科阶段学到的知识做深层次的挖掘,知识水平并没有得到提高。正如谢安邦教授所说,“研究生教育部分课程内容的高深层级性只是体现在对本科生课程内容在横向层面上作平面式的扩展上,而并没有凸显研究生教育在课程内容上的要求和特色”。[2]

3.国际经济法专业课程划分不够细致

一所院校中专业同为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生有很多,但是从各院校为其设定的培养方案来看,他们的选定课程几乎是一样的。虽然同为此专业的学生,但在国际经济法具体领域当中每个学生对其关注度和兴趣是不一样的,有的喜欢国际金融,有的偏爱国际贸易,通过学习每位学生应该都有一个所擅长和热衷的细小领域。但有些培养单位却硬性地为同一专业的学生设置相同的课程,忽视学生的个体性和创造性,培养方案没有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主要表现为课程设置体系中学生的任选课程严重不足,对其进行学分限制。“任选”即意味着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这些任选课程的设置是与学生的专业相联系的,虽然是同一专业,但是更应该关注学生个性特征的培养。

4.实践性课程太少,忽视学生实务能力培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除了涵盖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以外,对实务性问题的研究要求也很高。以国际贸易为例,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通过教学要让学生知道如何草拟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熟悉跟单信用证的结算流程等相关问题,当然,这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如果教师没有该方面的实践经验,课堂教学就会流为纯理论教学,如此这般学生上课就会觉得空乏无味,不会将知识学以致用。造成此问题的根源在于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存在弊端,除此之外师资力量不足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实践性课程在学生必修课和选修课当中都有涉及,相对而言在选修课中占的比重较高一些。实际上实践教学应该贯穿国际经济法课程设置的始终,案例教学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该专业的学生都知道国际经济法相关课程的案例大都来自于专门的国际仲裁机构和WTO争端解决机构等贸易实务领域,这些案例牵扯到的背景知识有很多,难度很大,有时候把一个案例搞清楚,进行透彻分析都要花耗很多的课时。于是学生为了简单获得相应的学分再加上培养单位、老师的关注度不够,将实践环节进行压缩,模拟仲裁机构、国际法院、争端解决机构等进行案例分析。双方辩论的实践课程与专题研讨更成为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奢望。

三、国际经济法课程科学设置的建议

设置科学合理的国际经济法课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围绕以上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加以完善。

1.强化科学设置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思想意识

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从思想意识上加以重视,只有从思想上提高警惕,才能将有效的行动付诸于实践。良好的课程设置是学生习得本学科知识,掌握知识要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对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来说,科学的课程规划能将学生学到的知识从纵向上加以延伸,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在研究生整个培养方案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纲领性的地位,是实现高层次教学目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强化思想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将本专业课程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开展。

2.制定科学的学习教材

从根本上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学习教材,为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开设关注时代前沿的课程,教材编写组应该由本领域内有影响力的资深专家、教授和学者组成。各院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针对性的奖励措施,将编写教材的质量优良作为老师评优评先的考核标准之一。另外实务性专家人士也应该参与进来,如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等具有较高学习难度领域,在一些案例的编写上应该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士来完成,从而制定科学的学习教材。

3.全方位统筹课程设置,体现课程设置整体

培养单位应学习先进国家在此方面有效的实践经验,如日本的京都大学就是很好的效仿对象。该校研究生阶段的国际经济法课程与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之间有明显的难易梯度,研究生阶段课程安排重在开阔学生思维,拓宽学生知识面,给予其较大的自主空间;加大对专业英语的重视程度,英语课程设置应做到与国际经济法相关领域密切挂钩。

在师资建设上,加大教授和副教授的聘任力度,此领域专家不但应具有深厚的国际经济法理论基础,对相关实务问题要有丰富的经验,热点问题也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改变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做到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双管齐下。国际经济法案例相比其他的法学学科的案例来说难度更大,而且相对来说获取权威、经典案例的途径不是很多,如此一来对上课教师的要求就特别高,因此授课教师就必须利用课下时间收集可利用性强的案例,归纳总结,从而不断积累经验;国际经济法专业对外语水平要求很高,在国际贸易领域,使用众多国际贸易术语和大量商务英语词汇,因此教师应努力提升自己的外语水平,争取各种可以到国外作访问学者的机会,将国外的前沿知识带到国内课堂上来。此过程中也应注意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难度不应太大,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另外意大利在国际经济法方面“演讲式”教学模式也是值得借鉴的不错选择,教师应充分开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倡学生们走上讲台。

从学生自身来讲,首先应定期参加国际经济法相关领域的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国际学术交流会议等,活跃学术气氛;其次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外语水平和能力,不管是课上还是课下都要有针对性去学习。

4.优化知识结构,注重因材施教

首先,针对各校具体情况,部分院校应该将不同年级的研究生课程安排做一下协调,松弛有度,合理布局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内容,分散研究生在研一阶段课程过多的压力,删减与本科国际经济法课程重复的研究生课程的学时,课程的科学设置要做到对知识结构的优化。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可采取网络媒体教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定期聘请国外的专家、教授进行视频讲学和面对面讲学,此过程中要重视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的自我参与意识。再次,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学生应仔细阅读国内外本领域最新的文献、专著,关注国际社会热点问题,课上按专题或者小组的形式进行讲解,把课堂表现作为对学生进行考评的参考标准之一,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后,对国际经济法专业再进行细致划分,针对每个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与擅长领域深度细分课程,培养单位要因材施教,体现专业特色与学生特长。

5.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能力水平层次,研究生阶段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该更胜一筹,实践性应该更强一些。但绝大多数院校提供研究生实习的机会很少,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到国际法院、仲裁机构、争端解决机构获得实习的机会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并不能因此忽视本专业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单位应竭尽全力为学生着想,如可以安排学生在固定时段到一些证券机构或国内比较有名的涉外仲裁、法院等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以上是让学生“走出去”的模式,还可以采用“引进来”的模式,即课堂教学应模拟法庭辩论,将与辨析案例有关的专家、教授、涉外律师以及实务性人士、学者等请到课堂上来,对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通过这种“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战略,将学生所学课堂知识与将来的就业紧密联系起来,增强学生的实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力争为学生将来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4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任何学习都是以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为落脚点。预习首先明确目标方向,口语交际教学是表达内容和形式的融合,预习要对语言材料进行编排和输出。一般来说,目标任务不宜过多,过多的任务会加重学生的负担;目标任务也不宜过于机械,机械的预习不利于学生的积极思维;目标任务更不宜过难,很难达到的预习任务会挫伤学生预习的兴趣。下图是五年级口语交际“我是小小推销员”的预习设计,从这份预习单的内容设计来看有这样几项:

1. 储备语言的设计。预习单中的“海选准备1”复习说明方法,怎么用,就是充分预习说什么;“海选准备2”中的尝试写一写推销词,希望学生复习单元课文中学到的一些说明方法;然后写一写自己商品的推销词,这就引导学生从语言积累上面进行预习,适当准备语言材料,学生就知道在课堂上说什么。课堂教学推销商品时,学生有话可说,增强了语言表达的自信心。

2. 探究形式的设计。口语交际不能等同于说话,因此,仅仅准备语言的材料还不够,也就是说,只知道说什么还不够,还应该知道怎样说。关于怎么说的问题,就需要学生在课前明确说的形式,“我是小小推销员”是通过推销商品的形式呈现。我在预习单中“海选准备2”尝试写推销词,明确怎么说,不仅让学生知道要说商品的特点,还要知道推销词可以帮助推销商品,学生的预习是语言形式的探究。

3. 启迪思维的设计。“我是小小推销员”的交际形式跟谈话交流有所不同,有其特殊的形式,从“海选准备3”请学生收看电视节目“家家购物”,让学生初步感知推销的形式,通过看电视,从直观上感受怎样说,并通过结合生活现象达到激发学生创造潜能的目标。课堂中学生生成了精彩的推销形式,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预习中的启发,大大提高了口语交际的效率。预习有不同的方向,内容多样,学生自然对丰富的预习内容充满兴趣,充满期待感。

二、 形式有情趣,方法培养能力

学生的预习方法不能一成不变,应根据课堂教学主题的需要不断变化,不断求新,预习就会形成习惯,最终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就会不断地增强。在图一中,我的预习单设计的是以“海选邀请函”的形式呈现,图二是二年级口语交际“奇妙的动物世界”,我将预习单设计成“为动物朋友做名片”的形式呈现,两份设计针对不同的学段,预习单的称呼、语言准备的形式、语言表达形式都不尽相同,但是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和人文情怀,学生看到这样的预习单,很快进入了交际的情境。

三、 评价有策略,预习注重效率

制定评价机制对学生的预习进行评价,对于学生预习习惯的养成具有重要意义。预习的评价方式可以从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两个层面进行(如图一),评价内容应从预习态度、预习效果两个方面进行,同时评价还应该具有时效性,方便操作。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在设计预习单时将预习的评价用勾画星星的方式体现出来,通过星星的数量来体现预习的等级。先通过小组评价,在检查预习时,老师再来评价,学生在预习时就看到评价的项目,这是学生学习的一种动力,有了动力,有了对好评的期盼,学生的预习才能够做到坚持和用心。

语言思维的发展是口语交际的一个难点,要突破难点,使课堂交际时学生能够拓展语言的思维,预习评价中渗透对学生的多维度评价,如“我是小小推销员”一课,在交流中的难点就是如何通过创新的形式进行交际,说清商品的特点,学生在预习时可能对自己的预习成效产生怀疑,怕自己的预习不能带来满意的课堂表现,于是在预习单上(图一),我设计的预习评价有三个方面的侧重:

1. 评价关注学生预习的态度。态度决定高度。学生的预习态度也决定学生预习成效,图一中“准备得星”评价的是“你做了吗”,主要让学生明确预习要做有积极的态度。

2. 评价侧重培养预习的能力。图一中的“晋级得星”的评价是“你能做吗”是评价学生的能力,让学生明确评价的标准,还有“晋级”条件的出示:“会看、敢说、有创意”,其中“有创意”就是意在让学生去思考课堂上的表现,启发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准备交际的材料,有利于拓展学生思维。学生预习后会更加自信,预习能力才会逐渐积淀。

第5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教师在教授学生信息技术的同时,也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客思维的引入有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本文从启发创意、设计创意两方面分析了创客精神如何在课堂教学当中生成,以期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水平。

关键词:

创客精神;信息技术;生成方式

“创客”是由英语单词“maker”一词演变而来,指不将盈利作为工作目的,在现实生活中令创意得以实现的人。教师在教授学生信息技术时,应积极培养学生的创客精神,引导学生将自身创意转化为现实,以改变现有的传统教学方式。而学生在创客精神的培养过程中,自身动手能力以及实践能力也会相应提高。

一、启发创意

大部分教师教学方式存在一定问题,即依旧按照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单方面向学生灌输知识,但是这一教学方式却并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也使得课堂失去了灵魂。信息技术更新速度频繁。因此,相比其他学科,信息技术更为注重学生创新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即形成创客精神。教师可通过创设情景的方式启发学生的创新能力。以课程《生活与信息技术》课程为例,教师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不应局限学生思维,反而应当鼓励学生大胆想象。部分教师允许学生按照自己常用的方式下载感兴趣的照片,如游戏、篮球、风景以及明星的相关图片,以此作为课堂导入。教师也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教学:教师在课程开始之前对学生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风景如画,现在让我们通过网络一同欣赏杭州的美景。”此时,向学生展示有关杭州风景的图片。展示过程中,教师还应引导学生对图片进行分析,利用语言对其进行描述,并要求学生讨论所展示图片的获取渠道,以此进入课堂教学。上述教学方式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热情,令学生主动进行学习,也为之后课堂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令学生自由讨论,也解放了学生的思想禁锢,给予学生充分的空间,学生的创客精神自然会逐渐形成。除了课堂导入之外,教师还需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操作,完成自身的创意,实践练习是巩固知识点最为有效的途径,同时也是令创意得到落实的主要途径。以WPS《搜集与处理文字》课程为例,教师在课前为学生准备充足的资源,如图片以及文字内容等,同时将所有资源开放,要求学生制作小报。设定小报主题时,教师也不可局限学生思维,而是应当令学生制作自身感兴趣的内容,并按照自身小报主题挑选教师准备的资源。教师通过小报制作不仅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同时也使学生的不同创意得到实现,以便学生形成创客精神。

二、设计创意

信息技术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动手能力极为注重。故而,引导学生在课堂当中将创意转变为项目设计便显得尤为重要。而项目设计直接决定了学生能否按照创意完成作品。项目设计要求教师重新浏览教材,更为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学生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操作,会使得自身思维模式以及信息素养都得到一定提高,形成创客精神。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仅仅注重学生提交的最终结果,却并不注重结果形成的过程。然而,创客精神更为注重设计过程,所以教师的教学重点也应随之发生改变。引导学生在理解创意的基础之上,再对教师所提出的情景内容进行分析以及归纳,将其细分为多个小任务,之后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以《配乐诗朗诵》一课为例。教师将学生分组之后,要求学生完成某元旦晚会的诗朗诵节目,且该节目为晚会的开场节目。各小组在接受任务之后,进行讨论并将任务细分,最后将该任务划分为如下三个子任务:编辑诗歌、诗歌朗诵以及美化诗歌。同时,安排组员完成各个子任务,以便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通过小组讨论,学生也能获得更多的创新灵感。由此可见,该教学方式使得教师课堂教学转变为创作型课堂教学,有利于学生创客精神的生成与发展。按照创意分析所得结果,学生可以确认任务所用文字、图片以及素材的选取方式,完成准备工作,也令创意项目在实现内容方面更为明确,完成时间缩减。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学生开始进一步细化任务,以便创意项目的实现。教师在教授《配乐诗朗诵》时会发现,各组所朗诵诗歌的内容有所不同,背景音乐之间也存在差异。此时选择一名音质较好的学生作为朗诵人员,要求其他学生选取与朗诵内容相符的背景音乐,并在朗读之后要求学生进行评价,确认该音乐是否符合诗词内容,为之后的制作提供了便利。引导学生确认创作内容,能够有效提高学生总体把握以及调度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客精神对信息技术教学而言极为重要,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同时也有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故而,教师应通过多种方式,令学生在课堂教学当中生成创客精神,以便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实践能力。

作者:吴箫剑 单位:宝应县开发区国际学校

[参考文献]

[1]熊善军.基于创客思维的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J].教学与管理,2016,(03).

第6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媒体更加丰富,教学交互更加强大,教学手段更加灵活多样,教与学的基本要素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新的教学思想、观念、内容、资源、手段、方法如何?w现和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如何根据教学目标,优化设计教学策略与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已经成为当前教学改革研究的重要课题。教学设计作为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桥梁,事关教学绩效的高低。笔者试着分析总结出信息化环境下教学设计不同于传统教学设计的一些特征,以期对信息化环境下课程教学的开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学习目标制定的多维性与可视化

在信息化环境下的课程学习中,教材和其他一些学习支持资源均以数字化的方式呈现,教师在提供学习资源时可以提供不同难度、不同层次的多种学习资源。同时,在教师指导下,教师与学习者本人可以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业基础水平、学习风格、兴趣等合理制定不同层次与不同阶段的学习目标。笔者在参与精品网络课程《学习科学与技术》的教学团队时,要求学生制定以下三个层次的学习目标,即课程学习目标、小组学习与研究目标、个人学习与发展目标,并将总目标分解为不同时间完成的阶段性目标,促使学习目标具体化、个性化,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1]。借助一些技术软件如思维导图软件MindManager、StarTree等制作个人或小组在不同阶段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以及通过信息技术记录的大数据适时分析自我对不同学习目标的学习掌握情况,重难点问题以及个人对学习内容的感悟与心得等多种形式,便构成了学习者具有自我特色的电子学档。借助信息技术将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外化、可视化,通过反思和监控自己的学习活动历程、观摩前一届学生对类似知识点的学习成果和学习心得可以使“学习目标可视化”,这样做不仅使目标变得直观、具体、可控,而且更能有效地激发起学习者制定更具个性化的学业目标。

二、强调课程内容的模块化与非线性

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出发点就是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合理安排信息化的教学情境,提供各种资源、设施与终身体验,以利于学生能够达到最佳的学习与发展。信息化教学设计强调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生学习的效果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方式与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2]。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呢?笔者认为在信息技术整合课程的教学设计中,课程内容可以通过媒体设计,由物化资源转变为信息化资源。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提炼出课程学习的单元模块,以及所涉及知识点的体系。信息化课程设计的内容是模块化、层次化的,基于模块化的知识,教师可以精心设计一些学习活动或者学习项目,使教学内容以活动或者是项目的形式体现出来。如何让学生克服网络沉迷?怎样更好地做好自主学习的规划,不至于在网络的层层链接中导致迷航?这就需要教师设计的基于资源的课程学习内容具有很好的非线性导航功能,便于学习者理清知识的脉络层次。

三、强调学习过程的自我设计性

学生学习目标的多维性以及学习历程、学习时间及方式的自主选择性等,就决定了每个学习者的学习历程都是与众不同的、唯一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等自主决定学习过程,这是对每个学习者的机遇,也是对学习者的挑战。若利用得当,更有助于激发个人的自我创造潜能,彰显个性。由于不同学习者的学习基础不同,关注兴趣不同,教师就可以对信息化环境下的课程内容进行不同侧重点的学习。对于难懂晦涩的内容模块,学生也可自主决定学习进程,也可以自主选择先学习哪部分内容。信息化教学设计更加强调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自主性,这给了学生更大程度的自由与自主,同时也对学习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成功的线上学习者应该具备较高的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和设计的内在驱动力,积极主动地探索新知。信息化课程教学环境下,每个学习者在信息网络构建的数字化环境中,通过资源共建共享、经验交流分享,促进个人知识自主建构,从而对个人的学习、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强调反馈调节与学习评价的及时性

传统教学设计对学生学习结果的反馈与评价一般是通过书面评价和课堂随堂口头评价的方式进行的。其中,书面评价一般会在学期中和学期末进行,书面评价的反馈一般比较滞后;而随堂评价一般是基于教学问题的随机回答,教师很难掌握学生对某知识点的整体量化情况。信息化教学设计中则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实现面向过程的实时性评价。教师根据收集的“实时”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进度,而学生也可根据结果及时了解到自己的学习情况,并且通过反思总结、有针对性地复习强化、查漏补缺等方法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实施适时监控。学习评价与反馈调节伴随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学习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各种有关的学习效果信息,从而对学习全过程进行有的放矢地调控,提高学习效率。在信息化环境中,教师还可以借助前沿的信息处理技术,对不同学习者的学习历程进行一定的数据挖掘与分析,如某次在线测验成绩,不要仅仅是给出整体试卷的得分情况,更重要的是统计分析出学习者在具体某个知识点的得分情况;针对某测验题目,不仅统计出所有参与该测验的得分正确率,而且还提供教员对题目的分析解答过程,同时提供线上的错题本和学习记录本,学习者可结合课程内容及时巩固消化。在线环境下,教师可以基于慕课的学习视频,每隔一定时间(如20―30分钟)提供几道相关知识点的测验题目,评价不是为了排名,只为更好地监测学习者的学习成效。信息化环境下有很多新的教学评价工具和方式,针对不同教学科目的特点,教师可以精心设计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五、??调全方位的学习支持服务

第7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西方经济学》课程作为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是进一步学习经济管理类专业后续课程的基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金融学、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管理学等专业均属于经济管理类专业,《西方经济学》课程作为上述各专业的基础课开设。然而,在大部分高校的《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授课中,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依托一本教材,以课堂教授为主,学生参与课堂远远不够。这种教学方式主要存在三个弊端:一是以教师为中心,课堂讲授过多。教学地位以教师为主,教师讲的过多,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过少,不能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更谈不上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教学质量不高,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二是以课堂为中心,与现实社会脱节。教师偏重于理论知识点的讲解和说明,缺乏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学生学习了很多理论问题但无法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实践,更无法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以考试为中心,忽略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这种单一的目标导向型的教学模式,促使学生满足于书本内容的学习,

使得学生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为了考试通过而学,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为此,如何教授好这门课程,使学生在掌握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是经济学教学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兴趣引导学习,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西方经济学》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研究方法多样,逻辑性强,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教学。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既有经济学的发展历史,又有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既有宏观经济的整体分析,又有对个体经济单位的研究;既有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和教训,又有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总结;研究方法上既有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又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还有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这样庞大的内容体系和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对《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很强的课程,数学分析方法在经济学课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这是《西方经济学》课程有别于其他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经济学中数学的运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运用数学公式来推导、论证经济理论,在辅助其他教学方法的情况下,学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难度不大。二是编制数学模型,计算、验证经济学理论或进行经济预测,学生普遍难以理解和掌握。这种定量分析虽然能使经济学更能应用于实际,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但在学生数学基础普遍偏差的情况下,如何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学的数学分析方法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上层建筑,西方经济学企图为其经济基础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在意识形态上,宣传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从而加强对该制度永恒存在的信念;第二,总结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并把经验提升为理论,以便改善其运行,甚至在必要时为拯救其存在提供政策建议。因此,西方经济学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又是资本主义的经验总结。如何使用正确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所要解决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二、《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到教学成败的重要环节。在《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授课中,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依托一本教材,以课堂教授为主,这种教学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必须加以改革。

(一)改变以教师为中心,课堂讲授过多的现状

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教学模式,枯燥乏味,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缺乏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可以采取课堂讨论的方式学习。能否学好西方经济学,与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有很大关系。教师应善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学生非常熟悉且敏感的课题,可以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大家各抒己见,在辩论中明白是非曲直,使学生了解一些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不仅有利于他们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可以使他们更好地研究、借鉴西方的一些有益的做法。

(二)改变以课堂为中心,与社会脱节的现状

教师偏重于理论知识点的讲解,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引导学生分析现实经济问题,导致学生不能将所学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难以做到学以致用。学习西方经济学时,很多问题的结论要求学生必须牢牢掌握,但如果不讲方法,只让学生死记硬背,往往收效甚微。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大量实例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例如,在讲需求弹性与总收益的关系时,需要学生记住: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价格与总收益呈同方向变动;需求富有弹性的商品,价格与总收益呈反方向变化。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这个知识点,可以通过引用大量的富有弹性和缺乏弹性的商品例子,通过对这些商品价格改变后总收益变化的分析,加上几何模型作图说明问题,实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使学生熟练掌握价格弹性和总收益的关系。

(三)改变以考试为中心,忽略了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性的现状

这种以教师教替代学生学的单向式教学模式,促使学生满足于记忆授课内容,使得学生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为了考试而学,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创新性,也就无法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现有的学生考核方式下,学习成绩的好坏占很大的比重,很多学生将通过学校的考试作为唯一的学习目标,也有很多老师将提高学生的卷面成绩作为教学的唯一目标,这就脱离了教育的根本。西方经济学的教学不在于教会了学生多少个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而是在于教会学生对经济现象的深入认识和了解,教会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没有学习能力的提高,单纯是知识点的熟练记忆,对学生而言没有太多的实际价值,对老师而言是教育的失败。

三、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

《西方经济学》课程是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财经类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学习其他专业课程的前提和基础。随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深入发展,其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方法不断深入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一)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学生学习过程中普遍反映较难理解理论要点,为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改变单纯理论教学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增加案例分析的比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使基本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变枯燥的理论为生动的实践分析,吸引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例如,在供求定理的讲授过程中,运用谷贱伤农的实例分析说明供给变化对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变化的影响;在支持价格的讲授过程中,运用最低工资法的实例分析说明支持价格政策的应用;在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分析中,结合农产品市场的特征分析完全竞争市场不存在的原因。通过实际例证的分析,使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教师主导和学生导向相结合

在传统的《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授课中,一直坚持的是教师的主导地位,学生对课堂的参与度不高,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在学院《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中,改变教师一言堂的现状,坚持学生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每一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发表自己的认识和主张,使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和思考,实践证明,学生学习积极性较以往大大提高。

(三)学生考核方式的改革

第8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关键词:新课程;信息技术;课堂教学

新课程背景下,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已不再仅仅停留于应付考试与基本的知识传授层面,而是更加注重学生学习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更加强调兴趣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摒弃了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对于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特点

1.综合性与发展性

信息技术是一门具有较强综合性的课程,教学内容涉及众多学科的相关知识与内容,并且能够在社会众多领域中得到应用。与此同时,在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的更新与发展速度飞快,硬件设备与软件技术方面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信息技术及相关知识更新的周期极大缩短,这也决定了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内容必然要随之不断进行更新与调整,具有明显的发展性特征。

2.实践性与合作性

信息技术本身是一门对实践性与应用性要求较高的课程,其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动手操作与实际运用的能力,尤其是一些软件的教学,学生如不能亲自进行操作练习,单凭教师讲解与示范是难以有效地理解与掌握的,因此,学生个体的实践操作练习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常常需要学生通过运用信息资源与相应工具软件进行问题的发现、分析与有效解决,在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分类、对比、分析以及利用相关信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生的小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通过良好的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教师所交代的学习任务。

二、新课程背景下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要避免的误区

1.过度强调自学,缺乏有效的引导与激励

目前在一些学校的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着过度强调自学的误区,教师将自学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方式,从课堂教学一开始便布置下自学任务,让学生自己通过教材阅读进行学习,教师仅仅在进行简单提问后,便又让学生自己进行上机操作练习,整个过程缺乏有效的引导,学生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在教材内容阅读过程中缺乏兴趣,一些学生急于上机操作,往往不能认真仔细地阅读教材,并通过主动思考去消化和吸收教材中的知识点内容,自学效果自然不理想。同时,课堂教学缺乏互动性,教师不能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的情况,也不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提高学生学习的信心,这也使得一些学生在遇到困难时,产生沮丧情绪,学习兴趣也随之下降。

2.小组合作学习缺乏规划,可操作性不强

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过程中,小组合作学习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但一些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学习时缺乏规划,小组分配十分随意,常会导致小组成员在水平与各方面能力上的配置缺乏合理性,无法保障每一位小组成员都能够在合作学习中得到锻炼,加之教师在进行分组后对于学生讨论与合作的组织与协调不足,使小组合作学习方式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发挥出小组合作学习的积极作用。

3.忽略成果的汇报展示,难以满足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

部分教师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过程中常常会忽略学生创作成果的汇报展示环节,即使在教学设计中设计了汇报展示环节,也往往会因为赶时间而简单带过。汇报展示环节是学生展示创作成果,进行作品评价,实现自我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的缺失必将导致学生自我实现需要得不到满足,也将抑制学生审美观、价值观的成长,难以激发出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学习与创作不能完全投入,不仅对学生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十分不利,也将影响到学生未来的全面发展。

三、新课程背景下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建议

1.合理安排自主学习,加强实践操作

在新课程背景下,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应把握好信息技术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实际条件,合理安排自主学习的时间与方式,要通过有效的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之后适时为学生布置自学任务,可以通过设置问题或提示关键点的方式,为学生指明自学的目标,避免学生自学过程的盲目性,并让学生在自学中体会探索与收获的乐趣。教师还应把握好自学的度,合理控制自学时间,避免自主学习的过度运用。实践性是信息技术课程的基本特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注意把握好学生实践操作的环节,要保障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实践操作练习,在实践中消化相关的理论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与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在学生完成课堂任务或作品创作时,教师应及时给予鼓励,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并激发学生主动实践的热情与信心。

2.从兴趣培养着手,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信息技术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着力培养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信息技术的教学中来。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并且其与现代科技的前沿息息相关。如教师善于挖掘,能够从中找到许多学生感兴趣的信息与内容,由此切入进行课堂教学,将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教师可以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向学生展示一些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关的前沿科技成果,或展示一些优秀且具有感染力的作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以结合教学内容设计或选取一些相关的小游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游戏中锻炼学生的计算机操作与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3.合理规划,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与创新意识

教师要提高运用合作学习手段的能力。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可以对小组合作学习进行充分合理的规划,平衡小组的结构分配,使所有小组成员都能够在合作中得到提升,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共同的协作完成教师所设置的任务,在满足学生成就感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使学生乐于合作、善于合作。此外,教师在进行信息技术的教学过程中,还应该积极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新,通过组织一系列小活动或比赛,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集思广益,也可以发挥个性大胆创作,并通过教师计算机将作品展示在所有学生面前,由教师和学生一起对所创作的作品进行评比,并收入共享资源库中,以此来激励学生更加积极主动进行作品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加强德育渗透,提升学生信息道德水平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隐患,网络中一些不良信息极有可能在学生进行网络应用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不利影响,甚至造成学生走上网络犯罪的道路,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是十分不利的。基于此,教师在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过程中,还应该加强德育的渗透,使学生明确信息技术及网络应用的正确规范,提升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诱惑与干扰的能力,并以身垂范,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提高学生的信息道德素质与水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也为学生未来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第9篇:经济系课程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运用问题引发了学者的激烈讨论,诸如多媒体等多种信息化工具被引入课堂教学,单一讲授型的教学模式彻底崩塌。随着各高校不断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步伐,信息技术在高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障碍:第一,缺乏应用信息教育技术手段的基本素质。随着国家对高校信息化教学改革问题的重视,各高等院校不断加大信息化教学工具的建设与投入,如校园网、电子化视听教室等,教学条件和学习条件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高端信息化教学设备,但高校教职员工掌握这些设备的能力还有待加强。第二,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的关系处理上本末倒置。虽然各个院校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工作的硬件投入,但却忽略了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导致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还停留在表面,只是将课本扫描搬上屏幕、课件制作也华而不实。作为《经济法学》的一线教师,在多年课程教学实践中深感其教学之难,同时也对学生的学习之困感同身受。由此,拟结合笔者在开展《经济法》信息化教学一年来的经验和体会,就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应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一、《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研究

《经济法》课程具有鲜明的现代性。首先,从其历史发展来看,与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刑法相比,经济法不论是产生的历史起点,还是产生的历史背景,都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基于国家干预失灵而产生的新兴现代法律部门。其次,从其内在价值看,经济法与现代国家政府管理经济职能相辅相成。经济法是“政府干预法治化和市场秩序优化”的必然法律选择。因此教学不能脱离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和国家经济管理的主观需要,纯粹讲授法律规范;而应立足于经济法的现代性,重点讲授经济活动中,国家与市场互动的理论基础与模式选择。《经济法》课程具有典型的交叉性。作为一种复合的社会现象,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着,其产生和发展都必然与其他社会现象联系在一起,经济法尤其如此。尽管学界对于“经济法”的内涵理解还有诸多分歧,但“经济+法”的基本认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为社会大众所普遍接受。

不论是规制市场竞争秩序,还是宏观调控国民整体经济运行,法律调整方法仅仅只是其中之一,还需要配合行政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部门调整方法综合调整国民经济。因此教学中除着重从经济学角度解读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实践外,还应借鉴行政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辅助学习。毕竟现实世界和经济发展瞬息万变,在教学中必然要多视角分析问题。《经济法》课程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在麦克思研究院连续7年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08-2015)中,法学专业连续入选“就业红牌专业”,因此“单凭法律学位就业越来越不易”,必须加强法学课程中的实践教学。经济法律本身就源于社会经济实践发展,课程教学大纲也明确规定要培养学生独立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所以经济法教学内容不能拘泥于教材,要关注社会经济现象,如2015年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将“专车”合法化,凸显了国家对出租车行业的干预,但学界普遍质疑在未获得专车特许经营权监管的前提下,该规范性文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经济法》课程要贴近社会生活,实现书本知识与现实实践结合,从而体现出法律的生命力,这也是《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最高目标。

二、信息技术运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

在《经济法》课程的信息化教学实验、实践中,我们发现利用信息技术辅助课堂教学,在打破教学资源垄断、实现师生平等对话;拓展教学空间、丰富学生表达方式等方面都优于传统讲授型教学模式,其中所运用的信息技术手段包括:

(一)网络课程

马红亮老师曾将网络课程定义为“在Internet上表现的课堂教学、课外学习的内容和目标体系,以及教与学的总体规划及其进程”。在搭建《经济法》网络课程平台过程中,课程模块基本是按照教学目标体系来选择的,包括课程首页、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资源、法律法规库、实践教学、教学成果,教学资料及互动栏目。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课程教学的优势显而易见:首先,作为公用资源平台,打破了传统课程教学中资源难以及时更新且分散的弊端,把课程知识、课程资源、案例库等聚合在一起,融教、学、管理、互动于一体,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其次,作为课堂教学的拓展,每个模块都有各自的功能,既可以帮助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教学内容,又可以借助各模板进行进阶学习。比如学生可以在“教学资源”、“教学资料”模块依据教学大纲完成课程自学,并在“试题库”中进行学习效果的自查;或在“论坛”中发起讨论、或组织合作完成某一课题的分析;最后,作为网络课程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教师根据学生对网络课程学习的信息反馈,不断更新或改进网络平台的建设,如实时引入当下与本课程密切关联经济法律事件,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并点评,这样有助于学生学习贴近生活。

(二)微信

微信在当代大学生中已经非常普及,课堂“低头族”的出现就是典型表现。基于此,《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我们申请了企微号,建立了课堂教学的微信群。与QQ类似的是,它们都能实现“教”与“学”的时间空间分离,但微信的功能更强大,时效也更优于QQ,且更易为学生所掌握和使用。通过微信群的辅助教学,首先我们实现了课堂信息的第一时间发送、接收,加快了教师和学生的交流速度;其次,引入第三方APP运用软体,将课程管理电子化。比如课堂考勤,以往教师都必须逐一点名或抽查,占用大量课堂教学时间,现在运用“打卡”APP,通过手机定位,可以更真实、准确完成考勤,同时通过公布“打卡”记录,学生会主动修正到课情况,经过一个学期的实验,目前《经济法》课程到课率达到97%以上;最后,微信群的加入,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特别是生生之间的互动明显改善。在分组完成“高通案”任务中,借助微信平台,各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明显加大,小组讨论热情高涨,教学效果也很好。

(三)“微”视频

鉴于“微”视频制作技术的复杂性,《经济法》课程仍以讲授型微课制作为主。首先根据教学大纲,按“知识点”进行细分章、节的教学内容;然后依据教学设计,以“知识点”为中心继续细分“核心知识点”;最后以“核心知识点”为基础,进行“微”视频的制作。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的不当竞争行为”,我们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知识点”,在课堂教学中分解为“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特有权”、“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的表现”和“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的法律责任”4个“核心知识点”,分别从理论和实务表现进行课堂讲解。如果是传统课堂教学,囿于课时限制,难以面面俱到,通常会将一部分教学内容以课后延展作业或网络自学的形式完成;但在“微”视频辅助的情形下,学生提前通过观看视频完成了基本知识的学习,在课堂教学时间教师就可以“提问讨论小结”的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这样不仅教学内容更加完整、教学节奏更加紧凑,而且教学效果也更好。

(四)信息化教学的反馈及存在的问题

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我们向学生进行了教学调查,包括(1)课堂教学中使用的这些信息技术,你是否觉得有助于《经济法》的学习;(2)所应用的信息技术,哪一个你最喜欢,哪一个最不喜欢,为什么?(3)你是否愿意在课程中学到更多技术方面的知识?调查主要以问卷和访谈形式展开,150名学生中有112位填写了调查问卷,23位接受了访谈,其中近一成半的同学对课程教学中采用过多信息技术表示了反感,他们认为一是不适应这种信息化教学方式,二是眼花缭乱的技术分散了教师对课堂教学的重视;但另外八成左右学生的反应都是积极和正面的,认为信息技术的运用,便于教学中的资讯的及时更新、师生互动更加便利,同时也使他们学习了一些新的技术,67名同学表示很愿意在课程中学习到更多的技术,因为对未来的工作有帮助;此外,40名同学认为在“微视频”的帮助下,学习变得有趣且轻松了;34名同学更愿意借助“网络课程”平台中加强自己的自学,但提出课程资源建设的完善程度高低是帮助他们有效自学的关键;61名同学表示微信是他们最喜欢的信息教学手段,因为让他们与教师之间“零距离”。但在调查反馈中,学生们也提出了一些、我们在信息化教学实践过程中同样感觉到的问题:

1.重“演示”轻“交流”:目前大部分的网络课程都是以网页形式呈现,这是网络教育开发的趋势,其包括文本、PPT、授课录像(或“微”视频),但弊端在于:这种教学内容的呈现都是线性的,缺乏教学情境。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学生“注意力的保持不仅与材料的性质有关,还与材料的变化有关”,单一的表现形式不利于教学活动的展开,因为缺乏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相当一部分受访学生提出,与传统黑板教学相比,“人机”教学形式制约了他们的想象力,且不利于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同时,缺乏生气的图片和画面也让学生感受不到情感交流。

2.重“技术”轻“教学”:我们在构建《经济法》信息化教学体系的过程中,出于对新技术的盲目“追星”,热衷于学习各种教学软体,并用图片、音频、视频、Flash等各种技术化手段充斥自己的课堂教学,用海量信息轰炸学生大脑,学生虽然学得更多了,但因信息太多缺乏深度思考,学习效果是不扎实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师在教学中盲目为应用技术而用技术,忽略了课程教学。信息技术作为一种辅助教学手段,还是应该以学生的学习感受为依归,同时还要注意信息技术使用的深度问题。比如“微信”,我们目前还停留在考勤、答疑等初级技术应用,尚未发展到网络环境下利用“微信”开展师生协商学习的教学应用研究中去。

3.重“知识”轻“能力”:自从“法学资源不再具有身份的标签和国界的限制”,知识型教学目标成为利用网络信息系统的最大“赢家”,因为不论是各国法律、法规、著名判例,还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资源库中都可以随时进行更新。在《经济法》网络教学中,我们也一度以学生浏览课程资源的时长和次数作为评判学生平时成绩的标准之一。但调查中发现教学空间的延展并没有拉近学生与社会之间的距离。因仅仅进行知识传授无法适应变化的法治现实,对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养成也没有太大帮助。比如在《经济法》网络课程教学资源中,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法院判例辅助学生学习、理解相关经济法理论问题,甚至将其中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判决书提炼、制作成“微”视频,希望能拉近书本与现实的距离。这种文书分析、研讨被证明是训练学生职业思维的有效方式,但如果以此囊括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的全部,会使学生对书本过度依赖、减少进行实案操作的机会和兴趣。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调研中反映,希望能走出课堂,多进行庭审观摩或者参加模拟庭审活动,以提高法律实战的能力。

三、完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对策

作为课堂教学的主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是客观必然。基于此,要有效应用信息技术,需要在以下方面做改进:

(一)构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新思路

以往我们总是从技术层面理解“整合”的含义,认为只要将信息技术资源与教学资源进行结合即可,这一错误认识阻碍了课程与技术整体迈进的步伐。所谓“整合”,应是使“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融合为一体”,其实质是要求教师要从教育层面开展信息化的教学设计,因为工作重点要从简单备课转移到创新教学设计上来。从目前《经济法》课程建设及实践来看,信息化教学设计的理论和实践都还不成熟,同时由于法学课程技能性要求比较高,也给创新教学思路带来很多困难。比如,信息化环境中的学生作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不是简单记忆和复述教材内容,而应以独立的问题或活动项目形式实现锻炼学生的探究及思辨性能力的目标,这就对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成功的信息化教学设计,需要对课程现有资源和教学目标进行分析,掌握学生所处环境及学习偏爱,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手段,制定出符合教与学的教学环节,从而达到优化学时、合理配置学习资源、激发学生探究性能力培养的目的。

(二)实现“教”与“学”双向改革

《经济法》也曾经做过多次教学改革尝试,或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如“主题研讨”、“案例研讨”等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或在“学习模式”上采取“自主学习”,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角,教师担当引导性角色,等等,但成效有限。王策三先生曾指出,“没有没有教的学,也没有没有学的教”,教学改革从来都是呈现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表现。如果在教学活动中,只是一方主体努力,另一方仍然是被动接受乃至服从,那么从交互性来看,这样的尝试难免“顾此失彼”。完善信息技术运用,能有效提升《经济法》“教”、“学”。首先,对教师而言,要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工具分析改进教学的方案,即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分析教学过程、量化学生在教学中的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发言讨论效果,用数据验证教学效果;其次,对学生而言,要帮助他们掌握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个性化学习”(这里的“个性化”学习主要是指学生根据自身学习特点和未来职业规划,自我选择重点学习内容),即学生运用网络及各种技术软件实现师生间、生生间“无缝”信息交流和解决学习问题。一句话,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为《经济法》教学提供了多种适应不同学生的教学方案和学习路径。

(三)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信息技术环境下,学生自主性学习、发展性学习成为课堂教学的新趋势,但若对信息技术使用不熟悉、或对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结构把握不到位,经常会发生使课堂成为放任学生自流的场合、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教师教学活动割裂等现象。《经济法》网络教学平台初建时也曾持着“放手让学生学习”的想法,试图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这样的教学模式淡化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必然影响到知识与能力、情感与价值教学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