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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规范建筑市场的信用活动。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对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而且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信用体系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发育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也有所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诚信、新世纪等一批为企业发行债券和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服务的资信评级机构建立起来。专业担保、信用调查、商账追收类信用管理机构也开始出现。90年代末期,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信用担保行业得到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初,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加快了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我国第一家个人信用调查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2003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2005年8月12日建设部出台了(建市[2005]138号)《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政发[2005]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11月1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上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以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地为主构建一个城市间联合诚信信息平台也将陆续启动,可以说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我市信用信息的归集与整理在各大部门内部已初具雏形。工商、税务、建筑、银行、公安、法院、财政、证券、保险、统计等部门基本已建成内部的信息数据库,基本实现了内部信息的整合,并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市住建委根据2002年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组织并建立了部分企业和人员数据库、加快了企业数据库建设的步伐。
二、建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奖惩措施不能有效实施;信用的信息收集、标准制定、评价结果应用缺乏统一;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政府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措施
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信用意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信用意识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信用意识至关重要,只有他们的信用意识加强了,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才能够提高。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代表企业工作的过程中不守信,即使企业的债务到期偿还也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形象,不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建立建筑企业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以物资流为主线、以资金流和工作流为核心的综合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计划进度控制,估算与费用控制,采购管理和材料控制,质量控制,费用进度综合监测,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管理信息协同平台等共十二个子系统。同时,建立信用档案,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
3.加强对企业信用的外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建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现有的监督系统的作用,逐步实现部门监控信息的互通互联,建立综合的企业信用风险预警、传递、监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开展重塑企业信用形象活动。第二,试行企业信用公示制度。第三,试行守信企业信誉免检制。
4.加强建筑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建筑企业要牢固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品牌意识、形象意识,增强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积极创建以讲信用为核心(下转第77页)(上接第75页)的企业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建筑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核心价值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教育建筑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建立对建筑企业经营者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帮助其树立“效益第一,信用为本”的观念,纠正轻视信用的错误思想,大力提高经营者的信用素质,增强经营者维护企业信用的自觉性。
(一)如何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建设确保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信息的搜集整理、评价及时准确,并实现社会共享。同时,信用信息平台要作为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的办公平台,日常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检查结果要实现与平台数据同步,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即将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将建筑市场和现场的失信、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时纳入信用平台,对建筑企业或从业人员做出全面信用评价;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或等级,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市场环境,以此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制度。二是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为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综合信用评价。对建筑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价是以市场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的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相关协会指导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研究制定。
(二)横向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用意识,为诚信奠定文化基础。加强对公民、企业进行诚实守信教育的力度。对企业、个人及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促进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讲信用、守信用及履行信用契约,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二是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传导机制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必须依靠扎实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原则,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促进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以达到制约和惩治失信行为的目的。同时,还需建立守信奖励制度。三是加强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政府推行信用制度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转变管理模式、缩减政府部门裁量权、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市场信用体系不仅要发挥政府管理职能,还要加快建立健全、完善信用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力度,构建激励机制,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解能力。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具体评价指标。
二、探索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收集整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是信用体系管理的起点。健全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制度必须建立多种征信渠道,开展征信活动,进行企业信用资料库建设。信用评价阶段是信用管理的核心。这一阶段主要是信用评价的主体,可以是政府行政机构、信用中介机构或行业协会等,通过此前收集的数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恰当的信用评级方法,最终对评价客体即被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做出恰当的评价。
(一)信用评价体系常用模型
1.特征分析模型。特征分析作为目前国外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管理工作中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分析模型。该模型的主要用途就是对所要评价分析的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出综合判断和评估,并以量化的方式对所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评定。特征分析的技术理论涵盖了被评价客户经营实力的重要指标。该模型将定性或定量的特征全部进行定量处理,将一些模糊的或直觉的、感观的印象和信息指标变为确定指标,使信用分析更加精确、直观和易于理解。2.5C模型。5C法主要考察企业的品德、赢利及还款能力、资本实力、抵押品和经营环境。在我国综合类企业信用评估中,采用5C引申出来的五性分析法来评价企业信用状况。所谓五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成长性、流动性和生产性。具体到实际的信用评级体系中,评级要素一般包括管理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3.骆驼分析模型。骆驼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经营机构的业务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数据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评级制度。骆驼分析模型包含5项考核指标,即资本的充足性、资产的总量、资产管理水平、利润水平和资产流动性,采用五级评分制来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水平(一级最高、五级最低)。骆驼评级方法因其有效性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二)建立适合国情的信用评价体系
近年来,我国已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部分省市在工程招投标中简单地应用各种信用信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并没有真正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综合信用程度。为此,在初步应用信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施工企业的多方面征信,深入研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定量考核和评价标准,确定信用评价模型,根据5C模型和3F模型的思路,并结合其特殊性,形成完整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此建立起建筑业管理与信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信用管理成为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根据我国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的企业特点,信用评价内容可分为对建筑业企业自身经营能力、资产充足度的评价;对其承担建设项目履行合同能力、履行行为的信用评价两大类。企业基本情况按照目前国内外成熟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评价工作的可执行性、可实践性和可区分性,对建筑业企业的评价内容可分为企业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及获奖受罚记录等几个方面。
现场履约行为记录,结合当前我国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及履行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社会反馈建筑行业的问题,可分为市场交易行为、质量控制行为、安全控制行为、文明施工控制行为、劳务招募和使用行为以及承包合同履行行为6个主要方面。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指标的设立实现了工程建设现场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联动,将建筑业的企业施工现场各种行为表现纳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以及对建筑市场的检查、劳务用工分包情况等,由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业主单位和分包单位,将各种行为作为指标进行量化,然后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计分,最终将通过量化评价的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定标环节,实现从“两场脱节”到“两场联动”的彻底转变。这样做必将促使企业改变以往注重招标市场经营、轻视工程管理的行为,以利于信誉良好、施工现场管理好的企业中标,以利于引导企业注重标后管理,踏踏实实搞好项目本身,认认真真做好多方主体评价行为,注重长远发展。
三、探索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手段,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行在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的实践基础上,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各个环节上来。信用体系建设要从长远着想,科学规划,也要立足当前,从现在做起。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筑市场信用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又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做好“放与管”结合的必要条件。因此,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当将信用信息作为依据或参考。同时,考虑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查验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四、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制立法工作
这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研讨会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会议在*省建设厅、青岛市建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下,在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结合大家讨论中关心的一些问题和下一步的几项主要工作谈几点意见,也是对本次会议的一个总结。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黄卫副部长的报告,对近年来的全国建筑市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8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建设局)的同志,分别从强化政府监管、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在会上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5个地区进行了书面交流。昨天下午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刚才,宇昕同志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向大家做了介绍,青岛、河北做了信息系统演示讲解。各小组召集人在今天大会上进行了小组总结发言,大家围绕黄部长的报告,结合本地区建筑市场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志们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开得充实,效率很高,召开这次全国建筑市场工作研讨会议,非常必要,会议的主题鲜明,内容集中,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有很重要的借鉴、指导作用。会议总的来看开得很好、很成功。
二、当前建筑市场监管的主要工作
当前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重点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加强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市场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入WTO新情况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对维护公平,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保证工程建设水平提高,改善城乡面貌,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城乡统筹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作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这方面责任重大。当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加以完善。当前,建筑市场在体制上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市场主体行为诚信度不高,建筑市场的监管手段有限,但是,我们要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在体制上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多在机制上想办法,理清思路,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律,集中力量,抓住关键环节,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问题上有所突破,切实推进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行为
1、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坚决查处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
当前,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和资质许可后资质条件不达标的现象比较严重。2006年上半年,建设部针对企业资质申请资料弄虚作假、骗取证书、伪造资质证书等问题,共发出《建设部建筑市场资质举报核实督办通知单》142件,其中处理违法违规企业30家。在监理企业方面,截止到2005年末,根据建设部对监理企业上报的基本数据统计,全国甲、乙和丙级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达标的达188家、1061家和1198家,分别占其同资质级别企业总数的14.5%、51.9%和46.3%,反映出企业资质许可后条件不达标现象比较严重。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的问题,不但干扰资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而且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的基础,已经威胁到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必须引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后,对有弄虚作假嫌疑或存在举报的企业,将组织人员进行严格核查,一旦查清资质申报材料不实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在一年内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并记入企业的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予以曝光,加大不诚实企业违规成本,坚决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
2、依法加强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法规的逐步完善,按照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的要求,已经形成一套法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和制度,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招标投标制、施工许可证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等,这些法定程序和制度,有力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但是,当前仍然存在部分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制度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执行,造成了恶劣的后果,据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提供的资料,2005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其中因部分未履行和均未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的,占安全事故总起数的49.16%,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2.56%。因此,加强对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和制度执行的监管,落实市场主体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的义务,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
(1)严格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是监督工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好这项制度。要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办理,当前要特别强调严把资金到位关,防止新欠工程款;要对施工许可的变更、延期以及现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施工许可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工程进入施工阶段。
(2)强化对合同履行的监管,遏制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健全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营造诚信经营、忠实履约的市场环境;要建立工程实施阶段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及时记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通过激励和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当前,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现象较为严重,直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威胁工程质量和安全,社会反映强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都对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做出了界定,并明确了总包和分包的责任,各地要在现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操作细则;要以项目为核心,监督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落实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地建筑市场的主要问题,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主体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搞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对双方做出相应处罚。对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业务,或者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要给予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讨论中也有部分同志认为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多年来屡整屡现,难以解决,需要反思这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总包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思考、探索,但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调整前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
3、进一步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制在我国实施二十多年来,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当前的任务是,要在已有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基础上,针对影响施工招标投标公正性的重要环节,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在信息、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上完善操作规则和方法。在推进招标投标工作中,既要考虑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育状况,又要考虑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既要加强行政监督,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用过程的透明、规则的科学促进招标结果的公平。在招标文件方面,目前一些招标文件设置了一些废标陷阱,导致一些企业在非实质性竞争条款上被判废标,引发了不满和不公的情绪,为此,我们正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在资格审查方面,对于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国有投资工程,将逐步实行资格后审;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要推行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即为资格预审合格,以抑制围标、串标现象,为此,我们已经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次作为待议文件提交会议讨论。在评标方面,各地应当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人为因素,对于技术标,将逐步推行合格制评审制度;对于商务标中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大家争议比较大,一些地方也反映不少问题,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加快建立与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相配套的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的公正性。
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投标不同于施工招标。要针对勘察、设计和监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通过方案比选,优化勘察、设计方案,注重服务,提高勘察、设计和监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高,这也是明年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重点工作。
(2)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在监督的对象上,要突出重点,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可以转变方式。在监督的主体上,要以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为重点,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审专家的责任,加强过程检查、投诉举报、标后监管等,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证性。
(3)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对规避招标、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以及招标机构虚假、串通招投标、高价出售招标文件赚取非法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对此,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业主行为不规范是当前的突出问题,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建设管理部门监管有一定难度,但对招标机构虚假、串通招投标行为,我们应该研究办法,上海市实行中标后公正度评价制度,湖南省实行招标机构从业登记制度都是一些好办法,其他地区也要采取措施,对招标机构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招标机构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工程交易秩序。此外,要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投标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制定投诉处理的实施细则,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复议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投诉,查处投诉处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4)明确地位,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作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一个服务场所,拓展功能主要是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和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货物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继续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建设,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使其逐步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息网络平台,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要进一步发挥交易服务功能,及时工程量清单单价信息,实施工程担保资金或者保函集中保管,实现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4、抓紧工作,完成三年清欠任务
在此我简要通报一下全国清欠工程款的情况。目前,工程款历史旧欠基本得到解决,全国建筑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2003年底前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共1860亿元,截至到9月14日,已解决1807.6亿元,占97.2%,天津、上海、北京等22省市的偿付比例已经达到9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工程款中,已解决694.2亿元,占98.5%。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17个防范新欠的政策性文件,防范新欠的机制建设初见成效,一些地方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据调查,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明显减少。据对各地上报数据调查汇总,到7月初,共发现未在网上申报的拖欠工程款125.39亿元,目前已解决99.2亿元。随着清欠工作的不断深入,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防止发生新拖欠的长效机制建设正在发挥作用,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距离完成三年清欠工程款的工作,还剩最后三个月的时间,下一步圆满完成清欠任务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旧欠要按目标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防新欠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定、完善,并下力气推行;三是新欠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今年10月份国务院还将派出10个督察组,对部分地区清欠工作进行检查,各地也要对清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更有针对性的提出巩固成果的措施。为防止新欠,下一阶段,我们要建立健全统计通报制度,加强监管,严格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严格审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对于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坚决不办理施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
(三)加强市场机制、制度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2005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使得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信息共享的思路,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的目标。一是要通过积极组织长三角和环渤海两大区域试点,引导全国各省市,尤其是那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以上城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快信用体系法规建设,《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为待议文件已提请大家讨论,我们将听取大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三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守法为基础,及时采集建筑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加快全国信用体系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逐步实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和互认,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舆论氛围。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信用体系不仅要以守法行为为标准,还要以信用、道德更广的内容为标准进行信息收集与披露,这种理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守法守规市场行为为基础进行信息披露,既不会引起企业争议,又可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在这一阶段完成后,信用体系建设还要更多的依靠行业协会和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完善,到时也可以更多地考虑信用、道德等更广泛的内容。
2、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工程担保是国际上控制工程风险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它可以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对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深圳、厦门等地近年来推行了工程担保制度,为我国其他地方开展工程担保制度工作提供了经验。
最近,按照部领导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次也作为待议文件提交会议讨论。对担保制度的推行,大家有些担心的问题,如工程担保的法律地位没有解决,谁为担保公司负责,如何加强对工程担保的监管,目前如何推进工程担保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完善担保管理规定,促进工程担保法规建设,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进入工程担保市场的条件,包括要求银行出具保函和实力证明作为前提条件,根据担保机构的实力,对担保工程规模进行划分限制,控制风险,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加强监管;三是建立对工程担保机构的监管制度,规范工程担保市场,近期将研究实施三项监管制度,包括对专业担保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登记和审核制度、保函集中保管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工程担保活动的诚信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推进担保试点城市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根据试点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担保的措施;五是加强工程担保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行业自律工作,委托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标准和办法。
推进工程担保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工程担保制度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用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扩大推行范围,基本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担保制度。
3、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其他环节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协调发展
目前,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上发展不平衡、城乡建筑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平衡、市场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因此也要重视解决建筑市场其他环节的建设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要加强对村镇建筑市场的监管。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村镇建设的特点,组织制定村镇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定(或意见),将有关村镇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要求纳入其中,充分利用村镇现有的管理体制,对村镇建筑按照项目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村镇建筑市场的监管。
二是建立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问题,积极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注重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是强化对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后,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整个行业将全面走向市场。下一步要重点对勘察市场进行专项调研,摸清现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行为的检查和清理力度,促进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四是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符合工程建设规律和特点,有利于质量责任落实和提高投资效益。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重点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不足,主要是业主的认识与需求不足,这需要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来推进,当前,要加大宣传,为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社会认可度不高,这方面需要明确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地位,进一步解决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问题,加大对其发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引导其成为成熟的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迎接入世过渡期结束后面临的挑战,在这方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热情的支持;三是有关政策不配套,这方面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下一步还将出台有关招标投标的办法和管理规定。10月底,我部和商务部将召开“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对外承包的高层论坛”,统一认识,研究对策,进一步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五是大力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体系的发展。要加快制定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逐步调整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支持有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发展成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与各级政府脱钩的各类工程咨询公司,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各类技术性和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强层级管理,创新管理方式
1、加强层级监督,规范行政许可
进一步明确地方和国务院专业部门在建筑市场监管及行政许可事项上的工作内容及责任,严格按照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要求,在资质审查上落实初审责任,把好资质初审关。最近我们对今年1-6月份资质受理情况做了一个分析,从通过率看,有的省达到90%以上,也有的省只通过不到50%,甚至20-3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希望各地也进行一下分析,找出问题,加以改进。今后我们要建立行政许可审批的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内部监督,使行政许可流程更加规范化;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认真清理超越法定职权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决定,应予以撤销,并报符合法定职权要求的行政许可机关重新审查核准。
2、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
以便民、规范、高效为原则,从统筹考虑整合资源、服务企业的要求出发,从简政放权和实际工作情况出发,统一规范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资质的分级管理办法,明确权责,加强地方权利与责任;继续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资质受理由过去定期集中受理的方式改为随时受理、限时审批,逐步向随时审批过渡,同时尽快在资质审批中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逐步做到网上受理、审查和审批。最近我们在建设部网站上设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专栏”,逐步实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等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资质审查,进一步整合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人员、业绩等考核指标数据关联和各类企业信息资源的融通,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3、加强职能机构执法联动,推进建筑市场闭合管理
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看,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职能机构涉及建筑业管理、工程管理、资质和资格、招标投标、工程造价、质量和安全监督以及市场稽查等内设机构,涵盖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工程实施全过程。为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涉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能机构要主动相互配合,监督管理既分工管理又联动执法,既不重复执法又不留下空白,进行全过程、多环节的齐抓共管,并将制度性巡查与日常程序性管理相结合,形成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合力和建筑市场闭合管理体系,共同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工作基础逐步推进,比如可否将招投标与造价工作闭合监管,施工许可、市场准入、清出与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闭合,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闭合,在这方面,上海、苏州、青岛等地方都有一些好的经验,其他地方也要积极推进。
4、加快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新的手段,各地近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要加大投入,提高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装备,在充分利用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基础上,加快建立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管理系统;要加大信息技术在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施工现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合同履约跟踪监管中的应用,并实现信息在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并逐步形成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市场主体,及时全面政策法规、工程信息、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信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5、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队伍建设是根本。要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市场的多种监管手段,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不得行使,严格监管程序,明确监管的职能;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服务承诺制、岗位考核制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健全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
关键词:安全质量,诚信体系,建筑市场
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市场和谐运转是建筑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课题。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节约能源、保护国家和群众利益、构建和谐行业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诚信考评体系,加强安全质量信用管理,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推进建筑业社会信用建设的有益尝试和大胆创新,也是建筑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树立行业形象的客观需要。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业安全质量诚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历年来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目标和措施。。“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这既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牵扯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十五”以来,尤其是我市实施“一创六建”活动以来,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速度迅猛加快,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高、大、难、新为特征的各类建筑工程急剧增加。这给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工程质量一点都不能差”,“安全管理丝毫不能马虎”,这是市建设局党委确定的工作原则。经过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近几年,我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好成绩,一直位居全省前列。但是,由于有些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意识差、管理松懈、技术规范落实不到位,甚至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事故、投诉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都得到了及时处理,但是,由于现有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和处罚措施的一次性,对企业只能“就事论事”,处理结果不涉及其他,没有连锁放大效应。因而,这样的结果有时不足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很小的违法成本不可能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这是个别企业忽视安全质量管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鉴于这一现状,把社会信用建设引入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丰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使问题的处理结果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与企业的切身利益挂钩,产生连带效应,显得尤为重要且非常紧迫。这样才能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时刻警醒企业坚守安全质量防线,不敢越失信的雷池半步。
在安全质量诚信制度的引领和规范下,使我市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更加坚实可靠,更加保障有力。
二、创新方式,科学监管,把安全质量诚信建设推向深入
为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诚信管理,市建设局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和研究,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诚信考评管理办法》(临建发〔2009〕157号),与2009年7月27日下发实施。。本考评办法适用于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本市及外地进临沂施工企业。本市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建工程中的安全质量行为也纳入本企业诚信记录管理范围。考评管理办法制定了详细的施工企业安全诚信评分标准和质量诚信评分标准,起评分为零分,凡有行为优良记录的予以加分;有行为不良记录的予以减分。如同一情况受重复奖励或处罚的,其评价加减分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安全质量诚信记录评价每年度一次,结果每年公布一次,对有安全质量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每季度公布一次。市建设局根据年度安全质量诚信记录评价结果,从最高分依次向下排列,前若干名为安全质量诚信记录优秀企业;从末位第一名起依次向上排列,倒数若干名为安全质量诚信记录差劣企业。评价结果在全市通报,并在有关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资质管理、市场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单位将依据公布的结果分别对企业做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这样,就使企业不仅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受到奖励或处罚,而且其结果将成为建筑行业其他管理制度对该企业进行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安全质量诚信考评的结果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关联效应,增强和延展安全质量诚信管理的力度与广度。从整个管理程序上来看,较好的体现了社会信用管理的联动效应,形成了安全质量诚信考评管理的联合奖惩机制。真正使企业一处失信违法,多处被动受罚;时刻诚信守法,信誉质量双佳。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有利环境
建筑企业安全质量诚信考核工作在我市是第一次,既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希望各县区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从建设工作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考评工作做好、做扎实。
一要明确责任。各县区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为具体负责诚信考评管理的有效责任主体,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严格标准。各级监督机构要在认真学习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不折不扣地把各项评分标准落实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始终。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督考核数据的的统计管理工作,确保每项考核数字公正、真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对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市里沟通交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使诚信考评制度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三要加强宣传。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施工企业安全质量诚信考评的作用和意义,充分调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在全行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营造起“重质量、保安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建国以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各种资源由国家配置,企业信用完全依附国家信用,企业缺乏树立良好形象的内在动力,企业信用先天不足。以信用为基础的契约经济也随之终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初步建立,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发挥。相应“市场失灵”、“市场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法治精神的缺乏使得经济伦理的底线———社会信用的建立缺少动力。传统的信用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被打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体系未建立起来,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真空”。当前企业信用缺乏远不止于假冒伪劣泛滥、合同欺诈、逃避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注册、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等等表现。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近年来发生了“地沟油”、“三鹿奶粉”、“瘦肉精”等事故,使有着诚实守信数千年传统美德的中国,今天正遭受前所未有的严重信用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当然地包含了信用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首先,信用环境不佳已严重制约了消费、出口和投资需求,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行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市场经济环境上。其次,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信誉和品牌的竞争,而品牌由信誉凝聚而成。品牌的本质是建立在消费者的高度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企业失去了信誉和忠诚,也就失了消费者,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可能。第三,诚信体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客观要求。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诚实信用,超凡入圣”是至高无上的道德理念。在今天的社会道德结构中,“明礼诚信”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明确把“诚信”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它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即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先进文化建设中,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应形成“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和公平合理”的风尚。通过全社会的信用伦理教育,培养他们的信用观,为社会保持良好的信用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道德基础,促进社会文明和人类的全面发展。
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路径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于2003年底启动,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并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二是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三是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四是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健全了工作机制。2003年9月,成立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先后成立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和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达到65个,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各区县也相应建立了企业信用建设的工作机构。二是完善了信用制度。市政府和市信用办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记录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三是搭建了联合征信平台。2006年市政府投资1139.6万元,开发建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该系统包括信息征集、信息比对、信息共享等15个子系统,实现了市工商局、区县工商局、工商所的三级纵向联网和成员单位间的横向联网,为各成员单位数据征集共享提供了技术平台。四是建成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企业联合征集平台,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征集整合了65个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2000万条,其中基础身份信息1442.7万条、优良信用信息4.8万条、不良行为信息74.6万条、警示信息166万条,黑牌企业信息311.8万条。
三、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部在部门户网站上构建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的主要功能是: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采集各地诚信信息数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重点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整合表彰奖励、资质资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提供展示平台;普及和传播信用常识,及时行业最新的信用资讯、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完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全国建筑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为保证平台能够及时准确地诚信行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运行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以建设部门户网站(网址:中的“信用体系”栏目为指定公布平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该平台,报送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行为信息。主要要求如下:
用户登录。进入建设部门户网站,点击导航栏中的“信用体系”栏目后,点击左侧菜单中“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弹出的登录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进入平台。平台根据用户的注册信息自动分配其操作内容和权限。在平台的登录页面中可下载《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的“帮助”菜单,查看平台的使用帮助信息。
数据报送。对于尚未建立信用信息平台的省份可以登录建设部系统平台,按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填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内容。对于已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省份,按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要求准备需要报送的数据信息,然后登录到建设部系统平台,进入上方菜单中的“数据同步”栏目,按照界面中操作提示,上传数据文件。数据传输过程中,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编码,必须严格准确填写。
信息查询。依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和《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所归集的信息,为数据整合、查询、统计、分析提供了技术保障。通过系统提供的诚信信息查询界面和软件查询接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动态查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
信息应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在健全诚信奖惩机制的过程中,要防止利用诚信奖惩机制设置新的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的各类建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是公共信息,应实行公开公布制度。不良行为信息以有权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7日内予以网上公开公布。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为辖区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不良行为信息的统一平台。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数据库、人员数据库和项目数据库的基本信息相结合,形成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不得撤销。
其中,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除按时在省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外,还应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
通过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也应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管理,在相应的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各地要明确工作职责并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
建设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含省会城市和地级市)要形成各司其职、层级监督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将所采集到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汇总和公布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统筹辖区内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信息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建设部。
建设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汇总、公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要以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和执业注册人员管理系统等为基础,充分依托有形建筑市场的软硬件条件,加大整合力度,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注册人员的信用信息系统。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推进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按时报送诚信行为信息
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是对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权威渠道。为切实做好平台启动后信息数据充实的工作,各地要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9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区域内诚信行为信息的归集和整理,按时登录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报送有关诚信行为信息。总的时间要求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本区域内20*年全年发生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报送工作。20*年1月1日以后,按照不良行为信息公布制度的要求,转入常规的信息报送机制。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诚信建设,问题,方法
一、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逐渐形成并完善。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市政公用工程都是由政府进行投资的,容易出现政府利用职权,对当地与外地企业在经济上差别对待、新进入的相比在位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违背市场经济秩序的信用缺失与道德失范等等状况,使得公平竞争和追求效率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经济发展道路受阻。
二、市政公用工程的诚信体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种行为之中:
(1)政府行为
各地政府在组织进行建设单位考核评定时,把建设单位的项目业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并且加大参与门槛,实行当地与外地企业在经济上差别对待这样的地方保护主义,有的还形成让新进入的相比在位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行业壁垒。
(2)招投标行为
甲方在组织进行招投标时,会出现违背公平的情况。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犯规作弊行为多种多样,如违反国家和相关行业法律规范、暗示围标、陪标、隐蔽招标、泄露底价、收受乙方回扣等等。这些违规的招投标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市政公用工程的行业秩序。
(3)执法行为
作为监督管理部门,本应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社会上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借自身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在其位不谋其政”,不顾法律法规和肩负的责任,收受建筑单位贿赂或对建筑单位的违法行为采取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4)建设和施工单位行为
当前我国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通常是由政府出资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对绩效评估的认识存在误区,过于注重执政业绩,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工程的招投标。资金匮乏带来许多负面后果,导致工程款不足,建设单位不能付给工人报酬,无法购买建设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拖欠银行借贷款项。施工单位将工程转移给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又要从中获取部分工程利润,而进行施工的组织继续唯利是图,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使得工程多虎头蛇尾,难以善始善终。这样的行为不但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不能保障人民安全,最终既降低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又导致社会人力和财力遭到损失。
三、改进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体系建设的方法
(1)建立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倡导树立诚信意识,加强竞争能力,让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向优质、安全、公平的方向发展。除此以外,针对部分政府和企业的违法和失信行为,应加以曝光和惩治,才能为市场竞争提供一个诚信公平的环境。
(2)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
市政工程行业的诚信建设任重道远,要想改善目前诚信缺失的行为,并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加强对政府和民众的诚信教育,明确诚信的重要意义。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的方法有:利用教学、书本、网络等加强对诚信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全民诚信观念,建设自觉反思和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中国力量,促进中国梦的实现。
(3)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立法执法水平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现状完善法律法规,让市政行业的运作依法进行,明确违法行为,防止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的诚信建设。
(4)提升政府公信力
针对社会出现的各种腐败问题,应采取措施规范政府的各项行为,扩大各项民生政策的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加强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诚信建设。这样也有助于保持政府的优秀形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完善诚信监督和失信惩戒体系
之所以当前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会出现信用缺失的局面,是因为在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得到完善和落实,相关人员思想道德修养较低且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建设诚信监督和失信惩戒体系至关重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对违规现象进行检举和处罚,有助于诚信文明的建设。例如,可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调查和整理各个工程单位的概况、经营状况、银行资金记录、项目工程实施等具体情况。接着对他们的从业资格、招标投标、施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加以警告、记录和通报,根据情节大小予以相应的惩罚。
(6)加强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现代社会已进入数字时代。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适应时展的潮流,加快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诚信档案的建设。具体来说,即做好建筑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与归整,按照要求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利用。该数据库和数据档案还可以用于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综合全面地评价和管理,成为招标投标、评价评优的参考。该体系的建立也有助于提高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减少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中的暗箱操作行为,整治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壁垒。
四、总结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我国儒家代表人物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今天更需要诚信。加强诚信建设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国家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杨福炬.施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之我见[J].管理观察,2009(06).
摘要:本文试提出信息化在工程建设招标管理中的应用、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信息化;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应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paper tries to put forward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pplication, construction point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Keywords: information; Building market; Tender and bid;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息化管理(以下简称信息化)从本质上讲,是采用计算机智能模拟技术,以计算机、电子大屏幕及触摸屏等硬件为依托,以网络传输为媒介,以计算机信息软件的智能管理为途径的现代化管理方法,更迅速、更准确、更灵活地解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信息渠道不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切实改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信息化的应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网上办公系统。包括工程招标信息、招标文件等交易资料上传下载、网上评标、网络监督监察、即时查询等功能。二是各方责任主体信息库网络管理的应用开发。收集汇总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合同履约情况、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市场诚信等数据信息,建立网络数据库,提高市场主体参与投标活动质量的透明度,从而为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以及企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
一、 信息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信息化解决工作效率方面的应用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主要工作分为日常的交易受理工作和招投标活动,针对日常工作,通过建立流程化管理与服务体系,将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梳理,借助交易管理系统做到上下环节环环相扣,以项目招标流程为依据,从项目登记、日程安排、公告、报名等过程,形成一套规范的办事流程。通过系统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工操作失误,而且避免了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工,理顺了关系,简化了手续。
针对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建筑市场交易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信息系统”,使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解决了人为干涉的问题。开标时,工作人员根据每个工程的特点和投标报名情况,设定专家抽取条件和回避条件,系统自动完成即抽即通知的过程,并打印出密封的评委名单。在整个即抽即通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并不知道抽取的专家名单和是否与会等信息,确保专家名单的保密。
“建筑市场交易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建筑市场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信息网络平台。我们设想下一步企业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入生效,作为招投标相关项目分值产生的唯一依据。同时从合同履约入手,收集各类企业诚信行为相关信息,包括资质变更、技术人才流动、项目经理调动、法人变更等内容。为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的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创造条件。
“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实现电子标书投标,电子评标系统评标,利用电子标书代替传统纸质标书,降低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减少繁琐的手工计算和符合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提高评标效率,增强评标效果,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服务档次。该系统对投标数据具有快速分析能力,可以将数据进行有效排序,还可以将企业的应答信息进行类比,使评标专家一目了然,减少了来回翻标书的繁琐工作。另一方面,电子标书可以降低业主和施工企业的招投标成本。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分析表,投标单位提交文字表格时,打印的文档大大超过以前在定额模式下的评标时提供的文字文档。运用计算机评标系统对招投标数据的快速分析能力,将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报价搜索出来,供评标专家评定,可以把评委从劳神耗时的找错工作中解脱出来,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通过这些信息化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规范了办事程序。
2、 信息化在改善市场秩序方面的应用
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症结有很多,齐抓共管是搞好有形建筑市场的关键。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评标监控系统,安置监控探头,开标时对评标去人员的活动行为和评委实时全程监控,并把评标全过程音像资料刻录光盘永久保存。在监督区设置电视墙及专用通话设备,监督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对评标区人员进行监控。既不干扰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又对招投标活动出现的问题,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逐步治理建筑市场的秩序混乱的现象,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3、信息化解决信息不畅问题的应用
为了解决以前建筑市场中信息工作混乱,行政部门各自信息,缺乏条理性和统一性,甚至还有的把信息作为私有财产,实行垄断或有偿等问题。通过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作为联结政府行政部门和广大企业的桥梁,其重要的职责就是收集、存储和各类建设信息,并为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供行业信息、办事指南、工程信息、中标公示信息、招标公告信息、企业信息、人力资源、材料价格等信息。同时,还提供网上报名、网上交易受理、信息咨询等网络远程服务。系统中提供的信息有着来源广、准确性高、及时性好的特点,解决了信息流通不畅问题。
二、 当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1、 信息公开,促进招标信息规范化
信息在招投标工作中贯穿于各个环节,信息是否沟通及时、是否掌握充分、是否公开透明,都可以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招标阶段需要招标信息、发投标邀请、发售标书等,而在评标定标阶段还要依据于信息。这就有必要实行施工企业数据库全国联网。通过信息全国共享,以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信息化办公。同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受投标企业的人员、信誉、业绩等情况真实度问题的影响,全面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客观的企业评价信息。
为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住建部印发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08号)。各地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全面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总体目标。依据住建部文件精神,湖北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正在建立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两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省、市、县(市,区)三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督信息数据归集网络,实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互联。
1.1切入点
2007年起,湖北省便着手建立市场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从前期试点反馈情况看,各地基本建立了信息化办公和信息公示等资源,也建立了一些监管平台,主要以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检测在线监测为主,少数地方加入了市场行为、商品混凝土、起重机械管理。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中提出的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打击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健全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等重要任务,其终极目标是规范市场行为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受控,因此,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现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市场行为管理作为切入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基础数据库是可行的。
1.2管理线
在整合现有信息系统资源的基础上,管理系统应集中完整反映在建工程项目各类主要信息,如工程基本信息以及施工许可证、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承诺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及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信息等。所有信息可来自已有各业务系统,并通过一个综合性平台进行直观展示,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支持,也为各工程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服务,即在省、市州平台上无论哪个项目的市场、质量安全、招投标、图纸审查等相关信息均能显现。从建筑业综合管理的角度来说,垂直管理可以通过用户权限授予的方式在管理平台中实现阅览、审批等业务,水平管理可以在各系统间设置数据关联,实现程序化、流程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数据“平级闭合,上下畅通”。
1.3监管网
以往的建设工程监管靠人海战术实施,监管人员常年奔波于各建筑工地,查安全、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但由于人少工地多,根本无法保证监管到位。为了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必须改革监管模式,从监管方式、重点和方法上想办法。在监管模式上,应当重点关注企业从部门到项目的质安保证体系运行管理,管理部门从上到下的层级管理,主管部门到企业的行业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点、线、面的全方位监管。而且,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市场、质量安全的检查记录必须纳入统一的工程项目数据库,形成管理闭合。
1.4数据库
作为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必须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注册人员信息数据库、项目数据库、信用信息库。2015年,湖北省将初步建成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将省市县三级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现有监管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有效对接,全面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2一体化监管平台功能与内容
2.1实现目标
通过建立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及时采集和分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建设业主、工程建设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项目质量过程控制和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做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建筑市场;工程信息,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建立有力的诚实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信用保障机制。
2.2主要功能
2.2.1市场行为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基本信息以及施工许可证、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承诺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重要数据,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对项目招投标、发包分包情况,执业人员持证、扣证情况等实施监管。
2.2.2施工许可信息查询
采集项目施工许可信息,包括施工开始、结束日期、施工内容等台账内容,动态了解和查询工程施工时间及内容情况。
2.2.3质量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形象进度数据、分部验收数据,动态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采集混凝土质量管理数据,动态查看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异常情况、外观、坍落度等情况;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采集相关检测数据,通过检测数据汇总和数据分析工作,对检测结果进行跟踪处理,了解工程质量状况。
2.2.4安全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形象进度数据和安全评价数据,动态了解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情况。掌握现场施工安全状况,从深基坑、轨道交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武汉市)、高支模监测警报系统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测等系统中自动采集相关的监测数据和信息并实时传输,及时进行预警和报警,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链接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查看施工现场各视频采集器上传的监控视频图像,掌据工地现场实时情况。
2.2.5从业人员监管与诚信评价
查看施工五类管理人员参加质量安全的培训记录,查询绿色施工开展情况,查询资金支付进度,延伸对接企业劳务用工及财务系统,反映劳务人员每月工资支付台账、累计支付额,动态了解工程资金状况,最终通过采集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中的排名和各明细得失分情况,展示工程项目的诚信排名。
2.2.6企业管理互动
企业通过平台开展报建报监,参与项目检查处置,整改处罚闭合管理,评优评先等活动。一次性输入数据,一站式服务,避免了重复劳动。企业通过平台进行集约式管理,在企业信息平台中内嵌数据接口,实现外部管理无缝对接。
3湖北省信息化监管现状
3.1省级平台
受省住建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总站目前已建立了省级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实现了监督数据收集整理、信息公示、三类人员考核认证、检测机构管理、检测监测信息上传。2013年,为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计[2012]150号),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化,省质安总站开发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采取模块化设计,逐步将结构、建设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质量安全检查、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功能集于一体,加强了分析和预测功能,将各级监督机构层级管理纳入工作流程,工作严谨,数据准确。其他厅二级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自开发了省级垂直管理系统,如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立了《工程建设统计系统》,省住房保障局建立了《湖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省标准定额总站建立了《合同备案系统、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等,各系统间,横向互联。目前,各系统分别正与省住建厅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为市场管理和信用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3.2市州平台
省住建厅选择武汉、黄石、宜昌、十堰、襄阳作为全省区域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市。武汉市建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充分吸收先进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经验,实行模块化设计,以招标投标为龙头,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市场为主线,以诚信体系为抓手,审批工作流程化,一开始便建立了完备的监管平台框架,在该框架下分批不断完善各职能站办的功能模块。在工程监管模式上不断创新,自2012年,武汉市以区为试点,将市场、质量、安全三站合一,针对项目成立综合监督小组实施监管。襄阳市2012年5月开始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独立研发质量监管系统,历时一年建立“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站内系统”,分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监督预警、查询统计、任务处理五大模块。管理内容涵盖从工程报监登记管理到工程竣工备案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现场巡查与后台处理的高效联动,行政监管与执法监督同步一体,确保监督站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有效监督。为了打通监督站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信息通道,深化监管的信息化作用,随后又开发了“站外系统”,将原“站内系统”功能进行了延伸,提供了工程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报监,质保体系上传、隐蔽工程报验、复工申请、文书查询、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结构评优报送、监督管理规定下发等功能,实现了监督站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信息交流的网络化,并在系统平台上外挂商品混凝土、检测监管系统。宜昌市由宜昌市建委牵头,从2012年一次性建立了市级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已正常投入使用的有建设行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施工图审系统、招投标系统、造价合同管理系统、施工许可证办理系统、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市场行为管理系统、质量检测系统、建筑节能管理系统、商品混凝土管理系统、数据查询系统、统计报表系统13个子系统,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为行业管理和诚信评价提供最全面、最真实的依据和支撑,推进行业管理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的有机结合。这个信息化平台系统,以无纸化办公来完成市场和现场监督机构的充分、准确、快速的沟通,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全过程闭合管理,确保了诚信体系的科学、及时、准确。三个试点开发现状呈现了三种模式:一是总体框架,规划预留模块接口,逐步升级功能;二是独立功能研发,逐个推进,相关部门互联技术难度大;三是一次性系统开发,统一研发。比较而言,采取总体框架,统一接口分步开发,投入适中,便于升级管理,前期数据关联,编制方案工作量较大;单独模块开发,投入小,如不是同一公司,综合平台后期互联调试工作量大,短期内实现综合监管较难;一次性系统开发,数据关系明晰,便于调试,但资金投入大,时间长。
3.3区县及企业情况
大部分县、区目前仅建立了门户网站,而未开发自己的管理平台。个别建设与规划合并办公的地区有项目查询和电子政务系统,其余地区目前仅限于信息公示。日常监管系统均依赖各市级平台运行,少数外挂省级监管平台入口,如省检测监测平台、合同备案平台。企业在各业务平台上,需要多次录入信息,出现多个数据库,不同管理平台并行的局面。大型一级、特级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平台和内部数据库,但由于外部数据接口不统一,很多外部监管信息还依赖于人工查找和筛分,企业信息数据库与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平系不紧密。
4问题与对策
各试点单位在推动质量安全市场综合信息化监管方面都做了大量尝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以市为单位的监管平台系统已开始运行,县市整体独立开发综合信息化监管平台进展缓慢。
4.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个市州除了武汉、宜昌外还未形成统一的系统张巍:建立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性监管平台和统一数据标准,一些地方质量、安全,市场、招投标系统各自独立开发独立运行,有的只实现信息公示功能。各独立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成为发展瓶颈。如果系统对接各软件开发单位原来的项目编码,需要按住建部标准重新生成,工作量大。2)一些贫困县市,目前综合监管信息化工作还停留在“大厅口念笔填,后台电子表格输入,人脑电脑并用”的阶段,还未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管理,而且单独建立平台和数据库缺乏财政支持,缺乏专人管理。3)住建部基础数据字典部分尚有修改。对于各地现有系统,这个数据转换工作量非常大,而且由于标准是2014年7月开始试行,标准中很多还是旧的定义。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代码修改不可避免。4)省级监管平台目前各功能模块尚未完全融合,实现联动,数据关联性不强。
4.2应对方案
如果废止现有各地系统,重新建立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工程量浩大,资金投入大,对各地日常监管工作也有影响。另外,市、区、县各级独立分别开发平台工作量大、投入浪费且产品不易衔接。因此,建立省级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市级平台兼顾县市区一体化运行,定期按规定的格式导入形成总体数据库,则相应要简单和易行(见图2)。1)要求各地市先将现有数据库的数据集中上报,分析各地输出输入格式,数据组成。2)召集各地原软件系统开发单位的数据库设计负责人、省级平台开发专家进行数据转换标准制定;按照数据转换标准,开发专门的软件,将已经集中的数据转换成符合住建部标准的数据。3)组织专家制定地市数据定时上传的机制,保证各地的数据能及时集中到省级平台;组织市区县各单位分批进行使用培训,上报前由专人收集数据,在省级平台中输入标准数据或在市级平台中输入数据,使用数据转换工具,定时将数据转换成标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