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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始终把值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值班力量不足、制度落实不严、信息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构建职责明确、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
2、督促各级、各类值班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清晰工作流程,配齐必要设备,改善值班条件。加强对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政府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进一步规范值班信息报告标准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信息报告员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筛选审核、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把握能力,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5、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系统软件开发与应用准备工作,为县应急平台建设打好基础。
二、切实加强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建设
6、强化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预案修编程序。修订完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完成全县各级应急预案的修订计划,抓好预案修订、审核、备案等工作,强化对县级专项和部门预案修订的指导,提高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机制。
8、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县关于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9、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物资装备及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数据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10、成立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完善工作制度,做好专家组协调服务工作,适时组织专家组开展应急管理调研,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
三、切实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1、认真做好县应急平台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
12、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尽快实现互联互通。
13、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全县的基本情况、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各类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救援队伍及其他应急资源进行统计梳理,建立应急平台数据库。
四、切实做好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4、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集中轮训或业务培训。采取组织参观学习、邀请专家作报告、开设应急管理专项讲座、县直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等方式,对全县应急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15、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四进”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栏、短信等多种媒介,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万家”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整合有关应急宣传资料,编制《县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群众常用手册》。
16、加强与周边县区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外应急管理交流培训活动。
五、切实推动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7、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18、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应急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论证,理顺相关管理机制,着手开展全县《“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应急管理法规政策落实到位。
六、切实强化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的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及村级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农村饮水状况,完善了水源设施,提高了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到了饮用水标准。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对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不到位,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现有管理队伍体制不完善,缺少专业化的管理队伍等方面。现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并根据其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措施
1.1 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把材料采购关、设备购置关,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狠抓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组织骨干技术力量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搞好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竣工。
树立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加强工程建后管理,不断完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能够持续长久发挥效益,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按成本水价供水、计量收费。
1.2 水源保护
为全面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建议由环保局、水利局组织,对已建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实地踏勘,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建立完善饮用水源污染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和水厂应急“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以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
1.3 水质检测
为准确掌握农村饮水水质情况,规范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编制农村饮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水厂以及取样监测点施定期监测;积极做好与卫生部门的衔接工作,与疾控中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对水厂进行水质检测,建立双方检测数据相互参对、相互监督、相互享用的合作模式。为进一步确保供水安全,聘请有经验的化验人员进行水质化验,同时参加各级技术培训,确保化验人员操作能力满足水质监测技术标准,实现农村水厂出厂水pH值、浊度、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菌落、余氯的日常监测。形成由有资质的水质化验单位为主干,卫生疾控中心为监督,农村供水水质化验室为辅助的三级水质监测网络体系,使农牧民享用安全、放心、卫生的饮用水。
1.4 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培育农村供水服务市场,按照工程建、管、用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用水公约,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以实现对改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满足工程的运行管理要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墙上张贴公布,切实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2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2.1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明晰产权,落实产权和管理主体。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或乡镇授权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或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负责管理。
2.2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
要抓好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污染源,应坚决搬迁或关闭,严禁新建、扩建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建设项目。加强对农村自来水水源和水质检测管理工作,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生活饮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2.3合理确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融资、企业经营、依法合理定价、计量收费、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2.4加大农村饮水工程扶持、服务和监管
2.4.1乡镇政府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04年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出台《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以来,对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同时,在试行中,也发现一些不足,有必要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省试行办法,结合乡镇的特点,由乡镇完善该《办法》,并由乡镇实施,以规范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供水工程的长期效益。
3.4.2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贵州省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没有完全到位的,如电价,建议所有向农民供水的饮水工程,电价一律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3.4.3对困难小水厂给予适当扶持。建议在一段时期内,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的农村亏损小水厂,及时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包括对大修和折旧经费的补贴,或者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基金,对工程进行大修或更新改造,并在更新改造中引导向规模化供水发展,使水厂走向良性循环。同时,也可以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形式,解决管网维修和设备更新的资金。
3.4.4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特别是相当多的单村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其专业化管理水平低,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供水单位和用水户提供服务。
20__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促经济发展和保安全稳定相结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快速应对、协同配合”的方针,围绕省政府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应急管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组织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一)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其列为一项专门议题,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军分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市直4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面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县也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完善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同时,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住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本着“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部队、武警等骨干队伍为主体,以基层民兵、企业、社区综合应急队伍为基础,整合现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20__年,各县分别成立了民兵应急营,所有的乡镇基本都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采用集中时间,统一管理,封闭训练的方式,开展各类应急处突训练和演练。同时,注重专群结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畜牧疫情、公共卫生、消防灭火、煤矿、电力、通信等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预案基本覆盖了全市常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自成体系,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到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20__年我市共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预案25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9个,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 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达到了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开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卫生、煤矿、非煤矿山等共250余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共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7人,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5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必报制度。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拟订调用方案。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把各种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危机应对和防范工作当中。
(四)加强基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应急工作薄弱环节。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本着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点,周密组织,积极落实,紧紧把握“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根本,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队伍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它各各行业、领域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体系的覆盖面。同时,加强重要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高危企业按照“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处置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强化了应急协调、联动救援工作。
(五)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发扬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多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了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余万份,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应急自救的实用技能交给群众,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在大部分中小学校开设了公共安全课程,有针对性地宣传应急救援的必备知识,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
20__年,我市始终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作中,我们认为: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三是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这是彰显应急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四是必须认真研究工作规律,这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要求;五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是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的关键要素;六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这是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的制度保证;七是必须紧紧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这是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群众基础。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化我县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府发〔〕4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队伍,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县级、乡镇级和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以民兵预备役、武警中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组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我县发生的一般、较大级别地震、暴雨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建(构)筑物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处置发生在我县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发生在我县的干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加强乡镇级和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地区以民兵、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分别组建乡镇级和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县水务局牵头,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防汛抗旱专业技术人员为依托,组建县级防汛抗旱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承担洪涝干旱灾害应急技术服务和应急抢险救援的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民兵、水利及农技人员、村(居)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建立防汛抗旱专业队伍。防汛抗旱队伍在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工作,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
(二)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为依托,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承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县政府组织下积极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三)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由县卫生局牵头,依托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30%的比例建立本单位卫生应急队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各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协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县市政、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燃油、交通(公路、水运、铁路轨道)、市容环境、通信、广播电视等重要公用事业运营单位要分别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经验的职工按管理领域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本地区相关领域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五)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县农委要会同卫生、公安、工商、检验检疫(畜牧)、林业等部门,建立由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有关专家、兽医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畜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灾任务,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六)深入推进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建设。由县林业局牵头,依托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兵、社会相关人员、本单位职工建立森林消防应急队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协调各级森林消防应急队伍与县人武部、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区域协同作战能力,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七)推进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质监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专业力量,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同时指导拥有重要特种设备的大型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八)加强水上搜救应急队伍建设。由县交委牵头,会同县公安、气象、农业、卫生、环保等部门和通航水域的乡镇人民政府,整合全县水上搜救应急资源,结合区域特点和需要,组建县水上搜救应急队伍,承担水上搜救、打捞、水域污染等应急处置任务。
(九)加强反恐处突应急队伍建设。县公安局牵头,县武警中队协助,联合组建县级反恐处突应急队伍,承担全县范围内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
(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县气象、国土资源等灾害监测管理部门以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为基础,分别组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承担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应急服务和应急抢险救援的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气象、国土、安监、农委等部门要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容易受灾害影响的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有经验的相关人员,建立乡镇、村(社区)以及学校、矿山、旅游景点等重要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隐患点全覆盖的信息员队伍,按照“一专多能、一人多用”的定位,综合承担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信息收集报告、应急救助和防范知识宣传等任务。
四、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由团县委牵头,联合县红十字机构等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渠道,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志愿者队伍,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并负责招募、审核、建档、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紧急状态下,应急志愿队伍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安排,迅速集结并开展相应工作。团县委、县红十字会要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联合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活动,加大对各级共青团组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志愿者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按照县级应急预案涉及的领域,负责组织、汇集本县各方面专家,建立县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并以此为基础,根据我县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类别和领域,遴选出其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决策咨询能力的成员组建县级应急管理专家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综合管理等5大类别进行归口。县政府应急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组织本行业、本单位技术人才和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建立本行业(领域)专家队伍。年7月底以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成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建立专家全程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的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加大专家工作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智囊作用。
六、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一)加强物资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县民政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物资保供单位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物资保障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物资器材的组织、调配等工作。
(二)加强道路抢险保通和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县交委负责,以当地道路客、货运输骨干企业为依托,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承担应急物资抢运、人员疏散任务;以公路日常养护队伍和专业公路养护工程队伍为依托,建立道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负责抢通道路,确保抢险救援道路通畅,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三)加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要组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通信联络畅通。民防办要依托城市防空警报设施和机动指挥通信网络,建立通信应急保障队伍。
(四)加强电力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县电力公司负责依托自身力量组建电力应急保障队伍,抢修灾害事故受损电力设施,组织移动电力保障,确保能够满足抢险救援电力急需,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顺利实施。
(五)加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县卫生局牵头,整合资源,组建医疗急救快速反应队伍。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增援)和卫生学处理任务。
(六)加强治安和交通秩序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县公安局牵头,依托交巡警、刑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组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动队伍,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秩序管控和安全保卫任务。县交委牵头,依托交通执法力量分别组建机动队伍,负责交通秩序管控,确保抢险救援绿色通道畅通。
七、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的办公室(科室)具体承担应急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要落实本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本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在属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要将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纳入我县干部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
八、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
(一)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推进本级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支持、指导应急队伍建设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县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要把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做好所属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建设规划,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抓好规划落实。由县人武部牵头,完善军地协调作战机制,加强民兵应急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全县应急队伍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颜正福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应急办、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质监局、交委、气象局、国土房管局、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督查巡察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应急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应急队伍建设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内。
(二)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指挥运行机制。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统筹调度。乡镇级以下(含本级)各类应急队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调度。全县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等级,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的指令立即集结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建立长效机制,编制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通信联络、应急保障等内容,并立足实战确定处置程序、攻防措施和行动要则。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之间要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形成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每年2次以上专题培训和综合演练。各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专项应急演练。由团县委牵头,会同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本级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强化装备配置和物资储备。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综合性应急队伍规模和承担的救援任务,足额配置必备适用于多灾种抢险的救援装备;根据各专业队伍的规模和担负的职责,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常规性救援装备的基础上,配备技术含量更高、救援效果更好的新型救援装备;根据应急志愿者队伍规模和工作需要,配发基本的医疗设备、救援装备、工作制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合理布局建设县级、乡镇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并根据本地区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类型,有针对性地增加必备应急物资(设备、器材、药剂)储备数量,建立和完善应急装备、物资统一调配、紧急生产、快速运送的工作制度。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为契机,稳步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要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理顺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与机关业务工作融合。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建立电子政务推广和应用标准,为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应对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和基层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认真做好市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调研论证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及发展需要,立足市情,开展市电子政务“十一五”期间建设情况回顾总结及“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立足实际,分别编制本县(区)、本部门和本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三、加快政务专网建设,促进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
要巩固全市政务专网一、二期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扩大政务专网覆盖面,大力推进市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驻单位政务专网接入和推广应用工作,为建设统一的基础性、公共性应用系统以及政府和部门城域网、纵向网奠定基础。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应用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全市政务专网建设和应用稳步推进。加快电子政务推广应用进程,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农村多媒体信息化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无线数字、数字城管和平安城市等各项应用平台建设。
四、全力推行办公自动化,实现电子政务协同办公
加快办公自动化应用进程,逐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促进市、县(区)四大班子的无纸化办公。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办公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共同搞好全市统一的综合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传输和交换平台、多媒体信息资源平台、电子邮局、短信平台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工作。推进无线政务办公、政务手机报、手机图文信息、会务通等无线业务,为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工作交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电子政务服务。
五、做好公众信息网站升级改造工作,促进县级政府网站建设
打造以《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为核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网站为基础,依托政务公开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增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开发市人民政府WAP网站,拓宽网站信息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功能、亲民信息查询等功能,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加快县(区)政府及各部门网站建设,规范运行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机制,增强和提高专业人才素质,稳定管理队伍,确保政府系统网站健康发展。
六、完善政府视频会议系统保障机制,促进乡村视频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全面完成政务专网视频会议系统的延伸工作,积极搞好推广应用。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保障队伍和一套运转规范、高效标准的视频会议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视频会议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制度,规范视频会议会前申请受理、会中保障和会后处理机制。完善市视频会议控制中心管理平台,提高音、视、讯传输质量和智能化管控能力,健全政府卫星广播系统平台,为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县(区)政府召开视频会议、远程培训,面对面交流提供音视讯保障。进一步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全面开展乡镇多媒体信息卫星广播系统建设,力争有条件的行政村同步推进,为基层和农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突出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村信息渠道多元化,扩大边远山区农村信息化覆盖面。
七、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按照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力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着力转变政府施政方式、管理办法和工作作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力争实现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络全覆盖,继续做好中央、省驻各单位的网络延伸和互联互通。分层次、分类型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式,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增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推行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网上运行,公开招标,规范操作,接受社会各界全面监督。进一步完善内外网信息交互机制,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实行过程控制,强化监察职能,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行政效能。抓紧开发重点市场、重大项目等电子监察子系统,提升和完善升级平台监察功能,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机制,构建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考核、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保证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八、加大网络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农村多媒体信息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势,扩大农村信息覆盖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网络延伸、全面覆盖”的目标。推广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宕昌试点的成功经验,加快省政府多媒体信息卫星数据广播系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工程和劳务知识培训等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整合利用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三网合一”为契机,行业资源优势为龙头,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融合,从各自行业角度出发,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努力提高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效率,为我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服务。
九、全面实施政务外网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988号)精神和评审通过的《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市政务外网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市电子政务外网。确保国家、省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并争取承载5—10个业务系统。
十、积极实施“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应急指挥和应变能力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以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市、县(区)政府应急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使全市各级政府在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反应更加迅速、决策更加科学、处置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能力更加增强。实现与国务院、省政府应急平台包括视频图像、信息报送等在内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县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平台包括应急通信、值班值守等在内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以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为中心,县(区)政府、部门为一体的市政府应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十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加大网络管理力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及其应用系统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方法。加大投入力度,做好网络监控管理设施、政府网站安全和监控设施建设,减少不良信息和非法信息的网上传播,杜绝对网络及网站攻击、篡改,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转,为全市党政机关提供安全、高效的信息网络资源。
一、客观估价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了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继去年*月出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后,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制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分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也在此后陆续出台。
二是初步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建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也相继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投入运行。
三是较好地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局组建了**人的特警支队。畜牧、*、消防、卫生等部门,通过应急预备队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增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反应能力。去年,全市开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次。
四是妥善应对和处理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近年来,我市先后经历了诸如**年的非典疫情,**年*月的**江水污染事件,去年*月的**煤矿爆炸等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由于有关方面应急预案启动及时,采取措施得当,有效地减少了损失和危害,也大大提高了各部门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与新形势下公共安全的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现有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缺乏统一标准和综合管理,预案之间缺乏有效对接,部分预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灾害预警工作漏洞较多,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不及时;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少,设施设备落后,难以应对高难度、特殊类、复合型灾害事故等。对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安危、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居安思危,充分估计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挑战,清醒地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充分理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才能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和谐之本,和谐必须安全。只有首先保证安全,和谐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客观分析近年我市的安全形势,总体上较好,但是问题不少,不容乐观。如**年,全市由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都有所上升,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环保、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也是接续不断,凸显出形势的严峻性。这就要求我们时刻高度警觉、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想方设法扭转被动局面,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定、谐和的基础条件。
其次,加强应急管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体现。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维护公共安全。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无疑会对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个威胁不排除,人就无法安生;政府不能有效地应对和解除这些威胁,那就是失职,也就难以得到公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危机,既是公众和社会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体现。
其三,加强应急管理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日前结束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届一次人代会确定了加快建设**城市、实现**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共安全作保障,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仅是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我市宏伟目标的基本保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宏伟目标保驾护航。
三、努力把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全国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没有制定分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单位,要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加紧制定分预案和专项预案;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要进一步完善。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周密细致地编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总的要求有两条:第一条是纵到底、多层次,就是要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区、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应急分预案要相互衔接、不断层;第二条是横到边、全覆盖,就是对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制订专项预案,确保全方位、不缺失。科学审定应急预案。市应急办成立后,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市)的分预案和各部门的专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然后提交应急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时,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针对实践和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体系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应急机构建设。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前,暂由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代行其职能。各区、县(市)政府要抓紧建立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做到有专门的机构管事、有专门的人员办事。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解决好职能和编制等问题。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作用。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特别要在*、消防、交管、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着力培育骨干力量。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各自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实战技能,锻炼战斗队伍,确保应急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靠得住。
第三,要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近期,国家将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府法制办现在就要着手研究和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逐步把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相符的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持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第四,要加快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体系。要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统一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组织力量集中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综合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和制度。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信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虚报和瞒报。完善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能力做出准确评估,把应急能力建设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纵横两个方向的协同与配合工作,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机协调、高效运转。
第五,要切实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群众一旦受灾时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屋住、有医治。完善物资、装备、技术和财政保障制度,采取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必要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切实保障应急工作之需。提高公共设施的保障能力。在规划和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充分考虑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逐步整合应急指挥平台。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理”。以我市现有网络资源为依托,切实加强中枢平台建设。
第六,要突出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立足基层、重心下移、依靠群众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抓好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社区的各项应急措施要更完备、更具体,便于操作。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农村应急基础条件较差,特别容易受各种灾害侵袭。要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把做好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农村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石化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经委等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加强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供水、供气、供电、医院、地下商场以及能源、运输、通讯等部门,是公认的应急管理重要部位。这些部位更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而且往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些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有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第七,要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做好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应急宣传工作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印公共安全手册或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向社会免费发放。
四、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从加强组织领导做起,务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自调度指挥;较大以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也要相应负起责任。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密切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工作千头万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还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总体要求,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天津市是我国第三大城市,北方最大的沿海城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近代北方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近年来,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坚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兽医公共卫生,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那么天津市是如何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在畜禽屠宰环节是如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刘克成副局长。
《兽医导刊》:现在正值春季,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的春防工作进展情况。
刘克成: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 “超前一步谋划、提前一步动手”的理念,积极部署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春防工作从3 月6 日起全面启动。
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 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按照农业部要求,从今年春防起,小反刍兽疫纳入强制免疫范畴。各区县严格贯彻“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免疫工作责任制和“三结合”免疫制度,积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原则、程序,使用的疫苗,免疫监管和效果监测等继续按照《2013 年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和2014 年农业部和我市有关免疫工作的具体要求执行。要统筹做好牲畜布病和狂犬病免疫工作,及时对新补栏和到免疫保护期牲畜进行免疫,提高免疫密度。春防集中免疫工作计划于4 月底前全面完成。结合春防工作进度,市和区县疫控中心要做好疫苗调运和使用监管,适时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强化免疫。要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和信息录入工作。春防期间实行免疫进展周报告制度。
2. 开展春防专项监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全市春防专项监测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区县做好监测工作。各级疫控机构认真贯彻“七结合”的监测工作要求,强化分动物、分病种,定时、定点、定量、定性监测。监测病种除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小反刍兽疫和动物H7N9 流感外,还兼顾布病、狂犬病以及其他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监测。监测范围覆盖畜禽养殖场所、水网地区和候鸟栖息地、屠宰场、动物园、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以及动物运输、仓储等重点环节。专项监测工作结束后,市疫控中心将汇总全市监测情况,形成正式的监测工作报告。
3. 加强疫情巡查和报告。严格贯彻“三级巡查”制度,规范开展疫情巡查工作。春防期间各区县至少要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和检查,摸清养殖底数,详细了解强制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赴现场进行核实、诊断,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立即按规定上报,规范处置。市和区县疫控中心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做好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整理,定期开展疫情风险分析,提出防治指导意见。春防期间全市继续实行免疫进度和疫情排查周报告制度,各区县在每周五上午12 点前将本周免疫进展和疫情排查情况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 严格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活动,确保春防和全国“两会”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产地环节,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和相关制度规范,做到“五到位”和“五不放过”。对跨省调运的活禽、羊和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严格执行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开展产地检疫的规定。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监督畜主在调运前2 周进行一次口蹄疫、高致性禽流感强化免疫。屠宰环节,严格落实“三到位”,“把五关”制度,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全程监管,确保屠宰检疫质量。进一步加强饲养环节监管,实施相对人承诺制度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监督指导养殖者落实强制免疫、申报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指定道口入市签证制度,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加强对外埠调入我市或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审批、落地报告、隔离检疫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跨省调运监管。坚决查处有形市场非法经营活禽行为,降低市场环节传播病毒风险。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收售、屠宰加工及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或造成环境污染。
5.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一是严格系统内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度,健全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规范菌(毒)种、病料、检测样品使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努力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督促整改,确保辖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
6. 开展消毒灭源和服务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各区县适时组织开展消毒灭源活动,重点对养殖场周边环境、动物交易市场、有畜禽养殖的村庄和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消毒。各级防疫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技术讲座、政策宣讲培训并进场入户做好帮扶指导工作。春防期间天津市各区县积极开展防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动物防疫法规政策和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7. 做好应急准备。启动春防和“两会”期间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各级兽医行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实行领导带班的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安排好诊断实验室、疫情处置、监督执法以及疫苗供应等重点岗位的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要积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和器械、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应急预备队培训,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置疫情,防止扩散蔓延。
《兽医导刊》:病死畜禽如果不经正规处理场处理,不但会继续传播疫病,同时一部分病死畜禽还会流入市场进行交易,无害化处理相当于切断了疫病的传播途径以及避免流入市场,那么天津市的病死畜禽是怎样处理的呢?无害化处理场项目是如何建设的?
刘克成:农业部部署开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科学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坚持硬件建设与机制制度建设同期推动,不断强化各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统筹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履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基本情况
我市年产生的病死畜禽总量约为14 007 吨,其中:饲养环节13 546 吨,占比96.7% ;屠宰环节409 吨,占比2.9% ;其他环节占比0.4%。试点工作开展前,全市尚无专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畜牧兽医部门的努力下,我市以推动落实农业部部署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深入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加快,政策制度建设配套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 硬件建设有计划推进。根据我市畜牧产业布局,全市规划建设6 个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目前,首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天津(宁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与之配套的11 个病死动物收集网点已完成建设,近期将开展试运行。宁河无害化处理场采用高温高压处理工艺,设计年处理能力3 000 ~ 3 500 吨,投入运行后,可对本市近25% 的病死动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此外,全市有5 个区县的12 家万头猪场自行建设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有4 家采用高温高压处理工艺,8 家采用了高温生物降解工艺,全部投入使用。
2. 财政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试点工作以来,市级财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的财政投入达到4 106 万元,其中,安排天津(宁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资金3 276 万元,安排无害化处理场征地及外围道路建设配套资金650 万元,安排万头猪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试点项目投入100 万元,安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项目80 万元。同时,对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按照市级承担80%、区县承担20% 的比例全面落实。2013 年9 月至2014 年7 月,市和区县财政落实补贴357.276 万元(每头猪40 元)。
3. 政策机制建设同步推动。一是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该办法从2012 年被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加强调研工作,加快立法步伐,目前,正在进行办法草案初稿的编写工作,预计2015 年上半年出台;二是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基本政策措施:全市凡年病死畜禽总量在700 吨以上的区县需要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有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和畜禽定点屠宰场自行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所有年出栏5 000 头饲养规模的生猪饲养场自行建设病死猪暂存冷库,在城镇街道和乡镇建设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网点;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暂存网点建设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承担;企业自建设施由企业自行承担,纳入农机补贴范畴。对除自行处理以外的病死畜禽,按“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原则建立“四步式”收集处理运行机制:一是“场户报告”,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畜禽,向所在区域的收集暂存网点报告。二是“网点收集”,区域性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网点要严格按规定对责任范围内的病死畜禽及时收集暂存。三是“区县处理”,区县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负责对病死畜禽从暂存网点收运和集中处理。四是“部门监管”,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4. 保险联动机制加快构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探索保险联动、完善补贴机制,多次与天津人保公司研究建立无害化处理与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联动机制,10 月中旬联合赴浙江宁波进行了考察学习,初步确立了保险联动机制的工作思路。按照《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大力推行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完善保险理赔实施细则,逐步将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由生猪、能繁母猪、奶牛扩大到肉牛、羊和家禽,将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畜禽出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对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保险机构不予理赔。未来一年,将以信息平台为依托,积极引导已经纳入平台管理的生猪养殖场进行投保,增加保险覆盖,尽量做到能保尽保,发挥政府支持性政策的最大效能。
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的主要工作
1. 建立领导机构,强化技术支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上下高度重视,特别是农业部关于《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通知下发以来,我局立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及市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对试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部署和调度。专家组负责研究讨论重大工作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试点工作。区县也将成立相应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实施。
2. 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农业部“政府主导、属地管辖、业主处理、部门监管”的总体思路,我局组织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了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巡视和监管,严格执行农业部“四不准一处理”的监管原则,严厉打击抛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通过驻场检查、定期巡视,全面加强监管,形成了政府牵头负责,业主报告处理,部门监督指导的监管机制。
3. 积极组织调研,制定试点方案。按照农业部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无害化处理调研工作,从我市养殖、屠宰、流通等各个环节病死动物数量、无害化处理任务,当前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要模式,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估算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目前已经上报到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试点方案”对未来一年我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说明,待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形成共识后正式实施。
4. 举办模式推介,确定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向区县及养殖企业宣贯农业部有关政策,向养殖企业推介当前国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及处理模式,我局于6月6 日组织了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产品推介会,全市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提出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总体目标,要求各区县抓紧制定本区县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5. 推动立法建设,完善法规支撑。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责任重,亟需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予以规范。为此,从2012 年起我市就提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搜集了国内外立法资料,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先后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的意见》下发后,进一步明确了立法重点,加快了立法工作进程。
6. 依托信息平台,落实补贴工作。为抓好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我市以畜禽养殖档案、防疫档案和《天津市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电子信息档案为依托,建设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助推无害化处理工作,成效显著。该系统将无害化处理工作共分为十个程序和环节:一是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认定。二是对所有补栏生猪分配、发放和加施畜禽标识。三是健全生猪养殖及防疫档案。四是建立生猪养殖电子信息档案。
五是病死猪申报与信息记录。六是病死猪现场认定。七是病死猪认定登记与档案建立。八是病死猪核查上报。九是病死猪补贴认定。十是补助资金拨付。该系统自运行以来,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7. 开展专项研究、申报推广项目。为配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我局组织监督所、畜牧总站技术人员对当前国际国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进行了梳理,分别向市财政局、市农委申报了2 个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科技推广项目。一是市畜牧总站推广试点病死动物高温无害化处理技术项目,项目投资100 万元,在6 个养殖场开展示范推广工作,项目已实施。二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技术,项目投资80 万元,已经获得市农委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 推进政策出台落地。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早日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其配套方案,固化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工作由点到面全面开展。
2. 做好宁河县试点运行工作。尽快完成天津(宁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集网络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场、点同期投入运行。在宁河县开展病死动物收集网点建设与运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收集、暂存和无害化处理有效的运行机制。
3. 继续抓好立法工作。于12 月底前向市政府法制提交《天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草案,争取2015 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4. 强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尽快出台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的具体办法,加大力度推行政策性养殖保险,推动畜禽养殖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挂钩对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兽医导刊》:刚才说到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让我想到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天津市在畜禽屠宰管理方面是如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
刘克成:我市屠宰监管职能今年一月份刚刚从市商务委移交到市农委,目前我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由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以来,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迅速完成屠宰监管工作交接,对全市50 家畜禽屠宰企业,尤其针对33 家生猪屠宰厂(场),全面加强屠宰监管。增派驻场官方兽医,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力量;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屠宰违法行为,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有效地保障了春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进展情况
一是部署开展防汛救灾。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乡镇密切关注社会救助对象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将汛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做好查灾核灾。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受灾人员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全区共有210名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通过集中安置点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了转移安置。全面掌握受灾群体的兜底保障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同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经应急救助和过渡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于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并建立救助台账。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1户、6.54万元,其中贫困户9人、1.4万元,一般户32人、5.14万元。
四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汛期按时足额为全区困难群众发放城乡低保金358.4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50.3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3.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9.3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45.90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7月起,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受灾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的覆盖面偏低,部分乡镇抱着“宁可不保、也不错保”的思想,导致一些低保边缘家庭不能及时纳入,频现“按人施保、保人不保户”的现象。
二是部分社会救助达不到救助时效,因病申请救助的家庭办理低收入认定需要20个工作日,再办理救助又需要一定时限,可能达不到比较优质的救助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各项救助工作力度。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增加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适时调整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及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