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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经济学;培养模式;创新
一、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面临的新挑战
本文所指的研究生主要是全职硕博研究生。从严格意义上说,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传统财政学更为宽广,但本文并不区分这两个专业,而将其视同一致。
1、社会需求的新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和流动性强的特征。首先,社会需求多元化。该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去向“天然”地与政府部门联系密切,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非政府部门对本专业学生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研究生的实际就业状况表明,政府机关和高校科研机构已不再是该专业研究生的主要去处,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公共事业部门以及社会中介组织也逐渐成为本专业研究生的就业选择。根据我们对本专业研究生的跟踪统计,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有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和公司等三个方向,且人数结构也基本保持在“三、三、三”比例。其次,岗位间流动性强。现代社会发展和激励模式的改进使得原本“从一而终”的就业模式基本不复存在,出于效率和公平等原因的考虑,就业单位经常要求毕业生在其内部不同岗位间进行交流体验。这种岗位间流动不仅符合就业单位的利益要求,也是个人成长的重要条件。根据调查,不论就业单位的性质如何,本专业毕业生在工作后五年内往往都有两个甚至更多岗位的经历。再次,单位间流动性正在增强。除了上述单位内部岗位间的流动性外,目前毕业生在单位之间的流动性也在逐步增强,特别是在政府到企业,企业到企业之间的流动性尤为突出。
2、学科发展的新趋势
当前,公共经济学(财政学)学科在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和研究问题等三个方面呈现出新的趋势。第一,研究范围更为宽广。随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与市场的分工边界重新厘定,第三部门即非营利组织兴起且发展迅速。除政府部门外,市场中的公共企业以及第三部门也成为公共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之间合作的现象日趋增多。由此,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的研究范围相应扩展。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不仅关注政府这一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而是要研究以政府经济活动为主体、以企业和第三部门公共经济活动为补充的所有公共经济活动,三种主体参与公共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行为、效应都成为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的研究对象。第二,研究内容深化细化。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且相对稳定之后,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的研究逐渐由关注宏观制度改革转向有关理论、制度的更为具体问题的研究。同时,公共经济学(财政学)在与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交流融合中也不断吸取其他学科的优势,再加之以制度经济学、实验经济学、博弈论等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积极吸收和运用,公共经济学(财政学)对公共经济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深化。譬如,对公共支出理论的研究,传统财政学大都侧重于研究总支出,也不大注重支出决策的政治过程,现代公共经济学则不仅细化研究每类具体的公共支出及其经济效应,而且也将支出决策过程作为研究的重点内容。第三,研究的问题更为实际。一方面注重政策化,不仅关注公共经济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而且更为关注公共经济理论如何与现实结合,转化为公共政策:另一方面注重本土化,公共经济学(财政学)要在中国保持生机和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关注国情,立足现实,中国学者在财政分权、公共品供给、税制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收获。
3、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新挑战
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为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提出了“宽、细、实”的挑战:其一,如何通过培养模式改革,使学生拥有比较宽厚、系统的知识基础和较为全面的专业素质,以适应未来宽口径的研究教学和实际工作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二,如何通过培养模式改革,使研究生掌握国际最新的研究方法和科学标准的学术规范,以形成扎实学风和良好学养,做深做细研究,做精做好工作?其三,如何通过培养模式改革,使研究生能够“顶天立地”,不仅具有开阔的国际研究视野,还能了解国情,关注实际,提高能力,做出有思想、切实际、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具备长期发展的视野与能力组合?
为应对上述新挑战,山东大学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首先明确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即既要培养符合现代经济理论研究要求,富有学术竞争能力的研究型人才,也要为社会、企业和政府部门培养人格健全、知识全面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此,我们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应对新挑战的公共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1、利用一个平台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当前研究生的培养平台主要在各个学科,即使在同一学院内部,各个二级学科之间的交流都不是很畅通,更难以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因此,要真正提高研究生的知识基础、提升其专业素质,实现“宽口径”培养,必须要有统一、开放的平台为基础。2006年,山东省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重点研究基地在山东大学成立。该基地融合了山东大学财政学、卫生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人员,为实现跨学科研究与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研究基地通过聘请跨学科、跨领域和跨单位的教师授课,由不同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同一课题研究,组织多个专业研究生共同参加山东大学公共经济学讨论班,举办跨学科的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学术交流会,编辑出版《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齐鲁文库》、《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报告》、《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报告(workingpaper)》等系列出版物,建设山东省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基地网站等方式,重点关注公共经济理论的研究进展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评估,在促进各学科研究相互交流融合的同时,也为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研究生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的论文选题、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的学习借鉴、学术交流与讨论以及学位论文出版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通过该研究基地平台,不仅实现跨学科、跨领域和跨单位的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也实现学科交叉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特别是对于学生宽厚知识基础的形成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迄今,在研究基地的平台上,由研究基地研究生自主发起、主要由研究生主讲、由研究生点评的公共经济学讨论班已成功举办50多期,由研究基地培养的博士学位论文入选的《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齐鲁文库》已出版四批共17本,主要由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完成的《中国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报告》已出版四辑,由研究基地师生共同完成的《山东大学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报告(workingpaper)》也已出版40余期,研究基地作为跨学科培养的新形式和新平台,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9年2月,我们依托基地研究力量和研究方向自主设置的公共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正式获批,并于2010年开始招生。
2、全面实行研究生“双导师”制
传统研究生培养模式下,学生往往局限于甚至“隶属”于某一位导师名下,主要接受一位导师的指导。这种模式虽保证了导师对学生的教育与培养,但往往会因导师的专业限制而无力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特别是导师作为高校中的专职教师,社会经历有限,可直接动用的培养学生的资源有限,存在着培养社科类学生的“天然不足”。为弥补这一不足,山东大学全面推广“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的培养模式,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的每位研究生除有本单位的指导教师以外,还选定来自校内其他单位、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实际工作部门的专业人员作为第二导师(称为“合作导师”)。“合作导师”负责提供专业实习、合作研究等条件,协助校内导师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通过“双导师”制,学生向拥有不同知识结构、学缘结构的导师学习,更多了解和认识社会,开阔研究视野,发现研究课题,提升研究水平。迄今,我们已经聘请了来自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地方财政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等单位的10余名专家学者出任“合作导师”,与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国雷恩一大、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等实行了博硕士生的联合培养制度。“双导师制”既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保证了学生的培养质量,又扩大了学校与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学术交流和社会联系,还可以有利于高校服务社会目标的实现,可谓一举多得。
3、着力推动研究生的“五种经历”
当前大多数研究生只拥有单纯的校园教育经历,这虽然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学生学习时间和精力投入,有助于系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但过于单一的经历使学生缺少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不利于学生研究视野的拓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更不利于产生创新性研究成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中着力推动“五种经历”,即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通过学校联系和鼓励、学科组织和筹划、导师指导和推荐等多种措施,使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确保:(1)10%以上的同学拥有第二校园经历。目前我们在国内与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建立了研究生层面的交流制度,每年都有同学到另一所名校交流学习1学期,学生不仅在专业学习上有所收获,还可以感受不同的校园文化和学术风格。(2)10%的同学拥有海外学习经历。目前我们已经与法国雷恩一大、荷兰蒂尔堡大学进行了研究生层面的实质性联合培养和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使学生在学习专业与提高外语的同时,还开拓了国际视野。(3)100%的同学拥有专业实习或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经历。每年的寒暑假,我们都要求学生回家乡进行专题社会调查,2007-2009年,我们还结合国家课题研究,连续三年在全国各地组织了由全体研究生参加的农民入户调查,以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学会从专业视角观察分析经济问题,也锻炼了学生的沟通和组织能力。(4)100%的同学拥有参与课题研究的经历。坚持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理念,让每位研究生都参与课题研究,保证每位学生都可以扩大专业知识基础,并接受到科学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5)100%的同学拥有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的经历。我们每年主办或参与主办1~2次国际学术会议或大中型全国性学术会议,每位研究生都能有机会进行学术交流,还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博士生论坛及其他全国性学术会议甚至国际会议,提高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五种经历”的锻炼学习,使得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创新教学方法,扩展教学内容
传统的研究生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不够。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们强调研究生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一切以研究生为中心,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一方面,我们开设专门的“前沿讲座”课程,全部由学生主讲、学生点评,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人人受益。另一方面,我们还与地方的财政局、税务局以及企业签订校财、校税或校企合作协定,设立学生实训基地。对于一些现实性很强的教学内容,聘请实际部门工作人员主讲,并实现现场教学。
我们根据现代公共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对传统财政学的教学内容进行了扩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强调公共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教学。我们充分利用本学科团队在公共品基础理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研究上的特色和优势,既向学生介绍最新理论动态,又同时向学生展示如何进行研究,实现了教学与科研的相互促进。第二,重视公共政策的教学。考虑到本学科突出的应用特性,我们在研究生教学中还特别强调对公共政策内容、方法以及案例的介绍,使学生在充分掌握已有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加深对社会现实的理解,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5、扎实进行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的指导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学术研究,提高研究水平,我们公共经济学(财政学)专业通过开设专门课程、专题研究以及聘请其他单位、其他学科、其他领域专家讲座的形式,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方法指导,就如何进行社会调查、调研报告写作、论文选题、资料搜集与文献综述、学位论文写作、学术交流以及学术评价等给予全方位指导,使研究生人人掌握经济学基本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我们还特别注重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针对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为防患于未然,山东大学专门出台了《山东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我们从研究生入学伊始便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并将其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约束学生的学术研究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避免出现失德、失范问题。
三、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效果
国内一些高校正在试验一种新型的交叉复合人才培养模式。比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试验构建了交叉复合培养平台。其中信电分学院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融入创意和创业教育元素,探索跨专业、跨院系复合交叉培养方式。其外语分学院试行英法双语人才培养,成功培养出兼备英法双语能力和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人才[1]。华中师范大学致力培育具备多学科专业优势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设了“化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数学—经济学”、“计算机—美术”、“化学—物理学”“、日语—国际贸易”等多个交叉培养实验班[2]。交叉复合人才培养模式试验都涉及人才培养方案里的课程设置改革,跨学科交叉课程群的开发与建设正好应运而生。下面将探讨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为满足对海洋经济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大量需求,开发建设跨学科交叉课程群,实行交叉复合培养人才的问题。
二、海洋与公共管理跨学科交叉课程群设置的必要性
(一)海洋经济发展急需海洋与公共管理复合型人才我国海洋经济战略地位提升加大了对海洋与公共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2012年国务院批准出台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事业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面对海洋经济和各项海洋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高等院校也将迎来对海洋方面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特别是对既精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又掌握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大量需求。(二)海洋与公共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调整的要求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规定在海洋科学专业里设置一些有关海洋管理的课程,基本思路还是属于理工科专业知识配备一些海洋管理知识的传统套路,其人才培养基本定位在:行业技术+行业管理知识=本行业管理人才(技术官僚)[3]。但是,现代经济社会经常需要一些跨行业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比如政府机关需要既掌握海洋管理知识,又熟悉政府管理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知识的多面手的工作人员。他们视野开阔,可以兼顾多方面管理业务,还具有通盘思考、把握全局的素质和能力,更适合在政府机构压缩、人员编制精简的新形势下担任工作。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不仅要掌握本行业专门知识,还要了解国民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要能够理解国家对本行业管理政策及其在国民经济社会全局中的作用。从工作性质来看,海洋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其中一部分管理职能属于政府管理或者行政管理,其他部分属于公共事业管理。所以,在原来开办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或者行政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开设跨海洋事业与公共管理的交叉课程群,可以为较快地培养出社会急需的交叉复合型人才提供一条便捷途径,还可以省去正规设置新专业的程序上的麻烦,并且具有根据社会人才市场需要,灵活调整培养方案的方便性。
三、海洋与公共管理交叉课程群设置的构想
关键词:行政管理 课程体系 教学改革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从微观领域转向宏观领域,从注重管理转向注重公共服务和协作,起初的行政管理与服务的对象和范围、管理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理应加以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和民主价值诉求的发展需要。为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目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构建体现理论和实践强有力结合的教学体系,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注重对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编制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地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成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当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类和管理学类的课程所占的比重偏多
这种课程设置实际上反映了目前国内行政管理学教育主要存在着两种取向,即政治学取向和管理学取向。行政管理学界的这种取向上的争议实际上反映了目前中国行政管理学在学科基本范畴上的模糊不清。反映在课程设置上就表现为,政治学类课程和管理学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分别占有几乎不相上下的比重(行政管理学类的课程除了公共财政学和行政法学之外都是属于管理学范畴的课程)。
2、课程之间的设置缺乏联系和必需的衔接性
这尤其反映在公共财政学和公共政策分析这两门课的设置上。公共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必须有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但是目前国内行政管理学专业基本上都没有开设这两门基础课。如果没有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学生是不可能学懂公共财政学的。当然,目前国内大多数行政管理学专业所用的财政学教材是建构在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没有现代经济学的知识也可以被学生理解。
3、公共政策的课程比重过小,并且缺少相应的基础课程
如果将政府行政管理管理活动分为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国内行政管理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偏重于内部管理方面,外部管理方面的课程相对来说比较少,即公共政策方面的课程极其少。
4、经济学类的课程相对较少
由于目前国内行政管理学界对于行政管理学的基本范畴之争主要集中在政治学取向和管理学取向之上,因此对于经济学类课程的重视就显得不够。当然,有些院校主要是因为缺乏经济学类的师资。所以,目前只有极少数院校的行政管理学专业开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
三、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分析
1、重视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训
为适应社会需要,行政管理人才理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因此,在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之外,还要重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人文素养内涵不仅包括有利于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技术创新的专业素养,还应包括社会综合能力的扩充训练、精神气质的陶冶和人格品质的塑造。
行政管理专业以培养行政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针对管理者素质的要求,开设人文素养方面的课程,从管理者的观念、品格、知识、方法、能力等方面强化训练。如开展务实、敬业、拼搏、创新精神的训练,伦理道德、毅力、人格修养等方面的培养,加强人际沟通、表达能力、创业策划、情商训练和社交礼仪等素质的培养。现代政府存在与活动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立足于为少数人或行政官员自身利益服务的基础之上。这是对政府及所属行政工作人员的基本伦理道德要求。行政管理学专业对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只有在这种专业意识的指引下,才能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
2、同等重视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安排
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计划除设置大量的理论课程外,还应包括更多的实践环节。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应使学生能真正胜任公共服务工作。把科研引入教学之中,通过专题研讨会、课程论文等形式,要求学生独立研究公共服务领域里存在的问题,培养其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公共服务领域活动深层次的现象进行观察、分析、归纳、整合的能力。通过这些实践环节的有效实施,提高专业人才应用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与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转贴于
3、同等重视定性与定量课程
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加强高等数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等定量课程的教育与学习,有助于为该专业的学生学习定量课程打下坚实基础,有效提高其公共管理定量技术分析的能力,从而准确地将在实践中统计的资料应用于政府公共服务中,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4、改革单一的政治学取向和单一的管理学取向
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及其管理对象的广泛性与复杂性,决定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应体现诸多学科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和相互发展的取向。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政府微观管理职能的逐渐削弱,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逐渐强化,社会对行政管理的技术和管理型人才的需求量增大。
为了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注重在多学科综合走向上创新。因此,行政管理学在学术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方式等方面,应更多地与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紧密联接起来,达到互相借鉴与渗透,相互促进与发展。尤其是现代信息化、知识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多学科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所形成的多元研究方法为行政管理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陆锋明.浅谈高职教育中行政管理课程教学体系的构建[J].社科纵横,2009(8)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为期一个月的军转干部培训结束了,回顾这30天来培训生活,自己感慨万分。今年的培训课程设置丰富,有形式政策介绍、有法规理论培训、有心理心态调适、有业务基础知识、有为官做人之道等等,面**富,及时解渴。教师的理论水平高,既有专家教授,又有政府部门领导,还有老军转干部,教学深入浅出,教学手段多样。这次培训不仅是我们军转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融入社会的"剂",而且还是我们缓冲适应、调整心态的站台,广交朋友、沟通感情的平台。总的来说,这次培训既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又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做官,具体来谈,有以下两个方面体会:
一、收获方面:
丰富了专业理论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我在部队长期从事政治工作,自以为专业理论方面底子厚,能力强,能游刃有余,通过培训,才了解到自己的浅薄,来到地方,我们必须从零开始,填补空白。通过一个月多月的军转干部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公文写作、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专业知识,同时通过部分课程的学习,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有力地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所学课程既符合今后的工作实际需要,又满足了我个人求知欲望。公共行政管理,使我学到了新的管理方法、领导艺术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公务员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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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学;学科基础;课程体系
一、财政学的学科基础
纵观财政学科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他学科向财政领域渗透,即移植其他学科原理和方法研究财政问题和解释财政现象,为现代财政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而宽广的学科理论基础,使财政学演变成为一门融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以及社会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1、财政学的经济学基础
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这就决定了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财政问题,是当代财政学的主流。首先,从西方财政学科的发展演变历史考察不难发现,财政学与经济学具有无法割裂的天然联系。
从亚当?斯密将财政学发展为一门学科以来一直到1892年巴斯塔布尔(Basbr.C.F.)出版《公共财政学》期间,财政思想和财政理论均是在经济学著作中予以阐述。在经历单独冠以“公共财政学”之名的阶段后,以1959年马斯格雷夫(Musgrave.R.A)《公共财政学理论:公共经济研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财政学再次与经济学融合发展为公共经济学,进一步突显财政学研究的经济学基础。正是由于这种演变,促成了财政学科研究在随后20多年中的壮大与繁荣[1].其次,从财政学的研究任务看,财政学与经济学的研究主题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根据西方理论对财政产生原因的解释,政府主要是为提供公共产品而存在,财政学研究的是政府(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作为分析市场资源配置问题的逻辑与范式同样可以在财政领域运用,构成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以及费用分摊的理论基础。因此,公共产品理论的提出与完善,成为联系和沟通财政学与经济学的主要桥梁。将经济学分析方法运用于财政学科领域有着悠久的历史,许多杰出的经济学家都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大促进了财政学科的独立与成熟,如李嘉图(Ricardo,1817)的公债效应分析;古诺(Cournot,1838)的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税收归宿分析;埃奇沃斯(Edgeworth,1925)的关于税收对生产企业的效应分析;拉姆齐(Ramsey,1927)的最优商品课税理论;莫里斯(Mirrlees,1971)的最优所得课税理论等等。[2]
2、财政学的政治学基础
现代财政学在具有经济学基础的同时还具有政治学基础。首先,财政学与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体具有一致性。政治学以国家或政府机构为中心进行研究,而财政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因此政治学的理论与观点,尤其是政治学上的国家理论或政府理论会直接渗透到财政学研究中来。在财政学著作中,有些直接冠以《政府经济学》来体现财政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西方财政学中,一直存在着将财政学与政治学相联系的倾向,西方经济学家道尔顿在其《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中更是开宗明义地指出,财政学是界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3]其次,财政决策过程需要通过政治决策机制来完成。财政所研究的公共资源配置依赖于政治过程,政治决策机制与方法的差异对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财政收支活动与过程同时又是政治活动与过程。随着1960年布坎南(Buchanan.J.M)《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的出版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为政治学建立了与经济学相同的分析基础,使得经济学分析范式成功地拓展到政治领域,以经济学为纽带将财政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打通。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党理论、官僚理论、投票理论在财政学中的运用,开辟了从完善政治决策机制的角度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新领域,使经济学、财政学和政治学更为有机的结合起来,便于我们从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层面共同研究财政问题。
3、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
财政从来都是同国家或政府的职能连在一起的,财政收支活动的目标就是要有效实现国家或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可以界定为政府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从经济学角度考察财政,主要侧重于财政运行规律的分析和揭示;从管理学角度考察财政,则侧重于财政管理机制的构造和操作,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当今世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管理或称公共行政已经或正在为“新公共管理”所取代。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所谓“产业型政府”的解释,政府部门实质上是一个特殊产业部门。因此,财政问题不仅是经济学和政治学问题,同样是管理学问题。[4]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管理学的合理内核是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财政管理归结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构筑利害相关主体的约束与制衡机制、规范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权利配置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通过吸收企业治理理论来谋求财政的科学控制。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按照管理学的范式,将管理学中的制度、行为、组织和决策理论引入财政学来研究财政,必然会使财政学的学术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4、财政学的社会学基础
财政制度运行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文化制度会通过财政行为主体对财政运行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影响。自德国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其“韦伯命题”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一国社会文化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透过经济现象去探究隐藏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根源日益成为人们洞察经济问题的新视角。社会文化环境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一方面是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其行为取向与方式,从而发挥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功能与约束功能,进而使制定出的政策带有较为浓厚的伦理色彩;另一方面,根源于社会文化传统的非正式规则对约束、规制与调整人们行为起重要作用,其对正式规则的作用发挥将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事实上,就是在同种经济运行机制(如市场机制)下,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非正式规则的差异,会在经济运行机制层面上得到反映,呈现不同特点,最终体现出制度效率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同种制度在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运行状况和运行结果,为什么一项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会出现偏差,为什么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产生于西方社会环境下的某些做法。因此,我们研究财政现象与问题时不能忽略社会文化环境的客观影响,否则,会使现实财政制度流于形式抑或趋于无效。
在经过几个世纪的学科日益分化的历程之后,人们已经开始强调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甚至出现了学科综合的趋势。[4]财政学科的综合性要求我们对财政学科中一些重大或重要问题必须结合有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将财政学建立在一个宽广而坚实的学科基础之上,并体现于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设计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财政人才培养目标。
二、财政学课程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课程设置难以完全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基础
为了满足我国财政学科发展与财政人才培养的需要,许多院校对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增加了经济学基础课程,但仍然存在缺陷。首先,财政专业主要学习的经济基础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初级)》,很少开设中级(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课程,而其中的经济理论或分析方法正是许多财政问题分析所必备的,如税收效应中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最优税制设计等。由于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大大降低了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能力。其次,随着数学在经济分析中的广泛运用,数学分析方法日益成为财政领域的一个重要工具,基本的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知识对于财政专业学生是不可缺少的。但在目前的财政课程体系中,许多学校将《计量经济学》仅作为选修课程开设,《数理经济学》更是一个空白,导致学生对数学公式与推理只知数学含义而不知经济含义,遇到财政专业课程中的数学分析内容,则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死记结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最后,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政治学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未能有效的通过相关的课程设置体现出来,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视角过于单一,对财政现象与问题的理解难以深入,就财政论财政的现象没有得到改观。[5][6]尤其是社会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学生无法准确理解中国财政制度的本土化要求,死搬硬套西方理论分析财政现实问题的现象较为普遍。
2、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结构、专业课程内部结构不够合理
撇开公共基础课不论,在财政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结构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头重脚轻”现象,即学科基础课程偏少而专业课程偏多,其直接反映出财政专业的口径较窄而专业性过强,导致财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性偏低;在专业课程内部结构方面,由于课程门数过多,过分强调单项课程结构完整,导致各门课程大而全、小而全,在不同课程名义下讲授相近的内容,内容交叉重复,知识容量狭小。[7][8]如《税收与实务》、《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和《税务会计》等课程相互之间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直接重复,极大地降低了教学效率。
3、财政实验课程相对贫乏
财政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是财政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税收和税收管理知识,还是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知识,基本上全部依赖传统的“空对空”的课堂讲授方式,既给教师授课带来困难,同时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谓是事倍功半,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益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财政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建议
1、优化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
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大学科基础课程的数量比例和课时比例,充分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相融合的发展趋势。增加经济学理论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课时,如加大《计量经济学》的课时量,增设《中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本科层次)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硕士、博士层次),同时将反映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基本理论的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当中,在选修课程中扩大反映上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分析方法创新的课程,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第二,适当压缩财政专业课程门数或教学课时,或者将某些课程从必修课降格至选修课,为学科基础课的教学留出课时空间。如取消《税务会计课程》,将《公债管理学》、《税收与实务》《比较税收学》等课程作为选修课开设。第三,新设部分财政实验课程或从现有课堂教学课时中划出部分课时进行实验教学。
2、整合现有财政学科各专业课之间的内容
在维持财政主干专业课程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课程进行归并整合,避免单项课程内容交叉重复,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7]如《税务管理》与《税务》可以合而为一,称为《税务管理与》;《国家预算》与《预算会计》联系紧密,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建议合二为一,改造为《国家预算与核算》课程;《财税专题讲座》则改造为《财经专题讲座》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突出课程内容的一般性与实践性,等等。新晨
3、加强相关课程内容讲授的协调与分工
在财政专业教材的编写中,为了保证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的重复与交叉在所难免,因此需要我们就相关内容在讲授过程中予以协调与分工。这样做的优点除了可以尽可能避免授课内容的重复之外,还可以确保学生接受知识的逻辑顺序以及连贯性,同时使各科课程的教学重点更为明确。在这方面,可以依据理论与制度两大模块来对教学内容进行分工。[9]在理论部分,授课的重点应该是基础理论的传授和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的训练;在制度部分,则应该将重点置于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如对于《财政学》中的“国家预算”部分,只着重讲述预算的一般理论与分析方法,而对于预算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不加介绍,留待《国家预算管理》中进行讲述,遵循从一般到具体的认知规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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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雷斯?D?迈尔斯公共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文化产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政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1-0234-01
1 文化的概述
在《辞海》中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定义:文化广义指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则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结构。 在现实中我们较常用的对文化的定义有以下三种:(1)与文明等同,是指人类创造成果的总和。(2)与政治、经济相对立统一的概念,即精神文明。(3)特指广电音像、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
而文化与经济发生密切关系主要源于文化的产业化。从历史发展来看,最早艺术与技术是一体的:技术一词出自希腊文“工艺、技能”与“词、讲话”的组合。自17世纪中叶开始,社会工业化的发展,专业化程度的加深使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分离,使规模生产的产业与文化创意分离。到后工业时代,生产力的发展,使得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可由更少的人力、物力来提供,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和成本降低,把附加价值的重心从物质生产转移到了非物质的生产,特别是服务业,且呈现从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向面向娱乐的服务业发展。
2 文化产品的分类
在生产力已经高度发达的现阶段,文化的产业化逐步深入,然而文化领域仍然没有完全得与产业融为一体,即仍然存在没能或不能产业化的文化领域。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对产业化的文化领域与没能或不能产业化的文化领域的态度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中,产业化文化领域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属于私人产品,其供给与需求完全由市场调节;而非产业化的文化领域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是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出现。因此,区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以及政府在两个领域对文化产品提供的不同作为,最终使一国文化很好的传承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因此,文化产业和事业及其提供的文化产品区分标准主要是文化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分。公共产品的严格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即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以数学形式表述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别是:对私人产品,X=∑Xi,即某一商品的总量等于每一消费者i所消费的该产品数量的总和,说明私人产品在效用上具有可分割性;对纯公共产品,X=Xi,即任何一个消费者i所消费的公共产品数量就是全社会的公共产品总量,说明公共产品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
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共享性天生使得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工业化程度加深,科学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文化能够渐渐附着在具体的物质形态来得以传播,文化领域的产品具有了效用的可分割性,具有排他性、竞争性,私人部门提供相应文化产品的供给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市场可以发挥其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该领域的产品服务供给与需求。这就是文化产业领域。而意识形态性仍然很强且难以物质化的文化产品仍具有典型公共产品的效用不可分割性,这就属于文化事业领域。
3 文化产品的提供
文化产业领域文化私人产品的供给,是完全依靠市场通过竞争、供需关系和价格杠杆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不参与供给,政府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方面。
文化事业领域文化(准)公共产品主要集中在文化产业核心层中的文化艺术服务类,主要包括:(1)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博物馆、 烈士陵园、纪念馆、 图书馆、档案馆);(2)群众文化服务(群众文化活动);(3)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专业性社会团体)。
相对于文化私人产品而言,文化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供给要复杂得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产品理论” 的出现标志着公共经济的主体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私人企业,社区和非盈利性组织也参与到公共经济活动中,成为公共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
首先政府仍然是主要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对公共文化产品而言,政府应当是文化纯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如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专业性社会团体等,这些文化产品的提供是对全人类的一种福利。同时参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比如群众文化服务(全民健身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按照最低保障原则,实行以市场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原则,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与企业签订生产合同、授予特许经营权、政府参股共同承担风险等。
其次,一部分文化公共产品也可以由私人提供。德姆塞茨在《公共产品的私人生产》中,指出在能够排除不付费者的情况下,私人企业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第三,与政府和私人企业相比,社区提供公共产品有着鲜明的特点,即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为了满足生活聚集区的居民的实际需要,由居民自愿筹集资金,来提供公共产品, 居民缴纳的资金并不出于利润的目的。社区内的一些准公共文化产品,如社区健身、娱乐设施,社区休闲广场,可通过居民自愿筹集资金的方式由社区来提供。最后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一些介于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组织形式,即非盈利性组织也逐渐成为文化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
4 我国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的现状及改进
在1998年~2002年间,我国文化事业费总和达324.2亿元(年均64.84亿元),是“八五”时期121.23亿元的2.7倍。而在2006年,我国中央政府文化事业支出就已达到122.97亿元,较2005年增长23.9%。但从我国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来看,仍然是不足的。
以博物馆为例。据统计,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平均10-20万人拥有一个博物馆,中心城市平均一两万人就有一个博物馆。而我国除了北京(目前有博物馆131个,约10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上海(目前有博物馆100余个,约15万人拥有1个博物馆)等地勉强可比外,全国平均约60万人才拥有1个博物馆,差距十分明显。
文化支出的结构也存在问题,以“十五”时期数据,我国文化事业中的人员经费占文化事业总支出的35%以上,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该类费用不到总支出的20%。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文化事业采用全额或差额拨款制度,事前拨款的财政制度不能控制资金的投入方向以及运用的质量管理。
如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基于市场导向、多元化混合资助方式来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如:(1)文化艺术捐赠资金;(2)文化机构信托基金;(3)文化艺术专项资助;(4)土地和共同体遗产投资项目;(5)国家彩票等。我国在文化事业的财政拨款方式上也要改变过去的全员拨款的方式而转变为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养事业性支出方式,具体可采用文化事业专项基金的方法,集中精力扶持文化精品。同时,也可通过国家彩票形式为公共财政重点资助项目(包括博物馆、 烈士陵园、纪念馆、 图书馆,以及群众文化活动等)提供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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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世纪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传统的私法理念越来越不能适应保护社会利益的需要,权利社会化思想逐渐兴起。
20世纪后期,为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诉的利益也随之有了新的发展,诉的利益是当事人主张的利益,但不要求当事人在主张时就必须有实体权利,诉讼是否被法院接受,完全看是否有诉的利益,这就使得非直接利害关系人,对于社会经济公共利益也具有诉的利益。这种诉的利益观的突破,为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 完善我国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措施
3.1、 完善反垄断公益诉讼的管辖
由于反垄断公益诉讼是针对排除和限制竞争,进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法院在受理和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做出严格、认真的甄别和考量,这就对法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而,相对于一般诉讼,反垄断公益诉讼应该提高级别管辖,一审案件至少应该由设区的市中级法院来管辖,或者提高审级由直辖市和省会市的中级法院来管辖,这样有利于发挥中级法院的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确保反垄断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平性、客观性。关于反垄断公益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于垄断行为并不局限于一省一市,而是经常同时发生于多个地区,甚至是全国范围的,建议由被告所在地的省会市中院管辖。另外,对行政垄断行为,应该做出特别规定。反垄断公益诉讼中,针对行政垄断行为,应该同时规定转移管辖制度。对于省会市政府部门或省政府部门的行政垄断行为,应当由最高院指定转移给其他法院。因为,现在地方法院的人、财、物都或多或少受地方政府的影响,由最高院指定管辖,方可更好的保证反垄断案件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2 、完善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首先,检察机关可以充当原告资格。在我国实际生活中,许多垄断行为与行政机关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部门利益,它们显然不符合中国现状下,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的主体要求。而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不会受部门利益的牵制,有其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更具公信力。检察机关是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机关而存在的。垄断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已非一般的经济违法行为所能比拟,它直接侵害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国家的职能之一是公共管理,本是就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职责。反垄断诉讼的本身就具有公益性,针对垄断行为提起的诉讼是公益诉讼,正符合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机构的设置。此外,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司法机关具有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检察功能日益丰富,是各国检察机关职能发展的大潮流。我国检察机关以公益代表的身份,参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审判监督,已经有了这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法律应当赋予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的起诉权,以便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共经济利益。
其次,社会团体可以充当原告资格。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诉讼信托理论的出现,为社会组织享有反垄断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提供了理论依据。诉讼信托是指法律规定某一公益团体对某些权益有诉的利益,该公益团体专门于此项公益权利受侵害或可能受侵害时,提起诉讼,而组成该公益团体之成员,可以直接引用判决对有关侵权人员主张利益公民个人在信息占有,资源和力量方面与垄断违法者相比,都处于明显的劣势。社会整体利益代表的重任落在了社会团体肩上,社会团体成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中流砥柱。现代社会尊重个人权利,但个人往往通过其所在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现自身的权利,而社会团体的行为最终又可归结为组合成团体的个人的行为。因此,赋予我国社会团体反垄断公益诉讼的起诉权,是实现个人私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允许社会团体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还可以使消费者、中小企业等社会弱者的力量增强,社会弱者再以团体的形式组合,能更有效的对抗相对的强势方。并且,这些社会团体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最易觉察垄断行为,同时还拥有相关方面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因此,承认社会团体具有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当事人资格,有利于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的维护。
再次,公民也可以充当原告资格。公民既包括消费者,也包括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公民直接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社会公共经济利益与公民个人息息相关,赋予公民反垄断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实现公民个人公益权的需要。公民的公益权是指,公民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所享有的权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提高,公民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社会经济公共利益,唯有如此才能保护社会经济公共利益,并使自己的私益,不受侵害。随着社会的进步根据我国的现状,我国应当建立以社会团体为主,检察机关和个人为辅的反垄断诉讼提起模式。基于诉讼费用承担及能力方面的考量,建议建立以社会团体为主的反垄断公益诉讼模式,这样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反垄断公益诉讼中的积极功效与优势,更好的维护社会经济公共利益。
3.3 、完善反垄断法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是完善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传统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民事诉讼中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反垄断公益诉讼有其自身的特质,对垄断行为和损害后果的认定非常困难和复杂,原告所占有的资源和信息有限,而且原告缺少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我们继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其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是极为困难的,因此,为了实现原、被告双方力量的均衡,建议在反垄断公益诉讼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规定主要证据由被告提供。此外,在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收集证据的能力在客观上也受到了极大地限制,因此,检察机关只需承担主要而不是承担全部的责任,针对那些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证据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二是完善反垄断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在反垄断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时,也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为在反垄断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都是国家机关,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都需要国家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哪个国家机关收集证据成本更小、更合理,就由哪个机关收集。行政机关直接做出行政决定,占有一手资料,由行政机关提供证据更经济合理,应当由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论文摘要】2003年的非典危机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防御系统存在诸多缺失。弥补公共卫生领域资源配置中存在的“市场失灵”,必须发挥政府的公共经济职能,同时培育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保障系统是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要条件。
2003年的非典危机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防御系统存在诸多缺失,对我国的公共卫生保障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公共卫生保障体制改革要达到三个目标:其一,要根据需求(反映收入和健康状况的需求)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更有效地为整个社会服务;其二,要引入社会效率高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卫生医疗服务的质量;其三,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公共卫生防疫系统。第一和第三个目标更注重公平性,需要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充足的财政投入,第二个目标更注重效率,需要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来实现。所以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也体现为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补充。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投入
从1998年起,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到2002年的5年间累计已经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了经济增长优先的目标,对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忽视了公共健康、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非典疫情的突然出现,不仅使得忽略这些问题的代价在短时间内集中显性化,而且对宏观经济造成了更大损害。这迫使我们重新评估以前的宏观经济增长目标模式,财政政策目标转型也就成为必然。今后的财政职能必须向公共财政转变,更多的关注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如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等。
2通过政策干预纠正公共卫生保障领域中的“市场失灵”
公共卫生保障部门是一个不能简单听凭市场调解的领域。这是因为,第一,医疗保健的需求弹性非常低,价格的高低对需求的影响极小。卫生需求的低弹性和服务的随机性,让市场需求来确定医疗的价格将会使卫生保健的费用很快超出社会和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第二,很多疾病的危害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病人本身,而可能是整个社会。就拿非典事件来说,它造成的危害不仅是患者的生命危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国家,甚至全球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其危害之大,单凭市场调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由国家和国际组织做出统一部署和安排。第三,医疗服务行业含有专业条件的限制性,一定范围内的垄断性,医生和病人知识的不平衡性及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第四,在以知识经济为特色的21世纪,国家承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这不仅可以保护人力资源、改善劳动力整体素质,从而可以进一步提高国家竞争力,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由于公共卫生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需要通过适当的政策干预来纠正其“市场失灵”,并确保医疗服务利用的社会公平性,以保证社会福利和公平目标的实现。政府介入该领域,实行价格规制,让医疗企业依法经营,可以实现医疗保障普遍供应的社会公平原则,实现政府保护消费者利益、向弱势人群提供保障,加大社会福利的政策目标。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应由政府来介入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国家对这一领域进行垄断经营,既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配置失效,同时也会造成该部门的低效率。在公共卫生领域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医疗服务领域既可以由国有企业经营,也应该让非国有企业进入。这既可以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提高了效率。我国的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开始了服务收费,这标志着公共卫生部门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商业化改革,但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却缺少充分的竞争,病人面临的选择非常有限,并且医疗机构对公众提供的基本信息缺少规范而且非常不充分。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允许病人选择医院和选择医生,引入不同付费方法以及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组织形式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在改革付费的方法中,应当加强对医院的成本制约机制。各国医疗保障系统改革的经验表明,成本制约的关键不在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方,而在于供给方。如上所述,我国通行的“按服务付费”的付费办法,会产生“供给诱导需求”。这种付费方法与医疗服务机构的药品补偿机制相结合,更成为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在医疗服务费用中药品费用比重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开展竞争,能够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这些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
4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
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和政治体制不同,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建设具有不同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和变动性。OECD1987年的报告曾把各国公共卫生保障系统模式简要分类为以下三种:一是以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新西兰为代表的NHS(NationalHealthService)模式,即国民医疗制度,其最大特征是医疗机构国有国营,医疗费用基本上由政府支付。二是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制度,又称为陴斯麦模式(BismarckModel),其特征是强制保险,雇佣者和个人共同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既有公有又有私有。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个人保障模式,又称消费者模式,其特征是个人和企业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完全私有。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实行社会统筹保险与国家财政保障相结合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医疗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卫生防疫系统的建设和疫情的防控主要由政府负担。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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