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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合惠美子及其《新母亲》
该书的编者之一落合惠美子女士是日本著名的社会学者、京都大学教授。她长期从事家庭社会学、社会性别理论、历史社会学等方面的研究,代表作有《近代家庭与女性主义》、《近代家庭的转折点》等,曾于1995年以其著作《面向21世纪的家庭》获得了山川菊荣女性研究奖。她是将“近代家庭”概念引入日本的第一人。有人说她是“最有学问的日本女权主义学者”。
《新母亲》是在落合惠美子及山根真理、宫坂靖子编写的《亚洲家庭与社会性别》一书的基础上改编而成,以日本、韩国、中国、泰国、新加坡为对象的研究成果。涉及“现今亚洲的社会性别与育儿研究”、“东南亚社会的性别角色与育儿网络”、“韩国与日本的育儿与母亲关系对比研究”、“韩国妇女的生活与自我认知”、“曼谷的主妇化与妇女生活变化”、“新加坡的外籍家庭佣工”、“当今亚洲家庭主妇的诞生:全球化时代的新妈妈”等话题。
二、《新母亲》之特点
现今,儿童与老年人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学者的关注。从表面看,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同样问题,但是实际情况却不尽相同。首先,该书聚焦于家庭育儿等看护劳动,从社会性别和家庭的视角出发来探讨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看护劳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日本的男女性别角色分工明确,至今仍维持着养育幼儿以及照顾老人主要由女性来承担的性别分工体制。作者通过将日本与其他在文化上既有共通性,又有多样性的亚洲国家相比较,旨在唤起日本国民去思考如何才能克服日本现存的社会问题。这种聚焦于育儿网络变化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将全球化、现代化与社会性别、家庭、工作和人口学等联系在一起的观察方法。
其次,该书以现代生活方式的代表――新型的都市中产阶级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中产阶级即居住在城市之中,具有中等教育以上的教育水平,从事经营、管理、专门性的技术或事务工作,拥有近代的生活方式和政治意识的阶层。该书中所研究的社会或者是后现代化社会,或者是正在开始经历现代化的社会。这些社会的中产阶级逐渐增多,尽管中产阶级在城市中所占的比例在不同的国家,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国家(日本和新加坡)以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低的国家(泰国和中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但是这一阶层在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高速增长以后形成了庞大的力量,最能突出现代亚洲国家的家庭和社会性别的变化。
再次,《新母亲》一书采用了对不同地区进行横向比较研究的方法。
该书尝试着对5个地区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大致描述了各地区的特征和地区间的异同。该书通过地域间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亚洲家庭和社会性别比较研究的方法,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三、《新母亲》之启示
综上所述,《新母亲》一书在育儿社会网络的选定、都市中间阶层的考察对象、进行跨国的实证比较研究三个方面都有其独特之处,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全球化时代的性别差异、家庭以及育儿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方法,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该书表现出了东方母亲的共同性与多样性,积极评价了亚洲社会崛起的新母亲,同时也使我们对于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1.全球化对亚洲家庭的影响。
全球化是本书的关键主题之一。在全球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发展的情况下,世界各国之间的影响、合作、互动日益加强。全球化不仅对生产领域,而且对再生产领域也产生了影响。从整体来看,现代化或工业化影响着家庭结构、家庭成员以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趋势。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代家庭受到了独身或者晚婚、生育率下降、离婚或者再婚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的形式也趋于多元化,出现了大量的同居、单亲、同性恋、不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等形式。由此导致了家庭人口数量的减少,家庭结构改变,家庭的内部资源减少;而妇女就业致使家庭的权力关系和权威、权力资源的分配也因此而改变。另外,还出现了国际婚姻的增加和外国的家务劳动者、看护者的引入等现象,与家庭相关的问题也不再是仅依靠一个国家就能够解决的。那么,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亚洲的家庭和社会性别又在发生怎样的变化?该书就全球化的有关家庭的问题,如上野加代子对新加坡的外籍家庭佣工、桥本泰子对泰国的外国女佣的研究,落合惠美子关于全球化时代下对育儿劳动力的跨国移动,以及为寻求子女的高教育水平而移居国外的母亲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新母亲》一书正是抓住了时展的全球化趋势,对现代化与全球化共存的亚洲家庭和社会性别问题加以探讨,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研究具有前瞻性。
2.亚洲育儿社会网络。
《新母亲》一书中以女性的人生道路变化为焦点,关注担任育儿看护劳动的社会关系网及承担者的社会性别,分析比较现代亚洲各国和地区的家庭及社会性别变化。在所考察的这些亚洲区域,从女性劳动力比例的统计中归纳出女性的劳动模式。综合各年龄层的女性劳动力比例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在整个生育年龄时期一直保持高水平劳动力的中国、泰国型;第二种是从30岁开始生育年龄逐渐降低的新加坡、中国台湾型;第三种是从25岁开始有短时的降低,随后又再次上升,即所谓的“M曲线型”的韩国、日本型。生育、抚养幼儿时期辞职回家,等到孩子上学后再回归到职场,这种在韩国、日本社会被认为“常识”的现象却在其他两种类型的社会中较为少见。中国、泰国的女性即使在生育、养育幼儿时期也照常工作,而新加坡、中国台湾型却是在孩子长大到一定年龄之后,女性的劳动力比例开始下降。
该书通过综合比较亚洲各地区的调查结果,总结出包括母亲、父亲、亲属、家政服务工以及设施等的育儿社会网络。育儿网络因地区不同而表现各异。比如在日本以外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中,对育儿发挥了有效作用的社会网络除了母亲以外,就是亲属。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以及新加坡的华人圈中,亲属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比泰国、韩国强得多。在中华圈社会中,与其说父母亲是育儿的主要承担者,倒不如说孩子是在祖父母、叔伯、兄妹这样的大家庭环境中养育长大的。相反,韩国和日本则将父母亲,特别是母亲定位为抚养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家庭的概念在亚洲各个地区也是不尽相同的,不同社会在育儿方面的社会性别认知也不尽相同。
3.“主妇化”问题。
落合教授在该书中还提出了亚洲“主妇化”的问题,即家庭主妇普及化的问题,关注在亚洲其他地区是否也会重现类似北欧、西欧、美国及日本所经历的“家庭主妇化”的现象。“家庭主妇化”这个概念最初应用于社会中产阶级,不久便紧密地与育儿责任联系在一起,成为美国和西欧社会妇女的道德规范。随着工业革命在西方国家的展开,丈夫们成了给家庭赚取面包钱的人,而妻子和儿童则尊从为妻之道、为母之道以及为人子之道的说教而回归和禁锢在家庭中。但自20世纪60年代起,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与生理相关的言论受到了来自女性主义者的全面批评。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经过了一个长期的家庭主妇化进程后出现了反家庭主妇化的潮流,妇女们又重新开始步入社会。
就女性就业的现状可以得知,在中国、泰国的社会中并没有出现“家庭主妇化”现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社会主义现代化非但没有出现家庭“主妇化”,反而更有力地促进了女性的职业化。而泰国是属于传统的女性职业化率较高的国家,即使在现代化进程中,处在壮年期的女性职业化率也几乎没有变化。泰国的育儿网络结构基本上还是维持着依靠亲属和家政服务工的传统形式,不过家政服务工的一部分已经开始由本国人转向了外国人。新加坡、中国台湾的情况和那种纯粹为了照看孩子而“主妇化”的近代家庭型的社会性别分工状态也有着明显的不同。新加坡虽然是资本主义国家,但因为采取快速发展的措施,在充实保育设施的同时,也从政策上对引进外国家政服务工给予支持,新加坡的女性职业化率在1970年后大幅度上升。到目前为止,各个国家和地区是否会出现“家庭主妇化”现象主要取决于各个社会育儿支持网络的发达程度。在育儿支持网络的社会,即使是处于育儿期的妇女也是能够坚持工作的,如中国、泰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而在育儿支持网络贫乏的日本、韩国,处于育儿期的妇女却只能辞掉工作,专心育儿。
由此可见,到目前为止,现代化的发展并不一定伴随着“家庭主妇化”。正如芭芭拉・莫罗尼在对本书的后记中写道:“本书的相关研究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全球化时代的社会性别、母爱以及育儿提供了突破性的方法。”该书通过分析母爱的情感作用,充分揭示了隐藏在许多研究中的唯物主义“主妇化”模式。在资本主义和全球化发展的条件下,那些产生了中产阶级的社会未必一定会出现单一的、普遍的家庭主妇化模式。该书通过对现代化与社会性别的关系的分析,认为并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抽象的“亚洲”家庭结构(一些家庭受儒教思想影响很深,而有些家庭则不然),因而也不存在惟一的通往现代化之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该书的调查发现,在育儿网络较为充实的地区(中国、泰国等地)也出现了不少“全职太太”。导致亚洲主妇化倾向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1)因失业产生的“全职太太”;(2)为了育儿的“全职太太”;(3)为了教育的“全职太太”。这些人可以分为“消极型”和“积极型”两种类型。有一些因为失业等消极型原因而不得不留在家中的主妇,同时,在相对比较富裕的家庭,由于对教育关注程度较高,为了孩子的教育主动放弃工作,成为“全职太太”的“积极型”主妇也在增加。“家庭主妇化”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现象尚未被各国的研究人员认同,目前几乎还没有对此的相关研究,要进行定量的比较研究也是很困难的。《新母亲》一书认为,尤其在今后的中国,是否会和日本及欧美国家一样存在“主妇化现象”,是否会在亚洲各国成为主导性的潮流等问题,是今后值得我们去关注与思考的。
四、结语
饭桌上,妻子终于说出了不高兴的原因。上午,她去买菜时,看到以前的同事肖薇,身着时尚职业装,神采飞扬地驾车从她眼前疾驶而过。妻子心里掠过一丝怅然:自己转眼在家当了两年家庭主妇,人也快成黄脸婆了,什么时候才能找回上班时那种轻舞飞扬的感觉呀!
妻子的诉说让我感到歉疚,她名牌大学毕业,工作能力出众,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许多,她内心的失落我能体会得到。如今,儿子才两岁,我们两边的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无法帮我们照看儿子,请保姆又不放心,所以,在儿子上幼儿园前,妻子还得在家“上一年班”。
看着妻子落寞的神情,我有些心疼。我和妻子从恋爱到结婚,再到为人父母,已整整走过7年,感情一直融洽热烈。从怀孕到现在孩子两周岁,我目睹了妻子的辛劳,由于我工作繁忙,也有着对她的些许忽视,这都是妻子不开心的原因。想到这里,我决定多关心妻子的感受,让她重新快乐起来。
要让妻子快乐,就得让她多和外界接触。随后的一个双休日,我悄悄和妻子的闺蜜秦丽联系,让她约我的妻子出去逛逛街,做做SPA,放松一下心情。秦丽欣然答应了。
当秦丽打来邀请电话时,妻子还有些犹豫,她担心我照顾不好儿子,我让她尽管放心,说这是我难得的亲子时间,请你成全我。妻子这才答应了。我拿出3000元钱,说这些钱你随便用,算是老公请你了。妻子接过钱,稍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出了家门。
妻子走后,我给儿子喂完早餐,抱着他到小区花园去玩,看到两个同龄小朋友在场,儿子蹦跳着和人家玩在一起,我怕他磕着碰着了,跟在他后面保护着。11点左右,儿子玩累了,我抱着他上了楼,先让他一个人玩着玩具,我给他弄饭。
妻子临走前已经安排好了,儿子那几天肠胃不太好,让我中午给他做鲫鱼汤面条,面条是细细的挂面,还要放入切碎的菜叶,出锅后放上麻油。
正做饭的时候,只听卧室传来“嘭”的一声,随后便是儿子的哭嚎声,我奔过去,看到儿子额头上鼓起了个“包”,原来,小家伙从床上往下跳时,额头磕在了地板上,我正哄着儿子,厨房里又传来锅开溢出水的声音,坏了,我忘了关火。我赶忙放下儿子,跑到厨房关了火。
为了稳住儿子,我打开电视,调到卡通频道,小家伙立即被吸引住了,我这才得以脱身,到厨房里给他做饭。做好饭后,我又哄儿子吃下去。吃完饭后,我又哄儿子午睡,此后才有时间喘口气。
下午5点,妻子还没回来,我已经被儿子折腾得筋疲力尽了。将心比心,我深深体会到妻子做全职主妇的不易。难怪妻子会失落,会喊累,如果换作我,可能早就崩溃了。
又过了一个小时,妻子终于回来了,逛了一上午的街,下午又去做了美容,妻子恢复了此前的神采。她一进门,儿子稍愣了一下,差点儿认不出自己的妈妈来,儿子的神情逗得我和妻子哈哈大笑。
夜里,儿子入睡后,我和妻子躺在床上聊天,我向他说出了带一天孩子的感受,并感慨地对妻子说,做家庭主妇真的很累很不容易,老婆,你辛苦了!妻子对我的理解很宽慰。
为了让妻子不至于在家里太闷,此后,我经常催她出去和闺蜜、同学以及此前的同事聚会逛街,每次我都从钱包里抽出十几张百元大钞递给妻子,豪气地对她说,花不完别回来,语气里颇有些自得。
有一次,妻子和女友约会回来,聊着聊着,她突然叹起气来,我问她怎么了?她说,老公,我知道你对我好,可秦丽她们花着自己挣来的钱,脸上洋溢出的那份自豪感,总让我感到不是滋味儿。
妻子的话让我一愣,没想到,她对一些事情竟这么敏感,归根到底,还是我太粗心了。妻子这两年虽然没挣钱,但正是她全心打理着家庭,才使得我的事业平稳地爬升,薪酬也水涨船高,而我却忽略了妻子的心理。
随后的几天,我一直在想,如何才能让妻子为自己做全职太太的付出感到自豪,花钱时心安理得呢?
有一天,我从网上看到这样一则信息:美国薪水网曾做过一个有趣的调查,发现一个全职家庭主妇平均每周花在家务上的时间是91.6小时,而上班族妇女每周花在工作上的时间平均是44小时,所不同的是,没有人给全职主妇发工资。如果按照工作量定薪,每个全职太太每年可以赚到134121美元,相当于一名广告公司主管、法官或者市场部经理的薪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全职太太,就是一个经营家庭的CEO。
看了这则消息,我有了主意。妻子为家庭付出这么多,其工作量不亚于任何一个工薪白领,她也应该获得酬劳。想到此,我决定给妻子发“工资”。
接下来,我给妻子悄悄办了个银行卡,从儿子降生到现在,妻子当了两年的家庭主妇,这两年的报酬按每月4000元计算,我在卡里存了10万元钱,并决定此后每月往她卡里存入4000元钱,作为她每个月的工资。
2012年3月6日,是我和妻子结婚4周年的日子,我除送给妻子一套衣服做礼物外,还郑重地把那个银行卡交给她。妻子不解我的用意,当她弄清我送这个银行卡的用意后,感动得溢出了泪花。
我深情地对妻子说:“老婆,这点儿酬劳并不能充分体现你的劳动价值,以后我挣得多了,再给你涨工资,这笔钱就是你的小金库,我不会打它的主意的!”妻子兴奋地点着头说:“谢谢老公,以后我再花钱就有底气了!”
此后,我兑现着自己的承诺,每月都能按时把工资存到她的银行卡上。有了这个举措,妻子做家务时心情比以前畅快多了。
作者背景:
Chinamama,江苏人,1973年生,主修国际贸易,大学毕业后南下广东,2002年9月和德籍丈夫及刚满月的儿子迁居德国,之前是一从事教育行业的跨国公司深圳地区负责人。2007年7月为支持丈夫的中国梦,全家搬回深圳。现为用中文和德文写作的自由撰稿人。
德国前著名电视主持人埃娃・赫尔曼在很多人眼里是成功事业型女性的代表,去年她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埃娃定律》一书却完全出人意料――这本书提倡女性应放弃事业回归孩子和锅台。此书一出在德国掀起了轩然大波,众多的职业女性,女政治家和女权主义者对此书提出了尖锐的批判。据一份民意调查的结果:75%的女性认为此书的观点错误且过时。不过,当问到女性最重要的职责是否为孩子,家人和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时,50%的女性又都认同。
德国女人生完孩子不出去工作的比例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非常高。如今,有28%的德国妈妈们全心全意在家照顾家庭,还有60%的一边部分时间工作(和全职工作对应而言)一边照顾孩子。而生完孩子出去全职工作的只有区区10%左右。有人认为,正是这种社会结构为德国在历史上屡次从创伤中快速发展起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一位天主教的主教还批判性地把将刚出生的孩子交给托儿所带的女性称为“生殖机器”,意即她只生孩子而不照顾孩子,和一件机器无异。
嫁到德国,我“不务正业”
我刚到德国时孩子刚满月,自然而然就成了全职主妇,当时非常不适应这一角色。毕竟在国内咱也是驰刹风云的职场精英啊,现在却整天围着锅台孩子转,很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苦恼。我告诉德国的家人和朋友:在中国,妇女不管学历高低,生完孩子大部分都回去工作,孩子由老人们照顾。年轻人在家带孩子是被当作没有出息没有上进心的。当心理医生的公公反驳我说,在家带孩子照顾家庭是项艰巨伟大的工作,有些德国妇女相反因为应付不了家庭“工作”的压力,於是逃出去找份事做。对此我半信半疑。
考虑再三,顾及丈夫和公婆的建议,我终究暂时放下了进修深造的念头,开始了我家庭主妇的新事业。我开着车带孩子去参加各种亲子活动,挑起所有的家务和后勤,安排周末的朋友和家庭聚会。我和德国女朋友们的共同话题经常是各种菜式和蛋糕的心得,全家一起渡假的经验,花园中种什么花草,哪个儿童音乐学校好,哪里有卖二手小孩衣物的周末市场……后来,我还创立了一个针对当地华人女性的俱乐部,做了很多有意思的活动。
妈妈每次和我通电话都痛惜我的“不务正业”,摧着我出去工作。开始我自己心里很虚。随着我在德国生活时间的变长,渐渐融入这个社会,对这个新的职业角色也慢慢适应,我的看法开始改变,开始认识到这个工作对于家庭和社会的价值所在,开始理直气壮地开导妈妈。在德国做了近五年的家庭主妇后,我相信了公公当初说的这句话。
如果要开个价,家庭主妇的年薪应为14万美元
有美国研究机构计算出,家庭主妇的年薪应为14万美元。一名全职母亲日常扮演着10大角色,分别是清洁工、厨师、幼儿园教师、洗衣工、汽车司机、设备管理者、看门人、计算机操作者、首席执行官和心理医生,假如这些工作全部由专业人士来担任,雇主大约需支付他们14万美元的年薪。另外,一名全职母亲每星期做家务的时间为平均92小时。若以人们每日工作8小时、一星期5个工作日的标准计算,全职母亲相当于每周加班52个小时。
在德国,祖父母是没有义务帮助带小孩的,他们自己忙着听音乐会,渡假或者去参加各种俱乐部的聚会还来不及呢。照顾孩子,当然是下一代们自己的事情,他们自己当初也是这么过来的。即使有的老人愿意为下一代分担点工作,也不是全天候的,多半是钟点性质。你把孩子放在老人那,等你两个小时后办完事急急忙忙去接孩子时还少不了要千恩万谢。德国人很能理解这点,很多妇女自己都不愿把孩子全部交给老人,一是觉得这样自己失去了教育孩子上的独立性,二是他们也认为抚育小孩子是自己做父母的职责。他们的父母就这样做的,他们父母的父母也是这样做的。
出去工作有多难?
西方现代的女权运动虽然让一部分妇女走出了厨房,成为了职业女性,不过,很多德国传统的社会体制又限制了年轻妈妈们出去全职工作 ;为三岁以下孩子设置的看护机构少之又少,托儿所的提供的位子只能满足7%的需求,而在法国是43%。有意思的是,有62%的法国妇女而只有7%的德国妇女认为把孩子放在托儿所很正常,三分之一的德国女人觉得托儿所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还有,幼儿园一般下午四点就关门,大部分学校都只是半天,保姆或看护又很少人请得起……种种原因,让只有22%的德国妇女相信自己可以家庭事业两者兼顾,(而在法国,这一比例高达62%)于是很多人就不生孩子了。
结果造成的局面是:德国四分之一的男人和七分之一的女人不愿有下一代,知识女性中这个比例更是达到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德国成了欧盟中除了奥地利外最不愿生孩子的国家,妇女平均生育才1.3个孩子,近邻法国为2.0。德国人口连年的负增长,已经引起了社会学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用说这会导致劳动力缺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可怕的是:按这样下去,只要再过25代,地球上就根本不存在“德国人”了。
来自湖北武汉的龚慧是一位全职妈妈,她在送女儿上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事后,她在向肇事者追讨赔偿时,提出了索赔误工费的请求,却被对方以无工作、无固定收入为由拒绝。那么,全职妈妈遭遇车祸后,能否索赔误工费?龚慧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却没想到这个官司一打就是三年,三上法庭三次败诉……2016年12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全职妈妈照料家庭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属于隐性收入,因此,全职妈妈遭遇车祸也有误工费。
凭什么全职妈妈没有误工费
2013年10月10日,早上7点20分,家住湖北省武汉市~口区集贤里的龚慧,像往常一样骑车送女儿晶晶去上学。此时正是上学上班的早高峰,一路十分拥堵,龚慧小心翼翼地骑着车,生怕一个不小心发生了碰擦,耽搁了女儿上学的时间。当她骑车经过宝丰一路时,前方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右侧车门突然打开。正在行驶中的龚慧猝不及防一下子撞上车门,她和女儿被摔了个人仰马翻。倒在地上的龚慧只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站不起来,左脚脚背一片血肉模糊,阵阵剧痛直钻心底。事故发生后,龚慧被送往中山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龚慧左足撕裂伤,缝合三针,不能随意走动,需要住院治疗。
一听要住院,躺在床上的龚慧心急如焚,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2002年12月底,龚慧的女儿晶晶降生了。在她产假即将结束时,丈夫要去外地学习一年,父母又生病了,自己复工意味著要把孩子交给保姆带。龚慧觉得与其花钱把孩子交由陌生人照顾,不如亲妈上阵,全家放心,何况自己的工资也比不上金牌保姆,这样也算省钱了。于是,龚慧辞职回家当起了全职妈妈。
可龚慧没想到,这全职妈妈一当就是十年。十年来,一直都是龚慧独自操持着这个家,送孩子上学、买菜、做饭、洗衣、拖地……每一样都是自己安排的。她发觉辞职后的日子比上班还要累十倍。可即便如此,懂事的龚慧却从不把家务推给老人们,大事小事她都自己来,尽量让年老体弱的父母多休息。可如今自己往医院一躺,家里可要乱套了。
龚慧正着急着,丈夫路明连夜从外地赶回来。一见面,路明首先安慰妻子:“你现在安心养伤,家中的事都交给我了。”但是处理这些琐碎的家务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龚慧住在医院的第四天下午5点钟,女儿晶晶背着书包,噘着嘴走进了病房,龚慧一看女儿的眼睛红红的,脸色也不好看,忙问怎么回事。女儿边哭边揉着眼睛,“妈妈,你什么时候好起来呀,我想让你回家……”原来,路明早上送女儿上学迟到了,作业也忘带了,害得晶晶被老师批评。晶晶一边哭,一边告状:爸爸什么都不知道,早上吃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上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接我放学也不知道……听着女儿的控诉,路明无奈地挠了挠头。看着女儿消瘦的小脸,再看看丈夫手足无措的样子,龚慧一阵怒火涌上心头,都怪肇事方莽撞,给自己的家里带来了这么多的麻烦,自己一定要找肇事者讨个说法。
17天后,龚慧出院回家。她找到肇事方李军夫妇协商赔偿事宜。对方愿意赔付龚慧医疗费6282元,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2120元等损失费,共计10082元。可当龚慧提出要求赔偿误工费时,李军却振振有词地说:“你一个家庭妇女,没有任何工资收入,凭什么讨要误工费?”
李军不屑的口气激怒了龚慧,她生气地说:“我一个家庭主妇怎么了?我的时间和劳动就没有价值吗?这误工费必须给我。”可李军和给车辆做投保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误工费赔偿上坚决不肯让步。
当晚回到家,龚慧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她把心里的委屈告诉了丈夫路明。丈夫听完后,很严肃地说:“这么多年来,家里正是因为有了你的悉心料理,我才能心无旁骛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女儿才能培养得如此优秀。如果没有你的付出,我的工作势必受到影响。”丈夫搂着龚慧的肩膀,说:“老婆,我支持你要误工费,实在不行我们就上诉。”
明明有法律条文怎么会输呢
在多次和李军夫妇以及其车辆投保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交涉无果后,2014年7月24日,龚慧在丈夫的支持下,把李军夫妇以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告上了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误工费。
龚慧找到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的辛凤杰律师,委托其作为自己的人。在与辛凤杰律师的沟通中,辛凤杰向龚慧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她索赔误工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得知自己的诉求是有法律条款支持的,龚慧便与丈夫、女儿达成一致,无论最终赔付多少,都要坚持到底。
法庭上,龚慧辩说:“我虽然没有工作,但是因为我受伤导致家庭事务无法参与,需要家庭成员接替我的工作或聘请保姆来从事家庭劳务,这些损失难道不应属于误工费范畴吗?”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答辩中称,龚慧无职业,无固定收入,何来误工费一说。
最终,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审核认定,原告龚慧无职业,无固定收入,不予支持其误工费。
2014年8月1日,龚慧拿着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呆坐在沙发上。她看着自己受伤的左脚,眼泪忍不住就落下来了,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有法律条文,怎么会输呢?她对丈夫说:“作为全职妈妈,我每天需要周而复始地完成大量的工作,我们几乎没有假期和节假日。我的付出难道不应该被尊重吗?”路明认真地看着她,说:“老婆,你虽然不赚钱,但你同样为家里付出劳动、做了贡献,我的工资和获得的荣誉也都有你的一份。”
丈夫的话让龚慧颇感欣慰。不服气的龚慧告诉辛凤杰,自己要继续上诉。
在辛凤杰律师的建议下,2014年10月,倔强的龚慧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改判增加误工费3712.88元。理由是龚慧虽为全职妈妈,但具备劳动能力,受伤使其当时丧失了出外工作的可能性。
在法庭上,辛凤杰提出,一审法院认定龚慧无职业、无固定收入而不予支持误工费是错误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本案中,龚慧在交通事故事发前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但是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交通事故后丧失劳动能力,一审法院并不能因此判断龚慧就没有误工损失,而是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上诉人的误工损失。
2014年11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日的庭审后认定,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龚慧的上诉,维持原判。
龚慧没有想到讨要自己正当的权益居然如此艰难,她觉得很委屈。看着妻子气馁的样子,丈夫路明鼓励她说:“没关系,咱们继续告,理在咱这边,我不信讨不到公道。”有了丈夫的安慰,龚慧觉得踏实了很多。
别拿“全职妈妈”不当职业
龚慧讨要误工费的事引起了身边很多朋友亲人们的关注。2015年春节,龚慧和朋友们聚会。桌上大家聊起了龚慧的这场官司,女友刘敏也是一位全职妈妈,她愤怒地说:“凭什么说我们没有职业?全职妈妈不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比任何一种工作都辛苦。”刘敏告诉龚慧,“前几天,我和老公因为一件小事争吵,老公最后说了句‘你自己赚钱了再说’就出了门,当时我心里那个难受,还没地方去诉苦。”说着,她一把搂住龚慧大声地说:“龚慧,我们都支持你,你要把这个官司继续打下去,要为我们全职妈妈讨个公道,让大家知道我们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朋友的支持和鼓励,给了龚慧无限的动力。
2015年6月初,心有不甘的龚慧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可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龚慧是全职家庭主妇,一直未就业,无收入来源为由,驳回了龚慧的再审申请。
三次上庭三次败诉,律师辛凤杰也不免有些气馁了,她看着情绪激动的龚慧劝道:“要不放弃吧,就算这个案子胜诉了,也赔不了多少钱。”倔强的龚慧却摇摇头说:“我还就不信我找不回这个理。”2016年初,龚慧再度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11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焦点仍是:龚慧的误工费请求应否得到支持。在辛凤杰、张发达两位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龚慧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工作,主要从事照顾老人小孩等家庭型事务,其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使其家人无需再借助外来服务,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属于一种隐性收入,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其所承担的家务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务工收入而言,无疑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龚慧受伤后,整个家庭的收入和开支势必受到影响。因此,原判决仅以其“不能举证证明近三年从事何种行业和平均收入状况”而未支持其误工费请求,显失公平,依法应予纠正。
经过多日的辩论,12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然后根据2014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参照家庭主妇身份相近的服务业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判决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应赔偿龚慧误工损失1211.33元。
2017年4月15日,龚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我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多少钱,总共也没误多少天工,我要的不过是一个‘理’字:全职妈妈的劳动也是份职业,和其他所有工作一样不易,同样需要自我关怀和成长,她们的付出同样需要得到来自家人的肯定以及社会的认可。”
龚慧的律师辛凤杰说:“在此之前,与龚慧一样无工作的全职妈妈在遭遇意外伤害时提出赔偿误工费的少之又少,龚慧案对同类案件具有影响意义,有了先例以后,其他类似案件的审理就有了参照。”辛凤杰表示,湖北省高院对于“家务劳动属于隐性收入”的认定,其意义不仅在于替当事人讨回了公道,更在于承认了一位妻子和母亲从事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全职妈妈不断增多,龚慧案的胜诉将让更多女性受益。
(文中龚慧、辛凤杰均为真名,其他人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
责编/毕春晖
关键词: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家务劳动;价值
一、我国新《婚姻法》中关于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及缺陷
在新《婚姻法》颁布前,对如何修改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夫妻财产,学者们谈到应遵循的准则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承认妇女从事家务劳动创造价值的原则;坚持婚姻法的规范与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范相一致原则等等。立法机关经过充分酝酿、论证,采纳了学者们的上述建议,在新《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WWw..com”这是我国婚姻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承认隐性付出和投资所体现的价值,使得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尽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了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法律依据,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理念,对于切实保护在分别财产制下,从事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的财产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新的《婚姻法》中关于家务劳动价值补偿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条件过于苛刻。第一,本条的适用范围仅为婚后约定的分别财产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共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本条规定的内容当中只有当婚姻当事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各自所有即采用分别财产制,家务劳动才具有价值,才适用补偿救济;而婚后所得共同制或约定一般共同制和婚前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付出较多家务劳动补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第二,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对所有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夫妻都适用家务补偿,而只有在一方为婚姻共同体尽了较多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的情况下才可向对方请求补偿。就是说,请求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或一方协助了对方工作,即一方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奉献给了家庭或另一方,而另一方明显从婚姻中受益,如果双方都为家庭尽了义务,则不存在补偿问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尽了较多义务,我国法律没有一个具体的评价标准,实践中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第三,此种补偿并非在分别财产制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的必备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并且法律的表述是“补偿”而非赔偿。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提出补偿请求,离婚是否实行经济补偿,取决于离婚当事人自己的请求,法律虽然制定了家务补偿制度,但并不强制适用,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习俗形成的“同财共居”普遍得到了认可,长期以来实行分别财产制的程度比较低,还不到5%,这三个条件在目前情况下,实际上限制了很多对家庭作出较多贡献的一方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
二、家务劳动价值确认及补偿的国际比较
对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在我国虽是新《婚姻法》颁布后才谈及的话语权,但在国际上其他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早就对家务劳动价值有所体现。1963年美国民事和政治权利委员会就妇女地位向总统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提出,婚姻是一种合伙关系,每个配偶都作了不同但同样重要的贡献。家务劳动在商品交换社会中,对社会而言无经济价值,但对家庭而言是有经济价值的。妻子通过家务劳动、子女抚养而对婚姻的贡献,与丈夫维持家计扶养家庭成员有同等的价值。因此,如果在分割婚姻财产时实行均等分割将导致结果不公平,法院可以以公平原则代替均等原则;俄罗斯也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承担家务劳动多少,是分割共同财产时的考虑因素。
1960年,日本的学者矶野富士教授在《妇女解放的论述》一文中提出,家务劳动不仅有用,而且有生产价值。他认为,是否承认家务劳动价值,关系到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只要承认妻子具有独立的人格,则妻子应当对于自己的劳动;有要求相当报酬的权利。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手段,当然产生价值。此价值构成劳动力即商品价值之一部分,家庭主妇可以从丈夫的职业所得中要求因家务劳动所附加的价值部分护.英国的关于婚姻及离婚的王室委员会在其报告的第九编“夫妻间财产上诸权利”的一般考虑事项中提出,婚姻为夫妻平等运作的合伙,妻子要通过家事之照料、子女之养育而对其共同事业的贡献,与夫之维持家计、扶养家庭具有同等价值。咚燕国还通过不断修正《已婚妇女财产法》补正分别财产制的不足。1970年的《婚姻诉讼程序及财产法)第5条规定法院于离婚判决而决定财产转移时,应考虑家事劳动之贡献;德国以剩余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使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剩余或剩余较少的一方请求剩余差额半数的债权;瑞士民法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为夫妻他方财产的取得、财产的增值和财产的维持作出了贡献而未给予适当的补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之日尚存在财产增值的,夫妻一方有权对其所做的贡献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1969年苏俄的《婚姻家族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夫妻一方从事家事及育儿或有相当之理由无法取得独立工资时,对于有形财产行使平等权利。
我国台湾地区在“民法”亲属编修正之前,对于家庭内之劳动并未予以适当之评价,因此,于联合制之下,夫在外工作所得之报酬,属于夫,而妻专心于家庭内从事种种劳动,却一无所有。为了弥补此不合理之现象,立法者乃从德国导人剩余分配之制度,给予家庭主妇对于夫之剩余财产,有12的分配请求权。从此,家务劳动获得评价。
可见,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及经济补偿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已成为世界之共识,我国要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的基本细胞组织家庭要予以高度重视,重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不能因夫妻财产制的不同而得到补偿的法律后果不同。
三、完善我国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分别财产制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对付出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给予补偿,是对夫妻所从事的家务劳动给予正确评价的必然要求。家务劳动是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为满足家庭成员生活需要所从事的劳动,包括抚养子女、照料老人、洗衣服做饭等,口这些家务劳动是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从而间接地增加了家庭财富。基于此,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对分别财产制中付出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实行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基本上调整了夫妻在分别财产制中家务劳动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经济补偿过于笼统,第一,对于如何认定在家务劳动上的“较多”,实践中,在哪种情况下才算“较多”,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致使司法实践中的补偿都是不了了之;第二,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人的个体受多元化思想的影响,每个个体都是有理性的经济人,一旦婚姻终止,一方不顾夫妻感情,反目为仇,故意隐瞒财产,逃避对付出较多一方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没有强制措施;第三,对一方在另一方协助下获得的无形资本如文凭、资格证书和某种谋生技能等,并未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确认。为此,国家应根据我国现代的家庭模式,借鉴外国和海外一些地区的经验,承认从事家务劳动的社会经济价值,制定分别财产制中,家务劳动补偿价值的最低标准和逃避补偿的制裁方式。
(二)增加共同财产制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一些学者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将夫妻视为一个整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一方或双方的收人,也不论一方收人多或一方收人少,一方有收人或一方没有收人,双方都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因此,如果一方因从事家务劳动多而收人少或完全没有收人,而无论对方有多少收人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在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这就包含了另一方在操持家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工作以及情感支持等方面的投人,也就确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这实际上也是对从事家务劳动多的一方的一种补偿,为从事家务劳动一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无须再另行规定。但实则不然,夫妻共同财产制并没有解决家务劳动价值问题。众所周知,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将夫妻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至婚姻关系终止时分割。根据其范围,共同财产可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和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多种形式。乓事实上,这种均等分割仍然保护不了处于弱势一方在家务上多尽义务应得的补偿。因为在任何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家庭这个小社会也不另外,因经济大权掌握在挣钱人手中,从事家务一方在家里无经济掌控权就决定其在家庭中无决定权,一旦因某种原因婚姻解体,少做或不做家务劳动一方有可能在离婚时极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应归夫妻共有的财产,以致达到使对方无法获得财产的目的,而从事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因无法举证,很难获取应得的财产。同时,因各个家庭经济状况不同,从事家务劳动的类型也有所不同。一种类型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丈夫在外面创业挣钱,妻子在家抚养儿女、赡养老人,即纯家庭主妇型,这种情况如果丈夫提出离婚,按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里,夫妻中任何一方无论是以财产形式尽义务,还是以劳动形式尽义务,用于尽义务的财产或劳动都为夫妻共有,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无疑也是得到了法律的承认;第二种类型是白手起家的夫妻型家庭,面对激烈的竞争,为了养家糊口和增强个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夫妻协商通过职业培训(如读研究生、博士或学习一门专业技术)作为改善境况的一条道路,而对这种白手起家的家庭来说,没有一定的家底,夫妻双方同时深造是不现实的,按照
(三)车重价值规律,制定家务劳动价值评估体系
按照劳动价值理论的观点,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都是人类一般劳动的耗费,都能创造价值。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的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切他还谈到:“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决定,……。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耗费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支出增多,收人也增多。
一、厨具影视广告中女性形象的分类
巴西著名的社会传播学者克劳迪•劳斯•艾克威德(ClaudiaRosaAcevedo)在对巴西公共出版物上的广告所塑造的女性形象研究中,从市场营销和广告文化角度把广告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分为三类:被禁锢的女性形象(StereotypePortrayals)、理想化的女性形象(IdealizedPortrayals)和多元化的女性形象(PluralPortrayals)。
(一)被禁锢的女性形象
在艾克威德的研究中,把在广告中处于从属地位、穿着暴露、没有理性的、依赖男性的、肤浅的等女性形象归类为广告塑造的被禁锢的女性形象。
(1)贤妻良母型
贤妻良母型的女性是广告中将女性角色限定在妻子和母亲这两种类型的女性形象,这类女性甚少与职场挂钩,几乎演绎的就是全职的家庭主妇。在方太厨具一则经典的广告中,婆婆和儿媳妇一起在厨房忙着做饭,儿媳端着菜上饭桌,婆婆和老公都露出赞赏的神色。广告中婆婆说话的口吻和内容向受众暗示出她在厨房工作的时间之长,而广告中的男性角色是在所有饭菜都准备完成后才出现在餐桌旁。这一老一少的女性,把女性的从嫁为人妇到成为人母的活动空间都限制在了家庭中,角色也被界定在妻子和母亲方面。
(2)花瓶型
花瓶型的女性是广告中将女性的价值限定在女性的外在如容貌、年龄、发型、身材上的女性类型。这类女性热衷于追求浮华的时尚和物质享受。在万喜厨具广告中,给观众最深印象的似乎只有李冰冰的优雅气质、姣好面容、纤纤玉手和柔柔细语。此种类型的广告主要是借女主角的名气、美丽的容貌以及动听的声音来推销产品。女性的价值被限定在外在,而女性的内在被忽略。(3)男性的附庸品型男性的附庸品型是广告中与男性的关系被界定在被动的位置的女性。只有具有美丽的外表、温顺的性格、性感的女性,才可以得到男性的肯定。女性的价值大小由男性决定。在林心如代言的好太太厨具广告中提出的“选择好太太,品味好生活”,意味着“好太太”的选择权在男性的手里,即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品。广告中将“好厨房”和“好太太”并列提出,意指好太太是依附于厨房产生的,打理好厨房的女性才是丈夫的好太太,在这则广告中女性的价值依赖于丈夫对自己的判断。
(二)理想化的女性形象
在艾克威德的研究中,把身体和心智状态完美的女性归类为理想化的女性形象。韩国的HAUZEN品牌的厨具广告中,穿着短款晚礼服的韩星李多海几乎拥有理想女性的所有特点:皮肤白皙、年轻、美丽、整洁、身材出众,且不费吹灰之力就做了一桌大厨级的精美小菜,几乎兼具了韩国传统女性的美好品德,同时又散发着现代女性的气息,这样完美的形象几近理想化。
(三)多元化的女性形象
艾克威德把独立的,不依赖于男性的,能在母亲、专家和妻子三个角色之间游走自如的、高收入的、权威的和专业的女性归类为多元化的女性形象,她们和家人共同承担家务。华帝厨具的“感受创意生活篇”广告中,女主角拿着报纸坐在沙发上看,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是女主角的丈夫,男声旁白:“创意生活就是有一天男人乐于做饭”,男主角微笑的脸庞暗示这位丈夫是乐于做饭的。在这则广告中,男性作为家庭的成员也开始分担厨房的家务,女性可以悠闲地看着报纸,并能轻松地在妻子、媳妇、母亲和自我实现之间取得平衡。
二、厨具影视广告中女性形象的意义内涵
厨具影视广告的制作者通过各种设计元素整合,设计出符合广告传播目的的女性形象传达给受众。台湾著名的传播学者张锦华认为讯息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解析它的意义内涵:第一层,表面意涵一讯息的表面意义。通常不受社会文化差异的影响。第二层,社会迷思一社会文化所斌予的符号意义。第三层,意识形态一隐藏在每个迷思后面的权力结构。
(一)厨具影视广告中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
厨具影视广告中的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就是厨具影视广告中女性形象的设计直接传达给受众的视觉信息。
1.被禁锢的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厨具影视广告中被禁锢的女性形象主要以家庭主妇、依附男性的、穿着暴露、感性的和肤浅的形象出现。在早期的广告中,厨具影视广告中被禁锢的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一般表现为女性家庭主妇。
2.理想化的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厨具影视广告中理想化的女性形象主要以具有白皙肤色,完美身段和高贵的身份等特点的女性形象。西方以金发碧眼的白种女性为理想的女性形象,在东方,各个种族在外貌l二没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社会中高阶层人群的特点,即有身份的人群。在方太厨具“早晨篇”广告中,女主角就是东方人眼中的理想化女性形象。女主角的服装是在中国古代服装的样式上改良而创作的具有简约风格的设计,古典又不失现代;女主角用精致的茶具煮茶、泡茶、饮茶的行为设计暗示了女主角属于有身份又懂得享受的人。这样的女性不仅具有东方女性的完美外66形,而且具有东方女性的传统美德。
3.多元化的女性形象的表面意涵厨具影视广告中多元化的女性形象主要是指那些广告中表现出独立、不依赖于男性或者在专业领域权威的、高收入的,能处理好母亲、妻子和专家三个角色平衡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的表面意涵就是穿着不暴露的服装,家人和自己共同承担家务,孩子不淘气,婆婆欣赏自己,拥有最新的资讯等。
(二)厨具影视广告中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
社会迷思是社会文化所斌予的符号意义,是潜在的意指,或者说是隐含的意义。而广告作为一种高度集中的传播形式,在极为短暂的时间里,需要有效传达讯息,因此就十分依赖于对符号隐含义(社会迷思)功效的成功探索。④
1.被禁锢的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厨具影视广告中的被禁锢的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就是当广告中的女性穿着围裙时,受众意识到广告中的这位女性应该是贤淑的家庭主妇;当广告中的女性穿着暴露的服装或者做出性的动作时,受众就会意识到广告中的这位女性应是男性的,被欣赏或者嘲弄的花瓶。
2.理想化的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厨具影视广告中理想化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就是当广告中的女性具有靓丽的头发、完美的身材、姣好的面容等这些完美的身体条件,在广告中演绎类似于品茶的这些带有中产阶级色彩的角色行为设计,受众就会意识到她们是最符合男性标准的女性。
3.多元化的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厨具影视广告中多元化的女性形象的社会迷思是当广告中的女性戴着眼镜、穿着白大褂,在使用尖端的仪器设备或者在主持一场重要的会议时,受众会意识到广告中的女性是专业的,高收入的或者是该领域的权威;或者广告中的女性在休息而男性在劳动,或者男性和女性共同承担家务,受众会意识到广告中的女性在家庭中属于和丈夫平等的地位。
对于计划创业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想要实践这一想法,而是是否已将这一想法经过深思熟虑上升到经营理念。例如,开发一条可以穿高跟鞋登富士山的路径,然后设法从中找到与此相关的创业契机,这仅仅是想法,不是经营理念。在富士山登山道上开发出一条轮椅专用道,然后拓展与此相关的经营理念虽然有趣,但也并不具备非此人莫属的独特价值。当市场竞争出现时,它既无竞争优势,也不具备与业界同行构成差异的要素,只有靠降价来保持优势,最终会精疲力竭以破产告终。
做生意必须有经营理念
短期内在市场份额上占据顶峰并非难事,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压低价格。降价会带动销售量扩大,使市场占有率瞬间到达顶峰。但依靠降价吸引顾客只是暂时现象,如果不能始终保持领先,就会在日后竞争中遭到失败,毫无利润可言。
几年前,胜腾公司因为提供低价机票、出租车及饭店服务,迅速网罗了6000万会员。每个会员每年缴纳会费48美元,立时有了超过250亿美元的会费收入。其后,城市漫游公司、微软集团旗下的Expedia公司相继出现,并推出免收会费的会员制服务。不到一年,胜腾的6000万会员就全无踪影。现在,胜腾已沦落成一个靠给企业搬家才能赚上可怜的几美元的小公司。
如果无法将想法提升为经营理念,让他人无法模仿,就会像胜腾一样,最初的想法连同自己的客户都会被后起之秀轻而易举地掠夺一空。所谓经营理念,是指成功的“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你必须做到,当你实施计划时他人无从模仿,在扣除成本后对所付出的劳动能保持财务的收支平衡,也就是说,这必须是一个能获得利润的经营计划。没有经营理念作基础的生意就不叫经营,至多就是一种实验,甚至是一场游戏。
亚马逊能否持续领先
让我们以电子商务先驱者亚马逊为例,看看它是否具备成功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亚马逊目前虽然掌握着高点击率,不排除它可以将此状态保持下去的可能,但若将商业竞争比作马拉松长跑的话,这家公司的未来依然没有清晰的答案。
亚马逊在两年半里实现了从零到1000亿日元的销售额,发展速度令人咋舌。但这1000亿日元销售额中就有600亿日元亏损,因为不把销售额的25%投到广告中去,或者取消30%的价格优惠的话,顾客将在瞬间减少。
即使停止30%的优惠服务,也只能挽回300亿日元损失。300亿日元正好相当于投放广告宣传的费用。亚马逊如果停止广告宣传并取消优惠措施的话,其结果可想而知。
以前在亚马逊消费的顾客,目前已开始移向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巴诺。巴诺虽做不到优惠30%,但从收益来看,优惠15%是没有问题的。总之,亚马逊的顾客迟早会在某一瞬间追随巴诺而去。
于是,针对自己究竟能把价格压到什么程度,顾客是否会弃己而去等疑问,亚马逊创业者杰夫•贝佐斯做了一场实验。原本他只想降价2%,却降到28%;原计划降5%,实际却降到25%。可是这样的实验刚开始不久,就被敏锐的顾客看穿,因而遭到来自公平交易法的制约。
美国《罗宾森•帕特曼法案》规定,同种商品不能以不同价格出售,如果有正当理由当属例外。如果顾客一次性购买100册书,减免邮费是可以接受的。但毫无因由地这家公司打折25%,那家公司则打折28%的促销做法就是违法行为。
贝佐斯为什么要把实验扩大到几乎触犯法律的程度?是因为他想知道,在提价1%的情况下会丧失多少顾客,相反在降价5%时又能获得多少顾客。这种顾客数量随价格每上下浮动1%而增减的现象叫做“弹性价值”,他想要知道的就是这个数值。可见,他进行的是一场旨在改善自己企业素质必不可少的危险实验。
如何抵御业界同行
为避免遭遇胜腾式失败,企业必须作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准备。当类似自己的公司出现在竞争市场时,做到以下2点可以自我防护:
首先是以他人不可比拟的速度跑在前面。一个领先于他人20公里的人,只要能始终保持这个速度,就一定能以冠军到达终点。思科公司总裁兼CEO约翰•钱伯斯认为,时展的速度已变得如同犬龄概念一般,狗的1年相当于人的7年,所以他把1年看作7年。搞经营需要有速度意识,一味埋头工作已经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变化。但速度这东西如同双刃剑,带有巨大风险。如果平时没有充分训练的话,恐怕在到达终点之前就会因为体力殆尽而一落千丈。因此,要在把握好自己根基的同时逐渐提高发展速度。
另一个力求与业界同行拉开差距的重要条件,就是具备非己莫属的优势。可以通过获得客户源来实现,也可以利用技术专利来保护自己,或者掌握他人无法模仿的经验诀窍等,此外还有技术差距和顾客源等因素。亚马逊就没能在客户源方面实现差距化。顾客为什么去亚马逊买书?理由很简单,因为便宜,并非是顾客与亚马逊之间产生了亲密感。胜腾推销优惠机票失败的原因与亚马逊一样,因为商品自身不具备任何差距要素。
现在网络提供的商品服务,几乎只限于不受场所和消费角色限制的商品交易;凡是需要详细商品说明或专家顾问协助的,均备受冷落。网上购物时,顾客无需对提供商品的服务商抱忠诚态度,未来前景就只有靠价格竞争。
而我所说的,能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差异化,需要顾客对你的公司产生信赖感,觉得只有到这家公司咨询才会有益。
为调查清楚网络购物无法普及的原因,我们于1999年在九州地区以600名家庭主妇为对象进行了实验。将电脑免费租借给她们,请她们在网络上做购物尝试。结论是,网络消费形式不能满足主妇们在超市购物时可以轻易获得的购买需要。
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一是从网络发出订货要求到得到回应,需要长达40秒以上的时间;其二,日本的家庭主妇,尤其是那些要照顾小孩的主妇,大多数都在晚上11点左右开始上网,而这时网速很慢;其三是网络商品大多是低价小商品,无法用信用卡付款。
网上购物还有很多其他缺陷,指定某类商品然后再点击就是一个。比如,主妇们想做鸡素烧,网络上只有魔芋丝、牛肉、葱、豆腐等分类项目,可主妇们却只知道键入鸡素烧这个词,根本找不到这些材料。如果设计成“鸡素烧包装”列在菜单上就会方便得多,遗憾的是网络服务尚未达到这种程度,因为网络数据库是一种范畴化的理论构造。
等主妇们百般周折终于找到食品栏,转念又想买醋――尽管醋和鸡素烧毫不相关。她们在超市购物时往往先到超市中间位置选牛肉,接着到入口处选蔬菜,再走到里面选醋,然后再回到入口处选豆腐,这种移动毫无规则。网上购物时,她们仍然使用这种移动方式。主妇们在超市购物时,平均一次购买12至18种商品。网络购物时,如果一种商品需要4分钟,12种商品就要48分钟,还不如直接到超市更方便。
我们对于几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商场也进行了调查,情况同样不理想。
要形成差异化经营,必须做到能解答并解除消费者的烦恼,或者有自己的独特内容使消费者受益,从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家居网络公司的实践值得借鉴。
把商品目录发放到各个家庭,然后等待顾客电话订货,营业时间延长到深夜12点,接到订单后次日即将商品送货上门。对于主妇们来说,虽然网络购物不吸引她们,但商品目录却是有魅力的东西。他们开发出一个语音应答系统,只要拿起商品目录给服务中心拨通电话,按目录说出自己要买的商品号码,按“#”字键,就能顺利完成购买行为。订货结束后,电话会自动提醒顾客“总共费用是多少,请问什么时候送到才好?”,付款方式跟支付各种公共费用一样,月末在银行自动划账。
接着,为提高语音应答系统性能,他们又增添了只有一般条形码1/30大小的微型条形码,几乎完全不影响商品目录的阅读。然后在电脑USB接口或串行端口装上微型条形码读取装置。刚开始时,这项装置需要5万多日元,但进入大量生产后,现在每月只需100日元租借费即可安装使用。只要把商品目录上的微型条形码对着这个读取装置照一下,该商品就会出现在电脑显示器上。实验结果是,一个主妇购买10种商品只需1分钟时间,即使种类多达18项也可以在2分钟之内结束。由于主妇们不善于操作键盘和光标,为了博得她们的欢心,还进一步开发出一种语音辨别系统。
的网上购物系统中,使用了总共12项专利。这是个非常灵活的系统,谁也模仿不到。仅靠这些技术实力就足以使它与其他竞争对象拉开距离,构成差异化。
关键词:女性;旅游动机;消费行为特点
一、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女性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外出度假和公务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对于竞争日趋激烈的旅游市场来说,女性旅游市场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源市场,要想得到这块极具诱惑力的"蛋糕",就应该从了解女性游客旅游动机、旅游消费行为的特点入手,从而开发出适合女性游客的旅游产品。
二、 限制女性外出旅游的因素
1.安全。现代女性,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已经变得相当独立。但是,女性天生比男性柔弱,在心理上也比较感性,当处在陌生环境中时,女性比较容易没有安全感。大多数的女性外出时曾遭受过性骚扰、抢劫、盗窃,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女性也更易成为受害者。所以,安全问题成为女性外出旅游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
2.家庭。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耕女织的说法,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不仅要照顾好家人的身体健康,还要顾及柴米油盐酱醋茶等问题,把家里打理得井然有序是女人认为很值得自豪的事情。但是,因为家庭的诸多琐事,女性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出游。缺少了闲暇时间这一必要条件,家庭这一因素阻碍了女性外出旅游。
3.费用。目前,世界各国存在一个相似的问题,女性的工资比男性的工资低,这是由于女性习惯性地低估自己的价值,认为自己的这种弱势地位是理所当然的,而很少有人会去质问,为什么干相同的工作,得到的薪酬却比男同事低。虽然现代女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独立,不再是全职的家庭主妇,但是普遍女性的收入低于男性,也是限制女性旅游消费能力的一个因素。
除了安全、家庭、费用这三个因素外,由于旅游中有很多不可预料的情况,比如交通或者住宿方面的问题,以及很多中年女性由于过度操劳而引起身体健康的问题,都是限制女性外出旅游的因素。
三、女性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分析
1.主要的旅游动机。女性虽然还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其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递减。因而,摆脱了繁重的家务,女性拥有越来越多的闲暇时间,加之经济的独立,使女性产生了旅游消费的需求。女性的旅游动机主要有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购物、探亲访友以及商务、学术交流或培训等等,还包括交友、探险以及宗教朝拜等等的旅游动机。
2.不同女性特征下的旅游动机
(1)不同年龄的女性。不同年龄的人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同所扮演的生活角色不同,社会化的程度也有差异,因而在心理和行为层面有很多区别。
青年女性一般是在校学生或者刚刚工作,时间相对宽裕,没有家庭负担。这些人旅游动机强烈,且她们年轻又充满活力,好奇心强,但这些人经济收入有限,其旅游动机多是观光游览、探险等。
中年女性在生活中得扮演上班族、家庭主妇、好太太、甚至是好妈妈的多重角色,她们一方面通过旅游来暂时逃离现实、放松身心、减轻压力。另一方面这些女性追求时髦,讲究时尚,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她们尤其喜欢购买昂贵的奢侈物品来提高自己的生活品位,并想赢得别人的羡慕与尊重。在旅游动机上,中年女性除了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放松身心外,购物的旅游动机明显高于其他各群组的女性。
老年女性旅游者正处于更年期阶段,她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家庭生命周期来看,更年期女性正值家庭的“空巢”阶段,闲暇时间充裕。从经济上看,经过年青时期的奋斗,事业已获得一定成功,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另外,孩子的独立也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可自由支配收入较多。“空巢”家庭中的母亲没有了孩子的束缚,偶尔想摆脱家务劳动外出散散心也成为可能的事情。旅游动机也主要是以休闲度假、强身健体为目的,尤其是强身健体的愿望比其他各群组要强烈得多。
(2)不同收入的女性。收入不同的人,旅游动机水平差异非常显著,收入越高,旅游动机水平也越高。旅游动机来源于旅游需要,已经产生的旅游需要,要转化为旅游动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个人收入水平就是其中的一个。收入水平不同,人们的旅游支付能力也不同,从而产生水平高低不同的旅游动机。青年女性由于大多是学生或者刚参加工作,收入一般是无收入或低收入。她们的旅游动机主要是集中在观光、知识、新鲜、经济上,而高收入的女性则更多的是追求品位、时尚、声望。
(3)不同职业的女性 。不同职业女性,旅游动机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因为不同职业的人,在工作性质和经济收入方面差异很大,从而他们具有不同水平的旅游动机。如从事某些职业的人,工作性质要求他们经常出差,工作和旅游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他们要经常到各地进行商务活动或参加各种会议,旅游的机会和经历较多,因此,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有更高水平的旅游动机。再如从事教育工作的,平时时间要求紧,他们的旅游动机水平相应就较低、出游时间也较多选择在暑假和寒假。
四、 女性旅游消费行为的特点
1.注重安全性。受身体素质、体力等方面的限制,女性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对安全方面的考虑比较多,对于提供专项安全服务的旅游产品,他们尤其感兴趣。在我国,有相当多的传统女性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特点,陌生的旅游环境、混乱的社会治安等安全问题都会让她们减少出游的欲望,所以这部分女性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偏向于以团体的形式出游以增加旅行途中的安全系数。当然,也有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思想开放的年轻女性比较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旅游项目,多以自助游和自驾游的方式出行。
2.注重细节。女性在旅游前期会做很多的准备工作,就算是参加旅游团,男性一般会认为是没有必要或者很麻烦,但是对于女性旅游者来说,处理这些事情本来就是旅游的一部分,是一种乐趣。她们会考虑到旅游过程中会遭遇的种种情况,希望不要出任何问题,甚至是让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尽可能的收获一次完美的旅行。
3.热衷购物,精打细算。购物对每个年龄阶段的女性来说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于收入较高的职业女性来说更是如此。在购买时“货比三家”,挑剔、细致、耐心,在开支上精打细算,是女性消费的典型特征。在旅游途中,尽管女性的购物次数要远远的多于男性,但在消费金额上却一直低于男性。传统的中国女性都比较节俭、因此,他们在购买旅游项目上往往精打细算,对物美价廉的产品有着浓厚兴趣。在旅游产品的购买过程中又要“货比三家”,经过反复比较之后才决定购买既经济又实惠的产品。
4.从众心理。女性喜欢群聚、爱好虚荣、喜欢攀比,她们非常关注自己周围的同事、朋友的生活方式,从众心理强,购买决策易受相关群体的影响。她们选择旅游目的地时,总是习惯性的把相关群体去过或曾经介绍过的景点作为自己的旅游目的地。一方面,她们认为相关群体的亲身经历或介绍值得信赖,购买这样的产品可以降低她们的购买风险;另一方面,她们希望购买与之相关相类似的商品,获得心理上和地位上的平衡。
五、 结论和建议
1.结论。尽管女性旅游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其开发仍然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针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量身定做的女性旅游产品并不多,旅游企业应该重视这一片细分市场,充分的发挥其潜力。
2.建议。
(1)产品策略 。女性在不同年龄阶段,对旅游的需求侧重点各有不同,旅游企业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开发出能迎合她们需求的产品。如青年女性,浪漫、精力充沛、喜欢交朋结友,可推出浪漫之旅、交朋结友女性旅游专线;中年女性,年轻,家庭负担较重,孩子小,不能远距离旅行,可设计市内一日游、周边二日游旅游线路供她们选择,可为他们设计海滨度假游、温泉游、森林有氧游、欢乐购物游和瑜伽等女性化的美容健身旅游产品;老年女性可推出符合老年人的心愿和怀旧情愫的健康产品如生态游、红色旅游以及各种庙会、朝拜游活动等。
(2)价格策略 。价格是影响女性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旅游企业应抓住女性对价格敏感这一心理,制定出灵活的价格策略。首先,用低价位的旅游产品吸引传统女性。一般的女性对价格都非常敏感,购物时“物美价廉”是其基本要求。其次,用高价位的的产品迎合虚荣心理较强的女性。很多女性都有着很强的攀比心理,她们认为通过自己所购买产品的价格,可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文化修养等。
(3)促销策略。首先,利用电视、广播、杂志等广告媒体把旅游产品的相关信息提前传达给消费者,以影响其购买决策。其次,进行情感促销。女性比男性感性化,一旦对某种产品产生感情,便会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它的忠实顾客,因此,要以高质量的服务,耐心周到的讲解,人性化、女性化的服务设施给女性以人文关怀,引起他们的共鸣。最后,用折扣吸引女性顾客的注意。女性多为经济性消费者,价格需求弹性较大。很多女性会因打折或降价的刺激而购买不需要或不打算购买的商品。因此,企业可以灵活的运用数量折扣或季节折扣等折扣促销方式刺激女性旅游者的购买行为。
(4)品牌策略。品牌消费就是女性经常使用的手段,她们购买名牌,追逐时尚商品,主要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她们认同名牌产品的符号价值,并乐于购买其中所蕴涵的符号价值。所以旅游企业一旦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市场后,既要进行产品定位,也要进行品牌形象定位。只有让品牌形象在目标顾客心中产生共鸣,才能获得他们的认同。品牌建设并非简单的对企业的正面宣传,必须循序渐进、由内至外。企业通过对自身内部资源的梳理和整合,使之形成竞争力,而后通过品牌管理的战略和手段,逐渐树立起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5)服务策略。女性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对于产品质量的关注并不只集中在饮食、住宿、交通和购物等方面,她们更多关注的是舒适程度以及能否得到细致周到的照顾,所以在旅途中营造一种亲切、友好、互帮互助的旅游氛围,对于女性旅游者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女性旅游者出游,考虑最多的就是安全问题,导游在服务过程中要力求给予女性顾客一种安全、稳当的感觉。尽量安排成熟、稳重、经验丰富的男性导游去带女性团队,让她们在心理上有一种安全感。女性游客入住酒店,如果酒店本来就有女性楼层或者无烟楼层,要尽量安排她们在这样的楼层;如果没有女性楼层,一定要尽量将团友安排在同一楼层,便于她们串门和相互照顾。
参考文献:
[1]谷金明.女性旅游消费行为特征分析.沿海企业与科技,2010,08.
[2]蔡洁,赵毅.国内女性游客旅游消费行为实证研究——以重庆旅游目的地为例[J].旅游科学,2005,19(2).
[3]蔡文.关于现代女性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5,19(8).
[4]邓敏,李丰生.中国女性旅游消费市场初探[J].社会科学家,2003,(6).
[5]范向丽,郑向敏.女性旅游者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7,3(22).
关键词:多丽丝・莱辛 《天黑前的夏天》 房子 空间隐喻
一、莱辛及其作品
多丽丝・莱辛是当今英国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继伍尔夫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天黑前的夏天》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凯特・布朗的中产阶级家庭主妇在她45岁那年夏天的经历。结婚25年以来,她如天使般照顾着丈夫和四个孩子的生活起居,将自己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家人和家庭上,无怨无悔,乐在其中。在她看来自己是“家庭温暖的中心,就像一个蚁王所发出的看不见的独特光芒”[1]。渐渐地,孩子们都长大独立起来了。直到这个夏天,她的丈夫和几个孩子都计划要外出旅行去,而她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人。她的丈夫在没有和她提前商量的情况将家里的房子出租,迫使凯特开始她的夏日之旅:最初在国际食品组织做临时翻译,很快被提拔去负责另一个会议的组织工作。结束工作后,她接受了美国小伙子杰弗里的邀请一起前往西班牙旅游。旅游中途她独自返回伦敦。由于家里的房子还在外租,她只好暂住酒店。一场大病之后,她搬到了一家地下公寓,认识了同住的名叫莫琳的女孩。直到九月底,家里房子租期结束,凯特才最终返回家中。
《天黑前的夏天》篇幅不长,内容简洁。但它以独特的眼光审视中年女性的精神危机,被《纽约时报》誉为“继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之后最好的小说”。列斐伏尔说:“空间具有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属性,它实际上是充满了各种意识形态的产物”[2]。房子这个空间意象早已不局限为一个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而是个体社会空间的载体。房子如同一个“容器”,人物丰富的情感和深刻的思想投射其中,读者可以透过房子来观察世界和体味人生。本文通过分析“自己家的房子”、“酒店的房间”和“地下公寓”这三个空间意象,揭示中年女性的生存现状,进而探究现代社会女性的精神空间和生存空间以及如何化解女性所面对的生存困境和精神危机。
二、自己家的房子
在所有的房子中,自己家的房子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房子。它不仅是居住的地方,也是家庭成员在一起生活成长的空间,承载着家人的记忆。相较于男性,大多数的女性都把家庭放在首要的位置。在家庭事务上,女性也会承担得更多。因此,“自己家的房子”对于女性而言是生活婚姻中的一部分,是自己的领地。“这个花园,这个她精心照料了二十多年的花园,一个旖旎美丽的英式花园,好像未经人工修整,而自主选择长成了草坪、百合丛、玫瑰带和药草区。一年四季,鸟鸣婉转,微风轻拂。没有一方泥土凯特不熟悉,没有一方泥土不是人工堆积而成的――当然,离不开蚯蚓和霜冻的鼎力相助”[1]。莱辛对凯特家的花园进行了细致的描写。花园是家的一部分,也是唯一开放在公共面前的空间。花园收拾布置的好坏直接影响外界对家里内部空间的评价。从对花园的描写中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出凯特为自家的花园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凯特和丈夫结婚25年以来,专心在家里相夫教子,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把家里的上上下下都安排得有条不紊,包括花园的设计和修理。花园中的各种意象也显示出凯特家庭的温馨和谐。花园以及她家的大房子超出了现实能指,充满了象征意义。凯特对花园对房子精心料理二十多年,实际上是对家里成员照顾了二十多年。不知不觉中,四个孩子也各自独立起来,就好像草坪、百合丛、玫瑰带和药草区。实际上在英国,花园的形象代表家庭的阶级地位,凯特将花园整理得宛若天成,一方面让家人赏心悦目,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另一方面也是在维护丈夫和家庭的地位和形象。现在她家的房子变成了“家人的大本营,孩子们学校放假了,回来住一住;或者去往哪里的途中,转回家待上一天或一周”[1]。不过即使是这样,凯特还是“盼望那个日子快点儿到来,不只是希望家中济济一堂,还盼望能够露一露理家的本领”[1]。其实家务劳动本来是最压榨女性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可在凯特眼中这是向家人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可是即使是“自己的房子”,这个凯特生活中最重要的场所的支配权却也并非掌握在她的手中。这个夏天,丈夫和孩子们都要出去旅行或工作,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让凯特突然觉得自己成了可有可无的人。丈夫通知性地告诉凯特他要把房子租出去,更加剧了凯特的失落感,“她感觉怪怪的,好像身上温暖的蔽体之衣被人剥光,如同一只待宰的牲畜”[1]。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关系中,女性总是处于劣势的位置。表面上看,凯特和丈夫关系平等,什么事情都会商量讨论。实际上,自己如同“取自衣物陈列架上的衣服”[1],即便是房子的事,她的意见也会被丈夫晾在一边。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真实的不平等,这样的现象即使在当前社会也处处可见:各个领域的领导层中女性的比例明显低于男性;男女同工不同酬等。“家既是男性压迫女性的空间场所,又是女性反抗男性压迫的空间场所”[3],但迈克尔近似驱逐地剥夺了凯特在家的权利,迫使凯特也踏上了她的夏日之旅。这次旅行不是为了游玩,而是要去寻找其他像自己的房子那样的新的空间。
三、酒店的房间
凯特的夏日之旅是从国际食品组织开始的。她先做了几天葡萄牙语的同声翻译,然后又做了一个月的国际会议组织工作。在这期间,凯特住在酒店,她描述自己所住的房间:“比她家的大房子,比萝丝家的房子都要好,他俩的房子到处都塞得满满的,随便哪个物件都有来头,都有说法,都是家里这个人或那个人的,都是宝贝,都很重要。而这间小盒子似的屋子,里面只有一床、一椅、一厨、一镜――对,这就是她的选择,如果她能够选择……”[1]。凯特所想选择的就是像宾馆的房间一样,简简单单,有基本的配套设施,关键这个房间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没有别人的东西夹杂进来。
莱辛的另外一部作品《到十九号房间》,是她短篇小说中的精品。女主人公苏珊放弃“宽敞的白色房子,广阔的花园”,选择了一家廉价旅店的一个普通客房的第十九号房间,并且在那里通过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实上,没有了那个空间,我也就不存在了”[4]。这个房间早已超出了一个建筑意象,而象征了苏珊的精神空间。法国符号学家、女权主义批评家克里斯蒂娃最先提出了互文性:“任何作品的文本都像许多行文的镶嵌品那样构成,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5]。仔细阅读可以发现,无论是凯特在酒店的房间还是苏珊的第十九号房间,都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屋子》构成互文。在《一间自己的屋子》中,伍尔夫指出“假如妇女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有维持生计的收入保障,命运就会迥然不同。因此只有获得了这两个最基本的条件,女性才能确保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对立地位,才有可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6]。莱辛也主张女性应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不被外界和家人所打扰。但她并不认为家庭和自我空间相冲突,这一点在凯特离开她的情人,独自住在伦敦一家酒店时对房间的描写中可以反映出来――“凯特躺在一个跟她家最小卧室一般大小的房间里。房间的布局像一个工具箱。她睡的那张单人床跟她和丈夫早年同床共寝的床铺一样大……”[1]。在经历了一段不协调的婚外情之后,凯特更加想念她的家庭。此时酒店的房间在她的眼中像一个工具箱,虽然没有乱七八糟多余的东西,但也不能给人带来活力,没有情感,只是一个用来暂住的地方罢了。她不禁联想到自己家的房间和床铺,那是承载自己二十多年记忆的空间。暗示了在夏天结束时,凯特会选择回归家庭。
四、地下公寓
说到伦敦,人们自然会联系到它的大本钟、西敏寺、伦敦桥、国会大厦以及大英博物馆,它们都是地上伦敦的景象。对于像伦敦这样的城市,地上景象只是一部分,地下风景也值得关注。
了解城市的地下信息,既是一种对地上城市的逃避,也是一种探索。酒店的费用高昂,不适合一个家庭主妇长期居住。即使凯特在国际粮食组织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薪水,但当她付完酒店的账单,也变得囊中羞涩了。凯特家的房子还未出租到期,离开了酒店,一时间她不知该往何处。她漫步在伦敦街头,这也许是凯特这么多年第一次无所事事、闲暇地观察这个城市,熟悉而又陌生。凯特从告示牌上看到一则私人公寓出租的信息,在征得公寓主人莫琳的同意后,凯特搬入了这个地下公寓。
和莫琳一起在地下公寓生活的时光是凯特第一次以真正的自己在生活,不需要特定衣服的伪装,以符合社会的模式。莫琳的年龄和凯特的女儿相仿,她渴望爱情但又恐惧婚姻,不想重蹈她母亲的覆辙,“生活要求她们怎么做她们就怎么做……活得乱七八糟,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对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唠唠叨叨”。凯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开导帮助莫琳,同时也审视着自己的婚姻。这间公寓是一个属于凯特和莫琳两个女性的专属空间。需要安静思考时,“门铃响了,电话响了,她们都不理不睬”[1]。她们是这个空间的主宰者,可以自主地选择,不受任何人的安排和影响,尤其是男性。在地下公寓,凯特找到了能够让自己安静思考的空间,并且找到了可以真正倾听自己内心的对象――莫琳。凯特逐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会突然迷失,如何能够做回真正的自己。当凯特决定回家并且不再染发时,表明她已决定面对自己变老的现实,也找到了自我理解和自我接受的方法。
五、结语
《天黑前的夏天》讲述了一个中年女性寻找自我的经历,揭示了现代女性在社会家庭中所面对的种种困境。尤其是中年女性,在为家庭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自我之后,突然之间被家庭所抛弃而迷失自我。莱辛将房子意象进行不同地演绎,她所描写的房间“不仅指建筑意义上的空间,而是一个独立于男权中心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理性王国,是女性在心理上和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生存空间”[7],塑造出一个个寻找自我、努力打破困境的女性形象。《到十九号房间》与《天黑前的夏天》相隔十年,通过女主人公命运的变化,可以看出十年间莱辛对女性和家庭关系以及女性自我空间认识的发展和成熟,并为现代女性提出了一个打破常规,实现自我的方案。
参考文献:
[1][英]多丽丝・莱辛,邱益鸿译.天黑前的夏天[M].南海出版公司,2009.
[2]Lefebvre, Henri. The Production of Space[M]. Blackwell Ltd,1991.
[3]肖庆华.都市空间与文学空间――多丽丝・莱辛小说研究[M].四川辞书出版社,2008.
[4]Lessing,Doris.To Room Nineteen[M].Vintage Books,1980.
[5]朱立元.现代西方美学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