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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精神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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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精神

第1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论文关键词:儒家思想;和谐;共同体;共同体精神 

一、儒家思想的实质 

儒家思想的实质可以概括为以下主要方面:仁、义、礼、智、信、忠、恕、孝、悌、节、和、勇、让等。本文主要从仁、礼、和几方面举例浅析儒家思想的共同体精神之所在。 

(一)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 

“仁”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孔子言“仁”从“爱人”为核心,包括恭、宽、信、敏、惠、智、勇、恕、孝、悌等内容,而以“不欲,勿施于人“和”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实行的方法。所谓仁爱就是:要想自己立得住,同时也要使别人立得住;自己要行得通,同时也要别人行得通。凡事都能推己及人,就可以说是实行仁爱的方法。“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表现为从“孝悌”到“泛爱”的人类之爱。“孝”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它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尊敬和服从。“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儒家提倡的“仁”出于血亲之爱的博爱思想。且儒家提倡的仁爱是有原则的爱,“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孔子讨厌那种无原则的爱,称左右逢源毫无原则的人为“乡愿”。当然,这是儒家伦理思想情感具有阶级性的体现。 

(二)儒家思想的行为准则是“礼”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与内在诉求,是为人之本。而“礼”则是“仁”的外在表现,是儒家思想的行为准则。礼在中国古代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器》曰:“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标准。故《论语》曰:“不学礼,无以立。”在汉朝之后,特别主张以“礼”教化异族,提倡和睦共处。孟子提出的“仁者无敌”,主张“以德服人”,其中就包含着以礼服人,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的思想,即反对以武力作后盾处理国际关系;主张利用和平手段,通过在国际间建立相互信任关系而扩大自己的影响。 

(三)儒家思想的终极目标是“和” 

孔子以和作为儒家思想人文精神的核心。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孔子也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就是矛盾对立面或各种不同因素的和谐结合;同,就是人为地取消矛盾对立面的差异,而强求简单的同一。儒家的和而不同的思想作为其行政伦理的规范要求可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其一,儒家强调和而不同是遵循道的基础上的和谐,而不能不顾原则、标准地盲目随从及人为附和。其二,儒家认为和而不同是真正的团结而不是相互利用和勾结。“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意思是君子普遍地团结人而不相互勾结,小人相互勾结而不能普遍地团结人。其三就“和”的重要性,儒家也作出了论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 

二、儒家思想中的共同体精神 

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进程中,共同体一直是其存在的主要形态。但是,从学术上专门对共同体进行探讨却是社会学产生以后的事情。从“共同体”概念的提出者滕尼斯以及后来的学术研究中可以看到,共同体代表的不仅仅是传统社会,它更代表了一种社会结合方式和一种特定的精神实质。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这个概念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造成的。”更为重要的是,相同的生活环境和经历使得他们之间逐渐形成了共同的信仰和共同的风俗习惯,并最终形成一种与这种社会结构相一致的文化特征——共同体精神。从滕尼斯的这些经典论述中,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所谓共同体精神,主要涉及到这样一些内涵: 

(一)共同体精神表现为一种彼此的亲密性。这种亲密性造成了生活在共同体中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认同,难分彼此,对自己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形成了共同体中无形的凝聚力,以至彼此的依赖到了不可分割的程度,最终使得共同体几乎成为一个个凝固的整体。 

(二)共同体精神主要包含了“共同”和“共有”的内容。由于有了“共同”,才有可能对所有物的“共有”。就像在家庭生活中,由于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是生活在一起的,所以才会不分彼此,共同拥有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三)共同体精神主要体现的是一种“相似性。这种相似性既是共同生活的结果,也是共同体精神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 

1、以“仁(人)”为本促进共同体成员之间彼此的亲密性 

孔子的“仁爱”伦理思想对于当代社会防止和纠正人的异化,提升个人价值理性,弘扬人文精神,完善自我,成就理想人格具有现实意义,孔子告诫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论是面对自己的亲人还是面对陌生人,都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爱”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也正是共同体精神的实质所在。“人在情感中,恒只见对方而忘了自己;反之,人在欲望中,却只知为我而顾不到对方。人间一切问题,莫不起自后者——为我而不顾人;而前者——因情而有义——实为人类社会凝聚和合之所托。”为什么同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的可以为了对方而忘了自己,有的却会不顾对方的人格而随意践踏?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前者是发生在彼此非常熟悉的共同体内部,而后者则发生在彼此陌生的社会。而儒家“以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道德践行方法与共同体精神实有异曲同工之功效。 

2、以“礼”相待调整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 

当社会从传统向现代变迁时,整个社会结构必然发生根本性变化,人与人之间将从熟悉走向陌生,财产关系将从“共有”走向“自我占有”,异质性将代替同质性,法制将代替人治。所有这一切的直接后果是把人的原始欲望都充分调动起来了。当人性的欲望被撬动以后,人的欲望也就随之急剧膨胀起来,每个人都更多地想着如何从他人那里获取而不是如何给予,其结果是“人人为己,人人都处于同其他一切人的紧张状态之中,他们的活动和权力的领域相互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任何人都抗拒着他人的触动和进入,触动和进入立即被视为敌意。”用霍布斯的话来说,就是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狼与狼的关系”。于是人们之间便不再有“熟人”之间的亲密和共同体内部的相互拥有。由于“陌生”,因而彼此之间可以不讲情义,竞争、冲突也可以毫不留情。 

这种同自私自利、缺乏感情和关怀照顾联系在一起的人际关系不可能与“礼”相融,也不可能培植出一个共同体内部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家主张“以礼敬宾”,提倡追求人际间的和谐。孔子主张“中庸”“仁爱”,提倡“和”与“礼”,强调通过礼度的教化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友善对待。 

3、以“和”培育共同体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第2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儒家思想中提到的“用世精神”,其一般展现在修身和治国以及平天下等方面。其表达的含义就是人生于世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且展现自己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核心是提醒世人应该以及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与社会,对人生充满了激情,要勇敢面对生活中遭遇的挫折和磨难,时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外,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还警示人们,虽然社会生活中人类的作用力十分小,难以改变人世间存在的不幸和磨难,可是能够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与努力,就算无法改变现状可以能够做到无怨无悔。孔子是儒家思想中“用世精神”的代表性人物,其一生都在为社会和治国之道所奋斗与奔波。尽管未能实现自己远大政治理想,可是其成为了圣人。在某个方面而言,在古代若想实现从政的理想,就必须受到君主的赏识。对此,在政治方面而言,大部分文学作者只有利用文学创作方式,才可以使世人知道自己用世才能。通过分析我国古代的所有历史文学发展流程,不断是李白、范仲淹或是苏轼等,其创作的文学作品在各个程度方面都展现出“用世精神”,并且在文学作品表达时因为作者处于用世的阶段存在差异,所以表达的文学情感也就不同。

二、古代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儒家思想

(一)文学载体中展现的儒家思想

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具备各种各样的载体方式,在各种载体方式中所展现的儒家思想也存在一定差异。从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若想展现出儒家“用世精神”,就要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呈现文学性和服务性与一身的精神思想,对此该过程形成了大量的文学体裁类型。同时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者在各种程度上都展现出了作者“用世精神”。而有些文学作品不仅充分表达的了自己的个性和思想,深刻呈现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还展现出自身的独特性。例如李白的文学作品,具备独特的个性,其是豪放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再如陶渊明,其展现的是田园风情,是田园派的代表性人物。这些人都有着自己的人生理想与治国用世之道,尽管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可是也存在比较浓厚的个性与人格特征。另外,从文学发展史方面而言,文学发展在时代变迁和朝代的更替下,形成了各种文学风格与体裁,比如说诗歌和小说,而唐代传奇是十分辉煌的一页。我国唐朝传奇小说的初期创作目的具备比较强的实用性,关注创作文学作品的验证和文学作品创作人员的诗文以及写作造诣等。同时传奇小说具备的特点就是创作过程给连贯和情节跌宕起伏以及创作时间比较长等,尽管在儒家思想表达方面不如诗歌方便和快捷,可是表达的意义更为深远,同时比较通俗易懂,有利于百姓阅读。经过对两种体裁文学作品进行研究与分析,其中诗歌的表达方式更容易受到君王的赏识,然而传奇小说比较关注的是百姓生活过程,对实现自我理想完成警示。比如冯梦龙《喻世明言》和《警世通言》等,都在向百姓传导为人处世的道理。

(二)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崇德重情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注重人伦和秩序,儒家对人类塑造主要体现在仁义礼智等方面,还有三纲五常的秩序等。虽然有效思想已无法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可是部分思想依然是社会所需求的。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大部分诗文都展现出儒家精神,比如说鲁提辖和金氏妇女并未谋面,但是听说父女俩受到镇关西的欺负,就教训了镇关西一顿。再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表达出难分难舍之情,还有李白《赠汪伦》中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不仅安慰了朋友,还安慰了分离而无法相见的朋友之情。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都展现出了儒家思想。另外,建立于人生理想追求和自我完善以及消极淡然的思想,在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实现了奇妙的融合。比如《屈原》作品中,充分展现了上述的几种思想。在这个方面而言,古代创作的文学作品一般表达的是对祖国和乡土以及友人的热爱,也表达对封建统治下一些黑暗势力的恨,其是质朴和单纯的观念。

(三)文学作品创作方式展现的儒家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方面而言,从诗大序阶段的“言志”思想慢慢发展至“情态”思想,再从“写意”思想发展至“传神”思想,一系列思想方式使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在创作方式方面,更加注重对创作人心理状态的强调以及表现,并且实现内在精神和神韵的统一,而此过程主要沿着浪漫主义不断发展。从这个角度而言,受到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影响,我国许多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人基本上全是表现型的创作人,并不是再现型创作人类型。比如杜诗一般比较少提供现实主义的细节,就算在“三吏”和“三别”而言,依然是将主观情怀抒发作为主体,其在很大程度上展现出了我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人所揭示的现实,一般建立于积极入世情感与态度上,在本质上而言,其是具备部分写实成分的抒情诗。另外,例如孔子周游列国,不断游说各路诸侯,希望可以得到君王的重用。虽然孔子最后并未实现人生理想,可是在后续文学的创作过程中,并没有提及用世追求的有关事迹,主要表达出了孔子的自我感受和感悟。由此表明,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创作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在文学作品相关表达方式中得到应用。

三、结束语

第3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语文教学;德育

毫无疑问,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一座宝库。语文作为一门传统学科,应当主动承担起弘扬传统文化的重任,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努力发掘儒家思想精髓,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让优秀的思想文化重新焕发出它的生机,融入国人的血液。

一、儒家思想的内涵

在人类历史上,以儒家思想文化为基础的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史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古代文明。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有些东西已经成为历史的糟粕,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了,但传统儒家思想的精华并未过时。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中包含许多具有持续生命力的永恒的哲理和有益于人类文明的精华。儒家文化及其价值观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因素,那些关于做人、处事和立国的名言早已深入人心,并在潜移默化中传布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这正是中华名族的民族精神所在,也是对中学生进行德育的重要内容和方法。包括:爱国主义、诚信守正、仁爱思想、孝亲尊师,以人为本、明荣知耻。儒家认为“天地君亲师”是最重要的人伦纲常,“孝亲尊师”是做人的根本。

虽然物换星移,社会演进,但儒家思想,如,和谐持中、克己复礼、义利和合、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等等,在现代社会依然陶冶着青少年的道德情操,启示着人们应如何做人,如何修身养性,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

二、在语文教学中融入儒家思想精髓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1.创设和谐的人文环境,营造儒家文化气息,创设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是对学生进行儒家思想熏陶的重要一环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语文教师作为德育的实施者和主导者,在教学中要把言传与身教结合起来,注重自己的德性修养,在日常教学和生活实践中对儒家传统思想身体力行。“若安天下,必先正其身。”待人接物温和自然,举止态度谦恭庄重,教学中能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为人师表。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于律己,严谨治学,做学生的道德楷模,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

校园文化建设也属于语文教学的范畴。如,在校园路灯宣传牌上、宣传橱窗里定期张贴和更换儒家经典名句和故事。在学生中组织儒家传统文化的各种社团,营造出浓厚的儒家文化校园气息。提示语可以提醒学生向上、向善,名人格言、警句可以帮助学生审视自身。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都会受环境的影响,学生会在老师、同学的影响下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

2.优选国学读本,开展课外阅读

孔子认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更应具备儒学观念,时刻准备把儒家教育渗透在语文教学中。我们首先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兴趣爱好、思想实际,精心选择好儒学读本,列出书目,引导学生去读。

《三字经》包容了极其丰富的内容。讲学习的重要性,讲伦理道德、名物常识、经史诸子、朝代更替,并用古人勤勉好学的故事启迪教育学生。《弟子规》讲的就是如何做人,就是教人们如何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孝敬父母的人,做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对学生学好规矩、树立做人的标准起着积极的作用。

确定书目后就要合理安排时间引导学生阅读,可以以亲子阅读的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因素,每天让孩子背诵50字左右。在学校,可在早读中抽出一定时间,让学生诵读。背经典范文会让学生受益匪浅、终身受益。也可开展读书报告会,让学生交流读书心得。

除上述之外,我们还可以设置校本课程传播儒家思想,在阅读教学中渗透儒家思想。

语文教材中古今中外的许多优秀作品无不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显现着儒家思想的印记,字里行间洋溢着高尚的道德情操、朴实无华的生活态度、平凡而伟大的人生哲理。自古以来,语文教育总是与儒家思想密切相关。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发掘儒家思想的精华对学生进行渗透教育,正顺应了这一要求,也体现了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在操作中只要把握好学生的身心特点,深入探究教育方法,持之以恒,一定能收到“内化”的效果,对促进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推动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第4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儒家思想的启示:

1、儒家思想使中国人比较注重以情感为根基。

2、儒家思想讲求对现实的追求,推动了中国人的入世精神。

3、儒家思想使中国人讲求理性的实用性。

4、儒家讲求人的社会性,加强了中国人内部的关系纽带。

第5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一、儒家文化的内涵

儒家文化包括社会、国家和个人三方面的内容,提倡要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具体阐述开来包括大同之世、以礼为纲和忠信笃行,是指人要通过对社会、国家有所作为才能实现个人理想,并且具有天人合一的和谐性、刚健有为的自强性和中庸尚和的贵和性,其主张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即使力量有限也要积极乐观向上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儒家思想文化在当时维护了国家统治秩序,也为当时的生命个体创立了可靠的精神支柱,还从根源上培养了中华民族的优良的民族精神文化,其对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人类都产生了积极作用。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在治国文化的发展中成就显著。作为影响深远的文化圣人最终却没有完成自身的政治抱负。没有民主选举和运动革命的时代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获得君主的赏识。在“学而优则仕”的朝代中,很多人靠文作品的创作体现自身的才华,实现政治抱负。不同的作家在其作品中体现不同的治国思想。

二、儒家文化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体现

(一)儒家文化在文学载体中的体现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有富含儒家思想的不同文学载体。作品的文学载体服务社会和文学的目的是不同的,传达儒家文化思想的文学载体也有很多类型。作家在文作品的创作中融入了独特的想法,既展现出了儒家思想又体现自身的才华。李白是豪放派的典型人物,其作品特点是粗狂放荡。陶渊明是田园派的创作代表,其表现田园风情的作品特点悠闲恬静。这些展现独特人格魅力的文学作品,通过儒家文化表达自己的治国处世理想。同时,在漫长时代更迭的进程中出现了多种具有不同风格特点的文学体裁。例如唐朝比较盛行的诗歌与传奇小说开始应用性很突出,着重是对文学创作者的文学造诣和水平的体现。传奇小说容易让读者理解目标,但需要很长的创作过程且其情节发展悠长曲折。其以人们平凡生活为载体表现自身的理想,与诗歌相比,对儒家思想的承载和传播更加深广。精湛短小的诗歌能够迅速、直接地展现儒家文化,更容易得到君王的赏识,进而成了古代作家常用的文学载体。同时,诗歌还有词、曲、赋等形式,让读者欣赏到文学的美也能得到儒家文化处世的警示[2]。

(二)儒家文化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儒家文化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等在一段时期内受到社会的赞扬。社会发展中有些理念已经为社会所弃用,但是其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积极作用,是其他思想无可比拟的。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也包含了丰富的儒家文化思想,例如在《水浒传》“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中,鲁智深为了金氏父女出头拳打镇关西。在等级森严的古朝代中,体现爱国思想的作品往往还包含着对君主的仁爱,表现了“民本合一”和对王朝君主的爱戴。但是体现对社会制度不满和反对的作品较少,而且仅仅表现是消极出世的思想。《屈原》把自身对远大理想的追求和消极处世的理想相结合。因此,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还是以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爱戴为主,对现实的不满这种朴实的观念没有独立地体现。《离骚》以想象神游倾诉自身的理想和提升自身人格,其并没有把消极和积极的思想独立分开表达,完全是一种依附认同的双面性质。在后期的很多作家包括范仲淹、陆游等文学圣人的作品也具有双面性质。作家思想依然受到君主的阶级统治思想的主导。

(三)儒家文化在文学作品创作方式的体现诗歌“言志”“表情”“写意”“传神”的过程发展中,作品更加聚焦在作者心理上,是精神和思想的逐步融合。传统儒家思想文化影响下这些表现型的作品体现文学作者的主观情怀[3]。比如杜甫的作品由反应社会现实转向集中于表现自身的情感。孔子的作品在发展过程中,也是由表现政治理想期望得到任用转变到以表现自身感悟。因此,作家作品以积极入世的心态来表达对现实的情感,其实是以写实来抒意。

三、结论

第6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摘要】孔孟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和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珍贵的瑰宝之一。孔孟儒家思想为中国道德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内容,对现代道德教育理念的提出、教育结构的优化以及教育方法的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关键词】孔孟儒家思想;中国道德教育;适用度

一、孔孟儒家道德教育思想

孔孟儒家道德教育思想产生于“礼崩乐坏”的社会动荡时期。在这个时期,作为奴隶主贵族意识形态的表现,“礼”和“乐”已经很难发挥其应有的道德教育功能,导致出现了“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社会现象。面对这样的社会思想变革,先秦儒家思想家开始思考重新构建社会主导意识形态体系,主要包括如何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统治阶层如何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社会如何才能稳定地发展等问题。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先秦儒家学者认为应当从道德教育出发,并从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以人为本,德教为先

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教育思想,为先秦道德教育思想体系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仁”的本义其实就是爱人,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利他性”。孔子提出的“仁”第一次强调要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关注人的利益和需求,进而突出重视人的能力和价值。

孟子提出“仁”与“义”的结合,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孟子认为:“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就是强调人要学会“爱人”,但要学会爱什么人,在学会爱人的同时也要懂得憎恶应该憎恶的人,否则就是背离“仁”的精神。

(二)塑造人格,内省自求

孔子提出了“君子-仁者-圣人”这样逐步推进的理想人格。孔子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圣人”居于最高哟危“君子”居于较低层次。他强调把“君子”看作品德高尚的人,是塑造理想人格的首要标准。

在塑造理想人格方面,孟子把孔子作为自己的道德榜样,继承了孔子君子人格的理论,深入阐释了“大丈夫”理想人格。孟子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正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认为,大丈夫要能够“泽加于民”“兼济天下”,要有正直的气节,要能够做到身处逆境不动摇信念,能够在困难中锤炼自己的品德,积蓄自己的能量。

(三)明晰价值,权衡义利

孔子提倡“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义”主要是指社会成员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而“利”则指的是人的私利。他认为,道德高尚的人,面对私欲时首先想到的是是否符合道德法则,一切行动以道德法则为自己的准则。没有道德的人,在面对道德法则和私人利益时往往为了私利背离道德法则。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孟子继承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对义利关系做出了进一步的阐释,强调“重义轻利”。他认为,处理人际关系重要的是讲“义”,如果人们都关注“利”,就会造成私欲膨胀,破坏人伦关系,危害社会的稳定。因此,孟子主张用仁义道德来教育人民,引导人民弱化对物质利益的关注,根据道德准则行事。

二、孔孟儒家思想本身存在封建残余

孔孟儒家思想与现代文化既相互契合又互有冲突,中华民族传统精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依然发挥着巨大作用。这些先进的精华、鲜明的民族特征文化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在孔孟儒家思想中仍有部分封建的思想糟粕值得我们去甄别和舍弃。

(一)重自律轻制度

孔孟儒家思想服务于封建统治阶级,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模式上明显地表现为“重自律轻制度”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现代思想道德教育应该抛弃孔孟思想中重自律轻制度的糟粕思想,建立科学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模式。在管理实践中,建立政府、社会、媒体、个人四个层面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科学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模式,强调政府对思想道德教育管理的政治引导,注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媒体舆论监督导向功能的发挥,继续维持对个人修身养性的基本要求。

(二)倡尊卑鄙平等

在孔孟儒家思想中最被现代文化公认的诟病便是封建性的、崇尚尊卑等级的纲常思想。儒家思想自孔子开始,就始终坚持尊卑等级观念,“三纲五常”的思想树立了绝对的父尊子卑、夫尊妻卑、男尊女卑、老尊幼卑、师尊生卑的天理“伦常”。这样的思想观念导致整个封建时期个人权利不平等、人格不平等,因此只能服务于当时的统治阶级。这种尊卑思想甚至在当代中国仍有残留,它导致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严重的权威主义、家长作风、师道尊严等与现代民主格格不入的特权思想和做法。对于儒家思想中的封建糟粕,我们必须大力清除,坚决抛弃。

(三)有臣民无公民

由于所处的历史背景原因,封建时期的孔孟思想只能培养和塑造“臣民”,而非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公民”。在臣民思想的教育下,个体成为“无需享有政治权利,只要履行守法义务”的观点,缺乏政治参与意识。当朝堂之上奸佞当道时,忠臣谏言的第一反应不是依法处办,而是劝谏君主,这样的表现反映的是臣民思想的局限性。现代中国道德教育要提倡公民教育,抛弃孔孟思想中对于依附性人格、忽视主体意识的臣民思想教育,积极培养受教育者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引导和鼓励受教育者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勇于向国家和社会提出尊重自己合法权益,满足自身愿望的要求,使受教育个人成为具有独立人格、自由、平等、权利与义务关系对等的现代公民。

三、社会转型中的孔孟儒家思想

(一)市场经济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上层建筑提出了新要求。诞生于两千年前的孔孟儒家思想是中国农业社会的思想精华,是为中国封建统治集团服务的。如果把这份文化遗产原封不动搬到今天,是绝对行不通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孔孟儒家思想必须结合新时代的新特征,完成自身的改造。在义利观方面,对于重“公义”轻“私利”的“重义轻利”思想,我们要借鉴和吸收;对于个体的正当私利,我们不仅不能“轻”,反而要“重”,要树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科学发展观念。唯有如此,才能让孔孟儒家思想真正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思想政治教育的完善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证。

(二)民主政治的博弈

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加深,使得我国开始更加注重政治的民主发展。在我国,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成为新时展民主政治的新要求。

在提倡民主政治的今天,孔孟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仁政”法治观念面临严峻挑战。首先,孔孟思想中包含丰富的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观念。“导德齐礼”和“仁政王道”是孔孟思想在政治方面的典型代表,然而这两种政治思想却由于服务于封建统治的本质属性而造成了相当缺乏民主法制思想的客观结果。即便是孟子主张的“民贵君轻”思想,依然不会也不可能达到政治民主化的高度。其次,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孔孟思想所提倡的社会是分等级有尊卑的社会,“三纲五常”和等级尊卑显然不能适应现代政治民主化的r代特征。为了适应现代政治民主化的潮流,孔孟儒家思想应该批判地吸收民主、平等、人权、法制等现代文明价值,再结合自身的民本思想,从而实现孔孟思想的更新升级。

(三)多样文化的碰撞

改革开放后,文化逐渐开始多元共生,文化的多样化成为时代文化的特色。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以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加上西方工业文明所产生的工业文化共同交织作用,冲击着现代社会思想。

多样的文化给孔孟儒家思想提出了新的挑战。伴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坚持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体共同理想,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塑造个体品格的观念逐渐被中华民族所认同。孔孟思想结合时代的改造以及为现代思想政治服务迎来了新的契机。而孔孟思想本身便是一种“有容乃大,兼收并蓄”的思想,不论是唐朝的儒、释、道三教合一,还是宋明理学、心学,都能从中看到孔孟儒家思想的包容精神。儒家思想应该继续加强与其他文化的碰撞交融,做好面临多种文化冲击的准备。

四、结束语

孔孟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为中国道德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内容,对现代道德教育理念的提出、教育结构的优化以及教育方法的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以及多种文化的冲击下,孔孟儒家思想面临自我完善、实现转化和创新的时代任务。我们应当站在时代的角度,有选择性地继承和发扬孔孟儒家思想的精华,摒弃糟粕,为现代中国思想道德教育的完善提供价值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7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关键词】传统法律儒家化;礼治;法治;礼法合一

儒家思想作为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思想体系,植根于中国悠久的历史中,它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两汉时期,儒家的独尊地位得到确立,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逐渐渗透进立法和司法领域,持续地影响着后世的法律制度。直至“一准乎礼”的唐律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成熟和中华法系的最终形成。

一、儒家思想中的法律观念

(一)“礼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律观

“礼”的观念起源于西周时期,是有关道德、法律和政治等关系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思维方式的价值规范体系。作为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与血缘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它调整着社会的绝大多数领域,后来的儒家学者都将“礼”推崇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战乱不断导致“礼崩乐坏”,原有的秩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借鉴西周的礼制的内容,提出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儒家学派的另一代表孟子同时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荀子是将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结合的重要人物,他主张将“礼”与“法”结合起来,实行先礼后法。

“礼”的思想中蕴含的伦理观念是处理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基础,儒家学者将伦理观念融合到法律中来,法律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封建伦理秩序,并将违反伦理观念的行为直接规定为违法行为,“出礼则入刑”。孔子倡导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等级秩序的强制力,孟子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些伦理精神后来经过董仲舒的发展与改造,成为古代立法的指导原则之一“三纲五常”的重要基础。

儒家学者继承了周礼以家族为中心的传统,不孝的行为直接会被法律所处罚,但是只做到“孝亲”是不够的,在古代“家国一体”思想观念下,忠以孝为基础,儒家学者通过倡导“孝亲”进而“忠君”来使民众遵守法律、忠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意志,进而达到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礼”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等级制度,儒家所希望的社会是长幼有别、尊卑有序、严格区分贵贱的社会,体现在法律中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导致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不平等,通过维护贵族官僚的特权来实质上达到维护宗法制度的统治的作用。

(二)“德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律观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主张实行仁政,将德治作为首要的维护统治的手段,认为通过道德教化可以实现“无讼”的目的,并可以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反对“不教而杀”,贤明的君主就应该实行德治、以德服人,使人们从内心里消灭犯罪的邪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犯罪。虽然儒家重视德治的作用,但并不否认法律是道德教化的辅助手段,孔子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通过外在的强制力发挥作用的,而内在的感召力则是道德发挥教化作用的重要力量,因此儒家学者们更偏向于选择德治,先德后刑、慎用刑罚。正如荀子提出以礼义教化且以刑罚禁止、“治之经,礼与刑”,由此可见儒家学者们主张道德教化和刑罚相结合的治国思想。

二、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一)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两汉时期“独尊儒术”

先秦时期,为了维护大一统的秩序,法家思想占据了主流地位,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所忽视。秦朝的法律十分推崇重刑的思想,刑罚极端严酷,最终导致了暴秦二世而亡,西汉统治者吸取秦的教训,期盼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百姓休养生息,推行了“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经过七十余年,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然而却无力解决后力强大的诸侯王威胁中央集权的问题。此时,西汉统治者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治国思想来维护封建统治。儒家学者董仲舒对先秦儒家思想进行了新的发展和改造,提出了“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等新的学说,认为儒家思想可以作为封建统治的根本准则,突出三纲五常的地位以及“德主刑辅”的重要作用,使臣民自觉服从于君主的统治。董仲舒所倡导的这种新儒学,符合统治者维护封建集权统治的需要,很快在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地位,尤其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逐渐衰落,儒家思想全面复兴,德主刑辅、礼律融合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由此开端。

两汉时期法律的儒家化的重要表现就是“春秋决狱”,它又被称为“经义决狱”,是汉武帝时期的一种司法制度,即司法者在从事审判活动时,不根据已经颁布施行的法律条文去裁判,而是以儒家经义《春秋》以及其他儒家经典作为定罪处罚的依据。“春秋决狱”使儒家思想贯彻到具体的立法和司法领域,“礼”和“法”结合在一起,伦理精神和道德准则作为裁判的依据上升到法律中。“亲亲尊尊”是“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司法者根据这一原则来裁判案件、评判是非,晚辈尊敬长辈,以孝为核心的夫子之道在法律上的重要体现就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即三代直系血亲或者夫妻之间如果相互隐瞒犯罪行为,视为其遵守了“亲亲”原则,一般不追究隐瞒犯罪行为的亲属的法律责任。另外,地位低的人必须尊重地位高的人,尤其要无条件服从君主的意志。“君为臣纲”是君臣之道中首要遵循的原则,对臣民侵犯君主尊严和统治方面的犯罪严加制裁。由此可见,“独尊儒术”是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开端,儒家经义的精神逐渐渗透到传统法律之中,儒法两家开始走向融合。

(二)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进一步深入,儒家经典逐步获得与法律同等的地位,礼律并重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儒家学者通过积极参与立法,使“礼”的内容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法律中,坚持德礼为主、刑罚为辅,不断推进着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八议”制度和“官当”制度的入律。“八议”制度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八类人犯罪,可以依法减刑或者免刑,从本质上说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维护贵族和官僚的利益,虽然这明显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却被儒家“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的原则赋予了合法效力。《北魏律》中明确规定了官当制度,允许以官抵罪,目的也让封建官僚贵族享有法律上的特权。这两项制度均体现出儒家思想中重等级、尊卑的观念逐步深入到法律条文中,对封建特权制度起到了强化作用。

2.“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的确立。“服制“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晋律将“准五服以治罪”的原则确定下来,即在亲属之间犯罪的情形下根据服制的不同来确定刑罚的轻重,的核心是利用刑律的手段来达到维护封建礼教秩序的目的。“准五服以治罪”原则在晋律中的确立,标志着代表伦理观念的丧服制度在刑罚上得到体现,儒家礼治思想与法律进一步融合。

3.“重罪十条”的确立。《北齐律》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统治秩序的犯罪规定为“重罪十条”,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即侵犯君主人身安全及利益、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以及违反封建伦理纲常的犯罪。这十类罪名之所以作为法律严惩的对象,且不得适用“八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正是因为其对儒家所极力维护的封建统治秩序、封建伦理道德的根本违反。

(三)法律儒家化的成熟――隋唐时期

唐朝的法律日渐成熟,代表着中华法系的最高水平,它对两汉以来的立法经验进行了总结,引用儒家经典解释法律制度与原则,并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礼”与“法”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特征就是“依礼治刑,礼法合一”,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立法指导思想。唐代统治者们吸收秦朝和隋朝的历史教训,注重通过道德教化来维护统治秩序,提出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将儒家思想中的“三纲五常”作为首要的准则,法律的作用就是惩治违反“三纲五常“的行为进而维护封建统治。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法律的内容被确定为礼,儒家的纲常伦理直接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 宽仁慎罚、立法宽简的刑罚制度。在刑罚制度方面,唐朝提出简化法律、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的思想,建立了完善且不繁琐的刑罚体系,减少关于死刑的条款,严格控制适用死刑的数量,明确规定了疑罪从轻;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仁爱的精神,对老幼、残疾人、精神病人等从轻或减轻处罚。

3. 亲疏有别、贵贱有序的身份法体系。唐朝更加注重亲疏、贵贱之间的等级差别,将社会划分为贵族、上族门阀、官僚、平民和贱民五个阶层,每个阶层的人犯罪后所受的处罚都有所不同;另外还规定了“八议”、“请”、“减”、“赎”、“当”等制度,贵族阶层和官吏在犯罪时,可以通过上述制度来减免自己应受的刑罚,这就赋予了他们很大的特权,这都是儒家礼治原则直接入律的体现。

唐律运用高超的立法技术,将儒家思想中“礼”的内容完全地融入到法律之中,礼与法结合在一起,使整个法律体系都体现着“礼”的色彩。儒家的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也成为统治者运用纲常伦理巩固统治、安定民心的最好工具。法律儒家化的影响波及东南亚和南亚地区,为这些国家的立法提供了借鉴,至此,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第8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关键词] 武士道;忠诚;禅宗;忠义勇武

【中图分类号】 B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0-219-1

琵琶法师的刀术,砍掉了上百棵白桦树,平生未遇敌手,这是日本武士的最初形象,并不是因为琵琶法师对手太少,当时武士已经开始逐步形成阶层,标志着日本开始了武家政治时代。从起源论,武士开始于藤原专权时代下的日本,武士形成的原因在于,天皇中央集权制的被削弱和庄园制的发展。征兵制度的松弛,庄园贵族的实力增大,庄园大名开始建立私人武装,分离出一部分农民开始训练,寺院也开始建立了僧兵制度。武士势力的不断加强,开始形成武士集团,首领为物领,下属为庶子,有很强的依附,以主从关系为根本,愿为主人献身,逐渐形成武家习气,弓矢之道等观念。

武士道名词最早出现在德川幕府初年,武士道初期与西方骑士观念相似,给予武士至高的生存理念,从护卫庄园的观念中升华自己。真正的武士道思想,崇尚各种各样的美德,以忠于天职,维护个人荣誉的信念为观点,是武士道忠诚的表现。用武士道精神的观点来看,若是被敌人围住,依然战斗的武士,并不是自我牺牲,是忠诚的体现。

武士道精神的精髓就是“忠义勇武”,要想得到“忠义勇武”光读书是不行的,还要依靠家庭和战场上的经验。武士道精神首先要有的是尚武,武士生存的世界是战斗的世界,只有武艺高强的人才能生存,武士的身份是世袭传承,也就是说武士是出生即是武士,武力才能得到一切,武士手中的刀就是武士生存的必需品,个人生存,家境的贫富都是来源于此。武士道的发展,产生很多学科,例如射击,柔道等等,成为了日本传统文化的代表。武士从小训练便很残酷,看过《叶隐闻书》的人,都知道在山本常朝的描述中,武士所要经历的人生是何等残酷。从小磨砺人性,用一生来奉献是武士道的精神体现。

佛教从印度传来,镰仓时期已有很大发展,对于武士道思想影响最多的就是禅宗,当坐禅逐步发展为“兴禅护国”时,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武士阶层。禅宗之所以可以影响到武士阶层,禅宗的修炼方式以主观修行为主,去除内心的杂念,领悟内心,最好的方式就是自我修心,以禅宗冥思为主。禅宗的坐禅方式,让武士集中精神,修炼强大的意志。

佛教的教义认为有生皆苦,一切世间法,皆是为解脱而来,只有彼岸乐土才是人生死后应去之地。武士的世界是战斗的世界,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武士们思考生死问题时,依靠自心的修炼方式自然会盛行,武士好禅,武士修行禅学来修炼意志,修炼心境,在杀戮面前的淡定,在宿命面前的服从。意志的修炼是至高无上的。

儒学对于武士道精神也是有影响的,武士道精神中的“忠诚”也是儒家思想的精华部分。儒家思想的忠诚日本化以后,被日本官方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例如圣德太子的《十七条宪法》里有“君言臣承,上行下摩”,天皇被确定为与天同齐的唯一首领。日本武士道祖先山鹿素行建立武士道理论思想体系时,大量吸收儒家思想,提倡“忠节”等,“得主尽忠”是武士的本分,山鹿素行在思想体系里对武士灌输着“忠于主君”“不顾身家”的思想。武士道的忠诚,来源于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忠诚的教条,首先来源于儒家纲常思想,但是如中国儒家思想中,“忠诚”和“孝敬”,中国是以“孝”为第一位,而在日本武士道思想中,孝是不可以在第一位的,武士首先是忠诚,《御成败式目》中规定“仆忠主”为第一位,对君主的忠诚,《御成败式目》以规定法令的形式,确定了忠诚是第一位。

武士道精神的“仁”思想亦是来源于儒家思想,“仁”的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孔子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等都表现了仁作为孔学儒学的重要性,而武士道精神里的“武士之情”也是儒家思想的日本化,在日本武士道精神里,“仁”的思想,并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概念,而是正义的表现。

“勇”的思想也是武士道精神对于儒家思想的日本化。“见义不为,无勇也”武士的勇不是见人必杀,不是匹夫之勇,而是一种沉着的生存状态。“礼”的思想,孔子育人,教人有礼有节,武士道思想里,发展为一种禁欲状态,喜怒不形于色,即便痛苦,依然表现出有礼节的微笑。“勇”在中国人个人修养里面,是被忽视的,而日本武士道精神里“勇”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美德,日本儒学把“勇”的地位的提高道德层面,武士阶层奉为至高无上的理念,加以推崇,奉行。

武士道精神作为当时社会阶层的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到的不仅仅是一个阶层,更是一种社会道德标准,甚至影响到了一个民族的整体性格。武士的生死观更是值得探讨的,《叶隐闻书》中“所谓武士道,就是看透生死”日本武士死的方式就是很体面的自杀。武士道的伦理道德中,名誉对于武士来说是至高不可侵犯的,用死来表现“勇”的态度,如若丢掉了名誉,武士就会失去一个做武士的资格。

武士道,顾名思义,就是指武士生存的职业操守,指的是职业生活所遵守的“道”从原来简单的主从关系,后来吸收了禅宗和儒家思想,形成了崇礼弃欲,重阶级等一套礼仪规则,最早出现有关武士“道”的文字规定,是德川家族的《武家诸法度》。武士道精神作为日本传统文化的精髓,有其糟粕的一面,例如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便是武士道思想的变异发展。我们应该认识到武士道精神的精华和优点,为中日友好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纪廷许.现代日本社会与社会思潮[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胡青心.日本风情丛书:日本社会纵[M].上海: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1.

第9篇:儒家思想的精神范文

我国古代儒家乐舞理论《乐记》中说“大乐与天地同和”这强调的是儒家思想精髓——“和”。古之乐舞与天地同音、同韵。乐舞表现的内容与自然带给人的感受相统一,是自然与人的统一。古典舞有许多作品都是以自然生物为载体抒发某种情感或表达某种精神的,譬如舞蹈表现梅、兰、竹、菊,是以这些花卉的品格来抒发一种傲然独立、与世无争的优良品质。是自然界与人生观的和谐统一。其中“和”的思想有着重要作用。古典舞身韵中讲求“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力与形合”,“心、意、气”的统一与协调,正是儒家思想“和”在舞蹈中的运用。“和”是内外的统一,是内在意识与外在姿态的统一协调。中国古典舞讲究精、气、神,注重外在的动作、线条,更注重内在的精神状态与外在动作一气呵成,贯穿统一。舞蹈要有梅、兰、竹、菊的精神,就需要肢体语言与这些花卉的精神相符合,因此此类舞蹈的动作多用控制、延伸等动作,外形相似且情感抒发恰到好处,意境也与动作相符。这样才能表现出梅的顽强,兰的空灵,竹的坚韧,菊的傲然。精、气、神完全贯穿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处理,正是中和之美的体现。我国多地出土各朝的舞人画像以及雕塑,像我们展示了当时人们的舞蹈体态。汉代盘鼓舞、巾舞以及袖舞所表现的舞人舞姿婀娜、体态轻巧。而建鼓舞、刀舞的舞人又充分体现了动作刚劲有力、直率豪放。我国古代崇尚儒学,注重礼节,由此可见汉代儒家的中和思想在舞蹈中的体现,即有柔美温婉,亦有豪迈直爽,二者的同时出现体现了一种中国特有的包容文化,一刚一柔的和谐融汇体现了舞蹈之“和”的美学观点。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刚柔相济是儒家中和思想的重要体现。中国古典舞被称为是“划圆的艺术,古典舞中“圆”的运用是古典舞主要审美特征之一。古典舞的动作圆融,无棱无角,体现了儒家文化的精髓核心,圆在古典舞中运用之广泛,与儒家文化崇尚美、崇尚自由、崇尚自然、遵循中庸的和谐之道有一定关联。儒家处世之道是仁义、和谐、中庸,这样的道德精神是一种圆柔、从容。古典舞万变不离圆,以圆为主要动作。圆给人以圆润、团结、和谐的美好意象,“和”之思想亦在圆的变化中相互对立统一。正是因为有了儒家文化对中国舞蹈的长期熏陶,才使中和之美在舞蹈中得以长存,儒家的和谐、和合便是古典舞的处世之道、为舞之道。

二、风乎舞雩

“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篇》中的最后一节,记述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四人与孔子聊天的情景。孔子主张“乐与政通”,用乐舞教化人、将“礼”、“仁”渗透人心,成为潜意识中的美德所在。这便奠基了古代舞蹈的传统思想,儒家文化与舞蹈动作的结合,形成了中国古典舞典型的审美。儒家思想倡导民族融合、国家统一,因此我国古代舞蹈更是丰富多样,“太平和合”的思想境界促使我国舞蹈包罗万象。隋唐两代继承融合了南朝的汉族传统乐舞和北朝各民族乐舞,如此强大的吸收文化正是因为拥有厚重的儒家思想引导致使,儒家文化的“和”,使唐代文化得以融合、相互交流,促进发展,使唐代舞蹈成为中国舞蹈史上最为兴盛的时期。比如当时健舞和软舞以矫健豪放和柔美温婉而区分,正是阴阳相合,对立统一之和。中国古典舞刚柔并济、形神兼备、身心并用、内外统一的境界正是“和而不同”“因中致和”的体现。儒家文化将仁、义、礼、智、信概括为五种基本道德规范,这是儒家思想的行为体现。而中国古典舞亦将这五种思想融入其中。中国古典舞注重神韵,“以神领形,以形传神”。其神,正是古典舞中正的神态,中庸、中和是贯穿于舞者内心,是植根于整个民族的思想。唯有心胸常驻“仁爱”,神态才会含蓄而美好,有“爱人”之心,才会舞出古典舞的精髓;中国古典舞受武术影响,其“义”与“信”的精神贯穿始终;孔子的“礼乐”思想实施于当时社会各个阶层,周代乐舞《六代舞》《六小舞》即是礼仪的呈现;古典舞的“闪转腾挪”“提沉冲靠”,都是力的巧妙运用,是中华民族的智慧体现。在儒家文化影响之下,古典舞浸润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古典舞是尽善尽美的之舞,是中庸平和的之舞,是朴实唯美的之舞。

三、大美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