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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
二、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预警信息包括机关、时间
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四、通过手机短信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等级限定为红色(一级)和橙色(二级)两个级别。
五、流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起草预警信息短信内容(含更新、解除),报县应急办审核。
(二)县应急办将收到的短信内容报县应急办主任审批,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通过传真或110应急联动平台向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下达短信指令。
(三)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接到短信指令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短信响应机制,在30分钟内将突发事件短信发送至处于预警信息区域内的手机用户。
六、有关要求
(一)各信息单位严格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流程执行任务,确保预警信息短信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
(二)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短信响应机制,开通短信审批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安排预警信息短信的免费发送。并根据应急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城市的规模和功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复杂,对电力供应的依赖也日益增强,城市生产能源、生活保障、通讯等都离不开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的供电是城市稳定的重要因素。现代城市电网规模较大、结构复杂、联络广泛,电力突发事件具有危险源多、次生灾害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电网极易受到影响,造成供电中断,给城市功能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因此,研究提升供电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3年前,我国对应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灾害管理方面。2003年的抗击“非典”,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应急处置能力还较弱。“非典”之后,国家下决心全面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2006年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国家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给出框架和依据。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也分别对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南方电网公司2007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2008年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4个专项应急预案,框定了南网公司系统的应急管理模式。
严格依从于南网公司的应急管理模式,玉溪供电局经过两年多建设,基本建立了以应急预案系统、应急保障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及应急运转机制为主体的应急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影响及提升供电局应急处置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应急指挥系统运转效率、应急培训及演练的广度与深度。
2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的探索和思考
2.1改善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可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有效支撑。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目前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类。不同种类的应急预案,其编制目的和作用也不相同。提高三类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可从系统层、操作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提升供电局应急处置能力。
2.1.1 综合预案的编制应系统、全面。
综合应急预案是针对供电局整体,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纲领文件。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应充分理解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对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充分分析本单位面临的各类突发事件风险及应急资源情况,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的通用流程等作详细说明,从源头对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构筑总体框架。所谓“纲举目张”,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对全局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具有牵引和奠基作用。
2.1.2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具体、明确。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如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等),明确其应急程序和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骨干文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应突出“专项”,即专业性。在依从于综合预案的前提下,专项应急预案应从本专业出发,深度分析对应的突发事件风险及内部可调用资源、外部可联动资源,拟定明确、具体的处置流程及措施。专项应急预案按专业对综合应急预案提供支撑,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项应急预案应可直接作为应急指挥机构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脚本。
2.1.3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应简洁、明了。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文件。突发事件现场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一地点”,是最直接的信息源和处理终端。综合预案的框架构思、专项预案的骨干支撑,都需要在现场处置方案得到落实。同时突发事件现场又是最需要快速反应的场所,及时、正确的第一时间处理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础,意义十分重大——以触电人身事故为例,伤员触电后实施急救的黄金时间仅仅只有几分钟,只有现场迅速正确处置,才可能挽救生命。因此,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必须突出简洁、明了的特点,依从于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以最少的文字描述最重要的流程和信息——如详细行动步骤及顺序、信息报送方式及渠道、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实际运用中,也可以图表形式具体体现并张贴,以达到一目了然的目的。
2.2提高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效率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根本保障。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另一个重点是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对于应急处置的作用,就如同大脑和神经系统对于人体的作用,是根本因素。笔者认为,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流运转、判断与决策、资源调配、指令执行与反馈,其中信息流运转联络其他三个要素(见图1)。因此笔者认为,提高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效率,关键在于信息的高速、准确流转。
图1 应急指挥系统运转过程
2.2.1 应急指挥机构应明确、唯一。
应急指挥机构是大脑。多个应急指挥机构并存,必将导致多头指挥,指令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将互相排斥或交叉,造成信息混乱,直接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实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供电局应明确突发事件所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应于每一个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唯一的组织机构履行指挥职责。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的确定和对应,应在管理标准或应急预案中具体给出,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协调和统一,确保规范性和一致性。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关系和区别、各自的职责和指挥权限等,应给予明确描述。
2.2.2 信息接口和信息通道应明确、唯一。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信息报送、指令传达的要求是快和准。从国家到行业,再到南网公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都对下级报送信息的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信息流转快速准确,必须明确各信息接口和信息通道,在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中应明确信息报送对象联系方式、时限、内容要求等内容。同时,为了减少事发现场和下级单位信息报送工作量,信息通道宜唯一,或尽量避免辐射式报送。如,在信息报送要求未整合的情况下,若变电站现场发生一起设备事故,当值负责人在组织现场处置的同时,还需分别向调度、生技、安监、变电管理所等部门报送信息,短时间内信息报送量过高,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2.2.3 应组建强大的信息处理组,避免信息堵塞。
应急工作组是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过程中,工作组的数量和种类不尽相同。但是,作为信息流“处理泵”的信息处理组,应是必不可少且应强化组建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处理组承担信息接收、统计、分析、汇总、及上报等工作,是信息流运转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信息工作组配给资源不足或运行不畅,势必造成应急处置过程中大量信息无序流转或堵塞,甚至出现错误支持信息提供给决策层,导致错误决策。
考虑到上述因素,信息处理组不应临时组建。应在专项预案中明确信息处理组的固定人员(包括B角)、职责、工作流程,并实现表单化。通过日常演练磨合,充分准备,应急处置时才能做到高效快捷。
2.2.4 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为指挥系统运转增效提供强力支持。
网络和视频系统的广泛运用,可极大提升信息流转频率和实效。主动运用南方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减少对下级单位信息索取,亦可大大减少信息流量,增加流转效率。在日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除注重信息化硬件平台建设外,还应加强运用能力培训,使信息化手段能够真正为系统运转增效服务。
2.3普遍、深入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可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基础环境。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概念,实际上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针对应急预案、应急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大型工机具使用方法、生命自救互救的学习,可称为应急培训,示范性、检验性应急演练,也可作为应急培训。两者目的都是促进应急相关人员对应急管理体系的熟悉、对应急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
2.3.1 宜采用“普遍培训、重点培养”的方式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我们企业的应急队伍和应急专家组都是基于生产技术和管理骨干建立起来的,成员并非专业应急抢险人员,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一支“24小时待命”等待抢险任务的应急队伍。鉴于日常生产工作地点的离散性以及突发事件发生的不可预知,要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快速度派遣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就必须做到各专业部门随时能够派遣熟悉应急管理的技术人员到位。因此,针对“固定名单”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应采用“普遍培训、重点培养”方式,对几乎所有员工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对其中的骨干组织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此种方式对于“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有较大支持。
2.3.2 培训和演练应关注深度,务求实效。
员工的应急意识、知识、技能,以及对应急管理体系的熟悉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员工应急意识、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盲目和浅尝辄止的培训和演练,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未必有效,反而可能有害。因此,培训和演练的实效至关重要。笔者认为,提高培训和演练的实效,关键有二:一是要有的放矢。要明确目标,根据目标分解制定培训、演练计划,分批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逐步实现目标;二是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针对每次培训和演练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逐一落实解决,拟定下阶段改进方向。
3 结束语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电力企业推进实施时间并不长,国家对于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正处在在发展中。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对于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的研究和探索也才刚刚开始,借此文对现有的一些经验和实践进行总结,今后将更加注重应急管理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实践运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6
关键词:复合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绩效;模糊综合评估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1-0026-03
2008年1月以来,发生在中国南方的大范围降温降雪造成了严重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先后启动5次国家四级救灾响应。这次雪灾恰逢遇到春运,两者叠加消极影响更加扩大了。目前,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或者是部门的各类应急预案,都只针对特定突发事件,而“复合性突发事件”很容易扩大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尽管是两种以上低级别的突发事件,如果同时发生,可能就会导致预警级别的提高。笔尝试运用模糊综合评估方法,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体系。
一、模糊综合评估的方法
依据应急管理绩效评估方法,对应急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估通过模糊综合评估来实现。利用模糊综合评估可以有效地处理人们在评估过程中本身所带有的主观性,以及客观所遇到的模糊性现象。模糊综合评估通常按以下的步骤进行:
二、综合评估分析
数理统计和概率论的大数法则作为理论基础的抽样调查方法被公认为是非全面调查中用来推断现象总体的最完善、最科学的方法。作者通过两位同仁的帮助,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分别发放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34份,有效回收率为74.44%。性别、年龄、职业、学历的样本具有代表性,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
1.对样本的信度分析。信度是指测量数据和结论的可靠程度。对数据进行信度分析,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前的必要步骤,是测量质量的保证。本文采用克朗巴哈系数法来分析信度。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克朗巴哈系数在0.6以上即可接受,0.7以上为较高信度,大于0.8则说明信度非常好。本文得出各变量的克朗巴哈分析结果见表。
三、结果分析
1.公众满意度的角度来看,“一般”的隶属度最大,为0.3429;“较差”的隶属度次之,为0.2063。这一结果说明了在抗击冰雪和抢险救灾中,我国政府基本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地树立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责任意识和行政道德,真实地向公众灾情信息。但是,天气预测信息的准确性不高,正如国家气象中心副主任端义宏坦言,我国在气象预报精细化方面、长时效预测中对灾害性天气的持续性和强度估计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2.资源环境保障角度来看,“一般”的隶属度最大,为0.2703;“较差”的隶属度次之,为0.2186。评估结果反映了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从战略角度上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但是在物资资金保障方面投入力度不够,致使在这次雪灾事件中,出现煤电资源短缺的严重状况。据统计,在我国多数火电厂都以10~12天作为正常电煤库存量,5天作为警戒线。而在美国,火电厂的电煤库存量都保持在40天左右。两相对比,我国抗灾能力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3.从组织管理角度看,“较差”的隶属度最大,为0.3097。我国国家级的全面应急管理办公室2005年才成立,全国范围内的应急体系建立的时间还很短。从这次雪灾发生后中央政府回应速度之慢,预定应急方案之无法及时启动以及启动后效果不彰,各部门各地区以至军民协同之困难,说明我国现有应急组织还远远不符合需求。透过这次雪灾事件,我们明显感到,我国传统的救灾抗灾方式仍处在“强政府―弱社会”模式之下,只有自上而下的国家力量和政府总动员,缺乏横向的民间志愿组织的参与。
4.从过程管理的角度来看,“差”的隶属度最大,为0.3086。导致过程管理的低评估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我国没有建立起科学的预防预警系统,雪灾前期没有识别征兆的严重性,对雪灾爆发的概率及后果没有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而5个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国家应急专项预案中,又不包括雪灾。预警机制的缺位致使交通、电力、车站、群众都没有任何准备,使得政府无法做到快速响应,可以说就是猝不及防。另外,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与属地管理之间、政府各职能部门间没有形成权责明晰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机制。
5.从人员管理的角度来看,“较差”的隶属度最大,为0.2683。评估结果反映了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由于没有正规的培训和实践演练,行为缺乏科学化、合理化。例如在雪灾事件中,出现关闭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些不利于化解突发事件的决策,这种情况在部分省份发生过,好在当地主要领导有了不能轻易关闭高速公路的明确指示。
6.从信息管理的角度来看,“一般”的隶属度最大,为0.2673;“较差”的隶属度次之,为0.2626。这说明我国政府外部网,即与公众交流的网络,能顺畅进行,通过媒体、网络技术加快信息的传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但是,雪灾事件反映了政府内部网络欠缺,远不能借助网络技术增进应急管理的效率。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首席工程师单志广指出,这场暴风雪暴露了一个尴尬的危机,那就是我国“信息管理的危机”,我国已经在一些领域的信息化工程中建立了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但其功能还不够完备,且相互孤立和分散,协调联动性差。
7.从创新与学习的角度来看,“一般”的隶属度最大,为0.2649;“较差”的隶属度次之,为0.2393。我国政府在创新与学习方面的相对薄弱是由于政府过分相信自己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习惯于“自力更生”,很少借助于外部的智慧。
四、政策建议
结合文章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北京地区客票系统应急处置特点
北京地区人口众多,人员流动性强,客票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客票系统承受压力大。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自动售票等新系统的应用使得突发事件出现概率增加,对客票系统造成很大压力。
二、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大、范围广。出行高峰期公众对客票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的关注度较高,容易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大。北京地区旅客运输繁忙,日均发送量达到16万,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力将造成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损失。
四、售票点和代售处数量多、分布广,应急处置工作难度大。北京铁路局辖区内分布有2000多代售处,多台自动售票机,系统维护压力大,突发事件下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难度高。
面向服务的应急处置平台建设
一、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为适应北京地区铁路客票系统管理的未来发展,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特点,在铁路信息专网、移动网络等基础设施支撑下,围绕应急处置数据库这一核心,建立基于B/S架构的客票系统应急处置平台,提供开放式的数据接口,便于未来与铁道部应急处置平台对接。建立完善配套的应急处置管理机构、政策规范、系统标准和平台运营维护体系,为平台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二、平台功能设计
第一,信息接报管理:为各级部门、站段、代售处等提供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功能,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二,查询与分析:为管理、决策部门提供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应急处置任务进度、相关人员信息的查询功能。
第三,应急指挥与调度:通过突发事件上报信息的自动接收、分析和处理,协助应急处置小组沟通联络各方,提高事件处理和信息上报效率。
第四,应急保障管理:围绕北京地区客票系统应急管理办法,提供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的综合管理功能,保证各类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应急评估与:评估当前突发事件的优先级别和结果预估,为应急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分析报告,并视具体情况给相关部门。
面向服务的应急管理体系
面向服务的应急处置平台为铁路客票管理部门提供了工具和手段,对不同类型和等级的突发事件下客票系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管理。根据系统分析理论,从应急管理全流程的视角,将应急管理过程分为应急演练、突发事故预警、应急处置准备、应急处置响应、客票系统修复五个主要阶段,形成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协调系统各相关部门,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共享,如实、快速反映事态发展,建立面向服务的应急管理体系。
一、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温县地处黄河中下游的交界处,由于黄、沁河历史上多次泛滥、改道,形成了西高东低,南滩北洼,中间岗的地貌特点。洪水泛滥时,水沙泥石在推移、沉积的过程中,构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形式的地质结构。黄河滩区属极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为27-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地下水埋深在3-15米;清风岭地带属较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3-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因地下水过量超采,形成降落漏斗,地下水埋深15-40米,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困难;清风岭以北地区,地层结构比较复杂,层次增多,岩性偏细,该区属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6-2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由于地下水连年超采,地下水埋深极深,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及农村生活用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我县组织对全县10个乡镇262个行政村的农村饮水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温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目前全县农村人口38.4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11.12万人(高氟区人口7.01万人,苦咸水人口4.11万人),占28.96%。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直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或爆破、开挖等生产活动,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为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县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局、广电局和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副局长任技术组组长,办公电话*技术组由县水利、气象、建委、环保、交通、国土资源、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县自来水公司及有关供水企业也相应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饮水安全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修订完善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饮水安全日常应对工作;起草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收集、分析、整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技术组的有关工作;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工作。
3、技术组职责:
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4、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3)县财政局:保证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4)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村镇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6)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水源地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7)县*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8)县广电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5、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乡镇政府和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县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措施,为解决好供水事件提供科学依据。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及时报告突发性事件。
2、预防工作。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二)预警
1、预警。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为标志进行预警。
一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二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四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2、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应急指挥部在主流媒体上。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和跨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供水单位要立即向乡镇应急领导机构或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一)一级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一级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二)二级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二级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三)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三级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会商后报县应急指挥部。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四)四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四级预警,启动四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五)响应结束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2、物资保障。县*、消防、城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区内集中供水工程,要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饮水井调水。井灌区在浅层地表水污染或出水不足时,就近从深井取水。
4、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期间,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消防、交通、城建等部门,承担居民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医疗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治安保障。*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应急结束后一周内,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发展过程、造成后果、采取措施和效果等。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决策;资源调度
一、 引言
近年来,各种公共突发应急事件屡屡成为国家、社会关注的焦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阴影。随着人们对应急管理的研究与认识的不断深入和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将各类应急资源的优化配置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应急救援和保障作用。然而,在当前各种应急资源的既定布局下,面对不确定性的突发事件,如何快速、有效地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识别、整合,并进而形成科学的应急救援资源调度方案一直是个难题。
众所周知,应急管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该系统具有多主体、多因素、多尺度以及多变性等的特征,而在复杂条件下的应急决策,尤其是应急资源调度决策,是应急管理基础研究中的五个关键问题之一。本文从应急资源的动态性出发,阐述应急资源的识别、整合,并给出一种基于两阶段应急救援过程和连续消耗动态结构的应急资源多阶段调度思路。
二、 动态结构应急资源的识别
应急资源,从广义上说,凡是在突发事件应对的过程中所需使用的一切资源都可以称为应急资源,也就是指: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为了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维持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所有资源。这些资源无论是天然生成的还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潜在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等,都可以归结到应急资源的范畴。显然,提高应急资源保障的综合能力,储备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资源是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应急救援通常具有多主体、多因素、多尺度、多变性等的特征,而应急资源的需求又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时效性、阶段性和强制性等特点,难以对其进行准确预测,因此,人们需要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的改变和应急过程的进行而快速的改变应急资源的调度方案。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是转变应急资源整合的理念与方法,依靠现代信息融合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和方法等,使应急资源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信息化,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资源保障的能力。由于应急资源的时间、空间、数量、质量等属性的差异性会导致其呈现动态多维结构的状态特征,故而需要构建基于信息融合技术的动态结构应急资源识别系统,这是应急救援和资源整合、调度的基础。动态结构应急资源识别系统主要可以从应急资源的来源识别、需求识别、分类分级等方面进行。
1. 来源识别。应急资源按所处状态可分为现时资源和潜在资源两大类,现时资源包括各出救点现有的资源储备、在已知的生产能力下的正常生产产出、可预测的即时筹措量等;潜在资源包括各种潜在的资源供给,如直接征用、紧急扩产、组织捐赠、自发提供的资源等。由于不同的出救点所能提供的具体资源的品种不一、数量不一、时间不一、调运能力不一,因此需要在对各出救点的应急资源进行识别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地资源整合。应急资源整合的目的就在于:第一,将出救点的现时应急资源根据应急需求进行有效整合,使之在数量、质量和时间上更有效地与资源需求相匹配;第二,对于潜在应急资源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确认,制定后续的应急资源补充计划,为应急资源的科学、有效调度提供保障。
在现代信息融合技术条件下,可以从时间、空间、数量等方面对应急资源进行特征识别分析:(1)时间维度。主要指在应急救援中应急资源从动员、筹集到投入应急处置过程的时间特征,包括:资源的生成特征,即某个出救点(资源储备点)的某项资源从无到有的时间;资源的成长特征,即某个出救点的某项资源的数量变化情况;资源的可出救状态,即某个出救点的某项资源能投入应急救援的时间。(2)空间维度。主要指出救点的地理空间分布状态特征,即应急救援实施时某个出救点的应急资源调度到达应急点的路径特征。(3)数量维度。包括某个出救点各项现时资源的总储备量、各项潜在资源数量以及基于最大运输能力的资源一次可输出量。需要注意的是,数量因素是在时间序列上变化的,因此数量因素应结合时间因素考虑。
2. 需求识别。应急资源需求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最低资源要求。所谓有效,既指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效益要好、损失要低,也指应急资源的使用效率要高。因此,应急资源需求是在成功应对突发事件的条件下,各类应急资源的最小数量需求组合。由于应急资源的需求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时效性、阶段性和强制性等特点,故而这一需求组合应当是随着突发事件的发展和应急救援的实施动态变化的。
应急资源需求可以用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的属性来描述。(1)数量需求。应急资源的数量需求大小通常与突发事件的规模和烈度以及突发事件的发生环境等因素有关,在一般情况下,突发事件级别越高、影响范围越大、突发事件地点周围人口密度越大,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就越大,应急资源需求的数量也就越大。(2)质量需求。一定量的资源数量需求总是建立在一定的质量保障要求基础上的。资源的质量需求包括资源的时效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等方面的要求。公共突发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发生的规模及其应对方式等都会影响到资源的质量需求。(3)结构需求。所谓资源的结构需求主要是指应急救援和处置过程中各类资源需求量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等通常决定着资源的结构需求,不同类型、级别的突发事件有着不同的应急资源需求组合。
3. 分级识别。基于应急资源的来源和需求识别研究,如何对各类应急资源加以分类分级管理,对于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常见的应急资源分类主要从资源的使用范围、紧急程度、用途、需求诱因等方面进行划分,如《应急物资分类及产品目录》即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按照用途进行分类的一个应急物资分类办法,是目前我国最为全面和最具权威性的一种。在应急资源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突发事件对应急资源需求的具体情况和资源本身的特性,对实际需要的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分级管理极为重要。事实上,应急资源的分级要依据资源本身特性以及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对资源的需求特征动态确定。
常用的分级方法有模糊聚类分析、模糊综合评判法、神经网络分级法等。这些方法目前在应急资源分级研究中应用还较少,主要是因为突发事件具有非例行性,缺少科学评价应急资源需求等级的综合指标体系,而且评估指标上的数据也难以采集或者由于数据的来源和性质方面原因难以有效处理。一种较为可行的应急资源分级方法是,在应急资源来源和需求识别的基础上,从资源的时效性、资源的缺口度、资源的可替代性、资源的可靠性等指标进行评价,基于动态信息的融合,运用证据推理、模糊推理逻辑和相关管理决策方法对应急资源进行分级决策,从而实现对各项应急资源的动态分级管理和资源保障。
三、 动态结构应急资源的整合
在应急救援中,资源调度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是应急决策的核心问题。在应急资源识别的基础上,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各项资源能在应急救援中被有效利用。事实上,应急救援中为了保证应急处置不发生中断,就要保证应急资源消耗的连续性。依据突发事件中应急点对资源的需求特征以及出救点资源的供应状态信息,可以获得各项应急资源的即时消耗速率(单位时间内资源的消耗数量),它规定了下一批应急资源必须到达的时间。另外,为了有效进行应急资源的调度,就需要对各出救点的应急资源布局进行动态整合,这里也需要考虑各项资源的消耗、调度时间和速率问题。
事实上,当我们掌握了资源的消耗速率、潜在资源的生成特征后,还可以有效降低各出救点的资源储备量;也可以根据现时资源的储备量来确定各出救点的资源补充计划。这实际上是一种基于需求的流程管理和速率管理的思想,将关注的焦点放在需求上以及如何最终满足需求的过程上,通过优化流程,以速率代替数量,达到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益。
考虑两阶段应急救援过程。第一阶段,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对应急点所掌握的有限信息,按最小应急响应时间和最大运载资源量的决策规则,选择若干出救点向应急点调运相关应急资源,并将第一批应急资源到达应急点且正好被消耗完的时刻记为t0时刻(即第二批资源应当运达的时刻)。第二阶段,考虑应急点对各种应急资源的消耗速率以及最大运载量约束,基于第一批资源恰好消耗完的时刻t0,可确定第二批资源恰好被消耗完的时刻记为t1。记以后每批应急资源恰好被消耗完的时刻依次为t2,…,tn。这里需要保证在任何时刻已到达资源量能够满足应急救援中的资源消耗,不能出现因资源供应不足引起的应急活动的停止问题,也就是需要保证每两次资源调度的运达时间间隔ti'不大于前一次调度资源的消耗时间ti=ti-ti-1。显然,第二阶段应急点对各批应急资源恰好消耗完的时刻点之间的差值ti=ti'时,可以保证应急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特别地,当ti为定值t,可以保障应急处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保证这一点,就必须利用对每批次运输应急资源量的动态整合以及出救点的动态整合来平衡应急点对每批次资源消耗的实际时间差异。对应急资源的有效整合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 出救点的动态整合。出救点动态整合主要是确定每次调度的备选出救点集合。基于两阶段应急救援过程,第一阶段只涉及到一次资源调度,而第二阶段则涉及到多次资源调度。
第一阶段,综合考虑各出救点现时应急资源状态信息、运输能力和出救点与应急点之间的距离,以最小应急响应时间和最大运载资源量为目标,通过建立一定的数学规划模型,并通过设计相应的算法选择相应的出救点方案。
第二阶段出救点的选择,主要是依据第一阶段出救点、各出救点资源储备(剩余)量、应急点对各种资源的消耗速率、潜在出救点的资源储备(剩余)量、各出救点及潜在出救点的运输能力、出救点及潜在出救点与应急点距离等因素来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研究内容:①应急点资源消耗速率的动态融合。主要考虑应急点对各种资源的动态需求、消耗速率,整体上把握应急点消耗资源情况。②备选出救点集合的确定。以第一阶段出救点为依据,在保证ti≦ti'的前提下,首先根据应急点随时间动态变化的需求量、应急点对各种资源的消耗速率和出救点的资源剩余情况确定各出救点资源是否足够。如足够,则前述出救点继续作为备选出救点;如不足,则考虑出救点与应急点距离、各出救点运载能力、潜在出救点与出救点和应急点的距离以及潜在出救点的运载能力,确定潜在出救点对出救点的资源补充计划及是否加入下一批次的备选出救点集合。总的来说,从时间(调度时间)、数量(应急资源量和结构)和成本(出救点数量及运输能力)三个目标来动态确定出救点与潜在出救点。
2. 出救点资源动态整合。从调度应急资源数量动态变化的角度,来平衡实际的应急点消耗资源时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可以保证时间t的一致性。为此,确定出救点每次出救的各种资源量是资源整合部分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需要考虑:①出救点储备(剩余)资源。考虑各出救点储备(剩余)资源量与应急资源需求的结构特性,对各出救点的资源从类别、数量和地点三个角度进行整合,整体把握出救点储备(剩余)资源状况。②出救点出救资源。基于应急资源需求与储备(剩余)资源的比对,结合运载能力和运输时间等因素,确定出救资源数量。
四、 结语
上述基于信息融合与连续消耗的动态结构应急资源调度过程如图1所示。该思路的特点是:每一批次的资源调度从资源的需求结构保证了各项资源的消耗时间是一致的,或者说假设了各出救点到达应急点的时间是一致的。在实际中,若选中多个出救点的出救方案,由于各出救点到达应急点的距离、路径不一致,各出救点到达应急点的时间点也是不一致的,这一问题实际上是一次性调度模型保证资源消耗的连续性问题。该问题可以通过对调度决策模型的细化或者对应急工作流的优化设计得到很好的解决。应急救援实践中,应急处置还需要考虑到对资源调度路径的随机破坏性(调运效率)、容量限制以及应急点资源处置能力等多个方面,另外,提高应急系统的灵活性、可靠性、适用性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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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7110107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10CGL02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项目号:10YJA630147);南通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10ZY00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和壁挂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2)统一指挥。在区党工委和东郭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城镇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明确职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村及相关企业的职责。
(4)专业处置。组建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专业设备,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并充分发挥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燃气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等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预防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郭街道区域内的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
分类分级
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影响,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
较大事故(Ⅲ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街道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宜居办、宣传、安监、民政、卫计、财政、环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电所,消防大队,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指导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居办,宜居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街道应急机构及有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经济区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经济区等上级有关党政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向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等上级党政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宜居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监办:负责组织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派出所:负责调派民警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宣传:负责组织信息宣传媒体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财政:负责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
交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物资。
卫计: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环保: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水利: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民政:负责在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或者发生特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中,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队:配合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解救,并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及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供电: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各村、社区: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
燃气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组织抢险队伍,调配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制定燃气运输、储备、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村屯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4.1
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和宜居办牵头,组织卫计、环保、燃气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4.2
伤员抢救组:由卫计办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单位等有关人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3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交通、燃气企业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
2.4.4
专家咨询组:由宜居办和安监办牵头,组织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4.5
协调联络组:由宜居办和宣传牵头,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
2.4.6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和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
2.4.7
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组织水利、卫生部门及燃气企业监测人员,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4.8
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4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2.2
预警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上报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应急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内容
(1)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经济区和住建、安监部门。
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宜居、安监等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经济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1小时内可直接报市住建和安监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按时限补报书面材料。
4.3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村屯和燃气企业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记录。
4.4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燃气应急预案,迅速报告经济区应急办。并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4.5
指挥协调
4.5.1
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
4.5.2
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5.3
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扩大应急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向经济区报告有关情况。
4.7 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事处视情况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后,事故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Ⅳ级、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负责。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燃气供应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5.2
调查评估
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
5.3
信息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I级、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I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区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大队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燃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村屯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村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公安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发地公安机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办协调街道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对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财政局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各燃气企业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6
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7
社会动员保障
宜居办组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鼓励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确保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协调解决供、用气纠纷,组织居民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报燃气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得到理解与支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
附则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