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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办法最新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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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办法最新

第1篇: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中国广州,2014年6月9日——今日,全球能效管理专家施耐德电气亮相2014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该展览会是世界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及最全面的照明行业盛事。展览会期间,施耐德电气全面展示了其为不同客户提供的智慧照明、智慧家居相关产品和整体智慧解决方案,与众多行业领军企业一起引领智慧照明和智慧家居行业的最新发展,共绘“智慧”宏图。

从最初的钻木取火,照明经历了从火、油到电的发展历程,人类的照明史不仅是人类生活发展历程的见证,也是一个智慧程度不断升级的过程。伴随智慧照明及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正逐渐走向智慧家居、智慧楼宇、智慧社区等更加精彩多元的智慧生活形式。不同行业客户也纷纷将智慧建设提上日程,期望以智慧照明为基础,创建能效最高、最安全、管理最有效的智慧家居以及楼宇相关业务,实现智慧、绿色、可持续的能效优化,从而全面提升楼宇的能效管理和商业价值,照亮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生活。施耐德电气产品市场部灯光控制系统产品经理束中明表示:“施耐德电气一直秉承‘善用其效、尽享其能’的公司理念,致力于以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和服务升级推动人居生活的智慧发展,目前施耐德电气已在行业多个关键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在中国打造了一系列的智慧家居和楼宇经典案例。通过全面、系统的智慧产品和智慧解决方案,我们为客户提供涵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完善智慧服务,实现能效节约、运营优化,帮助客户不断提升绿色生产力,从智慧家居的整合应用升级为智慧楼宇的综合控制,进而共同组建成为具备协同效应的智慧社区,共创可持续发展的智慧未来。”

基于领先的E c o S t r u x u r e 能效管理框架和StruxureWare? Building Operation管理平台,施耐德电气帮助不同客户有机集成楼宇自控、智能照明、能源管理及安全四大系统,致力于实现不同类型楼宇系统间的智慧集成和管理。并以全、通、可持续的智慧解决方案进一步优化楼宇的照明控制和能效管理,提高建筑使用者和所有者的效率、舒适性和健康,优化能源效率,提高建筑性能,创建智慧楼宇及社区。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与领先行业的市场研究,施耐德电气为不同客户提供了一系列最前沿的智慧照明和家居相关产品。在此次展览会上,施耐德电气亦推出了多款行业领先的智慧产品,包括:

ULTI Green无线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基于国际流行Zigbee无线技术,具备体积小巧、性能灵活的特性,可随时替换传统的面板开关,更易安装和使用,适合公寓、酒店等项目。其支持多平台APP远程访问控制,可实现对室内灯光、电动窗帘、分体式空调的智能控制,用户自定义APP界面更为人性化。

U.Motion 智能家居能效管理平台基于国际标准KNX技术,具备强大多样的控制功能,适合需要多功能智能控制的高级别墅、办公楼与公寓住宅。主要功能包括室内灯光、电动窗帘、空调、地暖、能耗监控以及可视对讲等,实现基于 iOS 以及 Android 平台的手机和平板电脑的APP访问,其自定义界面显示灵活、美观,更可清晰标识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及PM2.5等环境信息。

Xightor可视对讲系统适合物联网社区应用,支持智能手机 APP,可实现对讲通话和开门,并具备更大的可视操作面积。

同时,施耐德电气还在现场通过实景案例等方式展示了针对酒店、住宅等行业的整体智慧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提升绿色生产力。其中包括:

第2篇: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企业主体能动,政府积极推动”的总体思路,引导和推动千家工业企业大力实施创新升级计划,更好地引领和带动全市工业企业在研发体系、产品技术、管理方式、品牌创建、标准质量、人才队伍、投融资、信息化、制造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创新,加速升级,做优做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新机制,实现全市工业由大变强的新跃升,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提升“三个”建设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通过实施千企创新升级行动计划,育成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0家。具体目标如下:

1、创新投入稳步增长。到2015年,千家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其中,有400家在3%以上;技术改造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0%以上;职工教育投入占销售的比重达到0.5%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以上。

2、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全部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其中省级320个以上,国家级26个以上,分别占全市90%以上和100%;累计建立产学研紧密型联合体或校企联盟1000个以上,占全市80%以上。

3、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千家企业当年专利申请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件以上;当年专利授权15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00件以上;累计创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600件以上,占全市80%以上。

4、创新成效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25%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利税总额年均增幅26%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到2015年,新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其中,有300家企业在25%以上;产值过百亿企业达到16家以上,过50亿企业36家以上,过10亿元企业125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85%以上。

5、品牌质量加速提升。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拥有注册商标、市级以上品牌,拥有省级品牌560个(件)以上,国家级品牌55个(件)以上,分别占全市85%以上和100%;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累计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1000个以上;累计建成全国专业技术标准化组织30家以上,累计制定行业以上标准50个以上,均占全市100%。

6、两化融合持续深化。到2015年,千家企业信息化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应用,其中,建成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以上、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实现成套设备和传统产业整机产品信息化率分别在50%以上;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在90%以上;创新营销模式展开电子商务的比例在65%以上。

7、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累计分别创成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和示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5家、500家、6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100%。

8、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5年,千家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有400家在20%以上。“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优秀博士人才250名,均占全市50%以上。

三、重点任务

1、着力推进企业加快健全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强对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引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短、中、长期相衔接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途径。围绕重大产品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增强,按照“机构健全、队伍合理、设备精良、制度完善、项目前沿、成果丰富”要求,推动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的建设,并不断进行升级;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方式,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孵化器”、实验室和科技实体,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采取“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科研资源富集地或外海建立研发机构,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着力推进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与创新投入。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投入主体意识,每年的研发经费支出增幅要高于生产增幅,确保研发投入力度适应企业持续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升级、节能降耗减排、提速增效提质、产业链延伸和企业信息化等重点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设施、工艺装备和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运行质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

3、着力推进企业加速产品技术创新升级。鼓励和促进企业努力向产业链、产品链、技术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引导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良性循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自主攻关和联合攻关,着力攻克技术瓶颈,形成核心技术。促进企业积极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大力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企业加强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的研究应用,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应用知识产权,努力创造知识产权,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在产品、技术和外观设计等方面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4、着力推进企业切实加强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打造自主品牌,积极创建国家级乃至国际级品牌。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标准化机构建设,努力掌握行业技术的话语权。引导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5S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

5、着力推进企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的协同应用和集成创新,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技术改造等七个环节,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加快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五化联动”;在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工艺优化、产品设备监控管理、环保监测及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打造一批“智慧企业”。鼓励企业把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促进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发展。

6、着力推进企业大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以电力、化工、冶金、纺织、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动高耗能企业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统计、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强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生态链技术,依法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清洁生产型企业。

7、着力推进企业进一步增强人才核心竞争力。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实现“两量并举”。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面向海内外招揽人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比重,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博士人才,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引导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着力培养高级技术才人、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化开拓能力的人才,促进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营造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新环境,建立健全竞争性的报酬体系,推行股权、期权激励,给人才提供足够的用武之地,增强人才归宿感和责任感。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深入开展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8、着力推进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自身软实力建设。以推进企业现代化、国际化为切入点,以增强企业软实力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弘企业创新文化,倡导以创新为荣的价值导向,营造敢冒风险、尊重创造、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扶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创新升级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研究政策资金投入的最佳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投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健全投融资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创新升级企业倾斜,特别是在土地、电力、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和行政审批、规费征收上给予优先优惠。

2、积极培育示范典型,引领企业创新。整合创新型企业和千企升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千企创新升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千企创新升级示范试点,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建、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领域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3、精心打造载体平台,集聚企业创新。加快建设“9+1”创新载体和“一核五园多点”的软件服务业综合体,着力加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工业设计、成果孵化、人才交流、技术交易、投融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外包等公共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功能,形成集聚效应,加速企业创新。

第3篇: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一)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以转变发展理念为牵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一流的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力争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效果最佳省份。清理规范审批事项,按照“合法、效能、责任、监督”原则,加大对审批事项的梳理、规范和清理力度;建立健全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互为前置、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按照“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统一平台”的原则,以电子政务应用为先导,以工商网上办事系统为突破口,探索实行“一证多用”、“一证通用”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加快推进电子审批平台建设,制定网上审批规范和流程,实现网上公开申报、受理、查询、办复,全面推行证照电子化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2、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定“负面清单”,并以条例、法律的形式,大幅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限制。制定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投资风险”的投资运行机制,推行特许经营管理模式,探索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支持民营资本公平竞争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设立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库,形成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使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3、建立规范透明法治环境。树立良法善治理念,加快建立符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能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营商法律体系,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民营企业法律帮扶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整顿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密切跟踪调控和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进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探索大市场大监管模式。

(二)着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按照培育一批、引进一批、扶持一批、壮大一批的思路,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加。

1、培育一批市场主体。强化创业载体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民营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一是实施民营企业倍增计划。设立自主创业奖励资金,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对创业典型进行奖励,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实施“扶持创业行动计划”,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扶持一批省级重点创业投资项目,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初创期企业。二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大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力度,综合采用拨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每年评估认定20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优先保障创业基地用地供应,对创业基地创办3年内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租金补贴。三是构建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流程指导、风险评估、技术支持、融资援助、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依托院校、企业、园区等,给予培训补贴,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创业教育和订单式培训。

2、引进一批市场主体。构筑高效招商合作平台,打造投资乐土,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汇聚山东创业发展。一是打造公共招商平台。整合招商信息资源,建立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信息资源库,构建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园区招商、科技招商、网络招商、展会招商、旅游招商等,着力引进一批有利于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的绩优型、科技型、旗舰型企业。二是实施“鲁商回归”工程。建立针对全球鲁商商会的信息库和重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全球鲁商及时了解掌握山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惠政策,吸引鲁商回归创业;每年召开一次全球鲁商商会联谊会,在鲁商密集的地区开展驻点招商,加强宣传推介,鼓励鲁商回乡投资创业。三是实施省外商会“引凤”工程。建立与驻鲁商会常态化联系交流机制,成立由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络服务小组,发挥其宣传山东、招商引资的作用;制定驻鲁商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每年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重奖在“引凤”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商会。

3、扶持一批市场主体。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承担风险能力弱的特点,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帮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实施危困企业救助工程。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企业呼叫系统,对因资金、技术、人才等制约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纳入重点帮扶困难企业名单,制定一企一策扶持办法,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二是支持危困企业转产转型转移。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对“退二优二”就地转型发展企业,其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各地可按该企业当年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生产设备净值价,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腾出的排污指标,可实行有偿收储。对“退二进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退出企业,经认定符合城乡规划、环保、产业发展等要求的,对原土地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成本因素需要转移的企业,搭建合作平台,鼓励在省内转移,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退出数量。

4、壮大一批市场主体。着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做强一批中小企业,加快推动“个转企”,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市场主体结构。一是着力培育龙头企业。设立大型骨干民营企业名录,将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民营企业列为省重点培育对象,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制定大型民营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资产重组的扶持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提高中型企业的协作纽带效应。支持现有中型企业扩大产业规模,鼓励生产相同产品的小企业通过经营权和资产转让、联合并购等方式实现兼并重组,使其尽快成长为中型企业,在接受核心骨干企业辐射带动的同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新节点,充分发挥承上启下、聚散调节的重要作用。三是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行动计划。搭建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帮助小微企业扩张资本、扩张规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力度,对高新技术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开展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制定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网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型企业加强与关联小微企业的协同联动。四是实施“个转企”工程。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全面掌握个体工商大户的经营状况,在税收优惠、收费减免、融资服务等方面制定个性化的扶持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设立提供“个转企”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落实配套政策,优化服务环境,开展政策宣讲、法规讲解、登记答疑等舆论宣传,引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三)着力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着力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完善商业模式创新的促进机制,放大名牌的带动效应,夯实内生发展动力,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民营企业经营模式,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一是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开展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试点,加强政策倾斜,在费用减免、手续简化、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民营企业由传统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搭建平台,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引入资本雄厚、技术实力强、品牌价值高的战略投资伙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升发展素质。二是创新企业经营模式。顺应现代企业扁平化、无边界化、弹性化、网络化、虚拟化发展趋势,引导民营企业再造管理流程,探索建立事业部群、矩阵组织、模块小组等组织体系,创新经营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引导行业民营骨干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库,围绕产品研发建立合作机制,基于互联网进行联合设计,提高企业集成创新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产品研发、装备设计、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精密制造及虚拟制造,促进传统制造模式转型升级。

2、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优化服务模式、强化集成创新,加强在线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连锁销售、现代物流、专业化的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应用,深入挖掘产业价值,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商业模式创新带动民营经济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作用,加强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一批网络零售平台、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好品山东”做大做强,大力推进“鲁货网上行”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应用互联网强势平台“上网触电”,引领消费理念,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需求,实现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3、提高名企名牌比重。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带动工程,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全面提高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丰富商标内涵,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民营企业国内外知名度。一是提高品牌数量。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商标战略工作专项资金的扶持,加大对品牌创建活动的奖励力度,打造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在全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提升知名民营企业的要素资源保障能力,支持开展品牌创新、质量创新和标准创新;支持知名民营企业申请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优先推荐其产品出口,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单。在具有传统地方特色并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的区域,依托产业集群或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开展区域品牌创建试点,加强集体商标、联盟标准、区域名牌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民营经济区域品牌。确定一批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园区、企业和运用效益较好的地理标志商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订修订,落实好《山东省联盟标准管理办法》,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山东民营企业标准。二是强化品牌经营。加强品牌推广平台和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提供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实施品牌质量提升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开展品牌资本经营,加强品牌创新和品牌管理,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特许经营、有偿使用等方式经营品牌,实现品牌价值提升。实施国际化推进工程,选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民营经济品牌,设立“山东制造精品”指导目录,依托各类媒体和国内外知名展会,重点加以推广。三是加大保护力度。坚持创牌与保牌并重,实施商标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政府、司法、企业三方联动的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品牌保护的法制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知名民营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犯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品牌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商标权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商标纠纷问题,努力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发挥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按照高端高质高效发展方向,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提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塑造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新优势,发挥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1、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六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计划》,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核心技术产业化、先进装备更新、信息技术应用、工业设计改造等手段,推动产品向终端、优质、精细、高档方向发展,提高传统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支持民营企业加强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改造,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建链、强链、补链、断链等形式,拉长产业价值链条,强化原材料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设计营销、终端服务等对行业发展控制力强或利润空间大的关键环节,促进民营经济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对向境外转移过剩产能的民营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出口设备和产品退税政策。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债务处理、企业转产等问题,支持相关民营企业向提供配套、提供服务转变,实现产能化解淘汰与转型发展的有机结合。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各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委托贷款、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优先支持一批持续进行研发和成果转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科技金融,建立完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小微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等,优化投融资环境,推动民营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汇集。加大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出台适宜基地发展的政策,放大资金的集成效应和政策的叠加效应,促进技术、人才、项目、资金加快向基地集聚。选育50家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依托其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力争到2017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民营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工业化夯实产业基础,以城镇化拓宽发展空间,以市场化注入发展活力,以信息化增强技术支撑,集聚各类资源向服务业倾斜,努力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惠民生、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走品牌化、标准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养生、社区服务、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生活业;制定生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产品营销、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战略咨询等生产业;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工程和创意山东计划,扶持发展一批能够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的文化创意民营骨干企业;完善支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新业态。

4、培育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按照构建完善的“产地运输加工转化配送市场与销售”的全产业链思路,培育一批旗舰型农业龙头企业;以合同契约或产权联结等多种形式,加快构筑“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机制,提升全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水平。结合乡村旅游工程,加大支持力度,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形成一批集观光、体验、科普、休闲、旅游等内容于一体的民营企业。

5、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顺应产业融合发展、制造业服务化趋势,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多种服务形式,积极提品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研发设计、在线支持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运行维护、精准化供应服务、电子商务、多元化融资服务等,促进制造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模式向基于产品提供综合服务模式的方向转变,尽快形成高端生产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先导性带动作用,推进电子商务研发、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网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模式,促进电子商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五)着力构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构建和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打造高效服务平台。

1、构建生产要素保障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着力破解“融资难”。鼓励金融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规模。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私募股权基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担保机构,探索设立“互助合作基金”,完善再担保制度,提升融资担保水平。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新型金融产品,发展无形资产抵押、供应链金融、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等业务,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二是强化土地保障,着力破解“用地难”。充分发挥各类园区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引导和促进项目落地。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等方式,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实现“少用地、集约用地,努力保障民营企业的用地需求。三是强化人才保障,着力破解“用工难”。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柔性化引才机制,发挥人才中介、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畅通引才渠道。鼓励民营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吸引高层次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规范民营企业薪酬增长机制,增强民营企业人才的职业归属感。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储备和培训,立足需求开展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

2、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民营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为民企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信息和政策导向。大力推动省级民营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健全网上企业库、项目库、产品库和技术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总企业相关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指导和帮助各市建设分网站,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和信息共享,加快建设区域内统一认证的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在平台网络上免费信息,积极为企业提供最新最全的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及其他相关采购信息,设置“民营经济信息服务热线”,为企业“打包订制”各类商业信息、投融资信息、会展信息、人才信息、行业动态等,畅通民企与政府、金融机构双向、多向信息交流。

3、构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坚持创新驱动,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破除单位、部门壁垒,整合创新资源,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扶持力度,制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构建由科学数据和仪器设施共用、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协作、创业孵化基地与推广服务中心联手、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人才共享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服务支撑。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科技信息、成果转移、知识产权、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专业技术服务资源市场化运作,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信息、检验检测等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技术入股、对重大技术难题组织联合攻关等多种方式,培育建设一批由民营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新型创新联盟。

(六)着力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破除发展障碍,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努力将民营经济打造成为山东经济增长的主体力量和强大支撑。

1、建立投资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服务。构建省市县三级创业培训咨询服务机构网络,加强对创业者的培训工作,扩大创业培训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利用平台整合投资信息资源,为我省有效承接产业转移、扩大招商引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