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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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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第1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实体经济及建筑业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楼消防安全危机开始凸显。虽然火灾在建筑安全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火灾造成的伤害之大,死亡人数之多,经济损失之严重,影响之恶劣,都足以使人触目惊心。国家、地方虽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旦引发火灾,必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群死群伤事故。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因此,对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1、高层建筑实体存在的消防安全特征

1.1火势蔓延快且控制难

高层建筑有竖向的各种通道,比如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这些功能必要的内部通道会在火灾时形成若干个竖向火洞,火灾时烟气一定向上升腾,就在建筑里面形成了烟囱效应,助长了火势蔓延,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每秒3到4米。如一座100米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近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2救援疏散困难

普通电梯在发生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停止运转,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从高层建筑防火环境考虑,用一般消防设备应对高层火灾,难免有心无力,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

1.3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国内外的高层火灾经验证明,超过100米的高楼着火,靠外部救援扑灭大火几乎不可能。

2、高层建筑施工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1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相对薄弱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但是仍然存在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不力,以及执法不严等问题,部分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些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力,发生事故后未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整改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经常发生。

2.2施工企业制度不规范,消防组织机构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效益,而轻视消防安全问题,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些施工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甚至有些施工项目被层层分包,势必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消防安全管理脱节。

2.3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对于当今高层公共办公建筑来说,业主都希望通过施工使建筑造型美观,环保,不可避免的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如保温材料聚苯板,吊顶板采用木质板吊顶,隔墙采用了大量的木质隔板,家具、书桌、门均采用实木材质,地面使用地毯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场地的制约,大量易燃可燃物,如木方,跳板,油漆等大量存放,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4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作业交叉面多,切割、动火作业多,很容易引发火灾

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量的金属材料需要进行切割,如果施工人员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火星飞溅到易燃物品上,很容易造成火灾。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就是由于电焊火渣溅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的。

2.5生活区、办公区火灾隐患较多

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有些施工项目,在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楼内地下室设置工人宿舍,造成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同时造成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困难等问题。

2.6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水箱,消防泵房,临时消火栓等消防设备,有些施工单位虽然配备了临时消火栓等,但是配备不到位,存在水泵压力不足,消火栓质量不高,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只能等待专业消防机构进行救援。。

2.7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消防知识缺乏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够,有些施工单位更是走走过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使作业人员根本不了解现场及本岗位的消防隐患,有的作业人员更是不会使用灭火器,更别说灭火了,一旦发生火灾,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都不知道,这就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如何解决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网络。其中,“部门依法监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

3.2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于高层建筑施工,必定存在许多专业参建单位,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规定,这就要求总承包必须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管理机制,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划分管理范围,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督、检查、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真正做到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中不断进行完善

总承包单位应与每一位分包单位都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合理存放、合理布置,材料加工区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灭火设施。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专人看火,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3.4设置消防水箱,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重点消防区域,包括油漆库房、木工加工区、现场临时配电箱等区域都必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发生初期火灾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同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栓,严格规范其使用制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锁闭消防栓系统。

3.5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第2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火灾

1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在建筑施工管理中,首要的任务是保进度、保质量,其他的管理事项,如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往往处于次要地位,尤其是那些层层转包的项目,消防安全意识更是淡薄,平时处于“走过场”状态。在一些资质较低的施工单位,由于大量招收的农民工或临时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上岗前施工单位也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故导致施工现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章进行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2组织管理混乱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对施工现场没有合理划分。有些建筑施工现

场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通道;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概率增大。

②违章进行明火作业。部分电焊、气割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频繁使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且缺少防火措施。施工单位对于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用火用电管理不严,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磁炉、液化石油气、电热水器等生活用火用电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③忽视烟头等火源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多,易燃、可燃物多,如果在工地随便吸烟,极易引燃其他物品造成火灾。

④工地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临时性用电机械设备较多,但是施工机械设备安装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较严重,容易发生短路而引起火灾。

1.3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场地大小的限制,许多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职工宿舍、农民工宿舍、食堂、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有些农民工宿舍与危险品库房相互毗邻,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1.4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些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些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更改施工图纸和消防设施;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工程的耐火等级。有些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地面铺设材料、墙面、柱子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或者防火等级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有的在进行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下了火灾隐患。

1.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有些施工现场不能按照GB50720-2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水压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者已经失效。有些施工单位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1]。

2预防和消除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措施

2.1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①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③必须对农民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割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持证上岗。并且确保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2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

根据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加强督察。

2.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①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工程内部的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按照相关规范对各类建筑工程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

②建筑工程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③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④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4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①要针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个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并且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工人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正在建设工程内。

②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

③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m。同时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通道,更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作业。

2.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①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作业区域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②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2.6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①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且

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②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m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3结束语

消防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方面。建筑工程施工的消防管理在行业内已逐步形成一个特殊的专业,并要求由施工人员严格掌握,严格执行根据建筑工程需要制定出的合理、有效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通过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对策、措施,以提高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水平,防止火灾发生。

参考文献:

[1]孙睿.浅谈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管理[J].科协论坛,2011(1)(下):117-118.

[2]成朝晖.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防范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08(2):65-66.

第3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走上了突飞猛进的高速路。作为全国高危企业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1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理应十分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只片面重视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就是不重视现场消防安全,有的虽制订有消防安全责任制,但未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未制订出具体的消防安全措施,以致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就手足无措,小火星酿成大火灾,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1.2 易燃可燃材料多,且无序堆放,管理混乱。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如竹、木架板和模板,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由于未按安全规范要求入库保存或按必要的防火间距现场堆放,甚至有些易燃材料堆垛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酿成极大损失。

1.3 明火管理不善,电焊火花飞溅,极易引发火灾。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到处都有大量金属管道、骨架或钢筋、吊架等需要通过电焊进行制作或连接,特别是高层建筑中的钢筋骨架连接和设备安装及装修等,常有电焊火花飞溅,如在附近有易燃物堆放,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1.4 施工现场临时线路多,容易漏电,导致火灾。现代化的建筑施工,广泛使用电锯、电刨、电钻等电气设备,因而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在现场纵横交错,再加上运料小车来回行驶和多工种交叉作业,极易磨损或触碰电线绝缘层或裸线,产生电火花而引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

1.5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多为用易燃建材建造的简易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被褥、衣物等可燃物较多;工人为图方便、省钱,常在室内乱拉电线,用电炉子做饭炒菜等,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再加上大多数工人来自农村,又未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缺乏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灭火和自救能力极差。

1.6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施工现场施工和生活用水大多接自附近居民生活用自来水管网,一般都不设消防专用水源,不少施工现场又不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沙箱、消防水龙带等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但没有具有足够压力的水龙带去灭火,甚至连用来灭火的消防水池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火越烧越旺、束手无策。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加强消防安全思想教育。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要十分重视并践行日常的消防安全思想教育,特别是在一项重点工程或建筑群施工开始前,务必要在施工现场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施工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培训学习,学会一些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基本技能。

2.2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预防工作,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设置足够数量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使之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按工种、班组予以落实安全责任;现场组建消防安全监督巡查小组,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消防设施早到位、应急措施早落实。

2.3 认真搞好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要时刻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用火用电时。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制订并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度:任何工种在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或电焊时,必须事先向项目部明火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办理动火手续,在确保防火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明火和电焊作业;施工现场特别是木工电锯工房(棚)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吸烟。

2.4 科学布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针对施工现场的地形特点,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平面布局作科学、合理规划,无论场地大小,均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内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暂设工程要与拟建建筑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并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和安全区;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堆放或入库,与办公生活区及拟建建筑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并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防火管理。

2.5 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如办公室、职工宿舍和食堂、木工棚、电焊工棚、易燃易爆材料库等,应配备符合防火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如MFA2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石棉防火毡、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务必放在显眼和方便取用的位置,并用醒目标志警示施工人员:“消防用品,严禁挪用”;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间距设置消火栓,并保持足够水压,当无法设置消火栓时,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并保持足够水量。

2.6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严防电气火灾。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施工用电和职工宿舍生活用电管理,在布设电气线路时应采用合格电线、电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采用老化电线、裸线;线路布设要合理;电动机械中的电路系统必须设接地接零和超负荷自动切断装置。施工现场严禁将电缆、电线铺设在可燃物上,或将电线绑扎在钢筋骨架和钢管脚手架上;坚持一机一闸制,严禁用铜线代替保险丝;在生活区严禁使用大功率家电(如电炉、电暖气、大灯泡等);严禁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

2.7 焊接施工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普遍设有电焊和氧气焊作业区,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除了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措施。

2.7.1 在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应移走,并将残渣清理干净;或将不易搬走的可燃物品用石棉毡等防火材料覆盖严密。动火作业区楼地面上的孔洞应封闭严密,以免焊接火花经孔洞溅到楼下引燃易燃物而引起火灾;在动火作业区配备手提式灭火器及防火石棉毡等消防器材。

第4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当前的高层建筑大多数属于集餐饮、办公、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高层建筑大楼,在这种综合性的高层建筑中,大量的人口集中于此,人流非常密集,高层建筑存在大量的可燃性物质,而且由于建筑层较高的原因,目前的消防水平是不能进行消防救援的,那么一旦在这些高层建筑中发生火灾,就会造成很大程度上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就成为当前高层建筑发展的重中之重。

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消防设计和消防施工不规范

在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是能够解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根本要素,是防止重大火灾发生的基础解决措施,但是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方面都存在缺陷。

在高层建筑由于在建筑材料的使用、建筑防火区域以及建筑消防分隔上,存在着不当材料的使用,还有设计的不合理因素,因此在高层建筑中有能够产生火灾的先天性条件,如:在高层建筑中用电量非常大,但是对于电缆的设计却非常不合理,经常导致由于电缆设备损坏带来的火灾;高层建筑空调设计不合理,在高层建筑中空调是用来调温、散热的,但是不合理的设计导致空调失去了调温的功效,使大量的热能堆积,容易引起火灾;还有由于不当材料的使用,这些材料有很多是属于易燃性的,一旦发生火灾,在消防救助中非常不利;同时防火区域和分隔的不合理设计,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不利。

1.2 在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

高层建筑在建成后会把建筑进行分割,分别进行出租或者买卖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高层建筑产权和使用权的分割,每个租户之间的联系不深,基本上都是处于闭门造车的情况,因此对建筑的消防管理工作没有人能够起带头的作用,这些人不能够遵守消防安全的准则,导致消防安全机构不能正常运行,对于消防安全有很大的影响,职责的不明确是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如:消防安全控制中心必须要有人进行全天的消防安全监督,防止火灾问题的发生,同时一旦发现火灾出现的话,可以进行及时的采取措施进行扑灭,但是由于各租户之间的各自为政,对消防安全进行相互的推诿,控制室没有人进行监督,一旦出现火灾问题,不及时的扑灭和通知,会造成很大的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的出现。同时消防安全设施必须要经常性的进行维护和保修,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时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把火灾进行扑灭,防止更大事故的出现,但是产权和使用权是处于分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各单位大多不想承担用于消防安全维修的经费,缺少财力、人力资源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及时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得不到及时的保障,所以这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必须进行改善,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措施

2.1 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

在进行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必须结合建筑的各种功能要求,认真考虑防火安全,做好防火设计。设计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凡不符合设计防火规范的工程设计,不得上报审批或交付使用。并着重考虑五个方而面:总体布局保证畅通安全、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路线简明直接、建筑物内部装修不燃化或难燃化、采用可靠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凡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防火构造、技术措施和消防措施等,必须严格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材料、设备等不满足设计要求,需要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共同协商,采取相应的变更措施。

2.2 认真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通过对高层建筑火灾原因进行分析,80%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的疏忽大意或操作上的不当造成的。起火因素大多是由于用火不慎,如吸烟不慎,烟头未熄使可燃物引燃起火;电气设备的短路或超负荷用电,以及照明灯具或电热设备靠近可燃物等引起火灾。除此以外,还有特殊工程人员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或临时动用明火作业等违章行为造成的火灾。因此,每个经营者、管理者和居住者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火意识,把预防工作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推行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社会化维护保养机制,全力提升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行业整体业务水平。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行业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维修、保养消防设施的行为,大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行业氛围,严格市场准入门槛。

2.3 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

高层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其设备一般都有定期的维修检查制度,包括结构安全、设备更新等,对于消防设施,更应定期检查维修,因为消防设施都在发生火灾时发挥作用,平时不用易暴露问题,然而一旦需要其发挥作用时失灵,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特别是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如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泵和消火栓、消防控制室和仪表设备等,都应该有严格的检查制度,设专人定期测试检查,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完整好用,并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

2.4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强化高层建筑消防管理人员和建筑内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首先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班,实行持证上岗。其次要全而提高高层建筑内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授课、墙报、宣传标语、灭火演练、逃生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高层公共建筑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结束语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频繁发生,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的关注热点,综上所述,本文对高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因此希望能够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吸收其中的有意义的方面。

参考文献

[1]闫云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预防措施探讨[J].山西建筑,2014(23).

第5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莆田;荔城区;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保护

荔城区存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6处。在这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荔城区实地调查了普查点269处,登录不可移动文物 259处,古建筑占有232处。因此。如何切实做好我区古建筑的消防及安全保护工作,就成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就荔城区辖区内的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做点探讨。

一、古建筑文物外部环境因素

1.古建筑乱拆乱建现象比较严重,古建筑本身和周围环境受到破坏。有的古建筑民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拆除古建筑,新建现代建筑。如拱辰办东阳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民居建筑群,由于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有的古建筑改变了原有的风貌与格局。在古建筑边上随时可以看到炮楼式的现代建筑,与古建筑风格不协调,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2.古建筑外在安全隐患严重,防火、防盗难度大。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极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由于占用单位复杂,管理不是很到位,在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现像严重。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第,由于历史的原因,电线、有线电视线、网络线、电话线等线路全经大门进入,加上大宗伯第大门周边小吃店电线乱拉、煤渣乱堆,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1991年和1993年就曾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经济建设的快步发展,城市改造造成古建筑受到破坏。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天贵祠,作为莆田市委市政府城建18个重点项目之一的东大路南北侧旧城改造正式动工建设,朱天贵祠亦在改造范围之内。为此,市政府规定朱天贵祠异地迁建东岩山,但由于原住户与开发商因安置费用未能达成协议,故拖到今天该祠还未能迁建。现朱天贵祠已破败不堪,墙身严重开裂,部分建筑物已先后倒塌,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古建筑内部现状。

荔城区辖区内现存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经过长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极低,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也会起火,火灾危险性极大。这些古建筑经历了历朝历代的风雨侵蚀,造成木质腐蚀、干燥,而且其表面漆油漆涂料耐火等级极低,一点小小的火苗足以使其化为灰烬,这使得它们脆弱而不堪一击。从平面布局上看,多为群体建筑,前后殿堂相连,廊道相接,建筑单体间距很小,没有消防通道,给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从建筑格式看,古建筑多为跨度大、空间大的殿堂式建筑,房屋相当宽大,发生火灾时,整个屋内充满烟雾,烟雾和热量不容易散发,最终容易倒致轰燃现象。

三、造成古建筑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

1.宣传不够,文物保护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由于古民居、祠堂、宫庙等多为民间古建筑文物集中处,可是这些古建筑往往被当地群众用以出租、堆放杂物或者任其荒废。特别是拆除古建筑等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古建筑风貌因此遭受破坏。在一部分群众眼中,文物与物品并无多少差别,被盗了或者损毁了也不在意。

2.古建筑文物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荔城区民居古建筑文物多,住户多为老人小孩,消防意识自然薄弱,而且民居内普遍使用电器,电器线路老化、现象严重,危及古建筑文物安全。也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尚先故居、彭鹏故居、双池陈尚书宅等民居古建筑,线路乱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灯具及用电设备距可燃物极近,有些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又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东角百廿间大厝,因线路老化短路差点引发火灾事故,幸好发现得早,及时扑救,才没造成损失。

3.古建筑文物普遍存在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一定数量,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安全保障系数低。并且存在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年代久远,所存有的灭火设施不适用于现代,又由于与普通民居毗邻,胡同狭窄,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消防通道普遍缺乏。

4.古建筑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民居古建筑文物自救能力低。

四、加强古建筑保护的思考

1.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把防火管理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要建立健全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古建筑文物消防的宣传力度。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同时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工作职责》、《村级文物保护协管员职责》和《文物保护董事会章程》等,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文物保护员按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把文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采用钢芯绝缘导线穿管架设,不得将电线直接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利用修缮改造的机会将电气线路的改造纳入维修方案中,对线路已老化又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严禁用电或限制用电等措施,在古建筑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取暖器等电加热器,清除所有电源插座,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有一定距离,对使用的电器设施、设备应当由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和维修。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5.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6.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有条件的地方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对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监控、监测和管理。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古建筑的特点,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通过培训和演练使文物保护员对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达到熟悉处置流程步骤和可操作。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儿女无不以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而自豪。要让这种自豪感延续下去并且不断积累升华,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文化遗产。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理应得到悉心保护。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吴志强;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的思考与研究;中国消防;2004年第9期

第6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天,现代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在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在这些隐患中,消防安全隐患一直是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施工进展的一大难题。一座建筑其涉及到的施工范围十分广泛,不同的施工程度有着不同的结构,随着建筑工程中用电用火量的不断增长和人员流动量的增加,火灾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就频繁的发生,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稳定进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就要对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并从中找出解决的措施。以下本文就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合理的找出其解决的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监督难点

1.1消防监督管理、消防设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场地是一个流动性的施工场所,非常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一些施工现场会发现,很多的的施工场地中所设置的消防设备都不到位,只是简单的配有少数的灭火器,这还仅限于那些比较大型的施工场地。在那些小型、中型的建筑施工现场,这些简单的灭火器都不存在。在建筑施工中会需要炸药来进行爆破,但是施工人员将这些爆破品就直接随意的放置在施工场地,受太阳光的照射其很容易爆炸。

建筑施工的过程是一项复杂多变的动态型的活动,这样就加大了监督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促使施工现场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同时由于施工的现场有很多的人员、设施以及办公环境这样在出现突发性火灾的情况下就无法很好的做好对人员的疏散。尤其是对于高层建筑,如果出现火灾的情况疏散的难度就会加大。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主要还是依靠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来对火灾进行扑灭,而施工现场如果消防设施不完善就加大了消防的困难,同时这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1.2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当今社会是一个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社会,在这就造成了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只重效益不重生产的观念。施工企业片面的强调企业的经营自,对于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不屑一顾,一些工程项目没有得到申报批准就擅自施工,这样在消防安全知识的管理上就更不会重视。还有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抱着早施工、早完工、早获利的思想,对火灾的存在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施工中火灾发生的机会几乎不存在,甚至简单的消防灭火器都购置。在施工的过程中既没有用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也不会认证的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度,企业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不重视,那么施工人员更不会重视基本的消防常识[2]。

1.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由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在增加,这就加大建筑的工程量,但是建筑施工不是仅限于一个地区,在这种跨地区施工的过程中,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就不会再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许可证,而是依靠挂别人的资质来进行施工。即使有些正式的注册了但是其所找的施工人员也都都是无证上岗的人员,其中以农民居多,而这些人员对消防知识根本不懂。在加上施工单位在灭火中没有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就无法有效的组织人员疏散,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在争取施工进度的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更不会将消防管理进行合理的落实。

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的解决措施

2.1落实防火检查机制

建筑施工单位要想落实好防火检查工作,就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检查机制对施工中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清除[3]。在这个检查机制中要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使用的情况和施工现场的用火行为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中的重点环节进行管理,落实好施工现场中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设置一个专门的现场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定时的检查施工现场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的制止,将防火检查的机制最大化的得到落实。

2.2实施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

在建筑施工工地中,火灾的发生和施工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火灾造成的安全隐患也直接的波及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证施工工地免受火灾的侵袭,同时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单位就要对工地中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定期的开展灭火应急疏散的演练。在此基础上,联系消防部门定期的到施工现场普及一下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

2.3严格的规划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要依靠火和电的力量来进行,但是这两种能量却是施工中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因素。面对这种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就需要有一位经过专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电工人员来对施工中所需要的电气设备进行维修管理,检查每个电气设备中会存在的火灾隐患。在施工的场地严格的规定火灾隐患频发场地中的明火审批制度,同时在建筑施工的现场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制定一个专门的吸烟地点。对于那些易爆、易燃物品,建筑施工单位要设置一个专门的仓库来放置这些物品,减少过量堆积所带来的火灾隐患。

2.4合理的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在建筑施工现场,一般都不会对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合理的布局,这样就导致了现场施工人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随意堆放,造成了火灾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建筑单位就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环境来规划一个放置机电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场地,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物品不要同时放置在一个位置,对不同的设备、物品进行归类放置,这样才能完全的实现放置的标准。而规划场地所实施的材料和环境既不可以太干燥也不可以太潮湿,过量的干燥依然会导致火灾的发生,过量的潮湿就导致设备和爆破物品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工地中消防安全问题所进行的分析,从中发现在建筑施工单位中建筑单位对消防安全问题都不够重视,这样就加大了建筑施工工地中的火灾隐患的存在,这样就需要建筑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通过上述所实施的措施来减少施工现场中的火灾隐患,这不仅是对施工质量的保证,更重要的是减少了火灾所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高淑荣,赵兴芳.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8).143-146.

第7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火灾;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在各大城市中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然而随着高层建筑功能的日益复杂,设计高度的不断增加,在建工程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会对未建成建筑物及其周围建筑物造成极大的损坏,而且还经常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当前我国的高层建筑中,施工安全问题尤其是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已经被社会大众所关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是工程管理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1 高层建筑施工火灾的特点

1.1 火灾蔓延速度快

高层建筑的高层部分风力较大,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使火势更猛烈,蔓延更迅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酿成大火,极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

1.2 施工人员疏散困难

建筑物高,楼层多,垂直疏散距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另外由于是在建工程,疏散设施少,楼梯不可能设置很多,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同时,在建工程的通道、楼梯等部位多被堆放的建筑材料所占用、装修用脚手架阻隔,人为障碍多。人员疏散主要依靠楼梯,如果该通道被火封住,对受困人员的逃生和消防救援作业都极为不利。

1.3 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四周由于深基坑的开挖、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布置及建筑材料堆放等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门难以顺利靠近火场,变相阻碍了施救行动。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扑救灭火工作比较困难,极易因扑救措施不利或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

2 高层建筑施工火灾频发的原因分析

2.1 易燃可燃材料多

高层建筑周围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浇筑楼层所采用的模板、在建高层建筑中使用大量的油毡、木材、泡沫板、油漆、黏合胶、保温材料以及建筑装饰材料等建筑材料均为可燃、易燃材料,同时这些材料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在施工作业中,有时会使用气割,电焊工具,有时会用电动砂轮磨面,有时会使用易燃液剂,管理上稍有疏忽,或违章作业,便会引发火灾事故,并产生大量毒害气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和危害。

2.2 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多

大量的高层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表明,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以上。明火作业是引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可非常轻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2.3 电气火灾事故多

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多,用电量大,用电线路多为临时线路,且电气线路较杂乱。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或产生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另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也极易引发火灾。

2.4 防火安全意识谈薄

工作中许多施工单位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就是不重视消防安全,很多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另外,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很少,施工人员自救知识与防火基础知识不足,现场人员难以采取规范的行为使用消防器。

3 高层建筑施工中的防火安全措施

3.1 建立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例如火险报警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在施工区限制吸烟及火源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专库,隔离存放,专人管理等。

3.2 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做好防火应对措施

高层建筑施工在进行钢筋、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通风、取暖、给排水等设备安装,工程内、外部装修等环节会使用大量的电焊、气割、气焊等都需要明火作业。施工现场应严格禁止擅自使用各种形式的明火。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电焊作业人员持证操作,现场配置有效消防设施和防火应对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作业前要检查现场环境,下班时要检查焊割现场是否残留火种隐患。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发现隐患并加以及时处理解决,严防违规冒险作业。同时,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善。

3.3 规范使用用电装置和电气线路

施工机械及照明使用的各种临时用电装置与电气线路和配电箱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破损电气设备材料,胶质线、花线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场所。各种电气线路不准私拉乱接,不得拖地或与金属物、易燃易爆物接触,应按规定采取保护措施,电气故障应及时检修排除,确保绝缘或接地良好,防止漏电、短路起火。除此之外,对用电设备在接电环节,更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按电器线路安全使用规定执行,对用铁丝代替保险丝和乱拉线等现象要提及处理,保证的因电气线路问题发生火灾。电气装置不得超负荷运行,经常检查开关线路,设备是否由于局部过热,导致变色、变形和发热的现象,定期检查开关绝缘性能,以杜绝因用电引起火灾。

3.4 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

近年来我国所发生的高层建筑施工火灾安全事故都和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低下有密切的关系,部分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操作,违章作业,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在施工之前,应当做好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帮助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向施工人员讲述高层建筑施工火灾的特点以及消防知识等,使施工人员认识到火灾的危害和严重性,同时也提高了施工人员的防火责任感和使命感。

参考文献

[1] 张馨.浅析高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J].河北工业科技,2013(24).

第8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期,一栋栋建筑拨地而起。然而,由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认识,思想上麻痹大意,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工地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以致施工现场屡屡发生火灾,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2010年2月9日晚,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大火足足燃烧了近6小时,导致1名消防队员牺牲,7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静安区胶州路一栋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共造成58人死亡。经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公寓楼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些火灾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等诸多问题,因此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我们开展消防工作的紧要任务。

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造成火灾的诱因

一是可燃、易燃物多。施工现场由于使用性质和装修进度需要,往往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二是电焊违章操作。在诸多建筑工地,由于工艺需要电焊作业,但经作者多年监督检查发现,工地现场大多数电工并没有经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动火用电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易燃可燃物品混杂堆放,这些物品一旦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三是火种管理不严。经监督检查发现,工地上吸烟的人员为数不少,这些人员的基本不具备防火意识,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抽完烟后烟蒂不做任何处理到处乱仍,这些遗留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员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四是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例如工地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余烬未处理好引发火灾;北方冬季工棚采用火炉取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等。工地食堂和民工使用液化气生火做饭的情况也十分普遍,由于不懂消防知识,乱倒残液、不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等原因,经常引起火灾。

五是用电设备多且负荷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加上工地大多为临时性用电,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安装极不规范,电线接头随处可见,加上电线插座移动频繁,致使电线绝缘层破坏较厉害,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此外较多严重的还有许多配电箱随意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

六是熬炼沥青不慎起火。沥青在加热熔融过程中容易因温度过高或加料太多,使沥青沸腾外溢接触炉火火源而引发火灾。

七是随意降低建筑防火技术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现象突出。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经审核合格的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擅自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有的单位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建设工程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擅自减少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是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用地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集体食堂重要仓库及危险品库房防火间距不足,甚至在同一幢建筑物内仅用三合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通常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又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是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单位众多,其中大多数分包施工队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为了赶进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而一旦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无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第9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秋冬季节防火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施工现场防火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和检点

检查范围

已在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在建项目工程。

检点

专项执法检查要重点整治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在做好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临时施工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敷设等事项检查的同时,重点应加强三方面的检查:

(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施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是否挂牌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实施监理。

(二)查可燃易燃材料管理。保温材料、临时用房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夹芯板的芯材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可燃易燃材料是否进行及时处理或有效防护,严禁在在建建筑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三)查消防设施配备和取暖设备管理。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箱、锹、水枪水带等临时消防设施;开展作业人员秋冬季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有效防火、中毒事故措施,防止电暖气、电褥子、煤炉等取暖设备用火用电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住建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各建筑单位要对照方案,安排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2日。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底前。住建局对本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