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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标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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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标准

第1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一、车船税征收范围

凡在我县境内按规定应当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缴纳车船税。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在购买交强险所在地缴纳车船税。不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所在地到当管地税分局缴纳车船税,其中县城范围内统一到绥中县地税局城郊分局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征收标准

按照《省车船税车辆税额表》设定标准,我县车船税车辆适用税额标准为:大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年税额为每辆600元;中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年税额为每辆540元;小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年税额为每辆480元;微型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等于1升)的年税额为每辆360元;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年税额按自重每吨96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120元。

三、其它说明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按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在购买交强险时一次性缴纳;不购买交强险的车辆,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在会计年度内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报解税款,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财政部门依据规定安排预算给予保障。

四、车船税征管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新标准的车船税政策全面深入到纳税人,为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第三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办法所附的《****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共汽车、在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给予免征车船税:

(一)依法取得营运许可;

(二)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

(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社会公益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

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免征车船税的截止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征车船税的条件、幅度和起止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条车船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车辆的车船税,除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的外,由已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第六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保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辆,其纳税地点为交强险的投保地。

第七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车船的登记月份或者车辆的投保交强险月份。有多辆(艘)车船的单位,可以在每年的1至4月份集中申报缴纳。

除《条例》第三条规定免征车船税的车船和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给予定期免征车船税并由地方税务机关出具免税证明的车船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船都应当由纳税人依照前款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缴纳车船税。

第八条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地方税务机关和保险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下,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并按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报送代收代缴的报表、资料,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收代缴手续费。

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管理办法,由省地方税务机关制定。

第九条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照《条例》、《细则》和本办法及省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管理办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第十条各级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及车船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在提供车船管理信息和办理车船的注册登记、营运许可、定期检验(审验)及查验交强险保险凭证等方面,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发现未缴纳车船税的,应当告知纳税人依法缴纳车船税,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细则》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自2007纳税年度起,车船税依照《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

第3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根据车辆排气量情况,固定的数额如果发生丢失损毁等,可以退当年剩下月份的车船税是的,在购买交强险时一并缴纳的。

目前车船税由交强险保险机构代为收缴,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车主可以凭交强险保单上的完税信息,作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无须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目前车船税缴纳标准: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

第4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车船税是地方一般预算的重要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数量急剧增加,车船税成为地税收入计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去年以来,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县税收呈现下滑态势,为确保税款应征尽征,圆满完成首季开门红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一次车船使用税专项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车船使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存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地税局、农机局、交警大队和11个乡镇组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谷文朝同志兼任。

征收方式、范围及标准

在这次活动中,采取由地税局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的村委会、公安交警部门、农机管理局代征代缴的方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本区域内摩托车的车船税征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内居民摩托车车船税的征缴及全县摩托车车船税的查补工作,并在年检中对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做好查补工作;农机管理局负责征收用于经营的三轮车、四轮低速货车车船税的征缴工作;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征收过程及时间安排

这次清理征收时间各乡镇为3月6日-3月31日,从3月6日开始,各受委托的乡镇要开始征收本范围内所属车辆的车船使用税,各乡镇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的所有车辆登记造册,上墙公布,确保依法征收;农机管理部门的清收时间为3月6日-6月30日,3月31日前要完成任务的60%,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公安交警部门的清收时间为3月6日-12月31日,3月31日前要完成任务的40%,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完税的车辆,代征单位要开具完税证明,并发放完税标志。

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门的督导小组,积极对征缴工作的开展情况跟踪问效,每周一调度一汇报。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抗税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三)坚持依法征缴。各受委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标准,依法开展车船税的征缴工作,严禁私自减免税,杜绝收人情税、关系税,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依法征缴的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5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按照车船税法草案,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由于新能源车实际应用者不多,这里暂且不论。草案提到,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车负担减轻,但1.6升小车的税赋会增加。那么到底什么是小排量车有必要深究。 北京东三环上的车流。

托车辆购置税优惠之福,今年是内地汽车销售的爆发之年。车辆购置税的范围包括,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刺激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可见,只要排量在1.6升以下均享受优惠,意味着政府默认1.6升以下的车均属小排量车,可以受到鼓励。如今车船税改头换面,标准提升到1.0升,很多被优惠的车辆购置税忽悠今年买车的消费者不得不支付高昂的养车费。

政府对小排量车的定义如此前后矛盾,是诱人购车、剪人羊毛。

去年,中国内地夺下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的宝座,今年销量猛增三成。今年前九个月,国产汽车产销分别是1308.27万辆和1313.84万辆,同比增长36.10%和35.97%,接近2009年全年水平。2009年,中国汽车的销量为1300万辆,已经占全球总销量的22%,能源消耗也达到全球总能耗的22%。

为了提升车辆使用效率,北京奥运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此后延续实行根据尾号限行令。这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增加汽车购置量,目前拥有一辆汽车的家庭纷纷购置第二辆车,由此直接导致车辆停泊用地的紧张。车辆行使实行限号,却允许无限量购车,是让消费者的后院成为了停车厂。

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2008年2月28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20万辆,到2010年9月3日,北京保有量突破T450万辆。今年8月,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到2015年北京的机动车将达到700万辆左右。这意味着早晚高峰的路网速度将低于15公里,低于人们可以承受的极限。由于社会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当北京的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的时候,也就完全抵消了单双号限行可能带来的积极效果。

国际经验表明,交通状况良好的70多个大中城市里,公交分担率达到80%,国外大部分城市的公交分担率在40-60%之间,但北京的公共交通分担率只有30%。此时为什么鼓励大众买车,如今为了节能收取税收,是想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解决了汽车厂的库存、拉高了GDP,又让政府有了税收之源。先鼓励后限制,此举同样有钓鱼式税收之嫌。

第6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关键词:家用车辆购置、税收

在经济生活中,汽车销售方通常会直接将车辆的总价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对自己实际缴纳款项中包括的具体支出项目及买车中缴纳的相关税收认识很模糊。本文将从消费者负担的税收和支付的税收两个方面,清楚的阐释购车活动中涉及的各种税收,以使消费者对其纳税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为其进行合理节税提供基础。

一、车辆价格中负担的税收项目

1、增值税:

车辆销售是一种动产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对象为销售方,因此表面上看,车辆的购买者不需要承担增值税税款。但实际上,为了弥补成本,销售方往往会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体现在车价中,从而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因此,作为购车方的消费者也是增值税的负担者。在实际中,若一个汽车生产厂先将车辆销售至某汽车销售店,再由汽车销售店向购买者销售,则每次销售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款也会增加。

2、消费税:

小汽车是消费税税目中征税商品的一种。其中,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日常的家用车辆是纳入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之内的。消费税通常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因此直观上讲都是由汽车生产厂家或汽车销售店支付的,但与增值税一样,其税款最终也会体现在车价中,由购车方承担。

2、中轻型商务客车 5%

需要注意的是: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务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关税:

对于进口的车辆,需对其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各排量的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除包括驾驶座10座及以上的客运机动车辆)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税率都为25%。进口车辆在我国的车价往往比其在生产国的车价高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进口环节需要缴纳高昂的关税。

二、购车方需另行支付的税收项目

1、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购车中最被普遍了解的税种。它于2001年1月1 日在我国开征,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改革而来的。车辆购置税在消费者买车时一次性课征,由购车方支付,它以价格为计税标准,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对其计税依据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垫款项、代收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通常,车辆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因此,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2、车船税法: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载客汽车每辆每年税额为60~660元。

载客汽车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类别 划分标准 每年税额幅度(元)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 480~660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420~660

小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 360~660

微型客车 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60~480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购销合同就是其征收税目中的一项。在买车中需要签订购销合同,因此也就需要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三、相关税收计算实例

以一辆排量为1.6升、出厂成本价14万元的小型客车为例。假设该车辆产自德国,中国某汽车销售店进口该车辆,设货物运达入境海关地的运费为1万元。

则在进口环节:

需缴纳的关税税额=1*(14+1)*25%=3.75万元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完税价格=货物的货价+运费+保险)

需缴纳的消费税=(14+1+3.75)÷(1-5%)*5%=0.987万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4+1+3.75+0.987)*17%=3.355万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当车辆在国内进行销售时,又需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3.092(14+1+3.75+0.987+3.355)*17%=3.926万元,此时可以抵扣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为3.355万元,因此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3.926-3.355=0.571万元。

若国内的汽车销售方将这些成本全部计算并体现为车价,则此时车辆的价格将会是23.663万元。

对于此时购买车辆的消费者而言,车辆标价为23.663万元,除此之外,他还须额外支付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上牌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在此只介绍车辆购置税和印花税:

需缴纳车辆购置税额=23.663÷(1+17%)*10%=2.022万元,需缴纳印花税额=23.663*万分之三=70.989元,而车船税根据各地的标准,在每年360~660的额度中缴纳。

至此,当车辆实际到达购买者手中时,一辆成本为14万元的国外产车辆,在通过各项环节征税后,其全部所交税款已达11.7万元左右,达其成本的83.57%。

参考文献:

第7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要多听广大群众和基层的声音”

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中,部党组书记、部长苗圩同志多次强调,不要搞体内循环,把听意见简单理解为就是征求机关干部和工作部门的意见,要拓宽视野、广开渠道,特别是要倾听广大群众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真实想法。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打破思想顾虑,不怕网民“吐槽”,在部门户网站开展了问卷调查,倾听社会公众的意见,收集到了很多尖锐的一手意见。通过统计分析,55%的网民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上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最多,18%的网民认为最需要强化的是“不回避矛盾,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7个选项中居于首位。这些一手数据,为分析查找问题提供了很好帮助。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还从政策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9个方面,请地方主管部门、部属单位对机关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评议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和量化计分,查找意见集中的地方和薄弱环节所在,有针对性地找准问题,加以改进。

“对群众的意见,不仅要听进去、记下来,还要有回应、有交待”

对群众的意见和声音,部党组高度重视,苗圩同志多次强调,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对群众的意见有回应、有交待,要求部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机关司局积极回应群众和网友的关切。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了工作机制,对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网民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由活动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及时转交相关司局,及时拿出回复口径和答复意见。前不久,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转来了“人民网”上的群众留言,共八个方面的问题,涉及机关5个司局的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研究,及时通过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向“人民网”进行了反馈,受到网民的认可。

“涉及群众利益的事,要能办即办、能改即改”

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部党组反复强调,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搞“两张皮”,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牢记群众观点,牵涉群众利益的事,能办即办、能改即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涌现了一些好做法。比如,针对目前以信息窃取、流量攻击、网络钓鱼为代表的黑客活动快速增长趋势,工业和信息化部从8月―12月部署开展了防范治理黑客地下产业链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环境,切实保护老百姓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比如,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从《互联网舆情专报》上了解到市场上治疗甲亢药物缺乏,迅速摸清情况,认真查找原因,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抓紧生产、严把质量,解决患者急需。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还会同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国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加强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增加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有效供给等工作,都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举措。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树立“机关辛苦些、基层便利些”的观念,为解决一个部属单位反映的多方面困难,进行换位思考,不让基层的同志到机关分头跑,而是让机关的同志集中跑下去,上门解决问题。

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人民网群众留言的答复意见(选登)

网友“农民子弟”:目前进城的农民工也非常需要使用电脑,我们也想网上订购春运回家的火车票,请开发网速快、价格低廉、跨省际使用的无线网卡。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目前市场上可以买到满足各种制式的无线上网卡,售价大多在100-300元之间,且售价呈不断降低的趋势;第二,我国正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随着4G网络的建设,无线上网速率将进一步提高,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第三,能否进行省际漫游主要取决于运营商的市场和套餐政策,与无线上网卡本身无关。

网友“程序员”:现在购买节能车,车税可减免,但是我对购买节能车还是有些疑虑,不知道节能车和传统车相比有什么优势和不足?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经请示国务院同意,2012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 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明确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截至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了两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列入目录的车型百公里综合工况平均油耗要优于乘用车第二阶段油耗限值标准27%及以上。节能汽车与同类其他产品相比,采用了更加先进的节能技术,更节油,生产成本也相应要高一些,所以,国家出台节能汽车消费优惠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车。

网友“宁宁”:希望宽带像水、电、气一样,居民入住时就完全建设好,只需开通即可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宽带网络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宽带在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宽带发展,方便民众使用,让宽带成为居民住宅配套的基础设施之一,2012年,在原有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其中有关强制性条款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电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同步建设”,并要求“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近期,国务院公布的《“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切实执行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宽带网络设施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随着《“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的推进落实,未来我国新建住宅宽带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居民使用宽带将更加便捷。

第8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一)财产课税体系的比较

广义地看,世界各国对财产的课税主要分为三大体系,一是对转让财产的交易行为征税,多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一般以营业税、转让税、登记税、印花税或增值税等形式,征收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二是对占有、使用财产进行课税,多以财产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分为对全部财产征税(一般财产税)和对个别财产征税(如土地税,房屋税、房地产税),征收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三是对转让财产的收益征税,如土地增值税,多采用累进税率。

(二)财产税比重的比较

据OECD组织资料显示,发达国家财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入总额比例较高,美国占80%,加拿大占84.5%,英国占93%,澳大利亚则高达99.6%。由于财产税征收金额较大、权数较重,从而形成了“多征税、多提供公共服务、税源多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使其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调节作用。发展中国家财产税占地方税收入比重较低,但多把财产税划归地方收入。亚洲国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一般在23%~54%之间。由此可见,世界各国财产税在地方税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地方财力的重要来源。

(三)财产税制要素的比较

1、课税主体。转让财产交易行为的课税主体多数以卖方为纳税人;也有以买方为纳税人,主要是设置不动产或房地产购置税的国家,如韩国、日本等。世界各国对转让、占有和使用财产的课税,纳税人一般是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

2、课税对象和税基。对世界上多数国家来说,财产税最主要的课税对象是房屋和土地,但在具体征税对象和税基上又各有区别。有的国家单独对房屋、土地课税,计税依据是财产的资本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或其年租金。各国征收财产税的房屋范围不尽一致:如加拿大、印尼、美国、瑞典都将土地和建筑物的资本价值纳入税基;但瑞典只有住宅用地和住宅楼缴纳财产税,剔除了商业财产;英国对包括楼房、平房、公寓、活动房屋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价值为计税依据征税;有的国家将土地、房屋并入其他财产一起课税。如日本将原来分开征收的地租税、房屋税,船舶税、铁路税等财产税税种合并征收固定资产税。其中对房屋课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课税对象包括纳税人拥有的一切房屋,计税基础是房屋的估定价值;巴西的土地税分为农村土地税和城市财产税,前者的课税对象是用于种植、放牧和其他农业性活动的土地,城镇土地不在应税范围内,计税标准按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比率分为三类计征,后者的课税对象是城市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计税依据是应税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

3、税率。比较广泛使用比例税率,在对财产转让收益和流转额课税时也采用累进税率,仅有个别国家采用定额税率。税率可由中央政府法定,也可由地方政府根据受益人的预算需要和预算周期确定。如美国、加拿大,税率的确定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较高一级政府只对其设限制规定。而丹麦、法国和日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征收的税率都规定了固定限额或最高额。

4、起征点和减免税优惠。一些国家或地区在税收管辖权内,对财产课税制定有起征点,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对低于14万元的财产价值不征税,日本对土地占有税也规定了免征额,确定了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的最低起征点。同时各国对农业用地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税。荷兰、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典农业用地全部不计入税基。法国对农场建筑实行免税,其他许多国家都通过特殊估价和征税措施给农业提供税收优惠待遇,如日本对城区的农业用地按其估算价值的一半进行征税;国际上对林地一般都提供免税待遇。如智利、法国都给林地提供了免税照顾。

二、我国财产税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个别财产税,主要税种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有人也把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包括进去。

我国的财产税制在以下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财产课税范围窄、税种少,收入规模小。据统计,全国财产税收入约占税收总收入的2.04%,约占地方税收入的4.12%。据四川省及成都市“九五”期间的统计,财产各税占全部地方税收的比重约5%~6%。由于所占比重过低,导致其职能弱化,难于充分发挥调节功能作用;二是内外两套财产税制,既增加了征管难度,又不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统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计税依据不合理、不规范;四是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税收政策不健全,税收征管不严,部门协作配合不够,税款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五是个别税种设置重叠,税基交叉,存在重复征税之嫌。

三、国际财产税制借鉴

(一)税种设置覆盖面广、征收范围宽。目前,各国的财产税覆盖了财产的转让、占有、使用和收益各环节,体现了税制调节课税对象价值运动全过程的客观要求。征收范围较宽,不仅仅局限于城镇房地产,而且也包括农村、农场建筑物和土地。遗产税和赠与税广泛受到各国重视。

(二)各国普遍建立以市场价值(又称改良资本价值)或评估价值为核心的税基体系。以价值为核心能够准确反映真实的税基,随经济的发展带动税基的提高进而稳步提高财产税收入;同时,也可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三)税率设计以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居多。对财产转让、占有、使用环节多采用比例税率,对收益和所得环节多采用累进税率,但这不是绝对的,各国根据各自的经济、文化背景设计各具特色的税率制度;各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税率仍将以超额累进税率为主,但级次表现出减少趋势。

(四)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规范而严密的财产登记和系统、完整的财产评估制度。这是财产税课税的基础,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比较有较大的差距。

(五)建立内外统一的财产税制。

四、改革财产税制的建议

(一)合理设置税种,增加税种覆盖面

1、合并、统一房地产税制,设立房地产税。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三个税种,设立统一的房地产税。一方面体现了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另一方面符合简化税制、便于征管和降低征收成本的国际通行做法。而且城镇土地使用税本身属于财产税而非资源税,“房依地存、地随房走”,房屋和土地的规划、评估紧密相连,城镇土地的国家所有不影响三税的合并和统一;且房价的上涨多半缘于地价的上涨,三税统一有可行的理论基础。

2、合并内外两套车船税税制。对凡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不论车船是否被使用以及使用的频率如何,均应缴纳车船税。

3、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在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上,一是要科学地选择税制模式。基于我国遗产继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财产,公民的纳税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宜选择美国等实行的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即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对赠与人的财产征收赠与税。二是科学确定征税对象、范围及征管程序。参照国际惯例,课税对象范围应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超额累进税率并规定适当的起征点,合理确定扣除项目,如设丧葬费用扣除,遗产管理费用扣除、债务扣除、捐赠扣除、合理负担费用扣除等。最后,制定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措施。

(二)扩大财产税征收范围

1、扩大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一是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应该扩大到农村用于种植、放牧和其他农业性活动的土地及房屋。与此同时,相应调整降低农业产出税负。二是对城镇居民拥有的房屋征收房地产税。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拥有的房产不断增加,已经具备了对私有房产课税的条件。同时,房屋的折算价值分配逐步向高收入个人倾斜,因而对城镇居民自用住房课征(比例税率)财产税在整体上将产生“累进”效应。在具体征收时,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人均居住面积设置起征点,对城镇居民自用房课征比例税,使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涵盖全部城镇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

2、合理设置房地产税的税目。我国房地产税可下设农村土地使用税和城镇房地产税,前者对农村用于种植、放牧和其他农业性活动的田、地、山、荡占地课征,后者主要对城镇企业和个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物课征。城郊结合部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的处理可借鉴巴西的做法,即确定土地是否属于城市房地产税的课税范围,一是看其是否作为农用,二是在土地的1.5英里范围内至少有以下设施中的两项:人行道、自来水主线、排污设施、街灯、公共学校。如土地不作为农用,又符合第二项要求,就应该视为城市土地。

(三)建立以市场价值为核心的税基体系,科学确定财产税的计税依据

1、调整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从国际上看,财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年度租金价值,改良资本价值(市场评估价值)、未改良资本价值和占用面积。改良资本价值制度的计税依据是土地和房产的完全市场价值,更符合“量能纳税”原则。此外,该计税依据具有“交易证据多、便于诚信纳税,收入富有弹性”的特点,是各国的房地产税趋于采用该计税依据的重要因素。当然,这需要相应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评价方法体系和房地产评估制度。

2、调整车船税计税依据。作为世界通行的财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一是依车船原值作一定比例的扣除;二是依车船的市场价值,即评估值。从理论上讲,后者更科学,但是考虑到市场和评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工作量和征收成本,现阶段可采用前者作为计税依据。至于扣除比例中央可规定一个幅度范围,各地方政府视本地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扣除比例。另外,对单位价值低于一定标准的车船给予免征照顾。

(四)合理确定各财产税的税率

1、合理确定房地产税的税率。参照美国、加拿大的做法,在确定税率的形式和大小时可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围(如0.5%~3%)内的自。税率的确定应反映“宽税基、低税率”的税制改革趋势。

2、合理确定车船税税率。在以车船价值为计税依据的情况下,改过去的固定税额为比例税率,以公平税赋,比例税率的大小应该与目前对车船的收费及环保问题统筹考虑。

(五)建立以财产评税制度为核心的征管运作体系

1、建立以房地产评税制度为核心的财产评税制度体系。应建立完善的财产税评估制度,制定评税法规和操作规程,设置专门的财产评税机构,是未来财产税制发展的基本趋势。

2、建立与财产登记、评估、税收征管有关的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技术对信息进行搜集、处理、存储和管理,以获取有效的财产信息和征管资料。

(六)财产税的税收优惠问题

1、取消城镇居民住房的财产税优惠。避免对出租住房的歧视,有利于加强对个人私房出租的税收征管。可对国家规定标准内的居民住房采取起征点的办法予以免税优惠。

第9篇:车船税的标准范文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产业;财税政策;财政补贴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

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徐丽红.发挥政策功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国财经报,2010,11.

刘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陷入两难境地.中国能源报,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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