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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文化传播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网络文化传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作用
网络文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世界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流。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之下,现代社会的空间距离相对来说大大缩短。并且在网络世界里面,不存在有边界,开放性的网络和比较高的自由度都为网络文化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网络也给大学生表达意见、发出声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因此针对这些新的情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及时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自由发言的平台,网络文化的传播同样促进了学生的思想发展,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不用出门就可以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网络文化的盛行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不同地域的文化相互交融促进了网络文化的百花盛放,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学生的学习选择大大超过了前人。
2.网络文化传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消极作用
(1)网络文化的多元化不利于大学生思想的正确发展。网络空间相对来说自由程度更加的高,网络世界的高度开放性使得网络文化良莠不齐。学生在接触网络文化的时候会接触到不同的意见观点。多元化的网络文化使得部分眼界不够的学生还不能从浩如烟海的文化之中找到真正的明珠。并且多元化的信息有时候会让学生在思想发展的过程之中产生迷惘和恐惧的情绪。相比较于传统的被动式的接受信息来说,这种自由选择性更高的方式更加受学生的喜爱。但是这就给封建文化、落后文化等侵蚀大学生的思想提供改了可趁之机。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的难度系数就更大了。
(2)网络文化传播规范性不高。当前网络文化传播的规范性还比较低。而规范性比较低就让一些不法分子抓到了机会。并且随着改革开放之后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开始对我国进行思想宣传,网络的不断发展也为这些国家对我国进行思想攻势提供改了良好的条件。不少国家将一些落后文化、腐朽文化趁机传播到我们国家。这些文化和我国传统思想文化之间必然会产生比较激烈的冲突。他们利用学生的探究欲望引导学生接触这些腐朽和落后的文化,混乱学生的思想认识。我国大学生的思想修养相对来说还比较低,在这样的思想攻势之下很难坚持住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还有价值观。因此网络文化传播的不规范使得学生的思想认识比较混乱,西方资本主义等一些观念和思想道德标准的进入让学生的认识产生了问题。这些都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
(3)信息内容庞杂,良莠不齐。网络文化的信息内容庞杂,因此其内容就很难有比较高的保证。开放性的网络让每一个人都有上网信息的权利,因此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一些虚假、低俗和落后的信息纷纷通过网络世界进入到学生的视野,而大学生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到位,对于一些信息的辨别能力还比较差,且其心理相对来说也比较幼稚,这些不良信息的进入会使得学生的思想发展偏离正确的轨道。举例来说,黄色信息对于学生具有比较强的诱惑力,在有心人的操控之下这些信息很容易就会被大学生看到。而黄色信息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会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
(4)网络成为了大学生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现代大学生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基本上都和网络有关,因此当前大学生越来越多的将时间放在了网络生活上,其放在实际生活之中的时间相对来说也就越来越少。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得大学生的心理出现空虚、焦虑等情况。
二、网络文化传播背景下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建议
(1)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文化学生有时候会把持不住,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为网络世界信息的纯洁性把好第一道关。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专门的网络文化管理法案,针对网络文化传播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对于网络文化监督方面存在漏洞的地方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弥补。简单来说就是要通过立法和执法的配合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提高网络文化的整体质量。
(2)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网络文化的不断发展和传播也对学生的道德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网络世界之中同样存在着道德问题,而大学生因为阅历、生活经验等的不足往往会在这些问题上犯下错误。因此高校应该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让学生正确的看待网络文化。
(3)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网络舆论在有心人的引导之下可能会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确保网络舆论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
农业网络传播存在的问题
农业网络传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政府在农业信息网络传播建设上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涉农信息网站内容实用性不强,质量不高;三是农业信息采集渠道不规范,采集方法不科学;四是农村的信息服务不到位;五是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开发;六是农业信息网络高级人才缺乏,基层信息服务人员素质仍需提高。
我国农业网络传播的发展趋势
㈠电子商务式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是农业网络传播的必然
农业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农业网络传播为电子商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农业电子商务将促进我国农业快速发展,它的广泛运用,将改变我国农业落后的状况。农业电子商务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农产品流通决定农业生产。而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尚不完善,起不到应有的引导和组织生产的作用,使农业生产长期处于被动局面。而运用电子商务,可以促进供需双方的及时沟通,是农业生产符合市场需求,从而降低生产风险。同时电子商务跨越了地域、时空界限,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调节生产与市场的矛盾。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当前信息技术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均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拓展全球市场的主要手段,用以推动经济的增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在传统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经验,但在科技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因此,必须以信息技术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提升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
㈡我国农业网络传播的信息化职业教育
我国目前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总体上而言颇见成效。但教育水准存在地区差异,东部教育水准较高,西部教育水平较低;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城乡教育水平差距不断拉大;广大贫困地区仍有大量失学儿童。诸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宏志班”等救助措施虽有成效,但整体状况仍不容乐观。近几年,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在农业网络信息传播方面的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教师采用丰富多彩的多媒体课件教学与学生通过远程网络教学系统自学,学生到农业相关企业顶岗实习等相结合的方式,使来自农村地区的广大学生开阔了眼界,接受到农业领域最前沿的科技信息,这为我国今后农业的大发展,农村地区的加速建设,农民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培养了一大批后备军力量。因此,提高农村受众文化的素质,一方面要靠政府相关政策倾斜和财政资金的扶持,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
【关键词】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原因分析;防御策略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Internet技术的日趋成熟,网络无形中已经深入到人民生活的多个方面,无论是日常生活交流还是出门旅游,人们对信息网络的依赖程度也不断上升。利用网络全球互联的特性和网络系统自身的漏洞进行广泛传播的计算机病毒,也逐渐成为了现阶段计算机系统面临的最主要威胁。基于此,了解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机理,同时研究相关的防御策略,对保障计算机系统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1病毒基于计算机网络传播的原因分析
1.1网络本身具有的安全问题
地球上数亿的网络用户和上亿台计算机,组建了全球错综复杂的互连网络,但也正是由于Internet技术这种大众化的开放性,使得整个网络面临着更大的安全隐患。再加上Internet一直使用的TCP/IP协议本身具有各种安全漏洞,在Internet网络使用该协议的网络系统时,会面临着病毒恶意侵入计算机、阻止计算机访问互联网、盗取用户信息和非法破坏用户计算机数据等潜在威胁和破坏行为的影响。
1.2用户缺乏安全意识
用户对自己在互联网上注册的一些的账号缺乏安全意识同样是计算机病毒传播的中央原因。有的用户在注册账户时设置的用户口令过于简单、有的用户随意将帐号密码透露给陌生网站等情况,这都会给计算机网络带来安全问题,为病毒的传播奠定重要基础。
1.3恶意的人为攻击
有些了解计算机网络的人会利用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漏洞来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恶意的破坏,恶意攻击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两类。主动攻击指的是计算机病毒的传播者利用网络漏洞有选择性的破坏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而达到自身的目的。而被动攻击指互联网用户在正常上网的情况下,重要的网络机密信息被窃取或破译。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对计算机网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使得一些重要的网络信息被泄露,导致用户和企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1.4软件本身的漏洞
黑客是威胁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一个因素,黑客经常利用网络软件的漏洞和缺陷对其进行攻击。在编写软件是软件设计编程人员为了方便自己在软件中设置了“后门”,这些后门虽然大多难以被发现,但一旦这些“后门”被发现泄露,黑客将会很容易的利用这些“后门”侵入用户计算机进行破坏和一些非法操作。
2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的新特性概述
2.1传播介质与攻击对象更加多元化
与传统的网络病毒传播模式相比,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更多的是通过各类通信端口、网络端口甚至电子邮件迅速进行传播,所攻击的对象也由个人电脑转变为了为所有具备网络协议的各类工作站甚至于大型服务器,进而引起网络拥塞和瘫痪、机密信息失窃等严重后果,具有更强的破坏性。
2.2具有更多样化的编写方式和变种传统的病毒多利用
C语言等汇编语言编写而成,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以JavasSriPt和VBScriPt为代表的各类脚本语言开始广泛应用于病毒的编写,这就使得病毒的变种越来越多,利用反病毒软件对其进行搜索和清除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2.3智能化和隐蔽化成为病毒的重要发展趋势
现阶段,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常常用到隐形技术、反跟踪技术、加密技术、自变异(MutationEngine)技术、自我保护技术等等,整个病毒向着智能化和隐蔽化不断发展,这就使得针对某一种病毒技术开发的反病毒措施越来越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3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防御策略研究
3.1校验和法技术
大部分病毒寄生于其它的文档程序,无法所单独存在的。因此,病毒感染文件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档案大小增加或档案日期被修改,因此,对病毒的防御措施可考虑从此处着手。在使用文件之前,可将硬盘中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汇总和记录,得出文件的校验和,然后将所得出的校验和写入到别的文件中进行保存,这样在使用文件之后,可将文件的校验和与原来保存的校验和进行比对,进而发现文件是否感染。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考虑将校验和检查程序常驻于内存中,每当应用程序运行时自动与预先内置的校验和相比对。
3.2行为监测技术
大多引导型病毒都会以硬盘的Boot扇区和主引导扇区作为主要的攻击对象,其原因在于当系统启动后会执行INT13H功能,来完成系统的各种初始化设置,此时引导型病毒将会启动,并在扇区内放置病毒所需的代码,这样会导致系统加载病毒代码,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又如木马类病毒为了完成信息的窃取,会将自身的代码复制于.exe等常见的可执行文件中,导致用户在执行这类文件时会同时进行病毒的写入或是进行病毒的二次传播。基于此,利用病毒的特有行为特征性来对病毒进行检测,进而防御和消灭病毒的方法称之为行为检测技术。
3.3特征代码技术
特征代码技术最早出现于SCAN,CPAV等著名的早期病毒检测工具中,现已发展成为了用来检测已知病毒的最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方法。其实现过程包括四个步骤,首先是采集计算机病毒样本并抽取病毒的共有特征代码,然后是将特征代码纳入建立好的病毒数据库中,最后是检验待检测文件中是否具有病毒特征代码。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做到将病毒的特征代码与数据库中的代码一一对应,从而判断文件感染的病毒类型,最后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消灭病毒。
4结语
计算机网络发展至今,新的技术层出不穷,基于网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使得计算机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此,为了营造一个一个安全绿色的计算机网络环境,计算机网络的相关维护人员应投以更多的热情,以认真的态度去对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机理和防御策略进行研究,从而保障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陈坤.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2013,4(20):190-191.
[2]宋强松.计算机网络病毒机理及防御策略研究[J].网络技术,2013,5(17):67-68.
[关键词]数字生活空间;公益广告;有效传播
人类社会每一次传播技术变革,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互联网+”生活日趋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网络政务、网络支付、网络阅读、网络理财、网络购票……这种依托数字和网络技术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型生活形态,是对人类日常生活的虚拟还原、放大、延伸,并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数字生活空间,这也可以用尼葛洛庞帝的预言称之为“数字化生存”。作为传播公益观念实现社会教化目的的公益广告,也需要适用媒介变革而引发的人们生活存在状态的变化,在数字生活空间里传递社会正向思想和正能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以及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发挥重要作用。
一、数字生活空间我国公益广告的传播现状
虽然我国在2016年3月颁发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但与繁盛甚或过滥的商业广告相比,数字生活空间里的公益广告无论是传播数量还是传播质量都难以让人满意,这无疑影响着公益广告传播目的的实现。1.我国网络传播公益广告的数量相对较少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域名总数增至3698万个。在数量庞大的域名背后,只有占比极低的网络媒介传播公益广告,且这些网络据点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及职能部门、党媒、广告协会等创立的网站以及专业公益广告等网络媒介。综观传播公益广告的政府机关、官媒以及广告协会等创立的网络媒介,多通过或设立公益广告专栏或组织公益广告活动或在页面局部刊登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信息简单而且数量较少,甚或一些官媒创办的新闻网站以及APP、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态,如人民网及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则着重于新闻、生活、文化、体育等信息的传播,较少在首页上看到公益广告。具有官方背景的网络媒体尚且如此,那数量众多、更具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商业性网站、企业网站等则更少见到公益广告的踪迹。虽然说一些商业网络媒体曾经进行过零星的公益广告传播或者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或行为,如新浪网在2001年与人民网、中华广告网等网络媒体成立网络公益广告联盟,在2003年“非典”期间进行过抗击非典的网络公益广告大赛,开设公益栏目来宣传公益行为和传播公益广告……但偶尔为之的公益广告传播与新浪较长的存在时间以及众多的版面相比,其传播数量可谓是沧海一粟。不仅如此,随着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及发展,这些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但在网络阅读过程中也极少见到公益广告的传播,见得更多的还是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信息。2.数字生活空间里公益广告的传播质量较差从网络公益广告的媒介质态看,我国网络公益广告多存在于政府机关、官媒以及广告协会等创办的网站,这些网络媒体除官媒创办的网站外,其他网络媒介的浏览量并不高。不仅如此,这些网站多采用旗帜式、弹出式或者栏目化存在等广告样式进行公益广告传播,其在网站的存在位置以及呈现方式往往不能实现“有效阅读”。比如中国文明网的公益广告存在于《讲文明树新风》栏目之中,很难找寻到公益广告的存在;而以公益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专门网站,与其说是网络公益广告的平台,不如说是我国公益广告的网络,内容多、几乎无虑及网络媒体的传播特性,并因专业性存在而浏览量较少。从网络公益广告的信息质量看,网络公益广告主题较为单一,创意较为简单,制作相对粗糙,比如公益广告多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导,有些公益广告则是公益广告口号的文字呈现,至多用动画、色彩等形式要素进行包装宣扬,几无创意可言。值得注意的是,众多网络公益广告几乎是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公益广告的照搬和移植,简单、司空见惯且无震撼力。比如有些反腐倡廉、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公益广告,或是文字的直接呈现,或是运用风光图片加文字,或是运用剪纸等传统艺术进行广告诉求……真正给人震撼或者吸引力的广告较少,这直接影响到网络受众对其的点击率以及再次传播。应该说,网络公益广告在数字生活空间里本应发挥更大的效力来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实现,但数量相对较少、传播质量较差的公益广告不仅不能有效到达更广泛的受众,而且受众还会在接触公益广告中因无法形成需求满足而影响甚或终止公益广告的传播,最终使数字生活空间里的广告难以发挥宣扬主流意识形态的教化作用。
二、我国网络公益广告现状背后的原因分析
数字化生存语境下我国网络公益广告的存在现状,与我国整体公益广告意识不强、传播主体对网络媒体特性认知不够以及网络公益的广告设计意识不足等因素有关。1.社会整体公益广告意识不强受传统政治思想影响,很多人认为制作并传播公益广告应是政府行为,并且认为公益广告承载着很强的宣传功能,这种想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下公益广告的传播主体以及受众对公益广告的接受意识。从国外公益广告的主要广告主——政府、企业、媒体来看,这三者在我国并未表现出很强的公益广告意识:政府意识到公益广告的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播功能,并力图借助公益广告推进主流意识形态的日常生活化建设,但并未对公益广告主题进行体系化规划,也没有对受众的接受心理进行深入了解,这使得公益广告主题相对单一并具有很强的宣传意味,同时也没有借助媒介整合实现更有效的传播。与外国企业如可口可乐、松下电器等制作出大量公益广告不同,我国企业更着力于自身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忽略社会责任,制作和传播公益广告的意识明显不足。媒体虽然制作、传播了一些公益广告,但对网络空间里生产和传播公益广告投入不足,甚至只是将传统媒体的公益广告进行简单移植。从公益广告的受众来看,很多被接受调查的网络受众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认为公益广告是政府的一种宣传,使得一些受众对公益广告的存在感、认知度和认同度较低,这直接影响着网络生活空间里公益广告的接受度。2.对网络传播特性认知不够互联网“是媒介发展的更高阶段,在这个阶段,网络作为媒介的根本特性是反媒介,即媒介自身的淡化。”[1]也就是说,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媒介,还是包容了各种媒体形式在内的一个信息语义场所,是与现实世界并存的另一个世界,即虚拟世界。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为中心的理念得到史无前例的确认,这不仅要从受众注意、受众接受的角度进行广告样式的制作和传播,还应该从网络传播的媒介传播特性角度进行针对性信息生产和传播。我们知道,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媒介传播属性,具有网络传播形态以及语言的复合性、网络传播过程及传播格局的开放性、传受者的双向互动以及连通性、网络信息传播的多级性和精准性等网络特性。这些传播特性使网络区别于传统媒体,也使得网络公益广告的传播不应是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简单照搬,还应该根据网络传播特性进行认知和传播。或者说,在数字生活空间里,公益广告的传播必须遵循网络传播特性和受众接受信息特点才能有效到达每一个信息节点,各个节点之间产生联动方能实现信息的流动传播,并最终实现其传播目标,赢得传播效果。而我国众多网络公益广告多是从传统媒体照搬到网络媒体的这一表征,反映出公益广告传播主体对网络传播特性的认知不够,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公益广告的传播效果。3.网络公益广告的设计水平不足我国很多网络公益广告程式化较强,创意缺乏,制作简单,形式单一。这样的公益广告存在与网络受众的需要、接受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反映出我国网络公益广告设计水平的不足。广告制作的现状凸显出我国公益广告设计理念和创意思维的缺乏。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公益广告中呈现式广告占据极大比例,而交互性公益广告缺乏;二是我国公益广告并未深深植根于我国民族文化,将我国民族的集体潜意识有效表现出来,真正具有震撼力、感染力或者冲击力的广告较少。
三、数字生活空间我国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策略
虽然我国在2016年颁布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等宣传展示公益广告的数量和时间进行了规定,但要实现网络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除了要加强对网络媒体传播公益广告的监督力度,还应从信息传播的要素环节中进行协调运作。“设定效果的实现,需要传播者、受众的良性互动,需要相当质量的信息,需要畅通无阻的传播通道。所有这一切共同协调运作的结果,就是满意的传播效果的获得。”[2]为此,数字生活空间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还需要从增强传受者的公益广告意识以及实现两者之间良性互动、制作高质量的公益广告信息以及运用大数据构建整合通畅的网络传播通道等方面来协调运作,以有力促进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生活日常化,并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实现。1.增强传、受者的公益广告意识,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虽然数字网络媒体使传、受者的角色难以完全界定,但公益广告的最初传播主体还是政府、企业和媒体,受众还是网络媒介的接触者和使用者,尽管这些网络受众可以成为二次或者N次传播的传播者。对公益广告的传播主体而言,需要增强政府、企业和网络媒体等传者主体制作和传播公益广告的社会责任意识:政府要做网络公益广告的倡导者和设计、传播者,一方面要运用政策、文件、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进行公益广告的生产和传播;另一方面要有意识地成为公益广告的广告主,通过系列主题的策划以及专业机构的委托等方式来加强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设计与传播。企业要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营销意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协调好企业、消费者与社会的关系,运用公益广告实现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的完美结合。传媒媒体和网络媒体也应强化公益广告意识,积极制作和汇聚公益广告,促进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对公益广告的受众而言,也应强化他们的公益广告意识,使之意识到公益广告的价值,让他们不仅参与到公益广告的传播过程中,还应鼓励他们成为公益广告的生产者。要强化传、受者的协调互动。“大众传播绝非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参与双方的互动行为。”[3]如果传者在强化公益广告意识后能从受众的角度出发进行公益广告的生产和传播,如果受众在增强了公益广告意识后能主动接受公益广告,甚或帮助传者甚至自身主动制作满足受众需要的公益广告,那么,传者和受众就构建起良性的协调互动,必将能够推动公益广告的繁荣和促进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2.增强媒介传播特性认知,制作高质量的网络公益广告作品“使用和满足”理论告诉我们,获取信息是受众“使用”媒介的目的,高质量的信息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因此,高质量的公益广告作品依然是公益广告有效传播的关键,甚或在网络媒介中获得更大范围的交互和多层级转播,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接受。不过,数字生活空间的传播具有独特的属性,这需要在增强传播者对网络媒体传播特性认知的基础上,强化网络公益广告的生产,以满足受众的使用。广告应具有吸引力、冲击力、共鸣性,公益广告自然也不例外。根据笔者对部分网络受众的访谈调查,发现除极少的人不去观看或者点击广告外,更多的人乐于阅读有震撼性、人性化、冲击力等类型的广告。而数字生活空间里一些泰国、美国等感性广告的广泛传播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实际上,网络生活空间给受众以更多的媒介选择和信息选择,而运用网络传播特性去制作和传播受众感兴趣的公益广告,无疑能够吸引受众的阅读,为公益广告共享和扩散提供了机会和可能。3.运用大数据整合网络媒介传播资源,实现公益广告的精准传播媒介即讯息,没有有效的媒介来连接受众和信息,再有价值和意义的信息也无法到达目标受众那里,自然,受众的接受以及传播效果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从此种意义上说,传播过程中最具有价值和意义的,不是信息,而是媒介”。[4]为此,“受众在哪儿,公益广告就在哪儿”应该成为数字生活空间公益广告传播的目标。这一方面要运用大数据来分析受众接触的媒介,并将受众接触的网络媒介如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论坛、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网络传播资源整合起来传播公益广告,让受众获得接触公益广告的机会;另一方面,还应该运用大数据来分析受众特征,并根据受众特征对其进行投其所好的精准化公益广告传播,增强受众对公益广告的接纳程度,减少无用信息的传播,进而实现公益广告信息的有效传播。
四、结语
“不注意研究新闻传播的环境理论,就无法有效地确立新闻的传播方式,新闻报道就会失去对环境的适应力”。[5]数字化生存语境中的公益广告也是如此。数字网络为公益广告的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公益广告更有效的传播提供了可能。我们在运用《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对数字生活空间公益广告进行规制和管理的同时,还应通过大数据来加强网络传播媒介资源的有效整合,运用网络传播特性制作出高质量的广告信息,通过增强传、受者的公益广告意识以及良性互动等协调运作来促进公益广告的有效传播。不过,随着传播技术的变革和传播环境的变化,人们还需要不断探索更新的公益广告有效传播的策略,以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以及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陈刚.网络时代的广告理念[J].现代广告,2000(2)
[2]童兵.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92
[3]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129
[4]蔡之国.建构党报新媒体传播力[J].网络传播,2015(7)
【关键词】著作权 网络传播 内容提供 技术 支持 侵权 链接
一、《著作权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之分
就其本质而言,著作权乃是作品传播控制权。著作权的基本实现方式有二:一是权利人自己传播作品,并由此获益;二是权利人授权他人传播作品,并从被授权人处获得利益。围绕着作品传播又存在两类性质不同的行为:一类是将作品本身作为最终产品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内容提供”;另一类是不过问作品内容,只为他人的内容提供援以技术设备辅助的行为,可以称为“技术支持”。前者如来自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网站、演唱会组织者的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供公众在线访问等对外提供作品内容的行为;后者如印刷厂、快递公司、服务器或音响设备出租商等主体所从事的业务。
虽然从纯粹技术角度而言,上述两类主体都进行传播,但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发行等仅指向前者实施的传播行为,只有这些行为属于“内容提供”或“作品提供”,这些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实施,则构成所谓“直接侵权”。后者则一般不对内容负责,通常只有明知或应知直接侵权存在时,才就其助成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所谓“间接侵权”“帮助侵权”。
直接侵权、间接侵权概念未出现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在行为人为数人的情况下,应当依据本法第八至十二条有关“多数人侵权”的规定和第三十六条有关网络服务商责任的规定处理。不过,从侵权法理论的角度来看,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区分是有意义的,它指出了一个侵权中多个行为人扮演的不同角色,从而提示人们在认定责任时,要注意行为人责任的相互依存关系。
具体来说,间接侵权的认定需要以直接侵权的存在为前提,没有发生直接侵权,自然也谈不上对侵权的教唆、引诱或帮助。此外,在认定侵权责任时,直接行为人和帮助者的过错认定标准也往往不同。例如: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合法授权或合法来源,即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意味着出版者等直接传播主体对其传播的作品均要进行合理的事前版权审查。为作品传播起辅助作用的人往往不承担如此之重的注意义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的行为一般不负有主动审查义务。
所谓的避风港规则(Safe Harbor Rules)针对的情形就是网络空间内的“技术设备支持”行为,而非内容提供行为。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第512节分别针对接入与传输、缓存、存储及信息定位等服务规定了免责条件,即所谓责任避风港。该套制度正是基于“直接侵权/间接侵权”理论而设的。概括其内容,可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服务提供者即不对第三人侵权负责:(1)无论信息的传输、搜索还是存储,均由网络用户发起和主导,即服务提供者是被动的、从属的,不干涉信息的流动;(2)服务提供者对信息内容不知情;(3)在接到满足法定格式的权利人通知后,立即删除、屏蔽相关侵权信息或断开链接;(4)服务提供者实际采取了对反复侵权人(repeatinfringer)取消账户或访问权限的政策(policy),并向网络用户明示该项政策。
经由学者的译介,上述规则已经得到我国知识产权学界和司法实务的广泛接受。尤其是2006年起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较为完整地移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中的四个责任避风港。因此,网络服务商能否享受责任避风港待遇,关键在于其在作品传播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二、网络空间提供作品的服务器标准及其适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款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该规定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特征限定于“提供行为”,但至于何种行为属于“提供行为”,却并未涉及。目前,实务中的主流观点采纳服务器标准。
所谓服务器标准,强调对作品存储的实际支配。依据该标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表现为将作品上传至或以其他方式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该标准将《著作权法》中的“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阐释为“通过自己的服务器向公众提供作品”。反之,只要作品未存储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中,则不应认定服务商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此处的“服务器”系广义概念,泛指一切可存储信息的硬件介质,既包括网站服务器,亦包括个人电脑、手机等。
目前,我国法院更多地倾向于采纳服务器标准。例如:在2004年的“华纳诉世纪悦博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采用了服务器标准,认为世纪悦博公司虽然以逐层递进的方式引导用户下载,但其不能完全控制被链接网站的资源,一旦被链接网站网址发生变化,或者网站采取加密等限制访问措施,访问要求就会被拒绝。世纪悦博公司没有复制、向公众传播被链接的录音制品,因此,世纪悦博公司在本案中提供的服务本质上依然属于链接通道服务。在2007年的“泛亚诉百度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用户在百度网页下即可获得涉案歌曲,而无需进入被链接网站页面,但因百度网站的服务器上并未上载或储存被链接的涉案歌曲。因此,其所提供的是定位和链接服务,并非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在2009年结的“慈文诉海南网通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论述举证问题,暗示了服务器标准的适用。在2011年的“肇庆数字文化网数字影院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则明确指出应适用服务器标准,认为,因肇庆数字文化网数字影院所播放的涉案四部影片并未存储在该网站的服务器上,因此,广东省肇庆市广电局、肇庆市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是相关链接服务。在2012年审结的“泛亚诉百度案”的二审中,最高人民法院亦对一审法院所采用的服务器标准予以认同。其指出,百度网站提供MP3下载,虽然整体过程并不脱离百度网站的页面,但其并非我国《著作权法》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规定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的行为,而属于提供信息定位服务。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月1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三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该规定中虽并无服务器标准的明确表态,但人们普遍将“置于信息网络中”理解为置于服务器中,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决体现的立场,可以认为司法解释同样持服务器标准。
因此,实践中法院审理的重点落在作品到底存储在哪里。如果网络服务商能够证明,目标文件来自第三方网址,并未存储于自己的服务器,法院即认定不构成内容提供意义上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而仅构成“链接服务”。例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其最近作出的判决中,均坚持服务器标准。
三、“盗链”行为提出的法律问题
“盗链”行为的出现给了人们一个反思服务器标准的机会。所谓“盗链”,是指链接服务商在设置链接时,加入规避目标网站限制访问措施的功能,使得用户通过其链接即可接触本来需要获得权限方能访问的内容,其技术架构为“链接指令+目标网址+破解功能”。通过这一设置,网络用户可以在链接服务商的界面访问作品。
网络服务商设置“盗链”的行为,违背了被链网站的意思,擅自扩大了作品的传播范围,如果按照服务器标准,“盗链”方没有在自己的服务器中存储作品,故仅仅属于“信息定位”服务提供者而非传播者。可是,被链网站显然也没有实施扩大了的传播行为,如此一来,作品传播范围扩大了,就扩大的部分却找不到传播者。这一矛盾说明服务器标准存在着局限性。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WCT)第八条是我国著作权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的蓝本,其内容是,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第(ii)目、第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第(i)和(ii)目、第十一条之三第(一)款第(ii)目、第十四条第(一)款第(ii)目和第十四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况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可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这些作品。从这一规定中看不到有关服务器的任何表述,相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规定的重点落在“使作品可访问”(makingavailable)上,如果硬要加上“存储于服务器”条件,就缩小了公约的适用范围。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关于第八条的议定声明表示,仅仅为传播的实现和进行而提供物理设施不构成本公约或《伯尔尼公约》下的传播。这意味着,如果不是仅仅提供物理设施,就存在着构成本条之下“向公众传播”的可能。最后,从本条的结构来看,所有形式的向公众传播,在认定上都以是否“向公众提供”为判断标准,是否控制初始信息源在所不论,这也说明,非要给信息网络传播加一个“服务器”要件是不必要的。
虽然服务器标准仍然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标准,然而,已经开始有法院认为,“盗链”行为属于作品提供行为。例如,在2016年的“腾讯公司诉易联伟达公司案”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盗链”情况下,尽管相关作品仍存储在经合法授权的被链网站的服务器中,但设链网站却可通过自己的网站域名向不同的用户群体提供。影视聚合平台采取I链措施绕开被链网站采取的禁链措施,使得用户可在其平台上获取禁链网站上相关影视作品的播放等服务,属于商业使用作品的性质,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2016年的“乐视公司诉千杉公司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上传到网络服务器的行为,不是唯一可能的提供行为。随着网络技术和经营模式的不断发展,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提供行为也不断更新、变化、变换。被告虽然没有将涉案作品存储在其服务器上,但其行为显然是将他人的服务器作为向用户提供视频资源的存储来源,达到了向用户提供视频资源的目的,构成了对乐视公司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属于直接侵权。
上述法院的立场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某案中的态度一致。在该案判决中,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出,如果权利人采取了技术措施,确保访问者只能通过首页进入网站,那么绕过该措施而对网站上的作品设置深层链接则构成侵犯使公众可接触权(即我国所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关键字】 TD-LTE技术 建设需求 配套建设
TD_LTE技术相比以往的信号网络技术稳定性较高,相应的设计理念较为成熟,从而解决了网络信号利用率低的弊端,具体表现在TD-LTE技术可以在信号传播过程中能够选择性衰弱,另外信号间在相互传播过程中会产生相互告干扰的现象,TD-LTE网络信号传播技术有效地解决了以往信号传播的种种问题。该技术为两种不同技术的结合产物,最后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信号传播技术。现如今的3G已接近尾声,网络通讯即将迈向4G网络时代,TD-LTE技术为3G与4G之间的过渡技术产物,两种网络的转型将主要依靠于该技术的辅助。TD-LTE技术配套建设相关问题是该技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和关键。
一、TD-LTE技术的简述
TD-LTE技术具有极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网络传播的稳定性,时效性等诸多方面,其包含无线网络接入与核心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无线网络技术的功能特性对相应的配套建设要求也就大不相同,TDLTE技术中的频率发射,合理选择优质的传播介质,保证顺畅工作将成为该技术详细规划方案中的重中之重。该技术相比以往传统网络信号技术的主要优势便是运用了先进的现代化科技产品OFDM,这种先进的技术在两端口衔接过程中实现了空中对接,TD-LTE技术与其他技术相互结合过程中需要进行不断的协调与改善,制定详细规划方案并详细落实与执行,真正实现TD-LTE技术的普及和灵活运用于4G时代。
二、相关配套建设需求分析
2.1基站接入用房
TD-LTE技术的作用主要有相关的集成网络信号处理机器来完成,因此将涉及到厂房投入问题,相应的集成机有些特殊的场地需求,有时为了使网络信号传播更加的高校全面需要几个系统联合办公,因此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我们需要租用不同面积的厂房来安放设备,例如平均每台集成机所需要的空间面积大约为15平米左右,按照这个标准来一次设计不同规模的集成机运作场地的大小。另外还存在一种无机房无线网络运作平台,这种方式也不许租用特定的厂房。
2.2传输需求
TD-LTE网络信号技术传输是一个关键环节,在信号传播过程中不同的传播介质会直接影响信号的传播速度,TD-LTE技术不在使用普通网线来传播信号,采用更加高效快捷光纤传播,特点为消耗少,信号衰弱慢,传播更加稳定。
2.3电力设施供应标准
TD-LTE相关集成机器以及厂房配置对电力安置有着一定的要求,一些现代化新型设备的用电规格大大提高,以往一路两类电无法达到设备的用电需求,针对相应设备的工作特性,电力供应需满足相应需求,例如设备内部没有发电和蓄电功能,在接电过程中便需要安装相应规格的蓄电池,避免意外断电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另外需要安装智能电压监控设施,若电压产生波动时自动调节电压或者自动关不电源避免相应的集成机器收到损坏。
2.4无线电技术的应用
信号覆盖传输介质在信号传播的基础,现代线路技术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相应的通讯公司已经能够合理的利用不同线路的不同性能,使其不同线路拥有不同的利用,现代线路主要有两种,一种为2线,另外一种便是最新采用的8线,二者各有优势,2线相比8线的覆盖面积相对较大,线路本身占据空间小,在安装过程中比较方便,8线在信号传播过程中相对稳定,在特定空间内部复杂线路中能够稳定传播信号不会导致信号干扰,但8线覆盖面积相比2线较小,安装过程中由于自身体积比2线大所以比2线安装繁琐,不同的线路性能决定着不同的用途,在偏远地区多采用2线,市区内部多采用8线。在移动公司建设TD-LTE信号服务站点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例如在信号传播媒介线路搭建过程中会需要大量的支架,也便是所谓的抱杆情况,包干数量如果不加控制的增加不仅会影响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还会增加施工的成本,让整个TD-LTE网络传播系统建设过程困难重重。针对这一现象建设方将采用多天线技术来环节相应的问题,多天线可以再有限的空间进行重复作业并不影响信号传播的效果,这样便可节省大量的空间资源,另外建站数量如果不加控制的增加会给用户带来辐射隐患,采用多线技术可以将信号发射站控制在合理的数量之内,不仅不影响用户的使用,还可以减小施工难度,降低施工成本。
结论:TD-LTE网络信号技术在未来网络发展道路上处于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合理进行相应TD-LTE建设将大大提高网络信号覆盖强度以及传输的稳定性,其中TD-LTE配套建设是TD-LTE技术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进行合理的配套建设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参 考 文 献
[1]赵旭凇,等.TD-LTE 无线网络规划及性能分析[J].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10(11):10-14
论文摘要摘要:互联网的兴起,迎来了一个以网络传播技术为基础的泛传播时代。泛传播的信息环境从传播层级、传播介质及传播受众等方面对图书馆产生了强烈冲击和深刻影响。泛传播环境下的图书馆建设应该从加强资源建设和服务创新两个层面着手,一方面应加大资源的挖掘、开发、整合和利用的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服务创新的脚步,以人为本,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能力,进而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泛传播环境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兴起引发了信息传播领域的巨大变革,一个以网络传播技术为基础潮流的泛传播时代已经来临。泛传播是以Internet的媒介平台为依托,通过超文本协议、超级链接和URL,搜索引擎等,对声音、画面、文字信息进行查询、分类,建立索引,并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和沟通的信息传播形式。和传统传播相比,泛传播通道不再是线性的而呈现非线性特征,传播层级也不再是有量化定义,而呈现泛化和未定义特征。泛传播充斥于所有人类行为领域,它主要表现在传播层级、传播介质及传播受众的“泛化”等三方面。“分散化”、“全景化”、“扩展化”、“一体化”则是泛化模式的最主要特征。这种泛化传播特征使得互联网受众可以无须考虑时空限制、知识服务新问题和跨语言沟通新问题而享有前所未有的海量信息空间。信息无处不在,传播无处不在,“一切皆传播”,是泛传播时代的重要标志。
二、泛传播环境对图书馆的影响
Internet的发展,营造了无限的信息传播空间,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在线教育等诸多领域。网络作为一种非凡的信息媒体,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动力和优势。它整合了所有传播媒体的传播手段,使得信息传播更具有开放性、共享性、互动性和兼容性特征。随着网络出版和网络图书馆的出现,网络传播的泛化趋向更为彰显。门户网站、专业导航以及网络信息检索、电子邮件的交流和文件传递为人们提供了更新更快也更为周到的信息服务。传统图书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强烈冲击和影响。
(一)传播层级的泛化动摇了传统图书馆信息中心的“优势”地位
长期以来,图书馆作为社会信息中心和集散地,具有文献收藏、文化传播、社会教育和信息服务等项功能,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本地化”信息服务机构,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居于中心和主导地位。传统图书馆,以“藏书为中心”,从采访到编目,从典藏到借阅,从管理到利用,各项业务活动都围绕着藏书而展开,工作重心在“藏”上。信息传播和各项功能的体现和实施主要是借助于物理馆藏文献,依靠读者主动到馆进行简单查阅、咨询和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来完成,这是一种单向被动的服务模式,信息呈平面和线性传播趋向。这种模式更多体现的是信息传播者(图书馆)的“信息仓库”、“守门人”和“中介者”地位,读者(受众)的主体意识和个性化、知识化需求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满足。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优化了受众信息传播交流和获取利用的环境和条件,互联网则融合了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共同特征,借助于网络媒体通道的存在和强有力的超文本协议发展,强有力地将人、信息、媒介整合在同一物理表征(网络化介质)之中,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和立体的信息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信息,所有网结生产、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信息传播的层级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借助网络传播的立体结构优势,任一信息元素都可以通过网络自由地在其他Web页和人交流,从而真正实现人类跨时空、平等而普遍的沟通;而超媒介技术的应用将声音、图形画面和文字传输合为一体,全面满足了用户的立体感知需求。网络直接信息的海量特征和强大的自组织能力,搜索引擎快速而便捷的信息检索和链接功能,以及来自新闻组、BBS、聊天室等的传受交互性,使得人们越来越习惯或依靠于从网络上获取信息。而对于作为信息传播中介机构的图书馆来讲,从信息的生产、收集、整合到加工、传播,传统的简单检索和被动文献提供的服务模式正在被逐渐地边缘化。信息的中介层级地位“优势”正在部分地丧失。
(二)传播介质泛化使图书馆服务呈立体交互发展
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媒介的兼容性、多样性和共生性特征,将多种传播介质特质全面整合,提供着连续的电子信息传递或双(多)向互动传播。在线链接(超文本、超级链接和URL、搜索引擎)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用户得以使用E-mail、BBS、QQ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使用Web在全球资源页面上自由地移动,通过几乎无处不在的横向链接(树形分支检索)或纵向链接(导航)随时随地完成生疏访问;在线信息仓库和收藏程序以多媒体方式使用户下载读取、传受交互等更为方便快捷,并由此建立起满足或超过自身需求的海量资源联络。在这里,网络、资源、信息、人(传者和接者)等都是传播的内容和介质。传播介质的泛化倾向,使图书馆传统的文化知识传播源和传播介质功能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价值增长空间,使得图书馆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资源库和传播平台上,也体现在知识的生产和加工上。事实上,图书馆已兼容了多种传播介质摘要:主要是通过进行数字化工作,购进电子资源,建立自己的资源平台,挖掘、筛选和整合馆藏资源和网络资源,使信息通过虚拟图书馆平台以非线性方式面向用户流通。具体有摘要:建立书目数据库,利用图书馆网页不受时空限制地开展远程服务和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建立学科馆员制度、进行文献传递;图书馆员进行知识整合、知识发现、课题查新、科研立项论证、捕捉科研动态;读者利用馆藏图书、资源库等获得文献资料;用户直接参和文献采购和资源建设工作等。泛传播的理念、传播的方式极大地改变并影响着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同时也促使图书馆多种信息交互传播和服务模式得以建立,从而实现了图书馆信息传播从传统平面传播向立体传播转化。
(三)泛传播对图书馆信息服务提出了分众化、个性化和多元化要求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媒介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时空羁绊,拓宽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动态性和多媒体化特征,使得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受众,而且每一个受众都可以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控制接受信息的内容、数量、时间、品位、组合,每一个受众在作为信息接受者的同时也可以随时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传播者对信息传播的内容不再具有单方面的决定权,受众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主导,并且传者和受者的角色可以随时互易变换。这种全新的信息传播模式,使图书馆不得不重新审阅自己的服务定位和发展方向。
图书馆作为社会信息中心,承担着向社会大众和特定用户群体进行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的职能。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数字图书馆的扩张,图书馆已从原来单一的纸质媒介向数字化、多媒体转变;图书馆用户及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的“读者”群体扩大为更为宽泛的“用户”群体,单一的文献需求转化为全方位、多元化、知识化、个性化需求。信息传播环境的多样性和用户需求的异质性、独特性变化,要求图书馆必须树立分众化信息服务的理念,采取相应的应对办法,以满足不同用户群体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知识信息需求。近年,图书馆以馆藏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和多种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构建网络环境下的集成信息服务平台,开通图书馆网站,设立网络导航系统,建设网络资源的共知共享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针对专业用户和特定用户需求的跟踪、定题、参考咨询、课题查新等深层次的学科化、知识化服务,针对一般用户和普通用户需求的文献借阅、学科导航和用户培训服务,针对网络用户和远程用户需求的文献提供、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等。这正是图书馆为适应这种变化而采取的一系列积极具体的应对办法。
三、泛传播环境下的图书馆建设
(一)资源建设
图书馆资源建设在加速社会的知识化、信息化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功能。资源建设是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开展的基础。泛传播环境下,图书馆资源建设的内容和结构在不断丰富发展,其中,信息资源建设和人力资源建设是图书馆建设内容的两个主要方面。
信息资源建设一直是图书馆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图书馆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是以图书馆为中心、以藏书为中心开展的。泛传播时代,随着信息环境和用户需求结构的改变,图书馆资源形态更加丰富,信息提供方式更加多样,信息资源建设的内涵不断得到扩展摘要:一方面,由于传统文献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在适当购进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挖掘、开发、整合和利用还将是现代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海量的数字资源和网络资源正在成为图书馆馆藏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途径对其进行选择、采集、整合、利用已是必然。事实上,从当前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目前状况看,电子化、网络化信息资源和印刷型文献资源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呈现出实体馆藏资源和虚拟馆藏资源共有、有序资源和无序资源并存、服务保障中知识性技术性含量进一步加大、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向。另外,各图书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和用户对象及需求特征,注重科学合理馆藏体系的构建,切实做到突出特色,强化优势。并且应通过积极参和区域间、地区间和系统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和共享,进而形成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化、综合化的信息资源体系。高校图书馆更要考虑学校的学科设置和教学科研需要,重视学科专业指引库和专题文献数据库的建设,加大特色数据库建设力度,突出大学图书馆的学术特色。总之,图书馆在泛传播环境下继续保持其“中心地位”而不被边缘化,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建立整合多种资源形式,坚持特色办馆,是其正确的选择。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建设是图书馆进行信息资源建设的前提,也是图书馆各项工作得以开展的根本和必然要求。综观图书馆的发展历程,其文献收藏、文化传播、社会教育和信息服务等项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和主观努力。他们是知识的载体和信息服务的实现者,是图书馆最基本、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当前,数字图书馆的不断发展和信息传播环境的泛化,打破了传统图书馆那种“以藏书为中心”、以简单检索借阅和单一文献提供为主的被动服务模式,馆舍的大小、藏书的多少已不再是衡量图书馆的唯一标准,图书馆员角色定位也不仅仅是“文献管理者”,而是正逐渐向“信息开发者”和“知识导航员”角色转变。随着数字化、网络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资源呈现出多媒体、多语种等特征,这就要求图书馆必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整合利用各类型信息资源,开展深层次、专题化、个性化的知识信息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用户的信息需求,进而提升图书馆的竞争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
图书馆的发展目前状况无疑从不同层面对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图书馆需要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和方法,把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作为图书馆发展的基本战略,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努力打造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从知识结构、专业构成、年龄构成、岗位设置等方面对图书馆人力资源进行优化和合理配置,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现目标创新、服务创新和馆员角色创新,充分调动人力资源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事;通过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图书馆员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发展空间,使他们找到并实现自己的生涯目标,通过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并激发图书馆员的内在潜力,促进其自身隐性知识的显性化,使应用知识创造价值的功能最大化。另外,图书馆还要通过建立人才培训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如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各级在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引进人才和内部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的方式,组建高素质的专家学者型人才队伍,以满足图书馆信息服务在深度和广度方面扩展的需要。
(二)服务创新
1、服务理念创新
服务理念直接制约着图书馆的职能定位和服务标准,因此图书馆服务创新应从理念创新开始。首先,应树立大图书馆观。大图书馆观的树立当是理念创新的首选。众所周知,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使图书馆服务空间包含了由馆舍馆藏构成的实体图书馆和通过网络建立的虚拟图书馆,而且也使图书馆真正摆脱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成为世界性大图书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图书馆必须将自身建设融入到塑造未来全球图书馆建设当中,共建、共享网络资源,在此基础上,使图书馆服务趋于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其次,应树立以人为本的办馆理念。以人为本,应包括以“用户”为本和以“馆员”为本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以“用户”为本,就是要了解并把握用户知识、信息需求特征,根据用户需要提供深层次的知识化个性化服务;以“馆员”为本就是要从提高馆员素质人手,打造富有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图书馆员队伍,使他们成为信息资源和用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高知识含量信息产品的设计者、操作者,成为捕捉信息资源方法的传授者和能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信息工程师”。以人为本的办馆理念不仅应当成为新时期图书馆的价值取向,而且还应体现在包括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信息收集和加工、信息传递和咨询在内的整个业务环节中。
2、服务内容创新
服务内容创新是在传统信息服务的基础上努力超越并拓展新的服务内容和形式,积极构建泛传播环境下的集成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模式,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超越用户需求服务的策略探究,注重管理创新,引进企业管理机制,增强品牌意识,在具体工作岗位中将学术激励内化为馆员的内在需要等。针对用户需求,开展以专题、知识单元为基础的服务,及时进行文献的二次开发,通过图书馆网站,建立导航功能和专业特色数据库,强化个性化特色化的互动式服务;改进用户教育模式,加强用户培训和教育,提高用户的信息素养和良好的信息意识,培养激发用户潜在信息需求,充分利用图书馆各种资源。
3、服务手段创新
这种迎合信息化时代信息工作方式和快节奏的生活,毫无疑问,它拓宽了传播的渠道,扩大了应用的范围,加速了传播的速度,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并且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带来了一定的变革。
网络文化是随着计算机联网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它的载体是多媒体设备,主体是每个网民,以虚拟的网络世界为主要传播空间,以信息数字化为基本技术手段,并为人类创造出一种新的思维、生存和活动方式。
网络文化的特点有以下几个:其一、文化作为折射生活基础的精神世界,其形式和内容自然会随着数字化信息化的技术的产生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一定会体现在知识和网络经济的特征当中,形成一种有着鲜明特征的网络文化。其二、网络文化有一种平等参与的文化。网络将社会编织入平行扩张的网中,网络信息更易于传递和存储,无疑这种传递方式,降低了的文化渗透和获取信息的基本成本,使每个网民都能平等的参与进去。其三、网络文化也是多元竞争文化的一种。网络快速使信息传播的表达的高速畅通,从而也毫无悬念的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状态下所包含的文化质数,多元共存着各种文化形式。其四、网络文化是一种个性化和开放的文化。网络开放性模糊了空间与地域框架,中国传统也逐渐被消融,必须得给予统筹规范,这样才能为个性的张扬提供了一个规范和发展的极大空间。例如现在流行的个人博客、个人空间、微博、微信等等,都是需要在一定行为规范的约束下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是巨大的。在人类历史上,生产工具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这种方式改变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推动着文化产业的进步。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的相互结合,信息高速传播与多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了新一轮的信息技术革命。
网络信息交流的发达,网络数字化信息环境的加速的形成,使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进入了到信息化社会。应运而生的网络文化以其自身鲜明的特征,对传统的文化传播、语言表达、知识存储和获取的方式以及传统的汉字的文化都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力。
网络是一种特殊的传播信息的媒体,是继电视、广播、报刊之后的第四大传媒体,而且更多的形成了目前社会通用的传播媒介质,表现为现今特别的文化现象。网络传播有许多特别的特征,变更着目前的文化传播方式,显示了一股传播新浪潮新的动力,由此看来,如今信息的传播时代直接进入了数字化。而对招贴设计的冲击现主要体现在传播方式、传播载体、传播速度三方面的冲击最为突出。
网络传播的方式是数字,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的传递。网络传播是以电子信号代替了写在纸上的记录进行通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作为主导交流工具的信息交流代替了人们熟悉的语言、手势、表情、文字等传播方式。一个qq留言或者一封E-mail会将信息更快更及时的传递给对方,而人面对面的交流信息也变的弥足珍贵了。相比招贴艺术,在传播方式的直观性上大大减弱,现在很大程度上信息的传递,也许就在网上一则消息,也许每个坐在电脑前的网友们在一秒钟内就收到了。这对传统招贴的存在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
网络文化传播载体较传统的通过印刷技术品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网络文化传播载体的基本物理单元是计算机。计算机记录、存储与处理信息的物理载体主要是优盘、硬盘等,这些载体的优点有:首先,信息存储容量大、密度高、体积小巧便于携带等特点。其次,网络的互联性为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它们通过各方面的信息传播媒介,运用通过多媒体的播放方式,向我们进行了各种图文声并茂的展现方式,使现代人拥有了前所各种绚烂多彩的文化生活体验。相比较招贴设计需要通过打印出来进行张贴的展示方式,现代的多媒体技术要显得更有优势。
网络信息通过因特网作为媒介传播,特有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特点。它不会受到印刷、运输物流、发行出刊等因素的制衡,信息上网的瞬间便可同步发送到所有用户手中。网络使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地球村落,远距离的生活方式,不再是影响信息传播和交流的重要素质。网络文化的兴起和发展对现代招贴设计的影响毫无疑问是巨大的。我们应从现实意义出发,分析和找到一种更好的既能符合现代人对效率的要求,又不失招贴艺术本身的特点的方式是最为重要的,这样才能使具有高度传递信息的招贴设计能更好的符合时代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庆祝活动越来越多,而晚会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为娱乐、庆祝的首选。而一台晚会的质量怎样,甚至有时可以说一台晚会的成败如何,除了大腕与绝活的作用以外,舞蹈往往起到关键的作用,舞蹈是晚会的贯串线,是晚会的进行曲,是晚会的调色盘,更是晚会的基础、主干和灵魂。
正是舞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舞蹈的各种需求也更迫切。各种形式的舞蹈记录积累得越来越多,其中,对舞蹈艺术最忠实的记录当数视频资料。而在数字化之前,舞蹈视频资料大都以录像带等模拟视频的形式存在,模拟视频有其明显的缺点,如信号易受周围环境(如磁场等)的影响而丢失、破坏;存储介质体积较大、不易保管;复制困难,成本大;查找困难,非常不方便等。而数字化信息具有访问方便、传播方便、存储容量大、成本低等优点,因此数字化是一种趋势。当前,随着多媒体压缩技术的发展,如mpeg-4压缩标准的应用推广,视频的数字化范围正逐步扩大,舞蹈艺术视频的数字化也不例外。数字化舞蹈艺术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复制、观赏。但如前所述,随着数字舞蹈视频资料的不断增加,如何有效地存储、管理、检索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一个能充分表达数字舞蹈视频艺术的内容全面、检索方便的数字舞蹈艺术视频库,不但能满足专业人员检索的需要,也能满足非专业人员的要求;能满足学习、欣赏的需要,也能向舞蹈编导人员提供有益的帮助。目前的分散的舞蹈视频资料越来越不满足人们的要求。我们着手研究数字化舞蹈艺术的特征表达和视频检索技术正是迎合这种需要。
模拟摄像机和dv摄像机的出现,舞蹈的表演平台从富丽堂皇的剧场、灵活多变的户外环境走向了家庭电视机,走向了电视台的摄影棚和转播画面,成为了瞬间共享的影像和表演。随着网络技术的猛进,舞蹈制品的网络传播、交流,虚拟表演、教学,以及舞蹈的远程互动表演形式的出现,迎来了另一个全新的舞蹈呈现平台。网络的传输和数码摄影制作的低廉、特殊效果的光幻,而且与观者使一些科技化手段平民化,足够使更多的舞蹈创作者的独立化和舞蹈观念表达的个体化。特别是软件的普及,例如flash和shockwave等动画软件,使许多艺术家在网络中极其自我和个体的进行创作,而且在闪烁的显示器前和电子信箱里得到的也是最自我的回馈和互动以及掌声。
数字化的舞蹈表面上以技术的名义冲淡了剧场和人性的力量,另一方面也以多样的手段延伸和扩充着人们的感知。很多人涉及到技术的因素而抱有成见和观望的态度,但数字化舞蹈或是多媒体舞蹈不是一个神秘的事物,随着录影技术的数字化,所谓多媒体的舞蹈概念也在更大范围或是在数字化艺术范畴之中得到发展。舞蹈电影和录像舞蹈(下简称舞蹈录影)的创作者之间的合作和相互激发,舞蹈多媒体中的更多技术因素和设计的加入,使媒介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我们的创作方式,同时舞蹈的创作也在改变媒介的性质并赋予了媒介涵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猛进,舞蹈制品的网络传播、交流、虚拟表演、教学以及舞蹈的运程互动表演形式的出现,迎来了另一个全新的舞蹈呈现平台:舞蹈是视觉的艺术,影音资料是舞蹈传播的重点,现在的网络传播主要是剧照欣赏和影音资料欣赏,一般一个舞蹈剧目通过压缩处理后,要通过几十分钟才能完成网络上传。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需要更好的文件格式,更好的技术,提高网络传递时间。所以,有人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制作新的舞蹈影像资料,随着音乐制作和剪辑技术水平的提高及舞蹈工作者水平的提高,于是出现了专门的舞蹈音乐剪辑队伍。其实音乐剪辑就是数字舞蹈的一小部分。剪辑音乐一般使用的软件是cooledit。音乐剪辑(还有midi)就是数字处理音乐,普通的音乐只能精确到秒就很好了,数字音乐可以精确到千分之一秒。而且还可以对声音进行特殊处理,去除背景噪音等,一句话就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音乐处理的功能就是这样的定义。我们对于完全使用电脑处理的音乐一般称为数字音乐,也叫数字化处理音乐。随着舞蹈爱好者、工作者中上网人群的增加以及电脑技术水平的提高,渐渐的就有了其他形式的舞蹈影音资料,它的出现让人们体会到舞蹈的精彩魅力,有利于提高全民舞蹈艺术鉴赏水平,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和支持舞蹈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