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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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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的概念

第1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立体几何;直线与平面;基本概念;教学方法

立体几何中的概念、公理、定理是进行逻辑推理的基础,尤其是“直线与平面”这一章的内容,它系统地研究了线线、线面、面面的位置关系及判定、性质,是整个立体几何主要的基础知识。因此,掌握好这一章内容是学好立体几何的关键。为了加强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记忆,为整个立体几何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以下几个方面谈几点个人的教学体会。

消除思想顾虑,激发学习兴趣

近几年来,技工学校的学生数学基础普遍较差,缺乏空间想象力与逻辑推理能力,由平面几何转入立体几何,学生会感到很不适应,总是习惯于用平面图形的思维来考虑空间图形,对学好立体几何信心不足。针对这些情况,在教学中首先要鼓起学生学好立体几何的勇气,向学生介绍立体几何的研究对象、学习方法,指出立体几何与平面几何是紧密相联的,很多立体几何的问题,都可以转化为平面几何的问题来解决,鼓励学生只要认真学习,抓住每个概念的本质,做到深刻地理解就能学好立体几何,从而消除学生学习中的顾虑。为了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认识学习立体几何知识的现实意义,可以列举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实例,并提出一些有启发性的问题,如三条腿的凳子为什么是平稳的?怎样判定墙面与地面垂直?怎样检验钻床的钻头是否与工作面垂直?等等,使学生认识到立体几何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原理无时不用,从而产生学习兴趣,激发求知欲望。

用生动、形象、有趣的语言讲清概念

教师的语言要直观、生动、形象,既活泼有趣,又浅显易懂、深入浅出。这样才能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把深奥的理论形象化,使学生易于理解、易于产生联想。例如“平面”是一个原始的概念,无法下定义,只能举实例给出“平面”的形象。数学中的平面在空间是无限延展的,让学生体会到平面的延展性往往很难。有的学生总会误认为桌面、镜面等就是数学中的平面,把生活中的平面与几何中的平面混为一谈。教师可以先从“直线”的概念讲起,提出类似“直线有端点吗?你能否画出一条完整的直线?”等问题,引起学生的兴趣,接着教师可进一步指出:直线是没有端点的,一个人从生下来就开始,直到死为止,也画不出一条完整的直线。画不出完整的直线那么我们怎么表示直线呢?只能用直线上的一段来表示,决不能认为直线就是这么长,直线是向两方无限延伸的。趁学生的兴趣正浓,教师可紧接着指出:“平面”的概念也是如此,数学中的平面在空间是向各个方向无限延展的,它很平,没有厚薄、没有边界。而日常生活中常见到的玻璃面、黑板面、平静的水面等,只是数学里“平面”的一部分。既然平面是无限的,它也无法画出来,只能用有限的图形——平行四边形来表示。生动有趣的教学语言,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深了对平面概念延展性的理解与记忆。

抓住关键性的词汇

在学生作业中,常会看到这样的推理:

AB在平面α内,AC在平面β内

∠BAC是二面角α-MN-β的平面角。

这位同学推理错误,对二面角的平面角的概念没有理解,缺少条件“ABMN,ACMN”。每个定义中都存在着关键性的词语,抓住了关键词就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因此,在讲述概念的过程中,要着重分析定义中的关键词,使学生明确地掌握概念。如二面角的平面角定义,经过分析,可以分解为三个要点:(1)过棱上一点;(2)在两个面内;(3)垂直于棱。并指出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就不是二面角的平面角。随后画出各种图形或举实例,让学生判定哪些是二面角的平面角,学生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按照上述三条可以做出正确答案。

用反例图形澄清错误的认识

图形是用来描述几何原理最直观的形象语言,几何中多以图形的正面形式来刻画点、线、面之间的结构关系,而反面形式不易被人们重视。反例图形就是用来说明某种关系或结论不成立的特殊图形。恰当地举出反例,对明辨是非、纠正错误会起到重要作用。例如“不共面的两条直线称为异面直线”,学生会误认为不同在某个特定平面内的直线是异面直线,为了让学生理解“不共面”的含义,教师可以提出问题:“分别画在两个平面内的直线是异面直线吗?”部分学生会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当教师画出反例图1时,学生会立刻明白,画在两个平面内的直线不一定是异面直线。又如针对学生立体几何与平面几何容易混淆的知识,可以通过反例图形加强它们性质的比较,使学生加深对知识本质的区别,强化对知识的理解。如“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在平面几何中成立,在立体几何中也成立。“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在平面几何中成立,而在立体几何中不成立,要说明这一点画一个反例图形就可以了。可见指出错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画出反例图形。转贴于

借助模型和实物

数学中的许多概念都是从实际生活、生产中抽象出来的,但数学化了的概念与实际感受有较大距离,所以在立体几何教学开始阶段困难很大。克服困难的办法是遵循教学规律,使立体几何的教学尽可能与学生的认知过程靠近,注重直观思维的作用,逐步把直观思维引导到分析思维。因此,教学中充分利用模型与实物,为学生获取知识创造条件。例如要讲清楚公理“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平面”,可以举例:一扇门有两个合页和一把锁,门可以看作一个平面,两个合页和锁看作三个点,当打开时门转动一个位置,就可以看作是一个平面,可见经过两点有无数个平面,当门锁上时门被固定不能转动了,观察这三点是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因此得到:经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能作也只能作一个平面。这样,学生对公理容易理解与接受。再如公理“如果两个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经过这个点的公共直线。”学生对两平面相交为什么会是条直线不易理解,可以用硬纸板演示给学生看,如图2,就可使学生明白了这一道理。接着可以提问学生,若平面有两个公共点A、B,是否它们有两条公共直线呢?突出强调两个平面相交只有一条交线,这条交线就是通过A、B的直线,从而使学生加深了对公理的理解。

第2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教学改革; 培养目标; 人文素养 ;教学方法

近年来,由于中职学生的总体文化素质偏低,语文教师尽管在中职这块园地里不懈地耕耘――细致地备课,耐心地讲授,积极地探讨,倾其所学、尽其所能把每一堂课上好,但是,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淡薄,语文水平、文学素养仍是较低,毕业生多数依然错字连篇,语言表达能力较差。中职语文教学莫非就这样走进了死胡同?出路在哪里?笔者在感到困惑的同时,不断地探索,试图找到一条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语文教学之路。笔者认为,在试图摆脱语文教学效率不高的窘境、探讨中职语文教学改革的时候,应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培养目标的认识要清晰、深刻

目标明确才能有的放矢。中职语文教学的培养目标包括:创新精神,终生学习能力,动手实践能力,适应社会生活能力,认识自我和社会交往能力,搜集、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只有具备了以上能力,在生活中才能成为积极、健康、和谐的自然人和社会人。爱因斯坦也曾说过:“学校培养出来的不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一个和谐的人。”这种综合能力体现在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就是思维和情感。而语文学科的核心正是思维和情感!语文教育归根结底应该是一种思维启迪、一种情感教育。只有对培养目标的认识是清晰而深刻的,才能改变以往的课堂角色,变学生是思维的被动者、欣赏者为学生处于课堂的主体地位,教师只是课堂的一个引导者和组织者,久而久之,就可以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进而形成终生学习能力。

二、人文素养的渗透不容忽视

人文素养的渗透可帮助学生做人。中职的学生综合素质从整体上来说虽逊于普高的学生,但他们大多对自己所学专业有着浓厚的兴趣,比较重视专业课,作为文化课的语文学科应体现为专业课服务的特点。一个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有着较好的职业操守、较高的敬业精神;换言之,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的专业技术人员,他高超的专业技能反而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道德感、责任感的提高主要依靠文化的积淀,它是建立在深厚的人文文化基础上的。而语文学科的特点体现了高度的人文教化作用,语文学科有助于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且在他一生的职业生涯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这真正体现了语文课为专业课服务的特点。

只有了解才能热爱,只有比较才能鉴别。一个人如果对中国历史、文化一无所知,其社会责任感、爱国主义情感就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在语文课堂上通过文本可以使学生的情感得到陶冶,心灵得到升华。孟子的名言“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还有李白、杜甫的诗句等,读起来都令人激动、振奋,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丰富人的精神世界。

语文学科的人文渗透可以带给学生很多直接或间接的人生体验和人生哲理,帮助学生了解世界和自己以及对社会的责任。人文文化中有很多精彩的东西,能直接给我们以启迪。如孔子讲“君子不器”,就是说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不能只是做一件器皿、只能有一种作用。在实用主义思潮泛滥的今天,这句话就很值得我们深思。孔子还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人虽然各有其个性,但大家在一起却很和谐;小人没有自己的个性,在一起却不能和谐。和学生一起讨论这些话语,对他们处理人际关系很有启发。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要灵活多变

教学方法决定了教学的成败。教学方法运用得当,可以使教学效果大幅提升。加强职业教育的语文教学,重点是改进教学方法。

1.创设情境教学 语文教学强调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又不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强调教师是学习过程中的组织者、指挥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学习目标的主动探究者、建构者。教师可利用情境、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将知识转化为学生的经验,是情境教学法的目的。在语文教学中应创设由教学内容决定的情境,帮助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主动学习新知识,体验新知识领域的氛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乃至生成创新性。情境教学能够使学生在特殊的情境中感同身受,在体会中学习知识,继而转化为能力,更具有人文教育的内涵,使人产生情感,体现人文关怀。中职生的学习质量取决于学生依据自身经验、知识去建构有关知识和能力,而不取决于学生认知记忆的能力。情境教学法在职业教育中运用很多,特别是专业课教学。语文教学可以通过多媒体或现场教学,创设情境,提高教学效果。

2.拓展领悟教学 在知识的范畴内,显现性知识是能通过语言准确表达的明确知识;隐现性知识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默会知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身”,就是讲究学习者的感悟能力。语文教学除了明确的知识必须让学生掌握外,大量的知识、能力是靠学生自己去体悟和意会的,往往各人有各自的体验和领悟,甚至有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是要凭感觉去支配的。这些知识和能力带有主观性和私人性,尤其实践性特别强,即通过个人的体验产生自身独有的认知能力。语文教学中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就是要在学生自身反复的实践中形成的。语文教师要创造条件,在教学的互动中设置多种环节、情境,让学生做中学、做中体会,反复练习,反复领悟,在脑海中产生自己的体验和理解,形成自己的思考方式、路径,以至发现某些“诀窍”、“绝招”、“秘诀”,达到语文学习的最高境界。

3.发挥情感教学 语文教材中充满着情感,教师要把教材中的情感传递给学生。充满激情的教学最有感染力,最能打动学生,最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满激情的教学能把教学内容开掘到深处,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可以说,情感教学是语文教师必备的能力。然而情感教学必须建筑在爱学生的基础上,语文教师要有爱,爱教育对象,不能因为中职生是所谓的中考失败者、成绩差、行为规范差而与他们保持距离,甚至埋怨他们。中职生可能在逻辑思维上有些欠缺,但是在形象思维上往往有独到之处;可能在智商上有些差距,但在情商上有着优势;可能在思维能力上有些落后,但在动手能力上是强项。我国的经济建设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中职生毕业后都是生产一线亟需的建设者。教师必须转变传统的以分数来评价学生的观念,以满腔的热情对待学生。只有充满爱,才可能提高教学效果。同时教师也要对语文学科有感情,有爱,喜欢语言文字、语言文学,才能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3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问题;创新

自党的十以来,我国的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明确提出“法治中国”的科学命题,要求中国坚持学会法律,要求在法治社会中,积极倡导依法治国。现在是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必须用平等的方式来相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中国人民有法律意识,能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树立全民法律意识,并把我国法治教育放在首位,把中国建设成具有法治社会的国家。

一、当前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治教育不够重视

目前许多学校日趋功利化,注重短期效益,有些忽社会责任。学校关心的是重点专业申报及学院升格等事项,而这些与法治教育关系并不大,即使做好法治教育也并不能在短期内给学校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同时,当前社会环境仍然处于信任高于法制的风气下,过于注重和信赖道德约束,所以学校普遍不重视法治教育,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很多学校的法治教育并不独立,往往依附于道德教育加以实施。

(二)依法治校不够理想

每个学校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特别是一些私立学校,对于学生过于严格,对学生要求很苛刻,学生在犯错误的时候,一般都采取记过处分,严重者退学或者留级。没有考虑学生的切身利益,过于注重成绩,不能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让学生处于被动状态,大部分学生有苦难诉,感到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心理上收到创伤,忽视了学生的未来,把学生当成升职奖金的物品筹码,没有一个合理的制度约束。同时,学校对学生的行为管理不是很严格,学生没有法治意识,学校很少对学生普及法治客场,学生对法律知识很陌生,对法治社会大多都缺乏主人翁意识,对于学校下发的强制性命令,不爱接收,慢慢的就出现叛逆心理,久而久之,法律意识就会淡泊,小则不遵守文明公约,大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三)法律课程与师资不足

目前,我国一些比较出名的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课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是2005年国家教育改革后设置的新课程,其取代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将法律依附于道德之中,法律内容不足三分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学生所学法律知识大为缩减,法律部分内容高度抽象,这部分法律内容给任课教教师增加了授课难度。在师资方面,学校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大部分是非法学教师,院系书记占据相当比例,这部分教师学历层次相对其他教师较低,往往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变成道德修养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教育效果。

二、关于我国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运用法律概念,培养法治思维

法律概念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只有借助概念才能认识法律进而发展法治思维,教学要领:1、区分法律概念与日常概念,如死亡;2、明确法律概念的专业性,如法人、被告人;3、比较分析相似度高的法律概念,如:权力、权利、法治、法治-违法-犯罪;4、涉及具体概念采用“关键词分解法”教学,以“犯罪”为例,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概念首先界定为“行为”,(体现“无行为即无犯罪亦无刑罚”的价值原则),这能让学生在“法言法语”的耳濡目染中培养法治思维。

(二)加强法律教材与教师队伍建设

可以考虑将法律从思想修养的内容中独立出来,恢复《法律基础》课程设置,增加法治专业知识内容。在社会,针对不同工作性质的成年人,举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个人权利义务相关法律的宣传,形成长效机制。在大学,针对不同学生,开设相关法律选修课程。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应当打造一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授课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同时,国家的扶持政策要向法律教师适度倾斜,加大法律教师培训力度,增加培训经费。

(三)创新人文素养培育,拓宽教育途径

首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尊重差异性和引导性。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类型的多元化、素质参差不齐,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候,要因材施教,有的放矢。其次,要改变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内容,改革教育方法,要提高教学效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专业的特点来开展教育,同时要改革教育方法,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实效性。

(四)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学校不是独立王国,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源最终在于社会,所以改进法治教育还需全社会努力。首先,要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行法律,树立法律权威。其次,要落实依法治校。加大执行规章制度的力度,严格纪律和学籍管理,学校制定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应依法进行。最后,家庭的法治教育不容忽视,成年人的价值观与法律意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冀学锋.唐淑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现状与对策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5(8).

[2]王培俊.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8).

第4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1.思想政治课程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从以下两方面起到了对国家法律文化的支撑作用。一方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核心法律文化,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需要抗衡中国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人治”文化,唯一的抗衡手段是教育手段。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具备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先进理念,比如效率优先、契约自由、经济民主、社会正义等教学内容,它们有利于转化社会权利本位,解决传统法“人治”文化与现代法“法治”文化的冲突;另一方面,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完成呈现了现代法律体系框架,奠定了高中生认知法律公正性与权威性的知识基础,有利于法律文化信仰的传承,是发展国家法治文化的前提。

2.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干涉。

现代犯罪学表明,犯罪高发年龄阶段为二十五岁前后,且百分之七十的惯犯从十七岁就开始他们的违法犯罪经历。也就是说,未成年时期尽管不是犯罪的主要发生年龄段,却是犯罪萌芽的主要矫治阶段,构建高中生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势在必行。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是法律知识与观念的缺失,法治教育的滞后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突显法治教育的地位,通过有效传授社会法律规章秩序,促使其内化为高中生正确的社会态度、情感、价值观选择,对国家法律的普及,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价值不可估量。

二、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途径

1.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目标设置。

按照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框架,可将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目标设置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以及情感价值观目标三个方向。其中,知识目标包括:(1)法律的概念性知识目标,比如法律名词、法律历史、法律功能等等;(2)法律的程序性知识目标,比如法律条款、法律结构、法律秩序等等;(3)法律的策略性知识目标,比如国家立法与执法的运作方法、法律的监督手段等等。能力目标包括:(1)获取法律信息的能力;(2)理解、判断、交流、评价法律问题的能力。情感价值观目标包括:(1)强化依法治国的现代国家治理观念,形成学生社会生活的法律信仰;(2)关注社会发展,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与公民意识;(3)促进法律实践,树立学生自觉行使公民权利的主人翁精神。

2.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内容体系。

高中思想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应围绕必修课程的教学模块进行内容建构,主要存在于“经济生活”模块与“政治生活”模块两方面。其中“,经济生活”模块,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法、证券法、公司法、劳动保护法、经济法等法律文件与原则的学习内容;“政治生活”模块,包括宪法、立法法、选举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律文件与原则的学习内容。相关内容的呈现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根据上述内容开设独立法治教育课程;另一种是在高中政治教材中渗透法治内容。

3.高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

第5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法律思维方式;大学生;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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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世纪到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尤其全国性普法工作的不断实践与反思,法治素质的综合性实证指标为我们诠释出仅有知道其重要性是远远不能达致实践图景的如期而至。一般性普法教育的法治启蒙运动为中国社会带来的是,知法与懂法的个体人群数量不断增加,但知法犯法与执法犯法的具体法律事件同样随之激增,其中的主体成员也不乏在校大学生。值得追问的是,法治意识与违法犯法行为之间是否仅仅是一个知行不相一致的问题。我们认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践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背离性关联,单一化的法律知识增加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实践运行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如果我们从理解的意义上认识法律解释,那么我们甚至可以说,法律解释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因为没有人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法律便没有任何价值。”1 近年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量热点案件中,其聚焦的社会身份包括大学生,如马加爵案、付成励案、药家鑫案等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与社会影响。同时,大学生公然违反校规校纪的热点事件不是见于各类媒体。故而,我们认为,当前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实践情势与时代诉求之间的差距颇为鲜明,需要在高校法治教育中探寻其有效的培养路径。

一、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背诵记忆法律条文,不求甚解,易于忘记。而经由深刻思考,亲身体验应用的条文,将成为一个法律人生命的法律细胞,终身难忘。”2 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在高校法治教育的一般性教学安排上,主要依赖于相关法律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延展性法律实践活动,也包括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法治内容宣讲与体验。对于现实中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遵循法治教育的教学规律,具体考察其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模式选择以及教学手段运用等三个方面。

(一)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普遍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较为贫乏,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相关法律知识讲授。除去综合性院校中法学类专业的辐射功能较强的高校外,大多数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科学性缺乏具有较为突出的普遍性,尤其是理工类院校。高校对公民社会的智力贡献似乎在相关教育者视域中不太重视法治教育是对此种现象较为妥当的解释。在许多学者看来,大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在相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是完全可以解决其知识贫乏的问题,因为每一个大学生的专业要求并不是法学或者法律类专门人才的培养。但是,如果遵循法治教育的规律,注重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仅仅依赖一门课程来完成如此重大教学目标,显然其科学性值得怀疑。同时,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安排并未得到相关科学性论证,一般仅仅是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规划,其专业性不强已经在实践中受到广大教师与学生的质疑。另外,从事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师主要是法学专业背景的学生,他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往往是在进行法学专业性教育,将自身的学习经验具体化为教学内容选择。3 当然,导致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法治教育课程内容设置普遍缺乏科学性。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安排需要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中得到彰显,以确保其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实践性严重不足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选择较为单一,主要是相关法律课程的理论讲授,实践性不强。高校法治教育需要在主体的思维方式培养中得到落实,也才能据此获得较有说服力并得到普遍性认可与支持。由于法律类课程性质的特点,法律知识的一般性输出与继受是需要在直接与间接的实践中为主体所了解、熟悉与认可,才会真正产生体验性效应,因为缺乏实践性的个体感知不可能真正实现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目标。我们实证考察高校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后发现,在高校的一般性法律知识竞赛中,大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普遍较好,但是,在相关具体案件的实践性趋向把握上则普遍较差。4 造成这种鲜明对比的现象,我们认为,其主要是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实践性严重不足导致的必然结果。我们知悉,其实在实际生活中高校教师自身遇到具体法律案件时往往也是束手无策,表现出“理论水平很高,实践能力很差”的尴尬境地。当然,这也是高校其他课程教育中一个较为普遍性的问题,但是对于法治教育而言,教学模式的选择上需要积极关注实践性教学的安排是解决此中问题的必然之道。

(三)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简单化倾向突出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运用较为随意,主要是教师的口头讲解,简单化倾向突出。大学生虽然在理论知识的接受方面已经与中小学生有着显著区别,但是,由于学科背景的差异性原因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不同学科背景的大学生对于简单的口头讲解是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的。教学实践中,高校法治教育的相关课程都是以大班教学形式进行安排的,教师往往需要在有限的教学时段上完成具体繁重的教学任务,故常常采取极为原始的教学手段,“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嘴”的教学图景也就成为高校法治教育的基本形态。5 我们认为,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需要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尤其在新的时代中更显关键,大学生对网络技术的掌握较之于教师并不逊色,教学手段上更多的采用多媒体以及案例教学形式该是必然选项。同时,大多数教师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上也基本是采用将文字性讲义搬上投影屏幕的极为简单的做法,其实这种与口头讲解的教学形式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区别,无法真正实现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及水平提升目标。

二、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路径

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应重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增设法律类课程是提高大学生法治素质的主要渠道,同时需要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学手段上进行不断创新教育范式与进路,从而形成多维培养路径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一)确立科学完善的法治素质的教育内容

大学生法治素质是指大学生所具有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以及应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和技能的综合因素,它不仅包含法治意识,还包括把法治意识转化为自觉地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思维方式。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上,应增设法律类课程的体系化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与感知机率,以增强其法治观念的实践性体验,改变单纯的法律知识讲解为全面的法治素质熏陶与教育。为了确保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设置的科学性,在具体法律类课程的开设过程中应以大学生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现象为主要选择依据,改变传统法学专业教学内容的简单移植做法,不断创新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体系。

(二)调整法治教育中实践性突出的教育模式

在具体的法治教育中,法治不仅是一种理论观念的描述更是一种实践形态的具体演绎。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应变单纯的理论教育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和尊重大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促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渐进性增长与提高,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在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中,教师通常把法治理论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而对实践性教学不够重视,即使是案例教学也往往是法学专业性极强的案例分析,这较为容易导致大学生的一种误判,似乎法律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士的神秘技艺,与普通人相去甚远。其实,法律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的技术性智识依赖,更重要的是对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公正价值追求的具体性描述。我们只有在教育模式上不断强调法治观念的实践性诉求,才能帮助大学生培养法治素质要求的法律思维方式。“所有的社会向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不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概念进行分析判断。”6 我们知悉,大学生法治观念的树立与坚守不是理论灌输所能达致的,高校法治教育应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为目标,并且需要将大学生的现实利益关切与法治教育内容紧密关联,把实践性内容作为法治教育的切入点,从根本上解决法律思维方式的普遍性水准提高的问题。

(三)创新践行多元化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

相关法律类课程是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关键性课程,必须充分利用好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平台,发挥其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中,应改变一般性的口头理论讲授,增加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以及“如果我是法官”主题性辩论教学等教学手段。同时,应开启其他教学手段创新课堂教学的多元化范式,确保实现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法治教育目标。尤其是运用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与研讨。保罗·劳伦斯认为“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媒介,通过它某些现实情况或问题被带进教室供班级和教员研究,让大家对一些实际生活中必须面对的棘手的问题进行讨论。它是某些综合的、复杂的情况或问题的记录,在这些情况或问题能被理解之前,它们肯定是完全分散的,而后将其组合在一起,其目的是将表达各种不同态度或方式的思想带进教室。”7 在当下网络高度发达的新时代,随时都会发生大学生感兴趣的典型性热点案件,尤其是与大学生有着切身体会的案件,如马加爵案、药家鑫案,高校应及时邀请有关司法人员或法学教授进行学理分析与司法评判,并与大学生展开互动交流,梳理实践性法治观念的特质表征,从而让大学生不断增强处理自身法律纠纷的能力,准确区分识别正义的现实形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达致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法治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金钊,谢晖.法律方法第2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2]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3]我们对有关高校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专业背景的实证调查发现,各高校的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占其总数的比例分别是74.23%、86.15%、9.85%.

[4]我们对有关高校从2000—2011年的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成绩统计中发现,每年的平均成绩是87.87,11年的平均成绩为85.76;另外,对相关热点案件司法处理判断选择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发现,76.52%的大学生判断案件法律适用趋向出现错误.

[5]我们对有关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手段运用进行实证调查发现,71.85%的教师没有运用多媒体,运用多媒体的教师中有86.13%的电子教案中没有图表和案例分析。

第6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民意识养成;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问题;基本原则;新路径

法治是人类文明前进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现代化社会的主要标志。而法治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其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规范个人言行举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当中,人类运用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遵守和服从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基本秩序,不仅能有效地捍卫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义务,还能避免其他违法之徒对自己的侵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受法治体系改革深化和多元化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大学生正面临着理想信念薄弱、法治意识淡薄的发展难题,严重限制了我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大学课程的重要教育内容。

一、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体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这也是公民意识养成的核心所在。公民意识是西方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从西方公民意识的演变来看,公民意识受到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种哲学思想的影响。自由主义将抽象的理性的个体作为逻辑的起点,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共和主义则是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来培育公民意识。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模式已经基本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公民意识则是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建立的前提,没有现代公民意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进一步深化也受到公民意识的影响。因此,大学的法治教育不应当仅限于法律知识的普及,还应当包括法律理念的灌输、法律的实际操作与运用等方面,这是公民意识的题中之意,也是实现公民理性认知与自觉行为的有机统一。

(二)以公民意识养成为视角,探索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新路径的意义

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因此大学还肩负着传播法律精神,培育公民意识的重任。而现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单一化必然不能适应公民意识养成形式的多样化需求。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因此,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途径应当多样化,实现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突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实践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题中之意。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在社会实践的大熔炉中形成有根基的、坚固的、稳定的和理性的法治意识。

二、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传统高校法治教育的局限性

法治社会的真正建立除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公民对法律权威的认识和对法律至上的信仰。由于高校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过程中与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传统文化所固有的惯性思维之间充斥着矛盾和张力,导致高校法学教育依然面临诸多困境与制约因素。如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以守法教育为目标,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片面强调法学课本知识的教授,而忽视了内心信仰和感知教育。这使得多数大学生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如果对大学生法律教育还仅仅停留在“了解法律的基本常识”“遵纪守法,不犯法”的层次上,则必然导致大学生法律运用能力不强,公民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参与性,不能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结合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尽管学者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对公民意识教育进行了广泛探讨,但是我国公民意识教育总体上依然体现为灌输式的学校教育和并不系统深入的社会教育。在高校中,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目前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是比较欠缺的,已有的研究也多从知法和守法的角度探索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迄今为止,从公民意识养成的角度进行的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的讨论并不多见,对基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体现的设计并没有形成较为明晰的思路。

三、提升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效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内外因素相结合的培育原则

法治课程作为我国大学生的基本课程之一,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大学生的生活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大学教师在实施法治教育的时候,应该要注重外部环境因素与内在动因之间的结合性,将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实现教育环境与生活环境的统一,以此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并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来。高校可通过对大学生法治学习环境的有意塑造,使大学生主动将法律知识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而使法治教育深深烙在大学生的心中,实现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内在意义。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法治意识本身就具有非常浓重的实践意义,它普遍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行为当中。因此,高校的法治教育应该要跳出只注重理论教学的教育怪圈,将实践教育环节充分融入法治理论教学当中去,逐渐实现法治意识教育的实践意义。比如开展法律知识辩论大赛,开设法治意识宣讲,或举行与法律知识有关的答题比赛等,都能增强大学生对法治意识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能学以致用,提高法治教育效益。

(三)以培养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意识教育的最终目的

我国传统的大学生教育普遍缺乏专业、丰富的法治知识教育,使得当代大学生整体的法治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因此,为了能有效地提升当下大学生法治教育效益,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基本进程,大学教育者应该在注重法律知识传播的同时,大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用各种各样的教学方式来强化大学生对法律制度的认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讲解来促进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

大学生仅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应不断拓展自身的法律知识层面,构建自己的法律信仰。

四、高校法治教育的新路径

虽然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总体而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仍然欠缺,隐性教育的不足、法律信仰的缺失以及法律实践的薄弱成为制约我国法制化进程的瓶颈。

(一)优化《思想道德c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增加法律实践环节

在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讨论等教学方式,既突出教师的指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的参与性。

(二)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开阔大学生法律视野

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是一项综合工程,并非仅仅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来衡量。而且“95后”的大学生思想更加多元,单纯的说教式教学方式效果不明显。因此,在加强第一课堂教育的同时,应充分发动第二课堂的力量,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来吸引大学生主动参与,在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一方面,组织、开展多种校园法律文化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中得到教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团学组织的力量,不断创新法律实践载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律事务,并为其提供亲身接触法律的机会。可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为契机,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法律援助等活动。同时,发挥专职辅导员的作用,如以辅导员法律工作室为载体,一方面开展校内法律维权,另一方面加强学生日常法律意识的培育,督促大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其守法、维权意识的增强。

(三)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生法律服务机制

高校是大学生法治意识养成的重要场所。目前,高校的心理咨询服务已经相当完善,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相对欠缺已经成为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短板。因此,学生法律咨询机构的建立应该成为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载体。

唯有不断拓展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新途径,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力量,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所有活动中,建立更富实效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实践模式,才能使得大学生将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余仰涛.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生教学用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李芳.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4]何齐宗.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第7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程之一, 是新时期的领导思想、领导方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12月,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发展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各级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校的概念理解

从法律概念上讲,依法治校必然体现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把“依法治校”当作一个学理概念来理解,须从多视角把握其本质含义。

1.依法治校的主体界定

从教育法律关系上看,因主体和对象不同,对依法治校有不同的理解。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对学校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以学校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依法管理学校。所以,作为一个学理概念,依法治校,从教育行政法学角度界定,是指政府及教育等各职能部门依法治理学校;从学校管理学的角度而言,是指学校管理者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本文探讨的是后者。

2.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所谓“依”,是指依据和根据;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同时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校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所谓“校”,依学校的层次类型不同,依法治校的具体内容各具特点。

3.对依法治校概念的两种曲解辨析

(1)“依法治校”和“以法治校”辨析

“依法治校”和“以法治校”一字之差,涵义却有天壤之别。“以法治校”侧重把法律作为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学校和办一切事情,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校;“依法治校”则是把法律作为管理学校的依据和最高权威,即作为管理者要体现一种法治精神,表现在学校管理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惟此才能将“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更有机地在实践中融合起来。

(2)“依法治校”和“以罚治校”辨析

把依法治校理解为“以罚治校”,则片面夸大了法律的惩戒功能,法律除了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实施依法治校,不能仅仅注重法律的惩罚功能,而忽视法律的其他功能。从“以罚治校”或“以罚代管”的认识出发来理解依法治校,则是对依法治校的曲解,会给依法治校工作造成误导,应当予以纠正。

二、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校”?

市场经济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必然呈现出多元化、开放式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传统的领导权变理论有它积极的一面,然而经验表明,也有其缺陷:一是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具有经验性,科学性、稳定性差。我们不能否认领导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但从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上讲,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强调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依法治校,小而言之,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学校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从而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并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利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同时,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利益,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大而言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依法治校的内容

1.学校管理的具体内容不同,依法治校可以细化为学校各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实行依法管理。这项任务可以在校长的宏观管理下将其具体化,如在教学方面,应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教育部有关教学方面的计划和规定去执行,引导监督教师全面贯彻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在管理方面,应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服务方面,后勤等教辅序列应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支持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的物资和服务,如学校食堂应贯彻执行《食品 卫生法》。

2.根据管理空间不同,按有形空间可分为校园内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管理,按无形空间可分为对教职工、学生的管理和对家长、社会其他相关对象的管理。校内管理如何依法进行在前边已经论及,而对学校周边环境、学生家长及社会其他相关对象的管理,已经成为依法治校的难点所在。为治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明令规定电子游戏厅不得开在学校周围,除节假日以外,游戏厅不得容留中小学生玩电子游戏,否则公安机关对经营者有权予以行政处罚。此项规定是对校园外其他社会主体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义务教育法》则对学生家长保证子女就学的责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从空间上体现了依法治校的范围已经超越了校园。实践证明,这种超越是必要的,学校教育离不开社会支持,如果教育管理者只注重校园内的依法管理,而忽视校园外某些事项的依法管理,虽然抓住了主要矛盾,但毕竟是片面的,也很难收到好的效果。

3.依学校管理范围的不同,学校事务可分为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关于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前面已有论及,它主要是指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方面具体事务。但围绕学校改革与建设,学校必然涉及对外交往与合作事宜,包括国内外的交往与合作,在这方面学校管理者同样要依法办事。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学校办学自主性的增强,教育的产业化实践的快速发展以及学校办学途径的多样化,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不断增多,学校管理者特别是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各项交往中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教育法》、《民法》、《行政法》等国家法律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尽到其应有的责任。

四、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者,尤其是校长,应树立依法治校观念

学校管理者能否树立明确的法制观念,认清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学校实施法制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学校管理者应该把依法治校上升到依法治国的高度,并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在实施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目前我国有关教育发展、学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广大师生员工知法懂法,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在宣传教育工程中,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使校园内从管理者到广大教师和学生都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管理者依法实施学校管理、教师依法从教奠定基础。

3.正确处理法与国家政策、法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关系

在实施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应消除一种非此即彼的错误认识,即不能简单地认为依法治校就排斥学校管理中的政策性规范及领导者发挥工作主动性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实践证明,国家政策只要和法律相一致,就要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只要和法律不矛盾,也要继续遵守,而且它们对国家法律是一种有效支持,会对学校管理产生推动作用,是绝对不可偏废的。学校对教师、学生等方面进行管理时,可把法律法规延伸,制订规章制度,把依法管理能动地与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依法治校体现的是一种法治精神,强调的是依法办事,并不排除学校管理中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

五、##中学实施“依法治校”的思考

1.依法治校的工作总结

##中学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总结了以学校教育为球心,以家庭教育为半径、以社会教育为球体的多角度、多维度工作思路。

以学校教育为球心,营造良好的校风。针对在校学生及学校地处城郊结合部的特点,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建立“小小法律通模拟法庭”、税法普教基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研究性学习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品德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自觉性,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使学校近十年来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以家庭教育为桥梁,构筑学校法制教育半径。 为了沟通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家庭走访、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互通信息,商讨教育大计,正确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以社会教育为球体,优化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学不仅要构建##地区的精神文明平台,还要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以学校为辐射源,同时又参与社区,吸纳和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打造良好的周边法制环境。

2.依法治校中的问题分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实施科教兴国的要求来衡量,从总体上看,依法治校还不够完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教育的惯性依然很大,对依法治教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还没有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调处纠纷、维护权益的观念与习惯。部分师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治教的意识亟待提高。

3.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

(1)继续学习,强化法制意识;

(2)认真宣传,优化法制氛围;

(3)积极改进,健全法制机制;

第8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民 公民教育 思考

作者简介:丁雪(1985-)河北沧州人,西南民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8级研究生。

宝晶,女(1986-),辽宁阜新人,西南民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8级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180-01

公民教育作为基础性教育,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它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伴随着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全面发展,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已经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公民与公民教育的内涵

对于“公民教育”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广义的公民教育指的是培养良好公民的教育,与学校教育概念一致。狭义的公民教育则是指一种协调个人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的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即是对每一个公民进行如何做合格公民的教育,是以公民的本质特征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教育目标体系[1]。

综上所述,公民应该是指身份平等、具有公共生活品德和公共精神,以正确方式与高度责任感和自觉意识和主动投身于公共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教育,也就是以这样的公民理念为核心目标而展开的为民主社会培养一代又一代积极、负责、效能的社会公民的教育过程,它贯彻于公民的整个生命历程,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和媒介的共同教育作用,是终身教育的过程[2]。

二、加强我国公民教育的必要性

1、加强公民教育是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的必然选择

我国传统道德观长于家庭伦理,短于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因而有重私德,轻公德的观念。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公民教育是片面和不完善的。目前,我国的封建传统道德影响仍然根深蒂固,现代公民身上兼具传统道德的两重性,因此,要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水平,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进一步取传统道德之精华,去传统道德之糟粕并与时俱进。

2、加强公民教育是构建社会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公民教育中的国家、民主、法治、道德、平等意识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现阶段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长期的封建意识对人思想的束缚根深蒂固,公民意识难以形成;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没有进行系统完整的公民教育[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也需要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的约束。

3、加强公民教育是积极应对多元文化挑战的现实要求

不同国家赋予“公民”的内涵千差万别,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正通过网络、电影等媒介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必须按有关规则改革管理体制、转变管理方式,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竞争环境,这些必然要求在整体范围内促进公共精神的发展,塑造人们的法规意识、权利意识、合作意识和诚信意识,领会民主、法治、市场等WTO精神,而这些都应该是公民教育的应有之义[4]。

三、加强我国公民教育的路径选择

1、重视公民意识的形成

真正的公民教育,应当是既要使公民懂得自己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又要使公民懂得如何维护个人的正当权利。完整的公民意识的形成包括从传统道德观念到现代道德观念的转变,如从臣民意识到主体意识、从“中庸之道”到竞争意识、从个人道德到社会公德多方面的转变[5]。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切实进行尊重和维护个人权利的教育,同时在社会文化教育建设中要加速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真正确立公民的主体地位。

2、加强公民教育的民族性

公民是与国家互相对应的两个概念,二者相互依存。我们提倡的爱国主义教育绝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教育[6]。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世界日益连为一体的今天,超越于国界之外的公民即所谓的“世界公民”的概念被提了出来。它要求生活于“地球村”的公民既要有民族意识,同时也要具备面向世界的观念和相应的能力。狭隘乃至狂热的民族主义是违背历史潮流的,最终只能削弱自己的力量。因此,我国公民教育要强调公民的民族意识,但也要讲一个“世界公民”对世界应该承担的责任,应该遵守的起码的世界规则以及适用于各国公民的道德原则。

3、加强公民教育的体系建设

系统的公民教育主要是指教育目标与教育内容的系统化。具体来说就是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公民教育的目标体系,育要求,设计公民教育内容,全面地、科学地进行总体安排[7]。公民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事业中的重大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每位公民的相互配合、大力协作。要探索加强公民教育的有效途径,首先应立足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国情,其次在此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国外公民教育行之有效的经验教训,构建多样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公民教育体系。其中,家庭教育是公民教育的基础要件;学校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渠道;社会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因此,要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三维立体网络,努力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公民教育。

总之,公民教育是一项社会性的总体事业,公民既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又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此,公民教育应引起社会全体成员的关注,并推动其迅速发展。只有促进全社会公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民族素养,才能实现二十一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吴琼.关于开展我国公民教育的思考[J].理论界,2006(5): 87.

[2]程晓峰.中外公民教育比较研究[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06.

[3]章舜钦.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J].岭南学刊,2008(4).

[4]苗伟伦.公民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转型[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21(1): 74.

[5]吴琼.关于开展我国公民教育的思考[J].理论界,2006(5): 88.

第9篇:法治教育的概念范文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进步、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作为公安主力军的基层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大多数基层刑警都秉承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无私情怀,但也有少部分基层刑警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影响下,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立场不坚定,思想意识出现问题,严重的影响到了其他基层刑警。因此,对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研究已经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内涵

基层刑警是我国公安执法的主力军,其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主要是指以基层刑警为特殊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而从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刑警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即受教育对象是刑警;教育内容是用党科学的理论,先进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法规,对刑警实施“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四个方面的教育。

二、当前我国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问题及原因

1.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成效不高。由于在刑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是政工干部,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我国刑警政工队伍以教导员为主,并且领导干部兼任教导员现象严重,造成教导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多以经验为主,缺乏专业化的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教导员队伍,使得当前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成效低下,严重影响了基层刑警有工作实效。

2.培养方式单一。刑警职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高强度工作、高压力、高危险性”的工作特点,这使基层刑警人员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易引发厌倦、烦躁等不良心态,然而在进行思想政治培养的时候,仍是把刑警作为一般地培养对象,很少主动引导涉刑警家属的思想转变,这种培养方式单一且脱离实际,无法激发基层刑警的积极性。

3.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不合理。当前,我国刑警思想政治教育是以政治观为核心,导致许多的刑警思想政治教育过于偏重政治观的教育,而忽视了对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使刑警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奉献精神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在实际工作中,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一元价值观开始向多元价值观转变,导致刑警思想政治教育基础不牢固,核心不突出、不稳定的局面。

4.缺乏对培养环境的适应。受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影响,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逐渐渗透和腐蚀基层刑警执法领域,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的思想有所滋长和蔓延。同时,“低收入强工作”对基层刑警造成的心理落差影响较大,面对国家的改革,刑警也迫切希望能够满足其对经济利益的强烈追求和工作环境的改善。但是目前,我国目前的改革难以实现这些要求。

三、当前我国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对策建议

1.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刑警思想政治素质教导员队伍

1.1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导思想,这是目前能够有效提高刑警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必经之路。要做到转变现阶段刑警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更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模式,从基层刑警的实际个人情况出发,注重关怀干警的实际心理活动和需求,促使基层刑警能够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1.2要提高教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刑警领导就必须要积极学习相关理论和知识,学会运用知识正确认识和判断现阶段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出现各种情况和现象。

1.3要加强教导员队伍建设。首先,要强化政工队伍素质建设,对政工队伍结构调整和补充;其次,要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优化政工队伍结构。

1.4要建立有利于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制度。第一,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实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第二,要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将物质与精神奖励结合起来;第三,建立并完善监督制度,实现多渠道监督,提升刑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率。

2.培养方式多元化。需要改变传统培养方式,将灌输式教育转变为启发式教育;将封闭式教育转变为开放式教育;将单一教育方式转变为多种教育方式,同时也要实施因人而异的培养手段,通过对基层刑警的展开日常性的交流与了解,将培养过程深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激发刑警的主动性,达到春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为其维护好社会稳定和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合理规划培养内容。培养内容应当针对当下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人生观念来制定,不仅仅是培养爱国主义和奉献主义,也应当结合基层刑警的工作特点,从基层刑警的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展开培养,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性地引入到培养内容中去,从而引导基层刑警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工作意识,培养其艰苦朴素的情怀,激发基层刑警的工作热情。

4.加强“依法治国”意识培养。刑警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力量,是坚持和维护“依法治国”策略的重要环节。刑警规范执法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而且本身是对法律的一种遵守。因此,加强基层刑警的规范执法教育,帮助其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尤为重要。加强刑警规范执法教育,要对刑警进行普法教育,主要包括刑警的权力和义务观、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