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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的关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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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的关系

第1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一、 社会法中的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法律关系是社会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法是国家为了平衡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权利,通过国家机关及有关主体干预、调节社会特定关系的立法。社会法自产生以来,关于它的调整对象以及性质就引发了学界的讨论。发展到今天,对于社会法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社会法是区别于公法和私法的第三法域;第二种认为社会法是调整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其调整对象而言,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社会法调整的对象也在不断地扩大,主要有狭义说、中义说和广义说三种不同的学说。依据狭义说的观点,社会法仅指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义说认为,社会法调整的范围除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外,还包括了对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例如残疾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广义说则认为,除狭义和中义之外,还包括了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法律关系已经成为了社会法调整的对象之一。

 

(二) 作为社会权的环境权

 

社会权又称生存权或受益权,它是指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的社会所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经济权,受教育权和环境权三类。对社会权的概念进行剖析,可以看出社会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社会权是公民“对社会享有”的基本权利,社会权只能在社会中实现,也就是说公民有依法从社会中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权利;二是社会权以国家积极作为为价值诉求,社会权对应他人、社会和政府的负担。在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公民有权要求国家满足这些基本需求。社会权不同于民法中的人身权等绝对权,排除他人干涉。相反,它要求国家能够积极作为,为公民实现社会权提供条件,充分保障公民享有的社会权。

 

环境权是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指人类或其他有关主体对于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物质因素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以及由此所承担的在他们之间产生的各种义务。公民环境权是伴随着生存权的发展而来的,是一种新型的人权,它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之上的。环境权的主体不仅仅局限于公民,还包括国家与法人。我国目前的立法对于环境权虽然还没有明确的宣布,但已有对于环境权的法律规定。那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国家的环境权,在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时就必须注重整合国家、法人企业和公民等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各个主体享有的环境权,创造良好、舒适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 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生活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与此同时,人民对于生存的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呈现出来的现象却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遭受了极大的破坏。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也逐渐演变为我国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设环境友好的文明社会,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必然选择。如何更好地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也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

 

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提出了建设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由此也可以看出当前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环境保护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相辅相成。一方面,打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不仅关乎社会的发展,也已经成为社会文明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拥有了良好的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生存的美好环境,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实现社会的更大进步贡献力量。从另一方面来讲,社会的文明进步也为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有力的支撑。随着社会文明成都的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也不断增强,这也为环境保护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呈现出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如果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不注重环境保护,必将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只有经济发展了,技术不断地更新,才能促进环境保护,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为实现环境保护提供了条件。因此,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能片面地强调一方必须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的持久发展,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社会法在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法在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法的宗旨,社会法的产生和发展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维系民生。随着社会法理论的不断完善,这一法律部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占据重要的地位。由于它本身立足于社会,是关注社会问题的法律,所以,社会法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法在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方面也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得不承认,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世界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人类社会向前飞跃了一大步。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同时,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从立法层面来看,近年来,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不断出台。由于环境法律关系是社会法的调整对象之一,所以,这些法律都属于社会法的范畴。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为保护环境,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立法依据,使政府各部门、企业以及群众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能够及时地预防环境污染,加快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程。

 

另外,社会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也肩负着重要的使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民主社会。 这就要求正确地处理好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的关系,而社会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本位,尊重公民个人权利,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解决社会问题主要依靠,社会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和谐社会相契合。总之,社会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也为保护环境提供了立法保障,在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时必然发挥关键的作用。

 

四、社会法视阈下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有效对策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涌现出来。当前,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主要社会问题。而社会法的目标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社会法的视角下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就变得尤为重要。其中,不仅要坚持权利本位;又要坚持社会优位,处理好社会整体和公民利益的关系,确保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 坚持社会本位,着力解决环境问题

 

社会本位原则是社会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时,要坚持社会本位,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也是我们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必须坚持的方向。另外,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统筹兼顾,使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和谐,真正地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社会。

 

(二)保护公民环境权,切实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环境权作为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必须受到足够的保护。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必须重视公民的环境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人民在环境良好的社会中生活创造条件。另外,要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对于由于环境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及时处理、化解。对于侵害公民环境权的行为,要运用民事和司法途径加以救济,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和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三)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环保新机制

 

社会法是国家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公力救济的法。政府干预是社会法的特征之一。因此,在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时,政府部门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贯彻《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要进行政策上的引导,鼓励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另外,保护环境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立法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公众参与到保护环境的大潮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新型环境保护综合机制,从而为环境保护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形成环境保护的最大合力。

 

五、结语

 

环境保护和社会及经济发展既对立统一又可以协调发展。在处理环境保护和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时,要坚持社会本位原则,树立社会整体观念和社会全局观念,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另外,在协调这两者的关系是要充分地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总之,环境保护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首先要依靠国家政策的引导,其次要加强政府的监督指导,更重要的是发挥群众的力量,使人民群众和各个企业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真正地行动起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这一社会问题。我相信,在当前建设中国梦的大背景下,只要社会各个阶层都为保护环境贡献出自己的力量,那么,不久的将来,我国的环境问题必定会得到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2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民法从法的价值上讲追求的是公平,而商法追求的是效率。法的价值理念的不同使得商法与民法有了不同的地方。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并不是天生就分配好的,如果要满足不同人群对使用价值的需求,只有通过交易的行为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有效配置。交易的实现最终将使资源向最有效的使用者手中转移,大量的交易构成了市场,市场的繁荣使得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作为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的商法必然要把鼓励交易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市场交易行为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取财富需要提高交易的效率,这个过程需要简化交易的相关手续,缩短交易时间,因为在商业实践中交易的速度或商品流转的速度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保障商事交易的便捷。市场交易在便捷的基础上更需要安全,维护交易安全确保交易行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预见性,使得商法追求效率的价值特点真正得到体现。

二、商法的特殊地位

在当代社会表现出的缺陷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阶段社会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商法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逐渐受到了挑战。西方国家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曾一味强调高效率,产生了大量财富,但是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财富在分配过程中两极分化问题变得极为突出,导致了社会阶层矛盾激化,社会的不稳定反过来又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另外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环境逐渐恶化的趋势。环境的恶化限制了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可持续性。我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济的发展速度让世界震惊,但在追求经济效率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西方国家类似的问题,商法追求效率的社会价值取向仅仅从经济角度去片面考虑问题,其优先于民法适用的特殊地位在现阶段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呈现出阻碍的趋势。

三、商法在法律适用上不应

第3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竞技运动;社会契约原则;公平;竞争;法制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7)03-0050-02

Abstract:

Civilization in a harmonious society is based on the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contracts Beginning from the description of sports values, this article studi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ports and social contracts especially in the viewpoints of social justice, competition consciousness and legal ethics

Key words: sports; the principle of social contracts; justice; competition; legal system

1 提出问题

“和谐社会”概念成为当今治理国家、共建社会文明的时念。和谐社会,即要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又需要思想道德作为观念基础;既需要公民行使其权利,又需要公民承担义务,负责任地行事,使社会在文明和谐和程序中运行。这就需要对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参与、公民资格等公民意识有一个清晰的自觉,这些问题如可以统括的话,也就是“社会契约”原则的合理化建设问题。

“社会契约”原则是社会法的思想基础,是现代文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那么,“社会契约”原则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如何深入人心,成为一种行为准则,内化为一种价值追求,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本文企图从现代体育运动的竞技理念和规则原则的角度,来讨论竞技运动与社会契约原则的互动关系。

2 契约社会的制度原则

现代社会,特别是以市场经济为基本制度形式的社会,人与人组成社会团体,构成一个社会大家庭。对于群体而言,“好的社会”应该是怎样的呢,怎样才能保证社会中每个个体人的“好的生活”呢,我们知道个人幸福要经由社会途径才能实现,制度要与德性结合才可以发挥效力,程序要有精神融入才能保证实质。

思想家罗尔斯指出,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由诸如宪法权利、政治决策程序、社会制度等来构建。那么,作为社会文化形态,又是社会主义资源的竞技运动,是如何参与这种社会“基本结构”建设的呢,这就是传统文化中倡言的由“技进乎道”,和“以教化民,寓教于乐,游之以艺,化民成俗”的理念。也就是说,作为社会主义方式的竞技运动,以其形而下的面貌呈现,但同时也以形而上的运动文化,展现其精神层面的意义,这才是完整把握竞技运动的态度。

任何一种社会文化形式,其存在的意义,都不是孤立的,这是社会有机体和整体需求功能决定的。也正因为此,竞技运动作为社会文化事件,参与着社会制度建设。社会系统是一种特殊的系统,它与原子、分子系统或银河系统大相径庭,它由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对方行为的个人群体构成。家庭、组织、社区、社会和文化可以包容在这个系统里。

3 竞技运动为社会公正理念提供了辨证视角

种族、肤色、等级、阶层、金钱、特权等等构成了一部人类文明史,平等和公平成为了人类社会为之奋斗的梦想。这种梦想在竞技运动中,是以“游戏规则”的方式而被预先规定了的。这种规定性,使得竞技运动中的角逐比人生中的竞争更美好,因为,争斗的双方是以公平为前提的,使竞争有了合理性。为此,竞技运动为不完善的社会人生提供了一个补偿。

竞技运动中的公平合理,其合理,是指合于规则;其公正,就是指规则适合于各方的,那么,有了形式的公正就一定能保证实质或内容的公正吗?这就把问题引向了深刻。

当今竞技世界中,最最凸现的问题是兴奋剂等违禁事件,即所谓的竞技运动中的“人文危机”问题。服用兴奋剂当然是违背生命健康的反人伦现象,但是破坏竞赛的公正性是第一位的。公正就是要一视同仁,尊重运动员的个人选择的自由。社会学家郑也夫对此有其明晰的解释,“就是为了使每个运动员有个人选择的自由,即某种人权,恐读者中有人不同意。如是,不恰恰是允许服药了吗?不对,如果允许服药,不服药的人无异于自动认输,他们要参赛就别无选择,只好也硬着头皮服药,他们实际上就失去了权利。有人会说,禁止服药对头,他毕竟不能说是为了个人的选择自由,分明未给服药行为以自由嘛。我敢说,一个人自己服了药,独自测百米跑,以检验冲破极限的能力,未必会遭到约翰逊一样的待遇。人们谴责约翰逊是谴责他欺骗、不公正地获得金牌,不是谴责他毁坏自己的健康。”可见竞赛运动中的公正,强调的是“普遍规定”的形式化追求。比如,田径比赛中,只能保证在同一起跑线上,自然运动员腿长腿短上的差距引带出的问题就不能考虑;篮球赛的规则订得再公正,对高个子运动员来说,总要占便宜的;还有足球比赛中,越位了要判犯规,并不管你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抑或是中了对方的圈套。再深入一点讨论,竞赛的公正性只能限于运动场上;有的运动员比别人享有更好的训练条件,不同的运动员在运动场外,在竞赛之前所面临的环境,远远不是完全相等的。因此,把竞技运动看成是绝对公平合理的领域显然是不恰当的。

竞技运动中的问题,不也是当今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吗,市场经济中的经济竞争的公正性不也同样如此。我们不能奢望用硬性的方法,一劳永逸地解决所谓实质的或内容的公正,尤其是不能为了达到实质公正而损害形式公正。须知,形式公正诚然不是实质公正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后者的必要条件。损害形式公正,必然会损害而不是促进实质公正。竞技运动之所以能依靠竞赛这种方式而得到发展,竞技活动之所以能够有条有理地进行,正在于人们力求保证形式公正,或者说,力求把对公正的种种考虑加入形式化的普遍现象之中。

4 竞技运动为当下社会提供了竞争意识观念

有观点说,竞技运动是现代社会不见硝烟的礼仪化战争。此言不虚,竞技运动的魅力就在这种模拟之中。人的竞争性本能是社会文明创造力的人性基础,争强好胜之心对于人类进步的意义我们的认识可能不足,所谓发展自身的能力,所谓把一件事情尽善尽美地做好,固然可以有绝对的尺度,但是通常总离不开和同类的比较。奥林匹克运动的格言“更高、更快、更强”,这“更”的含意,就是比较,就是在比较中显现。也就是说,一个人能力的发挥,必须借助于和其他人的比较与刺激,也就是借助于竞争才能得以充分实现。顾拜旦先生说:“我们必须求助于有组织的竞赛制度,并让它在竞技体育中占主导地位。我们可以给它一种平衡,一种调节机制,就象我们知道的古希腊人一样,它来尽力解决那些使人们困惑的问题,这个调节机制就是奥运会。”奥林匹克运动成为一种社会教育方式。勇气、创新、拼搏等等,是体育运动提供给社会的,其它活动无法替代的。

当今世界,千姿百态,瞬息万变,纷纭复杂,纵横交错,概而言之,就是“竞争”。世界处于无国界竞争状态,为时代注入了强烈的的竞争意识,人们在竞技场上得到社会竞争心理的满足。

5 竞技运动的规则是法制伦理的思想基础

如果说三十年前,现代化初期,社会发展关心的是制度建设,这种社会

“基本结构”问题;那么,近三十年来,便是德性伦理复兴的时代,美德受到更多的探讨和强调;到了十年前,上世纪末期,现代社会向后现代社会过渡,公民资格理论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这是因为人们认识到,必须关注在制度和程序中起作用的公民的素质和倾向,行为和身份,责任忠诚对象和角色。思想家普特南将此称之为“社会资本”,意指公民的信任能力,公民的参与愿望、公民的正义感。社会制度的运转和保护社会个体的基本权利,也需要人们承担起现代公民角色的要求。在强调正义的同时,德性理论就不是一种可能性,而且应当已经是现实了,它给法治提供了观念基础和文化支持。在这一点上,竞技运动因其竞赛的普适性,而且有了把对公正的考虑纳入形式化的普遍规定之中这种特性,即“费厄泼赖”竞赛原则,肯定追求某些名誉和地位的正当性,肯定了在追求这类名誉地位时相互竞争的必要性,同时又强调用严格的规则来保证竞争能公平合理的进行。这就是有了社会制度建设中“法”的概念,“法治”理念已蕴含在“费厄泼赖”竞赛规则之中。应该说,竞技运动的规则是法制伦理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 吴凝 论竞技运动训练中的人文精神关怀[J]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14,(1)

[2] 李宗浩,苏连勇,叶家宝,等 关于体育手段的讨论[J]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5,(12)

[3] 李建国,吕树庭,董新光 社会体育[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第4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经济

一、引言

社会保障与经济的发展到底具有怎样的内在关系,对于这方面的探讨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课题。有人说社会保障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动力,让人变得越来越懒,使人和企业失去活力、失去竞争力,也有人说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有人的生活保障得到满足,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尽心竭力为企业为社会奋斗,社会才会稳定,经济才能不断向前发展。目前我国处于一个经济和社会都在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都必须保证,两手都得抓,两手都得硬,如何做好社会保障、促进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必须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对于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作出简要的研究和分析。

二、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关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经济持续增长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保障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发展才有创造的条件,保障社会稳定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个体能力的差异、不同的出身情况和受教育的水平,使得有些人生活非常富裕,有些人处于贫困线的边缘只能得到温饱。这里面既有一些不公平、不平等的问题,也有个人能力,努力程度不同的问题。但是不管怎样,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责任,当人的基本生存都得不到满足时,很有可能做出跌破道德底线的事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更谈不上经济的发展。

2.2社会保障通过其基金供需变化,可以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节,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经济政策主要来源于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严重的经济危机,此后凯恩斯主义盛行于资本主义各国。凯恩斯认为,造成危机的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扩大财政开支,刺激需求增加。各国政府把扩大社会保障规模作为增加需求的重要途经,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工具,由此可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程度的调节作用,是促进社会经济正常平稳运行的重要调节力量和重要调节手段,对社会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2.3社会保障通过对劳动者多方面的保障也直接促进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既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关键性机制,又是促进劳动者身心及技能素质提高的重要保障机制,从而对经济发展起着直接促进作用。因此,欧洲经济共同体作为一个国家间的经济联合体,在1983年的一份文件中就明确指出:社会保险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对国家的一种负担,而应该把它看作是为了在经济中使工作能力、效率和动力保持高水平的一种手段。此外,社会保障制度还能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广,减少了劳动力流动的风险,促进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

2.4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能够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各类服务业包括各类企业中的社会保障人员数量异常庞大,在有些企业中,服务人员竟占全体职工的40%,各级政府有审查、发放社会保障金的机构、人员,公私企业以及社会团体为兴办社会保障事业也雇用了大量人员。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一方面解决了部分社会成员因贫困面临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促进了就业,缓解了因就业压力给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

件。

三、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阻碍关系。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促进经济发展,反之,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则会阻碍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超前发展,则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负担,损害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企业乃至国家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则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使社会保障不能成为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有效工具,这样一来也制约了经济发展。

3.1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影响资本积累。社会保障的超前发展必然导致政府开支急剧增加,从而加重政府财政负担。社会保障福利的过度消费造成了收不抵支的支付困难,政府财政压力增大。欧洲共同体各国社会福利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上升,达40%,北欧甚至达到50%以上。社会保障的超前发展会使更多的经济资源用于消费,影响了资本积累,造成了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比例失调。

3.2影响经济效率,使经济发展失去动力。西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那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使一些福利国家陷入了福利危机。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已经能够获得足够的养老金,再工作还要继续支付税收已不合算时,那么他就会宁愿选择退休甚至提前退休。在欧洲高福利国家,失业救济金给得过多,工作与不工作之间的差别较小,退休后的生活保障也是平等的,由政府财政来承担,不利于调动人们工作的积极性。

3.3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许多西欧国家,社会保障费用在劳动力成本中的比重很大。如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和瑞典等国,社会保障费用占劳动力成本的25%-30%,过高的社会保障费用显然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担心因过高的社会保障费用影响其竞争力从而减少企业员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对于经济的发展有时具有促进的效果,有时又有阻碍的情况发生,如何使社会保障和经济的发展相匹配、相协调是一个大问题。保障社会稳定,对于经济发展是一个必要的条件,经济得到发展,社会保障才有能有物质基础。在我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情况之下,既要保证经济的发展又不能以牺牲社会保障为代价。具体怎样保障社会,怎样发展经济,还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在不同的经济水平之下选择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我们一定要做好社会的保障工作,保证人民应有的福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我们要避免财政负担的过度增加,保证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第5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室内设计 设计风格 社会背景

中图分类号:TU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234-01

1 室内设计风格的含义和分类

1.1 室内设计风格的含义

风格一词原指一个人的“风度品格”,后来逐渐可以用来指文章的“风范”和“格局”。在建筑和室内设计领域,风格这个词语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可以认为室内设计风格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通过对设计作品的个性化特征进行提炼后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象征性和代表性的设计做法。室内设计风格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它不仅具有一定的物质表现形式,还承载和表达一定的精神内涵。

1.2 室内设计风格的分类

目前室内设计行业从业人员对室内设计风格的划分不够规范也不够统一,有人将室内设计风格划分为:传统风格、现代风格、后现代风格、自然风格以及混合型风格等五类[1]。也有人将室内设计中常见风格概括为古典风格、朴素风格、精致风格、自然风格、轻快风格、柔和风格、优雅风格、都市风格、清新风格以及中式风格等十种[2]。

但这些划分方式都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有的甚至自相矛盾。若要以这些分类来概括所有的室内设计风格,则多少有点经不起推敲。笔者认为室内设计既然是一种相对固定的设计做法,其风格划分方式就可以因时空和对象的差异而多种多样。按照国别划分室内设计可以分出:中式风格、美式风格、日式风格等。按照时代划分可以分出:古典风格、传统风格、现代风格、复古风格等。按照建筑流派划分有:巴洛克风格、洛可可风格、哥特式风格、新古典风格等。当然,根据需要我们可以对室内设计进一步进行细分,如将中式风格划分为秦汉风格、隋唐风格、宋元风格、明式风格、清代风格等。

2 社会背景决定室内设计风格

室内设计不能脱离社会背景而存在,每一处室内设计的经典案例都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中产生的。受同一社会背景下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这些相对固定的时空中所产生的室内设计就自然的体现出一些共性特点。当这些特点获得充分的提炼和概括,就形成了一定的室内设计风格。

2.1 政治背景与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

不同的阶级构成和政治状况对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当一个国家政局稳定的时候其室内设计越追求安逸与享受,当政局动荡的时候室内设计则显得简洁而又注重功能。在阶级社会,由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社会地位不同,室内设计体现出贵族化和平民化的差别。也因此产生了奢华的巴洛克、洛可可风格的室内设计和田园风格、自然风格室内设计的差别[3]。

2.2 经济背景与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

生产力状况、技术状况以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状况对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也有重要的影响。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洞穴建筑、原始木构架、树屋等建筑的室内设计只能体现最原始的设计特点,而当技术进步带动经济和贸易发展的情况下,室内设计就可以体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明式风格的室内设计就与明朝与南洋的红木贸易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说没有南洋的红木进口就不足以成就明式风格的室内和家具设计。

2.3 文化背景与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

风气习俗、审美偏好和文化传统也是室内设计风格形成的重要因素。基于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同民族对相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理解。这一点可以较明显的体现在色彩的选用上[4,5]。伊斯兰教地区的人们喜爱绿色的屋顶,大乘佛教受到皇家的庇护可以使用最尊贵的黄色屋顶等是文化影响风格的例证。此外,中国传统的儒、释、道文化有其各自的特点,反映在室内设计中就可以形成不同的室内设计风格。文化背景对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有重要的作用。

3 所有的室内设计风格都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

一种室内设计风格形成是社会背景长期作用于室内设计和室内设计者的必然结果。古今中外所有的室内设计风格其形成的过程,都离不开自己独特的社会背景。[6]即使两种外在表现很相似的不同室内设计风格,其社会背景也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比如,同样称之为中式风格的室内设计因南北方差异、东西方差异、民族差异和时代差异而体现出各不相同的中式特点,他们分别形成了具有不同中国特点的多种风格。文化深厚、地大物博的华夏大地上每一种“中式”室内设计都有特殊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是基于不同社会背景的“中式”室内设计元素共同承载了“中式室内设计”。我们不难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所有的室内设计风格都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

4 室内设计风格可以反映社会背景

室内设计风格产生于一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具有外化的能够被人们观察或感知的物质表现形式。通过在室内设计中运用这些表现形式,能够让人们对运用这一形式语言的室内设计风格产生诸多联想。室内设计风格通过人们的文化积累和习惯认识,将设计风格的社会背景传递给受众。

当人们看到一处典型的中式室内设计时,会产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联想。将这一中式风格的室内设计定格于某一具体的时代或者某一具体的民族,就能够从这一风格中体会到更为典型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特点。如在茶室书斋设计时使用江南格调的室内设计,而在宾馆酒楼设计时使用北方皇家气派的室内设计风格。如此,运用室内设计风格所反映的社会背景为室内设计师传情达意服务,使室内设计从外在的物质层面提升到内在的精神层面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

5 结语

室内设计风格是一个地区、一个时代或一定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和象征性的室内设计做法。室内设计风格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社会背景作为其基础,同时其运用过程中又能反映这一风格产生时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特点。室内设计是具有创造性的设计活动,结合业主的需求和建筑的特点运用不同室内设计风格来进行设计,可以使业主获得共鸣,使建筑具有更强烈的感染力。

参考文献

[1]王奕.室内设计浅析[J].群文天地,2011(12):103.

[2]沈佳琪,蒋南方,徐时程.“80后”小居室室内色彩设计[J].大舞台,2011(1):73-74.

[3]朱虹.巴洛克的起因与基督教[J].思想战线,2009(S2):13-14.

[4]乔红娟.室内空间设计的形式法则[J].山西建筑,2006(8):54-55.

第6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本土温州人;海外温州人;价值观;温州人精神;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3-0167-03

价值观是人们对事物意义的总体看法和评价,是理论化、系统化得主体评价意识。温州人价值观既有雄厚的历史传承,又有前瞻性的现代权衡,反映了温州人对事物评价意识系统化的理论诉求,是指引温州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动力因素和内在尺度。而温州是全国知名的侨乡之一,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咸平元年(998),温州人周伫随商舶到高丽经商,定居高丽,成为有文字记载的温州人移居海外的第一人。到2007年年末,790万温州人中,有50多万走向世界各地。

海外华侨华人有力推动了温州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为本市的各项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的温籍华侨华人接受了高等教育,文化程度高,专业素质好,他们活跃在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特别是近年来出国的留学人员,许多人已成为学有所成的新一代华侨华人。据统计,目前在海外从事数理、电脑、建筑、太空、金融、医学及文化领域的温籍专业人士有5000余人,其中不乏出类拔萃者。而对于海外温州人价值观的研究较少,本课题尝试从新的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博采众长,探索适合温州当前发展的价值观,这对温州经济的发展、创建温州地域特色文化、实现“十二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对本土温州人与海外温州人的价值观在历史传承、基本内容、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考察和对比研究。

1 本课题国外研究现状

1.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就价值观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探究中发现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思想文化因素。发展必须设定一系列经济标准,但经济标准的设定又必须考虑其价值前提。现代经济发展呼唤着人们对价值前提和价值取向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发展最重要的不是体现在经济增长,而是体现在人道、文化、价值上。社会的真正发展就是要把“人的个性” 潜能解放出来,而真正合理地发挥人的潜能,在于价值观的引导。哈耶克认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发源与文化变迁分不开,这种文化变迁通过道德与价值观的传播而得以实现。马克斯·韦伯(2002)认为,特定价值观(特别是新教教义)是促进资本主义产生与现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他同时还指出,儒教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从韦伯命题推而广之,个人主义与群体主义、理想主义与求实主义等一些明显相左的价值观,都能寻找到其促进经济发展和激发商业活力的证据。哈耶克认为,对于保持经济活力来讲,竞争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竞争不仅包括经济主体的竞争,也包括不同的价值观相互碰撞、相互竞争,它催生了一个新知识和新思维不断地被创生,旧知识和旧思维不断地被扬弃的动态世界,拥有不断涌现的创新源泉。

1.2 国内研究现状

经济是基础,文化是上层建筑,文化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必将对特定的经济发展模式起推动和促进作用,在经济形态转型期产生的作用更为明显。温州人在长期的创业创新实践中,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温州传统文化影响下,逐步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不少专家和学者对温州人的价值观进行了探讨和研究。蔡克骄(1999)对温州人文精神进行了剖析,他指出温州人价值观的形成是由温州的历史、地理、经济、文化条件所决定的。其中,永嘉学派事功价值观是温州人价值观的历史传承。以薛季宣、陈傅良、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高扬求实精神,主张工商业应与农业并重,永嘉学派的功利学说和务实精神影响深远。同时,温州作为一个东南良港,早就为外国侵略者所觊觎。19世纪中期外国商品的大量倾销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侵略,既刺激了温州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冲击了温州人的思想观念。近代以来,一方面,温州人多地少,政府投资少,资源未能利用,能源紧张,交通不便,以上原因导致温州的产业结构仍是依靠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扬历史上的手工业传统,办劳动密集型的小型企业、加工企业,生产小商品。另一方面,一大批温州人背井离乡,外出谋生,甚至到海外谋求发展,温州成为全国著名的侨乡。黄朝忠(2011)认为温州人价值观既有丰厚的历史传承,又有前瞻性的现代权衡,是指引温州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动力因素和内在尺度。孙金波(2007)发现经济现象背后的文化思想资源的动力作用看似“无形”,实际上它的影响是深远的,“永嘉学派”的不朽精神魅力时时刻刻体现在温州人的现实生活中,它对现在温州经济的发展的影响已经是内化的。张俊华(2011)从一个新的角度对温州人的价值观进行研究,进行了多样性价值观与浙商崛起的实证研究,这里的浙商主要指温州商人。他认为价值观的多样性是产生经济外部性的重要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价值观已成为经济发展研究的新生命力所在。温州独特的环境条件、思想源泉、宗教状况都对多样性的价值观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多样性的价值观对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海内外温州人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温州人价值观包括温州人的价值信念、信仰和理想,它的内容极其丰富,以爱国爱乡为基础、以发展经济为重点、以创业创新为动力和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海内外温州人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2.1 以爱国爱乡为基础

爱国爱乡是温州人价值观的灵魂,是温州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凝聚力,温州人已经把爱国爱乡融入自己的骨子里和血液中。其中,温州籍华侨是爱国爱乡的温州人中的一个重要群体。温州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与国内交往十分密切,热心为祖国建设和家乡的公益事业作贡献。温州籍海外侨团是海外温州人社会的支柱和核心,植根于瓯越文化,伴随着华侨华人社会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壮大。温州侨联紧紧围绕“内外温州人互动”这一战略,支持温州人走出去的同时,引导海外侨胞回乡创办总部经济,助推祖国和家乡的繁荣发展。

2.2 以发展经济为重点

以发展经济为重点,是温州人价值观的主题内容。 温州人创造了温州经济和温州人经济,率先进行民营化和市场化,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取得了辉煌成绩。温州人经济既包括区域性的温州经济,又包括温州人在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地创造的经济。温州人经济的发展,不但加快了温州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温州的步伐,而且加快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为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2.3 以创业创新为动力

以创业创新为动力,是温州人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创业史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个体和有价值的商业机会的融合,它本身就是一种创新的行为、活动和过程。创业能够推动创新,创新必然要通过创业来实现和转化。温州实践证明,创业创新是温州进步和温州人发展的重要源泉。创业创新激活了温州,升华了温州人的精神,促进了温州人的发展。来自美国浙江温州工商总会的董事长陈钱康是在巴黎第一个从事贸易生意的温州人。1991年陈钱康移民到美国,在半工半读一年之后,陈钱康开办了自己的服装加工厂,接下来扩展到手袋、餐饮、软件等行业。从温州秘密、温州制造到温州奇迹的不断产生,从质量温州、品牌温州到信用温州的跨越式发展,从活力温州、实力温州到和谐温州的全面建设,一种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时代精神的现代价值观即温州人价值观已不断孕育发展。

2.4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温州人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共同富裕是温州人崇高的社会思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温州人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走共同富裕之路。在海外,但凡温州人聚居人数较多的城市都有自发组织的温州商会。温州人在异乡抱团儿聚居的流程大体是这样的:一名温州人或一个温州家庭漫游到某地,一旦稍稍立稳脚跟且发现当地有商机闪动,他往往会很快向自己的血缘亲属或非血缘的乡亲发出类似的信息:此处钱多,速来!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温州人总追求进一步的发展,一个人富不算富,一部分人富也不算富,大家富才是真正的富。

3 海内外温州人价值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温州人价值观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作用,主要表现在强凝聚力作用、积极导向作用、塑造作用和辐射作用。

3.1 强凝聚力作用

温州人价值观的凝聚作用体现在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上。为了共同的目标,温州人之间会自觉实现团结合作,形成一种合力,一致行动。温州人价值观具有满足每个温州人追求财富、业绩、信念、信仰和理想的需要,对温州人的吸引力很大。温州人价值观增加了温州人之间的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温州人形成了强大的向心力。温州人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把功利和仁义统一起来,把真理和价值统一起来。美国浙江温州工商总会董事长陈钱康说,“温州人有个特点就是什么行业赚钱就通通疯狂地做什么,彼此之间很讲义气、很团结,虽然相互之间也存在竞争,却不排斥有人加入这个行业。”当时在巴黎的手袋批发原本是犹太人的天下,可温州人却逐渐把犹太人挤出了市场。温州人的心齐、力大、劲足是温州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3.2 积极导向作用

温州人价值观是支撑温州人生活的精神力量,它决定着温州人行为的取向。温州人努力打造“质量温州”、“品牌温州”、“信用温州”,讲信用、守信用,树立信誉观。这种价值观融入到温州人的生产生活中,内化为自觉从事温州实践活动的动力,促进了温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在温州人价值观的指引下,温州人践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前,温州人十分珍惜自己的信誉,把义利统一起来,在满足社会需求中追求回报,在承担社会责任中获取财富,从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提升了温州文明,升华了温州人的精神品质。

3.3 塑造作用

温州人注重把做人和做事有机统一起来,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温州人价值观决定着温州人以什么样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选择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生存和发展环境,选择怎样的生活目标和如何对待人生的问题,选择怎样的方式与人交往,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实现生存与发展。因此,它对于塑造温州人的良好形象起着决定作用,同时,塑造温州人的形象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因为,温州人价值观必然会随着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它的体系会越来越科学,内涵越来越丰富,温州人不断根据新的条件塑造更好的形象。吃苦耐劳是温州人精神一个重要部分,西班牙华商企业联合会黄会长说, “我是20世纪90年代初到的西班牙,当时过来投奔亲戚后,做的是餐饮业。我都不愿意回忆那段时间,天天十几小时是怎么过来的。80年代以前出来的温州人更是艰苦,他们文化程度不高,语言是最大障碍。他们每天从早干到晚,真的是既能当老板又能睡地板。”

3.4 辐射作用

温州模式的创建使温州人驰名中外,温州模式的精髓就是温州人精神,而温州人的价值观是温州人精神的核心内容。随着国内外取经者回归故里,温州人的价值观也辐射到了他们所在的国家、地区、城市和乡村。同时,遍布海内外的温州人也把温州人的价值观扩散到了全国乃至世界。温州人具有艰苦创业精神、自主开拓和创新精神。所有这些温州人精神的核心就是温州人的价值观,温州人价值观是温州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使温州成为我国思想最为解放、观念创新最为活跃、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走出了一种具有温州区域文化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

4 结 论

温州人现在置身于全球化大背景下,面临着成功与挑战,温州人的价值观需要找回,结合新时期的城市动态,今日的温州人到了需要从“生意思维”到“文化思维”的转变时刻,海内外温州人价值观必然要随着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要具有科学的体系和丰富的内涵。在我国改革开放继续推进、社会经济继续发展、人们各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今天,温州人要坚定地遵循温州人的核心价值观,促进温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成功地实践温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

参考文献:

[1]Henderson jvernon. Externalities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J]. 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1997(42): 449-470.

[2]蔡克骄. 温州人文精神剖析[J]. 浙江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28-31.

[3]黄朝忠.温州人价值观探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4):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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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金波.叶适事功思想与现代温州人精神[J].青海社会科学,2007(4):142-144.

[6]王春光.流动中的社会网络:温州人在巴黎和北京的行动方式[J].社会学研究,2000(3): 40-44.

[7]张俊华.多样性价值观与浙商崛起[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4): 44-49.

第7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公路交通;建设;社会经济;发展

一、公路交通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公路交通建设的乘数效应分析

大规模的公路交通建设,不仅能有效地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其设施的改善和水平的提高,又能刺激那些需要提品服务的企业及居民的消费,有力地刺激国内需求。据有关专家分析计算,公路交通建设的投资乘数约为2.63,最终累计社会总产乘数约为7.即如果增加100亿元公路投资,最终将带动社会总产出700亿元,可见公路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相当高的。

2.公路交通建设的区位效应分析

公路交通干线的建设和运营通过提高沿线各地区、各城市的可达性,使其经济地理位置,尤其是交通地理位置发生变化,从而改变其区位优势,促进区域发展。与此同时,公路交通干线的建设和运营也促进了沿线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工业化及现代化水平得以提高,从而大大加快了城市化进程。

二、社会经济对公路交通建设发展的影响

经济水平的提高意味着经济活动的加强,它必然导致原材料、产品和人员的流动增多及位移的增加,因而导致交通需求的增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运输需求的增长是刺激运输供给、促进区域交通发展的重要市场信号。城乡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将会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区域交通的建设上来。公路网做为区域交通的重要子系统,必将得到更快的发展。

三、社会经济与公路交通建设的协同发展

1.公路交通建设与社会经济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两者间的作用是相互的,构成反馈环。一方面公路交通建设的发展通过增强社会经济系统的开放程度、加大系统的非平衡性及强化系统的非线性作用机制来加强社会经济的集聚作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社会经济各子系统间既有的联系,使区域主导产业的向前、向后扩散范围和增大程度得到发展。

2.从公路交通建设对社会经济影响的特点及作用来看,公路交通建设对区域内的经济有如下影响

(1)公路交通建设影响区域经济发展

①将有效地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产业链关系,在公路建设引起相关部门效应增加的基础上,又会引起其他产业部门效应的增加,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②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公路项目的建成,改善了沿线的交通条件,有利用统一市场的形成,而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淘汰机制,又会促进不同产业之间的调整组合,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产业发展规模化、企业经营集约化,从而在整体上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③将促进区域投资增长;交通条件的改善拉近了大中城市、交通枢纽、工业中心的时空距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毗路而建,足以证明公路建设项目对区域投资增长的贡献。区域投资的增长带动了地区对优势资源的开发,形成了新的优势产业,促进社会经济系统向更高阶段演化。

(2)公路项目的发展影响区域资源开发

①将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公路项目的建成,为自然资源开发提供了运输服务的支持,为经济潜能转化为经济效益提供了一种动力。而且交通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生产部门产品和原材料的运输成本,生产部门在获利的同时有可能会增加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使自然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大。

②将促进国土开发和土地增值;公路项目的建设可改善沿线区域的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水平和投资环境。从而改变了区域的投资需求,使得沿线的土地增值。

③将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公路建设项目不仅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产生在该项目上的就业岗位,而且由于项目的建成,会刺激其他需求的增长,吸引其他地区的人口、劳动力向沿线经济地带聚集,促进了人口、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由经济滞后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

④将促进旅游资源开发;公路建设项目促进旅游资源开发的效益,一是促进原有旅游景点的效益增加;二是促进新旅游景点开发的效益。

(3)公路项目的发展影响社会进步

①将促进区域生活水平的改善;公路建设项目对区域生活水平的改善主要表现在区域医疗、卫生条件、文化娱乐活动、城镇化水平、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等方面。

②将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公路项目的建设使地区之间的往来更方便,经济、信息的交流得到加强,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生活效率提高,从而使公路沿线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

③将促进区域出行的变化;出行变化反映了一个地区社会环境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发展水平,它是衡量公路建设项目对区域社会发展进步影响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4)公路项目的发展影响对外的联系

第8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9篇:经济与社会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关系

[中图分类号] F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1-0087-03

[基金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生态文化建设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的构建研究”(批准号: 2008q297);

黄冈师范学院2008年校级科研项目“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的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研究”(批准号:08CB031)

[作者简介] 柯珍堂,湖北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农村经济。(湖北 黄冈 438000)

农业是与自然界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本身具有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而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现代我国农业困境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致富的可行途径;是整个社会实现大循环的必要环节;是解决环境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之路。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21世纪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以往我国政府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是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形成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为目标,以加强农村道路、水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 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优先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体系,转换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用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的农业经济活动。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通过农业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将生态农业建设和提倡绿色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

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虽然农业循环经济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名词,但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生态专家王如松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人创造的,我国具有7000余年发展历史的传统农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循环经济。”他的论述表明,国内具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在我国农村与城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有作为。

2.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我国城郊融合的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尽快实现城郊融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城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郊区经济结构大部分已实现由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但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与农争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土地的使用和土地的收益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新热点,尤其是农民失地、失业问题日益严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通过优化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发展生态农业。

3.农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改善需要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污染问题。由于多年来片面地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带来的消极面是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改善修复这种脆弱的生态环境,必须积极走循环型生态农业、生态城市之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农业体系方面,要求以“绿色种植”和“有机种植”为主,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逐渐走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按照我国的发展目标,我国的经济总量将在未来的20年里再翻二番,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能源、资源和环境都无法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开发

资源与能源利用率高的发展模式。而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因此,我国政府以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基本国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恰能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摒弃粗放式经营,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这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品种,深化农产品的加工,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防治污染,采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走向富裕开辟出新的途径。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农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存在着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效地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清洁生产,要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遵守生态规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了农产品污染问题。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推进产业的生态转型,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寻各种模式的循环链式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化农业、观光农业,带动相应的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关税被逐步降低,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农产品面临着更大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也逐渐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去。近年来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利益,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要求尤为苛刻,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境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给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清洁生产,以此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循环经济的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应该将各地的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推广,将循环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水资源、耕地资源、草场资源的严重不足,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提高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节约资源的集约增长转变,可以起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促进农村的产业升级、改进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的作用,可以使我国的农业生产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减量化的原则,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节约农业生产资源,这样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化的农业经济,是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利用农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近30年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获得了迅猛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土壤肥力下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资源枯竭等严峻的问题也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走发展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尽量化解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难题,使新农村建设建立在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生活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的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指导农业生产,提倡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有利于农业资源的保护,有效地降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遏制了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与机械作业,可以避免耕地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是要统筹规划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进行总体规划,对农村的土地、水资源、肥料、农药、能源、饲料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生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做到“吃干、榨净、无害回归自然”。只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各种各样的循环链式发展模式,促进各种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改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的需要。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业系统内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通过衔接,使农业生态产业链得到延长,并形成了闭合循环、协调发展的产业链。这样的一条产业链能够将单个的农民联系在一起,强化、拓宽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推行的仍然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是以个体的身份,通过选举、民意测评、表决等方式参与农村的发展决策,以这样的方式参与,影响的程度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民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就越多,农民的意愿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决策中获得的体现就越可能充分。

农业循环经济是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要求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农民以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的全过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程度,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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