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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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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价值

第1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 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价值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是中华名族几千年的文化核心,是整个中华文明繁荣昌盛的根基所在。体育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体育的发展迅速,已经跻身奥运体育强国。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形式多样,它与每个年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密切相关。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很多传统的体育文化遗产遭到肆意破坏甚至消失,一些技艺不能得以流传,具有独特中华文化内涵的民族体育文化正在慢慢消失。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巨大的价值,是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财富。但是现代人们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比较薄弱,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面临严重挑战。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现状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或个人认为具有游戏、教育和竞技特点的运动技能或运动艺术,以及在实践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器械、相关实物和空间场所等。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需求,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体育文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区域文化得以展示的重要载体,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观,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重要的价值。

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许多传统体育项目,具有民族特色的技艺消失,发掘与保护困难重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发达的交通工具、先进的电子产品等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每天的生活离不开手机和电脑,人们更注重的是享受生活。传统的体育与时代格格不入,许多技艺的传承人也被现实社会同化,面临传承人断代的危机。现代体育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较大的冲击,现代的人们更多的关注新兴的体育项目,如篮、排、足、乒、羽、网等比较热门的体育项目,忽视了传统体育项目的学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利益存在矛盾,在相同的条件下,现代的人们更看重经济利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严重缺乏,好多传承人迫于生计,更多的放弃了自己父辈遗留下来的技能。民族地区保护的意识淡薄,大都重视申报和开发,开发后的保护管理得不到足够重视,得不到延续性,开发后如何长时间的保护又是一项难题。

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是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发明创造出来,并被广泛运用的运动艺术和技能。经研究表明具有以下价值:(一)历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见证了历史的发展。(二)体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很多传统体育项目被现代人们广泛喜爱,具有健身休闲的功能,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三)文化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子文化,与历史事件、阶段、人物紧密相关,是历史发展的证物,对研究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四)教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有大量独特的艺术技能,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五)经济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少数民族项目吸引着越来越多游客,是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柱,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六)养生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类体育养生项目,具有延年益寿,增进健康的价值。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巨大的价值,需要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克服保护的种种难题。第一,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人们深入了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保护意识;第二,重点加强区域性保护,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加强对民族特色遗产的保护;第三,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给予他们更好的社会保障,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第四,构建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体系,融入到社区文化中,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第五,重视学校教育的传承,开设部分传统体育类养生课程;第六,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三、结语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存在形式多样,是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价值,正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危机,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加强保护意识。重视普查、申报和开发工作,让更多的项目得到应用,得到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 崔晋静,中国体育非物质遗产的存留状况[J].体育史分会.

[2] 伍娟,林志军,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1年10月,第30卷第5期.

[3] 钟典模.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继承[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9月,第32卷第5期.

第2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民歌;原生态唱法;评价标准

 

当前国内的“非遗”保护在取得重要成果的同时出现了诸多问题,而其中很多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便是缘于评价标准存在的理论偏差。由于这些理论偏差在原生态理论与原生态民歌保护实践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因此本文拟以原生态唱法比赛为个案,围绕原生态民歌的理论与保护实践活动,对当前“非遗”保护中的评价标准问题做出一定的反思,以期为进一步的理论建设与保护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原生态理论是一种中国式的“非遗”理论形态,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主要的讨论范围是民族民间音乐领域,与民族音乐学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理论对于原生态民歌是这样定位的:原生态民歌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定的区域内传唱的、较少受外来音乐文化影响的、风格纯正且没有经过加工和提炼的、在劳动人民的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并通过民间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下来的民间歌唱音乐形式。“原生态”一词借用了自然科学上的“生态”概念,原本指的是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生存发展状态,把该概念借用到民歌上,应是指附着在各民族、各地区特定的生活环境里的各种民歌形式,与它们的生态环境之间形成一种交互影响的共生关系。各地相异的习俗、方言、自然地理环境和生存方式等因素,必然导致各民族、各地区的民歌具有相异的文化内涵与艺术价值。所以在评价它们时,绝对不能简单化对待,以一种标准统一不同的音乐文化产物,或用一种音乐文化的标准评价另一种……这实际上已成为评判“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评价原则,也早已是文化研究中的常识之谈。但我们在原生态民歌保护工作中却不断出现违背以上评价原则的情况,尤以原生态民歌的各种赛事表现最为明显,这暴露出了我们在“非遗”评价标准问题上存在的重大问题。

在现在举办的多种所谓的原生态唱法比赛中,在进行评价时,较为突出的现象是用单一标准评价不同的民歌唱法。这种评价误区最主要的表现形态是,以学院派的“科学”唱法的观念来审视、评价各地区、各民族的民歌唱法。国内目前被定位为“科学”的唱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西洋歌剧唱法,即美声唱法,另一种是现代民族唱法,这两种唱法的共同之处,都是以西洋美声的发声技法作为衡量尺度,而对原生态唱法的评价,主要以现代民族唱法作为标尺。

首先,撇开对“科学”唱法概念的争议,单就原生态唱法比赛评价过程而言,它完全采用一种刻板、整齐划一的评价标准,这与艺术的特征是明显相悖的,因为艺术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特殊性,抹杀个性而去追求规范化、标准化,这将无法真实地反映民间艺术的本来面貌。况且学院派的现代民族唱法,从发声技法角度来讲,已不是纯粹的原生态唱法了,它是美声唱法与民歌唱法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现代民歌唱法,因此以它作为评判原生态唱法的标准,恰与音乐史研究中用古典主义标准去衡量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作品的情况类似,是一种使批评标准与批评对象完全脱节的、牛头不对马嘴式的批评。而对于原生态民歌而言,其独特的价值与特点,不仅体现在音乐风格、伴奏形式、表演形式上,而且还体现在音乐演唱风格的独特性上,即它是基于不同语言系统、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心理结构等而形成的各自独特的演唱方法。这些在实践中形成的特有演唱方法绝不能简单以“不科学”的评价轻易抹杀,也不能依据“科学”的墨线随意指责。

其次,演唱方法不能以是不是“科学唱法”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论者认为,一种演唱方法的合理与否,其真正的衡量标尺,首要的是看它能否长期健康地生存、广泛地流传,能否经历长期实践的检验,并能世代传承,以及是否能确切地传达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心理,并体现自身特有的审美观念等。原生态唱法明显合乎这一标准,因为原生态民歌是与各自的文化生态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音乐样式,是民族生活的特殊审美观念、审美经验的集中体现;对它的艺术处理与演唱方法的选择,也完全决定于生活在此文化环境中的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这些艺术处理与演唱方法逐渐固定下来,被世世代代的口头传承。它们对于本民族地区的民众而言,是最美妙的、最合宜的,但对于其他民族、地区的观众可能是无法接受的超乎“常规”的声音。坚持科学唱法的人们也正是这样判断的,这在“青歌赛”中表现得极其明显。一些专家与歌唱家普遍表现出对一些原生态歌手唱法的质疑,较为集中地对歌手声音控制的“度”的问题进行讨论。

第3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客家民俗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连城游大龙 传承模式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1-0093-03

为探讨非物质遗产保护背景下客家民俗体育在福建闽西的发展情况,2011年12月-2012年5月,笔者在福建省连城县进行了总计近5个月的田野调查。调查发现:福建省连城县是客家人聚居和发祥之地,客家民俗文化积淀深邃、源远流长,不仅物质遗产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相当丰富,其中被誉为“天下第一龙”的连城姑田游大龙,从明朝一直沿袭至今。2008年7月“闽西客家元宵节庆(连城)”(其中姑田游大龙)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2月6日姑田游大龙以791.5米成功挑战世界吉尼斯纪录。在清末,民国年间,姑田有12条龙,其中5条最具特色,即邓屋的龙“老得好”,中堡的龙“长得好”,华坑的龙“高得好”,下堡周、黄两姓的龙“画得好”,城兜的龙“抬得好”。但是,由清代、民国时期的11个村12条大龙逐步减少到现在只有剩下中堡华、江两姓交替游1条龙,致使沿袭几百年的姑田游大龙活动濒危境地。姑田游大龙深刻地联系着连城人民独特的生活方式,是福建闽西连城人民智慧的结晶,是闽西历史发展的见证,是闽西文化的根基和主要组成部分。为此,有必要从整体的角度对姑田游大龙进行整理和挖掘。

1 客家民俗体育概述

《辞源・客家》中说到:“汉末建安至西晋永嘉年间,中原战乱频繁,居民南徙,宋末又大批南移,定居于赣、粤、闽等省交界地区,本地居民称之为“客家”。客家是汉民族一支重要而特殊的民系,闽西是中国客家文化的发源地。关于“民俗体育”的概念由于个人的观点和立场不同,或是研究领域的不同,导致学者们对民俗体育的理解存在各方面的差异。至今民俗体育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和以及研究宗旨,这里将闽西客家民俗体育界定为在闽西客家人的民俗活动中产生,依赖当地的民俗节日发展,并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长期流传的,具有闽西客家地区特色的,与健身、娱乐、竞技、表演有关的体育活动形式”。

2 连城姑田“游大龙”的调查分析

2.1调查区域基本概况

姑田镇坐落在福建连城之东部,中部沿溪两岸自西向东为狭长的丘陵地带,可谓山岭重叠,峰峦纵横,溪源密布。全镇面积325.2平方公里。姑田全镇14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街道居民委员会,人口21159人,绝大多数为汉族。镇区距连城县城区有34公里。姑田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炎暑,夏无酷热,这里土地肥沃,山清水秀,风景优美,资源丰富。优越的地理位置加上便捷的交通,素有“东方门户”之美称,故商家云集,经济发达,在明清时期已被誉为“金姑田”,即姑田三宝:“大龙”、“宣纸”、“西山字”。其中当地出产的宣纸历史悠久,闻名海内外,曾是清代奏折上疏的御用纸。姑田人民为了祭拜各路神明,在纸乡姑田,建有各种寺庙。其中客家公王第一庙,始建于嘉靖元年(1510年)。此外,还建有关帝庙、公王庙、观音庙、碧岭庙、土地神等。连城姑田这些优越的条件都为姑田游大龙的产生、发展和流传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2连城姑田游大龙的历史渊源

姑田镇“游大龙”活动的起源在资料与族谱的记载上大都是改革开放后重新编撰,原始记录大多失传。因此,对其起源还需综合村民口述、地方志以及族谱等加以考证。经过调查,无论是文字记载还是村民的口述都大致认同一种起源,即姑田游大龙起源于明朝年间,相传邓屋八世祖邓应公明代出任潮洲府检校,后定居于潮,其弟邓恭公仍居姑田邓屋。后来邓恭公的子孙常到潮州去探望梓叔,邓应公的子孙也常有回姑田祭祖。两地宗亲关系自不待言。明万历年间邓恭公子孙在潮州看到有人舞龙,便将其画成图样带回姑田仿制,“龙”便在姑田邓屋出现。

2.3连城姑田游大龙的传承内容

传承内容是任何文化实体在传承过程中的传承主体。若无传承内容这个主体的存在,任何传承方法和传承模式都是空谈。姑田游大龙的传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连城姑田游大龙的扎制工艺

制作材料以衫木板、毛竹、牛皮、连城宣纸为主,其制作材料虽然简单,但制作工艺精巧、工艺流程复杂,所以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的家族传承方式来传承。大龙的制作主要包括备龙板、备筋骨、扎龙头、扎龙尾、扎龙腰、扎龙爪、扎龙蛋、糊裱、画龙、剪贴、题字、装灯、备龙棍、备插袋、备插袋布15道工序。姑田扎大龙的技术和工艺是历代相传的,龙总是自己扎,自己糊,自己画,自己擎,一代接一代,大人制大龙,小孩则制小龙、游小龙,群众参与性强,具有典型的地域标志性文化。

大龙的制作程序是很有讲究的,先是备好龙板,一般采用衫木板,龙头、龙尾和龙腰板都有不同的尺寸要求。龙板两头各凿一个5厘米的圆洞,用来连接龙腰时穿插龙棍使用。接着用竹篾制成大龙的筋骨,然后按照设计好的规格分别扎好龙头、龙尾、龙腰(每节一拱)。其中龙头龙尾的篾圈规格与龙腰不同,且龙尾要配上活动翅,扎两个大爪。龙爪只有四个趾,不能扎五个,据传扎五个趾会冒犯天子,俗称天子是五爪金龙的化身。整条龙扎好后,接着有扎龙蛋、糊表、画龙、剪贴题字、装灯、备龙棍、备插袋等工序,这样一条龙才算制作完整。

(2)连城姑田游大龙的习俗

姑田游大龙从表面看似乎并非难事。如果要深入了解这一民俗活动的全过程,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从头到尾不但要动用浩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它的步骤部署也是非常有讲究的。就习俗来说,“姑田游大龙”活动一直保持着“开天门”迎接“公爹”(“公爹”人称地方上的保护神)、祭龙仪式的习俗。通常年三十子夜(年初一的子时),本地有“开天门”的习俗,由龙头组成的锣鼓队,迎接“公爹”(人称地方上的保护神),大的用轿子抬,小的用手抱,放置不同地方,整夜都是人声喧嚷,灯火通明,直闹到天亮。正月十五这天最为隆重,铳按一定规则的作为指挥的信号,当日接的是“出案公爹”,先驾到龙头处,随后是到龙尾处,此时擎龙腰的人在近龙的腹部开个开关自如的孔门,并装上蜡烛和“油香”。其次是祭龙仪式,摆香案、点龙烛、作揖、行叩礼。主祭人是辈分大、福气好的长者,衣着整齐,虔诚肃穆。祭毕燃放礼炮和神铳,随后才出龙、游龙,最后烧龙。闽西客家民间对于“龙”都有共同的崇拜。

(3)连城姑田游大龙的动作和艺术风格

姑田游大龙时推时挤,时走时伏,一身都要运动,通身用力,穿梭在大街小巷、村外田野间,可以说是一项很好的体育锻炼活动,这也充分体现了姑田人民吃苦耐劳,英勇刚毅的精神品质。姑田大龙的龙头高度为2.4米,长7米、大直径0.8米,龙口大张,内含一颗直径为0.6米的大红龙珠,大有吞云吐雾,威震山河之势。就姑田大龙的龙头就有十几人分班侍候,龙头上结有四条棕绳,两前两后,由四个人向东南西北四个不同的方向牵拉以保持平衡。龙腰则边走边“驳桥”(即联接),“驳龙”时要选择特殊的地点,平路不行,一定要选在斜坡处。龙驳好之后,桥与桥间用短绳子系在一起,伴随一声叫喊“起脚”顿时全部举起,此时动作一定要一致,不能有偏倚。每节龙腰由每户精装后生撑举,撑举者脚迈稳实八字,时推时挤,时走时伏,沿每家每户门前而过,随后再向村外田间尽情舞弄。若执龙者体力不支,旁边随时有人顶替。龙尾则跟在龙腰之后边走边停。大龙所到之处,不论远近,家家户户点松明,鸣礼炮,祈盼与神龙相会,祷告新年红红火火、风调雨顺。十四夜当晚也是游龙技术的,龙头由外到内,由大圈到小圈,缩小到龙头咬着第三节的龙腰,名曰“咬三胯”。此时的龙姿一层高过一层,犹如一座光彩夺目的宝塔,令人赞叹不已。随后龙头又由内向外,由小圈绕大圈,龙尾进入最中间,此时犹如一个盘绕的大龙,多彩多姿的场面令人流连忘返。第二天,继续游龙,游到最后庵门口逆时针由外向内绕圈子,圈子由大到小,叫“龙头入囊”。然后龙头顺时针由内向外绕圈子,叫“龙头出囊”,此时龙腰边游边拆“桥”至拆完,随后龙尾和龙头一起拆。最后是烧龙,拆龙动作要快,先卸龙头,再卸龙腰、龙尾,成堆燃烧,龙珠留作纪念。抬龙板的人对龙板爱之如宝,他们抬着龙板争先恐后地跑回家,相传谁先到家谁最顺遂。

3 闽西客家民俗体育的传承模式

3.1全面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资料数据库

普查工作的开展是保护客家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目前关于客家姑田游大龙的文字记载较少,只有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开展普查,将各种民俗文化事项记录在案,才能保留客家姑田游大龙活动的原真性,才能为政府制定和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提供科学而有效的依据。为此,全面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资料数据库迫在眉睫,意义深远。普查就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流行中的各类民间舞龙的分布情况,舞龙的形态、优秀的传承人,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进行分级分类,规范建档。

3.2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加大资金支持

政府的支持力度是民俗体育得以传承和发展的有效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供给,二是经济扶持。前者是“搭架”,后者是“输血”。就姑田游大龙而言,从1980年恢复姑田游大龙开始,仪式的举办都是由华氏和江氏族人自发组织的,资金也是村民按人口比例筹齐,姑田镇委员会只是在管理上给予了适当的支持。由于大龙的规模、数量及制作工艺等要求,每年活动都受经费的限制,导致无法充分表现这一优秀民俗的应有魅力,特别是在规划、抢救、保存、整理、传承等方面经费制约较大。为此,要让优秀的民俗体育活动得以传承、发展,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在保护传统民俗原味的情况下,完善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政策。此外,政府还应鼓励民间资本在政策的指引和保护下,合法、有序地进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并取得民间资本参与者、被保护对象、文化部门和社会等多赢局面。

3.3以传承人为主体,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和培养

客家民俗文化的传人是客家民俗文化的主体,但是,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老一辈掌握技能者多相继离世,掌握该项活动技艺的人已屈指可数,尤其姑田大龙的扎制工艺人才匮乏,现在的扎制高手都年事已高,年轻人对扎龙和游龙技艺兴趣不高,且工艺技巧讲究的是言传身教、口耳相承,鲜有文字记载。现在姑田游大龙的传承中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呈现出传承人年龄结构老龄化,这对姑田游大龙的传承与发展是相当不利的。“今天,我们在传承民间优秀文化时要特别注意以人为本,传承杰出人物及其接班人”。因此,对客家民俗体育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是当务之急。首先,为避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致使民俗体育活动失传,应给予传承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其次,通过对传承人学习培训的组织,提升传承人的责任意识。再者,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参加各种民俗类的技术交流会,与全国各地的民俗专家,传承人进行技术交流。同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为民俗体育提供理论支持,培养高素质的后备人才。

3.4以旅游发展为契机,发挥产业推动作用

每年的连城客家元宵节庆活动都会引来全国各地的游客,若将客家元宵民俗体育活动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商业包装,以商业带动客家地区的发展,将会带来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就姑田游大龙而言,首先,可建玩耍龙灯棚区,以表演的形式向游客展示耍龙灯,也让游客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其次,可建立大龙制作及作品展示区将其姑田大龙制扎成工艺品拿到展示区出售并当场制作演示,可吸引游客当场亲手制作。

第4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 传统体育 游艺 杂技 非物质文化遗产 思考

中图分类号:G807.0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4 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共收录十类非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是其中第六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研究、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全面促进非遗保护和体育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矛盾与解决。

1原真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与解决

原真性保护是指在非遗的保护利用中应保持一种真实、自然的状态,而不应被过度的开发、过分雅化,应保持其原始的风俗及文化内涵。这也是保护“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首要原则。

当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地方开始想通过商业旅游开发来充分挖掘其经济价值,使此类非遗被更为广泛的认识,使其得以延续和存在。商业旅游开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保护了此类非遗的存在。但这种商业模式是否适合全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非遗也是值得商榷的,泛滥的商业化只会使其文化内涵及自身特质淹没在浓重的商业气息里,肆意开发而不注重原真性保护会丢失很多非物质层面的东西,这样就背离了我们保护传承的初衷。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商业开发中成功的例子,如:吴桥杂技,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抓住非遗保护的机遇进行商业性开发。近些年,吴桥杂技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培训体系,并一直在努力地提升吴桥杂技的品牌影响力。

所以,原真性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行科学合理的商业开发是调和这一矛盾的关键,结合当地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保护其原真性的前提下,适当的商业开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这一类非遗的传承保护。

2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与解决

传统保护就是在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保护时,必须连同与它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制度风俗、艺术内容一起加以保护。让非遗尽可能多地保存传统的东西,这是多数人所能理解支持的,传统一直被看做是非遗的生命之源。

在调和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过程中,可以引入“最少干预原则”,即:“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 但同时也必须区别于原作, 以使修复不致歪曲其原有的艺术特征和历史价值。”强调:“不许进行任何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布局以及它的构图平衡和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应以保持原址原貌为首要的原则,在传统项目失去传承活力或者无法继续传承的情况下,必须做一定的项目创新,这样才能保持延续的生命力。项目创新改良的部分一定要在保留传统精髓的基础上进行,且与原有的传统做出区别,而不是简单地混为一体,适当的创新是为了传承,而不应背离原有的传统本质。

现实中既实现了传统的保护传承,又通过项目的创新增强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活力的例子还是有的:如,抖空竹传统动作有:鸡上架、仙人跳、满天飞、放捻转等,根据空竹的传统组合,还可以举一反三创编简单的组合和花样,这样的创新让原来的套路动作更加丰富。这种创新是不是对几近消亡的体育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当然怎样对传统体育项目创新,原则是保留其最本质的文化传统、精神内涵,不可以只为了保护传承,而肆意更改,这只会使其外强中干,失去了可持续传承的活力,对于体育类非遗来说,传统是根,创新是枝叶。没有了传统的根,非遗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生命力。缺少了枝叶的非物质文化也是没有生机的,如何适度地把握传统保护和项目创新之间的矛盾,是落实到“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保护中的工作重点。

3“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方针的矛盾与解决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国非遗代表名录,确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抢救第一”的方针,同时也要以“尊重风俗习惯”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濒临消亡和灭绝的境地,是应“尊重风俗习惯”恪守传承祖训还是应“抢救第一”只为传承?“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已然成为一对亟待调和的矛盾。

抢救濒危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既要尽可能不去打破原有的风俗习惯,又要全力保障延续濒危非遗项目的生命力。首先,在传承机制上,对于开放式传承机制的非遗项目可以通过鼓励招收学员的形式进行,而一些只能通过家族式传承或师徒传承的,要最大限度“尊重风俗习惯”,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其次,应该重视非遗保护部门机构的建设,在地方非遗保护部门的带领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保护工作方案;督促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负责非遗保护宣传推广、档案建设、全面管理工作;最后,如何具体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尊重风俗习惯”与“抢救第一”方针的矛盾,既赋予非遗传承人合法的权利,对这类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进行扶持, 又规定传承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时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度,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经费补助力度,能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非遗的传承工作中来,让我们的非遗传承事业后继有人。

总而言之,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枚瑰宝,我们坚信,只要从更广阔的视野不断回顾思考,加强此类非遗的保护的力度和措施,“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必定会世代地传承下去,成为世界了解、认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名片。

参考文献

[1] 陈华文.目标差异: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悖论也谈我们的建议和对策[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5(4).

[2] 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

[3] 王俊奇.民俗体育文化通论[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203-228.

[4] 涂传飞.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概念再探讨[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43(11):101-104.

第5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 吕家河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中图分类号:J607;G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3-0036-04

吕家河民歌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是我国民歌王国中一朵不可多得的山野奇葩,也是中国汉族民歌中弥足珍贵的半坡遗址。它直接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文化与社会风俗,是劳动人民交流情感、传播知识、娱乐消遣的工具[1],也是认识武当山地区民风民俗的宝贵资料,具有人文研究价值。鉴于当前吕家河民歌传承发展状况和民歌挖掘整理以及理论研究工作的实际,本文希望通过对吕家河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的分析,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吕家河民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传承、保护与利用的新途径。

一、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现状

1.民歌传承人与梯队发展情况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当地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先后对老歌手的唱腔、唱词、古词、声韵进行录音、录像,建立了电子档案;争取了政府支持,对生活困难的老歌手,政府尽量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低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2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人。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从官山镇中学选拔了12名毕业生到十堰市艺术学校进行培训,学成归来后,以12名学生为骨干组建了吕家河民歌艺术表演团,成为官山镇吕家河民歌的传唱者和守护神。

2.民歌挖掘与整理研究情况

通过邀请北京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在吕家河村设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与前来实习采风的师生开展“高校师生到田园,农民歌手进校园”的互动交流,帮助挖掘整理经典民歌,先后出版了《吕家河民歌集》、《吕家河民歌研究》、《武当后花园南神道探秘》、《武当南神道民间叙事诗集》、《吕家河民歌村民俗与研究》、《民歌与安魂》、《武当官山文明》、《武当后花园――官山》等书籍和《吕家河民歌・风光》VCD光碟、《武当南神道民间传说》系列丛书。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非遗传承人年龄老化,传承无序、方式单一

吕家河有非遗传承人4人,其年龄均在70岁以上,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记忆力逐渐衰退,传承活动受限。老一辈中没有女性传承人,新一辈中男歌手多于女歌手,四位传承人都只有三、四个徒弟,弟子尚未全部传承传承人的民歌,并达到一定高度。传承人均为文盲,不识字,在长期口传心授中,由于观察理解能力有限,仅仅靠头脑去记忆,比较困难,容易张冠李戴,发生遗漏等。据了解,愿意学习传承吕家河民歌的大都是本地人,有的是家庭内部传承,有的是拜师学习,新一代传承人文化水平也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音乐培训,传承人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

2.非遗传承投入有限,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民歌传承后继乏力。对民歌传承人经济补贴有限,传承人为了生计仍然还要从事其他劳动,以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这严重影响了新一代传承人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信心。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产业支窝现夭蛔悖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为生活生计外出务工,其工资收入远高于民歌所在的地方政府支付给非遗传承人的工资收入,青壮年劳动力无心于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工作,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这项工程持续的经济支出,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歌传承缺乏相应的环境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娱乐方式。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与运用,交流的工具变得更加现代化,交流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一些生活生计问题,并实现物质交换和情感交流,吕家河民歌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受到冲击和破坏,政府、民间组建的歌会渐趋没落乃至消失,吕家河民歌也逐渐丧失了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电影、电视、网络的普及与运用,彻底颠覆和改变了人们娱乐方式,人们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各取所需快捷便利下载各类娱乐节目观看、欣赏,这些娱乐节目彻底取代了人们对民歌文化的需求与传唱,民歌传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社会环境。

4.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意识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持续工程。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需要一代代非遗传承人持续不断的努力,更需要一届届政府执政者持续不断的扶持;需要“运动式”的宣传与投入,更需要持续性的推介与关注。对吕家河民歌的调查中发现,经常传唱接受过采访的村民、有过学唱民歌经历的中学毕业生对吕家河民歌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了解的,除此以外,其他的村民对吕家河民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无所知的,更不必说了解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了,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的意识不足,致使民歌传唱失去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5.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民歌传承缺乏整体规划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感召下,上级政府设计了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GDP、年人均收入与增长比例、各产业增速与增长比例、招商引资项目数、引资总量与增长比例等等,这些考核指标难免以偏概全,这种考核指标设计的导向,必然形成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轻人文社会环境软件建设的现象,即便是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背景下,地方主政者仍然摆脱不了重经济建设、轻人文环境建设的急功近利行为倾向,其结果导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变化无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朝令夕改,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缺乏整体规划与布局。

6.民歌表演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时代性

传统农耕时代,人们在从事农事时身着各式农事服饰,头顶、肩扛、身背各种种子、种苗或农具,在田间地头个唱、对唱、齐唱,其歌唱内容既有体验农耕生活的辛酸劳累,也有体验采摘、收获、加工与品尝的收获喜悦,又有体验爱情、友情与亲情的喜怒哀乐,其内容涉及面广,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吕家河民歌表演在村里的民歌堂内进行,场地所限,设施简陋,表演辅助乐器少,服饰简单,作为旅游消费品对游客来说缺乏吸引力,商业化表演程度低。部分民歌的内容与现代社会的生活脱轨,缺乏时代性。吕家河民歌内容涉及历史故事、神话传说、社会生活等,现在生活方式的改变,一些民俗逐渐消失,娱乐方式渐趋多样化,吕家河民歌逐渐淡出了村民的生活。

三、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发展规律是进化[1],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2]。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必须正确处理好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确保在传承中得到更好保护,在保护中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保护与利用中更好地发展与传承,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坚持投入与合作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目标

(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程中,政府必须履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有计划地持续进行财政投资,加大对各级非遗传承人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级非遗传承人经济待遇,增强新一代传承人对非遗传承、保护的信心,确保各级非遗传承人、接班人能够全心致力于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

(2)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在目前乡镇经济实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民间可以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开展伙伴式的合作,特许权可以是出让土地经营权、项目经营权等,通过签署合同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实现政府与投资各方的互利共赢,这是解决上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乡镇财政又难以支撑非遗传承与保护工程持续投入,实现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行之有效的途径。

2.坚持发展经济与保护利用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

(1)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借助社会资本,大力发展乡镇旅游

官山镇地域辽阔,山青水秀,南接房县、神农架,北邻六里坪经济开发区,东眺武当金顶,西望伏龙山,十房高速公路横贯全境,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前山学武观庙,后山听歌休闲,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得益彰[3],这种旅游产品的差异互补性非常适合发展乡镇旅游,即:建设官山镇综合性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农业观光园区既要相对集中,又要功能区分明确、相对独立,实现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生态观光、体验和参与、综合服务五大功能。将民歌文化与乡镇旅游对接,根据各功能园区功能,结合吕家河民歌唱腔、唱词和声韵特点,演绎编写出符合各功能园区的新吕家河民歌,传承与发展吕家河民歌,在传承与保护的基础上赋予吕家河民歌新的生命、新的含义,这既是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也是对吕家河民歌的发展与利用,唯其如此,才能达到发展经济与非遗传承、保护、利用并e,促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之目的。

(2)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统筹协调,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

对于文化遗产,既要保护,更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这样才能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地方党委、政府要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准确定位民歌村乃至官山镇经济发展方向与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吕家河村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长远目标,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的统筹协调,把武当南神道、大明峰等项目开发建设与吕家河民歌村旅游景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民歌村民歌与武当山旅游产业的对接,以及官山镇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错位发展,让游客体验到“走武当大峡谷,游武当南神道,观武当后花园,听吕家河民歌,事田间地头活”的休闲度假情趣[3],让民歌村民歌成为游客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凸显官山乡镇旅游在武当山旅游经济圈的互补优势,使吕家河民歌适应“大武当”旅游发展的需求,成为鄂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闪亮明珠。

3.坚持民歌普及与队伍建设并举,促进民歌、民歌文化发扬光大

(1)持续开展民歌“四进”活动,不断扩大与强化民歌传承群众基础

扎实开展以民歌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观光园区为主的“四进”活动,形成人人学唱民歌,个个能唱民歌的良好氛围,使吕家河民歌得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4]。利用节假日、旅游重要节点举办民歌大赛、青年民歌手大赛、民歌演唱会等,不断发掘新人,鼓励年轻一代学民歌、唱民歌,把现存的曲调都唱熟唱会,把学唱民歌、会唱民歌与文明家庭、劳动模范、青年能手评选结合起来,强化民歌传承保护人文社会环境,扩大民歌传承群众基础,为各观光园区乃至“大武当”区域内景点景区源源不断培养输送民歌歌手。

(2)持续开展传承人队伍建设,培养民歌传承保护接班人

为确保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每年要有计划选拔一批对民歌演唱有兴趣、传承有潜力、保护有信心、学成回得来、工作留得住的中学生赴省、市音乐学院进行民歌、乐理和导游知识培训,签订培训与就业协议,提高学生在读、在训期间的费用补助标准,让就读、参训人员安心学习、潜心学习,学成归来后要有计划实行结对拜师,师从各级非遗传承人,把非遗传承人演唱表演的技艺传承与门下弟子民歌演唱表演与整理挖掘的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快速培养新一代传承人、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把各级非遗传承人的演唱风格传承下来,使之成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者、保护者、守护神。

4.坚持媒体推介与营销包装互补,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的社会影响

(1)实施全方位媒体推介,强化民歌村民歌的影响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先后组织多家国内有影响的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多个国外媒体对吕家河民歌进行宣传、推介,但这些宣传推介缺乏力度和深度,且推介形式单一。信息技术时代,媒体推介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灵活多样快捷之特点,既要加强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周刊(杂志)宣传,更要重视新型媒体如互联网、手机、户外路牌和灯箱广告等宣传;既要加强重点节日、节点的“狂轰式”的宣传,更要重视持续性的全方位多踊的推介;既要面上应景之类报道,更要重视点上的深度报道,这样才能产生持续的效果。

(2)实施营销包装策略,强化民歌村民歌对游客的影响

营销包装是产品营销的一种策略,讲好民歌村与民歌的“故事”,向社会推介民歌村民歌,需要对民歌村民歌进行适度的包装。必须准确定位民歌村民歌功能,按民歌以及民歌所衍生的产品服务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在定期持续实施媒体推介的基础上,不断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延伸民歌村民歌产品及其服务,适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让消费者走进民歌村,购买民歌文化系列产品,体验传统农耕时代的农事,学唱吕家河民歌,在学唱与体验中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在鄂西北生态旅游圈乃至秦巴地区的知名度,使吕家河民歌逐步走向全国。

四、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信息时代,由于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环境随之也发生巨大变化。吕家河民歌虽然得到了国家、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吕家河民歌列为国家级文化遗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仅靠地方政府经济投入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民歌的文化普及、宣传等工作难以落实到民间,致使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只停留在肤浅的认识层面上,本文通过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剖析,探讨出民歌传承、传统文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其主旨在于:寄望于各级政府、民间组织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正确认识、处理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陈良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信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1.

第6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非遗传承;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

在我国政府部门助推下,我国文化与地区旅游的可用资源有效整合已是文化领域、旅游事业今后长足进步的必然趋向。在此之前,文化、旅游二者资源开发的匹配程度差异明显,社会各界对我国非遗保护、传承与地区旅游开发这两项话题聚焦重视程度同样稍显欠缺。但在新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近年来的稳定增收,使社会大众将注意目光落在区域旅游方面。加之我国非遗传承力度不足,亟需大众高度关注。因此,将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二者紧密融合,不仅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大幅提升,还能够让我国认识到非遗文化以商业产品这一流动载体大规模传播主体保护、传承的现实重要性,使双方收获到较为优质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非遗与文创产品关联性的体现

(一)文化性质。我国非遗文化简化来讲就是将传统工艺、经验、精神、意志通过世代相传的流传方式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形式。趋向成熟的现代化文创产品应持有基本且浓厚的深刻文化内涵作为进步、优化导向,是可充分体现出鲜明民族、地区特征的独有文化符号。所以,“文化”也是前沿性文创产品的核心精髓。对此,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对于“文化性质”的理解具有一定相似性。(二)特征互补。非遗文化的显著性特点为“非物质”,主要强调属性中的非物质性,并注重突出物质本体具备的内涵品质而非外在表现形态,对民族先辈代代传承下的文化遗产高度尊重其“原始面貌”。然而,将非遗文化引入产品领域运作中,难免需要依托实物载体将其“具化”呈现。而文创产品归根结底就是流通商品,拥有实际物质特性。在产业运作、发展中,非遗文化可搭载文创产品实现高效宣扬、传播。同样,文创产品则可通过融入非遗文化,收获到艺术、内涵、美观、文化、精神等多种非物质性质的优良特点[1]。

二、非遗渗透文创产品开发的实践途径

(一)分类——直接及间接的应用。根据个体感知事物时运用的多感官,即嗅觉、听觉、视觉、触觉、味觉作为判定标准,文创产品富有的文化性创艺元素多半需通过直观视觉被受众悉数感知,其产品审美同样也是视觉美观鉴赏的动态过程。对此,视觉感、观赏性强的非遗文化项目更契合被具化为文创产品。当然,还应按照非遗文化具体现况,对其采取恰当性转变,让其通过创新再创造实现可利用、可开发价值的获取。以民间传统知识为例,创意设计师可以漫画的表现形式完成文创产品的设计创造,将传统知识的其他感知方式汇聚于主观视觉,加强非遗文化的可用、实用程度。(二)定位——内部及外部的调研。非遗属性的文创产品应兼收并蓄地将非遗文化主旨思想、地区旅游主题项目、文创产品观赏内涵及实用功能等元素侧重“一体化”整合。另外,文创产品需流通于市场,所以还应具有实物商品的性质特点。依托产品设计常规性步骤、流程,非遗文创产品的开发定位还应周全考量现实性社会需要及当地实况。根据“市场外部调研——本土内部调研——文创产品定位”这一系统性、程序化的步骤流程,高质量完成文创产品的市场定位工作。其中外部调研内容可参考以下几方面,如市场主流浪潮、同类产品、对标消费人群等;而内部调研则需全面考虑政府是否支持、本土大众支持基数、可用企业资源等[2]。(三)开发——三元主体及一契二融。在推进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中,项目实施主体应由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产品设计师三方构成。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管理,需将组织统筹、核心管理、方向把控、政策保证等责任逐一落实;非遗传承人应“扮演”顾问角色,精准控制非遗文化在文创产品设计、开发中的文化内涵平衡点,规避其过度异化这一不良现象发生;产品设计师则应充当“智力主体”,多角度展示自身专业性现代设计主张、能力素养。非遗文创产品的设计应紧紧依靠各项实况,在设计工作中需根据“非遗契合旅游、非遗融入旅游、旅游融合非遗”这种系统方式兼顾思量具体作业方法。其中,“非遗契合旅游”核心意义为当地旅游区域项目主题与本土非遗文化应在地域性、文化性、整体发展规划等方面持有互相的高度契合,继而确保非遗文化可没有阻碍、自然、通畅地结合于文创产品。如英国打造的莎士比亚小镇,其推出的“莎士产品”就充分体现出了莎士比亚文化遗产完美契合当地旅游事业,使得文创产品可顺畅地匹配于当地非遗文化;“非遗融入旅游”的关键所在是当地旅游事业当下发展状态需较为成熟,将非遗文化视为“附加属性”向地区旅游业、文创产品逐渐渗透。如我国安徽黄山旅游区主推的松树文化,在该情况下,部分“徽州”文创产品应明确自身“点缀”意义的根本定位。“旅游融合非遗”则恰好“相反”,其基础含义为当地非遗文化具有较高品牌性、影响力,“风头”甚至“盛过”本土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应优先考虑实行资源整合工作,搭配非遗文化科学、合规地开发作业。深挖地区非遗文化蕴含的深刻内涵,将其作为文创产品开发的基本遵循原则。此外,按照当地经济现况,可思量本土非遗旅游主题项目的多方位策划。构造出地区专属的“非遗生态圈”,通过非遗文化“权威性”高效带动当地旅游事业发展。(四)推广——单渠道及多渠道。在非遗文创产品的推广运营方面,需灵活使用各类恰当性资源。谨慎选择合作企业参与方,将非遗文创产品专线运营公司及时成立。构建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的产品营销渠道、平台,有效拓展产品营销途径。而产品营销平台可依托规模的实际大小划定为“联合营销平台、实体专卖店、联合销售商铺、自动售卖机、线上销售程序”等,为当地创造出结合实况可多选的售卖平台组合条件、思路;销售渠道的选择可同样可按照规模大小多元选用中间环节,即“生产加工方——产品商——产品批发商——产品零售商——产品消费终端群体”,全方位保障非遗旅游文创产品的流通通畅性,满足消费群体、文创产品经济利益、非遗传承等各现实性需求[3]。

综上所述,非遗资源作为当地的地域性关键文化资源之一,将其深度融合文创产品的系统化开发,实质意义就是通过生产、销售活动保护非遗文化,面向社会进行大规模的活态传承。另外,非遗性质的文创产品也是将我国传统历史文化与新时代流行主流元素有效衔接的特殊纽带、桥梁,更是当地的品牌性文化名片。将非遗文创产品高质推广,可增长地区的文化个性,实现非遗文化与文创产品的联动、协同、创新发展。对此,工作人员应将深挖地区非遗文化鲜明特点作为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基础落脚点,设计出“别具一格”、非遗传承观念强烈、流通性高的文创产品。在保证其市场销售量的同时,向大众传播非遗保护、传承思想,助推我国文创产品、非遗文化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彭黎.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研究[J].绿色包装,2020(08):69-73.

[2]刘文良,邵煜涵.“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开发策略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24(05):67-75.

第7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乌镇原本就有缫丝业的传统。”汉密尔顿说,乌镇女人的智慧和知识都在她们手上,所以这次她请当地人一起加入这件艺术品的创作。

如果要问传统文化和当今年轻人之间的距离有多远,答案恐怕是,“一个互联网平台”的距离。

“O2O”焕发非遗生机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线上线下结合的O2O电商模式为其打造了新市场空间。目前国内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商平台开始运作。此前百度糯米通过其平台推出了非遗有价产品的专题活动,而在去年,国内唯一官方授权的非遗类电商平台e飞蚁也正式上线。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学院李荣鸿教授认为,从非遗传承人和企业角度来看,这类O2O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渠道优势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构建了全方位的线上推广。“他们只需要通过付出自己的手艺劳动,就能够借助线上平台获取一定的收益,同时也能够借助线上平台弘扬自己的手艺文化。”李教授说。

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真正从事这类产品的电商并不多,电商平台很容易建立自己独特差异化优势,并能在天猫、京东称霸下的中国电商市场格局“杀”出一条阳光大道来。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随着人文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艺术爱好者喜欢收藏一些具备传统文化价值的产品。但是很多消费者却苦于很难通过线下渠道找到非遗大师们的作品,互联网平台则打破了这种信息障碍。

“当然,O2O电商平台需要打破的是一个信任问题,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他们很难辨别非遗产品的真假,这就需要电商平台具备足够的权威来确保非遗商品的真实性。”李荣鸿补充道。

打造“线上线下”闭环

互联网优势在于凭借着低廉的连接成本为用户创造连接价值。通过借助线上平台导流,各种线下的非遗展览就得以顺利举办,比如美食节、服装节、非遗产品展览等。对于平台来说,不仅可以收取一定的门票费用,它们在为非遗继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线下展示的同时,也能获得一定广告收益。

对于用户来说,他们通过参加这种线下非遗活动,也能够更深入了解到中国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他们还能够通过线下活动认识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非遗文化社交甚至也可以由此开启。

最后,对非遗文化的继承人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线下活动也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宣传自己的非遗文化作品,让更多的用户了解自己的非遗文化。

那么如何留住用户呢?

目前市场的应对方式是通过非遗文化相关的知识问答、在线教育和数字博物馆等。对于大多数想要学习和了解非遗文化的用户来说,这无疑可以吸引他们回到平台进行二次消费。“在未来,线上教育,尤其是直播教育将会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趋势,非遗文化教育作为垂直细分领域,同样会具备一定的市场空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高峰对《经济》记者介绍道。

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遗文化将在更多领域展现市场空间。中国的传统文化出现断层并非耸人听闻,但是随着互联网平台对非遗文化的推动,中国的传统文化将会得到有效延续。最为重要的是,借助互联网,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非遗文化,既有利于非遗文化的快速传播,对于互联网创业者以及非遗文化继承人和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市场机遇。

娱乐至死的时代

文/本刊记者刘稚亚

伯纳说过一句话,理智的人适应环境,而世上所有的进步都仰赖不理智的人。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乍一看来就像是胡言乱语,然而却在当今的社会中一次又一次地被反复验证了。

《娱乐至死》这本书讨论的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波兹曼认为,这种转换从根本上不可逆转地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因为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媒介不可能传达同样的思想。

电视尚且如此,互联网呢?

在互联网的时代,任何的严肃性都变得没有意义。美国大选中发型飘逸、表情夸张、言语惊人的Trump选票居然一路扶摇直上,成为最为人瞩目的社交网络中的宠儿;英国脱欧公投结束后谷歌搜索排行榜第二位居然是“欧盟是什么”,脱欧结束后就有150万人请愿要重新公投,原因是大部分人只是“投着玩玩的”――“自由民主”仿佛成了一个笑话。我们似乎达到了这样一个共识:政治家、教育家或者思想家原本可以表现才干和驾驭能力的领域已经从智慧变成了化妆术和演技。

原因就在于,长期浸泡在娱乐化世界中的我们,思想结构和认知能力也完全发生了改变。

在18世纪和19世纪,印刷术赋予智力一个新的定义,这个定义推崇客观和理想的思维,同时鼓励严肃、有序和具有逻辑性的公众话语。那时候的阅读和当今的阅读是截然不同的。过去,我们提到一位大师,首先想到的是他们的著作、社会地位和观点,而现在我们提到一个人(尤其是当今炙手可热的“网红”),我们想到的却是一段视频上的脸,而至于他们说过什么,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当然我们也不想知道,当时看过了一乐就行,何必去思考那么多?又费时又费力)。

波兹曼定义了一个“阐释年代”。阐释是一种思想的模式,一种学习的方法,一种表达的途径。所有成熟话语所拥有的特征――富有逻辑的复杂思维,高度的理性和秩序,对于自相矛盾的憎恶,超常的冷静和客观以及等待受众反应的耐心――都蕴含在严肃阅读的“阐释”之中。而现在,碎片化阅读的年代,我们再也容忍不了超过140字的阅读,超过3分钟的视频,“阐释年代”逐渐褪去,另一个时代统治了我们的生活。这个新时代就是“娱乐业时代”。

第8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一、重庆主城区调查概况

重庆是巴蜀文化的发源地,具有独特丰富的自然环境和民间民俗文化。在各族人民的劳动创造中孕育出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的长河里不断在自身的基础上吸收和融合外来文化的精髓。经过发展和传承,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形成了包涵内容广泛,艺术价值高,知名度高等特征。

(一)调查目的

重庆主城区拥有众多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样、资源丰富。该调查通过专家调查问卷、实地访问等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重庆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其目的是确定重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存量状况以及类型、分布、规模和开发程度,并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等相关研究提供基础的数据资料。

(二)调查对象

根据学术界对于旅游资源普遍认同的范畴,对重庆市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甄选,确定了重庆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调查的对象为木洞山歌、接龙吹打、小河锣鼓、车灯、四川评书、四川扬琴、四川清音、川剧、川江号子、蜀绣。

(三)调查方法

首先,通过实地考察法了解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种类、特色以及分布情况,之后,采用专家问卷调查法,向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对调查对象有深刻认识和研究的专家进行调查,获得详细的资料,统计相关的数据,为之后的赋分评价提供参考。

(四)调查流程

本次的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采用统一的评价量表,然后进行评分,得出旅游资源单体的得分并评价其所处的等级。本次调查在充分收集和参考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后进行实地考察,专家问卷调查主要集中在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0日,对相关专家进行访问,并对记录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评分打下基础。

二、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一)旅游资源分类

我国学术界根据各级政府和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划分了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重庆主城区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有两个大类和四个亚类,如下表1。

(二)旅游资源类型构成

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类型、构成以及占重庆整个区域的比例,如表2所示:

由2表得出,重庆主城区国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重庆直辖市范围内所占的比例较高。

(三)旅游资源类型特征分析

1、旅游资源数量种类较多

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有10项,其中都较为著名且对游客的吸引力较强(表1)。重庆主城区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有2大主类,4个亚类,占全市标准数目的比例较大。由此得出,重庆主城区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数量较多,种类繁多。

2、旅游资源历史悠久

重庆主城区的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众多项目都是发源于古代,传承至今。如木洞山歌,它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巴渝歌舞”,经过历史的演变,至明清时期演化形成木洞山歌。接龙吹打最迟在明代末年形成,经过四百多年的发展演变,至今形成自身独特的曲调和内容。四川评书、四川清音、四川扬琴经过明朝时期的发展和传承,在清代的时候盛极一时,拥有大量的听众。蜀绣在三国时期就已驰名天下、世人皆知,被视若珍宝,更有寸蜀寸金的说法。川剧早在唐代就有“蜀戏冠天下”的名声,清代年间吸收各家戏剧的精髓,揉百家之长,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至今受到人们的喜爱。

3、旅游资源根植于实践生活

重庆主城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多为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和曲艺类的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是人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积累产生的,在表现形式和精神内涵上与人民群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能与人民群众在情感和精神上产生共鸣。与人民群众的劳作有直接联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有川江号子、木洞山歌、小河锣鼓等,它们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重庆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都是来自民间的生产和生活,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4、旅游资源雅俗共赏

重庆主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内容丰富,知名度较高。部分项目长期活跃在舞台上供人们欣赏,根植于人民群众的非遗文化不仅传颂于百姓的口中,更在舞台上发挥其独特的魅力。川江号子扎根与底层人民的辛勤工作之中,是船工们的呐喊声。在“印象武隆”中川江号子气势雄厚、震撼人心,让观众陶醉其中。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的艺术形式在巴蜀大地上得到和谐的相处。四川清音、四川扬琴较之显得娴静温柔,扬琴的音色清丽婉转、悠扬动听,适合演奏活泼的乐曲。从古至今多少文人雅客、普通百姓在一杯清茶的陪伴下,惬意的聆听着,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放松和舒适。

三、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评价

(一)主要旅游资源评分

采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资源评价标准,旅游资源的评价共100分,主要分为 “资源要素价值”(总共85分。其中含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25分;珍稀奇特程度15分;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完整性5分)、“资源影响力”(总共15分。含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适用期或使用范围5分)和“附加值”(分正分和负分,主要是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三个部分。

按照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表,对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评价,其评分结果见表3。

由表3得出,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的得分较高,其中观赏价值普遍得分高,但是知名度得分差异较大,完整性得分不高。

(二)旅游资源等级划分

采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资源评价标准,对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如下表4所示。

由4表得出,重庆主城区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旅游等级较高,旅游资源的品质优良,可开发程度高。

(三)旅游资源总体分析评价

重庆主城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等级较高,2个五级旅游资源、4个四级旅游资源、3个三级旅游资源。重庆主城区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还未达到应有效果,形象不突出,不完整,没有合理和可持续的的旅游开发体系。整体上还严重缺乏重视和保护,需要各方面的保护。

四、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议

(一)加强文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随着新世纪现代化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人受到现代化的影响,失去了对传统文化的守护。巨大的社会变化使得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岌岌可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因此加强对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显得尤为重要。重庆主城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较之其他自然资源显得较低。所以需要重庆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与非遗文化相关的文化活动,创造一个非遗文化与百姓生活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媒体宣传,举办走近非遗文化的体验和观摩,向人民群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演变和精神内涵。此外,还可以充分结合非遗文化与民族传统节日的关联,加深人民大众对非遗文化的认识度,满足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从而在重庆市内形成良好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巴渝特色,创建崭新形象

巴渝文化历史悠久,特色鲜明,但是在游客心中的印象却不突出,在打造重庆旅游形象和口号时,加入文化元素。例如重庆的朝天门和瓷器口的码头文化,与川江号子是密不可分的。在重庆码头文化的宣传时,可加入川江号子的发展历史。让游客在潜移默化中了解非遗文化。重庆的麻辣火锅闻名全国,在火锅店中加入文化宣传栏,让人民了解火锅的由来和背后所产生的文化。因此可以在各方面打造重庆文化名牌。因此在未来的重庆旅游形象建设工作中,可融入具有巴渝韵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接受视觉盛宴的同时也用心体验到巴渝雅俗共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整合市场优势,创新旅游形式

重庆主城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要重视和认清市场需求,满足游客求新、求奇、求特的心理。 可打造新的旅游形式,让游客不仅游览和观赏景点,还可以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和表演中去,切身体验和感受非遗文化,如游客在游览瓷器口古镇时,可以去茶楼聆听评书,在抑扬顿挫的语调中,感受评书的嬉笑怒骂;另外游客可前往重庆市曲艺团里不仅可以欣赏四川扬琴、四川清音的表演,还可聆听国家级传承人对非遗文化的学习历程,感受文化的传承。此外,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时,应积极结合重庆周边的旅游资源,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线路。

(四)合理开发利用,发展文化产业

第9篇:非遗文化的价值范文

【关键词】非遗文化;传统传承;媒介融合;黄酒技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240-03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同时也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术热点与前沿课题。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及其对内对外传播过程中,在口头传承、实物展示、亲身实践和传统的媒介传播方式之外,由于新的传播技术与媒介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了媒介互相融合、互相协同的传播效应。为此,本文将选取典型案例来深入探讨非遗文化传播中的传统传承与媒介融合的理论问题。

一、黄酒技艺:作为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活体媒介,中国凭借其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文化,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浙江省人杰地灵,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在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的项目数量位居榜首。近年来,浙江省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也走在前列。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酒文化无疑具有较高的世界公共认可度,而产自中国的黄酒堪称世界上最古老的酒之一,它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世界三大古酒。在黄酒当中,以绍兴产的黄酒最为悠久有名,不仅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完整精湛的工艺,还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持续的技艺传承。其中,“绍兴黄酒酿制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绍兴花雕制作工艺”则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前者系黄酒本身的酿造技艺,而后者主要表现在黄酒外包装上的绘画雕刻设计等工艺,这表明绍兴黄酒不仅有内涵之质,也有外在之美,是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传统传承:非遗文化传播中的日常形态与媒介影响

在国内外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绍兴黄酒文化得以传承传播,其实与其嵌套在日常生活中的传播方式息息相关,也与传统媒介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绍兴黄酒技艺能够得以保护、流传和不断优化改进,不仅由于它的产品本身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还与黄酒传统的广泛的传播方式有着深切的联系。与黄酒技艺有关的宣传、普及融合了各种传播媒介,形成隐性传播与显性宣传互相作用的传播模式,使得黄酒为中国百姓所熟知,黄酒文化、黄酒技艺也借此得以传承传播。经过考察分析,其传播主要有以下重要方式。

(一)借助传统酒俗与日常生活消费进行传播。绍兴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老城市,它的风俗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而酒俗正是这种地方特色的重要内容。在绍兴,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与酒发生联系,寄托着当地百姓的美好愿望。例如,剃头酒的传统习俗。当孩子满月时,要剃头,要在家中祀神祭祖,摆酒宴请,还要向邻里亲友分送染成红色的“红鸡蛋”等。在拜过天地祖宗之后,就有理发师用一盅酒代水,给婴孩润发,然后剃“瓦片头”。接着就是亲友轮流抱过小孩,最后坐在一起同喝“剃头酒”。与此类似的,还有所谓的“得周酒”,即孩子长到一周岁,同样得办酒席,以款待亲朋好友。还有寿酒、白事酒、忌日酒等等。在绍兴酒俗当中,最为著名的是“女儿酒”,又名“花雕酒”。晋代嵇含《南方草木状》记载:“女儿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一般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风俗。到后来,生男孩子时,也照样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又叫“状元红”。可见,在绍兴,酒俗渗透在日常生活当中,黄酒成为当地人的日常消费品,其传播的主要方式为人际传播、口碑传播和群体传播。

(二)借助言传身教的知识传承与亲身实践。“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主要是借助师傅带徒弟式的言传身教进行知识传承。根据2010年中央电视台《人物》栏目专访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省级传承人潘兴祥的解说介绍,尽管目前已经有了现代化的机器设备,但是在酿制过程中,还需要有经验的师傅把关,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即所谓的“开耙”,他反复演示和操作,初看起来很轻松,但是经由潘师傅现场讲解起来,开耙里面的手法技巧特别细腻,不仅有操作工具上的若干注意要点,还有手感温度、抓握起来的粘度等,都需要师傅的准确把握,一个酒厂里面,往往仅有少数人能完全把控其中的要诀。另据2011年12月9日《绍兴县报》头版报道,当年87岁高龄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被誉为中国“黄酒博士”的王阿牛在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的酿酒车间,为新酿手工黄酒开耙,并向酿酒师傅们传授开耙技艺。这说明传统的手把手传授,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传统价值。学徒要掌握其中的技巧,不能脱离长期的亲身实践和持续的熏陶训练。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隐秘的传播方式,还是心口相传和体验学习过程。当然,现代的传播媒介已经可以将影像完整记录下来,但可记录的形态并不一定都可复制、可实用,内在的精髓难以仅仅借助媒介传播而完全传承到下一代。

(三)借助传统媒介的信息传递与文化传播。在新媒体和融合媒体出现之前,黄酒文化必然借助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在当今,这种传统媒介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借助书籍对酒文化的传播。由于酒文化在中国有着独特的地位,得益于中国人对酒的热爱与讲究,各种与酒相关的书籍、书中与酒相关的桥段不胜枚举,黄酒文化得以在各类书籍中散发魅力,而其背后的黄酒酿造技艺、花雕制作工艺也得到无形的传播。对酒文化的介绍比较有意趣的书如北京大学中文系夏晓虹教授携杨早博士编选的《酒人酒事》[1],书中有多篇涉及黄酒文化的记录,多为文人轶事,具有故事性,容易引发二级传播,从而形成较好的口碑效应和文化影响,同时此类作品适于对黄酒品牌进行二次传播和文化形象塑造。

此外,对于黄酒文化传播起到重要影响的是报刊,作为传统的大众媒介,报刊的文字图片传播具有便于阅读检索和便于携带投送等特点,是酒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载体。例如,《钱江晚报》《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华夏酒报》等报纸长期以来持续关注绍兴黄酒文化的各类活动,关于绍兴黄酒本身的介绍有文章《持蟹饮酒,绍兴黄酒是绝配》等;关于黄酒文化活动介绍方面则涵盖黄酒节开幕、黄酒博物馆开放等;关于黄酒产销方面则有《绍兴黄酒恋上“创新营销”》等。除此之外,这些传统媒体还致力于保护黄酒品牌,澄清舆论,在黄酒酿造用水遭受公众质疑时,《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文《绍兴黄酒可放心饮用》以抚人心。再如,一些黄酒生产企业也办有自己的企业报刊,具有传播黄酒文化和提升黄酒制作技艺的潜移默化作用,以及重要的文献文档价值。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古越龙山)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家黄酒生产经营企业,该公司定期出版酒品文化期刊,周期为一个月,发放方式为在固定的高消费酒店进行免费发放;该公司还出版《古越龙山报》和《古越龙山》电子杂志,该杂志的封面口号即“让世人了解黄酒,让黄酒走向世界”,这恰恰体现了一种传承传播黄酒文化的使命与责任。

三、媒介融合:非遗文化传播中的数字化、参与性及产业化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过程中,当前已经越来越多地运用了数字化的新媒体传播手段,例如运用新的互联网技术可以获取与传播相关的历史资料和数据信息,运用影像技术、动漫艺术可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细节和工艺过程等,可以给人以惟妙惟肖、身临其境的感觉。有研究者在借鉴国内外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从“产业化、数字化、规范化、传承化”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出科学、可行性较强的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传承与发展模式”[2],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的媒介融合及其发展趋势。

所谓媒介融合,其实它作为新闻传播学和媒介研究的一个学术术语,主要是指“在数字技术推动下,不同媒介生产者、内容、渠道、接受终端之间,传统边界日渐模糊、趋于融合的轨迹日益清晰的现象和过程。”[3](P5)媒介融合的主要类型包括:“媒介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4](P5-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过程当中,由于越来越多地采纳新技术,事实上也呈现出媒介融合传播的趋势,为了便于讨论,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互相关联的三个层面。

(一)数字化与影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基础。数字化,实际上将各种信息资料都变成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在计算机中进行制作交换的基础信息,不论是文字、图片、符号还是影像、音响、音乐、动漫等都可以混合在一起。这其实也是媒介内容融合的一个基础。数字化传播技术意味着传受双方可以清晰地传递各类精准信息,在内容平台上达到了某种融合共通。对于黄酒技艺方面的信息,数字化记录可以做到将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各种动作、形象、语言及姿态等都保留下来,还可以通过动漫化,形成更易于理解的知识点,让人们易学易记,获得直观印象。

对于黄酒文化的各种仪式和相关酿制活动,也可以通过数字化、影像化的方式,加以记录保护,或者制作成纪录片,拍摄成电视剧、电影引起大众的关注、了解、喜爱乃至吸引后继者的努力学习传承。例如,《舌尖上的中国》中就有拍摄到黄酒酿制技艺在食物转化过程中的情形,其中解说辞写道:“立冬的清晨,绍兴的天空开始下起小雨,这对酿酒师傅们来说是个好征兆。酵母菌喜欢江南冬季,这种绵长而又不剧烈的冷……每一年的仪式都是酿酒师们对自然表达的一种尊重。绍兴的黄酒冬酿即将开始。”这里面就有种文字之美与影像之美的内在融合。此外,还有浙江电视台拍摄的专题片《千年陈酒》,著名编导刘郎在片中根据绍兴黄酒的酿造工艺流程,精心设置一条明晰的主线:原料糯米经过筛选、浸米、蒸饭、摊冷、落作(加麦曲、淋饭、鉴湖水)、主发酵、开耙、灌坛后发酵、榨酒、澄清、勾兑、煎酒、灌坛陈酿(3年以上),即为成品酒;同时他又将绍兴黄酒文化作为一条副线,依次展开叙述绍兴千年的历史文化,其中有酒祭的大禹,有用酒激励军士的越王,有兰亭的“曲水流觞”,有沈园的借酒浇愁,还有当地酒俗、绍剧风韵,以及鲁迅、秋瑾、徐锡麟等人的典故。这也是在内容层面的传播融合,即将工艺技艺与历史文化的贯穿融合。

(二)参与性与仪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动力。参与性是指在内容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要让广大的受众、消费者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在互联网上有着大量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原创内容,就体现了广大网民的参与性,这种自主自在的表达,所创造出来的内容,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融合传播创造价值。第一,用户可以将其参与(包括饮酒、自酿酒、学习体验酿酒技艺、学习体验花雕工艺)的内在体验进行充分的表达,这样,就能有助于文化的理解与文化的传承传播,让更多的人获取切身感受;第二,可以允许更多的人对具有某种隐秘性和神秘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更大开放度的接触,或者有更大的展示空间得以亲自体验。例如,在中国黄酒博物馆中,据笔者访谈,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已经在博物馆中展示绍兴花雕制作工艺过程,游客可以近距离亲身感触到工人在绘制雕刻的细节,看到灰坛、沥粉、油泥堆塑、彩绘装饰等工艺环节。同时,黄酒博物馆还将增加具有吸纳游客体验参与的传统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的生产作坊,游客可以在其中感受到酒香扑鼻,感受到原汁原味的生产过程;第三,营造仪式化的传播空间,形成更为鲜活生动的传播场域,从而形成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感和价值感。例如,2015年11月8日立冬之际,15家绍兴黄酒企业代表举行盛大仪式共庆冬酿,按传统之仪恭请酒神,诵读祭文,上香祭拜,其辞曰:“……稽山青青,朝晖夕映,三十六源,万壑归流。良心酿酒,神灵昭鉴,团结携手,黄土变金……”在这个过程中,媒介内容的生产与消费也产生了互通融合,隆重抽象的文化仪式与盛大集聚的户外场景在更高层面和更大空间形成了文化意义的融合升华。

(三)产业化与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当然,最为重要的且能将技术技艺完全落到实处的是产业化,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当作一项可以赢利、可以创造新价值的产业活动,将其纳入到健康有序的经济轨道当中,使其通过商业化运作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电视剧《女儿红》2015年9月在绍兴开机拍摄,希望或许能带来如同韩剧带动韩国饮食文化流行的溢出效应,带动酒文化和黄酒饮品在世界的流行。目前,最为火热的“互联网+”概念也将助力黄酒文化产业化。例如,可以通过“众筹”和互联网金融的方式,获得民间资本的青睐,从而投入到更多有益的可操作性项目当中。浙江省政府在2015年初提出建设“特色小镇”的战略规划,“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第一批37个小镇名单已于6月,其中就有“越城黄酒小镇”,即绍兴东浦镇。这将为黄酒文化产业化带来新的契机,不仅包括黄酒酒业本身的发展,还有以黄酒文化为引领的旅游、休闲、养生、健康、创意、设计等多方位的协同发展创新,这就可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融合传播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即绿色、生态、共享、融合的文化传播与社会创新。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黄酒技艺的传承传播案例研究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传统与现代的深刻辩证关系,即一方面传统文化礼俗、日常生活生产方式和传统媒介传播依然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数字化、影像化、动漫化等新技术又不断渗透到非遗文化传播过程当中,在内容生产、渠道建设和终端呈现中形成不断的媒介融合趋势,并且在文化产业化过程中推陈出新,不断创造出新的文化传承传播形态,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从而在更大的社会空间中创造出更丰富的文化内涵。黄酒文化和黄酒技艺的传承保护,一旦能够在浙江省政府引领的特色小镇或者创意文化小镇的建设中,得到落地开花,则有可能形成新的传播媒介空间形态和创意文化产业形态,这一点还有待未来进一步的观察研究。无论如何,在非遗文化传播中,多种媒介的融合发展,传统传承与时代创新密切结合,必将开辟出越来越宽广的发展道路和美好前景。

参考文献:

[1]夏晓虹.酒人酒事[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2]郑燕飞,沈磊,李博,孙东芳.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模式――以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为例[J].现代商业,2014(36).

[3]邵鹏.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

[4]蔡雯.媒体融合与融合新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廖卫民(1971-),男,浙江平阳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传播理论、新媒体、网络传播、文化产业等;

高 晶,张泽茜,景 歌,均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传播系本科学生。

基金项目: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非遗文化传承保护中的媒介融合及其传播影响:以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为例”(编号:2014R40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