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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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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调研报告

第1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一、基本现状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镇今年小城镇建设效果显著。主要表现为:一是集镇卫生环境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初步得到遏制。调查中,无论是路上的行人、商贩还是集镇街道两边的居民,都一致的认为的街道较先前干净、整洁。今年以来,街道居民积极响应镇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厂篷,镇容镇貌焕然一新。二是城镇管理进一步规范。先后建立和健全了《门前三包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镇“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制度,对车辆乱停、摊点乱摆等突出问题进行长效管理。每条街道增设了垃圾池,成立城管中队,定时清扫收集清运垃圾,保持镇区内大街小巷全天候清洁卫生。三是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不断增强。通过书写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致居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城乡卫生同治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全镇掀起了城乡卫生同治的。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中看,我镇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两点:

(一)规划滞后,跟不上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人口的逐步流入,房屋建设出现了任其自由发展,一派无序、杂乱、不协调、缺乏科学性之相。再加上原有规划水平较低,缺乏城镇体系规划和详细规划,跟不上建设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突出表现就是建筑房屋参差不齐,各自为阵,缺乏统一、协调。

(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配套性差

1目前集镇市场规模过小

这是在调查中居民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由于目前的集镇市场规模偏小,许多小商贩便占道经营、随地摆摊、随意搭建厂篷,由此成为集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根源。街道两边的居民出于出行方便等自己的利益需要,不满意一些商贩在门前占道经营,许多商贩也饱受“脏、乱、差”之苦,迫切需要政府来来统一划线。

2道路设施配套性差

(1)道路高低不平,等级低,路况差。

从镇政府至集镇十字路口地段,很多地方坑洼不平。

(2)绿化覆盖率低,绿化树不足,分布零乱。

在我镇城管中队制定的《镇区“绿化”管理办法》中规定镇区居民户新建房屋实行自主绿化,绿化的树种必须一致,但绿化的树种并未做统一规定,而且执行效果不明显。

(3)电线杆新旧并立,参差不齐;装备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分布无序。

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缓慢,使小城镇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吸纳社会资本、人才的能力较弱,直接影响了我镇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前期规划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规划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小城镇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尊重。与其它乡镇相比,我镇在规划设计上稍显落后。当前,全国正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市委、县委也非常重视小城镇建设,应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依据本地条件制定出合理、科学的小城镇战略发展规划,把规划设计与城乡同治结合起来,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开拓小城镇建设新局面。

(二)大力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小城镇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以及居民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小城镇功能作用发挥的前提,也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根本保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小城镇基础设施重点主要应做好以下建设工程: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集镇农贸市场;硬化镇区内的主街道;改造电线杆和装备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完善排水、供水工程;依托新建中的文化楼,配套建设宣传专栏、阅报栏,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把文化楼建设成为一个服务民众,扩大宣传的舆论阵地。

第2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着众多问题,在认识领域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只重视经济增长却忽视了公共服务,只重视了规模扩张却忽视了合理布局,只注重房地产开发却忽视了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搞形式进行城镇化建设,违背客观规律;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被上楼”后却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医疗、教育、社保等一系列权利;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做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配套机制、记得住乡愁。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在认识上没有做到以人为本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很多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内涵及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目标、路径和任务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认识。很多地区缺失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许多基层干部不熟悉村庄规划知识,农村规划滞后于目前的社会发展。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布局、节约集约型城镇建设、农民工“半城镇化”等方面还没有一个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由于以上原因就使得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只重视经济增长却忽视了公共服务、只注重速度增长却忽视了质量提高、只重视规模扩张却忽视了合理布局、只重视自身发展却忽视了带动周边发展、只注重房地产开发却忽视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问题。

(二)受地方政府政策影响不按客观规律办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大规模扩张,资源在不断的过渡开发,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把新的经济增长点放到了土地财政和房产开发商身上,盲目的搞圈地扩城。土地资源投入是其最突出的特点。这种倚靠土地拉动经济的、粗放的增长方式后果十分可怕。资料统计,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村庄占地7000多万亩,现在扩大到3亿多亩,而城市占地由原来的2000多万亩到现在的7000多万亩。30年城市人口增加了近5亿,农村减少了9000多萬人。截至2017年末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超58%。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从2000年到2010年,土地城镇化速率是人口城镇化速率的1.85倍。如果再考虑人在城市,但是没有城市户籍的人口,不能充分享用城镇用地的情况,实际上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还应该更快一些。而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农民工对政府在人户城镇、生存保障、保障房建设等方面满意度都较低。他们面临急需解决的生活问题依次是子女教育、条件艰苦、医疗问题等。这样做不仅违背了客观规律,反而会加大城乡差别和两极分化,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另外,很多城镇化建设并没有去构建合理的健全的利益格局,而出现了城镇化后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靠”的现状。

(三)搞形式使土地城市化现象突出

“地从哪里要”是城镇化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是吸纳本地及外来农村转移劳动力需要一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作为支撑,目前没有一个完善的常住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调控和管理的机制,特别是城乡、区域之间的人地挂钩机制还基本没有。二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不同,不是市场形态的,不能流转,这样土地就无法转化为农民收益。三是土地利益分配在农村还没有建立合理化、法制化分配机制。四是土地浪费严重,利用结构不合理。很多地方盲目的拉大城镇建设框架,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进行不切实际的超前设计和建设。有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很少考虑农民们的当前和长远利益,很少考虑农民“被上楼”后的所增加的生活成本和支出。被市民话的农民到了城市成了一无生活来源又无人管理的状态。

(四)农民被市民化,农业正常生产经营受损

我国目前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机制不全面。农民被市民化后他们没有了土地收入,同时他们的文化水平偏低,对于城市中的一些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无法适应,失去了保障,这样就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农民的土地被占用后,农村劳动力进城,农村没有资金注入,导致农业生产力水平下降。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目前统计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超过1亿人(如包括城乡摆动人口可达1.8亿,且这部分人口仍在不断增长),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规模已经达到1亿。

新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民工的很多利益和权利重视的不够,他们缺乏一些列的有效保障,他们工作条件差,超时工作和加班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而且他们大多从事的都是高危脏乱的工作,劳动保护措施不力,农民工无社会保障或社会保障程度极其低下。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是他们的子女却成了留守儿童,得不到应有的教育。2008年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乡村的3.4倍、6.1倍、13.3倍、43.8倍、68.1倍。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城镇化建设中,要让农民生活幸福。我们就应该充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其中,在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合法利益的基础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建设新农村的自信心和自觉性,同时对农民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转变观念抓好落实,做到统筹城乡发展

农民在目前所处的社会地位相对偏低,这就使得农村的发展受到了影响。所以目前要解决农民的社会地位问题,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国民待遇”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由于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有些人自觉不自觉地认为,中国这么大的疆域,要想每个地方都建设的漂亮,所有人都过上富裕生活不太可能,所以他们就会认为有资源一定是先要建设城市,然后才能是农村。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所以我们要首先转变不正确的观念,真心的帮助农民关爱农民建立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投入机制,要让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才能真正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任务,想办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我们要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我们不能透支我们下一代的资源来搞发展,这种发展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但会使资源枯竭,还会让我们子孙们没有了发展的源泉.作为政府要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真正的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在城镇化建设中真的受益。城镇化建设在改变观念,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要以发展中小城市为主。就地、就近城镇化,比较适合农民的口味。要以“输血为主,造血次之,政府主导,农民自发,全社会参与,治标与治本结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市民包容农民”的理念统揽整体工作,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同时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分享改革成果,配套体制机制保障

在城镇化初期农民的利益一定会受到一定的损害,在农业生产方面也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国家一定要出台一些列的政策,以确保农民和农业生产不受到影响,最低在城镇化建设完成之后让农民能够受益,让他们能享受到城市化的文明和成果。不能城镇化后让农民再次失业,生活无着落,住上了新的楼房却又成为流民,又成了贫困户,不能让他们成为社会上新的弱势群体。城镇化建成之后,要让农民能够和城镇居民有同样的幸福感,让他们能够享受到物质生活提升的同时,也能够在自身的精神世界有所提升,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前提下,不断开发他们的潜能,让他们成为真正的市民.所以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把城里的资本、技术、人才、信息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以及自然山水有机地相互配置与整合。建立符合农村经营的第二三产业。让农民的收入由土地收入为主,逐渐转变成外出打工和第二三产业收入为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解决好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等等问题。要出台一些配套的机制,确保城镇化建设顺利进行。

(四)注重文化建设,记得住乡愁

“乡愁”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是现代人普遍体验却难以捕捉的一种情绪,是一种文化上的归属感,但“乡愁”也是需要载体的。那么,城镇化如何记住“乡愁”?这是当前农村城镇化建设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第3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一、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目前,全县辖10个镇4乡,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61%,小集镇和小城镇建成区面积29.41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7.11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34.2%,低于全国、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全县建成街道61条,总长50.69公里,总面积82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12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94平方米,绿地率17.3%,绿化覆盖率22%,城区人均占有公共绿化面积8平方米;建成有一定规模的自来水厂12座,年供水量580万立方米,其中县城年供水量273.7万立方米,县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7%;建成农贸市场28个,面积6.1万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建成共用照明路灯1170盏,其中县城890盏、高杆组合灯3组、交通指挥灯12组;建成简易垃圾填埋处理场2座(县城、广通各1座),日处理垃圾80吨,垃圾桶500只、公厕90座。__县城随城南大道、世纪大街、新禧大街、恐龙艺术广场、商业步行街、南北片区一期工程的实施和广电、电信、电力、公安、工商、城南小学、金山镇 政府、国税大楼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相继建成投入使用,__县城建设、发展的城市主体骨架已经形成,并开始散发出现代化城市气息。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及经验

(一)加大城镇规划编制和执行力度。城镇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居民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城镇建设的法律依据,是指导城镇建设的“龙头”。近年来,通过广泛宣传,深化规划指导建设的规划“龙头”意识,树立了“以科学规划指导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思路,着力以完善各项规划编制体系作为城镇建设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编制报批完成了《__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其余13个乡(镇)的集镇总体规划后,并以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完成了《__县城道路专业规划》、《__县城给排水专业规划》和《__县城环卫绿化规划》等专业规划;同时,对部分重点和特色村镇编制了专项规划,包括《黑井古镇保护规划》、《黑井旅游景区总体规划》、《黑井古镇旅游开发详细规划》、《炼象关保护规划》、《妥安琅井村建设保护规划》、《妥安羊毛岭村建设规划》、《广通国际物流园区总体规划》;20__年组织完成了全县14个新农村试点村规划编制,20__年组织完成了40个试点村规划编制;20__年,按照十七大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促进广大农村依据规划科学地进行建设和整治,高效、低耗、低污染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我局以仁兴镇为试点启动了村庄规划。在编制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城镇规划的执行刚性。一是采取多种传媒加强城镇规划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建设项目的依法实施;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跟踪监督和管理,严厉杜绝和查处违反城镇规划的违法行为,全县城镇规划得到了较好的实施。

(二) 加大城镇建设力度。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工作,我局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争取早日建成“以恐龙文化为背景、山水园林为特点的现代工业城”的目标,多方谋划,多措并举,把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心和首要任务。一是按照《__县城总体规划》及城市化发展目标,确定20__年底至20__年,用3年的时间,投资10亿元分三期逐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满足工业发展的需要,带动建筑业、 房地产业及其它关联度大的建筑建材产业的发展,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推动县域经济增长。20__年至今,已启动了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侏罗纪大街向北延长线、世纪大街向北延长线、小北厂至西山村东西向36米街(龙山大道)、世纪大街至__一中东西向24米街(学府路)、金山南路向南延长线、工业大街、龙城中学32米大街及西河河道绿化景观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总投资1.7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工程投资1.88亿元,完成88.89%。二是按照《__县城总体规划》,以“就近就地搬迁安置”及“解决农民生活出路问题”为原则,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规划了西山小区、厂房小区、官洼小区、小台子小区等六个居民居住小区,以此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其中小台子居住小区和官洼居住小区已按照规划启动实施。三是围绕“以县城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广通、碧城等重点中心城镇建设和黑井、土官、罗川等特色小城镇建设,努力构建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城镇体系”要求,把碧城镇与广通镇按综合发展的模式逐步建设成为县城的副中心;仁兴、一平浪、高峰建成以资源开发加工为主的集镇;土官、勤丰建成以发展工业为主的城镇;中村、和平建成以城郊服务型为主的城镇;黑井、川街建成以旅游型为主的特色集镇。全县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以重点发展带动全面发展的城镇格局。

( 三)城镇建设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1、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不断强化。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工作,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需要常抓不懈。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易反弹问题,切实加大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的经常性管理力度,与县级各部门协同作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市容市貌“六乱”问题,改善了城镇人居环境,树立了__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2、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不断强化。对建筑行业的管理,坚持规划许可证、设计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招投标、开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管等一系列一条龙的管理制度。一是严格实行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加强资质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合同》三合同制度。建筑业、房地产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招投标管理不断强化。推行建设项目低价中标制度,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交易为工作重心,按全州统一标准和程序运作,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制、招标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招投标备案制、工程监理制、三方取样见证制、工程量增减三方签证制、预结算分离制等制度。对我县管理权限范围内(投资50万元一300万元)的招标工程,严格按相关制度办理。同时,自20__年9月以来,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招标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要求,为切合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从节约建设资金和保证工程质量两方面考虑,严格按照省建设厅文件要求,在全州较早采用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该办法体现了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突出了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考核,大大节约了招标人的投资,节约了国家和集体资金。采用工程量清单评标后,淡化了标底的核心作用,从机制上杜绝和预防了打探标底信息、泄漏标底的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的滋生,大大节约了建设资金投入,采取低价中标后,累计节约建设资金1200余万元。保证了工程交易行为的公平竞争,有效杜绝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强化。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严肃基本建设程序,始终重视加强质量管理,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认真组织做好设计施工图纸的审查,确保设计科学合理;二是认真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测及施工过程中(水稳层、级配碎石层等)配合比实验强度等的检测,将检测数据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明确监理单位责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保证监理人员认真负责的履行好监理职责,做到客观公正;四是派出专人到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积极解决施工方遇到的问题,搞好协调,做好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5、投资管理不断强化。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节约建设资金,一是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低价中标的原则,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二是做好预算审核,合理确定拦标价后进行招投标;三是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投资,对建筑材料涨价和不可预见因素等相关问题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条款和相关规定执行,对涉及工程量设计变更增加投资严格审核把关,工程量是否变更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由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决定,工程量变更多少由施工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施工方共同签证。确保了投资的合理化、规范化管理。

(四)城市建设融资能力不断增强。通过不断的探索,我县城镇建设管理采取政府投资一点、社会融一点、城司投一点、施工方垫一点等办法,在城市建设融资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采取bot、tot的企业化运营方式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实现城市建设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深化城镇供水、城市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的改革,积极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在一些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准入机制,在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开放公用行业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加快县城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场化进程,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方式投资开发供水、公交、公厕、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管理。二是做好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政府规范定价行为,对投融资方式规范化运作做出具体规定,增强投资者的吸引力,吸引投资,促进项目的较快组织实施,让投资者和政府实现双赢。三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市政设施、环卫、绿化等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养护作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道路、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通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大力吸纳社 会民间资金和各类资金投入市政公用事业,逐步形成了多元投资、多家经营、共同发展的格局,充分利用各种资本来建设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2、积极建立目储备库。以项目争取资金,搭建融资平台,保证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县城西河河道排污整治工程、专项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恐龙艺术广场及商贸步行街开发建设工程、联络线向北延长线建设工程、世纪大街向北延长线建设工程、小北厂至西山村东西向36米街建设工程、世纪大街至__一中东西向24米街建设工程、金山南路向南延长线建设工程、东西向横穿种猪厂32米街至320国道等八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已获得省州补助及信用合作贷款近2亿元,为改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约定施工方垫资建设。在签订施合同时与施工方约定,任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至工程完工只拨付70%的建设资金,30%由施工方垫资,其余资金一年后支付。并从20__年起,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施工方垫资70%建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其余工程款,由政府按银行同期利率贴息,大大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对经营城市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在推动城市化建设进程中,虽然逐步建立了政府投资、部门出资、群众集资、开发融资等多渠道筹资的机制,树立了经营城镇的潜力大有可挖思想观念,初步形成了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但是,随着经营城市工作的逐步深入和广泛实施,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从总体上看,经营城市的观念滞后、思路不宽、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力度不大,思想解放、观念更新不够,“等、靠、要”的落后思想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着城市建设发展。

(二)缺乏顺畅的投融资机制,融资难。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城市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扩大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的政策和规定,为积极推进城镇化提供了政策导向。但经营城镇还是一个全新的理念,需要不断地深入探索和实践,如何经营好城镇,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增强城镇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和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按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城镇化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要增加1.5—2万人口到城镇,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1.5—-2平方公里,按每平方公里需投入1.5—2亿元资金计,每年需投入2.25—3.75亿元建设资金。__县城要实现全州次级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以恐龙文化为背景、山水园林为特色的现代工业城,至少需增加城市建成区面积近7平方公里,市政公共设施需投入4一6亿元,根据现有的城镇建设投资体制,难于满足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市场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现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是以政府为主体,虽然在经营城镇方向作了一些探索,但市场化运作的程度仍然比较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是依赖县财改,既使财政负担加大,又制约了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只有尽快搞活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加快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步伐,走市场化的路子,盘活城镇资产,为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城镇投资提供平台,扩大投融资渠道,城镇建设才可能有大的突破。此外,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城镇管理水平低、产业支撑不力等问题也制约着城镇化发展,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尽快改革创新城市建设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来推进城镇化发展,才能解决制约城镇建设发展的资金“瓶颈”。

(四)城镇化建设速度较慢、规模较小。我县多数建制镇是由自然经济条件形成的农村集镇演化而来,普遍存在地域城镇人口偏少,生产要素集聚水平偏低,辐射能力偏弱等问题。城镇化的规模小、力量分散,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使城镇功能的发挥受到极大影响,而且既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保护耕地和环境资源,最终导致小城镇发展后劲不足。

( 五)建设用地矛盾突出。由于集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不够,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期把握不准,出现了有项目没土地的矛盾。

四、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一)围绕一个目标。紧紧围绕建立全州中等次级城市及建设“以恐龙文化为背景、山水园林为特色的现代工业城”的目标任务,提高对经营城市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冲破一切体制机制障碍,把经营城市作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战略举措和关键环节,积极采用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或移交)、tot(转让一经营一移交)、bo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通过经营城市,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及其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使城市的集聚力、影响力、辐射力、竞争力、承载力得到显著增强,真正把城市资源转化为城市资本,发挥城市资产综合效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培植两大产业。一是大力培植城镇房地产业。以规划为龙头,以建设为基础,以管理作保障,在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实施专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群众廉租房建设力度和步伐,努力推进城市房地产开发,把房地产开发与推进城市化进程有机地结合起来,拉动县域经济增长。二是大力培植建筑建材业。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等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建筑建材市场行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审批程序,创造宽松环境,从政策导向、技术改造、资金筹措等方面积极支持以奕标等企业为龙头的建材业发展和全县建筑企业的改组、改造、合并及资质达标升级,使之培强做大,实现“造船出海”目标,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

(三)强化“三个责任”。一是强化党建责任制的落实;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强化三个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本领,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事业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四)狠抓四项工作。一是狠抓社会维稳工作。要以县委书记大接访领导干部大下访为契机,针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中涉及到的规划调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占道经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等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至上”的思想,认真进行排查,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服教育工作,为城市建设创造宽松有利环境,减少建设阻力压力,推进城市建设速度、质量与效益的提高。二是狠抓城镇详规、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争取多方支持、多方投入,加快城镇详规、控制性规划 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科学合理确定城镇片区布局,街区建筑风格,广场、园林小品特点等,从而达到城镇规划体系的不断完善,便于城镇规划的调整、控制和组织实施,体现城镇的整体风格和特色。三是在抓好现有8条大街建设扫尾工作的同时,狠抓县城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二期专项普通商品房、低收入廉租房及北片3条道路等建设工程。已开工的要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没有开工的,特别是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要紧跟和抢抓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加快规划设计、项目列项、评审报批、招商引资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和融资建设力度,以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发展,扩大城镇规模,改善城镇环境,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四是狠抓城市管理工作。要把县委主要领导对城市管理作出的新指示和提出的新要求,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做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两手抓,两不误,齐并进。针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中的“六乱”问题及热点、难点、易反弹问题,与县级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增强经常性巡查管理和突击性专项整治相结,着力改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在提高城市的良好形象上加强管理,狠下功力。

第4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文化生态;武陵山区;城镇化建设;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一、文化生态与城镇化建设研究简述

(一)文化生态的基本涵义

文化生态是一个随着时展而产生的崭新概念。其涵义应该是指由构成文化系统的诸内、外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体系。文化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方法研究文化的一个概念,表征的是文化如同生命体一样也具有生态的特征,文化体系作为类似于生态系统的一个体系而存在。就像任何一个生命体离不开其特定的生存环境、总是与其它生命体及各种生存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样。人类创造的每一种文化也是在与其它文化及所处的社会环境交流互动中演化发展的[2]。

(二)城镇化建设的基本涵义

中国在城市化与城镇化并举的前提下,强调和突出了城镇化的发展,从而形成了中国独特的二元城镇化结构。因此,对城镇化的研究,有必要区别城市化与城镇化的概念。

城镇化(Urbanization)是指第二、第三产业在城市聚集,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使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城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农村普及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Urbanization”在字典里被直译为“城市化”、“都市化”,国内关于这一概念的理解主要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与国外的城市化或者与大多数意义下的城市化不同,中国必须注重发展小城镇,为了凸显与外国的差异性,有一位学者把中国的“Urbanization”翻译为“城镇化”,中国的“城市化”称为“城镇化”且被官方采纳。

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能够有效增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能力、能够带动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3]。

二、文化生态视角下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化建设的存在的问题总结

(一)文化生态认知度不高,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生态意识缺乏

对于本土文化的认知度,很多百姓只熟悉同日常生活关系最紧密的文化。对于其它文化特色的认识度很小。原因分析:1.文化场所不足,资金投入力度不大。因本县图书馆规模小,可借用书目种类数量有限,所以文化知识普及度还不够,加上能提供文化交流和活动的场所不足,文化活动没有一个良好的平台得以组织和施展。2.文化活动的形式缺乏多样性。村民集体活动意识也有所欠缺。娱乐休闲活动单一到仅仅只围绕打牌、上网或者看电视等进行。虽然有部分乡镇开展了一些文化活动,但还是达不到城镇化建设水平后的预期要求,力度和辐射范围都很有限。3.宣传力度不足。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缺乏对文化生态融入力度的宣传,使得居民处于被动不积极的局面。

(二)文化生态工作开展缺乏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调查发现,五峰百姓成老年化趋势,即文化人才同样处于老年化趋势当中。百姓学历普遍偏低,可用人才队伍不够壮大。除了经费和设施问题,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是缺乏一支专业水平较高的社区文化管理和组织人才队伍。社区文化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主要靠一些爱好文艺的热心居民,尤其是离退休居民在维持。社区文化管理和组织队伍人才匮乏,缺乏懂文化、有经验的社会文化工作者,缺乏整体策划安排,活动凌乱粗糙。

(三)文化生态下的城镇化建设参与力度不高

百姓对于文化生态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去的参与率较低,态度不够积极。原因主要是:1.政府宣传力度不强。积极的宣传可起到一个带动号召的作用,五峰县镇在新县城建设中恰恰忽视了对文化生态意识融入的宣传和动员,居民普遍缺乏主动投入性。2.奖励机制不够。人才成长缺失环境保障。单位奖励、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竞争意识和竞争环境。在鼓励群众积极响应的同时,没有出台参与者劳动配合奖励管理机制,群众没有动力的激励,没有积极性。3.政策制度不够完善。体制机制不活,需要的人由于没编制进不来,没有业务专长的人出不去,造成人才青黄不接,特别是专业人才、管理人才需求矛盾突出[4]。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能够有效调动百姓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领导还需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制定。

三、文化生态视角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大规划力度,高度融入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生态意识

需要加大挖掘文化元素力度,把握其中标志性的特点,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整体在推进过程中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相融合,构建文化生态氛围需要进行物质硬件文化的同时又要把我精神文化的建设,物质硬件设施如广场、民居民楼、图书馆、博物馆等都应将文化生态元素融其中,精神文化如培养居民道德意识、灌输文学艺术理念并深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在城镇化建设中规划一条针对对学校、图书馆等引进文献和相关书籍等教育资源。除此之外,在吸纳国内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摒弃糟粕的、不利的、具有威胁性的外来文化[5]。

(二)着力规划城镇化建设顶层设计

文化建设中的“顶层设计”,就是要宏观理清和梳理文化生态元素的同时,微观上具体的把握融入的可行性。根据上述对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生态元素的相关梳理和整合,具体落入到实践提出以下建设意见:

1.建设文化生态园。茶文化的融入是新县城定位“生态、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茶文化与旅游紧密结合,才能达到定位目标。比如:以渔洋河为城市生命轴线,打造生态走廊。河道边坡堤岸治理以休闲式、娱乐式为主题,涉及缓坡台阶堤岸边,两岸设计人行道、绿化带,部分区域设计车行道。

2.建设文化活动站。通过文化休闲,人的肉体和精神世界都能够彻底放松,将民俗文化融入加以渲染加工,打造成生动的、观赏性极强的文艺演出,编制带有民俗故事性的文艺汇演供人观赏,同样,作为旅游休闲,将可成为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线。

3.挖掘文化元素开发旅游项目促进县城经济建设。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既是为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有资源依托,更是为了让这些凝聚着少数民族智慧的资源得以传承。

(三)加强居民文化生态意识,提高城镇化建设参与力度

良好的宣传往往可有效地带动群众的积极性与参与性,政府要避免出现“剃头担子一头热”的局面。通过报纸、广播、书籍等媒介工具加大宣传文化生态投入城镇化建设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在文化生态下的城镇化建设中的思路方案、实时动态和新经验,使文化生态融入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深入人心。组织与建设创业基地、创业单位、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园等。开展文化生态宣讲会,培养居民文化生态建设意识。(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高建明.论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J].系统辨证学学报,2005,7,第十三卷(3).

[2]高永蓉.生态文化与大学文化生态建设,当代青年研究[J].2006(08).

[3]张宝顺.从战略高度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在山西省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山西日报,2006,6,2..

第5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宅基地换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流转

一、农村“宅基地换房”现象的出现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多个省市出现了“宅基地换房”现象。所谓的“宅基地换房”,通常是指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一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的房屋并迁入小城镇居住。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复耕,节约下来的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土地储备以后再以招拍挂的形式出让,以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来安置农民和弥补小城镇建设的资金缺口。

基于《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的限制性规定和“宅基地换房”中涉及到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的问题,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对其中涉及的城乡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了规范。

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的法律与政策规定

(一)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于2005年开始,并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

国务院于2004年10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10月颁布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并于2009年3月分别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农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含义作出了明确规定,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3、《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中对城乡建设用地用地挂钩流转试点的基本要求、管理和操作流程均作出了规定。

第一,关于挂钩流转试点的基本要求。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要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对挂钩试点的规模进行控制和管理,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周转指标来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耕地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第二,关于挂钩周转指标和项目区的管理。挂钩试点的规模按国家和省(区、市)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控制,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对于挂钩周转的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试点市、县及项目区情况提出申请,报国土资源部核定。挂钩周转指标下达试点省(区、市)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项目区分解下达到各试点市、县。

第三,关于挂钩试点的条件和操作程序。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开展挂钩试点工作申请。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挂钩试点省份。经批准的试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进行审查,建立项目区备选库;根据项目区入库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周转指标申请。国土资源部在对项目区备选库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批准下达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挂钩试点工作要实行动态监管,每半年将试点进展情况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本行政辖区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项目区实施完成后,由试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部备案。

(二)部分因“宅基地换房”事件受到广泛关注的地区,如天津、四川、浙江等地也制定了当地的关于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的操作细则。

1、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津国土房规[2009]2号),其中强调了:要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要以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安排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挂钩试点工作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2、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08]68号),其中强调了项目区实施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房建设规划相衔接。挂钩项目与土地整理项目原则上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各自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申报、实施、验收,组卷归档。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全省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和方案,实施监督检查,组织项目区验收。试点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挂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试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审查项目区实施规划和方案,组织项目区初验等工作。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项目区竣工自查。

3、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21号)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查报批办法(试行)》(浙土资发〔2009〕37号),其中强调了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先复垦、后置换”的原则,将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该复垦耕地面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内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等面积挂钩置换。其中,置换占用耕地面积小于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的,新增耕地结余部分可用于其他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各市、县(市、区)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任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账册余额和申报使用数量,编制各市、县(市、区)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计划,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中拟安排的建设地块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同时拟订土地征收方案,一并上报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和土地征收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并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三)2010年底,针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行了规范。

国务院于2010年12月了《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于2011年2月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其中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亟需规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强调不能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不能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不能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和侵害农民权益。

三、总结

笔者认为,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民的宅基地会越来越多的体现商品化的属性,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对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而将农民的宅基地纳入整个建设用地的流转也是未来建设用地市场发展的趋势,虽然目前不宜在全国完全放开,但如果能通过试点来发现并处理好其中的土地规划利用和农民安置补偿问题,在使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资源得到经济高效的利用同时又提升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和改善基本福利保障,那最终将实现社会各方的多赢。(作者单位: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何缨:《“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法律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2]杨魏欣:《“宅基地换房”问题与对策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4期。

第6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3

一、农民工生存状况及市民化意愿

2012年辽宁省农民工总量约为420万人,其中:来自本省农民工331万,占79%;来自外省的农民工89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市内流动的260万人,占79%;跨市流动的71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是来自外省农民工的3.7倍,本省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市内流动农民工是跨市流动农民工的3.7倍,市内流动是农民工的主体。

1.农民工就业分布

2011年全省农民工415万人,从事建筑业93.7万人,制造业51.3万人、采矿业25.5万人、保安业22万人、餐饮业及其他行业112.5万人;主要分布在沈阳市66万人,大连市92万人,其他城市163万人,分布在县城、小城镇的有94万人。辽宁省农民工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等大中城市,并且大量从事就业门槛较低的传统二、三产业。这说明大中城市的就业机会比县城和小城镇多,承载能力也比后者强。

2.农民工社会保障

2013年,辽宁省医疗保险参保的农民工106万人,参保率约25%;在工伤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188.55万人,参保率约45%;在养老保险方面,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46.4万人,参保率约11%;在失业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27.3万人,参保率约7%。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与长期居住关联度较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仅为11%,更是偏低。在技能培训结构方面,参加技能培训39万人,参与率约9.4%,取得技能证书仅11万人。从这项调研来看,我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的差距还比较大。

3.农民工住房情况

据沈阳市(2012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居住方式主要有租住、借住、集体宿舍、活动板房、帐篷和在建建筑五类。其中,租住的占43%,借住的占2%,集体宿舍的占26%,活动板房的占13%,帐篷和在建建筑的占16%。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

4.农民工市民化意愿

据统计,2009至2012年,辽宁省已有47万农村人口落户城镇,对推进城镇化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现实情况分析,我省农村人口落户城镇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至2012年分别为22万、9.5万、9.2万、6.1万,其中,落户小城镇、购房、投亲落户比例较大,分别为11万、6.3万、4.5万。

据辽宁省公安厅2013年问卷调查所知,在调查的10000名流动人口(农民工)中,愿意落户城镇的有3217人,占32.2%,不愿意落户城镇的有6783人,占67.8%;在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人口中,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有2680人,占39.5%,认为城镇消费水平高的有1508人,占22.2%,城镇没有住房的有1092人,占16.1%。可以看出,土地、住房、收入问题是制约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同时,惠农政策、征地补偿、生活习惯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1.成本因素制约

目前国内有关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研究基本上是从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三个方面进行的,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成本构成体系和测算方法,而且测算结果差异较大,从人均2.5万元到119.7万元不等(见表1)。。

表1 农民工市民化的综合成本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公共

成本 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元/人年) 677 716 603 547

公共服务管理成本(元/人年) 806 1623 505 465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 41356 45547 34362 39832

义务教育成本(元/人) 14180 15066 12384 12616

住房保障成本(元/人) 12011 15214 9512 10305

公共总成本(万元) 13.1 17.6 10.4 10.6

个人

成本 生活成本(元/人年) 14710 16981 12139 12351

住房成本(元/人) 100906 126013 83634 91159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年) 2975 2742 2970 3839

个人总成本(万元/年) 11.9 14.6 9.9 10.7

从研究文献来看,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主要包括公共成本和个人成本,其中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为市民化人口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新(扩)建基础设施等而需增加的财政支出。个人成本主要是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庭在城镇定居所需支付的生活费用和发展费用,二者缺一不可。

辽宁处于东部地区,如果按照平均每年实现7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则全省每年需拿出28.7亿元(17.6万元/43年*70万人)财政收入用于支付市民化的公共成本。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103.7亿元,可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公共财政压力并不是很大,政府财力负担并不是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

而就农民工个人而言,市民化的最大成本是住房成本,如果按照户均3口人计算,每个新市民家庭需要的住房成本将达到37.8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290元,全年收入约为2.75万元,也就是说农民工在维持全年人均支出成本后很难承受购房成本,这也是前述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的主要原因。

2.现行制度约束

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及其附属福利政策的约束。尽管在2009年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在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称作“居民户口”。但是在诸如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制度方面,居民待遇仍然与户口挂钩,城乡福利待遇的差距明显,而在不同城市之间这种差距也同样存在。

二是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例如现有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较慢,农业转移人口较难通过土地和房产的征收收益获得足够的市民化成本支持。同时,随着国家持续对“三农”的关注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取得新成就,农民的财产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放弃土地获得市民身份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年)的调查,73%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此外,当前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政策,没有与吸纳农业转移人的数量挂钩,造成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人口与土地资源的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土地出现闲置等浪费现象。

3.社会认同度低

由于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工作技能,所以往往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也较低的传统行业。此外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个别治安案件、不遵守社会公德等行为,导致部分城镇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整体产生偏见或歧视。而农业转移人口原有的文化与行为方式以及经济生活方面的差距,也使得他们对所在的城市缺乏归属感。据一项关于农民工自我身份界定的调查,选择“城市市民”的人数只有19.31%,选择“农民”的人数占57.93%,选择“边缘人”的人数占22.51%(梅建明,2006)。对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显示,63%的人存在“我不属于这里”的感觉(张丽艳、陈余婷,2012)。

4.承载能力限制

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就业机会、工资水平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悬殊。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从就业人数上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农业转移人口向大中城市集聚,一方面使大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出现交通拥堵、环境恶化、房价高企等“城市病”,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人气,出现相对衰落的现象。所以虽然现行政策已经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但是实际上对农民工并没多少吸引力,而大中城市虽然存在各种落户限制,但仍然受到七成左右农业转移人口的青睐。

三、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思想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首要任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这是城镇化政策从注重数量向质量与数量并重的重大转变。结合上述调研分析并借鉴国内典型经验,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

1.深化户籍改革

围绕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实施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完全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政策,取消现有全部限制条件,只要在建制镇和中小城市有合法落户地址(含租赁)即可落户。适度放开大城市落户政策。对于购房落户,取消实际居住1年限制,只要合法取得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二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福利和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落户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这方面铁岭市正在探索的“单户城镇化”经验值得借鉴.

2.推进

一是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新途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管理制度。二是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三是向国家争取政策,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试点。四是推进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改革,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上的人口承载能力。五是推进宅基地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制定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和合理的补偿标准,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利。

3.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预算内新增财力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针对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不同政策目标,在制定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时,逐步形成与农业转移人口规模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并以之为契机学习和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信用,积极向中央争取地债发行额度或争取由省直接发行地债。四是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财政担保和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实现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4.提升承载能力

一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科学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以城市群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提升辽宁中部城市群地位,建设辽宁沿海城镇带。大力推进县城等中小城镇发展,提升其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二是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制订和落实进城农民工享受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三是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集中供热。加强供水、燃气、排水等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四是加强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传统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积极支持农业转移劳动力进城创业,认真做好就业困难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基础工作。五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一体化。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的原则,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完善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辽宁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解决我省农民工有序转为城市居民问题的调研报告[R],2001年。

[2]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3]张加明.农民工市民化的几点思考[J].农业考古,2011年03期

第7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住区规划;存量设计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发展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集约型转变等“新常态”。为适应我国城镇化“新常态”,住区规划内容以及规划方式也必须做相应的调整,包括:跨学科综合发展、增量规划与存量规划的并存、社区发展等等,因此,如何认识和适应这种新常态,是今后一定时期内住区规划工作和发展的重点。本文拟通过分析传统的居住区规划教学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对传统的教学定位、内容和方式等进行相应调整,以期适应不断变化的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一、住区规划教学存在的问题和局限

1.规范不合时宜

自2012年正式实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以来,相应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还没有出版,原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结构模式、道路分级结构等方面已不适应时展需求。

城市发展速度在经过高速膨胀阶段后,土地资源日益短缺,用于住宅开发的用意相应也在减少。2002年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住区分成“居住区―小区―组团”的结构模式,已不适应土地资源现状。按居住区级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来推算,一个居住区级的用地约20公顷左右,但现在单个楼盘能征到此规模的用地的情况已不普遍。同样,按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的道路分级结构也存在不适宜性。这种蓝图式的规划结构对今日市场开发导向的商品房小区建设的指导和控制意义渐微。

2.重“增量设计”轻“存量设计”

目前,中国城市空间主要分为四种类型:(1)老城区中的街坊型社区;(2)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社区;(3)经济适用房社区;(4)商品房社区。在城市快速发展阶段,商品房社区占市场主导,属于增量规划,是教学的重点。但在质量效率集约型时期,老城区中的街坊型社区、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社区日益受到人们关注,也是今后住区规划的中心,属于存量规划范畴。

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快速城市化因重“增量建设”而轻“存量发展”,大量城市社区资产遭受严重破坏,进而导致城市特色减少、活力降低、认同感淡薄和社区衰退。存量规划设计对旧住宅区功能提升、环境改善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存量工作涉及的权力关系复杂,工作的方法以及内容与增量规划也有差别,需要多学科综合应用。从近几年的教学来看,不论理论教学还是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均以增量规划设计为主,设计任务书以新增地块为设计条件,未重视旧住宅区的更新与保护,导致培养的学生擅长于在白纸上描绘蓝图,理想主义、英雄主义较严重。这是教学的缺失。

3.文化传承的缺失

文化承载着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观、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等,具有明显的民族性、地域性。而住区则是文化的重要的载体之一,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工艺技术、建筑材料等均能在住区中展现。但目前我国住区规划项目受西方建筑风格影响较大。放眼各大城市,采用欧陆风格的楼盘比比皆是。虽有部分人士坚守本土文化,但却少之甚微。

在教学过程中,虽然教师已通过引导等方式让学生树立了传统文化传承的观念,但在真正做设计时却不能创新地继承传统文化,仅能简单模仿,实则失去了继承的意义所在。因此,如何继承和创新传统文化,是教学以及学生以后工作的持续命题。

二、教学内容的调整

1.树立价值观,重视历史文化传承

能否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学生是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时值我国城镇化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集约型转型之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为重要。面对资源和环境双重威胁的转型之期,“英雄主义”的“蓝图”指引规划已不适应时展需求。当时期,树立公平和效率、生态指向、文化传承等价值观迫在眉睫。西方教育在课程设置中对关注弱势群体、民主社会中的参与、文化和观念的多样化、职业品质等关注极多。对住区规划而言,价值观主要体现在服务对象的利益权衡、尊重历史、重视生态环境。住区规划要面对政府、开发商、业主三方服务对象,因此要正确认识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不平等性,关注公共利益的公平公正。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中提出我国的城镇建设应“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愁记忆主要来源于场所物质空间。因此,在住区规划中对可利用有价值的建筑、道路、水系、植物等的保留和传承,是留住的可行方式。

2.增量规划、存量规划并驾齐驱

中国城市化水平虽已达到50%,但要接近70%的目标,城市化还有几十年的发展空间。这意味着住区数量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因而,增量规划仍是目前教学的一部分内容。同时,在城市空间面临紧缩的情况下,存量规划也成为住区规划工作的必然选择。

在增量与存量规划并存的多元需求下,在教学时,除了注重空间物质形态等层面外,还应关注公共政策、社会文化、经济利益等层面。

存量规划涉及不同群体利益,包括政府、社区居民、开发商,具有复杂的社会性。存在服务设施升级、产权利益分割、社区安全性与公平性、单位住房流转与人口流动等问题。在工作方法上也需要采取上下互动的协商式方式。在规划设计内容上也有别于增量规划。旧住宅规划设计主要针对交通、停车体系的疏导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的增设与调整、公共活动空间的营造、住区景观环境提高、建筑改造等。存量规划是基于现状基础上的改造设计,因而需要掌握更详细的现状基础资料,设计也应具体到细部尺度。因此,需要学生在该阶段学习时,同时应有建筑和景观设计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增加旧住宅区改造的案例讲解。同时在调研环节,让学生走进不同类型的旧住宅区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3.调整分级结构

根据土地供需条件调整住区规划结构。目前市场上住区增量规划占主导的为4公顷左右的楼盘以及15公顷以上的综合体。综合体多以科研、教育与住区功能结合,形式多样。以上规模已不适宜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的结构模式,可以用组团方式进行划分结构。相应的“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组团道路”结构也可调整为“住区主干路―住区次干路―住区支路―宅间小路”,其道路规模仍可采用规范数据。

三、教学方式的转变

1.理论联系实际

规划工作者只有通过扎实的调查研究工作,获得大量调研资料,才有可能把握理解所要规划的客体对象,才有可能把握社会主体的真实诉求。不论是新增住宅区还是旧住宅区,均需要对其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进行全面的了解,实地调研尤为重要。调研分为两方面,一方面进入住区实地调研,另一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调研。

住区实地调研就近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楼盘。要求学生根据调研要求做好调研计划,然后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分组调研。调研内容包括了解住区区位关系、居民的户外活动的行为规律及人口规模等。分析小区规划结构、用地分配、服务设施配套及交通组织方式。重点对住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住宅类型及住宅组群布局、公共建筑的内容以及景观规划设计进行调查。调研成果要求每组出一份报告,报告包括以上调研内容。同时要求每人抄绘所调研楼盘的总平面图。

房地产市场调研主要是让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城市每年举办的房产交易会,了解目前市场需求:包括购买者需求、开发商需求以及政府需求,为后面将进行的住区规划设计提供了参考。

2.专题教学

针对目前住区规划的多元性以及人们对住区需求的多样性,传统的填鸭式、任务型教学具有很大局限性,已不适应现阶段对人才培养在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上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尝试采用菜单式专题型教学,将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

专题应囊括目前住区规划热点、主要内容,涉及社会专题和空间专题。专题教学采用两种形式:(1)部分专题利用现有资源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讲座式讲解。如老龄化与住区养老、旧住宅更新等特殊、热点议题。(2)学生在多个专题菜单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分组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社会专题涉及价值观、住区安全、住区邻里交往、住区便捷等问题,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空间专题除涵盖传统空间形态规划内容外,还对绿色住区、住区场所感与归属感营造、住区道路交通及停车、住区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等继续解决的内容强化。

专题教学提交成果根据不同选题类型,可采用能表达物质空间形态的规划图纸,也可采用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或多种形式结合。成果提交多样化,避免学生仅对物质空间规划与表现技法的重视,同时还引导其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表达。

总之,城乡规划教育应与社会实际相结合,注重时展需要。规划教育不能坐井观天,止步不前。职业教育应涉及当前以及今后的经济形态对城市社会的影响,并关注城市发展政策。我国2014年3月正式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住区规划的影响意义深远。5月提出国家进入“新常态”时期,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新常态给城乡规划带来了挑战的同时,也存在机遇。住区规划职业教育应在价值观、知识结构、技能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在新型城镇化、新常态时期对城乡规划人才的培养要求。

参考文献:

[1]徐苗.从住区到社区:学科调整背景下对居住区课程的思考[J].2014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黄瓴.回归日常生活空间:基于社区的城市设计教学理念与方法研究.2014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第8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宅基地换房;占补平衡;利益分配;保障功能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3)04-0065-04

2005年以前,天津市农村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存在环境卫生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天津市加快推进城郊地区城镇化进程,但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土地和资金制约的瓶颈难以突破。为此,天津市提出了宅基地换房的创新模式。所谓宅基地换房,是在国家现行政策下,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耕地面积不减、农民自愿的原则,建设新型小城镇。农民可以按规定的标准以宅基地换取小城镇的住宅居住,原农村宅基地统一复垦为耕地,仍然发包给本村村民。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在“十二镇五村”分批开展试点,试点涉及129个行政村的近18万农民,分三批共29个示范小城镇试点规划建设,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建共2000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6月,天津先后规划批准了48个示范小城镇试点,涉及683个村和100万农民。示范小城镇试点规划总面积5800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亿元,目前已累计开工4400万平方米,竣工25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00亿元,基本建成23个示范小城镇村,45万农民入住小城镇。

一、宅基地换房模式的运行特点

(一)村民自愿,置换加补偿

天津宅基地换房是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当一个村90%以上的村民提交了换房申请之后,村委会和镇政府才能签订换房合同,换房政策和标准由镇政府根据前期的调查和测量数据、征求多方意见后制定。其中数据来源于城建规划部门对各镇进行的房屋普查和测量以及由村民委员会成立的工作小组所确定的村民身份和数量。

具体的换房标准为:主房和商品房1:1进行置换,附房和商品房2:1进行置换,院落空地不参与置换。人均达不到30平方米的,补到人均30平方米,补偿部分需要支付差价。另外,每个村庄需评估每户主房的价值,据此计算出全村每平方米的均价作为基准数,如果主房的每平方米估价高于基准数,则补偿超出的部分。如果低于基准数,村民需要补齐差额。如某三口之家,原住房50平方米,按人均标准应换得90平方米商品房,那么,其换取的90平方米房屋中,超出原住房的40平方米,需交纳4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的差价。如果原住房是楼房,其估价高于全村的基准数,农户获得商品房之后,还可以额外获得政府补给的3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的补贴;如果原住房是土坯房,其估价低于全村的基准数,那么农户获得新房后,需向政府交纳200元/平方米的补差[1]。

(二)土地与资金双平衡

宅基地换房模式在小城镇建设中突破了土地和资金的制约瓶颈,最终实现了双平衡。土地平衡是指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耕地数量不减,并能够归还国土资源部给村庄的建设指标。其具体做法是将村民集中居住后腾出的宅基地统一复垦成耕地,归还村庄原有耕地指标后,余下的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这样既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又有节余的土地。

实现资金平衡所运用的方法是“先抵押贷款,再财政返还”。整个过程形成一套“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安排,资金平衡”的投融资体制。具体的操作流程为:区一级政府建立小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机构,以土地出让收益权作为抵押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小城镇农民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以节余经营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2]。

(三)保障功能的弱化与财产功能的释放

《物权法》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它赋予了农民对宅基地排他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产权。所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够进入市场流通,也不允许进行抵押贷款等,它所体现的是一种保障功能,保障农民居有定所。

在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中,宅基地的内在价值得以显现,农民还迁后多余的宅基地进行复垦,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后,剩余的土地转为国有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实现市场流通,释放了宅基地的财产。只是对于农民而言,没有分得这部分财产性收益。宅基地换房其实是一种房地分离,这种置换方式的实质是以房换房,即农民以现有住房换得相应面积的楼房,再补偿部分差价等。农民所增加的财产性收益只是换得的城镇楼房的收益,不包括宅基地的价值。

(四)产权的易主和承包权的不变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按照现行法规,农民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权,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等建筑物,但在宅基地上的建造物是没有产权的。

置换后,农民拥有所换得房屋的产权及相对应面积土地的建设使用权,房屋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但要求置换的房屋必须5年之后才能够上市。房屋能够进入市场流通就更好地体现了其财产功能。农民选择置换后,对原有宅基地不再享有用益物权,原有宅基地以及村庄的其他建设用地统一复垦,在保障一定的耕地指标后,剩下的转为经营性用地。这个过程实际上是集体土地产权向国有土地产权的转变,地方政府拥有了土地出让、土地划拨的权力,同时村集体在转让产权的同时也把相应的利益转出去了,不能够享有宅基地的财产性收益。

置换前后,承包权不变,即农民对耕地的承包责任制不变,但由于新的集中居住地往往距离耕地比较远,很多农民被迫放弃承包权。

二、宅基地换房模式的优势和不足

(一)宅基地换房模式的优势

1.有效地保护了耕地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同时,并没有侵蚀耕地的数量,有效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其出发点之一是保护耕地。但天津模式说明,通过置换方式,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予以复垦,反而可以增加耕地。

2.实现了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天津市环城4个郊区现有宅基地27000万平方米,规划新建小城镇仅需占地6000万平方米左右,除去市场开发用地,其余13000万平方米都可以复垦为耕地或转为建设用地。

3.农民宅基地价值得以显现

这种创新模式将农民宅基地价值显现,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国有土地市场相衔接,实现了农村地价与城市地价的接轨。

4.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宅基地换房模式弱化了农村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农民无产权的宅基地可以置换为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其财产性收入大大增加。

5.土地流转和经营相结合[3]

宅基地换房项目由政府主导下建立的投融资建设公司进行运营,项目所需的大部分资金是以土地出让收益权为担保获得的抵押贷款。土地出让收益权来源于宅基地换房后节余的转为国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将土地价值变现,变现后的土地出让金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和农民的社保资金缺口。在整个运营过程中,政府和农户都无需出资,通过土地的流转和经营就满足了建设资金需要。

(二)宅基地换房模式存在的问题

1.所有权与使用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一个农户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它赋予了农民对宅基地排他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天津宅基地换房中,并没有考虑农民对宅基地的永久性使用权问题,更确切地说这种模式是“以房换房”。农户退出的宅基地整理复垦,归还耕地指标后节余土地以经营性用地进行出让,而经营性用地是有使用期限的,当使用到期后,使用权还归农民吗?这个问题交易各方都没有重视。

2.利益分配问题

首先,农民宅基地的价值在置换中未体现出来。《物权法》第121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失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征收征用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宅基地换房虽然没有明确是一种征用行为,而认为是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的一种置换创新模式,但通过置换确实使农民丧失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生存权的保障,其价值理应在置换时予以考虑,而不仅仅是“以房换房”。退一步来看,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保障性权利,多数农民是免费取得的,所以在收回时无需给予农民补偿。但是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置换中应该获得相应补偿。但在置换办法中,未见有对村集体补偿的条款。

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分得了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农民的利益、权益很难保障。如试点之一的贯庄村,共有宅基地142.8万平方米,1910户,平均每户748平方米。即使按照宅基地换房通常的做法,政府、开发商和村民各占1/3来计算,每户实际也应该得到249.2平方米。而实际置换中,平均每户只有75平方米的有效置换面积[4]。由此可见,农户很难分得土地增值的收益。

3.农民生存发展问题

在收入来源方面,换房前,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耕作农地,再辅以一些非农就业收入。换房后,尽管承包责任制不变,复垦后的耕地仍然发包给本村村民,但换房后农民居住地距离耕地较远,来去不便,无形中增加了耕作成本。例如一些农户每天要花费5元公交车费去20里之外的地方种葡萄[5],导致一些农民放弃责任田。而这些农民尤其是40岁以上的在土地之外的岗位上处于劣势,他们很难在城市中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对他们来讲失地就意味着失业。而住进楼房后,各项生活成本又会上升,农民的生活负担较以前大大加重。为保障农民的生活,天津市的确也做了一些工作,例如为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口提供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有些村镇在给予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基础上,每年给农民600元/亩的生活补贴,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增加农民进城后的就业途径,但是实际操作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有的农民进城后仍然没有工作,收入比从事农业生产时有较大减少。所以土地换保障只是能够解决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而无法解决农民的发展问题[6]。对华明镇示范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茫然的人群最多,占39%,认为生活会糟糕的占33%,认为总体上生活会过得更好的占12%,认为会差的占10%,坚信生活会更好的占6%。

4.政府自上而下主导问题

政府作为改革的主导者,自上而下进行改革探索,虽然可以提高城市化的净收益,却可能因为农民参与度降低而减少农民分享收益的比例。当然,若农民完全自由地参与交易虽可以提高其对净收益的占有比例,但交易成本的上升会削减其收益。权益均衡问题解决欠妥,可能导致部分农民不满。可见,如何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农民参与度提高,又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农民分享净收益的比例值得关注[7]。

三、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改进建议

(一)加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护

宅基地复垦后形成的耕地原则上应当作为农民的财产权仍归原农户所有,绝不能由村、镇或新建小城镇的管理机构无偿收走。镇政府或村可以统一组织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但必须按时足额地向农户支付租金。在非自愿的前提下,也绝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新建小城镇内的农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复垦后新增的耕地仍应以财产权的形式予以保留。

(二)注重新城的规划和建设质量,将新镇的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建议其他地方在开展试点时借鉴华明镇在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经验,要通过高质量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综合解决农民的绝大部分问题。在新镇的建设过程中不能只考虑住的问题,更不能盲目地搞宜居类型的小城镇,要通过商住结合、建设与就业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农民的长期收入来源问题。应当给农户搭配一部分产业用房或商住用房,允许农户利用这部分资产出租或自主经营,大力发展服务业。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过去,通过价格“剪刀差”等,农业长期为工业化做贡献,最近10来年迅猛的城市化进程中,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依然通过另外一种形式的价格“剪刀差”来哺育城市,那就是土地要素的价格。新型城镇化模式,要实现“人的城镇化”,必须让农民从经济发展中平等获益,要让他们手里的农地产权(使用权)真正被确认,并在市场的自主流通中实现其公允价值。建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政府退出土地经营,回归土地管理。

四、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模式推广的可行性

天津市的宅基地换房模式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模式本身的创新性与可行性,还有一些客观因素在促成模式的成功实施。因此该模式在其他地区复制时要考虑其适用性问题。

一方面,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土地依赖性不能太强,并且当地应具有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这样通过该模式置换农民的宅基地,有利于盘活土地资源,释放宅基地的财产。而在经济欠发达、产业基础弱、城市难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农民强烈依赖传统农业的地区,强制推行该模式,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导致社会矛盾产生。

另一方面,宅基地换房模式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郊实施比较可行,因为这些地区的土地流转能够实现较高收益,从而可以弥补建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但对于不具备区位优势的偏远农村,盲目改革会带来许多问题。因此土地流转不可一刀切,必须符合各地的经济情况[3]。

五、结语

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在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耕地总量不减的基础上,实现了农民的集中居住,并通过宅基地换社保等措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在该模式实施过程中,不但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还有节余土地可以转为国有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释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使农村地价与城市地价实现了接轨。但是通过宅基地换房,农民是否真正获益还有待商榷,如很多农民由于距离承包地较远被迫放弃农地的耕作,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尽管土地换社保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但难以解决其发展问题[8]。因此,新的制度或流转模式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利益保护以及集中居住后的生存发展问题,这里的利益保护,不仅要强调利益的分配,还要设法提高城市化的净收益[9]。此外,创新模式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农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陈伟峰,赖浩峰.天津“宅基地换房”调研报告[J].国土资源,2009(3):14-16.

[2]崔宝敏.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J].中国土地科学,2010(5):37-40.

[3]蔡玉胜.农地流转“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深层思考[J].城市,2009(3):50-52.

[4]杨正莲.天津:宅基地换房换来了什么?[J].决策探索(上半月),2009(7):68-71.

[5]刘润秋.土地流转占补平衡:典型模式与制度缺陷[J].社会科学研究,2011(4):41-45.

[6]胡运霞.农村宅基地换房流转绩效研究—以天津市华明镇宅基地换房为例[J].小城镇建设,2008(4):79-80.

[7]张红星.城郊土地交易中的政府功能与农民利益保护—对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思考[J].城市,2009(4):50-53.

第9篇:城镇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县返乡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企业80余家,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加座谈企业代表共计260余人,共计发放调查问卷260余份,通过访、听、查、问等方式(走访创业户、走访相关农户、走访领导、走访项目实施点,听创业户汇报、听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听调研组干部意见,查看创业规模、查看相关部门实施项目情况、查看领导对创业的重视程度、填写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和收集广大创业者的意见建议。

(一)外出务工人员情况:

外出农民工230928人(男129054人,占55.88%;女101874人,占44.12%)。文化程度:小学53313人,初中95941人,高中(职高)26473人,大专及以上20789人。年龄结构:31岁以下66016人,31岁至40岁53041人,41岁至50岁45748人,51岁以上20298人。从事工种:技工25317人、管理13315人、普工80810人。地区分布:广东省48584人、浙江省27706人、福建省15987人、上海市8467人、其他省20009人、省内县外19411人、县内9266人。截止目前,大约有5000余人在县内创业(其中微型企业464家,大约占9%),累计从业人员达46463人(企业10790人,个体35673人)。创业主要为养殖业(猪、牛、羊、鸡、豪猪、野鸡、兔子、鱼、蛇等)、种植业(茶叶、方竹笋、经果林、中药材、蔬菜等)、加工制造(食品加工、衣服和鞋来料加工、水泥制品、家具、电器等)。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特点

1、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数量逐年增加,发展特色产业(**乡种植食药材玉竹、**镇豪猪养殖、林下养鸡等)数量规模不断加大。

2、大学生返乡创业注入新活力,文化程度明显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0%以上。

3、青年、妇女创业比重大年龄偏轻。50岁以下人员占了70%以上。2012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微型企业464户,注册资金4640万,带动就业2320人。

4、农民工创业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镇**坝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

5、企业联动发展,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新州镇丰利木材加工厂与木炭加工厂合作,实现废料合理利用。

6、搭建交流融资平台,成立青年创业协会。实现会员资源共享,组织会员外出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作用和意义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让荒芜的土地重现生机。在调研中了解,农村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都是围绕我县产业发展,承包荒山、草坡,流转撂荒耕地,发展农产品的规模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业,整合生产要素和资源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农业的商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实体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在调研中了解,我县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在城镇周边是以发展二、三产业为主,大量就近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农民离土离乡,改变了以往乡村十室九空的冷清现象,使老人有人照顾,小孩子有人看管,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雨露。一是为小城镇发展提业支撑。农民工创办的企业近半数办在小城镇和县城,除去投资于农业经营和谋生型的小企业,规模稍大的工商服务业绝大部分是办在小城镇和县城。这些企业带动资本、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向小城镇集聚。二是发展了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部分回乡农民工在城镇创办教育、医疗、文化、住宿、餐饮等商业服务业企业,发展房地产业,提供多方面的生产生活服务,直接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小城镇配套产业发展。许多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的回乡创业者,是一半在外地创业,一半在家乡投资,他们在家乡投资的工商企业,具有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企业的发展水平;他们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业,既适合当地的需要,又往往具有城市设施和产业的质量和品位。三是扩大小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

3、为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富民强县激发活力。我县农民工在沿海地区进城就业务工,经受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洗礼,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本,他们回乡创业,把资金和发达地区的市场观念、技术、管理带回家乡,一是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工商服务业发展重要力量;二是成为招商引资,承接沿海劳动密集产业转移的主要力量;三是成为结合当地资源,开发特色产品,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力量;四是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提供了一批较高素质人才。

二、返乡农民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党政领导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公平对待,缺乏优惠政策

1、没有把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视同招商引资一样重要。县乡两级政府把改变当地经济不发达的希望过多寄托在引进外商和大企业上,并为之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小打小闹,交税少,发展慢,只能解决他们自己就业增收的问题,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农民工返乡创业能成功,没有把服务返乡创业摆上位置。有的支持只是停留在讲话、邀请上,缺少具体的政策措施。

2、政策上不公平。县政府让引进的大企业进工业园区、实行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而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不了园区,也得不到对园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多项服务,这就形成与较大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农民工返乡创业有的吸收了城镇待业人员、失地农民,更多的是解决农村不能外出的40、50农民的就业。同样是解决困难群众就业的创业,在城市能得到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得不到这些政策。这又形成与城市创业的不公平。

3、扶持政策落实滞后。据调查,返乡创业得到政府支持的面偏小,比如扶持城镇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妇女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有些是难以操作落实到位。

(二)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指导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1、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不力、服务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创业就业底数不清,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不到位。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在选择项目时,缺乏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予以论证。一些返乡创业项目兴办起来后,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当初承诺的各项政策落实缓慢、透明度不高。例如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部分返还缓慢、部分养羊补贴、发展大鲵养殖饲养池补助未落实到位;对已成功申报如著名商标等的企业奖励政策未兑现。

2、各项审批办证程序复杂。虽已有一些部门进行了改革,例如商事制度改革,但还有很多部门未简化办事程序。我县目前还未完全实现一站式服务,创业人员办事要多头跑、来回跑,耽误过多时间。有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因办理手续程序复杂而半途而废。例如办理返乡农民工证需要4个单位盖章,程序繁琐,让办事人员多次跑,来回跑。

3、有些执法单位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态度较差。

4、办事难,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摆正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努力营造适合群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公共管理服务环境,还是采取管、卡、压的做法。办事难仍然是创业者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更是如此。有些人说返乡前受到热情对待,办厂时也有人服务,但是企业一旦落地,再想找政府部门办事,解决问题就十分困难。根据对返乡创业者反应,认为审批企业或立项难 政府部门乱收费、企业负担重,开办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手续复杂,程序繁多,辗转多个部门,差不多是环环收费。一些部门甚至去企业吃、拿、要。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低,加上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多数投资只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一些政府部门的违规行为无疑加重了创业者的经济负担。

(三)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调查表明,近八成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发展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业时主要靠自有资金,把打工中积累的有限资金集中用于租地建厂和设备投资,开业后缺少流动资金的情况比较突出。资金不足基本是依靠民间借贷,到银行贷款的不多。部分企业产品有市场,因融资难,无力扩大规模。90%的返乡创业者反映资金不足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造成返乡创业融资难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资金返流城市,供给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供给渠道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家。二是贷款利息高。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月息为 9.1厘,加上贷款申请过程发生的交际费用,月息实际超过1分,年利息超过12%。三是缺乏信用贷款,只有抵押贷款。初创企业抵押物缺乏。同时,小企业的设备不能抵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抵押;抵押折扣高,对抵押资产的评估只能达到资产价值的60%左右,再折半放贷;农业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差,不能抵押,土地不能抵押,贷款更加困难。四是信贷担保体系发育迟缓,担保机制难以适应。一方面是县的富民担保公司、就业局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发挥作用不好;另一方面是忽视对中小企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五是政策性贷款和财政扶持贷款极少。比如农行、农发行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创业,支持基本没有。

(四)缺乏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布局。县内缺乏科学合理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布局,没有明确主导的发展目标,各自为阵。一是没有依据市场需求和突出我县产业特色,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二是凭经验跟着感觉走,搞重复建设,以致企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往往是产业搞起来之日就是败下去之时,这在种植业养殖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五)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发展。一是政策因素用地难。由于城镇建设造成土地紧张,返乡农民创业用地审批困难,土地供应难以满足企业开办和发展所需,特别体现在一城三区范围内。二是土地流转过程中问题多。返乡创业人员中大多数从事种养殖业,需要大量土地进行规模种植,但在土地流转方面没有相关参考办法,大多数农民不愿流转土地,也存在因土地流转价格不确定而造成合同难以签订情况。三是水、电、路等设施不通畅。发展种养业的一般都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自然条件很丰富,但普遍存在水资源匮乏、电力和通讯设施差、交通设施跟不上的问题,直接导致生产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降低了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六)返乡创业者综合素质不高,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创业者缺乏相关的创业知识。返乡农民工大多数有创业意向,创业冲动,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工商、税务、金融、科技、管理、劳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市场分析能力、组织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缺乏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意识,难于适应市场、驾驭市场,造成在创业道路上困难重重。二是创业培训覆盖不广,缺乏针对性。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创业培训,但存在短期培训的多,长期培训的少;培训内容趋同的多,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少;培训初级人才的多,培训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少;培训以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多,注重实效的少。

(七)缺乏对创业就业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调研发现很多农民工,他们靠流转土地,大规模搞种养殖业和其他加工业,他们解决就业,创造税收,有些一个小微企业同时从事好几样产业发展,其创业很艰辛,意义非常之大,但是少有人去关注过他们,更多的却是一些服务部门打着服务的旗号去收这要那。党委政府缺乏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表彰激励。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政策保障。一是把返乡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制定返乡创业专题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重点研究协调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组建专门返乡农民工创业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指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对返乡农民工选择的行业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信息延伸。在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结合六五普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参与到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中来。五是继续运用好523农民工节这张品牌,扩大影响力,积极宣传和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接地气。一是强化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真正的一站式服务,全部审批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并对各项审批事项和手续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监测,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协助返乡农民创业项目申报及评估认证申请,开展经常性的返乡创业项目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至县有关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就地转移和输出。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抓好乡镇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与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效应。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就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就业提供方便。四是加强问责和公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效率慢、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要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特别加大对发展中企业的资金扶持。二是设立创业基金,由县级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创业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民企配合工作,鼓励创业成功人自愿加入创业基金。三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支持信用联社采用的信用证制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加强县富民担保公司支农贷款担保力度,金融机构出台相应便民措施,使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惠及返乡创业者,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所需。四是落实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三个十五万政策,养殖补贴、小额贴息等优惠政策及时兑现,鼓励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落实好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项目,柜员信贷通贷款项目,由政府出资给我县微型企业提供1-2年会计记账服务,建立企业信用,诚信贷款。五是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与两家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贷款协议的作用,帮助一定数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六是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办法,推动民间资本合法运作,释放出民间资本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巨大潜力。

(四)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一是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条件,着力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释放改革红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实现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快速增长。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强化企业自身制度建设,合理规划。鼓励成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通过打破行业区域界限、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奖补贴息、税收优惠、优质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引进、扶持、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完善创业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环境。一是继续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各类果业、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建议在工业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集中建立简易厂房,可通过廉价租赁或限期免费使用等方式提供给初期创业者,以此解决土地征用和环境评估等问题。二是鼓励多种产业共同发展。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例如结合大数据黔北呼叫中心落地我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充分利用好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富有特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或观光农业;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人才、信息、技术、就业咨询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家政、维修、护理等社区服务业。三是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和措施,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制定适合我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四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尽量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道路、用水、用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