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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知识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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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知识培训

第1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第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筹划工作

一是在培训内容上,努力把这次培训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全区机关干部"充电"的一个抓手,为了提高培训效率,兼顾内容的贯通,这次培训将WTO基本知识培训与"四五"普法结合进行,着眼于更新知识,加强公务员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了解,以利熟悉世界贸易的规则,按规则办事,依法行政。由于参训的公务员中,有三分之一的公务员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还专门安排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辅导和测评。

二是在培训师资上,根据WTO、"四五"普法、《条例》学习等课程内容和机关干部的特点及学习工作的需要,培训班聘请了省、市委党校资深教授及区委组织部领导作学习辅导,精选了相关专题录相讲座,通过授课教师深刻理论分析,翔实的案例剖析,使大家加深对WTO规则和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培训工作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做好这次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在培训时间上,考虑到既要保证每一位干部参加学习,又要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既要安排好学习、工作,又要兼顾休息的因素,培训班采取了休息日与工作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安排一期培训班,分别占用部分工作时间和一天休息日,每期安排100人左右,培训期间,各部门在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第二,强化管理,精心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切实抓好培训过程的组织实施,四个部门分别有一位领导分管这一培训,分别有一位具体工作同志参加培训中的日常工作。培训还施行了班主任制,每期培训班分别有一位分管领导和党校的骨干教师任班主任,负责当期培训的面上协调和各项事务。培训班还严格了考勤制度,每次授课前签到点名,授课中参学人员定位入座,课堂上关闭寻呼机、手机。培训期间,还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并明确了缺课补课等规定。每期培训结束后,按市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并组织专人评卷阅卷。这次培训主办单位还采用问卷形式就教学、管理、后勤、设施等书面征求意见。培训中恰逢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主办单位及时将收看"十六大"开幕实况列入其中,及时组织"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对培训的整个安排及组织工作反映较好,大家精力集中,听课专心,普遍认为工作中抽出一定时间集中参加这样的培训学习,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拓展视野非常必要。不少同志提出建议,培训的时间再延长一些,轮训的机会再增加一些,培训期间正值南京市实施区划调整,许多部门在调整工作时间紧,事情多的情况下,仍抽出人员、挤出时间参加培训,有的同志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后赶到党校继续听课。

第三,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培训的保障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学人员,主办单位把做好培训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实际动作,从保障工作上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热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设备使用,到茶水、用餐等后勤服务,都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抓好每一环节,做好每件事情。培训前期,为了保证培训期间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收看效果,党校领导还与设备管理人员维修、调试机器直至深夜,保证了培训的正常进行。培训中,有的参学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多次变更参训时间,主办单位及时调整,作好服务。

第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培训的协调工作

一是主办部门之间的协调。培训期间,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主办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在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及时召开碰头会,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力求最佳效果。

二是教与学之间的协调。培训前与授课教师共同设计教学框架,培训中及时与授课老师沟通,以增强针对性。在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表现出高度的热情,有的同志因工作忙,未能如期坚持培训,但只要有空,就见缝插针地听完培训班的全部课程。

第2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中医药 培训

中图分类号:R1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266-02

为响应党和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切实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看病问题,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吴江市从2006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急性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覆盖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医务人员)总数的95.6%。经过培训,基层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中欧冠医药服务在农村得到了推广普及,满足了农村居民的中医药保健需求,深受群众欢迎,政府也很满意,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得到了发展。我市也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成功创建江苏省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中医药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具体做法如下:

1 加强专项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

吴江市把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把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医政中医科科长任副组长,市中医院、卫生进修学校和各卫生院负责人组成的“吴江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设立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市中医院成立中医指导科,从业务上指导全市此项工作的开展,各镇卫生院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使全市形成了市卫生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全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网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2 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培训系统进行

吴江市卫生局根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要求,制订了《吴江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同时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与各镇卫生院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各镇卫生院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有操作性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计划,纳入医院的中心工作。

3 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工作制度

为切实落实培训任务,市卫生局确定市卫生进修学校为理论教学基地,负责中医药基础理论的教学工作,在苏州市卫生局的支持下,确定苏州和吴江两级中医医院(以吴江为主)为实践技能培训基地,主要分为基本技能培训和中医适宜技术的临床实践,市卫生进修学校作为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潜力,改善教学条件,添置了中医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为 中医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局一方面从苏州市中医院聘请专家,另一方面从全市各医疗单位选拔了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并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中医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制定了详细周全的教学计划和严格的教学管理规定,对学员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要求开展教学工作,确保了培训质量。

4 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参与培训人员积极性

为尽快组织全市基层医务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市卫生局专门召开了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布置各地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卫生院也召开了有乡村医生参加的动员会议,组织医务人员学校国家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宣传中医“吴门医派”在吴江市的历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吴江市实际情况,从2000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各镇卫生院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辖区内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医务人员进行轮训,通过报计划,填写登记表,建立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档案,为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了动态管理依据,完善了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机制。

6 强化工作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第3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一、健全培训组织 明确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了基层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门科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以确保农技员培训各环节落实到位。

二、深入调研 科学制定培训方案

培训前,承德市农广校多次深入项目示范县进行调研,掌握示范县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和人才需求,结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和专业结构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专业,优化教学模块,围绕现代农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和考察与交流4个模块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将教学班分为种植专业和养殖专业。种植类开设蔬菜、食用菌、玉米、马铃薯4个专业;养殖类开设生猪、养牛、养鸡、养羊4个专业。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为了达到系统更新农技员知识结构的目的,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技人员意愿,广泛听取基层农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力争使培训内容能够满足学员需求,适应学员特点,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培训环节 注重培训实效

1. 聘请名师 高端培训

按照因产施教,广角培训,突出急用、实用、管用的培训原则,在培训教师的选聘上,学校组建了以国家、省、市知名专家、教授为主体,市级专家为辅的师资队伍。3年来,根据培训专业内容和产业发展现状,先后从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中国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聘请知名教授讲解现代农业推广的基本技巧、推广模式和特征、目前农业推广的现状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农业推广人员技能培养的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增效,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等方面内容,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洗脑”,同时,各专业课模块依据区域特点,主推品种,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采取案例式教学。通过高水平师资的精彩讲授,师生充分互动,零距离交流,开拓了培训人员的视野,破解了多项农技人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掌握了相应专业的关键技术。

2. 开展典型发言 互相交流经验

培训期间组织不同示范县学员,交流各区域农业推广的典型做法和成熟技术。学员们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农技人员以所在区域产业发展的成功做法,为其他学员提供新思路,大家取长补短,互相借鉴,理清了发展当地农业产业的工作思路。学习交流中,农技人员纷纷表示,学到了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动情地把培训称为“事业上的加油站”。

3. 学用结合 认真组织参观考察

结合学员的专业特点,学校专门安排外出考察活动,先后组织种植专业农技员深入当地设施蔬菜园区、地栽菇生产园区、工厂化食用菌生产龙头企业、食用菌文化博物馆、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养殖专业学员到大型肉鸡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养殖示范村进行参观学习,拓宽农技推广人员的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效果。

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不断变化,新品种推出日新月异,这就决定了基层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因此,要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形成与新技术和新品种更新协调发展的培训模式,以此不断提高推广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使其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引领者。同时还要建立培训后的跟踪和回访制度,巩固培训效果,及时解决推广中遇到的新问题。

第4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1.学历教育方面。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国内法务会计教育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实际上我国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刚刚起步,各高校对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归属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不同的学校对于在法学专业还是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有不同的见解。而且,高校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上各自为阵,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以课程体系为例,各高校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大多是法学课程和会计、审计课程的简单相加,在法务会计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上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而且大部分高校不重视法务会计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极大地影响了法会会计学历教育的发展。

2.非学历教育方面。目前我国法务会计非学历教育仅有中国政法大学面向法务会计人员提供的培训课程以及与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数量少、规模小、影响力不足,很难适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在法务会计的发展中,理论研究举足轻重,不仅可以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容,而且可以给法务会计的实践做出理论指引,推动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当前,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成立研究组织。就全国范围而言,可以成立全国性的法务会计学会,积极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学术研讨和交流,形成相对固定和不断扩大的法务会计学术研究队伍,提高法务会计的影响力。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设立法务会计研究中心或研究小组,增加法务会计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第二,深化研究内容。在法务会计的研究内容上,必须改变目前大量研究浮于表面的情况,全面深入地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外延及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充分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研究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

(二)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是推动法务会计发展的基本途径。发展法务会计教育应当从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方面入手。

1.学历教育。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话题,带来了新的挑战。应借鉴国际法务会计教育的经验,瞄准国际法务会计的前沿,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培养多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1)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法务会计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他们将成为法务会计的生力军。科学可行的本科生教育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目前,法务会计专业并未被国家教育部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这一方面会让学生感到困惑,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也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模式。因此,囿于法学和会计学的单纯学科局限性,亟待开辟由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交叉融合而成的新的专业来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乃大势所趋。二是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目前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学生往往在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涉猎,但都只学到皮毛,难以深入掌握法务会计的精髓,不能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未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的背景下,较为可行的是开设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特色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试点,开发法务会计特色课程,加强师资力量及教材、实践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人才。三是双学位教育。学生主修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的同时,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会计学或法学),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

(2)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当本科教育达到一定规模,法务会计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较为完善时,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

2.在职教育。由于法务会计应用的广泛性,单靠学历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我国可以大力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根据不同职业现有知识结构的特点,选取其他不为他们所熟悉的领域作为培训重点,以形成符合法务会计职业需求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提高他们法务会计方面的职业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法务会计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作为保障。虽然我国目前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审计准则》等,但是有关法务会计的专门制度仍是空白。为了促进法务会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如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行业管理制度、法务会计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制度、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制度等。

(四)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第5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 法务会计 准则 专业人才

一、我国法务会计的兴起与现状

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对所涉及的会计事项中的法律问题给出专业性鉴定,并且所作出的专业性鉴定可能被用于法庭作证的一门新兴会计学边缘应用型学科。

一般认为,我国的法务会计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建立,财务会计技术的应用得到推广。198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大连市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刑事技术工作会议,在会上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中设置司法会计岗位。经过20余年的发展,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已经相对比较成熟。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院在审理一些民事案件时,也开始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问题的鉴定,法务会计工作逐步拓展到民事领域。1990年长春市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司法会计鉴定所。 21世纪初,“法务会计”这个概念正式引入我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以及加入世贸组织,证券、保险、海商等领域全面发展,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除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外,我国的法务会计在其他领域尚处于发展初期。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缺乏自主,组织与准则缺失

由于法务会计理念进入中国较晚,国人并未对其有足够的重视,甚至很多专业人士对其都闻所未闻。我国现在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很多理论只是照搬国外的发展成果,并没有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适当的调整。大部分对执业技术的要求还集中在会计学、审计学、部分法学理论,对实务方面的技能还是关注的比较少。尽管在实务方面国外的研究相对完善,但由于我国在实务方面与各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程度以及法系的不同等等,我们并不能直接引用国外的相关理论,而应该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做出相应的修改。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务会计主体监管体系,对法务会计行业的监管主要还是参照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办法来实施的。纵观西方发达国家法务会计的发展史,他们都比较早的设立了法务会计职业联盟,并且由他们来负责对整个法务会计行业进行监管。然而,我国现阶段还是没有设立专门的职业机构来引导监督法务会计的发展,其理论体系还不够系统不够具有中国特色,所以当务之急是我们必须加快设立法务会计组织。

(二)人才极度缺乏,并且素质不高

我国现在并没有专业的法务会计所事务所,而律师、会计人员、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大部分都不是“复合型”人才,其充其量只熟悉本行业的相关知识,比如会计从业人员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知识,对法律并不了解,更不要说掌握。律师虽然具备充足的法律知识,但是对会计行业却了解不多。但是,在当今这个错综复杂的社会,法务会计师往往需要应用财务会计知识了解经济事项、经营状况等,还需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帮助当事人追究责任,维护当事人利益。以上这些情况都会使得法务会计工作变得比较复杂,所以为了解决现在法务会计人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高等院校法务会计的开展情况。

目前政府、司法机关内部的专门法务会计和执业注册会主体构成了我国法务会计主体,同时由于我们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务会计主体资格认证体系,因此也导致我国法务会计主体资历参差不齐,导致了法务会计工作质量不高的现状。,如果我们想最大可能的利用法务会计,我们就应该保证好法务会计执业人员的工作质量,而要保证质量就必须设立全国统一的法务会计主体资格的认证制度。

三、法务会计发展中问题的解决及其发展前景

首先,应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经验,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并成立相关组织,制定具体准则。应成立全国性的研究组织,加大研究投入,加强研究交流,深化研究内容,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体系。当理论系统建立起来之后,就可以着手法务会计准则的建立了。建立了法务会计准则才能树立起法务会计的地位,支持法务会计的信誉,提高法务会计的工作质量。这样才能提高人们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提高法务会计的社会地位,树立法务会计的社会形象,促进法务会计的迅速发展。

其次,应大力发展法务会计教育,积极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提高法务会计的素质。法务会计工作需要的是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专业人才,所以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培养目标应当是既能够拥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又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知识、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律程序,并且可以灵活运用审计技术方法。所以作为高等教育主力军的各高校应积极展开法务会计的教育工作,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专门人才。同时也可设立法务会计的培训机构,通过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常欢.浅谈法务会计的作用[J].商业经济,2013.

[2]伊霖霖.法务会计在我国实践中的定位与发展[J].商业经济,2013.

[3]李晓宇.建立法务会计准则,促进法务会计发展[J].中国商界,2012.

第6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一、前言

目前,法务会计并没有纳入教育部国家教育专业名录,国内法定会计科目的定义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应属于法律还是会计,尚在讨论之中。在部分已开设法务会计课程的大学,有把它作为法律的主要方向之一,也是会计方向之一。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高校也配备了会计和法律专业学院,特别是在金融机构中,具有明显的资源整合优势。

二、法务会计实践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1.实践教学必须契合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

法务会计专业主要是为了应对全面的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之中出现的一些会计业务和法律问题,对其进行全面的解决。这个学科一直都是一个较为新颖的学科,所以在这个学科之中,不仅仅是需要对于法律方面、会计方面以及审计方面的科目进行很好的学习,还需要对其共同点以及不同点进行整理,从而确定在未来的工作之中如何对其进行审批的目的。

2.实践教学必须体现法务会计专业特色

财经法学专业的方向是将传统的法学和现实社会实践进行结合,从而能够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之中将自己的兴趣融入其中从而形成自己的个人技能参与到未来的实际工作之中。3.实践教学必须符合法务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要求法定会计师应具备以下六个基本职业素质:一是掌握会计,审计和管理知识;二是识别欺诈交易的能力;三是熟悉法律和法规知识,具有法律知识;四是具备沟通能力,包括口语能力和写作能力;五是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分析和判断能力,通过外表露出其本质。六是有崇高的工作道德,独立奉献的精神。而这些素养通过简单的课堂教学培养,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法律诊所,基础实践等方式,强调实践技能掌握法律思维方式,打破会计纪律和障碍,快速适应工作。

三、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1.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广泛应用于法律教学方法的实践教学中,但目前国内模拟法庭教学中普遍存在着强大的教学实践,单调的教学目标等问题,教师指导未达到指定的地位。法医会计实践过程之中有3个较为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点是教学案例的选取,如果教学案例选取的较为简单那么就不是很典型,所以容易出现一些问题,让教学效果不是很好,法医会计模拟法庭教学,形成案件很少且较为分散。所以老师就需要开展一些团队合作的活动来进行深入挖掘学生们的兴趣,开展一次又一次的练习,然后改进课堂教学的实践。二,模拟法庭教学过程的科学设计,包括法庭案件,角色分配,小组讨论,文件准备,模拟审判,教师评审,绩效考核等。最后,要注意审查摘要审核活动。一般审查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第一点,是通过模拟法庭来让学生代表进行审判,并且进行互相评价;第二点通过指导老师进行评价,从而确定学生的具体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第三点,尽可能的创造一些条件,让法院的法官深入校园来对学生进行指导。

2.校内模拟实验

建立法无会计实验室,在高校之中就能够做出很多仿真试验。首先能够开展一些在线的online培训工作,能够让学生通过电子计算上的软件来完成一些财务和会计信息的检查,税务检查,法医会计研究等项目的完成,除此之外,另外一个方面还可以通过仿真数据来进行综合仿真工作的完成,例如:经济犯罪的调查过程之中,一般收集资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所以让学生参与到其中的仿真教学之中,能够让学生通过审计和调查,找出嫌疑人,形成司法会计专家的建议,来实现个人实操能力的提升。

3.法律诊所教学

法律诊所教育最初是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由很多医学生通过对于临床实践进行参考,老师作为咨询部门提供一些专业问题的解答,法律问题,撰写解决方案,指控诉讼服务与有关各方自由法律会计人员培训可以介绍临床法的教育模式。与传统法律实践相比,法医会计的实践更加丰富。一般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业务,在诊所教学的过程之中,需要学生来完成对于各方会员,诉讼价值等事情的工作。

4.校外基地实习

法务会计学生的校外实习分为两个阶段: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在第五学期,实习计划是用专业知识和现实社会进行接触,并且将课程安排以及学生的兴趣所在进行结合,让学生进行实际的社会实践工作。例如:检察机关可以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强化司法会计鉴定、法定会计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而律师事务所能够让学生在诉讼等方面有所实践。与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专注于会计技能实践,重点是财务会计数据的收集和识别。努力使实习期间的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次充满法庭会计的实际案件,从而有效改进法医会计和处理能力的案例分析。毕业实践的第二阶段是综合职业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工作能够让学生将理论转化成实际的个人能力,从而为以后的就业走上社会打下坚持的基础。

四、结语

整合实践教学环节,把握知识,技能和素质在和谐上的整体考虑,分离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构建整体的培养目标体系,通过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确保整体实现目标。在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时,有基础技能培训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际教学环节。要强调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学生素质的整体培养。基于实践能力,实践教学体系是基于理论教学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刘素梅.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职教论坛,2005(3).

[2]王兰香,等.构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新模式研究[J].河北教育厅,2006.

[3]路广,施卫忠.法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问题初探[J].第三届全国法务(司法)会计研讨会参会论文,2009(6).

[4]许东霞,孟祥东.法务会计实践教学及其管理模式[J].会计之友,2008(7).

[5]黎仁华.法务会计概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12).

第7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国内关于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实践,可以追溯到2012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会计学法务会计专科方向,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渤海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院校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进行了更多尝试[1]。目前,在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开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的形式,按照教育实施阶段、学历授予、学习形式、学习时间等因素,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法务会计本科教育。具体又可以分为:(1)开设法务会计相关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将司法会计课程作为专业主干课程,西北政法大学将司法会计作为法学(经济法)选修课程。(2)在会计学下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贸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城市学院等一些财经类、政法类院校陆续在会计学下开设会计学(司法会计)专业方向,2004年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在会计学专业下设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3)在财务管理下设立法务会计专业方向。2007年开始,渤海大学分别在财务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下开设财务管理(法务会计)和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4)在法学下设立法务会计方向。此类主要是在一些政法类院校或者法学教育比较完备的综合类、财经类高校出现,如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渤海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在法学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方向教育。

第二,法务会计研究生教育。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别:(1)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渤海大学等。(2)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2003年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2]。(3)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2005年,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开始招收法务会计方向的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MPAcc)[3],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截至目前,法务会计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仍未实现零的突破。

第三,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会计学院、复旦大学、天津财经学院、美国普莱斯顿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合作,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调查人员、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等,开展法务会计科研和培训。

从上述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实践,结合当前学界对法务会计的讨论,反映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学科属性没有定论。法务会计是综合了法律、调查学、会计学、审计学等基础知识的交叉学科,但法务会计究竟应该从属于法学还是会计学,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会计界认为,法务会计从根本上说应该是熟悉法律知识的会计,属于会计学一个新的发展领域,在会计学下设立相应专业有利于法务会计教育开展[2]。我国法学界认为法务会计从属于司法会计,从人才培养目标看,法务会计更应该是熟悉会计业务的法律人才,在法学下设立专门学科对法务会计教育有利[4]。这种关于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争论,既有学术理论研究上的分歧,也不乏人才培养主动权方面的门户之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前法务会计教育有效开展。

第二,专业仍未被官方认可。目前,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的法务会计教育,都是各高校在法学或会计学下设的一个方向,或者即使称“专业”也是学校自己的认识,并未被国家教育部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这一方面学生感到困惑,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另一方面许多用人单位对该专业并不熟悉,对录用此专业毕业生存在顾虑。还有另一个在实践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法务会计本身要学习的课程就很多,如果不能独立设置专业,一系列课程无法排进相关专业本就很“饱和”的课程表,这就不能保证课程的完整性和知识的全面性。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这不利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整体发展。

第三,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培养层次参差不齐。目前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法务会计人才应精通会计、审计、法律法规方面的基础知识,具备辨别、检验经济舞弊行为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能够灵活运用包括必要的心理学知识、沟通能力、职业敏感性以及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的调查技巧,同时,还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5]。概而言之,就是要培养具有会计学、法学、审计学、法务会计学知识的跨专业复合型人才。这种简单化讨巧式跨专业复合型的培养目标,本身就是对法务会计作为独立专业的否定。在实践中,因对于法务会计学科属性认识的不同,各高校关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不尽相同,有的侧重法学,有的侧重会计学。在法学专业上嫁接会计学的,所侧重必然是法学教育,在会计学专业上嫁接法学的,其所侧重必然是会计学知识的应用。另一方面,当前高校中开展的法务会计教育,有的仅是开设了一些相关课程,有的是一些继续教育式培训,开设学历教育的也未能完整覆盖本科、研究生教育,博士阶段基本上是空白。如何在现有教育体系下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具有特色的法务会计教育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缺乏公认的人才培养方案。一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至少应当有比较固定的教学计划,其中最基本的是课程设置和实践环节安排。当前国内法务会计教育的教学计划:(1)涉及学科领域多,涵盖会计学、法学、审计学三大主要学科,辐射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领域;(2)课程门类繁多,包括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等门类,少则十几门,多则几十门课程;(3)各学科课程简单叠加,缺乏交叉学科课程的整合,更谈不上学科知识间的融合,失去学科独立性[2]。缺乏广泛认可的人才培养方案,没有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面临困难。

第五,专业师资力量有限。法务会计本身是个新兴领域,当前国内高校开展法务会计课程或者专业教育的,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有的是会计教师,有的是法学教师,其他也有审计、统计、金融、心理学方面的专业老师,同时精通会计、审计、法学、证据学理论和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是很少的[2],并且,当前高校里还未开展法务会计博士教育,未来短时期内专业师资力量如何解决成为摆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面前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问题。

二、造成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的原因分析

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个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很强实务操作性的新兴领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可能是造成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的直接原因。从本世纪初河北职业技术学院首开先河以来,我国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也不过十余年历史,对法务会计缺乏基础的实践经验,更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思考。但是,究其根源,学界对法务会计这个新生事物缺乏足够的重视,认识和研究不到位是造成当前高校开展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面临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第一,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美国,法务会计师早就被誉为是“会计职业的新宠儿”,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将法务会计列为本专业“令人振奋的专业领域”之一,会计业领军人物、学术权威不断敦促会计教育界向学生、职员提供法务会计专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6],截至2007年1月在美国至少有82所大学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包括进修性质的学位教育以及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等各个阶段的学位教育(百度百科,“法务会计”)。2012年末,我国有1147所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即便是在主要教育目标为培养经济、法律专业人才的97所财经类本科院校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或者相关课程的不超过1/3。另一项从中国知网以“法务会计”为主题词检索到的近800篇论文中,探讨法务会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仅有89篇,其中来自财经类高校的论文成果只有20%左右[7]。这些事实证明,我国学界、高校对法务会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确实不高。第二,对法务会计与相关概念、学科的关系认识不清。首先,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专门研究二者关系的文章为数不少,但文章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第一种观点认为司法会计是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具体形式,也就是说二者无区别[8];第二种观点认为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具有相同之处,但在法系基础、形成渊源、会计主体和诉讼模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9];第三种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括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10],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清,法务会计要在我国进一步发展就存在很大障碍。其次,法务会计与法学、会计学的关系。普遍观点认为法务会计是跨上述两个专业的交叉性学科,但对到底在法学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还是在会计学下设法务会计方向有不同的认识,导致在具体人才培养实践中,有的高校是法学下设法务会计方向,如中国政法大学;有的高校是会计学下设法务会计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有的高校则在法学和会计学分别下设法务会计方向,如渤海大学。第三,对法务会计教育的理论体系研究不足。目前,国内对法务会计概念、特点、内容、理论结构等方面的认识还存在着分歧,会计界与法学界并未达成共识。国内的法务会计文章多是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呼吁,真正立足于法务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较少,而研究法务会计的专著更是屈指可数。目前国内出版的有影响力的法务会计教材和专著主要是国外相关资料翻译过来的[11],侧重于介绍国外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国内自主编写的法务会计教材仅有屈指可数的几本,国内目前没有形成受到广泛认可的、比较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不能真正体现法务会计在学科上的交叉性和特殊性,介绍、引进国外法务会计著作所形成的一些结论也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法务会计实践,结果自然是削弱了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对专业人才培养实践的指导作用。第四,对法务会计人才需求的研究不够深入。法务会计人才可以在我国哪些行业、哪些领域能发挥作用,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应当用调查或者考察结果来说话。许多学者撰文提到我国对法务会计人才急需,但这种需求似乎并没有实际调查或者考察的结果去支撑,对法务会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和所起到的作用缺乏实证研究。不少研究都提到当前许多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需要法务会计人才,但鲜有学者从用人单位方面着手,去考察用人单位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法务会计人才,是否愿意提供长期稳定的专门岗位还是需要短期服务,能够承受多高的服务成本等。或者从法务会计人才方面入手,深入研究法务会计从业者的择业多样性、进入相关单位的途径、职业发展前景以及由此需要付出怎样的成本等。

三、解决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的可能性出路探索

作为一门应用性导向的新兴学科,法务会计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实在还太短,且理论体系研究明显滞后,学界对于法务会计高等教育的争议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时间内仍将存在。然而,我国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探索显然不能等待理论界的争论完全消失,也没有必要。法务会计是经济发展催生的新兴行业,人才培养自然应该以实务需求为导向,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实务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素质就开发能满足需求的教材和课程体系[1]。作为高校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的一分子,我们认为在以市场实务为导向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的探索中,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开展一些富有成效的细致工作。

第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完善将为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实践指明方向,促进法务会计学科建设与实务实践的良性发展。首先,要立足源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实务导向,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诸如经济摩擦、贸易纠纷、诉讼、反倾销等经济活动保持敏感,持续观察和研究法务会计在实践中的新特点、新动向、新问题。其次是在尽快就法务会计的概念、性质、原则、范围等基本概念以及学科或行业定位、工作程序、结果和方法等方面达成基本共识,从而形成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以指导不断演进的法务会计实践,并通过法务会计实践进一步对上述理论进行完善[11]。然后,要对法务会计制度建设给予足够重视,推动建立健全法务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基本准则、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资格认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制度文件,做到有法可依,使法务会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理论发展经验,有学者建议我国应成立法务会计工作小组或者类似的组织,汇集会计界、法学界等相关学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研究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建设[11]。也可以像美国、加拿大那样,建立法务会计师协会或是专门机构,构建一个稳定持续的学习交流平台,定期开办研讨会、学术会、创办杂志等,让学者们可以互相沟通理论成果,不仅有利于大家在法务会计内容方面达成共识,还可以促进学者们的不断思考与创新。

第二,明确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目标引领前进的方向,高校开展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首先必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新兴学科,确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要素是社会经济实践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我国法务会计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主要任务是什么、有什么样的特点,在我国现阶段或者未来法务会计人员到底应当做什么、能做什么,可以在哪些行业、哪些领域、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发挥何种作用、如何发挥作用,对这些内容进行适当完备的考察和调研是至关重要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目的是培养专业人才,这种人才培养不是学界想当然的产物,更不能为了人才培养而培养人才。法务会计不是将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知识简单累加,而是要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和法务会计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形成学科独立性和特色[5]。有学者将法务会计知识结构形象地比喻成三层蛋糕,以会计专业背景为底座,审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欺诈调查为中间层,顶层是法律环境,蛋糕上点缀的糖果代表沟通技巧[12]。也有研究者认为法务会计知识结构更像是三明治,上下两层是会计知识和法学知识,中间是法务会计核心知识[1]。

第三,建立可行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了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接下来就要研究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培养人才,即探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如果不考虑法务会计专业是否在国民教育目录的问题,高校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大致有设置法务会计方向、设置法务会计专业、双学位、本硕连读(及博士教育)、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几种模式。制约高校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模式选择的首先是市场对该专业人才需求,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吸纳高校源源不断的人才供给,最终决定采取长期持续还是阶段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此外还必须考虑高校具备的教育资源能力。我们认为,一种可行性的方法是,在做足市场需求研究的基础上,对高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教育设置门槛,选取一些具备较强教育实力、有良好口碑并且有积极意愿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给予适当资源支持,确保取得实效。另外,考虑到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高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同时肩负培养专业师资队伍的重任,在极少数专业实力超强的高校开设法务会计博士点是有必要的。

第8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法务会计;法制化;市场经济;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体组织规模、内部结构的日益细化和复杂,经济类犯罪的舞弊手段越发高明,对于涉及到诸多财务相关知识的案件的审理和解决,仅拥有单一领域知识的律师难免无法胜任,为此,法务会计应运而生。法务会计是指同时具备会计、法律、审计等知识于一身的人员,作为连接会计与法律的纽带,在提高诉讼质效、解决多领域经济纠纷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法务会计概述

1.1 法务会计的概念

法务会计是融合入了会计、审计、法律等学科为一体的,旨在通过多方调查取证,以解决财务中有关法律方面问题的边缘学科,能够准确判断财政问题、认定冲突双方责任,为确保解决方案的合理性以及解决结果的可接受性,相关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在对财务信息进行解释时,应力求摒除个人偏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1.2 法务会计的对象

传统上,大多数学者多倾向认为法律事项、法务会计事项是法务会计的主要服务对象。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务会计行业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法务会计的对象应当是业务活动作用的客体或法务会计行为本身,即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不同主体依法享有的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等内容。

1.3 法务会计的内容

具体来说,法务会计的内容包括实体性内容、程序性内容两方面。实体性内容,具体可分为财产侵占法务会计、损害赔偿法务会计、保值增值法务会计;程序性内容具体可分为决策法务会计、执法事务会计、调查法务会计、侦查法务会计、诉讼法务会计、仲裁法务会计、调解法务会计以及证据法务会计。

2 法务会计的作用

2.1 在纪检监察办案中的作用

尽管法务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其近年来在审理经济欺诈案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总的来说,法务会计在纪检监察办案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案件调查,线索举报是监察机关办案的初始根据,举报线索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案件最终的审理质量,而经济类犯罪线索的推理和得出,不H要求调查人员具有强大的思维能力,同时还要求其掌握基本的查账能力,以及根据案件进展和需要及时整调查方法和内容的能力。为此,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案件调查,有利于为办案争取更多的时间,能够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办案效率、提升检察机关成案率;②深挖犯罪事实,在职务犯罪中,大多数具有犯罪行为人利用职权设置账目致使账务混乱的特点,案件审理难度较大,此种状况下,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相关专业能够对账目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证,为检察机关部门提供案件症结所在。③案件审理,由于会计专业知识的缺乏,我国现阶段经济类犯罪的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审理时间长、案件质量低的问题,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在对此类案件的审查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④出具法务会计鉴定报告,所谓法务会计鉴定报告,即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财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果的诉讼活动。法务会计鉴定报告一方面有利于案件承办部门准确选择证据;一方面有利于认定犯罪嫌疑人资产侵犯性质,进而更好的定罪量刑。

2.2 在涉及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

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在涉及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职业判断能力,务会计人员学科背景、从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使得其相较于法律从业人员,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通完成证据收集工作,加速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②授权,相较于其他审计人员,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有着更高的授权程度,使其在经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能够为执法部门节省必要的委托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2.3 在诉讼支持中的作用

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制定诉讼策略,在被委托后,法务会计师能够根据案件需要帮助律师完成诉讼策略的制定,为诉讼的最终胜利奠定良好基础。②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能够通过专业的会计知识、法律知识,为难以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案件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提高案件审计质量、减少委托人损失。③认定会计证据,法务会计人员可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审理过程中的虚假经营事实、欺诈所得收入去向、欺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内容进行认定,进而帮助律师、法官做出更加公正的审判。

3 我国法务会计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法务会计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中仍存在大量问题,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在促进司法公正、保持执法效率方面的作用,如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法务会计准则没有建立、从业人员责任划分不明确、高素质从业人员缺乏、社会公众认知度低等。

4 解决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途径

4.1 建立健全理论建设

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不仅是法务会计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的保证,同时也是解决法务会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方面问题的关键。为此,我国应当大量引进学习国外先进的法务会计案例与成功经验,并将其与实际国情有机结合,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我国少走弯路。其次,应当建立权威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使该领域内的专家能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共同研讨、共同商议,促进我国法务会计进一步发展。

4.2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为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职业指导,同时有利于提高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工作效率、拓宽业务品质数量。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类犯罪日益复杂,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技能操守必将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为避免法务会计人员“知法犯法”,建立必要的惩戒机制极其重要,只有完善奖惩机制,才能确保我国法务会计工作健康发展、确保行业有效安全运行。

4.3 加强人员培训

作为法务会计发展的核心,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进程。为进一步提高人员专业素养,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在重点类财经院校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并选用国外先进教材进行教学,每学期安排适当的实践活动。其次,开展社会继续教育,对已经就业的财务人员、法律人士进行知识扩充,以适应社会对于发挥会计人才的需要。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于高校开设成人教育辅导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企业应当重视企业内部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法务会计相关知识培训,并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学习。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尽管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但仍不能否认其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法务会计的发展,我国应当将国外先进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法务会计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

参考文献

[1]常欢.浅谈法务会计的作用[J].商业经济,2013,(4):122-124.

第9篇: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为了拟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对公司合同及各类事项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另,法务部计划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1

为深入推动“六五”普法的开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的水平,推进法治央行进程,根据南京分行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中心支行工作实际,现制定20__年度金融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法治央行”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

二、

一是开展“法治央行推进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法治央行”建设的要求和标准,调动全行员工参与“法治央行”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组织系统学习《南京分行“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和《南京分行“法治央行”考核验收标准》。

二是在中心支行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大家谈”活动,征询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对“法治央行”创建以来的意见与建议,通过讨论与献言献策,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法治央行”考核验收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三是围绕“法治央行”主题,编印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与做法,供各部门参考学习,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上级行的法律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营造建设“法治央行”的浓烈氛围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相关理论、制度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框架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探索适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新形式,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培训、讲座、案例分析、观看影视作品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坚持开展以案说法,剖析典型执法案例,研究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指导、规范具体执法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出台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法律小组的定位,限度发挥法律小组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召开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受训人员的辐射、带动作用,由普法联络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突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升金融知识教育普及程度

一是深化“送法下乡”活动。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开展送金融知识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沿路流动宣传等形式,讲解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社会热点问题,向社会宣传金融法律知识支付结算、农民工银行卡、国债、以及人民币辩假识假常识等金融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尽可能多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更多的金融知识,享受更多的金融产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金融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根据新形势下金融监管的要求,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需求,针对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法,及时告知企业,积极引导其自觉守法。利用执法文书、政策建议书等形式,通过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金融法制观念,帮助其建立自律机制,促进守法经营。

三是深化群众法制宣传活动。以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通过各种活动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进社区、进街道活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运用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行为,帮助群众提高金融权益保护意识。

四、突出宣传形式的创新,提高金融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一是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将金融法制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向金融机构着力宣传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营造更为有利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是切实组织好“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早计划、早安排,突出主题,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金融法制影响,彰显法治央行形象。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在行政服务大厅和金融机构网点设立金融法制宣传点,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高度重视运用媒体进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传媒、互联网等形式,加大金融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继续参加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与百姓进行直接的对话交流,扩大交流的范围,扩大宣传影响。

四是发挥“金融服务网”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内容,创新条件开通依法行政宣传专版,通过法律解读、政策导向、普法咨询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金融法律知识,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内外交流等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

五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院、检察院及相关法律界人士来行开展讲座、培训、座谈等,提高执法人员秉公执法、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2

根据目前公司法律工作的现状,2016年度法务部工作的重点将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一、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及部门工作需求进行归口管理的,2016年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法务部拟在2016年对公司规章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的问题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二、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 1、日常合同的审查:

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是一项日常工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审查保持自收到文本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重要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目前情况,法务部将拟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对公司合同及各类事项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另,法务部计划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2、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了解公司内部及各分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测,做好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并通过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汇总,进一步完善后续签订的合同条款。三、法律咨询与培训

2016年法务部除了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咨询情况予以登记;

另计划,与人力资源培训组配合,联系公司的顾问律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法务部拟重点就《合同法》、《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进行培训。四、敦促各分公司合同档案的建立

由于各分公司都已经成立,且并没有统一管理合同,2016年将拟定合同管理制度。优化管理。 五、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

2016年法务部在做好法务部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学习新的知识,2015年本人已经通过法律事务成人本科的考试成功入学,年底已购买《合同法》《合同法解释》《公司法》《公司法解释》《合伙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投资、并购、融资、上市法律政策应用全书》。2016年扎实专业,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3

法务部根据目前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自律为法律服务准则,结合企业法律工作的特点和公司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文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4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

- 1 -

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大多数保持自行。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三、知识产权管理计划

1,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上海市着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准确率地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 2 -

2,拟对公司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培训。

3,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法务部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五、自身素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