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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杯茶还有个来历:当节假日里我做完了作业就会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小伙伴当中有一个和我是同龄,其他都比我小两三岁。今天我做完作业很无聊,决定下楼找他们玩。他们在玩过家家的游戏,为避免无聊我也参加了。我一刚加入就摆起了老爷的架子,开始了指挥。“豆豆你去舀水。”“晓晓你去找野菜,园园你去找砖当碗。”刚布置完,我就做起了最有“成就感”的工作——切菜和做菜。不久,小朋友们做本职工作都厌烦了。突然他们的二号主人——我的大朋友说:“你凭什么就做最好玩的!我们不干了,哼!”“对!我们不干了!”没想到他们集体罢工了,这可苦了我这个老爷。不管了,他们玩另一个游戏去了,我也跟着去。他们见我跟着,于是便加快了脚步,我努力地去追可也无济于事,谁叫我太胖呢?我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中,躺在床上打开了电视,深深地吧了口气。
“儿子,怎么了?刚出去就回来了,你一定和朋友闹矛盾了吧!”爸爸说。“唉,你说我的朋友怎么这样啊。不就是在做游戏时,叫他们舀舀水,找找菜,怎么就一个个不理我了呢。”“嗯,儿子,其实你跟朋友处事的方法不对, 来爸爸教教你。一你要平易近人切不可骄傲自大;二你还要学会宽容,毕竟退一步海阔天空。儿子你只要做好这两点也就差不多了。”
以上这段话就是那杯茶,你别说这茶还起了不小的作用。我带着这杯茶去旅游,去拜年,去走亲戚再也没有人排斥我了。
穷人:很少想到如何去赚钱和如何才能赚到钱,认为自己一辈子就该这样,不相信会有什么改变。
富人:骨子里就深信自己生下来不是要做穷人,他们有强烈的赚钱意识,会想尽一切办法致富。
2.休闲
穷人:在家看电视,为肥皂剧的剧情感动得痛哭流涕,还要仿照电视里的时尚武装自己。
富人:在外跑市场,即使打高尔夫球也不忘带着项目合同。
3.交际圈子
穷人:喜欢走穷亲戚,也排斥与富人交往,久而久之,心态成了穷人的心态,思维成了穷人的思维,做出来的事也就是穷人的模式。
富人:最喜欢交那种对自己有帮助,能提升自己各种能力的朋友。不纯粹放任自己仅以个人喜好交朋友。
4.学习
穷人:学手艺。
富人:学管理。
5.时间
穷人:穷人的时间是不值钱的,有时甚至多余,不知道怎么打发,怎么混起来才不烦。
富人:富人的玩也是一种工作方式,是有目的的。
6.归属感
穷人:穷人因为自身的卑微,缺少安全感,就迫切地希望自己从属并依赖于一个团体。他们以这个团体的标准为自己的标准,让自己的一切合乎规范,为团体的利益而工作、奔波,甚至迁徙。
富人:那些团体的领导者通常都是富人,他们总是一方面向穷人灌输:团结就是力量,如果你不从属于自己这个团体,你就什么都不是,一文不名;另一方面,他们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招兵买马,培养新人,以便随时可以把你替换。
7.投资及对待财富
穷人:经典观点是少用就等于多赚。比如开一家面馆,收益率是100%,投入2万元,一年就净赚2万元,对穷人来说很不错了。穷人最津津乐道的就是鸡生蛋,蛋生鸡,一本万利……但是建筑在一只母鸡身上的希望,毕竟是那样脆弱。
富人:富人的出发点是万本万利。同样开面馆,富人们会想,一家面馆承载的资本只有2万元,如果有1亿元资金,岂不是要开5000家面馆?要一个一个管理好,得操多少心,累白多少根头发呀?还不如投资宾馆,一个宾馆就足以消化全部的资本,哪怕收益率只有20%,一年下来也有2000万元利润!
8.激情
穷人:没有激情。他们总是按部就班,很难出大错,也绝不会做到最好。没有激情就无法兴奋,就不可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富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激情是一种天性,是生命力的象征,有了激情,才有了灵感的火花,才有了鲜明的个性,才有了人际关系中的强烈感染力,也才有了解决问题的魄力和方法。
9.自信
穷人:穷人的自信要通过武装到牙齿,要通过一身高级名牌的穿戴和豪华的配置才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自信,穷人的自信往往不是发自内心和自然天成的。
富人:李嘉诚在谈到他的经营秘诀时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光景好时,决不过分乐观;光景不好时,也不过度悲观。”其实就是一种富人特有的自信。自信才能不被外力所左右,自信才可能有正确的决定。
10.习惯
穷人:有个故事,一个富人送给穷人一头牛,穷人满怀希望开始奋斗。可日子过得艰难,于是穷人把牛卖了,买了几只羊来生小羊,可小羊迟迟没有生下来,日子又艰难了,穷人又把羊卖了,买了鸡,想让鸡生蛋赚钱,但是日子并没有改变,最后穷人把鸡也杀了,穷人的理想彻底崩溃了。这就是穷人的习惯。
富人:富人成功秘诀就是:没钱时,不管多困难,也不要动用投资和积蓄,压力会使你找到赚钱的新方法,帮你还清账单。这是个好习惯。性格形成习惯,习惯决定成功。
11.上网
穷人:上网聊天。一是穷人时间多,二是穷人的嘴天生就不能闲着。
富人:上网找投资机会。富人上网,更多的是利用网络的低成本高效率,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项目,把便利运用到自己的生意中来。
12.消费
【关键词】差异管理 医疗机构改革 人事管理
近年来,医疗机构改革日益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医院改革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医院组织的运行效率,从而为社会群众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作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系统,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和不同领域的工作,有着明显的差异性特质。在人事管理方面,医院管理者与医护人员、非业务类职工,在工作理念、职业操守、事业追求和利益预期等方面就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因素在各个行业的渗透,使医院组织中的差异性更加向多元化发展。但是,现行的医院管理体制,对于这些差异缺少有力的应对,从而引发医院管理的低效率、高成本的困境。作为医院管理者就必须重视医院组织系统中存在的差异,转变工作思维,引入差异管理的方法。
一、应用差异管理的理论实践基础
1、差异管理的理论内涵
差异管理是从西方管理学中翻译过来的概念。由于英文中“差异”一词,即“diversity”词义不同,因此,中文译法也不相同。有的学者将它译为“差异”,如“cuhural diversity”译为“文化差异”;而有的译者则将它译为“多样性”。因此,差异管理一词diversity management的中文译法也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差异管理。关培兰在《浅谈管理者如何管理人》一文中将diversity management译为“差异管理”,意思是没有适用于每个人的答理方式。
(2)分散性管理。冯兴元在《通过促进竞争来繁荣高等教育事业》一文中将diversity management译为“分散性管理”。指出应打破传统管理模式的统一均衡状态,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分散式管理。
(3)“多样性管理”或“管理的多样性”。意指企业在平等对待千差万别的各类员工方面采取主动措施。人的特征各异,年龄、性别、种族和肤色以及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多样性的概念,突出了人们之间差异的复杂性。
(4)多元化管理。指的是组织在招聘和留用有着各种背景的雇员时系统的、有计划的承诺。根据这个概念,组织内群体和个体间的一切差异应被认可,并受到尊重才是。上述几种概念都从某一个角度剖析了差异管理的理论内涵,由此我们可以把“差异管理”定义归纳为:差异管理是一种不确定性管理,是针对组织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差异性特质而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差异管理的定义为我们在医院人事管理中应用这一管理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医院作为一个组织系统,有着不同类别的人力资源,包括管理者、医生、护士和后勤工作人员等,他们作为系统的要素,其积极性的调动影响着整个医院组织的运作。他们之间明显存在着差异性特质。而这种差异性特质应当被承认,且受到应有的重视,并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因人制宜的采取管理策略。也就是说,医院组织系统中的人事管理符合应用差异管理方法的系统特征。
2、差异管理的广泛实践
具有差异性的管理在过去、现在,我国或外国都不缺乏其成功的实践,其应用范围之广,可以说只要有管理的地方就有差异性管理的实践。从大的方面来讲,它既可以运用于公共管理领域,也可以运用于企业管理中,即在一切有人群的地方、需要进行协调控制的过程,都可以实施差异管理,也有必要使用差异管理,这是基于差异管理的有效性及目的性的。如在企业管理中,差异管理可以用于:人事、市场、竞争和产品诸领域。现在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在公司的各个领域实施这差异化的管理。同时,差异管理理论的不断丰富,也支持着这种管理方法在更广泛的领域应用。差异管理的成功实践,为我们在医院人事管理中应用这种管理方法提供了现实的依据和参考的标本。医院既不同于官僚机构,也不同于市场经济领域中的各类企业,其自身特点对应用差异管理方法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但总体上看,医院人事管理中应该也必须引入这种管理方法,才能提高医院组织的运行效率,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差异管理在医院组织中面临的挑战
1、人的差异提出的问题
医院内部会因管理者、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后勤人员的个体特征、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和利益预期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差异而容易产生冲突,造成组织绩效的下降。医院人事管理者如果不考虑组织系统中人的需求变化,来进行适当的内部调整以适应这些差异,从权变理论的观点来看,就会使医院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子系统与整个医院系统之间脱钩,从而使医院陷入混乱或低效率、高成本的状态。因此,医院情境中实行差异管理是对医院管理者领导才能的锤炼,也是对职工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
2、科层观念的束缚
当前,我国95%以上的医疗机构为公立医疗机构。其管理者大多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任命的。这种特殊的体制,使得医院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官僚机构传统的科层体制的影响。也就是说,医院管理体制并没有摆脱科层管理的模式。然而,对于医院组织而言,它既可以是科层式的,也可以是非科层式的。或许,用相对科层式或相对非科层式来描述它更为合适。也就是说医院组织具有双重性,即医疗系统的专属性和行政系统的科层性。这表明,医院组织结构较之传统意义上的组织复杂得多。因此,单纯用科层体制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医院组织显然是不行的。但问题在于,长久的积淀和适应,使得医院管理者的思维模式严重地受到科层观念的束缚,从而在管理行为上无法很好地适应差异的变化。这一点在医院人事管理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变革的不断深化和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对民主、自由、自尊及自我价值的更高追求,对人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些新的思想,如松散结合和组织文化对行为的影响等,古典科层思想开始向人力资源开发的思想转变。组织理论研究的重点也转向了如何协调和控制人的行为,以实现组织的目标,人们对组织的思考方式发生了改变,组织中的人不再是只会工作的“机器”,而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但医院的管理者们的人事权却很有限,形成不了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优胜劣汰、能者上、平者让和庸者下的竞争局面。该走的走不了,不该走的走了;该来的来不了,不该来的来了。这就是非营利性医院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另外,在专业人才的招聘、使用、奖励和升级等方面,管理手段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人才的需求。因而,也很难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3、社会环境的要求
社会系统理论将系统分为两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开放”系统和不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封闭”系统。很明显,医院系统属于开放性系统,这就要求医院必须适应所依赖的大环境。而社会环境对医院系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一些社会因素同样对医院管理产生着影响。比如,营利性医院与非营利性医院之间的竞争,社会对医疗机构公益性的需求,医疗资源市场的变化,社会对现行医疗体制的普遍不信任,患者对医院服务的不满情绪等,所有这些都是医院组织近年来不得不适应的环境因素。要适应环境的变化,不存在程序化的应对策略,管理者必须根据环境的差异,及时地调整管理策略,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变动不定的环境。
三、差异管理在医院人事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1、树立正确的差异管理观
由于医院管理者个体在性格、气质和价值观等方面的一些差异,其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到处于同一业务范围的工作人员共有的一些特征,还要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个体,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和不同的管理措施。因此,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差异管理观:发现差异、重视差异和尊重差异,在差异中求发展。差异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差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是客观存在的,比如性格的倾向性(内向与外向)、易相处性、谨慎程度、神经状态、情绪适应性、对新事物的开放度、兴趣、能力、需要及知觉速度与正确性、空间关系、机械能力、逻辑思维和气质特征等方面。就像世界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一样,我们也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人事工作上的“量才使用”的原则,医学上“辨证施治”的原则,教育工作中的“因材施教”的原则等等,这都是承认个体差异的具体例证。因此,管理者了解组织系统中各人的性格差异以及把不同性格的人不带偏见地进行组合,是非常有益的。作为一个管理者,可能你不能改变你属下的个性特征,但是,你可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工作岗位的最佳人选也未必是智力最高的,而是最适合工作要求的人。因而,正确的差异观是发现差异、承认差异并尊重差异。承认和尊重人的个体差异是做好思想工作调动积极性的前提。承认和尊重人的个体差异才能做到量才使用,各尽所能,才能利于培养创造型人才,不断保持创新性。我们说“差异就是财富”,有差异才有碰撞,才有思想的火花,才有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的比较,才有竞争,才有生动活泼的创新局面。通过差异管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避免其不足,使个体合理搭配,从而使组织发挥最大的功效。
2、具备差异管理的能力
(1)灵活多变的管理才能。这是实行差异管理的前提条件,权变理论是其理论基础。孔茨的《再论管理理论丛林》概述的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的管理丛林理论,其中之一就是权变管理学派。权变理论认为,有效的管理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而改变管理方式,以激励下属为组织目标的实现做出最大的贡献。医院管理者的有效管理应能随着被管理者的特点及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应能根据实际工作中具体的情境和场合而实行有效的管理。例如,对于组织结构严密、层次分明和组织目标明确的医院行政部门来说,适合采用科层管理方法。而对于具有结构松散、组织目标模糊和易变特点的医疗系统来说,其管理方式也应根据情况做相应的变化。早在20世纪40年代,一些管理学家就已开始了管理方式的研究,即现代情境管理理论。其中,最为深入、典型的一个就是领导生命周期理论和权变理论。该理论认为并不存在一种万能的领导方式,能适合各种不同的情境。管理的技巧需配合下属的成熟度,并帮助他们加强自我控制。这个学派强调,管理者的实际工作取决于所处的环境条件,根据不同的情境及其变量决定采取何种行动和方法。
(2)重视、组合差异的才能。医院管理者不仅能够发现差异,而且能够重视、组合这些有差异的人才,以发挥1+1>2的功效。人力资源管理原理之一的互补增值原理告诉我们:由于人力资源系统每个个体的多样性、差异性,因此,存在着人力资源整体中的能力、性格和见解等多方面的互补性。发挥了每个个体的优势,扬长避短,人力资源系统的功能才能成为最优,这就是互补增值原理。这种互补包括不同知识结构的互补;刚柔相济的气质互补,形成综合实力和优势的各种能力的互补,性别互补,体现精力、知识、经验及处理问题的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差别的年龄互补,不同的技术专长的技能互补。以上各种互补能够使整个人才系统的功能达到最优,达到互相补充、扬长避短的目的。互补增值原理要求是增值,追求动态的平衡,允许人才的流动、人才的相互选择和人才的重新组合等。组合差异关键就是能够知人善任,了解下属的优点和缺点,从而扬长避短,发挥他们的长处。
【参考文献】
[1] 孔茨:再论管理理论丛林[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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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外文化;礼貌;思维方式;教育文化;心理;对比;跨文化交际
中图分类号:G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138-0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各种类型、层次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也越来越显示跨文化交流在每个民族生活中的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文化差异却又是跨文化交际的障碍,克服文化差异造成的交际障碍已经成为整个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
笔者是个人物肖像摄影爱好者,拍过许多人像习作,所以在某些场合遇到很有特点的人物或外宾,经常会忍不住想要举起镜头。中国人面对陌生人举起的照相机镜头,大都是被摄者尽量躲避或者狠狠的瞪上举着相机的人一眼,再有激情拍摄的人也像做贼一样,顿时没了底气!可是大多数外国朋友都是十分配合的微笑着面对我的镜头,我当时也没有偷拍做贼的感觉,甚至还可以用英语简单做一些交流,或者几个表示友好的肢体语言引导他们转身拍摄侧面。
笔者在书城买书时遇见一个澳洲男士,看到他的白色胡子很有特点,我友好的示意我对他的胡子很感兴趣,并且举起相机给他看,他不但不拒绝,还赶紧用手把已经松散的胡子做成圈状,然后配合我的手势正面、侧面各照一张。拍摄完后我将画面调出来给他看,他说“OK!
由于中西方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历史发展和社会制度也不一样,所以制约着人类整个活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也就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通过小小的照相机镜头,我们不难看出这背后巨大的文化差异。
笔者尝试从思维方式、教育文化、心理活动的角度分析其中差异形成的原因,以及在跨文化交际中如何避免上述差异带来的交际障碍。
一、中西方表达礼貌的方式上的差异
(一)恭维与应答。恭维语是一职多能的社会言语行为,即在日常生活交往的不同社会环境中可以完成不同的功能。根据国内外学者的调查,英语的恭维语除了表示欣赏外,其主要的功能是协同交往双方关系的“一致性”,交际者采用积极礼貌的方略。而汉语恭维语的功能主要集中在:使对方感觉良好、欣赏、利用他人。
(二)邀请与接受。中国人通常采用螺线型思维模式,话语整体结构包括多次话轮转换,经过谈话双方多次协商之后,才能完成一个交易。这种情况在邀请与接受邀请的礼貌会话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邀请人往往三番五次地邀约,以示真心实意,这体现了中国传统礼貌的热情准则。而受邀请人推三托四,邀请人一再坚持。一方面,受邀请人要一再试探对方是否真心,是否只是礼节性的邀请,而非真实邀请。过早接受邀请则会有失于礼节;另一方面,只有一再坚持,才能体现自己的诚意,因此邀请方和受邀请方经常要经过屡次协商才达成一致。
二、思维方式存在差异的角度
思维方式是沟通文化与语言的桥梁,思维方式体现于民族文化的所有领域,思维方式的差异,正是造成文化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具有中华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特点,具有含蓄、委婉、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而西方人的思维则是非此即彼,具有直截了当、开门尖山的特点。西方人也常常对中国人这种间接、委婉的回答方式常常感到困惑不解;而中国人也对西方人那种直截了当的方式难以理解和接受。这种思维方式差异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东西方社会发展的道路不一样。
三、历史与现行教育文化的不同,从而带来心理的差异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脉是儒家文化,而中庸之道是儒家的中心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中国人的处世方式亦然。”搞中庸之道,就是重视思想的整合和齐一,提倡待人接物要采取不偏不倚、调和适中的态度,排斥极端的想法和做法。
西方个体主义强调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个人的特征与差异,提倡新颖,鼓励独特风格。在社会活动中追求行为、言论、思想上与他人的差异,成了西方国家人的一种精神风尚,受到社会普遍赞赏与颂扬。在西方,如果有人说“You arevery special”(你很特别),听者会因被承认富于个性、与众不同而感到非常高兴。这种文化心理助长了西方人对多样性的追求,造就了以多样化为特征、多元文化共存的西方文化模式。
心态将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导向卓越与完美。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中庸之道存在着不少流弊,因此我们应该弱化中庸文化心理,认真学习汲取西方文化中鼓励探索创新的积极因素,倡导冒险和竞争意识,重视个体思想的独创性,保证充分的思想自由,允许“异端学说”的存在,在民族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中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代表个人利益的私人诉讼而言的,其典型特点在于超越个体利益的代表,而致力于通过诉讼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公益诉讼已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景象,公益诉讼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始终有一个不变的主线——为弱势人而战,即无人的和易受伤害的社会部分,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来谋求解决由于社会中存在的侵害众多消费者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这正是社会正义的主题,也是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意涵。世界范围内的公益诉讼模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强调公共执法型的公益诉讼模式,以大陆法系为代表;二是强调私人执法型的公益诉讼模式,以海洋法系为代表。公共执法型的公益诉讼包括检察院提起民事公诉、政府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社会团体或者民间组织提起的团体诉讼三种类型。私人执法型的公益诉讼主要指公民诉讼,即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通常是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作为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
二、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演变
在我国虽然《民事诉讼法》以前没有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由于专家、学者们不遗余力地研究推介国外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并积极探索尝试、付诸实践。我国第一例广为关注的公益诉讼是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某机关将一处国有房产低价出售,县检察院作为原告于1997年7月1日,请求法院确认此国有资产买卖合同无效,县法院于12月3日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诉讼请求,确立两被告间的买卖合同违法无效;全国检察机关自此至2004年间已提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诉讼近200件。这些积极探索尝试和实践,早已超出是否应当推行公益诉讼的考问,将社会的关注和思考进一步推向如何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科学合理设置公益诉讼制度。2007年以来,在有关政策指引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倡议下,少数法院开始尝试受理由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提起部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公益诉讼进行了探索,但由于我国以往《民事诉讼法》将原告局限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没有给民事公益诉讼提供法律空间,也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即便是受理了此类案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的合法性一直存在质疑。因此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通过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力度势在必行。基于此,公益诉讼制度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应运而生。
三、民事公益诉讼及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
民事公益诉讼就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公益诉讼。一般认为,公益诉讼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相关公民根据法律规定,针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出请求,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违法行为并籍此捍卫公共利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民事公益诉讼具有以下特征。其一,设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一般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个人或社会组织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提供司法救助。其二,原告主张的是第三人的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在一般民事诉讼中原告只能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其三,民事公益诉讼拓宽了法院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范围,赋予民事诉讼制度更强的社会管理职能。
民事公益诉讼按照原告主体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害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直接对污染者,责任造成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支付治理污染费用,解除合同,停止履行,恢复原样等。
(2)行政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像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局针对环境污染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3)社会团体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公益性社会团体是依法成立、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像工会对职工等劳动者维权保护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等就属此类。
三、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权
从理论上说,检察院代表公共利益提起民事公诉、支持受害人,也应当成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检察机关在本质上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其介入民事诉讼活动的另一个重心应该是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维护等上,提起或参与公益诉讼。如果是纯粹或者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的私人利益的案件,就应当充分尊重和贯彻私权自治这一原则,由诉讼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都向人民法院提讼,否则就有干预私权之虞。我国目前客观存在着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而无人提讼的情形,这既不利于公众利益的维护,不利于法律的实施,还会放纵违法行为。赋予检察机关提讼的权力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
就立法层面而言,现有的法律还没有正面规定民事公诉权。故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形式可以有:
1.检察机关督促提起公益诉讼。所谓督促,就是检察机关并不直接提起公益诉讼,而是敦促其他具有公益诉权的主体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理应保留最终的启动权。但这并非意味着检察机关对于任何公益诉讼均要亲自以原告的身份发动诉讼;检察机关是否以原告身份提起公益诉讼,取决于其多方面的考虑。督促为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和经验。
2.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公诉、公诉权,特指刑事公诉,而未包含民事和行政公诉。《刑事诉讼法》仅仅授权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诉。该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条赋予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权,即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诉。
3.检察机关支持。《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该原则的直接措辞并没有提到检察机关,但通常认为,该条中的机关一词就包括了检察机关。这种解释不仅符合文义规则,同时还有实践的支持。
关键词:个人事务;自主观;年龄特点;性别差异
Nucci于1981年明确提出个人事务的概念,即“在社会规范外的且不属于对或错而是属于个体喜好的一些事情”。90年代来,Smetana采用社会认知发展的领域特定性模型, 将儿童日常生活中的事务具体划分为六个领域:道 德、常规、个人、安全、交友、混合领域。由于个人事务并不是完全独立于其它类型的社会性事件(道德、常规)之外的,其中混合事务中也包含了个人事务的成分,但是混合事务并不能简单的判断应当由谁来决定,这就导致了成人和儿童之间对于个人事务权限范围的认知大不相同。基于此,将“个人事务自主观”界定为“成人或儿童对于儿童自身拥有个人权限范围的观念性认知”。下文将从年龄和性别两个要素来探讨个体因素对儿童个人事务自主观念形成的影响。
一、年龄因素对儿童个人事务自主观念的影响
Nucci(1995)对3-4岁幼儿的研究结果表明,母亲对幼儿个人事务的判断不存在显著年龄差异,3.5岁的幼儿便已形成了初步的个人事务自主的概念认知。随后的研究表明,7岁儿童母亲较5岁儿童母亲而言,更加倾向于把典型的个人事件纳入个人事务的范畴。对于5岁儿童而言,母亲更愿意让他们对食物选择作决定,而对于7岁儿童,则更愿意让他们对活动选择作决定。Yuki对日本的研究表明,年长幼儿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控制权,年幼儿童则常常受到限制,母亲更易把年幼儿童的反抗看作是自我中心的表现,而把年长幼儿的反抗看作是建立个人事务权限的努力。Clary对巴西儿童的研究表明,青少年年龄越大,他们对个人自主决定的声明越强烈。更多的年长青少年把约会看作个人权限范围内的事件。但也有研究表明,女孩不存在这种年龄差异。随着儿童青少年年龄的增长,其要求的个人事务的合法权限范围是不断扩张的。前青春期的女孩相较青春期而言,常常把包含个人事务在内的混合事务看作是父母权威控制,而中晚期的青少年则更倾向于归为个人领域范畴,对个人理由运用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随后Smetana对美国黑人家庭的研究表明,随着年龄增长,黑人青少年沿循从拥有平等决定权到自主控制的发展轨迹。众多跨文化研究表明,随着年龄增长,青少年更多的强调其个人事务自主,这与以前的研究结论一致。
对于师幼互动的研究也表现出了年龄差异,Kikken对3-5岁对幼儿的研究也表明,幼儿个人选择判断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到了5岁,儿童才能在幼儿园情境中建立起个人事务自主的观念。Alicia对哥伦比亚3、5、7岁幼儿研究也表明,随着年龄增长,幼儿认为他们在个人事务甚至常规事务上拥有更多的自主决定权。3岁幼儿已经能将个人事务从道德和常规事务中区分开来,但是不能准确阐述理由;5岁幼儿最为服从教师权威,对教师控制与个人事务权限认识模糊不清;7岁幼儿已经能够使用恰当的理由,明确地拒绝教师在个人事务上的权威控制。Smetana 研究表明,前青春期与青春期儿童在个人事务权限的判断上存在年龄差异,7、9、11年级的儿童则认为他们比5年级的儿童在个人、安全事务上拥有更多的自主决定权。
综上所述,到了 5 岁,幼儿已经在家里和幼儿园里确立了个人事务领域,但此时幼儿所持有的个人事务自主观念还不太稳定,到了7 岁也就是幼儿末期,才能形成了明确的个人事务自主观念。随着年龄的进一步增长,儿童要求的个人事务自主的权限也不断拓宽,可以说,青少年对个人事务自限的呼吁反映了青春期自主性的发展。
二、性别因素对儿童个人事务自主观念的影响
Nucci对于5岁和7岁儿童的研究表明,母亲的自我报告中有着明显的性别刻板倾向,对于男孩而言,冲突更多地发生在对于活动类型的选择情境中,对与女孩,则多发生在对她们外表的看法上。但是Yuki对日本的研究表明,母亲倾向与让男孩对食物作选择而限制其娱乐活动,这与Nucci的研究不一致。此外,母亲对待儿童反抗父母权威的处理方式上也存在性别差异,母亲把儿子的反抗看作是为了引起母亲的关注,而把女孩的反抗看作是自私或自我中心的表现而不予关注,该结论与女权研究的结论即女孩由于母亲对于她们的性别角色固有认识,以至她们很难建立独立自我感的结论相一致。Nucci研究表明在女孩的个体化进程中,来自母亲不愿放手的阻力要比女孩不愿独立的意愿多,母亲按照他们自己的角色来促进孩子的社会化进程,对于孩子而言,母亲认为她们首先是养育者,其次才是教育者。Smetana 研究表明,男孩对个人事务自主性的要求早于女孩。父母对于男孩的接受度与鼓励性更高,给予女孩的限制较多,与女儿之间的互动比男孩多也更为无效,这与以前的结论,即家庭中母女冲突的频次与强度都要强于儿子相一致。
除此之外,在个人事务具体内容上也存在性别差异,比如Clary对巴西儿童的研究表明,相比女青年而言,男性青年更多地把约会看作是个人领域事务。此外,女性青少年对于医学检查的自主决定需求要比男性强烈,男性青少年未解决的冲突比女性要多。Smetana研究表明,男孩的外貌背离性别角色被看作是违习俗规则,女孩的此种行为则被看作是个人的选择自由。男女性别差异还体现在个人事务的理由运用上,研究表明,男孩运用个人理由的频次要高于女孩,而女孩较多运用心理上的理由。父母更多地希望男孩独立、自主,却希望女孩更多的顺从、孝顺。因此,父母更愿意接受男孩对个人事务自主的要求,女孩则更多地通过人际关系、情感、人格弱点等方式表达她们对自主的渴望。
从个人事务自主观念的确立及其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各文化背景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并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别差异。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在幼儿期就在家里和学校教室里产生了个人事务自主观念。但是,在儿童个人自主水平以及要求自主决定的具体内容、母亲对冲突事件的反应等方面却存在着细微的性别差异。教师相较母亲而言几乎不存在这种性别差异,仅有极个别研究表明女孩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多于男孩,但差异不显著。
参考文献
全书根据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划分为10个章节,每一章节都由一位学者负责统筹并撰写本章导言(Introduction)。通过对目录的研读,我们可以发现诸多有益经验。不同于我国的传统学科范畴界定,《手册》将音乐教育研究领域概述为政策和哲学(Policy and Philosophy),教育语境和课程(Educational Context and the Curriculum),音乐性发展和学习(Musical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音乐认知和发展(Musical Cognition and Development),社会和文化语境(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s),音乐教师教育(Music Teacher Education),音乐教育与学科关联(Music Education Connections),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Neuroscience,Medicine and Music),普通教育成果(Outcomes in General Education),研究设计、批评和音乐教育评估(Research Design,Criticism,and Assessment in Music Education)。反观我国的音乐教育导论性质的著作⑥,通常划分为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中小学生音乐心理发展、音乐教育课程、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音乐基础知识和识谱技能学习与教学、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音乐教学方法、音乐教学模式、音乐教学媒体、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师。
显而易见,中国音乐教育学者习惯以“专业(方向)”这样的定势思维对本学科展开分门别类的研究,侧重于对单一专业方向的挖掘却似乎忽视了不同方向、不同学科之间的关联。音乐教育作为介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之间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的性质决定了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必须具备宽阔的研究视域和较高的观察视角,必须时刻关注音乐学科和教育学科乃至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手册》的合理之处在于其目录中所呈现出的良好的多学科研究倾向和独到的学科关联,下面将以本书为主体,结合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现状选取部分章节进行比较研究。
近十年来,学界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这一议题展开了持续而激烈的争论,但是对比《手册》中“政策和哲学”而言却显得眼界不够宽阔。众所周知,我国新一轮音乐教育哲学议题引起争议的主因之一便是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关于“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这一论述。政策和哲学都属于较为宏观的层面,而政策的制定又直接由参与政策制定的学者的哲学观念所决定。反之,国家政策中的文字表述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校音乐教师和音乐教师教育课程的哲学导向,将这两个议题纳入同一章节统筹思考可谓是十分的精准。说到“音乐教育政策”,中国音乐教育学者在此方面也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较具深度的学术成果⑦。不过一方面这些成果多为史学方面的汇编和研究,且对于音乐教育政策法规的学理、法理构建和当代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体系构建以及我国音乐教育政策制定的趋势和规划涉及较少,还未能真正对这一领域进行有效研究。对比《手册》,塞缪尔・侯裴(Samuel Hope)《政策框架、研究和K-12学校教育》(Policy Frameworks,Research,and K-12 Schooling)分别从政策(Policy)、框架(Frameworks)、结构和复杂性(Structures and Complexities)、政策力量和技巧(Policy Forces and Techniques)、政策和音乐研究的性质(Policy and the Nature of Music Study)、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等方面结合K-12学校教育标准对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框架建立、有效性运行、相关组织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且极具深度的剖析,对本章起到了导论性的作用。此外,约翰・J.梅林萌(John J. Mahlmann)的《MENC:一个恰当的案例》(MENC?押A Case in Point)、拉尔夫・A.史密斯(Ralph A. Smith)的《政策制定的近来趋势及问题》(Recent Trends and Issues in Policy Making)、约翰・W.里士满(John W. Richmond)的《音乐教育和法规研究》(Law Research and Music Education)等文也都在各自的侧重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论述。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在以上文章中大量出现的“推广”(Advocacy)一词。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特别关注音乐教育推广(Music Education Advocacy),推广即意味着需要音乐教育者及音乐教育相关组织通过游说、宣传等途径取得政策制定者、富人和公众对音乐教育的认同和支持,从而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更好地提升音乐教育的学科地位,展开音乐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如何发挥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等相关组织的作用,在更广泛的层面取得学科认同和支持是十分值得各位同仁思考的议题。目前我国音乐教育遇到的困境较多来自于公众的不认同,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多学习一些音乐,尤其是器乐技能,然而如何使这样的愿望转变为对于包括学校音乐课程在内的学科认同还十分遥远。同时,虽然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九大音乐学院也相继开设了音乐教育专业,然而其地位依旧十分尴尬,“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行”的偏颇认识大有市场,这是需要同仁们进行反思的。“推广”一词不仅需要获得外界的认同,更需要明确学科定位,寻找学科自身价值,提升本学科从业者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余丹红曾言:我国音乐教育学科依旧未能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在于学科定位未能厘清,学科准入门槛较低。单纯的哲学层面的争论似乎并不能解决这一看似简单实则艰深的问题,如何使音乐教育学科合法合理?从音乐教育政策和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自从1980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人文系副教授、美籍华裔音乐治疗专家刘邦瑞先生在中央音乐学院系列讲学中首提“音乐治疗学”开始,我国音乐治疗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纵观我国的音乐治疗领域和相关论著,其研究视野都集中于对普通人群心理和生理疾病的音乐治疗方面,偶尔涉及到专业音乐人群也是诸如对舞台焦虑等方面的关注。在《手册》“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这一章节中,克里斯・齐斯基(Kris Chesky)、乔治・康德拉克(George Kondraske)、米丽娅穆・亨诺克(Miriam Henoch)、约翰・希普尔(John Hipple)和伯纳德・卢宾(Bernard Rubin)等人通过联合撰写《音乐家健康》(Musicians' Health)一文,从音乐教育的角度对专业音乐人士的健康问题予以关注。他们在国际交响和歌剧音乐家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Symphony and Opera Musicians)、北德州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等相关机构组织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单簧管和小号的实例分析展开音乐教育视角下的相关论述。撇开其文章内容,尽管音乐治疗学同音乐教育之间的关联早已为学界所认同,上海音乐学院更是将音乐治疗列于音乐教育系的专业序列,然而音乐治疗和音乐教育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局限于特殊儿童的音乐教育、矫治以及通过音乐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良好的心理和人格塑造这一领域。通过《手册》的相关文章,我们认识到,在音乐教育和音乐治疗学科的交集里,我们有着更为广泛的研究领域。
诸如此类尚有很多,笔者认为,《手册》的意义除了其实质性的学科知识之外,更具价值的是本书的章节划分和选题所传递出的与众不同的学科研究理念和新的学科走向。本书用一个章节来专题论述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的重要性,尽管刘沛教授在本世纪初便提出“脑科学将会成为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⑧,慕尼黑音乐和戏剧学院(Hochschule für Musik und Theater München)音乐教育系主任沃尔夫冈・马斯特拉克(Wolfgang Mastnak)教授多年前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也曾提醒要关注音乐教育研究中神经科学理念。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在此方面取得的成果甚微,究其原因,学者的学术背景单一可能是最主要的。如马斯特拉克教授拥有心理学、数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四个博士学位,他在应用神经科学的相关理论进行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时就显得游刃有余,而我国学者却只能感到力不从心,这需要反思我国现行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体系。受制于我国整体的高校培养体制,如何在大规则束缚之下尽量培养本专业学生对于多学科(尤其是心理学、脑科学、统计学等理学知识)的学习,就需要我们好好加以思考规划了。值得欣喜的是,在近日教育部下发的《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拟从2014年起,提高艺术类招生文化课的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专业学生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的65%⑨。教育部此举就是希望能够提高艺术类人才的综合素质,为培养更高层次的跨学科高水平人才做准备。
在阅读《手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作为西方世界音乐教育领域的一本重要著作且汇集了众多知名学者参与撰写,在其目录中却未能发现“Pedagogy”一词,也没有出现国内每一本音乐教育学专著必会提及的奥尔夫、柯达伊、铃木镇一、达尔克罗兹等国际著名教学法。笔者联想到马斯特拉克教授在授课过程中曾言,西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并不专门学习这些教学法,因为它们太老太落后了。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音乐教育学科长期远远滞后于西方,需要对奥尔夫等教学法补课学习,但是30年过去了,如果我们还仅只停留于这些半个多世纪前的音乐教学法的话,那就真的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我们必须逐步将学科从前科学主义向以心理学、脑科学介入的科学主义阶段过渡,通过相关途径同西方同仁一道展开对当代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当然,不可否认,有一批同仁已经意识到了我国音乐教学法研究的弊端,如谢铭磊对约翰・法尔阿本德(John M.Feierabend)音乐教学法的研究⑩以及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于近年展开的同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11}的交流合作都是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果。
尽管本文只是选取了几点进行较为粗浅的比较研究,但笔者希望通过对于本书的介绍以及相关目录的摘抄和研究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音乐教育界同仁对于中西音乐教育差异的思考,在突破传统音乐教育体系思维脉络的同时,以一种更加关注学科之间内在关联的理念展开音乐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好地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实质性的内涵建设。
①Richard Colwell,Carol Richardson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②据余丹红所说,本书已于2011年进行了再版工作,不过笔者目前尚未看到有发行售卖信息。
③在进行相关搜索时皆以″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为关键词,由于不同的中文翻译方式无法进行精确检索,故并不排除有作者引用时只注明其中文译名的情况。
④杨艳迪主编《音乐学新论――音乐学的学科领域与研究规范》,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余丹红执笔第十一章“音乐教育学”延伸阅读;覃江梅《审美与实践之维: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⑤在非正式出版领域,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自2004年首次招收音乐教育各方向硕士研究生开始便将此书列为参考书目之一。同时,如谢嘉幸等学者也曾在不同场合对此书有所提及。
⑥在此以曹理所著《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为例加以比较研究。选择此书并不是批评曹理或其著作,而是因为曹理作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及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界影响深远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⑦诸如姚思源《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1949―1995),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章咸《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中国当代艺术教育法规文献汇编》(1990―2010),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金亚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教育探究》2009年第3期;邬美洪《我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历史演进》,《文教资料》2010年第2月号上旬刊;薛南《建国前音乐教育法规研究》,《北方音乐》2010年第5期;杨和平《清末明初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交响》2011年第4期;代苗《20世纪以来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发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方骞《清末明初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李宁《新时期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等。
⑧刘沛《脑科学: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围绕“莫扎特效应”的科学研究和展望》,《中国音乐》2000年第3期。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印发《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0}谢铭磊《法尔阿本德及其音乐教学法初探》,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
关键词:小学语文;差异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0-294-01
差异教学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历程,也是新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差异教学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打破传统的班级统一授课模式,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性特征,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随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深入和推广,立足于学生之间的差异,开展差异教学,满足学生个别需求,促进学生的最大发展。现结合当前小学语文差异教学现状,谈谈自己的肤浅认识。
一、小学语文差异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差异教学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差异教学仅局限于小班化教学,小组合作性学习等形式。很多教师在授课中虽然已经认识到差异教学的重要作用,并且开始重视对差异教学的研究,但是在实际的教学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合理地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到差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会严重阻碍到语文的教学,笔者认为小学语文差异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教师的差异教学理论基础薄弱
很多教师授课模式的基础都是在常年的教育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所以往往会出现教育理论基础薄弱的情况,尤其表现在差异教学的相关理论知识上,由于这种教学方式较为新颖,教师在以往的教学中接触较少,所以很多教学在实际的教学中不得要领,或是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无用功”,浪费了大量的教学时间,可是效果并不好。
2、对学生差异性了解不全面
想要得到差异教学的良好效果,需要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家庭情况都有所了解,这要求教师拿出大量的时间进行调查和谈话,可是现在很多学校的班级人数设置并不合理,有的班级人数多达60-70人不等。教师也无法完成对所有学生的分类,最后只能依靠考试成绩来划分学生的差异性,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点并不了解,导致很多具有潜力的学生由于一次成绩不好而被忽视。
3、语文教师对语文学科教学理解不足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要”。可是一些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忽视了由于学生个体差异性而对教学提出的不同要求,过分的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在课上缺乏足够的师生交流和生生交流,不仅学习氛围枯燥、乏味,教学也缺乏对学生的了解和认识。
二、对差异教学的思考
1、加强教师差异教学理论学习
许多老师深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一时之间难以适应新时代下的教学理念,这对小学语文教育改进带来了困难。《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强调,学生是学习主体,老师是教学的主导。由于生活环境的不同,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也就是所谓的个体差异,所以教师必须关注学生之间的不同之处,实施差异教学。但是目前许多小学语文教师在实施差异性教学时往往是无意识的,这样的教学方式作用甚微。其原因在于教师并没有有意识地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专门组织教学。所以学校应组织小学语文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差异教学的理念,这是非常重要的。
2、强化差异教学的实施
分组教学是差异教学理念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观察学生之间的差异,找出学习问题类似的学生,进行分组式教学。在这短短的四十分钟教学中,可以有效地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分组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差异教学开展的核心。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的学习需要等不同,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分组。这种分组方式是随着教学内容和学生的不同特点随时改变的,有效地将差异教学在教学中开展开来。
3、及时进行差异教学反思
教学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反思的过程是帮助教师归纳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方式的有效方式。在备课过程和课堂教学后,反思会让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不足发现和改正,从而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方式。这对于小学语文差异教学来说,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点。老师的教学所面对的是整个课堂上不同的学生,因此,在教学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由于学生之间的学习方法和思维都大不相同,教师在课堂中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是否还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怎样回应学生独特的阅读感受……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教师在教学反思中进一步思考,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差异教学的水平。没有一种教学方法是完美的,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教学中的不足,努力为学生寻找到一种趋于更好的教学方式。
总之,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实施差异性教学对推动新课程教育改革发挥着深远影响,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习成绩的提升。作为一线教学的教师,要认真分析小学语文教学中的问题,并从素质教育教学要求出发,不断促进教学思想的开放和创新,切实为提高教育教学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认识;观察;治疗;展望
【中国分类号】R27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511(2012)06-0309-01
银屑病俗称“牛皮癣”现通称为“白庀病”,其特征是在红斑两基础上反复出现银白色的干燥白鳞屑,古籍有白疙、疙风、蛇风,松皮癣等记载,《诸病候论·干癣候》,干癣但有匡郭,皮桔索痒,搔之白屑出是也,其症状与银屑病颇为相似,然白疙作为一病名,始见于清代《外科大成》白疙,肤如疹疥,色白而痒,搔气白疙俗呼蛇风。《外科证治全书》对其描述较为细致,白疙一名疙风,皮肤燥痒,起如疙疥而色白搔之屑起,渐至肢体枯燥坼裂,血出痛楚,十指间皮厚而莫能搔痒,《医宗金鉴》外科心法曰:白疙之形如疹疥,色如而痒多不快固有风邪客于皮肤,对其皮损特征及病因有一定的认识。
1病国病机
甘肃省皮肤科主任宽正中老师认为外因多为风湿,热诸邪客于肌肤,湿热壅结郁久化热,不同程度皆出现血热、血燥、血虚、血淤之病候,整个发及病变过程涉及五脏,基本符合卫气营血辩证。
病象观察,银白色干燥鳞屑,浮着于上,伤及其气分,毒淤成底色的红斑,伤其血分,气血肌肤为之不洁。
现代医学认为:多由神经——内分秘——免役网络紊乱所致。
治疗2.10(1)饮食禁忌症:禁忌鸡、鸭、鱼、牛羊肉,葱、姜、蒜等热血食物。
(2)2.1.1
2辩证论治
贾式将本病分为四型,(1)湿热型,相当于银屑病病的进行期,治宜清热凉血利湿;生石膏30g,板蓝根20g,丹皮10g,赤芍15g,生地20g,苍术15g,炒白术20g,甘草5g,云苓10g,公英30g,连翘20g,泽泻10g,桑白皮10g,黄芩10g,生黄芪20g,生姜5g,每日一剂,煎两次,服三次,每次约200ml。
(2)血燥型,相当于银屑病的禁止期,养血,活血散风,祛湿:当归10g,川芎10g,土茯苓20g,生黄芪20g,党参30g,羌活10g,防己10g,丹参20g,白蒺藜30g,地肤子30g,乌蛇20g,僵蚕10g,地龙20g,每日一剂,煎两次,服三次,每次约200ml。
(3)气滞血瘀型:用活血,行气,方用:红花5g,泽泻10g,青九15g,白花蛇舌草30g,赤芍15g,牛膝15g,路路通30g,川芎10g,甘草10g,厚朴5g,陈皮10g,蒲黄10g,海浮石30g,每日一剂,煎两次,服三次,每次约200ml。
(4)气血虚弱型:党参30g,炒白术20g,升麻15g,龙骨30g,牡蛎30g,黄芪20g,红花5g,蝉衣10g,僵蚕10,天冬10g,麦冬10,每日一剂,煎两次,服三次,每次约200ml。治疗了200例,临床痊愈73%,基本痊愈25.5%,显效三例,1.5%,疗程,其中治疗三个月已上者约占39%,80例,112天以上者20例,平均为112天,(按语提示:湿热病邪凝结于肌肤,暗耗人体正气,造成郁热内结,彰显与肌肤,造成气分和血分为之不洁,是其直接病因,然后再禁辛辣食品数日,使其抗体稳定,以致少发或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