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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审计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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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审计方法

第1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一、中美舞弊的定义及诱因

(一)舞弊的定义

美国审计准则第99号公报(SAS No.99)对舞弊的定义是:“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审计人员不对舞弊是否发生做出法律判断。相反,审计师应关注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行为。区分舞弊和错误最重要的因素是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行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舞弊是导致审计主体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故意行为。”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对舞弊定义为:“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经比较发现,虽然中美审计准则的表述略有不同,但是本质基本一致。其阐述的基本思想为:舞弊是一种故意行为,而非错误,是有预谋的,带有欺骗的性质,一般会涉及到牟取正常情况下无法获得的利益。审计人员不对舞弊是否发生做出法律判断,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二)舞弊诱因

美国舞弊审计准则对舞弊诱因表述为:动机或压力、机会、态度或合理化;我国舞弊审计准则对舞弊诱因表述为:动机或压力、机会、借口。

动机和压力是一种外在的客观因素,反映了舞弊行为的一种客观行为动机;机会是舞弊行为能够发生,且可以被掩盖而避免被发现的有利情形;态度或合理化是被审计单位(指管理层和员工)持有一种被歪曲了的道德观,使得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有正当的理由而免于承担责任;借口是指行为者违背诚信原则、道德等为自己的行为找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通过分析可知,中美舞弊审计准则关于舞弊的诱因分析均采用了“舞弊三角理论”,前两个因素基本上不存在差别,都反映了舞弊产生的客观环境。第三个因素只是表述不同,但均反映了舞弊者主观上认为舞弊行为是合理的、可原谅的,使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自我合理化。

二、中美舞弊审计准则的产生背景、环境因素及制定部门

(一)产生背景

我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迫切的需要加快完善审计准则的步伐,进而满足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需要,与国际惯例趋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化导致了巨大的审计风险,迫切需要完善审计准则。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舞弊审计准则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满足行业的需求,需要加以修改。三是国际舞弊审计准则做了改进,我国需要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优点,与之趋同,便于国际交流,更好地发展我国经济。四是会计准则的制定进程加快,审计准则也要相应跟进。审计准则只有与会计准则相匹配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审计的效率。因此,2007年我国了《独立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二)环境因素

美国属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法律体制等相对健全,而我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经济、法律体制等相对落后,两种截然不同的国情决定了中美舞弊审计准则产生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环境下。

第一,经济因素在审计准则的制定中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直接影响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展,而且可以间接对其施加影响。在美国,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各项制度也较为完善,私有化比重很大,因此审计准则的目标更加强调满足多元化的私人投资者的需求;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化的程度较高,因此审计准则更加强调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美国要比我国更加重视对个人投资者的保护,相反,我国则更加重视国家财产流失、税收损失及对广大人民群众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二,公众的法律意识强弱。美国的法制比较健全,公众的法律意识比较强;我国法律制度尚需完善,公众法律意识薄弱,因此我国舞弊审计准则执行的阻力更大。

第三,中美文化差异。在美国,人们崇尚的是自由主义,因此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也体现了其灵活性与指导性,相应的强制性条款也较少一些。而我国在舞弊审计准则的制定中加入了更多的强制性规定条款。

(三)制定部门

美国审计行业一直都是采用的行业自律模式,审计准则,包括舞弊审计准则一直都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制定并颁布。但是,由于在安然和世通等案件中,审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怀疑,特别是《萨班斯法案》实施后,美国审计准则的制定不再是完全的行业自律模式,而是以政府监督下的独立监管为主的模式。这表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逐步失去了审计准则的制定权。

我国的审计准则(包括舞弊审计准则)是由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并由财政部颁布的。因此我国的审计准则更具权威性和约束力。但是由于需财政部审批,在内容上增加修改程序较多,耗时较长,在操作性和动态更新方面较差。

三、中美舞弊审计原则

(一)职业怀疑原则

职业怀疑,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一种态度,包括采用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以及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

美国舞弊审计准则中的职业怀疑态度是指要求审计人员克服自身对于客户的信任和对于以往和该客户合作经验的依赖,以怀疑的态度完成整个审计过程。

我国舞弊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依赖以往审计中对管理层、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我国的职业怀疑虽然强调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是也强调了注册会计师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即强调了审计的固有局限,只有存在相反理由的情况下才认为文件记录不是真品。

(二)风险导向审计原则

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是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进行的审计,称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最初的审计风险模型表述为: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风险模型表述为:审计风险(AR)=重大错报风险(MR)×检查风险(DR)。审计风险模型的出现,从理论上既解决了注册会计师以制度为基础采用抽样审计的随意性,又解决了审计资源的分配问题,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资源分配到最容易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误的领域。

美国舞弊审计准则对风险的重视程度更大一些,关于审计风险的介绍更详细,而我国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对风险的重视程度更少一些,介绍的不如美国审计准则完全。但是,这并不表明我国对舞弊的风险没有清醒的认识,而是因为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制定准则必须依据国情而定。

四、中美审计师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认定一般分为违约、过失和欺诈,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美国的审计准则没有刻意的强调审计的固有限制,这是因为美国的会计与审计准则相对成熟,会计与审计人员职业素质高一些,而且美国的审计界面临着比我国更大的社会公众压力。我国在独立准则第1141号中虽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关于舞弊审计的责任,但是它又强调了审计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审计风险降低至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地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也不能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事实上,这种情况是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一致的,我国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尚需完善,审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而且我国处于改革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舞弊不可避免,审计风险较高。

五、结论

第2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一、舞弊的含义

舞弊审计准则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舞弊而应遵循的具体准则。因此,要理解舞弊审计准则的意义,必须先了解什么是舞弊。

会计上对舞弊的定义有许多种,例如,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AICPA)将舞弊定义为“任何对财务信息的有意错误表述或故意忽略”。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将舞弊定义为:导致会计报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综上所述,舞弊就是一种行为人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故意行为。

二、中美舞弊审计准则比较

对我国舞弊审计准则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舞弊审计准则表现出与美国的准则基本趋于一致的情况,这正体现了我国积极与国际趋同的理念,关于我国准则与美国的趋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角理论的应用。SASNo.99将SASNo.82中列举的大量欺诈性因素的解释性说明重新归纳为三个主要特征:(1)动机/压力;(2)机会;(3)自我合理化/态度,即企业管理当局或雇员持有一种被歪曲了的道德观,使有违社会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自我合理化或类似的态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12条中描述了舞弊发生的因素:动机或压力、机会、借口。

可见,在舞弊的原因上,我国与美国都应用了三角理论。要求注册会计师从这三方面关注舞弊风险因素,并利用从法律专家及其他人员处获得的相关信息来综合评价舞弊风险。

2、保持职业怀疑态度。SASNo.99同时指出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业务时应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特别提醒注册会计师要摒弃一些倾向,即根据过去的经验相信被审计对象诚实和正直。可以说,SASNo.99将职业的质疑态度前所未有地放到了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五章也提出了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职业怀疑态度在美国及中国,都得到了充分重视,这也是中国新审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这有利于增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舞弊意识以及对舞弊的敏感性,改进其评估舞弊风险的过程。利于降低审计师的职业风险。

3、项目组内部讨论。SASNo.99要求审计业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应对被审计对象可能欺诈的方式和从哪些方面进行欺诈等进行讨论交流。为此,SASNo.99首次在审计文献中引入了“头脑风暴法”,即“集体讨论”的概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六章提出了项目组内部的讨论的具体规定。要求项目组应当讨论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应当持续交换可能影响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及其应对程序的信息。

可见,在新的审计准则体系下,要求通过项目组的积极讨论交流,彼此共享经验,利用小组的智慧来降低审计师的职业风险。

4、收入确认风险。在SASNo.99中对风险的判别新增加要求:推定不适当的收入是一种风险。SASNo.99要注册会计师“应当通常的”推定同收入确认相关的欺诈所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52条提到: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的舞弊风险。

收入确认是大量财务舞弊案涉及的核心问题,一直也是注册会计师调整报表的主要理由。我国与美国规定中都对收入确认风险提出,促进了审计活动中对这一项目的审计重视。

5、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在SASNo.99中对风险的判别新增加要求:关注管理层凌驾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17条中提出,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在第四节中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风险实施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我国与美国的规定中都提到了注册会计师要注意管理层凌驾内部控制上的风险,管理层舞弊现象也是现在舞弊现象中审计难度较大的一方面。在准则中明确提出,利于提醒注册会计师,时刻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虽然这一举措加大了审计成本,但是利于注册会计师降低风险。

6、拓展询问。SASNo.99要求注册会计师向管理层询问其对本单位舞弊风险的看法以及所了解或怀疑舞弊方面的任何信息,也要求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被审计单位各级雇员询问。在询问中,运用合理的专业判断。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专门运用了一节的内容来讲述注册会计师的询问。规定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事项、询问的人员、询问的内容,并且要求在评价管理层对询问做出的答复时,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考虑舞弊的风险因素。

询问被法律专家认为是调查舞弊案件中有效的方法,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询问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询问的各方面,我国与美国的规定都有所拓展,日趋完善。

三、对我国新舞弊审计准则的思考

我国的新舞弊审计准则虽然比旧准则有了很大改进,但对比美国的SASNo.99,我国的新准则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1、我国应借鉴美国的风险因素理论。美国SASNo.99将舞弊性财务报告风险因素分为:管理当局的特征及对控制环境的影响(13个风险因素)、行业状况(4个风险因素)、经营情况与财务稳定性三类18个风险因素。我国也应将自己的风险因素进行适当的扩展,使其适合当前的具体情况,并且对各风险因素的认定和计量出具详细的指南,以便通过因素分析控制,有效地计量舞弊发生的概率,降低舞弊发生的频率。

2、共享经验问题。决不应仅仅局限于项目组内,而应该推而广之,拓展到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当然应该内外有别,某些问题只能局限于项目组内部讨论,事实上,即便同在项目组内部,不同责任人员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数据资源共享,不能以保密为借口,导致资源和成本浪费。

3、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在准则的制定上应更多地倾向于规则导向。我国审计执业人员素质低下的现状不允许我们大量采用原则导向而仍应采用规则导向。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财务报表建立更实用的标准和提供更详细的指南是一种必然和正确的选择。

第3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治理

一 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一) 内在原因

1、管理当局受利益驱动。公司治理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及其有效运行,主要通过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者之间的契约组合直接支撑。作为契约组合的一部分,管理当局与股东签有与绩效挂钩的奖酬计划。为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管理层可能根据经营状况决定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机制,操纵会计信息。比如,若当期收益已低于需要支付红利的最低水平,则管理层存在减少当期收益、增加未来期望利润和分红的动机,倾向于选择提前确认损益的会计政策,若管理者的分红计划中包含认股权,那么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平滑收益法,借此保持股价的稳步提升,以期在可预计未来获益。

2、管理层无力承受各种压力。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与财务结构的日益复杂,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日益加剧。会计信息如果绝对真实地记录企业不良经营状况和亏损财务状况,可能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无法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率,对公司未来丧失信心,那么公司正常的资金筹集和运用就会因此受到影响,随时可能陷入财务困境,甚至濒临破产的边缘。在无力承担各种压力的极端情况下。管理层可能利用各种造假手段虚增利润、夸大业绩以粉饰报表,欺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二)外部原因

1、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存在或失效。建立、健全并执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委托者与受托者形成互动的利益共同体,内部控制才能充分发挥防止、发现和纠正舞弊行为的功能,并为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提供合理保证。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存在,或者行之无效,则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和阻止舞弊现象的发生。

2、会计信息和会计准则内在的客观模糊性使主观故意模糊性成为可能。一方面。会计信息的产生离不开分类和汇总等会计核算基本方法。但分类和汇总的标准和界限不是绝对的,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事项也千差万别。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经济事项及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的交易活动,质的规定性可能迥然相异,这导致会计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另一方面,会计准则不可能面面俱到,涵盖所有经济事项,只能对交易的会计处理提出框架性指导和规范性约束。而且,企业从自身特定经济环境和经营情况出发,采用适当的会计方法能够更为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必然要求会计准则在制定时要留给企业选择的余地,于是便形成了会计准则规范的模糊性。但同时也为舞弊行为创造了机会和借口。

二 会计舞弊的治理

(一)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合理的激励机制应致力于促进企业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平衡,避免管理层为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牺牲未来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而寻求短、平、快项目,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管理层的舞弊倾向,还可以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应该指出,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远非财务部门单枪匹马力所能及,还要与劳资部门通力合作,并获得上一级管理层的支持。

(二)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应该着眼于企业的内在价值、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不能只关注单一的、静态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比率。否则,会导致管理层为迎合投资者喜好而追求诱人的会计数据,进而导致短视行为,忽视长期发展战略。

(三)加强内部控制约束力。企业内部控制约束力的加强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与监事会的合作得以实现。一方面通过内部审计及时了解内部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连续、系统、深入的核查,更有效地进行事前和事中审计。另一方面,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内部审计与监事会合作可以将双方所获取的信息加以整合并通盘考虑,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形成防范和遏制舞弊的协同效应。

(四)强化舞弊审计执行力。舞弊审计执行力取决于专业人员的基本素养、审计技术和职业判断。全球惟一专门对舞弊予以查核的专业性组织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该协会要求其会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学和审计学领域的专业知识,还应通晓犯罪侦查学、社会学、心理学及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必要时还应熟悉搜集、提供法律辩论的证词、证据的程序,以解决法律上有关的财务问题是否涉及犯罪。此外,企业应定期更换舞弊审计的机构或人员,防止舞弊审计人员与企业内部人员交往过密而丧失独立性。

第4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 企业审计中的风险导向审计策略探究 基于舞弊导向的高风险客户识别及审计策略 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本质分析其与经营风险导向审计、舞弊风险导向审计的关系 论现金舞弊及审计策略 论舞弊行为的审计策略 浅谈收入舞弊的审计策略 工程结算舞弊与审计策略 存货舞弊及审计策略 存货舞弊与审计策略 公允价值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审计策略 浅谈会计舞弊行为及其审计策略 舞弊的防范与审计策略研究 财会舞弊手段与审计策略 会计电算化舞弊的审计策略 上市公司财报舞弊及其审计策略 工程结算舞弊现象的审计策略 论针对舞弊行为的审计策略与方法 财务报表舞弊的形式及审计策略 企业收入舞弊方法及其审计策略探析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舞弊审计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6.7.8

[2] 刘晓波,王h. 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 会计之友,2013(2).

[3] 江洋. 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基于欣泰电气的案例分析[J]. 淮海工学院学报,2016(10).

[4] 杨智博. 舞弊三角理论视角下财务舞弊识别与检验―以万福生科为例[D]. 内蒙古大学,2014,5.

[5] 于刚、夏林.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以“紫鑫药业”为例[J]. 财会研究,2015(10).

第5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企业会计 舞弊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审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各类公司大量会计舞弊案的爆发使注册会计师审计面临着更为艰巨的挑战。尽管国内外对企业会计舞弊的手段及应采取的对策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如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企业会计舞弊采取有效的审计策略,仍是摆在我国各界面前的紧迫任务。

一、舞弊与企业会计舞弊的定义

1.舞弊定义及舞弊定义的由来

“舞弊”的外延很广泛,从不同角度可以赋予其不同的定义。舞弊既可以包括法律舞弊、经济舞弊,也可以包括政治舞弊以及其他形式的舞弊。从民事角度来看,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舞弊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2.企业会计舞弊的定义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层出不穷的财务造假案以及国外一个又一个企业集团的轰然倒塌,使社会公众对于“舞弊”一词印象深刻。企业会计舞弊成为学术界、法律界以及会计审计界所密切关注的焦点。各国也争相对企业会计舞弊进行了深入研究。

我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这样定义:“舞弊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舞弊主要包括:(1)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上述定义虽然表达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含义是一致的。

二、企业会计舞弊的动因和手段

1.企业会计舞弊的动因

关于企业会计舞弊的动因,国内外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其中最具权威的理论成果是由英国会计学家 W•Steve Albrecht 于1995年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

2.企业会计舞弊动因的剖析

造成企业会计舞弊的动因有很多种,下面结合几个典型案例对其进行剖析。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如:“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于2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等。一些公司为达到发行股票,上市“圈钱”的目的,不惜粉饰报表,虚增资产。

上市公司为获得非正常利润,也会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在二级市场中操纵股价。我国企业会计舞弊层出不穷的另一原因是由于各方面的体制的不完善为舞弊制造了机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创造舞弊机会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不能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甚至帮助其造假,大大助长了其舞弊气焰;民间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违反职业道德,出具虚假报告为会计舞弊打开了方便之门;而我国对于会计舞弊的惩罚力度不足,更使其有恃无恐。

3.企业会计舞弊的手段

企业为达到非法目的,会采取多种多样的舞弊手段,且舞弊手段越来越隐蔽化。下面结合案例,将我国企业会计舞弊的手段作以归纳。

(1)虚拟股东和出资。由于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上市或发行股票在股东数和出资方面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一些公司为达到上市或发行股票的目的常虚构股东和出资。

(2)虚构交易。虚构交易是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虚构交易达到虚增利润或虚减费用的目的。具体来讲,企业一般通过虚构购销合同,虚构出库单、入库单,虚构报关单、虚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达到虚构交易的目的。

(3)滥用会计处理方法。我国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于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会计处理需要会计人员应用职业判断来采取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企业恰好是利用这一点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4)隐瞒重大事项。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如诉讼、大额担保、变更经营方针等虽然是表外事项,但却对企业有着重大影响,很可能为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企业常常在提供会计信息时故意遗漏对企业不利的重大事项,以达到稳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信心的目的。

三、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对企业舞弊审计时应采取的方法、对策

1.当前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对企业舞弊审计时采取的方法、对策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对企业会计舞弊的审计是包含在审计总目标当中的。因此,下面所述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舞弊所采取的审计方法也是基于常规审计基础上的。一般来讲,注册会计师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六种。

2.对当前企业会计舞弊审计时所使用方法、对策的不足

(1)审计模式的选择定位不准。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过程中,审计模式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三个阶段。账项基础审计主要通过对账表上的数字进行详细的核实来判断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和技术上的错误。随着企业业务量的增多,账项基础审计难以满足需要,进而审计人员开始依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扩大审计范围,这就是制度基础审计。

第6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审计疑点;捕捉;查证;审计

审计疑点是指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背常规、常理的各种现象。审计疑点的发现、追查或排除,是审计师审计工作的重要。正确掌握捕捉审计疑点和查证技巧,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能否及时地、准确地捕捉舞弊的疑点或线索,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经验,下面就相关问题,笔者谈一些粗浅认识:

1 审计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 1 确立科学的假设观念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甚至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应假设被审计单位的资料或其他有关方面中,必定存在舞弊行为,只不过尚不知其具体表现形态及其存在环节。事实上,被审计单位也许不存在舞弊,但审计人员只有确立这一假设,对待和审视被审计单位中的每一件与审计有关的事项,才有可能从多方面、多角度检查和评价被查单位会计资料和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与合法性,也才可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或捕捉舞弊的疑点或线索。

1 2 重视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了解、测试与评价

舞弊审计由于其自身特性及检查对象或内容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为避免或者减少这种盲目性,可通过调查、询问、观察等方式检查和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其是否健全、有效、可靠,据以判断舞弊存在的重点环节及可能的表现形态,然后运用一般审计方法使用较快并准确地抓住舞弊的线索或疑点,进而审计其具体形成或作弊过程。这样可以使舞弊审计工作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1 3 处理好顺查与逆查的关系

一般说来,审计开始,宜先运用逆查法,通过对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的检查,抓住舞弊存在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确定的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账簿并对其进行详查。在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时,若为了证实某项记录是否存在舞弊线索,可从运用顺查法开始,再结合逆查法。总之,顺查和逆查可交叉运用,顺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顺查,顺查法与逆查法相互结合、相互渗透。

1 4 处理好详查与抽查的关系

在舞弊的审计工作中,应将详查与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使审计工作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一般来说,审计开始应先运用抽查法确定或判断舞弊存在的重点环节,对确定的重点环节的资料及其所反映的活动进行详细检查,并以其审查结果推断整个审计范围的审计结论,必要时,可扩大抽查范围直至进行整个审计范围的详细检查。当然,有时审计伊始即进行详细检查,但即使这样,也应在详查前确定详查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范围,这种范围的确定便体现了抽查的特性。

2 审计疑点的查证技巧

审计师对已经发现的审计疑点,可以运用以下技巧作进一步的查证。

2 1 动态审计疑点查证技巧

动态审计疑点是指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发现的正在发生的可疑迹象。查证动态审计疑点应该正确运用逻辑推理法和追踪溯源法。逻辑推理法是指审计师运用逻辑学原理,根据事物的一般进行推断,以确认审计结论的合理性。追踪溯源法是指审计师按照动态审计疑点所提示的审计线索,进一步追踪其产生的原因和动机,并顺着经济活动的运行轨迹查核相关资料和凭证,根据审核结果得出审计结论。

2 2 静态审计疑点查证技巧

静态审计疑点是指静态资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中反映出的踊些可疑的错弊迹象。查证静态审计疑点的主要审计技巧包括审阅法、核对法、调节法。审漳法是指运用相关审计依据,通过对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的检查和核对来得出审计结论。核对法是指根据会计记录中的勾稽关系来查证审计疑点的真伪,从而得出审计结论。调节法是指通过将一些不可比会计数据调整为可比数据,然后利用差异来查证静态审计疑点形成的原因,并得出审计结论。

3 审计疑点的排除

审计疑点的排除是指根据查证结果确定审计疑点的性质,并对其进行纠正处理的。对于任何审计疑点,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或没有问题,都应适时排除。排除审计疑点的方式可分为:

3 1 正面排除

正面排除是指通过对审计疑点的查证,获取了足够多的证据,证明在经济活动和会计资料中发现的审计疑点是由正常原因引起的,并非真有问题,应予以否定。否定即是对审计疑点的排除。

第7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 应收账款 舞弊 审计

一、应收账款核算的舞弊动机

1.会计舞弊的含义与特点

会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强调的是出现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它与会计差错有相同或相近的形式,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会计差错并非出于故意,而且从客观后果上看,经办人员并没有从中获益。舞弊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都是故意行为,当事人进行舞弊是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的企图。

(2)一般都会导致企业最终会计信息被歪曲或掩盖,与客观事实不符,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不能准确、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串通舞弊的团伙行为。

(4)一般都有预谋,因而手段比较隐蔽,较难被发觉。

(5)一般后果比较严重,往往导致企业财产受损、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流失等经济后果,而且它一般与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伴生。

2.应收账款核算的舞弊动机

其动机一般有:

(1)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粉饰经营业绩。

(2)虚减收入,虚减利润,逃避或推迟纳税。

(3)隐匿财产,贪污或挪用资金。

(4)满足资本资质要求,特别是流动资产占整个资产的比重较高时。

二、应收账款核算的常见舞弊手法及其审计技巧

1.虚构应收账款业务

(1)表现形式:凭空捏造债务单位,为其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户,再在其账户下记录应收账款金额。其目的有两种:一是是为了虚增利润,例如企业在未完成销售和利润计划时,在没有销售业务的情况下,虚编记账凭证,作销售业务入账,对方科目列作应收账款,到了次年初,再将虚增的销售收入冲回;二是为了隐匿财产,贪污或挪用资金,例如企业在收到销货款时,将其以虚构企业名义记入“应收账款”账户,该款项则被贪污或挪用。

(2)审计技巧:一是函证。函证是应收账款最重要的审计方法之一,用以证实所欠货款是否属实,以此判断“应收账款”账户的真实性和余额的正确性,并且可以发现应收账款核算中的多种舞弊行为。函证通常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点为金额较大、账龄较长、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重大关联方、或异常的账户,并采取肯定式函证,如果抽查结果没有问题,一般可认为该企业不存在虚构账户的舞弊行为;如果抽查结果有问题,则应扩大抽查范围,或对所有账户进行函证。若“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户不多,也可全面函证。二是检查与销售相关的文件,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及发运凭证等,以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三是重点关注次年初作退货用红字发票冲回的销货业务,检查产品或商品的出入库记录,或向业务员和库房管理员进行调查询问。四是进行分析性复核,将应收账款本年数与上年数进行对比,将收入记录与货物发运记录进行对比,检查有无异常变动情况。

2.入账金额不实

(1)表现形式:在存在销售折扣和折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未采用总价法(即应收账款按未抵减销货折扣前的总额作为入账金额),而采取净价法入账,以达到推迟纳税或将正常销售收入转为营业外收入的目的。

(2)审计技巧:审阅有关的销售合同,并对销货发票进行复核,检查其与“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记录是否一致。

3.不及时记录销货退回

(1)表现形式:发生销售退回后,企业不及时办理冲账或根本不冲账,至使“应收账款”账面数字虚列,账实不符,以达到贪污退回货物的目的。

(2)审计技巧:除函证外,还应查阅销货退回簿,找出有关的退货单位和退货金额,并与“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进行核对,检查销货退回是否冲减了原来的应收账款金额。

4.将其他经济业务列为应收账款处理

(1)表现形式:一是将未经批准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账户反映的内容反映在“应收账款”账户,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金的目的;二是将长短期投资账户核算的内容纳入“应收账款”账户,用投资收益冲减应收账款,以达到逃避纳税的目的;三是将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挂在“应收账款”账户上,不进当期损益,以达到调节成本的目的。

(2)审计技巧:首先查阅“应收账款”明细账,看其摘要内容,是否应由“应收账款”来核算;对有疑点的业务,应进一步查阅其原始凭证,看是否符合将“应收票据”、“预付账款”转为“应收账款”的条件,是否属于长短期投资账户核算的内容,是否属于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

5.故意长期挂账

(1)表现形式:一是故意将已收回的“应收账款”不按规定及时结转,长期挂账,以达到挪用收回款项的目的;二是经办人为了谋取私利,不积极组织催收,收取了对方好处费后故意到期不回收,长期挂账。

(2)审计技巧:首先应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账和催收货款的制度。其次,针对长期挂账而函证结果双方有差异的“应收账款”账户,可与债务人直接联系,作进一步核实,以判定该款项是否已收回,是否已被挪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第8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会计舞弊特征 会计舞弊识别 舞弊治理

会计舞弊,意图在于欺骗外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蓄意错报,或数额遗漏的不诚实行为。会计舞弊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资本市场也同样受其困扰。从琼民源、银广厦,到宇通客车、华源制药,以及近年来的九发股份、陕西精密等相继因会计舞弊被证监会处罚。对会计舞弊模式加以识别并有效治理,能够有效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在理论方面,分析会计舞弊产生的背景、动因、模式,能够为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完善会计与审计准则,拓展了会计理论的研究范畴。综合运用信息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委托――理论、“有限理性”理论等,找出导致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经济学根源。在实践方面,促使上市公司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整个社会的诚信道德建设,有利于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成本,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一、国内外会计舞弊识别研究综述

( 一 )国外关于会计舞弊征兆综述 Albrecht & Romney 以问卷调查方式证实了公司会计舞弊的征兆可以使用“红旗”标志;Beneish 研究发现,负债比重和增长速度、股价的变动可作为判定会计舞弊的风险因素。公司销售额及应收款增加、资产利用效率下降、销售利润率异常也预示着会计舞弊的征兆。COSO报告发现,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较小,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比较短,并且两者持股比例低于非舞弊公司。Summers and Sweeney对会计舞弊实证研究表明,在舞弊发生前,公司有较高的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报酬率。经理人员为了提高自己利益,会在舞弊被发现或带来负面影响以前进行股票交易行为。Lee Ingram and Howard分析论证发现,会计舞弊与应计部分相联系,现金流量值小于盈余是舞弊存在的一个信号,舞弊公司的经营自由现金流比较低,财务杠杆高、应收账款余额也较高,有比其资产更高的市场回报,但其资产和销售绝对额通常较小。

( 二 )国内关于会计舞弊征兆综述 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情况的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反映盈利能力的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率指标,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指标等可作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检测指标。陈信元等总结会计舞弊的公司特征:“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的业绩仍然没有改善的公司;在短期内经常发生关联交易和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和经营成果变化很大的上市公司;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或整个行业竞争过于激烈的上市公司等,发生舞弊的可能性会提高”。章美珍对银广厦舞弊案分析,认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者,行业政策经常变化者、经营产生的盈余小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即盈利质量较差者,舞弊可能性加大。丁友刚、郝玉芹认为财务舞弊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的原因:压力、机会和开脱违法行为的价值观。申草指出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三个新的特征:舞弊数量大幅上涨;现金舞弊金额大增;串通舞弊案例增加。陈国欣、刘立国等的研究表明,盈利能力、法人股比例持股比例、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规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意见等变量与财务舞弊存在很大的关联。曹利的研究结论表明,董事会成员持股多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薄弱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发生会计舞弊。

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状、表现形式及动因分析

( 一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状分析 COSO2010年的《虚假财务报告》的研究显示,在SEC调查的舞弊案件中检查了350例,有超过30起舞弊公司涉及舞弊金额超过5亿美元,其中CEO和/CFO涉入在内的案件占89%,60%以上属于收入舞弊案件。根据中国证监会披露的2003年1月到2010年12月对120家上市公司处罚公告,经过分析整理得出:舞弊公司涉及到多个行业,尽管分布不均衡但以制造业和综合业比较集中,120家舞弊公司分属于12个行业,其中59家舞弊公司属于制造业,占舞弊总案例数的49.17%,综合业舞弊公司位于第二,其后是信息技术业,后两者之和占舞弊总案例数近20%,在社会服务业发生的舞弊较少。截止到2010年,2003年和2005年有 11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 2004年有 18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2006年有 15家上市公司被公告处罚,占舞弊上市公司总数的12.5%;2007年至2009年分别占被处罚总数的10%、11.67%、12.5%,2010年处罚公告涉24家上市公司,占8年来舞弊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危机后,我国受处罚的舞弊上市公司是明显增加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是很难控制的。此外,舞弊持续年度2-4年的上市公司近70家,在所有舞弊120家上市公司中占到60%,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连续性。从120家会计舞弊公司的具体内容来看,会计舞弊主要有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舞弊、中期报告舞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虚假信息披露等。

( 二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表现形式 袁小勇指出舞弊行为主要方法有:在期末虚构、提前确认收入;高估或虚构资产入账;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利用关联方交易;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滥用差错更正等违反交易实质的手法”。 利用收入粉饰财务报告已成为全世界舞弊行为者的共同偏好。无论是国外还是我国的财务报告舞弊大案,通过收入舞弊手段已成为全世界通用的舞弊语言。秦荣生指出舞弊的变现形式主要有:提前确认收入或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收入被确认;虚增利润;不计或少列负债;将本期营业收入推迟到下期确认;将未来费用提前至本期确认。李若山分析上市公司常用的舞弊手段有:虚列交易;收入、费用计列不准确,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利润;财务费用不予列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当,改变合并范围调节利润;不符合实际地调整折旧年限,甚至漏提折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有误;重大事项隐瞒或不披露;虚列资产。Albrecht and Williams 的研究认为,财务报告中出现无法解释的变化、收益质量下降、大额交易、高额负债、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等问题。此外,产品或客户过于集中、管理当局经常变动、外部审计师变更、关联方之间交易、与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有关联关系等也是舞弊的表现方式。此外,笔者通过对上市公司舞弊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上述舞弊手段都是与利润指标紧密相关的,近年来利用货币资金舞弊是更加多见的手段。其次,不论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或是负债舞弊,大多数有关联方的参与。主要表现有: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将一项关联交易运作成两项非关联交易;集团公司向子公司转移价差进行购销;虚构交易事实,调节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收付管理费调节利润等。再次,通过资产重组、剥离、模拟或局部改制的手段,将劣质资产、潜亏或成本费用剥离,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或者根据公司的需要,采用协议定价的方式,使利润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近年来常用的舞弊手段还包括利用报表附注舞弊,主要表现形式有关联方占用资金、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未决诉讼、大额融资事项、资产质押、对外重大投资等事项不予披露,配股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披露虚假控制人等现象。

( 三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机会和动因 (1)上市公司内部、外部制衡机制严重失衡。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呈现出国有股或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董事监督职能弱化,独立董事丧失其独立性;监事会监督职能虚设,无法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制约。外部制衡机制的失衡表现为:经理人市场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审计不称职,为了维持与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有的注册会计师违背职业道德,面对舞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为造假者服务。(2)委托关系失衡。所有者和管理层各自利益不同,作为理性经济人,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者凭借其占有的信息优势,操纵财务信息进行舞弊,实现自身利益;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信息不对称,进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给管理层舞弊提供了机会。(3)缺乏严厉惩罚措施。会计舞弊行为披露后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无法对主导舞弊行为加于震慑和约束。我国对会计舞弊的处罚主要有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和赔偿。相对与国外的处罚力度比较轻。如ST建通在重组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导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利润,对其处罚仅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由于处罚机制不严厉,导致舞弊者的成本偏低,相对于其取得的巨大收益而言,外部制衡作用受到抑制。(4)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银行从其贷出资金的安全性考虑,愿意将资金贷给经营业绩好、现金回收速度快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好的公司,为获得贷款,采取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同样为获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也采取此类舞弊方式。(5)操纵股价。股价价格上升能与管理层的相关利益成同方向变化,显示高管人员的价值和能力。在此诱惑下,一些公司管理层与券商合作,通过会计舞弊,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6)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及提高业绩的需要。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可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可借此提高工作业绩。而上市指标难度大,资源又非常紧张,许多地方政府不愿让上市公司失去已有的筹资功能和资格。有的地方政府通过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盈利目标,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方便。有了地方政府的援助,为进一步实现增发或者配股的条件,或为提高配股的价格,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更多的资金,上市公司制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虚增利润或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三、会计舞弊的治理对策

( 一 )进一步细化会计准则,提高非财务指标的地位 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分配标准,有效地保证了公平及合理,地控制了会计舞弊产生的动因。我国会计准则日臻完善并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如新准则对于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进行修订,要求上市公司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取消“后进先出法”,减少了利润操纵的空间。新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变革体现在对减值准备的冲回有严格的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相应的冲回,这一规定使上市公司无法再通过利用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利润操纵,对遏制上市公司舞弊起到重要作用。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即使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只要持续经营,也纳入合并范围。切断了一些上市公司为将业绩不好的子公司从合并范围中剔除而降低投资比例,从而粉饰合并财务报表的手段。新准则的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舞弊问题起到了遏制作用,但会计准则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具体准则的使用指南中,可以根据不同准则所规范事项的性质、规范要求进一步细化。西方的会计准则不断在“灰色地带”上制定详细的规则,使得舞弊的空间逐渐减少。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灰色地带”方面的研究成果。如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可以在参考IASC和FASB所制定的规则,出台一些辅助政策进行规范。对于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在制定上可参照国外的经验,提高准则间的关联度,从根本上防治会计舞弊。此外,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篡改财务信息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减少这些舞弊,可以提高非财务指标的地位,实践中非财务指标更能反映企业的某些深层次问题。目前法规中规定的非财务指标,可操作性不强,易被忽略掉。因此,应当将非财务指标加以具体、明晰化,让其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二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优化内部控制 会计舞弊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诚信道德的缺失。治理会计舞弊的关键还在在于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主要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加强管理者的诚信道德建设,加大对管理者的诚信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道德建设,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赏罚机制和强化舆论监督三者结合;加强 CPA 的诚信道德建设,采取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并建立 CPA 诚信档案。以内部审计为核心建立舞弊风险的内部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避事前风险。我国的内控系统建设全面考虑社会环境,要从整体出发,满足组织要求,从更广阔的角度建设内控制度。以此作为行业、部门建设内部控制的原则,形成评价内部控制的统一标准,并与企业规模、业务范围、集中程度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正如COSO在报告中所提出的,中国需要建立一个符合各方利益要求的通用内部控制准则;提供一个标准的内部控制指南,不同规模、性质的企业或组织都以此为标准,对自身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改进。

( 三 )完善内、外部制衡机制 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发挥作用能有效控制会计舞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的基石是健全的组织结构,上市公司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监事会等机构,以保证合法合规性。部分公司在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应该探索建立风险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等个性化的机构。二是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建立多元股权结构,形成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良好机制,有效治理会计舞弊。三是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他们在信息、专业化水平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督促管理层经营好投资的公司,以获得更多的收益。目前的机构投资者大多是追求短期收益,为了使内部制衡能更好地发挥效果,要大力培育具有不同投资理念、不同所有制结构的机构投资者,如鼓励基金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外资等机构长期持股。四是发挥银行的制衡作用。德国的银行主导型治理模式,就是在对中小股东保护较弱、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的,引导银行长期持股,银行利益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具有公司债权人和大股东的双重身份,形成相互制衡的格局,银行就会利用其信息优势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对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五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在美国,独立董事多于内部董事,占董事总数的平均比例为62%,独立董事在美国公司能发挥出制衡作用,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此外,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键之处还在于完善独立董事的聘用机制,改变独立董事的提名由控股股东操纵的局面,发挥其监督和约束的作用。六是增强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会计舞弊现象还说明了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不到位。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措施,应尽量长期化、详细化,如分期支付奖金、以“工龄+任职期间的效益”计算的离职奖金,带有限定性条件的认股权证等,不合理的目标定位将容易诱使管理者进行舞弊,所以应使使管理者的责任目标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还可以设计弹性化激励和约束条款,引导管理者的行为,公司可根据情况变化确定管理者的报酬,达到一定程度上制衡的作用。如何完善公司外部制衡机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首先,改变经理人聘用制度,逐步培育和发展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建立经理人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建立一系列的保障体系来培育经理人市场,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经理人市场运行的保障、发扬诚实守信的品德、强化社会舆论对经理人市场的监督等。其次,加强CPA 的外部监督制衡作用。为提高我国CPA审计独立性,使其外部制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报酬支付制度。目前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控制着审计机构的决定权,并负责支付其报酬,导致注册会计师失去其独立性,丧失了其应有的外部制衡功能。为此,可尝试采用美国J・Ronen提出的财务信息保险制度。即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投保对象,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如果财务报告存在舞弊,保险公司将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为其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会充分揭示公司舞弊行为,从而抑制舞弊的发生。财务信息保险制度的使用,会外部制衡机制,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保险公司、上市公司三者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其次,实行定期审计轮换制度。此外,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成本,还可采用多名注册会计师联署签名的办法,多位名CPA 之间会形成一种制衡机制,能更有效地抑制舞弊的发生。最后,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加强应对舞弊风险能力。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环境了解的越充分,则在防范舞弊风险的判定上越准确。树立与内部控制相适应的风险观,提高舞弊审计的效果和效率。审计判断是一个循环往复过程,注册会计师正是在审计判断结果的不断反馈中调减其判断误差,使其职业判断能力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断积累舞弊审计经验,提高舞弊审计技术。

( 四 )加大对舞弊做法的处罚执行力度 舞弊行为主体是一个经济利益体,当舞弊的预期收益高于执行成本时,他会铤而走险进行财务舞弊。所以,加大对舞弊行为者的处罚力度,在原有承担行政责任基础上加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且要加大罚金力度和赔偿金额,这些措施将大大提高舞弊主导者的成本和风险,如法国的刑法规定:公司伪造凭证,法院将会强制性地宣布该公司破产,并且还要被处以一百五十万法郎罚款,严格的罚则,使试图以身试法者望而却步,这对发挥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外部制衡作用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1]岳殿民:《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模式特征及识别研究》,《天津财经大学硕士论文集》2010年。

[2]袁小勇:《虚假财务报告研究―识别、侦查、治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3]陈国欣:《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的实证研究》,《审计研究》2007年第3期。

[4]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会计研究》2009年第3期。

第9篇:财务舞弊审计方法范文

关键词:会计报表 舞弊 预警分析

一、会计报表舞弊的理论界定

1.会计报表错误与会计报表舞弊的区别。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八号――错误与舞弊》的定义: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与漏报。错误行为没有不良的企图,是非故意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而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两者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2.会计报表舞弊行为的表现手段。主要有以下十种:(1)虚假确认收入。指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是根据需要提前或是推后确认甚至虚假制造收入。(2)虚假确认费用或将费用转为成本推迟确认。(3)利用财产评估调节资产和所有者权益。(4)投资收益不入账,成为账外资产。(5)虚拟资产和提前确认资产。(6)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调整利润。企业对存货成本的计算如果采用不适当的方法或任意分摊存货成本,就会使销售成本降低,从而增加营业利润。(7)改变折旧方法。可以在计提折旧时用直线摊销法、双倍余额法、年数综合法等方法,自行确定使用年限,以达到其或多计或少计的目的。(8)利用应收应付账款影响企业业绩。应收账款常常用于隐藏利润,尤其是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而应收账款一般占一个单位相当大的流动资产比重,它的收回与否对企业的业绩影响也就很大。(9)制造假文件,达到舞弊目的。(10)隐瞒重大事项。如需进行披露的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或故意隐瞒。

3.会计报表舞弊的分类。(1)根据虚假会计报表的成因主要分为因企业管理所引起的会计报表舞弊和企业的经营失败而引起的会计报表舞弊。一般企业管理当局进行会计舞弊时存在六种动机:①确保职位和获取奖励。②募集资金。③逃避税收。④避免巨额政治成本。⑤操纵公司的股价。⑥为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2)从宏观角度,会计报表舞弊又可分为管理层面上的舞弊、关系层面上的舞弊、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上的舞弊以及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上的舞弊。(3)从会计角度看,会计报表舞弊又可具体分为销售收入舞弊、销售成本舞弊、负债和费用舞弊、资产舞弊和披露舞弊等。这是从各会计要素中的具体科目角度进行的分类,对会计报表的舞弊行为从更为微观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

二、会计报表舞弊的现状及危害

1.会计报表舞弊的现状。近几年的种种案例中,会计报表舞弊行为呈现四种趋势:(1)现金舞弊日益泛滥。现代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改变了以往简单地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来制造虚假利润,而是将矛头对准了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由于它的强流动性,一直被注册会计师和监管机构列为重点对象,但他们却只注重货币资金的贪污和被挪用,且忽视了利用货币资金来粉饰会计报表。(2)舞弊数量直线攀升。(3)串通舞弊日益深化。独立懂事和上市公司,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关系相当微妙,导致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独立懂事不独立,只是形式上的独立,却无法对舞弊现象有任何阻止作用。注册会计师不诚信,不能依法对舞弊行为予以揭示。(4)舞弊手段日益高明。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在竞争的大浪中也日益高明,手段日益隐蔽。随着会计电算化等电子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更多的利用网络进行会计报表的舞弊行为,使得资深的注册会计师对相当多的会计报表舞弊行为也束手无策。

2.会计报表舞弊的危害。日益猖獗的会计报表舞弊行为,已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阻碍了公平竞争,给国家和相当一部分企业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对国家的危害。会计报表舞弊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导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决策失误,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其次,对债权人的危害。如果债权人通过债务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所获得的会计信息失真,即债务人少计、漏计收入或多计、重计成本费用支出,这样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就会减少,会使债权人误认为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少,对企业偿债期限、金额等做出让度,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反之,利润总额虚增,会使债权人误认为企业的净资产不断增加,偿债能力不断增强,而在原来债务基础上增加新的债务数额,而蒙受损失。再次,对投资者的危害。企业为吸引投资,筹措资金,从而进行会计报表舞弊,非上市公司通过在会计报表中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支出等舞弊手段以降低利润总额而达到少分配利润予投资者的目的,而使投资者误认为公司经营利润相对少,对分得的利润毫无疑义,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上市公司则通过在会计报表中虚增收入、少计成本费用支出等舞弊手段夸大其利润总额,使投资者认为经营业绩优良,而对公司进行投资,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的损失。最后,对企业自身的危害。会计报表的舞弊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也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的混乱,影响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3.治理会计报表舞弊的重要性。企业会计报表是市场上投资者获取企业有关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虚假会计报表错误地向投资者及社会公众、政府传递有关公司的信息,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最终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也给国家造成一定地损失。面对会计报表舞弊行为逐年猛增地严重趋势,治理会计报表舞弊已成为一项应该引起国家高度重视的系统工程,也决定着它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会计报表的舞弊对国家、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绊脚石,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国有资产不被非法侵占,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治理会计报表舞弊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已是迫在眉睫。

三、会计报表舞弊的预警信号分析

1.会计报表舞弊预警信号的类型。(1)一般预警信号。是从宏观角度对会计报表舞弊行为分类的基础上对预警信号做的进一步分类,可分为:管理层面的预警信号、关系层面的预警信号、组织结构和行业层面的预警信号、财务结果和经营层面的预警信号。(2)具体预警信号。从会计角度进行分类,具体预警信号又可分为销售收入舞弊的预警信号、销售成本舞弊的预警信号、负债和费用舞弊的预警信号、资产舞弊的预警信号和披露舞弊的预警信号。(3)关键识别指标。主要识别指标有应收账款周转指数、毛利率指数、资产质量指数、销售增长指数、应计总额资产指数、投资收益比率。

2.会计报表舞弊预警信号的运用。(1)利用分析性程序法对预警信号予以运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对分析性复核加以界定: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分析性程序是针对数据之间的“可能关系”,通过“可能关系”与实际关系的比较发现是否可能存在问题。因此,通过分析性程序法可以对存在数据间“可能关系”的预警信号予以更好的运用,对会计报表的舞弊进行更有效的识别。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分析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同行业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如果企业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行业水平,就应当引起注意。②分析公司产品毛利率短期内是否发生剧烈波动或者大大超过同行业水平,尤其是上市公司。如果毛利率存在短期内剧烈波动或大大超过同行业水平的情况,则预示着公司存在造假的可能。③分析企业利润增长与现金流量之间的正向变动关系是否被打破。运转正常的健康企业,它的利润增长应当与现金流量之间存在正向变动关系,如果这种正向关系被打破,则表明企业不是销售政策出现问题,就是存在舞弊的可能。利润高速膨胀没有伴随着盈利质量的改善,不是表明公司存在舞弊,就是说明公司的销售政策不当。④分析利润中所得税的比重,也可以揭示出许多潜在的问题。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所得税费用是根据税法计算而得,由于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收入和成本的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上存在差异,根据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计算的账面税率通常不等于法定税率。如果账面税率明显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企业的会计利润质量可能存在问题。(2)利用其他方法对预警信号予以运用。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要发现会计报表的舞弊行为,不仅要在微观上把握数据资料的“可能关系”而通过其中的预警信号予以识别,还要在如何实施报表审计程序时从宏观角度有效地运用预警信号。通过观察、讨论、检查和询问的审计方式来达到发现预警信号进而运用的目的。观察可以更准确的了解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员工态度等方面的信息,可以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有效的讨论和沟通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充分地共享信息,交换意见,从而发现问题。通过检查公司合同、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其相关书面文件可以获取对舞弊预警信号的了解。询问是一种有效的审计舞弊方法。一般应向高层管理人员及内部监督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而谈话中则要把握技巧,以引发被询问者说出重要信息。

四、会计报表舞弊解决对策

1.国家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首先,在法律制度方面,应加大会计报表舞弊行为的专门立法,使识别、严惩舞弊行为有法可依,对于会计报表舞弊行为从法律角度予以确认。其次,提高我国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应当维护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充分肯定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在认定财务报告法律责任的同时,以会计准则为基本依据。最后,我国的舞弊审计制度有待改善。我国当前审计制度在众多案例中,暴露出两个弊端:①在公司舞弊造成重大财务错报的案件中,注册会计师究竟应担负何种责任一直没有明确定论;②过于原则化的审计准则并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由于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中缺乏对于如何审计舞弊报表的详细指南,也没有提供需要关注的舞弊风险因素,而使得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舞弊审计质量难以提高。

2.会计人员诚信观念的提高。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使会计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其次,在制度上也应为“诚信”创造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一要减少会计准则制度中会计选择的弹性区间,二要让单位负责人完全承担会计舞弊的责任,以警示负责人对舞弊加强监管。

3.监管机构监管工作的加强。首先,应加强监管机构,包括国家监管机构和社会监管机构的诚信建设,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自律。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设诚信档案和信用惩戒机制,改变当前的单一行政处罚,加大诚信教育的宣传力度等途径,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风尚,使监管机构依法执法。其次,在监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时,应在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异常项目、现金流量以及会计时间序列的应用上加大重视力度,仔细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对发表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重点关注,确定其是否存在会计报表的舞弊行为,从而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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