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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范围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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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范围

第1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节约型高校;学生公寓;节能降耗;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作者简介:邓东华(1965-),男,四川绵阳人,南京工程学院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副教授;吴顺富(1965-),男,江苏泰州人,南京工程学院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经理,高级技师。(江苏南京211167)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京工程学院党建与思政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SZ20102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7-0142-02

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在科学、文明方面负有引领社会的责任,理应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率先垂范。节约型校园的创建,既要遵循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般原则,还要在节约文化的传播、具备节约理念和行为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中发挥作用,也就是要将节约的理念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教师教学科研、校园行政与后勤服务等各个领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获得尽可能大的办学效益。在学校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在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的创建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前学校能源利用基本状况

南京工程学院主要耗能形式为电能、热电厂蒸汽和天然气。电能是学校消耗的最主要能源,在学校能源消费成本中占的比例最大,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以及空调系统、热水供应、办公设备、照明、电梯、二次供水等方面。在学校全年能耗中学生公寓热水供应所消耗的能源占总能耗相当比例,而热水供应系统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前主要是由电热锅炉、热电厂蒸汽和燃油燃气锅炉加热产生,损耗大、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成为制约学校节能降耗工作的瓶颈,节能改造势在必行。

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的引入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十分迅猛。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一种节能业务方式。近年来,我国积极引入这一模式,出台了相应的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并于2010年8月正式颁布了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旨在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加以大力推广。

南京工程学院的用能系统较为复杂,用能规模比较大,且用能系统新老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量较大,个别设备老化较为严重。学校的工作重点是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后勤服务,由于能源专业技术和专业节能管理人才相对欠缺,尤其是办学资金不足,投入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有限,都是学校进一步搞好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此经学校相关部门的调研论证,决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推动学校节能工作,从而为创建节约型高校奠定基础。

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本方案及优点

合同能源管理类型通常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这三种类型各有特点,通过分析比较,结合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公寓热水供应系统运行现状,决定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该方式是将学校公寓热水供应系统采用用能整体打包,运用能源系统综合诊断方法,通过综合节能改造,提升整个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为了确保本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功实施并获得预期的节能效果,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厂家、学校和单位进行调研、考察,并在合同签订前与能源管理公司方开展了详细的项目方案研讨工作,制订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

1.论证项目节能技改方案,评估项目节能潜力

合同签订前,学校要求能源管理公司做出合同期内将实施的主要节能技改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方案的可行性和节能潜力进行了评估,确保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目标。

2.界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范围

即项目边界条件,并对项目界定范围内的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学校电锅炉以及换热器及其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项目界定范围内的各主要耗能设备、能量输运系统以及用能末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与维修等仍由能源公司方负责,学校具有建议和监督管理权;合同期内实施的所有节能技术改造,必需在改造前出具详尽的改造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和备案;合同期满后,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将全部归属学校。

3.确定项目能耗基准条件

为简化操作,忽视一些对项目能耗影响较小的因素,确定基准年度的学校公寓热水温度与供应时间、设备老化和自然天气条件的基准条件。当合同年度内,这些条件与基准条件相比,发生较大的改变时进行必要的修正,并约定了相应的修正方法。节能改造项目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额投资、全权运作,并对节能改造的效果负责,学校无需承担相应风险。

4.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益分享原则和项目合同期限

为了避免合同期内每实施一单项节能技改项目,合同双方需进行烦琐的节能量测算与确认工作,同时确保学校方不承担任何风险,确定按项目合同年度核算收入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学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按照能源管理公司对项目的实际投入改造费用,对学校实际年平均用水量,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合理的收益等因素,经论证最终确定合同年限,这样,既简化了操作,又保证了学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学校在无需太多投入的情况下,从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

5.确定项目结算方法

合同年度内对项目界定范围内消耗的水和电分别装表计量,由能源管理公司按表付费。学校则按照合同年度的合同价格支付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费用。每合同年度末,合同双方根据约定的修正原则对该年度的能耗进行修正,并根据修正的结果进行年度总核算。

6.明确项目管理方法

该项目运行维护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学校派相关部门配合该系统的日常管理并协调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学校省却对界定范围内能耗设备的节能管理。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行运营,合同能源托管不但避免了学校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降低了学校的运营成本,且更便于学校管理;与此同时,学校可快速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水平。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通过其专家团队,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稳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相对于学校自行寻找节能设备,分期分散进行单一节能技术改造,托管之后不但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学校能源利用整体水平提高,节能收益更有保障。

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效

2010年5月,南京工程学院和能源管理公司正式签订了《学生宿舍热水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用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全面取代原供热系统。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从安全管理角度,因水、电系统分离,解决了传统电热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寒冷季节无需电辅助加热器,系统运行节能、高效、安全、可靠。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学校基于热水供应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后,能源管理公司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在加强管理节能的基础上,先后已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改,组织实施了“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IC卡计量设备更换”及“IC卡计量系统升级改造”、“局部热水管路系统改造”等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试运行开始至今,系统运行稳定,节能效果良好。如东区8000学生的热供水系统改造前电热锅炉总功率近2400kw,改造后空气源热泵系统总功率为398kw,在服务质量和效果不变的前提下节约电能50%以上。

五、结束语

南京工程学院对学生公寓热水供应系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的实践表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不但符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深入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使学校集中精力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切实为学校带来了显著的节能收益。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借助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节能技术,全面实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和深度的专业节能管理,在享受到专业化节能服务的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学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同时也为学校进一步对用能系统进行全面诊断,加强能源消耗计量与控制,正确评估学校能源系统的现状及节能潜力提供了更为详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祭彦加.改革·发展·创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M].南京: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第2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一、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构建的意义

煤炭企业通过构建与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改进能源绩效,从而建立能源管理长效机制。具体体现在: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先进节能技术的收集渠道,并将其应用于能源管理活动,使企业能够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通过节能目标管理与考核,以及构建员工建议奖励机制,形成全体员工自觉推进节能工作的氛围,激发出企业持续改进原动力;通过监视测量、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发现自我改进的空间,持续改进节能工作。有助于强化企业能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企业的能源绩效、减少与能源相关的环境问题。

二、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能源管理体系遵循的是系统的管理原理,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实施,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体系[1]。能源管理体系针对企业用能全过程(购入与贮存、加工与转换、输送与分配、终端使用)以及运营全过程(生产运营、管理运营、生活运营),并充分考虑新产品与过程的设计,识别企业能源评审中的节能机会,制定适用于企业的节能方案。

能源管理体系是一个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动态的管理系统。从其建立、运行一直到持续改进的整个过程都需要遵循PDCA循环管理模式[2]。即:能源的策划阶段(Plan)、策划的实施与运行阶段(Do)、对实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阶段(Check)、后期的持续改进阶段(Action)。PDCA思想的核心与实质就是在完成今天工作的同时,开发明天的工作。以这种思想为前提,建立起来的能源管理体系具有明显的动态性与系统性。所以,PDCA循环并不是停滞不前的,而是以螺旋的形式不断上升的循环。

能源管理体系的主线内容包括:(1)能源因素;(2)能源管理基准与标杆:(3)能源目标与指标;(4)能源管理方案;(5)运行控制;(6)应急准备与响应;(7)监视、测量与评价;(8)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

能源因素的识别、评价结果、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的确定将直接应用于目标指标的制定,进而由目标指标制定出管理方案,明确实现企业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目的是控制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使这些活动在规定的条件下处于受控状态;通过监视、测量与评价,检查落实完成和遵守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采取预防措施[3]。

三、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

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是通过对企业的深入调研,进行初始能源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或改进企业的能源方针,找出其中能源因素,对其加以控制,确定能源目标和指标,并制定能源管理方案;最终编制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一)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领导小组

煤炭企业按要求成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决策及协调工作,确定各部门能源管理体系负责人和内审员。为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序开展工作,要求必须制定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工作计划,明确体系建立的内容和各部门职责与任务,企业全员参与。企业需对各部门体系负责人和内审员开展标准宣贯和培训,使部门体系负责人和内审员全面了解和掌握能源管理体系内涵、建立、实施和改进体系的方法与过程,同时要求各内审员在本部门宣传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并做好体系培训台账。

(二)初始能源评审与能源管理体系策划

初始能源评审是煤炭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基础,即根据历史数据及现场观察情况,调查企业的性质、规模、能源使用情况和生产工艺过程,一般包括能源管理调查和能源技术调查,确定企业目前的用能种类、能耗指标实际水平、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状况等,从而发现明显的能源浪费环节,提出短期内提高能源效率的简单措施,最终确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方法和过程。

进行初始能源评审,形成初始能源评审报告。在此基础上,梳理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确定企业能源方针,建立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制定能源目标、能源指标,创建能源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并经最高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四、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与改进

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是长期持续过程,为了保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企业必须提供专业人员、节能设施设备、能源计量监测装备及充足的资金等;还应对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节能意识;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中,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及时沟通,保证信息共享,还要进行检查与纠正,即各部门要加强运作力度,努力发挥体系的各项功能,对管理程序中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日常运行监视、测量与评价。当实际的绩效指标与设定值有较大差距时,要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并分析确定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最后评价措施的有效性,如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应重新评估,当纠正预防措施需要修改体系文件时,应做到闭环管理,最终保证体系的合理运行。

五、煤炭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一般是在体系运行5个月左右进行,煤炭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内审安排在生产淡季或设备检修期。煤炭企业按照审核准则、范围、和方法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审。内部审核的重点是把过去做的工作和准则进行核对,来判定相符性和有效性。

管理评审是煤炭企业最高管理者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总结评审,检查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执行、监测等状况,评价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结合性和实施情况,对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判。

第3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信息化能源管理及现实意义

信息化能源管理[3]是以帮助工业生产企业在扩大生产的同时,合理计划和利用能源,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建立一条虚拟的能源管道,为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供了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推进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另外,信息化能源管理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相关政策,可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政策资金支持,信息化能源管理必将是未来管理节能方式的发展趋势。

“十二五”期间,国家增加了二氧化碳、氨氮和氮氧化物等节能减排考核指标,这要求企业夯实统计、计量基础,数据准确及时则是最基本的。信息化能源管理把企业化石能源及二次能源通过仪表和能源管理模块,把各项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到统一的信息化能源管理平台上,使能源变得可视化和共享化,对于企业能源平衡起到至关重要的协调和管理作用。

准确的数据信息流能指导企业科学的调节传统能源调度的数量、方向、目标等,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对能源监测历史数据通过全面的分析,帮助企业查找隐含的漏洞,提高能源利用的安全可靠性,寻求改进工艺和管理的机会。通过车间、班组、设备之间能源信息共享,及早发现能源浪费及事故预警,规范操作层面带来的能源浪费和设备损坏,结合有效的能效考核机制,使每一名操作人员从被动节能向主动节能的转变。

信息化能源管理能提高设备运作效率和安全系数,加快生产系统的故障和异常处理周期,提升事故的快速处理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资源的节约能有效减少排放,据统计每节约1度(1kWh)电,就相应节约了0.4kg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0.272kg碳粉尘、0.997kg二氧化碳、0.03kg二氧化硫、0.015kg氮氧化物,从而在节能的同时减轻企业环保压力,推动企业清洁生产。

信息化能源管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化能源管理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和自动化仪表技术的应用,统计全厂各机组能源消耗情况,对各机组的能耗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管理及保存,从而实现对机组用能情况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信息化能源管理主要包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和信息处理平台等三部分,通过分布在企业内部各处的能源数据采集装置将企业能源使用情况动态的实时转化为更直观的图形、表格方式展现出来,建立虚拟能源管道,使得企业管理者能及时掌握能源从购入到转化、分配、传输、使用、回收等环节。通过对用能情况进行分析,得出设备的能耗效率高低,操作人员能源使用中是否存在浪费,工艺流程是否可以更优化,单位产品能耗是否还有的下降空间的有关结果,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可以在相应的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实现系统性节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以某企业每年能源消耗总量折合成本为1000万元计,建设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后全企业总体能耗保守估计能降低约15%,每年能为企业节约资金达近150万人民币。系统一般使用周期为不低于10年,按企业现有产业规模不变的情况下,10年最少能为企业节省1500万,具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已经实施了信息化能源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松下电器的信息化能源管理已可视化数据为基础,提出了节能33项目管理[4],对33项目进行细化为各个能源管理事项和用能设备的小项目,制作成为推进表形式,由各用能企业每年制定各项目的推进对策,并将实施情况实时报送系统,松下电器总部可随时对33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总检查并推进。松下电器对各项目采取改善前后对比的方式进行总结,如其某工厂射出成型机安装隔热盖后,用电量消减20%,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1.2t,成功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另外,笔者就信息化能源管理实施效果走访了某大型企业,直接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大降低了企业用能成本,节省了能源管理的人力成本。该企业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原则先后建设了能源管理系统,建设能源监管系统后总能耗降低了26%,通过流程优化、绩效考核、意识提升等手段,其中一期工程当年收回成本。

在实施信息化能源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如下问题:一是实施单位对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现状不了解、人员流动等情况,有可能造成能源管理系统不能对企业的用能情况进行预判、预报及能源平衡分析。二是企业一方面要进行生产,另一方面要进行现场的能耗计量节点和重点能耗设备进行改造,有可能使部分生产工序临时停止运行,小范围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三是由于系统一部分为数据采集装置,针对不同的建筑结构,数据能源的采集装置架设难度不一,存在数据采集装置覆盖不到的可能,构造数学模型存在一定难度和差异,为“真正”优化能源配置带来一定难度。克服上述问题,企业必须从长远考虑,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确保能效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加强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能源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审议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规划和决策,在规划实施、资源配备、检查指导、队伍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规范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程序。规范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行为,严格从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到项目验收的建设程序,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落实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资金。把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提到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保证资金渠道的稳定畅通,合理安排建设期资金以及运行维护期资金,确保信息化能源管理正常有效运行;培养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人才。根据企业实际,在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及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信息化能源管理人才发展的环境,在用人和激励制度中给予支持,培育出一批能源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和经验的交流。企业要按照预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与信息化能源管理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通过行业对标和企业调研等形式,借鉴先进经验,使能源管理的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环境保护和能源管理知识,引导全体员工深入领会能效监管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为系统的推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大家出谋划策,共同推动信息化能源管理建设工作。

第4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化工企业 系统节能 能源管理中心 节能优化

1、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背景

能源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供需矛盾在全球范围内将长期存在,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工业化趋势的不断增强,这种矛盾将进一步突出。能源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化工工业既是能源生产大户,又是能源消费大户,化工行业是能源消费量大、污染产生多的行业,其能源消费量在3亿吨标煤以上,约占工业消费总消费量的25%;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分别占全国工业“三废”排放总量的16%、6%和5%,位居第1、第4和第5位,因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面临巨大压力。

能源管理中心是一项融和自动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能源科学管理、合理调配、高效转化和利用,实现系统节能的有效方式,能够推动企业从原有的事后统计、分析、查找原因的能源管理模式,向以生产流程和生产计划为中心进行预案设置、过程跟踪、实时统计、动态分析的能源管理模式转变,从而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

目前,随着能源管理中心在钢铁行业的成功实施,在化工行业以及其他高能耗行业也逐步受到重视,在化工行业的节能降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及作用

2.1 能源管理中心架构

化工企业的能源管理中心作为能源管理和优化的一体化系统,由硬件、软件和系统节能优化服务组成,覆盖企业生产流程中的各种能源介质的计量、控制与管理。能源管理系统(EMS)按电力、动力(煤、蒸汽、压缩空气、冷风)、水、环保四个系统采集的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基本处理和存储,再将这些信息传送到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操作员站等,进行能源介质系统运行趋势及主要能源设备运行状态的显示、报警、归档和其他处理,并通过系统对主要设备进行运行参数设定、远程操作和实时调整。同时与其他信息系统(MES、ERP等)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在此基础上系统完成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能耗预测、优化调度、循环经济管理等管理功能。

2.2 建设内容

能源管理中心通过对用能设备实现在线集中监控, 在实时能源信息的基础上,做到能源科学管理与调配,充分回收利用二次能源,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连续性强的特点,在全厂能源介质平衡基础上,搞好各种能源介质的综合利用,进而优化企业的能源结构,其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能源管理中心场地建设

建设场地包括能源中心调度大厅、配电室、机房、巡检办公室、现场设备间等场地建设。

(2)能源中心能源管理系统EMS

能源管理系统EMS是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的核心。基于分布式数据采集系统和现场控制系统的软硬件之处,利用采集的各种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和建立数学模型,实现“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信息化目标。主要包括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

(3)基础自动化建设

由于该企业的原有的能源系统部分计量设施和自动化设施未达到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的要求,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基础自动化建设改造需要改造的能源系统有电力系统、动力系统、给排水系统、主体区现场能源采集站、计量仪表、环境检测仪表完善、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和电子巡检及门禁系统。

(4)与企业现有系统数据关联

能源管理中心系统与企业的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管理系统)和DCS/PLC等系统存在数据关联。EMS能从ERP、MES和DCS/PLC等系统读取企业能耗等基础数据,经过处理分析后为企业提供能耗分析的图表和数据信息。EMS与企业现有的系统数据关联如图2所示:

图 2 EMS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关联图

2.3 能源管理中心的目标和功能

能源管理中心的应用功能从应用层次上分为3大应用中心,即能源监控与调度、能源信息管理和能源优化与决策支持。

(1)能源监控与调度:主要完成能源数据实时采集、生产过程的监视、控制与调整操作、能源平衡,支持调度人员完成日常调度、点巡检工作。

(2)能源信息管理:主要完成能源信息的基本管理功能,支持管理人员实现能源计划编制、平衡管理、能源运行、经济分析等管理业务。

(3)能源优化与决策支持:包括能源预测、优化调度、能耗分析、数据挖掘与分析等功能,为调度人员、管理人员提供调度和管理决策支持,同时支持能源业务处理的办公自动化。

3 基于能源管理中心的节能优化

能源管理中心建成后,该企业技术人员利用能源管理系统运行的数据,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找出系统之间和生产单元之间在能源流向方面的关系;对企业能源的采购、储藏、加工转换、分配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分析,找出存在浪费及耗能高的环节,提出解决方案。实现了能源管理和计量的精细化、信息化,把所有生产报表实现自动化分析和处理,减少人工管理和劳动强度,提高能耗分析的准确性。通过能源管理系统,企业在节能优化方面获得明显效益,其中电力损耗从3.58%降至2.8%,减少损失0.78%;蒸汽线损从8%降至5%,减少损失3%;水的利用率提高5%,实现节能8171吨标准煤(当量值),企业取得节能效益如表1所示:

表 1 能源管理系统节能优化效果

4、结语

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充分体现了信息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的特点,通过对企业能源生产、输配和消耗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实时提供在线能源系统平衡信息和调整决策方案,确保能源系统平衡调整的科学性、及时性、合理性,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并取得明显效益。

参考文献:

[1]陆钟武,蔡九菊.系统节能基础[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10

[2]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设施方案[EB/OL].,2011-10-26

[3]邵玉良,邵冰.能源中心的发展和应用[C].中国金属学会能源与热工2000学术年会,2000

第5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 高校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 机制创新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将成为高校节能工作的核心机制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商通过和客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帮助客户节能降耗,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突出特点是:零投入、零风险,客户不用出一分钱,也不负责设计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节能改造的工作均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且客户还能按合同比例分享节能利润,合同到期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均归客户。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根据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占据主流,同时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增长迅猛,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和节能设备租赁型项目也纷纷涌现。

1、国家政策助推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我国企业和单位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资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了各种高效节能措施的推广,减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国政府全面出台政策法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4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意见的实施,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的全国各大省市也纷纷按照意见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促进节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扶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明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依据和程序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培育节能服务这个新兴行业。

2、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双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在高校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高校节能资金短缺问题。节能服务公司与高校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系列节能管理服务,使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其次,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项目成本,稳定地提高了节能效率。高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获得了节能收益,而且将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实施具有深远的社会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合作中不仅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还能为其储备大量的技术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显然,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工作实现了高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

3、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种种优势

(1)高校能耗高,节能潜力大,市场广阔。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大高校校园建筑面积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渐成为重要的能源消耗单位,建设绿色节约型校园势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时间长,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费严重。虽然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了一些节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备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

(2)高校体制健全,信用好、风险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回报期一般较长,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以其没有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各种理由违反约定不支付款项。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中长期的投资普遍感到风险性较大。高校情况则不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避免了因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质客源。

(3)高校用能稳定,易于核定节能量,操作简便。节能量的计算与核定涉及节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在校园建设基本完成、学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用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科研、生活几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且高校节能量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与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上易于达成一致。

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难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集中于两种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前者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后者则要求高校用户方自筹大部分资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双方由谁出资,都存在困难。高校的核心职能是教学与科研,其资金多用于此。随着学校的发展,基本能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能用于规模化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多希望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资金规避资金压力。而多数能与高校匹配的节能服务公司均为技术型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项目基本都需要融资实施,加之国家对此类项目现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银行等金融业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项目评估体系,致使节能服务公司对外融资困难重重。此种情势下,势必造成不少数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2、高校管理人员节能意识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时间长,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陈旧、成本意识差,用能习惯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能源开销花多花少一个样,效率高低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能源价格存在侥幸心理,如改造过后,能源价格波动,则得不偿失。由此造成高校方节能改造工作均较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主动地实施节能改造。再者在现有的高校能源管理体系中,能源供给方与管理方一般均隶属于高校后勤系统,属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广大的师生、教职工则分属不同部门,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监管起不到实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对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为、习惯无直接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各环节的良好管理与支持。

3、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节能意识、管理意识不足的不良影响下,再加上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宣传的偏差,多数高校能源管理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非常有限,仅限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户“零投资”,“零风险”即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认识不足,对过程中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加之高校相关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数项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合作中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由于认知的偏差,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高校可实施节能项目的局限性

近年来通过对一些高校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上还趋于保守。实施的项目都是一些成熟技术在小范围的推广尝试,而在大规模新技术应用上面则缺少魄力,这也与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职能――维持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的性质有关,大范围、高新技术的改造在高校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虽说高校节能项目潜力巨大,但其规模有限,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节能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上,不同于工业节能项目的规模大、节能量大,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改造能力体现不出来,单位成本上升,难于管理,收益率降低。这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巨大资金及技术风险不成正比,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拒绝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大。

5、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不完善

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国家的政策压力及其在各领域都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是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项目改造的主要动力。现有的国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执行不力是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这些“特殊”单位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再者国家针对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一般多针对大型工业节能项目,对于高校来说申请难、审批难、兑现难,兑现周期也较长,自然无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展开。

6、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失

目前我国在权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滞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能耗审计、节能量计算上分歧不断。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节能潜力是多少,实际节能量是多少。这些仅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太现实的,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权威的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告诉用户节能潜力是多少,实施后节能量是多少,通过第三方使得双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则双方的合作就无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

1、多措并举,合力应对资金短缺问题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资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采用节能量保证型时的高校方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时的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实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动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若国家及地方政府积极地政策引导,例如对自筹资金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资金)或在融资时相同条件下优先保障节能量保证型的项目,激励高校方积极自筹资金,资金上不全依靠于节能服务公司,这样不仅能极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而且还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专注于专业技术的开发,获得更高的节能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用户。

目前多数高校确实存在资金压力及融资困难等问题,自筹资金无望必须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时,项目资金压力就全部倒向了节能服务公司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多数要面临融资局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双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融资难源于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针对此问题建议先由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级区别对待,对一些信用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贷款利率及额度上实行宽松政策积极扶持,使有技术、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得到迅速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金融行业内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设立权威的银行认可的项目评估机构,对需要融资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其技术风险等级与预期收益情况,银行以此来判断此项目的可投性。对一些技术风险等级较高预期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进行规避,对一些技术成熟且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放贷,同时适当引入保险业服务,对项目进行投保,降低项目风险。这样银行既规避了风险又拓展了业务,在逐渐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此类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2、责任到人,强化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

对于节能意识淡薄这个问题,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传、自觉培养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压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没有了这些硬性的指标,一些管理者就得过且过,侥幸心理重。我国政府应当效仿国外政府对公共事业机构尤其是高校下达明确的节能目标及阶段性时间表,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保持相当的压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的进行奖励,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无空可钻,必须付之切实有效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管理意识不足、管理不利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关系的问题。高校应摒除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为一家的现状,在高校设立独立于能源供给系统之外的管理机构,切实起到能源监管的作用;同时协助能源管理者积极与使用者沟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内部,建议在各机关单位部门、各院系内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组或者节能管理小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化立体管理模式。

3、加强宣传,全面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强化节能意识与管理意识的同时,要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管理者培训,增设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课程,校内的节能新机制宣传等,以此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观全面的宣传,使各级主管部门、用户深入了解学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养相关人才,掌握其特点、模式、实施流程,消除双方在机制认识上的偏见,提高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自身意识和能力。

4、搭建平台,促进高校节能项目整合

高校节能项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双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碍。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规模化的节能项目改造能力,希望通过规模化降低单一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规模的项目平台,基本都是“前期试点”加“逐步覆盖”的模式完成改造。此类项目规模有限,有时还存在多点分散的问题,需要一个良好的节能组织平台――例如高校节能联盟,或建立一个高校节能项目协作平台来协调解决。平台既分享各高校用户节能减排经验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项目资源,化零为整;同时可以采取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代替中小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规模化的节能改造项目,吸引节能服务公司与之合作,这样项目双方的意向匹配度就会高很多。由此高校方、节能服务公司、平台(联盟)相互促进,三方共同发展。

5、完善法规,强化经济调控手段

针对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应依照我国国情或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切实可行并带有明确阶段性目标的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执行。对于按时提前完成的高校进行奖励,对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取消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评先资格,扣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精神文明奖,使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与高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推动高校节能减排工作即推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除了上级给予的行政压力,我们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主动地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选择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手段上要到位。现有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多针对大型的工业节能项目,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关于促进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项目的财税细则》等,利用经济调控的杠杆实现推进高校实施此类项目。另外,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相对规模较小、节能量较小,单一项目能够获得的财政及税收补贴数目少,高校碍于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高校中小节能项目申请、审批、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

6、完善机构,成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

推进高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要一环就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我国应在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权威部门下设立此类组织,用于对项目的节能基准、节能潜力及项目实际节能量作出具有权威效应的评判。以此来平衡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度,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起到项目监督、风险提醒的作用,消除双方在节能基准判定方面的顾虑,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GH-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史兆宪:能源与节能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 阮丹:高校建筑节能减排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 魏新兴:合同能源管理在节约型校园建设中的应用探究[J].高校后勤研究,2013(2).

第6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EPC); 租赁; 建造―经营―转移(BOT)

【中图分类号】 F206;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1-0107-05

近年来,雾霾天气、水污染等环境问题越发显现出来,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目前,国家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举措。由此可见,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会计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所必要的设备和服务,并负责合同期内设备的运营维护;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收入,具体支付比例按合同规定有所差异。合同期内,节能设备所有权归属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无条件转让给用能单位。

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处理模式的现状

目前,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时,会计方面的相关文献主要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自身特征,与传统节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损益有着本质区别,集中体现为明显的“融资租赁”特征,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的特点[1],因此可以作为融资租赁处理;也有观点提出,应将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套用经营租赁的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因为其项目收益不稳定,与设备相关的所有权和相关风险均未转移给用能单位[2];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BOT)这一过程,这与BOT项目具有一定的相似性[3],因此可以参照BOT项目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标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之后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只按照经营租赁支付租金,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有一些企业按照BOT项目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本文认为,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无论采取租赁方式还是BOT项目方式都有一定道理,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存续期间拥有节能设备的所有权,而用能单位拥有使用权,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一部分节能效益,这符合租赁业务的定义;另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首先是进行建造,在合同期内是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最后是将节能设备无偿交给用能单位,这也符合BOT项目的处理思路[4]。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可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管理层按照企业节能项目特点来分析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一般应按照BOT项目处理。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企业确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以后类似的项目,都应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应随意变更会计政策选择,以保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

那么,在选择这两种会计处理方式时需要注意什么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如果作为租赁方式处理,是应该作为固定资产租赁还是作为无形资产租赁呢?如果包含租赁,究竟应该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如果作为BOT项目,BOT项目中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应该作为固定资产、金融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处理?

二、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包含租赁

在判断合同能源管理是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处理之前,首先要明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是否可以按照租赁的方式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中是否包含租赁》指出,若协议的履行取决于某特定资产或资产组的使用或协议转移了该资产的使用权,则可将协议认定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的节能设备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同时,设备的使用权转移给了用能单位,因此,可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包含租赁,可以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选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对于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来说,虽然节能设备需要依靠节能技术,但由于节能技术是凝结在设备中且无法单独计价的,因此,本文认为节能服务公司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用能单位也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指出,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指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并有极大可能获得;(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且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节能企业所有投资成本。如果合同收入属于以上三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就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节能服务企业可以作为融资租赁来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获得的报酬金额不确定或不能可靠估计,并与节能效益相关联;(2)合同规定的保底收入不能弥补所有投资成本,此时,表明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节能服务企业应该按照经营租赁来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不应确认固定资产,而应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

三、作为BOT项目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可作为BOT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对BOT项目的界定,BOT项目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某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企业承担特定公用基础设施的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允许经营企业向用户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工程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经营企业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模式。关于EPC与BOT项目的比较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未必是政府,所建设的设备也未必是公共基础设施,除此之外,合同能源管理与BOT项目基本一致,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参照BOT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则必须按照BOT项目处理。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中具体指出,如果项目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范围中的公办民营服务特许权协议,则该项目不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的范围,此时的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为BOT项目处理,不能选择租赁方式。

(二)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的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提供建造或升级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权获得收入或者公允的对价可作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收入权利。如果合同能源管理规定了:(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此时,代表节能服务企业处于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范围之内,节能服务企业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如果节能服务企业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效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时,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用能单位使用节能设备获得的节能程度而定,此时,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有关EPC项目会计处理方式判断图如图1所示。

四、EPC项目会计处理案例分析应用

案例1:M酒店拟对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采用同时具备供热、供冷、供热水三种功能的三联供技术。技改工程由N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工程投资1 260万元,为设备购置费用,由N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设备寿命为10年,双方合作时间为6年,合作期满后,设备无条件转让给M酒店,并由M酒店进行运营维护。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无论节能效益多少,M酒店都需要给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支付600万元的费用。

案例分析:在情形一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获得与节能效益无关的固定报酬600万元,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 600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2 340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600×(P/A,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42%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2 340万

贷:长期应付款 3 600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529.2万(1 260×4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29.2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6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情形二: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21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420万元时,则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收益情况见表2。

案例分析:在情形二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210万元,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 085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825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210×(P/F,i,1)+280×(P/F,i,2)+390×(P/F,i,3)+400×(P/F,i,4)+410×(P/F,i,5)+395×(P/F,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14.85%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825万

贷:长期应付款 2 085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187.11万(1 260×14.8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7.11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210万

贷:银行存款 210万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合作期间内,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19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380万元时,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费用。收益情况见表3。

案例分析:在情形三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190万元,但该保底收入不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不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应按照经营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N节能服务公司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9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万

借:银行存款 190万

贷:应收账款 19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万

贷:银行存款 190万

案例2:N节能服务公司参与S市政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拟对锅炉房进行集中供暖技术改造。锅炉房由N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工程投资成本1 260万元,特许经营期6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该锅炉房将无偿转交给S市政府。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锅炉房收入归N公司所有。每年锅炉房经营收入300万元。

情形二:若改造前后,预计能耗费用很可能将从1 150万元/年降到350万元/年,年节约费用约为800万元。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并且,如果当年节能效益低于420万元,则该年支付N公司210万元。

情形四: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但年节能效益无法合理估计。

案例分析:在案例2中,项目来源于S市政府并且标的资产属于基础设施,因此,在处理时应该按照BOT项目考虑。在情形一、二、三中,代表节能服务企业N公司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核算。而在情形四中,N公司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收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节能程度而定,此时,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模式,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目前在会计处理上尚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统一的系统处理方法,使得实务中合同能源管理在会计处理方式上不够规范。本文依照我国会计准则和IFRIC相关规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一些见解。同时,在对合同能源管理核算进行探讨时,有的文献资料将其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类,且只对节能效益分享型进行会计处理。本文认为在考虑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时,最为关键的应是考虑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或者是否有无偿获得现金的权利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马勇.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3(6):87-89.

[2] 李全.刍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财务处理[J].财政研究,2013(11):13-17.

第7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石油企业 节能审计 定位 挖潜 管理

企业进行节能审汁是一种加强能源管理及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具有很强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作为既是产能大户同时又是耗能大户的石油企业,节能审计的监督、促进作用尤甚,节能审计已成为石油企业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很好的促进了企业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作为一名石油企业审计人员,现就石油企业节能审计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定位准确,找准要害

石油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独特性,在进行节能审计时要从两方面内容入手,第一个方面是对企业能源管理系统进行审计,首先审查企业能源管理机构,看企业是否成立了由地区公司、各二级单位和工区及车间科室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体系是节能的组织保证; 接下来看企业有没有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含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看企业节能是否有章可循;第三查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情况,看企业的能源计量系统的范围、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及原油、天然气、电力、蒸汽及水计量网络图。计量是节能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强化用能考核的前提;第四看企业能源统计管理,企业能源统计管理的状况,包括能源统计范围、各类能源统计报表的设立、统计台帐及报表的管理等,看公司级和厂级的统计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是计量的真实记录;第五看企业能源定额管理情况,看定额是否合适,是否存在定额过高、过低以至于造成衡量失准的现象。第六查看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情况,如开展的时间、周期、监测的内容、监测的数量、所占的比例、监测结果评价等,关注监测结果、未达标设备情况、整改情况及节能监测管理企业节能技改管理;第七关注近年来节能技改项目的管理、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如油田火炬放空气完善回收工程、空抽控制器、天然气发电、低压变频等。第二个方面是针对石油企业的具体特点,分析企业的用能概况和能源流程,按照能源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的四个环节,根据生产机构设置,考察整个系统、各个车间或单元的能源输入量和输出量,并计算其当量值,从而了解企业能源的消费状况和能源流向。以油田为例,原油生产工艺由原油集输工艺、原油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工艺及注水工艺组成,主要消耗的能源原油、天然气、电力、原煤与水,其中原油主要为原油集输处理过程中的损耗;天然气主要用于联合站的加热炉、锅炉、天然气压缩机等设备及集气处理过程中的损耗;电力主要用于抽油机、注水泵、输油泵等机泵设备;原煤主要用于采油厂的加热炉;新鲜水主要用于油田注水、生活及绿化用水等,节能审计时要根据企业能源消费结构,理清企业能源消费流向,计算出企业产品能源成本;根据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结果,提出哪些高耗能设备需更新淘汰的建议;通过对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核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和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分析来进行对产品能耗指标的核算,完成对油田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分析。

二、注重挖潜,增加效益

在石油企业进行节能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利用在全系统进行审计的平台,站在行业的高度,利用“见多识广”的优势,对企业的耗能情况进行全面深层次的分析,重要的是对企业节能潜力的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给管理层全面准确的建议,也使企业的节能工作找出不足,挖掘潜力,增加企业效益。

企业节能潜力分析的全面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对标分析潜力

采取主要单耗或效率指标,比照石油行业先进水平或自身可以继续提高的水平,按单耗降低或效率提高计算节能潜力,找出差距,学习先进的节能经验,提升本企业的节能水平。

(二)技措节能潜力

通过以节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或技术推广项目,根据可实施性,测算技措节能潜力,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把节能的技措落实到位,节能审计应关注于分析技措节能潜力,并对技改项目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三)管理节能潜力

根据以节能为目的的能源管理方式改进测算的节能潜力。目前大部分石油企业的能源管理系统不尽健全和完善,这也是导致能源浪费和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要原因。加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任何管理的松懈和遗漏,如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和考核不合理、岗位操作过程不够完善或得不到有效的落实,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等,都会影响到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把能源管理融入到企业全面管理中,管理是节能的重要保证,管理得当,就会减少能源浪费,加强管理,是企业降低能耗的关键,搞好节能现场管理,做好合理用能,节能审计要从节能管理方面进行反映和剖析,为企业提出节能的管理建议。

(四)相关节能潜力

不以节能为目的的结构调整、规模扩张、设施完善、更新改造等带来的“自然”节能效果。 包括技术改造方案,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预测,节能效果预测和环境保护提高(CO2减排)等。

综上所述,如果掌握了节能潜力的全面分析,那么将极大程度地提高石油企业节能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实用价值。

第8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 融资租赁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也有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s Company,简称“ESCO”,国内也有称“EMCO”)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类型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在整个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过程中,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并在整个节能项目中,为用能单位提供全程的节能技术服务,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在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用能单位所有。

另外,根据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的特点,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可约定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予以调整。双方可约定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前期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效益的70%-100%,以确保节能服务公司较快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而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后期,对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效益的比例予以下浮。

(二)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量保证型指用能单位提供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的全程技术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内,节能项目没有达到节能服务公司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则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承担违约责任。

在节能量保证型中,节能服务公司不直接承担项目前期投资成本。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义务是为用能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保证用能单位的节能成果。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更适合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使用。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指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托管费。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用能单位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在行业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实施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饭店和商场。在实施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的托管期则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

随着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的复合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与融资租赁结合的模式探讨

(一)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模式

在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多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而节能效益分享型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节能设备和服务,用能单位无需任何资金投资。以节能服务公司为融资主体,作为融资租赁模式中的承租人的具体模式为:(1)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2)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节能项目特点选购节能设备,与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选定的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支付购买价款;(3)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交付租赁物;(4)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效益;(5)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无违约的,租赁公司可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则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成后将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6)供应商对节能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上述为融资租赁的一般运作流程,而实践中,将租赁物(节能设备)直接交付给用能单位更合理,也更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求及交易实质。在实际交付租赁物时,可以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同确认租赁物的交付,各方可派一名指定人员到用能单位对租赁物接收单进行会签确认起租日。

(二)用能单位融资模式

因节能设备与节能服务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很多大型的工程设备供应商也同时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如西门子旗下的SFAE。在此种情况下,用能单位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向节能服务公司购买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将节能设备租给用能单位使用,并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具体流程为:(1)租赁公司根据用能单位的指定购买节能设备,与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签署《买卖合同》,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和节能效果;(2)租赁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向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购买价款;(3)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交付租赁物;(4)用能单位从节能效益中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5)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服务;(6)租赁期满各方无违约的,用能单位支付留购款,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

此种模式的关键在于,用能单位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向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购买节能设备的同时约定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及节能效果保证。

(三)节能服务公司兼具融资租赁资质模式

此种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同时申请融资租赁资质,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范围后,则同时兼具提供节能技术服务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双重职能,为用能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及节能服务,具体流程为:(1)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约定节能效益;(2)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节能项目特点选购节能设备,与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3)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4)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设备款;(5)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交付租赁物;(6)用能单位向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支付租金;(7)租赁期满各方无违约的,用能单位支付留购款,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

上述模式从事节能服务可以有效的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缩短磋商、谈判等流程,有效地增强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融资租赁与节能服务公司结合也是目前一种新兴的复合型企业,为未来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趋势之一。

四、融资租赁模式中的相关问题解析

(一)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资质的申请问题

目前,在我国获得融资租赁资质的方式有三种,即:根据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上述三种方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国均可以从事有关节能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只是在监管上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

提供节能服务属于提供技术服务类的企业营业范畴,在我国目前属于工商登记范围中的非特许行业,除履行一般在工商部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外,无需特殊部门进行审批,只要具备从事节能服务所需的专业的人员、技术、设备等开展节能服务业务所需条件的均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节能服务公司。

(二)效益分享和风险分担

融资租赁与节能效益结合的难点,在于节能效益具有不确定性,比如由于项目运营条件的变化、能源价格的变化、项目的选择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化等,这些不确定性会导致一些风险,风险的分担和控制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融资租赁需要适度规模的项目,有些项目太小不容易操作成功,项目运营条件的变化也有可能使项目运行发生变化,如运行时间、运行方式、运行范围等发生变化,有可能引起节能效益的变化。各方必须对节能量和节能效益变化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并对效益变化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进行约定。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将明显提速,但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节能服务业的发展。租赁业界应充分探讨和拓展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方式,实现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结合,以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我国节能减排任务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第9篇:能源管理范围范文

关键词: 耗能; 管理; 监察; 分析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8228(2012)11-60-04

Design of energ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web

——Taking the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of Zhejiang as an example

Chen Zhikang

(Economic and Information Center of ZheJiang Province, Hangzhou, Zhejiang 310006, 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condition and the basic factor of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in Zhejiang, energy consuming enterprises' production process real-time monitoring is implemented throughout the city by constructing energ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various types of energy consumption data in the province are generated timely and automatically, and the enterprises' energ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is constructed and upgraded. Energy monitoring and data collection all over the province will be realized progressively.

Key words: energy-consuming; management; monitoring; analysis

0 引言

“十一五”时期,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中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认真落实各项节能降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全省能源利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十分严峻的节能形势,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时期节能降耗目标将如期实现。

能源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网络、计算机等先进技术的现代化能源管理工具和平台, 可对企业能耗数据进行采集、 存储、 处理、 统计、 查询和分析[3]。它是能源经济承包和能源监察两大能源管理重要抓手中能源监察工作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浙江省能源管理和能源利用效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市能源管理监察支队,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能源使用状况管理,督促并帮助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全省实施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具有以下重大意义。

⑴ 不仅仅是为了提高能源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可通过它的长期使用,建立一个地方的能源信息大型数据库。通过对这个数据库的进一步挖掘使用,还可以为政府其他行政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源[1]。

⑵ 促使企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 对高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能耗定额的考核[5],采取措施完善和提高自身的能源管理体系与水平[2]。

1 设计原则

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的建设原则,分批分期建设。

1.1 统一规划

统筹规划全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和建设步骤。以目前实际应用的省本级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为原型进行开发,实现全省各地市的能源联网监察。

1.2 统一标准

制定《浙江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标准》全省贯彻执行。

1.3 统一平台

开发全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将其作为统一的核心平台,全省统一部署,为实现对全省企业能源使用状况的全方位监控,促进能源使用效率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1.4 统一门户

优化现有能源管理网站,用于向社会提供能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能耗申报情况、能耗使用状况等内容,对企业能耗利用效率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5 统一身份认证

建立全省统一(省市县企业四级)的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体系(可采用CA认证),实现用户的统一身份认证,进一步确保系统安全。

1.6 分批分期建设

先建立基于省本级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和已经建立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市进行省、市、县三级试点联网。在试点联网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迁移,最终完成省市县各级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建设与数据联网。

2 总体设计

2.1 全省系统总体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