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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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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第1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关键词:对外投资;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5日

一、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趋势特点

(一)投资规模迅速扩大。199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10亿美元;到2011年,这一数字已迅速扩大到746.5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中国在国(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分布在全球177个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存量)4,247.8亿美元。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近2万亿美元。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存量的4.4%和2%,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名列按全球国家(地区)排名的第6位,存量位居第13位。

据商务部最新统计,2012年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仍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二)在行业选择上以资源能源开发、加工制造和批发零售业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企业在农林牧渔、采矿、水、电、燃气等资源能源开发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72.55亿美元,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2.06%;在加工制造和批发零售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13.93亿美元,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8.93%。同期,我国在通信及计算机行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分别为5.06亿美元和10.11亿美元,分别仅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0.84%和1.68%。

2011年我国企业在农林牧渔、采矿、水、电、燃气等资源能源开发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71.19亿美元,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24.96%;在加工制造和批发零售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73.65亿美元,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25.32%。同期,我国在通信及计算机行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分别为7.76亿美元和7.07亿美元,分别仅占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13%和1.03%。行业选择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强。

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一是占有资源、能源;二是利用别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外贸市场。而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还缺乏足够的投资并购能力。

(三)在区位选择上主要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主。根据《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1年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中的80%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而累积投资存量的89%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李敬子的研究,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与投资东道国的GDP总量呈负相关关系,在澳门、蒙古、尼日利亚、赞比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存量位居前列。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企业目前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占有资源、能源和获取廉价劳动力,这与上文关于对外投资行业选择的分析一致。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对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限制较少,符合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需求。而发达国家劳动力价格高,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壁垒较多,对外来投资有更多的限制。

二、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盈利能力偏低。虽然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快速增长,但对外投资的盈利状况不容乐观。作为中国对外投资的最大主体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自成立以来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6.4%。这是以美元计价的测算结果,若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因素,则该公司投资收益率水平将进一步降低,甚至低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相对于有中央政府支持的中司,地方企业对外投资的收益水平更加低下。据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的研究数据,广西13地市的民营企业2011年只有8%的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实现盈利,利润总额仅为72.13万美元;亏损企业占到43%,亏损总额达到1,044.9万美元。许多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另据吉林省外汇管理局的研究数据,吉林省历年累计汇回利润仅为0.39亿美元,汇回利润占汇出资金的比例为4.14%。

(二)投融资方式较为单一。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主要是以外汇货币资金的形式现金出资,直接购买境外市场的权益,很少有企业通过技术或实物出资来开展投资并购,也缺乏利用境外资本运作平台的经验。从融资方面看,除部分中央企业在进行战略性的对外投资时能享有较多的财政支持外,包括地方国有企业在内的绝大多数企业对外投资都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企业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是主要资金来源。

单一的投融资方式,使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利润很大程度上被资金利息、缴纳的税金所侵蚀。同时,大量的外汇现金支出,也使得企业将承担较大的现金流压力,面临更多的财务风险以及汇率波动风险。

(三)面临的投资环境风险较大。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资源、能源及加工制造、批发零售业,使得我国企业必然面对当地社会的巨大压力,包括当地政府和民众对本地区资源“被掠夺”的担心,强大的劳工组织压力等。对于在发达国家的投资,主要威胁是政策壁垒和强大的劳工组织压力,比如中铝集团收购力拓公司股权失败的案例,就是受到了美、英等国的政策壁垒影响;而上汽集团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失败的案例,则来源于与当地劳工组织的冲突。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虽然政策壁垒相对较少,劳工组织也不如发达国家强势,但发展中国家政府普遍对社会控制力较弱,政权更替较为频繁,法制相对不健全,社会治安状况相对较差,潜在的风险因素反而更多。

三、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策略

(一)要制定清晰可行的总体战略。企业开展对外投资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制定清晰可行的投资战略,并将对外投资战略纳入到企业发展总体战略当中,将目标投资企业或资产权益纳入到企业自有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中。通过对外投资,除了获取经营利润外,还要综合考虑该项投资能否有利于企业开拓海外业务、能否有利于企业提升技术水平、能否有利于将企业的国内业务融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体系中去。要坚决避免投机心理,不开展与国内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境外投资。

(二)要实行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方式

1、组建投资综合体。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特别是进行大额投资时,可以通过与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机构组建投资综合体,来增强在政策、信息、技术、资金方面的保障性,减少自身承担的投资风险。在合作伙伴方面,可以选择专业化的私募基金、国际知名投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其他企业等。有条件的企业,应争取同中非基金、国家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一步提高投资的安全性。必要时,还可以吸收当地企业参股,以帮助优化企业的投资环境。

2、设置离岸市场投资平台。通过在香港等离岸市场设置投资平台,可以有效减少税收损失,更加充分的获取国际市场信息,并且有利于取得国际资本市场的支持。比如香港,其与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签有税收协定,内地企业在香港设立控股公司,再以香港公司为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多层的税收协定安排,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利润通过香港汇回中国时,可以减少在境外的整体税务。另外,类似于香港、新加坡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大量的为国际资本流通服务的中介机构,可以为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提供更加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3、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无论是利用自筹资金还是从内地银行贷款都要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另外,使用外汇资金出资还要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因此,开展境外投资要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所投资业务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发债来筹集资金,尽量减少现金在不同国家地区间的流动,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和汇率波动风险。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利用离岸市场投资平台,将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打包在境外上市,在解决境外投资资金的同时,为国内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要进行集成风险管控。境外投资的风险是全方面的,包括政策、法律、社会文化、市场、汇率,等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要对目标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对各种来源的风险设立评价、控制、研发、融资和监测的集成系统。其重点:一是要甄别项目信息。要从源头上保障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要聘请专业机构帮助进行尽职调查,同国内有关政府部门、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政府部门、项目关联方及银行、保险机构等有关方面密切沟通,从多个角度深入研究论证;二是在投资协议中设置保障性条款,避免资金的一次性支出。可以根据项目签约、项目开工、项目达产、实现盈利等几个阶段设置资金支付节点,将项目运作进展同资金支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项目运作的稳定性;三是要重视后续整合风险。在项目启动初期就要着手制定后续整合管控计划,包括企业与当地社会的融合、中外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形成足够的技术能力等。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敬子.探析影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12.10.

[2]罗道芳,潘莉莉.广西13地市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现状不理想.区域金融研究,2012.12.

第2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关键词:油气企业;海外投资;投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4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124-02

0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油气资源日益匮乏两大因素推动下,我国油气企业开始走上发展海外投资、开拓国外油气资源的道路。经过近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油气企业已经成功地在海外建立起自己的油气开采基地,为弥补国内能源供给不足、保障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我国油气企业海外投资起步较晚,缺少经验,而且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与西方跨国公司都存在很大差距。随着近几年我国油气企业海外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很多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亏损性投资项目随之出现,其中不乏因投资策略失误而导致的亏损。因此若使我国油气资源的跨国投资成功,确保油气资源跨国投资做大做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就需要油气企业选准投资策略,同时也需要我国政府方面的相关支持。

1 谨慎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

油气企业海外投资总体来说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大类投资方式,其中直接投资主要有绿地投资(新建投资)和海外并购两种投资方式,而间接投资可细分参股投资、债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三种投资方式,此外还有其他复合投资方式。无论哪种投资方式,都各有优点和缺点,油气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时应认真研究、依企业自身状况及资源国环境具体特点谨慎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以便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①依企业自身经营状况选择恰当投资方式。油气企业资金丰裕度、企业优势(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等)、投资动机等因素都会影响其海外投资方式的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相比,中海油在现金流及整体规模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其海外投资却更为成功,直到2007年其上市后所进行的所有项且无一亏损。这与中海油所选择的海外投资方式有莫大的关系,中海油依据其自身特点,在选择项目时多以参股或联合竞购等直接投资方式为主,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投资方式成为其海外投资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原因。②依投资项目资源国环境而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资源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及资源国财税制度等都是油气公司无法改变和控制的,因此油气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只能通过自己的经营策略的调整和投资方式的选择来规避它们产生的风险,从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资源国经济状况、政治倾向以及文化氛围等投资经营环境,决定了国外投资者需承担的公共责任、能发挥的优势以及可以实现的社会合法性。政治环境是跨国投资主体需要考虑的第一重要因素,跨国油气投资者投资前必须对投资国或投资地区政治经济环境进行最为充分的评估,政治经济政策倾向宽松的资源国更有利于油气企业自由选择投资方式;两国的文化距离越大,越不利于投资企业整合人力资本和提高管理效率,合资方式更适合进入文化背景较生疏或政治经济约束很强的地区,只有在资源国政治经济管束较放松且两地文化趋同的条件下油气企业才会倾向于独资新建(绿地投资方式)。

2 要加强合作投资的运用

我国油气企业在开展国际投资业务时应该重视选择通过联合与重组建立投资伙伴关系的投资方式,这种投资方式强调相互利用合伙人的资金和技术,优化生产要素,降低成本,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油气企业选择这种方式进行海外投资可以以最小的代价争取更多的机会,还可以学习到外国油气企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最终为我所用。

根据我国油气企业对外投资动机和现状,其对外直接投资宜采用合作开发方式。这种合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基本做法:①租让制,即外国油气公司负责全部投资、承担全部风险,油气产品全部属于外国公司;②联合经营,即外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③承包合同,即发包方自负盈亏、独立经营,开发出的油气产品全部归开发方所有,承包方只取得一部分油气产品作为报酬;④油气分成合同,即外国投资者负责设备、技术、资金的筹措,资源国拥有油气资源所有权和全部油气产品的支配权、并负责经营,外国投资者按合同比例对油气产品报酬分成。

3 注重海外油气投资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专业人才不足是制约我国油气企业海外投资以及扩大国际化经营的重要因素,针对油气企业海外投资的不同方式,人才配套是关键。我国油气行业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大多数人知识面相对狭小,懂投资的不懂外语,懂外语的不懂技术,而油气企业海外投资合作经营需要大量能够懂得、熟悉和了解投资专业知识与跨国投资相匹配的高素质人才目。

在目前与海外投资方式配套人才短缺的情况下,我国油气企业应该加大对人才的投资开发力度。首先,招聘优秀的国际人才来弥补靠自身培养之不足,可以采用人才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战略,揽四海英才为我所用。在引进人才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人才的培养,建立起相应的培训机制,定期选派人员到境外参与投资项目,进行工作锻炼,使其深入了解不同的海外投资方式,增长实际投资经验,改善我国油气企业跨国投资配套人才短缺问题。

4 要加强海外油气投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应贯穿一切项目始终,对于海外能源投资这样高风险高投入的投资项目,风险管理就更为重要。加强海外油气投资项目风险,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项目风险评价制度。在具体的工程进程中,组织专家对阶段工作进行评价,包括上一阶段的经验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指导,对重要风险进行打分量化,给出评价意见,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第二,要加强系统风险分析。将各个重点阶段风险加以细分,从法律、业务等角度出发,分别研究他们的化解风险的措施。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资产评估、合同谈判几个方面;第三,要加强风险过程控制。为了及时发现风险、规避风险,我们要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包括相关的专家、律师,他们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时监控;第四,要明确对外投资项目的责权利。为了使项目经理负责制落到实处,我们可以建立层层授权机制,同时成立投资项目小组,明确对外投资项目的责权利。

5 要建立配套的金融政策支持机制

我国油气企业的海外投资方式中直接投资方式占主要部分,这种直接投资方式既包括新建海外企业也包括通过资产或股权并购而设立海外企业,而这两种投资方式都是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海外能源开发投资是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步骤,需要巨额资金投八,投资回收期限长,投资风险大,因此政府的配套金融政策支持对其发展的意义重大。

我国政府支持海外能源开发投资金融政策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实施:主要包括政府对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提供政府补贴,股本融资,实行优惠利率甚至无息利率。因此对政府金融政策建议:①建立针对海外不同投资方式的风险基金,凡是经国家批准的能源海外投资项目,油气公司可以根据投资方式不同按规定申请使用该基金。②多方面的资金支持:信贷政策方面,对于在境外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国家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为境外企业获得境外银团贷款、租赁提供担保,以及其它金融服务;选择经过挑选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发行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为境外投资项目筹资;建立境外投资发展基金,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参股,境外企业可以向基金会提出资金申请,基金会根据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批准以及发放资金额度。

6 要建立相应的海外油气投资保障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大都采取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是对本国可能遭受的风险提供的一种保障,我国的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现行的制度又不够完善,适用性不强,还存在着许多弊端,亟待建立一种完善的保险机制。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应先出台海外油气项目风险保险政策,同时建立专门从事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机构,在两方面的配合下,共同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的安全保险工作。

参考文献:

[1]彭民,周玉晶.我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的选择[J]经济研究导刊,2008,(4]:34-35

[2]康伊明.对中国石油公司“走出去”战略的思考[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4,(2):9-12

[3]张仁开.我国油气工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研究[J].油气化工技术经济,2006,(3):13-17

第3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关键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投资动机;核心技术;资本运作艺术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8-0056-03

一、动机不纯,导致对外直接投资区域分布畸形

截至2011年底,中国在亚洲地区的投资存量达3034.3亿美元,占总量的71.4%,绝大部分在港澳地区及新加坡;在拉丁美洲的存量为551.7亿美元,占总量的13.0%,绝大部分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在欧洲、非洲、北美洲、大洋洲的存量很少,分别仅占5.8%、3.8%、3.2%、2.8%。

在未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前,中国FDI是常态发展的,区域选择是理性的,尽管对港澳及亚洲邻国投资较多,但也符合“学习阶段”行为特征。但是,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中国FDI区域选择呈现极度不均衡态势,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增长很少,对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卢森堡以及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特殊经济体的直接投资呈现大幅增长(见表1)。

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卢森堡、开曼群岛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国际直接投资流出(OFDI)存量占中国OFDI总存量的78.4%,占东道国(地区)国际直接投资流入(IFDI)存量之比分别高达23.0%、14.9%、2.0%、6.3%、14.7%、10.1%,而在其他国家(地区)的这一比例是1%左右,在美国的这一比例只有0.1%。截至2011年底,在中国IFDI存量中,来自这六国(地区)的数量占到了75.6%的比例。以“避税”、“转移资本”或返程投资作“假外资”为目的的FDI数量无法统计,但可以通过双边FDI流向和流量予以估计(见表2)。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划分了两类特殊经济体:避税天堂经济体和离岸金融中心。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的资料,全球范围内共有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内的30多个“避税天堂经济体”。2011年,在全球FDI流量中,“避税天堂经济体”所占的份额约为4%;在中国FDI流出量中,仅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就占了12%,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倍。在全球FDI流量中,包括中国香港、卢森堡在内的离岸金融中心所占的份额约为10%;在中国FDI流出量中,离岸金融中心所占的份额约为60%,是全球平均水平的6倍。由此可见,这些地区与中国之间流动的主要是中国的资本,是中国资本在往返流动。这反映了中国企业FDI理念落后,动机不纯。

二、缺乏“核心技术”,导致对外直接投资行业选择异常

“走出去”之初,中国FDI主要集中于加工贸易项目。2003年,在中国FDI流出量中,制造业占21.9%,采矿业占48.3%,农林牧渔业占2.8%,其他投资占27.0%。十年发展,中国FDI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2011年,在中国FDI流出量中,制造业占9.4%,采矿业占19.4%,农林牧渔业占1.1%,建筑业占2.2%,第三产业占67.9%。中国FDI初步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但是,制造业所占比重一直较低(见表3)。

纵观全球FDI历程,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60年代)主要集中于第一产业;第二阶段(20世纪70—80年代)主要集中于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转向了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这一时期制造业所占比重也保持在40%左右,这是一个正常的发展过程。截至2011年底,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有52%分布于制造业。相对而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只有6.3%分布于制造业,比重非常低。尽管在目前中国FDI中,第三产业已居首位,但这是在缺失了第二阶段(制造业居首位)的情形下出现的,是一种异常成长。

制造业未能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原因有多方面,如出口导向政策缺乏、生产者服务业薄弱、低级生产要素等,其中缺乏技术优势是最主要原因。技术优势的形成需要企业持续创新,取决于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水平。重视研发(R&D)投入是跨国公司成功的基石,一些企业的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0%以上。资料显示,全球80%的研发投入、70%的技术创新、60%的技术转移是由“世界500强”主导完成的,但是,入围“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却分布在非技术优势行业,其竞争力主要体现为资源垄断、规模经济和成本优势。中国大型工业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很小,2011年“中国500强”的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仅为1.4%,只有1家企业超过10%。如此少的研发投入,很难形成研发能力,从根本上制约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本组数据来源于《2011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因此,中国制造业在国际价值链中只能处于“微笑曲线”的最底部,扮演着被“俘获”者的角色,任劳任怨地劳动着。

以制造业为主的FDI,无论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还是对一个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都是非常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中国企业FDI没有经历以制造业为主的阶段,也就意味着中国企业从未赢得技术优势。“缺乏核心技术”是中国企业的一大硬伤。

三、对外直接投资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缺乏资本运作“艺术”

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FDI的主导形式已经转向跨国并购,并购投资在全球FDI中的比重达到了60%以上。

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前期,对外投资以合资、合作等传统方式为主,大多属于新建项目。十年发展,中国FDI在投资方式上有了较大改善。2011年,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实现的FDI占流量总额的36.4%,并购领域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专业技术服务等。

目前,全球FDI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跨国并购的主导产业已经转向第三产业,集中在银行、保险、电信、媒体等领域,而中国在这些领域的企业能力较弱。跨国并购的主导类型已经变为“大并大”的强强并购,尽管中国已有不少大型企业集团,但在素质和能力上仍然不济。跨国并购的主导元素已经由资本输出转为智本输出,巨型跨国公司以理念、文化、品牌、管理、配方、诀窍等智本元素进行的FDI越来越多,而中国企业的FDI几乎全是货币资本的投入。从全球范围看,以全额资金方式实现的并购越来越少。跨国公司尽管拥有雄厚资金基础,却基于丰富的并购经验和运作技巧,更多使用“换股”、“反向持股”等方式作为出资方式。比如,杠杆收购是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只需要少量的自有资金就可以运作很大的项目,当然需要运作技巧。可是,中国企业还不具备这些投资运作“艺术”,甚至以“不差钱”为自豪,声称“不需要融资”,实实在在地把大把的资金投出国外,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是一种不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

相对于经济总量、“引进来”的规模,“走出去”的力度还不够。如果修正了对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卢森堡、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异常庞大的流出量虚数,中国真正意义上的FDI规模很小。我们不仅不能为“数”而兴奋,更不能不为“术”而忧虑: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动机不纯,需要反省;中国企业缺乏“核心技术”优势,需要提升创新能力;中国企业缺乏对外直接投资运作“艺术”,需要探索学习,积累经验,善于海外融资。这三个问题解决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才能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4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一、国别或地区策略

选择国别或地区时应遵循的总原则是:第一,选择我们进去后有比较优势的国家或地区,而不是全球遍地开花;第二,选择我们进去后产品有市场的国家或地区;第三,依据不同行业的项目性质选择确定是进入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第四,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取由近及远的策略,优先考虑周边国家。

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企业实力、科技水平和产品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我们拥有比较优势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原苏联体系中的国家以及与我国西部相邻的国家等。在发展中国家中,应尽量选择那些市场规模较大、对企业产品需求较多、欢迎外来投资、且与中国保持良好经济关系的国家。从中近期来看,发展中国家(包括经济转轨国家)中的印度、巴基斯坦、印尼、越南、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国家,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庞大的消费群体,经济增长较快,并且我国许多产业相对于其国内产业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是许多国内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理想的目标国。另外,周边国家与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比较接近,有的属于同一个文化圈,相对来说,本国企业对周边国家的投资机会和市场条件更熟悉,所以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展境外投资往往更容易成功,因此,周边国家也可以作为我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国。当然,就具体的项目和具体的企业而言,只要我们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只要产品有市场,我们也可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无论是到哪一类国家进行投资,都要注意对该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充分的、具体的分析与评估。

二、行业或项目策略

科学地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或项目,要注意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不同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程度不同,对外投资企业决策者所应奉行的竞争战略也应当有所不同。(2)中国企业自身的优势。充分运用自身的优势要素,才能获得最大效益或比较利益。企业独特的和通用的优势要素共同构成了企业特有的竞争力,这是企业制定和选择产业或项目策略的重要依据之一。(3)企业是遵循一元化发展还是多元化发展道路。原则上,一个企业在国内搞什么,到国外以后也应当搞什么,即坚持一元化发展和横向发展。当然,中国企业走向境外时也可以开展多元化经营,但与一元化经营相比,要更为谨慎,因为多元化经营比一元化经营对企业优势要素和竞争力的要求更高。

考虑到目前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可能性和世界直接投资发展的新特点,现阶段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产业选择的重点应包括成熟产业的外移、升级产业的追踪、资源利用型产业的开发等,具体有:(1)境外加工贸易行业(即加工装配型的制造业)。这一行业主要涉及机电行业和轻工服装业,具体涉及到农用汽车、摩托车、小型农机具的组装生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空调器等家用电器的加工装配,纺织、服装等轻纺工业的境外加工贸易等。(2)资源开发行业。发展境外资源类投资项目,开发国内紧缺的石油、天然气、森林、木材加工、造纸、采矿、海洋渔业等自然资源开发的行业,可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过去的十几年,资源开发型项目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点,今后仍应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3)科技开发行业。这方面的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是通过对中国目前技术上仍属空白或落后的东道国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投资和参加管理,从中学习和吸取对方的先进技术,将技术带回国内应用;另一类是在国外发达国家组建高科技新产品开发公司,将开发的新产品交给国内企业生产,然后再将产品销往国外;还有一类是指鼓励国内的高科技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进行境外投资,扩大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实现科技产品的国际化。(4)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行业。中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这一行业具有几乎是绝对的优势。(5)服务贸易行业。这类企业包括服务业中除承包劳务与合作行业以外的金融、保险、进出口贸易、商业批发零售、信息咨询、运输、旅游、教育等行业。中国在上述行业中的劳动密集型和劳动与资本密集结合型以及某些特色服务方面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

三、出资方式策略

现在已经办起来的几千家境外投资企业有不少是拿外汇资金{货币资本)作为出资物的。其实,到境外办企业不一定都拿资金去,就像外商到中国来办企业一样,拿机械设备、技术(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管理折股投资都是可以的。中国企业在机械设备、技术和管理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今后应鼓励更多的企业利用这些优势从事境外投资。即使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必须投入一定量的货币资本,也不一定都从国内输出,而是要尽可能从当地或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

四、所有权策略

所有权策略是指国内投资企业(母公司或总公司)对境外企业的控制策略。所有权的形式有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非股权投资等。

中国企业在进入陌生的国外市场时,一般应选择合资企业的方式,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将近70%的中国企业采用合资企业的方式。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大部分中国海外企业使用的是标准技术,生产成熟产品,因此借助设立独资企业防止技术扩散的动机不明显;设立合资企业是掌握国外先进技术和营销手段的一个重要途径;另外,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的历史较短,因而缺乏经验,需要采取与外资相融合的方式,即与外资合作,向外资学习,积累经验,降低投资风险。采用合资企业的方式,还要注意选好投资伙伴,理想的投资伙伴是境外投资成功的关键因素。

另外,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除股权投资外,还有非股权投资(非股权安排)。非股权投资的主要形式是通过与东道国企业签订技术、管理、销售或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同,取得对该东道国企业的某种控制权。最常见的非股权投资是技术授权、管理合同和委托生产合同。企业采用作为直接投资替代物的非股权投资方式,不仅可以不用出资和少承担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使它们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机制获得令人满意的回报。

五、技术策略

技术策略总的思路是:第一,重视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技术输出与技术入股问题。第二,从中国的技术水平实际出发,输出标准技术和适用技术。这些技术的特征除劳动密集型技术外,还有小批量和灵活性,这类技术的市场主要在发展中国家。第三,对于需要控制扩散的先进技术和特色技术,要通过建立独资企业方式加以保护。第四,对外投资企业的技术创新策略。对外投资企业也要大力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因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要求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企业要不断开发新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需要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

中国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在输出和转让技术时应讲究策略:首先,把握转让时机。对于处在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技术应采取不同的转让策略:当技术处于创新阶段和发展阶段时一般应不予转让,因为如果转让我们掌握的具有垄断优势的技术,容易使我们丧失得来不易的技术优势。当然,并不是说中国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都不能转让,但企业对这类转让应建立一套评估机制,以便在促进技术转让的同时,又能保持中国的技术优势。当技术处于成熟阶段时,可以予以转让。当技术处于衰退阶段时,要主动寻找买主予以转让。其次,选择转让方式。可以向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学习,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技术入股、技术互换和以技术换市场等方式。再次,注意股权的差别。向境外子公司可以转让处于任何生命周期的技术以及高新技术,而向境外合资企业应只转让一般性技术。如海尔向马来西亚输出洗衣机技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最后,中国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应特别注意专利和商标等手段的使用以及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诀窍的保护,保护企业自有的知识产权,维持技术优势。

六、经营当地化策略

经营当地化又称经营属地化或经营本地化,是指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以东道国独立的企业法人身份,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人文因素,以及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管理惯例进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第5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与一般的内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不同,由于其涉及到外资,因此会比照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规定,并存在对不同行业的投资限制。实践操作中,由于投资行业和投资方式的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需受诸多监管限制。结合实践情况,我们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部分问题作如下分析。

主体资格条件

主体资格条件限制废止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第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五条及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境内再投资需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已缴清,开始盈利,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2、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50%;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不再执行上述限制性规定。

行业资格条件限制

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在同一领域的,应无过多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在与其自身经营范围不同的领域,则会存在限制,一般要求其具有相关行业直接或间接经验,在某些特殊领域尤其如此。

如在医疗行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要求中外双方均应具有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而设立中资医疗机构,则无该要求。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应需比照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关于外方投资者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若无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则较难以再投资设立医疗机构。

特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主体资格条件

对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等特殊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其为专门从事投资的企业,其设立和投资均适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特殊规定。

目前,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颁布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对其设立及投资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关于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尚未颁布全国性的规定,仅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地方出台了部分地方性规定。

投资领域限制

禁止类

《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应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进行确定。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1年4月1日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前正处于修订中。

限制类

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于限制类领域的,需向商务部门申请审批;且商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会征求同级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实践中,行业管理部门对于外商直接投资某些领域的问题,一般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该等领域的,是否需参照该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

如在医疗行业,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限于合资、合作,并未规定股权比例限制。但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根据《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只需比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对于中外双方的股权比例是否需符合《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目前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根据《暂行规定》,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设立医疗机构,需经商务部门审批,且商务部门会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应会比照《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因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于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不仅需比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践操作中,仍需参照该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外商直接投资该领域的相关规定。

鼓励类和允许类

根据《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再投资,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而不需商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实践中,行业管理部门对于外商直接投资于该等鼓励类和允许类领域可能出台相关的规定。若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于该等领域是否需参照适用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亦无法在鼓励类和允许类领域任意进行投资。

如在广告行业,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广告企业属于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根据《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要求外方需具有经营广告业务的经验等条件;但设立中资广告企业,则无该等要求。因此根据《暂行规定》,由于广告企业属于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设立广告企业,应只需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而不需行业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但实践中,如不需参照《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则将存在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方式规避上述监管要求的情形。

资金来源

对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影响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

(以下简称“142号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资金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本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需慎重考虑其资金状况。对于人民币资本金或人民币利润不足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境内再投资存在投资资金限制。

对特殊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影响

总体而言,上述外汇资金本结汇用途限制对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进行境内投资存在较大障碍,但在某些方面和区域,也有相对放开的趋势。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

[2008]125号),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可在经营范围内以外汇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根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lO年12月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金融办通[2010]38号),获准在上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使用外汇资金对其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出资,金额不超过所募集资金总额度的5%,该部分出资不影响所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原有属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可至托管银行办理外汇资金境内股权投资事宜。

据报道,目前北京关于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外汇资金本结汇问题,也已获得与上海相当的结汇额度,可在经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利用外汇资金本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直接投资问题

商务部于2011年10月12日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第889号,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依法来华开展直接投资活动。该规定突破了目前外国投资者只能以外币进行投资的法律限制;根据该规定及上述142号文,若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直接在境内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则该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境内再投资应无上述资金来源的限制。

外资并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相关问题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外国投资者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收购境内企业的,适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相关规定。同时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当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方式规避上述要求。因此该等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要求与一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不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6号)规定,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境内企业股权属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形之一,根据其投资行业的情况需经商务部进行并购安全审查。

第6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编号05BJL059)。

作者简介:

韦昌鑫(1980-),广西南宁人,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国际商务。

冯德连(1962-),安徽明光人,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世界经济、产业经济。

摘要: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已经得到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度重视。我国台湾地区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十分重视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文章对台湾地区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列举了其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快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台湾;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6)05-0070-05 收稿日期:2006-03-01

一、台湾中小企业发展基本现状

中小企业的茁壮与发展是台湾40多年繁荣发展的基石,不少进出口贸易业者皆由中小企业起家,成为台湾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先驱。根据1989年5月修正的《台湾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定义,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制造业、营造业、矿业及土石采取业等3业,以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者,或经常雇用员工数未满200人者为中小企业;其余12行业则以前一年营业额在新台币1亿元以下者,或经常雇用员工数50人以下的企业。

因受资源缺乏的制约,台湾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一种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化经济,而高度出口导向的中小企业正是这一经济的主要推动者。依照台湾“经济部”的统计,2003年台湾中小企业数占全部企业数的97.83%,销售额占31.47%,出口额占18.11%,内销额占36.28%。不过,中小企业在各行业间的分布并不均匀。台湾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商业和制造业,这两个行业各项指标的合计量都超过中小企业总量70%,特别是出口额高达92.78%;而在矿业及采掘业、水电燃气业及农林渔牧业各项比例都在l%及以下。

从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状况来看,1980年代后期,台湾许多中小企业开始到东南亚投资设厂,早期以泰国、马来西亚为主,1990年代以后以越南、中国大陆最多;产业则以劳动力密集的纺织业与制鞋业为主。当时台商海外投资产业多属传统劳动力密集、产业生命周期步入成熟阶段,或无力升级的产业。一般而言,投资地点大多以生产要素相对成本较低(诸如:工资水准、人力、土地厂房取得及各项优惠措施)、华人商业网络绵密,以及投资“心理距离”较短之东南亚各国与中国大陆居多。台湾企业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美洲(以美国为主)和亚洲(以东南亚为主)。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微妙变化以及东南亚国家经济的快速成长,台商的海外直接投资逐渐集中于中国大陆以及泰、马、印、越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以制造业为例,见表1)。然而,2004年,台湾对外投资出现了负增长,而对大陆投资则是高增长。2004年1-8月。台湾对外投资为18.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2%。2004年l~10月,台湾核准台商对大陆投资金额为54.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1月超过60亿美元,全年达约70亿美元。其中,台湾对大陆投资占对境外投资总额的比例达63%。

事实上,台湾中小企业无论到东南亚或中国大陆投资,动机都可归纳为:降低劳工成本、扩大规模增加产量、配合客户需要、形成成本优势、寻找新市场、分散风险、寻找生产资源、尝试其他行业等等。

二、台湾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特征

台湾地区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跻身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行列,其对外直接投资已具有相当规模,并且各类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约为70%左右)。由于众多的中小企业具有生产灵活、规模较小以及技术新颖等特点,因而它们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呈现出许多与西方跨国公司所不同的特色。

(一)从投资动机上看主要属于防卫型对外投资

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进攻型和防守型。海默在研究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过程中,发现跨国公司之所以敢冒风险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其自身所具有的优势是密不可分的。一般来说,这些跨国公司均具有一些独占性的优势,这些优势同当地的环境结合产生的效益如果高于对外投资的风险,那么对外投资就是有利可图的。邓宁的区位优势论也强调了企业的自身优势以及与东道国环境的结合。这些独占性的优势包括商标、专利、管理、生产技术、销售网络等。而且这些独占性的优势不易被模仿或取得,因此跨国公司会对外投资。这种跨国公司在海外发挥独占性优势从而取得垄断利润的投资行为,称为进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

台湾的中小企业显然不具有独占性的优势。虽然这些中小企业也具有一些特点。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科技、资金含量并不会很高,产品技术容易被模仿,因此,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决不仅仅是进攻型的。Kojima和Ozawa研究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发现:企业的投资是出于求生存的防守行为。Kojima和Ozawa认为当国内的生产条件发生不利的变化,生产资源短缺导致部分厂商国际竞争力下降时,这些厂商便会向外寻求发展,利用国外的有利资源,扭转自我相对弱势,恢复竞争力。这就意味着厂商在面临国内生产环境的变化,以致竞争优势受到威胁时,厂商宁可转移生产地点而不会转移经营行业,因为毕竟在这一行业中拥有与经营行业有关的无形资产,如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等,远赴海外投资,可能比转业、进入一个全新的行业风险要小。台湾的中小企业在面临经营环境的改变时,进行海外投资规避国内资源限制,利用当地东道主充沛的资源.属于典型的防卫型对外投资。

(二)出资方式以现金为主

台湾中小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出资方式仍以现金为主,并且以现金出资比率逐年增加,而以“机械设备”出资者居其次。比较2000-2003年的调查结果就可以看出,以“现金”出资的比率在逐年增加,到2003年就达到了87.47%,而“提供原料、零组件、半成品或成品”的比率则逐年减少(见表2)。

(三)投资决策因地区而异

如果用厂商自拥优势以及市场资产网络联结等两项作为参数来说明台湾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区位决策的选择,我们发现赴中国大陆投资厂商属于早期开拓者(即“打带跑”国际化),赴东南亚投资的台商属于单独国际化,赴美国投资厂商则属于国际化整合,如图1。

(四)当地化投资策略

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由于经

济规模小,其跨国经营在企业内调配生产资源的能力较差,母公司一般无法对其子公司在原料采购和国际市场寻求上进行有效扶持,因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依赖程度都相对较低,迫使这些中小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后选择所谓的“当地化”发展策略,即就地采购、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并对当地经济形成依赖性的联系。

三、台湾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发展的原因

(一)政府层面的原因

1.建立专门的辅导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台湾当局就在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下设立“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以辅导中小企业的发展。1967年,“行政院”又核定“中小企业辅导准则”,以命令的形式作为所属各机关辅导中小企业的依据和准绳。1968年1月,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将“工作小组”改为“中小企业辅导处”,对中小企业展开有计划的辅导工作。1991年.台湾立法院又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中小企业辅导体系。1994年8月,台“经济部”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召开中小企业审议会,决定改变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多驾马车的现状,由“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统一召集、指导,同时增设地区性中小企业辅导咨询、协调中心和中小企业资料库系统。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包括:财务融通、经营管理、品质提升、创业育成、国内行销、国际行销、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资讯管理、工业安全、污染防治和互助合作体系12个方面,成为普通的专业辅导网。自1996年度起,中小企业处积极推行“中小企业荣誉指导员制度”,通过岛内各地优秀的企业家及专业人士为各县市中小企业提供辅导。1998年1月,台“行政院”通过“加强辅导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并落实推行“强化中小企业辅导体系”的具体措施。这一系列的辅导措施对台湾中小企业的创建与发展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2.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信贷支持。

台湾当局一直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予以极大重视,形成了以中小企业银行与一般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骨干,再配合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省属行库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与各行库中小企业辅导中心,共同组成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包括:融资、保证和辅导三项内容。

(1)融资方面。除一般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融资外,主要由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办理。在资金来源上,各中小企业银行还接受邮汇储金的转存和行政院开发基金的支援。至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各项专项贷款,则通过各公营金库发放,而不通过中小企业银行之手。在资金运用上,规定中小企业银行放款总额之中对中小企业放款比例不得低于70%,除此之外才可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

(2)信用保证方面。1974年,由核准,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该基金设立的目的一方面是对具有发展潜力但担保品欠缺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另一方面,分担金融机构融资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信心。基金的来源主要为政府拨款和有关金融机构捐助。

(3)辅导方面。1982年7月,由台湾省属7家行库捐赠基金成立了“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该中心的宗旨是“为配合政府积极辅导中小企业之政策,选择策略性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综合辅导并协助融资。”其服务项目以融资及财务管理辅导两项内容最为重要。

台湾中小企业金融体系中融资、保证和辅导三者各司其职而又相辅相成,为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台湾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早在1955年就开始实施税收减免措施。当局规定:公用事业、制造业、矿业、运输业等符合奖励标准的各生产事业减征所得税10%:对新创办的公司3年内免征所得税;对增资扩建企业,新生产能力大于扩建前30%以上的,企业的新增所得免征3年所得税。1960年后,台湾当局对《奖励投资条例》先后修改了10余次,每次修改,税收的减免幅度和范围都有所扩大。此外,为了加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台湾当局于1990年底通过“产业升级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多种税收优惠措施。

(二)行业层次的原因

1.专业化协作发达。

尽管台湾中小企业的规模都不大,但是这些众多的中小企业组成一个业务网,相互分工配合,在国际市场上展现了强大的竞争能力。在经济学中除了规模经济(Scale of economy)之外还有一个术语叫范围经济(Economics of scope)。在众多的企业之间能够有效实现分工合作时,范围经济往往具有许多超越规模经济的优点。台湾的中小企业通过各种人事关系建立起信息网、销售网、资金网、人力网等等,这些网络错综复杂,但却相互联系紧密,形成具有弹性的生产体系。这种特定的网络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使得中小企业保持经营的灵活性。他们可以很快地跟上国际市场的潮流,机动地改变经营方向。这是台湾能够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原因。

总的看来,当生产和出售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单独生产和出售同样数量的单一产品成本的时候。就存在着范围经济。台湾中小企业显然不利于国际行销方面的经营,但是,如果把国际行销的经营交由外商来承担,台湾只专注于生产制造与部分推销的活动,那么这种国际分工的形态可以克服台湾中小企业在国际行销上所处的劣势或障碍。

2.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集群的作用。

集群中的企业依靠集群机制。有着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反应能力。例如。台湾计算机零部件制造位居世界第一,从芯片开始一直到计算机的配件包括机箱、鼠标、键盘,80%是由台湾生产的。除了CPU以外,其它芯片的制造在世界上基本没有竞争对手。这一格局是怎么形成的呢?在台湾,计算机是集群化生产的。例如,台湾企业在参加计算机产品展览会时,当客商对准备订购的零部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芯片的功能上要有什么变化。键盘能分成两个可以折叠等。以大公司的运作方式,开发这样几种新型计算机部件需要一年时间。但台湾的商人可以及时将客商的要求通知集群,集群立刻找相关的几个企业去协同攻克,并可以在短时间内满足客商的要求。就是这么一个过程,以自己的集群创新来代替个体创新。台湾计算机之所以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基地,原因就在这里。它是以集群优势对抗个体,集群内的企业看似无序,但实际上是高度相关协同的。目前,有许多中小企业在跨出国门后,为了进一步营造在国内集群发展的环境和模式,集群中的其他企业也相继跟随出去,相当于整条产业链都搬了出去。国际大潮波涛汹涌,这些中小企业就像一条条小船“链起来”出海远航,增强了抗击风浪的能力,这种集群模式也就是中小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

采用的“链式战略”。

(三)企业层面的原因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台湾的中小企业非常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更大程度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因此,跨国投资是企业的重大发展战略。当前的国际市场环境是全球化趋势日渐明显,当地化色彩也日益浓厚。这样,台湾地区中小企业在对外投资时面临着当地化还是全球化的两难选择。而台湾中小企业则选择实施了当地化的跨国投资。当地化的跨国投资是指,企业主要针对某一国家(地区)的竞争和消费需求,制定生产和营销计划,以满足当地化需求为目标来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策略,也就是要具有“地方特色”。

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台湾中小企业走出当地化跨国投资之路,主要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台湾的中小企业无法同超级规模跨国公司相抗衡。全世界3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的销售额约占西方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3/4。而台湾的中小企业中从事跨国经营企业的销售额占台湾的中小企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当小。(2)整体技术水平低。台湾中小企业的技术虽然在某些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整体技术水平还相对落后,原创性技术更少。(3)产品替代性较强。由于劳动密集型生产是台湾的中小企业的传统优势,台湾的中小企业中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一般都保留着这种优势。众所周知,劳动密集型生产的突出特点是,产品缺乏特色,容易被模仿,因而在国际市场上替代品很多。台湾的中小企业中跨国经营企业的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其进行当地化的跨国投资是明智之举。

四、台湾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给中国大陆的启示

(一)建立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及辅导体系

目前,我国管理中小企业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外经贸委、工商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这些机构的职能多有交叉,容易产生相互争夺权力、相互推卸责任和政出多门的现象,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并明确该机构的管理职能和权限。然后在该机构的主管下,建立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包括资金融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管理、工业安全、污染治理、市场营销等辅导系统,以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相互扯皮、效率不高的现象,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引导中小企业在与外商合作时保持自

中小企业与外商合资经营或技术合作,既增加了资金。又提高了生产技术,还可以利用外商打通外销渠道。这是非常值得借鉴的经验。我国中小企业在引进外资和技术时,也要特别注意利用外资把商品销往国外。但在中小企业引进外资和技术时,应避免企业的关键性生产技术、外销渠道完全控制在外商手中,使中小企业无法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鼓励中小企业走联合化的道路

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联合化是其成功的关键,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也不例外。我国中小企业必须在联合化方面有所突破,才能使中小企业具有无限的生命力。联合既可以是同行业的纵向联合,也可以是不同行业的横向联合。而联合的形式既可以是股份制,也可以是合作制,还可以是股份合作制。同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方面,既可以采用所有权不变而经营权统一的办法,也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都相对独立的合作形式;既可以是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也可以是私有制之间的联合。

(四)组织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专业化协作

第7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特点

1.投资规模.截止2004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近370亿美元。但与同期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相比,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仅为1:0.0597,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1:1.55和世界的1:1.093的平均水平,与发展中国家1:0.206(注:本文的数字统计均来自綦建红。国际投资学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也有很大的差别,这些数字说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总体规模仍然很小。尽管我国对外投资的绝对规模仍然有限,但增长十分迅速,平均年增长率达到50%,大大超过了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最初的对外直接投资增长速度。

2.投资主体.就境内投资主体的所有制性质而言,我国境外投资正从单一的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对外直接投资转变。但大型国有企业在投资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就境内投资主体的行业分布来看,从初期以国有外贸商业公司和工贸公司为主,转变为目前以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为主的结构。这些行业是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主要行业,自然也成为中资公司海外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3.投资方式.从海外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看,我国海外非贸易性企业,采用合资方式的企业约占80%左右,独资的中国企业相应还相对较少。目前,虽然新建投资还占有相当比重,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跨国并购及股权置换等方式对外投资。在国外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已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新亮点。

4.投资地域.一方面,中国对外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集中于美欧日、中国的港澳等少数发达国家或地区,发展到周边国家和亚非拉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但是从另一方面,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分布看,高度集中在亚洲国家和地区,我国的港澳地区仍是投资的热点,但对亚洲的投资比重出现明显下降,而其他地区的投资有所上升。

5.投资行业.我国的投资领域不断拓宽,由初期的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等少数领域拓展到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工程承包、农业合作和研究开发等国家鼓励的领域。就我过对外投资的存量来看,集中分布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采矿业;制造业。从近期的发展态势看,采矿业、商务服务业和制造业是我国对外投资的热点行业.

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模式分析

1.建立海外营销投资模式,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渠道,有单一的国内市场走向全球性市场,如我国的三九集团.

2.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直接在境外设厂,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如华源集团.

3.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如海尔集团,由中国名牌成为世界名牌.

4.海外并购资产-品牌,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市场的海外投资模式.例如我国的tcl.

5.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指我国那些具有得天独厚的品牌优势企业,例如,北京同仁堂,品牌誉满海内外,商标已受到国际组织的保护.

6.国家战略主导投资模式,指我国一些大型能源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主要是政府的推动,注重的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例如,我国三大石油巨头即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这是解决能源瓶颈的重要问题。

7.海外研发投资模式,指我国一些高科技企业而非传统的制造企业或资源开发企业通过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利用海外研发资源,使研发国际化具有居国际先进水平的知识产权,例如我国的华为集团。

截止2002年9月,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已达到6800多家,投资范围扩大到160个国家和地区,协议投资总额165亿美元。其中,中方企业投资91亿美元,主要是对我国港澳地区和美国。其次是东南亚地区,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预测,到2005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达到一年40亿美元。主要是在确保能源及家电行业的对外投资。就世界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向而言,1999年全球fdi流出流量8000亿美元,其中6360亿美元流入发达国家,约占世界fdi总流量的75%,2080亿美元流入发展中国家,只占fdi总流量24%.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向经济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产权明晰、金融管制松、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市场准入限制小的国家和地区。

由于中国主要的优势是劳动力资源,且政治稳定,工业基础较好,国家外汇储备充足,政策性限制逐渐减少。格兰仕、德隆等企业坚持国内生产、国外销售,充分发挥中国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的优势,通过国际间的商业运作,将过剩的劳动力转化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进而转化产业优势,提升国家的竞争优势。福耀和万向的选择除了利用劳动力优势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国家的“反倾销”,及一些国家设置了较高的贸易壁垒,这种模式不但加大了国外市场开发力度,而且可以避免壁垒,不受反倾销法的限制,减少征税风险。而海尔的自建营销体系模式就是坚持“世界品牌战略”,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竞争力的焦点就是以品牌为核心的企业形象的竞争,含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国际化的形象及包装等,在经营自有国际品牌的同时,利润也随之而来。

中国的企业除了要了解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优势产品,如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加大对外直接投资的力度,建立国际化生产网络,还要规避各种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积极参与到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

三、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选择方向及原则

从目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向来看,企业投资的金额不大,范围却过于广泛,平均每个国家只有几千万美元的投资。与中国的总体经济发展规模不相称。特性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并存性、技术结构的多层次性、投资主体的多元性以及投资空间的全方位性,这就使得投资的区位选择获得了广阔的空间。随着海外投资规模的加大,投资主体将逐步由国有企业转变为私有企业主导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资源性和政策性投资除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概率和风险损失,成为对外投资企业的首要课题。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应遵循下列原则:避免盲目投资,选择投资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选择产品导入型,市场发展潜力大的国家和地区;依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和进入国家的政策导向,确定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取由近及远的策略,优先考虑周边国家;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优势要素和核心竞争力及发展阶段,坚持一元化发展和横向发展,对多元化发展要慎重;出资方式尽量灵活,多筹集国际金融货币市场资金,选择理想的投资伙伴,采用合资企业的方式;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及商标的使用,维持自有的技术优势;实现经营管理当地化,真正融入被投资国的经济运行体系中。

鉴于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资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国际投资经验少,我国政府虽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和保护政策,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还是存在诸如多头审批管理问题,管理政策导向不明,对外投资项目审批繁琐,缺乏有效的对外投资监管、制约体系,导致在一些热点市场上出现某些国内企业无序竞争,信息咨询服务欠缺,境外逃资增多等问题,到目前为至,中国还未明确跨国投资经营的整体战略、行业规划、产业倾斜政策、投资行业导向。直接投资的流入量和流出量呈现极不对称性,比例为1∶0.0597,而发达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状况为:1∶1.55,发展中国家平均是1∶0.206,导致我国宏观经济内外不均衡发展,使经济增长失去强大的拉动力。因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应以项目审批为主要手段的微观管理方式改为以管理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为主;由直接的管理逐步过渡到间接的监控、监测,最终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中介结构为服务导向,政府宏观监控的管理体系。

四、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

大力提升中国跨国直接投资主体的垄断优势。如技术垄断优势、产品差异优势、品牌及营销优势、产品成本和价格优势、管理优势、规模优势等。提高跨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跨国企业人力资源的素质。调整优化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企业组织方式。拓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融资渠道。(国内、东道国、国际三种筹资渠道)。中国的经济增长,既要吸引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又要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必要的战略举措。

五、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战略

1.巩固的国内市场是国际化战略的基础。中国的国内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对选择跨国经营的国内企业来说,如何巩固国内市场份额是个重要的问题。

2.制定明确科学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强调跨国经营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协调,把国际化发展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结合,企业的每项投资和经营必须服从整体。

3.在海外投资项目选择上,要合理取舍产业链条,确定经营方向,从资源重组角度出发,以降低成本为基点,开拓海外市场或寻求海外资源和技术,将资源开发、技术开发、耗能高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转向境外相关地区。

4.着力完善跨国经营管理制度。跨国经营的战略管理和控制制度,是实现企业全球化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

5.加强成本管理和战略控制

6.高度警惕和防范跨国经营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预案,通过快速反应机制,应对风险的发生并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8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关键词: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筹资渠道;筹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00-02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数万同胞在灾害中不幸遇难,数百万家庭失去世代生活的家园,数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此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抓紧时间调动各种力量恢复重建不仅是幸存者的迫切需要也是对逝者最好的慰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面对受灾面积广大、受灾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的困难局面,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异常繁重,工作充满挑战。灾后恢复重建的速度和重建水平与质量将全面考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综合实力。它不仅需要这个国家人民具有众志成城团结互助的精神力量,也需要国家具有迅速有效调集各种资源参与救灾与重建的制度保障,更需要集聚全国人民创造的物质及技术力量。而后者是救灾重建的重要基础。

据国家发改委测算,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约为1万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2007年四川省全省的国民生产总值。要筹集如此巨额的资金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研究并创新筹资方法与技术。

筹资管理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筹资的渠道与方式,而筹资方法与技术的创新也可循着创新拓展筹资渠道、综合利用各种筹资方式的思路展开。

筹资渠道要解决的问题是从哪里获取资金,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的性质与特征可为救助自然灾害提供资金的渠道主要有:政府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国际组织援助资金、企业及其他社团、民间资金等。筹资方式解决的是用什么方式获取资金,常用筹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借款、捐赠等等。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不能独立存在,只有两者结合才会产生良好的筹资效果。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仅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同一筹资渠道的资金往往可以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取得,而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可以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因此,在筹集灾害重建资金时应当实现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两者之间的合理配合。筹集重建资金可参照的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配合关系(参见下表)。

下面就适于灾后重建资金筹集的筹资渠道与其相应的筹资方式的各类组合加以详尽的论述。

一、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及其适用的筹资方式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中央政府及受灾地政府财政资金应是灾后重建资金来源的主渠道。据国务院2008年9月19日颁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各级政府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建立的、专项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以及地方财政通过预算内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和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中央财政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之外,通过调整预算结构安排的向灾区倾斜的相关支出。具体包括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通过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调用预算外资金等等。

非赢利的财政资金与存放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民间等各渠道上的要求盈利的资金相比数量是很少的,财政资金可以补贴(补贴利息、补贴利润等等)的方式吸引盈利性资金参与灾区重建,起到以小资金带动大资金的杠杆效应。

财政资金是非赢利的公共资源,其性质决定了加强对这类资金的监管提高其使用效率对恢复灾后重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筹资方式可以成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的工具。救灾的财政资金中,除了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资金由政府无偿提供外,其他公益性支出亦可考虑政府以直接出资的方式列支,虽然这种公司化运作模式会增加监管成本但却能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具体操作中可再对照利弊进行取舍。

二、银行及非银行信贷资金及其适用的筹资方式

中国银行按性质分为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灾区各项事业遭受了毁灭性打击,其造血功能丧失,因此政策性银行资金应成为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资金是盈利性资金,吸引这些资金参与灾区重建必须考虑其利益诉求,其利益更多的要靠国家的优惠政策满足,如贷款贴息、降低央行的再贷款利率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仍属盈利性资金,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保险资金。这次大灾充分说明中国的灾害保险还需加强。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和新西兰的经验。日本巨灾保险体系的特点就是政府主导和财政支持,政府为地震保险提供后备保证金和政府再保险。新西兰地震保险制度被誉为全球现行运作最成功的灾害保险制度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体系,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道路来尽可能分散巨灾风险。

从出资方式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以借款和投入资本的出资方式参与灾后重建。政策性银行应以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参与灾区公用事业或其他关系民生的商业的建设。商业银行可积极参与有较好的商业前景的重建项目。此次地震的区域,山川秀丽,自然资源丰富;但是其地处偏僻、交通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从商业的角度看,参与灾后重建既存在着较大风险又存在着较好的机遇。

三、中国企业、其他法人及其适用的筹资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国企业的经营活力日益增强,中国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了跨越式发展。据国家统计局信息,截至2007年,中国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就达336 768家,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405 177亿元,资产总计达353 037亿元。企业规模扩大及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国家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基础,企业资金也成为灾后恢复重建重要资金来源、尤其是中国拥有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它们的性质决定了其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垄断性国企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积极以多种形式参与灾后重建。

企业本质上是盈利性组织,其资金的使用有逐利的要求因此如何调动企业资金参与灾后重建应在筹资方式上考虑企业对利益的诉求。灾区可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借贷等方式参与灾后重建,形成利益共享的关系。

四、民间资金及其适用的筹资方式

民间资金是指国民个人或家庭拥有的可支配资金。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老百姓的财富也日益增长,截至2007年底中国城乡居民仅储蓄余额就达172 534亿元。民间资金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金来源,同样也可成为中国人民抗御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中国人民有着乐善好施、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因而与其他筹资渠道相比从民间获取救灾资金从数量和速度上都有着极大的优势。事实上,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踊跃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渡过困境。截至2009年4月30日,民间捐赠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其中捐赠资金约653亿元,物资折合约114亿元),被公认创下“中国捐赠史的新纪录”。

大量民间救灾资金是无偿的。但不同的民间资金参与重建有不同的诉求,为了充分挖掘这一筹资渠道的潜力,亦需综合利用多种筹资方式调动各类民间资金参与灾后重建的积极性。除了捐赠资金,对于愿意以借款方式参与灾区重建的资金,可以灾区省市一级政府为担保发行灾后重建债券,或以灾区民众住房或其他资产为担保建立民间一对一借贷帮扶;国家为灾区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筹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民间资金积极参与该类企业的股票认购便是以直接出资的方式参与灾区重建;发行救灾重建专项彩票也是从民间筹集重建资金的重要方式。

五、国际社会援助资金及其适用的筹资方式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国际社会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因此向全世界人民介绍中国这次特大地震的情况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援助是加快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联合国的协调下,国际社会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救助也日益加强和有序。从资金的来源渠道看,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强,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受益者,因此他们应成为国际救援资金的主渠道。除了世界各国政府,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联合国一些相关机构、一些知名的跨国公司也可能给中国的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援助。

国际社会援助资金的性质既可能是无偿援助,也可能是有偿使用的资金。因此对不同的出资主体应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在积极吸收无偿援助的同时,积极利用国际借款、吸引跨国企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利用国际社会的资金,让它们在灾后重建的不同领域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荆新,王化成,刘俊彦.财务管理: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第1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4.

第9篇: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

【关键词】 外资 制造业 企业经济

1. 我国制造业中外资经济的主要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多数年度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速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比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吸收外资方式、产业结构、地区分布以及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在当今各国间逐渐激烈的引资竞争。因此,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始终坚持以积极吸引外资为工作的中心。

经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我国90%的外资经济高度集中在制造业上,这些外资企业是其稳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我国制造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这些领域的结构调整不可能靠政府来投入大量的资金,应该大力吸引外商投资来参与这些传统行业的发展。然而,由于这些行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都供大于求,而且这些行业中的国有企业的比例比较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进展比较落后。因此,应该尽可能的减少新的项目,转而把重心放到企业的技术改造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以及产品的性能。为了使这样的目的能够得到实现,我们应结合这些行业国有积极基础雄厚的特性,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购并环境,鼓励外资以技术和设备等方式参股、购并和进行资产重组,为传统产业尽快实现技术升级创造条件。

与内资相比,外资经济主要突出特点有:

1.1在制造业的30个行业中,内外资经济各有七成左右的资产总量汇集在资本、技术密集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10个高新技术产业或重工业中。从地区分布看,外资经济的集中程度很高,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而西部地区经济规模很小。

1.2外资企业的科技投入力度明显不及内资企业。从科技投入看,在制造业中外资企业科技投入的相对规模赶不上内资企业,国内科技研发的主体依然是内资企业。2008年,外资企业中的科技活动人员占其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86%,明显低于内资的3.43%。此外,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来看,外资和内资企业分别为1.25%和1.84%。可见,外资企业科技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的经营效率普遍高于内资企业。从经营效益看,外资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显著高于内资企业。从资产收益率看,2008年外资企业为6.84%,而内资企业为5.14%。在制造业内部,内外资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技术密集的重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上。

1.3外资企业的出口倾向高于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的出口倾向明显高于内资企业,且出口结构也优于内资企业。在我国制造业实现的40005.76亿元出货值中,外资企业占72.05%。此外,在外资企业当年创造的工业销售产值中,46.18%用于出口,高于内资企业的10.25%。就出口结构而言,外资企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高的行业,而内资企业则大部分是一些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

由此可知,制造业中规模以上外资经济在行业和地区分布上同内资企业具有一定的共性,可在经营效率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尽管外资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处于高端,但其在我国的科技投入力度还较为薄弱。此外,外资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市场,而出口倾向和出口结构又是内资企业难以匹敌的。

2. 我国制造业中外资的发展

2.1投资方式由中外合资朝着外商独资方向发展。在外资经济贸易发展的初期,中外合资这一投资方式被广泛的利用。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善,不确定风险的降低和各国投资政策的放宽,规范和透明,外商独资的企业迅速利用这一良好经济机遇迅速发展起来。外资对我国制造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贡献:在1990~2005年期间,中国GDP以年均9.8%的增长速度上升,大约有1.9个百分点来自利用外资的贡献。在工业总产值中,外资企业工业产值的比重也由24.74%提高到31.74%。1998~2005年平均占工业总产值28.96%,即我国工业总产值中每100元中就有28.96元是由三资企业创造的,外资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较大。

2.2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是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单独或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的境内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且拥有有效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以东部地区为代表,我国在充分利用劳动力,自然资源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国际直接投资和接受国外企业的代工合同等方式积极嵌入全球价值链,迅速建立起全面开放的外向型经济,通过融入全球经济,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在这一过程中,国际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直接投资从1990年的102.89亿美元,大幅增加到2006年的694.7亿美元。快速增长的国际直接投资通过经济起飞资本,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劳动力就业,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等推动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对外贸易扩大和产业进步。其中,跨国公司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由于跨国公司投资具有规模大,起点高,投资总额大的特点,可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的短缺,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另外,随着跨国公司投资力度的增强,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也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跨国公司及其FDI活动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尤其对主要产业的影响,还远远没有表现出来。市场开放之后,中国制造业面临真正意义的国际竞争才刚刚开始。在这种环境中的竞争,主要依靠相对竞争力,以及企业的适应和学习能力。只有积极调整自己、互动性学习并不断提高自己竞争力的企业,才有可能脱颖而出。合资企业中的中方,一定要把现在的合资期限当作自己最后的学习和能力建设机会,为在合资期限结束后,自己的生产和发展做好准备。譬如,在汽车产业中,合资企业的中方现在就要给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即:“10年或者20年的合资期限结束以后,跨国公司不再和我们合资了(现在合资选择,是中国政府的汽车产业政策所要求的),中国企业凭什么立足?中国企业还能生存吗?”企业越早做这种准备,就越主动。中国企业的引进外资政策也应该围绕着国内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来调整,自立发展的目标也才能尽快圆满实现

结论

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进入中国的外资毫无置疑是一个帮助者。它们带来了成功的管理模式、制造技术,帮助中国的制造业开发市场,树立品牌,推动了中国相对落后的制造业的发展。同时,也对中国制造业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在机遇与挑战面前,必须审慎应对,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 罗智波.中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与对策社会科学研究[J].2009,(5).

[2] 桑百川.外资控制并购国有企业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

[3]陈继勇.国际直接投资的新发展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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