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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保护 经济手段 原则 条件 影响因素
一、实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原则
1.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则。1972年OECD提出并采用了污染者支付原则,并把它作为制定环境政策的基本经济原则,近年来,人们把该原则扩展到:由于环境质量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污染者不仅要支付达到环境质量的“可接受状态”的污染削减成本,还应该支付由于其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成本。同时,还要进一步把资源利用也纳入到污染者支付原则,并提出“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则”,该原则将使用者成本纳入到价格体系中,使得价格更合理。污染者和使用者支付原则在确定和选择具体的环境经济手段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2.预防和预警原则。从侧重治理政策向预防政策的转变是环境管理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该原则要求在设计经济手段过程中,在意识到环境问题和资源利用问题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后果存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来避免那些可能发生的不可逆转的环境损害,包括从源头控制废物的产生并继续保留末端治理措施。
3.经济效率或费用有效性原则。在环境经济手段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所要达到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以及手段实施的相应成本之间的关系。同时,在不产生显著的负外部性的前题下,把环境决策和强制执行设定在社会能够接受的水平上。
4.政策一体化原则。环境经济手段并非是万能的,每一种经济手段都有其固有的缺陷,应当进行各种手段的组合,寻求一种扬长避短基础上的优势互补。由于环境政策会影响其他因素的变化,具体的经济手段与其他手段或不同经济手段之间组合应用能够产生更有效率的结果。政策一体化的趋势会促进不同政策部门、不同国家的经济手段以及经济手段与政府干预的其他领域的政策的协调,并有利于开发新的、基础更广泛的经济手段。
二、实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条件
实施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环境经济政策是环境管理部门通过经济刺激手段,直接或间接调控管理对象的行为。因此,环境经济政策成功与否,取决于市场的完善程度。如果市场功能不健全,管理者就失去了传递意图的中介,或者导致市场信号失真;而管理对象可能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甚至不发生反应和不在乎市场是否存在。最终导致环境经济政策的效率减低甚至失败。
2.相应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这一观念今天己经得到普遍认同。同理,参与市场运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只有在相应的法律保障之下,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因此,在制定环境经济政策的时候,必须首先寻求法律体系的支持。另一方面,如果拟议的环境经济政策与现行法律不相悖,也必须获得法律认可,赋予政策合法地位。这种法律保障除了确认该政策的合法性之外,还要授权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实施细节和管理规定。
3.配套的规章和机构。环境经济手段的有效执行仍然需要必要的规章和机构。例如,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详细的收费标准,建立负责费用征收、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环境监理机构。
4.相应的数据和信息。必要的数据信息仍然是环境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重要条件。管理者若要在最优水平上实施调控,例如,使边际控制成本等于边际损害成本,就必须掌握关于污染控制成本函数以及环境损害函数等数据信息。
三、影响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实施的因素
从总体看,影响环境经济手段实施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政策可接受性。有些环境经济政策付诸实施后,会影响一些部门、地区或团体的利益。受影响的利益集团会采取相应的反措施,抵制环境经济政策的施行,当反对的力量强大到足以影响政策决策过程时,该项环境经济政策就会被修改乃至被放弃。因此,考虑一项环境经济政策能否施行,有必要评价其政治和社会的可接受程度。
2.相关政策的制约。现行的法规框架,为环境经济政策的选择划定了有限的生存空间,在此范围之内,环境经济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只能采取配合而不是冲突的形式。否则,一些在环保部门内部合理的、有意义的设想,一旦放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背景下,可能会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抵触,而不具备现实可实施性。各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时期的经济目标而制定的一些产业政策,也会影响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3.管理的可行性。管理的可行性既影响环境经济政策的选择,也影响具体政策的执行。例如,荷兰1988年实行的环境税,因税种太多,难以管理,因而于1992年将五种税改为一种税。我国正在推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由于技术含量高,在许多地区难以操作,也在一定程度上防碍了这一制度的推广。
4.社会的公平性。对社会公平性的考虑也会制约一些环境经济政策的选择与使用,因为在决策者看来,有些经济手段的实施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公平问题。例如,如果普遍提高水资源的价格,对于规模不同的生产者,收入不等的社会阶层,其意义和影响是不同的,这就可能导致不公平问题。
5.对市场竞争力的担心。环境经济政策最终要参与国民经济运行,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担心,施行环境经济政策会给企业造成经济负担,影响经济效益水平,最终削弱本部门或地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可能对于一些环境经济政策持消极或抵触态度,干扰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技术转让体系;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政策工具(工具组合)
基金项目:本文受“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作者简介:董浩平(1963-),男,湖南华容人,管理学博士,河南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从事风险投资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5―0082-04
收稿日期:2008―05―10
本文在一般技术转让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以下简称体系)为研究对象,进一步研究其特殊性、功能、组成、发育的经济政策与政策工具、外部条件。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为体系设计提供科学、系统、全面的理论依据(特色、原则、方法);实践意义在于为体系培育提供先进、实用、富有中国特色的构想(手段、工具、条件等),它们对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的融合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述评
(一)就体系特殊性而言
一般体系主要提供咨询、交易、成果转化、金融与科技成果确认等服务(傅文园、王勉青,2006)。其咨询服务无法描述与推介高新技术;交易无法解决产权交易形式的特殊性(如双方融合组成风险企业后的委托一问题);成果转化服务无法解决高新技术的高风险试验开发资金问题;金融服务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其成果确认无法判定高新技术的价值。总之,本体系的特殊性有待深入探讨。
(二)就体系功能而言
Prencipe(2004)、Feldman et a1,(2002)和Bray and Lee(2000)虽分别站在高技术扩散、高技术寻求工业合作伙伴和风险投资的角度研究了单个中介(不是体系)的作用,但很不全面、很不系统。
(三)就体系组成而言
张信等人(2005)提供了丰富的案例材料,再根据其他大量文献进一步归纳出12种提供创新服务的中介,但它们目前还不具备针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提供融合服务的特点与特征,不是我们期望的体系组成要素。
(四)就促进体系发育的经济政策而言
大量文献分别研究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风险投资政策,如OECD(2004)、Avnimelech et a1,(2004),但两类政策共同促进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融合并促进相应中介、体系发育的功能需要进一步研究。祝晓莲(2006)研究了三种制度安排促进体系发育的问题,但没有进一步深入到制度安排的实现手段――经济政策刺激体系发育的层面。
(五)就促进体系发育的政策工具而言
这方面研究亟待加强。孵化器除本身具有融合双方的功能外,还能促进体系的发育,可看作是促进体系发育的政策工具。大量文献虽研究了孵化器,如李岱松、王瑞丹、马欣(2005),但它们只是着重高新技术的孵化功能,较少涉及风险投资的介入,且如何利用孵化器及其他载体作为工具促进体系发育的问题更是没有涉及。
(六)就促进体系发育的外部条件而言
马丁・黑米格(2005)指出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涉及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制定、立法、中介服务等,但没有说明中介及其体系如何利用上述外部条件发展自身并提供融合服务。徐小钦、石磊(2005)只研究了产业集群的空间布局对体系形成的有利方面,研究视野较窄,且没有涉及这一外部平台条件的利用。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内容
对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转让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进行文献综述后,主要界定融合的内涵、方式、技术转让体系的组成、融合功能等基本内容;再对比研究中国和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体系,尤其是美国的,以利于判断我国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的阶段,并为利用发达国家相应阶段的经验打下基础;进一步对比研究中国、美国的立法和行政、市场力量推动,研究美国的政策土壤和我国的技术转让体系发育的环境、经验与教训,找寻体系建设的立法、行政、市场推动和其他路径;据此设计中国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在体系要素与结构清晰的条件下,进一步研究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宏观发展政策对技术转让机构的影响,研究技术转让机构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需求,研究技术转让机构与宏观经济政策的互动,从而再进一步研究推动技术转让体系形成的政策工具(工具组合)的设计、利用。此外,其他中介化解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信任危机的机理、机制、组织形式也需要进行研究,但不在本文进行叙述。
(二)基本思路
如图1所示。
(三)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历史分析方法研究中外体系发育状况、历史经验和教训;引入多视角对比研究方法,通过体系要素、体系功能、体系发育阶段及其推动力量等多方面中外对比以寻求借鉴;利用个性研究方法研究我国体系的特殊环境、阶段与特征以论证借鉴的可行性;采用定量研究方法研究经济政策、政策工具对体系发育的影响与作用。
三、研究重点与难点
(一)中国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设计
划分基本融合服务类型;设计体系――勾勒体系要素与构成(重中之重,见图2),分析体系要素的相互联结与影响(难点),匹配要素功能;此外,还研究体系运行的外部平台。
美国的技术转让体系结构与要素联接见图2。
体系运行的外部平台是产业集群、信息融合等平台,其功能与作用见图3。
图中通道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它分别代表支持产业集群、机构融合、信息融合平台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吸引作用,政策支持吸引双方到这三个平台上,这三个平台本身或多或少具有促成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双方融合的功能。不过,信息融合平台、产业集群平台如不能完成双方融合的使命,则流转到技术转让机构融合平台上,这种流转形成了层间通道。层间通道的使命是由技术转让机构开发的政策工具(工具组合)来完成的。
综合体系要素与结构的应有形态,结合我国体系发育的现状,我国体系的基本形态如图4所示。
(二)中国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发育路径设计
分析推动体系发育的外部力量(立法、行政、市场机制、信任约束);分析推动体系发育的内部力量(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商业机构);探讨外部力量与内部力量推动体系发育的途径(难点);设计体系发育路径(重中之重,见图5。无形之
手――市场机制未予图示)。
(三)经济政策刺激、政策工具推动体系发育作用研究
进一步细分不同的产品与服务领域需要的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融合服务;进一步分析不同的中介机构特点及作用并匹配相应的服务功能;定性研究经济政策与政策工具的相应着力点(机构和功能),定量研究经济政策与政策工具的相应作用(难点);设计经济政策与政策工具(重中之重,见图6)。
设计的政策工具包括公共信息渠道、政府项目、产业集群工具(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孵化器)、公共机构政策工具(合同研究、合作研究、技术转让许可、研究资助直接参与融合双方的活动、工作小组、技术咨询、人员交流、设备利用、实验室参观、信息交流与扩散)。
四、主要创新之处
(一)世界各国体系比较研究结果
研究结果表明,美国体系已发育成熟,体系完整,最具有借鉴意义。美国体系中商业机构发达,功能强――提供专利销售、专利与产品开发、许可证贸易、风险投资服务、风险开发与管理、技术孵化、信息服务;中国体系中商业机构少,功能弱――仅仅提供信息服务和有限制的技术孵化服务;美国体系中的各要素(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商业机构)相互之间联系紧密,而我国则关系松散,缺乏凝聚力。总之,我国体系处于发育过程中的初期阶段。美国体系也是由初级阶段经历了立法、行政推动、市场机制相互作用,最终市场机制主导的发展历程而成熟的。中国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具有后发优势,可在体系要素、功能、组成、推动形成力量等多方面借鉴美国的经验。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研究在设计原则、设计方法、设计内容上有所创新。即提出了借鉴与创新相结合、宏观与微观功能考察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整体与局部相统一的体系设计原则;采取了融合功能划分、要素――功能匹配、体系功能统筹的设计方法;设计体系的同时,将体系运行外部平台纳入研究视野。
(二)体系发育应遵循行政一公共一市场力量逐步推进的原则
体系发育阶段的各种力量强弱、终极目标决定了这一原则的采用。体系发育初期,行政力量强,其他力量弱,只有靠政府组建有关机构提供融合服务并培育公共机构;发育中期,公共机构力量较强,除承接部分政府职能、直接服务商业机构外,更重要的是架设政府――商业机构桥梁以放大政府引导作用;发育后期,商业机构有了一定实力,新的商业机构接受公共机构的辅导,老的开展竞争,政府不再干预,最终实现市场之手调节整个体系结构、规模和竞争水平的目标。
相比于已有文献,创新了体系发育路径(见图5)和行政推动机制研究。立法、行政、市场、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双方的信任约束等外力作用于三大主体(政府、公共、商业机构),形成了丰富多彩、功能侧重、相互协同的体系发育路径。就其中的行政推动而言,政府一方面要利用行政权力制定经济政策并开发相应的政策工具,推动政府与公共机构履行职责与使命,扶持商业机构开展融合业务;另一方面又要逐步淡出行政权力,引入市场机制并最终以此来催熟、驾驭整个体系。这就是一对矛盾。解决的办法就是逐步引入和利用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协会自律机制、20/80优胜劣汰原则、价值链创造与分享原则。这是现有文献没有涉及的最大难点,因而也是本研究最大的创新点。
(三)经济政策、政策工具分别刺激、推动体系形成
经济政策刺激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技术转让体系运行外部平台(信息、产业集群等承载体)的形成,并为平台融合双方、体系发育提供条件,同时刺激技术转让体系内的机构放大政策功能。即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分别与财政、税收、贷款支持政策结合在一起实施政策,放大政策力量,并输出政策工具(前面已述);商业机构则利用政策使其自身繁荣、壮大。而政策工具一方面靠政策支持发育自身并促进体系的形成,另一方面完成支持经济政策并弥补其功能不足的使命。
现有文献只是零散、个别、定性地研究政策工具对技术转让体系的部分正向作用,而本课题首次界定了经济政策、政策工具,并定量研究了它们的作用,因而具有创新性。
五、研究展望
(一)研究结果
影响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融合及融合步伐的因素很多,本文不从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单方面研究其发展,而是横向扩展到两方面,再在融合促进的角度上选取技术转让体系作为研究对象,并进行纵向延伸,即研究体系促进融合、加快融合的功能,进而研究体系的组成、发育及体系建设的条件。例如:(1)本文采用历史分析与对比方法界定了功能完备、体系完整的技术转让体系的组成要素、结构组成。(2)针对技术转让体系设计难点,提出设计了中国技术转让体系的原则,设计了技术转让体系,并就技术转让体系的关键点进行了结构与要素分析。(3)本文引入个性研究方法研究了我国技术转让体系的特殊环境、阶段与特征,并以国内外对比研究结果为基础,以分析判断中国技术转让体系发育阶段为前提,探索了技术转让体系建设的立法、行政、市场推动途径。(4)首次区分了宏观经济政策、政策工具(工具组合),并阐明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宏观经济政策是技术转让机构开展融合服务的环境条件;政策工具(工具组合)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延伸。(5)技术转让体系需要一定的政策工具(工具组合)支持才能发育,而且要以宏观经济政策与政策工具(工具组合)的配套与交融为基础。如对风险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与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融合机构支持可以在产业集群的范畴内得以解决。在政策工具(工具组合)与宏观经济政策交融的前提下,政策工具(工具组合)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政策工具的组合设计源于各种工具各自的局限性。各种政策工具组合使用,才有可能发挥整体效应。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和风险投资发展政策的环境条件不够成熟的条件下,更需要多项工具组合使用,方能弥补环境政策的缺陷。
关键词:中国 宏观经济 政策 推动 经济发展
纵观我国现有的经济现象,不难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变化的形式也变得复杂繁琐。所以,极容易出现经济膨胀或者经济紧缩的现象,而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则是进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控。所以,本文就重点谈论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如何推动经济发展。
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概述
(一)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虽然,在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是不同的,但是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是不变的。其主要目标则是促进经济不断增长,使我国就业率增加,保持国际间收支平衡。而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目标则是:抑制通货膨胀,优化内部经济结构,同时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以此来实现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稳定。但是,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必须要根据利弊得失进行判断,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经济政策。
(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
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多数为供给管理、需求管理以及国际经济政策。供给管理是通过调节总供给进行调控经济,从而实现政策目标。需求管理则是按照调节总需求来实现政策目标调节经济的工具。国际经济政策则是对国际经济关系之间进行调节经济的工具。
(三)宏观政策内容
宏观政策内容具体包括:国家为了达到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以及有效改进国民经济运行缓慢的现状,为了达到以上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措施以及指导原则。它还包括国家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地区发展策略,以及相关产业的政策、物价政策、收支政策以及物资流通等政策。
二、如何利用宏观经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一)明确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较为突出的地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房屋价格持续走高。第二、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第三、能源价格急剧增高。第四、通货膨胀。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出台相对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这样一来有助于良好的推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于物价持续走高的情况,我国应该加强对土地的控制,有效的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也应该对房产地行业的资本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例如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数量。对于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国家应该采取有力的物价调控政策。从而及时将物价稳定在一个固定水平上。而对于通货膨胀的情况而言,国家则可以通过控制物价来减少通货膨胀的情况。
(二)中央应及时落实实行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
双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从本质来说则为“中性宏观经济政策”。所谓中性宏观政策即是不同于紧缩性以及扩张性经济政策的调节力度。中性宏观经济政策是一种微调节并且适度进行扩张以及紧缩的政策。所以,将传统的调节模式进行改革,并向中性宏观政策进行过渡。这样一来,能够从客观上有效的抑制诸多企业投资过快的需求,进而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中性宏观经济政策实质的意义。其实质意义在于既要预防通货膨胀的萌芽又在于预防通货紧缩现象再次发生。通过中性宏观政策不但能够解决因为过度投资所剩下的生产能力,有能够抑制过度建设所形成的产能过剩。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实现双方的目的。
中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也是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例如在钢铁、水泥以及机械等投资过热的行业进行调控。并且同时也要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薄弱行业进行大力支持。例如西部开发、农业、以及生态环境等经济薄弱环节进行适当刺激经济内需的工作。这样一来,通过适度的调控,不但能够克服现在所存在的经济问题,又能够让我国经济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所谓的中性宏观调控政策就是将结构与总量的调整结合在一起,并同时将需求以及供给进行结合,将长期与短期发展进行结合,这样就能够保证我国经济增长持续稳定。
三、结束语
宏观经济政策作为一项能够有效调节经济问题的手段,能够通过国家或者政府有计划使用,进而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经济的政策目标。而宏观调控也是公共财政所具有的职责。具体包括为弥补市场失效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政府分配等一系列行为。虽然,我国向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尚未实现,但是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存在。但是这不能否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价值。所以,中国如果想要有效的推动经济发展,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守东,刘琳琳.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J].当代经济研究, 2013
关键词: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政府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1)11-0112-07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民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经济增长方式难以改变,重投入、耗资源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中央财政收入高度集中,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债台高筑;货币政策调控随意性强,不良金融资产不断增加;国家外汇储备日益增多,但面临不断缩水的危险;政府对外投资业绩不佳,交纳昂贵的学费;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国有资产不断被侵蚀;房地产泡沫日益累积,蕴藏着巨大风险;矿难、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些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如果任其发展,我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有可能毁于一旦,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上述问题的出现,已经很难在具体政府部门和具体经济行为层面加以规范、监督和避免,应上升到宏观经济和经济政策层面予以解决。经济政策是政府处理经济问题或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关系的手段,包括财税、金融、能源与资源、国有资产、产业、投资、贸易、分配等方面。一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的富裕、社会的和谐、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监督职能部门,其审计目标是推进法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为此,政府审计机关应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在完善经济政策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经济政策是政府政策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经济政策执行是实现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因此,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领域。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指按照一定程序,根据一定标准,对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做出判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的过程。
政府审计机关不仅有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内在要求,而且根据现行法规和国际经验,政府审计有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必要性。更为重要的是,与其他监督主体相比,政府审计机关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有独特的优势,具有可行性。
1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政府审计工作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明确指出,建立政府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同时,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3号令)第五条进一步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可以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这些要求明确了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政府审计机关是国家的经济监督部门,依据审计法履行其职责,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审计监督,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效防范和保证,为国民经济的有序、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2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可以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国家经济安全监督保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审计在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具体化。政府审计机关既是国家的经济监督者,同时也是经济信息的反馈者,它所获取的来自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政府审计机关对这些经济信息进行系统和综合的分析评价,可以发现经济政策执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将问题提供给经济政策的决策机构,可以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正确性。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客观地反映经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各种异动,及时发现偏离经济政策目标的行为,跨越部门、地区、行业的利益羁绊,及时提出建议修正经济政策。政府审计这一“免疫系统”功能,是其他任何部门、机构所无法替代的。
3 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政府审计机关为政府服务的有效途径。经济政策从制定到取得实效,一般分为五个环节:经济政策制定、经济政策执行、经济政策监督、经济政策评估和经济政策终结。经济政策有效执行是实现既定经济政策目标的过程,更是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关键,同时经济政策有效执行也是检验经济政策正确与否的有效方式。任何一项好的经济政策出台,如果仅仅印在纸上、挂在墙上是难以发挥经济政策作用的。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应加大对政府相关部门执行经济政策的监督,对有关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经济政策的缺陷,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政策调整的科学依据,服务于政府职能的实现,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4 独立性保障政府审计机关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由谁来做出评价,直接影响到评价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由于受信息公开程度等因素的限制,公民及社会团体很难进行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的评价;而政府内部管理机构相互的监督、评价或其自上而下的监督、评价,由于受各种利益关系的制约也很难客观地反映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政府审计机关具有的独立性,使其观点和看法不受政府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影响,能够提高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能够提高评价结论的公信力。
5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国际政府审计工作的惯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审计总署开始雇用科学家、精算师和保健、公共政策、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方面的工作。1986年,美国审计总署成立了具有法律实施背景的专业调查团队,专门调查涉嫌公共政策执行违法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审计总署更加关注联邦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责任。美国《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授权审计总署向国会报告对公共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的情况,以监督联邦政府的公共政策改革进程。法国宪法赋予审计法院的职责是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法规的执行,其基本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典的规定行使职权。法国审计法院从2007年起对公共政策的执行进行法律监督,评价政府部门遵守有关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因此,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符合国际政府审计工作的惯例。
二、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
美国著名的行政管理学者G・艾利森指出:“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因此,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应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分析影响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促进经济政策有
效执行。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应的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等都还在探索之中。从现实情况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应考虑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主要有:
1 经济政策的合法性。经济政策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的程序必须符合一切适用的法律规范。首先,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合法化。经济政策制定的程序规范化是经济政策制定过程合法化的保证,经济政策只有产生于严密的制度安排下,才能保证经济政策制定的规范性。其次,经济政策执行过程应公开化。实现经济政策的透明执行,杜绝“黑箱操作”现象,这是经济政策执行合法性的内在要求。再次,要加强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如果一项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难度很大,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就高,那么其预期收益就小。如果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高于所获得的收益,那么经济政策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最后,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置于法律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避免经济政策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合法性。事实上,只有合法的经济政策才具有可行性和约束力。
2 经济政策的科学性。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即政府权威系统做出的决策,内容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体现经济决策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政策制定者必须是科学理性的,而非主观武断地进行经济决策。经济政策方案的科学性能保证经济政策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经济政策方案的科学性越强,执行的可行性和经济政策所获得的支持也就越高。否则,经济政策执行无论如何严格,其结果将事与愿违,甚至与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可以说,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在于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3 经济政策的合理性。由于每项经济政策的制定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在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时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代经济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就是决策民主化,它追求社会平等,强调公众参与,广泛集中民智,增强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减少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风险因素。经济政策的合理性还来源于政策本身的灵活性,实际上,即使经济政策量化目标规定得再科学,也总会有超过者和不及者,因此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执行经济政策。所以,经济政策应避免执行者因不能深刻理解、消化经济政策而曲解经济政策所导致的执行中的教条主义。
4 经济政策的适用性。经济政策是在特定环境下制定和执行的,环境的变化决定了经济政策的周期,一旦超出这个界限,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就会失去,经济政策就变得不适用了,需要进行经济政策的调整、终止或被新的经济政策所取代。经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适时调整,调整不仅能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正确性,还能保证经济政策的有序运行。因而对经济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研究,是经济政策方案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目前经济社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一些改革初期制定的经济政策如果没有进行及时完善或调整,这些经济政策就变得不适用了。
5 经济政策的可操作性。任何一项经济政策最终总是要贯彻实施的,可操作性成了影响和制约经济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在科技与信息突飞猛进的现代社会,经济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事务纷繁复杂,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要求向深化、细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如果经济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必然会影响和阻碍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操作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政策精神难以理解,难以领会,导致经济政策执行者要么凭经验主观片面地理解和执行经济政策,要么对经济政策作僵化的理解;二是经济政策只强调原则,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使经济政策难以贯彻落实;三是经济政策执行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使经济政策执行者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政策不能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出现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南辕北辙。
6 经济政策的绩效性。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而且需要用绩效指标进行定量反映。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定量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如给社会带来就业人数的多少,给广大群众带来实惠的多少,对自然环境的改善程度,带来税收规模增幅的大小,实现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等指标。因此,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体系框架应包括:经济政策发挥和经济政策性职能的履行情况;促进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的情况;经济政策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经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情况;经济政策执行中的违法违规与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制约经济政策执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情况;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情况。这些内容基本上涵盖了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风险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要素的评价。
三、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对促进经济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完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完善经济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促成制定科学的经济政策。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目标是:对经济政策执行过程和政策执行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并把判断与评价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对经济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的依据。因此,政府审计机关与经济政策决策者之间必须建立起顺畅的交流和反馈机制,使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审计结果作用于经济政策本身,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促成经济政策的科学制定和进一步完善,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分析,掌握相关信息资料,发现政策层面的缺失,为政府决策者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督促政府决策者建立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进步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根据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所掌握的各种信息,把它们及时反馈给政府经济决策层,促使他们在制定程序上更加完善和充分,提高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2 完善经济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是实现既定经济政策目标的过程,更是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关键,同时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也是检验经济政策方案正确与否的有效方式。政府审计机关应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对经济政策执行后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以检查经济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经济政策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程度。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就必须充分重视政策的有效执行。只有有效执行了各项经济政策,才能减少经济政策执行中发生的偏差和失误,避免由此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一是突出重点,增强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针对性;二是务求实效,提升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有效性;三是多级联动,拓展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覆盖面。国家审计署应推动省、市、区县政府审计机关开展对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并对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对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工作不留死角。
3 完善经济利益纠偏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已实
施的经济政策也需要适时调整,调整不仅能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正确性,还能保证经济政策的有序运行,并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一是坚决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查处经济政策执行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有效、监督有力的模式。二是推进营造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良好风气。选择与经济政策执行密切相关,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机关和经济服务行业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评议活动,认真治理以各种名义阻碍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行为。三是以经济政策公开促进效率提升。把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经济政策作为公开的重点,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近两年来,政府审计机关对涉及重大抗震救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济复苏政策等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改进政策措施的建议,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使相关政策、措施得到及时修订和完善。
4 完善经济政策效能保障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绩效提高。推动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是政府审计机关服务宏观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并确保经济政策及时有效执行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由于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较强,受各种利益集团干扰较少,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较为灵活、覆盖面较广的专项审计,客观分析经济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评价经济政策执行的绩效;同时运用审计公告、审计信息、审计报告等反馈机制,向政府决策者反馈执行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利于政府决策者及时解决执行不合理、管理不到位、政策绩效低下等问题。相对其他监督而言,政府审计机关深入第一线、分析数据、掌握实际情况、建言方便等优势更为综合,在提升经济政策绩效方面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5 完善权力问责机制,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刚性。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可以发现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行为,查办在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受贿索贿等行为。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促进完善权力问责追究机制,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积极运用网上监控系统。对各级、各部门经济政策执行效率、服务质量、廉洁程度进行电子监督、系统综合考核,并向社会公开经济政策绩效量化测评结果。二是推进实施问责追究制度。应制定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对经济政策执行不力,公共资金使用不当和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以及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提升经济政策执行的刚性。
四、完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建议
对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而言,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目前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当前,推进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 理论研究与审计实践相结合,加快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的研究。目前,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实务还处在起步阶段,理论研究者和政府审计人员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对于完善经济政策的重要意义,在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上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理论体系。现有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研究,大多是借鉴西方国家的审计理论成果,或隐含于审计调查、绩效评估当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还有待建立。基于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优势,借鉴国外先进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和方法,选择事关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重大、基础性课题进行研究,尽快取得较为成熟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研究成果。
2 人才引进与培训学习相结合,加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在国外已发展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所以,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不是一种简单的审计方法或是审计思路,而是一门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才能有效进行的全新工作。而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人员还缺乏这些知识和技能,因而在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估指标的确定、审计方法、审计模式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审计,理论性、政策性、专业性和综合性都比较强,审计程序与方法更加复杂,政府审计人员除需要具备传统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通晓和掌握经济学、政策学、管理学、系统工程、生态学、统计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质量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要求政府审计人员能够深刻地理解经济政策意图,并有能力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经济政策效果,以对其做出深刻而符合实际的判断和评价。因此,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就要注重引进和聘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以保证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要加强对现有政府审计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成果交流等形式,帮助政府审计人员开阔视野,掌握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3 经验总结与完善法规相结合,健全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国政府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还没有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方面的专门法规。建立和完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法规体系,既是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工作的规范,也是深化和拓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保证。我们应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经验,结合财政财务审计的相关准则,制定出比较系统、操作性较强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法规,使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各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发展来看,凡是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都较早地制定和颁布了相关规范及法案。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出一整套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法规体系,这是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前提条件。
4 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结合,构建科学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指标体系。目前,在经济政策审计调查中运用的手段和方法大都局限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而对环境、生态、人文等因素的评价至今尚未有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如果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中无法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精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只能去繁就简地使用价值判断标准取代事实分析,那么就很难做到审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此,我们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既要为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和预警,又要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经济政策事项提供独立的审计意见。构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反映经济政策目标的意图,为经济政策绩效提供综合的量度。一般来说,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角度来构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基本满足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而从产品到商品的转变,单纯依靠市场的自由竞争、自动均衡很难实现,或者说这种实现是低效率的,是与市场经济追求效率这一特征相违背的。市场经济以竞争政策为核心,但这一核心是建立在市场每一个个体思想和行动充分自由和公平的基础之上的,这样才能保证市场中的各个环节更有效率。哈耶克在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特征的论述中就曾说到:“人们在市场上应当能够自由地按照能找到的交易对手的价格进行买卖,任何人都能够应该自由生产、出售和买进任何可能生产或出售的东西,重要的是从事各种行业的机会应当在平等的条件下向一切人开放,任何人或集团通过公开或隐蔽的力量对此加以限制,均为法律所不许可。”从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对于公平的要求,公平是市场经济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
市场经济在追求效率的同时,需要平衡两种公平,即“市场内公平”和“市场外公平”,这二者有助于推动社会生产总效率的提高。因而,在市场经济的初期,为促进经济发展,“市场内公平”即交易规则公平和交易机会平等受到极大的重视,政府由此出台一系列经济政策对其加以保护,加速刺激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但是,追求效率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的拉大。按照凯恩斯的说法,收入越高者消费倾向越低,如果这种差距导致社会两极尖锐分化,最终结果是社会消费需求的急剧萎缩,经济效益的丧失。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还离不开“市场外公平”,即分配公平和社会福利公平的调解,这就需要社会政策来解决。正如克洛特·古特曼所说的那样,市场经济所创立的政策框架使得竞争过程得以产生,但是社会平等原则在市场经济中应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因为“市场只能根据人们在市场中的表现来分配收入,还不能考虑到人的社会因素”,“这些社会政策是用来帮助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积极参与经济活动的人们,免受非他们自身的过错引起的生活窘迫”。也就是说,“市场外的公平”单靠市场本身是难以解决的,这种被称之为“市场失灵”的现象就需要政府在就业(最低工资和工作环境保障)、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制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政策来调解。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初级阶段,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观念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打开了一个新的思维领域。当时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效率机制把社会财富的总量迅速积累起来,加速经济发展。但在市场发展的实践中,投机取巧、坑蒙拐骗、制造伪劣产品、偷税漏税、粗放经营、破坏环境、地方保护等屡有发生,这实际上是对“市场内公平”的破坏。长期单一地追求效率还使得“场外不公平”变得更加严重。世界银行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1,中国学者估计为0.458。可见,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一直以来,在一些人的观念中都认为经济目标优于社会目标,单纯追求GDP的增长,从而给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矛盾:资源和环境制约、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滞后、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等等。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政策审核兑现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高效、廉明、优化的运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涉及我局经济政策奖励的审核兑现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主体
(一)享受经济政策的企业(项目)必须满足相关经济政策奖励条件要求。
(二)企业(项目)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做假。
(三)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根据政策如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不得享受相关经济政策。
1、偷税、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不符合城乡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要求;
3、当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信用失范等事件;
4、其他被认为不宜享受经济政策的事项。
二、规范程序
(一)明确细则。各相关科室(办)在县委县政府每年下达经济政策后,要会同县财政部门抓紧制定政策兑现实施细则,明确申报对象、时间、内容、程序以及奖励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二)收集材料。各相关科室(办)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收齐按经济政策和兑现细则要求的所需材料,未齐全的,要一次性告之所需材料。
(三)规范程序。政策兑现审核要严格执行下列程序:
1、镇(街道)、开发区初审。任何申请政策支持的上报材料必须有镇(街道)、开发区的初审意见;
2、相关单位会审。根据政策或细则,企业(项目)上报的依据资料需要与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一起审核的必须一起审核,需要与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依据的必须有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依据;
3、责任科室审查。各相关科室(办)要认真审查企业(项目)上报资料,严格把关,需要提供原件核对的必须提供原件,需现场审核的必须现场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分门别类拟定奖励对象,提出兑现建议。
4、分管领导审核。责任科室提出建议以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口;
5、部门意见征求。提交党组讨论前,各科室(办)要将拟定奖励对象以书面形式征求县相关部门意见,核实有关情况。
6、局党组讨论。各相关科室(办)将拟奖励事项和奖励对象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
(四)汇报提交。局党组将讨论结果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审核,待同意后(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的应提交讨论),我局按相关程序拟文将奖励对象行文给县财政局或上报给县委办、县府办(由我局直接行文下发的就直接发文)。
(五)兑现政策。各相关科室(办)要配合县财政等部门对奖励资料及政策奖励金额进行复核,协助兑现相关政策和奖励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办)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执行,不得。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哪个环节承担相应责任。
日本的环境保护政策是在20世纪50、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重化工业急剧发展引发公害事件频繁发生、公众诉讼接连不断的情况下制定的;到了70年代公害事件得到有效解决,日本逐步进入全面的环境保护阶段,80年代日本面对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挑战,1994年正式通过《基本环境法》并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一系列新的环境政策,特别是提出了建立循环经济和循环型社会的政策目标,使日本的环境政策向着国际一体化的方向深入发展。总的看来,日本国内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经济发展优先,环境与经济并重时期以及可持续发展优先、确立循环型社会理念三个阶段。
我国的环保事业起步较晚,建国初期,环保问题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环保政策的制定也没有像日本那样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70年代中国环境保护刚刚起步,1972年6月,中国派团参加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以此为契机,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个具有法规性质的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事业开始兴起。环境政策从片面的强调经济发展向经济发展兼顾社会发展转变,并逐步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经济与环境协调统一发展原则成为环境政策基本原则。80年代,我国迎来了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问题的两难抉择,科学发展观与发展循环经济被相应提出。然而,21世纪初,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实践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排污交易方面仍处在探索阶段。
二、中日环境保护政策主要内容比较分析
(一)日本环境保护政策。21世纪日本环境政策最突出方面是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环境政策理念,其环境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1.环境计划制度。为了全面、协调地推进环境保护政策,日本政府制定了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计划,确定了环境保护政策大纲和总体目标。2.指令控制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公害防止计划制度、公害防止协议制度、公害防止管理员制度、公害受害者补偿制度、公害纠纷处理制度。3.经济控制制度。包括,经济资助,国家对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排污者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经济惩罚,通过适当数额的罚款来促使排污者采取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经济赔偿,政府着重敦促带来公害的企业履行恢复环境的责任,以及追究它们救助被害者的责任。
(二)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中国的环境政策的主要坚持根源改善原则与明确责任原则,根源改善原则即强调制定环境政策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明确责任原则,一是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原则;二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三是谁开发谁保护原则。环境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环境污染控制政策。(1)管制性政策。通过环境立法和政府指令两种形式来实现对环境污染者的管理。(2)引导性环境政策。通过制定相关激励制度、环保产业政策,启发和提高公民公众环境意识。
2.生态保护政策。(1)基本保护政策。包括:可持续利用、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资源总量平衡、多目标综合开发利用政策等。(2)领域生态保护政策。包括: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等。
(三)比较分析
1.政策完备程度方面
(1)法律法规体系。日本的环境政策主要体现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当中。相对我国来说,日本的环境法律法规要具体和完备许多。如:为了推进可持续发展社会战略,日本政府把可持续发展规划予以法制化。2001年1月6日,出台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而后又进一步针对不同种类的资源,从法律上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而我国缺少程序性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细则,以及有些法律制度本身互相矛盾等等问题,导致环境执法遇到实际问题时往往执行困难。
(2)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经济政策是政府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制定的经济活动依据和准则,其目标是纠正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使外部费用内部化。日本的环境经济政策注重立法手段与经济手段并用,并伴有执行保障体系。通过施行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促进了环保技术的创新,也降低了环境治理与行政监督的成本。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种类很多,但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能够切实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也不多。就拿排污收费制度来说,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日趋成熟,对遏制环境污染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中日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机制比较分析
(一)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的作用方面。日本的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先于中央政府并发挥主导性作用,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比中央政府严格;而中国的地方政府则是在中央政府采取政策措施之后才开始发挥作用,是按中央政府的环保政策施行的。
(二)在市场运作机制方面。中国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以保护环境的措施比日本要弱的多。日本在市场运作机制方面从生产活动环节与社会整体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同时着力推进,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上:尽可能减少生产环节中的浪费现象;物品的再利用方面;对不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再循环利用;利用焚烧炉焚烧所产生的热量进行发电;废渣废弃物的填埋不污染生态环境。
(三)在普及环保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方面。日本加强公众的公害环保教育,在学校进行环境教育,设立了环境单元,环境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法;重视社会教育与社区教育,渗透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而中国在环保的宣传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公众的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中日环境保护政策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一)应加强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强化环保立法科研,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环境法律的可操作性,解决环境执法难问题;强化环境发展规划研究,根据环境容量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确定战略性、长期性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环境税收、排污权交易、环境公共财政、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建立一体化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促进生态和谐。
关键词: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7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79-01
一、经济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在我们以往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一般都是以消耗大、投入大、污染高为主要特征。这种方式不仅仅过渡消耗了我们的自然资源而且破坏了生态平衡,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也是我们应该舍弃和调整的方式。新的可以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应该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发展了经济的同时和我们的资源环境的保护是相协调的,也就是说,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不能破坏经济发展所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环境基础。
二、实行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又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在于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实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
为了避免一系列危及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这一后果,首先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的同时避免损害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环境基础。
三、必要的经济政策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前面我们讲到,一些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方式产生了很多生态环境的问题,我们想要解决这些生态的问题,除了适当地调整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外,还需要有适当的经济方面的政策来作为保障,不适当的经济发展的政策会给我们的生态环境带来负面的影响,好的经济政策不仅能够使经济有效地增长也能够保护生态环境。
采用经济政策的作用主要有二类,一方面是激励作用,一方面是约束作用。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企业从中受益,让违规的企业受到惩罚。经济政策的良好运用可以激励人们的经济行为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使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受到制约。
必要的经济政策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四、必须重视可持续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要求
(一)从影响增长的因素入手,做到可持续发展
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在不同经济成长阶段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可概括为资本、劳动、技术和制度四个因素,并在一定条件下归结为生产要素投入量和生产要素生产率。
(二)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可持续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共同性原则、时序性原则、发展原则、质量原则。
五、在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可持续增长
(一)提高人口质量,促进可持续增长
在可持续发展系统中,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由此造成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上讲,计划生育既是为增加物质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创造前提,其本身也是一种最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
(二)做好资源永续利用,保护好环境
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作为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经济发展不能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可持续发展要求永续利用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种自然资源,使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度小于其更新速度,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度小于可再生替代资源的更新速度,并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提高资源产出率,增加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这是在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的情况下,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经济增长的新模式。一是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必须强调增长速度与结构优化的统一,要求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优化同步;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粗放型经济和集约型经济的关系;四是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控制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五是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进一步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把培育和提高区域竞争力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目标和内容。
(四)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即从主要依靠资源和劳动投入的粗放型增长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集约型增长。这样的增长是讲求质量和效益的增长,也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增长。
(五)调整产业结构
农业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高,而工业的能源消耗量最大,“三废”排放也最多;第三产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小。
(六)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我国在不平衡发展战略影响下,资源地区与加工地区的垂直分工,往往使不发达地区蒙受资源流失和利润流失的双重损失。在生态环境的“溢出效应”作用下,生态脆弱的上游地区,森林砍伐,水土流失,会带来下游地区洪涝灾害或河道断层,而污染严重的下游地区也可能随着要素流动,将一些污染淘汰的项目扩散到上游不发达地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应该考虑可持续地发展,这二者是不矛盾的,完全是可以互相协调、共同促进的。
作者单位: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文培.经济-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面源污染又称为非点源污染,是各种没有固定排污口的环境污染的总称。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磷等营养物质和农药、重金属等有机、无机污染物及土壤颗粒等沉积物,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对环境尤其是水域环境造成的污染。[1]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化肥、农药的不合理应用,以及畜禽粪便、水产养殖、农作物废弃秸秆、农业废弃塑料薄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的不合理排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得到重视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同时,农业面源污染不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政府不合理干预市场,对农药、化肥、地膜等进行补贴,导致农药、化肥、地膜的大量甚至过量使用,农业面源污染逐年加重,已成为中国流域性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据2010年2月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化学需氧量3028.96万吨,总磷42.32万吨,总氮472.89万吨;其中,农业污染源中,化学需氧量1324.09万吨,总磷28.47万吨,总氮270.4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3.71%,67.27%和57.19%。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加强对农业生产活动的环境管理既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必然选择。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及“市场失灵”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
第一,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农业面源污染的污染源众多,其污染源的分散性导致了污染物排放的分散性,其空间位置和涉及范围不易确定;第二,污染发生的随机性。农业面源污染受降雨时间、降雨量、温度等随机变量的影响,决定了农业面源污染具有较大的随机性;第三,污染负荷的时空差异性。由于面源污染涉及多个污染者,在给定的区域内他们的排放是相互交叉的,并且污染问题的显现时间与污染行为发生的时间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农业面源污染物会随地表径流发生流动,此地的污染可能会转移到其他周围地区,因此很难具体监测到单个污染者的排放量。
(二)农业面源污染的“市场失灵”
农业面源污染的上述特征说明:第一,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它表现为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排污者的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排污者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所确定的产量高于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确定的产量,这种偏离就是资源过度利用、污染物过度排放、有污染的产品过度生产的低效率产出。相反,在环境保护方面,农业生产者的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的环保投入也低于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确定的环保投入。第二,农业面源污染存在不确定性。农业面源污染的分散性、随机性和时空差异性,使得污染排放具有相对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也就使得规制者很难在有效率的成本范围内进行监督,无法确定谁应该对污染负责,以及每一个分散的污染源应该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第三,农业面源污染的非对称信息。由于面源污染监督成本高,规制者无法直接观察污染者的排放情况,受个人经济利益的驱使,污染者往往会隐瞒生产过程、生产技术、排污状况、污染物的危害等方面的信息,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价格机制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上不能起作用或不能起有效充分的作用,从而出现“市场失灵”。
二、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环境规制
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决定了其污染控制的复杂化,由于规制者和排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规制者不能全面掌握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对污染者的排污水平也不能有效监督。
(一)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
为了分析的需要,假设只有一个规制者(环境当局)和一个污染者(农业生产者/企业),他们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规制者不掌握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规制者希望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尽量减少污染者的“欺骗行为”。假设规制者按污染物排放量(e)征收排污税(费),税(费)率为r,对于污染者,他的目标函数就是:minTC(e)=C(e)+re(1)其中re为向规制者缴纳的污染物排放税(费)。当然,污染者将选择污染物排放的边际收益等于排放税(费)率r时的排放量:-MC(e)=MS(e)=r(2)规制者的目标是制定一种税(费)率,使得期望社会成本最小化。但规制者不知道污染者的污染控制成本。从图1可以看出,如果规制者选择了一个税(费)水平,记为r赞,在边际成本等于排放税(费)率时,高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e'H,低边际排放成本的污染者排放量是e'L,而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分别为图中的三角形A和B。图1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条件下的环境管注:MD(e),污染排放的边际损害;MCH(e)、MCL(e)为污染排放的边际成本,其中下标H、L分别表示高和低。为了避免因污染控制成本不确定所造成的社会损失,规制者需考虑建立某种激励机制使污染者如实表达其污染控制成本。例如,规制者可以为高边际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实话实说提高奖励R,当满足(3)式时,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就会告知其真实的污染控制成本。(3)(3)式中不等式左边是高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不如实报告的净成本。除此之外,奖励也不能太高,以免激励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污染者撒谎:(4)(4)式中不等式左边是低污染控制成本的排污者如实报告的净成本,右边是虚报污染控制成本的净成本。
(二)污染者排放水平不确定
面源污染中污染源众多且分散,对于规制者来说,掌握单个污染者的排放水平是不可能的。假设污染者的排放量(e)取决于减少污染的措施(a)和努力程度(f),即e=e(a,f),由于排放量e无法掌握,规制者要选择一种管制方式来控制污染者。当规制者规定了污染减少的措施a,如使用有机肥、采用绿色生产方式等。污染者将选择努力程度f实现最低成本:(5)而规制者面临的则是如何选择a,使总成本最小化:(6)其中D[e(a,f)]表示污染造成的社会损失。由于规制者不了解污染者的努力程度f,污染者往往选择最小努力程度fL,如图2所示,结果是较低的边际成本MC(fL)和高水平的污染及其边际损失MD(fL)。也就是说,为了补偿少付出的努力,规制者必须要求更多的减少污染的措施aL。注:MC(f*),最优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MC(fL),最低水平努力时污染减少的边际成本;MD(f*),最优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MD(fL),最低水平努力时的边际损失;a*,最优污染控制措施;aL,最低努力程度时污染控制措施。#p#分页标题#e#
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构建
基于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及“市场失灵”、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环境规制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特点。首先,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源数量众多,“科斯手段”一般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寻求适当的“庇古手段”;①其次,由于农业面源污染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简单的“庇古手段”也不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需要基于庇古税原理采取一些修正性或替代性的环境经济政策;第三,农业生产活动流程既涉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又涉及下游农产品销售,不同的环节需要采取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总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需要针对各责任主体设计独特化、具体化、精确化、针对性的环境经济政策,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当然,本文所构建的一体化环境经济政策只是框架性的,以上概念性的环境经济政策离付诸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对流域污染物浓度收费,如何设定合理的污染物浓度,如何确定对超额排污的惩罚标准,还有污染者个体的接受程度等;对农药、化肥、地膜等投入品征税,征税的标准如何确定,由于税率具有相对稳定性、统一性等特点,使得试错法(反复迭代法)确定最优税率难度加大,而投入相同的农药、化肥,受地形、地貌、降水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污染损害具有很强的空间异质性,也降低了征收统一税率的合理性;对购买污染控制设备、施用有机肥、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绿色农产品等进行“绿色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被补偿者识别和补偿方式如何确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