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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和责任
1、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申请资助,但在排序时应本着品学兼优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构成:中央提供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用;市、县(区)两级承担贫困生杂费,免杂费以市级为主,市负担比例(根据各县区可用财力凡人均可用财力超过2万元的,市负担60%,不足2万元的市负担7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补助贫困生寄宿学生生活费由县负担。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35%,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特教学生(包括残疾、孤儿)必须享受免全部教科书费,基本免除杂费。
2、学生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规定应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如果选用彩版书超出的费用由县(市)区承担,但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今年春季由县(市)区统一采购,已收取书费的一律退还给学生。秋季后由省统一采购,不许再向贫困生收取书费。中央财政对贫困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包括品德与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初中包括品德与思想、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20*年享受免教科书费的贫困生,20*年春季应继续予以资助。免费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免杂费按省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并将资助贫困生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责任承担免杂费资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费,不得降低资助比例,减少资助人数,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贫困生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公示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领取补助资金。
4、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要集中掌握。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四、资助情况上报
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报告“两免一补”经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再分春、秋两季及时上报资助贫困生情况,内容包括:由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资助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电子信息数据,及打印生成的《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级基层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出花名册》。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对策
高校贫困生认定一直是教育资助工作中的难题,想使相对稀缺的经济资源有效分配给需要国家扶助的对象,首先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准确衡量,但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本文试图列明此项工作的难点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奖、贷、助、勤、补一系列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助体系已有十年的时间,每一项都离不开对贫困生的认定。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始终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也没有确立完善的评定制度。当下因为贫困生认定体系不健全, 出现了一些帮而不贫、贫而未帮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国家建立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初衷。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投入547.84亿元,各级政府在这项工作上逐年递增的大额财政支出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效果。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原因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两大难点:一是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如何,即弄清“谁是真贫困生”;二是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即弄清“普通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
1、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有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个人征税系统尚不完善, 国外的认定方法不适合照搬,我们也就无法准确获知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学生家庭收入国家更是无法掌握,导致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一直很棘手,由此引发后续的资助工作也面临难题。
总体看,现在高校施行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几乎都是套用“个人提交申请和证明——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院系审核——学校批准认定”这样的模式,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的掌握主要靠学生自我描述和师生评价。而这些信息的获取都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程序和办法不规范,认定方法缺乏准确性,评选过程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失误。
各高校的上述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在贫困生认定实践中,校方凭借认定的基础材料就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面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是有待检验的,由于目前财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因素,高校不可能去生源地一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学生所提供的证明也是鱼目混珠,有虚构或夸大贫困事实的成分。
2、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困难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区分学生的贫困度。但由于收入信息不透明,这导致了全面收集和计量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是一项非常艰难而繁重的工作。
高校学生生源分布广泛,区域经济的差异使得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各地政府在开具证明时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来自中东部城市的特困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可能比生源地是西北的贫困生经济水平要高,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评价指标,仅靠基层辅导员完成认定,结果很难让学生信服。
三、解决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对策
1、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实行动态化管理
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都是从学生进入高校开始,高校本身没有行政权派人到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教育资助中也没有这笔经费可供支出。相比之下,贫困生的生源地有着明显的地缘优势,由他们进行认定能大大节省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花费的成本。因此,国家应统一制定政策,从中学时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动态化管理,并装入学生档案。调查表的制式应该像一个小册子,分为中学阶段、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对各阶段经济困难程度做以说明、标注。内容上应包括一个较为全面的基础信息、家庭经济指标和接受资助记录。每个阶段的资料信息由相应教育机构负责审定,并由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2、多重措施并举,认真厘清学生贫困程度
通常,高校贫困生被分为普通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层次。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可由高校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放在一起进行认定,就要遵循高校所在地的经济标准,衡量出申报学生的综合贫困度。鉴于笔者上文谈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对贫困生申报及认定工作实现网络化操作管理。学生自愿登陆系统平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属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并签订诚信书,提交保存。对于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须经过管理员审核批准。申报者可登陆查询结果。高校每次奖助学金评定通知也在网络上,系统会根据类别和上传证明材料的赋分对每次申请生成统计表,将学生按贫困程度自动排序。软件可分为“自我申报”和“民主测名”模块。每次评选都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软件自动生成结果,不记名网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评选的情况出现。
(2)加强对贫困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很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里描述“父母失业,母亲体弱患有某某疾病、住院欠债,家中另有姐妹上学等。”提供的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盖章,在没有办法实地考证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学生出具相应证明,如失业证、低保证、低保账户对账单、住院病志、户口本、亲属就读证明等。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事实不予采信,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取消在校期间评选资格。
(3)调动各方面力量对教育资助的过程和结果行使评价和监督权。教育资助是一种福利,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要享受国家福利待遇,就必须接受合理的监督。我们应优化现有的认定办法,在各省、市、高校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广泛运用网络资源,将贫困生、非贫困生、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者这些相关利益人有机协调和组织起来,参与贫困生认定网络评价工作,共同构建成一个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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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证明1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___(父母亲姓名)之子(女)___(学生姓名),于__年__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___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___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___居委会等(公章)
__年__月__日
家庭贫困证明2_______学校:
贵校学生_____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
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来源单一 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
其它_______________(填写)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____(区号)_________ 乡、镇或街道 民政部门 加盖公章年 月 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____(区号)________
家庭贫困证明3兹有我镇(县)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之子(女)___被________大学录取。该生家庭________(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家庭贫困证明4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___(父母亲姓名)之子(女)___(学生姓名),于__年__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___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_日
家庭贫困证明5_______学校:
贵校学生_____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
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来源单一 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
其它_______________(填写)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单位
此致
敬礼!
关键词:贫困农民;定居意愿;经济状况;人力资本
一、引言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影响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加速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2016年3月的“两会”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新型城镇化面对的重要群体是农民,而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是影响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已有文献围绕农民城镇定居意愿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聂伟和王小璐基于CGSS2010全国数据分析的结果表明,农民的总体城镇定居意愿并不强烈,小城镇、县城(县级市)是农民城镇定居的首选层级[1]。马琳基于河南省10个县(区)40个村的调查数据显示,53.4%的农民不愿落户城镇,21.7%的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愿意落户城镇,只有24.9%的人愿意落户城镇[2]。与上述观点相反,周春芳对苏南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58%的农村劳动力愿意迁居城镇[3]。由此可见,有关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调查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在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学界主要从个体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3个方面展开。个体因素主要是从农民个体自身的特征及能力出发,研究其对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相关文献主要研究了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婚姻状况、非农经历、语言能力、收入水平等方面因素对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4]。家庭因素则主要从农民的家庭情况出发,研究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家庭的非农收入、家庭年收入、住房面积、家庭自然资本等方面的因素对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1]。社会因素方面的研究则主要是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文化等方面出发,研究户籍制度、住房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社会情感、社会网络等方面对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5-6]。综上所述,目前已有研究对农民城镇定居意愿进行了诸多探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研究对象多侧重关注农民整体和农民工,对于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研究较少。贫困农民是农民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多呈现出收入水平低、居住环境差、受教育程度低等特征。在此背景下,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可能会与以往被关注的研究对象的情况有所不同。此外,贫困农民的城镇化将对农村减贫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非常有必要对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进行研究。最后,现有研究也较少关注贫困农民和非贫困农民两者在城镇定居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方面的差异。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从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出发,利用“2010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简称CGSS2010)数据,基于群体行为理论与成本效益分析,通过提出相关的研究假设,使用Logit模型,重点研究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力资本对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并对贫困与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中国现行的贫困标准为农村人均纯收入2300元,即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少于2300元的农民被认定为贫困农民。群体行为理论中的相对剥夺感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7-9]。贫困农民经济收入低,相对非贫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地位而言,贫困农民的相对剥夺感更强烈,那么就会希望逃离贫困,到生活条件更好的城镇去生活。因此,贫困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渴望到城镇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然而,托达罗认为人口流动是一种经济现象,而所有的经济现象都会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唯有当行动所带来的额外效益大于额外成本时,行动主体才会采取这一行动[10]。相对于生活在贫困地区,定居城镇无疑会为贫困农民带来巨大的效益,但是这些效益的获得须以一定的成本为代价,即贫困农民要定居城镇并享受城镇的各种福利必须先解决迁移到城镇过程中的各种成本。由决定是否到城镇定居到决定到哪个城镇定居,再到迁移到城镇,最后到定居城镇并在城镇获得可持续的生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当高的成本。如能承受成本,贫困农民则会较为愿意到城镇定居以争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如果无法承受,那么这就成了贫困农民进城的一大阻力。因此,本文认为贫困农民的家庭经济现状及影响其未来收入的人力资本状况是影响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下面将具体分析两者与城镇定居意愿的关系并提出相关假设。
(一)家庭经济状况
参考已有文献,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非农收入比、家庭相对收入地位、住房面积、耕地面积等[1,11-12]。其对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家庭年收入越高,能承担成本的能力就越大,城镇定居意愿就更高;家庭中的非农收入比例越高,那么脱离农业进入工业服务业的可能性就越大,未来的收入也越有保障,到城镇定居的意愿就越强烈;根据群体行为中的相对剥夺理论,当贫困农民的参照对象换成收入相对较高的贫困农民时,收入地位较低的贫困农民产生的相对剥削感将会更强,则收入地位较低的贫困农民具有更强烈的城镇定居意愿[13]。然而,家庭相对收入地位较低者的成本支付能力也会较低,这一阻力会中和了他们的进城意愿。反而是相对收入地位较高者,成本支付能力较高,在同样渴望可以到城市获取更好生活的情况下,更有可能愿意到城镇中定居。此外,贫困农民在农村中拥有的固定资产可能会与其城镇定居意愿呈负方向关系,具体如住房面积和承包的耕地面积。住房面积越大,贫困农民进城所要放弃的资本就越多,变相导致进城成本越高,到城镇的定居意愿也必然下降;承包的耕地面积越大,他们对于土地的依赖就可能越大,就越可能限制农民进城。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a:贫困农民的家庭年收入越高,城镇定居意愿越强。H1b:贫困农民的家庭非农收入比例越高,城镇定居意愿越强。H1c:贫困农民的家庭相对经济地位越高,城镇定居意愿越强。H1d:贫困农民现有的住房面积和耕地面积越大,城镇定居意愿越弱。
(二)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等能力与素质,同时将人力看作是一种资本,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对其投资必然会有收益,并且人力资本的高低会表现在人力所有者———劳动者的收入上[14-15]。根据人力资本理论,贫困农民的人力资本将一定程度反映在其收入上,而收入将关系到贫困农民能否顺利迁移并在城镇中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基于此,本文认为贫困农民自身及家庭的人力资本越高,越愿意到城镇中发展和定居。人力资本变量包括年龄、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非农工作经历、语言能力、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等。具体而言,年龄越小、身体越健康者,劳动工作能力也会较强,更容易获得工作机会,且此群体观念较为开放,能更好地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受教育年限越长,所掌握的知识越丰富,更能为劳动力市场所接受,进而更愿意到城镇中寻找工作定居。非农经历越丰富者,对农业的依赖更低,同时能更好地适应工业、服务业工作,了解城市的生活节奏,对未来的恐惧感较低,城镇定居的意愿也因此提高。语言能力越好,社交生活圈子也就越广泛,对城市的归属感也越强烈,进而更愿意定居城镇。同样,家庭的人力资本越高,个体也更具有定居城镇的意愿。具体表现为家庭的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越多,每个成员分担迁移到城镇定居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与成本就越低,从而提高个体的城镇定居意愿[16-18]。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2a:贫困农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高,城镇定居意愿越强。H2b:有过非农经历的贫困农民更愿意到城镇定居。H3:贫困农民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越多,城镇定居意愿越强。
三、数据与变量
(一)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贫困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及人力资本对其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并且将贫困农民与非贫困农民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因为本研究的因变量为二元选择变量,城镇定居意愿只有愿意和不愿意两种,故采用二元Logit模型进行分析。72扶贫与农村发展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CGSS2010年数据,它是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的城市与农村抽取了11873个样本进行调查。其中农业户口的样本数为6040个,根据研究需要,只保留回答了农村模块“未来5年,您是否计划到城镇定居”这一问题且是农村户口的样本。本研究采用Stata11软件进行数据的相关处理。
(三)变量与测量
1.因变量本研究通过询问被调查者“未来5年,您是否计划到城镇定居”测量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被访者从“是、否、已经在城镇定居”3个答案中进行选择,由于研究对象为贫困农民,因此数据处理时将剔除已经在城镇定居的样本,最终选择回答“是和否”的样本进行分析。现行的国家贫困标准线为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则为贫困人口。本研究计算出样本中每个家庭人均纯收入,以2300元为界限分为“贫困农民”和“非贫困农民”两组样本,两组样本分别包含1603、2474个观察值。2.自变量本文的核心自变量为家庭经济状况与人力资本两个维度,并适当地引入控制变量。根据研究目的,本文对贫困与非贫困农民的变量进行了描述统计比较与定义(见表1)。
四、结果与分析
(一)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描述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非常低,仅7.42%的贫困农民有意愿到城镇中定居,而92.58%的贫困农民并无意愿。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总体上也不高,只有13.54%,但这一比例高于贫困农民。这项结果表明了农民的总体城镇定居意愿并不高。在有定居意愿的样本中,贫困农民和非贫困农民都较倾向于县城和小城镇,36.75%的贫困农民和41.27%的非贫困农民选择县城,而有20.51%的贫困农民和18.98%的非贫困农民选择小城镇。总体而言,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并不高,而有意愿定居城镇的贫困农民较倾向于到县城与小城市中去,这与非贫困农民的情况基本一致。
(二)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计量分析发现,贫困农民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其城镇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从家庭的绝对收入角度看,家庭年收入的回归系数显著且为正(如模型3结果所示),也就是说,家庭的年收入越高,贫困农民越愿意到城镇中定居,假设1a被证实。这与已有文献发现的农民家庭收入越高,其城镇定居意愿也越强的结果是相一致的[19],说明家庭收入对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收入贫困与可行能力贫困的关系不难理解,家庭年收入越高,意味着农民在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可行能力较强,到城镇中发展的能力也就越强,因此也就更愿意到机会更多的城镇中寻求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家庭年收入越高,表明其迁移城镇的成本支付能力越强,并且也更有能力负担未来在城镇中的生活成本。这样一来,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农民是愿意且更有能力到城镇定居的。从相对收入角度看,相对收入带来的相对剥夺感对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所发挥的“拉力作用”大于“推力作用”。如模型3中的结果显示,高于平均水平家庭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而低于平均水平和处于平均水平的回归结果是不显著的,也就是说,相对于远低于平均水平的家庭,高于平均水平的家庭更具有城镇的定居意愿。这与假设1c的猜想一致。Stark在研究劳动力迁移中提出,劳动力在其对照群体内的相对收入位置对其迁移也有着重要影响,而其迁移除了提高收入之外,也提高了相对收入地位来降低收入低下带来的剥夺感[13]。那么相对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贫困农民均处于较低的收入水平,因此他们很大可能均渴望迁移到城镇中追求更高的收入,改善自身的相对收入地位,降低低收入带来的剥夺感,这使得相对剥夺感在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中发挥了“推力作用”。然而,面对不低的迁移成本,仅贫困农民中相对收入地位较高的那部分家庭具备承担迁移成本的能力,相对剥夺感代表的相对收入低对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发挥了“拉力作用”。从模型3的结果可以看出,相对收入低所引发的相对剥夺感,其发挥的“拉力作用”大于“推力作用”。只有家庭相对收入水平较高的贫困农民更愿意到城镇中定居。个人人力资本中的教育因素是影响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在模型3中,受教育年限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且系数为正,证明受教育年限越长,越愿意到城镇定居,假设2a得到验证。阿马蒂亚•森在讨论多维贫困中,提到收入贫困与可行能力贫困之间应该是这样一种关系:收入对于可行能力是如此重要的手段,而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健不仅能直接改善生活质量,同时也能提高获取收入并摆脱收入贫困的能力[20]。贫困农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长,意味着其可行能力越强,摆脱收入贫困的能力也越强,因此也就更希望到机会更多的城镇中去寻求发展。此外,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与人力资本存量成正比关系,较高的人力资本意味着个体的综合素质越强,人才竞争力越强,更容易在城市中站稳脚跟。家庭人力资本对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是家庭人力资本的重要指标。模型3中的结果显示,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贫困农民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越多,个体更愿意到城镇定居,假设3被证实。已有研究发现,在城市中拥有较强的市民关系能有效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市民间通过异质互动而建立起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具有促进作用[21]。那么家庭中外出务工者越多,农民在城镇中更有可能建立起广泛牢固的新型社会人际关系网络,这将更利于其在城镇中各方面的发展并提高其城市融入度和归属感,因此农民也就更愿意到城镇去。年龄、非农工作经历、语言能力、健康状况、非农收入比、住房面积、耕地面积均没有对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产生显著的影响。根据模型3的结果,上述7项变量的回归结果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些因素对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并不突出,假设1b、1d、2b均未得到证实。本文认为这可能是由于贫困农民的经济状况整体较差,收入低甚至于无法保证其在当地的生活。加之,生活地区的公共服务贫乏,受教育水平也相应较低,这都导致经济收入低和知识技能水平不高成了他们进城定居的最大障碍,从而使其他的影响因素的作用小到可以忽略。
(三)贫困与非贫困农民城镇定居意愿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将模型3与模型4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人力资本变量和家庭经济状况均对贫困与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有着不同的影响效果。受教育年限对两者的城镇定居意愿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贫困农民群体的影响强度比非贫困农民大。贫困农民回归模型中受教育年限的系数为0.132,即每多受1年教育,其城镇定居意愿增加14.11%,而非贫困农民模型相应的系数为0.065,即每多受1年教育,其城镇定居意愿增加6.72%。可见,受教育年限对于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的影响更为强烈,反映了需要更加重视针对贫困人口的公共教育投入。同样,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对贫困与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其对贫困农民的影响更为明显。两个模型中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的系数分别为0.218和0.103,即家庭中每多1个外出打工者,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会增加24.36%,高于非贫困农民的10.85%。可见相比非贫困农民,家庭外出劳动力的增加更能促进贫困农民到城镇定居。家庭的相对收入地位对贫困和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均有影响,但影响的程度不同。贫困农民中,只有相对收入高于平均水平,才对其城镇定居意愿有显著影响。而对非贫困群体,与远低于平均水平相比,高于、等于、低于平均水平均对其城镇定居意愿产生显著影响。除以上因素外,非农工作经历、健康状况、住房面积只对非贫困农民的城镇定居意愿有显著的影响。相对于贫困家庭,非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较高,从而获得的公共教育资源也较多,人力资本也相应较高,因此家庭经济状况与人力资本对其城镇定居的阻力会相对较小。非贫困群体的城镇定居意愿受到了更多其他因素的影响。
五、结论
关键词: 高校 贫困生工作 以生为本
2012年11月15日,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来自全国的34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负责人深入学习十精神,探索搭建中央、地方、高校间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合作平台。可见,坚持以生为本,做好贫困生物质和精神双重资助,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校园和谐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以生为本”的内涵
“以人为本”具体运用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生为本”,即要确立学生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以为学生成才服务为办学宗旨,切实保障学生利益,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高校“贫困生”的概念及家庭经济状况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经济困难而缺乏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生活质量达不到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水平,处于困难、窘迫状态的在校大学生。
高校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家庭变故如离异、单亲、孤残等导致家庭收入微薄,负担过重。
(二)父母无固定工作,以务农为生,无其他经济来源,靠天吃饭,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更加不堪重负。
(三)上有高龄长辈需要照顾,下有兄弟姊妹众多,家庭劳动力匮乏,纵使父母外出打工也难以维持家中每个人的正常生活。
三、高校贫困生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心理贫困。
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高校贫困生往往是长辈们脱贫的希望,他们勤勉、刻苦,试图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支撑他们强大的自尊,而一旦在校遭受挫折,极易对家庭抱有负罪感。自卑、焦虑、抑郁,对条件较好的学生产生嫉妒、仇视心理,甚至误入歧途,认为社会不公。
(二)知识贫困。
高校贫困生的家庭基本都来自我国“老、少、边、山、穷”等落后地区,交通信息的闭塞及教育环境的限制导致贫困生从小只能学习课本知识,对社会新生事物缺乏了解与掌握,进入高校后产生人际交往困难、课程接受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
(三)能力贫困。
贫困生由于社会阅历较少,知识面相对狭隘,在公共场合往往表现过于羞涩拘谨,怯于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加上经济困难,缺少与人交往的平台,在能力锻炼上往往不如其他同学。
(四)品格贫困。
一些贫困生对国家补助产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甚至有部分贫困生在获取了资助费用后肆意挥霍,与人攀比。还有一些贫困生急于脱贫,把奖学金当成获得经济来源的途径之一,考试中想尽办法抄袭作弊,违背了贫困家庭竭力供养他们进入高校的初衷。
四、以生为本,做好贫困生工作
(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高校资助体系。
1.科学认定资助对象,杜绝“伪贫困生”的出现。
首先,新生入学伊始,通过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并及时纳入他们的诚信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调整。其次,在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可对贫困生起到关心与督促的双重作用。最后,建立完善的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大胆举报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给予必要的处理,形成生生之间互相监督的局面,杜绝“伪贫困生”的出现。
2.变“他助”为“自助”,将锻炼育人与经济扶持相结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鼓励贫困生从依赖助学金向争取奖学金方向努力。学校应通过讲座、活动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贫困观,摒弃依赖助学金的不良思想,鼓励他们充分发掘自身潜能,不断努力,以自己的努力和优异的成绩,获得奖学金。
积极拓宽勤工俭学渠道,提倡贫困生自我救助。高校可设立一些诸如图书馆管理员、学生助理等工作岗位,既不让勤工助学占据过多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又让其得到锻炼,并从中获得经济收入。
3.全面吸收社会助学力量,增加资助来源。
高校可全面吸收社会助学力量,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动员社会团体、企业与高校进行合作,对学生实行“订单式培养”,争取各种专项奖学金的设立。利用学生的专业特长、结合企业需求,建立贫困生的“对口支援”关系,为贫困生争取企业中合适的助学岗位等。
(二)育人为主,提高贫困生综合素质。
1.诚信教育。
当今社会,诚信缺失已成为一颗毒瘤,不可避免地影响着高校大学生,以助学贷款为例,据统计,2005年年底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率达28.4%,到2008年违约率竟高达42.68%。可见,加强诚信教育工作迫在眉睫。高校可定期开展一些类似诚信宣传活动、法律责任知识讲座等,并建立诚信档案,鞭策、指导他们珍惜个人信用,诚信为人。
2.感恩教育。
对于国家多方位的补助,很多高校贫困生采取完全的“拿来主义”态度,高校在从事资助工作过程中应承担起感恩教育的重任,在举行社团活动时插入感恩教育内容,还可利用榜样的示范作用,使贫困生获得最直观、最生动的激励。同时,各高校可降低无偿资助力度,倡导有偿资助,让学生了解到要享受一定的权利就必须尽到一定的义务。
3.心理健康教育。
在信息时代,高校除了可以采取强化师资队伍,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训练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外,还可利用网络这一媒介,进行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制作专门的心理教育网页,开设心理学知识、心理测试、心理聊天室等栏目,激发学生的兴趣,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4.理财教育。
高校应积极开展大学生消费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继承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同时,可以开设例如《经济学》、《理财学》等公共课程,或聘请银行理财专家进校园开展理财技能培训,对大学生进行自我消费实践训练,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理财职业资格考试,从而提高高校大学生尤其是贫困生的理财技能,帮助他们科学、合理地消费。
总之,高校贫困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教育工程,我们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关注贫困生的生存状况为基础,加强对高校贫困生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资助,培养其良好的身心素质,全面提高贫困生的能力,从根本上帮助贫困生跨越贫困的鸿沟,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德欣.关于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若干思考[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9.(6):71.
[2]刘冰.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中的“三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N].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3]闫大玮,汪家耀.以学生为本——高校学生管理新思路[J].中国集体经济(下半月),2007.(10).
【关键词】 人格;社会支持;精神卫生;因素分析,统计学;学生,医科
【中图分类号】 R 39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11-0976-02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为了解医科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笔者运用大学生人格问卷(University Personality Inventory, UPI)[1]对某医科大学2007级新生进行测评,以期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某医科大学2007级2 649名新生为调查对象,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 545份,有效回收率为96.1%。其中男生1 234名(48.5%),女生1 311名(51.5%);年龄最大25岁,最小16岁,平均19岁。
1.2 调查工具和方法 选择以大学新生为主要对象的大学生人格问卷(UPI)为调查工具,该问卷共有60道题,其中4道测伪题(第5,20,35,50题)不计入总分,每题1分,UPI最高分为56分,最低分0分,得分越高,说明心理问题越严重。UPI按筛选标准可分为一、二、三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归为第一类:(1)UPI总分≥25分者;(2)第25题作肯定回答者;(3)辅助题中至少有2题作肯定回答者;(4)明确提出咨询要求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归为第二类:(1)20分≤UPI总分<25分者;(2)第8,16,26题中作肯定回答者;(3)辅助题中有1题作肯定回答者。不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者归为第三类。第一类可能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第二类可能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第三类为心理健康者。采用计算机交互方式自填问卷。
一般情况采用自制问卷,社会支持状况的评定采用肖水源编制的社会支持量表(Social Support Scale, SSS)[2]。遵循知情同意原则,采取集中填答法,调查员现场讲解填表要求,填毕核查后收回。
1.3 统计分析 资料核查整理后,采用EpiData 3.02软件建立数据库,用SPSS 12.0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χ2检验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UPI筛选分类结果 根据UPI筛选分类,归为一类的学生150人(5.9%),归为二类的学生626人(24.6%),归为三类的学生1 769人(69.5%)。
2.2 回答比例前1 0 位的项目及UPI重要项目回答情况 见表1,2。
2.3 不同人口统计学变量UPI筛选结果比较 根据UPI筛选标准,归为一类和二类的学生共776人,不同程度心理问题检出率为30.5%。家庭结构存在缺陷的大学生心理问题检出率高达46.2%,高于家庭结构完整的大学生,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另外,学生UPI不同类型的检出率在性别、专业满意度和家庭经济状况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见表3。
2.4 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以大学新生的心理状况为因变量,赋值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健康问题=0,心理健康=1;以调查对象的性别、民族、恋爱状况、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社会支持、专业满意度等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筛选指标时,入选和剔除的判别水平分别定为α=0.10和α=0.15)。结果显示,完整的家庭结构和良好的社会支持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而家庭经济状况差是大学生心理问题形成的促进因素。见表4。
3 讨论
UPI筛选分类结果显示:该组医科大学新生的心理问题检出率为30.5%,与国内任桂秀[3]、李文喜[4]报道基本一致,低于刘淳松等[5]、黄晨[6]报道的结果。与该校2006级临床学院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结果[7]相比,不同程度心理问题检出率基本持平。
从回答比例较高的前10位项目显示,大学新生的心理问题主要集中在强迫症倾向、情绪问题、缺乏自信等;从UPI 重要项目回答的情况显示,发现想轻生、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感觉心理方面有问题的学生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均较低。
通过对不同人口统计学变量学生比较发现,性别、家庭结构、专业满意度和家庭经济状况不同,UPI不同类型检出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尤其是家庭结构存在缺陷的大学新生心理问题检出率高达46.2%,高于家庭结构完整的大学生(29.6%)。而在民族、是否恋爱方面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原因是本研究样本主要为汉族学生以及刚入学的新生尚未遇到恋爱方面的问题。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完整家庭结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完整的家庭结构有利于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而家庭结构的缺陷是大学新生心理问题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新生在考入大学之前都没有完全脱离家庭的环境,这就决定了家庭情况对他们心理方面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8]。而家庭经济状况差是大学新生心理问题形成的另一个促进因素。较高的学费和生活费的确给贫困家庭子女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着实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使他们不再自信,甚至自卑自弃[9]。根据对调查对象社会支持评定发现,良好的社会支持是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无论是客观的、可见的、或是实际的支持,还是主观的、体验的或是情感的支持,都有利于促进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10]。这也为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卫生工作和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提供了有益的线索。
4 参考文献
[1] 樊富珉.大学生心理咨询案例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34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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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桂秀,徐玉芳,郭玲玲,等.医学新生人格问卷调查分析.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14(5):442-444.
[4] 李文喜,李光红,龚晓洁.高校新生大学生人格问卷调查.中国行为医学科学,1999,8(2):101.
[5] 刘淳松,陈正.理工院校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中国公共卫生,2006,22(12):1 530.
[6] 黄晨.1341名医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调查分析.高校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6,3(4):17-19,22.
[7] 王润玲,王波,孙业桓. 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中国学校卫生,2007,28(9):8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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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对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国家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与利用,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钱上学、上学难的关键,对于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城市里的下岗职工家庭,有些学生是因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发生意外、罹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的贫困。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尽管各个高校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和方法,尽力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难度
当代大学生接受知识的渠道广,思维活跃,思想超前,行为大胆,自尊心强,不甘落后,争强好胜,追求民主和公平,但心理承受能力较弱。这些特点不论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还是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都有所体现。对于当代的大学生,无法像过去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家庭经济困难与否。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尊心极强,要面子,怕别人看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担心被别人瞧不起,尽力隐藏自己的实情。还有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看到资助的金额比较多(如三等助学金就达2000元/人),便利用不当手段申请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不甚科学,所采用的认定方式值得商榷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普遍程序是: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领导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制的评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要写出书面申请,再提供当地政府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然后在班级上进行公开陈述,由班级或年级进行民主投票,选出不同级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投票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种方法看似公开、公平、公正,没有违反国家资助政策,但它忽略了具体评定工作中的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其负面影响也较大。比如,出现了不少“拼惨”“比穷”和“赛贫困”的现象,让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觉得有失自尊,心灵受到严重伤害,不愿意公开讲述自己的不幸;相反,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为得到资助,利用能说会道而赢得同学的支持;更有些学生靠私下里以贿赂或承诺平分钱的方式拉票。而具体负责评定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因为所带的学生较多,无法完全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也只能根据学生民主投票的结果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资助时需要提交当地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而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审核和把关不是很严格,开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因此,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照样可以提交当地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家庭经济困难的界限难以界定
什么样的学生算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分等级?虽然国家在制定资助政策时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很难操作。因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不同,如何做好困难级别的定量区分是一个很难的问题。而目前高校在资助方面尚无统一的定量标准,只能是各自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
5.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考察缺少实时性
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静态的认定,即学生一旦提出困难申请并被认定,很多学校就不再对这些学生进行动态考察,这些学生每年都能得到资助。这就忽略了家庭变化的事实,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在大学四年经济状况有可能改变,资助对象没有随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及时做出动态的调整。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对策
当前国家资助的范围和力度在不断加大,为保证资助制度的实效和持久,更好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钱上学、上学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需要在方法和途径上进行改进。
1.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和价值观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利民政策,因此在执行这项工作之前,要对大学生尤其是刚入学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他们详细了解资助政策的目的和条件。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价值观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让学生真正做到心态平和,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反对那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
2.改进认定的方法和途径,把由下而上的民主评选改为由上到下的民主确认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经常出现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因人缘好而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尊或与同学关系不好而没有被评上。有些学生为了所谓的公平,私下达成协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后进行均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能评上,不得不忍气吞声。“拼惨”“比穷”“私分”等现象也屡屡发生,伤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情。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民主的方法没有错,但在顺序上做个调整就可以有效避免不和谐现象的出现。由老师牵头,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寝室长组成班级评审推荐小组,每个班级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在老师的带领下由班级评审推荐小组初步评审评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然后再召开班会,对初步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民主确认,这样既可以避免公开“拼惨”“比穷”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和自尊心造成的伤害,也可以有效打消动机不纯的学生想占便宜的心理。
3.改进工作策略,变被动为主动,重视实际观察
辅导员或班主任及评定小组成员要经常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及时了解实情,做到心中有数。以往判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主要以学生是否有手机或电脑来作为主要参考,但现在手机或电脑已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单以这些作为判断的标准是不合适的。而应根据学生在学校的日常生活状况和打扮作出初步的判断,如是否经常聚会聚餐、是否经常逛街买东西、是否消费阔绰等。另外,可以适当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或到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情况,还可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求证,避免有些地方政府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随意性。
4.采取必要的惩罚制度和措施
对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定期进行考察。当前,有些学生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用欺骗的手段骗得助学金,对于这样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要记入档案。
5.注重对学生家庭情况的动态考察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个动态的过程。有些学生刚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一两年后家庭经济状况则可能发生改变,由贫困变成富裕,针对这样的学生应及时引导他们主动放弃原来的资助申请。同时,原来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可能由于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发生意外而变得困难,对这样的学生要及时关注,让他们能及时得到资助。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一项“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它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未来和前程,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光荣而重要的任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关键。各高校应不断探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思路,以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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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贫困生 资助 思想教育
当前,经济困难学生在高校已占有相当比例。在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下,他们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我们能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关系到高教改革与发展的大局。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及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问题,不断完善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励志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完善合理的综合资助体系
合理的高校贫困生助困体系,应该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无偿资助、学校激励性资助和社会多渠道、多形式资助以及自助有机结合的助学体系。在构建这一体系过程中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利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最大限度地使这部分资金落实到真正贫困学生身上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困难学生的绝对人数明显增加。大量经济困难学生的存在及各不相同的复杂状况,给高校困难学生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确认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可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社会资助等评审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和重要参考依据,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可以增强学生工作的说服力。当前各高校十分重视困难学生认证工作,正不断完善认证体系。
2.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助学,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除拓宽校内奖学金的渠道外,还要致力于开辟校外奖学金的来源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的捐助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希望以奖学金的形式提供给学生。资金的不同提供人有不同的资助愿望,学校应尽可能尊重赞助人的意愿,做好这些赞助金的分配使用,同时应在税收等政策上理顺关系,鼓励教育捐赠。广泛争取社会资助应是解决贫困学生的重要途径之一。
3.勤工俭学是解决贫困生的重要途径,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它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热爱劳动的品格
勤工助学是学生通过辛勤劳动获得资助的途径,有助于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也有助于学生学用结合,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各高校应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为贫困学生争取更多的自食其力的机会,校内的一些服务性工作可以更多聘用一些生活困难的学生,救济性的资助应通过勤工助学发给学生,让学生成为学校的管理者,可以强化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主观能动性,这对培养学生自尊、自强的精神是十分重要的。
4.建立诚信追究制度
在高校,由于多种原因,一些贫困生往往不愿意透露其困难的实际情况,甚至不愿意申请困难补助。相反,也有一些学生为了达到某些经济目的,提供了虚假的家庭经济状况。这些同学不诚信的做法不仅会影响到一部分家庭真正困难的同学的解困工作,还对我们解困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冲击,严重地影响了我们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所得到的准确信息,使一部分不了解情况的学生对我们的解困工作产生了质疑。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建立起诚信追究制度,这不但可以对上述的情况做一个有效的规制,而且这种制度的建立,本身也是诚信教育的一部分。通过这种制度的建立,我们不仅可以对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扣除其相应的德育分数,在其诚信档案中作不良记录,还可以追回其通过虚报家庭经济状况而获得的不正当经济利益。
二、构建人性化的贫困生成才教育体系
在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的同时,还应当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调适工作,构建完善的贫困生成才体系,正确引导贫困学生健康成才。如何做好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以及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内容。在资助困难学生工作中,必须坚持两手抓,既要从经济上资助他们,更应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教育和引导困难学生“怎样做人”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1.深入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
充分认识健康的心理对贫困生成才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大学生心理指导服务部门的技术和人力支持,建立完善科学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为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心理辅导部门要认真研究高校贫困生的心理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由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个别面询和心理训练等方式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各级学生工作干部要关心和尊重贫困生,帮助贫困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贫困观,指导贫困生掌握自我调适的方法,提高自我应对困难的能力。
2.大力推进励志教育
对于困难生而言,物质的匮乏是暂时的,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去改变人生际遇,而精神的贫困才是可怕的,心理自卑、自我封闭、自暴自弃等问题是制约这些大学生顺利成才的瓶颈,马家爵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困难学生更为需要的是一把钥匙、一种鼓励、一个理念,在经济资助的同时,要设计丰富载体,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
3.积极拓展贫困生的教育途径和载体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初衷即在于保障贫困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保证每一位贫困生都能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因此,高校作为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教育主体,应当自觉从教育人、培养人的角度出发,以“教育”为起点和归宿,保障广大贫困生全面发展,成人成材。要为贫困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创造良好的成材条件,保证其能够掌握全面扎实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要引导贫困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为其提供展示才华、增长才干的舞台,帮助贫困生在实践锻炼中正确认识当前境遇,自立自强;要积极探索新的教育途径,在对贫困生开展经济资助的同时,更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分析研究目前大学生群体的感知、认知、情感、心理、价值信念等方面的基本状态,提高认识,探索新的教育方式和教育载体。
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维护学校安定和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关心爱护贫困学生的重要体现。把解决高校贫困学生困难问题做为大事抓紧抓好,在贫困生成长的关键时候,高校应以完善的资助方案,从物质到精神上给予贫困生最及时的扶助,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用人才。通过构建并完善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强化以人为本,重服务的教育管理理念,保证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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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北省宜昌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户为研究对象,对该区农户的贫困状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当地的贫困农户存在家庭抚养负担大、文化程度低和家庭收入结构单一等特点。贫困成因的计量分析则表明,地质灾害摧毁农户的生产生活资本,形成闭塞的环境,制约农户发展,但是农户如果对地质灾害足够重视,积极防备,则可以极大地降低地质灾害的影响。
关键词:
地质灾害;贫困成因;农户
贫困是人类社会始终面对的一个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现今贫困的绝对数量已大大减少。人们的目光开始更多地集中在某些特定区域或特征的贫困人口上,其中就包括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人口。由于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在对当地居民形成直接的人生安全危险的同时,也会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房屋建设等多方面的经济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使其极易陷入贫困之中。目前,中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达20余万处,其中,威胁人口在100万人以上,造成财产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6000-20000处。201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1],这都说明了地质灾害的破坏性和广泛性。目前国内针对这一特定区域的贫困问题还缺乏研究,尤其是地质灾害对最终导致人口贫困的影响缺乏深入的调查与定量的分析,导致针对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问题,很难拿出有效的针对性扶贫政策。
中国对地质与自然灾害的研究虽然较早,但主要集中在灾害的自然问题(预测、预警和防御等)上。21世纪初才逐渐有学者关注灾害的社会和经济问题,陈勇[2]和马德富[3]对自然灾害下的农户生存和迁移选择进行了研究。而学者们的普遍观点是地质灾害导致了该区域内的人口贫困现象[4],地质灾害区域和贫困区域存在着高度的耦合性[5],并且贫困与农户的抗灾能力和政府的救助力度有很大关系[6]。在目前的研究中,只有少数学者对灾害频发区的贫困成因进行了机理分析,如李小云等[7]认为农户将少量的金融资本转化为了物质资本,是导致他们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明亮[8]认为农户的生计资产存量的不同导致其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也不同。综上所述,中国对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频发区内贫困问题的研究还较为有限,尤其是缺乏使用微观数据对贫困成因进行分析研究。因此,本研究拟通过实地调查所取得的微观数据初步分析地质灾害频发对农户的致贫机理。
1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上游与中游的结合部、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由于地形陡峭,海拔起伏落差大,地层主要为碳酸盐岩和碎屑岩,遇水易发生性状改变,造成山体滑坡[9]。同时由于三峡水库和隔河岩水库的修建,导致区域内水位上升,周边山体地质岩土含水量变化,孔隙间水压力改变,因此频繁发生以滑坡、塌岸为主的地质灾害,是典型的地质灾害频发区。本研究所用数据取自2013年4月对宜昌地区农村居民开展的入户抽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20份,所有问卷由户主或长年在家的成年人回答。调查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调查对象为所有被访者,主要内容有家庭基本信息、家庭经济信息、所在村社会公共服务状况、家庭对地质灾害风险的感知与响应和房屋所在地地质灾害基本情况调查。第二部分调查对象为遭受过地质灾害,并给家庭生命与财产安全带来过损害的家庭,主要内容有经历灾害的时间、地点、频次,人员伤亡情况,资产损失情况;灾害期间得到的政府及社会救援情况;家庭如何应对或缓解所经历的灾害等。因提取的个人信息为户主信息,所以剔除非户主的被访者样本,最终提取户主样本共380份,主要引用问卷第一部分的相关内容和数据。
2人口贫困现状分析
2.1人口贫困总体状况由于所使用的调查数据为2012年的农户家庭收入状况,所以根据中科院《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进行测算,以2012年的中国农村人口贫困线标准即年均人收入2300元人民币来界定是否贫困。在全部的380份调查农户中,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贫困线的共有85户,共涉及贫困人口390人,占样本总量的22.37%,远高于我国平均9.45%的贫困率。调研数据的贫困缺口指数为37.58万元,这说明要把目前调研数据中的所有贫困家庭的收入补齐达到贫困线标准,需要花费37.58万元,平均每户需要花费4421元,贫困的深度和广度均十分惊人。
2.2贫困家庭的统计特征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贫困家庭存在一些共有的家庭特征(表1)。首先,家庭抚养负担大,贫困家庭中老人和残疾人的比重都明显高于非贫困家庭;其次,家庭文化程度低,以户主的受教育程度来衡量家庭的文化程度,可以看到贫困家庭的受教育程度低于非贫困家庭;最后,收入来源单一,贫困家庭的收入主要还是农业收入,只有少量的打工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正式工收入非常少,而非贫困家庭的收入则以打工收入为主。
3研究设计与参数选择
3.1研究假说在所分析的区域内,地质灾害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滑坡、塌岸,另外伴有小规模泥石流和小型地震。不同于常见诸于报端,发生频率不高,但会对一个区域造成毁灭性打击的大型地震、火山等地质灾害,这些地质灾害具有小规模、高频率、高密集的特点。据调研中当地居民反映,在每年的雨季,几乎都有数次山体滑坡,家庭居住位置不好的农户,几乎每年受其冲击,轻则损毁农田,重则伤及人畜。频繁发生的地质灾害对家庭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直接作用机理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通过毁坏农田或房屋造成农户家庭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二,地质灾害造成农户家庭成员受伤或致残,伤者的治疗不仅造成家庭经济的额外支出,同时农户的劳动力损失也会对家庭的收入产生影响,加重了家庭的抚养负担。面对地质灾害,农户往往需要调用资产存量来应付地质灾害的冲击,这导致农户资本存量减小,而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差、资本存量不足的家庭,则难以抵御灾害冲击,就算偶尔脱离贫困,也很有可能由于频繁发生的地质灾害冲击而再度陷入贫困之中。加之农业生产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的传统农户更容易陷入贫困之中。长期来看,在反贫困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力资本存量,但人力资本的投资往往见效较慢,短期内难以产生显著影响,因而被农户忽视。农户通常倾向于把不多的资本投入到能快速见效的直接生产投资中去,最终形成了因贫困中断人力资本投资,因人力资本投资中断导致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因此,基于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特殊背景,以调研所得到的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实地调研的认识,提出以下几点假设:第一,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对家庭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第二,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内,抗风险能力差的家庭更容易陷入贫困之中。抗风险能力既包括农户的房屋是否坚固抗震这样的直观因素,也包括农户家庭的收入是否多元化,以及农户家庭在遭受地质灾害后,是否有迅速组织再生产的能力等多个方面。第三,在面对地质灾害冲击时,很多农户家庭倾向于中断短期难以见效的人力资本投资来缓冲灾害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这反而是很多家庭难以提高收入摆脱贫困的主要原因。
3.2模型选择由于所处理的被解释变量是农户家庭是否陷入贫困,是一个典型的二分类因变量问题模型,因此选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计量分析。在自变量参数的选择上,选取了来自于农户家庭的四个方面的特征来进行分析。1)农户家庭特征,具体参数包括农户家庭的户主受教育水平、农户家庭的老人数等六个指标。农户的受教育水平和农户收入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10]。户主在家庭的生产选择上具有决定权,因此户主的文化程度更能反映人力资本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因此,把户主文化程度为小学以下的赋值为7,文化程度为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依次赋值为6-1。其中,农户的家庭规模为农户家庭人口数的平方。2)农户居住环境特征,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卫生机构通常是农户就医的第一选择,对农户的健康状况有着较大的影响,也决定了在遭受地质灾害后,农户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治疗,模型中加入两个变量用以考察农村的卫生机构是否对农户家庭摆脱贫困产生了影响。其中,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农户自身的满意程度来判定,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在调查中认为“好”的赋值为3,认为“一般”的赋值为2,认为“差,需要进行维修”的赋值为1。模型中把农户家庭居住地公路条件为泥土路、碎石路、沥青路和混凝土路分别赋值为1-4。而公路条件则是农户与外界联系是否紧密的一种表现,居住地道路条件较差的农户往往不愿意与外界沟通,同时还需指出,道路条件的好坏也受地质灾害影响,山体的落石会对道路造成明显损毁。3)农户资本特征,资本特征可分为社会资本和物质资本两个方面。农户的社会资本选取了户主的兄弟姐妹数作为参数,户主的兄弟姐妹是农户家庭的近亲,在农户家庭遭遇各种意外后,兄弟姐妹通常是最可能的求助对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农户家庭的社会资本状况。物质资本上选取了农户家庭的房屋好坏程度、农户家庭是否拥有存款和农户家庭的资本存量三个变量。农户的家庭资本存量定义为房屋、机械农业设备、家畜、交通工具、家电和珠宝首饰这六个方面的价值之和,在衡量资产的指标中排除了农田是因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农田土地不可以用来买卖,不具有流通交换价值,所以不符合资产的基本特征。4)农户居住地地质灾害特征,选取了农户居住地的地质灾害频发程度、是否在地质灾害中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和是否因为地质灾害或水库修建发生了搬迁三个变量。模型中把农户认为居住地“不发生地质灾害”设置为1,“发生频率较低”设置为2,“发生频率中等”设置为3,“发生频率较高”设置为4。
4计量结果分析
在经过共线性诊断确认模型中所选用的参数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后,通过计量计算得到如表3所示结论。根据计量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首先是对地质灾害频发区农户家庭是否陷入贫困产生显著影响的一些参数分析。1)农户家庭规模对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关系,说明家庭规模与贫困成倒U型关系,当家庭人口少于2人时,这样的家庭通常是孤寡老人或丧偶单亲家庭,所以家庭陷入贫困的概率很大。而当家庭人口达到3、4人时,贫困率开始下降至最低。而当家庭人口超过5人后,贫困率则又开始加大。较大的家庭规模往往是存在三代甚至是三代以上人同居的状况,家庭中有较多老人需要抚养。较低的劳动力比例和较高的抚养率使得农户家庭容易陷入贫困之中。总体而言,随着家庭规模的上升,贫困的概率是增加的,这一点和许多其他学者的类似研究成果一致[11]。2)农户家庭的农业收入比重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正向影响。这一结论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说二一致。农业生产的产值受外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而在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内的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经常会摧毁农田,造成农户的经济损失。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比重越高,则其受到地质灾害的冲击影响越为严重,也越容易陷入贫困中。3)农户家庭的居住地公路条件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负向影响。公路条件越好的家庭,更容易与外界交流,及时获得各种信息,在发生地质灾害的时候也便于撤离或从外界得到帮助,这都对家庭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4)农户家庭的房屋好坏程度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负向影响。越坚固可靠的房屋,越能抵御地质灾害的影响,避免各种地质灾害对人畜和财产的损毁。5)家庭是否拥有存款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负向影响,这一结论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说二一致。农村家庭的存款多用于应付突发状况,拥有一定数量存款的家庭可以缓冲因地质灾害或其他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避免突发事件造成更大的影响。6)家庭的资本存量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负向影响。家庭的资本在面对突发状况的时候可以变卖用以获得资金,从而缓冲突发事件对家庭所带来的影响。7)地质灾害的频发程度对农户家庭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一结论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说一不一致,同时也和我们的常理认识相违背。这里试给出解释,如果一个农户家庭认定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则该农户家庭会更加注重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当灾害到来之时,由于其准备工作较为充分,反而降低了其在地质灾害中所遭受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某些农户家庭认为其居住地较为不易发生地质灾害,存有侥幸心理而对地质灾害疏于防护,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反而更容易对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其陷入贫困之中。8)农户是否因为地质灾害或其他因素发生搬迁对其是否陷入贫困有显著正向影响。迁移对于农户的经济和生活通常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一方面迁移后农户需要熟悉新的生活和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可能需要改良,社会资本也可能需要重组;另一方面搬迁意味着房屋和一些不易搬迁的固定资本的损失,而在笔者调研过程中所被调查农户也普遍反映国家的搬迁补偿资金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到位,搬迁损失未得到弥补,更加重了其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另外,还有一些因素对农户家庭是否陷入贫困并没有产生显著的影响,这些因素也同样值得分析。
首先是户主的受教育水平对其是否陷入贫困并未产生显著影响,这一点也和常理相悖。给出的解释是,在调查农户中,绝大多数户主的文化程度集中在小学以下、小学和初中三个层次上,这三个层次的农户相加占总调查用户的83.68%,而这三个层次从整体上看均属于较低的受教育水平,在整体较为封闭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体系中,这三种受教育程度的农户家庭在收入上并不会存在显著差别,所以造成样本整体反映出户主受教育水平和其是否陷入贫困并不存在显著关联。同时,也正是因为这种状况,导致很多农户家庭认为人力资本的投资并不会带来家庭经济状况的明显改变。因而在面临地质灾害冲击的时候,倾向于中断家庭的教育投资,导致农户家庭在长期内处于一个较低的收入水平上。其次是卫生医疗机构距离的远近和基础设施条件均未对农户是否陷入贫困产生显著影响。这说明在现阶段,修建较好的医疗设施对农户的生活并未产生明显的改观。这和调查中的农户所表现的态度一致。很多农户,特别是较为贫困的农户,都表示村里面的卫生所条件再好也和他们无关。农户基本上不会去村里面的卫生所看病,因为他们认为那里的医生不仅医疗水平差、服务态度差,而且收费昂贵。
5结论与建议
综合来看,计量分析的结果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设基本符合,反映了地质灾害频发区农户家庭陷入贫困的一些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第一,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对当地农户直接影响在于造成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资本损耗,使得农户极易陷入贫困,脱贫农户也容易重新返贫。而抗风险能力强的农户家庭则能较好地避免因地质灾害而陷入贫困。因为家庭中的物质资本和存款都可以缓冲地质灾害对生产资料和生产环境的破坏,多元化的收入结构也可以削弱地质灾害对农户经济状况的冲击。第二,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对当地农户间接影响在于形成了一个较为封闭的区域环境。一方面使得该地区农户难以交流获得务工信息,导致收入来源单一,较为依赖农业收入,而农业收入又极易受到地质灾害影响而造成收入减少,使得农户容易陷入贫困;另一方面,在封闭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农户无法认识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忽视家庭教育投入。从长期来看,较低的文化水平制约了农户家庭走向富裕,陷入贫困和教育的恶性循环之中。第三,虽然地质灾害对农户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得他们极易陷入贫困之中。但如果居民足够重视、积极防备,并且保持和外界联系畅通、互相帮助的话,则可以极大地降低地质灾害对农户家庭所造成的冲击。
任何一个特定区域或特定人群的贫困问题都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现象,既和宏观上该区域环境险恶、交通不便等外在因素有关,同时微观上也和该地区居民对人力资本的作用缺乏认识,抱残守缺只会农业生产,缺乏多元化收入能力等个体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对该地区的反贫困政策也应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在宏观角度上,首先应当加强环境治理力度,从根源上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重新恢复山林天然植被的大面积覆盖,降低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发生机率;严格监控,杜绝新的个人或企业对于环境的破坏。其次是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落后贫困地区与外界的经济联系。打破封闭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障碍,改变当地居民固步自封的心态。第三是建立良好的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治机制,灾前积极预防,灾后及时救助,尽可能缓解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害。在微观角度上,首先是推动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区域人口素质。从硬件上加强农村基础小学和中学的建设,在软件上鼓励广大城区骨干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其次是发展乡镇工业和山区旅游业,同时鼓励农户外出务工,促进农业人口收入多元化。帮助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居民摆脱对自然的依靠,降低地质灾害对其生产生活的冲击。农户外出务工,可以在转变农户家庭收入结构的同时拓宽视野,把外界的生产技术和思想理念带回山区农村,促使山区封闭环境的瓦解。第三是改善保障制度,制定特定灾害保险政策。政府和各级商业保险机构可以设立对应的特殊保险机制,通过保险提高当地农户对地质灾害的抗风险能力。保险应针对于包括地质灾害对农户人身安全所造成的损害和农户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损害在内的多个方面,保证在地质灾害中受损的农户可以通过保险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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